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采蘑菇 “好大的院子,当初在山里建这……
“好大的院子, 当初在山里建这院子,怕是不容易。”
肖明明到了山中小院,因他是在场唯一一个没来过的, 由颜祺领着里外里看了一圈, 感慨道:“你们这前院后院的菜地侍弄地真好, 那大白菜颗颗都水灵,好似也不像山下有那么多虫。”
颜祺指给他看, “那些草是白头翁,花已经开谢了,霍凌说是种在菜地周围可以驱虫,便围着种了不少, 瞧着还是有些用。”
另外也会煮草药水在菜地里喷洒,山里别的不说, 就是这些管够,家里没了, 出去转一圈采几把都用不完的。
肖明明面露艳羡, “有了这些菜,过冬都不愁了,眼看天还不算冷, 赶着现在把地里的白菜和萝卜收了,还能再种一茬。”
有些菜经了霜打就蔫了,有些菜却是更鲜甜, 像是萝卜,经霜前辣嘴, 只能做熟了吃,经霜后生吃也泛甜。
“白菜是定要种的,关外入冬都要腌酸菜, 咱们今年也跟着学学。”
肖明明跟着点头道:“他们这的酸菜和咱们老家的腌菜还不太一样,确实好吃。”
两人溜达着回到前院,霍凌听到最后几个字,笑问:“怎说起酸菜了,可是想吃了?”
颜祺扬起唇角,“看见白菜便想起来了,我俩不会腌酸菜,正说到时好生学一学。”
“腌酸菜简单得很,到时你们在山上腌两缸子,够吃到来年开春的。”
霍峰抱着几根柴火进灶屋,今晚他们三个汉子睡西屋,要烧一烧那边的炕,颜祺和肖明明两个小哥儿则正好一起睡东屋。
等各自洗把脸休整片刻,一行人聚在堂屋里吃了顿饭。
虽是走了好远的山路,但因为彼此都熟识着,山里难得热闹,都觉新鲜,竟是没多累,本说着吃些现成的干粮就罢,最后还是做了两个菜。
一个是今日刚背上来的鲜猪肉和土豆片子、青辣子一起炒,一个是出门现网了几条鱼,和鲜豆腐一道炖了个汤。
鲜肉和鲜豆腐,总是刚上山这一日才能吃得上的,几人配着林母在家做好,由着林长岁背上来的煎饼吃得很香。
大个儿和黄芽儿则在院子里吃鱼汤泡窝头,吃完后进来,连胡子上都是湿漉漉的,颜祺一边嫌弃一边拿了帕子给它俩擦。
本说明日一早进山打松子,今天歇一歇,几人却都是闲不住的性子,尤其是霍峰,他是唯独一个单独进山的,左看霍凌和颜祺,右看林长岁和肖明明,只觉得眼睛疼,格外想媳妇和闺女,便说与其在家闲坐着,不如出去干活。
“那咱们就在家附近转转,采些蘑菇。”
刚刚上山时霍凌就留意到了,在山下几日,山里的蘑菇生得愈发多,到了采收的好时候。
年年卖蘑菇也是一桩大进项,尤其是今年运气好,还有廖德海一早定下欲收松蘑和榛蘑。
这东西新鲜时就个头不大,晒干了更是显得少,想凑够一口袋还不太容易,只要数量不太多,单他一人也吃得下,便是有卖剩的,自有别的人抢着给钱。
林长岁和肖明明纵然没进过深山,采蘑菇还是会的,也懂得该向何处找。
几人遂各自提了篮子,叫上狗子,穿戴严实后朝山中进发。
“汪汪!汪汪!”
因这次人多,大个儿很是负责地走在了队伍最后,见有人慢了,就叫唤两嗓。
他一叫黄芽儿也警惕起来,竖起的耳朵一抖一抖,路上草丛里窜出条蛇,亏得它及时发现,等蛇溜远了他们才继续走。
“我好似看见蛇尾巴尖了。”
肖明明白着脸,拍拍胸脯道:“幸亏有狗在,怪不得赶山客要养狗。”
就照霍家狗子的待遇,说句不好听的,好些人还吃不得那么好的饭,不过想到这养狗不是为了耍乐,而是为了进山保命的,又觉得顿顿喂肉也值得。
“狗耳朵和狗鼻子都灵光着呢,隔着老远就能发觉。”
颜祺在山里行走起来明显比肖明明更自在,不过肖明明也不是那等柔弱小哥儿,到了难走处,霍凌和林长岁各自扶一把自己夫郎,独剩霍峰和大个儿走在一处。
蘑菇是到处都有的,故而没走多远霍凌就叫了停,比划一圈道:“这一片林子少有野兽来,不妨先在这处找一找。”
像是树根下、草丛中、倒伏的腐木上,都是易生蘑菇的,而白龙山中的蘑菇也不只是松蘑和榛蘑两种,除却霍凌和颜祺已吃过几茬的榆黄蘑,冬日里也能采到的猴头菇,另有油蘑、红蘑、雷窝子,还有甚么羊肚蘑、猪嘴磨、鸡冠蘑、鸡腿蘑、大腿蘑。
过阵子天再冷些,还有一种叫做冻蘑的。
等冻蘑也采罢,一年的鲜蘑菇季也就结束。
山中时令分明,最是不等人的。
而采蘑菇最忌讳的就是误采到毒蘑菇,颜祺和肖明明对白龙山里的蘑菇没有那么熟,林长岁也认得不是那么全,只恐有认错的时候,是以都跟着霍凌,先学上一遍再说。
如榛蘑、松蘑最是难认错,这可是冬日里家家都会吃的,就连年夜饭桌上也必定有一盆小鸡炖蘑菇,当中的蘑菇就是榛蘑,用别的都不是那个味道。
红蘑也好认,山里能吃的红蘑菇就这一种,颜色是深红的,看着有些奇怪,实则别名“素肉”,和酱油一起烧吃起来就像肉一般醇香。
独雷窝子和鸡腿蘑要仔细些,有两样毒蘑菇容易与其搞混,对于毒蘑菇,大都没有正经名字,一概都叫“蹬腿蘑”,便是吃了要蹬腿归西的意思。
大人也常拿这个吓唬小孩,比起各色名字好使多了,好让孩子们别乱摘蘑菇往嘴里塞。
余下一个猪嘴蘑长的是最丑的,黑了吧唧,和木耳一样长在树干上,做不好仍有些毒性在,能让人嘴肿成猪嘴,俗话说的“被猪嘴拱了”,但专有人好这一口。
说到底,最好吃的还是榛蘑、松蘑、羊肚蘑几样,且也好认,不会采错。
其它蘑菇在集上也不常见有卖的,就算是有也是零星几朵,像是霍凌往年采的杂蘑,多是晒干了留着自家吃了,毕竟本就要囤冬菜。
今年人多,也都盼着银钱用,他便想着不妨都多采些,凑在一起拿去卖了,回来好分账。
几人学明白后分别散开,但并不多远,大个儿和黄芽儿来回跑着巡逻。
霍凌去与颜祺凑在一处,昨夜里颜祺和肖明明一起睡的,今早为着进山又是一同忙活,两人都没好好说上几句话。
此时一并蹲在一颗红松树下,霍凌终于能问道:“昨夜里听你们说话说到挺晚的,可睡得好?”
