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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蒙毅的日记

嬴政很有些蠢蠢欲动,但他的理性努力窜起,压下了这暴涨的冷酷烦躁的恶意。

不要太惊讶,养孩子久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失控的瞬间,想发疯的。

他看见蒙毅把小脏猫带回来时那种眼前一黑,看不到希望和曙光的感觉,一般人可能很难体会。

“这是哪来的?”嬴政当时盯着那咪咪叫的脏东西问。

“是太子让臣送回来的”蒙毅交代得清清楚楚。

“哦,刘季,又是他。”嬴政冷笑一声,狠狠记了倒霉的刘季一笔。

他心里可能有一个账本,写满了人名吧。

蒙毅迟疑道:“其实,也是荀门的意思吧?”

嬴政不悦地看着他,没有出声。

蒙毅知道王上是在抱怨,不是真的生气,也就坦然道:“是浮丘伯让刘交去留意的,那荀门诸位多半也都知晓。他们见太子两日未去太学,心中想必担忧,便出此下策。”

长辈爱孩子,各有各的爱法。浮丘伯性情直率,他当初是亲眼见到凌霄与青云是怎么更迭的,自然而然就会认为,老猫去世了,再给孩子找只小猫来养就是了。

能最快填补一个缺口的,当然是类似形状的东西,哪怕不一样,好歹有了。

有了新的慰藉,就不会光顾着沉浸在过去。

嬴政却完全不赞同这个做法:“太子怜弱,有悲悯之心,他们利用这一点,寡人不太喜欢。”

呃蒙毅噤声,倒也没有这么严重吧?毕竟猫确实是捡的,不捡的话它很快就会死的。

没有人道德绑架太子必须要养,只是不忍见他一味难过,所以捡了只猫想宽慰他,若太子不愿意,李斯家里和太学,哪都能养。

“王上若觉烦扰,此狸狌臣可以带回去养。”蒙毅主动道。

他这几年近臣当的,对猫那可太熟了,怎么养他全都有数。这猫他要是养了,太子去蒙家的次数就会更多了。虽然本来也很多。

宛如栽了梧桐就会引来凤凰似的,奇妙得很。

嬴政的手指轻叩着桌案,用一种“你这小子浓眉大眼的居然还有这种想法”的微妙表情,难以理解道:“你也喜欢狸狌?”

“臣最初并不喜欢,但不知怎的,与狸狌待久了,竟也觉得它通人性,活泼伶俐,颇有几分可爱。”蒙毅诚实作答。

嬴政:“”

他周围这么多人,难道只有他不想养猫吗?

秦王心很累,耳朵里幼猫的“喵喵”“咪咪”一直没停过,也不知道它在叫什么。

“王上?”蒙毅试探性地唤了一声。

嬴政静默片刻,妥协道:“罢了,先给这狸狌看病吧。”

最好病死,今天就死,免得让太子精心照顾了几个月乃至几年才死,又要惹来一堆眼泪。

这孩子真的好爱哭,那天把嬴政胸口的衣服全哭湿了,那种场面,嬴政真的不想再体会一次了。

他心里诅咒着,身体却很负责地让蒙毅给这脏猫安顿好,甚至找来了新的猫窝,没有占据原来猫猫的那个。

柳编的敞口筐里,铺上了厚毯子,蒙毅将它单独放在安静的侧殿,以免往来的人多惊吓到它。

而后宫人喂了几勺羊奶,把猫崽的小肚子喂得鼓起来,用柔软的巾帕蘸着温热的水,轻轻擦拭猫崽的身体。

北辰殿本就有专门照顾猫猫的宫女,还是从芈夫人殿里调过来的,如今照料这只小猫,倒也熟练得很。

嬴政郁闷了一天,逮到回来的孩子就想吓唬他,极力控制住了这种冲动,深呼吸,冷静道:“你要知道,它兴许活不久。”

“我知道。”李世民现在再清楚不过了。

“也许明天就会病死。”

“我也知道。”

“既如此,又何必让自己伤心呢?”嬴政叹道,“不如不养。”

“阿父觉得,人的生命算长吗?”李世民像是在与嬴政对话,又像是在问自己,“与朝生暮死的蜉蝣比,人简直像神仙一样长寿。猫与鹰的寿命,最多不过十几载,它们由生到死,皆在我眼中,也许它们也会觉得,人真厉害啊,能活这么久。但实际上,与泰山黄河、日月星辰比,人又算什么呢?

有人曾经说过,‘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1]

猫猫去世,我很难过,可总有一天我也会死,人生在世不过短短几十载,终归都会归于尘土。若真有魂魄与地府,还可以黄泉再相见。这样一想,又觉得圆满了。即便没有,我也希望我的一生不会留下什么遗憾。”

嬴政听得很不是滋味,捏捏他的手,责怪道:“你才几岁?怎么学了一身道家的味道?”

李世民笑了笑,平静道:“可猫猫陪伴我的每一天,我都很快乐啊。就算它不在了,那些快乐的日子,也是我们一起真切度过的。我没有辜负它,它也没有辜负我。

我的回忆里,有很多很多猫猫。所以我愿意为了这份幸福与快乐,而做好日后悲伤的准备。”

“你”嬴政微微动容,竟不知该怎么评价他的孩子。

李世民坐在他旁边,想说的话都表述清楚了,就产生了点大胆的想法,小声问:“阿父,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问了,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气骂我?”

嬴政警惕道:“你想问什么?”

“先说好,不可以生气哦。”

“可。”嬴政不得不做足心里准备。

“假如,你明知道你心爱的孩子会早早离开你,可能十几岁,抑或二十几岁,会走在你前面你还会养他(她)吗?”李世民抬头望着他的父亲。

“我心爱的孩子?”嬴政用眼刀剜他,咬牙重复。

“就假如一下嘛”李世民缩了缩头,嗫嚅道。

“为什么非得假如这种不吉利的事?避谶的道理你也不懂吗?”嬴政有点恼。

“因为,生死无常啊”

不是人老了才会死,其实人随时都会死。这个道理很浅显,却常常被人忽略。

“小小年纪,老想这些生生死死的问题作甚?”嬴政无可奈何,干脆伸手去捏他的脸。

“阿父!我不是小童了!”

“哼。”嬴政才不管他在叫唤什么,捏完左边捏右边,把太子两边的脸颊都捏得红彤彤的才作罢。

“刚刚说好不生气的”委屈巴巴的太子嘀咕。

“会。”

“什么?”李世民被这峰回路转给惊到了。

“我会养他。”嬴政笃定道,“且尽全力让他活久一点,为他铺路。”

“那阿父的意思是同意我养这只猫崽了?”

