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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昉笑了一下,那张脸并没有因为长时间奔走跋涉而憔悴不堪,所以这个笑依然是真诚的、很有说服力的。

“你不愿意走,我便来替你走。从此以后我做你的腿脚,你不必再觉得自己拖累谁了。”

他一面说,一面在纸上挥毫快速写着什么。

钟情心生疑窦,探头一看,纸上自己与他本人的如出一辙,但通篇都是让孙护卫安心留下不要来找他的言辞——

竟是一封用他的笔迹和口吻写就的、能以假乱真的告别信!

钟情一惊,摇着轮椅就要跑,被人勾住轮子一脚拉回原位。他立刻想要挥开那条腿的禁锢,但元昉纹丝不动。

元昉抚摸了下那张陷在毛茸茸狐裘里越发精致清丽的脸蛋,突然拦腰将他扛在肩上。

他大步向门外走去,走到一半又折回来拿走梅瓶。

钟情勉强保持冷静:“元兄,你这是做什么?”

元昉和缓地笑道:“自然是请无名兄出山。”

“这就是你请人的诚意?我不愿意,你就强行将我绑走?你这是强盗!土匪!”

“我本来就是当土匪发的家,无名兄第一天才知道?”

“元明时!”

“叫得真好听。小声些,若惊来了旁人,来一个我杀一个。”

“你——”

钟情说不出话来,元昉带着他一路狂奔,山风剌得他嗓子生疼,就是有心叫人也叫不出声来。

元昉见他终于安静,一面飞奔,一面饶有兴致地抬起梅瓶轻嗅。片刻后嫌弃地拿走,觉得比不上自己军师身上的幽香半分。

他一手扛着人,一手拿着瓶子,连日来郁气一扫而空。

行至一个风小些的角落,钟情终于能开口:“元昉,你到底要带我到哪里去?”

“还能去哪儿?既然无名兄不愿做军师……”

元昉颠了颠肩上的人,压低的声音里满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那便带你回土匪窝,做老子的压寨夫人吧!”

第66章

下山之后,元昉买下一辆马车,没要车夫,自己一路扬着鞭子赶着车回到晓城。

这一路上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时间说话。

钟情独自待在车厢里,元昉坐在厢门外驾车,两匹高头大马的蹄声可以盖过这距离之间正常音量的谈话,而钟情的人设又不允许他总是大喊大叫。

就这样一路无话的赶路,到达太守府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

元昉抱着钟情轻声潜进府中,刚把怀里的人放在桌上坐着,钟情立刻反手抽走他的发簪,直直往他心口刺。

元昉眼疾手快,一把握住钟情手腕,轻轻一捏,那只纤细白净的手就因为发麻而松开,束发金簪随即掉落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他一点儿也没生气,笑道:“谋杀亲夫?嗯?”

钟情气得手抖:“元明时,我救了你,你便是这样恩将仇报的吗?”

元昉神色认真:“哪有恩将仇报?无名兄救了我,我无以为报,于是以身相许——若无名兄愿意,今晚就可以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

钟情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元昉,你疯了吗?你看清楚,我是男人!”

元昉眼皮一颤,居然露出一个羞赧的笑来。

“我当然知道你是男人,和我一样都有那东西。这三天我可看得太清楚了,每次帮你如厕——”

“闭嘴!”

“好好好,不说了。”

元昉面上笑意更大,抱住钟情,埋首在他颈间蹭蹭,“反正以后也是要习惯的。”

钟情闭上眼。

他现在无比后悔当初和系统吵架,以致于这个位面成了瘸子,行动上处处受人掣肘。

还不如前两个位面疼上一辈子呢!

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把前三天里那些难堪的记忆通通遗忘,然后睁开眼。

他冷声问:“既然你很清楚我是男人,怎么还能说出以身相许的话?你是断袖?”

元昉眨眨眼睛——

什么叫他是断袖?

不是无名兄自己有断袖吗?

很快他想起来怀里的人是一个无比别扭的读书人,喜欢偏要说不喜欢,心怀天下却偏要龟缩山林。

于是他善解人意地将黑锅背上:“对,我断袖,我喜欢你。”

“……”

钟情已经无力吐槽为什么剧本会隐藏这样重要的设定,他循循善诱道:

“谢明时兄厚爱。但我并无龙阳之好,不需要你这样的报答,还是请无名兄将我送回山庄吧。”

元昉一笑:“先不说这个。”

他转身出了房门,回来又在隔间捣鼓了一会儿,这才重新回到桌前,站定后便伸手解钟情的腰带。

钟情一惊,死死拦住他的手,一面往后躲。

“元昉!你是要强来吗?”

他这点挣扎对元昉来说实在是不痛不痒。元昉一只手就能把他双手都按在身后,另一手还能空出来,继续去解他的腰带。

脱去衣物后抱着人来到隔间,将人放入盛有热水的浴桶。

整整三日颠簸,钟情的身体已经累到极限,如今终于得到热水抚慰,几乎是立刻就感受到浓浓的睡意。

他勉强保持清醒:“你是要我洗澡?”

元昉笑着反问:“不然呢?无名兄素来爱洁,三日不曾洗浴,难道会不想吗?”

钟情的确很想。他靠在桶壁上,心中刚松了口气,下一刻就立马又提起来。

元昉在脱衣服。

动作相当干净利落,一张眼就已经脱个精光,长腿一迈,也坐了进来。

钟情立马往后一躲,行动时溅起水花,全扑在元昉脸上。

元昉连眼都没不眨一下,呆呆看着面前水汽蒸得皮肤粉嫩的钟情,好半晌才想起来解释。

“还望无名兄谅解,府中热水剩得实在不多,就这一桶了。无名兄将就一下吧,我可以给你搓背的。”

他面上很真诚,双手也安分地放在身侧,钟情缓了口气。

“不必,我自己来。”

他坐了会儿,双腿在热水的蒸腾下,逐渐传来异样感觉。

那块素来僵硬的皮肤在恢复知觉,但并非是什么好知觉。热水将皮肤连同血肉一同浸暖,感知到暖意的地方就像是有千万只虫蚁在啃噬,一点点越来越疼。膝盖以下变得格外绵软,比之前还要不听使唤。

钟情忍了会儿,实在忍不下去:“……元昉,带我出去。”

元昉拿着胰子擦身的动作一顿:“洗好了?”他转过身,“你香香的,不搓也行。但我这三天全坐在外面风吹雨淋了,无名兄便帮我搓一搓背吧。”

钟情只想速战速决,拿着胰子在他背上划了两下。腿越来越疼,在某个瞬间胰子脱手而去,他闷哼一声。

元昉瞬间回身,看见钟情毫无血色的双唇:“你不舒服?”

他双手一捞,立刻就将钟情抱出浴桶,放到床上,被子一裹,“哪里不舒服?”

双腿接触到冷空气,敏锐的疼痛立刻变回麻木的僵硬,钟情出了口气,道:“不必担心,现在好多了。”

元昉意识到什么,充满怜惜地伸手拂开他面颊上一缕湿发。

“碰到热水就会疼吗?那每一次洗澡岂不是都会疼?”

