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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大师 海派蜡烛 25061 字 3个月前

31.第 31 章

这是一个白怜儿从未料到的回答, 不过很快,她的笑容里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真心实意,“叶小姐这话, 怜儿可就听不懂了。”

“我记得, 怜儿小姐是歌妓, 对么?”叶可可问道。

“是的,多亏爹娘给了奴家一副好嗓子, 这些年才勉强吃得饱饭。”白怜儿轻声细语,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

“怜儿姑娘可能也知道,我大伯是这红粉堆里的状元郎,拜他所赐, 我对这销魂窟里的事儿也有几分了解, ”叶可可道, “江南才子辈出,文人墨客不知凡几,他们自诩与凡夫俗子不同,去秦楼楚馆只为吟诗作对, 以结交红颜知己为雅事,是以,江南清倌众多, 且大多出身不凡, 且有一技傍身, 怜儿姑娘想必也是其中之一。”

“小姐说得不错。”白怜儿柔顺地点头。

叶可可继续说道:“像怜儿姑娘这样的清倌, 出场资费一向丰厚, 若我没有猜错,姑娘应当已经赎身了吧?”

“是,”女子莞尔一笑, “奴家如今是挂单在春满楼,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初来乍到,总得小心一点。“

“那就是了,姑娘宁肯继续于这红尘沉沦,也不愿嫁人从良……”叶可可摊了摊手,“姑娘从未在状元郎身边,离开从何谈起呀?”

白怜儿愣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叹息,“是我小瞧小姐了。”

“换位思考罢了。”叶可可说道,“世间男子都有一个错觉,觉得定亲后你便会对他情根深种,却忽略了女子的意愿。”

“我听闻怜儿姑娘比状元郎大三岁,又见你独身来这京中挂单,便斗胆猜测你心中另有打算,今日也不过是误打误撞。”

“叶小姐心思缜密,奴家远不及。”白怜儿抬手把碎发挽到了耳后,“事到如今,话也不防说开,奴家在这烟花柳巷待久了,早已看淡了男女那档子事,与状元郎也不过是儿时的情分罢了。”

“奴家不过是浮萍,早就不愿去为虚无缥缈的仇恨而奔波,况且我爹一事根本无案可翻,否则……”她嘴角勾出了讥讽的弧度,“奴家早就鼓动谢修齐去翻案了。”

“事到如今,奴家也不妨告诉小姐另一件事,其实当年我爹早就想解除婚约,把我另配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便阴沟里翻了船。”

她语气温温婉婉,说出的话却很是辛辣。

“这话小姐可以原样拿去告诉状元郎,让他从此忘了奴家,与小姐做一对恩爱夫妻……”

“我说了,”叶可可打断了她,“状元郎不值这个价。”

说完,她抬手抖了一下叠在一起的银票,“三百两,买姑娘今日备好的所有诗文,是成,还是不成?”

春满楼的传诗大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从天而降的白怜儿一夜之间名动京城。她被所有参加传诗大会的文人赞为诗歌双绝,既有婉转的歌喉又有惊人的才情。白怜儿本人却在大会落幕时自称被其他文人的才学所打动,自感有所不如,发下宏誓再不作诗。

于是,她当晚所做的诗词便成为了美人绝笔,私下疯狂传播起来。

数日后,江南一座雅舍里,一名书童循着庭院回廊一路小跑,踉踉跄跄地停在了一间厢房前。此时正值清晨,厢房内门窗紧闭,显然主人还未苏醒。

跟陀螺一般在原地转了几圈,书童摸了摸怀中鼓鼓囊囊的东西,面上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伸手推开了房门。

屋内点了帐中香,烟雾缭绕中勉强能看出有人躺在床上。书童走到帐外,恭敬地跪下,说道:“主子,京里来信了。”

话音刚落,床上的被子就动了起来,一条雪白的藕臂从帐中伸出,探向书童手中拿的信件,然而还未伸到,便被另一只明显属于男子的手抓住,信件自然也落入了第二人手里。

在女子不满的娇嗔中,男人从床上坐起,手中拿着打开的信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回主子,那信差说找咱找了个小半个月,”书童小心翼翼地去瞧男人的脸色,“应当是三月……”

床上的被子被人一把掀开,在女子的惊叫里,男人把信一扔,一下子从床上跳到了地上,拿起一旁散落的衣衫就开始穿。

“爷……”女子从杯子中探出来,伸手去够他。

“自己去找账房。”男子头也不抬,径直往门外走。

“主子!”书童赶忙问,“您这是去哪儿啊?”

“去京城,”男子说道,“把我那昏了头的二弟打醒。”

说完,他便出了房门。

“等等!主子!”书童一听拔腿就跑,“宋家的表少爷也来信了!”

“宋家那个臭小子?”男人在回廊上站定,转过了头,“他来给我来信干嘛?”

书童身矮腿短,这一段路就追得气喘吁吁,闻言赶紧把怀里鼓鼓囊囊的东西掏了出来,递给了男人,“主、主子,这是表少爷给的。”

男子接过这鼓鼓囊囊的一大包,随手拆开,从里面抽出了最上面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他起先的表情是不以为然,越往后看眉毛挑得越高,最后变成了面无表情。

“……主子?”见他如此,书童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愈发紧张。

“去备马车。”男人语气平静。

“……咱、咱是去哪里呀?”书童问道。

“去麓山书院。”

说完,他一甩袖子,顺着曲折的回廊,一路走到了另一厢房门口,直接抬腿踹开了门,惊得屋里一阵鸡飞狗跳。

“叶兄!”屋里的胖子努力用纱帐遮住圆润的身躯,声音都快带上哭腔了,“这一大早的你这是干嘛呀!”

