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反正你以后也没机会上战场了。”嬴政说服了自己,丢开那竹尺,甚至连藤条都没拿,就回到案前坐下了。
太子左顾右盼,好像偷食物的汤姆或杰瑞,蹑手蹑脚地从蒙毅身后探出来,越发鬼祟地摸到嬴政旁边坐着。
“你有事?”嬴政用余光瞥他。
“就是因为没事,才过来看看你。”
“嬉皮笑脸。”嬴政嫌弃着,顺手拿起一叠军务相关的奏,放没事干的太子面前,“处理吧。”
“不想动。”李世民像一条咸鱼似的,往桌案上一趴,左手托着下巴,感觉硌得慌,换成右手,更硌了。
他小时候可爱这个动作了,那时候脸上肉多,筋骨也软,现在自己都嫌自己骨头硬。
“这桌案好硬。”还要嫌一下这个。
“你是闲得发慌吗?”嬴政好像在看自家猫游泳的铲屎官,有点稀奇,又有点不解,感觉孩子有点反常和躁动,但琢磨不明白他想干什么。
“不用管我,过几日就好了。可能就是刚回来,不大适应。”他蔫巴巴地歪头看向嬴政。
嬴政抬起手,把他吓了一跳,指尖微动,有点想弹跳起身,但是压制住了这种本能,选择抱头蹲防,可怜兮兮地卖萌。
“不可以打我。”
卖萌可耻,但很有用。
嬴政的手顿了顿,迟疑地落到他额头,试了试温度:“没有发热吧?”
手心的温度不准,嬴政反过来,换成了手背。触手温温热热的,但好在并不烫手。
“没有啦。我真的早就好了。哪有人风寒两个月还不好的?”李世民咕哝了一句,轻轻的,有点不自知的飘忽。
嬴政便收回手,没有理他。窸窸窣窣的小动静在边上响起,虽然没有肢体接触,也莫名生起一种温馨安心之感。
余光能看到他在,不管他在干什么,都好过自己一个人。
太子平安地回来了。这个念头突兀地浮出水面,有点说不出的可笑,仿佛是多此一举,但真真实实地令嬴政安心。
嬴政垂眸,全神贯注地批阅一卷又一卷奏文,偶尔在换下一卷的间隙,瞟一眼太子。
“好想听你弹琴。”金黄的太子摊成猫饼,异想天开。
“什么?”
“可不可以?”人形猫猫虫眼巴巴地抬眼恳求。
“梦里什么都有。”嬴政不屑一顾。
“哦。”他把脑袋沉下去了,搭在他自己臂弯,侧着脸,沮丧地叹了口气。
怎么有人能把无理取闹,表现得像受了欺负一样?就他嚣张得这样子,谁能欺负得了他?
嬴政看了看自己面前还堆了一堆的奏疏,再看看自己把自己搞得很可怜的太子,半晌无言。
实在受不了了,嬴政无可奈何道:“想听什么?”
“什么都行。”
秦王起身,净手焚香,横琴于案,随意地奏了一曲。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曲调很平缓,比宴会上该有的愉快盛大,要慢上许多,潺潺如溪水流过树荫,岸芷汀兰,是适合在草地睡上一觉的惬意与柔和的氛围。
好生难得,不管是这琴,还是这奏琴的人。
他终于合上了眼睛,沉醉在这袅袅香气和舒缓琴音里,安然睡去。
那琴便停了,多半曲都不愿意奏,往边上一推,继续处理公务。
蒙毅忍着笑,把琴抱走了。
“烦得很,这么大人了,还跟小儿似的闹觉。”看不见嬴政有多忙吗?尽添乱。
“大抵还是有些不舒服。”蒙毅猜测着,手里多出厚厚的外披,往趴桌上睡觉的太子一盖,“可要送立极殿?”
“放这吧,不折腾了。”
“这个姿势,睡久了会脖子疼吧?”
嬴政不耐烦地睨了蒙毅一眼,后者马上噤声。
两卷奏报看完,嬴政把太子扒拉过来,躺着睡,枕自己腿上,顺手整理了下毛茸茸的披风,满意地观察一秒,继续忙。
蒙毅欲言又止,刚拿起他的书卷,笔还没蘸到墨呢,就听秦王道:“这种小事就没必要记了吧?”
蒙二秘书很遗憾,争取了一下下:“王上说的是哪件?”
“我发现,你这个人,竟也有点爱看热闹。”嬴政觉得很稀奇。
是这样,再稳重可靠的人,也可能有一点不可言说的小爱好。
比如王翦爱种花种菜,但种什么都死;又比如李斯其实喜欢狗,但他太忙了没时间养,所以有空会去交好的、养狗的同僚家里做客,趁机摸摸狗;再比如平时缺乏存在感,不显山不露水的姜启,有空爱观雀鸟,一看能看上半天……
而蒙毅呢,他喜欢记录秦王父子的日常,最好是那种史官不在的非正式场合。
每每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发生,他都会积极自愿地加班,宁愿在咸阳宫多待几个时辰,也要亲眼目睹,并记录下来。
嬴政一开始没发现,还是某次太子疑惑,才提醒了他:“蒙毅怎么今晚也在?”
“臣失仪,望王上莫要见怪。”蒙毅连忙收起笔。
嬴政倒也没怪他,只是略有困惑:“今晚之事,琐碎寻常,有何可记呢?”
蒙毅真的很想记下来,便小声道:“可是臣伴驾十余年,从来未曾听过王上奏琴给任何人听。”
嬴政想了想,还真是这样。主要是也没人胆子这么大,敢向他提这种要求,华阳太后都不提的,还有谁会开口?
像齐王那种没眼色但也没坏心眼的,随便敷衍敷衍就过去了,真指望嬴政舞剑给他看,想得倒美!
“太子任性,也非一日两日了,早该习惯才是。”
别人习没习惯不知道,反正嬴政是习惯了。
“还有……”蒙毅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他真的有点好奇,王上是没想起来,还是喜欢这样。
“北辰殿既有床,也有榻,王上这么忙,何必留太子枕于膝上?”
北辰殿不仅有正殿有侧殿,内内外外好大的地方,床榻也管够,绝不至于出现太子无处可宿的情况。
别的不说,太子小时候也睡过几年侧殿呢。
所以蒙毅真的好奇,他壮着胆子就问出口了。
嬴政居然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冒犯,他面无表情地懵了一下。
就只有蒙毅这种非常熟悉他的近臣,才能发现,王上竟然是完全没想起来还有别的选项。
就是很顺手啊,跟专心打电话的时候顺手把猫放腿上摸一把似的,其实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干了什么。
一种奇奇怪怪的潜意识和身体本能反应。
被蒙毅一提醒,嬴政才想起来,是该把孩子挪床上才对。
但是一低头,就能看见太子安安静静地枕在怀里,很扎实的分量感,感觉也还好,不烦人。
不吵不闹不折腾,也不叽叽喳喳,上蹿下跳了,真是破天荒的宁静。
嬴政想了想,为此找了个借口:“药里虽有安神的作用,我却怕他会发热,想多看顾一会。”
蒙毅信服地点点头,再不多嘴这殿里到处都是人,不可能发现不了太子有何异状,实在是不需要劳动秦王大驾,还要忙里偷闲照顾太子。
比这离谱的事他见多了,不必大惊小怪。
“那臣可以记吗?”蒙毅还惦记这事。
谁懂啊,他真的很想写下来啊!
嬴政匪夷所思,无力吐槽:“我怎么感觉你跟太子越来越像了?”
一个个的,怎么都这么恃宠而骄?
