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太太……大小姐她什么也没做……不是她……”
“怎么不是她!当初我家老爷与她退婚的时候,我与我家老爷根本呢尚未相识,绝不是那拆人婚姻之人!她就算死后有怨气,也万不能撒到我儿子头上来!我要你们万家人偿命!”
宁太太仰天痛哭,嘴里不停念叨着“把儿子还给我”的话,被佣人搀扶着,上车走了,留阿华站在人群之中,默默接受着行人的议论。
宋芳笙此刻哪里还管得了他,三个女人交换眼神,立刻掉头回来,冲着李正大喊道,“快,有件事需要你立刻去查。”-
真相大白。
在李正与沈丽曼手底下人的共同努力下,有关万宝珠与三个孩童失踪之间的联系终于盖棺定论。
他们都曾与万宝珠有过婚约。
第一个便是宁家少爷宁启恩,赫赫有名的电影明星,无数深闺小姐梦中情人。六年前,万老爷想要投资电影公司和娱乐产业,恰好万宝珠被宁启恩画报一样的面容吸引,便提出让万宝珠与宁启恩定下婚约,奈何宁启恩最是新潮的海归派人士,对于温婉守旧,说白了还有些无趣的万宝珠根本不感兴趣。两人看过几次电影、喝过几次咖啡,宁启恩就以出国留学,不愿意耽误万宝珠为由,无论如何要退掉这门亲事。那时万家与宁家的合作已经达成,万老爷见状也没什么意见,二话不说同意退亲。
直到宁启恩第二年从国外带了个侨民之女回来,万宝珠才知道他不是不想结婚,只是不想同自己结婚。
第二个自然就是钱家人。同宁家解除婚约不到一年,万老爷接连投资好几家歌舞厅和歌剧院失败,资金周转无能,只能向钱庄伸手。当时钱记银庄虽不及现在遍布上海,在当时财力也十分雄厚。那二少爷钱荣丰正值壮年,一眼相中万老爷身后温柔美丽的万宝珠,钱老爷便主动提了亲,将两人婚事就此定下。
可正如张爱玲笔下“红玫瑰与白玫瑰”之争,两人订亲不久,钱二少爷就在万家开的歌舞厅里认识了一名性格泼辣的舞女,原本的白月光成了嘴边的饭米粒,吃也不是,吐也不是。万宝珠表面虽然不发作,内里性子却最是保守,哪里能接受未婚夫日日待在扑在别的女人身上,只是嘴上什么也不敢说。后来竟发展到他将那舞女带回钱家,钱家人也全然不当回事,只有万宝珠默不作声,坐在一旁落泪。
这是落泪,也是落人口实。
钱荣丰借势立刻指责她小肚鸡肠,没有容人之量。
“我将来是要做大生意的。灯红酒绿、推杯换盏,光是和其他女人喝一杯酒你都要下脸色,往后夫妻五十年,可如何过得?不过也罢。”
万老爷带着钱老板泡在自家舞厅好几个月,硬是没把这笔融资谈下来。他也恼羞成怒,将此事一并怪罪在自己女儿身上,就此答应,解除婚约,不再接触。
自那以后,万宝珠的心气儿硬生生被至亲掐断,整日里没精打采,竟生出几分短命的光景。
最后一个陈家自不必说,大地主家大业大,家里女人也都是泼辣狠戾的角色。万宝珠跟随父母到饭店与陈家四少爷相亲,光是应付那些多舌的女人就已经耗尽了她的精神。四少爷嫌万宝珠已经二十有七,气色看着也不大好了,全程只是摇头。万老爷卖女儿不成,最后竟提出让万宝珠给陈老爷续弦,去陈家做小妈,气得万宝珠当场起身,一个人走了出来,刚走到门口,一口鲜血吐在地上,从此落下病根。
“所以,凶手压根就不是什么女鬼,抓小童杀害也并非用来做什么仪式,只是单纯地向对不起万宝珠的三家男人,做出如此残忍血腥的复仇而已。”
宋芳笙放下茶杯,双眼望向窗外,仿佛已经看到破案的曙光。
“那么接下来,就要看谁最有可能为万宝珠复仇了。”
第46章 献祭
清晨,天尚未亮透,灰蒙蒙的晨雾裹着煤烟,火车开动似的钻进厚厚的云层里,叫人抬头看见,像是被人掐住喉咙一样难受。
宋芳笙睡眼惺忪,一旁的叶秋容也打着呵欠,只有沈丽曼精神抖擞,甚至是三人之中唯一化了淡妆的。三人蛰伏在屋檐下,看着街角豆浆摊热气滚滚,彼此提醒着打起精神,同时嘱咐守在另一边角落里,沈丽曼带来的手下不要做声,以免打草惊蛇。顾均胜派来的周峰和段澄恩派来的阿坤则躲在更远处,时刻盯紧两位太太的动向。
一辆黄包车经过,他们终于听见铁门打开的声音。身穿黑袍的消瘦身影怀里不知抱着什么走出来,左右两边瞧上一阵,攥紧手里半个馒头,一边低头啃着,一边冒着风霜往外走。
“黄包车。”
那人要去的地方似乎很远,走出两条街后招手上了黄包车。叶秋容见状还想回头喊司机把车开来,立刻被宋芳笙按下。
“车子目标太大,咱们也坐黄包车。”
冬日的黄包车实在不是个好选择,三人顶着风霜只敢远远跟着,雨露和风打在脸上,原本干净利落的发型被吹成鸡窝,叶秋容冻得双手发青,直把手塞进屁股下面垫着。
最前头的黄包车一路缓行,出城走到山脚下,男人下车付了车钱,开始往山上走。
沈丽曼在山脚站定,盯着半山腰云海之中露出的一抹红色道,“这上头是城隍庙。”
“他来城隍庙做什么?”
“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山路难行,那人却好似毫无知觉一般,上山的路不做丝毫停留。临到城隍庙门口他却没有进去,转而从红色高墙下走过,一路往左边山路继续上行。
城隍庙后面完全是未经开辟的山路,踏足之处寸步难行。那人从门口土地庙供台拿了一盏油灯点燃,猫腰走进山雾里。三人见状赶紧跟上,沈丽曼掏出火机点燃,走在最前面。
山雾背后,是好大的一个山洞。洞口大部分被植被遮盖,只留下青石板上青苔隐约沾着露水,提醒他们可以从石板走过。
眼看着男人消失在山洞内,好像煮熟的鸭子在自己面前飞了,宋芳笙火急火燎准备进去,被沈丽曼呢拦住。
“等一下。”
“不能等了,再等那女娃会有危险的!”
