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民走上前,和一名又高又瘦的年轻男子来了个拥抱,笑着说道:“乔松,好长时间不见了,怎么突然想着来看我了?还有薛华,你小子这眼镜度数越来越高了啊,跟个酒瓶底似的。”
这三人都是吴跃民的初中同学,乔松和薛华跟他一直处的很好,唯有郭小兵关系一般般。
多年不见,现在大家更是走入社会参加了工作,见面自然很亲切。
“得了吧,跃民,我们还以为你当了公务员就不记得老同学了,听小兵说了,才知道你回了柳城工作。以后咱们几个老同学没事就一去聚聚呗。”
又高又瘦的乔松脸色涨红无比,显然非常激动。
矮矮胖胖,戴着酒瓶底眼镜的薛华也是不住的搓着手,兴奋道:“跃民,真是好多年没聚了,再不见一面,我都怕咱哥几个的感情要淡了。”
“哈哈,你们吃午饭没,没吃的话在这里吃点,顺便喝点。”旧友重复,吴跃民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我们刚才都吃过了,今天是礼拜天,大家没事的话,要不一起去机械厂那边的歌厅玩玩?”郭小兵插了一嘴,道:“你们这些年回来的少,怕是对机械厂都陌生了吧,刚好一起故地重游下?”
薛华点头回道:“确实很久没去过那边了,那边歌厅还开着呢?别去了连个客人都没有啊,那就没意思了。”
“哪里啊,歌厅生意好得很呢,每天客流量都很大。”乔松见赵丽已经回屋了,便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咱们就去歌厅,吴跃民,说不定你等下还能遇见胡媛媛呢。”
听到“胡媛媛”这个名字,吴跃民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
自从去上大学后,他就很少看见胡媛媛了,这些家伙不会以为自己还和她有什么关系吧?
架不住几个老同学的起哄,吴跃民和赵丽,刘芸打了个招呼后,便一起朝着歌厅走去。
路上,吴跃民打听了一下,得知薛华因为学习不好,现在机械厂烧锅炉,不仅苦和累,收入也不太高。
可惜的是,他的学历摆在这,也没有别的工作经验,能在老家找份安稳的工作也算不错了。
除了薛华外,乔松也好不到哪里去。
四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不多时就来到了明烨歌厅。
歌厅占地面积很大,设备也很完善,除了有包厢外,大厅也能唱歌。
大厅是复古风格,几个镭射灯和大型滚灯,在音乐的节奏下有规律的运作着,照的整个大厅都色彩斑斓。
站在歌厅门口,郭小兵瞥了一眼不远处的白色凯美瑞轿车,惊讶道:“那车好像是邹磊的吧?”
薛华扭头看了一眼车牌,酒瓶底眼镜片后的小眼睛里满是羡慕,点头回道:“确实是邹磊的,听说那小子发财了,平常基本不回来,一般都在外地,别说回咱机械厂了,连柳城都难得去一趟。”
“难怪,原来是邹磊的啊,我也听说他这几年混的很好,也不知道他咋赚那么多钱?”
吴跃民默默听着,他也认识邹磊,比自己大两岁,在学校就混得很开,毕竟他有个好爹。
现在明烨机械厂的副厂长邹正严就是他爹,据说读完书没多久,就进了明烨机械厂,但做了没多长时间就没干了,也不知道现在哪里发财。
几人言语间,就走进了歌厅。
四人一眼就看到了邹磊,他正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皮沙发上,身边围绕着一群狐朋狗友,显得倍儿有面。
而对于众人的吹捧,邹磊却显得无比矜持,甚至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
当吴跃民四人出现在大厅的那一刻,瞬间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郭小兵和薛华就算了,经常见面的,主要还是吴跃民,因为他身上的气质和在场大多数人都不太一样。
对于众人的眼神,吴跃民并不在意,可令他没想到的是,邹磊在看见他后,居然眼睛一亮,主动凑过来打起了招呼,
“哟!吴跃民,今儿个是什么风把你吹回来了,咱们有年头没见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