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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啧啧,看来他们喝得还不……

是院子角落放着的那只旧花盆,被马秋冬带来的人一铁锨敲成了碎片。

“咱们这不是好好商量吗?上来就砸东西算咋回事?”

念着小时候一起读过书的情谊,再加上是自家女儿偷拿了他的东西理亏,所以沈山生说话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

结果这一铁锨敲下去,算是把他的好脾气彻底给敲碎了。

“好好商量?那也得能好好商量啊。”马秋冬的音调拔高了几分,“说了五百块,上来就说只给二百,你们这是好好商量的态度吗?!”

王冬梅解释说:“我们没说只给二百,这不是在问你嘛,看看给二百行不行,要是觉得少我们还可以补的啊。”

“补?我看你们可没想补。”

“你们就是想赖账,偷了东西不赔,一家子见不得光的腌臜货!”

“叔,还跟他们说啥啊,不给钱就砸!”

马秋冬带来的人瞧着是身形健硕,可肩膀上顶着的却都是些猪脑子,智商比他还不如。

这才刚开始商量,就急吼吼地动手砸东西,好歹现在也是文明社会,他们整的这一出跟村里的混混土匪二流子还有什么区别?

不用等马秋冬说话,身后的男人们就自觉地抄起锄头砸向了院子的那张饭桌。

嘭!

用了六七年的饭桌本就不结实,被这么一砸瞬间成了两半。

存水的水缸、挂在绳子上晾晒的药材、厨房里的碗筷,有几个人还直接冲进屋砸毁了电视,一时间,院子里各处都是噼里啪啦的声响。

这是来讨要说法的?呵,分明就是鬼子进村来扫荡来了!

听到沈家传出这叮叮咣咣的打砸声,周围的邻居还以为是来了强盗,纷纷从家里拿了家伙事儿赶来帮忙。

放眼整个清河村,谁没有让沈万山治过病?谁家有事没有让沈山生帮过忙?还有王冬梅,更是为妇女们撑起了一片天,所以在村民看来,沈家出事就是自己家出事。

不一会的功夫,沈家的院门外就聚集起了一批人,并且每个人都不是空着手来的,年龄最小的孩子手里都气势汹汹地攥着一根木头宝剑。

“咋咋咋?你这是弄啥嘞?”

“恁是哪个村了?来找事了是不?”

“上来就砸东西,真当俺村某王法了是吧!”

清河村的人声音凶,可进门时谁都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厉声质问着他们的行径。

“弄啥?这话恁应该问问恁的村长爹,还有村长他妞!”

马秋冬正愁事情闹得不够大呢,见清河村能抗能打的人都聚集在了门口,马秋冬立马踮起脚尖冲着众人叫骂道:“他们是贼!一家子都是偷了东西不赔的贼!”

“俺妞就拿了恁一块冰,也给你放过钱了,你上来就要五百,你这才是敲诈!”王冬梅也不觑他,强硬地回怼道。

说着,她就把那一碗粪水给端过来给大家伙瞧。

“看看,都过来看看,这么一碗厕所水要俺赔五百!这不是敲诈这是啥?”

不知道是不是院子里的气氛太过剑拔弩张,使得温度升高了几分,当王冬梅把碗端过来时,那股臭味似乎比刚才还要呛鼻。

骚得很,白天晒得太久还有一股臭味,夹杂在香味中显得格外怪异。

马秋冬:“啥厕所水,这是先天斗姥紫光金尊摩利攴天大圣圆明道姥天尊给俺的神仙水!”

不得不说,马秋冬连简单的九九乘法表都背不全,却能背得出这么长的一串神仙名……真是难为他了。

“你去到处问问,我这药救了多少人!多少人有钱都买不到这药!”马秋冬轻蔑地瞥了她一眼,“只有像你这样不识货的人才会当成是厕所水。”

在场的有人曾经买过马秋冬的“神药”,他们没见过原料,只记得味道闻着怪怪的,今天亲眼目睹之后,觉得自己是被骗了,又不想相信自己是被骗了。

“就因为恁妞把药给偷走了,今天我少治了多少人你知不知道?!”

说起这事,马秋冬更有的可说了,“哦对,还有恁家老爷子,白天为了来插队还装病,知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被恁给耽误了!”

马秋冬说得义正言辞、大义凛然,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万山和沈妙。

都是一个村的,他们不敢相信沈家的爷孙俩会做出这样的事。

偷别人的东西?平常碰到家庭困难的病患,可是直接把药免费送出去的;装病插队?沈万山向来庄重自持,也不像是……

这到底是为啥啊?!

马秋冬自以为站在了道德的最高点,说起话来也是不依不饶,当他注意到村民们瞧他们一家的眼神多了些不可置信和些许鄙夷之后,唇角不由得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既然这样,报警吧。”沈万山语气平淡道,“叫警察来处理这事儿。”

沈万山对马秋冬算是彻底失望了,他们这行径已经没办法用简单的“无耻”两个字来形容。

既然他想闹大,那就让警察来好好地评评理。

“要是警察让俺赔钱,该赔多少俺绝对一分不少赔给你。但是你把俺家给砸了,该买该换的东西恁也别想逃。”

“中!”

马秋冬答应得干脆,好像百分之百地确定警察和真理都会站在自己这边,“走,打电话叫警察来,我还是头一次见偷了东西还这么兴(厉害)的人了。”

一说报警,沈山生和王冬梅立刻走在了最前面。

还“神药”?他们还不信了,警察会看不出来他是在用“粪水”缺人!

*

清河村离市里最近的警察局也就十来里的路,电话一打,约摸着几十分钟的功夫就来了六七个警察,把沈妙、沈万山和马秋冬带来的人都带走了。

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主要是看这“神仙水”的价值几何。

如果真的是值钱货,沈妙的偷窃行为可是要在派出所蹲上十天以上的,可如果真的厕所接出来的粪水,不仅沈妙无事,还得追究马秋冬卖假药骗人非法牟利的官司。

那一晚,他们都是在派出所过夜的。

做完笔录后,还要把所谓的“神仙水”拿去研究所,所以第二天上午他也是在派出所度过的。

这还是沈妙第一次进派出所,即使确信自己是无罪的,可在听到警察走路时腰间手铐碰撞时发出的声响,还是不免害怕。

坐在沈妙身边的沈万山从始至终气定神闲,到底是经历过几十年风浪的过来人,他时而闭目养神、时而活动筋骨,并不觉得在派出所呆着有什么拘束。

等到快中午的时候,王冬梅和沈山生才带着饭菜来探望他们。

“我刚才问了值班的人,说是可能得明天才能放人了。”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打开饭盒的盖子,才过了一夜的时间而已,她的脸上仿佛就多了几条皱纹。

听着王冬梅叹气,沈山生恶狠狠地戳了沈妙一眼,“

瞧你干得好事,捅了这么大的篓子。”

“你不用搁这说她。”

沈万山开口替沈妙挡下了她老子的怒气,他也是当老子的,辈份在上面压着,就没有沈山生说话的余地,“我倒觉得妙妙这事儿干得好,要是真查出来点啥,咱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都说医者仁心,可昨天沈万山算是体会到仁心太多的下场了。

就该强硬起来跟马秋冬碰到底,揭穿他的假面,否则他还真以为自己有本事了。

“等研究院那边的结果吧,快得话说不定明天一早就能回去了,慢的话可能得多等几天。”

正说着,就看到有警察拎着一兜盒饭从外面回来,朝关着马秋冬他们的房间走去。

那盒饭是从饭店里买的,又是刚出锅的米饭,从他们外面经过时能闻到很浓郁的饭菜香。不像沈山生和王冬梅带来的饭,骑车来的这一路虽说天气热没放凉,但早没了刚出锅的香味,菜色也是一般。

“给给给,拿两根!”

“不抽不抽,俺这上着班了不能收恁的东西。”

“这咋算是收东西啊?恁帮忙给俺买饭,抽两根烟是应该的,又不是钱。”

“那我拿一根就中,谢谢叔。”

“这烟好啊,味儿真正!”

“可不,俺村那谁从南方出差回来给带的,香得很。”

到底是生意人,马秋冬走到哪都能跟人聊得来。

这才在派出所呆了一晚上,就和负责看守的几个警察处上了,还说多亏了他们的照顾,要等到出去后请他们吃个饭呢。

隔壁的聊天声和欢笑声不绝于耳,偶尔还有几丝烟味飘过来,他们不像是来配合调查,倒像是来旅游的。

“有啥事记得给村里打个电话,我和恁爹就来了。”

“中。”

探望的时间差不多快结束了,沈山生和王冬梅准备走的时候,忽然有另外几个警察手里拿着报告,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马秋冬?马秋冬在不?”

听到外面有人叫自己,马秋冬急忙应声道:“哎,在这儿,里面这个屋!”

他不像是在回答警察,更像是在跟隔壁的沈妙和沈万山显摆,那股得意劲儿,隔着墙都能听得清楚,生怕别人不知道要放他似的。

来人行色匆匆,脸色也冷如冰块,瞧着可不像是什么好事。

果然,走到隔壁后没两分钟的功夫,就听到了马秋冬激烈的反抗声。

“去哪啊?不是要放我回家?”

“你涉嫌贩卖假药,现在需要详细地调查,请跟我们走一趟。”

“假药?啥假药?我这药治好了多少人你去打听打听!凭啥说我这是假药?”

“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了,你这里面并没有任何能够治病的功能。”

“报告?啥报告!你不用跟我说这么多,我就是没犯法!”

“犯不犯法的,你说得不算,老实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吧。”

“我不去!恁这是冤枉人!我不去!”

很快,马秋冬就被带了出来,而跟他一起来的那些高大的壮汉也一同被押着带走。

因为他们昨天是一同来的,除了寻衅滋事之外,还要再深入调查他们对“假药”的事了解多少。

求仁得仁,这可多亏了马秋冬昨天做笔录时,声情并茂地一番叙述。

昨天晚上刚来警察局,马秋冬就不停强调着“先天斗姥紫光金尊摩利攴天大圣圆明道姥天尊”赏赐他的“神仙水”有多值钱。

说是无价之宝、说是比太岁还珍贵、说是哪哪哪的富商掏一万块他都不肯卖……听他把这“神仙水”吹得这么金贵,警察们自然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待。

不仅把案件的重要级提高了三等,还上报给了更高级别的地方分局。

可就在几个小时前,他们拿到研究所结果时,他们这一腔想要破案的冲动却被浇了个透心凉。

“看清楚了,大肠杆菌、粪大肠菌、尿胆素原、粪臭素……这些都是屎里面才有的东西,一点跟药有关系的物质都没检测出来,你还说这不是屎?!”