“嗯?”嬴政猝不及防,才发现自己被孩子兜着圈子给涮了,火冒三丈有点多,小火冒个三寸吧,“路边捡来的病狸狌也能叫‘孩子’?”

“如果它能活下来,如果我养了它,如果它能陪我十年八年,日夜相伴,那它和我的孩子又有什么分别呢?”

嬴政的神情已经不是微妙了,而是荒谬,他忍不住道:“那你的孩子可够多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树上爬的,就差水里游的了,何不去庖厨走一趟,挑一条顺眼的回来养,权当又多了个鱼儿女?”

好刻薄!

李世民睁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

“寻何物?”

“蒙毅要是在这里,就能记录下来了。威风凛凛的秦国王上,也会这种‘下里巴人’的调调。”

“你当蒙毅是你,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纸简足贵,这等小事有何可记?”

“那记载的都是大事了?”

“你想看?”

“记载僚先生觐见秦王的时候,没有写我在旁边偷吃东西吧?”李世民一惊。

“你觉得呢?”嬴政微笑。

“那记太学诸事的时候,没有写我和刘季爬墙看张良那件事吧?”太子着急忙慌地来扒拉他的父亲。

很好,本来可有可无的事,现在就算蒙毅没记,嬴政也要嘱咐他额外加上。

在乎史记人言是吧?

“蒙毅!”

“臣在。”蒙毅连忙入殿,“王上有何吩咐?”

“着重记录太子的言行。”

蒙毅一愣,偷偷瞅瞅大惊失色的太子,多嘴问了句:“哭也记吗?”

“当然。”嬴政毫不犹豫。

“那怕是有点费纸。”蒙毅冷幽默道。

“无妨,纸就是太子造的,用在他身上,一点也不浪费。”

“咸阳纸很贵的!杨端和都还没用上纸呢,怎么可以用来记这些小事?”李世民跳了起来。

回旋镖刀刀见血,全都砍在了太子自己身上。

“能不能不要记?”

“能不能不养猫?”嬴政学着他的口吻,以反问作为回答。

“”李世民呐呐无言,纠结起来。

“交给蒙家来养,如何?”嬴政与他讨价还价。

“蒙家都好忙的”

私心里,李世民不太放心把瘦小的小猫崽交给别人,总不由得担心其他人会不会照顾不好它。

哪里能比北辰殿条件最好呢?放眼皮子底下看着,相对来说,自然是最稳妥的。

这与当初嬴政准备亲自养孩子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只是我们威严又年轻的老父亲,带孩子带麻了,再也不是那个会随手一箭把孩子不听话的宠物射死的秦王了。

外面捡来的猫崽,都得一句句有商有量地讨论能不能养,给谁养的问题。

“可去问问你阿母,看她如何说。”嬴政的最低诉求就是这丑猫别养在北辰殿。

“那我去问问。”李世民见他松口,连忙开溜,路过蒙毅时扯一把他的衣服,拽得蒙毅习惯性躬身俯首贴耳,听他说悄悄话,“猫崽还好吗?”

“喂了药,在侧殿吃饱睡了,已经不再发抖,巫马说它生来孱弱,先养两日看看能不能活。”蒙毅低声。

“哦。”李世民放下了一半的心,还有另一半悬着,“你都记了些什么?不会连我一岁的事都有吧?”

第102章 王上你不会不想还吧?

蒙毅只是恭敬而温和道:“臣只是如实记载,不敢妄自夸大。”

如实记载就已经够恐怖了好不好?

谁家好人记几岁小孩日常干嘛?

史官落笔那是寸字寸金,能少写就少写,天大的事也不过就几句话,哪有天天记录这些鸡毛蒜皮的?

李世民欲言又止,怕说多了蒙毅以为他要干涉记录,只好闷闷地跑掉了。

他前脚一走,后脚嬴政就若无其事地问:“寡人把太子抱进宗庙的事,你也记了?”

蒙毅愈发恭敬,一如既往不敢撒谎:“立太子乃是大事,不仅臣记了,史官与宗正也记了。”

嬴政顿了顿:“分殿这种琐碎之事,就不必记了吧?”

“臣原想着,太子乃是第一位由秦国王上亲手抚养的子嗣,又是国储,天赋卓绝,自然非同一般,多记录一些,有利于后世国君参照效仿”

“你不会细致到连太子腿痛寡人把太子抱回寝殿都写吧?”嬴政不可置信,“你甚至都不在。”

是的,蒙万能小秘书毅一般不上夜班,除非特殊时期、特殊情况、特殊任务,类似太子失踪那回,才会加班寻找护送太子。

但蒙毅尽职尽责,他长嘴了,会自己问。而因为他的职位就是宫中近臣,秦王心腹,所以些许小事,宦者令自然没有瞒他的必要。

“回王上,臣一并都记下来了。”蒙毅老实交代,“臣以为王上与太子父子情深,十分动人。尊主怜幼,譬如虎豹舐彪,宫外之人难以想象,亦难以相信,是以臣巨细弗遗,全都记录下来,以作凭证。”

蒙毅其实没啥私心,一开始是秦王不放心想一出是一出的小崽子,他又不可能时时留意,就让蒙毅关注一下,记下来告诉他。

蒙毅就这样记了好几年,记着记着觉得颇为有趣,很有成就感,还挺乐在其中。

“王上若需要,臣这就拿过来给王上查阅。”

“去吧。”嬴政也想知道他写得到底有多详细。

平常也看不出蒙毅是个话唠啊。

蒙中郎迅速取来他的工作日志,呈给秦王看。

嬴政摊开卷轴,一句一句看下去,看着看着就看了两刻钟。

蒙毅还忐忑地站在那里等命令,等了半天怎么没动静了。

“王上,可有哪里不妥?”

“不妥?那可太多了。”嬴政抬眼斥道,“太子把他的狸狌带出宫五次之多,怎么没人汇报?”

“啊?太子初犯的时候,卫尉蒙武特地来报过,臣记得当时王上说,区区狸狌,不必理会,只要不是猛兽凶器,就不必上报了”蒙毅立刻解释。

论大领导说过的话自己忘了是什么体验?

还好嬴政没有死要面子不承认,他仔细回想了一下,是有这么回事,当时他在跟治粟内史核对大军开动的粮草事宜,哪有闲工夫关心太子带走一只臭猫?

