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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思弦:“那个人恐怕得你亲自去江城见见,我说了不算数,她未必肯来。”

陆照霜愣了愣,这个节骨眼上,去江城跑一趟吗?

她指尖无意识地在手机背面轻点了两下,思忖片刻,“好。”

郁思弦又笑了,“不怕我让你白跑一趟?”

陆照霜已经放弃了去咖啡厅,朝练习室折身,“我相信你的耳力,最开始不就是你把我拉进逃出人间的吗?”

“阿照……”郁思弦在听筒里落下一声几近无可奈何的叹息,“希望你不会失望。”

“难道我对你失望过吗?”

“没有,”郁思弦佯叹了口气,“毕竟你对我的期待,好像是活着就行。”

陆照霜嘴角微弯,却又很快因为想起什么,而重新抿了下去,“不对,是有一件事的。”

“嗯?”郁思弦语气微微凝滞。

“你要么自己想想呢?”陆照霜循循善诱,“我总觉这件事,比起我告诉你,还是你自己想清楚更好一点。”

抱着对郁思弦的信任,陆照霜和逃出人间当天就飞去了江城,按着郁思弦发来的地址,找到了江城CBD里的一家声乐兴趣班。

四人还未走近,就被里面传出的一个女声吸引了注意。

女人唱的是《送别》,声音里带着一种细细的沙哑,却并不会让人觉得不适,反而充满了娓娓道来的故事感,深而厚重的情感渗透在她的每一个吐字里,后半段经过她的个人改编,在外行人听来或许只觉得好听,但内行人一听知道那其中蕴含了多少技巧,又圆融到什么程度。

“卧槽!”林珩三人耳朵一下子就竖起来了。

陆照霜瞳孔微微一凝,这个声音,不会是……

她脚步下意识加快,透过玻璃门,看到里面正在给小朋友做示范的女人。

她扎着低马尾,身上穿着黑色的棉绒长裙,看上去是再温婉不过的老师形象。

果不其然,是许默。

陆照霜目光紧紧停在许默身上,简直要抑制不住自己的心跳,郁思弦说的那个人选,竟然会是许默。

从十四岁在livehouse下面仰望着许默的那天开始,许默就一直是她心里有关乐队和自由的象征,主唱和观众、台上与台下,泾渭分明。

即便陆照霜开始搞乐队,也从未思考过和许默同台这种事。

但仔细想想,真的不可能吗?

林珩等人也已经走到了她身边,没敢打扰许默上课,就站外面旁听,越听越震惊。

高若涵咽了咽口水,小声道:“她就是思弦哥想给我们介绍的人吗?也太厉害了吧。”

这水平,和他们面试的那些人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林珩眼神明显有些意动,却仍有疑虑,“厉害是厉害,但我们毕竟是摇滚乐队,她能适应我们的风格吗?”

“……”陆照霜的目光终于舍得从许默身上移开,一寸寸停在林珩脸上,呵呵笑了一声。

她头一次感受到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的荒谬感,人家搞摇滚乐的时候,他还是个扯着公鸭嗓的青春期小屁孩呢。

“麻烦叫人家前辈!”陆照霜翻出珍藏的偶像视频,没好气地把手机展示给林珩看。

唐湾和高若涵也跟着搜出视频,掏出了耳机连上,然后被十二年前、在舞台上尽情蹦跳嘶吼的女孩震得一愣一愣的。

他们看看手机,又看看教室里温婉和气的女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同一个人。

林珩抿住唇,双手捂住耳朵,排除杂音,仔细听着耳机里的声音。

二十岁的许默声音要比现在更叛逆更张扬,现在她的声音没有了当年的直白和锋利,多了层次和深度,她有意识地在用技巧保护嗓子。

女歌手嗓音机能的巅峰期一般在二十到四十之间,但人又不是过了四十岁就不活了,在那之后想长久地走下去,最重要的就是艺术表达和技巧,而这些许默都有。

林珩的呼吸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陆照霜看着他们的眼神,知道大家这都是动心了,接下来就得看许默的意思了。

但她想起上次在搁浅看演出时许默的样子,心里隐隐有种不妙的预感。

两个小时的课程结束,许默把小朋友们送走,然后望向走廊里的这四个人,不由苦笑了一下,“没想到郁先生说要来的人会是你们,这还真的是……一件麻烦事啊。”

林珩愣了下,“你认识我们?”