“温水即可。”

“这鬼天气,温水跟冰也没区别。”

元昉抱着他,在床上静静躺了片刻。忽然起身拿了套衣服,掀开被子就要给钟情穿上。

“这是我的衣服,只穿过一次,浆洗过,干净的。料子不好,无名兄多担待。明日我就让裁缝给你赶制新衣服。”

说罢他自己也换了身衣服,素色锦缎的材质,与他身材相比小了许多,只能将将披在身上。

钟情颇为无语。

这样袒露前胸走来走去的元昉他再眼熟不过了。山庄中元昉只能穿他的旧衣,小一号的衣服穿在身上不舒服,他便像这样只是半披着,炫耀般的挺着赤|裸胸膛到处走。

眼前衣衫不整的人在身后躺下,钟情头都大了。

“你到别处去睡。”

“不要。”元昉钻进被子,紧紧把人抱在怀中,长腿还勾上来,锁得死死的,“今晚可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夫妻之间是要一起睡觉的。”

“睡觉”两个字在钟情耳畔炸响,温热的吐息喷洒在耳后,他悄悄伸手去捡地上那根金簪,打算在元昉动手的时候扎他个半身不遂。

但元昉只是抱着他,始终没有动弹。

腿间某处也安静蛰伏着,完全不像是那个大言不惭说要掳他回来当压寨夫人的土匪。

钟情慢慢地转身,身后人已经睡熟了,他这样动弹也没吵醒他,只是再次伸手一揽,将他们之间空出的缝隙全部填满。

钟情看着面前的人。

他们已经认识许久,但这还是第一次他这样仔细地打量主角。

他发现这是一张出奇年轻的脸,只是之前一直都掩藏在不修边幅之下,又有过于壮硕的身体吸引注意力,所以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系统,元昉现在多少岁?】

【二十岁。九个月前的生日,剧本里是有下属大办加冠礼的,可惜这个位面剧情走偏了,他被反派追得到处跑,冠礼没能办成。他父亲生前就已经给他取好字,他正好用来当自己逃命路上的化名。】

钟情心念一动。

他和萧晦的剧情已经走到尾声,但主角此刻还未完全发家,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当然该是年轻的。

二十岁,他和萧晦离开家奔赴战场的时候,也是二十岁。

加冠礼那晚,萧晦全家被抄,男丁斩首,女眷为奴。他被家人保下,从暗道逃出萧家,逃到钟王府,钟情收留了他三日。

三日后,他提出告辞,钟情看他眼中毫无神采,怕他心存死志,就备上一辆轻装马车,和他一起连夜出了城。

之后七年,再不曾分开过。

再过七年,等元昉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他就有能和萧晦二分天下的实力。但现在他实在太小,自幼流浪无人教导,或许连人事都不通……

所以才会以为,洞房花烛夜的睡觉真的只是睡觉。

钟情心中自嘲一笑。

他这一路上又担心又焦虑,生怕出点什么事情,结果主角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一颗心终于放下来,钟情长长吐出口浊气,也进入了安稳的梦乡。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日上三竿,床上只剩他一个人。

桌上留了张字条,钟情刚看一眼,心中笑骂一句,居然还是仿的他的笔迹!

按照字条上的提醒,钟情杵着拐杖去隔间找到热水和饭菜。

洗漱过后,再填饱肚子,他才终于有心思去观察周围。

昨晚灯光昏暗,他没有来得及好好看上一眼,现在才发现周围简直是金碧辉煌,萧晦住的皇宫都没堆这么多金银财宝。

他果然是进土匪窝了吗!

抱着对这种骄奢淫逸的主角居然能和萧晦二分天下的怀疑,钟情推开门,又是一惊。

他看看门外,再看看门内,几乎要怀疑自己的眼睛。

内里富丽堂皇,门外却简陋得像个木棚子。钟情摸了把身边一根梁柱,从那凹凸不平的触感上确定柱身上的金箔应该是被人撬走了。

再往外走两步,发现处处都是这样,只能用“洗劫一空”来形容这样的装修风格。

又走了一段路,前方变得热闹起来,像是有许多人聚在一起嬉戏。

走进才看清的确是有许多人聚在府中,他们四处张贴着大红喜字,一边做灯笼一边往树上梁上挂。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不像是元昉的亲卫,倒像是普通百姓。

钟情随便找到一位老伯:“老人家,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老伯没看清人就呵呵笑道:“城主要成亲了,我们来帮他装饰一下太守府。这里原本漂亮的哩,只是好东西都被城主运出去卖了换粮食发给我们,就变得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样子了。不弄得好看点,万一吓到新娘子怎么办?”

钟情:“……”他实在不知道这话该怎么回。

老伯终于睁开眼看清来人,顿时就颤颤巍巍要跪下。

钟情急忙扶住他:“老人家,你这是何意?”

“哎呀,您是菩萨下凡吧?天底下没有您这么好看的人,您一定是活菩萨吧?”

钟情失笑:“我只是一个凡人。”

老伯虚着眼睛仔细将他打量一番,钟情也摊开手任由他看。看了许久,他问:“不是菩萨,那您就是新娘子咯?”

“我怎么会是新娘?我是男人。”

“菩萨本来就有男相女相的嘛。”

钟情解释不清楚,索性放弃,问道:“你们怎么会在太守府?是元明、咳咳,元将军让你们来装饰这里的吗啊?”

老伯摆手:“元将军哪里会让我们伺候他哟,反倒是他会跑来帮我们耕地。元将军说了,太守府他和部下住一半就够了,剩下的一半给我们用,平时没事就来摆摆摊看看戏法。元将军是个好人,菩萨,您嫁给他没错的。”

“……听您的口音,不像是晓城本地人。”

“晓城本地人还剩几个哟?早就被前太守杀光了,我们都是旭城人。我、他、她、还有他,”老人伸出手到处指着,“全都是从旭城跑过来的。听说元将军在这里,就立马收拾东西过来啦。”

钟情眉心微皱。

难怪。

钟王爷封地在旭城,虽说他们一家人都跟着公主母亲常年住在皇城,但偶尔也会回去几趟。钟王爷病逝后,钟王妃带着他的尸体回乡安葬,之后就在旭城长住。

这老伯的口音听着的确有种莫名的耳熟。

“旭城距此路途遥远,老伯何必举家搬迁到这里?万一路上……”

“没办法啊,苟政猛于虎啊。”

钟情握着拐杖的手一紧:“您是说萧晦?”

老伯大惊:“可不敢说这两个字啊!晦气、晦气!”

像是看到什么洪水猛兽一般,老伯拿着红喜字匆匆离开,待贴上那张喜字后,他恢复平静,笑着对钟情高声道:

“菩萨啊,您嫁给元将军错不了哒!”

钟情杵着拐杖回到房间。

从破烂风一下切换到奢靡风,他花了两秒才适应过来。

他静静坐在桌前,看着那张字迹跟他一模一样的字条,心中思绪纷繁。

萧晦的确不是什么仁善的人,走到今日全靠够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但除暴安良、匡世济民是他们最开始就定下的原则,萧家自己就是毁于上位者暴政,萧晦又怎么会不知?

【菜精,小心,别入戏。反派在剧本里本就会走到这一步。】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他过激了。剧本里本没有萧家被抄这一段剧情……他性子变了太多,我怕他偏执成魔。】

【菜精,你还是赶紧回山庄隐居吧。你的戏份已经走完了,现在就安心等着主角杀掉反派就好。就算剧情偏移太多,变成反派杀掉主角,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啊,我们只管消灭多余支柱的事。】

【……嗯。】

快晌午的时候元昉终于回来。

进门前还板着脸,一推门立刻露出真心的微笑。

“饭菜可口吗?我让他们尽量往庄子里的菜品做了,还是有些不像。”

钟情谢过他的好意,问:“整个太守府剩下的财宝都堆在这间房里了,是吗?”

元昉羞涩地挠挠头:“这里前太守无恶不作,我这才来抢的。也没抢多少,其他的都分给别人了,就剩下这些……是要拿来当聘礼的,不能给别人。”

钟情环视周围,这间房的布局完全复刻山庄里他的住处,床上也只有一个枕头一床被子。

“这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吗?”

“嗯。我的房间就在隔壁。”

“你想娶我?”

“……嗯。”

“可是两个男人是不能成亲的。”

“谁说的!明明——”

“最多结为契兄弟。”

元昉将出口的话被打断,瞬间哑口,好一会儿才问:“有什么区别吗?”

钟情平静道:“区别就是,男子之事有违阴阳,是为歧途。歧路多难,我不欲走上此道,还望元兄成全,送我回山庄吧。”

“无名兄怎么还是这般口是心非?”

元昉在他身边坐下,伸手就要揽他,然而这亲密的动作也更像是兄弟之间的亲密动作。

钟情越发确定这小屁孩其实什么都不懂。

“我们都要成亲了,有什么话是不能坦诚相待的呢?”