他巴不得太子把猫带走,在别处掉毛。

左右目的地不是李斯家就是蒙家,不然就是王家,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地方了,连王翦的夫人都习惯太子常来常往,经常备上太子爱吃的果子点心了。

嬴政都懒得理爱往外跑的太子。

他顿时沉默,继续翻阅这啰哩巴嗦的大事小事杂在一起的起居生活录。

蒙毅又等了好久,估量着秦王看得差不多了,才问:“王上可要删改?”

嬴政想删的地方太多了,但真要开口下令,他却又犹豫了。

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模糊,遗忘很多很多事,但记录下来的文字不会消失,如果保存得当,甚至能带入墓葬,生前身后永远陪伴自己。

那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年纪越大越明白,就如从沙堆里淘到的金粒,哪怕是孩子带着弟弟玩泥巴脏得不成样子,现在回忆起来也只觉得好笑,浑然忘却当时多么无语。

更何况,太子睡觉时,已经不需要再抓着嬴政的手了。

他一年一年长大,羽翼渐丰,那种年幼独有、无法回溯、可以拎着后领单手提起来抱走的、圆润可爱的时光,便留在回忆里,再也不能重现了。

嬴政居然有点说不出的怅然,迟疑一会,放弃道:“罢了,你接着写吧。寡人与太子之间,也没有什么不足为外人道的。”

“唯。”蒙毅松懈下来,等嬴政把他的东西还给他。

左等右等,就是没等到。

“王上,那”蒙毅壮着胆子抬头,用眼神示意秦王正在卷起来的那份卷轴,是他的。

“你还要?”嬴政诧异。

蒙毅当然还要啊,那是他辛辛苦苦写了五年的记录!

王上你不会不想还吧?

“你重写一份吧,这份我留着。”嬴政轻描淡写一句话,蒙毅宛如被天打五雷轰,脸色都惨淡了。

他努力挣扎了一下,仗着自己是宠臣,争取道:“臣怕重写的时候弄错臣没有过目辄记的本事”

求求了王上,把他的记录还他吧,那么多字,重写他会想上吊的。

嬴政略有点不舍:“那你誊抄完毕,再交给我吧。”

“多谢王上。”蒙毅感激涕零。

他们君臣叙话这时间里,太子早就偷摸带着他的小黄猫,溜到了芈夫人那里。

北辰殿也好,羲和殿也罢,来往的宫女宦者乃至臣子,好像都商量好了似的,忽略他怀里抱着的柳筐。

这算什么?太子牵老虎到处遛他们都见过,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别带出宫就行,不然蒙武多多少少还是要意思一下,问一问看一看的。

虽然当时事情发展为太子举着超大的玄色猫猫,送过去给蒙武看:“看!将军,这是我的猫猫!好看吧?”

“好看。太子要带它去哪?”

“去王家。”

“王上知晓吗?”

“将军可以派人去汇报一下哦。”

就这么简单。

“阿母!我的朋友送了我一只猫崽。”人还没到,声音已经飞到了。

芈夫人放下手中的棚架,绣了一半的猫猫头活灵活现,碧绿的眼睛明亮如宝石,胡须刚锁绣了十几针,就柔和地唤道:“扶苏,你阿兄”

她还没说完,正在默《诗》的扶苏就连忙搁笔,刷地起身往外跑:“我去迎阿兄!”

其实根本不用迎,太子速度超快,眨眼间就冲进来了。

芈夫人才不会像秦王一样斥孩子不稳重,她早就备好了茶汤和果饮,温度都晾得刚刚好,还有些温度,入口绝不会烫嘴。

几乎每天这个时辰,太子只要有空,都会过来找她,顺便和弟弟一起玩。

如若实在来不了,便会让人传信,不让她干等。

芈夫人也起身,向外走去,两个孩子已经碰上了头,你一句我一句地连续对话起来。

“扶苏看我的小猫崽。”

“哇!好像一只小豹子!”

“你也觉得像吧?”

“它在睡觉吗?”

“小猫崽都是要多睡觉的,扶苏小时候也这样,我来找你的时候,你总是在睡觉。”

“嘿嘿,它身上好多圆圈,一二三好多好多。”

“像铜钱的样子。”

“那我们给它取名叫‘铜钱’吧?”扶苏提议。

“让阿母来取吧,猫猫的名字就是阿母取的。”

于是他们又向芈夫人跑过来,殷切地把猫窝和猫崽都献给她看。

芈夫人把猫窝放到榻上,看两个孩子坐一块喝果饮,认真端详新来的小黄,问:“它耳朵怎么了?”

“一捡回来就这样了。”李世民道,“巫马说兴许它生来便折耳。”

“王上怎么说?”

“阿父好像不太想养它,让我来问问阿母。”李世民徐徐道来,“阿母愿意吗?”

“我啊”芈夫人摸摸他的头,“我很想养,又有点担心。”

“担心养不活吗?”李世民歪头问。

“不止如此。”芈夫人心情复杂,尽力和两个孩子解释清楚,“我当初怀扶苏的时候,一直在担心,等他生下来,你会不会不高兴”

“诶?”李世民迷惑地眨巴眼睛,“我为什么会不高兴?”

“对啊,阿兄为什么会不高兴?难道阿母怕我不聪明,阿兄不愿意陪我玩吗?”扶苏也追问。

“有一点儿,但更多的是,我怕长子觉得次子分走了他独一份的关心和宠爱。”这是芈夫人直到现在才会吐露的心里话。

她心思细腻,却不好说出来。连贴身的婢女,在她们被遣送回楚换了一批之后,为了减少是非,不影响孩子的前程,她更加控制自己,呐言谨行。

她知道秦王喜欢省心的女子,所以从入宫以来就从不越雷池一步,绝不给秦王添任何麻烦。

她甚至从来没有去过北辰殿。

唯有太子已然受宠到极致、扶苏也健康开朗的现在,芈夫人才会对两个孩子,说点小秘密。

“可是有了扶苏,就多了一个爱我的人啊。”李世民还是不解。

“就是就是,我好爱阿兄的。”扶苏不服,一个劲地往哥哥身上蹭,“阿兄特别好!阿兄还向廷尉要了字帖给我临摹,不过我更想学阿兄的,阿兄的字像凤鸟一样,好飘逸的。”

“你想学我的字吗?”李世民眼睛一亮,“那我等放田假了专门给你写一些。”

“阿兄最好了!”扶苏搂着哥哥不撒手,两人黏黏糊糊,晃晃悠悠,看得芈夫人眉目舒展,莞尔一笑。

“你们都是好孩子,通情达理。”她道,“我只怕猫猫会生气。”

李世民想了想:“阿母是说,猫猫会因为我们养了新的小猫,而不高兴吗?”

