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没有的事,雄哥是听了什么闲言碎语,阿洪我自你入狱接手帮派之后,也一直在帮雄哥你寻找杀害嫂子、侄女的凶手,后来等潘四死了,我才知道这些事情都是他找人做的。”苏洪慌慌张张说完,不忘指一指沈丽曼道,“潘四后来被她杀了。也算是替雄哥报仇了……雄哥你说是、是吧。”
“是吗?”宋雄朝身后勾勾手指,先前在送猪仔出海那次事故中,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堂主孙老七被几个人押上来,脸上伤痕比起之前又添一些,应该是经过了严刑拷打。
“老七,当年你也是从我手里走出来的,你再说一次,当年的事,是谁做的?”
“是他!是苏洪!”孙老七想也没想就指认道,“当年我和潘老四都是受了苏洪的指使才做的,他说我们不杀了嫂嫂,他就把我们的妻儿都杀了!嫂嫂、嫂嫂更是被他活活踢死的!”
“啪”地一声,宋雄将茶杯摔在地上,手背青筋暴起,不忍再听下去。他眼露凶光,撑在桌子上一把将苏洪的衣领抓住,整个人提到他面前,面色阴冷道,“你还要狡辩吗?”
见退无可退,苏洪开口大喊苏砚之,“快!快开枪把他们都杀了!”
苏砚之坐在一旁喝茶,闻言放下茶杯,轻轻站了起来。
“别动,”沈丽曼先一步拔枪指向他,跟着他一起起身,两三步走到宋雄身边,看苏砚之的眼神有一丝不忍,“不与你的父亲同流合污,或许你还能活命。”
显然,她以为他会反抗,会偏帮自己的父亲。那她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到这里?知道自己会和他再一次拔枪相向,她就没有丝毫犹豫么?
年轻的男人眼里闪过一丝受伤,盯着沈丽曼手上黑漆漆的枪口,伸手缓缓从腰间掏出手枪。沈丽曼又逼近一步,拿枪抵住他额头,声音有一丝动摇。
“我不想开枪。”
他眼神直直地看着她,好像知道她不会开枪一样,掏枪、上膛,再把枪举起来。
在场所有人看着他一点点把枪举过沈丽曼的腰、肩膀。就在他拿枪即将对准女人额头时,枪口骤然转向,一点点转过宋雄,停在苏洪面前。
苏洪瞪大双眼,不可置信道,“什、什么意思?你要背叛我?!”
苏砚之浓睫淡扫,轻飘飘道,“父亲,你方才没听沈太太说么?我要想活命,就不能再帮着你了。我可是苏家独子,我活着,也算给父亲你留后了,不是么?”
“逆子!!你这个逆子!!你大逆不道,背叛亲生父亲,你、你……”苏洪气得说不出话。
“说得你是什么好东西?”沈丽曼少有的露出嫌弃和鄙夷的表情,吸一口烟,将烟头杵在桌面灭掉,双手持枪对准苏洪道,“你陷害兄弟、杀兄弟妻女,接手帮主之位后,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硬生生逼走了好几位元老自立门派。就算后来你改名断刀盟后,也是作奸犯科,坏事做尽。拐卖妇女、贩卖人口,不知有多少人因为相信你送了命,你有资格说他?”
说罢她看苏砚之一眼,补充道,“我听说,苏老爷这些年在外头也没少找女人,原配秦太太,似乎也是被苏老爷的两个情人,联手害死的啊。”
苏砚之全程面色紧绷,冷脸站在一边没有说话,只是对准自己父亲的枪仍然没有挪开。
“没有!没有的事!砚之你休要听信寡妇谗言,弃亲情不顾!”见儿子无动于衷,苏洪转身想跑,被宋雄一拳打翻在地,身后苏砚之和沈丽曼一左一右跟上来,同时将枪口对准他。
宋雄忍住想要一枪了结掉面前这个罪大恶极之人的冲动,蹲下身再次抓住他的衣领,冷声说道,“我和你不同。我不会就这么杀了你。我要你交出断刀盟,把所有作奸犯科的手下全部送进监狱,连同你一起,都进监狱,用剩下苟延残喘的每一天去赎罪、去享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人生。”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便是要在监狱里日日折磨他么?苏洪害怕了,侧过脸去不停地喊着苏砚之,“你如今才是断刀盟的帮主,你快替我求情!替你的父亲求求情啊!”
