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聘过侦探,所以实在不知道一般手续是怎么样。开支票可以吗?”
我告诉他我收支票,而在他填写的时候,我想到之前困扰我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我说:“温迪退学以后,你一直没雇私家侦探?”
“没有。”他抬起头,“我们没隔多久就收到第一张明信片。我考虑过雇人追查,当然。但后来知道她没事后,我就决定作罢。”
“但你们还是不晓得她人在哪里,或者她过得怎样。”
“对。”他垂下眼皮,“这是我来找你的部分原因,当然。我现在后悔莫及,工作全部停摆。”他的眼睛和我的碰个正着,那里头有些什么我想避开不看,但做不到。“我得知道我该负多少责任。”
他真以为他能找到答案?唉,他也许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但那绝不会是正确答案。那种无可避免的问题永远没有正确解答。
他把支票写好,交给我。该填我名字的地方他空着没填,他说我或许想直接提现。我说指明付给我本人即可,于是他又拔下笔套,在右边横线写下“马修·斯卡德”。我把支票折起,放进皮夹。
我说:“汉尼福德先生,你有件事情略过没提。你不认为那很重要,但这很难说,而你也知道这很难说。”
“你怎么晓得?”
“直觉吧,我想。我有多年经验,观察别人苦于无法决定自己到底愿意了解多少真相。你不需要跟我透露什么,但……”
“唉,其实是不相干的事,斯卡德。我没提是因为我觉得和你的调查无关,但——唉,也罢。温迪不是我的亲生女儿。”
“她是养女?”
“我收养了她。我太太是温迪的母亲。温迪的父亲在她出生前过世,他是海军陆战队队员,登陆韩国仁川的时候遇难。”他移开视线,“三年后我娶了温迪的母亲。从一开始我就待她和亲生女儿一样。等我发现我——不可能有自己的小孩以后,我对她更是加倍疼爱。就是这样,说不说有关系吗?”
“不知道,”我说,“也许没关系。”但知道总是好的,现在我明白汉尼福德为什么自觉罪孽深重。
“斯卡德,你还没结婚吧?”
“离婚了。”
“有小孩吗?”
我点点头。他嗫嚅着,欲言又止。我开始祈求上天快点让他离开。
他说:“你当警察一定表现出众。”
“还不赖。我有警察直觉,也学到如何见机行事。这样就已掌握了九成功夫。”
“你在警界待了多久?”
“十五年,将近十六年。”
“如果做满二十年,不是能领退休金什么的吗?”
“没错。”
他没问下去。奇怪的是,这比他问了还叫我难堪。
我说:“我失去了信念。”
“跟牧师一样?”
“差不多吧。不过也不完全一样。失去信念还继续当警察的大有人在。有些人从进这行开始就只是想混日子。总之我辞掉,是因为我发现我已经不想再当警察。”或者当丈夫,或者当父亲,或者当社会中坚分子。
“看尽局里所有的贪污腐败?”
“不,不。”腐败从来没有干扰到我。没有腐败我哪来足够的钱养家。
“不,另有原因。”
“噢,我懂。”
“是吗?也罢,反正也不是什么秘密。有年夏天晚上我下了班,跑到华盛顿高地山庄一处酒吧,那里警察喝酒免费。有两个孩子在那儿抢劫,出门前一枪打中酒保心脏。我追着他们上街,打死其中一个,另一个打到大腿。他这辈子别想再好好走路。”
“我懂了。”
“不,我想你不懂。那不是我第一次杀人。死掉了一个我很高兴,而且我很遗憾另一个最后复原了。”
“那……”
“有一枪失误,反弹出去,击中一个七岁小女孩的眼睛。子弹反弹,力道削掉了一大半。再高一英寸①的话,也许只会划过她前额。有可能留下个疤痕破相,但没有大碍。可是射进眼睛里,都是软组织,自然就直捣进大脑里。他们告诉我她是当场毙命。”我看着我的双手,抖得不厉害——肉眼难以察觉。我拿起杯子,一饮而尽。我说:“不可能定我的罪。事实上,我还得到局里嘉奖。然后我递上辞呈。我不想再当警察。”
他离开后,我多坐了几分钟。然后我迎上特里纳的视线,她为我端来另一杯加了酒的咖啡。“你的朋友没啥酒量。”她说。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的音调八成泄漏了我的心情,因为她二话不说就坐上汉尼福德的椅子,轻按我的手背。
“有麻烦吗,马修?”
“也不算。有事待办,但我宁可不办。”
“你宁可坐在这儿,把自己灌醉。”
我龇牙一笑:“你什么时候看我醉过?”
“从来没有。不过每次看到你,你都在喝酒。”
“喝而不醉,功夫到家。”
“这样对你不太好吧?”
我希望她能再碰碰我的手。她的手指纤长,摸起来清凉而舒服。“天下有什么事是对谁有好处的?”我说。
“咖啡跟酒,奇怪的组合。”
“是吗?”
“酒叫你醉,咖啡叫你清醒。”
我摇摇头:“咖啡从来没法叫人清醒,它只能让你撑着不睡。拿壶咖啡送给酒鬼,两个加到一起只是个睁眼酒鬼。”
“这就是你的写照吗,宝贝?睁眼酒鬼?”
“我眼睛睁不开,但也没醉倒,”我告诉她,“所以才得喝下去。”
四点过后不久,我抵达我存钱的银行。汉尼福德给的钱我存了五百,剩下的全部提取现金。这是我今年元旦后第一次来此,所以他们在我的存款簿上加计利息。有台机器一眨眼工夫就算出多少,但数字小得实在不该劳烦机器浪费时间。
我在五十七街上,折回第九大道,然后往上城走去,一路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跟罗斯福医院,抵达圣保罗教堂。弥撒已近尾声。我等在外头,只见几十个人三三两两步出教堂。大多是中年妇女。然后我走进去,把四张五十元钞票塞进捐款箱里。
我照圣经所说,把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不知道为什么。我已养成习惯,就像我上教堂也已成了习惯。我是搬进旅馆“定居”之后不久,开始这样。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坐在那里头思考。目前这家,我是坐在中间靠走道的位子。我想我在那里待了大概二十分钟,也许更久。
两千块钱从凯尔·汉尼福德那儿转到我手上,两百块钱从我这儿转到圣保罗的捐款箱里。我不知道这钱他们会怎么花。也许买食物和衣服分送给穷人,也许买林肯轿车给牧师代步。我其实并不在乎他们怎么花。
天主教堂从我身上拿到的钱比别人要多。不是我偏心,只是因为他们开门的时间较长。不是周末的话,基督教堂大部分都关了门不做生意。
天主教堂还有一个好处:可以点蜡烛。我一路出门时点了三根。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五的温迪·汉尼福德,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一的理查德·范德普尔。还有,当然,一根给永远活不到八岁的埃斯特利塔·里韦拉。
① 一英寸等于2.5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