“臣惶恐……”蒙毅忙道。
“……算了,你记吧,别传出去即可。”嬴政也懒得管这点事。
“唯。”蒙毅高高兴兴写日记去了。
太子安安分分地在宫里待了一个月,每天花一半时间帮嬴政处理堆积的政事,剩下的空闲就到处溜达,陪芈夫人收拾华阳太后的花田,玩猫,玩弟弟妹妹。
燕子不知道换了几代了,一代不如一代,不仅不会搭窝,还找不着对象,就一只在那飞进飞出。
扶苏身后跟着几只小萝卜头,都仰着脸看燕子。
“它怎么一个人?”
“是一只鸟,不是人。”
“书上说燕燕于飞,它没有伴儿吗?”
“看样子没有。”
“为什么没有呢?”
“它不会搭窝。”
“它为什么不学呢?”
“它父母也不会搭窝。”
“那它可以找一个会搭窝的伴侣。”
“显然,它没找到。”
“听说太子阿兄以前帮燕子搭过窝,那我们也可以。”
“好耶!我也要玩泥巴!”
“父王会不会不高兴?”
“父王很忙的,哪有时间不高兴?”
“父王好可怜,都没有时间不高兴。”
“不要乱说话,我们要先挖土。哪里的土比较好?”
“曾祖母的长乐宫,有好大好大一片兰花,好多好多泥土,很松软的。”
于是他们吵吵嚷嚷地跑到了兰花田,正遇上李世民。
“太子阿兄!我们正要找你!”
他们七嘴八舌地说完了自己的计划,得到了太子的许可和鼓励,纷纷撅起屁股,拿着小铲子霍霍泥巴,再去骚扰池塘的鱼,顺便拎水上来。
铜钱猫用爪子在那试探水面,看一眼水里的鱼,再喝口鱼汤,望鱼止渴。一年四季都这样,鱼都习惯了。
“去年的兰花半数都没开。”扶苏有些感伤,“曾祖母不在,花都凋敝了。”
物尚如此,人何以堪?
“今年会好起来的。”李世民乐观道,“我每次路过这里,都会夸一下这些花,它们听到了,会努力开给我看的。”
“花也能听懂人言吗?”扶苏讶异。
“不清楚,但我想,它们应该不会辜负我的期待。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就是这个道理吧?”
“那我也去夸赞一下它们。”扶苏对李世民深信不疑,虽然已经过了玩泥巴的年纪,但也不介意花很多时间夸奖兰花和弟妹。
他好像在无意识地学习和模仿他的兄长,并且性格底色非常温润敦厚,没有因为父王偏心偏得没边了,而产生丝毫不满。
自扶苏而下,所有公子和公主们,从出生起,就对秦王只爱太子这件事,习以为常。
这倒不是说,嬴政完全不关注他们。他也会抽出那么点时间,考较一下孩子们学习的进度,有什么爱好及才能,日常所需也从不短缺,到了年纪就开蒙读书,进太学待几年。
只是他们依然不太敢主动打扰嬴政。
“阿兄……”琼英慢吞吞走近,忸怩道,“阿兄以后会和无忧阿姊成婚吗?”
李世民忍俊不禁:“怎么突然问这个?”
“她好温柔,上次在太学,我肚子痛,她还帮我跟先生告假,送我回来。我缺的课业,她还讲给我听,特别特别好。”琼英的眼里快冒出星星了。
“我也觉得她特别好。”李世民眉开眼笑,“不过,若她恰巧不在,你是不是不敢同先生说话?”
“我……我可能会忍一忍……”琼英不好意思道,“我一个月告了三次假了,我怕先生会觉得我惫懒,一点也不好学。”
“怎么会?”李世民温和地安慰,“你能坚持常去受业,已经很不容易啦。谁也不能苛责兰花不会飞,对吧?”
“兰花本来就不会飞呀。”南嘉从旁边冒出来,“会飞的那是鸟。”
“还有木鸢和纸鸢。”阴嫚手里就拿着一只纸鸢,边退着走,边放出去,引得其他人都抬头观望。
果然集体活动,总是有分歧的。人一多,就各玩各的去了。
“我到现在还没学会骑马。”琼英闷闷不乐,“大家都会了,只有我还不会。”
“会坐马车也挺好的。”李世民笑道。
扶苏不由自主地侧目,这也能夸?
“可南嘉说,骑马比坐马车更自在,风吹过来很畅快。”琼英声若蚊呐,有点期待,又有点胆怯。
她自幼身体不好,其他兄弟姐妹也不太敢带她,怕害她生病,为此担责。
“那我带你骑马兜一圈如何?”李世民建议。
“可以吗?”琼英眼睛一亮,“可阿母说,太子阿兄也在修养……”
“我还没有沦落到马都骑不了的地步。”
到底要说多少遍这些人才会信,他真的早就好了!
少顷,李世民换了身更轻便的窄袖圆领袍,御马踏空,由远及近,向琼英奔来。
“阿兄!”她的呼吸陡然急促起来,激动地上前,大大地张开双臂,“我……”
李世民纵马疾驰,如风一般掠过她身边,身体微压,手臂一伸,抄着她的腰就把她带离地面,像摘一朵花一样轻松。
“哇——我飞起来啦——”她竟然一点也不怕了,兴奋无比地把手张到极致,仿佛一只展翅翱翔的雏鹰。
她从来、从来没有表现得这么大胆奔放过,那些幼时便环绕在她身上的脆弱与内敛,羞涩和病气,都好像突然抽离这个身体,短暂地离她而去。
骏马奔腾向前,女孩子从哥哥的手里转到马上,高高兴兴地站在马鞍上,高声欢呼。
李世民单手揽着她的腰,轻松写意地带她兜了一大圈。青云也跟着凑热闹,在马前马后飞来飞去。
琼英的脸红扑扑的,意犹未尽地绽开笑脸。
“如何?”
“有点高。”她的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却仍觉喜悦。
“你怕高吗?”
“有阿兄在,我就不怕了。我知道阿兄不会让我掉下去的。”
“那你想自己学骑马吗?”李世民又问。
琼英露出了纠结的神色,鼓起勇气道:“我可以先练习在马上坐着吗?”
“可以。”李世民宽容道,“那我下去为你牵马。”
小姑娘战战兢兢地攥着马缰,一动也不敢动了。
朱骧的大眼睛又圆又亮,性情极为稳定,她不动,它就不动,悠然自得地晒着太阳,啃一口李世民递过去的苜蓿草。
这草也是外来的,现在咸阳却不缺了。
“我还是害怕……”
“那也没关系。”李世民伸出手,接应她下来,“没有人会强求你学得会。健健康康,就很好了。”
琼英喜笑颜开:“阿兄最好了!”
没过一会,她也凑过去放纸鸢了,心情大好。
一转身,扶苏正收起一脸羡慕的表情。李世民失笑:“你在羡慕什么?你不是早就会骑马了?”
“阿兄的弓马骑射,是父王教的吗?”