苏砚之眼中死水微澜,似有泪光闪过。他侧过脸去,声音听上去从未有过的孤独,“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做什么帮主。父亲,你该为你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了。”
“把人带走。”
苏洪被几个人架住往外拖,不忘回头拼命喊自己的儿子,“砚之!砚之你不能就这样丢下我!砚之!”
看着苏洪踉跄的身影消失在码头,苏砚之浑身乏力,放下手枪坐回凳子上,脸色阴沉,“帮派归入玄武门的事,断刀盟里大多数人我都打好了招呼,不愿意留下的要么各自散了,要么随他们去哪,日后再作奸犯科犯在我手里,绝不轻饶。至于我父亲——”
男人抬起头来,看着宋雄,“——宋叔答应过我,会留他一命。”
什么?他早就和宋雄有过交涉,难道这一切都是他策划的?沈丽曼听得眉头紧蹙,心里有一万个问题等待解答。
宋雄久久地与他对视,眼中既有欣赏,也有警惕,“你很聪明。虽然这次是你帮我从监狱里逃出来,但那也是因为我对你而言,尚有利用价值。大家各取所需,你如今也算帮我报了仇,我便答应你,留苏洪一条狗命。不过,他在监狱里会遇到什么,谁也无法预料,我只能答应你,保他不死。”
面对苏砚之是一种表情,面对别人又换上另一种。宋雄转身看向沈丽曼,脸上露出长辈特有的慈祥,道,“沈太太这次帮了大忙,断刀盟的这些人,你要是愿意收入虹口帮,你就留下;你不要,我再另派些好的给你。”
沈丽曼看苏砚之一眼,发现苏砚之也在看她,“谢宋叔。人我就不要了,贵精不贵多,人多我懒得管。今儿你累着,先回去休息,我和苏少爷还有点事要谈。”
第86章 和好
人走茶凉。茶社里只有淡淡的日光从二楼窗户透进来,在苏砚之和沈丽曼脚边映照出一道一道的坎影。
她站在光影里看他,觉得陌生:“你帮宋雄越狱?为什么?”
男人懒洋洋坐下,将冷掉的茶倒来喝了一口,无所谓道,“你我之间,隔着的便是这断刀盟,偏我本就无意继承什么帮主之位。不如找个更厉害的人出来一统天下,我也乐得作壁上观。”
“那是你亲生父亲,你倒下得了手,不怕遭天谴。”
“我不这样做,他死得更快。这些年他做了多少坏事,得罪了多少人。黑/道、白道,好人、坏人,竟找不出一个想他活命的。我同宋雄讲好,我助他逃狱,他保我父亲一条命。待在牢里,总比等在外面,任人宰割的好。”
想不到他竟如此通透。
沈丽曼随他坐下,也给自己倒一杯茶,继续道,“所以,你也知道宋雄才是宋芳笙亲生父亲的事了?”
“还有这种事?”男人眉眼弯弯,吊儿郎当起来,“我还奇怪,你怎么会和他联手,原来是因为这个……我并不知道他是谁的父亲,不过当时我去找他商量,希望他出山接管帮派,他二话不说就答应时,我是有疑惑过的。只是那时,对你的思念战胜一切,让我无暇追究他这么着急出来的原因。”
又开始说这种话。沈丽曼翻了个白眼,放下茶杯准备起身,手被男人抓住,柔声道,“断刀盟的人你为什么不要?都和我一样听话呢。”
“苏少爷怪高看你们帮派的。”
男人攥着她的手又紧些,“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你不打算夸夸我么?”
说起来,他的确替自己解决了一件大事。
苏洪倒台,不管断刀盟归属于谁,至少宋雄的仇算是报了。那么,他当初答应自己,会暂时放弃与宋芳笙相认,待日后找机会慢慢认识、熟悉的事,也就容易多了吧?
她淡然回握住他,媚眼如丝道,“不是生气,说我拿你当小狗么?”
“我如今想通了。如果真要有人来做你的小狗,那只能是我,我怕别人做不好。”
含沙射影。
趁沈丽曼看上去心情不错,某只小狗赶紧认错,“这是我最后一次瞒着你、没有同你说实话。我发誓,以后再也不骗你。原谅我,让我回到你身边,好不好?”-
丁零零、丁零零。宋芳笙给叶家打去电话,响了五声被人接起,电话那头传来段澄恩的声音。
“喂?”
“段少爷?怎么是你?”
段澄恩没来得及说下一句,听筒被叶秋容抢过去,声音听上去有些慌张。
“是芳笙么?他、他就是来帮忙的……找我什么事啊?”