“我可曾说过不让你救人了?”沈丽曼瞪她一眼,嫌她毛躁,“一切事成的前提是所有人的安全。你这样贸然进去,遇到危险该如何?周峰和阿坤身手好,让他们先进去。”
若不是今日领了任务,要确保头儿的妻子安全无恙,周峰恐怕早就带人冲了进去。两个男人闻言应答不迭,掏出配枪、打开手电筒,装备齐全地走到最前面。
洞内比外头还要冷上许多。宋芳笙只觉身上皮毛大衣形同虚设,总有看不见的风钻进衣服里。一行人脚步轻轻走上一段,瞧见不远处似有火光,周峰立刻关了手电,将几位太太护在身后。
不远处男人手持油灯,将洞内其他几盏灯全部点亮后,宋芳笙连带所有人看着男人面前立着的东西,惊讶到说不出话来。
是人,又不是人,或者说不是正常的活人。男人面前立着誻膤團對獨鎵一个“稻草人”,稻草人除脑袋真是稻草制成,面上贴着一道黄符,其他部分则全部由一段一段的小孩尸体捆绑而成。
身子是两段小孩胸腹,双臂则是四只手臂拼接而成。余光扫到地面,宋芳笙瞧见角落里随意堆放着小孩的手掌、脚掌,心头一阵反胃,捂住嘴差点吐出来。
“嘘。”
沈丽曼嘘声示意道,“还没看见女娃,先别做声。”
男人手持油灯蹲下,地面左下角一个巨大的包袱映入眼帘,所有人的心都被提道嗓子眼。男人将油灯放在地上,伸手揭开包袱顶端绳结,一个沉睡的女娃脑袋就从包袱里露了出来。
就是现在。
“住手!”
叶秋容叫喊出声,所有人随即一拥而上,将那男人按倒在地。挣扎的间隙,油灯翻倒,火苗熄灭前最后一秒将男人面孔照亮,阿华老实之中带着错愕的脸就这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你们……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帕勒托,你用来拐走孩子的镇静剂,又叫‘杀痨菌针剂’,应该是你从万宝珠生前常用的药里得到的,对吗?”
“我不是为我自己!”
沈丽曼嗤之以鼻,根本不屑与他继续交谈下去,越过他扑到装着女娃的包袱前,将包袱皮全部打开。
“娃娃、娃娃你怎么样?你安全了。”
掌心触碰到女娃脸蛋只觉冰冷刺骨。一个不好的念头涌上来,沈丽曼慌了神,一把揽过女娃搂在怀里,用手去探她的鼻息。
好凉的身体。想也知道,阿华出门并未携带任何东西,可见女娃是提前放到山洞中来的。如此寒冷的冬天,她衣着单薄,不肖一晚就会有冻死的危险。
宋芳笙和叶秋容见状也慌了,一左一右紧挨沈丽曼蹲下,捉住女娃的手不停揉搓、呵气,希望她醒过来。
“怎么样?”
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沈丽曼最终摇头,将女娃尸体在包袱皮上平放,左右折回来将她盖好。山洞之中一时间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她死了吗?”双手被缚,阿华仍不死心地探头发问。叶秋容立刻上前一拳打在他脸上,接着又揍了他好几拳。
“你说呢!你这个禽兽、魔鬼!这么小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简直毫无人性!”
阿华承受着拳打脚踢,不打算反抗,只是嘴里仍旧念叨着,“既然女娃死了,就让我把仪式完成吧!”
“什么仪式?”
沈丽曼嫌恶地看一眼那个“稻草人”,意识到他可能在举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你在献祭?”
阿坤和周峰一左一右,将阿华押回三人面前。男人抬头看向稻草人,深情款款的模样,仿佛在看着自己的恋人。
“对,是献祭。只要仪式完成,大小姐她就能死而复生了!那女娃已死,不管我用不用她都不会复活,倒不如成全我!求几位太太开恩,让我把仪式完成吧!”
“呸!”
宋芳笙难得爆粗,蹲下身一把抓住阿华衣领,指着稻草人说道,“你当真是猪油蒙了心,以为这种东西就能让万宝珠活过来?”
“当然可以,我每抓来一个,制成人甬安装上去,大小姐都会到这里来与我相见。三个孩子,就是全部了。我一定会让她活过来的!”
“相见?你们如何相见?”
“就在那里,”他转身过去,朝着洞穴深处一透光平台,仿佛那里站着他心爱的女人,“我每杀完一个,她就会出现在那里,对着我笑。”
宋芳笙沉默地看着他,知道他多半已经疯了。叶秋容此刻又冷又困,面对阿华更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她两步走到男人面前,面露讥讽道,“什么狗屁献祭仪式,还死而复生?我告诉你,我现在深谙此道,你的这个法术根本就是查无实据,空穴来风,根本不可能奏效。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安心下地狱去,接受三个孩子和阎罗王对你的惩罚吧!”
“不!管用的、是管用的!只要你让我完成,只差一步就可以完成了!”
“带走。”
如果不是被周峰和阿坤这样壮硕的人一左一右架住,宋芳笙尚且意识不到,阿华实在瘦得可怜。不算宽大的袍子下面是皮包骨的胳膊,鞋套在男人脚上松松垮垮,好几次差点甩掉。说是架着人,倒不如说周峰和阿坤拎着一根弯曲的衣架在往前走。万宝珠眼突皮凹的脸也浮现在她脑海。
都是可怜人。
人带出去,肯定是交给警察无疑。否则阿华活不过今日。沈丽曼指挥着手下,将另两具尸体拼成的稻草人一并带走,交给警察当作证据。宋芳笙并不敢直视那个稻草人,只凭借方才惊鸿一瞥的记忆,想起这具稻草人的拼接十分粗糙,尸块断口处处理得潦草,就连脸上那道黄符看着,也与柳三姑画的符完全不一样。
“秋容。”
“诶。”叶秋容嫌洞口冷,走在前头想赶紧出去,闻言回头道,“怎么了?”
“你方才说,阿华举行的这个献祭仪式查无实据,你可能肯定?”
“差不多罢。”
叶秋容走回来,瑟缩在沈丽曼身边道,“图书馆里能借到有关方术、道法,甚至是邪门妖术的古籍我都看完了,与他所用之法有一半相似的都没有。就算是借尸还魂,大多也是需要完整且鬼魂满意的全尸,要么献祭童男童女多从头顶灌入水银生祭。他这个做法,我没有在任何一本书里看到。”
说到这她上前两步,从稻草人面部揭下黄符,嗤笑道,“就连这道符都不对。神婆、道士画符,谁不晓得用朱砂、鸡血、黑狗血,你瞧瞧,他用的竟是红墨水。”
的确潦草,但阿华为何如此笃定,他的邪术一定能让万宝珠死而复生?
从山路下来,三辆小汽车已经开到山脚等候。宋芳笙没有立刻上车,走到警车边叫住周峰。
“嫂嫂还有什么吩咐?”
“我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
“嫂嫂只管说。”
“现在阿华人赃并获,你们后续还会去他的屋子里搜查吗?”