“不算吧?虽然他确实教过我一阵子,不过我可是天才,生来就会。”
这话换个人说,扶苏肯定不信。但是他的兄长这么说了,他就毫不怀疑。
“我可以和阿兄共乘吗?”扶苏趁着这么好的机会,立刻提出。
“有什么乐趣可言吗?”李世民不解。
扶苏笑而不语,乐呵呵地被兄长带着兜风。
结果剩下那帮孩子们都炸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纷纷过来排队,个个都要上马感受一下。
“?”太子不明白,他更喜欢自己控马,但还是一只一只地拎上马,跟拔萝卜似的,到点再放下去。
这么一轮结束,一个时辰都过去了。
燕子的新窝送上了廊下的角落,做得很结实,风吹不掉,雨淋不到,它好像很满意,站在旁边欣赏,叼树枝回去装修。
铜钱猫喝饱了生鱼汤,在麦苗里打着滚,咬了几根下来,慢慢悠悠地吃着,似乎很喜欢这个味道,露出醉酒似的微醺表情,停一停,继续嚼。
“阿兄,小黄在偷吃麦苗!”南嘉连忙过来告状。
“我的纸鸢挂柳树上了!”阴嫚惊叫。
“让它吃吧,就当疏苗了,垄头多撒了些种子,就是给它吃的。”李世民解释道。
“哦,那我可以吃吗?”南嘉悄悄咽了咽口水,“它吃起来好香的样子。”
“……生吃吗?”李世民都听愣了。
“嗯嗯。我就吃一根,行不行?”南嘉小心地伸出一根手指。
“也不是不行……”李世民就这么看着她欢呼而去,和猫一起生吃绿绿的麦苗。
“这玩意儿能吃?”将闾目瞪口呆。
“甜吗?”琼英问。
“不甜(嚼嚼嚼)……一股草味(嚼嚼嚼)……还有点苦(咽下去)……”
“苦你还吃完了?”将闾更惊。
“阿兄说不可以浪费粮食。”南嘉严肃道。
李世民欣慰道:“南嘉好乖,没有浪费。”
“我也很乖,我马骑得可好了!”将闾不服。
“都很好。”李世民挨个摸头,他干这个可熟了。“再过两个月,等麦子抽穗了,青麦粒随便烧一下,就能吃了,味道很香,到时候可以试试。”
“哇!”大家全都惊呼。
“但是这样的话,收成就少了。”琼英担心道。
“没关系,只要是进了肚子的,就不是浪费。”李世民宽慰她。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1]他呼吸一口春风,好像能嗅到嫩叶芽苞的新鲜气息,生机勃勃。
“纸鸢拿下来了吗?”他溜达了一圈,看看有没有孩子需要帮忙。
“还没有。”阴嫚回答,“线刚刚扯断了,竹竿够不着。”
扶苏跟过来道:“两根竹竿绑一起呢?”
“不用那么麻烦。”李世民刚挽起袖子,阴嫚连忙拉着他的袖子道:“爬树也不行,父王知道了会骂我的。”
“我爬树,阿父为什么要骂你?”李世民很奇怪。
“你是太子,是父王心里最重要的人,若是为了一个小小的纸鸢,害你受伤,就算父王不斥责我,我也会心有不安的。”阴嫚小声道。
“我爬树,还从来没摔过呢。”
“不行不行,纸鸢我不要了,我不想惹父王生气。”
“不至于。”李世民笑得很灿烂,随口道:“阿父这个人没那么可怕,其实还挺温柔心软的,也很好哄……”
所有人都一副震惊脸,不可思议道:“温柔心软?还好哄?你在说谁?”
“是真的。”李世民为父亲大人发声。
“……”孩子们只能沉默以对。
“好吧。纸鸢还是得要的,你等着。”
李世民拿来弓箭,射中纸鸢所在的那根柳枝,借着这力道,将纸鸢冲飞出去,落到地上。
“哇——”
“彩!”
“阿兄的箭术真是当世无双!”
孩子们欢呼雀跃,崇拜得不得了。
“阿父的箭术也很好的。”李世民笑道。
“父王的箭术吗?”扶苏想了想,如实道,“但我们并不曾见过。”
“嗯,我们没机会见呀。”将闾附和。
“那你们想听听吗?”李世民笑问。
“想!”孩子们都围着他坐下来,听兄长讲关于父亲的故事。
那李世民可讲的东西太多了,谁让他过去的这些年里,大半时间都在嬴政身边呢。
春天的太阳触手生温,一树一树粉白的花朵争相开放,送来丝丝缕缕的甜香。
李世民豪无意义地陪他们荒废着时光,却觉得这阳光很好,照得土壤和池水都是暖的,心也是暖的。
又到了他最爱的可以到处折花的季节了。
折几枝金灿灿的连翘,兴冲冲地送到北辰殿,不管秦王在忙什么,跟谁商议,都不妨碍太子插花。
“阿父!我可以进来吗?”
“可。”
嬴政本来正在听李斯汇报,看见他就这么兴高采烈地走进来,抱着花行礼问好,然后就直接把一捧花插进白瓷瓶里。
“你在干什么?”
“看不出来吗?”李世民很奇怪。
“这个颜色,你觉得合适吗?”
李世民退后两步,环顾四周,非常肯定:“太合适了,金色和北辰殿很配。”
他还把那个插满了金色花朵的花瓶搬到了嬴政旁边的桌案上,大大方方地问李斯:“是不是很配?”
“……”李斯看了看比连翘还耀眼的金色的太子,再看看面前沉凝尊贵的玄色的王上,一时竟无法反驳。
“看吧,廷尉也觉得很配。”
嬴政嫌弃地一挥手,用眼神让他滚,哪暖和哪待着去。
李世民愉快地告退,顺手折几枝娇艳的桃花,溜出宫去玩。
半路上遇见一个半生不熟的人,对方的马车坏了,正在路边发愁。
太子笑眯眯地从窗口探出头,友好道:“要帮忙吗,萧何?”
第167章
说话间,李世民把萧何打量了一遍。
萧何比刘邦大一岁,普通小吏家庭出身,父亲是吏,他自己也是,如今一下子跳了好多级,直接拔擢到咸阳来,他依然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在李斯手下处理文书干得非常出色,又被李斯推荐给了秦王。
这年头推荐人,可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推荐的人出了差错,自己也要被牵连。
才认识几个月,李斯就敢推荐萧何,可见其能力卓绝。
他家底不厚,衣着相对朴素,灰蓝的细布深衣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头发也一丝不苟地束在竹皮冠里。
那好像也是刘邦编织的,这家伙到底送了几个人?
李世民看萧何看得很顺眼,比狐狸看葡萄,黄鼠狼看鸡,还要顺眼,便笑得越发和蔼。
萧何立即躬身俯首:“多谢太子美意,臣可以解决,还是不耽搁太子正事了。”
“我没什么正事。”李世民饶有兴趣,“你这车是租来的吧?”
“是的,太子慧眼如炬。”
“上面都有标记的。”李世民对他不走心的恭维毫不在意,继续搭话,“租来的车子坏了,你要赔钱吧?”
萧何轻微地叹了口气:“的确如此。”
“不仅要赔钱,你还会迟到,因此耽误正事,那可麻烦了。”李世民笑道,“上车吧,我捎你一程。”
“太子顺路?”
“你去哪我都顺路。”
“臣闻到了桃花香。”
“无妨,我的桃花很乐意看我帮助人才。”
一来一往间,含蓄地交流了几句,萧何是真的赶时间,不得不选这最近的法子,给了车夫钱,让他去还车加赔偿车损,然后拎着个竹匣,上了太子的车。
“往金匮石室去吗?”
“太子明睿。”
“你能夸得再认真点吗?”
萧何笑了笑,自然了许多,依旧恭声:“多谢太子援手。”
他离李世民足有两丈远,不但避开了那开得很盛的桃花,甚至好像连一点香气与花瓣都不想沾染。
这人也是个慢热谨慎型的,一见如故不适合他,需得投契合缘,在各方面都符合他的交友条件,才会交心,不然就算认识二十年,也还是不咸不淡的同僚。
但萧何与刘邦交好,这是否说明,他也会欣赏与自己性格截然相反、自成一派的人物?
“把你从廷尉府调到治粟内史手下做均输官,是我的意思。”李世民挑起话题,“于你而言,哪边干得更顺手些?”
