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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断刀盟那批货出事了。”

三十六个女人、百余名“猪仔”,将三艘货船装得满满当当。这次不知道是警署里谁出的主意,直到三艘货船开出码头百余米,几十号巡捕才从四面八方跳上小船,带着巨大的渔网围过来,硬生生将货船截停不说,张开的渔网将跳船逃生的帮众全部抓住,其中堂主邹荣守对巡捕开枪,直接被李正射杀,尸体掉进海里,鲜血染红了海面。

在长达两个小时的厮杀之中,死伤两个女人、五六个“猪仔”,但警署的人生擒两名堂主和十几个帮众打手,大伤断刀盟元气。

阿肆躲在码头仓库的夹缝里看着这一切,直到警署的车开上码头,拉货一样把断刀盟的人一个个送上车带走,他一个悬着的心才落了地,确认消息无误后赶着回来告诉她。

“苏洪在家里躺着,听见这个消息怕是要死在床上。”

兴奋与畅快的感觉一闪而过,沈丽曼脑海里闪过王郁臣的面容,表情凝重起来,“你今日可见着阿七了?”

“没有。他说家去看望父母,已经好几日没见着人了。怎么了老大,你有事要他去办?”

窗外雨声又大了。她心头悬置,沉声说了句“没事”。

“咚咚咚”,突兀的敲门声再次响起。

这次的敲门声更粗鲁些,像是有人用整个手掌重重地拍在门上,和雨水混在一起,刺耳极了。

屋子里包括仆人在内,所有人的表情都凝重起来。沈丽曼眼神示意阿肆到门边等候,自己则掏出手机,一步步走到窗边窥探。

会是谁呢?

只一眼,雨帘下高瘦的身影在夜色下显出清冷的蓝,又被雨点打散成许多的白,只有他鬓边黑色的寸头尤为显眼。

沈丽曼的心揪痛起来,立刻走到门口,先阿肆一步把门打开。

“你怎么来了?”

王郁臣浑身湿透,仔细看来身上各处还有伤口,雨水和血水混杂着,在伤口上欢快地跳舞。他瞧见沈丽曼的表情一样是欢快的,双眼已经有些睁不开,偏嘴角愉悦地上扬着,气息微喘。

“来、来找你兑现,你的承诺啊……”

说完,他便失去意识,倒在沈丽曼肩头-

王郁臣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天还黑着,只是雨已经停了。屋子里全是暖烘烘的黄色灯光,目光所及一片陌生。他挣扎着想要起身,扭动肩膀,一阵酥麻的刺痛随即传来,他才看见自己裸露上身,裤子换了新的,身上的伤也已经包扎妥帖。

“别动。”沈丽曼推门进来,身上淡紫色丝绒外衫不知何时从肩头滑落,只是腾不出手来拢,端着托盘的样子,落在男人眼里成了一道风景。

她把托盘放在床头,里面是一杯热水和一块毛巾,“医生刚走,伤口若是崩开,我可不会再替你上药换绷带。”

她就面对他坐着,一伸手就能碰到她的头发。相比之前码头火拼,她齐肩的短发,如今头发长长不少,在肩头松散地打着卷,像一只慵懒的母豹子。王郁臣还是忍痛撑坐起身,斜斜地靠在软枕上,不敢碰她,只伸手去摸那道落在床单上的,她的影子。

男人躺着还好,坐起身来,光打在他光/裸的上半身,肌肉之间的光影更深邃些,她看了一样就撇开,面颊发烫。回想起方才,叫来的家庭医生给他看病时,医生说他身上是被海水打湿,所有伤口都沾了海水,沈丽曼看他的眼神像看另一个疯子。

“你是疯了么?身上有伤还不躲着点海水,不要命了?”

虽然每一次呼吸都带着些许疼痛,他依旧高兴,笑道,“跳下去的时候疼的厉害,才想起身上有伤……”

“疯子。”

他抬眼看她,迫不及待邀起功来,“这次的行动我全程都跟了,抓猪仔、转运、上货,鞜樰證裡到最后硬是憋到开船出海后才向岸上巡捕发信号弹通知他们动手,不值得你夸我么?”

“既然都通知巡捕动手了,你怎么还受这么多伤?”

“装要装到底啊。这次行动原本是苏洪老爷子亲自出马坐阵,谁知道他没到过年就病倒了,到如今也不见好,只派了两个堂主来看着。万一这次没能将断刀盟连根拔起,我还要继续留在帮里,找准机会,谋划下一次行动。”

“所以你就和巡捕火拼,”她拿起热毛巾给他擦脸,“下次怎么回去,苏洪不会起疑?”

“我跳进海里了。至多等几天从某个渔民家里出来,就说自己被扔下去没死成……怎么,你心疼了?嘶。”给他擦拭的手故意在伤口上用力一按,沈丽曼翻了个白眼,直接把毛巾扔到他腹肌上。王郁臣底笑一声,拿起毛巾继续擦身,“那几个巡捕,下手还真不知道轻重,巴不得把我一起弄死,好在警察署那边独占头功。”

“为何不让阿肆配合你?”

“我也想独占头功,”男人直接了当道,“你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

说话间他已经主动凑近,鼻尖贴着她的发丝,近到能感受到他睫毛扇动时宛若蝴蝶振翅的风。女人回头的瞬间,两人四目相对。他因为俯身嗅她的缘故,弯着腰,整个人一堵墙似的压拢,带来满满的入侵感。

她当然记得他向自己要过什么,不过听他再要一次,似乎更有趣。

沈丽曼目光缓缓扫过男人的脸,媚眼如丝道,“我答应过你什么?”

无情的女人,她果然忘了。

凸起的喉结不安地上下滚动,王郁臣发尖晃动,不安地盯着近在咫尺的红唇,口舌干燥。

他伸手抬起她的下巴,炙热气息喷洒在她鼻尖、睫毛,热辣辣的,目光在她脸上贪婪地扫动。

“我要的奖励。”

呵。真是直接啊。

“就这么喜欢我?”