“这便是我的真心话。不知我哪里让元兄误解是口是心非,还望元兄海涵,收回这份喜欢吧。”

元昉懵了:“收回……什么叫收回喜欢?明明是你先喜欢我的!”

“我什么时候喜欢你了?”

“你明明就有!”

元昉气急败坏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你不喜欢我,你送我玉佩干什么?”

“……”

钟情脑筋急转弯,找到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那晚我见你伤重,但实在无力救你,身边值钱的东西只有这枚玉佩。就将他给你,若你能醒过来,就能自己找医馆治伤。”

他看着元昉呆滞的眼神,给出致命一击,“这玉佩上雕的是蝉纹,谁会给心爱之人送蝉纹玉佩呢?”

“你、你……”元昉急得站起来团团转,指着钟情大喊道,“你怎么这样轻浮!”

“我轻浮?”

“蝉纹玉佩怎么了,蝉纹玉佩就不是玉佩了吗?我就喜欢蝉,我最爱的就是蝉了!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送人家玉佩,玉是定情之物,你还是个读书人,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不管,你就是喜欢我!”

钟情不想跟小屁孩打嘴仗:“好,送你玉佩算是我错了。你把玉佩还我,然后把我送回去。要么你不送我回去也行,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前来接我。”

“孙护卫!你天天就知道孙护卫!他也帮你洗澡是不是?他也帮你脱裤子如厕是不是!”

“元明时!你别太过分!”

“我过分?呵,好你个钟无名,竟然倒打一耙!”

元昉冷笑一声,将玉佩丢进他怀里。

“这东西我不稀罕,现在还给你!你也把偷了我的东西还给我!”

“血口喷人!我偷你什么东西了?!”

“你偷了我的心!还我!!”

钟情:“……”

个死小孩。

第67章

气氛正在剑拔弩张之际,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有亲卫在门后道:“主公,裁缝把新衣连夜做好了。”

元昉定定看着床上的人,忽然回头喝道:“进来!”

亲卫推门而入,手中拖着一个木盘,里面放了三套衣物。

一套大红,一套绛紫,一套素衣。

都是极其名贵的锦缎裁成,色如飞云彩霞,流光溢彩,花纹奇绝,质地又细腻柔软如同轻烟。

“婚服,官服。”元昉垂头丧气指着前两套,顿了一下,手指轻轻拂过最后一套衣物,“这一套是你自己的衣服,已经浆洗过了。”

钟情闻言拿起那套衣服。

元昉余光瞥见他动作,手中锦缎水一样溜走,心里更是难受。

他从来都是喜怒形于色的人,那双眉眼实在生得太好,笑起来如春花烂漫,让人见之心喜,稍稍皱起眉头时又能立刻让人感同身受,怜悯不已。

钟情别过脸去,语气淡然:“请明时兄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即刻来接我吧。”

元昉不语。

片刻沉默后,他抬起脸,双眼通红,正在啪嗒啪嗒掉眼泪。

钟情:“……”

他无奈,抬袖替面前的人擦去脸上泪痕。

元昉却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撤走。

他泪眼朦胧道:“再待五天好不好?”

钟情略略一思索:“三天。”

“钟无名!你太过分了!我都这样求你了,你连五天时间都舍不得和我同度吗!”

“两天。”

“你!”元昉怒急攻心,忍了又忍,不甘不愿道,“三天就三天!”

钟情微微一笑:“但我如何信你?若是三日之后你仍不愿放我走呢?”

元昉很恨瞪他一眼:“你以为我像你这般轻浮?话已出口,绝不反悔,若违此誓,天人共戮!”

钟情挽袖铺纸研墨,润湿笔尖后朝元昉递去。

“便请明时兄为我修书一封吧。”

元昉微闭眼,将这番不被信任的愠怒压回心里。

再睁开后,脸仍旧绷得紧紧地,任谁都能看得出他此刻坏到极点的心情。但终究是接过笔,飞快写下一封信来。

落款用的是元昉自己的名字,字迹却仍是仿的钟情。

钟情失笑:“明时兄这是仿得上瘾了?怎么不用自己的笔迹?”

元昉埋头道:“我没有自己的笔迹。”

“嗯?怎么会?”

“我自幼无父无母,以乞讨为生。某日见一塾师在树下为学子授课,我好奇之下就在一旁偷听。等到他们散去,我过去一看,见塾师以树枝为笔,以泥地为纸,写了许多字,便也拿着树枝在一旁模仿。”

想起往事,元昉眼中怒气散去,露出追忆的柔和神色来。

“其实塾师就在我身后看着。他见我一眼就能仿出他字迹,又教我念了几句书,发现我过耳不忘,当即破格收我为弟子。后来我才知道,那塾师曾官拜北中郎将,是当世大儒,名著海内,因朝廷猜忌赋闲在家,教书散心。”

“莫非是清河崔氏,崔瑾崔老先生?”

“正是。”元昉双眼一亮,笑道,“无名兄也知道他?”

“老先生人品志向高洁,著作等身,为天下士子表率,我岂会不知?”

钟情见他情绪终于好了些,有心哄道,“崔师桃李遍天下,我也曾在他座下听过几堂课。如此说来,我们竟算是同门了。”

“真的吗!”

元昉一脸惊喜,还要再说,但突然想起面前这人刚刚如此狠心绝情,瞬间就□□脸来,朝钟情愤愤一拱手。

“不敢和无名兄攀这同门交情。我不过是在一侧旁听罢了,靠为同舍生抄书谋生,至今仍是粗鲁之人,不通文墨,竟不知蝉纹玉佩不能拿来赠予心上人。”

即使是这样阴阳怪气的话,由他说出口,也显得义正言辞,不会叫人讨厌,只会让人觉得好玩。

钟情有意缓和气氛,又问:“那明时兄平日书写,仿何人笔迹呢?”

“自然是仿恩师笔迹。但有时看某人字迹多了,也会情不自禁用那人字迹书写。”

元昉斜眼偷瞄,半甜半酸地道:“这几日当然就是你的了。”

门外再次传来敲门声,亲卫前来通报流星马捉得一名形迹可疑的人。

元昉朝钟情看了一眼,见钟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钟情看着他的背影,摇头无奈一笑。他并非对此事漠不关心,只是还在想元昉方才那句话。

这个位面剧情宏大,更像是一个群像剧。主角元昉戏份虽多,但塑造上其实并不比旁人仔细多少。

从那些简洁的文字里,只能看出他心怀天下,用兵如神,是乱世中难得的仁义之君。

可心怀天下和用兵如神这样的形容,也能放在其他许多人身上,包括一开始的萧晦。

钟情和萧晦相处十七年,已经知晓他在这两句形容之下的真面目,他看重百姓,但更看重自己背负的血海深仇。

可元昉却依然面容模糊。

他就像是个完人,心中除了百姓再无一物。

无父无母,不通人事,连属于自己的字迹都没有。

钟情轻叹口气,伸手去摸滑落在膝盖边上的那块玉佩,却摸了个空。

他一怔,随后失笑。

“不是说不稀罕吗?幼稚鬼。”

*

用过午饭,钟情摇着轮椅外出闲逛。

沿途破破烂烂,没什么好看的,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处楼阁之下。

依然是去尽雕饰的模样,却在楼外修了一圈又一圈缓坡,旁边打了扶手和可以固定轮椅的孔洞系带。

这显然是为他准备的,难怪元昉每次匆匆离去后都会回来,想来就是去做这些事了。

他竟是认真想将他这个寸功未立的人拜为军师。

钟情都不知道该说他是胆大还是痴傻。

不知不觉中他便摇着轮椅上了楼。

楼下是一处很大的院落,被元昉拨给百姓使用,四处张灯结彩,人声鼎沸。

今日难得雪停,还出了点太阳,不少人都聚在这片院落中。

摆摊的编了口诀不时叫卖,变戏法的口中喷火,旁边围观者掌声如雷。角落里搭了戏台,青衣正咿咿呀呀唱着一处新戏,几个孩童你追着我我追着你,口里哼着歌词可爱的童谣。

远远望去,护城河边砧声阵阵,许多妇女正在河边浣纱洗衣,不远处就是站岗的军士。

钟情略有些失神。

这安居乐业、和乐融融的场面换在七年前,不过是寻常景象。但七年战乱之后,这已经近乎世外桃源。

即使萧晦……在他们志向最为澄澈的最开始,也不曾做到这个地步。

萧晦治下极严,虽说用兵如神,但性格乖戾又多疑,群臣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更别提城中百姓。