为了让激烈反抗的马秋冬能配合,为首的那名警察恨不得把检测报告怼到他的脸上,“等会去局里你最好老实交代,或许还能宽大处理,要是还像现在这么拒不配合,那我们就只能从严法办了。”

既然检测出这“神仙水”并不名贵,沈妙偷窃的罪名自然不成立,不过事情可并没有结束。

盗窃天价的名贵药品是大案,非法贩卖假药也是大案,而且罪名还比偷窃更加严重。

毕竟据马秋冬自己口述,他可是靠贩卖这“神仙水”救治了起码几千人,哪怕每人只收一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还有好这一口重的人会多次回购……

不知道其他喝过这药的人会作何反应,起码跟马秋冬一起来的这几个人,当听到这“神仙水”就是粪水时,纷纷反胃作呕,有的还真把隔夜饭给吐出来了。

啧啧,看来他们应该都是喝过这“神药”的。

离开派出所后,马秋冬他们被拉上警车带走了,听留下来的警察说如果真的定下他贩卖假药、非法牟利的罪,不仅要没收非法所得,怕是还得蹲上几年的大牢呢。

沈妙和沈万山一边唏嘘着马秋冬自作自受,一边慢悠悠地从铁门里走了出来。还以为今天还得在这四方的屋里再呆一晚上呢,没想到这会儿就能跟着爹妈平安回家了。

离开派出所之前,在沈山生跟着警察做登记、办手续的时候,王冬梅再次对沈妙嘱咐道:“你呀,以后可千万管这种闲事,这次是没事,难保下次不会有事。”

在她看来,马秋冬有今天的下场是他多行不义,可也是沈妙太好操心才会沾上这麻烦事。

要不是她闲着没事儿瞎打听,也不会卷进来。

老天爷长着眼呢,迟早哪天会收了马秋冬的,用不着沈妙操心。

见沈妙不应声,王冬梅有用手指戳了下她的脑门,“听见没?闲事莫理、闲言莫说……”

“闲话莫听,”沈妙接着说出了后面的半句话,同时拱了拱鼻子道,“知道了,以后不会啦……”

平常沈万山最常跟她强调这几句话,今天在王冬梅告诫她时,他倒是什么都没说。

他虽然也不喜欢管别人家的闲事,但他的医德却不允许他在目睹糟践中医的行为后,视若无睹。

所以这次,他并不怪沈妙。

从派出所出来准备回家,倏地有两三个蹲在树下的人朝他们这边跑了过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是昨天‘神仙水’被盗的当事人吗?”

“我们不是当事人,是受害人。”沈山生不悦地皱了下眉。

“对不起对不起……”

开口的是个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女人,她的手里拿着纸笔,跟在她旁边的两个男人也拎着一只黑色的双肩包,看模样,应该是什么报纸或者电视台的记者。

沈妙正猜测着他们几人的身份,女人就主动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记者证,“别紧张,我们是市电视台的记者,我们只是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请问能采访你们一下吗?”

“马秋冬刚才不是被抓走了吗?你……”

啪!

沈妙刚抬起手想给他们指下警车驶离的方向,王冬梅的巴掌就落在了她的手臂上。

“刚才交代过你什么,忘了?!”王冬梅瞪了她一眼,厉声警告道。

揉了揉自己的手臂,沈妙怏怏地低下了头,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扭头时,王冬梅冷冷地替沈妙回道:“这些你们还是问警察吧,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市里的记者们一个个精得很,嗅闻八卦的鼻子比沈妙灵敏多了,警察那边还什么都没透漏呢,他们就闻到了爆、炸性新闻的味道。

他们也知道警察在调查清楚前,是不能随便跟媒体说具体细节的,可是为了能够抓住头版的头条,这才在警局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跟事件的相关人员打听一些消息。

可惜有王冬梅拦着,要不沈妙这嘴一秃噜说不定就说出来了……

*

回家后,沈妙本想着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后面调查的事交给警察来办就好,

可偏偏马秋冬的媳妇罗凤来也是个难缠的。

听说沈妙和沈万山被放了出来,自家男人还留在警察局,第二天一早就又带着人来砸场子了。

估摸着是怕像马秋冬一样被抓走,所以罗凤来并没有让人动手,而是叫了村里的一群老娘儿们来堵沈家的医馆。

最胖的那个拉个墩儿坐在大门正中间,稍微瘦一点的那个靠在门上,其余的则跟着罗凤来一起坐在村道上嗑瓜子,吐出来的瓜子皮全都喷在了医馆的门前。

正是农忙的时候,村子里没什么人,碰巧也没人来医馆看病,沈万山便没太在意,随她们在门口坐着也懒得理。

她们以为这样的“冷暴力”能逼得沈万山他们主动求饶,殊不知这么熬下去,受苦的人只有自己。

眼看着日头越来越毒,屋里的沈万山扇了扇手里的扇子,对沈妙说道:“跟她们说让她们回去吧,留在这没用,要等就去市里的警察局门口等。”

“中。”

沈妙正要出去,沈万山又补充了一句,“先别跟他们说检测报告的事,等警察调查完之后自然就跟她们说了。”

警察能证明他们是无辜的就够了,后面的事轮不上他们多余插嘴。

事情还没结束就还是会有转机的,不能急着下结论,万一报告拿错了呢?万一检测出了什么问题呢?所以啊,不管是好人坏人都由警察来当就行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没必要掺和。

沈妙点点头,好心地端了一壶水出来好给她们解解渴,然后再劝她们回去。

“婶儿啊,恁还是回去吧,等调查完警察自然就送他回来了,恁别说坐门口了,就算住到俺家也没用啊。”

意识到自己忘了拿杯子,准备回屋去拿的时候,罗凤来忽然叫嚷道:“那凭啥恁先回来?今儿必须得给俺个说法,要不这事不算完。”

沈妙刚答应过沈万山不说的,只好暗示道:“马叔他是卖假药被抓了,俺回来的时候他被送去别的警察局了,至……”

“呸!”

沈妙话还没说完,就被罗凤来一口啐了回去,“啥假药?凭啥说他卖假药?恁都是胡球说了!”

“咋不是假药,警察把那水都拿走化验,证明了不是药,跟俺有啥关系?又不是俺说的。”

“那谁知道你有没有往俺那‘神仙水’里放别的东西?”罗凤来胡搅蛮缠地怼了一句。

说着,她有用一种鄙夷又嫌弃的眼神上下扫了沈妙一番,“哦~我知道了,肯定是恁见不得俺好,故意往水里加东西冤枉俺!”

沈妙:???

不是,她有病吧?谁吃饱了撑的冤枉他们啊!

分明是他们想赚这笔不义之财,被外人无意中发现了好吧。

这不是冤枉,是报应。

沈妙正想骂回去,她旁边的那个婶子就跟着帮腔道:“这妮儿一看就不是啥好人。”

“就是就是,”那个最胖的婶子接着说,“都是开医馆了,她会不嫉妒恁家?这种人啊,迟早得遭报应!”

沈妙撇撇嘴,轻踢着脚下的那块小石头,淡淡地道:“确实,马叔已经遭过报应了,下个遭报应的估计就轮到你了。”

“你说啥?!”

天干物燥,再加上罗凤来本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是有这么多老姊妹陪着劝着才没有发火的,所以沈妙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讽刺,直接把她按着的火给烧了起来。

“别气别气。”

“消消气,咱可不能动手。”

还好其他的婶子们还算理智,及时拉住了罗凤来,这才没把事情闹大。

婶子们一边劝一边拿出一只保温瓶,倒了一杯浅褐色的液体递到她手里,“别急,气坏了自己可不值当,咱今天就在这儿等着,必须得等个说法出来。”

“放心,咱都陪着你,看谁熬得过谁!”

沈妙都不用看,光是闻着这奇怪的味儿,就知道那保温瓶里装的是熬煮过又加了其他药材的粪水。

光是自己喝还不够,罗凤来还给自己的老姊妹们分了点。

“喝点,我里面放了点菊花,败火的。”

“不用不用,这药贵得很,我还是不喝了。”

“白客气,都喝点,好好补补,咱还得跟他熬到底呢!”

沈妙一开始还想着提醒她们呢……呵,确实不该对她们有什么同情心,毕竟能和马秋冬睡在一个被窝里的,能是什么好人呢?

所以现在啊,还是让她们多喝点吧。

眼看时间不早了,想着爹妈都还在地里干活,沈妙就想着先回家做饭去。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时,远远就看到几个警察朝医馆这边走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昨天在警察局门口碰到的记者。

看到警察来,罗凤来她们跟苍蝇一般乌泱泱地挤了上去。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老马啥时候能放回来?”

“我跟你说啊,老马他是冤枉的,就是这一家姓沈的使坏!你们可得明察啊!”

“是啊,都是姓沈的嫁祸,你们是抓错人了呀。”

警察可没心思听她们诉苦,高高举起了手里的纸笔,示意她们退开,“我们来是有正事,请你们先让一下,不要妨碍我们办公。”

“好,好好,我们让。”

“您先忙,先忙。”

等她们都退离后,警察这才在她们之中扫视了一圈,问道:“你们谁是马秋冬的妻子?”

“我。”

罗凤来举起手,往前迈了一步,“怎么了?警察同志。”

“那些粪水的样本还有吗?”警察开门见山地向她询问道,“刚才去了趟你们家,你儿子说马秋冬把煮好的粪水都藏起来了,你知道藏在哪吗?”

罗凤来听得一头雾水,“粉水?啥是粉水?”

“粪,大粪的粪,不是粉笔的粉。”

靠在墙上,沈妙双手交叉叠在身前,慢条斯理地重复着警察刚才的话,“粪水,就是你刚才喝的水,就是你放了菊花熬的水,警察同志问你知道不知道他把剩下的藏哪了。”

第22章 你到底有几个男人?……

“粪,粪水?”

罗凤来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脑子被这两个字炸成了一片空白。

低头看一眼保温瓶里飘着的那两朵雏菊,胃里更是一阵翻江倒海。

不止是她,嗓子眼浅的婶子在听到“粪”字的时候,已经跑到树下开始吐了,嗓子眼深的婶子则在弯着腰一个劲儿地抠嗓子,刚喝下的没有吐出来,倒是把眼泪挤出了几滴。

瞧她们一个个扶墙作呕的动作,几位警察同志纷纷皱眉,可又不敢直接掩住口鼻表露出嫌弃,只得下意识远离了她们几步。

“你们真不知道吗?马秋冬贩卖的不是什么‘神仙水’,是经过处理的粪水。”

“呕!”

警察话音刚落,罗凤来终于也跟着吐了出来,浅褐色伴着药味的粪水再加上早上还没消化的捞面条……啧啧,那味道真是不忍直闻。

经过昨天一天的详细调查,警察基本可以排除马秋冬“自产自销”的可能性,这样一来他的罪名就能减轻一点,不过还需要调查出这些粪水的具体来源,才能最后定罪。

而想要判断来源,就要看还没熬成药的粪水里有没有其他的物质。

前天沈妙带去的那么一小碗已经用完了,只好让警察去马秋冬家寻找,马秋冬的儿子说这些都是爹妈在管,自己不清楚粪水存放的位置,这才又从六里河村跑来清河村找罗凤来。

吐了一轮又一轮,把胃里的酸水都吐干净后,罗凤来这才一脸生无可恋地瘫坐在了地上,闻着空气中这股难闻的气味,她又作呕了几次,可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听到外面这“呕呕哇哇”的动静,沈万山也从院子走出来,当即被一股刺鼻的臭味给挡了回去,沈妙也不急着回家做饭了,赶紧扶着爷爷一同回屋,一同等待着事情的后续发展。

“爷,你说这粪水真能治病吗?为啥没人戳穿他?”