“请柬。”男人言简意赅,“把你的请柬给我。”

“请柬?”胖子迷惑道,“什么请柬?”

男人咋舌,显然有些不耐烦了,“麓山书院的陆垚不是要给他那个得了状元的学生办什么鹿鸣宴吗?你收到请柬了吧?给我。”

“哦哦哦!“胖子恍然大悟,又陷入了疑惑,“叶兄没收到吗?这江南六省有点名气的都被请了,以叶兄的名气、才情,这不该啊。“

“我和那姓陆的不是一路人。”男子越发不耐烦了,“你到底给不给?”

“给给给!”胖子生怕他把帘子掀了,连滚带爬地扑到窗边给自己捡了条裤子,才从衣物里扒出来了一封请柬。

“喏,就在麓山书院的荣恩馆。”胖子挠了挠头,“今儿不少人都会去,叶兄你可悠着点。”

没等他说完,男人就一把夺走了请柬,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要说到麓山书院,这在江南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不说保准能夺魁,但这殿试三甲年年都至少有一人出自这里,山长更是代代都为当世大儒,天下学子无不以曾在麓山书院旁听为荣。

如今山长陆垚的亲传弟子被点了状元,书院上下皆与有荣焉,陆垚更是广请各路名士赴宴,亲自下场帮弟子前途铺路。

男子到的时候,鹿鸣宴已经开始了,守在书院门口的门童今日被恭贺了一上午,浑身喜气洋洋,看到有新马车到了,便主动迎了上去,“先生可是来赴宴的?”

回答他的是一封迎面而来的请柬。

等书童把请柬从脸上拿下,就见车上下来一人。那人穿着松垮的衣袍,头发随便挽了个发髻,用木簪子固定住,但仍有几缕散发飘下,与先前那些从上到下一丝不苟的名士大相径庭,完全把“正衣冠”踩在了脚下。

“先生……”

门童刚想招呼,就见男子径直走进了书院,对他竟是一眼都欠奉。门童哪里受过这种委屈,暗骂了一声“假清高”,摊开手中的请柬,却见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曲高林”三个字。

那、那人不是……

门童瞪大了眼睛,想要去追,然而哪里还有男人的影子?

与此同时,荣恩馆内高朋满座。

陆垚今年已六十有二,胡子花白,穿着文生衫时颇有些富态,脸颊因旁人一杯又一杯的敬酒而略微发红。谢修齐陪在老师身边,面对恭贺不卑不亢,赢得了不少溢美之词。

“炳诚,”陆垚对这弟子那是十二万分的满意,“为师已经与叶相通过气了,等你启程,为师便陪你去叶家提亲,保教你抱得美人归!”

听到老师的话,谢修齐倒酒的手抖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稳定,“一切都听老师的安排。”

“你是个有福之人呐。”陆垚感叹道,“叶相学问渊博,哪怕为师都有所不如,叶小姐早年寄住江南,也是知书达理之人。你考中状元,已比旁人强了一大截,能攀上这门亲事,更是不知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美事,未来不可限量啊。”

谢修齐低下头,沉声应是。

师徒二人正说着呢,就听荣恩馆大门“砰”的一声从外被人踹开,而罪魁祸首则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条斯理地收回了脚。

男子的目光扫过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最终定在了师徒二人身上。

“哟,”他咧开了嘴,“都在呢。”

◎32.第 32 章

觥筹交错的声音消失了。

在看清来人的那一刻, 喧闹的都有点过头的荣恩馆瞬间安静了下来,就连几个喝上头的文士都默默爬下了桌子。

“叶元岐。”陆垚神情复杂地念出了对方的名字。

江南六省第一歪才,书画双绝, 但与才名一同传遍江南的还有他那喜怒无常的脾气。

江南的读书人都以文士自居, 只有这家伙……是个狂士。

“哎呀, 怎么都停下来了?”叶元岐拖着鞋子走到其中一张桌子旁,随手挑了个酒杯倒满, “哎哟!这不是李大人吗?听说您前些日子纳了第三房小妾,老当益壮!喜事呀!来来来我敬您一杯。”

倒霉的李大人虚发皆白,颤颤巍巍地拿着酒杯,是碰也不好, 不碰也不好, 正踌躇呢, 就听叶元岐说道:“不过我记得自古以来卿大夫一妻二妾,唯有功高之人才可破例,哎呀李大人立了这么大功勋竟然还瞒着我们,真是太低调了, 应该再罚一杯!”

李大人臊得脸通红,他哪有什么功勋,不过是私下偷纳而已, 在场众人也都清楚, 奈何人人都做, 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也不拿到台前说。

这杯酒是彻底喝不下去了, 见状,叶元岐冷笑一声,把酒杯重重放到了桌上, “不喝了?不喝就滚。”

李大人忙不迭地“滚”出了荣恩馆。

有了他开头,其他坐如针毡的文人也纷纷跟上,转眼之间,馆就只剩下了三人。

“哟,你竟然留下了。”瞅见护在陆垚身前的谢修齐,叶元岐撇了撇嘴,“行吧,算你小子有点胆识。”

“叶元岐!”陆垚扶着弟子站起身,愤怒令他微微发抖。“我麓山书院平日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今日要搅乱这鹿鸣宴!”