“就是想问你,最近一天不用去图书馆工作是什么日子?我在图书馆附近和淮海路都看中了不错的铺子,作为咱们侦探社的备选地,想约你和丽曼姐出来,一起去看看呢。”
“后天就可以,后天我不上班。”叶秋容搅着电话线,有些犹豫。
“那好,那我就跟丽曼姐说,咱们后天上午十点在图书馆门口碰面,先去看看我在图书馆对面街看中的那间铺子。想着离你工作的地方近,如果真开在那里,以后有事商量也好,查资料也好,要找你就方便多了。”
“好、好啊。”
“那我就先挂了。”
“别,”她看着卧房里男人忙碌的身影,想了想还是决定坦白,“先别挂,我有事说——”
“——以后要找我,不用打来这里,依旧还打回段宅去……我、我和我妈都要搬过去,这里以后就租出去给别人了……” !
电话那头,宋芳笙惊喜到眼睛都亮了。她嗅到异常的气息,从沙发上坐直了,双手捧住听筒问道,“你决定同段少爷和好了?!”
“嗯……嗯。”
“什么时候的事?竟然敢瞒着我们侦探姐妹花!”
“就、就前天,他出院的时候,决定的。”
不行,她要听细节,一个字不落的那种,“你好好收拾收拾,我和丽曼姐汇合之后就来接你,咱们喝茶的时候细说。”
“可是他还在帮我收拾行李,准备搬家呢。”
“他,你说段少爷?哟哟哟,现在是不得了,臭老头也不喊了,先生也不喊了,娇滴滴的‘他’来、‘他’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刚订亲呢,酸唧唧。”
“芳笙!”叶秋容一张脸羞得通红,“你再说我就挂电话了!”
“我不管,你让你的‘他’自己带人收拾去。别人我不知道,段少爷什么财力物力,需要你守在那里收拾行李搬家?你赶紧打扮一下等着我。挂了。”
电话那头只剩下滴滴声。
“喂,喂?”
挂这么快?她待会儿不会被审判吧?
叶母从屋外走进来,手里拿着收进来的衣服,“是顾少奶奶还是沈太太?”
“芳笙,叫我出去呢。”
叶秋容举着听筒发呆,身后段澄恩靠过来,替她整理头发,“去吧,这里有我。去的哪家咖啡馆说一声,我晚上来接你。”-
距离上次三人一起喝下午茶,恍若隔世。
公啡咖啡馆彩条阳伞下,宋芳笙喝了一口热可可,脚边趴了一只不知道谁家的黑色小狗。沈丽曼姗姗来迟,橄榄绿的格纹西装外套脱下来挂在椅子靠背,与宋芳笙一起坐在叶秋容对面。
“说说吧,这回是谁提的,又是怎么答应的?”
“我妈提的。” ?
坐在对面的两人对视一眼,想想又觉得合理。
原来那天从汇山码头出来,叶秋容陪着段澄恩坐车到医院。他治疗拉伤的双臂,她顺便让医生瞧瞧头顶旧伤。
单人病房里寂静无声,她等了半天,心里想了无数或是寒暄的问候、或是客套的感谢,偏病床上的男人坐靠在那里跟死了一般,什么话也没有。
遇险之后,疲惫感若潮水一样涌来,她送走医生开始犯困,迷迷糊糊间躺在沙发上睡着,醒来时病床上的男人已经不见,叶母悄无声息地坐在她身旁,身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条绒毯。
“妈,你怎么来了?”不过想也知道,自己消失大半日,不管是段澄恩还是宋芳笙她们,都会给母亲报一声平安。
叶母眼神复杂,凝她时心头发冷也发酸,想说什么一样张嘴,末了又闭上,只是紧紧攥住女儿的手叹气。
这些时日彼此相依,两人交心更胜从前,叶秋容知道母亲心疼自己,千言万语涌到喉咙只恨嘴笨,垂眸靠在母亲肩头,也不说话。
女儿的手是纤细的,只是皮肤摸着不似从前细嫩。叶母知道是她这几个月来,打扫、做饭、洗衣服留下的茧皮。从最开始用冷油煎鸡蛋,到如今能在半个小时内作出简单的两菜一汤,她学什么都很快。再看地上,她脚上那双皮鞋还是年前去新新百货买的,从段家搬出来的时候一双鞋没带,这双皮鞋因为常穿,边缘沾了一圈黄灰的尘泥。
最终还是母亲先开口了,“回去吧。”
“什么?”