三十来岁的萧何,是个万能型人才,在哪个部门都能很快上手,且做得很好,但刚来咸阳没几月,好不容易和上司下属都混熟了,每日按时上班,处理案件卷宗,通晓秦法的运用,正如鱼得水呢,忽然换了个陌生部门,心理上还是觉得有那么点仓促的。
“太子厚爱,臣感激不尽。”
“你要是这样敷衍,我可就把你丢吕不韦那里出使草原了。”李世民瞟他。
萧何顿了顿,只好道:“论理,臣更喜欢做廷尉府的卒史。”
“为何?卒史可比均输官的官职要低。”
“卒史大多时候都在跟竹简卷宗打交道,忙碌但安定,我知道我每日要做什么,昨日今日和明日,不会有太大差别。”萧何如实道来,“均输官要负责的事务更多更杂,要承担的责任也更大,一旦各处的将领上奏委积有问题,不管是慢了还是少了,都是均输官的过错。”
均输官掌管物资调运,不管是水路还是陆路,长途还是短途,打仗还是征粮,都要从他这儿过,确实是个极为重要而忙碌的职位,尤其对现在的秦国来说。
“你不想担责?”
“臣不敢担责,臣担不起。”萧何略有点无奈,“别的不说,光送往楚地的委积,就是一个麻烦事,更别提还有那么多驻守各地的秦军。粮草与民夫的调配,不能出任何差错,否则全都得算我头上。”
这里面有个微妙的官场问题,那就是即便萧何没有出问题,他还得替同僚和上司查漏补缺,不然出了事,还是会推他出来顶锅。
因为他是新来的,没有根基,而其他人,尤其治粟内史隗状,都已经是混迹官场多年的老油条了。
他们都非常了解官场和工作流程,而萧何却还要熟悉这些,这个时候,他一点错都不能犯。
“我相信你的能力。”李世民坦坦荡荡,“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臣都没有这么自信……”萧何的声音低了低。
等到了金匮石室,李世民却没立刻走,而是引萧何坐下来,卫尉在外守着,有长谈之势。
“楚地的大战已经结束了,诸位将军滞留,是为了防止生乱。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会陆续撤回来,李牧会调往代郡,把蒙武换回来,蒙恬和李信也都会回咸阳。王翦的大军在班师的路上了,他的部属最多,供给的也最多……你多费心,最忙的就是这一年了。”
“臣知道。”萧何的面色都有点灰暗了。
“王翦一回来,你就轻松很多了。”
萧何欲言又止。
“你不信?”李世民奇怪。
“还有齐国……”
“哦对,还有齐国。”李世民满不在乎道,“就剩齐国了,田建会自己投降的,这个不用打,你不会很忙。”
萧何刚要松口气,太子就笑了:“等战事全部结束,这个均输官你也就不用干了。”
萧何一怔,茫然道:“何意?”
“到时候会升你做太仓令,负责整个秦国的粮食管理。不是今年就是明年,提前跟你交个底。”
这升官升得跟山航旱地拔葱似的,屁股还没坐热呢,就直冲云霄,搞得萧何都有点晕乎了,不由问道:“臣可否问问是何缘故?”
“六国的土地比秦国大得多,要把这些地方全都吃下来,是很难的。人心思旧,战国纷乱已经数百年了,很多人都有着很顽固的观念。”
太子娓娓而道,“这些就不必详说了,你都明白。而这其中,最容易生乱的,是六国的豪强贵族们。尤其楚国,它本身就极乱,楚王的政令都难以通达,地方上的封君们个个有自己的部族,同气连枝,部曲数千,土地万顷,在自家地盘俨然国君一般。”
萧何点了点头,无需多言,就能明白太子的顾虑。
“大秦要迁十几万的旧贵入咸阳,收其田地再重新分发,这是个很漫长而要紧的事,需要一个非常妥帖的人来办。”
“臣只怕辜负王上和太子厚爱。”
“你不会。”李世民笃定,“再过两年,你可能会升治粟内史或廷尉,日后,做我的丞相。你看你的名字,就很适合做丞相。王绾,姜启,隗状,李斯,萧何……放在一起,是不是很顺?”
萧何轻嘶了一口气,像被满天的金饼砸地上了,一时不觉惊喜,反而压力顿起。
他沉默许久,仿佛有很多顾虑,李世民便主动道:“你在想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臣不敢说。”
“说吧,刘邦难道没有告诉你,我是个不会因言治罪的人?”李世民拿他们都很熟的刘邦做了个中间人,萧何的神色果然缓和了些。
但他仍犹豫而纠结着,似乎觉得不能问,不该问。
李世民又退一步,让卫尉离得远些,温声道:“现在这里除了简书,就只有你我,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动怒。你可以相信我了吗?”
萧何微微动容,低声道:“那臣便冒犯了。”
“说吧。”
“杀项氏,是为了借楚巫之事,震慑这些旧贵吗?”直到现在,萧何才说出了第一句越界的话。
于他而言,这算是交浅言深了。
“算是吧。”李世民自然无法言明,那些关于未来的、玄之又玄的东西,对外,就只能是这个理由。
而秦臣和楚国贵族们,也都是这么认为的。
巫女的母族,就是项氏,太子在寿春中毒,不仅楚王吓得够呛,加快了所有流程出降,一路上都不敢出任何幺蛾子,所有楚巫都如大祸临头,生怕被五马分尸。
秦国借机清洗了一波比较跳的,项氏就掺杂在其中。项氏几乎族灭的消息传开后,屈氏景氏等都如履薄冰,夜不能寐,有不少人连夜收拾点钱直接跑路了。
但现在除了齐国,又有什么地方可逃呢?
“臣可否多问一句……”
“你问吧。”
“太子中毒,是故意的吗?”
李世民惊异地看着萧何,对方垂眸敛目,恭恭敬敬,完全看不出这个人刚刚说了多么石破天惊的话。
他是故意的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好就好在,他既无法肯定,也无法否定地回答。
就像前世在东宫,他喝下那毒酒,真的完全是个意外吗?
他在东宫和齐王府投了那么多间谍,李建成和李元吉前脚开会密谋了什么,后脚就有人递消息到他手里,交代得一清二楚,连细节都不缺。
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毫无防备,一点消息都不知,赴了东宫的约,饮下了毒酒吗?
同样的,明知那个巫女当年与熊启兄弟勾结,意图颠覆秦国,她还有操控蛇虫的本事,他都认出她了,还与她叙话,给她下毒的机会,竟真的如此轻忽大意吗?
连嬴政都没有问,萧何怎么敢问出口的?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我还不是智者。”李世民淡淡道,“一时疏忽,为人所趁,这个理由可以说服你吗?”
萧何顺势点头:“自然可以。太子为楚巫所暗算,其罪自然在楚巫,也在楚王,牵连多广都不为过。诛三族,都可以,合于秦法。”
这人表面上就坡下驴,回答得很得体,但李世民直觉,萧何没有信。
“是刘邦想问,还是你想问?”
“是臣僭越。”
李世民凝视着萧何静默的眼睛,这个人并不紧张害怕,只是低首,谦恭得像许许多多的臣子。
若是一直这般敷衍对话,是永远无法更进一步的。
“倘若我说,我是顺水行舟,因利乘便,你会觉得,我这个人很虚伪吗?”
萧何呼吸一滞。
现在为难的人,是他了。
第168章
君臣之间,是一个相互选择的过程。所谓忠诚、友好、默契乃至更进一步的亲密与信任,都是双向的。
像嬴政选择了蒙家兄弟和李斯,反之亦然。这三人都是坚定的秦王心腹,然而细究起来,李斯在秦王心里,比蒙家兄弟的亲近度又稍微差那么一点点。
甚至于,把蒙家兄弟放一起对比,嬴政更喜欢蒙毅。
李牧其实选择了李世民,但他听从的是秦王的命令,他在楚国做的事,都是秦王让他做的。
姜启有一点偏向太子,但不多,也就在讨论秦法的时候,会给太子开方便之门。
尉僚很偏向太子,因为军事理论和观点很投契,但除了论战,他们很少交流私人的事。
大秦的武将很多,荀门的弟子也很多,但李世民这辈子一直缺一个“房玄龄”似的人。
萧何撞到了他手里。
既然敢问这种问题,那他可就说实话了。李世民真心待人以诚的时候,能诚到对方怀疑人生。
萧何猝不及防,愕然道:“这……”
太子这是承认了吗?或者是一种试探?