“如若在他的证供之中,提到警方手中没有的证据,我们还是会去的。”
“那我可以一起去吗?”
第47章 制服
冬月十五,元旦的第三天清晨。
雪落了一夜刚停,警察署里不少人刚走进来,就瞧见顾均胜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懒洋洋地斜靠在门边,神色冷淡。
“头儿。”
男人略点头示意,目光下意识往自己办公室门看一眼,接着里面便传来女人羞怯的呼喊声。
“先生。” ?怎么有女人在头儿的办公室里?
顾均胜闻言转过身去,浓睫淡扫“嗯”了一声,“还没换好?”
“这衣服忒难穿些,”木门打开一缝,一只白嫩纤细的手从门缝里伸出来一阵乱薅,隔着玻璃抓住顾均胜披风道,“先生快来帮帮我。”
这……
警察署不是无人之地,一时间不少准时报到的警察都往这边看过来,盯着那只染着豆蔻的手,抓住署长的披风不放。
顾均胜回瞪一眼,所有人即刻收回眼神,吵吵嚷嚷假装忙碌起来。他尴尬咳嗽两声,推门进了办公室。
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前,妻子一身墨绿色警服背对自己站着,个子仿佛被警服外套压了一头,穿在她身上显得格外宽大。不仅如此,顾均胜还看见她光着脚。
“这腰带到底怎么系啊?”
宋芳笙低头胡乱比划着,突然被身后人一把抱起来,站上皮凳子。顾均胜接过腰带,环住女人腰身替她系起腰带来。
这个姿势,她低头能看见男人头顶。浓密的头发里有两个旋,想起小时候母亲说,头上旋越多的人,性子越犟。难怪这个男人比驴还倔。
“这衣服也太大了,我的手没办法从袖子里露出来,先生帮我挽两圈。”
警服外套挽两圈起来,未免过于儿戏。但男人还是听话地替她收拾起来,动作温柔细致。
“这已经是尺码最小的一套,你不想穿,可以脱下来,还给外头小刘。”
那不行,脱下来她今天就不能跟着一起去万家搜查了。宋芳笙翻一个白眼,眼看腰带、衣袖男人都已经帮自己整理好,在皮凳子上蹲下来一点,刚好与他对视。
“先生拿别的男人的衣服给我穿?”
穿上警服的她既英气又透着妩媚,头发细细地扎成一束,颇有些干练女警察的意思。顾均胜就这样盯着她看上一阵,眼中微光闪动,突然抬手捏住她的脸。
“哎哟。”
“自然是洗过再给你拿来的,还有什么不满意?”
看顾均胜去拾她的靴子,宋芳笙耍赖一样在皮凳子上坐下,把脚丫子伸到男人脸上,大脚趾头和二脚趾来回动个不停,“我何曾不满意了。先生能答应让我跟着去现场,就算是拿那腌了三年的泡菜衣服给我穿,我也愿意。诶,先把那边袜子拿来我穿上呀。”
办公室的门虚掩,尚未完全关上,一大群人围在办公室门口,就瞧见完毕铁面阎罗王一样的男人蹲在自己妻子面前,替她穿袜子、穿靴。
李正看得最是起劲,恨不能拿照相机给拍下来,大家看热闹之间你推我攘,把蹲在最前面的他直接推进了办公室,宋芳笙惊叫一声把脚缩回去,就看见顾均胜黑着脸转过来,把门口每一张面孔看在眼里。
“滚出去!”
“是!对不起、对不起!”
吵吵闹闹一阵,上午十点十五分,她终于坐上警车,跟着周峰往仁福里万家宅子而去。她看着身边正襟危坐的男人,没好气道,“先生跟来做什么?”
此案已了,警方今日到万宅搜查不过是因为她提出,想去阿华的房间看看。顾均胜目不斜视,身体随车辆微微晃动道,“只有我在场,万家人才不会对你的身份有所质疑。”
“什么意思?”
“太太以为,你换上这身警服,旁人就瞧不出你是女人了吗?”
说罢目光下落,宋芳笙跟随他的目光,低头瞧见自己起伏明显的胸。
是、是挺明显的。
进到万宅,万老爷不在家,万太太看着精神头也不好的样子,知道是顾均胜亲自来,出来打了个招呼,吩咐下人好好招待顾均胜,也回了自己的屋子。
宋芳笙问了阿华的房间,一边走一边随口同万家仆人闲聊。
“怎么案子都破了,你家太太老爷还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下人是个老妈妈,看着就是平日里闲不下来的人,赶不及说道,“可是了,也不知今年是触了什么眉头,大小姐生病死了、小少爷闹情绪不回家,太太膝下就剩二小姐可以指望,偏她不愿意回呢。”
她是记得,万家二小姐万宝珍这几年一直在国外。
“她不晓得万宝珠死了,也不回来奔丧吗?”
“不清楚,”老妈妈自言自语道,“打回来的电报说是忙得很,等以后再去大小姐坟前看望,现下回不来。不过二小姐一直都是这个冷漠性子。”
仆人带头进了阿华的房间,宋芳笙甩膀子开搜,将衣柜、书柜、床头柜,连同大大小小各类箱子翻了个底朝天,什么也没搜着。顾均胜将她失望的脸色看在眼里,耐着性子问道,“你到底在找什么?”
屋子已经乱到无从下脚。宋芳笙蹲在地上,撅嘴说道,“我想知道,阿华从哪里学来的歪门邪道。”
“直接问他。”
“他就是不说呢。”
宋芳笙目光回落,斜斜地看向周峰,对方立刻恭敬道,“报告头儿,嫂嫂说得没错,叫阿华的仆人从昨日落网到今日凌晨,受尽拷打也不愿意说出自己从何处学来的献祭复活之法,要么就是在痛苦难耐之时,说‘自己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这样的谎言。”
阿华的屋子在后院边上,茶色玻璃看出去正好能看见万家主宅二楼,一扇挂有白色蕾丝窗帘的窗户,应该是女人的房间。
“那是谁的房间?”
陪警察搜查的下人抬头看去,咽了咽口水,“那是大小姐的屋子。”
“走,去看看。”
万宝珠到底是不受待见,死后连屋子都无人打扫。二楼转角进来,屋内家具、床榻一律蒙了灰,整个屋子显得死气沉沉。相比白色绸布床单旧旧干干,四角湖水色湖绉帐子高高扎起,她倒瞧着床单下的床垫成色颇新。
万家仆人注意到她的眼神,赶着解释说这是万宝珠死前两天刚换的席梦思,从大小姐往日最喜欢的百货公司订购,她亲自选的。
屋内左侧墙做成了书架,从地面直到天花板,能看出屋子的主人生前应喜阅读。宋芳笙凑身上前,目光在书架上寻找着什么,周峰带着两个警察紧跟上前来,想要帮忙,手还未触碰到书架木质隔板,被女人开口喝止。
“别碰。”
“诶?诶、是。”
她拿起派来,倒能看见几分顾均胜的影子,气势颇高。男人走到她身后,不知道她在忙什么,“怎么了?”