对上母亲的眼神,她看出母亲眼里的慈悲与宽容,心中起了微波,“我不回去。”
“事情都过去了,人总要向前看。我已经老了,可你还有大好的青春年华,如何就这样日日守在弄堂照不到太阳的小窗里,逐渐凋谢呢?”
“不嫁人的女人就一定只能等着凋谢么?妈,我如今在图书馆工作,馆长都夸我聪慧机敏,等侦探社开起来,你女儿更大的作为在后头!”
“可是你不快乐啊,”叶母一语道破,动容道,“若是你没有和段少爷相爱、结婚,便是这世上最快乐的女儿。现在一切都回不了头,你和他这辈子都注定纠缠不清!我不愿意承认,可他的确爱你,这世上除了我,还有一个他也一样爱你。”
“可是爸已经死了,我如何能仅凭爱意,就让爸的死随着时间的流逝烟消云散吗?”
说出这话,母女俩红了眼眶,彼此紧握的双手交叠在一起,炙心滚烫。
叶母低下头去,尽量不让她看到自己的眼泪落下来。两人沉默一阵,母亲的声音再次传来。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爸,他是天底下最希望你过得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人呢?要是让他知道,你现在为了他的死,日日惩罚自己、封闭自己,他会不会比你更伤心难过?”
父亲随和散漫的面容浮现在脑海,叶秋容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一滴滴不断落到叶母手背。
她鼻头泛红,声音顿咽道,“可是、可是……妈,我真的可以独自幸福吗?”
“傻孩子,你还有我。”
段澄恩推门进来,瞧见沙发上岳母和妻子哭成泪人,心揪痛起来,下意识想退出去。叶母赶紧叫住他,起身擦擦眼泪,走到他面前温声。
“段少爷,上海不太平,今年也不是个太平年。你瞧瞧,这才刚开年,秋容就遇上多少事情。这孩子皮实,而我老了,眼睛治好了也没用,不能时时看着她。我把她托付给你,还让她跟你回去,也省了我好多担忧,可以安享晚年,你看好不好?”
男人在衣袖里默默攥紧拳头,眼里起雾。再开口,声音沙哑。
“是我离不开她。岳母肯把她给我,她若也愿意跟我回去,就算是可怜我了。”
第87章 送礼
“所以你就答应跟他回去了?”
“不算吧,”她剜起一勺奶油蛋糕放进嘴里,有些得意道,“那宅子既然给了我,就是我的。他说不管怎样,先让我和我妈搬回去住,比住弄堂安全。至于他,哪天我看他不高兴,把他赶出去就行。”
“段少爷也真是能屈能伸。”
“什么呀,他再买十栋宅子的钱都有,需要姐姐可怜?总之我妈说得对,到底要过得开心,我爸地下有知才不算辜负。我自己想想也对,要是我爸瞧见我这副可怜样子,指不定晚上去找他索命呢。我这也算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了。”
叶秋容撅着嘴,话里话外都是嫌弃,宋芳笙却瞧出她眼里的欢喜。
有耍嘴皮子逞强的心情,她心里那道坎大抵已经跨过。
沈丽曼端起咖啡杯,眉目舒展,“那好,我宣布,侦探社三人,新的一年正式集结完毕。特此以咖啡代酒,祝我们今年大展宏图、旗开得胜!”
阳光下,同桌的两个女人端起杯子。一个朗朗明月若珍珠高贵优雅,一个皎皎花容独占九分春色。带头喊口号的女人更是容色傲人,宛如宝座上的女王。
“大展宏图,旗开得胜!”
庆祝的咖啡喝完,说回正事。三人出咖啡馆走到街对面,一两层独栋的中式旧宅门口,带瓜皮帽的房东瞧见人从隔壁楼小跑来迎,掏出钥匙开了门,好声好气地接三人进去。
“三位太太,这房子外头看着旧,里头物件可一应都是新的。您们看哪件颜色不好,我即刻找人来刷新漆,都是现成的。”
“这就是我看中的第一套宅子,二楼那些房间可以全部拿来改档案室和仓库,或者再请两个助理,给他们当卧房住也使得。”
沈丽曼瞧着宋芳笙的背影想到一事,把叶秋容叫过来,让她跟房东四处看看。
“干嘛都推给我?我又不会看房子。”
“正好锻炼你呢。段家这么大家业,你怎么能不知道挑挑拣拣,便是学学讨价还价也行。快去吧。”
说罢她拉着宋芳笙到一边,笑颜如花,“明日玄武门在礼查大饭店设宴,你跟我一起去。”
玄武门,就是那个最近才突然冒出来的帮派?