“会吗?”扶苏跟复读机似的,学哥哥说话。

“我亦不知。”芈夫人看向小猫窝里睡得正香的猫崽,它才巴掌大点,瘦得没有二两肉,她只是这样看着就觉得它很可怜。

就像十五年前,她在踏青时被那只黑乎乎的猫咪勾住了裙摆。

“嗷喵咪”那玄猫一开口,连着换了三个不同的音调,从粗犷到乖巧,再到甜美,柔情似水,小爪子不露尖尖,好像怕勾破她的裙子,只是在她脚边绕来绕去。

猫戏裙袂东,猫戏裙袂西。猫戏裙袂南,猫戏裙袂北。

柔软的皮毛和长长的尾巴就这样勾勾搭搭,时不时蹭着她的脚踝,就蹭到了一辈子的饭票。

“要不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去梦里问问猫猫,看看它同不同意?”李世民建议。

“梦里问?”芈夫人摇头失笑。

“梦里也太慢了,天还有好久才黑呢。阿兄还要陪父王用食,还要沐浴、读书、聊天猫猫会等得着急的。”扶苏一本正经地苦恼着。

“那我们找奉常卜问一下?”李世民随即更改主意。

“这点小事,就不必麻烦奉常了。”芈夫人忙道。

“那我去找老师,他也会这个。”

“这个时辰再出宫,你就赶不上与王上一起用哺食了。”

“那我们抛铜钱吧。”李世民积极道,“这是最快的占卜方式了。”

楚国崇尚巫祝,遇事不决,卜问天地,仿佛日月神灵都没事干,天天关心芸芸众生的离苦得乐。

但显然,当下大多数人都有点信这个。

屈原的“索藑茅以筵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被心大的秦国太子简化成抛铜钱,不知道屈大夫泉下有知,有何感想?

“阿母你来抛吧,猫猫是你捡到的。”李世民殷勤道。

芈夫人便净手焚香,来到猫猫墓前。两个孩子也没闲着,一个摆上猫玩具小鸟铜车,另一个放上猫猫爱吃的肉肉,都端端正正围在她旁边。

“若正面向上,那猫猫就同意了;若反面向上,我就把这只折耳小猫送送给谁呢?”李世民还没想好。

芈夫人也没想好,她闭上眼,默念了几声猫猫,好像猫猫能听见似的。

她将掌心握住的铜钱抛了出去。

第103章 少年二凤

铜钱稳稳地落在地上,滚了滚,正面朝上。

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它巍然不动,仿佛被猫猫的肉垫按住了,不许它动。

“猫猫这是同意了吗?”扶苏小心地问。

李世民有点欣喜,又有点心酸,为这只捡来的猫崽,为离去的玄猫。

他知道今年的花落了明年还会开,但明年的花终究不是今年的花了。

但他还是合掌喃喃:“对不起猫猫,我们要养新的小猫了多谢你猫猫,陪伴我这么多年如果真的有地府的话,你在那边也要做一只快快乐乐的猫猫,我会想你的”

他碎碎念好一会儿,扶苏也跟着他学,天真而虔诚地祈祷:“希望列代先王在上,保佑猫猫在黄泉不要受欺负。”

芈夫人温柔地凝望他们,没有去打扰两个孩子童真的愿望。

虽然向列祖列宗许愿保佑一只猫有点离谱,但孩子们一点都不觉得。

芈夫人便收养了这只猫,给它取名“小黄。”

“这个名字”李世民欲言又止。

这跟他的取名风格完全相反,简朴得让人想吐槽。

“不好听吗?”芈夫人笑问,“那叫‘铜钱’?”

“可以两个都叫吗?”扶苏提议,“孔子有好几个名字呢。”

“那是名和字。”李世民纠正他。

“哦,那叫小黄,字铜钱,怎么样?”

李世民琢磨了一下,还是有点不满意。他小时候一度以为猫猫是没有名字的,还好奇地问过“为什么不给猫猫取名呢?”直到芈夫人说它就叫“猫猫”。

还好没给他和扶苏起名叫“小黑”“小白”。

“人家都说,贱名好养活,它那么小,太大的名字,怕它压不住。”芈夫人柔声解释。

好吧,李世民接受了这个理由。

不知道才多大,可能只有几天的铜钱猫小黄,就这样在羲和殿住了下来。

它的运气很好,竟然活了下来,且长得很快。

似乎每一天都是新的样子,每一个月都比上个月更大一点儿。

它的毛毛逐渐茂密,瘦弱的体型在精心的喂养里渐渐丰满,总是怯怯的眼神从陌生到亲昵,尾巴上炸起的毛也垂顺了下去,养出了油亮亮的光。

唤它“小黄”它答应,唤它“铜钱”它也答应,哪怕对它“喵喵喵”乃至“嘬嘬嘬”,它也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仰着头咪咪叫。

它乖乖地长大了,是一只幸运的豹猫。

时光就这么飞逝。

五月收了小麦,六月胡麻(芝麻)开花,七月甜瓜熟了,八月赵王死了,九月胡麻结籽榨油,十月岁首宫里就能吃到滴了芝麻油的芫荽肉馄饨,十一月韩国又割让了一片土地,十二月墨家改造的铠甲呈给秦王与太子验收

太子射出的箭能穿透铠甲时,他嫌弃这铠甲不够结实,让墨家接着改良;

太子射出的箭无法穿透铠甲时,他嫌弃这箭不够锋锐,与少府继续磨弓箭的杀伤力。

少府令颠几乎要哭了:“太子这不是同时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吗?这样下去,永无休止啊。”

“加秩禄。”太子淡定地砸钱。

少府众人咬咬牙,接着拼命工作。

太子当然砸得起,纸跟瓷器这两样东西,就从六国赚了不少金帛,更别提从月氏及西域兑换来的各种香料,那都是有市无价,比金饼都贵。

在楚国尤其卖得好,楚国向来好华服佩香,奢靡之风愈盛,吕不韦只是稍微这么一炒作,把手里的香料掐着数量分批次一点一点从手指缝漏出去,再掐着身份忽悠对大秦最有利的贵妇,所得到的利润何止十倍。

比如西域来的乳香沉香苏合香等,是从月氏王室手里得到的。月氏也喜好做生意,两边一拍即合,虽然中间商月氏赚了不少差价,但这六国的贸易都掌握在秦国手里,可赚的地方那太多了。