“如果有人在万宝珠死后动过这里的东西,应该能从灰尘的痕迹看出来……”目光依次扫过一排排书籍,她眼前一亮,“……有了!”
蒙上一层薄灰的书架之上,唯独第三排左侧中间留有约两个巴掌宽的擦痕,像是有人从书架上取书时,袖口扫过留下。她将擦痕处对应的几本书拿下来:一本《简爱》,一本《秋海棠》,还有一本不知道什么的画册,封皮上空白一片。
她有了发现,身后几个警察投以赞许的目光。看着妻子进步斐然,顾均胜颇为自豪。
“你如今能力见长。”
开什么玩笑,她念书的时候一直都是最厉害的。
宋芳笙表情得意,斜一眼身边男人道,“你和丽曼姐想事情总能更深一层、更近一步,我都有认真在学呢。”
画册显然是旧了,书页两角翘边,闻起来有淡淡的霉臭,置于掌心仿佛就是她寻找了许久,真相以外的真相。宋芳笙内心激动,略稳住心神后,翻开了画册。
顾均胜和周峰一并围过来,后者在瞧见画册上的图后大惊失色,说话结巴起来,“这、这……”-
“这就是你找到的真相?”叶秋容粗略翻完,将画册扔回桌上,“什么方术杂书,既无书名也无出处,没有引经据典,更别说这粗糙的画风,全是胡说八道!给我三天时间,我也能出一本《秋容大仙还魂大法》的书出来!”
沈丽曼翻开画册,看上面详细记录着献祭男童女童与复活死人的法术。有多详细呢?
仪式所需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每一个目标年岁几何、大致居住在哪个方位,皆事无巨细地标注在画册上。沈丽曼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意识到不对劲。
“的确有古怪。根据这书上的描述,就好像是对照着宁家、钱家和陈家的三个孩子来写的一样。”
宋芳笙点头不迭,凑上前说道,“姐姐一语道破天机!所以我怀疑,是有人看阿华痴情一片,故意写了这书放在那里,引导阿华按照书上所写,将与万宝珠退婚的三家人的孩子全都绑走杀害。阿华的目的是复活万宝珠,却不知他只是个被人利用的棋子,背后之人真正的目的从来都不是复活万宝珠,而是替万宝珠复仇。”
“会是万宝泽吗?”叶秋容从沙发里坐起来一些道,“他不是一直对亲大姐的是愤愤不平?”
沈丽曼不以为然,“十六岁的半大少年,懵懂无知,阴婚仪式上连情绪也藏不住,不像是心思如此深的人。”
“那就是万老爷。这些做生意之人心眼比针尖小,说不准他是个顶记仇的人,也不知道反省,将万宝珠的死怪罪在宁、钱、陈三家人身上。加上阿华那样的出生,他就算看出阿华与万宝珠暗生情愫,也一定是不同意的,将阿华恨到骨子里。所以万宝珠死后,他借刀杀人,既为自己和女儿报仇,也除去了阿华这个碍眼之人。”
叶秋容对她的这个猜测颇为满意,扬起下巴等夸。宋芳笙与沈丽曼相视一笑,道,“你最近推理的功夫进步不少。不过有一点,阿华只是个下人,虽然现在社会,下人犯错只能被解雇,不会轻易被打死,但万老爷始终是主子,他看阿华不惯,直接将人扫地出门,更甚者雇几个人悄悄打死就是,远犯不上如此大费周章。再者万老爷虽然没有从宁、钱、陈三家人那里得到好处,但杀了他们的孩子也一样得不到,杀与不杀,结果不变。万老爷是生意人,没有回报的事,通常是不会做的。”
那还能是谁呢?
快到晚饭时间,丫头小春端来热毛巾,问两位太太可要留下吃饭。宋芳笙瞧着她两只大黑辫子,光滑油亮的样子,像极了许多男性作家笔下,奔跑在油菜花田里的懵懂的初恋爱人。
情爱就是如此神奇,有人在得到之后嗤之以鼻,也有人愿意为此献出生命。
她望着小春离开的背影,喃喃说道:“或许还有一个人。”
第48章 装醉
傍晚的公和祥码头,寒风萧瑟。
一袭黑色皮草大衣的沈丽曼站在岸边,看一艘满载货物的船于江雾之中缓缓靠近,神色萧肃。
“大家都到了吗?”
经常跟在沈丽曼身后进进出出的阿肆闻言走到她面前,点头道,“老大,都到了。人数是往日接货兄弟们三倍之多,一定不会出问题的。”
“那就好,”女人抽出香烟点燃,双眸低垂道,“今日这批货,决定帮里上百人这个年能否过好。加之断刀盟最近暗地里给我们使了不少绊子,今日无论如何要扳回一城。”
“是。”
身后乌泱泱大群人中,几个堂主站在前面,严阵以待,气氛肃杀。女人目光在阿肆身后看一圈,没瞧见之前那个黑皮寸头男人,一口烟圈吐出来问道,“阿七呢?”
“阿七?在呢。”阿肆转过身去一个个找、一个个问,没一会儿,两个手下搀扶着王郁臣走上前来,她立刻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喝酒了?”
挑这种时候?
沈丽曼脸色难看得紧,阿肆赶紧上前啪啪两巴掌打在王郁臣脸上,赔笑道,“楞头小子不懂事,等他酒醒我一定让他把酒戒了。”
她懒得管,挥手道,“不中用的人,没什么要紧。”
王郁臣默默地听着,也不睁眼,只默默在衣袖里握紧拳头。
得知断刀盟今晚来公和祥码头,抢走虹口帮在香港订购的一批货,多半要火拼一场,王郁臣决定先把自己灌醉,免得到时候不留神偏帮任何一方,被另一方看出破绽,他死几次都不够。
年轻的男人,趾高气昂,之前在警校和警署更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哪里听得人说他“不中用”?
可惜眼下不是证明自己的好时机,他任凭几个人抬着,放到角落里,继续装醉。
当局对枪支弹药管控极为严格,是以帮派械斗多用刀棍。眼看日暮将歇,货船靠了岸,开始有条不紊地一箱箱卸货,帮派众人握紧腰际长刀、铁棍,警惕地盯着几个进出码头的必经路口。
七点之后,码头已经完全黑了。昏黄色路灯照得路面雾蒙蒙的,看不真切。
一片阴冷霜雾之中,似有噼里啪啦之声响起。众人凝神看去,东南边路口尽头,火红色的光逐渐显露。
车轱辘咕噜噜转着,火光越来越大。阿肆定睛看清来人,转头朝码头上众人大喊道,“是攻火车!”