“那种场合我去做什么?”署长夫人去参加黑/帮聚会,光是听着就够离奇。
“我一个人去寂寞,你陪我跳舞不好么?”
那她就更觉得可疑了,“姐姐以前可从来没邀请过我。”
沈丽曼找不到别的理由,没好气道,“就当是替我撑场面,让新来的帮派人瞧瞧我的势力。”
这合理。“那为何不叫上秋容一起,不是更唬人?我俩再把各自的先生叫来接送,吓死他们……”
那可是你亲爹,吓死了算谁的?
沈丽曼翻个白眼,摆手,“可打住罢。这次你先陪我,下次她再亮相。哪有人打牌,一次性把两张底牌都打出去的?当我和你一样没脑子。那便说好了?”
“好。”-
宋芳笙到家的时候,天色黑下来,又开始飘小雨。她穿过廊檐进屋,不断有柳絮飘来,企图钻进她的鼻子。
初春就是这样,下不尽的小雨、清不尽的柳絮。
走进会客厅,顾均胜背对自己坐在沙发,双手拿着一份文件正看。她走近些发现他看的是自己的体检报告。
“回来了?”
“嗯。”
“可有定下哪间铺面?”
“还没呢,我看中的那间,秋容嫌夏天太晒,准备再找找。”她贴着他坐下,顺势趴在男人大腿上休息,“我的体检报告这么就好看?”
顾均胜盯着报告纸顶上“广慈医院”四个字,温声道,“你之前常去的不是同济医院么,怎么突然想起换地方了?”
虽然两家医院都属上海技术顶尖的大医院,但他依稀记得她提过,广慈医院是年幼时她母亲常去的医院,那里有熟识的医生。
宋芳笙趴在他大腿上胡乱蹭,无所谓道,“腰酸呢,正好路过就进去了……对了,我明日要去礼查饭店赴宴,不回来吃晚饭。”
“好。”
“先生不好奇,我和谁去吃饭么?”
他早知道。
“和谁?”
“丽曼姐,好像是一个叫玄武门的帮派作宴。”
“那要我晚上去接你么?”
宋芳笙从他腿上爬起来,看着他双眼眯缝起来,“你不对劲。往日别说是接送我去黑/帮宴席,和他们说两句话你都不让。今日怎的如此放心?”
男人放**检报告,把人搂进怀里,目光看向窗外。细雨缠绵、月色也温柔,正如宋雄同沈丽曼提到宋芳笙的时候,他躲在门背后,从宋雄眼里看到满满的慈爱。
“我早调查过,玄武门的人大多不坏,那个叫盛雄的人亦是个爽利的长辈,你可以认识。”-
时近黄昏,礼查饭店门口不断有汽车停下,一个个衣着华丽的男男女女下车,被侍应迎进去。
宋雄在门口不知站了多久,算着时间,脖子上领带拉了又拉,紧张到手心出汗。
一辆黑色小汽车驶至门口,他立刻认出那是沈丽曼的车。
“沈太太、顾太太到了!”
宋芳笙今日一身墨绿色包裙加西装外套,珍珠项链在脖子航绕了三圈,整个人年轻焕发、珠光宝气。
第一次在监狱见到她的时候,她还穿着狱警的衣服作男人打扮,那时候他怎么没察觉,她竟然和她的母亲如此相像?
宋雄呼吸微窒,心脏像是被一只手死死攥住,仍旧不可抑制地疯狂擂动。他的女儿,婉曦的孩子,和她的母亲一样美丽。
他生怕吓到她,拼命忍住想要冲上去的冲动,站在原地直到两人走过来,沈丽曼带她向他打招呼。
“盛老爷,这是警察署署长的夫人,顾太太。芳笙,这就是我跟你过的盛雄盛老爷。”
宋雄擦擦手汗,伸出手来,“欢迎。”
宋芳笙没有伸手,而是定定地瞧他。方正的脸,下巴宽泛、颚角削尖,年轻时候应该也是个英俊人物。她沉默着,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宋雄的手在半空悬停一阵,收回手也不恼,脸上带着笑意,“里面去,看看今天的菜色喜不喜欢。”
寻常赴宴,哪有主人如此谦卑的?
不对劲的地方才刚刚开始。
宋芳笙一就座,在她看来大多都是趋炎附势之人立刻如潮水般涌了上来。
“这位便是顾太太吧?久闻不如见面,真是拔尖的美人啊。”
“早听说顾太太、沈太太断案的本事非常人可比,不知道侦探社什么时候开张,我好送花篮来?”