颜祺夜里确实和肖明明说了好半晌的话,两人自从来了下山村,再没像这般头挨头睡过觉,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后来要不是顾及次日需早起进山,怕是能一路说到天亮也不困。
但睡得晚归睡得晚,等睡着后也的确是踏实。
“还成,挺好的。”
他反问霍凌,霍凌叹口气,小声道:“大哥打呼噜,吵了我半晌,最后推他一把,人没醒,但总算是没声响了,趁那会儿工夫我赶紧睡着了。”
颜祺失笑,笑罢又赶紧看霍峰,见之间隔着挺远,必定听不见,方继续道:“大哥也不是日日打呼噜,估计是昨天走山路累着了。”
“可是咱俩得有小半月睡不到一处。”
霍凌说着,语气还透着些委屈,颜祺脸色微红,干咳一嗓道:“那……那明哥儿两口子,还有大哥不也是一样。”
他这时在想,幸好家里屋子不够多,需像现在这么分着睡,不然夜半时分,被霍凌缠着办那事,再想到隔壁睡着明哥儿,他怕是宁可把自己憋死也不要出声的。
霍凌噙着笑,不再逗人,伸手把手下的几朵松蘑给摘了,放进篮子里。
松蘑刚生出来的时候摸着有些发粘,说明新鲜,若是干巴了,就说明已经冒出来一阵子了。
“这个能拿回去炖白菜,炒肉也成。”
颜祺想想道:“还是炒肉,带上来的肉没吃完,放到明天万一坏了岂不可惜。”
肉价贵,得一块肉不容易,也不是家家都有井,其实不少人哪怕天气热,也都是把肉咬牙放着,俭省着吃,摸着发粘了洗洗也照样下锅。
霍家人却从不这么干,为了那口吃的省的钱,闹了肚子还不够抓药的。
尤其霍凌和颜祺还在山里,真有个病症都不好找郎中。
再者,一天两顿肉菜确实奢侈,不过想到山外人要花钱买的吃食,他们能不花钱随便吃,心里还是挺舒坦。
即使省下这一口,能多换几个钱,可他跟着霍凌日子过久了,也知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嘴的道理。
且这个时节的蘑菇实在太鲜了,只觉不多吃几顿,都对不起长出这些好东西的白龙山。
松蘑和榛蘑是单独放的,其余蘑菇遇见了也摘下了,几个颜色的挤在一起,红的是红蘑,黄的是鸡冠蘑,白的是雷窝子、鸡腿蘑,像是攒了一篮子野花似的,好吃又好看。
在这片林子逛了半个多时辰,能找到的都采得差不多,由霍凌带着又往下一处去。
第52章 打松子 人多力量大,这话不假,单靠霍……
人多力量大, 这话不假,单靠霍凌和颜祺,进山一整日也采不到五人半天采到的数量。
等天色渐晚该往回走时, 几人把手里的篮子摆在一起, 各个都满得冒了尖。
霍凌和颜祺还采了些野果子用树叶包着, 这会儿分给几人吃着解渴。
这果子在当地叫菇娘果,悬在树枝上似一个个小灯笼, 长得也奇特,外面一层皮,搓破后里面是黄色的果实,滋味清甜。
来这里之前, 颜祺都没见过,单看外皮的模样, 也想不到其中的果子能吃。
在场的几个汉子从小吃到大,两个小哥儿却不同, 尤其肖明明还是第一次吃到, 看神情就知道是喜欢的。
不过这个也不只是深山里才有,林长岁看他爱吃,就说等着在家里院中种上一棵, 想吃就能吃,也不需四处找了。
拎着蘑菇回到院中,霍凌留下黄芽儿看门, 带着大个儿和霍峰与林长岁,又转道去了林子里看捕兽的陷阱。
于霍峰和林长岁而言, 进山是采山货赚银钱,于霍凌和颜祺,则是家里难得来客, 定是要好生招待的。
这林子里捉飞龙的陷阱和那逮野物的绳套都是常设的,凡是在山里,霍凌每日都会来转一圈,也不是日日都有收获,但若是有就是赚了。
大个儿一早就看出霍凌等人要去的方向,跑在最前,霍凌听见它那变了调子的大叫就知是上了货。
“嚯,两只飞龙,今晚上有口福了。”
霍峰从簸箕下拎着飞龙翅膀将其抓出来,掂量一下道:“只是夏日里都瘦了些,没个几两肉。”
野物都是秋冬最肥美,为了过冬各个贴上厚膘,皮毛也厚实,春夏季里,像是野兔貂鼠的毛不单稀落落的,颜色也不好看。
但吃飞龙,又不是啃肘子,比起吃肉,更胜在那口汤。
同时霍峰也注意到了霍凌新制的机关,霍凌当着两人的面将绳套重新绑回去,林长岁起初还刻意避开不看,想着这是霍凌吃饭的本事,总不能让外人学去,霍凌却并不在意。
这东西也没多高深,凡是在山里呆久了的,多少都能想得到,只是这附近没有什么猎户在,他也没个人打听,或许同样的法子别处早就有人用了。
于是他自然道:“这法子捉个鸟雀走禽之类的好用,再大些就不行了,无非是能省些时间,留在这处也不用人守着。”
林长岁说起,他在镇上做杂工时,曾见有人高价收山里的鸟雀。
“要那……羽,羽毛好看的,养在笼……里,听鸟,鸟叫。”
他比个数目道:“多的能,能给五……五六两呢。”
这生意霍凌也听过,只是鸟雀不易捉,而且又气性大,轻易难以养活。
去看大集上那些卖鸟的,别看手上只有五六只,其实可能为这五六只,已是弄死了几十只,仅活下来这些罢了。
相比之下,还不如采采山货换钱,挣的也踏实。
“那些个富贵人家,钱多了没处花,吃香喝辣已是不够,还要向外找乐子,什么斗蛐蛐的,斗鸡的,养鸟的,训狗的。”
霍峰摇摇头,“不像咱们,有口肉吃就能乐呵一天了。”
林长岁听他说训狗的,想起什么,张了张嘴,显然有话要说。
霍峰和霍凌不嫌他口条不顺溜,他也难得遇见人能多聊上几句,遂继续道:“我,我也知道,一个,在……镇上,姓,姓康。”
“姓康?可是住在太平巷的那户康家?”