他在沛县为吏的时候,每次刘季从咸阳回来,都要和他胡吹乱侃,说些见闻,其中不免就要提到秦王,太子,张良等一些人物。
言语之间的倾向性,也就表露无遗。
“秦王威风凛凛,大丈夫当如是,但是威势太过,与他同处一室,不自在,肉都不香了,没意思,我不乐意为秦王臣。”
“那你没什么前途了。”萧何毫不客气道,“除非等下任秦王。”
“下任秦王很有意思。”刘季当时乐了,马上就来劲了。
“怎么个有意思法?”萧何问。
“他看得见,摸得着。”
“这是什么话?哪个人看不见,摸不着?”
“你能摸着秦王吗?能摸着楚王吗?楚王就算一年换一个,换上十年,你能看见谁?”刘季嗤之以鼻。
萧何明白他的意思了,若有所思:“你是想说,太子亲民,愿意怜下?”
“他有一次夏天出行,看见有老人热晕了倒在路边,就让卫尉扶人起来到树荫,给水送药,等人醒了,他才走。”
“那可以称之以‘仁’了。你喜欢仁君?”
“我喜欢他这个人。”刘季抓了一下头发,用一种萧何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微妙而古怪的神情,评价大秦的太子。“他仁慈得很虚假,但又很真实,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如果你能说人话的话。”
“我吧,向来觉得这世道很坏,人人都自私自利,个个都有藏污纳垢、不能为外人道的坏心眼,所以我会把人想得坏一点,这样呢,对方不管多坏,都不会超出我的预期。”
“但你朋友很多,也愿意相信别人。”
“那是因为我会看人。我一开始认识太子的时候,心想,小小年纪也太会装了,这么爱名声,小屁孩一个,还要博仁爱之名,简直荒唐!怎么可能真的有天生的‘仁君’呢?这就不符合人性嘛。”
“后来呢?”
“后来我发现,太子这人苛求道德无瑕,拿着圣君的标准要求他自己,真的很虚假。”
“你这语气,不像是在说他‘虚假。’”萧何都迷惑了,“你到底是在褒,还是在贬?”
“等我下次回来再跟你说。”
而后刘季改名刘邦,衣锦还乡,又跟萧何谈起太子,且不止一次,每次回沛县都要聊。
“这次又有什么新的议论?”
“我他*的发现,他竟然是真的仁德。”刘邦骂骂咧咧地惊叹。
“我记得很清楚,你之前说他虚假。”萧何指出。
“不是,他,他连他自己都骗!你能想象吗?怎么会有人骗自己呢?”
“你头上有虱子吗?在那挠。”萧何无动于衷,“我想象不出来,你给我举个事例如何?”
“这事不太好说,你以后就知道了。我向太子举荐了你。”
萧何讶异而不解:“我以为你知道,我更喜欢待在沛县。”
“你只是不喜欢秦国的风气,但我猜,你会喜欢太子的,去看看,干不下去再装病辞官,多大点事儿。”
于是萧何就到了咸阳,不远不近地听闻着关于太子的一切事情。
在廷尉府见过几次,叙过几次话,都与秦律相关。
廷尉特地嘱咐:“太子有王上的许可,会常来调阅案牍,从前封存的案卷也能拆开重审,务必仔细,不要留下错漏。”
太子喜欢秦律吗?
不,萧何确定,太子不喜欢,非常不喜欢。但太子觉得自己有必要了解律法,所以就耗费日久,把秦律了解得十分透彻。
光看太子来廷尉府来得这么勤,不知情的人可能真的会以为他对律法很感兴趣。
萧何就这样观察着他,直至今日。
“……为了大义的名声,拿自己做局吗?”萧何问得更危险了。
“无论如何我这也只能叫‘入局’,不能叫‘做局’吧?受伤害的人必须要是彻头彻尾的清白无辜,一点污点都没有,否则便不算受害吗?”
李世民平静地反问,“因为我可能预料到了巫女会动手,我便有罪吗?”
“臣非此意。”萧何狱吏出身,对律法与道德,有他自己独到的认知,并不会苛求。他是楚人,却在秦国为官,也自有考量。
像他这样有能力又有思想的人,自然有自己的追求,不愿意浑浑噩噩过一生,那么,寻求一个可以让自己实现追求的主君,就是人生的重要课题。
很多人一辈子也遇不到,就此蹉跎;更惨的是遇人不淑,死在昏君手里。
萧何隔镜观太子,观了太久,却想摸透,他到底是个何样的人,值不值得追随。
“臣只是想知道,太子到底是如何想的?”
这关乎到萧何会不会选择太子。良禽择木而栖,他正在择。
“我离开咸阳之前,就想过可能会遭遇刺杀或报复,因为楚人——你也是楚人,你很了解,楚人多故土难离,因循守旧,抱团聚众,排外内斗,酗酒享乐……”
萧何默默地点了点头,当了那么多年狱吏,他跟多少难缠的流氓及犯罪分子打过交道,可太清楚了。
“燕赵虽刚烈,但都不及楚国难缠,因为大秦的国策,对楚国那些贵族来说,无异于剥皮抽骨,是伤害极大的。所以,我去攻楚,有可能面临某些人的报复。”
“既如此,太子又何必去呢?”萧何问。
“你为均输官,还需要我解释吗?”李世民微微而笑,“你应该很容易就能算出来,我上战场,能为秦国的兵力、劳役、委积减少多少损耗吧?”
就是因为能算出来,萧何才觉得不可思议。好大喜功的君主史书里见多了,打仗还一心在乎降低损耗的,真的凤毛麟角。
“与那个巫女一照面,我就认出她了。按理说,我可以直接把她杀了。对吧?”李世民问。
萧何肯定道:“虽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据我所知,当年昌平君谋反,就有楚巫参与其中,秦王为此大怒。既如此,太子杀楚巫,合于情理。”
“我是可以直接杀她的,但当时我犹豫了一下。”
李世民其实不太愿意剖析自己的心理,这跟光天化日脱衣服裸奔没什么区别。
“太子因何犹豫?”
“在认出她之前,我并不知道她会出现。认出她之后,我便在想,她是真心想投诚吗?要不要给她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呢?”
萧何默默地点了点头,复杂地感叹:“太子确实宽仁,愿意给敌人机会。”
“但我也不仅仅在想这个。”李世民言语的速度慢了些,心也迟疑,口也迟疑。
萧何只是等待着,既不催促,也不着急。
“与她对话的时候,我又在想,如果她心怀不轨,她会怎么动手?我离她那么远,她进来之前也仔细检查过了……”
“后来查出来了吗?”萧何的职业雷达动了一下。
“她不肯说。”
“可以用刑,也可以讯问其他的楚巫。”萧何毫不犹豫。
“事后抓了几个楚巫,问过,说是有特别的手法研制的香料,吸引自幼饲养的毒蛇过去。她把香料涂在楚王负刍的信上了,因为楚王本就好熏香,绢书上有香味,也很寻常。那日天色昏暗,蛇的颜色与地面差不多,移动时无声无息,内外的卫尉都没发现。”
萧何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道:“若每个楚巫都有这本事,那么楚巫皆可杀。”
李世民奇异地看着他:“我在楚国时已经杀了一批了。”
“楚王可知情?”
“他还真不知情。”
“臣方才言辞过激,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还望太子海涵。”[1]萧何诚恳地认错。
“你不是小人,我也不算君子。”李世民否定了这个说法,纠结道,“其实我当时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也不是没有想过,巫女如果真的动手,我能趁机做什么……”
人的想法就是很奇怪啊,各种各样的念头会同时冒出来。
“那就正好师出有名,杀鸡儆猴,诛一警百。”李世民叹了口气,“但我想到这儿的时候,已经被蛇咬了。”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说他是故意的,他真不是故意的;但如果说他完全没想到,那也不是。
“臣明白了。”萧何接受良好,“承蒙太子大度,不计较臣如此冒犯。”
李世民眨巴眨巴眼睛,没有等到萧何的任何看法,不由奇道:“你没有疑虑吗?”