“陆老何出此言啊?”叶元岐随手摘了颗葡萄送进嘴里,“我今儿不就是来恭贺未来的侄女婿高中状元的嘛。”

“不过陆老,你家这门童不行啊,这么大的事,竟然能把我的请柬都搞丢,毕竟——”他把葡萄连皮都咽了下去,“你们不可能不请我吧?”

陆垚顿时语塞,不过他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快便调整了心态,“叶先生息怒,这婚事毕竟八字还没一撇,三媒六聘一个都没走,为了叶小姐的名声,我们才没大肆张扬。”

谢修齐站在原地,低头不语。

叶元岐嗤笑一声,“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们考虑周到了?”

陆垚神色不变,“不敢,不敢。”

“陆老巧舌如簧,叶某佩服。也是,毕竟我二弟单这一个女儿,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个丞相,不说飞黄腾达,那也是遍地坦途,这么肥的鸭子肯定是得吃到嘴里。”

“可这鸭子你们瞧着眼馋,怎么吃也是门学问。吃得太迫不及待,会被人戳脊梁骨,吃得太矜持,又怕鸭子飞了,所以你们只能舔一口回三顾,也就是俗话说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叶!元!岐!”陆垚当即拍案大怒,指着男人骂道,“你有辱斯文!血口喷人!”

“不敢当,不敢当。”不走心地拱了个手,男人几乎将不怀好意写在了脸上,“只是您恐怕不晓得,可可的婚事,光我二弟,是说了不算的。”

陆垚这回是真愣了。

“我们可可啊,是承嗣女。”叶元岐一把扫干净桌上的碗碟,坐到了主案上,“我们陆家一共两房,二弟自不用说,我呢,连正经妻子都没娶过,更别说其他,所以可可承的是叶家的嗣,而不是二弟的嗣,你们可懂?”

“因此可可的亲事,就算二弟答应了,我不点头,也是不成的。”

换句话说,叶可可是一人挑两房。

话音刚落,陆垚反应了过来,对着一旁的谢修齐说道:“傻站着做什么,还不给你叶伯父见礼!”

谢修齐挣扎了一下,没有动。

陆垚有些傻眼:“炳诚,你没听见我说的么?”

倒是叶元岐笑出了声,“怪不得能当状元呢,这脑子确实转得快啊,比你先生强。”

这么说着,他往前凑了凑,“状元郎,我看你也是个明白人,要不咱们打个商量,你这边答应了婚事就此作罢,我回头跟二弟说,是我从中做梗,保你个清白名声,你觉得如何?”

“不如何!”陆垚抢在谢修齐全面答道。只见他上前一步,那青年拉到身后,“叶元岐,这婚事可是叶相主动提的,你有什么脏的臭的对冲老夫来,别在这里吓唬我学生!”

谁知,叶元岐听完竟笑了起来,“太有意思了!舐犊情深呐,陆老!”

“状元郎!你也看到了,不是我叶元岐不顾全你,实在是你的老师逼的呀。”说着,他从怀里掏出自宋家送来的信,拿着它对谢修齐说道,“东西就在这信里,一张不多,一张不少,主要你乖乖地应下婚事作罢,不仅这个归你,我自今日起不会再迈进麓山书院一步。”

“这是什么?”陆垚伸手去拿,却被叶元岐躲开,“炳诚,这是什么?”

“状元郎,你恩师问你呢。”叶元岐拖着长腔,“要不我帮你回答一下?”

谢修齐站在原地,攥成拳的手上青筋毕露,却始终一言不发。

见他如此,叶元岐收起了笑容。

“我明白了。”他面无表情地又重复了一遍,“我明白了。”

他撕开信封,取出里面的数张信笺,上前数步,直接逼到了谢修齐身前,“那日画舫游湖,你看上她了,是吗?”

“你觉得她跟你想象中的千金贵女不一样,觉得我二弟也和你以为的奸相不同。而你呢,意识到这京城就是一个五颜六色的大染缸!一个没有出身、没有权势的状元什么都不是!”

“所以哪怕你自认心有所属,也能糊弄糊弄自己,说踩着他们上位也算复仇……说不定日后飞黄腾达,还能把你那心上人从勾栏院里迎出来?”

叶元岐气到极处竟笑了起来,“但你不想想,你配么?”

谢修齐身子颤了颤,咬着牙不说话。

“你不配!”叶元岐将手中的纸全部扔到了青年脸上,抬脚便去踹他,“还未成亲就盘算着吃我叶家的绝户,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你!”

纸张在空中飘散,陆垚捡起一张,竟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写的都是诗。

“这、这是什么……”他颤抖着问道。

“陆老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叶元岐嗤他,“这段日子里,这几首诗都传疯了吧?你可以好好看看这上面是不是你好徒弟的笔迹,哦,还有落款日子呢!”

“老师……”谢修齐终于有了反应,哀求地看向陆垚,而后者拿着那些诗,面上一片不可置信。

“我先前给过你机会,状元郎。”叶元岐道,“事到如今,为了我侄女的下半辈子,你为爱给一个歌妓当代笔的美闻,我少不得也要让多几个人知道了。”

说完,他拿过陆垚手上的诗,抬腿便走。

谢修齐的脸迅速灰败了下来。

“且慢。”就在叶元岐即将走出荣恩馆时,陆垚突然开口。他仿佛在一瞬之间就老了十岁,开宴时的神气一下子就被人从身体里抽了个一干二净。

“且慢,叶先生。”他艰难地又说了一遍。

上巳节前夕,麓山书院山长陆垚撰文十篇,力陈旧礼之陈弊,摆明车马站到了被千夫所指的叶宣梧一边。此消息一出,大夏仕林震动,享有百年声誉的麓山书院彻底被卷入了这一潭浑水之中。

叶可可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正在浇花。

经过几人数日的合计,如今的德寿宫里种满了月季、海棠和牡丹,碧绿花枝上满是鼓鼓的花苞,煞是喜人。

原本一听种花就拿拐杖打人的太妃娘娘则坐在院中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地吹着春风。

先前提议种连翘的禁军大哥在一旁喋喋不休,“这陆山长往日可是最会明哲保身的,如今这是吃错药了?”

