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还不自知,还在懊恼地说话:“不给你分钱说不过去啊,你也要养两个孩子的,万一你以后后悔了怎么办?”
顾云安不说话了,沉默地继续忙碌。
见他又不说话了,她又自言自语道:“行吧,那我先全部攒着,你以后什么时候要就告诉我,我会记好账的。”
她虽然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但她会用自己的方式记好账。
他还是没有说话,她也很快转移话题。
“这些狼肉好吃吗?狼皮是不是很值钱?野猪你是不是也要杀了?明天再送去镇子上,没事吧?”
他这才淡淡地应了声:“如此没有猜错,县城的酒楼,今天应该会找进来了。”
如果她的菜真的能让人难忘,县城那边,也应该找过来了。
叶凌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想把肉卖给县城的酒楼?”
“嗯,赶紧去处理吧,不然晚了来不及。”
她一愣:“啊,要怎么处理?”
“清洗啊。”他抬眸看她。
之前一次,肉明明已经有些味道了,可被她洗后,非但不再臭,还散发出幽香,否则他卖不到那么好的价钱。
加上她能引来蛇鼠等小动物,她身上肯定有秘密。
叶凌被他这样赤裸裸的眼神看得一怔,随后赶紧低下头,掩饰道:“这,这不是还没臭嘛。”
嘀咕一句,她才赶紧一溜烟过去盛了水过来。
他剥好狼皮后,开膛剖腹,将里面的内脏扯出来后再交给她。
她乖乖地将狼肉清洗,一边没话找话:“咱们要不要留些狼肉出来吃?”
“狼肉不如野猪肉好吃,到时留些野猪肉出来。”
顿了下,他又道:“你要喜欢,可以把羊留下来养。”
一只山羊不过几十斤,虽然也要贵些,到底也卖不了多少钱。
而且,听说多吃羊肉身体好,可以暖身子。
叶凌笑道:“咱们把山羊留下来与小鹿做伴。”
家里养了一头公鹿,平时多是顾宸宇给它割草回来,有时候给它喂青菜。
另一只角被割下来,交给她放好了,等它后面再慢慢长出角。
鹿茸最好的是头批角,第二批也还可以,到了第三批,效果就大大不如了。
公鹿养了些时间,现在与两个孩子都亲热。
除了公鹿,兔子与野鸡都养不少,冯氏还给她换了十只小鸡让她们养着,等以后生蛋吃。
小鸡还是前些时间用谷种换回来的。
可以说,这个家算是真正的有了烟火气息。
“好。”他应下。
她脸上的笑容更盛,等他又剥了一块狼皮后,又开始剥野猪的。
两个孩子也起床了,站得远远地看着。
他把猪皮全部剥了后,又把洗好的狼肉砍成四块,装进箩筐里。
之后,又把野猪的内脏扯出来,然后砍下猪头,四个猪脚,骨头,尾巴等,这些都留下来。
她弄出来的猪头猪脚都很好吃,特别是内脏,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吃那些东西。
除了这些,他又留出大半个前腿肉,其余的便全部收拾进箩筐里。
这样折腾下来,已经快要晌午了,顾宸宇煮了粥。
叶凌抬头擦着额上的汗水,看向院门外路口的方向。
“你说的他们要来,会不会有错?”
“来了。”他唇角轻轻勾了个弧度,随后站起来往外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