说到底只有十九岁,毛毛躁躁心思也简单。这话他回答不了,抓了抓脑袋有些烦躁的脸红,道,“你就说给不给吧。”

曾经她以为苏砚之是单纯的小狗,如今看来,面前这只才是。

妄图初尝情爱的男人,选了自己最渴望得到的一双唇。

下一瞬,王郁臣脖子被染着豆蔻的手掐住,脸刚转过来就被沈丽曼吻住,她睡前习惯在唇上涂抹厚厚的椰油膏,此刻连同她身上的气味一同钻进他嘴唇、鼻腔,馥郁浓艳,引人沉迷。

她好香啊。

男人裸着上身,是以那只手可以随意地在他胸膛游移、抚弄,蜻蜓点水,上一刻掌心紧贴肌肤,下一刻又只感觉到冰冷的指甲划过。他哪里见过这样的亲吻,那张嘴明明只在他唇瓣轻触,却好似扫过了他全身每一寸肌肤。男人睫毛慢扫愣在原地,迟迟忘了回应。

没想到这么硬的身体,倒长了一张极柔软的厚唇。沈丽曼自顾自享受一阵,眼睛微睁瞧他怔愣的痴傻模样,笑出声来。

“呵。”

她、她在笑什么!王郁臣的脸霎时红了,舔唇咽声,不舍那迷醉的香气远离,赌气似的追着贴上去,撞着她的牙齿,两人都闷哼一声。

“唔。”毛躁的小孩。沈丽曼在心里笑。

第77章 宣战

牙齿相碰,发出一声闷响,震得王郁臣脑袋嗡嗡作响,却增添了渴望。他大掌扣住沈丽曼后脑勺,送上舌尖,加深这个吻。

女人配合着他,一点点学习、体会,于是他变得大胆起来,大掌渐渐松开她,指尖游移到耳垂、下巴,划过脖颈、锁骨,摸到她睡裙真丝吊带边缘。

耳边呼吸声再一次加重,几乎要盖过她全部感官。感觉到面前男人靠得更近,她刚打算睁眼,身后房门外传来刺耳的电话铃声。

丁零零零,今夜看来注定是个多事的夜。

沈丽曼伸手把人推远,媚眼如丝道,“好了,你好好养伤罢。”

从仆人手里接过听筒,宋芳笙愉悦的声音响起。

“姐姐,没打扰到你吧?”

她擦拭着嘴角,意识到唇上椰油膏都被吃光了,低头笑,“且睡不着呢,你只管说。”

宋芳笙和叶秋容在国立音专打听到,接走陈优莉的那辆车是黄维生的。交响乐队成立两年,在上海、苏杭、南京各处演出,挣到的钱远比他做人民教师来的多。去年年底他购置了这辆黑色奥斯汀小轿车,做日常出行之用。

考虑到身份特殊,他几乎不曾把车开到学校,是以能认出这辆车的学生和老师不多,偏他开去接陈优莉两次,刚好被同班眼红的同学撞见,这才露了馅。根据那两名女生的描述,宋芳笙一个电话打到警察署,没一会儿便知道了车子的归属,陈优莉和黄维生的关系之谜由此撕开一个口子。

有了这个发现,李正再次传唤两人各自单独进行审讯,陈优莉尚且遮遮掩掩,知道巡捕不敢对高知识女学生擅用私刑,咬死不承认。

反而是黄维生一个大男人,李正不过说要将此事上报到校长处,他便立刻软了,将与陈优莉的私情承认得干干净净。

自打两年前妻子病逝,他独身至今,早就动了再娶的念头。那时恰逢葛冰如回上海,拉得一手好琴不说,人也同他的前妻一般温柔内敛,不骄不躁。将她带进乐队,他存了一份私心,希望能多一些与她见面和相处的机会,说不定她会看上自己。

毕竟是老夫少妻,对方又是多年老友的女儿,等二人真正交心,他再同葛老爷提亲也会容易不少。却不想葛冰如刚进乐队不到一个月,就和林云启那个残废人走到一起,不等他同葛老爷吹耳边风,年关一过就传来二人订婚的消息。

竹篮打水一场空,他只能吃了这哑巴亏。幸而这时,陈优莉自动送上门来了。

她多次递交申请,希望能加入交响乐队,甚至不惜提出私下单独约见,期间搔首弄姿、媚眼挑逗。

新春音乐会当晚,陈优莉趁无人注意,偷溜进104房间与黄维生亲热,恰好被隔壁106房间葛冰如撞见,他这才追着葛冰如到了106房间,希望她替自己保守秘密。

葛冰如为人正直不懂变通,说白了比顾均胜的死板好不到哪里去。她表示师生不洁、有违人伦,她作为后辈实在难以接受一个有失伦常的老师兼父辈好友,恐怕不能保守秘密。黄维生立刻表示会与陈优莉断掉一切关系,葛冰如说要冷静思考一下,把人赶了出去。

“所以那时候他知道葛冰如不见了才会慌张,他还以为,葛冰如是跑出去告发他去了。”

沈丽曼在电话这头点头表示肯定,道,“这样一来,黄维生和陈优莉都有杀死葛冰如的嫌疑,两人在时间和过程上也有大把机会撒谎。毕竟使用单人休息间的人只有104的黄维生、106葛冰如和109林云启三人。”

“对,”宋芳笙犹豫道,“所以我跟秋容约好,过几日再去拜访林云启,看他在109房间还有没有听见其他动静,姐姐可有时间同去?”