“一个大男人还这么聒噪。”太妃娘娘眼皮都不掀,“给本宫沏茶去。”

禁军大哥委屈地闭嘴,但还是没忍住蹦出来一句,“那您先把药喝了。”

太妃娘娘没搭理他。

禁军大哥叹了口气,认命地往往屋子里,还不忘招呼叶可可一句,“世子今儿去挑鱼了!叶小姐留下来吃饭啊!”

叶可可笑着点头,刚放下花壶,就听太妃说道:“连翘去找过你了吧?”

见少女惊讶回头,老太太露出了狡黠地笑容,“别惊讶,自打我不再见他了,他每发现有人来找我,都会故意跑去吓人家一回,好在这孩子也就是有气没地撒,从没真闹出过人命,不过次数多了,我哪能不知道呢。”

“你这个丫头这些日子三天两头往这儿跑,不就是想起我说过宫里有棵大连翘?不然还能是馋我孙子?”

说着,她看着叶可可的脸色又恍然大悟,“哦,你可能真馋我孙子!毕竟他比镯子好看!”

这推论有理有据,着实令人信服。

信服到叶可可手一抖,就把刚移出来的小海棠给淹了,正手忙脚乱地补救,就听太妃娘娘慢条斯理地提条件:“本宫吃完鱼还想下棋,只赢不输那种。”

嘿,这老太太!

叶可可戳了一下可怜巴巴的小海棠,总算明白了叶茗的感受——遇上这种聪明人可太讨厌了!

◎33.第 33 章

太妃娘娘是个臭棋篓子。

一盘还没下完, 叶可可就绝望地发现了这个事实。

这老太太耍赖简直一绝,不仅自己会悔棋,还要连带着她也跟着悔棋, 但就算这样, 想要干脆利落地输掉也不容易, 因为谁也没规定悔棋后下的地方就一定对啊?

于是等秦晔忙完了回到院里,就看到黑白二子堪称“如胶似漆”, 场上局势杀得是“势均力敌”、“难舍难分”。在少女求救的目光里,他木着脸坐到祖母身后,进行场外援助。有了亲孙子当“狗头军师”,太妃娘娘在棋盘上那是如有神助, 轻而易举就能将对手杀个片甲不留, 堪称棋圣再世。

就这么连赢了三盘后, 老太太才意犹未尽地砸么了一下嘴,“输得有点太快了,下次改进。”

叶可可当即起身:“告辞。”

老太太发出了不屑的哼唧。

秦晔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这犟到一处的一老一小, 起身去了后厨,再回来时手里就端了一大碗药汁。

先前还在作妖的太妃娘娘一见那药碗就变了脸色,对着孙子一顿东拉西扯, 闹闹腾腾地就是不要喝, 而秦晔拿着碗站在祖母旁边, 也不劝说, 就这么站在原地, 手指被滚烫的汤碗烫得发红。叶可可一看赶紧上手把药汤接下来放到桌上,用手肘捅了捅少年,“太妃娘娘怕苦, 你去屋里把蜜饯拿出来。”

“就是,就是!”老太太跟着帮腔,“那苦汤似得玩意儿,本宫才不喝。”

秦晔用怀疑的目光瞧着祖母,后者偏过头又哼了一声,叶可可赶紧又推了他一下,才把人给轰进屋里。

见少年一走,太妃赶紧冲着少女挤眉弄眼,见后者不为所动才小声说道:“快帮本宫倒掉!”

叶可可撇了撇嘴,“娘娘您是当我傻呢,等世子出来,准能猜出咱俩狼狈为奸。”

“切,胆小鬼。”太妃也撇了撇嘴,“那药本宫喝着根本没用,就那孩子死心眼,非得试一试。”

“瞧您说的,药怎么会没用呢?”叶可可觉得自己像是在哄孩子。

“本宫说没用就是没用。”太妃振振有词,“有那钱还不如攒着给他娶媳妇,他爹那些家底都在西北花不着,这京里的聘礼一年高过一年,再不预备着可不是得抓瞎吗?”

“说起来丫头你家聘礼定多少?一年的俸禄够不够?不够的话能不能看在我们娘俩孤苦伶仃的份上打个折?”

叶可可被她问得满脸通红,连连摆手。

“要不这样吧,”太妃思索了片刻,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其实本宫匣子里还有一件压箱底的真货,是当年太上皇寿辰赐下的小玩意儿……这个再加上我孙子那张脸,顶个一千两怎么样?”

