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宋江晚那贱人干的!”陆锦茵面无血色,包扎好的伤口仍在隐隐作痛。
她歇斯底里地对着差役吼道,“一定是她,你们快去抓她,她刚才就在隔壁的玲珑坊!”
孙蕴真与苏婉莹见她断指流血,立马找了大夫,同时差人报了顺天府。
大夫来得极快,本可用金疮药续接断指。
可陆锦茵那截断指,竟不见了!!!!
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整个巧匠阁找遍了都没找到。
差役就差把地砖翻过来看了。
陆锦茵疯了。
她青丝散乱,几近癫狂。
断处剧痛如毒蚁噬心,冷汗浸透三重锦衣。
见差役不动,她催促道:“你们快去啊!凶手一定是她!方才在玲珑坊她就掐住我的脖子,扬言要取我性命,苏小姐与孙小姐皆可作证。”
说着,她微微仰首,露出颈间几道淤紫指痕:“这便是她行凶的铁证。”
孙蕴真立即附和:“对,我可以作证,那宋江晚不仅对陆小姐行凶,也掐过我的脖子。”
班头:“……”
不是来查断指凶案的吗?
怎又扯什么掐脖子?
即便属实,也不过是闺阁女子间的龃龉。
按律最多判个赔礼道歉,或是罚抄《女训》了事。
那脖颈上的淤痕,过几日便会消退,连汤药钱都无需赔付。
话又说回来,这掐颈之怨与断指血案——分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桩事!
即便人家当真掐过你脖颈,哦,你被削断手指,就说人家是凶手,毫无逻辑可言!
如此指证,岂非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