她闻言看一眼王郁臣的房间,脑海里浮现阿肆那句“苏洪知道怕是要气死在床上”的话,回绝道,“恐抽不出空来与你们一起,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再联系我罢。”

公和祥码头的事宋芳笙也听顾均胜提起过,乖巧点头,准备挂断电话,“好。那案件有任何进展,我再打给姐姐。”

“早些休息。”

“晚安。”-

一夜难眠。

梦里苏砚之和王郁臣的脸交替出现,沈丽曼顶着黑眼圈眼睁睁看天际线擦亮,起床去了浴室。

仆人取来今日的报纸,她翻看几页没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才想起已经许久没有看到苏砚之撰写的新闻登报。

也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了,应该在为昨晚的事头疼吧。眼帘低垂,手里咖啡也骤然没了味道,她吩咐下人照顾好王郁臣,叫人备车去帮里。

车子开出沈宅,顺着晴好的日头一路开进窄巷,阴灰色道路堆叠出冗长的水泥路面,一辆白色汽车突然从拐角冲出来,横在路中间,生生逼停了她的车。

司机脑袋撞着方向盘,转过头来看沈丽曼,“老大,没撞着罢?”

她摇头,下意识去摸包里的手枪,“是谁的车?”

苏砚之梳着大背头,一身格纹西装打开车门走下来,三两步走到沈丽曼的车边上,伸手打开车门就这样坐了上来,“沈太太介意稍我一程么?”

不等她回答,白色的车已经开走,消失在窄巷尽头。她侧眸而视,对上男人淡漠的眼神,“苏少爷要去哪儿?”

“公和祥码头。”

她伸手拍了拍前排车座靠背,示意司机开车。

太阳逐渐升起,日光照进车厢,照着男人因为消瘦而显得愈发尖细的下巴。两人并肩而坐,身体不时随车辆晃动轻轻摇摆,肩膀偶尔撞在一起,只有苏砚之动了动喉结。

最终还是他先转过头去看她,故作轻松道,“沈太太昨晚睡得好么?”

“应该比苏少爷睡得好。”

她还真是直接。可他就是喜欢她的尖锐,听见她这样说话,心里舒服极了,“老爷子昨晚差点死了,三个长姐直到今儿早上才陆陆续续来了,单我守了整夜没合眼。”

“就只守在家中,没去帮里?”

男人眼中微光闪烁,嘴角勾笑道,“你果然知道了。”说完他凑近,鼻尖几乎抵在她侧脸,有毛茸茸的呼吸声传来,“是你找人做的么?”

“不是听说,是十几个巡捕布下天罗地网,把你们的人都抓住了么,与我何干?”

她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苏砚之也不答,冷冷地凝她一阵,恢复原本并肩而坐的姿势道,“邹堂主和甄堂主一死一伤,还有十几个兄弟关在警署,往日交好的巡捕顷刻间都消失了一样,花多少钱都叫不出来,恐怕拿钱赎人这条路也走不通了,难道不是有人暗中授意?沈太太,我可是听说,这次行动是警署里应外合、蓄谋已久的一次行动啊。”

里应外合?她脑子里闪过王郁臣的脸,目光泠冽,“我最恨有人带着帮派的旗号,行拐卖女人行妓、贩卖人口出海的龌龊事情。那个十恶不赦、视人命如儿戏的人,是你父亲,你帮他也好,冷眼旁观也好,与我无关。但只要他一日作恶,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与你们断刀盟作对,我沈丽曼说到做到。怎么,你是来兴师问罪?”

帮派行事从不与警署合作,这是规矩。苏砚之闻言轻笑,伸手替她将衣领最上面一颗扣子扣好,被她躲开后,不在意地收回手,慢道,“你做什么都可以,我都支持。只是我不能接受,有人拿我苏家的利益来讨你的欢心……他现在还在你家里么,睡在你的床上?那他知道,那张床我早睡过无数次了么?”

知道他有意激怒她,沈丽曼没说话。受伤的神情自男人脸上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与冷漠。苏砚之默默攥紧拳头,冷声道,“我这次来是告诉你,我已经从申报辞职,将会从父亲手里正式接管断刀盟。”

这是在向她宣战么?

沈丽曼心里没来由地一阵揪痛,眨眼看向窗外道,“是么。”

他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面对自己,眼眶发红,好像又变回那个爱哭的斯文男人,“别急着做选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回到我身边的。”

她久久地凝他,心疼也心酸,“走着瞧。”

“……走着瞧。”

车开到公和祥码头,苏砚之恋恋不舍地下了车,望着车窗上女人清冷背影出神。方才消失的那辆白色汽车复从角落现身,车上人喊了声“少爷”。

苏砚之接过帽子戴上,坐上汽车后座,怅然若失好一阵没说话。

天阴了,太阳躲到云层后面,江水泛着阴冷的黄。直到沈丽曼的车消失在码头,他才深呼吸收回目光,冷声道,“去提篮桥监狱”-

林云启从葛冰如遇害那晚病倒开始,直到今天几乎闭门不出,除前几日去工部局医院做过一次检查外,其余时间都躺在家中养病。宋芳笙想起他那张惨白病弱的脸,特意让小春又多备了两份糕点,做待会儿上门拜访送礼之用。

叶秋容坐黄包车到顾宅门口停下,手提布包打开来是一盒蝴蝶酥,“我妈妈做的,比淮海路上任何一家卖的都好吃,专门给你带的,不许送给那个瘸子。”

她笑着叫小春接过来,起身穿大衣,“好好的叫人家瘸子干嘛?”

“就是不喜欢他,说不上来为什么。”

“待会儿到人家家里可收着点。”提上糕点,两人对视一眼,知道对方做好了准备,“走吧。”

第78章 血迹

林云启是坐在床上迎接她们的。

相比半个月前,三人在工部局礼堂最后一次见面,男人又瘦一些,嘴唇一点血色也无,没精打采地靠坐在软枕上,扯了扯嘴角最终没有笑出来。

“杀害冰如的凶手还是没抓着么?”

宋芳笙为难的表情说明一切。她将糕点交给下人,说起团长黄维生和陈优莉的私情,“我们来是想问问,林少爷你那晚在109房间,可以听到什么、看到什么?”