舌灿莲花的纵横家洒出去,锦帛与金银就源源不断地运往咸阳,然后再经过治粟内史和少府,化为一车车送到月氏的货物。

就这样良性循环,国库日益充盈,对商贾的限制也放宽了不少。

六国的商人与学子,如过江之鲫,向咸阳蜂拥而来,又顺着直道与商路流淌出去。

吕不韦常年在外奔波,跟那个街溜子815A似的,本身未必有多大战斗力,奈何他背后站着大秦,从陇西进入月氏,护卫众多,兵强马壮,一路上也没什么人敢打主意。

他难得回来一趟,脸晒得黑黢黢的,精神头却很足,见到蒙毅就笑道:“王上对陇西送来的两千匹上等马还满意吗?这可是繁育了几年来最优秀的一批。”

“王上很满意,留了一半,另一半全给太子了。”

“太子要这么多马做什么?留几匹玩玩不就够了吗?”吕不韦疑惑。

“吕侯有所不知,太子在练骑兵。”

“太子都能练兵了?他才多大?”吕不韦差点以为自己的时间跟咸阳不一样,怔了怔,算了算,“太子今年满打满算才十二岁吧?”

“若是按新的秦历算,才十一岁。”蒙毅很严谨。

吕不韦听得一愣一愣的:“新的秦历?改历法了?什么时候的事?”

“也就今年的事,吕侯不知也很正常,赵国前线的将领们兴许也不知,飞鸽传书不会写得如此琐碎。”

“飞鸽传书能传到赵国前线了?!”吕不韦吃惊道,“我上次回来,不是才能在秦国境内传信,而且只能从咸阳传到河东郡吗?”

秦赵接壤,咸阳及周边平原属于内史直接管辖,出了这个范围,就是河东,过河东则是上党,也就是王翦率军出发的地方。

“两年时间,足够信鸽熟悉新的路线,扩大到上党、阏与和撩阳。”蒙毅微微而笑,仿佛一点也不惊讶。

吕不韦却目瞪口呆:“赵国知道这件事吗?”

“这种事,怎么能让赵国知道呢?”蒙毅挑眉,“赵王迁与倡后正忙着夺李牧兵权,哪有空理会安静的边境?”

“李牧会交兵权吗?交了就是下一个信陵君吧?”吕不韦心有戚戚,他也曾经以为秦王会这样对他,夺权削爵,打压清算,所以立刻就能意识到这其中的猫腻。“不过李牧素来忠诚,倒也不好说。”

“为了防止他太忠诚,太子建议桓齮率一支精兵去偷袭云中城,动作很小,但要让李牧察觉。云中城离代郡不远,只要发现秦军即将兵临城下,李牧必不放心,他是不会在这个紧要关头交出兵权的。而他不肯交,倡后必大怒。”蒙毅解释道,“此事尚且保密,吕侯莫要外传。”

这算是机密了,蒙毅得了秦王的授意,才会将这事告诉吕不韦。

“我哪敢?”吕不韦忙道。

他一年到头都在路上,回咸阳的次数屈指可数,哪敢透露这种级别的机密?

一方面他有种自己被秦王信任的熨贴,另一方面他又怕这是在故意钓他,万一哪天消息泄露直接拿他开刀。

应该不会吧?他这几年多安分哪,也算立了不少功呢。

“赵王偃崩的时候,我还以为大王会忍不住趁机再攻几个城。”吕不韦低声。

“王上很沉得住气,他清楚唯有从内部瓦解赵国,我大秦打起来才会事半功倍。”

吕不韦喟叹一声:“每次回咸阳,都觉得变化很大,我简直像外地人进城似的,看什么都新鲜。”

“当初杨将军也是这么说的。吕侯若有任何疑惑,都可以问我。”蒙毅笑道。

“我正想问,这是那只铜钱猫?它的耳朵不折了?”吕不韦诧异地望着柿子树上的黄猫,“是同一只吧?”

“是同一只。不知为何,养着养着就不折了,太子很高兴。”蒙毅的笑意更真切了些,从工作状态切换到更轻松自如的语气。

“时间过得真快啊,太子都十二不,十一岁了那现在大秦以几月为岁首?”

“新历以正月为岁首,已传达到各郡县。腊日(腊月最后一天)那天祭祀驱傩,不过太子会在正月初一那天,让咸阳宫挂满花灯,庆贺王上的生辰。”

“这个我听说了,只是这几年没机会看到。”吕不韦惋惜道,“以太子的眼光来说,阖宫亮灯的场景,一定很华美。”

他说着说着叹了口气:“我年纪也不小了,不知这次回来,能不能在咸阳多呆些时日,见识一下这盛景?”

“眼下是十一月,吕侯功绩卓著,这点请求,王上不会为难的。”蒙毅隐约传达着秦王的意思。

很多时候吕不韦真的很羡慕蒙毅,年纪轻轻就是秦王的近臣,平步青云,常伴君侧,滴水不漏。

如果他能有这样的机会不,还是算了吧,这位秦王也不是他善于应付的。

不如想想李牧,至少他比李牧安全多了。

“还有什么大事是我可以知道,但还不知道的?”吕不韦深觉错过了很多。

“这个就得等吕侯自己发现了,一时半会说不完。”蒙毅引他到北辰殿,示意他稍等,躬身趋步,脱履进殿行礼,恭敬道,“王上,吕侯到了。”

“请。”秦王客客气气。

吕不韦这才脱履进殿,大礼参拜。

“快请起,赐座。”秦王心情很好的样子。

吕不韦端端正正地跪坐下来,先汇报了一堆自己这两年都干了什么,生意做得怎么样,月氏与其他王国部落发生了什么大事,这次带了什么回来

秦王时而颔首,时而提问,对他的业绩颇为满意。

吕不韦正事都说完了,才问道:“看时辰,太子该回来了吧?”

“差不多,他向来很准时。”秦王的眉目似乎霎时间就温和下来,给吕不韦直观的感受就是,王上威严肃穆的压迫感减轻了大半,从“王”变成了“人”。

说太子,太子就到了。

“阿父,我回来了。”

还是熟悉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清朗明亮的少年音听着就让人心情一宽,好像夏日的阳光照在汩汩流淌的溪水里,跳动着活泼泼的波光。

秦国太子,褐裘而来。

龙章凤姿,如日临空。

整个北辰殿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来的正好,过来坐。”嬴政笑道,“燕王来信,欲送太子丹入秦为质,你如何看?”

第104章 葡萄美酒夜光杯

“按礼法迎接便是。”

太子解下褐裘,到嬴政右手边下首的桌案后坐下来,身姿挺拔,举止优雅从容,向吕不韦笑道:“吕侯多日不见,一路可还顺遂?”