“我可真是谢谢您啊。”

秦晔的声音幽幽响起,不知何时已经回来的少年把蜜饯罐子往桌上一放,斜眼瞧着这两人。叶可可和太妃俱是一惊,一个一蹦三尺高,另一个突然对蜜饯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喝。”少年这回连第二字都懒得说。

被现场抓包的太妃娘娘苦了脸,不情不愿地端起变温的药汁,把里面的汤勺往外一撇,咕嘟咕嘟喝了个一干二净,再把碗往桌上一扔,很是有战场杀敌的豪气。

“苦。”她半天憋出来这么一句。

叶可可赶紧上蜜饯。

趁着秦晔去洗碗,太妃娘娘嘴里嚼着一块,手又往罐子里伸,被叶可可眼疾手快地抢走了。

“嘿!”太妃眼睛一瞪。

“咱说好了的!”叶可可也瞪了回去。

老太太气鼓鼓地撇过头,盯着不远处含苞欲放的牡丹看了一会儿,才妥协道:“当初太上皇说本宫清艳、明快,就像是连翘花一样,才给本宫选了兰华宫当居所,为的就是宫中有棵相传自太(祖)年间种下的连翘树。”

“连翘一直都能活很久……但那棵真的是大极了。”她的眼神飘忽了起来,像是陷入了回忆,“每年开春,那黄色的花朵就像是瀑布,壮观至极,仿佛要把整个宫殿都给包住……”

那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她经久不衰的荣宠一样,令宫中的女子又羡又恨。

“本宫日日都去那花树下坐,开花就赏花,生叶就制茶,结果便入药,那是无聊宫廷中唯一有趣的事。”太妃冷哼了一声,“反正比跟那群争成斗鸡眼的贱人抢男人有趣。”

“皇后真的太忙了,万事都要操心,万事都要妥当,打个首饰、做件衣裳都要担心会不会被那帮言官参上一本,这天下之母当得也太没意思了些。而本宫呢,除了偶尔帮她带带太子和宣王,就只剩下吃和睡,这宫里隔墙有耳,我是一句都不敢跟那些下人说。”

慢慢的,她有什么心事都会说给那棵大连翘听,仿佛它是某位知心好友。

毕竟,它没长嘴。

太妃娘娘凑近了叶可可,做出了一副说悄悄话的架势,“但其实,本宫心里清楚,它呀,是活的!”

能开花、生叶、结果的树当然是活的。

但普通的花树可不会给她盖毯子,也不会在她讨厌的妃嫔路过时抖她们一头落叶或者绊上一下。

“百年的花树成了精不奇怪,”太妃说道,“但这花树还在宫里当太监就比较稀奇了。”

小动作做得多,总有被抓住的一天。

她还记得那一日太上皇去她宫中,罕见地换了随身服侍的内侍。那内侍生得唇红齿白,笑盈盈地给她请安,说自己姓连名翘。

彼时还是贵妃的太妃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闺中密友”,却没有揭穿对方。

“这是本宫的小秘密。”她得意地说道。

连翘活了很长时间,或者说换过很多张脸,以至于深宫中的每个人以为那是个代代相传的称谓,除了太妃。

哦,或许还有每代帝王。

“陛下很少会带着连翘,比起忽视更像是一种避讳。”太妃咽下了嚼烂的果脯,“陛下不来的时候,连翘有时也会来,大多是宣赏或者赐物,每次我们都会寒暄几句,那感觉也颇为新鲜。”

一个宫妃是不该跟一个内侍走太近的,就像一个凡人不该跟一个妖物走太近。

“后来时节变坏,陛下忙于国事,不再流连后宫,他也就来得少了。”

那确实是一段极坏的日子,哪怕身处宫廷,妃子们也不是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

粮食少了,御膳房糕点全宫断供。

发洪水了,宗□□要削减月例。

闹瘟疫了,皇后带着众妃把首饰融了,全部拿去赈灾。

“本宫的宝贝们就是那时候没了的。”太妃叹了口气。

然而老天爷似乎并不会被诚心所感动,灾害依旧是一波接着一波,渐渐地,朝野之间的流言蜚语就越来越变味了。

“群臣在朝会上死谏,逼着陛下下罪己诏。”

彼时帝王已病了许久,监国的太子试图阻拦却被一把推到了宫殿前的石墩上。没有人知道是谁推了太子,但那日过后,罪己诏下了,太子也重病卧床。

也是那时候,太妃发现连翘的身上出现了血腥味。

“他开始故意避着我了,有时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一回。”

等到再见的时候,已经是太子薨的那晚了。

皇后扑在太子床前哭得撕心裂肺,她死死拉着老三和老四,看着连翘站在二皇子身后,身上的血腥味浓得刺鼻。

后来,皇后也一病不起,没熬多久便也去了。

但大夏却在一步步好转。

“粮食有了,洪水退了,瘟疫消了,”太妃望着牡丹,“他们就像被国祚吸干了一样,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养分。”

再后来,新皇登基,连翘陪着新皇后巡视后宫,巡到兰华宫,吃了闭门羹。

“老二跟本宫说,要封本宫为西太后,本宫说用不着,给本宫个偏院养孙子就成。”

于是她搬出了兰华宫,和其他侥幸活下来的老对头们挤在一处,天天带孙子。

等到秦斐登基,要把爷爷和老爹的宫妃全部打发到庙里,唯有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太妃。

一起去庙里吧,她儿子和孙子都活着。

送回府荣养吧,那不就是放虎归山?