“哎呀我家这几日正好丢了东西,一直没找着呢,顾太太可有时间上我家瞧瞧?我这有今日刚买的金手镯,便做定金了,顾太太收下吧。”
什么?!拿金镯子做定金么?!
“诶诶,我这也有东西要送给两位太太。”
“我也有……”
沈丽曼瞧着这些谄媚的人,争着抢着讨好宋芳笙,生怕她瞧出端倪,不敢直视她疑惑的眼睛,只帮着一一接过礼物,尴尬咳嗽,“咳咳……那什么,帮派礼宴就是这样,你以后常来就会习惯了。”
更有个愣头愣脑的秃顶大伯,不知道先前是哪个帮派的,直接端着酒走到宋芳笙面前,开口嚷道,“哎呀,这位小姐怎么长得和雄哥如此像,是雄哥的女儿吗?”
“诶?”
“噗。”沈丽曼一口香槟喷出来,恨铁不成钢看秃头一眼,赶紧拉着宋芳笙到席间就座。
宋雄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的女儿,想到她如今如此优秀、美满,心里高兴,但想到自己无法与她相认,心里又难受。沈丽曼回身偷看,瞧见老爷子站在角落里,脸上一会儿笑一会儿愁的样子,绝望闭眼。
这些男人到底行不行?连黑/帮老大也逃不过女儿奴的诅咒吗?!
她白眼没翻完,宋雄已经走到两人身边坐下。碍于怕吓到女儿,他坐到沈丽曼旁边的位置,隔着一个座位的距离与女儿打招呼。
“今日菜色可喜欢?”
“啊,”宋芳笙看看他,又看看沈丽曼,客气道,“很丰盛,盛老爷费心。”
“你喜欢就好……”他得意忘形,看沈丽曼使眼色又赶紧改口,“啊,大家喜欢就好。”
面对宋芳笙又投来疑惑的眼神,沈丽曼忙打圆场,“玄武门如今刚在上海站稳脚跟,急需与其他帮派处好关系,谦卑些也是理所应当。但是盛老爷,你也别太谦卑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咬牙切齿,老爷子却充耳不闻,只看着女儿傻笑。
宋芳笙刚收回眼神,他又立刻开口道,“说起来,我成立玄武门之时,有那高人指点,道我膝下无子无女,需寻一德才兼备的天之骄女认作义女……”
“诶诶诶,”沈丽曼慌张不已,竟直接站了起来,脸色仿佛在说“怎么跟说好的不一样”。她拉着宋雄走到一边,低声抱怨道,“宋叔,你也太藏不住了!芳笙若是起疑,我可帮不了你!”
“哎呀,如此明显吗?我没察觉呢。”
“太、明、显、了!”
“这……”
“且收敛着,来日方长。你的女儿又不会突然消失不见。”
“诶诶诶,不吉利的话说不得。我注意、注意行了罢。”
两人交涉好走回来,原本坐在观众席正中间看表演的女人此刻却不见踪影。沈丽曼向侍应生、周围宾客和舞台上的人问了一圈,都说没瞧见。
“芳笙呢?”
第88章 囚禁
礼查饭店,一楼卫生间。
顾均胜赶到时,沈丽曼正蹲在地上,查看一地花瓶碎片,抬起头来,脸上满是歉疚。
“顾少爷,对不起……”
“别说这些。有什么发现?”
她将其中一块碎片拿起来道,“碎裂的花瓶原本就放在卫生间门口,上面沾有血迹,凶徒应该就是用这个将芳笙打晕之后,带离现场。我和宋……盛老爷已经派人将整个礼查饭店封锁起来,同时叫外面的兄弟在附近搜查,希望能像那日秋容失踪一样,出现奇迹。”
顾均胜却不这样想,“此人既然能用这样的方式直接打晕芳笙,说明他完全有能力直接杀死她。可他没有这样做,这其中一定有其他原因。绑架、复仇?今日在饭店内,有何可疑的人或者事情发生吗?”