“那天表演结束后我睡得很沉,什么都没有听到。”

“那葛冰如小姐可曾同你提起,比如黄维生对她热情过头,亦或是那个追随者多次骚扰她之类的事情么?”

两人一问一答,宋芳笙低头将林云启的话一笔一笔全记下来。叶秋容听了半晌觉得无用,早上吃的蝴蝶酥在肚子里翻腾,问了卫生间的位置一个人下了楼。

一楼卫生间不算大,四周碧绿色瓷砖搭配全木桌台,与她在段宅时住的房间卫生间陈设有几分相似。兴许是方便林云启一个瘸子进出,头顶灯光格外明亮,沐浴和马桶的位置也都装了扶手。她看看这个、瞧瞧那个,看完桌上香水、香膏的牌子,又低头去数瓷砖,一路从自己脚下数到墙边,发现洗漱台底下两块瓷砖板中间缝隙有一段可疑的黑色。

是下人没有清洁到的污垢么?

她收拾好自己蹲下,俯身趴在地上看那段黑色,没瞧出所以然来,掏出手帕沾湿擦了一下,闻到一股腥甜的铁锈味。

竟然是血么?!

出现在这里的会是动物的血么,下人绝不会到这里杀鸡、杀鸭,林云启未曾婚娶,据她了解林老爷与林太太也不在这里常住,所以这也不会是女人的经血。

那就是人血了?

多猜无用,她将手帕折叠收好,状若无事开门出来,回到会客厅。

宋芳笙与林云启交谈完毕走出来,她立刻将手帕上的血迹拿给宋芳笙看,对方眼前一亮,“在哪里找到的?”

“卫生间地板夹缝里,可隐蔽呢。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家暴?打架?争吵升级?

葛冰如是在工部局礼堂遇害的,这个血迹会和她的死有关吗?

叶秋容看她表情疑惑,猜测道,“或许两人只是表面恩爱,实际并非如此也未可知,何不问问林家下人?”

说问就问。宋芳笙问下人要一杯热茶,顺势问起林云启与葛冰如日常相处的情形。

“两人最近可有为什么事情发生争吵,亦或是有意见不合的时候么?”

上茶的是个老嬷嬷,闻言感慨不已,“哎哟两位太太误会大,咱们少爷与葛小姐感情那是真好!我从没见少爷对谁如此好过,筷子掉了不用捡、杯子倒了不用扶的,生怕她腰闪着了、手烫着了,手里心里捧着,一句她的错处没有的。有一回,葛小姐带着父母上门来,在葛老爷、葛太太面前,对咱们少爷是赞不绝口,满意得不得了,否则哪能这么快就订婚呢!”

这话说的,几乎与葛家人在警察署接受询问时说的相差无几。宋芳笙不甘心,又叫了两个男仆人来问,得到一样的回答。

林云启在自己父母面前同样对葛冰如十分满意,赞她为自己的灵感缪斯,此生唯一心灵相通的伴侣,并称已经在谱曲,打算在两人的婚礼上演奏独属于两人的乐曲。

动手?根本不存在的。林云启克己复礼,大事小事几乎都以葛冰如的喜好为先,两人订婚至今从未红脸争吵,更惶谈动手。

“那这个血迹会是谁的呢?”

“少爷的吧,”老嬷嬷猜测道,“葛小姐出事那晚,少爷哭天抢地,闹了整夜不消停。好容易安静下来,我晚上听动静,他一个人进卫生间待了好久,期间呜咽啜泣声不断,听着真是让人伤心。第二天我给少爷擦身的时候发现他鼻孔有血,估计是那时候留下的。”

“也说得通啊。”叶秋容默默听着,觉得也有道理,遂放宽心,端起水杯准备喝水。

谁知道她刚端起茶杯,林云启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两位太太怀疑是我杀了冰如?”

“诶。”叶秋容转头去看他,手抖没端稳杯子,茶水就直接洒在了身后林云启的腿上,深蓝色裤腿顿时湿了一大片。

“哎呀,抱歉抱歉。”她蹲下身,下意识想帮他擦拭,意识到男女有别又停下,还是身边老嬷嬷拿着毛巾上前来,递给林云启将打湿的部分盖住。

男人脸色如常,只是使不出力气说更多,摇摇头表示没什么。

宋芳笙赶紧低头朝他摆手,“林少爷别误会,我们并非怀疑你,只是如今案情没有进展,任何线索都不能放过……”

“我明白的,你们也是想帮忙,尽快找到杀害冰如的凶手,我不怪你们。”

说话间,宋芳笙脖子上戴着的佛像玉牌露出来,在林云启面前晃。男人眼神倏忽间变得阴沉,虚起双眼端详一阵,直到宋芳笙意识到自己的玉牌露了出来,伸手把它塞回衣领里。

“顾太太这玉成色真好。”

“是么,是我母亲给我,自小就戴着的。”

“这样啊。”他不再多问,借换衣服为由让下人推自己回房。

两人再没有想问的、想看的,便顺势告辞走出来,往顾宅方向走。

见身后林家下人离得远了,宋芳笙皱眉小声道,“我有一样的感觉了!这个林少爷真是奇怪。说不上哪儿不对劲,就不是正常人。”

两人对视一眼,忽的异口同声道,“你也怀疑他是凶手?”

说完,叶秋容最先反应过来,“不不不”否定道,“如果他是凶手,他就一定不是瘸子。因为瘸子不可能把尸体藏到顶箱柜里面去。可他是瘸子。”

“说不定是装瘸呢?”

“不是你说,他是从树上摔下来瘸的么?你假装摔一个试试?”

“他是真瘸,”顾均胜从二楼走下来,看着回来的两人说道,“前几日他曾去工部局医院做检查,我们找他拿走了他当时所拍腿部X光照片,确认他左腿残疾无误。”

“如果他是使用了某种装置,可以做到不用站起来也能把尸体放上去呢?”