许默笑了笑,准确叫出他们的队名,“逃出人间,你们的新闻都火到这种程度了,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怎么说我也搞过乐队。”

没必要再互相介绍了,许默从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猜到,他们在这种时候找上她的理由。

林珩:“许小姐,那——”

“抱歉,”许默直接打断了他,“恕我没法答应。”

这种话都还没张口,就已经被拒的状况,林珩还是第一次经历,不免呆了下。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我帮不到你们,你们还是去找别人吧。”许默抱歉地朝他们笑了笑,就准备合上教室的门。

陆照霜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握住门把手,拦住她的动作,“许小姐,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上次在搁浅的时候,我看过你的演出,你对舞台不是没有留恋。”

许默眼中闪过一丝意外。

“还是说你不喜欢我们?”陆照霜绞尽脑汁地思考,“虽然编曲风格有区别,但我们和繁星之后的内核,难道不是很相似吗?”

许默看着面前连珠炮一样想劝住她的女孩,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执着,她无可奈何地一笑,“是很相似,所以我从《乐队人》第一期就在关注你们了,作为观众,我一直都很支持你们。”

林珩迷茫了,“那为什么?”

许默静了静,抬眼看向他们,“我已经33岁了,玩乐队不是我这个年纪该考虑的事情了,以你们的条件,一定能找到比我更好、更年轻的主唱。”

这个出乎意料的理由,让陆照霜和林珩都愣了一下。

但一直没吭声的唐湾却突然笑了一声。

“许小姐,我都36岁了,你要这么说的话,我现在就该退出乐队了。”

许默怔了怔。

唐湾又道:“你知道我是多少岁加入他们的吗?”

许默的目光下意识从陆照霜林珩脸上扫过,最后停在年纪最小的高若涵脸上,她这才意识到,面前这支乐队的年龄差距有多大,他们只可能是近几年才组起来的。

唐湾也没有再卖关子,“33岁。”

恰好是她现在的年纪。

“二十多岁组乐队当然好,但我当时没那个勇气,我觉得我这个长相、这种水平,不可能靠乐队活下去,”唐湾自嘲般笑了一下,“然后一眨眼,我就33岁了,我开始后悔了,就算了晚了点又怎么样,至少我不想在43岁的时候,后悔我33岁的时候什么都没做。许小姐,你呢?你甘心吗?”

许默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

陆照霜和队友们对视了一眼,有戏!

“我……”许默深吸了一口气,再抬起头时,眼里虽有遗憾,却也坚决,“是繁星之后改变了我的人生,我永远都会是繁星之后的主唱。”

陆照霜心里一沉,那个预感果然成真了。

许默这边最大的问题,就是她真的把繁星之后视若珍宝。

“所以很抱——”

“许默。”陆照霜冷静地打断她。

许默敏锐地察觉,女孩眼里的恳求消失了,反而蕴起了一种隐晦的攻击性。

“你把繁星之后看得很重要,但你们队的其他人呢?《昨日已逝》是你们的成名作,但上次在搁浅,他们没有一个人能记住《昨日已逝》的谱子。”

许默安静了一会儿,笑了笑,“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记不清不是很正常吗?”

“但你记得,在乎的人总会记得,”陆照霜回过头,望向自己的队友,“你们会忘掉《假面》吗?”

三个人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同时反驳:“怎么可能?”

许默抓着门把手的手指瞬间紧到发白。

陆照霜没有错过她的反应,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盯着她的眼睛,一字字道:“许默,《昨日已逝》的歌词是你写的,‘你成了我终将逝去的昨日’。对你来说,昨天和明天,哪一个更重要?”

许默心里仿佛听见“哗啦”一声,河堤倾倒。

……

许默推开刚刚租好的练习室,示意陆照霜四人走进来,“稍等我一下,我再记一下歌词,马上就好。”

高若涵生怕他们好不容易劝来的人又跑了,连忙道:“许默姐,你没必要现在就唱给我们听,我们都相信你的水平!”

