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严于律人,宽于律己(1 / 1)

明朝嘉靖年间,江南苏州府下辖的昆山县来了位新知县,姓郑名修,科举出身,总把“清正严明”挂在嘴边,对下属和百姓更是摆出一副“严于律人”的架势,可轮到自己时,却处处“宽于律己”,当地百姓私下里都叫他“双标知县”。

郑修到任第一天,就召集全县官吏议事。他端坐公堂之上,手持惊堂木重重一拍,厉声说道:“本官素来痛恨懈怠渎职之辈!从今日起,凡衙役迟到一炷香,杖责二十;文书错漏一字,罚俸半月;若是有人敢贪墨分毫,定斩不饶!”话音刚落,就有个老衙役颤巍巍地站出来,说自己今早因母亲突发咳嗽,耽误了片刻,请求大人宽恕。郑修却眉头一皱,不容分说:“家有私事不是渎职的借口!按规矩,杖责二十,即刻执行!”老衙役被打得皮开肉绽,在场官吏无不心惊,从此对郑修的“严规”不敢有半分违抗。

可没过几日,郑修自己就破了规矩。那天他受邀去乡绅王财主家赴宴,酒过三巡,早己把“卯时上堂理事”的规定抛到了九霄云外。第二天辰时过半,他才醉醺醺地晃进县衙,此时衙门外早己挤满了等候告状的百姓。主簿小心翼翼地提醒:“大人,按您定的规矩,官员迟到需自罚俸一月……”郑修却打了个酒嗝,摆了摆手:“本官昨日是为了体察民情,与乡绅商议赈灾之事,岂是寻常迟到可比?此乃特殊情况,不算违规。”主簿不敢再多言,只能暗自叹气。

这年夏天,昆山遭遇旱灾,田里的庄稼眼看就要枯死,百姓纷纷求官府开仓放粮。郑修召集官吏商议,却先把粮房吏周忠骂了一顿:“你掌管粮仓,为何不提前预判灾情?如今粮食用紧,若是有半粒粮食发霉损耗,我定拿你是问!”周忠连忙磕头辩解:“大人,粮仓的粮食都按规矩晾晒,只是旱灾来得突然,实在难防啊!”郑修却不听解释,下令让周忠每日守在粮仓,不许出半点差错。

可郑修自己呢?他借着“巡查灾情”的名义,经常去各地乡绅家赴宴,每次都满载而归。有一次,他去城西李员外家,李员外为了求他办事,送了他一箱银子和几匹绸缎。郑修假意推辞了几句,最后还是收下了,还对李员外说:“你我皆是为百姓办事,这点‘心意’,本官就当是你捐给赈灾的,日后定当记你一功。”

没过多久,周忠在粮仓发现了几袋受潮的粮食,虽然数量不多,但他深知郑修的脾气,连忙上报。郑修得知后,立刻升堂,把周忠押了上来,厉声呵斥:“本官早就叮嘱过你,要看好粮仓,你竟敢如此疏忽!来人啊,把周忠杖责三十,罚俸三月!”周忠被打得昏天黑地,心里满是委屈,却不敢反驳。

此事过后,百姓对郑修的不满越来越深。有个叫张生的秀才,实在看不下去,就写了一篇文章,讽刺郑修“对人如寒冬,对己如暖春”,还把文章贴在了县衙门口。郑修看到后,气得火冒三丈,下令把张生抓了起来,说他“诽谤朝廷命官,扰乱民心”,要治他的罪。

就在这时,苏州知府巡查来到昆山。百姓们纷纷拦轿告状,把郑修“严于律人,宽于律己”的所作所为一一禀报。知府派人调查,发现百姓所说句句属实,而且还查出郑修收受乡绅贿赂的证据。知府当即下令,撤了郑修的知县之职,把他押回苏州府审讯。

郑修被撤职那天,昆山县的百姓都拍手称快。而郑修首到被押走时,还没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嘴里还念叨着:“本官一心为了百姓,为何会落得这般下场?”其实,他错就错在把“规矩”只用来约束别人,却放任自己肆意妄为。“严于律人,宽于律己”从来都不是美德,只有对自己和他人都秉持同样的标准,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真正把事办好。而郑修的故事,也成了后来人们警示“双标”行为的典型例子,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