三人在餐厅坐下,小春带着下人把晚餐的菜一道道端上来。顾均胜贴心地将她的凳子朝自己拉近,淡然道,“那尸体或者衣服上也会留下痕迹。丁法医的尸检已经做完,在尸体身上只找到类似双手托拽的痕迹,还有柜板上那双血手印,势必也需要有人在那个高度双手抓住才能留下。”

也对,那双血手印便是铁证,总不能把衣柜整个放倒吧。林云启站不起来,没办法将一具成年人的尸体放到顶箱柜里,现场没有任何可以辅助他托起尸体的装置,那宋芳笙和叶秋容此行算是白费。

三人默默吃饭,面前一道赤豆杏仁豆腐看上去粉粉嫩嫩,倒让她想起一人,“那个穿粉色衣服、戴国立音专校徽的人找到了么?”

既然有学生看到那个人出现在后台,宋芳笙也亲眼看见她从单人休息间走过,那这个人的嫌疑也很大不是么?

顾均胜夹起一只鸡翅到她碗里,摇摇头,听到电话铃声响,起身去接电话。

叶秋容专心致志吃着饭,与从前的样子相差无几。宋芳笙看她两眼,试探着开了口,“最近可还见着段少爷没有?”

吃饭的筷子顿在当场,她略愣神片刻,又继续吃饭,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碗里翻搅,“经常见呢。”

“哦?是来图书馆找你么?”

“那倒没有。阅览室窗户正对着街对面一家咖啡馆的店面,我有一次发现他坐在那里,后来就经常看见他。有时是上午,有时是下午;他偶尔在那里坐五分钟,也有坐一两个小时的时候。我只当没看见。”

宋芳笙啧啧称奇,“当真是个情种。”

“你少替他说话。”

“我说错了?段澄恩,中华商会会长,段家掌权人,钻石一样闪闪发亮的人物,你看不见,你当全上海这么多女人也看不见?他日日来这里守着你,难道是因为那家店的咖啡太好喝了?”

叶秋容没出声。

“不过也没关系,你若是回去继续做段太太,丽曼姐又总是忙,咱们的侦探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起来。”

两人正说着,顾均胜黑着脸从书房走出来,径直走到大门口开始穿衣服。她赶紧站起来问怎么了。

“提篮桥监狱有犯人越狱。”

啊?

回想起她们三人也曾去过一次提篮桥监狱,那里明明层层把守、戒备森严,怎么就能让犯人逃走了呢?

“知道是谁逃了么?”

“只说是一个重刑犯,我去看看。你待在家哪儿也不准去,听见了么?”顾均胜临走之前又看一眼叶秋容,“我让周峰来送叶小姐回家,在他来之前你们都别出门。”

“好。你也要小心。”重刑犯,那他会有危险么?宋芳笙心里打鼓,起身将他送到门口,看着他的车消失在大门拐角。

天色暗下来了。

第79章 宋雄

入夜后的提篮桥监狱,从外面看过去宛若一座巨大的水泥坟墓,高墙下冷黄色灯光好似跳动的鬼火,在夜色中闪烁不停。

作为上海大部分重刑犯和长期罪犯的关押地,这里的警备级别远超其他监狱三倍不止,重重闸门将一切生机与希望隔绝在外,只留下一具具会呼吸的行尸走肉。

顾均胜的车开进监狱大门,在空旷的广场停下,又立刻换乘另外一辆车进第二道闸门,如此反复再三,终于进到关押重刑犯的核心区域,与李正、周峰汇合。

“逃走的人叫宋雄,据监狱里几个老狱警说,此人二十年前在公和祥码头统一了上海三大帮派,在当时是个只手遮天的大人物。我们调取了他的档案,当年他入狱的罪名是谋杀官员、残害妇女等等重罪。”说完表面的,李正说起私下的话。

“不过就此人当年的身份而言,这样的罪根本不算什么。他当时认罪却认得十分爽快,从被抓到判刑仅三个月不到,看样子更像是自愿入狱,否则根本没人能给他定罪。”

“何时发现他不见的?”

“就刚才,”他带着顾均胜往里走,来到其中一间牢房,里面空无一人,“外号叫黑蛛刀的连环杀手死后,宋雄一直单独住一间。他早上吃过早饭突然过敏送去狱医那里,下午到晚上的散步时间就一直待在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异常。知道晚饭时间点名他迟迟没出来,狱警进来掀开被子才发现被子里全是衣服,人不见了。监狱长带人搜遍了整个提篮桥监狱也没找到人,只在其中一辆警备车里找到他换下来的囚服。”

也就是说,人是怎么跑的都不知道。

“他这段时间可有何异常,都有什么人来看过他?”

“这正是我想说的,”李正看一眼周峰,两人胆怯的眼神让顾均胜意识到事情不简单,“据狱警说,宋雄和黑蛛刀住在一起,时间长了也学他,要了纸册子写写画画。以前都只是随便写点月亮啊、妻子啊,没什么特别,狱警检查一次、两次,左不过都是些无聊的感慨,也就不再看了。前几日断刀盟多人被抓的事又将帮派斗争带到大众眼前,所以有不少报社记者找到监狱来,点名指姓要见宋雄,申报、南京报、东方日报的都有。宋雄不见以后,我们在他床下找到他的册子,上面、上面……”

递册子的手有些不稳,顾均胜低头看着,额边青筋突突直跳。他冷面接过册子翻开,一页、两页,没什么异常,直到翻到最后几页双眼倏忽间瞪大,浑身肌肉瞬间绷紧。

仅两个巴掌大小的册子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宋芳笙的名字,其中不乏大量错别字,昭示着书写者本人根本不知道宋芳笙本人的名字到底是哪三个字:宋方生、宋芳生、宋坊笙、宋芳升。

字迹也有所不同:收敛的、工整的,有时又变得凌乱、潦草,像是有人在喝醉之后手劲不稳时着笔写下。

这样的笔迹一共写满三页,直到最后一页,“宋芳笙”三个字无比正确地出现在纸上,带着某种决心,一字字、一笔笔,苍劲有力、穿透纸背。

男人看得两眼冒火,“啪”一声合上册子,命令周峰立刻带人赶回顾宅,确保宋芳笙和叶秋容的安全。

“这个宋雄到底什么来历?马上给我查!”