“一切正常,”沈丽曼看一眼宋雄,知道他比自己还着急,“今日赴宴的宾客要么时知根知底的心腹,要么是盛老爷几十年的旧相识,来之前都提前探过底、也搜了身,直到所有人一一到场,盛老爷才将自己与芳笙真正的关系告知他们。方才等你的间隙,所有人也都接受了检查和盘问,都有不在场证明,没问题。”
那便是宾客以外的人将芳笙带走了。
男人脸色难看极了,额间青筋突突直跳。他转身从卫生间走出去,大声吩咐道,“李正,立刻将饭店内所有人禁足,一个个审问清楚方可以放行;周峰,带人以饭店为中心进行地毯式搜索,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赶大车、扛包袱的、携带可疑重物的人,全部拦住检查;盛老爷,我手下如今人手不够,能否辛苦你命令手下人协助巡捕?”
“自然没问题!”宋雄把刚派出去的几个人又喊回来,让他们把人分成三波,分别跟着巡捕搜查。
礼查饭店里一阵动乱,顾均胜最后转身看向沈丽曼,像是在拼命抑制住崩溃的情绪一样,脖子上满是皱起的血管。
“沈太太,还要劳烦你,将今晚从你和芳笙到达饭店门口,到她消失这段时间发生所有事情,一字不落、事无巨细地说给我听。”-
宋芳笙醒来的时候,看到头顶是青灰色的水泥天花板。
她打算抬头,刚一用劲后脑勺立即传来一阵剧痛,她忍不住用手去扶,摸到一手又粘又湿,愣神一阵意识到是自己后脑勺流的血。
好疼,她不得已只能放弃,继续保持躺平的姿势。
这是哪里,她刚才不是还在礼查饭店么?
记忆最后一点片段,舞池里人头攒动。玄武门帮派宴席过后,许多人都开始跳起舞来。她依稀记得自己从观众席起身离开,去到卫生间醒酒,刚走进去就感觉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砸到,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接下来的事她便不知道了。
所以,她是被人打晕后,绑架到这里来的?
侧目而视,四周黑漆漆看不清楚,好像仍处在不开灯的黑夜之中,又像是光线照不进来额地下室。墙边书架、桌椅都蒙上一层厚厚的灰,连空气里也弥漫着腐败、陈旧的气味,不远处门边,一侧立有一辆木头做的婴儿车,另一侧平滑的墙壁上凸起一段,从墙角一直延伸到门内。
细碎的脚步声传来,她头晕目眩,无力起身,只能静静等着门边那道脚步声一点点走近,直到一个黑影蹲下身抓住她的头发,逼迫她抬头。
宋芳笙睁眼,瞧见来人脸上带着一张木雕的傩戏面具,另一只手拿着一张纸,上面写道,
【你醒了。】
这字迹陌生,竟好似从未见过。宋芳笙看着来人脸上木雕傩戏面具,长脸蒜鼻,似笑非笑的眼神,心里一阵阵发寒。
“你……是谁?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
面具下的人歪着脑袋,也不说话,撕下第一页纸,将第二页露出来。
【如果没猜错,你并不知道我是谁。高高在上的外交官独生女,警察署署长太太,如今又是帮派红人,怎么会记得我是谁呢?原来我是想在礼查饭店直接杀了你,一了百了,可一想到,你到死都不知道是我杀了你,实在不解气。所以,我要留你一命,让你好好想、认真想。】
抓着她头发的手渐渐用力,疼得她几乎昏厥,“何不摘下你的面具……啊!”
面具人突然发起狠来,将她的头连通头发一把甩开,从口袋里掏出钢笔,翻到下一页奋笔疾书道:
【我就是要你好好想想!想想那些被你忽略的人,被你毁掉人生,你却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好好想想!想不起来,你这辈子也不会有走出这里的一天!】
巨大的疼痛袭来,宋芳笙最后看一眼门边异样的凸起,失去意识昏迷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头顶依旧是布满蛛网的水泥天花板。
室内光线较之前充足,她迷迷糊糊也能看得更清楚些。顺着这点光线朝左边看去,终于在左侧墙壁顶端瞧见一团仅脑袋大小的光斑,猜测应该是窗户。
整个房间腐烂和破败的气味更重了,与钢铁生锈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像是有人把隔夜的馊饭放在屋子里。
她甚至能听到蝇虫振翅的嗡嗡声。
她在地上静候一阵,没有听到除自己以外人的呼吸声,深呼吸抬头,发现那个戴面具的人已经不在这间屋子里。
没工夫去想他是谁,宋芳笙努力从地上坐起来,摸着后脑勺肿起好大一块,但好歹血暂时止住没有再流,她赶紧扶着墙壁起身,朝门边那段异样的凸起走去。
是上了白漆的木板,底下应该是电话线。所以,这间屋子里是有电话的。看着面前关闭的房门,她将耳朵贴在门上屏气静听,确认门外没有动静,她鼓起勇气以极慢的速度转动把手,将门打开。
一小段楼梯,没有灯。好在室外应该是白天,所以她尚能视物。顺着电话线的方向走上台阶,她发现自己走进了另一间房,或者说自己方才待着的就是这间房的隐藏空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脑部受创的缘故,她这次醒来,发现自己只能看清近处的东西,但凡稍稍放远便什么也看不清。
周围一片模糊,单面前桌子上金属绿的一团虚影十分醒目。她摸索着走过去,果不其然摸到了电话的听筒-
顾均胜带着人从天黑找到天亮,直到上午十点前后,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刚在沙发躺下,书房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是有她的消息了么?男人几乎是弹射起身,冲到书房把电话接起来。
“喂?”