秦斐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都不如放到别苑圈起来妥当。

“德寿宫好啊,”太妃喃喃道,“德寿宫里没种连翘。”

感受到身边多了个人,叶可可偏头去瞧,就见秦晔望着陷入回忆的祖母,神情怅然。少女拉起他的手,让手掌向上,然后打开了蜜饯罐子,从里面挑出了一颗最圆的,放了上去。

秦晔捧着那块小小的蜜饯,走到了祖母面前,躬下了腰。

太妃娘娘回过神,看着跟前的少年,笑眯眯地拿起蜜饯放入了口中。

吃着蜜饯,她伸手点了点叶可可移栽的那棵小海棠,嫩绿的茎叶如上好的翡翠般剔透,小小的花苞缀在枝头,透出淡淡的粉色。

“陛下还是看走了眼,若说皇后是牡丹,那本宫就是海棠,就算当花,本宫也是花中的贵妃娘娘。”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Laurelin的手榴弹和地雷,么么哒。

感谢青竹与白鹿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祖先保佑退休金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祖先保佑退休金、没得追求的夏目、29541354、筼筜、浮世妍清欢、梦也迟迟、青竹与白鹿、这坑那么深那么黑、名字太短容易被忽略、纪元灌溉的营养液,比心。

◎34.第 34 章

叶可可出德寿宫的时候, 看到高墙脚下抽出了一根新枝。跟高大的宫墙相比,那跟枝子小小的、细细的,顽强地从泥缝中钻出, 对着微风与日光抖着椭圆形的新叶。

这是一株小小的、新生的……连翘。

少女戳了戳跟在后面的秦晔, 后者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 眼睛眯了一下,转身进屋。没过多久, 就见他拿着花铲和一包药渣出来,三下五除二置了新生的小树苗于死地,然后熟练地把药渣埋了进去。

“药渣能够防止草木发芽?”叶可可一脸好奇。

“不,”秦晔答道, “但能吓唬它。”

也这么缺过德的叶可可看着他熟练地动作, 只想夸一句“少侠好身手”。

二人正处理着“不速之客”呢, 就听到远处的街上传来了一阵喧闹,偶尔还夹杂着清脆的铃音。

“要看吗?”秦晔见少女张望,用花铲将入坑填平,像是怕她听不明白, 又补充了一句,“法会。”

太(祖)以孝治天下,对寒衣、清明这等祭祖之日极为看重, 加上这二节与上巳节总是连在一起, 便有一种祭祀先祖方能上达天听的感觉。

因此, 自建朝起, 大夏便有了清明节后举行法会的传统。

这法会以“祭天”为名, 由时任君王亲自主持,祭祀队伍则从京城的正门出发,沿着大街绕城一圈, 最终抵达皇宫,以示驱鬼避疫、祈福去邪之意。

要说法会,叶可可当然是想去看的。虽说爹娘平日并不禁她出门,但类似一年一次的庆典,就像是新年时的鞭炮,错过了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

见她点头,秦晔回屋放了花铲,带着少女拐进了主街。法会应当是正午过后便开始了,此时街上已人头攒动,在男女老少的欢呼声中,一支略显诡异的队伍正伴着乐声走来。

打头的人穿着金色的法衣,头戴铜制的狰狞面具,头上缀着五颜六色的羽毛,手中拿着一只铜铃,而在他周围,各有佩戴铜面者数数人,有的赤(裸)着上身,有的戴着兽耳兽尾,随着乐曲围着领头人不停舞动。

他们站在一辆用木头与绢布搭成的车上,被数百同样佩戴面具的人簇拥,队伍浩浩荡荡,长得像是没有尽头。

叶可可的身高向来不够在人群中达成“鹤立鸡群”的效果,但今年她身畔跟了个谁都惹不起的“煞神”,竟在拥挤的人群中清出了一小块空地。

她还是第一次这般近地看法会。

那些怪模怪样的法器、似笑非笑的面具在清晰的视野里异常邪异,看久了甚至会有一种头晕目眩的错觉。不过也正因看得分明,她才能发现祭祀队伍里的每个人都留着光头,头顶还有戒疤,就像是……

“招提寺的和尚。”心有灵犀一般,秦晔说出了答案。

和尚在跳傩戏。

叶可可瞧着眼前光怪陆离的场景,只觉得现实比戏曲还要荒诞不经。

领头僧人手中的铜铃响起,荒腔走板的调子换了一曲,车上的僧人也跟着换了姿势,演起了一幕幕新的戏码。

少女瞧了一会儿,便认出那是《于吉授经》。

这是一个有点邪门的故事。

北海人于吉得到了神人传授的秘籍,学会了无数仙法,上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下可医治百病、教化地痞,很快便在民间积累了巨大的威望,就连君王也赶来向他问策。

君王想拥有万世江山。

于吉说,可以。

他将毕生所学整理成册授予君王,然后吊死在了皇宫门口。

民间传说,于吉所传的,便是《太平经》。

和许多民间传说一样,这当然是个胡编乱造的故事,却因可能是《太平经》的起源而受到了出乎意料的追捧,一直延续到了今日。

叶可可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然而联想到招提寺住持的身份,又给这出本已算得上古怪的故事又蒙上了一层诡秘的色彩。

此时车上的傩戏已经演到了君王求经的部分,饰演于吉的和尚被其他人抱着,脖子上套着一根没系的麻绳,身体癫狂般的抽动,似是在痛苦地挣扎。

于吉要死了。

看到这里,叶可可问秦晔,“你觉得于吉为什么要自杀?”

少年回收投向法会车队的目光,随口答道:“因为他教得尽是些邪术。”

叶可可听过人猜“君王逼迫”,也听过人猜“泄露天机”,但这种回答还是第一次,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怎么说?”她仰起了小脸。

“享万世江山靠得是人治,而不是法术。”秦晔说道,“那君王想走邪道才会去求于吉,于吉还应了,可见他并非什么上仙,就是一代邪祟。”

“将邪术传予普通人,最多祸害一村之地;将邪术传予一方诸侯,可祸害一方乡民;将邪术传予君王,一国都将受害。那于吉死有何辜?”