监狱长吓得大气不敢出,点头哈腰地往档案室跑。一小队巡捕从闸门进来,喊道,“头儿,围墙西南边发现有车胎印,一直往南边去了!”

不管他是谁,抓回来就好。顾均胜皱了皱鼻子,抓起腰间的枪带头往外走,“备车,全部出发去追!”-

宋芳笙一觉睡到天明,睁眼看着身侧空荡荡的床榻,意识到顾均胜整夜未归。周峰就睡在一楼沙发上,听见动静醒过来,看见宋芳笙从房间走出来。

“叶小姐呢?”

“我让手下送她去图书馆了。”他没有把宋雄册子上写满她名字的事说出来,只说是接了命令来保护她的安全,宋芳笙没有多想。

“均胜那边可有消息了?”

周峰没来得及答话,门外传来有车驶过的声音,他条件反射拔出手枪,吓了她一跳。

“做什么就拔枪,怪吓人。”

“是什么人来了?”

小春跑出去开门,没一会儿远远吼一声道:“是老爷太太来了!”

“爸、妈?”他们突然来做什么?

宋父宋母相互搀扶着进了门,见女儿平安松一口气,目光四处寻找顾均胜的身影,“顾少爷呢?”

“尚未回呢,”她看出父母神色有异,蹙眉问他们,“爸妈找他有事?”

“是啊/没有。”

两人各执一词,说完对视一眼,同时改口,“没什么事/有点事。”

她听完眉头皱得更紧,“到底有什么事?”

宋母一面拉着她往房间走,一面回头不停地冲宋父使眼色,“是你爸爸一个朋友的孩子,惹了点小麻烦被巡捕抓走了,拜托你爸帮忙呢,与咱们没关系,看看你这头发,怎么梳得如此毛躁,我陪你回房间好好弄一弄……”

跑一趟顾宅没找着人,周峰给监狱去了电话,约莫一个小时后收到顾均胜从警察署的回电,老两口又撇开宋芳笙找到警署来。

“爸、妈,急着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听说宋雄越狱了?”

“你们怎么知道的?”脑海中闪过册子上密密麻麻的名字,顾均胜眸色阴沉道,“此事和芳笙有什么关系吗?”

宋母听罢瞳孔地震,连连摆手,“和她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宋父呵斥一声,叹口气接过话头。

“宋雄是芳笙的亲生父亲。”说起那段往事,两人脸上同时出现痛苦与幸福的表情,宋母眼角落泪,缩在宋父怀中不住地啜泣。

“芳笙的亲生母亲江婉曦,是我同父同母的妹妹。那时候她不顾所有人反对执意要嫁给那个叫宋雄的帮派混混,离家出走之后再没了消息。没过多久我与你岳父也成了亲,只听说宋雄似乎混出点名堂,其他的也没多过问,姊妹俩也不见面。”

“二十年前一个暴雨夜,我因着病弱滑胎,在家将养。深夜将睡未睡时,门外骤然传来婴儿哭声,下人开门,就看见芳笙被人放在门口,脖子上戴着妹妹离家时,唯一带走的那块佛像玉牌。那是芳笙外婆在世时戴在身上的物件,玉佛牌给了她,玉手镯给了我。我知道芳笙是自己的侄女,原本打算养着,等找到妹妹还把她还给妹妹,可没过几天,传来宋雄入狱、妹妹被人打死的消息,我便知道芳笙是她冒死托孤,于是便和维安骗过所有人,将她当亲生女儿养大。”

宋父轻拍宋母后背安慰着她,一面低声说道,“这么多年,我唯恐宋雄在牢里不安分,买通狱警长年累月地盯着他。没想到昨晚他竟逃了。均胜啊,如果他知道芳笙还活着……甚至亲自来找芳笙……我不敢想……”

宋母已经痛哭出声,“不能啊!千万不能让他找着芳笙!我的女儿,她向来矜贵自持,哪里能接受自己是杀人犯的女儿呢!均胜,你一定要保护好她,知道么!”

没想到,自己的太太身世如此曲折离奇。蜜罐子里泡大的姑娘,镶嵌在锦服华袍上最闪耀的那一颗珍珠。总把“体面”挂在嘴边,哪里能接受自己一落千丈的身份?

顾均胜暗下决定,无论如何要守住这个秘密,用力回握住宋父宋母,表示自己会处理好,只让他们千万别在宋芳笙面前露了馅。

送走宋父宋母,他回到自己办公的房间,拨通一个号码。

“喂,我找沈太太。”-

毗邻公共租界的闸北地区,成片成片的廉价旅社成了外地来人聚集地。公用洗浴、公用厨房,扫不尽的灰尘与垃圾,如同床单被褥上除不完的虱子臭虫,甚至很难在其中找到一间单人房。一个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床上睡着的男人醒来,长长的胡子、头发粘在一起,只能从缝隙里看清面前景象。他从床上爬起来,拿起架子上的脸盆往公共浴室走去,刮掉胡子、剃掉头发,露出原本锐利而深沉的眼。

不时有一两辆车开进老北站,拐弯开到一栋石砖外墙修的老宅门口停下,仔细看都是上海各帮派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他们按照约定来到顶楼天台,见到收拾一新的宋雄纷纷露出欣喜之色,争先恐后道,“雄哥,真是你。”

“雄爷,你终于回来了。”