拿出两颗沉重的铁铃铛放在手里打转,沈万山慢悠悠地

叹道:“粪水肯定是治不了身上的病,但能治他们心里的病。”

前天去六里河村排队的时候,沈万山就发现了,真正跑来看病的人不多,大多都是想买一瓶回去当“延年益寿”的保健品来喝的,或者纯粹是凑热闹,也不喝,就在家屯着,等到真的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再喝。

十五块一瓶,有时候还会加价,普通村民哪里喝得起?只有那些有钱的人才会来买,而且还得是有钱并且有点迷信的人会买,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新“神仙水”的噱头。

大多数人在得病后,第一时间只会跑卫生所或是市里的医院,只有迷信的人才会想着靠“神仙水”来治病。

在中医的领域里,只要治好了心病,也会对身体产生助益,就像是徐志成那样,自从他的心病根除之后,他的幻肢几乎就没怎么痛过。

所以,马秋冬熬煮的粪水实际上是治好了他们的心病。

或许也有治不好的病人吧,但谁会想承认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神药会没用呢?再加上外面关于神药的效果吹得天花乱坠,自然会当作是自己的问题,吃下这哑巴亏。

“那王琴不来奶的病……”

“你傻啊,”沈万山冲她翻了个白眼,“你天天又是药补、又是给她按摩都是白做的?就是效果起得慢了点,你真以为是这粪水给她催的奶啊。”

也对,自己那几天可是天天往周家跑呢,差点还真被这粪水抹杀了自己的功劳。

祖孙俩正在屋里聊着呢,和警察一起来的那几个记者慢步走进了医馆,礼貌地同他们打招呼道:“沈大夫,请问我们可以进来吗?”

“是有什么事?”

掀开门帘时,沈妙认出了他们,正是昨天守在派出所外面的女记者和她的两个小跟班。

今天他们不是空着手来的,个子高的男人肩上扛着摄像机,身材胖的男人手里拎着包,而走在前面的女人则拿着一只话筒,三人的态度看着很是和善。

女人又往前迈出一小步,“我们是想采访你们一下,关于‘天降粪水’这件事的一些细节。”

沈妙谨记着王冬梅的吩咐,于是回答她说:“不好意思,有什么疑问你们还是去问警察吧,你们不是一起来的嘛。”

昨天在派出所门口差点说漏嘴是她大意,回来后,沈妙仔细琢磨了一番,才反应过来这件事确实不能随随便便跟记者们说。

被带去警察局接受调查是什么光彩的事嘛?

更何况还是因为“偷粪水”被带去调查的,虽然最后的结果是,粪水不值钱自己被放出来了,但她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医馆大夫偷窃粪水究竟为哪般》的新闻里。

回屋后,沈妙赶紧关上了门,“你们走吧,别问我们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记者都有直觉和敏锐的洞察力,直觉告诉女记者,沈妙肯定知道不少的内幕。

既然她想从沈妙这里了解更多真相,当然要坦白自己的真实目的:“是这样的,我们是要做一个普及科学的专题栏目,这次主要是想搜集一些素材。”

“近些年市里一直在弘扬科学、抵制迷信,我们觉得这个把粪水当成神仙水的新闻就很有代表性,可以让观众通过了解事情的全貌,更加走近科学。”

“而且马秋冬贩卖粪水不也是打着中医的旗号嘛,这也是划清封建迷信和传统中医的一次好机会。”

听女记者洋洋洒洒地说了许多,沈妙有点心软了。

她有些话说得没错,等到马秋冬贩卖假药的新闻传出去,肯定会影响很多人对中医的印象。

要是能通过这个啥啥栏目撇清中医和迷信的关系,或许也是件好事?

沈妙看向沈万山,用眼神询问着他的意见。

沈万山手上摆弄铁铃铛的速度逐渐变慢,看得出来,他也有些心动了。

不过他知道的细节并不多,不管是在排队时跟其他人八卦,还是跟喝过粪水的人闲聊都是沈妙做的,再加上他不是个好事的性子,所以他只说了一句“你看着办”就起身回内堂休息了。

你看着办=我同意了。

于是等沈万山回屋后,沈妙便再次打开了关着的房门:“那行,先说好,只聊关于这粪水的事,其他的咱们一概不聊。”

女记者点头如捣蒜,答应得爽快,“好!”

坐下后,他们向沈妙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女人名叫蒋小珍,是电视台奔赴一线现场的记者,另外两人是她的同事,一个叫张扬、一个叫徐峰。

听她们说,原本警察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是不会告知给媒体的,不过这次为了做好《科学与我》这个科普专栏,这才允许电视台一同跟随记录素材。

今天是案件调查的第二天,警察知道的情况并不多,所以他们不止会采访沈妙,之后还会询问更多的知情人,只是直觉告诉蒋小珍,沈妙一定知道更多的真相,因此采访她的优先级最高。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没错,沈妙确实是个“百事通”,好多信息是连警察都还没调查出来的。

“发现这粪水的地点在哪?”

“田里,大部分都是在马秋冬他家田里发现的。”

“那他们怎么就能确定这粪水能吃呢?不害怕吃坏肚子吗?”

“老一辈的迷信,说这是无根之水,干净着呢。”

“马秋冬是通过什么方法来怎么贩卖这粪水的?这粪水化开后还是有味道的。”

“就是随便加几味中药,这样就能掩盖臭味。”

从粪水的来源讲到马秋冬这一路的发家史,别看沈妙是个局外人,可她把从各路听来的片段拼凑在一起后,还真的是个无比完整的故事呢。

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部告诉蒋小珍后,沈妙又压低了声音,说:“要是你们知道这粪水是怎么变成冰的,记得也告诉我一下。”

蒋小珍心领神会地点点头,“放心,有什么最新消息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

外面的警察还在和罗凤来谈话,想来估摸着还得过一会才会离开,左右等着也是等着,于是沈妙主动提出给他们都把把脉,“市里头的中医应该不多,坐下让我瞧瞧看?毕竟咱们村里学医的,可不都是马秋冬那种缺人的。”

“好啊。”蒋小珍欣然同意。

将手搭在她的手腕处,沈妙感受了几秒钟后,说:“昨天晚上睡前你吃生冷的东西了,是不是还喝凉水了?嗯,压力太大,睡眠质量也不好,昨晚做噩梦了吧,今天早上出门也没吃饭……”

短短几句话,震惊了蒋小珍一次又一次,第一次尝试中医,着实把她给震撼到了。

“天呐!你怎么知道?”摸着被沈妙把过脉的部位,蒋小珍一脸地崇拜,“中医竟然真的这么厉害啊!”

从小在市里长大,他们基本都是去街道诊所或是医院,关于中医的印象仅仅是闻着很难闻的药材味,还有电视剧里的江湖游医,从来不知道中医原来这么神奇。

被蒋小珍这么一夸,沈妙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板,不过脸上却保持着从容,“害,把脉是比较基础的,人的嘴巴可能会撒谎,但脉象不会。”

“我也试试,让我也试试!”一旁的张扬也迫不及待把手臂伸了过来。

再次把手指搭上去,过了一会,沈妙又慢声道:“你的身体还行,就是肝火和胃火有点旺,你多久没上大号了?”

张扬难为情地说:“三天。”

“哦?”

“七天。”张扬又改了口。

沈妙:“嗯?”

眼看实在瞒不下去了,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坦白:“好吧,十天……没办法,一直拉不出来。”

徐峰:“我的妈,张扬,你是貔貅啊?只吃不拉的。”

蒋小珍:“你肚子不涨吗?”

见他说了实话,沈妙这才继续说下去,“拉不出来就吃点润肠的食物嘛,用手抠也不是个事,肠道都被你抠破发炎了。”

徐峰:???

蒋小珍:???

张扬:!!!

那一刻,那他真想

给沈妙跪下求她别说了,而蒋小珍和徐峰瞥了眼他那粗糙的手指头后,也默默地退远了一点。

他指甲缝里的脏东西,不会是那啥吧……

*

一周后,一档名叫《科学与我》的专题节目在豫省电视台上线了。

每天晚上八点半,在都市新闻报道结束后开始播放,第一期节目的名字正是马秋冬贩卖粪水的事件,节目的名字起得也好听——天降奇“冰”。

毫无疑问,这档节目最大的受众就是豫市附近的各个乡村,因为他们都是买过“神药”的人,要不是马秋冬被抓起来了,马氏医馆的招牌被警察没收,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每天晚上几乎都准时蹲守在电视机前,等着节目的开始。

“那神仙水到底是个啥?”罗英子刚把手腕放在脉枕上,就迫不及待地向沈妙问道。

这期事件一共被剪辑出了十二期,每期半个小时,昨天才播到了第四期,刚开始将马秋冬靠着“神仙水”发家的经过,估计还要再等个七八天才能解密。

虽然他们不知道后续发生了什么,但沈妙知道啊,所以身为好姐妹的罗英子趁着这几天地里的活儿不忙,赶忙排了个号来医馆听八卦。

还好今天爷爷出诊去了,沈妙这才敢跟她聊这事儿,不过想着外面还有很多排队的病患,于是说话时刻意压低了音量:“飞机上厕所里漏出来的水。”

蒋小珍答应过她,有后续一定第一时间跟她说,所以当搜集完素材后便来到了清河村,一是给她看摄像机拍到的画面,二是来帮张扬拿调理脾胃的药……

经过几天的调查,终于弄清楚了这“神仙水”的来源:是飞机的排污管泄露,飞过六里河村上空时,粪水便正好掉在了田里。

飞机上的排泄物在储存时以防发酵,所以会加入一些化学物质帮助微生物和细菌的分解。飞机在高空飞行的过程中,气温过低使得泄露的排泄物液体凝固在了机身,又在即将降落时温度升高,这才从飞机外壳脱落掉下来。

所以这粪水之所以没有它该有的颜色是由于经过了化学处理,而那奇怪的香味正是化学药品的味道。

听沈妙这么一说,罗英子一脸吃惊地捂住了嘴:“我的老天爷,那些买药的人岂不是都吃了屎啊……”

“谁说不是呢。”沈妙撇撇嘴。

“那姓马的得被判几年啊?”

“五年,不止赚得钱要被没收,还得变卖家产赔人家钱,”沈妙起身去药架子上拿了几片止疼膏给她,“婶子上次来拿的止疼膏估计用完了,你一会正好给拿回去。”

马秋冬这算是罪有应得,他家日子原本过得紧巴,好不容易过上了几天好日子,眼下出了这事算是把他一家都打回原形了。

前两天还听六里河村来瞧病的人说呢,说是好些人堵在他家门口嚷嚷着赔钱,马秋冬还在警察局里蹲着呢,只有罗凤来和他的儿子应付。

文明点的只是让他们把坑自己的钱赔了,不文明的直接开始摔瓢砸碗甚至大打出手。

还好,还好马家先把上次来家里闹事的钱赔了,否则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能要回来。

接过沈妙拿来的止疼膏,罗英子从口袋里拿出两张一块钱放在桌子上,起身时看到外面院子里排起的长龙,不禁感叹道:“排队的人真多啊,感觉咋还有市里头来的?”