霍凌顿住步子,这下是真起了兴趣。
林长岁点头称是,霍峰不由道:“怎的,你认识这康家?”
霍凌摇头,“不算认识,只是听侯力说起过,当初他听说我想给大个儿配种下狗崽子,便让我去康府打听,道那户有个小公子喜养狗,大个儿这般好种公若是被他看上,能得好处。”
霍峰是知道侯力这个人的,只是没见过,没等他继续问,林长岁就摆手加摇头道:“那家,不,不能去。”
霍凌没想到林长岁还跟着牙人去康家做过事,虽只是待了半天,康家倒是大方,一人给了足足五钱,但林长岁提起时脸色都变了。
“再来……一,一次,多,多少银子,都不去。”
听完霍凌说的话,颜祺把手里的鸡蛋都打坏了。
蛋壳掉进碗里,他忙用手指蘸了点水,将那块碎壳子弄出来,撇掉后看回霍凌,面上仍是惊诧之色。
“那康家公子竟是背地里虐狗取乐?”
他心不在焉地打了两下鸡蛋,又放下筷子,“这事侯大哥当是不知道。”
霍凌点头道:“肯定是不知道的,没看长岁他们只是去宅子里做粗活,不小心瞧见了不该看的,一并都多给了银钱做封口用。”
几钱银子对于康家来说不算什么,钱财加口头威喝,足以吓住这些进城做工的庄稼汉,料定他们也不敢出去乱说,哪个又敢得罪康家,除非日后不想在镇上赚着钱了。
如林长岁,也是过了半年光景,才跟霍凌他们提起。
“没成想这人还有两幅面孔,对外扮成个爱犬之人,引得好些拍马屁的给他送狗,殊不知都是满足了他那见不得人的癖好。”
他皱起眉头道:“我记得咱们去太平巷那日,也见得一老汉赶车,车上丢了几卷草席子,当时你就说那席子不对劲。”
颜祺自也记得那日之事,一旦回忆起来,如在眼前。
他有些后怕道:“这么说来,那估计都是些死了的狗,雇了人拉走去埋了的。”
霍凌见小哥儿脸色不好,抬手用手指轻轻刮了两下他的脸颊。
“好在咱们长了个心眼,没登门将大个儿给害了。”
颜祺不忿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竟也下得去手。”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霍凌何尝不生气,只可惜这事不是他们能管的。
而且还不好宣扬出去,以免人家顺藤摸瓜,查到林长岁头上。
片刻后,他接过那半天也没打明白的鸡蛋碗,拿着筷子几下打好,向颜祺道:“今天这顿饭我做,你去陪陪明哥儿。”
刚才肖明明和林长岁都要进来帮忙做饭,被他们给拦下了,如今正趁着天没黑,和霍峰一起在院子里收拾蘑菇,摊平倒在木架子上,明日出了太阳就能晒。
“他有林大哥呢,我总往上凑什么。”
颜祺端来一大碗剁好的飞龙肉,低头道:“我就在这,陪你一起。”
霍凌在这一刻意识到,他和颜祺都是差不多的性子,越是人多热闹时,越喜欢和对方待在一起,哪怕不说话,只是同处一片屋檐下,心里也是满足的。
两人互相搭把手做完了晚食,一道松蘑炒肉,一道榛蘑炖飞龙,另外做了个鸡蛋酱,炒了一盘子白菜。
“这吃食,比着过年也不差了。”
颜祺总给肖明明夹菜,后者不得不捂着碗不让他夹。
“锅里还有粥,敞开吃,别剩下了,吃完早些歇息,明天咱们进山打松子。”
霍凌顺手也给颜祺的碗里夹了块肉,捏着煎饼说道。
林母家里祖籍是鲁县,所以擅做煎饼,味道还真不差。
说回打松子,这绝对算是赶山诸事里最难的几件之一。
几人商量好,到时霍凌和霍峰上树,林长岁和两个哥儿在树下捡松果。
林长岁其实也会爬树,但霍凌不敢让他去,会爬树和能爬松树打松子是两回事。
林长岁同样没坚持,虽说不上树分的银钱肯定就少,可还是稳妥些更好。
霍凌也说,他要真心想学,也能教他,让他在树下先仔细看着,林长岁很是感激。
因树高危险,这一夜颜祺为此没怎么睡踏实,第二天更是早早醒了。
为了一鼓作气多打些回来,他们中午不打算回来吃饭,便多多装了干粮,水不用担心,哪怕喝完山上也有地方补上。
除了吃喝,最要紧的就是爬松树用的工具。
在脚扎子之外,霍凌还从屋子里找出两根连着大铁钩的结实树藤,这是他去年砍树藤做的,到今年韧性仍在,可以继续用。
到了树下,他和霍峰一人寻一棵树,将直直的树藤高高举起,尖端挂上结实的树枝,接下来便开始用穿了脚扎子的脚抵着树干,手中拽着树藤,一步步慢慢朝上攀爬。
这一步爬高还是其次,烦恼之处在于不爬到树顶,谁也看不到这一棵树上有多少松果,若是松果多,那就是没白费力气,若是松果少,只能认命下树,再换一棵重来。
不然为何每年的松子季,哪怕是最熟练的赶山客也只能攒出个百八十斤松子,实在是意外太多。
且去年是松子大年,产量丰,今年轮到是小年,更看运气。
“大哥,你那边怎么样?”
好不容易爬上树冠,霍凌抱着一根树枝稍稍喘两口气,见旁边另一棵树的树枝晃动,知晓那是霍峰也爬到顶,已停稳的信号。
霍峰扒拉了一下挡眼的松针,看清后回话道:“不好不坏,该是有个二三十个,你呢?”