“这傩戏也是,与其期盼神明保佑,不如让我那堂兄早日收回那些歪政,还有那么几分靠谱。”

“……原来如此。”叶可可小声说道,“我挺喜欢这个答案。”

秦晔闻言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祖母的药快喝完了,咱们绕个道,先去趟药房。”

他倒是不提要先送叶可可回去。

叶可可也没提醒,正巧医馆便在前方不远,二人便顺着人流一同往前走。即便是在休沐日,医馆也照常开业,不少寻医问药的人进进出出,甚至比平时还要热闹几分。

这里的掌柜和伙计看样子都与秦晔相熟,一见他来便往里领,倒是后者先环视四周,选了一个最清净的角落让叶可可过去站好,才去了里面取药。

说实话,相爷千金还真没瞧过郎中坐诊,此刻看啥都觉得新奇,正东张西望呢,就从大开的门口瞧见法会的队伍慢慢赶了上来,而于吉装扮的人也被吊在了旗杆上,耷拉着脑袋,随着木车一摇一摇地晃着。

此地已经能看见皇宫的影儿了,法会的车队浩浩荡荡,最前排的队伍已经来到了宫门前。

而在皇宫中,叶茗穿着黑白相间的法衣,与其他秀女一同挤在会场的一角,正垫着脚往主台上望。此举本来堪称殿前失仪,不过因为大家都在这么干,倒也显不出她了。

法会由帝王亲自主持,对于入宫后天天被逼着学礼仪的秀女们而言,这是唯一一次能在殿选前见到秦斐的机会。

秦斐也穿着祭祀用的法衣。青年高挑的身量将原本灾难般的黄黑锦袍撑出了挺拔和英气,俊美的面容在冠冕垂挂的珠帘中若隐若现。

叶茗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才第一次见到皇帝,不过她好歹给宋运珹当过爱妾,对秦斐的脸颇有抵抗力——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皇帝的脸发白,眼珠子却有点发红。

同样盛装出席的太后与皇后分立在帝王的身后。经过入宫后的日日“搓磨”,叶茗看皇后已经看到吐了,只觉得她还是那副外强中干的模样,反倒是本该徐娘半老的太后娘娘神采奕奕,配上她今日的精心装扮,被衬托地艳光四射。

“那是连内侍吗?”有秀女错愕地说道。

多日不见的连翘站在观礼队伍的最末,仍是普通内侍难及的清隽,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粉敷得厚了,也透着惊人的苍白。

“熏死了。”祸国妖妃系统如果有鼻子,现在应该已经捏起来了。

“熏什么?”叶茗怎么用力也什么都闻不到。

“你……算了。”祸国妖妃系统放弃了点拨这块榆木疙瘩,重新归于沉寂。

然而少了它在旁边唠叨,叶茗反而不太适应了,伸手不停戳着粉色还带花边的面板,“哎哎哎,你之前让我离连内侍远点,我去问问他鹅蛋粉在哪家铺子买的不算套近乎吧?”

正戳着呢,就听一声“大皇子到”,一队宫人簇拥着一个小黑点慢悠悠地挪了过来,走近了叶茗才看清那个黑点是个小小的孩子。

他看上去只有两三岁大,穿着黄黑色的小法衣,胖嘟嘟地脸上是要哭不哭的模样。与双亲相比,这孩子实在算不得漂亮,眼睛太小,脸盘太大,只是仗着年幼有几分可爱,若不是有宫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任谁都猜不到这是陛下唯一的子嗣。

大皇子实在太小了,每走一步便晃三晃,有几步明显就要摔了,身后的宫人也无人去搀扶,仿佛只要没把他跟丢便万事大吉。

“不是说陛下十分重视大皇子吗,”叶茗在心里犯嘀咕,“看这个样子怎么像后爹啊……”

可能是跟她一般将心思摆在脸上的人太多了,原本一动不动的连翘突然上前几步,伸手牵住了吃力的大皇子,把这小豆丁往主台上带。

而这时,承载着祭祀队伍的木车已经驶进了正宫门。

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无论是古怪的面具、法器,还是祭师夸张的装扮都有点太吓人了,更别说还有个不知是真人还是假偶的挂在旗杆上。大皇子张口便要哭,却被连翘一把捂住了嘴,硬是给堵了回去,

豆大的泪珠不停砸在内侍手上,叶茗听到连翘冰冷的声音:“皇子得有皇子的样子。”

皇帝站在高台上,看着祭祀队伍群魔乱舞,似是根本没注意到这边的小插曲。

“咚。”

随着一声鼓音,祭师们纷纷从木车上下来,在台前的空地上散开,围着打扮夸张的领头法师,一边走一边跳起了步伐古怪的舞蹈。

“咚。”

他们敲着扁平的木鼓,口中念念有词,手持写着诡异符号的黄纸,时不时便从腰间的葫芦里含上一口水喷到符纸上。领头人更是请出了一柄足有一人高的法杖,挥舞着向主台靠拢。

领头法师与连翘牵着的大皇子几乎是同时到达的。那法师摇起了铜铃,而秦斐就像是看不到大皇子脸上的泪痕一般,伸手将儿子拽到身前,直接推进了法师的怀里。

没有了连翘的阻拦,大皇子终于哇哇大哭了起来。

法师大笑了起来,只见他一手拎起只有一点大的大皇子,另一只手扣入铜铃之内,再抽出时指尖竟已沾上了鲜红的色泽,反手便向大皇子脸上抹去!