沈妙跟着往外瞥了眼,“可不,最近来排队的都是市里的。”

这可多亏了蒋小珍给自己做宣传。

马秋冬当时卖药打着的是中医的旗号,纯粹是在给中医抹黑,为了节目播出后大众不被误导,在第一期的节目最后放了一段真实的问医过程。

没有画面,只有声音,是沈妙上次给人看病时张扬录下来的。

节目里旨在强调中医的神奇,拿中医的诊疗过程和马秋冬的作对比,证明中医并不是封建迷信,但还是有一些村民听出了是沈妙的声音。

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短短两三天的功夫,更多的村民都知道清河村的沈氏医馆了,再加上有些在城里打工的人原本就知道沈氏医馆,于是沈氏的名气也在豫市里传播起来了。

这几天来看病的,哦不,不全是看病的,因为许多都是慕名而来的,哪怕身体暂时没有什么不舒服,也想通过中医把脉来看看有什么潜在的毛病,有什么需要保养的。

毕竟如今老百姓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比起不舒服的时候再治病,更想着防患于未然。

这几天沈妙开了好多滋补养身的药方,有些身体没病却非要买点什么的,沈妙就卖他们一张爷爷之前写的食疗单子让他们回去照着做,价钱也便宜,五分一张、童叟无欺。

送走罗英子后,沈妙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同时叫着后面的号:“四十九号,四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来了来了。”

四十九号是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瞧模样应该是三四十五,脸上画着一个不算太精致的妆容,一看就是市里头来的。

女人自然地坐在了椅子上,将挎包放在腿上:“小大夫,你瞧着真年轻,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女人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配上几句夸奖听得人心里好舒服。

沈妙腼腆地笑笑,将病历往后翻了一页:“姐姐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我瞧着你气色挺好的,不像是生病的样子。”

“确实。”

女人甜甜一笑,扭头时见陪自己来的男人还站在外面,连忙招手示意他进来,“别傻站着了,快进来坐着。”

比起穿着斑点红裙的女人,同行的男人穿得就差了很多,两个站在一起完全不像是两口子,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尤其是年龄……似乎比女人小了很多,估摸着只比自己大了几岁。

不过男人身材高大,长得也算英俊,所以也勉强算是相互匹配吧。

甜蜜地挽着男人的手臂,女人继续说道:“是这样的,我一直没有个孩子,平时什么补药啊检查啊都做过,什么问题都没有,就想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沈妙点点头,示意她将手放在脉枕上。

几秒钟后,沈妙疑惑地皱了下眉:“姐,你那事是不是没准时来啊?”

“晚了七八天,不过也正常,我的日子一直不太准。”

又仔细摸了一会,确定是滑脉后,沈妙笑着回她说:“姐,你这不是晚了,是有啦!”

摸着自己的肚子,女人一脸地不可置信,“真,真的?我真的怀了?!”

沈妙点点头,“不到两个月,不过胎像挺稳的,是怀上了,没错。”

“为民你听到了吗?我怀孕了!真的怀上了!”女人激动地将头搭在男人的肩膀上,和他分享着自己的喜悦。

可是男人却兴致缺缺,只是干巴巴地扯了扯唇角,“好,真好。”

沈妙平常吃瓜无数,从男人的态度来看,他完全没有当了父亲的喜悦,相反的,这个喜讯对他来说更像是一座大山,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看得出来,他为了不让女人扫兴,一直在努力地做着心理建设,搂着她的肩膀轻轻在她眉心吻了一下,比起刚才,语气变得更温柔了些,“我们有自己的孩子了。”

直觉告诉沈妙,这男的的反应很不对劲。

怀孕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喜事,怎么可能只有当妈的高兴,当爹的皱眉呢?

不过沈妙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她只是个医生,病患和病患家属的情绪与她无关,所以她只是尽她医者的本分,嘱咐了女人一些注意事项,又按照女人的要求给她开了一些安胎的药便作罢了。

“孩子,我要有自己的孩子啦~”

女人真的很高兴,离开时脚步仿佛踩在云朵上一般轻飘飘的,倒是男人的步伐变得更沉重了,替女人拎着包走在后面,肩上宛如扛着一座千斤重的担子……

巧的是,就在几天后,沈妙再次碰到了这个女人。

那是礼拜天的早上,沈妙还没到医馆开门呢,门口就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等着了。瞧他们精神奕奕的模样,多半又是来花钱买安心的。

收拾停当后,沈妙坐在位置上开始叫号:“一号,一号可以进来了。”

“来了来了!”

那是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几秒钟后就看到一个手臂下夹着皮包的男人兴冲冲地掀开了帘子,“我们是一号。”

男人手里攥着好几张褶皱程度不一的纸条,看样子,他是把前面那些人的号码都给买了下来。

见坐诊的沈妙不过二十出头,他也没有那么紧张了,而且还笑着夸赞她道:“呦,大夫瞧着年龄不大啊,啧啧,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女呀!”

这语气、这夸奖……怎么感觉莫名有点耳熟?

见同行的人迟迟不进来,男人又折回去扶她,“快点吧,好不容易抢到的号,还磨蹭什么呢?”

“都说这村的大夫厉害,让她给咱瞧瞧到底是咋回事,到底是因为啥生不出孩子,也别平时吃这吃那的瞎耽误功夫了。”

说着话的功夫,女人就这么被男人给搂了进来。

在看到女人的那一刻,沈妙的眼珠子都差点飞出来。

什么情况?她前几天不是刚跟她男人来看过吗?

等等,如果前几天的那个人是她的老公,那今天这个搂着她的男人又是谁?!

第23章 好烦,又要开始演戏了……

四目相对,女人紧张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

她似乎很害怕沈妙会表现出认识自己的样子,所以目光相触的瞬间,就慌忙挪向了别处,装出第一次来的模样,打量着房间里的布局。

“呃,二位请,请坐。”沈妙定了定神,招待着两人坐下。

身为医生,她有责任保护病患的隐私,所以配合着她的态度装出是第一次见面。

镇定、稳住,一定不能露出任何破绽。

双手合十自然地搭在病历簿上,沈妙微笑着向男人询问道:“请问你们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我俩不能生。”

没有一点点防备,男人就这么水灵灵地把这句话给说了出来,意识到可能存在歧义,反应了一会后才继续补充道:“是这样,我们俩结婚也有十来年了,一直没个孩子,检查也做了、补药也吃了,一点效果都没有,就想来让你给看看,我们身体是哪里有毛病。”

比起昨天那个英俊但穿着土气的男人,今天这位直言直语,直接把“土大款”三个字印在脸上的男人才更像是女人的正牌丈夫。

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两人不管是做派还是言语都十分相似,只是今天的女人要比昨天收敛得多,像鹌鹑一样拘谨的举止,跟昨天的那个男人一样。

“好,那我先给你们看看脉象吧。”沈妙将脉枕拿出来,下意识放在了靠近女人的地方。

“中。”

男人应了一声后,主动把椅子往前挪了挪,将脉枕拿来后顺势把手搭了上去,“先给我看看,我媳妇怯生,让她先坐这儿缓缓。”

既然这样,沈妙也不好拒绝,只得先给他切脉。

乍一摸,男人的脉象还挺正常的,就是肾有点虚,应该是平常那啥过度的原因。胃火旺、心火旺、肝气虚……补药是没少吃,就是没补对地方,补得太杂,所以伤到了肝。

从脉象是看不出不孕不育症的,得做个身体方面的检查。

“身体上瞧着没什么大事,具体为啥怀不上可能得做个身体方面的检查,”沈妙一边在病历簿上记录着男人的脉象,一边说道,“我爷晌午出门了,估摸着一会能回来,要不你再等等?等他回来了给你检查检查。”

“中,不急,”男人大咧咧地将手收了回去,“俺们今儿一天都有时间,啥时候做检查都行。”

大金链子、大金表;鳄鱼皮鞋、小皮包,男人的这一身装扮那叫一个阔气,即使身材因为年龄大了走样发福,头发也有些要秃的迹象,但有这么多金钱地加持,还是能吸引一些目光的。

说罢,男人就挪到了旁边,殷勤地把脉枕放在了女人的手腕下面,“该给俺媳妇瞧了,劳驾。”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等做好心理建设后,沈妙才把手指搭在了她的寸关尺处。

正因为她知道脉象的结果,所以她才会这么地紧张。

女人是怀孕的脉象没错,但该怎么告诉男人这个喜讯,才能看起来比较正常呢?

就像是过年包饺子一样,要怎么演戏,才能表现得很自然,不让爹妈发现自己提前偷看到哪些饺子里有硬币?这可是很考验演技的。

这几天接待的病人太多,沈妙已经记不得那天跟她的对话了,只能努力强迫自己把这段记忆删除,然后重新来过。

“你多久没来那事了?”沈妙问道。

不止是沈妙紧张,女人更是紧张到手臂的肌肉都时刻保持着紧绷地状态。

女人抿抿唇:“这个月晚了有七八天吧。”

见女人接住了自己的戏,沈妙这才放心地露出了几分笑意,像上次那样为她庆祝:“姐,你这不是晚了,是怀上啦!”

“真的?你说的是真的?!”

可惜,今天的情况和那天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本该由女人说的台词,被男人抢先一步给问出了口:“大夫,你没诊错,我媳妇真的是怀孕了?”

他俩绝对是亲两口子!

瞧男人那喜不自胜的模样,简直和女人那天的表情一模一样。

沈妙:“真的,不到两个月,但是胎像很稳,是怀上了,没错。”

“桂芳,你听到了吗?你怀孕了!”紧紧握住女人的手,男人激动地眼角都含着星点的湿润,“我们终于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几天前的画面,今天再一次在屋里上演了一遍。

一个兴奋到差点痛哭流涕,一个面色微苦应付着陪笑,只是演戏的人调换了性别,身份也有所不同。

沈妙在一旁看得都有点恍惚,还以为自己穿越到几天前了。

听到媳妇怀孕的喜讯后,男人阔气地打开皮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拍在了桌子上,“大夫,麻烦你多给我媳妇开点安胎的药,什么人参啊、虫草啊,啥药贵就用啥,一定得让我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补好营养。”

嗯,这句话在几天前,女人也说过。

“现在还不能吃太多大补的东西,就跟平常一样,稍微多补充一点营养就行。”说完,沈妙便拿起笔在病历上写着和上次一样的安胎药方。

“对了。”

男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走出去朝守在院子外面的司机喊了一声:“小陈,把那包东西给我拿过来。”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男人的司机就将一只黑色的塑料袋拿了进来。

司机的脚步有几分犹豫,但架不住男人的催促,还是咬咬牙硬着头皮把东西拿了进来。

在看到司机的那张脸时,沈妙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天爷,他不正是几天前陪女人来的那个男人吗?!