其实萧晦并未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反而轻徭薄赋供他们休养生息。只是他修订律法极其严苛……

他是靠民间起义发的家,靠着反叛的百姓一路攻进皇城,手刃先皇,幽禁太子,扶持宗亲为少帝,自立为摄政王。

他越是清楚这些看似逆来顺受的百姓爆发后有怎样的力量,就越害怕有朝一日他们也会对他横刀相向。

所以严刑峻法,为求能破民间奸轨之胆。

可对百姓而言,若是处处都要谨言慎行,那么即使吃饱穿暖,也难见笑颜。

难怪最后是元昉夺得胜利,霸道之君虽能在乱世中急速崭露头角,可百姓并非无心草木,民心终究会为王道之君偏颇。

他静静立在高墙之上,凝神细思。

风吹过时白狐裘猎猎作响,一头墨发只用发带轻扎,随风飘扬时好似一团墨色的火焰,像是下一刻就要羽化登仙而去。

楼下有人看得痴了。

“这是何人?”

梁谌向跟前两人问道,“这等人品相貌之人,我怎么之前从未在府中见过?”

元昉抬头望去,瞬间眉开眼笑:“还能是谁?自然是我夫、咳咳,自然是我那无名兄了。如何,漂亮吧?”

梁谌瞬间变脸,心中暗道:原来是山间那迷了主公心窍的狐狸精,难怪生得这般祸水样貌。

元昉不顾梁谌臭脸,带着身后两人上楼去。

听见脚步,钟情回头。

“明时兄。”微顿后看向元昉身后,“不知这二位是?”

老者抚须和善笑道:“在下宫肃,宫敬台。”

钟情倚杖拱手:“原来是宫老先生。老先生数年前任太中大夫、发讨贼檄文后弃官而去,就此销声匿迹,世人多为叹惋,原来拜入了元将军帐下。”

宫老先生颔首微笑:“多年前莽撞行事,倒逼得自己走投无路,没想到歪打正着结识主公。”

说罢朝旁一挥手,示意梁谌开口。

梁谌没好气地一拱手,眼睛却看向别处:“某姓梁,梁谌梁公谛。”

钟情看出此人面色不善,无心与他多谈,礼貌道:“在下钟无名。”

一听就是个假名,梁谌一声冷笑。

元昉回头瞪了眼梁谌,指着身后一个戴着木枷的囚犯,打圆场道:“斥候捉到一名奸细,逼问之下说是从旭城而来。恐怕摄政王又要对我动手了。”

梁谌讽道:“主公,钟公子既然不日便要离府回山,何必与他说上这许多,扰了人家清净呢?”

钟情知道他是在担心一介外人探听得军中机密,面色如常微笑道:“此处风大,宫老先生不宜在此就留。元将军还是回房议事吧。”

“行啊。”元昉一把握住轮椅后边扶手,“你跟我一起去。坐稳了!”

他素来力大无比,钟情挣脱不开,又不想当着外人的拉拉扯扯只能任由他带着自己下楼。

身后梁谌急道:“主公!”

却被宫老先生拦下,他怕摔了老先生,只得回身扶住,“宫先生,你怎么也不劝劝主公!就看着他这般犯糊涂吗!”

宫老先生拍拍他的手:“小友先莫急,咱们主公何时看走眼过?我观此子,非寻常隐士尔。且观他言行举止,再做打算不迟。”

议事厅已经等着不少人。

见到城主竟然亲自推着生人前来都是一惊。

钟情也心下诧异,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半点都没展现出来。

进门前他借来——或者说抢来梁谌背在身后的斗笠,再蒙上一道轻纱,挡住脸孔,不让人别人看见他真容。

皇城距此山高水长,在座中人又大多寂寂无名,应该说不太有机会见过他,不过还是保险为好。

隔着一层纱幔,也能看见坐席两侧的扶手,厅堂正中更是竖起一道栏杆,将整个房间一分为二。

任何一个懂些装潢的人见到这样的布局都要破口大骂,但钟情心中却一动。

元昉将钟情安置在自己身边,与他同坐主席。

座中人纷纷交换疑惑的眼神,但出于对自家主公的信任,并未立刻开口说什么。

奸细被带上来,将之前审问的东西又吐了一遍。

小吏抄写的记录挨个传到每个人手上,最后被呈给元昉,元昉看也不看,直接递给钟情。

钟情撩起纱幔,扫了一眼,眉心微皱。

听罢招供,梁谌起身:“我看此事半真半假。摄政王发兵是真,我等需严阵以待。但偷运粮草是假,实乃摄政王欲诱我军出城,好埋伏在半道上截杀。”

座中人频频点头。

梁谌又道:“可先派三千兵马做急先锋,假意入套。待两军交战,再派两万兵马前去营救,形成犄角之势。敌军被两相夹击,必然四散逃亡。”

宫老先生抚须开口:“若兵马都已出城交战,摄政王却潜伏城外,待城中空虚时攻城,又如何?”

“城外三山环抱,敌军无处藏身。若是潜藏在山上,如今正值隆冬,积雪三尺,直没膝盖,山路又难行,行军必然极为艰苦。潜藏此处只是自找苦吃。”

有人道:“旁人或许难以下此决心,但摄政王……此人心性极坚,笑面心狠,部下皆是虎狼之师,恐怕不会畏惧这小小苦寒哪。”

梁谌略一思索:“可设一暗哨,待看到敌军踪迹,便从山后小路逃回报信。城中还有七千兵士,守城绰绰有余。”

“可旭城之战,我等有五千士卒守城,依然惨败啊!”

“我军惨败,他北冀军何尝不是惨胜?”梁谌自负一笑,“旭城城外开阔,易攻难守,而晓城地势奇崛,三面环山,一水横截,易守难攻,与此前大有不同。”

他看着座下众人,“诸位,摄政王仗着大军,不识地利,此番合该我等一雪前耻!”

在座众位都被挑起斗志,纷纷离座下拜,请求主公颁发令箭。

群臣志气高涨之时,殿前突然想起一道清冷如霜雪般的声音:

“不可。”

第68章

“哦?”梁谌掩下眸中怒色,拱手问道,“不知钟公子有何高见?”

众人纷纷抬头看向主公身旁的白衣蒙面人。

“萧……摄政王此人素来善用奇袭。此番敢派细作前来挑衅,自然是已做好万全准备。宫老先生所言极是,这定然是敌军调虎离山之计。出城劫粮太过冒险,既然摄政王一心攻城,诸位不如退守城池,化攻为守,以逸待劳。”

元昉沉吟不语,梁谌已开口讽笑。

“公子常年隐居,怎么把心性也荒废得这般畏缩不前?如今我军兵精粮足,不趁此机会攻破敌军,打消摄政王亡我之心,难道要等他带军围城,再做困兽之斗吗?”

钟情静静反问:“先生此法可能万无一失?若稍有差池,城门失守,举城覆灭,又当如何?”

“公子此言,未免太小看我等。”

梁谌抬手朝座上大将军一拜,“主公勇猛无双,乃世之英雄。部下张、常二将皆是万人敌,能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文臣亦有宫师和卢氏二兄,皆随主公南征北战,战功赫赫。如今我军上下同心,何来差池?”

被他点到名的众位将领纷纷拱手朝座上蒙面人行礼示意,大都面色不善,动作间也尽是敷衍。

钟情微笑:“晓城人才济济,莫非摄政王帐下就无人可用了吗?”