许默拧了下眉,“既然要组乐队,那我们都要慎重选择,我不希望再随便解散了。”

高若涵仿佛见到了高中班主任,不敢再说话了。

林珩倒是眼前一亮,“正好,我也这么想。”

两人一拍即合,五分钟后,许默便放下手机,清唱了一遍《逃出人间》。

这首歌能拿下那么高分,乐器组带来的史诗感功不可没,现在没有任何伴奏,许默却靠着自己的声音和共鸣,赋予了这首歌丰富的层次和厚度。

那是区别于徐勿凡的风格,一种强大的力量感。

听着她的声音,陆照霜会想起当时杰奎琳用过的那个形容,弹簧被压到最低的时候最有力。

这甚至还只是她第一次唱而已。

陆照霜立刻看*向队友们,之前险些熄灭的火苗,在他们眼里重新燃起。

三天,对许默来说,好像真的够了。

重组后的逃出人间在江城紧急排练了三天,赶在最后一家电视台截止前,将视频发过去,成功通过了导演组的验收。

几人这才回到申城,开始仔细打磨,务求在跨年晚会录制前呈现出最好的效果,这种紧凑的排练直到临出发前两天的晚上才停下。

高若涵活动了一下身体,拎起背包,熟稔地去挽陆照霜的胳膊,“照霜姐,我们回去吧。”

陆照霜条件反射般摁灭手机,抱歉地笑了下,“不好意思啊小高,朋友约我见一面,我今天不能送你了。”

高若涵忙摆摆手,“没事,照霜姐你去忙吧。”

“小高,那你跟我一起打车回去吧。”许默提议。

高若涵眼前一亮,像只兔子一样蹦过去,“好呀好呀。”

见高若涵有了安排,陆照霜便放下心,背上自己的背包,跟大家告辞,没有发现,林珩的视线在她身上多停了几秒。

车子一路驶到了搁浅附近,她下了车,路边的红色雨蓬里还亮着昏黄的灯,隐隐绰绰透出稀疏的几个影子,烧烤的香料气从缝隙里钻出来。

陆照霜撩开帘子走进去,一眼捕捉到熟悉的人影。

她深吸了一口气,才走过去,在那人对面坐下。

“你来了?”那人单手支着下巴,歪头朝她看过来。

陆照霜深深地看向她,“好久不见,徐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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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用吻填满全部空隙◎

距离上次在湘城分开,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徐勿凡的皮肤状态比从前好了太多,应该是公司安排她做了皮肤管理,但神态却似乎比以前在搁浅时还要更倦一点。

陆照霜忍不住伸手去夺她的酒杯,“要做歌手的人,烟和酒都少碰点吧。”

徐勿凡在她堪堪要碰到的那一瞬,握着酒杯的手向后一撤,悬在桌面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我的人生本来就没什么爱好了,别连这点消遣都不让我做吧?”

陆照霜疑惑,“唱歌不是你的爱好吗?”

徐勿凡没有经过任何老师指导,纯靠着网上宽泛的教学视频,把自己的歌声磨炼到现在的程度,她花费的精力是难以估量的。

如果不是因为热爱,陆照霜很难想象这要怎么坚持下来。

徐勿凡微微垂下眼睫,“不是,只是一种方式,一种让我……能与众不同的方式。”

陆照霜的手慢慢收了回去,静静等着徐勿凡继续说下去。

“陆照霜,我不知道你的过去是什么颜色,但对我来说,”徐勿凡顿了顿,才道:“只有灰色。”

“我们为了躲债,总是趁天还没亮偷偷搬家,一直换地方,我妈甚至没给我买过浅色的衣服,毕竟不耐脏、不划算。”

徐勿凡把那杯酒喝下去,自嘲般笑了笑,“长得漂亮有什么用?人站在阴影里的时候,再漂亮也不会有人看到。”

最安稳的那几年,她经常一放学就得去帮妈妈在街头摆摊,附近的店主总是用电视机看素人选秀节目,她也会偷偷跟着一起看。

那时候的选秀节目,还没有变成包装精美的伊甸园,上台的选手穿着灰扑扑的衣服、长相普通甚至丑陋、做着各种各样平凡而辛苦的工作,是真正的普通人。

如果在生活里碰到他们,徐勿凡压根不会记得他们,但站在舞台上就不一样了。

舞台有灯光,一个人一旦站在灯光下,就会让人铭记、让人仰望。

那些于夜晚窥视的镜头,变成了她少年时代最贪婪又最朴素的愿望,她想变成聚光灯下的人。于是在长大后,她第一时间就摆脱了父母的管束和控制,奔向了她幻想过的领域。

后面的事情徐勿凡没有再讲,陆照霜也不需要她再讲下去了。

陆照霜默默给自己倒了杯酒,仰头灌了下去,让喉口的辛辣纾解一下胸口的酸胀。

后来会发生什么再明显不过。

因为徐勿凡只是透过电视机,在迟来地凝望着一个已经过去的时代而已,她长大的同时,那个真素人可以频频出头的年代也逝去了。

徐勿凡晃动着酒杯,笑了一笑,“四年前海选没有通过的那天,如果不是林珩拉住我,我早就不会再唱歌了,但我还是随随便便就放弃了他,就跟我放弃了我爸妈一样,想知道我怎么摆脱我爸妈的吗?”