小陈,为民……

所以这个叫陈为民的男人并不是女人的丈夫,而是男人的司机?

难怪女人前几天那么高兴,陈为民的脸上那么难看,假如男人真的有不孕症,那么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

沈妙不敢再往下猜了,而是急忙喝了几口水,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好奇心。

男人头上的这顶绿帽子太亮了,身为一名有医德的大夫,她可千万不能被这绿油油的光芒给闪瞎了眼。

“咋成塑料袋了?”

“牛皮纸沾了水,我就换了个袋子。”

“里面的药没少吧。”

“没,都在这儿了。”

“行了,你回去吧。”

将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到沈妙面前,男

人从里面掏了一把药材出来,“我前天见我媳妇好像在喝这些药,你帮忙给瞧瞧,看看对肚子里的孩子有影响不?”

沈妙大致扫了一眼,呃……这正是她几天前开给女人的安胎药。

沈妙:……

好烦,又要继续演戏了。

“没事儿,这就是些补气血的药,”沈妙闻了下药材的味道,放回去后,默默把刚开好的安胎药方里换了几味不同的药材,“她平常喝点对身体也挺好的。”

听沈妙这么一说,男人可算把悬着的心放了回去,但是女人心里的火却“蹭”地一下烧了起来。

“你是从哪找到我的药的?谁允许你翻我东西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我的错,”担心女人动气伤到孩子,男人连连认错,“我这不是前天回家闻到有药味就找了找嘛,我也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

女人背过身去没有理他,不知道是担心被他翻出更多的细节,还是真的生了气。

瞧男人半蹲在地上的模样,似是想要下跪认错,只是有外人在不方便,所以只是蹲着,“我错了,我的错,原谅我这一次成不?”

说着,他就把皮包里的钱包拿出来,把里面厚厚一沓一百块全部塞到了她手里,“拿去花,买包、买衣裳、买化妆品,好了好了,不生气了哈。”

这是沈妙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钱!

得有一万块了吧?怎么感觉他这么掏出来的时候,像是掏一沓一分钱的那么不在意呢?

下意识抚了抚自己的小腹,女人也不再与他生气了,准备将钱收起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看了眼桌子对面的沈妙,又说:“你钱都给我了,一会做检查的钱咋付?”

沈妙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们这收费便宜,这一百块钱还花不完哩。”

女人没搭茬,只是默默从那一沓钱里又抽出了十几张放在桌子上,然后温声向她道了一声谢:“谢谢大夫,谢谢你带给我们两口子这好消息。”

“不,不用了吧……”

“用的用的,”既然老婆做了主,男人便也把钱往前推了推,“一点小钱而已,你就收下吧!”

看着这桌子上的一千多块钱,沈妙不禁咽了咽口水。

分明是人见人爱的钱票,可怎么总觉得有点烫手呢?

她知道,这钱其实并不是为了女人怀孕的喜讯,而是自己配合她演戏的演出费,同样,也是让自己闭嘴,不能将真话告知男人的封口费……

既然怀了孕,自然就不用再给男人做检查了,于是他们夫妻俩就这么欢欢喜喜地回家了。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晚上沈妙准备关门回家时,女人却又折返了回来。

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村路上很显眼,四个八的车牌号更是凸显她的富人身份。

从车上下来,这次女人没有让司机陪着自己一起,而是独自一人来屋里面对沈妙。

“沈大夫,今天的事,谢谢你。”

没有了第一次见面时的眉开眼笑,也不似白天诊脉时的紧张局促,此时此刻的女人不再是依靠在男人肩膀上乞求疼爱的贵妇人,三分客套七分凌厉的气场,要比她的丈夫更像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商场能人。

沈妙干巴巴地扯着唇角,“不用谢,应该的。”

外面已经没有来看病的病人了,她这个时候来一定是有话要说。

害,她就知道自己没有发财的命,这一千多块钱哪是这么容易就拿到手的?

于是不等女人开口,沈妙就主动打开了钱匣子,把白天她给自己的十几张百元大钞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你多给的诊金,一分没动,都在这儿了。”

女人笑着摇摇头,“给出的钱,我是不会再拿回来的。”

把钱重新推回去,女人扭头看了一眼守在院子外面的男人,意味深长道:“沈大夫,我知道你是聪明人,你应该能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说着,女人再次打开了自己的手提包,从里面又拿出一叠钞票,叠放在了那一千多块钱上。

沈妙:???

沈妙看不清那一沓钞票有多少张,但肯定比十张加起来要厚得多。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吗?百元大钞在他们的眼里真的是不值钱啊……

将目光从钞票上收回,沈妙定了定神后,努力让声音变得平静,回答说:“其实你不用这样。”

“哦?”

女人再次把手伸进包里,“嫌少吗?”话音刚落,又掏出一沓钞票放了上去,“这样够了吗?”

沈妙:???

是自己的表述有问题吗?女人怎么会觉得她这句话是嫌钱少的意思?

这么厚的一沓钱加起来,少说得有小一万了吧……

在与女人对视的那一瞬间,沈妙的脑海中倏地闪过了一个很坏的念头:咳咳,假如自己再说点似是而非的话,那她是不是还会往上加钱啊?

这万元户会不会当得有点太容易了?!

不过在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她想要滋生的贪念,因为从小她接受的教育就是“拿己所得、不图彼财”。

属于自己的,她一定会要,不属于自己的,她也不会贪图。

爷爷也常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既然选择当大夫就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不能用诊金的多少来衡量人命的价值,更没有先医后医、不医挑医的事。

“我是说真的,”沈妙踩着心里对这笔钱的渴望,硬是把这一摞钱都推了回去,“你真不用这样,不需要用钱来堵我的嘴。”

哪怕沈妙的态度已经足够诚恳,但女人的眼神里却仍然保留着怀疑。

或许是在商场上打拼得太久了吧,让她很难相信任何人,更难相信会有人会拒绝金钱的诱惑。

拉来一张椅子坐下,女人随手将包放在桌子上,习惯性地翘起了二郎腿,或许是意识到这样可能会挤压到肚子里的孩子吧,又赶紧将翘起的腿放了下来。

女人今天没有化妆,只涂了淡淡的一层唇膏,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平安降生。

“妹子,我跟你说实话,这个孩子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必须要把他生下来。”

比起刚才居高临下的态度,此时的女人变得柔软了很多。

她可以是温婉的,可以是强硬的,也可以是狠辣的,但只有此时此刻这个临近四十,正在走向人生下坡路的皮囊才是她最真实的自己。

“嗯,我懂。”沈妙点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她白天就猜测过,估计是男人一直想要孩子,于是给女人下了最后通牒,如果生不出孩子就离婚,所以女人才会想到借种生子和家里的司机……

只是有些细节她还没推敲明白,就是男人对她的态度挺好的,应该不像是会逼她离婚的性格,而且既然去医院做了检查也没问题,那她怎么就这么确信肚子里的孩子是司机的呢?

女人笑笑,“不,你不懂。”

女人将扣在桌子上的杯子拿起来,用茶壶里的水简单涮了涮后,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其实,这不是我怀的第一个孩子,第七?第八?我也快记不清了。”

沈妙:???

哦吼,有瓜吃?!

女人名叫吴桂芳,她的丈夫,就是今天陪她来的那个男人叫钱万里。两人二十岁就在一起了,今年是他们一起走过的第十八个年头。

年轻时家里穷,他们又都是个不甘心过苦日子的性子,于是便携手打拼赚钱。

他们第一个孩子是在南方打工的时候掉的,当时她才二十一岁,没有经验的她为了多赚一点钱,和钱万里一起当力工,结果在搬重物的时候不小心摔掉了,那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怀孕了。

吴桂芳:“当时年纪轻,只顾着赚钱了,就没太在意,孩子嘛,想什么时候生都可以。”

后来赶上了时代的风口,两人赚到一点钱后便开始了创业,创业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辛苦的,经常要没日没夜地赶工程,还要为了一个单子在各地奔波。

当时吴桂芳也怀过几次孕,也曾跟钱万里商量着要把孩子生下来,不过钱万里每次都会

以公司太忙,没有精力去照顾孩子而拒绝。

就这样,为了能让孩子出生时有更优渥的环境,吴桂芳也选择了流产,送走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

如今他们的日子好起来了,生意也稳定,不用再为了区区几万块的单子奔波,可孩子却再没来找过他们。

为了能生孩子,他们去全国不少大医院都看过。

吴桂芳担心是自己流产的次数太多上了身子,可是医生告诉她,她还是有生育的能力;钱万里怀疑是自己得了什么病,经过几次检查后,也并没有问题。

“可能是报应吧,所以我们一直没有个孩子。”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口水后,吴桂芳的故事也就讲完了。

站起身,她漫步走到门口,透过门帘的缝隙看向了坐在车里等待的陈为民,眼神里看不出有什么真挚地爱情,只有对一副漂亮皮囊的欣赏。

在她眼里,陈为民也不过是一个被她利用的工具罢了。

两个人为了今天一路打拼十八年,早就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个共同体,不管是出于利益,还是钱万里对她的愧疚,两人都不可能离婚,于是她只好从别处想想办法。

听完吴桂芳的故事,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

不算是同情,也不能说是鄙夷,虽然说吴桂芳这么红杏出墙不算道德,但钱万里之前让她打胎那么多次,损了那么多的阴德,同样不是什么好人。

所以在这段三人关系之中,最可怜的或许就是这个司机陈为民了。

白天既要为老板当牛做马,晚上又要在老板娘的床铺上努力耕耘……唉,真是可怜。

“不知道我怎么说你才能相信,但我确实不会乱说,”沈妙再次向她保证道,“我只会告诉病患我诊脉知道的事实,至于是谁的孩子、来看病的人是谁陪着,不是我该操心的事。”

沈妙的好奇心是大了点,但也是有医德的,不会随便讲病人的闲话。

更何况她现在也不能说吴桂芳的孩子百分之百是陈为民的,自然不会淌这趟浑水。

见沈妙再三保证,吴桂芳这才勉强信了她几分。

“行吧,那我就先走了,等过段时间安胎药吃完了我再来找你开点,沈大夫。”

放下手里的杯子,吴桂芳再次恢复到之前那个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时间不早了,送走吴桂芳后沈妙也准备回家了。可等她们从院子里出来时,发现车子的灯还开着,可是一直守在车里的陈为民却不知了去向。

把医馆的门关上后,沈妙看了看村路的两头,问道:“他去哪了?”

“应该是找小卖部去打电话了吧。”吴桂芳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不以为然道,“嗯,七点了,是他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时间。”

家里?

什么意思?这个陈为民也是有家的人?!