“均胜是我。”
“芳笙!”他拿着听筒的手颤抖起来,“芳笙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这通电话能打多久,所以你闭上嘴,认真听我说:我被一个戴着木雕傩戏面具的人囚禁在一个布满灰尘的地下室。也有可能是半地下室,因为我能隐约感觉到头顶有阳光照射进来,只是不多。面具人没有说话,全程都是在用纸笔与我交流,我怀疑他可能是聋哑人。他执笔写字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用的是一只黑色钢笔,衣袖里露出一截手臂上似乎有淤青,虎口与掌心外侧有茧,右手小指关节轻微变形。这个人字迹清秀,应该是受过教育、念过书,他说他恨我不记得他,恨我毁了他的人生,所以他要让我在这里好好想想,想想他是谁。”
“这间屋子布满灰尘,门边放有一辆木头做的婴儿车也是如此。我能闻到房间里有生锈和腐烂的气味,看到蝇虫飞来飞去,”说到这她突然停顿,大约三秒之后继续道,“我听到窗外有蒸汽……啊!”
她的声音突然断了,电话那头只剩下刺耳的滴滴声。
“喂?芳笙?喂!”
宋芳笙被一脚踹到楼梯口,手里听筒被她扯断,跟着她一起飞出去几米远,脑袋撞到墙壁再一次昏迷过去。面具人静静地看着她,或者说是那张面具静静地看着她,从抽屉里拿出剪刀,将电话线剪断-
一个小时后,所有人在顾宅集结。李正、周峰接下纸笔,将顾均胜所言一字一句记录下来,叶秋容手边摆放三叠厚厚的资料,坐在一旁静听。
“聋哑人、傩戏面具、可能住在码头或者任何能听见轮渡汽笛声,且家中有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的地方,手指有畸形,家里有婴儿。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应该不多,我们这就分散开去找。”
叶秋容听完即牢记,开口道,“可以同时把这些人的资料档案送到这里,我来负责筛查,交叉对比照出有不止一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列出名单。”
沈丽曼在茶几边弯腰,拿起写满字迹的纸页细看,“顾少爷,芳笙在电话里的原话就是蒸汽机鸣笛的声音吗?”
“她只说到‘窗外有蒸汽’五个字,电话便立刻断了。”男人说完再也坐不住,留下一句“里应外合”便跟着手下走了出去。
沈丽曼和叶秋容负责坐镇后方,筛选嫌疑人,他便奔赴第一线,随时做好抓人救人的准备。
“那也有可能是蒸汽火车开过的声音,”女人眼神笃定,“能看到火车或者听到火车经过的地方也不能放过。另外,既然她提到的婴儿车已经落了灰,说明这个婴儿有可能已经死了,或者已经长大,用不上了。且不一定是面具人的孩子,也有可能是他的弟弟、妹妹;手臂淤青?可能是遭人施暴,也有可能是某种皮肤疾病,包括小指畸形,这些特征都极好辨认,应该不难找到才是。”
叶秋容听罢默默记在心里,又开始以这个线索翻找,将符合条件的人的资料档案单独拿出来。沈丽曼与她配合,一旦发现符合任意条件的目标,即刻使用会客厅的电话打去警察署户籍科求证,没有登记的,立刻派出巡捕到现场搜查,同时留出书房的电话,全天候等待宋芳笙是否有可能再打过来。
又是不眠不休的一日。
上海聋哑人不少,但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一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聋哑人、念过书、家中有孩子或者弟弟妹妹,家住在码头或者火车轨道附近。仅这四个条件一一筛选下来,全部符合的人,叶秋容看着面前空无一物的桌子,无奈地抬头看向众人:
一个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