“有的。”萧何诚实道,“太子是早就备了医药,应对楚巫吗?”
“嗯,备了很多,能找到的解毒的药都带上了。”所以那时候赤松子才会说他军中有医有药,本来就不会有事。
“若有万一呢?”
“我还提前传信给了我的老师,告诉他我会去攻楚,他让我放心去吧。”
“赤松子先生?”
“刘邦跟你说过?”李世民眼里漾起笑意,“我的老师,是个神奇的人。我若有危险,就算相隔万里,他也会赶过来。”
“还是太危险了。”萧何不太赞同地摇了摇头。“太子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其他都可以商榷。”
“嗯。”李世民马上改口,从善如流,也低声道,“我只是犹豫了两句话的功夫,也不知道她真的会动手……”
他弱弱地解释着,萧何安静地听着,客观评价:“你在两种可能里,选择了相对更危险的那一个。就像看到一面墙有了裂口,还走过去,站在墙下。”
“呃……”
“若没看到,那只是轻忽大意;既看到了,又怎能立于危墙之下呢?”
李世民乖乖地听着,底气不足道:“所以都是我的错?”
“不,错在楚巫。”萧何却平静地结论,“如果有人遭了匪寇,难道要责怪他带钱出门吗?”
李世民一怔,居然有点感动。
他前世总是被苛求,只要犯了一点错,不管是为什么,收到的指责总是比他的错误要多得多。甚至于哪怕没有犯错,只要有这个可能,或者趋势,都会被进谏。
说实话他也习惯了,不得不习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如果他真的不愿意,那些人也没机会进谏。
“你既不是神灵,也不是圣人,犯错不是很寻常吗?”萧何笑笑,“我今日上马车时,其实也看到了那车轴有点问题,但还是想着,它也未必路上就会坏,等我回去时路过车坊,正好把车还了,告诉店主就是。”
他以他自己的事作比,宽慰了太子一下。
“我也不曾想,路上有石头,车颠簸了一下,车轴便断裂了。”萧何有点无奈,但又好像习以为常,“不过下一次,我就不会再犯这样侥幸的错了。太子你呢?”
“如果当时有你这样的人在身边提醒我,我也许会更稳妥些。”
李世民顺势抛出了橄榄枝,萧何沉默下来,没有立即应声。
他毫不在意,温和而笑。
“太子以后会改革秦法吧?”萧何另开了个话题。
“当然,也需要你帮忙。韩非和李斯虽然也精通秦法,但他俩不乐意改,姜启能帮忙,但我觉得你更合适。”
“为何臣更合适?”
“因为法家反对激烈的时候,我可以把你罢官。”李世民笑吟吟,毫不掩饰地道出这种将来的政治博弈,“你下去了,姜启接手,新修的律法就能正常运转。我需要你来做这个牺牲。”
萧何情不自禁地抬眼,震惊到忘了要恭谦。
“我们才刚刚认识……”
“我们可不是刚刚认识。我认识你很多年了,虽不曾见,神交已久。你就是我最喜欢、最期待的丞相人选,没有之一。”
没有人能听到这种话而不心动吧?
萧何忍不住想:难怪刘邦当时说那种话,太子这为人处世,明明嘴上说的是要把人推出去做祭品,可是这么干脆坦荡,用人唯贤,直接许以丞相之位,真的太真诚了。
“我若改革秦法,真的不会落个商君的下场吗?”
萧何深吸一口气,尽力按捺住心潮起伏,为自己考虑后路。
“只要我活着,只要你不造反,我就保你一生富贵,功成名就。”李世民笑着许诺,“如此,你愿意做我的丞相吗,萧何?”
第169章
萧何真的用尽了半生的定力,才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真的,太难了。
他差一点就没忍住点头说:“好啊好啊臣愿意。”
本来以为刘邦就是个迷惑人心的高手了,结果到咸阳一看,太子也不遑多让。怎么能就这么聊着聊着,还不到一个时辰,就让萧何生起想站队的冲动呢?
他明明是那么谨慎理智的人,一时头脑发热,险些就答应了。
“太子可否容臣再考虑考虑?”必须要拉扯一下,再观望观望,就这么答应了也太离谱了。
“当然,你考虑一年都可以。”李世民轻松地笑起来,“那我就不耽搁你找书了,如果有找不到但又急用的机密图籍,随时递话给我,可能收在明堂。我带你进去,比上奏报备来得快。”
萧何不免低声,多问了句:“一年后就开始着手改了吗?”
李世民也跟着神神秘秘低声:“我已经准备十年了。”
“修法可是件麻烦事……”
“所以才准备十年,才会来找你。全天下两千多万的人,士农工商,都亟待一套新的律法,能让他们活得稍微不那么辛苦。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帮我这个忙。”
萧何攥紧了袖中的手,不然他就真的要冲动了。
“太子厚爱,臣愧不敢当。”
“那你考虑吧,我先走了。”李世民悠然自在地拿起他的桃花,也不管萧何到底有多纠结,潇洒地挥手告别,健步如飞。
到了王家,这花已经因为脱水而蔫了一点,艳丽妩媚的容光大打折扣。
“好可惜,我刚折下来的时候很美的。”
“在水里放一会,还能开个三两天。”无忧顺手接过去,剪掉底部的一截花枝,放装水的木桶里泡着,备了秀气的花瓶,等桃花恢复了精神,再换到瓶子里。
“王翦将军这个月底能到咸阳。”
“那太好了,祖母会很欢喜的。”
“王贲暂时回不来,他过几个月会从燕地穿过去,逼降齐国。”
“真快啊。”无忧感叹,“这才几年,都打完了。”
“我打仗,向来很快的。”李世民不无得色。
“自然,幸好有你。”无忧莞尔一笑。
王离两手各拎着一个很有分量的箱子,还没放下来,无忧就忙道:“不管是什么,都带回去,我不收。”
“不过就是些金银玉器罢了,拿着玩呗。”李世民嘀咕,“送你东西,总是不收。”
“祖父攻楚这次,不是向王上索要了豪宅田亩吗?这就已经够啦,用来安王上的心,也给了御史机会。”
“我送你礼物,跟这些有什么关系?”李世民脱口而出,“难不成御史还要参我这个?拿什么理由参?”
王离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听谁的。
“结党,与民争利。”无忧从容地把花摆上,“祖父的功劳太大了,加上父亲,灭六国的军功,几乎一半都在王家,再加上你,更不用说。我实在不想我的铺子开不下去,也不想惹麻烦。”
“你也太谨慎了。”他抱怨,“我的东西怎么能不收呢?”
“我收了你的花。”无忧笑语盈盈,暗香盈袖,“我喜欢你每次都带花过来,无论什么花,我都很喜欢。”
他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了:“那我下次多带点!”
“好。”无忧轻而易举地回绝了太子的重礼,并把他哄得开开心心。
王离叹为观止,把箱子又放回了马车,然后凑在太子和妹妹旁边,老老实实地吃点心,听他们说话。
“王上允许你出来了吗?”
“我又不是三岁,出宫还需要允许?”
“王上大概恨不得你三岁,至少不会哪里危险往哪去。”
“这两天哪也不去了,有很多事要办。”
“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忙的吗?”
“你有空吗?”
“只要你需要我,我永远有空。”
“那过两日,我拿些手书给你,还不能外传,你先帮我过过目,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好像真的很忙,喝杯茶就走了,王离云里雾里的,一开始没太明白太子在忙什么。
嬴政却早就明白。
不管是北辰殿,还是麒麟殿,都有太子专用的桌案,摆满了他随时要用的简书。
嬴政看得眼睛都疼:“你不能收拾一下吗?”