沈妙:“呃,他,家,唔……”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这件事,这突如其来的信息有点重,她还需要一点时间来理一理。

“怎么?你是没想到他已经结婚了?”吴桂芳笑着拉开了车门,随手将包丢在了后排,“我当初也是看上了他那几个孩子都生得漂亮,否则也不能找他。”

几个?孩子?

正在消化着刚才那条信息的沈妙,这下大脑是彻底宕机了……

老天爷,敢情这个陈为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难怪他前几天陪吴桂芳来时会是那样的态度,原来他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自己老婆啊!

第24章 呵,算你是个男人

入了夜后,温度降了不少。

吴桂芳不想站在冷风里等太久,又不想独自摸黑去村子里找人,只好拜托沈妙回家的时候顺路帮忙,要是见到陈为民的话,让他打完电话后快点回来。

而她则坐靠在车里,听着广播里悠扬的音乐声放松心情。

清河村里只有两家小卖部装了电话,一部在村西头、一部在村南头。村西头小敏家的小卖部离得最近,想来陈为民应该是去那里了。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沈妙找到小卖部时,果然远远就看到了陈为民靠在墙边打电话的背影,负责看店的小敏则在扒拉着碗里的面条,时不时瞥一眼电话上的时间。

“来了,要买点啥?”

怕打扰在打电话的陈为民,沈妙刻意压低了几分声音,从兜里掏出两分钱递给她,“拿根老冰棍吧。”

靠在墙上,陈为民佝偻的背影瞧着有些疲惫,背对着小卖部外挂着的灯泡,他就像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下意识躲避着头顶的光亮。

“王奶奶今天做了什么饭呀?”

“嗯,大宝真懂事,一定要看好小宝,让他吃饱肚子,听见了不?”

“恁妈回去了没?啊……中吧,行,我啊?我今天回去的晚,别等我了。”

“在家锁好门,谁叫门都别开,听见没?睡觉之前把电关好,天冷了,盖好被子。”

晚上很安静,所以隔着好几米也能依稀听到电话里稚嫩的声音。

好像是个小女孩?年龄听起来不大,但却很懂事。

听陈为民打电话说得这几句话,沈妙猜测他的孩子们应该是住在城里的某个类似于“大杂院”的地方,自己当司机,老婆也在外面打工赚钱,所以年龄还小的他们会到院子里的爷爷奶奶家吃饭。

陈为民很疲惫,但在打电话时却充满了父亲的关爱,即使他不住地揉捏着眼角,语气依然是平和又温柔。

瞧他这副疼爱子女的模样,或许在家里会是个好父亲吧,但一定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否则也不会背着自己的老婆跟雇主的老婆纠缠在一起,更不会把自己的种……

唉,算了算了,反正又不是自家的事儿,管他呢?

吃着手里的冰棍,离开时,沈妙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医馆的方向示意。

陈为民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又简单地嘱咐了孩子们几句后便挂断了电话。

“她有点累了,让你快点回去。”等他挂断电话后,沈妙才淡淡地同他说了一句。

陈为民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块多放在了电话桌上:“好。”

他的模样有些心虚,就像是被当场抓包的小偷一样,他的目光闪烁,躲避着沈妙的视线,似乎是很害怕在她的眼神里看到鄙夷和瞧不起的情绪。

呵,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不光彩。

沈妙没和他多说什么,话说完后就吃着冰棍朝家的方向走了,而陈为民也在付完钱后,收拾好情绪,快步赶回到了吴桂芳的身边……

兜里揣着吴桂芳给的几千块,沈妙走起路来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她一直没敢数到底有多少钱,反正肯定是一笔大数字,顶得上他们开医馆好几年赚得了。

不是自己该得的钱,沈妙不想收,可吴桂芳又没有要拿回去的意思,她只好想着先揣回家放好,免得在医馆的钱匣子里放着不安全。

回到家时,院子的门正敞开着,好些人都在自家门口围聚着,有的磕着一把瓜子,有的捧起碗筷就着一瓣儿蒜吸溜着碗里的面条。

院子里不知道是谁在坐着,只听到了那人委屈又凄凉的哭喊声,还有撒泼打滚耍无赖的动静。

见到沈妙回来,在院外看热闹的婶子连忙上前迎她,“我的妮儿啊,你可算回来了!你上哪去了?去店儿里也没找见你人。”

“我上西头买了个根冰棍,”在婶子的搀扶下,沈妙跟着往家里走,“咋了这是?”

“恁家碰上医闹啦!”

走进院子时,院子里一共有七八个人,可即使是有人挡着,沈妙的目光也能精准地落在了这出大

戏的主角身上。

是李桂花和周民这两口子。

周民还算讲理,没有做出什么丢脸的事,只是拿着一根燃了一半的手卷烟和其他几个男人站在旁边唉声叹气,而李桂花则盘腿坐在地上,身子一边前后摇晃,嘴里一边发出“呜呜呜”的哭喊声。

当然,只是有声音而已,并没有看到她掉什么眼泪。

“这是弄啥了?”

听见沈妙的声音,李桂花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走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袖子,王冬梅和几个婶子担心她对沈妙动手,也赶紧走过来准备拦她。

“俺小了?你把俺小藏哪去了?!”李桂花眼神怨毒地问道。

沈妙一脸懵逼地将她推开:“你没事儿吧,恁小去哪了,我咋会知道?”

“肯定是恁把他藏起来了!说!你把他们藏哪了!!”

沈妙懒得跟她撕扯,于是扭头向王冬梅询问道:“妈,这是咋回事?”

王冬梅叹了一口气:“周强带着王琴她们娘儿几个跑了。”

沈妙:???

跑了?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啊,这有什么可哭的?

李桂花和周民原本是想去医馆砸场的,见医馆锁了门才找到了沈家,一进门就嚷嚷着要他们把儿子给还回来,把沈山生和王冬梅都给惊到了。

后来听周民一说,才知道周强他们是离家出走了。

原来就在几天前,王琴的身子又开始不舒服了,经常会头晕,手脚也冰凉偶尔使不上力,于是周强就说带她来医馆住几天,调养调养。

大前天一早出门时,招娣和盼娣主动说要跟着照顾,周强也没拒绝,就把她们娘儿仨都带走了,前天又说招娣和盼娣忙不过来,于是把迎娣、来娣、有娣一同给接走了。

李桂花正愁家里的这些丫头片子太多,烦得她上火呢,巴不得一下子全都送走,所以她就一直没操心,每天做饭还能少放几勺米。

直到今天,他们走了三四天后,李桂花和周民才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

王琴和丫头们不信儿也就算了,怎么儿子也不回来吃饭了?

等到收拾屋子时,他们才发现柜子里的衣服少了一大半,一些生活用品也都不见了,这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不对劲,等今天来找人时,果然扑了个空……

没有音信,也没留下只字片语,他们又能去哪找呢?所以就跑来沈家闹,非让他们把自己儿子还回来,倒是没提一句儿媳妇和孙女们。

“你们这黑心的医馆!把俺小藏哪去了!把俺小还给俺啊……”李桂花哭喊了半天,终于勉强从眼角挤出了几滴眼泪。

要是不清楚他们家发生的这事儿,光是听她这么悲恸的哭喊,还真会让人以为是沈家把周强他们给藏起来了。

可是沈家也冤枉啊,这没凭没据的,总不能就因为周强的一句话,他们就要把责任扣在自己头上吧。

“她婶儿啊,你现在哭也没用啊,人不在我们家,你再闹我们也变不出人来。”

“还是去别的地界找找吧,俺是真没见到恁家人,这整个村的人都能作证。”

“这时间不早了,快回家吧,说不定过两天他们就回来了。”

任凭周围的人怎么劝,李桂花硬是站不起来,两条腿就跟得了软骨病一样使不上力气,好不容易帮着把她扯起来,还没迈开步子呢,又坐在了地上。

“小啊,我了小啊……你就这么不要恁娘了啊……你咋这么狠心啊……”

刚才是哭沈家藏了她的儿子,这会儿又改哭儿子不孝顺,哭自己命苦,生了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白眼狼。

明明只是带着老婆孩子跑了而已,可李桂花这嚎啕大哭的架势,却像是死了儿子一样,吵得人耳根子都是疼的。

“哎呀!你别哭啦!”

沈妙实在是忍不住了,提高音调冲着她喊了一句:“恁小带着媳妇和孩儿跑了是好事儿,不跑难道留下来看着她们受罪吗?!”

“妙妙!”

王冬梅拉了一下沈妙的袖子,示意她不要再火上浇油。

沈妙偏不,因为今天要是不把这股火烧尽,以后还有的要闹。

反正沈妙是局外人,跟他们周家扯不上半点关系,所以说起话来也就不需要留什么情面了:“你光说恁小丢下恁俩跑了,你咋不说你想把恁小的孩送人呢?招娣才多大,你都想着把她送出去嫁人,有你这么当奶奶的没?”

沈妙这话一出,院里院外的气氛倏地停顿了一下。

哦吼?手里这蒜的味道咋感觉不对劲儿呢?

“逼王琴跟恁小离婚的事儿先不说,还有那迎娣跟有娣,想背着恁小把她俩卖了的事,也都是你也做过的吧?”

此时此刻,沈妙可没把李桂花当成长辈。当初听他们村人说这些事儿的时候,她就瞧不上,现在跑来自家撒泼,又何必再给她什么脸面?

“冤枉王琴跟别的男人有来往;带着有娣去赶集,偷偷把她扔了;小时候来娣生病了不给她看,还跟邻居说病死了正好,你就说吧,这桩桩件件哪件事不是你干的?”

听沈妙这么一说,刚才扶着李桂花的几个婶子纷纷撤了手。

虽说家里一连生了六个丫头是挺让人惋惜的,可李桂花这个当奶奶的也实在是太孬孙了点!

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孙女,咋能说扔就扔呢?还给自己儿媳妇泼脏水……都是女人,这事儿做得未免太绝了。

李桂花自知理亏,哭喊的音调顿然减少了大半。

那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好几次都想骂出口,可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管她家的闲事,她也闹不起来,所以只得强迫自己把这句话咽下去。

最后见李桂花脸色实在是太难看,王冬梅才勉强扯了一下沈妙的袖子:“好了好了,别说了。”再说李桂花可就真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沈妙这一张小嘴儿还真是随了沈老爷子年轻时的模样,嘚啵嘚啵跟淬了毒似的,当局者疼、旁听者爽。

沈妙:“不说让你多体谅王琴,代入到你自己身上,假如恁婆子还在把恁小悄默声给扔了,还冤枉你跟别的男人有来往,你心里是啥滋味?周强哥偷偷带着她们走,没跟恁吵一架算他脾气好,恁可该回家烧高香吧!”

李桂花眼瞅着自己说不过沈妙,于是看向一旁沉默的周民,“姓周的,你倒是说句话啊!强子是恁小不是?”

周民还是不说话,只是狠狠地抽了一口手里的烟。

一是因为好男不跟女斗,他不想跟沈妙这个小辈一般计较;二是因为沈妙骂得句句在理,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反驳。

将抽完的烟屁股丢在地上碾灭,周民拍了拍衣角上的烟灰,走过去将李桂花从地上拉了起来,“算了,走吧。”

“走?小还没找着,走哪去啊走?!”