陆照霜摇了摇头。

“怕脏了你的耳朵?”

“不是,”陆照霜看着徐勿凡眼里闪烁的恶意,轻声道:“因为我知道你不是随随便便放弃的,我知道……你努力过了,抱歉,是我没有留住你。”

也许是从听到那条红裙来历的时候开始,又或许是从第一次听到徐勿凡唱歌开始,她就隐隐约约明白,他们留不住徐勿凡。

但无论是每一次比赛时的认真排练,还是宴会厅里的恳求,徐勿凡都真的为了留在他们身边而努力了。

徐勿凡静了一静,别开脸,“你还真是一如既往,喜欢把别人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陆照霜回敬道:“你也一如既往,喜欢把话反着说。”

徐勿凡抿紧唇,又仰头喝了一杯酒,倏然看向她:“既然你这么喜欢猜,那你猜猜好了。听说你们找到新主唱了,希望她能比我唱得更好,希望她唱得根本比不上我,哪句是我的真心话?”

陆照霜愣了一愣。

下一秒,她微微垂下眼,“我猜都是。”

徐勿凡攥着酒杯的手指紧了紧,“所以说,我真的很讨厌你。”

她放下酒杯,站起身,跟老板结了账,淡淡看了陆照霜一眼,“我走了,之前的房子已经退了,以后没有工作,我不会再来申城了。”

随后她便转身掀开帘子出门。

陆照霜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徐勿凡,为什么要约在这里见面,你很怀念我们来这里聚会的那天吗?”

徐勿凡这才转过身,嗤笑了一声,“不知道你都脑补了什么,我只不过是不想请你吃太贵的而——”

最后一个“已”字,因为忽然拥住她的怀抱而卡进了喉咙里。

徐勿凡嗓音顿时有点哑,“你干嘛?我最讨厌煽情了。”

陆照霜埋头在她颈边,笑了笑,便如她所愿:“我们的新主唱很好,不管是脾气还是唱功,都比你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现在就算你后悔了,逃出人间也没有你的位置了。”

徐勿凡身体瞬间紧绷,垂在身侧的手掌攥紧,开始推搡她的肩膀不让她抱。

但陆照霜没有松开手,拥着她的力道更紧了几分,“所以徐勿凡,别后悔、别迷茫、别愧疚,一点儿也不像你,如果那就是你宁愿离开我们也想拥有的未来,那就好好珍惜你的嗓子,在那里继续漂漂亮亮地赢下去。”

徐勿凡的手劲一松,但片刻后,就一把推开了陆照霜,“你真是矫情死了,用得着你说?”

“是嘛?陆照霜摊开手朝她笑了笑。

徐勿凡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走出两米以后,她最后回了一次头,“退队是我的选择,陪你退赛是他们的选择,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你别被你那个高到离谱的道德感压死了,没有你,我……他们本来也走不到那个位置。”

陆照霜顿了顿,朝她笑道:“你担心我啊?”

徐勿凡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次是真的转身就走,再也没有回头。

陆照霜目送着徐勿凡的背影从视野里消失不见,转过身,绕了一个弯,把全身用衣服包严实、行迹鬼鬼祟祟的男人从广告牌后面揪了出来,“行了,人都走了,别藏了。”

林珩尴尬地把帽子围巾取了下来,“你怎么发现的?”

陆照霜有些无语,“这个时间一路跟着我的车就这一辆,穿成这个鬼样子更是全地球都找不出第二个。”

林珩讷讷道:“抱歉……因为她从没联系过我,所以我觉得她应该会联系你。”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陆照霜板起脸警告他一声,看他确实知错了,又缓和了语气,“来都来了,为什么不出来见见?”

林珩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因为我跟你想的一样,希望她既然已经做了选择,就别再后悔她的选择。”

陆照霜心底无声地叹了口气,“你还好吗?”

