第四百九十七章 在路上练琴(1 / 2)

婚戒 鹰神A 3726 字 2024-05-10

伤心累了,爱丽丝躺在安暖窝里睡了一觉。

一直睡到了自然醒,爱丽丝仿佛从天空中重生,睁开眼睛来到房车里睡醒犹如梦里一样。长长的睡一觉,突然之间发现自已长大很多了,爱丽丝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寻找答案的去找爹的。

爱丽丝来到车头,见到爹的戴着墨镜和牛仔帽驾车。

“爱丽丝,你睡醒来啦?”罗·杰克(纳瓦莫特)晃一眼看到了,微笑上脸庞问。

“爹的,我们去哪里?”爱丽丝发现我们走的不是三年前走过的路,而是一条开辟出来的新路。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一个美丽的人间天堂。你想去看吗?”

“爹的很远吗?”爱丽丝想像不出来问。

“还很远,开车还没需要五个小时。”

“我们什么时候到那里?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到那里住一晚,明天再出发。”

爱丽丝抓稳一根扶手栏杆,向前透过挡风玻璃放眼世界。在眼前一条柏油公路直接像通往了天堂,遥不可及。

过一会儿,车翻越一座小山,爱丽丝发现前面有座田园式风景秀丽带,那里有许多座房子,还有车向我们这边开过来了。

爱丽丝看到之后,心中升起了强大的新鲜好奇之心,再也找不到悲伤的心情。忽儿眼前景色太漂亮了,深深地吸引了目光。爱丽丝跑到车窗边,爬上椅子向外清清晰晰的看到了。在眼前的草原上野花盛开,数不清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羊群牛群密集在草地上吃草。在绿色的草原之上还有很多骑马的人,他们挥舞长鞭驱赶着羊儿牛儿。爱丽丝随爹的一起骑过高大的马儿,追逐着羊儿牛儿四处放牧,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回家。

在车窗口,爱丽丝如沐春风,让强劲的风儿吃扬起了长风和羽毛,像山鹰一样在天空中飞翔。

忽儿车开到了刚才看到的美丽山庄。

爹的开车进入一座加油站,他过来牵着我下车。我守在车旁边,哪里也不想去,眼睁睁看着两个跟我们穿着大不一样的大人。他们给房车加满了油。爹的拿着水管子给车加满了水。

然后,从加油站商店买几了箱水和饮料,还有很多的食品,他们把东西全部送到车厢里面。爹的为长途旅行做足了准备。

不一会儿,爹的办完所有事来了。

“爱丽丝,我们上车。”

爱丽丝走到爹的前面上车。

他们这里人非常友好,当车开走的时候,他们露出笑容地挥挥手。

“爱丽丝,你想休息吗?”罗·杰克开车到绿洲草原上的小镇问。

看到了美丽繁华小镇风光,罗丽丝被深深的吸引了,好想去游玩一番。爹的驾车驶过了街道,来到一个空旷的平地之上停下车。

罗·杰克停稳车来到爱丽丝身边,说我们到这里休息一会儿。

爱丽丝听爹的说,他开车累了,现在需要午休一会儿,叫我自已去冰箱里拿东西吃。可我一点儿不觉得饿,但听进了话,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牛奶。我想喝酸奶,从脑子里记忆起来了。我已经有三年时光没有喝过一瓶酸奶。在家里喝到的全部都是妈咪煮的奶茶,想喝酸奶了,却没有一瓶。

“爹的,”爱丽丝来到身边抓一抓抬头说,“我想喝酸奶,有吗?”

“酸奶?”罗·杰克躺在床上翻身过来问,“你想喝酸奶?”

爱丽丝回想起了很小时候的味道,向爹的明确地点头。

“哦,我忘了,等一下我休息完了,找商店去卖好吗?”

“OK!”爱丽丝爽快地同意了。

“爹的开车累了,现在需要休息一会儿,你到自已睡觉的地方玩好吗?”

“OK,没有问题。”

爱丽丝回答后,看着爹的睡觉休息了,服从刚才答应的话,回到自已的安暖窝里玩。它这里有我很以前的小玩具,爹的都没有舍得把它们抛弃。但我好像还记得有一个小玩具,到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它好像是我随身带的小玩具。

一个人坐在安暖窝里拿着小玩具回想以前在这里生活的往事,有些记得了,有些根本没有一些印象了。我的生活发生的事太多太多了。爱丽丝感觉到头顶很热,双手强行取下头顶上的羽毛帽子,它是妈咪给我戴到头上去的,现在睹物思人想起了。

爱丽丝想了想没有什么好玩的,就趴在车窗上对外界的事物产生了万分好奇,可是根本不能离开房车。

爹的睡着了,隆重的呼噜声如雷灌耳一样,它们变成了巨大的噪声。不过还好,爱丽丝已经习惯了爹的强震如雷的呼噜声。

在房车里非常无聊,爱丽丝三年时间没有在这里生活了,一时的新鲜感被无聊无趣淹没掉了。现在打开电视机,它好像坏了,根本没有一点儿反应。手里摸到琴盖,把它打开,轻轻一弹爆发出声音,瞧到爹的还在睡觉,所以不敢弹。

突然发现了一样好东西,它不是以前那把吉他吗?它现在高高的悬挂在那里。爱丽丝想跟爹的学吹长笛,但吃不响它,而钢琴和吉他只要手指拔开琴弦就能爆发出美妙悦耳的声音。

爱丽丝来了好奇之心,双手搬一张凳子过去。人站到凳子上面,手臂高高举起伸手,可以轻松取下吉他。我的身高达到一米二了,妈咪说我长得飞快,说我以后比她还要高很多。

取下吉他之后,爱丽丝抱着跑进安暖窝里面,坐到软棉的床铺上,把它放到怀里。它占据了大量空间,显然爹的对比我小小的身材太大了。

爱丽丝还是坚持要弹响吉他,将它摆好位置之后,手指轻轻拔动琴弦,每动一根琴弦,它都能爆发出美妙的声音。

对于吉他,爱丽丝如同于对牛弹琴,丝毫不懂的一问三不知。

渐渐的,爱丽丝学着爹的弹奏吉他的模样,越来越有心德感应了,对每一根弦发生的声音记忆犹新分辨记得十分清楚了。在脑子里认为,我有一个天生能记得住音符的细胞,只要认真过目之后,还能够增加许多反应和分析,以致于达到了无师自通的绝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