周民难得提高音调,把她那句反驳给压了下去,“小也不在这儿,你赖在人家家他就能回来了?”说着,他又帮着拍了拍她裤子上的土,“走吧走吧,白搁这丢人了,小真要走咱谁都某法。”

“你,你……!”

沈妙知道他们家不少事,不管是听村里的人说,还是前段时间来家里治病时周强和王琴的埋怨,家里那点拿不上台面的腌臜事不说全部知道,但也肯定听说了个七七八八。

为了保住最后一点脸面,周民只好强拉硬拽地把李桂花给带走,天晓得万一真的把沈妙给惹急了,她会不会爆出自家更大的瓜来。

来时风风火火、气势汹汹的李桂花,在离开时简直犹如丧家之犬,尽管嘴上在强硬地叫嚣着,但脸面早就被碾得粉碎了,而且还多胀了一肚子的气。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这不像是来找儿子,倒是跑来自取其辱了。

等他们走后,沈万山一本正经地向沈妙

问道:“他们儿子离家出走的事,你知道不?”

沈妙挠挠头:“应该……不知道吧。”

沈万山:???

上次去周家时,沈妙听招娣提了一句,说是那天晚上睡觉时听到爹妈商量着把她们带到城里去住,当时她也没太在意,想着不过是周强安慰王琴的话而已。

毕竟要是真的为她们娘儿几个好的话,早就会把她们接走了,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没想到,周强这次竟然是来真的,果然把她们母女几个全都带走了。

搬走了好啊,这样一来,她们就不用再受那恶婆婆的气了。

不错不错,算他周强是个敢作敢当的好男人!

*

过了差不多半个月,沈妙正在医馆坐诊时,村西头的小敏托人来喊她,说是有人打电话找,沈妙没多想,就跟着小敏去了。

这两年村里有不少人搬去了城里,有些能干的还在城里买了房把爹妈接过去享福。

城里的医疗条件要比村里好得多,不过他们还是更相信沈万山的医术,所以当老毛病犯的时候,依然会给村里打个电话,让沈万山帮忙写个药方抓来吃,或是托他下次进城带些止疼膏药。

不止是村里的人,有些城里想来沈氏医馆治病的,也会提前打个电话约号。

但是今天给沈妙打电话的,既不是清河村的人,也不是城里人,而是……

“喂,请问是哪位?”

“喂,是我。”

电话那头的人一开口,沈妙就听出来了是周强。

倒不是他的声音多么有辨识度,而是因为她从电话中听到了他身边有招娣、盼娣和有娣的声音。

“爹,我能和沈姐姐说句话不?”

“我也说,让我也说一句。”

“喂喂喂?沈姐姐,你能听见俺说话不?”

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家,几个小姑娘的声音听着像风铃一般清脆,字里行间都带有自由和无拘的畅快。

“哎,能听到。”

周强把电话拿低了些,让她们能够听到沈妙的声音。

“沈姐姐,我们搬来市里啦,和俺爹住在一起。”

“是呀是呀,我们现在过得可得劲儿了,每天都能吃到肉啦~”

“俺六妹起过名字了,叫家宝,好听不?”

几个小姑娘你一言我一语地冲电话说着这段时间的喜讯,她们在村里过了太久的苦日子,所以如今不管是大事小情,对她们来说都是很好很好的消息。

“好了好了,我跟沈姐姐聊点正事,盼娣啊,你先带妹妹们玩去。”

“中。”

重新把听筒拿到耳边,周强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道歉:“对不起啊,妹子……当初我们走之前,找了个去你们医馆调养的借口,俺爹妈肯定上你家找麻烦了吧。”

“没事儿,就来了一次,没找到人就走了,也没咋闹。”沈妙淡淡地道,同时又问,“对了,你们现在在市里住得咋样?”

“挺好的。”

他们一下子超生了六个,被抓到肯定是要罚款的,而且不是一笔小数目。

之前把她们留在村里是想着村里查得没那么严,又有爹妈帮着照顾,可自打出了这档子事之后,他只能冒着风险把老婆孩子都接到身边了,哪怕危险,但起码能让她们不用再看人的脸色过日子。

电话费每分钟挺贵的,简单寒暄了几句后,沈妙便主动问道:“打电话是有啥事吗?”

“你嫂子她身体不得劲,想问问你能不能给开点药。”

自从生下他家老六后,王琴就一直在折腾,再加上她年龄大了,所以落下了经常头疼,而且头一疼起来手脚就会跟着发抖的病根。

周强带她上医院检查过,可是医生给开的药太贵了,并且治标不治本,吃药的时候不疼,一断药就又会疼,这时候他想起了沈妙的医术,便想着能不能靠中医帮着调理。

“药不能乱开,我得看看她到底是啥情况才行。”沈妙顿了顿,问道,“你啥时候带嫂子来一趟,我给她搭个脉瞧瞧?”

“啊……这样啊……”周强有些为难,“妹子,你看这样行不?我给你个地址,你来市里一趟,来回的车费我给你报销,诊金和药费我按双倍给。”

周强现在是一个小包工头,工地上每天都有事等着他处理,虽说来去一趟顶多折腾一天,但他之前已经请过一个多月的假回家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请假了,只好麻烦沈妙跑一趟。

沈妙想了想后,答应道:“也行,我过两天正好去市里再进点药,可以顺路去一趟。”

“真是麻烦你了啊,来了一定要在家里吃顿饭,恁嫂子一直说要谢谢你呢。”

“害,不用客气!”

让小敏拿来纸和笔,沈妙按照他说的记下了一个地址:红旗街与政七路交叉口,南果村1-16号,6楼12户。

是市里的一处城中村。

虽说是村,但城中村和他们这些城边村可不一样。

这些年听说豫市要推动城市化发展,改造市内的城中村,所以等到他们一拆迁,肯定各个都是有钱的主,不像城边村的人,只能靠种地过日子。

唉,真是同村不同命,羡慕啊……

到了礼拜三,趁着今天医馆里没什么人,沈妙便独自骑着装满药材的三轮车去了豫市。

医馆的收入来源大头来自于看病,小头则是靠卖自己和爷爷亲手晒干的这些药材,以及一些药膏贴,卖掉医馆多余的、再买点医馆需要的,这么一来一回每次都能赚个十来块。

等忙完正事后,沈妙按照周强给的地址来到了市里的南果村。

南果村像是“井”字一样,被四条马路隔在了正中间。

为了能够容纳更多的人,村里的楼房建得明显要比周围那些家属院更加密集,楼层也都在七层以上,走进村子后,并不算宽阔的水泥路上,人流也比外面的马路多了不少。

问了两遍路,沈妙终于找到了地址上那处1-16号的楼牌。

村子里的路修得比较窄,大多是骑着自行车或是三轮车的人,偶尔能看到拉着水果或是蔬菜的木板车在走动叫卖。

但是在1-16号的楼外却停着一辆豪华的黑色小轿车,而那辆小轿车的车牌有着最标准的炸、弹号:豫AQ8888

是钱万里的车?!

第25章 还敢带到家里来?……

不止是沈妙,但凡是从附近路过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停在楼门口的轿车。

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里面铺着真皮的坐垫,后排还放着几只名牌的购物袋,一阵风吹过,还能闻到从车里隐隐飘出来的香水味……嗯,它的拥有者一定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

这年头能买得起桑塔纳的人都很少,更何况这还是辆奔驰?

尤其是在看到四个8的车牌时,眼神里羡慕的情绪随即收敛了起来。

车贵,车牌更贵,能开得起这样豪车的人家,不是他们这等平民能够直视的。

可是,这辆车为什么会停在这?条件简陋又鱼龙混杂的城中村?

看着购物袋里还没拆开包装的母婴用品,沈妙更加确定了来人正是吴桂芳,此时此刻,她应该正在这幢加盖到八楼的筒子楼里。

她为什么会来这儿?

“三个字!”

“我说过‘三个字’了,你抓我就不算了。”

“他走了,我在三楼呢,快来摸我一下!”

“你是猪!你是猪!”

“你说晚了,我都抓到你了!该你了,该你当鬼啦!”

……

城中村的筒子楼和市里头规划的楼有点不太一样,不是一层两户、四户的长方形构造,而是真的像“筒子”一样的圆形构造。

这样一来,同样的面积就可以分割出更多的房间,容纳更多的家庭,而“筒子”正中那一片透光的空地,则为住在楼里的孩子和老人提供了一片休闲娱乐的场地。

楼里住着的孩子不少,还没

上学烦恼的他们正在玩着名叫“三个字”的游戏,每一层都会时不时传出叽叽喳喳的欢笑声。

今天的天气不错,坐在楼下的老人有的在听收音机,有的围在一起下棋,各有各的乐趣。虽然钢筋混凝土把一个个家给隔开来了,但这里温馨的氛围和城边村里是一样的。

沈妙进来时听到了来娣和迎娣的声音,一抬头,就看到当“鬼”的来娣故意给迎娣放水,放着跑不快的妹妹不抓,而是去抓往楼上跑的小男孩。

“来娣?迎娣?”

听到楼下传来沈妙的声音,迎娣的小脑瓜“蹭”地一下就从栏杆里伸了出来,兴奋地朝她招招手:“沈姐姐!”

“不玩啦不玩啦,先暂停,我得带沈姐姐回家找俺妈。”

“谁是沈姐姐?”

“说了你也不认识,我沈姐姐可厉害了,还上过电视呢!”

上次见来娣和迎娣时,她们还穿的是姐姐们往年的旧衣裳,今天她们从楼上跑下来时已经换上了属于自己的新衣裳了。

看这针脚应该是王琴自己买布给孩子们做的,不过做得很好看,款式一点不比市场里卖得差。

许久没见,来娣和迎娣似乎长高了一点,小脸儿上也有肉了,笑起来时小酒窝里满是甜滋滋的蜜。

带着沈妙往楼上走时,来娣紧紧地牵着沈妙的手,嘴里一直念叨着自己在市里见了多少新奇的事物,模样好不快乐,沈妙则一边听她说,一边环顾着这里的环境。

筒子楼的每一层都建得一样:十间三十平米的四方形房间,两个公共卫生间,至于做饭和晾晒衣服则都在走廊或是在窗户外面搭个竹竿。

城中村里住的大多数城边村进城打工的人,从外面的视角来看,这里聚集着乱七八糟的人十分不安全,但只有住在这里的村民才知道,这是他们在城里唯一可以抱团取暖的地方。

来到她们家时,招娣正在屋里择菜,盼娣则在给小妹换尿不湿,听到门外传来“沈姐姐来啦”的叫喊声,有娣也赶紧帮忙收拾着屋子。

“沈姐姐!”