“嗯,”林珩微微勾起唇角,像是自嘲,“吉他手和主唱谈恋爱这么俗套的情节,果然只配得上主唱单飞这么俗套的结果。”

陆照霜嘴角微微下抿,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林珩挑起眉,拍了下她的肩膀,煞有介事地说:“失恋可是情歌的必备主题,等我回去酝酿酝酿,说不定哪天就能憋出几首情歌呢?”

说完,他已经转过身,一边往前走,一边描绘起他的情歌传遍大街小巷、被称为情歌之王的光辉未来。

陆照霜追上去,吐槽了一声,“不是,‘情歌之王’?会被骂蹭热度的吧?”

林珩“嘶”了一声,摸了摸下巴,“那要么情歌之皇?太难听了吧!”

陆照霜看着他不达眼底的浮夸笑意,知道他还没过去。

但总有一天会过去。

他们遇到一些人,失去,告别之后,又遇到新的人,他们总会再出发的。

12月31号,跨年晚会直播当天。

后台化妆间内众星云集,工作人员和记者把路挤得水泄不通,各种差别待遇实乃名利场的缩影。

逃出人间夹在这些大牌里面,自然分不到多少侧目,但心里反而松快不少。

没办法,这个场面对他们来说,实在有点越级挑战了。

临到上场前,陆照霜偏头看向身边的许默,“你紧张吗?”

“紧张,”许默坦率承认,“但这种感觉,我都好多年没有感受过了,所以也有种越紧张、我越能发挥好的预感。”

在他们所有人里,只有许默没有对着摄像头演出的经验,但她却用这么淡定的语气,说出这么狂的话,其他人就更不可能在这时候露怯。

五个人凝视着彼此的灼灼目光,互相抵住拳头。

“拿出我们最好的状态!”

“逃出人间加油!”

他们的上一位,是个今年刚出过大爆剧的爱豆,微博粉丝上千万,又唱又跳,最后一个wink成功引来了无数尖叫。

到逃出人间上场的时候,现场很多观众既不认识他们,也不关心他们,气氛就有些冷却了,毕竟差着量级呢。

也有不少《乐队人》的观众还记得他们,但此刻谈起他们,更多的也不是期待,而是疑惑和八卦。

“他们主唱才退队一个月多吧,这就找新主唱上晚会了,也太急了吧?”

“对啊,这个新主唱见都没见过,能行吗?我本来挺喜欢他们的,别突然给我现个大眼!”

“难怪徐勿凡要单飞呢,这么急功近利的乐队根本走不远!”

导演组和逃出人间对许默的集体保密,让观众充满了不信任。

但这种不信任感,在许默唱出第一声的时候,就已经宣告了终结。

她的声音太稳太有厚度了,让上一位爱豆的嗓音,被比得那么单薄,宛如还没度过青春期的小男孩。

“让枉然和尝试填满我怀抱,

让虚妄和求索磨穿我脚踝,

让狂热和妄想穿透我脊梁。”

这一段人声合唱经过许默的指导,更上了一层楼,与雄浑有力的器乐和声,一同组成了仿佛能穿透耳膜的恢宏宣告。

他们没有刻意去迎合观众,却用他们挥洒的汗水、全情投入的姿态,带着观众身临其境般感受了一场风暴和逃亡。

“哪怕葬我于未命名的彼方,

哪怕无名氏墓前永无鲜花,

哪怕溺死于无尽的癫狂和绝望。

这就是我的人间。

哪怕墓碑下葬着,

我的骸骨和所有正常。”

小提琴、电吉他、贝斯、鼓,全部随着最后一句歌词倏然收尾,带着一往无前的决意,回声久久回荡在体育馆内,跟着,掌声和欢呼响彻全场。

这是逃出人间曾经在《乐队人》的舞台上,几次带给过观众的震撼,今天以更强烈的形式,带给了现场和手机平板前的无数观众,他们一起见证了逃出人间的重组和新生。

“卧槽卧槽,我要知道这个乐队所有人的名字!”

“我收回前言,这个新主唱太牛了吧!他们从哪找来的?我感觉比《乐队人》那一场发挥更好!”

有欢迎重组的,自然也有原教旨主义爱好者,“我还是觉得原班人马更好,呜呜呜,你们真的不能为了我复合吗?”

“别做梦了,徐勿凡都在对家台的晚会出场了,复合个鬼!”