梁谌大怒。

“公子阵前乱我军心,究竟是何意?!”

宫老先生见状,颤颤巍巍起身,询问道:“莫非公子退守之策,便能保我晓城万无一失了吗?若摄政王果真围城,我军粮草不济,岂不是等死?”

“宫师所虑有理。”

钟情侧头,看向元昉,“将军可修书一封,请尧城太守发兵,速来相助。”

这下不止是梁谌,殿下所有人都大笑起来。

“公子难道是隐居多年不知世事?那尧城太守,呵,世人谁不知那尧城郑歇暗弱无能,十年来偏安一隅闭城不出,他怎么会为我等与摄政王交恶呢?”

“郑歇闭城十年并非是因此人懦弱,而是城中士族林立,若不整合,他便无实权可言。过去十年,他看似毫无进取之心,实际上在内缠斗士族,在外伪装暗弱,迷惑世人。尧城秦氏前几日已告老还乡,如今郑歇一人独大,正待扬眉吐气,一鸣惊人。”

钟情亦微笑起来,“此时请他出兵,他必亲至。”

殿内安静下来,众臣面面相觑。

“此事简直闻所未闻。公子与我等非亲非故,我等又如何能信你一面之词?”

梁谌下拜,“还请主公谋断!”

元昉沉思片刻,问道:“诸将以为如何?”

殿中众人一齐拜下,喊声地动山摇。

“愿于城外死战!”

元昉抬手虚扶,然后举杯相邀。

“既然如此,我必与诸君死生同袍!”

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随后摔杯在地。群臣也纷纷效仿,酒杯碎裂声此起彼伏。

元昉在一片士气昂扬的嘈杂声中转过头来,看向钟情。

“无名兄不必担心,旭城城外地势陡峭,巢车木幔皆无法安置,摄政王若仅凭人力攻城,那我城中七千兵马守城绰绰有余。”

他一手扶住钟情轮椅上的把手,一手替他理了理微乱的帷幔,眉眼中尽是意气风发。

“可惜无名兄不日便要回山,见不到我军风采。等我军大捷,我必上山,与无名兄痛饮一番,不醉不归!”

*

钟情一连两天都在晌午过后,登上小楼,听楼下院坝中一老者说书。

说的是元昉如何领军大战晓城前太守,前太守在战败后又如何四处逃窜,最终还是被元昉捉住,一剑斩首。

他说得绘声绘色,扮男扮女都惟妙惟肖,用词通俗易懂,出口成章。

周围看客也听得很是入神。

一说到元昉军队受尽苦楚落于下风,就纷纷抬袖拭泪;等听到前太守被元昉打得抱头鼠窜,又纷纷拍手称快。

钟情在楼上静静看着。

这两日他已经很清楚城中百姓对元昉的爱重。

元昉身上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魅力,只要见过一面就会忍不住追随他而去。不止百姓愿意为他举家搬迁,军士亦如此。

晓城如今驻军三万,有三分之一都是之前就跟随元昉的旧人。

元昉旭城之战败逃后,整整一年都在四处流浪躲避追杀。他的军队也被打散,流落到南方各地。

一年时间,足够这些幸存的军士找到新的活路,或是放下兵器回乡,或是加入另一位将军阵营。

但是一听到元昉再次起军,打的还是别人十年都不曾攻下的晓城,他们竟然都回来了。

对一个败军之将如此忠心,可见元昉平日对他们也露胆披肝,那日会谈上那句“死生同袍”,想必不是一句空话。

说书人的故事终于讲到尾声,看客们爆发出一阵猛烈的欢呼,有人大喊了一具“晓城万岁,元家军万岁”,其他人立刻纷纷应和。

钟情心中叹了口气。

连故事之外的人都对这样的胜利这般骄傲,何况故事之中的人呢?

一支组建起来不到一年的军队,领兵的将领只有二十岁,竟然一举攻下了十年都无人攻克的晓城。这样的战绩,换在任何一支军队身上,都会觉得他们已是天下无双。

攻下晓城,城内沃野千里可保粮草无忧,城外三山一水可保出兵无虑。再大胆些,他们甚至可以自立为王,弄一个国中国出来。

在这样的情势下,面对萧晦的挑衅,他们想要出城厮杀,实在是太正常了。

只是他们所仰仗的这一切,都得建立萧晦的确没有应对晓城地势的良方之上。

这支军队还是太年轻了。

他们过早的和萧晦对上,又过早的来到晓城。

若他们再成长几年,在别的地方和萧晦小小交手几次,就会知道面对萧晦,防守才是最好的进攻。

萧晦极其喜爱奇袭,热衷以小博大,帐下谋士投其所好,所献计策也往往阴险无比。他不重名声,什么毒辣的手段都敢用,什么不堪的人都敢招。

他就像条毒蛇,平时一动不动蛰伏在暗处,为的就是一招毙命、见血封喉。

他给元昉一年时间休养生息,如今既然敢出兵,自然已经想好要如何应对这座占尽地利的城池。

钟情伸手抚摸座下车轮外裹着的那圈蒲叶。

若再给元昉七年时间成长,他或许就会有足够的敏感度,好奇为何一个瘸子常年坐着轮椅,却两次隐居选址都在山上。

为减少轮椅颠簸,萧晦让工匠想了不少办法。或是在车轮车架榫接之处留以微小空隙,以供活动;或是在车轴上安置伏兔当兔,以稳固车身。

效果最好的便是这安车蒲轮。

工匠制作出此轮后,萧晦大喜,直接为此人赏千金,封万户侯。

安上蒲轮的轮椅已经感受不到什么颠簸,萧晦仍不满意。既然国中没有比蒲草更好的材料用来减震,那便开放通商,让人去异国、甚至海外探寻。

这一寻就是三年,一直没什么音信。但就在钟情假死离开之前的两个月,海外商队寄来一封书信,说南海有树,树中有乳,炼之可得一物,弹软坚韧,比之蒲叶更甚。

如今两年已过,想必商队已将此物带回。

轮椅需要减震,战车当然也需要。萧晦为轮椅研究出来的所有手段,都能尽数转化到战车上去。蒲叶是如此,这“比之蒲叶更甚”的东西显然也会如此。

大概此物真如商队口中所言那般神奇,才能让萧晦浑然不惧晓城外陡峭的地势。

巢车、木幔、投石机,这些因为地势不平不能通车,所以十年来从未出现在晓城城下的攻城武器,恐怕几日之后都会一一现身。

一旦他们攻进晓城,城周三山形成的天堑就会从保障变成绝路。元家军不会再像上次旭城之战那样还能留存一万兵力逃出生天,或许……连元昉都会死于萧晦剑下。

但是这些话怎么能告诉元昉呢?

他又如何会信呢?

钟情转身回到他那间金碧辉煌的房间。

房内已有一人等候,见到他是几乎热泪盈眶。

“公子!”孙护卫单膝跪下,“公子无事,实在是太好了。”

钟情将人扶起:“让你担心了。”

孙护卫连忙摇头:“是我无能,没能及时发现公子被人带走。此地不宜久留,元昉那厮不知何时就会变卦。公子,我们即刻就走吧!”

钟情不语。

他摇着轮椅转过身,慢慢来到床前。

床边的小几上放着一个木托盘,盘中三色衣物都不曾动过,叠得整整齐齐摆在原地。

见钟情看得出神,孙护卫忙道:“公子可是想要更衣?”