接连三辆载满木柴的板车直奔码头而来,车上柴火熊熊燃烧着,逼近处叫人睁不开眼。
是断刀盟的人。
沈丽曼上前两步,大喊道,“水车!”
女人一声令下,候在码头两侧,装满水桶的板车立刻推上来,迎头撞上攻来火车,木桶撞破的瞬间大量江水倾泻而出,将烈焰浇灭。
烟尘、雨雾交织在一起,两边人止不住一边咳嗽,一边挥舞武器在迷雾里乱砍,双方打成一团。
斜斜的,王郁臣躺在角落沙袋上,就瞧见方才还坐镇后方的沈丽曼脱掉大衣,露出里面黑色劲装,皮衣、皮裤加皮靴子,手上铁棍增光瓦亮,冲着断刀盟的人就冲了过去。
她、她竟然还有这一面!
夜色中,板车上余烬烧干,雨雾蒸腾,就看见沈丽曼带着帮众在人群中厮杀,她手起刀落、凌厉迅速,比粗笨的男人们不知灵活多少,出手时嘴角高高扬起,显出十分的不屑来。那些男人被她一棍一下敲趴在地上,捂着脑袋嗷嗷直叫。
铁棍敲下去直颤,震得她手麻。王郁臣看女人打着打着,忽的把铁棍扔了,随手捡起地上一把长刀,起身灵活躲过一支挥来的木棍,一个转身砍在那人后背,接着一脚把人踹到地上,没了动静。
浓雾隐去大部分人的面容,在王郁臣面前模糊成一根根单调的线。无数灰与白的线条中,那抹灵活又狠戾的黑色身影仿佛舞台中心的主人翁,目光所及他只看得见她一人。
沈丽曼扎了发,打斗之中皮筋断裂,头发松散开来。有那猥琐阴毒的男人瞧准她长发披肩,从女人身后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拖,沈丽曼头皮吃痛,手上力道即刻松了,被人拖拽到地上。
几乎是下意识的,王郁臣朝着那抹身影就冲了上去,随手抓起沈丽曼掉落的长刀与那人厮打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他来一个砍一个,来两个砍一双,浓雾之中有人看清他的脸,“王郁臣”三个字尚未喊出口就被刀抹了脖子。
“你没事罢?”
沈丽曼倒在地上,瞧他哪里还有一点喝醉的样子,双眼眯缝起来,没有说话。王郁臣瞧她捂着头不说话,以为她哪里磕着撞着,一边打架一边不停地回头看她,期间难免分心。趁他回头的瞬间,一根木棍照着他的后脑挥过来,王郁臣就看见地上卧着的女人眼神突然狠戾起来,伸手进长靴里掏出一把银色手枪,朝着他身后就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王郁臣转身看去,身后偷袭他的男人眉心赫然一个血洞,手中木棍掉落,双眼失焦倒了下去。断刀盟剩余帮众看带头人都死了,知道今日这批货无论如何是抢不到了,纷纷丢盔卸甲,狼狈地四散逃跑,喧闹的公和祥码头又恢复宁静。
最后一箱货顺利上岸,众人悬吊的心放下,点燃火把开始善后。
王郁臣看沈丽曼被人搀扶起来,坐在货箱上休息,迟疑着走上前,有些犹豫。
“你……”
“我什么?”女人干脆利落,抬手随意擦去脸上灰尘道,“你这酒,醒的很是时候。”
他想了想,决定假装听不出她的阴阳怪气。
看王郁臣不说话,沈丽曼只道面前男人是个贪生怕死,但紧要关头还算讲道义的人,看他一眼便挪开目光,指挥手下人有序工作。意识到自己被轻视,王郁臣也不知道怎么的,着了魔似的,就是不想离开,干脆直接在她旁边坐下,沉声道,“要扎头发吗?”
顺着他的目光,沈丽曼低头看见自己的头发又脏又乱,男人手心里放着不知从哪里掏出来的一条手绢,脏兮兮的脸上带着诚恳。
有意思。
可她天生不太喜欢满足别人的期待,虽然面前这个男人看上去十分英俊,刚才也算保护了她。
“不用了。”
沈丽曼一手抓起桌上长刀,另一只手将头发挽成一束,手起刀落,将杂乱的发尾割掉一段,随手扔在桌上,起身催促他们抓紧时间收拾。
短发齐耳的女人又是另一副样子。一双将醒未醒水杏眼,两道不浓不淡远山眉。黑色皮衣勾勒出活色生香的曲线,偏眼神又能将觊觎她的男人一个个杀死。
这样的女人,不是以色侍人的妃,而是蛰伏已久,欲戴皇冠的王。不对,她此刻已经是了。
寒风吹起她的发,发尾疏疏散散,一下下拂在男人心上。王郁臣心中不甘,望着她的背影站起身来,问道,“沈太太三番四次催促,是有什么急事吗?”
一个凌厉的眼神递来,沈丽曼回头看他,“叫我老大。我是有急事要做,怎么,你感兴趣?”
他当然感兴趣。从前如何暂且不提,现在他对她的任何事情都感兴趣。
男人擦净了脸,站在火光之中,五官英挺俊朗,好看得很。他露出与硬朗外表不相符合的别扭表情,眼神移向别处,正揣度着准备开口,胳膊被人拉住,径直往旁边停车的地方来。
“那正好,今晚就你陪我罢。”
“诶?”
男人被沈丽曼拉上车,侧眸看她表情淡然,前头司机表情也正常,不禁心里打鼓:今晚?陪她?陪她做什么?!
怎么他们都是习以为常的表情,难道她不是
第一回拉年轻男人上车了吗?
沈丽曼全然不知他丰富的内心世界,拿手绢将身上擦净,脱下皮衣换上宽松衣服,最后在外面罩上一件白褂。王郁臣看她换了打扮又是一惊,心想难道这也是她喜欢的情趣之一?
“口罩。”
“什么?”
沈丽曼看他一眼,指着他屁股底下,“你坐着那包口罩了。”
“哦。”
口罩、手套,面前女人俨然已经是一个医生打扮。他光顾着看她,车子开到何处也不知道。猛的一个刹车,他头撞到前座,才看见车窗外硕大的“上海市警察总署”几个大字。
“这里是……警署?”难道她察觉到自己的身份了?
沈丽曼把手套和口罩丢给他,带头下车往警署走。
漆黑的甬道伸手不见五指,她打燃火机照亮,凭借之前在电话里,宋芳笙告诉她的路线,七拐八拐找解剖室。
可惜接电话的时候她满脑子都是码头那批货,现在无论如何回想不起路线。见她迷茫地停下,王郁臣问她怎么了。
“找不着解剖室。”
“这边。”
他毫不犹豫地指向相反方向,沈丽曼双眼眯缝,顺着他手指方向继续往前。不远处玻璃门出现微光,两人前后脚走到门口,她就看见两个姐妹和她做同打扮站在里面,叶秋容举着灯盏,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正在翻看台子上的尸体。
大半夜往解剖室里来已经是前所未闻,更何况王郁臣看见里面还站着三个活人。询问的话没说出口,沈丽曼转头小声叮嘱他道,“口罩戴好,不该问的别问。”
三人集合,宋芳笙瞧见她一头短发吃了一惊,忙关心道,“姐姐这头发怎么了?”