“和你差不多,不算多也不算少。”
遥想去年里,他爬的第一棵树就打了五十多个松果,今年这开局并不算好。
可无论如何,人都来了,哪怕只有一两个也要带走。
两人用长木棍打下松果,任由它们从高空落地,树下留守的几人连忙弯腰捡起。
颜祺则还要时不时分心,紧张地抬头看一眼,为着离地几丈远的霍凌捏着把汗。
第53章 五味子 一棵松树上的松果大小不一,大……
一棵松树上的松果大小不一, 大的如拳头,小的似鸡蛋。
肖明明边捡边疑惑,“这些小的怎么也打下来了, 不应该等它们长大么?”
颜祺抬起袖子, 蹭走垂在眼前的碎发, 把脚下的一个松果捡起丢进筐子里。
“长不大了,到了季节, 无论大小都是熟果,继续留在树上也只能是慢慢风干,不会再长大了。”
肖明明恍然,他嫁过来以后还只在林家见过去年的干松果, 说是山上有的是,敲完松子后壳子都是留着当柴火烧的。
他和颜祺的老家也有松树, 不过不是红松,是一种白皮松, 松子又小, 壳子又硬,根本没人吃,哪里想得到白龙山里满坑满谷高耸入云的松树, 松子快赶上瓜子大了。
若是不拿出去卖,打下来的一家子吃一年也吃不完。
新鲜松果从几丈远的高树上掉下来也摔不坏,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两棵树加起来捡了六十个,树上的霍家兄弟也开始准备下树了。
霍峰比霍凌略逊一筹, 等霍凌落地片刻后他在下来,双脚踩在实地上后长长出了口气。
“真是个累人活计。”
比起爬松树,他宁可多耕几亩地。
只可惜松树遍地都是, 田地却不是想有就有的。
需知这还是今天的第一棵树,想想松子能卖的价钱,霍峰顿觉再多的疲惫也不算什么。
“老二,走不走?”
“走。”
霍凌把喝完的水囊放到一旁,起身后朝同样坐在地上的颜祺伸出手,小哥儿借力起身,互相拍打了一下沾满草叶尘土的裤子。
人的体力有限,霍凌和霍峰商量后决定,上午一人爬上五棵树就差不多了,哪怕行情一般,也能有二百个左右的松果。
一般十几个中等大小的松果出一斤松子,一天下来能凑四五百个松果,少说也有三十斤松子。
他们这趟上山打个上百斤松子没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山货。
霍峰有些日子没爬树了,开始手生,后来逐渐熟练,能跟上霍凌的速度。
别看他虽然更喜欢在山底下种地,可到底也是从小在山中长大,野生野长的,这些本事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到老也忘不了。
转眼到中午,兄弟俩已是汗流浃背,在树下的三人倒是没怎么出汗。
为免出汗以后吹了山风着凉,颜祺找出随身带的干净布巾,给了霍凌和霍峰一人一条,塞在后背里吸一吸汗。
这还是叶素萍提醒他准备的,果然用得上。
霍凌的有颜祺帮忙,霍峰则只能找林长岁。
忙活一通,坐定后纷纷拿出干粮来吃,林长岁和肖明明学着余下三人,也掰了一块远远丢出去,拜祭山神。
今天吃的是苞米饼子配咸鸭蛋,觉得咸了就拿出黄瓜啃一根,在山里没人挑吃得好不好,早就累得顾不上什么,只想快点填饱肚子,何况有咸鸭蛋吃也不差了。
黄瓜是早晨现摘的,吃着脆甜还解渴。
下午仍是爬树、打松子,这进山一日,大多数时候只能专心做一件事,没法既打松子,又采灵芝,又挖草药,更别提寻山参了。
假如是正经进山挖参,那真是必须打起精神一寸寸的摸过去,任何一棵草都不放过,不然说不准山参就在你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霍凌想挣钱,也知晓他大哥和林长岁两口子亦是这个想法,是以早就说好,会专门空出两天进山找参,找得着最好,找不着也不强求。
以霍凌的经验,基本年年都是能找到的,只是不一定够得上能挖的年数。
参籽落地,几十年方长成,多少人的半辈子乃至一辈子就过去了。
连着三日,日日进山打松子,收成不定。
今年确实是松子的小年,霍凌和霍峰好几次辛苦爬上一棵树,能戳得到的松果不过十几枚,实在是让人丧气。
好在也有多的时候,平衡一番,多则一日四五百,少时也有三百。
只是单把松果带回来还不算结束,松果占地方,要想带下山去卖,还要把松子取出来才好。
取松子的方法说简单也简单,可也是真的费力气,需要用木棒把松果挨个砸碎。
砸的时候松果壳的碎渣飞溅得满地都是,时不时还往人脸上崩,颜祺和肖明明都是第一次做这事,开始时要么砸到手,要么半天砸不碎,后来才慢慢掌握要领。
赶山客只卖生松子,省了炒熟的一步,不过为了自家人吃着方便,晚上吃完晚食,霍凌进灶屋用大铁锅炒了五斤新松子出来。
松子在锅里受热开口,拿出来晾凉后轻轻一剥就能打开,白龙山的松子个头比较大,搓去那层皮之后是微微泛黄的米白色,吃在嘴里一股油润的果仁香。
肖明明坐在颜祺旁边,小声道:“我小时候觉得香油就是最香的东西了,但吃着没味道,这个松子简直比香油还香。”
剥松子剥得多了,仿佛连手指尖都是油光光的。
霍凌看他俩面前的松子越来越少,壳子越来越多,又抓了一把新的放过来。
“到下个月,还有野核桃、榛子和栗子,关外天冷,入冬后能吃的零嘴也就这些了,家家都要备上,年节里走动时好待客。”
不过这些比起松子就没那么值钱,不用进深山也有,家家户户都会背着筐出来捡。
核桃和榛子直接就能吃,栗子能炖肉、炖鸡,或是丢进火盆里烤。