“不是很整齐吗?”太子讶异。
“你往右边走一步,就会踩到地上那几卷简牍。”
“哦,没事,我不会踩到它们。”
“蒙毅!”
“不要动!动了我就找不到了。”太子拒绝,“真的,不能动。”
蒙毅刚迈出一步,就被迫中止,看这父子俩掰扯。
嬴政亲自走过去,恨不得一脚把满地竹简书卷都踹飞,连同太子本人全扔废纸篓里去。
“你怎么不去明堂?”
“在你旁边写,我文思泉涌。”
嬴政冷笑:“离我远点,别把你那堆东西,跟奏疏弄混了。”
“不会,我们隔了十步呢。”
十步很远吗?蒙毅瞅瞅超大的麒麟殿,不吱声。
“都写了什么?”
“你要看吗?”李世民把一叠厚厚的、还没有粘连在一起、也没有加装成卷轴的草稿递过去。
“怎么不写篆书?”嬴政挑剔。
“不想写,不如隶书看着容易。”
“车同轨,书同文,已经在推行了。”秦国每打下一片土地,就迅速开始改郡推文字,当年巴蜀就是如此,如今早就被同化了。
“但篆书再怎么推广,也不如写隶书的人多。”
简化文字,方便传播和书写,是普罗大众的一致选择,篆书最多成为官方字体,底下人依然爱用隶书。
嬴政坚持认为篆书好看,让李斯把大篆简化成小篆,而后推行。太子不反对这种模棱两可的事,但不妨碍他带头私底下写隶书。
他旌旗上还写的行书呢,飘逸得都快飞了,才不管楚人看不看得懂。不过就算看不懂,光那华丽丽的风格,也猜得到是谁了。
嬴政无视了这字体,着重看内容。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1]
秦王皱了皱眉,没有说话,继续往下看。
开篇是《名例律》,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相当于一整套律法的总则,也相当于长篇小说的大纲,这玩意是最难写的,李世民修修改改好多遍,才完成了这个相对完整的手稿。
“只有五刑?”
“对,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其他的都废除了。”
太子风轻云淡,蒙毅奋笔疾书,一边写一边比对他所知的秦法,计算着到底废了多少种酷刑。
嬴政仔仔细细了看了几页,眉头深锁:“是不是太宽松了?”
“阿父以为,让黔首们自己选,他们会更喜欢哪种律法?”
“六国之人,岂不生乱?”
“这边有‘十恶’,谋反、谋叛、不道之类的罪行,是不赦的,自然按律处置。”[2]
嬴政看得更专注了些,问:“具体如何处置?”
“我还没写。”李世民无辜道。
嬴政很想把手里的稿子摔他脑门上,但最后只是幽幽地盯着他:“总该想好了吧?”
“想是想的差不多了。”李世民笑笑,“像谋反谋逆谋叛,不论首从皆斩。”
嬴政等了一等,见他竟然说完了,惊讶道:“仅仅如此?”
“也可以绞刑。”李世民补充了句,“尸体更完整,比斩刑宽容些,适用于还没造成恶果的。”
大多数人还是比较在意这个尸体完整的。
“既不连坐邻里,也不株连亲族?”嬴政追问。
“至亲多会受牵连,如其父、妻、子等,至于是斩还是流放,得看罪行多大。连坐全废除了,不关邻里的事,只要他们没参与和包庇。”
嬴政没有说同意还是不同意,只是沉吟道:“楚巫可算‘不道’?”
“算。”李世民知道他想问什么了,“造畜蛊毒、厌魅害人,都算‘不道’。”
“如何处置?”
“当斩。”
“我觉得还是轻了。”嬴政不满道,“五马分尸更好。”
以严刑酷法来震慑宵小,从来不是李世民的作风,死都死了,又何必非要分尸呢?
很多年前,荀子和韩非来秦的时候,嬴政就答应李世民,天下一统之后,再商议修律的事。李世民就这么准备着,不紧不慢地吃透秦法,参考他的《贞观律》,琢磨新的律法。
李世民不着急,草稿先慢慢写着,就在嬴政边上写,引他来看,来问,来沟通。
嬴政逐句看完,信手还给他。
李世民双手接过,笑问:“阿父觉得如何?”
嬴政沉默很久,忽然道出一句:“我现在明白,为何当年那么多人,反对商君变法了。”
李世民忍俊不禁,安慰道:“秦法里可用的部分,还是会保留的,只是轻罪重罚、肉刑、连坐之类改动比较大。制定需要时间,推行也需要时间,对你,对秦国,都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阿父尽可放心。”
嬴政看着他,轻微地一叹。
太子的能力摆在这儿,秦王有什么不放心的?别说嬴政了,满朝上下,但凡认识太子的,不管喜不喜欢他,都没有人能产生怀疑之心。
秦王喜欢法家,但法家本身就推崇变法,他也逐渐意识到,秦国是该变了。
“那你先写着吧。需要谁帮忙就自己去找,别把明堂的典籍弄乱了。”
“多谢阿父,我会注意的。”
这就算过了明路,得了许可了。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天策上将卸甲归法,整天埋头苦写,写累了就换换脑子,看一会奏疏。
时而去拜访韩非和李斯,讨论讨论秦法。这两人明知道他想干嘛,也只能配合。
“你、你为何不去查典籍?”韩非被他骚扰烦了,小小一怒。
“查书哪有问你快?”李世民笑道,“师兄这么博学,正好给我答疑解惑。”
韩非不太想理他,编造了个借口:“我、我今日有客,没有时间与你……”
“叔父在吗?叔父——”
某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亲戚,大摇大摆地上门做客,进门便喊,亲亲热热的。
李世民乐了:“师兄,你的客人是你家大侄儿韩成吗?比起让他蹭吃蹭喝,赖着不走,还不如和我聊聊秦法。你觉着呢?”
“叔父!怎么不理我?”前韩王·亡国之君·开城献降·毫无廉耻之心·成,他又来了。
韩非眼前一黑。
第170章
亡国之君和亡国之君之间,亦有参差。韩成就属于相对快乐又自由的那一类,韩地改为三川郡之后,一点波澜都没有,让干啥就干啥。
赵迁在山里吃土,负刍被禁足,魏假刚继位就亡国,半死不活地苟着日子,而死了儿子的燕喜看起来时日无多,没多久可活了。
这一年初夏,王贲率军入齐,齐王田建不战而降,加入了这个灭国大礼包。
他得到了最优厚的待遇,秦王父子友好而礼貌地接待了他,像在接待一个客人。
章台宫的宴会上,奏响了与当年类似的齐地的曲子。
田建潸然泪下。
秦王问道:“君可念齐?”
田建却只能呐呐:“我……臣不敢,臣只是想起,临淄亦有此曲。”
“多年前君至咸阳,曾言道咸阳的美食可口,日后可尽情品尝,岂不安乐?”太子言笑晏晏。
田建连哭都不敢了,唯唯诺诺。
咸阳以后就是他的埋骨之所了,这还得是表现好才有的待遇。否则也可以去百越喂蚊子,或者去阴山放羊,端看秦王心情。
旧的时代终于完全落幕了。
秦王精神振奋,大刀阔斧开始统一。一个国家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种文字,全部改成小篆。什么小篆难写?还想不想当官了?
考公上岸必备字体,必须得学!
驰道修起来,车轨同步,都拿尺子给量好了,车轮大小和间距,全按秦国标准来,说六尺就六尺,不合规的都砸了拆了,重造。
以前到各国做生意都得为尺寸重量的差别而头疼,数学不好的死活算不明白,换了个国家连几月都弄不清,不是刚过了十月吗?怎么又变成九月了?时间还能倒退的?