“雄哥这么多年都没变,只有我们老得不成样子了……”

“雄爷不在的这些年,整个**派四分五裂,我们都盼着你回来。”

大家七嘴八舌说着庆贺的话,宋雄没什么反应,只是摆摆手,示意大家听他说道,“这些事都暂且放一放,各位,我如今出来,是有一件事急于求证,还需要各位帮我一个忙。”

此言一出,大家面面相觑,一改方才七嘴八舌,皆噤声不言,还有人下意识往天台楼梯处回望。宋雄瞧出异常,与众人一同看向楼梯口,只见一身穿黑色大衣、戴黑色网纱礼帽的女人款步上楼,越过众人走到他面前,他立刻认出,上次宋芳笙到监狱打算见黑蛛刀一面时,这个一身黑的女人便站在她身旁。

沈丽曼站到最前面,略点头算是行礼,开口唤他,“宋叔。”

太阳完全出现了,在阳台晾晒衣服的女人抬头看,“砰”,原本沉寂无声的旅社天台传来一声枪响,吓得她手上的衣服掉落,徐徐飘到楼下。

有那宿醉未醒的流浪汉被这声音惊醒,恍然抬头什么也没看见,以为是自己酒醉生幻觉,砸吧砸吧嘴翻了个身,又睡下了。

第二日便有报纸刊登一则消息,称前些时日从提篮桥监狱越狱的重刑犯宋雄已经被巡捕抓住,当场枪毙的消息。宋芳笙一边吃鸡蛋羹一边看着早上送来的报纸,目光扫过这则消息淡然没什么反应。

用过晚饭,她开口叫来小春,起身去穿大衣。

“叫司机备车,送我去兰心大剧院。”

第80章 暗袭

兰心大剧院在今天有一场清唱型音乐会,由上海雅乐社交响乐团演出。其中亨德尔的《弥赛亚》、海顿的《创世纪》尤为出名,宋芳笙曾陪母亲来看过一次,记忆犹新。

案情没有进展,她在家中收到兰心大剧院院长送来的门票,心想闲着也是无用,多瞧瞧其他乐队演奏家的表演说不定还能有新启发,于是便在周峰的陪同下出发了。

这场一年一度的大型清唱剧音乐会,规模和震撼程度都远超上一次在工部局礼堂举行的新春音乐会,多达八十位乐手同时奏响手中的乐器,单小提琴手就有二十余人。整个剧院沉浸在优美的乐曲与凄楚的氛围里,让她短暂忘记现实,仿佛走入《旧约》中基督生活的那个压抑的世界。

表演谢幕,浓妆艳抹的女主持将几位首席乐手邀请上台,谈及各自的音乐心路历程。

著名的小提琴手秦小丽上台向大家问好,宋芳笙注意到她手中的小提琴与葛冰如的那把极为相似。

女主持红艳的嘴唇不停说话,问秦小丽是如何拉出如此柔美凄婉的乐声,是否与她本人丰富的内心世界有关。

没想到这个秦小丽却是个极爽利的女人,不理会女主持和台下男性观众的渴求,撇开关系道,“那倒没有。经常听音乐会的友人知道,每一把小提琴都有着独一无二的音色。我这把琴用的羊肠弦,比其他小提琴所用金属弦更软、更柔,所以演奏出来的音色自然更加凄婉、柔和,不过缺点大概就是易断,我不得不时刻将备用弦放入琴盒,随身带着。” !

羊肠弦易断?!可不知葛冰如那把琴上所用琴弦是否也是羊肠弦?

如果是,那扔在地上的琴弦便无法作为勒死葛冰如的凶器,真正的凶器一定还在别处!

宋芳笙激动到站起来,不顾周围人投来异样的目光,离开观众席准备往警察署来,打算顺着这条新线索查下去。她刚走到剧院门口,负责她安全的周峰见她提前出来还没来得及问缘由,接送两人的车复开到门口台阶下,司机急匆匆奔至两人面前,气息微喘道,“不好了,少奶奶……刚沈太太打电话到宅子里,说叶秋容小姐不见了!”-

一个小时前。

兰心大剧院好戏上演的同时,夜幕悄然降临。

叶秋容裹紧大衣,准时结束图书馆的工作,同馆长告别后走出大门,往家的方向而去。

从弄堂的家到图书馆,步行大概要走十五分钟。最初她嫌冬末天阴冷,清晨晴得晚、黑得早,上下班总是坐车。如今开春回暖,她便选择走路回家。

下了台阶,她下意识往街对面咖啡馆看去,看到段澄恩清瘦的背影。不知他今日几时来的,她明明五点半的时候往这边看还没看到他。

男人正背对着她,同阿坤交代着什么,同时不停翻看着手里的文件,还在处理公事。顺着阿坤的眼神,段澄恩回身撞上她的目光,深邃的眼眸里浅藏一股暗流,代替嘴唇千言万语传递过来,只是无声。

街道两侧路灯亮起,夜幕深蓝与灯下毛茸茸的暖黄色交织在一起,行人来来往往,皆化为虚影,她站在台阶上与他对视一阵,平静的、单薄的视线。

距离他受伤已经过去很久了,他怎么……还是瘦得那么可怜呢。

周围人似乎也已经习惯,段澄恩将这里当做日常办公的地点之一,见又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推门进了咖啡馆,径直走到段澄恩面前说话,她收回目光、戴好帽子,走进如织的人群里。

接连走过三条商铺林立的街道,她在一盏路灯下拐进小巷,满脑子都是段澄恩欲语还休的眼神,身后不时传来细微声响,只当做路过行人,亦或是楼上有猫儿吵闹。

走进小巷深处,身后一切声音都消失,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一阵寒风袭来,她浑身冷颤,不自觉裹紧大衣,瑟缩着脖子回头,好在身后只有冗长的深蓝色夜空和无人的巷道。