山庄中钟情每一套衣服都是他亲自准备的,自然一眼就认出那件素衣是钟情自己的衣服。

他拿起素衣,抖落袍摆,展开襟袖:“我来为公子更衣。”

钟情仍旧沉默。

孙护卫不解,但系统却看出他在犹豫什么,大惊失色。

【不是吧?菜精你不是吧?你不会还要来一次吧?萧晦那次你已经出过手了,这次又要帮元昉?你知不知道萧晦那次你不追上去的话,他可能早就生无可恋悬梁自尽了。如果那时你听我的,咱们任务早就完成了!】

【……】

钟情知道系统是对的。

那夜大雨倾盆,追兵已经查到钟王府外,雨声和兵卒的咒骂声、兵器的交织声不绝于耳。刚弱冠的少年人站在廊下任凭雨淋,听到他的呼唤声才重新回房。

浑身湿透的少年把一柄短剑交到他手里,然后放手,一步步向后退去。

双眼中毫无神采,步伐也虚浮得像是行尸走肉。仿佛一出房门,顷刻间就会被大雨腐蚀得一干二净。

剧情里二十五岁的萧晦已经外出带兵征战数年,心性被磨砺得非同一般。即使家中被抄家产充公,他依然手握重军,部下追随者无数,故而只会将怨恨化作动力,带领手中更加蛮横地攻城掠地。

但二十岁的萧晦,还是一个不曾经过任何风雨的少年。突然之间便家破人亡,一夜之间便一无所有,名声败坏,性命垂危——

钟情那一刻是真的在他眼中看出死志。

所以他在萧晦即将退出房门之前起身,几乎忘了自己患有腿疾,踉跄着走了两步后便摔在地上,然后就那样狼狈不堪地用手撑地,一路膝行过去,拽住萧晦的衣角。

然后在系统的尖叫声中,跪地呈上手中短剑,说:

“我愿随君去。”

系统熟悉的尖叫声拉回钟情心神。

【上次你说你不忍和萧晦十年情谊,我理解了。但现在你和元昉认识才几个月,你告诉我这次你还有什么理由!?】

【元昉是因为我才这样早就和萧晦对上。】

【这不是更好了吗?你七年前错过一次机会,现在萧晦又把这个机会送回来。就让元昉去送死,你美美完成任务不好吗?反正元昉自以为是,不信任你,梁谌还对你冷嘲热讽。你也提醒过了,仁至义尽,还管那么多做什么呢?】

钟情轻笑,指尖挑起木托盘上那件华丽得如同天边紫霞的锦衣,在孙护卫震惊的视线中递过去。

他在孙护卫的服侍下慢慢穿上这件专为他特制的官服。

他在心里道:

【我只是想再多听几次楼外那人说书罢了。】

第69章

是夜。

将军大宴群臣后,便到了阵前点兵的时候。

群臣心情激荡,高谈阔论着待会儿应当如何趁夜劫走粮草,尤其是急先锋的位置,已经有不下五人出言争抢。

只有坐席末尾一人以手扶额,精力不济的模样。

见将军还在与诸将共饮,他身侧的人出言劝道:“敬安兄身体不适,何必在此苦熬?你一介文官,又不指望你去带兵打仗,不如向主公告罪一声,先回去休息吧。”

薛敬安没有说话,只是更紧地按住胸口。

旁人笑道:“静安兄还把那折子带在身上啊?主公到底给你批了什么,让你看一眼就大病不起?现在又带病坚持上阵?”

另有一人也打趣道:“莫非敬安兄终于想通,不再藏拙得过且过,决心立功了?”

薛敬安仍旧闭眼皱眉不语,旁人见他实在难受,不再打扰他,拍拍肩以示安慰,便参与到殿内众人对夜袭的讨论中去。

殿中吵吵嚷嚷,将门外传来的三下敲门声淹没殆尽。

下一刻门便被推开,寒风呼啸而入,裹挟着霜雪,冲散殿内激昂的士气。

众人纷纷回头,看见来人身着紫袍,黑纱覆面,坐在梨木小车上缓缓而来。

紫衣难得,殿中许多人或是十年寒窗,或是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就为了这一身紫袍金带,再明白不过这颜色意味着什么。

殿内鸦雀无声,只听得见车轮轧过砖石,辘辘前行。

元昉眸光一亮,心道:无名兄难道不走了吗?

他心中一喜,立刻拿起酒杯,亲自为来人斟酒。

钟情越过众人,来到主座前,撩开面前轻纱。

他难得一次束了发,戴了冠,冠上羊脂玉簪光华流转,仍不如其下那张脸皎洁莹润。

这张脸原本总是淡然的,仿佛一位遗世独立的谪仙。然而玉冠,紫袍,金带,这般沉重的装束,这样秾丽的色彩,衬得这张脸也多出几分入世的艳丽贵气,愈发显得风姿灼人。

他扶住孙护卫的手,借力站起来,一杆细腰被织金玉带勒得越发清俊,微微摇晃着下拜。动作间略有滞涩,却不显得迟钝,倒平添几分不紧不慢的从容气度。

元昉看呆了,浑然不觉杯中酒已经满溢,四处横流到桌上。

一旁内侍正要提醒,元昉已“哐当”一声扔了酒杯,仓促间半个身子越过桌案,伸手去扶下拜的人。被钟情一挡,这才收手,慢慢坐了回去。

自始至终,他的双眼都没有离开过钟情,连袍袖被桌上酒液沾湿都不曾发现。

座下梁谌见自家主公这幅被美色迷惑得神魂颠倒的模样,气得直接抬手用袖口遮住半边脸,眼不见为净。

钟情低头行礼道:“感念将军三顾茅庐之恩,在下愿拜入将军帐中,供将军驱使。只是不是将军允诺军师一职,如今可还作数?”

“作数!当然作数!”

元昉高兴得立刻起身,走下殿来亲自迎钟情入座。

轮椅调转方向,面对座下群臣之前,钟情放下纱幔,遮住面容。

他微微侧首,看向双目炯炯有神一直盯着他的元昉。

“古往今来用人之道多如牛毛,主公以为,何为上者?”

元昉不假思索:“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既如此,主公奉我为军师,军中诸将可能听我差遣?”

元昉微愣,略一思索,道:“理当如此。”

钟情微笑:“那便请主公即刻修书一封,快马加鞭送至尧城,请郑将军发兵相助。”

元昉还未答话,梁谌已无法忍受。

他连主公的面子都顾不上了,起身怒喝道:“公子阵前仍然藏头露尾,不敢已真面目示人,究竟有何底气承担我城中军师一职!?”

“愿立军令状。”

钟情平静道,“若明日郑歇不曾回信拨兵,请斩我头。”

梁谌一顿,仍旧气道:“摄政王今夜运粮,公子此时阻拦我等夜袭,贻误战机,便是斩了——”

最后半句还未出口就被打断。

元昉没有说话,只是抬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梁谌便立马住口,生生把自己憋得满面通红。

元昉起身,走到殿中,朝座上的人俯身行礼,斩钉截铁道:

“元昉得令!”

不止是在座中人,连钟情都被他这样的举动惊了一下。

回过神后,他取出桌上木桶里的一枚令牌,朝元昉看了一眼,纱幔轻扬,元昉立刻上前双手接过。

拿过令牌时感到军师的手微微一用力,元昉抬头,听见军师轻声道:

“主公切记,信中需附鸟羽一枚。”

元昉心领神会:“一鸣惊人?”

钟情但笑不语,松开手中令牌。

他隔着一层看着寂静无声的殿中。

这些年轻的将领们大多还有着少年人未经打磨的桀骜不驯,但他们足够信任爱戴元昉。只要元昉做出表率,他们即使心中存有怀疑,也会恭恭敬敬地听令。

“张将军。”

“末将在。”

“即刻带一队兵马前往城外护城河中安置铁菱,再于两岸挖掘陷马坑,凿立拒马枪。护城河十里开外山口之处,铺细沙散土,明日天亮再去检行,看沙土上马蹄足迹多少,回来禀报于我。”

“末将听令!”

“常将军。”

“末将在!”

“你于城中带兵加固城墙。即日起,敌台之上命人轮番驻守,一旦发现敌军踪迹,速来汇报。城中粮仓亦由你亲自带队看守,库粮每日登账,晚间呈报于我,不得有误。”

“末将听令!”

“卢氏二子。”

“末将在!”