逃出人间能瞄准跨年晚会,徐勿凡签约的娱乐公司又怎么可能放过,他们在另一家电视台安排了徐勿凡出场,背后的推流也没少给。

两相叠加在一起,带动着逃出人间和徐勿凡的热度水涨船高。

陆照霜等人刚录完节目组的后采,跟着就被数不清的娱记堵住,记者们宛如嗅到了肉味的苍蝇,一个劲地把话筒怼上来,追问退赛和退队的事情,非常不友好。

逃出人间唯恐被断章取义,紧紧闭着嘴巴躲回了休息室。

关上门,高若涵一头栽倒在椅子里,心有余悸地抚着胸口,“莫非我们不该蹭这个热度的?成名了好可怕。”

林珩没好气地白她一眼,“这话你说给几个月前的你自己听,信不信能被骂一声凡尔赛?”

“也是。”高若涵叹了口气,很快又开始乐滋滋地刷微博。

许默有点担心,“这样我们什么时候走得了?”

几人面面相觑,都有点不知所措。

“嗯……”陆照霜举起手机,把来电人的姓名展示给他们看,“帮忙的人应该马上就到。”

半个小时后,他们全员换上新的便服,压低羽绒服帽檐,跟着工作人员的指引,抵达了安静的地下停车场。

低调的黑色轿车降下车窗,司机抬手招呼他们进来。

林珩理所当然以为郁思弦就坐在里面,立刻兴冲冲地跑过去拉开车门,里面却空空如也,不免呆了一下。

陆照霜也跟着呆了一下。

但下一秒,她的手腕就被宽大的手掌握住。

许久不见的男声从身后响起,“在找我吗?”

陆照霜立刻转过身。

男人穿着黑色的挺括大衣,眉眼被衬得愈加英挺,即便是停车场的黯淡灯光,也没能磨去那种锋利感,细框眼镜背后的黑眸情绪翻涌,仿佛蕴着一场海潮。

陆照霜喉口微微发紧,她真的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亲眼见到他了。

“思弦!”“思弦哥!”惊喜的声音此起彼伏响起。

郁思弦的目光从陆照霜脸上抬起,跟他们几人打了声招呼,随即牵着陆照霜的手朝他们微微笑道:“不介意我们去过个跨年吧?”

正常人哪可能在这种时候当电灯泡,林珩等人立刻乖觉地爬上了车,朝他们挥手道别。

目送着他们的车开走,陆照霜刚要说话,就被郁思弦拉着走到了另一辆车边。

他一言不发,护着她的头坐进了副驾,然后折身坐进驾驶座。

“思——”她方一开口,就被郁思弦捧住脸吻了上来。

海潮将她淹没了。

一个绵长的吻结束,他抵在她唇边,指腹轻轻摩挲她白皙的脸颊,轻声道:“阿照,我很想你。”

陆照霜伸手摘下他的眼镜,双臂勾住他脖颈,仰头吻在了他唇上。

“我也是。”

……

酒店的门刚一合上,陆照霜就被抵在了门上,和郁思弦吻在了一起。

灼热的气息交缠在一起,已经搞不清是在吞咽还是呼吸,好像要把过去一个月没有见到的空隙全部用吻填满。

直到快要喘不过气的那一刻,他才终于肯松开她。

“阿照,”郁思弦的手指若有若无地按揉着她的后颈皮肤,“今天看着你的人实在有些太多了。”

讨人厌的苍蝇也跟着变多了。

陆照霜听出他语气里隐隐的躁意,哼笑了一声,“你明明之前还夸我们的主意好。”

“好到让我觉得我是在自讨苦吃了,”他垂眸看着她,又按了一下她的后颈,随即手指一路蜿蜒而下,“我们好像都没法去外面约会了。”

他力道那么轻,隔着毛衣似有似无地触及皮肤,激得她浑身微微颤栗,简直像一种折磨。

“过一阵就会忘掉的,”陆照霜一边安抚他,一边向后仰,身体却已经牢牢地贴住了门口,退无可退,只能喘息着阻止他,“等、等等……”

他不作声,她只好抓住他的手,“等等!”

郁思弦啄了一下她的唇,语气近乎诱哄,“不可以吗?”

“不是,我是想说,”陆照霜窘到把头埋进了他胸口,“如果你没有带那个的话,那我们可以先买好再继续……”

救命,但凡她上次没拿安全套来逗他,现在都不会有这么不好意思。

郁思弦听得闷笑了一声,托住她的臀,抱她走向卧室,“不会再像上次一样失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