“承王上的福泽庇佑,除了白日遇过盗匪,遇过狼群,夏日在月氏被雹子砸过营帐,冬天在陇西被雪没过双膝其他都还顺遂。”吕不韦也笑眯眯,顺便幽默地诉说了两句自己的辛苦。

“辛苦吕侯了。我的骑兵能够组成,全赖吕侯出使互市有功。”李世民爽朗含笑,“吕侯带回来的种子,几乎都种成了,只是咸阳水土有别于西域,不知风味有没有差上几分?”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味道差些倒也寻常。”吕不韦轻松道,“听说太子酿的葡萄酒滋味极妙,臣可有幸品尝?”

“这是自然。”李世民扬声道,“给吕侯上酒,这葡萄酒我可是酿了八种口味呢。”

虽然他自己喝不了几口。

嬴政似笑非笑地瞅了李世民一眼,颇有点戏谑:“太子好酿酒,却不善饮酒,只能陪饮一杯,不可逞强。”

“儿哪敢多饮?”李世民无可奈何。

他直到现在都想不通,这辈子酒量为什么这么差。

原本以为当年是因为年纪太小,长大了就好了,结果到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

他辛辛苦苦酿的酒,充满乐趣与期待地在宫里种了那么多葡萄,从几棵发展到一片葡萄园,挂果时葳蕤生香,一嘟噜一嘟噜挂下来,晶莹剔透,嘴馋的弟弟妹妹就聚在葡萄架子下现摘现吃。为了留出更多葡萄酿酒,亲朋好友都只送了一两筐,留待来年再送。

结果费了那么多功夫,酿出来人人夸赞的酒,他自己却只能喝一两杯,再多就晕乎乎的了。

李世民的父亲大人试图改变过这种情况。

无论是宴饮待客,还是祭祀庆功,总有很多场合是避免不了要饮酒的,时下流行的酒本不易醉,老人小孩都是可以吃上两杯的,更别提那好酒的,一壶一壶当水喝都是寻常事。

偏偏太子不能饮。自己人知道有这事,还得保密,毕竟算是弱点,若被人利用,那就有点危险了。

“所以,你该练练酒量。”嬴政严肃地说过,“若有刺客针对,于你而言,此乃短处。”

“哦。”彼时太子十岁,很认真地想锻炼一下下,很努力地坚持到了第二杯,脸颊迅速泛起绯红,浑身热腾腾的,头晕目眩地一头栽倒,还好嬴政眼疾手快,挡了一挡,才不至于让他“咚”的一声砸桌子上,而是“啪叽”拍嬴政手里。

嬴政的手掌向上,垫在桌子上面,一言难尽地看着醉倒的太子,总觉得比起“醉”,更像是“晕”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那酒里下了什么迷药了。

后来嬴政不死心,又试过几回,太子依然没什么太大长进,顶多就是从一杯进化到两杯,耐酒性强了那么一点点,能坚持住不晕,勉勉强强还能对几句话。

希望过几年能更强点吧,嬴政真是操碎了心,又拿他没办法。

八种口味的葡萄酒,颜色深浅不一,盛在不同色系的夜光杯里,莹莹润润,光泽诱人,香气扑鼻。

“咦?”吕不韦惊讶道,“这看起来比臣在月氏王的宴会上喝到的葡萄酒还要透亮,放在这各色玉杯里,更是相得而益美。”

上好的玉杯,光泽细腻,在有光时几乎是半透明的质感,夜晚衬着烛火仿佛月华满盏,光明夜照,故名“夜光杯。”

嬴政微微一笑,举杯示意:“吕侯请,太子酿的酒不多,卿可是难得有机会尝尽所有口味的。”

主要是宫里馋猫多,太子又纵容小崽子们偷吃,常常就坐在葡萄架子下,招呼他们随便摘,洗一洗,放井水或冰鉴里凉着,等他们吃得打嗝都是葡萄味,再让他们带一些回去。

有时黄猫好奇地扒拉过李世民的手,嗅来嗅去,也想尝尝味道。

李世民很谨慎地剥开皮让它舔了舔,结果黄猫只舔了一口,就露出呕吐似的表情,舌头伸出来一个劲地甩,扭头就跑去用水洗嘴了。

“喵?哇”它一边吐舌头洗嘴巴,一边还震惊地看着那群吃葡萄的小孩,好像不明白这么难吃的东西他们怎么吃得下去?

再加上赤松子那个酒鬼和刘季那货,甭管李世民酿多少,都是不够分的。

不过他还是留了一部分最好的存在宫里,足够嬴政随时取用。

吕不韦对这酒赞不绝口,且发自内心觉得甚好。

“若是宫里存量很足,可匀出一点送到六国去当贿赂。”吕不韦思路活跃道,“夫物多则贱,寡则贵,这等稀罕物,用来送王公贵族,再好不过了。”

“比如?”嬴政抛出话头。

“比如郭开。”吕不韦兴致勃勃,“我在路上听闻大秦欲联魏攻楚,怎么到了咸阳宫,却听蒙中郎说,要偷袭赵国云中?赵楚都是大国,没有同时发兵的道理吧?这对我秦国来说,可是很吃力的。”

“这就说来话长了。”嬴政胸有成竹,不紧不慢道,“起初,寡人是有联魏攻楚的想法”

燕国前几年被赵国打狠了,不得不向秦国求援,秦国借救燕的机会,双管齐下,趁赵国一时不备,几个月就攻下了十几个城池,然后在赵王偃想调李牧回援的时候,秦国收兵不动了。

秦国这么一停,邯郸的危机就没有那么大,倡后哭哭啼啼地表示不能调李牧南下,他跟前太子赵嘉是一伙的,两人有勾结,李牧要是立了功那还得了?哪还有他们母子活路?