“说来话长。”
叶秋容见她还带了个小尾巴,口罩下笑弯了眼,“姐姐怎么这么晚?被美色绊住脚了?”
“小蹄子,说正事。”
宋芳笙跟着笑出声,转头看向一旁戴眼镜的男人,正色道,“丁法医,可以开始了。”
第49章 假相
再见阿华,他在监狱等待判刑的这段时日愈发瘦了,整个人形容枯槁,像看守服里面夹了一条软趴趴的长条酸菜。
审讯室里黯然无光,他戴着手铐被带进来坐好,见面前坐着的是那天将他抓获的三个年轻女人,眼中毫无波澜。低头的时候,余光扫到桌上一本封皮泛黄的无名册子,眼神又猛地亮起,伸手想去抓,册子立刻被宋芳笙眼疾手快抢了回去。
“看来你还认得这册子。”
抓空的手悬于半空,他眼中死水微澜,怔愣着开了口。
“这是大小姐的藏书。”
“藏书?”叶秋容闻言嗤笑一声,“看来你果然不知。”
“不知道什么?”
“这书……”
叶秋容话没说完,被沈丽曼立刻打断道,“……这书没有写完。”同时眼神示意她,让自己同阿华继续说下去。
“万宝珠手里这本只是
第一卷,我曾经在图书馆看过第二卷,关于如何让人死而复生,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这话好似一针强心剂打进阿华胸口。男人噌地站起身,又被身后狱警呵斥着坐下,急切道,“什么办法?”
“想知道?”
“……”
“先回答我的问题。”
“太太请问。”
女人接过话语权,身体前倾倚靠在审讯桌上,语调慢慢悠悠道,“万宝珠去世那天的情形,你还记得多少?”
这话勾出他眼中伤痛,声音不自觉低了下去。
“医生说她的病治不好,她又不喜欢医院的味道,说不想住在全是病人的房子里,刚回宅子养病,才、才三天。那天夜里,守着她的吴妈贪睡,隔着屏风没注意到她在床上悄悄咽了气,等清晨我去看她的时候,人身子都僵了。”
“那个叫吴妈的佣人,从入夜至天明,就算瞌睡也未曾离开过万宝珠的房间吗?”
“她说中间去过几次茅房,另夜里肚子饿,期间去过一次厨房,抓了一个馒头蘸生鸡蛋蛋液吃。”
“那你是如何知道这书的?你看着不像是会喜欢看书的人。”
“是大小姐。她平日里最喜看书,张恨水的每一本书她都如数家珍,看了又看。这本书也是她爱看的,经常坐在床上翻阅。因着封皮上并无名字,我问起她这是何书,她才将里面的内容说给我听。她死后,我看见这书孤零零地放在床头,决定用里面的办法让她起死回生。”
“哦?”沈丽曼闻言浅笑,“听上去,万宝珠同你感情很好嘛。从你去万家做活开始,她就对你如此好了?”
面前男人摇头,笑容里掺杂苦涩,“最初还是冷漠的,她说她讨厌让人瞧见她那副样子,人不人、鬼不鬼。都是因为有下人背着她,议论说她瘦得像一只大蜘蛛,她知道的时候都气哭了,亲自拿鞭子打了那碎嘴婆子几十鞭子。好在今年秋天过后,她好像看开了些,不打骂仆人,也愿意对我笑了。”
说到这,他苦笑起来,目光望向左边,透过审讯室厚厚的墙壁,落在心爱的姑娘脸上。
“她还总说,她才同我重逢,没能在往后岁月里同我赏尽春花、夏雨、秋叶、冬雪,还没有再回到姆妈老家,再吃一次家乡甘甜的柿子。她好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她想活着。”
苦笑渐渐转为悲伤,他双眉蹙起,低头落下泪来,一滴滴落在手背、手铐上,散乱地晕开,“都是我不好,没能替她完成仪式,是我没用。等我也死了,可有什么脸面去见她呢……可我实在太过想念她……都是我没用……”
沈丽曼今日戴了眼镜,净透玻璃镜片反射出女人凌厉的目光。她右手中指扶了扶眼镜,桌下翘起二郎腿道,“那你又是如何得到帕勒托针剂的?”
“那是大小姐每天都要注射的针剂。有时候是直接注射进身体里,有时候也打进点滴瓶中。她死前,万老爷才托人又买了好些回来,没等用完大小姐她就、就……我拿走这本书的时候,尚未用完的针剂就放在旁边药箱里,我细读全本,想起书中写,仪式必须使用活童献祭,为防止哭闹需使其安静,我便又偷溜进大小姐房中,拿走此物。”
“你可知道,你杀死的三个孩子所属宁、钱、陈三家,都曾与万宝珠有过媒妁婚约?”
“陈家四少爷同万老爷退婚那时,我已经在万家做了一阵活,又怎会不知道呢?关于大小姐这病来由,我也同其他人打听过,对上一个定亲的钱荣丰也略有耳闻。不过最前头那个宁启恩,还是听巡捕老爷们提起才晓得的。这或许也是天意,让他们三家人孩子的死,为自己的父亲赎罪,父债子偿……”
“好一个父债子偿啊,”叶秋容面露轻蔑,将那册子举至阿华面前,激动道,“那如果我告诉你,这书根本是瞎编的,是有心之人杜撰出来,专门为引导你对宁、钱、陈三家三个孩子下杀手呢?你当如何?”
“什、什么?”
“还不清醒吗?”她挥动着册子,空气中一股浓烈的霉臭弥漫开来,“这书,全上海几乎所有我们能找到的神棍和道士都看了,里面所谓天地玄机、风水秘术,理论是真,术数则全是假的,与真正的风水阴阳之术可以说毫无干系!我们拿去同万宝珠的字迹对比,她是一个左右手都能写字的人,这上面字迹与万宝珠左手抄写的一本佛经上的字迹完全一样,所以这本册子根本就是她瞎编的!万宝珠将它念给你听、将它放在显眼处,就是故意为了让你知晓此书,相信这世上真有献祭活童、使人起死回生之术!”
“这是她为你量身定制的杀人方案,目的就是借你之手,向曾经伤害过她的三家人复仇!”
“不可能!”面前男人再一次激动起身,手铐、脚铐发出刺耳的哗啦声。他一把抢过册子翻看起来,双手因为激动的缘故不停地抖着,“这是真的、是真的!大小姐都死了!她如果不死,我根本不会做这些事情。那书里所写三个孩子的年龄都是固定,五岁、七岁、九岁,大小姐如果活过今年,那册子就无用了!难道她还会知道自己哪一天死吗!?”
