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这姑娘长得也太好看了,好看到无论做什么都很赏心悦目。
嗯,此刻芙蕖正在看客栈里的医书,美得惊人!
嗯?医书?这本医书一般的医师可看不懂。
她懂医术?
还没等萧瑟多细想,他又瞥见这天寒地冻的日子里,一红衣少年,背着一个巨大的剑匣,快速朝客栈走来。
“你们两个,准备一下,又要来客了。”
这红衣少年虽衣衫轻薄,但布料一看就极贵重。
加之,这人一副江湖世家子弟的装扮。
萧瑟一心觉得这是头肥羊,便整理了下衣服,到门口迎客。
红衣少年直接迈进了客栈,压根没发现门口有人朝他行礼。
他风风火火地坐下,“小二,一碗阳春面,一碗老糟烧。”
萧瑟一脸失策了,是个穷鬼的表情,乐得芙蕖差点笑出了声。
伙计向红衣少年推荐店里的招牌梅花肉和桃花酿,少年目光澄净,一脸不行的样子。
“要不你们切一块梅花肉到阳春面里?”
伙计默默翻了一个白眼,伸出手,“七文钱。”
红衣少年数出七枚铜钱递过去,伙计收下,就准备离开去厨房,被芙蕖喊下。
“给他上一份梅花肉和桃花酿,从我的银子里出。”
果然和菱依说得一样,这里遍地是天才,这进门的红衣少年,一颗七窍玲珑心,也是个难得的天才啊。
芙蕖转身看向红衣少年,只见他一脸感恩看向自己,看清自己长相后,脸上有些泛红。
旁边的萧瑟见这小子看芙蕖的这副样子,也不知从哪里冒出头的无名火直冲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