“拆除城中不必要建筑砖石,带领人马在城门内修建瓮城。你们二人年纪最轻,此任务却最为艰巨。瓮城需在五日之内修成,仅凭军士之力或许不足。你们需得前去动员百姓,请求城中熟手相助,但不能以权势威逼。可能做到?”

卢氏二子对视一眼:“我兄弟二人定然不负军师所托!”

……

众位军士一一上前领命,筒中令牌越来越少。

直到最后一条军令也颁布下去,见钟情摇着轮椅竟是要直接离开,梁谌难堪之下大喊:“军师莫非把我忘了!?”

“怎会?”

钟情抽出筒中最后一根令箭,见梁谌仍站在原地不肯上前,便直接扔到他面前。

“请梁先生留守城中,若有人胆敢私自出城,杀无赦。”

见梁谌满面通红,固执地不肯去接军令,钟情微微一笑,声音缓和几分。

“十日守城战后,再请梁先生安排庆功宴席并功劳簿,为诸将接风。”

点兵结束,钟情飘然而去,元昉紧随其后。

众将领命后都已前去调兵,只剩梁谌和几个没有任务在身的文臣还留在原地。

梁谌面色反反复复变化了几次,终于还是低下身去,捡起那枚令牌。

他带着火气朝门外大步走去,出门前见廊下有人正干呕不止。

“薛敬安?怎么回事?”

“没什么大事,梁先生。”一旁有人回话,“敬安前几日身体便有不适,今日带兵前来阵前听令,估计是顽疾复发,这才一时间撑不住了。”

梁谌无心关心这些小事,一摆手:“赶紧带他回去休息。”

见长官都这样说了,这些人赶紧将薛敬安抬起来。

他们这时才看见薛敬安手中死死捏着一封奏折,有人心生好奇,趁他昏迷取下奏折翻看,翻来覆去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同之处。

通篇都是薛敬安自己的呈报,只在末尾处有主公朱批的“阅”字。

“此字的确与主公平日所书有所不同。但主公爱变化字迹又不是一日两日了,敬安兄怎么偏偏这回这么大反应?”

那人见薛敬安即使昏迷之中也因手中空虚而焦躁起来,于是赶紧将折子还给他。靠近他时似乎听到他在喃喃自语:

“是他……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那人不解其意,也没有过多纠结,只当是自己听岔了。

*

整整三日,风平浪静。

前哨官每日将城外马蹄印记汇报到帐前,粮秣官餐餐过后尽数盘点,城墙越垒越高,墙内还堆了不少沙土砖石一类能加固城防的东西。瓮城也修建得热火朝天,男女老少皆是自愿上阵,尽管他们根本不明白为何三山环抱本就如同瓮中捉鳖的晓城还会再需要一座瓮城。

在这般焦躁的气氛中,第三日晚,尧城郑歇亲自率军前来。

陌生军队的驻扎让晓城中人有了一丝即将开战的不真实感。

所有人都在既兴奋又恐惧地等待敌军的冲锋号角。兴奋是因为想要一雪前耻,借着晓城这座天堑让战无不胜的摄政王尝尝失败的滋味,恐惧则是因为,那是战无不胜的摄政王。

“妖言惑众!妖言惑众!”

梁谌在房中来来回回走动。

这几日他都是这样一幅不心安的模样,身旁护卫都已经习以为常。

“那摄政王见我等不曾出城劫粮,定然已经猜到我等要用龟缩术迎敌了。主公素来有‘白虎将军’之称,如今猛虎却闭城不出,有三山做天然屏障,却还要一味加固城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那摄政王还不知现在怎么嘲笑我等和主公呢!”

“那姓钟的定然是个妖精!不然何必用纱幔遮住面容?怕不是那张人皮脸终于有了破绽,这才遮遮掩掩!”

“主公本不爱财富名利,便是为了他才昧下那一屋子财宝。瓮城修建费时费力,百姓一听是他要求所建,不问缘由便鼎力支持。如今不知又使了什么妖法叫来郑歇,如此窝囊竟全被外人看了去。等郑歇回城,主公清誉威名还剩几何,此人居心实在可诛!”

他越说越气,恨不得推门而出径直去那妖人房前对峙。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但不等他推开门,一支利箭穿过大开的窗户,凌空而来,擦过他的脸颊,深深没入梁柱之中。

他伸手摸了把脸,看见手上殷红一片,颊上传来火辣辣的疼。

他立刻奔到窗边查看,见城外高耸立起的巢车,车上还有人正在弯弓搭箭与他平视,当即便愣在原地。

“怎么可能……”

“先生小心!”

又是一支箭破空而来,护卫当即将梁谌扑倒,这才救下他一命。

城中城外嘈杂声渐起。

无数气势腾腾的兵马越过护城河向城中奔涌而来,半道被陷阱缠住,又是无数的人仰马翻。

渐渐的,陷坑被死尸填满,铁蒺藜、鹿角枪被死尸磨钝,护城河水猩红一片。折叠桥终于架在河面之上,敌军越过河水,兵临城下。

漫天箭雨落下,逼退敌军一波攻势。

很快,隆隆车轮声响彻天际。木幔车扛着巨大的木盾牌驶过凹凸不平的山路,来到阵前挡下四面八方如同流星般的利箭。

弩床紧随其后,十数人拉开弓弦射出一箭,儿臂般粗的箭矢直中城墙,若非先前便有加固,此时恐怕会直接被射穿一个大洞。

撞车落在最后,车上直木大到离奇,山路让它颠婆不已摇摇欲坠,但它到底是被从山下运了上来。这是用来冲撞城门最后的工具,前进的速度极其缓慢,可终究是在前进。

撞车一旁,有人坐在一辆驷马战车之上,袍袖轻挥,便是成千上万人得令前赴后继去送死。

梁谌心中生出难以遏制的惧意。

他记得这张脸,贵气俊秀得如同世家公子,眉宇间却全是戾气。

是摄政王。

第70章

十日鏖战。

晓城的城门破过三次,每一次都被城内士兵用血肉之躯重新堵住。

第十日,城中最后一辆塞门刀车也已经被敌军的尸体磨得卷刃,不能再用。

城门大破,涌进的士兵初始时欣喜若狂,下一秒就陷入绝望。

门内又是三面高墙,将去路围住。墙上守城军齐齐放箭,顷刻间这方寸之地便成了一座垒枯丘。

这座尸体垒成的新城墙让后来者望而生畏,丢盔弃甲,无心再战。

遍地哀嚎声中,双方鸣金收兵,北地的军队如潮水一般来,终于也如潮水一般退去。

尽管只是退兵而已,晓城诸将也足够高兴了。

在看到城门外那些庞大的战车时,他们几乎要以为摄政王是魔神降世,否则怎么可能将这样的巨物运送到千百年不曾通车的天堑之上?

庆功宴上,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为再一次从那位魔神手中逃出生天,也为能将他逼退而生出不可思议的自豪。

援军将领郑歇与元昉一同坐在首席,喝得醉眼迷离。

“世人皆道我郑歇懦弱无能,就连台上戏子、街边孩童,唱曲儿时都把我比作那缩头乌龟。可他们不知道我尧城表面风平浪静,实际内忧外患……”

他拉住元昉的手不放,一双虎目含泪。

“元将军!明时老弟!我多年来扮猪吃老虎,无一人可理解我良苦用心。没想到你我素未谋面,竟然能这般懂我。真可谓我世间知己啊!”

“郑兄若当我是知己,那可是找错人了。”

元昉露出与有荣焉的一笑,“这都是军师慧眼识英才。”

“军师?我与敌军厮杀时,几次在城楼上见到一坐在轮椅之上、以黑纱覆面之人,飘然若仙、气度不凡,莫非就是他?”

“郑兄好眼力。”

“今日庆功宴席,我见诸将皆在,怎么独不见军师?”

元昉抱拳告罪一声:“军师身体不好,我担心宴上吵闹,冲撞了军师,所以让他在房中休息。”

郑歇连连点头表示理解:“应该的应该的!”

他此刻酒醒了大半,仍不失兴奋道,“我早就前去拜谒之心!还请元兄弟为我引荐!”