就在她松一口气,转身打算继续往前,一块硬石从天而降,正砸中她头顶,又弹落到她肩膀,滚到地上。巨大的痛感袭来,她来不及出声呼救,眼前一黑倒在地上。

段澄恩处理完事情回头,街对面图书馆门口站着的人已经不见。他明知道,无论自己守在这里多久,与她擦肩而过多少次,可能都不会有结果,但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里不见她俏丽的身影,心里仍旧不可控制地怅然若失起来。

阿坤替他整理桌上的文件,小声道,“少爷,算着时间,太太应该已经到家了。等阿青回来复命,你也早些回吧,明日一早还要去医院复诊。”

阿青是段澄恩派来的保镖。身边旧部叶秋容基本认识,如若出现在她面前,她多半都会排斥。所以这个阿青是他新聘来的,他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每日守在叶秋容上下班回家必经的路口,负责看着她安全到家,再来向段澄恩汇报即可,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做。

至于他的左腿,经过上海最出名的几位骨科医生联合诊治一个月以来,基本恢复如常人无异,只是医生提醒他,左腿伤患处到了阴雨寒冬日仍旧不免酸痛,所以要格外注意日常防护。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咖啡馆,等阿青如往常一样到他们面前汇报情况。没想到远远地,阿青跌跌撞撞从街对面跑过来,一脸惊慌失措被段澄恩捕捉到,男人心登时悬吊起来,快步朝着阿青走过去,抓住他的手。

“怎么了?”

阿青颤抖着抬手,段澄恩这才发现,他手上拿着的,正是叶秋容今天戴在头上的红色毛呢圆帽。

“少爷,我、我在弄堂门口等了太太许久都没等到她,一路从三兴弄往图书馆,太太每日往返的这条路走,就在离弄堂口两条街的巷子里捡到这顶帽子,地上、地上全是砸烂的石头,还有新鲜的血。”

血?!

阿坤听完心头一紧,段澄恩更是直接甩开两人,径直朝着叶秋容失踪的小巷跑来-

等宋芳笙和沈丽曼一同坐车到达图书馆附近时,街道已经进不去。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警察和商会的人。

“怎么回事,继续往里面开啊。”

一名巡捕站在路口把所有的车拦下来,不耐烦道,“戒严了、戒严了,车往外面拐,赶紧走。”还好认出顾均胜和宋芳笙的车,一路小跑到跟前,点头哈腰道,“署长夫人好。你们往里面开,署长和探长正带人在里头搜查呢。”

“怎么不让其他人进去了?”

“中华商会会长的夫人失踪可是大事,一个电话打过来,整个警署的人几乎都出动找人来了。夫人您瞧,咱们的人挨个查车、查人,商会的人也在一栋楼、一栋楼地找,三公里以内都要找呢。”

原来段澄恩知道得比她们还早。宋芳笙与沈丽曼对视一眼,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十分凝重。

“还好,秋容失踪刚一个多小时,如今周围戒严,找到她的概率很大。”

两人的车开进小巷,在看到段澄恩之后停下。宋芳笙下车,趁沈丽曼向段澄恩询问详细情况,她低头看见地上血渍、碎石屑,还有一小段拖拽的痕迹,直到巷口拐弯处消失。

“看来,袭击秋容的人应该是把她打晕之后一路拖到这里,抱着她双脚离地离开这里。”

沈丽曼也跟着这条痕迹走到路灯下,目光黯然道,“从巷口卖馄炖的摊贩看到叶秋容走进巷子,到段少爷派来的保镖发现秋容不见,中间只有半个小时。如果是骑自行车把人带走,那她一定还在这一公里以内的某个地方,说不定就在附近某栋楼里藏着。”

巷子左侧楼栋里段澄恩的人登登登下楼,表示没有找到叶秋容,段澄恩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带着人继续往更前面的楼栋找过去。

宋芳笙将地上碎石屑放在手里端详,察觉到不对劲,“姐姐你瞧,如果袭击者拿着砖石直接从秋容身后袭击,这石头未免有些过于散碎,倒像是从高处掉落,砸碎成这样的。”

接过石头碎屑,沈丽曼抬头往楼上看,“如果袭击者是从楼上扔石头,把人打晕后带走,那此人绝非临时起意,而是早早摸清秋容每日往返路线,知道这里是她回家必经的巷子,有鲜有人经过,才会选择在这里下手……她最近可有得罪什么人么?”

只等把人找到再问。

李正也刚搜完一整条街回来,走到宋芳笙前面,说顾均胜还在最前面指挥大局。眼前是人满为患的巷口和灯火通明的街道,她想到曾在书中看到过的一个办法。

“噪音!噪音有用!如果袭击者带着秋容藏身附近,噪音能让他烦躁起来,无法思考,也没时间想对策冲秋容下手,就算无法把人找出来,至也能制止他继续伤害秋容!你快去告诉均胜,让他通知所有人,吹响手中哨子、鸣响警笛,再把警署和附近能找到所有的扩音喇叭找来,让整条街喧闹起来,快去!”

众人听完眼前一亮,来不及夸赞眼前女人的聪慧,各自四散跑开,提醒身边人吹哨,开车的人回到车里,按响喇叭。

不一会儿,尖锐的哨声、汽车鸣笛声与扩音喇叭的叫喊声接连在附近响起,楼栋内的住户与街上商铺知道丢的是个大人物,一句抱怨的话不敢说,捂着耳朵往屋子里躲。

段澄恩又搜完一栋楼走下来,此时体能耗尽,刚痊愈的左腿也隐隐做痛。巨大的嘈杂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袭来,他整个人宛若置身不真切的幻境,只要走出幻境,他的妻子,那个娇俏明媚的女人还站在图书馆台阶上与他平静地对视。

就在宋芳笙快要被这些声音吵到耳鸣,弄堂外东南边骤然骚动起来。巡捕一个个传话、一个个跑,终于把话递到他们面前。

“找到叶小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