进门时,有娣热情地跑过来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

虽然她们和沈妙不过是大夫和医患家属的关系,但是在她们眼里,沈妙就是自己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好姐姐。

三十平的房间里放着两张上下铺,是女孩们睡觉的地方,而王琴和周强那张一米八的床则在靠窗的一侧,中间用堆放着衣服的柜子隔开。

墙角放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圆桌,平时只有吃饭的时候会打开,不过打开后屋里的空间就显得更加逼仄了。

这里是比不上家里那么宽敞,没有院子、没有空间,甚至阳光都只有下午才能照进来,但她们生活在这里却很开心。

沈妙听招娣说,王琴知道她今天中午要来吃饭,所以刚才特地去买菜了,一会就回来。

等王琴回来的这段时间里,沈妙则给她们最小的妹妹家宝做了个简单地检查。

还好,虽然王琴是大龄产妇,孩子的先天发育可能会比同龄的孩子差一点,不过他们还是将她照顾得很好,不算白白胖胖,却也健健康康。

“迎娣!迎娣!”

门外,一个小姑娘欢喜的叫喊声正在朝这边靠近,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时“啪啪啪”的响声。

一路从楼下跑上来,女孩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一只手扶着门喘气,另一只手则紧紧攥着一只系有蝴蝶结的塑料袋。

“安安,你咋来了?”

那名叫安安的女孩主动走到迎娣的床边,把塑料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哗啦啦……

是巧克力?

和一分钱一枚的“金币巧克力”不一样,塑料袋里的每一颗巧克力都是用写着英文的糖纸包起来的,透过半透明的纸可以看到可可脂最纯正的深褐色。

“哇!”

看到那堆成小山的巧克力,女孩们同时发出一声惊叹:“好多巧克力啊!!!”

她们没有主动去拿,只是稍稍凑近些嗅着巧克力散发出来的香气。

“你们快拿着吃呀,”安安主动抓起一把往姐姐们的手里塞,“我家里还有好多呢,快吃快吃!”

女孩们以前在村里吃过最多的就是麦芽糖,巧克力?她们只见村里的其他孩子吃过。

迎娣剥开一颗试探着放进嘴里,入口是苦涩的,可是很快就有一股很浓的香味在嘴巴里蔓延开来,轻轻把外壳咬碎,里面还有甜甜的奶油夹心呢!

“嗯!好吃!”捏着糖纸,迎娣满脸惊喜地冲着安安眨了眨眼。

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糖!

看到她家来了一位陌生的大姐姐,安安也很大方地往沈妙手里塞了一颗,“姐姐你也吃啊~”

“谢谢。”

这个叫安安的小女孩年龄和迎娣差不多大,大大的眼睛、粉扑扑的脸蛋,模样漂亮极了,身上的衣服是名牌kappa的,脚下的小皮鞋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着就很贵。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精致得如同瓷娃娃一般的小女孩会住在这里。

看着手里那枚巧克力的包装,从里到外都找不到一个汉字,大多都是英文再往下还有两排龙飞凤舞的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文字,想来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这是沈姐姐,之前上过电视的,可厉害了。”往沈妙身边贴近了些,迎娣主动向自己的好朋友介绍道。

女孩往嘴里也塞了一颗巧克力,鼓着腮帮子向沈妙道了声好:“姐姐好~我叫陈安,有耳朵的那个陈,平安的那个安。”

沈妙点点头:“你好啊,安安。”

提起上过电视,陈安还有个好消息要跟周家的各位姐姐们分享,“对了,我家今天就要装电视了,一会都来我家看电视呀~”

“电视?你家要买电视?!”来娣惊讶道。

“那以后是不是就能上恁家看小木偶了?”

“真的假的,俺爸说电视机可贵了。”

“真的呀,”一屁股坐在床上,陈安前后晃着脚,“工人叔叔正在家里装呢,不信的话一会恁跟我回家看看就知道了。”

正说着,门外就传来了催她回家的声音。

“安安?你跑哪去了?”

快步跑到门外,陈安趴在栏杆冲楼下回了一句,“我在迎娣家玩,一会就回去啦。”

“快点回来准备吃饭了,下午再去玩。”

陈安不太情愿但还是拖长音地“哦”了一声。

唔,这个声音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虽然说得是本地的方言,但是……

沈妙跟着从屋里出来,往楼下看去的时候,果然对上了那一张有两面之缘的面孔。

陈为民!是陈为民!

原来陈安是陈为民的女儿?!

是啊,陈安的眼睛那么漂亮,又是姓陈,况且钱万里的车都停在楼下了,陈为民自然也该出现在这里才对……

四目相对的瞬间,陈为民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错愕和惊讶,他似乎没想到沈妙会出现在这里。

然而,当沈妙看到他的手臂上挂着一件女式的风衣外套时,同样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

真是个贱男人啊,在外面风花雪月陪老板娘也就算了,竟然还把人带到家里来!

他到底有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感受?!

“害,不急,让安安在朋友家再多玩会嘛。”

正说着,一道巧克力色的香甜身影也来到了走廊,用手替他拉了拉衣角,动作好不暧昧,“反正电视还得再装一会,让她回来也是要等着。”

吴桂芳的指尖轻轻从陈为民的脖颈旁划过,或许是因为被沈妙看着,又或许是担心被孩子们看到,所以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下意识地将她的手拿开了。

顺着他方才的方向往上看,吴桂芳也看到了沈妙。

“沈妹妹?好巧啊,你怎么也在这儿?”

吴桂芳的话里话外没有一点羞耻感,好像自己原本就住在这里一样,瞧她眼神里的那抹惊喜,好像很期待着和沈妙的重逢。

倒是沈妙有些尴尬了,“我,呃,我来给人看个诊。”

“看完了吗?”朝沈妙招了招手,吴桂芳的态度很是热情,“好久没见,正想着啥时候再去找你看看呢,下来说会话啊。”

两人在隔空说话时,陈为民如芒在背,他很想从这个场合逃离,却又无处可逃,当吴桂芳邀请她下来时,更是吓得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知道自己带人回家的行为有多么不光彩,所以不想被沈妙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我,呃,还……”

沈妙正想找理由拒绝,吴桂芳就又开口打断了她的话,“算了,我直接上去吧。”

“不用不用,你现在身子不方便,我下去就行。”

吴桂芳那一身贵气逼人,沈妙不想影响到周家的女孩子们,所以只好主动从楼上下去同她说两句话。

只盼着出去买菜的王琴能早点回来,这样她就有理由抽身了。

来到三楼时,这里的卫生情况明显要比楼上差得多,地上已经被常年堆积的油污染成了黑色,许多房间的门也都是破破烂烂的。

这层楼的住户不固定,经常是住几个月就走,只有几个年迈的老人和合租当宿舍的工人们常住。

能出来租房子住的都是没什么钱的人,闲暇之余,多是靠着收音机里的广播打发时间,像陈为民这样在出租房里安电视机的,还是头一回见。

跟着陈安一起来到陈为民家,可以看得出来,他家的条件明显要比周强和王琴更加拮据。

房间里只放了两张床和一张桌子,其他什么家具都没有,甚至门口连个用来做菜的煤气罐都没有,只有架子上放着的几只掉了瓷的搪瓷碗。

很难想象,这里是他们住了大半年的地方。

但是今天,他们的“家”迎来了改变。

一名工人正在安装接收信号的天线,还有两个人在拼装给孩子用的学习桌和学习椅,全新的衣柜、十几套崭新的衣服还有几袋子零食……原本空荡荡的屋子被填进了不少东西。

陈为民不止一个孩子,另一个小男孩正在屋里安静地坐着,一边含着嘴里那颗巧克力,一边等着工人安装好天线,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电视机屏幕了。

“陈平平,快出来跟沈姐姐问好,”陈安走到小男孩身边,把他从屋里带了出来,“迎娣说这个姐姐上过电视,可厉害啦!”

小男孩长得也好看,换上漂亮的新衣服后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般,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黑得发亮。

来到沈妙身边,小男孩礼貌地道了一声好,也从兜里摸出了一颗巧克力递给她,“吃巧克力嘛?可好吃了。”

陈平和陈安是一对双胞胎,兄妹俩都继承了陈为民的颜值,哥哥腼腆、妹妹活泼,真是越看越讨人喜欢。

看样子,吴桂芳也很喜欢他们,所以今天才会给他们家里送来这么多的好东西。

不过沈妙觉得,或许也有吴桂芳肚子里孩子的缘故,这台送给孩子们的电视机就是给陈为民日夜耕耘的奖励。

“安安乖,先跟哥哥去玩,我跟你沈姐姐说点事。”吴桂芳一脸宠溺地揉了揉她额前的碎发,语气很是温柔。

陈安懂事点点头,“嗯啊。”

这对兄妹对待吴桂芳很有礼貌,大概是因为她今天送了自己这么多礼物吧,在仰起头看她时,眼睛里堆满了亮晶晶的小星星。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他们只知道这个阿姨很好,却不知道她的出现会伤害到自己的妈妈。

“妹妹啊,你上次给我开的药喝完确实好,每天睡得都很香。”

吴桂芳拉起沈妙的手走到一旁,像是跟自家亲姐妹一般自然地说起了话,“就是这两天每天都想吐,而且闻不得一点腥味和肉味,稍微吃两口东西就吃不下了,你帮我看看是咋回事呗?”

沈妙有些无所适从。

她们今天这才是见的第三面而已,还没熟到这个地步吧……

唔,难怪他们两口子赚得盆满钵满的,这么吃得开,怕是在生意场上,所有人都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吧。

沈妙简单给她把了个脉,安慰她说:“胎儿的情况挺好的,你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饮食注意清淡,多吃水果蔬菜会好一点。”

听沈妙这么说,吴桂芳悬着的心勉强放下了一半,将手收回去后,她又问:“妹啊,你说我之前流产那么多次,年龄也这么大了,这个孩子,我……”

“你的身体很健康,不用太担心。平时注意营养、注意休息,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那就好。”

摸着自己还未隆起的小腹,吴桂芳不禁又扭头看了眼屋里的陈平和陈安,“要是生下的孩子能像平平安安这么活泼健康就好了。”

沈妙:???

沈妙一时分不清她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跟自己说话。

余光看向陈为民,他就像是一个透明人一样,手臂搭在栏杆上,静静地看着楼下大门的方向,不知道是不是在担心孩子们的妈妈会回来。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沈妙是不希望孩子们的妈妈回来,免得撞见这一幕后情绪崩溃,最后上演什么原配打小三、丈夫护原配、孩子们坐在地上哭的烂俗戏码。

“一会一起吃个饭吧,听说中医有好多保健按摩的手法,正好你教我几个,完事了我再让为民开车送你回去。”再次挽起沈妙的手,吴桂芳又发出了吃饭的邀约。

“不了不了,还是你们吃吧。”沈妙连连拒绝,“楼上的王姐还没回来呢,我得给她看看,而且中午答应了跟她一起吃饭的。”

吴桂芳可惜地叹了口气:“那好吧,等下次我去找你了咱们再吃。”

说完,她又走到门口,温声对屋里的陈平和陈安问道:“平平安安,阿姨带你们出去吃好不好?中午想吃什么?”

“出去吃?真的吗?”

“好耶!谢谢阿姨!吴阿姨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