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愁这般想了好一会,将这把伞都研究明白了,正打算下床试一下伞时,忽而发现他竟然……还没有穿衣裳!
春愁:“……”都怪凌无忌!他、他好像都有点习惯不穿衣裳了!
这可不是个好习惯,必须要改!
春愁囧囧有神的“一键穿衣”,换了一身红色的武侠片里常有的劲装,袖口处和腰间处都收得很紧,很是利落潇洒,翩翩少年。
一看就是武功盖世的天才。
然后脚上穿了一双黑色靴子,头上用一只红玉簪将头发束了起来,手里拿着这把伞,想了一会,这客栈里到底还是小,就决定如此这般,先将这把伞收起来,接着就下楼了。
待走在落神城的街道上,春愁才发现,今日街道上格外热闹。
春愁想了想,才反应过来,两天半的时间过去了,落神城的人,气运试过了,神器之主也试过了,眼见都没有成功,便也不再做梦,反而能安心下来踏踏实实自己修炼了。
在快要到落神城的试炼场的路上,春愁还听到有人说,今天的气运测试,只有十来万人去试,其中一多半还是外地赶来的,大部分试过的人都不去试了,只有少部分不甘心的人才会去,但去了三次了,眼看徒劳无功,明日也不再去了。
是了,因今日的人少,才半日功夫,气运测试就结束了。街上的人自然更多。
试炼场里,分为公共试炼场,还有带有隔离阵法的试炼场。后者价格更贵,但却是隔离了外界的目光,更有隐私性。
春愁自然选了后者,试炼之后,心道果然,这把伞的确是很好的法宝。
他这时才决定,要让这把伞做他的本命法宝。
只是炼化本命法宝到底需要两三日时间,等到了晚上,凌无忌回来时,春愁就将这个决定告诉给了他。
凌无忌对此并不意外,只看着春愁这样一身红色劲装,煞是潇洒漂亮,那收紧的腰身,更让他看得移不开眼。
他将郑重其事的春愁抱在了他的双腿上坐着,大手紧扣少年的细瘦的腰身,声音微微沙哑,道:“那春愁给这把伞取名了吗?”
春愁感受着凌无忌的目光和大手的灼热,无语道:“取了,就叫风华。”
凌无忌一怔,原本变得污污的脑袋终于清醒了一瞬,随即笑道:“好名字。”随即就在春愁的脖子上克制着轻轻印下一个吻,低声道,“那春愁,明日再将这法宝认主,好不好?”
至于现在,春宵一刻值千金,自然该做些情人间该做的事情。
万万不可浪费。
春愁:“……”他眼看凌无忌的手开始摸他的腰带了,立刻道,“等、等一下!把戒指戴上再说!”
然后就抓起凌无忌的左手,往凌无忌的左手无名指上,戴上了其中一枚戒指。这戒指因是春愁筑基期时寻人炼制的,因此攻击力和防御力不强,胜在其中可以藏|毒和做暗器。
以及,这戒指是一对,完全相同的款式,只是内里刻着的纹路不同。
春愁想了想,又将给凌无忌戴上的戒指给摘了下来,给凌无忌看戒指里面:“你看,你戴的这一枚,里面的纹路,仔细看,其实是我的名字。”
当时因为他的名字比划太繁琐,炼器师十分不想给他炼制,春愁据理力争,又用了灵石大法,那炼器师才勉强同意的。
凌无忌心中一动,拿起另一枚戒指看,见这枚戒指内侧,刻着的纹路仔细看去,是他的名字——无忌。
他心中登时满满涨涨,被无数的欢喜和爱意所填满,看向春愁的目光,亦越发灼热,恨不能将春愁融入自己的身体里。
春愁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干咳了一声,又给凌无忌将刻着他名字的戒指戴上了,小声道:“在我的家乡……就是我真正的家乡,结婚的两个人,都要互相给彼此的左手无名指上戴戒指的。这叫婚戒。戴了就意味着这个人结婚了,其他人不可以觊觎。”
然后他将左手无名指竖起来,凌无忌自发自觉的将另一枚刻着“无忌”二字的戒指,给春愁戴上了。
春愁道:“我们的戒指是一样的,意味着,我们是一对,不会分开。你的戒指内侧有我的名字,意味着你是我的。我的戒指内侧有你的名字,意味着你是我的。”顿了顿,又道,“你且等等,这戒指的等级不高,等将来,寻到了好的炼器师,重新炼制两枚等级更高的戒指……”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凌无忌给抱了起来,随即,天旋地转,他就躺在了床上。
凌无忌的亲吻不断的落下。
“戒指的事情,都听你的。接下来,春愁,都听为夫的,好不好?”
……
一夜缠绵。
春愁又是第二天中午才爬起来,开始炼化他的本命法宝。
就,腰还有点疼。
告白这种事情,真费腰。
*
落神城,城主府——
谢杳杳终于寻到了机会,和柳寒衣有了说话的机会。
此时因是在城主府,诸位大人物都在,只是他们正在主持唯一的神器认主一事,只要他们不离开城主府,就没什么人管他们。
当然,其实还是有人看着柳寒衣的,只是这会那人正巧被柳秋寒给引开了。
谢杳杳这才上前,低声对柳寒衣道:“我见过我大哥了,他说,”她抿了抿嘴,才取出了一只玉瓶,道,“这是他的一滴心头血,你可以亲自验看,我们是否是嫡亲手足。只是无论是与不是,大哥希望和你达成一个交易。”
柳寒衣急切的想要将那只玉瓶拿过来,谢杳杳却又收了回去。
他这才定了定神,看向谢杳杳:“大哥说什么?”
谢杳杳:“……”她停顿片刻,才接着道,“大哥说,无论是或者不是,他都想要那件宝贝,他可以用你想要的东西或者消息来换,比如,如果我们不是亲人,大哥愿意为你寻找亲人,不知你可愿答应?”
柳寒衣毫不犹豫道:“我答应!”
随即,就和谢杳杳走至隐蔽处,取出一只玉碗,在玉碗中倒入了一瓶滴血认亲用的掺了药的灵泉,用此种灵药认亲者,会更准确。
然后,柳寒衣就咬破了自己的右手食指,挤出一滴心头血,落在玉碗之中。
谢杳杳一顿,才将大哥给她的玉瓶瓶塞打开,将这滴心头血,滴在了玉碗之中。
尔后她就淡定的站着了。因为她知道,这两滴心头血,不可能相融。
大哥是家中养子,还是爹娘口中的“小少爷”,就算柳寒衣是谢长年,这血都不会相融,更何况柳寒衣根本不是。
然而,很快的,谢杳杳忽然淡定不起来了。
柳寒衣则是惊喜道:“相融了!你看,相融了!我说过的,春愁就是我大哥!”
谢杳杳:“!!!”这怎么可能?
她和柳寒衣一样,一齐扒着这只玉碗看,看到最后,她才神色复杂道,“没有完全相融,你和大哥,不是同父同母的同胞兄弟,但是,应当是堂兄弟之类的骨肉血亲。你这声大哥,竟然真的没叫错。”
柳寒衣则是震惊的看着最后没有相融的两滴心头血,先是失望,随即,却是欢喜。
“但无论如何,我没有寻错方向。我找到我的亲人了!”柳寒衣左手一翻,握着一颗珠子,激动道,“我要见到大哥,我要亲自将这个宝贝给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