赵王本就急病,不知道是因为赵嘉、赵迁,还是因为丢了十几个城池,着急又心痛,被倡后这么一哭,也担心起来,心一软,就作罢了。

秦国就这么把打下来的城池吃了,改为郡县,驻兵防守,屯积粮草,顺便推广一下秦国的度量衡与文字。

嬴政亲政之后,他打的仗,都是奔着灭国去的,再也不是像以前一样,你打我我打你,为了一点地盘争个不休,围困个城池几年都打不下来,白白浪费粮草。

秦国的国力,已经足够灭国了。但太子想要的更多,更刁钻。

“既然要打,那就要胜,不仅要胜,还要付出最小的代价,那才是大胜。像长平之战那样的惨胜,不是我现在想要的。”

嬴政相信他,也相信尉僚王翦的判断,继续砸重金珍宝,把郭开喂得合不拢嘴,与倡后沆瀣一气,动不动就给李牧上眼药。

赵王偃自然不会对李牧下手,他清楚李牧的重要性,但他没过几个月就崩了。

十岁的赵迁继了位,倡后临朝,郭开为相,权倾朝野,比曾经的吕不韦权力还大,还气焰嚣张。

赵国的朝堂在他们两人的掌控下,乌烟瘴气,混乱不堪,李牧多次上奏欲正本清源,言辞恳切,皆被无视。

廉颇当年就是因为得罪郭开,屡屡被其诋毁,他被迫留亡魏国时,赵偃曾想启用他,派使者探望。

郭开贿赂使者,让其说谎,明明廉颇很想回赵,积极表示自己“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但使者回去禀报的却是廉颇老矣,虽能吃饭,但没坐多久就腹泻三次,身体早就不行了等等。[1]

赵偃信了使者的话,从此廉颇流落在外,抱憾而终,比信陵君还惨,到死都没有回赵。

赵偃尚且如此,他儿子赵迁比他还昏庸一百倍。

这个时候,秦国自然该坐等收渔利。

但嬴政等了几年,就有点蠢蠢欲动,萌生了联络魏国打一打楚国的想法。

“臣正是这么听说的。”吕不韦忙道,“说是王上命辛梧率四郡之兵,会同魏国,一起攻楚。臣还以为,此番会是一场大战。”

“连你都听说了?”嬴政满意道,“这真是寡人想要的。”

“王上的意思是”吕不韦迟疑着,“这是故意放出来的消息?”

“这得看辛梧,看李牧,以及李园。”嬴政高深莫测道,“若有战机,亦可变虚为实;若无战机,正好迷惑赵国。”

“臣有点儿不太明白”吕不韦离咸阳日久,对最新的军事动态几乎一无所知,路上听说的这部分,还是秦国特意放出去,大肆宣传的,所以难免糊涂。

“到底是要攻楚,还是要攻赵呢?”

“过几个月,吕侯就明白了。”嬴政笑而不答。

吕不韦也就没追问,他淡出军权已经很多年了,早已过了炙手可热的时代,能这样安稳地得到秦王与太子的款待,舒舒服服地饮几杯咸阳宫的葡萄酒,想想也不错。

比起大秦从前那么多丞相,他这样的结果,不是已经再好不过了吗?

宫女往来穿梭,布上一道道美食,吕不韦也就不多想,酒足饭饱,兴尽而归。

“你手里的可是第三杯了。”待吕不韦走后,嬴政冷不丁道。

李世民讪讪地放下碧绿的夜光杯,乖乖应声:“知道啦。”

不同颜色的葡萄酒,由不同颜色的夜光杯承载,各衬各的潋滟,闻起来真的很香,入口醇厚,酸酸甜甜的,他也很喜欢,就是不能多喝。

嬴政漱口净手,等了太子一会儿,起身看向他:“过来,我有事和你商量。”

“哦。”李世民慢吞吞站起来,走得倒还算稳,就是步子有点拖沓,不像平时那么轻快。

嬴政失笑,远远地就向他伸手。

第105章 二凤想上战场!

“就这还想上战场呢?这宫里,你还能找到一个酒量比你还差的吗?”嬴政挖苦他。

“难不成打仗是拼酒吗?”李世民反驳。

嬴政拉着他的手,往内殿走:“安生些吧,上林苑还不够你玩的?”

“父王到底为何不同意呢?”

“大秦又不是没有武将,非得让太子领兵?你若出了事,让我怎么办?”嬴政头都疼。

“父王不相信我吗?”

“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寡人不能冒这个险。大秦有很多将领,却只有一位太子。国储之重,你不是幼时就明白吗?”嬴政苦口婆心地劝,深觉自己的白头发都在一根一根往外冒。

迟早被太子气出病来。

“我已经十二岁了。”

“你十一。”

“阿父对年龄的计算,真是好生灵活。”

当年他三岁的时候,嬴政非说他四岁;现在他十二,嬴政非说他十一。

“是你要改的历法。”嬴政没好气道。

“那再过一个多月,我就十二了。甘罗十二岁都拜相了。”李世民认真与他分说。

“你可见过甘罗?”

“没有。”

“为何没有?”嬴政有意去问。

李世民知道嬴政想说什么,叹气道:“因为甘罗早逝。”

“莫要拿他作比,避”

“避谶”少年拖长声音。

“真是越大越不懂事了。”嬴政瞪他,“佻”

“佻达至极?阿父咱能换个词么?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

“”嬴政也想叹气了,“你跟刘季是越来越像了,当初真不该放他接近你。”

李世民不说话,只微微红着脸,笑眯眯,安静又乖巧地望着他。

“装乖亦无用。”嬴政冷酷道。

李世民还是眼巴巴地抬头看他,笑得恰到好处。

“你以为你还是小童吗?我可不吃你这一套。”嬴政继续冷酷。

太子的身量长得很快,这两年如春日的竹子,迅速抽长,一年就能长高好几寸,眼看就长到嬴政脖颈处了。

常年骑射练武养成的肌肉,使他看起来并不单薄。五官依稀有几分像嬴政,气度却截然不同。

嬴政垂眸凝望他,像看着徐徐上升的金乌,抖抖身上的光亮,堂而皇之地占据着一大片天空,恨不得把自己的光洒向整个世界。

“困在咸阳宫的太子,可征服不了天下。”李世民轻描淡写,“阿父难道希望大秦的太子是赵迁那样的废物吗?”

“放心,你四岁都比赵迁强。”嬴政不咸不淡,松开手,“歇一会,我要与你商议你迁宫的事。”

李世民坐下来,一手支颐,看侍女送了醒酒汤过来,目光流转,又看向对面端坐的嬴政。

“阿父要不要去看看我练兵?”

“不用看,定然令行禁止。”

“这个时候,阿父又对我很有信心了?”

“我对你,素来很有信心。”嬴政笃定道。

“这么有信心,却不愿意放我出咸阳看看?”

“倘若你只是想出咸阳,倒也不是不行。”嬴政沉吟片刻。

“哦?”李世民眼睛一亮。

“把汤喝了。”

“哦。”他几口把醒酒汤干了,很期待地问,“怎么说?”