他提起水壶,给在座几人添了一圈水,坐下时被小哥儿碰了碰手指,接着一小把松子落在掌心。
颜祺小声道:“我看你都没怎么吃。”
霍凌其实是懒得剥,松子太小,他吃着觉得不过瘾,还是更喜欢吃榛子,连栗子和核桃都嫌麻烦。
现在有夫郎帮着剥好,他半点没客气,一把全填在嘴里嚼了嚼,咽下去道:“好香。”
颜祺扬起唇角,低头继续剥起来。
这个东西不当饭吃,以及也许是平日里饭食都吃得好,荤腥油水足够,松子吃多了他隐约觉得有点腻。
相比自己吃,还是剥给霍凌吃更有意思。
霍凌一晚上被投喂了好几把松子,吃到最后打嗝都是松子味。
——
七天过去,院子里晒的生松子已有将近二百斤了。
霍凌拿出家里的麻布口袋,把松子分了三袋,到时下山时他们三个汉子背着,两个小哥儿就背些更轻省的干货,像是几样灵芝、各色蘑菇、草药和山果。
草药当中不算快过了季节的天麻,另还有一种红果子,叫做五味子的,也是近来才刚挂红,到了采摘的时候。
这种果子看着红通通的,总让人觉得味道当是不差,实则肉酸核苦,余味还泛着咸,难吃得很。
唯有作为药材的时候是喜人的,当地人多是直接晒干了泡水或是泡酒喝,言说能补元气,也有拿鲜果蒸了,加蜜熬成膏的方子,能治肺虚咳嗽。
假如卖给药铺,药铺还会专门用醋或者酒炮制,炮制完了方能入药。
五味子在树上时是成串垂下,大小如葡萄,他们直接用剪刀或是小刀割断果梗,一摘就是沉甸甸的一捧,连着叶子带走,不会很快坏掉,临下山这几日里正好晒一晒。
“到时家里留一些,你泡水的时候抓一把,要是觉得不好喝,就加点蜂蜜。”
白龙山的野蜂蜜基本是椴树蜜,老道的赶山客能跟着采蜜的蜜蜂找到蜂巢,循着技巧取蜜,不过不会全部取走,总还要给蜜蜂留上一些。
如霍凌,他不靠这个赚银钱,差不多每次只取一半。
但掏野蜜除了要防备着蜜蜂蛰,还要避开偷蜜吃的熊瞎子。
野蜂蜜一年之内要吃完,再多放滋味就跑了,故而上两个月里霍凌又去林子里掏了几个蜂巢,凑了几罐今年的新蜜出来,但因次次下山带的东西都很多,新蜜始终在山里放着。
“到时咱们留一罐,给大哥大嫂一罐,送林家的暂且不给,等过年时再给,也有个由头,省的又推来推去。”
在人情世故上,霍凌一向想得周全,颜祺点头记下。
霍家人丁寥落,走动的人家本就不多,本村里便是村长周家,年年上门,外村就是舅舅家。
今年霍凌娶了颜祺,也只多了个林家。
对于颜祺这等新夫郎,算是好事,不需过年时应付各路亲戚,舅家他是见过的,都是好相与的人,霍凌之前说过年时要去给舅舅拜年,他并不紧张,还有些期待。
因他没了亲人,以后霍凌的亲人便也是他的亲人。
……
上山数日,前院渐渐给占满了,只留了中间一条能走路的空地,两侧或是架子上笸箩里晒着松子,或是地上草席上摆着五味子。
包括房檐下也是成串的蘑菇和天麻,风吹来麻绳轻晃,相对干硬一点的天麻相互碰撞发出轻响,在夜里听来甚至有几分催眠的意味。
眼看山货采得差不多,再多的话一趟怕是也背不下去,硬往背篓里塞只恐把东西压坏,霍凌便说最后几天只管翻晒,白日里旁的什么都不管,专心去林子里寻山参。
第54章 参兜子 入山挖参前,霍凌摘下了挂在墙……
入山挖参前, 霍凌摘下了挂在墙上的参兜子。
不过去年用的时候,外面这个布兜子就有点旧了,今年拿下来时上面的绳子更是直接发出“滋啦”一声响, 将断未断。
颜祺搬出针线筐子, 穿针之前把空了的布兜子里外里检查一番道:“不止这个地方, 别的地方也要缝一缝。”
他眉头微蹙道:“不如直接做个新的。”
“用了好多年了,是该换一个, 只是以前年年都凑合。”
从布兜子上的层层补丁,就能看得出霍凌的凑合,简单的针线他也是会的,只是针脚没那么好看, 而且只会打补丁,不会缝新的布兜子。
颜祺找出线团, 绕出一小截穿进针眼,拿起布兜仔细缝起来。
霍凌则开始清点从布兜子里拿出来的一排工具, 有些是铁制的, 他放在磨刀石上挨个打磨,再用软布擦干净,还有些是骨制的, 因为年份日久而泛黄。
颜祺没多久就缝好了快断掉的带子,还顺便把另一头的带子也重新加固了一下。
这种用不了几针的事他做的很快,在霍凌看来就是手指翻了几个花就结束了, 到颜祺用牙把线头咬断的时候,他都没反应过来。
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盯着颜祺看, 以至于后者也跟着愣了一下。
霍凌率先回过神,端着手里的一堆,示意颜祺凑近些。
“给你看看霍家的宝贝, 这些都是从我爷那辈传下来的。”
面前的一排,用霍凌的话说,都是挖参的工具,虽说每一次进山,不是全都用得上,可总要全都带着。
霍凌问他,“你不是在山下见过咱家那根参?”
颜祺点头。
霍凌在家藏了一根“灯台子”参,放在一个木头盒子里,拿出来给颜祺看过。
颜祺还记得那根参细细的,和手指头差不多,不算参须子的话也没有多长,怪不得说野山参难长,几十年往上的才能入药。
三十年只能长成一根手指头,要是再嫩些,怕是也没什么吃头。
“你想想,那些参须子是不是比头发丝也粗不了多少,要想一根须子不断地挖出来,就得靠这些。”
霍凌挨个拿起来给颜祺看,这些工具长得和种地的农具差不多,只是个头都做的很小,可以放进斜跨的参兜子里。
小镐头用来挖土,小铁耙用来耙石头,小剪刀用来剪碍事的杂草根,小斧头用来砍树根,还有一大一小两把短刀,一把像砍柴的砍刀,一把像割麦子的弯头镰刀。
要说这些颜祺多少还能看得出用途,另外两根其貌不扬的签子,就是半点猜不透了。
“这又是做什么的?”