现在不用愁了,凡秦国境内,都用一样的度量衡和历法,郡县的官吏拿着最新的历法,传达到乡里,检查革旧迎新的情况,催促那些还没有整改的尽快整改。
这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远比灭国难多了。
因为关系到很多人的自身利益,士人要学小篆,抛弃从前的知识储备和话语权;商人要更换马车,才能继续做生意;工匠要习惯新的度量,买新的尺度;农人也要重新丈量田亩,上报人口分田地,熟悉新的历法……
但凡秦国原有的疆域之外,六国旧地不得不去迎接这一系列的改变,为此也产生了大量的财产损失和纠纷,怨气也就产生了。
按嬴政本来的执政方针,凡不配合的都抓起来,强制执行,秦法自会教这些暴民做人。
但现在,他竟然没有第一时间下严令,自上而下去严逼,而是广召群臣,先问是否有良策。
李世民对他这样的改变喜闻乐见,大加称赞,赞得嬴政心情颇好,也就不那么烦躁了。
“臣以为,可派县尉烧掉那些不肯更换的尺、斗、衡等,拆掉轮距非六尺的马车……”李斯率先提出。
简单粗暴,蛮横至极。
这是李斯的意思?不,这是李斯揣测秦王的心意,而给出的解决方案。
“臣以为不可。”李斯话音刚落,尉僚就开口,“如此行事,势必引发县尉与黔首的冲突。谁愿意自家东西被烧?廷尉你愿意吗?”
“不遵王上诏令,便是忤逆,当依法处置。敢伤县尉,便可弃市。”李斯斩钉截铁。
“倒也不至于。”姜启慢悠悠出列,“依廷尉的提议,这度量衡确实能很快统一了,只怕各郡县的牢狱和囚车都塞不下了,市场腰斩处决的尸首都收不完。何至于此?”
秦王肃然相问:“但若不如此,诸卿可有什么更好的法子?”
嬴政很习惯地看向了太子,想听听他的看法。
李世民笑笑,先缓和这个有点凝固的氛围:“我听闻有一种鸟,它有五色的羽毛,鲜艳明丽,且能吐人言。”
“确有此禽,名为‘鹦鹉’,吕侯不久便可携而归之。”嬴政耐心地与他搭话。
“但这样的鸟儿,不是天生就会人言的。训鸟时,为了让它说更多好听的话,唱悦耳的歌,很高兴为我展示,到底是应该奖赏它谷物,还是应该鞭打它呢?”
太子含笑着,看向秦王,又慢慢巡视群臣。他的意思已经表露无遗了,没有人听不懂,听不懂的也混不到这个场合。
“禽鸟尚且有灵,何况于人呢?”李世民微笑,“郡守县令虽是王上定的,但下面的小吏却全是本地的人,若一味强令,平白生变。我以为赏罚当并行。郡县之中,最先响应诏令的百户,大赏,敲锣打鼓,送钱粮布匹至家,家中子孙可进郡学县学,最优者荐至太学。
“若是官吏之家,考功为‘上’;若是商人,免其商税;若是工匠农人,免其劳役赋税。
“前百户大赏之后,则嘉奖千户。举孝廉而为官吏者,皆从这样的人家挑选。肥沃的田地,也由这样的人家先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去。如此,又何愁政令不通行呢?”
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哪有这个必要?人心从来不是杀出来的。
嬴政颔首,准许了太子的建议。“这般宽仁,再有不识好歹的,那就真该弃市了。”
秦王父子的默契,没有因为太子年岁见长而产生隔阂,落在很多看着太子长大的臣子眼里,简直是再庆幸不过了。
下朝后,姜启在外面等太子,依然是等人潮散尽,他才冒出来。
“丞相在等我吗?”
“臣府上也有五色的鸟儿,虽然不会人言。”
“那也值得一看。”李世民与他并肩,悄悄戳了戳姜启的胳膊,小声问,“萧何是什么颜色的?”
“深蓝的。”姜启下意识看了看不远处的萧何。
“有多深,像大海一样吗?”
“比他今日的衣裳要更蓝一些。”
“他的衣服本色应该就是靛蓝,只是洗过之后褪色了。”
两人闲聊着,又打量萧何几次,惹得萧何心里发毛,不自觉低头看看自己,不知道哪里有问题。
“说起衣裳的颜色,丞相觉得,确定不同官员的品级,并让他们着不同颜色的官服理事上朝,是利大于弊,还得弊大于利呢?”
姜启沉吟许久:“这个臣不好说,得仔细思量。”
“那我就知道,这个想法不合时宜了。”
“太子不问问王上吗?”
“我就是突然想到,随口一说,眼下要做的事太多,这种小事,还排不上队。”
秦王很忙,太子也很忙,忙得有时同处一殿,都半天说不上一句话。
“你喜欢‘皇帝’这个称呼吗?”嬴政某日矜持地问。
李世民从满桌纸张里抬起脸,感觉自己快被墨水的味道腌透了,他换了个姿势,趁机歇一歇。
“功盖三皇五帝,是谓‘皇帝’,李斯建议的吧?”李世民微妙地露出笑来,“我还挺喜欢的。”
嬴政不满足于“秦王”这个称号,对从前秦国齐国短暂称过的“东帝”“西帝”也不够满意,他必须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前所未有的尊贵称号。
这个指令下达后,李斯是反应最快,给的答案最漂亮的。
“皇帝”这个流传后世的尊号,此时此刻应运而生。
既然如此,那一整套礼仪符号都得配上。嬴政心里是很兴奋的,他对这种事很有激情,有种盘古开天辟地的新鲜感和成就感。
李世民是没什么新鲜感了,二世为人,他比社畜还社畜,只慢吞吞举手。
“那么尊敬的皇帝陛下,我能不能要个称呼?”
他还真是头一次这么称呼嬴政,后者努力绷着表情,和颜悦色:“你想要什么?”
“日后旁人叫我‘殿下’就好了。”
“可。”史上第一位皇帝陛下,随口就同意了。
嬴政想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东西全废了,包括那碍事的冕旒。
“好可惜,我还挺喜欢这个的。”李世民依依不舍。
“你喜欢?”嬴政便迟疑了。
“你戴这个,特别好看。”他还把自己画的画拿出来佐证,除了给华阳太后陪葬的那些,李世民自个也留了两幅。“看,是不是尊贵又威严?”
“但真的很碍事。”嬴政抱怨。
李世民一律将嬴政这个语气说的话,全当成撒娇。
他时常觉得嬴政在对他撒娇,但只有他自己感觉得到。
“你废吧,以后我再起用就是了。”他淡定地补充。
多大点事!没有一点议论的必要。
“你真多事!”嬴政嫌弃。
“我以后可不想一直穿玄色上朝,乌漆嘛黑的。”李世民得寸进尺,开始想象,“到时候我爱穿什么色穿什么色,只要不是大型的祭祀典礼,就可以随便来。”
嬴政盯他:“大秦尚玄。”
“那又如何?规矩是人定的,阿父你现在不就在定礼仪吗?”李世民才不在乎呢,嬴政要墨衣钧玄,他就要紫青金红各种色,咋地,谁还管得了他穿什么颜色?
嬴政犹豫着,没有坚持非要废了。他这边废除,太子日后继位就起用,那还废个什么劲?折腾少府和奉常吗?他不喜欢他不戴就是了。
两只在细节上任性的秦王,跳过了这一茬,继续研究下一项。
嬴政想废除谥号,禁止后世评价皇帝,以“二世”“三世”计即可。
“好难听啊。”太子吐槽。
“哪里难听?”嬴政不解,“你以后不想被称呼‘秦二世’?”
李世民默默地在纸上写了四个字,展开给父亲大人看。
嬴政只看了一眼,血压骤升,整个人都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