“她当然知道——”看着面前为爱痴狂的男人至今蒙在鼓里,好听点叫痴情一片,难听点就是蠢。宋芳笙眼神淡漠。
“——因为死的那个人根本不是万宝珠。”
“什么?”男人眼中闪过不可置信,瞬间又被笃定代替。
他放下册子,头颅高高仰起道,“不可能,就算是我哭瞎了眼,认不出躺在棺材里大小姐的容貌,万家上上下下也一定认得。那就是大小姐。如果不是她,那还会有谁同她长着一样的脸呢?”
“还有谁?当然是万家二小姐:万宝珍。”
“太太越说越离谱。二小姐远在国外,就因为你们见不到她,就要拿她同大小姐的死做文章吗?”
沈丽曼闻言坐直,面容从头顶钨丝灯下移开,重新隐于昏暗道,“那我来问你,你家二小姐万宝珍的容貌,可与万宝珠相似?”
“是有七分相似,但二小姐是个健康的女人,甚至有些胖。大小姐生病几年,早就瘦得不成人形,容貌上再像,也能一眼辨出分别。”
“那万宝珠去世,万宝珍为何不回来?”
“国外往返上海,一来一回少说几月光景,光在海上的时间就超过半个月,二小姐哪里来的及?万家人皆知二小姐生性淡漠,和谁也不亲。再说她不是发了电报,说自己年后再到大小姐坟前看望?大小姐原也不在乎她,都是一样的……”
“啪”的一声,沈丽曼将几份文件拍在审讯桌上,阿华躬身看来,一份写满密密麻麻的数据,排列格式与医院出具的病例有几分相似。
“这是棺材里那具女尸的解剖记录:女尸的胃在生前有严重损伤,身体消瘦、面部凹陷确定是长期挨饿造成,而非生病。我们还检查了她的肺,确认女尸的肺十分健康,没有任何痨病劳损迹象。万宝珠额前一直留有整齐的刘海,我们问过万家其他人,她在死前三个月突然开始以‘剪头发不吉利’为理由,拒绝剪短刘海,任其长长,所以你们发现她死了的时候,额前刘海几乎完全将女尸的眉眼遮住。加上尸体面容乌青,瘦脱了相,所以你们才会下意识认为,女尸就是万宝珠,绝猜不到她是三个月前被万宝珠偷发电报叫回上海的万宝珍!”
“不可能,那电报呢?”
卷宗翻到下一页,正好是万宝珍此前发回来的那份电报。
“万宝珍在美国威斯利安女子学院念书,她每次发回来的电报从一个叫MA的地方发出,经LONDON中转回上海,但若仔细看,你就会发现从三个月前开始,到如今这最后一份电报,发出地写的都不是MAA,是一个人为杜撰的,根本不存在于英语词典里任何一个词的编撰词。并且也没有经过中转。这说明电报根本就不是万宝珍所发,三个月前她不知道被万宝珠用什么理由骗回上海,一回来就被囚禁起来,先是吃一顿饿一顿,将她饿瘦,最后再将她活活饿死。而你的大小姐,真正的万宝珠早已金蝉脱壳了!”
女人起身,双手撑在审讯桌上,居高临下看着面前陷入沉默的男人。补上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恕我冒昧,她对你态度转好的日子,正好是她囚禁万宝珍,打算饿瘦万宝珍使偷梁换柱的时候呢。你说,她当初对你真情告白那些话,还能做数吗?那本书、那些几乎是为宁、钱、陈三家孩子量身打造的杀人之术,当真是你凑巧知道的吗?”
第50章 万宝珠
看守所没有四季。
从入秋到春末,皆是寒冬。无数等待判决或者余刑不足三月的已决犯,在这里等待法官木槌落下的那一刻,裹紧发臭的棉袄瑟缩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宛若过街老鼠。
眼前这个叫阿华的男人着实可怜,双眼死死盯住审讯桌上两份材料,眼睛要快瞪出血来。
“不是……大小姐已经死了,否则圣诞夜街头的女鬼又是谁呢?”
“应该是万宝珠故意假扮,否则你怎么会着急对第二个孩子动手呢?”
当男人一无所有,剩下就只有他不值一提的爱情。阿华伸手抓过两份材料,一点点用力抓紧,将纸页撕下一角,声色颤抖道,“那具尸体……当真不是大小姐吗?”
沈丽曼点头。
“可她日日都在万宅,众人眼皮子底下待着,是如何做到的呢?”
“她把万宝珍骗回上海后,使了什么法子把人弄晕,偷偷放到宅院的一处地窖里关着。我问过万宅其他佣人,万宝珠每日下午都会去到花园散步、看书,这时候如果旁边有人她便会将人赶走,说是吵到自己。我估计她就是在那时候去到地窖查看万宝珍的情况。我们在万宅其中一处地窖里发现了很多食物残渣、人类排泄物,墙壁上还有指甲留下的抓痕。台阶上的脚印显示经常有人出入,但仆人都说那一处地窖放的都是常年不用之物,无人进出。”
“还记得万宝珠房间那张新换的席梦思床垫吗?那是她亲自选的,更换床垫的第二天人便死了。其实当日和床垫一起送进万宝珠卧房的还有万宝珍的尸体,她就睡在自己妹妹的尸体上,等待第二天晚上所有人都离开之后,偷梁换柱。我们将那张床垫翻转一圈,正中间一个人形孔洞里发现很多尸体的**残留。”
“在她房间衣柜其中一格,底层木板上印有一双带泥的脚印。她完成偷梁换柱的把戏之后应是躲在衣柜里,等到众人都离开之后才找机会逃走的。”
宋芳笙看他胸口快速起伏,知道他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但再晚一些,她怕万宝珠就此逃离,再也没有抓住她的可能。
“说吧,万宝珠在哪里?”
“我不知道,”他自嘲着笑道,“既然她对我所有的情意都作假,她又怎么会把自己如今的去处告诉我呢?”
“那你仔细想想,她平日里可有常去的饭店、旅社,亦或是值得她信任,可以投靠的友人?再不济,她可有提过,有什么地方是她活着的时候一直想去的?”
审讯室门打开,一阵阴风灌入,头顶吊灯摇晃不已。昏黄色灯光一下有、一下无地照在男人脸上,照亮他的表情。先是疑惑、消沉,顺着沈丽曼的话又好似想起什么,眼珠盯着地面快速闪动。他最终抬头正视面前,风格各异的三个女人,声音沙哑道。
“我或许知道一个地方,但我有一个条件。”
“你说。”
“我要同你们一起去。”-
徐家汇位于上海以南,三个在静安区出生、长大的女人很少踏足。宋芳笙只记得,这里有家叫“耘粹坊”的餐厅,所烹饪醉鸡和黑洋酥汤圆味道不错。
圣衣会修道院便坐落此处,一改往日白鸽成群,只闻得几声寒鸦啼叫。
西洋面孔的修女于寒风之中仍穿着黑色长袍、戴白色头巾,手持圣经从他们面前走过,面对警察的到访毫不关心。
“他们都好冷漠,该问谁呢?”