拿起来之前,他以为这根签子是木头的,到手才发现是和自己头上簪子一样的骨头。
“拨参须子的,等把旁边的碎石土块草根都清走,就用这两个一点点把参拨出来。”
之所以用骨头,一个是容易得,一个是不易朽坏,而且骨头可以打磨得足够光滑,用得越久,越不容易伤到参须。
这么一套物件,除了两根签子外用的都是沉甸甸的铁疙瘩,因保养得当,可想而知多贵重,毕竟除了金疙瘩、银疙瘩,铁疙瘩就是乡下人能接触到的最值钱的东西,和铁锅一样能传家。
“我有空就拿出来擦一擦,时不时抹点油,这是我爹教给我的。”
颜祺把骨签子放回原处,下意识道:“看着不像是爷奶那辈的东西,还能往下传。”
“嗯,毕竟一年到头用不上两回,没什么磨损。”
他把工具挨个放回参兜子,兜子里还垫了一把乌拉草,“到时候咱俩再传给孩子。”
不管到时候他和颜祺的孩子还想不想当赶山客,东西传下去就是个念想。
回想当初他爹去世时把东西留下,也没想到霍凌真的会接过衣钵。
他们在屋里整理东西,院子里的人也没闲着。
霍峰正指点林长岁用木贼草打磨两根木棍子,这东西叫索宝棍,是挖参人进山时带的,找参时要靠它探路,与同行人分开时也能靠它联络。
一般有经验的挖参人自己都有,颜祺的那根霍凌早就做好,而今年林长岁和肖明明是第一次来,所以从上山起,霍凌就在帮他们寻觅适合做索宝棍的树枝,林长岁得了空就去院子里削木头。
削到今天,已经到了收尾的时候,木棍摸起来已经颇为光滑,不会刺到手。
接着肖明明捧出十枚铜钱,用红绳分别拴在两根棍子上,一拿起来,铜钱相撞,叮当作响。
此次上山,他俩都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很多赶山客的规矩和技巧。
这些东西,按理说要么是家传,要么就要正式拜师才能学到,然而霍凌也好,霍峰也好,都不藏私,有什么说什么,听得他俩都有些惭愧,觉得没什么能报答的。
霍凌却没有多余的叮嘱,只一条,就是让林长岁和肖明明下山后少对旁人说在山里的事。
进山能赚钱的事谁不知道,霍凌从前不开带人进山的口子也是怕麻烦,来的人要是多了,他即使依旧不会答应,挨个应付也挺烦的。
别的不说,这点上林家两口子的人品还是信得过。
因为明天又是在山里从早待到晚的一天,傍晚时烧了几锅热水,几人轮着洗澡,为了省水和省时间,除了霍峰,剩下四人都是分成两对一起去的。
虽说颜祺和肖明明一起洗也不是不行,但霍凌和林长岁显然并不太能适应和对方光着膀子大眼瞪小眼。
他们两个都是比较独来独往的人,要是夏天脱了衣裳在河里洗也就算了,在同一间屋子里实在奇怪。
霍凌站在旁边用丝瓜瓤搓澡,颜祺则因为怕冷,在身上披了块布,坐在一个小凳子上用皂角搓头发。
霍凌不经意间撇到小哥儿的膝盖,上面添了个青紫色的印子,让他立刻把丝瓜瓤丢到一旁,伸手轻轻拨了一下对方的膝盖。
颜祺被他吓了一跳,不是因为霍凌突然靠近,而是在这种时候被碰了膝盖。
一下子让他想起很多不该在这时想的事。
加上因为在低着头洗头发,他不得不把挡在面前的头发丝一把抓住,拂到一旁,才看清霍凌在干什么。
“这是哪天弄的?”
霍凌人高马大地蹲在颜祺面前,轻轻摸着那一小块淤紫,眉头拧成疙瘩。
“我也不知道,也是刚刚脱了衣裳才发现,估计是哪天不小心磕了一下,不疼。”
在山上行走,有个磕磕碰碰实在太常见了,而有些人就是容易留印子,就是看着吓人,实际自己没有感觉。
霍凌也懂这个道理,只是看着心疼。
而他蹲得久了,好似忘了自己身上一块布也没有,颜祺不小心瞥见什么,赶紧拿头发挡住脸,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只可惜逃得过这桩,没逃过下桩。
……
松开手时,颜祺觉得自己手掌心都要着火了,洗了好几次才洗干净。
霍凌也洗了洗手,又拿着沾湿的布巾擦了擦小哥儿的肚皮还有更往上一点的地方。
颜祺红着脸,接过布巾说自己来。
本来澡都要洗完了,他的预感还是成了真,就知素了好多日的汉子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
两人挤在一起没羞没臊地忙了一阵,要说舒服也确实舒服,颜祺甚至舒服到现在就有点犯困。
这般做的结果是晚上回了屋,颜祺躺下没多久就睡熟了,转过一夜,早上见到霍凌,发觉对方精神也很好。
——
天大亮时,五人整装待发。
霍凌事先选好了今天要去的山头,从早探到晚,要花好几个时辰的时间。
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他记得多年前曾在这里看到过没长成的二甲子参,算算年头,要是留到今年,也到了能挖的时候。
只是参不一定还在,哪怕还在,也不一定能找到。
有时有些外村的赶山客也会顺着山路摸到霍凌的地界上,也许已经把参挖走,这个是挡不住的,也没必要挡,只要不是贴到对方的家门口,赶山客和猎户不同,都不讲究所谓的地盘。
因最早赶山就是个拉帮结伙做的营生,在山里遇见人,不会觉得对方是来抢生意的,只会觉得人多了这片林子反倒更安全。
不算人的话,野兽也会啃山参叶子,鸟雀则会吃人参籽,或是正巧把那片地的草都刨出来吃草根。
它们可分不清什么值钱,什么不值钱,为了觅食什么都能吃。