“辛梧驻兵南阳,你可以太子之名可前去慰问。”嬴政松了点口,但不多。

南阳是秦楚魏三国交界的重要区域,由白起当年从韩国和楚国手里抢来的,拼拼凑凑,再扩张扩张,昭襄王时代就设了南阳郡,成为秦国攻楚的基地。

土地肥沃,地势平坦,粮草充足,交通便利,秦军停在那里,很方便等魏军集结合兵。

“辛梧”李世民冷静地阐述着自己的推测,“秦魏联盟脆弱得还不如一张纸,想克制太容易了。只要李园派人游说辛梧,拿井忌举例子,辛梧就可能犹豫。”

井忌,也是秦国的将领,在嬴政十六岁时,井忌率领三万秦军协助赵国攻打燕国,与赵国的李牧配合,一同夺取了定城、方城。在进攻易城时,因燕国抵抗顽强且天气寒冷,双方暂停进攻。赵国将方城作为井忌秦军的休养之地,井忌则向秦国请求增兵。

但后来秦国接受燕国劝说,趁赵国后方空虚进攻赵国,夺取了赵国太原三十七城。赵国因此迁怒于井忌所率秦军,将他们全部屠杀干净。[1]

战国时代的同盟关系就是这么脆,毫无可信度,昨天还是盟军,今天就是敌人,翻脸比翻书还快,所以那些五国、六国联军伐谁的走向,不是分崩离析,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乱得一塌糊涂。

井忌,在这件事里,是妥妥的大冤种,还有他属下的那部分秦军,都如同祭台上摆的牺牲。

井忌的事才过多少年?只要李园把这件事拿出来说给辛梧听,辛梧又怎么能不为之动摇呢?

秦魏联盟攻楚,破绽百出,李世民脑子一转就能想出拆掉这联盟的方法。

秦魏联盟稳固吗?笑话,悬崖走钢丝都比这联盟稳。

秦国打魏国多少回了,数得清吗?魏国都快被打成秦国的附属国了,听到秦军往魏国方向开动,心里都哆嗦。

只要能避免挨打,魏国宁愿割城让地。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2]

这种联盟,也叫联盟吗?

明知这样的联盟不稳,嬴政却组织起来,存的是什么心思,还不明显吗?

若能把魏国推出去做炮灰,把他们的军队拖在楚国战场上,无论攻楚的成果如何,对魏国来说,都是付出很大的。

这个时候,如果秦国反水,故技重施,反手就去掏魏国老巢,随随便便就能撕掉魏国一大块肉。

嬴政不置可否,毫无反驳的意思。他的太子对军事有多敏锐,恐怕只有王翦和李牧能比。

“辛梧犹豫便犹豫,反正攻楚只是个悬帜,你我都清楚,设计逼死李牧,才是重中之重。”嬴政平平淡淡地下定论。

“所以我去南阳做什么?看风景?”李世民无奈侧首,“辛梧一拖,能拖上三五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

那不是很好吗?秦王暗忖,就是因为太子判断李园会联系辛梧,想方设法拖延,辛梧也会瞻前顾后,拖拖拉拉迟迟不发兵,所以他才会提出让太子去慰劳军队。

南阳在秦国境内,重兵把守,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

“你不乐意?”即将而立之年的秦王耐心地问,声音低缓,带着点戏谑的笑意。

“我更想去云中城。”太子很大胆。

“你想去哪?”嬴政提高音量,惊道,“你怎么不想飞天登月?”

“毕竟我没有双翼。”好遗憾。

嬴政冷笑:“你去云中,是去给李牧送菜吗?”

“为什么不是李牧给我送菜呢?”李世民笑容可掬。

“战场可不是儿戏。”

“我从不觉得是儿戏。”

“你是太子。”

“又来了。”李世民嘀咕。

“太子的责任,从来就不包括上战场。我不能让你去涉险,你明白吗?”

嬴政真的是苦口婆心,比牵着哈士奇加比格出门,眼睁睁看着两只狗一东一西狂飙,一个人手里拽着两根狗绳拼命往后拉还苦命。

“我明白,阿父是担心我的安危。”

“你明白,还总是不安分。”

李世民垂头丧气,沮丧可怜地望着嬴政:“我只是想为阿父分忧。”

可惜他现在脸不圆了,眼睛也不不是幼崽那种又圆又大、可爱无辜的形态,对父亲大人的杀伤力大大降低。

嬴政板着脸,警告他:“最多到南阳,赵国那边,你想都别想。”

“平阳行不行?”李世民退而求其次。

“平阳还没打下来呢。”

“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嬴政默默地深吸一口气,脸都快黑了。

“实在不行,就撩阳吧,王翦将军在那里,他向来最稳妥不过了,绝不会让我乱来的。”李世民一退再退,轻轻握住嬴政的手,撒娇道,“可不可以?”

“撩阳”嬴政迟疑了两秒,没有坚定地一口拒绝。

私心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秦王当然希望太子能多经历练。宠爱太多,不知世事艰辛,是成不了一个优秀的王者的。

“阿父可以提前告知王将军,也可以派人监督我。这样总可以了吧?”李世民连忙趁热打铁。

嬴政思量再三,还是下不定决心。

“阿父~”

“噤声。”嬴政禁止他扰乱自己思考,皱眉唤蒙毅过来。

“王上有何吩咐?”

“太子想去撩阳劳军。卿以为可否?”嬴政沉声问。

“撩阳?”蒙毅心一颤,下意识看向太子。

李世民微带笑意,真诚地回望,试图通过殷切的目光传递信息:快同意!支持我!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撩阳远在边境,据此足有千里之遥啊”蒙毅硬着头皮道,“就算是最好的马,也得走上十几天”

“七天,足够了。”李世民自信道。

“不吃不喝不休吗?”嬴政瞪他,“身体要不要了?”

“要的,你继续说。”李世民从善如流。

“撩阳虽已为我大秦所占,但离赵军未免太近了些。一旦消息走漏,赵将得知太子在那里,必会发动进攻,这,到底还是危险。”蒙毅顶着太子灼灼的目光,坚持把话说完。

“寡人正是忧虑这个。”嬴政颔首。

“不以太子的身份前去,不就行了?”李世民早就想过很多次了。

他有好几套可行的方案,在脑子里演化无数遍了。

“那以何身份?”嬴政不解。

第106章 苦命的蒙家兄弟

“我可以假借蒙家或者王家的身份,然后阿父封我个天策上将”

“封你什么?”嬴政侧目。

“天策上将!”李世民神采飞扬,“多好听啊!”

他很喜欢这个独一无二的封号,因为这是前世由于他战功彪炳、封无可封,所以生造出来的称号,很特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你真当自己去领兵打仗的?还上将?”嬴政不赞同。

李世民在心里撇撇嘴,不跟护犊子的父亲大人一般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