元昉正要答应,但一想起自己军师那句略带夸赞之意的“一鸣惊人”,心中又有些微妙的酸涩。

“天色已晚,郑兄一身酒气,还是明日梳洗一番后再见军师为好。”

话虽这样说,他自己反倒越来越心痒,又一连喝了几杯酒,终于没忍住,扔下酒杯起身朝殿下诸将拱手作揖。

“诸位先饮,我去看看军师。”

郑歇一听也要跟上去,一旁宫老先生急忙把人按住。

他老早就看出自家主公坐立难安,此时很是开明地笑笑:“不能与军师同乐,实乃憾事。还请主公速去,以告我等感恩之心。”

元昉很沉着地大步从殿前一侧的偏门离开。

刚一出门,立刻就拔腿狂奔。

他一路跑到钟情房中,没见到有人,以为钟情已事了拂衣去,顿时一惊,刚饮下的酒全都变成冷汗发了出来。

直到看见房中各类物品都在,尤其是拐杖也斜放在墙角,他这才回过神,缓缓将心放回肚子。

他略一思索,转身出门。

钟情正在小楼上看雪。

他已有多日不曾来过这里,楼下的院坝已经和记忆中的样子全然不同。

院墙都被拆得七零八落,去填那座刚砌起来就被血水染红的瓮城。曾经聚集在此摆摊玩乐的百姓,眼下要么在欢庆胜利,要么在为死去的丈夫兄弟悲哭。

再远处,城门外尸体堆叠。夜色模糊了两军军服的颜色,他们看起来没什么不同,寒冬将他们的表情共同冻结在死亡之前的那一刻,是一样的卑弱,一样的痛苦。

钟情伸出手,雪粒落在他掌心,慢慢堆成一捧。

他反手将这一捧雪洒下,夜风裹挟着它们飘向城外,和天地间万千风雪一起淋在被血水染成深紫色的泥土上。

城中走出的军士还有亲人为之恸哭,而北地兵卒尽管已在异乡化为孤魂一缕,远在天边的家眷或许还在梦见着甜蜜的团聚。

好在天公似乎也于心不忍,降下这一场大雪,为他们做纸钱,做盖尸土。

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

“战城南,死郭北。”

脚步声越来越近。

“野死不葬乌可食。”

那人在钟情身边站定,带着一身沐浴也无法洗去的血腥气。

“若非军师出手,此时城中亦遍地死尸。”

钟情知道这是安慰他的话,勉强笑道:“一介文人忽见此人间炼狱,故而多愁善感,让主公见笑了。”

元昉摇头:“我征战已有三年,也见不得这幅场景。”

“为何?三年厮杀,应当习以为常了吧?为将者不都该是这般铁石心肠的吗?”

“旁人或许可以,我却不行。我可是过目不忘啊……”

元昉轻叹,“我会记得手中长□□穿的每一个人的样貌。每一张脸都独一无二,临死前脸上对我的恨意也独一无二。越是想忘记就记得越清楚,记得越清楚,就越知道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他自嘲一笑,“真不知道是否上天早就预料到我如今会满手鲜血,所以才给我这样一双眼睛。”

“既然如此,主公当初为何会参军?”

“也是被逼无奈。我那时已拜别恩师四处游历,在一户好心人家暂住时,撞上当地豪强欺辱乡里百姓,便和那些人起了争执。那时我虽然也是一个文弱书生——”

他这话实在说得太滑稽,钟情不由失笑。

元昉停下来,扭头看了钟情一眼,伸手在他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很快就收回去。

他眼角微弯,“军师总算是笑了。”

钟情眼中闪过片刻恍惚,微顿后才开口道:“请主公继续吧。”

元昉道:“我虽没正经学过拳脚功夫,但自幼就生得力大无穷,那几人合谋害我不成,反把自己搭了进去。自此我便和当地豪强结下仇怨,四处躲避追杀,这才不得已从军求个清净。”

“军中一开始的日子也还不错,我混了个百夫长,原想着就这样歪打正着报效国家,但是……后来我经历了一次屠城。”

“攻进城后,先盘剥百姓。再有钱的人家也经不起一支军队轮番劫掠,等到他们身上榨不出一滴油水,还没抢够的士兵就开始杀人泄愤。再后来,杀人也没了乐趣,就一把火烧了整座城池。”

“我实在想不通,为何那些与我生死相依的同袍们,杀进城中后竟然就会变得这般残暴。他们都是民兵,在应召入伍之前也都是农民。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和曾经那些善心施舍我的农户有什么区别。”

“后来我才发现,他们残暴,是因为领兵者残暴。”

“那一战之后我离开军队,手底下百来个人誓死要跟着我。他们听我号令不曾参与屠城,所以仍旧是一群穷光蛋。我不能抛下他们一走了之,于是就把他们也一起带走。我们端了个山匪窝,靠为城中百姓走镖为生,再时不时出门打劫周围别的山匪,潇潇洒洒过了几个月好日子,然后便是若城叛乱……”

元昉闭了闭眼,“敌军用了水攻之术。河堤掘破后水淹整个若城,我带着人赶过去救人,百姓虽无大碍,但粮食被洪水泡过之后不能食用,城中余粮不够他们吃上三天。”

“我只能向旭城求援。”

“再然后,就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即使这样,”钟情轻声道,“主公还是曾经想过向摄政王投诚。”

元昉哂笑一声:“摄政王富有一整个北地,还有天子在手,谁会不自量力与他抗衡?何况两年前的摄政王礼贤下士,体恤民情,极有明主之相。不怕军师笑话,我在军中之时,还曾将他视作楷模。”

钟情有些好奇:“莫非主公自己就不曾想过像摄政王那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元昉双肘抱在胸前,做出一副十足十的地痞流氓派头。

“我这辈子不是在当乞丐,就是在当土匪,可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

痞里痞气说完这句话,又突然轻叹口气,苦笑道,“其实我只想回到七年前。”

“那一年恩师尚在,养大我的老乞丐也还活着,即使没了两条腿,靠过路人的施舍也能活下去。我每日做完功课,到了晚间便跑去街上,给街坊写信抄书换点饭食,顺便再厚着脸皮找他们要一些碎布。等碎布足够多了,就赖着某个好心的姑姑给我做身衣裳。等我穿上这身花花绿绿的衣裳,便可以去逗我的军师一笑。”

钟情原本面带微笑静静听着,冷不丁听到自己也在其中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他哭笑不得:“主公实在是……很调皮。”

笑过后他正色,看向元昉。

“可惜主公此愿,天下无人能代为实现。当今凡有攻城略地战绩之将,大都用过屠城之计。摄政王本人虽不曾屠城,却没有阻拦过手下诸将。或许,出生世家之人,穷其一生也不会真正与百姓共情。”

“所以,能救天下百姓于水火者,只有主公。”

钟情从手中腰间取下一物,抬头看向元昉,双手呈上。

元昉一怔:“这是何物?”

“我知道主公曾在躲避摄政王追杀时弄丢佩剑,于是遍寻名师求得此剑,今日赠予主公,望主公来日得偿所愿。”

元昉眼中跃起灼灼光华,他双手接过,拔剑出鞘。

月光落在清凌凌的剑身上,照见一双剑眉星目,也照亮剑口处的刻字——

太平。

元昉挥剑,剑锋所过之处即使风雪都稍稍停滞,像是被拦腰斩断。

“世间不平,太平出。”

他赞道,“好剑。”

收剑入鞘,元昉立在钟情面前,眉目间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天地间浩大无声的落雪顷刻间沦为陪衬。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愿应军师之愿,救天下百姓于水火,除暴安良,匡世济民。”

他静静等着面前的人说话,但钟情只是沉默地看着他。

那双琉璃一样灰色的眼睛像是融化进了一抹夜色,暗沉沉的,杂糅着几分熟稔而又陌生的情愫,倒像是在透过他看着另一个人。

元昉伸手碰了下钟情的眼睛。

“军师?”

钟情如梦初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