因为这个缘故,靠近人参的草丛里还常有蛇,它们盘踞在附近,是为了捕食被人参香气吸引来的猎物。
这时就显出索宝棍的重要,上面铜钱的响声在人听来不算多明显,在灵敏的野兽耳里却是十分刺耳的,远远听见就会避开。
到了山坡下,霍凌最后说了一次今天的分工,这也是参把头之所以存在的原因。
上山寻参绝不是漫无目的的乱转,那样的话找上一年半载也找不到一片参叶子。
因这次除了霍峰,包括颜祺在内都是初次来的“外行”,霍凌特地说得细致了些。
他举着棍子,沿着山坡下的一段路,比划了一道线,示意几人分别站到固定的位置,然后抬起棍子朝山坡扬了扬。
“咱们五人排成一排,左右的距离就是两根棍子长。”
他用棍子点了点地,“低头寻参时,棍子左右摆,眼睛跟着棍子尖走,棍子指到哪里,眼睛就看到哪里,这样便不会错过。”
进山寻参,就叫“压山”,即是说一行人一寸寸地压过去、扫过去。
“谁发现了,就喊一嗓子,但要紧看好了,别把参幌子看成是参,拿不准的话就喊我。”
参幌子其实就是山茄子,春季里能当野菜吃,叶子长得和山参很像。
老道的赶山客是不会认错的,多是刚上手的人容易看错,其实发现山茄子不是坏事,说不准野参就在附近。
但防的是认错后喊出口,结果走到面前发现不是。
按照老规矩,哪怕发现认错了,也必须把参幌子挖出来“抬下山”,打道回府,今日就算是白来了。
野参难得,相应的规矩也多,有些流传久了,没人知晓为何如此,但依旧遵循。
高山有灵,谁都怕不小心冲撞到什么,砸了自己的饭碗。
第55章 吃烤鱼 没进山找过参的人,是想象不出……
没进山找过参的人, 是想象不出这件事的艰难之处的。
山中草木遍地,高低错落,尤其现在过了花季, 望着就是绿油油的一大片。
而山参的叶子也没什么稀奇, 一个不留神就很容易错过。
不过几代赶山客流传下来的做法还是管用的, 颜祺左边是霍凌,右边是肖明明, 都隔着两根棍子的距离,他本以为自己会走神,实则按照霍凌所说,眼睛跟着棍子尖走, 真的能做到专心致志,一寸一寸地看过去。
此时除了霍峰和霍凌, 剩下三人心里都牢记着参叶子的模样,走得有些慢, 生怕错过, 霍凌和霍峰就要快一些,但看得出他们两个也有意放慢步子。
毕竟在山里行走,相隔太远就意味着危险。
为了避免大个儿和黄芽儿乱跑扰乱视线, 两只狗是一左一右分开走的,各自站在他们队伍的最边缘,一个跟着霍峰, 一个跟着霍凌。
因为都是公狗,每走一段路就能看见它们两个抬腿冲着树根下撒尿, 既是标记,也能驱赶想要靠近的一些野兽。
“叮铃,叮铃。”
和以往几日的赶山不同, 今天大家都很是安静,山风之间唯闻铜钱相碰。
即使如此,没人觉得枯燥。
要知道哪怕是一株最不值钱的“灯台子”,也能换十几两银子,一家三口人省吃俭用的话,十几两足够花上一年的。
就像有人在山上撒了把银子,让你去捡,说好捡到了就归你,大约换了谁来都能沉下性子慢慢找的。
走了快一个时辰,还没什么收获,连参幌子都没瞧见,翻过山坡后正好有一道山溪连着小瀑布跃然眼前,霍凌指了指临水的平地。
“在这歇歇脚,正好打些水。”
山地上总会有凸起的石头,扫一扫就能坐。
三个汉子拿着水囊去打满了水,顺便洗了把脸,接着换颜祺和肖明明也去洗了洗。
大个儿和黄芽儿等人用完了水,才凑上来找了个地方站稳,把嘴筒子探进水里舔着大口喝起来。
接下来的一整日都是一样的行程,霍凌定方位,五人一起压山,在响动的铜钱里搜寻着山参的踪迹。
然而到了下午,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黑的时候,依旧没有收获。
看来之前瞧见的参确实是没有了,不是被野兽踩没了,就是被刨出来啃了。
“准备回去了,晚了看不清山路,明天再来。”
霍凌对此很是淡然,找山参本就是靠运气的事,有的是人日日进山,整个参季都过去了依旧一无所获。
因这事本就难得,大家倒也没多灰心,下山路上还爬上树戳了一对猴头菇,摘完了一棵倒木上的木耳,揪到了两把腰子草。
晚上到家,在门前山溪提了渔网出来,里面有条挺大的鱼在扑腾,力气很大,霍凌觉得要是晚来一会儿估计就能把网撞破跑了。
“这鱼肯定是吃肉的,长这么大。”
颜祺蹲下来看着那条缠在网里的鱼,用张开的手掌比了比,足有三个手掌那么长。
“细鳞,什么都吃,虫子、虫合虫莫、比自己小点的鱼,能吞的都敢吃。”
细鳞算是山溪里少见的大鱼,别的鱼最多长到三四寸长,不比这个,捉一条够好几个人吃一顿的。
霍凌扯了水草穿过鱼嘴,让两个小哥儿摸了摸鱼身子,细鳞之所以叫细鳞,就是鱼鳞很细的意思,但是没到可以不刮鳞就吃的地步。
因为鱼鳞细小,刮起来还挺麻烦,这里的人都习惯抹点醋,过一阵再刮,鱼鳞就会变软,还不容易伤到鱼肉。
“好久没吃到这口了。”
霍峰见网里得了细鳞,很是高兴道:“今晚就吃这个。”
霍凌想了想道:“直接烤了吧,在院子里架个火,吃得也热闹。”
“烤鱼好。”
霍峰招呼林长岁道:“我俩去找几根树枝子,削了搭个烤架子。”
另外网里还有一些小杂鱼,霍凌挑着刺少的,一会儿蒸了拌点苞米面喂狗,刺多的就丢回了水里。
横竖不好吃,不如给它们留条活路。
颜祺在溪水边停了停,向前探着看了两眼道:“咱们下山前是不是要捉蝲蛄?”