周峰回想来前那通电话,道,“主教是若望神父,另也有一名叫马尔达的修女,神父不在的时候由她管事,太太们在此处暂歇,我带人去找找看。”
修道院同街道无二,梧桐叶落了满地,与周遭米黄色外墙、黑色筒瓦屋顶营造出萧瑟而静谧的氛围。叶秋容瞧着这里庄严肃穆,怎么也喜欢不起来,挽着沈丽曼胳膊抱怨道,“万宝珠真会躲在这种地方?别是他想趁人少逃跑,胡编出来哄我们的吧?”
“阿华,你说万宝珠在这里,可有什么根据?”
男人戴着手铐的双手被布包裹着,闻言也没什么反应,缓缓伸出一根手指,指向三人身后。顺着他的方向看去,方才那群修女正同一群衣着严肃的人走进教堂,宋芳笙朝警察示意,大家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只走进教堂大门的瞬间,三人立刻明白,为什么阿华会说,万宝珠一定会在这里: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结婚仪式。
纯正的西式婚礼,身穿洁白婚纱的新娘正满面娇羞,与新郎一同接受神父的祝祷,许下“无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的恩爱誓言。
示意警察看好阿华,宋芳笙三人悄声来到台下亲友之中坐下,同身边紧挨着的修女问话。
听宋芳笙说的是英语,叶秋容一脸羡慕,让沈丽曼翻译给她听。
“芳笙问她,最近修道院是否有陌生的中国女人进出,女人中等身材,消瘦、咳嗽。修女说有这么一个人,经常在修道院举行婚礼的时候加入进来,也不说话,就静静地坐在人群之中,直到仪式结束后离开。”
“后面这几句呢?”
“芳笙问她,那人是否住在这附近,能不能拜托修女找到她,修女说那人最近病情恶化,又不愿意去医院,他们就收留了她,如今正好住在修道院里面。”……
西方修行同样讲究清心寡欲,是以修女的房间,除墙上挂的几幅宗教画作,和没有刺鼻的消毒水味外,几乎与医院病房无异。众人被带进万宝珠的房间,推门进来,万宝珠一身白色丝绸睡衣正躺床上睡着,听有人推门睁了眼,看见阿华的眼神死水微澜,竟露出轻松的表情。
“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女人打算从床上坐起身,阿华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想要上前扶她,被警察抓住胳膊,只能眼含泪水地看她吃力地从床上撑坐起来。
“到底比不上家里什么药都有,我常常因着咳嗽睡不着,亦或是胸口闷痛,吃的止痛药没有效果,心里也会后悔,不该就这么从家里走了。咳咳咳……”
“大小姐……”
说话间她止不住咳嗽,手绢捂住嘴咳嗽一阵,再看手心,手绢已经被浓血打湿。
“阿华,是我对不住你。明明我一个人死了干净,偏生出这些不甘心的念头来,白害了你……”
“大小姐,你别这么说……”
“要忏悔去找神父,”沈丽曼显然没空听他们说这些,冷声打断道,“万小姐,你这话就是承认,先杀万宝珍,后杀宁、钱、陈三家人的小孩一案,你才是主谋,万家仆人阿华只是做了你的傀儡而已,对吗?”
万宝珠的意识已经有些涣散,缓慢转过头来看她,笑容颇为无赖,“是我,我不过一个将死之人,承不承认都活不长了,还怕什么呢?就是我做的。”
这话叶秋容就不爱听了,“你这人,既说不管怎么样你都活不长,那为何又要做出这些事来,白害了这么多无辜人的性命?”
“我死了便只我一人死了,宁启恩、钱二少爷、陈老爷,还有陈四少爷,都还好好的活着,结婚、生子、出名,享受着我再也无法享受到的,上海繁华的一切,可叫我怎么甘心呢!还有我父亲,我的二妹,我的死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死了一条狗,他们都如意了,我怎么办!就等着被他们埋进墓地,前两年来看过就丢开手,等我的坟头长草、土地干裂,再无人祭奠,从此消失在人世吗?”
“我的人生从来都由不得我做主,宁家、钱家、陈家,本来联姻就非我所愿,不过孝顺父母,倒成了任人捏圆搓扁、逆来顺受的好性儿,谁都可以在我头上踩一脚,谁看得上我就同我好一阵,过了那阵又变脸!我无处说理,多一句都会被人骂怨妇!我是人不是货品!”
她越说越激动,枯瘦如柴的锁骨连带胸口上下起伏,显出吃力的样子。
“后面发生的事你们也都知道了。我父亲、母亲,拿我的尸体去配阴婚!我的亲生父母!我知道,他们是嫌我葬在万家,脏了万家的风水!殊不知那根本不是我,是我那个留洋在外的二妹妹……”
“那可是你亲妹妹!”宋芳笙无法理解,不可置信道,“她一不曾像万老爷那样强迫与你,二不曾像宁、钱、陈三家使你难堪,你为何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了她?”
“她怎么没有?如果她留在上海,父亲一定会改主意让她去联姻,用她的婚姻去换取万家的荣华富贵,是否我的苦难就会有所减少呢?我没办法不这样想。为什么我就要承担起万家的百年荣华,被困在这座囚笼里慢慢凋零,她就可以展翅高飞,飞出这座囚笼去追求自由和幸福呢?凭什么?!”
“大小姐!”
在场众人有动情者,其中阿华更是哭得声嘶力竭。他挣脱警察的束缚扑到万宝珠床边,扑通一声跪下道,“大小姐,我何曾不知道你心里苦,你只交代我,让我一个人去做啊!”
说完这些话,万宝珠身体瘫软,重新躺了回去,也不看他,盯着天花板目光呆滞道,“我这一生,没有被任何人坚定地选择过。阿华,谢谢你。”
“大小姐……”
一想到面前两个都是害了无辜人性命的杀人犯,宋芳笙心里仅剩的怜悯消失殆尽。她侧过脸去,正准备提醒周峰抓人,围在门口的人群之中突然窜出一道黑影。
一个人挤进房间,径直朝着万宝珠的床就冲了过去。电光火石之间宋芳笙只能瞧见她手中匕首闪烁的银光,接着只听得噗呲一声,这把匕首狠狠刺进万宝珠胸膛,鲜血登时喷溅出来,将女人雪白的睡衣染红。
叶秋容即刻认出面前来人,惊讶到忘了闪躲。
“怎么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