霍凌点头,“到时候捉,你要现在想吃,捉上一顿的也不麻烦。”
蝲蛄只有在很清澈的水里才有,这点和细鳞差不多,而且水越清,肉越嫩,掰开以后从头到尾都是干干净净的,只用清水煮一下就很鲜。
愿意费工夫的,就做成蝲蛄豆腐,在关外家家都会做这道菜。
因为是媳妇开的口,霍峰早就惦记着捉蝲蛄,谁忘了他也不能忘。
没有旁人在,颜祺闻言笑道:“到时候再说,今天都累了,反正咱们常在山里,想吃什么时候都能捉。”
细鳞刮鳞,剪开肚子扯掉内脏,里外抹上盐,撒上一点酒和葱姜,淋上酱油腌了一阵后,才由霍凌拿着去院子里烤。
林长岁递来他们削好的树枝,长度足够,正好从鱼嘴穿进去,另一头从鱼尾巴冒出来,前后长出的一节正好架在简陋的烤架上。
山里蚊子多,不过靠近火堆的地方有烟,蚊子都被熏跑了,他们又在附近丢了几块老牛肝。
余下的人同样兴致勃勃,在旁边各自举着生肉串,在靠近火的上方烤着。
烤架做都做了,他们不打算只烤鱼,又出去转了一圈,拿弹弓打了两只野兔,剥了皮切成肉块,串起来烤。
因为用的树枝子比较粗,肉块切得也比较大,大概一人吃两串就差不多了,还有完整的兔腿,是额外分开烤的。
担心光吃肉吃不饱,锅里还有个蘑菇鸡蛋汤,烙了几个苞米饼子。
霍凌翻了翻鱼,上面抹了油,鱼皮略微烤卷后油花滴下来,落在火里爆出火星。
“要是让英子知道了,肯定闹,怪咱们不带着她一起。”
霍峰笑道:“等下山回家,咱在家也这么烤一回。”
过了一阵鱼肉烤熟,飘出香味,等稍微放凉一点后霍凌拿进灶屋,用刀剁成几块,方便分着吃。
外面的鱼皮烤得发脆,里面的鱼肉却仍旧是雪白不柴的样子,甚至还有几分多汁。
腌料的滋味基本只在鱼皮上,没有太多的渗入鱼肉,可鱼本身的鲜味就已足够好吃了。
单独一个鱼头留给颜祺,小哥儿拿筷子把鱼眼睛挑出来,送到霍凌的嘴边。
一条鱼两只眼睛,他们一人一只,其实鱼眼睛没什么能吃的地方,就是尝个滋味,中间的白色眼珠子还硬邦邦的咬不动。
不过任它什么东西,只要是这么分着吃的,就好似变得很香。
就连大个儿和黄芽儿也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明明刚刚已经吃过兔肉,还分了个兔腿。
于是霍凌掰开窝头,在鱼身上抹了抹沾了点咸味,连着一口鱼肉分给它俩。
这么大小的一块,给狗吃基本就是直接吞了,都尝不到味,但大个儿和黄芽儿也不缺吃的,吃完就舔舔嘴,心满意足地溜达走了。
“山里的星星真亮。”
一顿饭在院子里吃完,几人开始灭火,拆架子,期间肖明明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由衷感慨了一句。
霍凌拿水浇灭火星,看了一眼他和林长岁,开口道:“你们两个要是觉得在山里也不错,不如趁着没生孩子,进山赚上两年钱。”
这口饭不是谁都能吃的,不过就这几天的观察,他觉得林长岁和肖明明还算是合适。
霍峰闻言抬了下眼皮,好像有些意外霍凌会这么说,不过也没插嘴,拎着拆下来的一堆树枝子,送去灶屋里烧火了。
颜祺同时看向肖明明,后者和林长岁一样震惊。
林长岁结巴道:“我俩,进,进山?行,行吗?”
“没什么不行的。”
霍凌的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让他们自己决定,一层是表态,这片山不是他自己的,任谁进山谋生,都不算是抢饭碗。
不要说他爷那辈,就是他爹那辈,这一片山腰上除了霍家还有另外两家人,到现在院子还在,往远处走一走还能看见,只是破败不堪,因为用不上,也没上来休整过。
霍凌有两次补围墙和屋顶,还去那边捡过石头和瓦片。
林长岁和肖明明之后显然因此陷入思索,连话都变少了。
不过在山里都是分开睡的,小两口也没什么商量的时间,估计要下山后才能琢磨出个一二三来。
同样的,这天晚上颜祺也没机会单独问霍凌,为什么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两人只在门前拉了拉手,就各自回屋里睡觉了。
……
进山寻参的最后一天,霍凌带人来到了那块他爹留下的“老兆头”所在的林子。
霍峰事先就知道,只是许久没来过了。
“那老兆头下要是冒了参,估计年头也不太够。”
“是不够,不过附近可能有别的参籽。”
若是有,按理说早就在了,但之前没有认真找过,说不定的确有,只是没有注意到。
寻参就是这样,但凡有一点希望都要试一试,横财哪里是那么容易发的。
五人配合了几天,已经可以熟练地排开阵型,铜钱的声响回荡了许久。
路过老兆头时,皆停下来专门拜了拜。
霍凌点了三根香,霍峰往树下倒了一些酒。
因是专门进山挖参的,遇见老兆头时必须要认真祭拜,无论上面留的是谁的名字,哪怕是素不相识,也要供点香火。
等到香灰燃尽,没了火星,霍凌才带路继续前进。
而颜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是头一个发现“棒槌”的人。
他不敢大声喊出来,生怕认错炸了山,只得按照霍凌的叮嘱,用力把索宝棍插到那株叶子旁边的空地上,然后唤人来看。
霍凌很快走到跟前,瞄了一眼,当即断定道:“是棒槌。”
第56章 大丰收 “哎呦,是个灯台子。”霍峰冲……
“哎呦, 是个灯台子。”
霍峰冲颜祺竖起大拇指,“你这第一回,开门红啊。”
颜祺笑了笑, 肖明明和林长岁也结伴走来, 一齐蹲在地上看参。
只见霍凌从参兜子里拿出“棒槌锁”, 也就是一根两头连着铜钱的红绳,一头系在索宝棍上, 一头轻轻系在参叶子上,接着才打量四周,简单判断后摸出一把小号的镐头,在手里轻抛一下。
山参周围的泥土很快被刨松, 容易拔的野草都徒手拔掉,理出一片空地来。
当中的山参绿叶亭亭, 面对着盼了好几日的东西,几人都一边压着心头喜悦, 一边耐着性子等霍凌挖参。
这是个细致活, 快则半个时辰,慢则一个时辰,确定不需要帮忙后, 霍峰带着林长岁和肖明明去附近转转,打算看看有没有别的山货,顺便带走了大个儿。
跟霍峰一家不算太熟的黄芽儿留在原地, 守着霍凌和颜祺。
霍凌人高马大一汉子,现在几乎是趴在地上小心刨土, 颜祺守着参兜子给他递东西,一会儿就要换一个,半点马虎不得。
刨两下土遇见了石头, 或是遇见了草根,都要清掉,越往下越难,还要提防着除草根时伤到参须。
周遭安安静静,黄芽儿凑近闻了几次,见主人没工夫搭理自己,便老实地站在高一点的地方警戒,时不时左右看一看。
面前的土坑越挖越深,霍凌是先顺着参的长势直直往下挖,为的是让整株参的侧面露出来,此时已能看到参须又细又长,扎根于土中,头顶绿叶葱郁,泥下长须蜿蜒。
一想到这株参已经在这里静静生长了几十年,岁数比自己和霍凌都要大了,颜祺不免有些动容。
之后再挖起来就要容易一些,霍凌不再用别的工具,单用鹿骨签子,趴在地上一点点剃着参须。
差不多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所有的参须都已经和泥土分离,而霍峰他们也回来了。
“这是成了?”他问。
“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