轰隆。

在法师的指尖触上大皇子脸颊时,晴空忽现一道炸雷,银亮的闪电擦着主台边上飞过,刺得人眼睛生疼。

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制止,法师沾着红色的液体在大皇子脸上尽情抹画,天地之间除了凄凉的乐曲便是男童撕心裂肺的哭声。

等到最后一笔画成,法师手持铃铛围着大皇子转了足足三圈,才一下子跪到地上,用沙哑的声音说道:“祭礼已成,恭贺陛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永固,又是一年呐!”

叶茗下意识觉得这个不是什么好词,但所有祭师都跪到了地上,朗声重复道:“祭礼已成,恭贺陛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永固,又是一年呐!”

有了他们带头,观礼的后宫众人并宫人侍卫也纷纷行礼,一同说道:“恭贺陛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永固,又是一年呐!”

轰隆。

第二道炸雷落下,劈中了木车上的旗杆,当闪光过后,一道焦黑的人形从旗杆上掉落,砸到了同样焦黑不堪的木车残骸之上。

不知道是谁高喊:“天佑大夏!”

众人也跟着喊:“天佑大夏!”

随着秦晔双手抬起,报辰的铜钟被撞响,悠扬的钟音传出皇宫,散向城中各个角落,也令刚出药房的叶可可脚下一顿。

她这一顿,就彻底走不动了。

也不知是从哪个缝隙里钻出来的一株小连翘,用细细的杆子刮住了她的裙摆,用手摘也摘不掉,得拿了剪子挑断勾丝才能脱身。徒劳地拽了几下后,少女丧气地喊秦晔帮忙,谁知后者一看那株连翘,脸色兀得一变,留下一句“等着”,便拔腿就跑。

叶可可当然不会真在原地等着,赶紧招呼了药房的伙计拿来剪刀,将被勾出的丝线一一剪断,又把连翘重新塞回了缝隙之中。

等到她忙完,秦晔早就不见了踪影。

少女思忖了片刻,循着来时的路径一路小跑,趁着观礼的百姓四散归家,混在他们中间回到了德寿宫。

还没走近呢,看着大开的宫门,她便觉得不好。

浓烈至极的香气从这皇家别苑中透出,将这座冷落许久的宫苑染上了几分诡气,要不是一个时辰前还在里面与人吃鱼下棋,叶可可几乎以为自己是进错了门。

庭院中原本含苞欲放的花朵全部都开到了极致,数种鲜花的香气混杂在一处,却始终盖不住一股难以言喻的异香。而在庭院中央,先到一步的秦晔跪在摇椅前,笔挺的背脊像是一根即将被狂风折断的青竹。

手中拎着的药包掉到了地上,少女放缓了脚步,一点一点地靠近那把熟悉的摇椅。像是怕惊扰了谁,她的目光从下往上,终于看清了其中的景象;

手脚、长褂、首饰和一张安详的脸。

太妃就像送他们出门时一样,躺在摇椅之中,安详地像陷入了最深的梦乡。她被这一庭院的花朵簇拥着,手边放着那株小小的海棠,一如生前一般雍容。

她最终还是死在了喜欢的花下。

在这一刻,叶可可突然丧失了去看秦晔表情的勇气。

“我差人去通知宗正府……”她艰难地说道。

“有劳。”秦晔最终只说了这一句话。

太妃的死讯就像是投进湖里的石子,在风平浪静的京都惊起了一阵阵涟漪。

秦斐罕见得给了这位宫中老人足够的哀荣,不仅要求京中哀肃七日,还让文武百官并内外命妇都去灵堂哀悼。

最后,他说,等三皇叔到了再出殡吧。

于是,闭门谢客许久的魏王府终于迎来了名义上的主子。太妃的棺椁被抬进了正堂,白绢与素缟被挂上了房梁,当魏王世子穿着孝服出现在灵堂前,所有人都嗅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

阔别京城近二十年,魏王要回来了!

即便是早已就藩,满朝文武也不会忘记这位立下赫赫战功的王爷,更不会忘记他和先帝之间的恩怨。虽说先皇已死,但恩怨尚在,被圈在封地二十年,连亲生儿子都被抢走,难道魏王真的很对如今龙椅上的侄子心悦诚服、毫无怨怼?

几乎是谕令一出,所有人的精神就绷成了一根直线,直到魏王的折子经八百里加急,送到了御前。

魏王在折子里先是感念皇恩,然后话锋一转说起自己因连年征战,沉疴痼疾不断,无法长途颠簸,只能让长子代为入京悼念,人已经随着折子发出启程了。

此消息一出,无数人感叹魏王锐气不再。

不过也有人认为魏王养病之说并非托词,毕竟有老定军侯的前车之鉴在那,即便魏王更加年轻,但旧伤这种东西哪有道理可讲呢?

在众说纷纭中,魏王长子进京一事便成了定局。

“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从魏王府回来,叶宣梧发出了一声叹息。

““若是魏王真让长子孤身前来,只怕离天下大乱不远了,要是带了亲卫精兵,那这事还有得转圜。”

叶夫人问道:“老爷是怀疑,魏王这是用示弱麻痹宫里?”

“难道不是吗?”叶宣梧反问道,“魏王征战多年,心性、血性、杀性远非常人可比,京里这群酒囊饭袋过惯了安逸的日子,便推己及人,觉得人人都是如此,却不想想西北是何等贫瘠苦寒,哪有安逸日子可过!”

说到气愤处,他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放,随后却又发出了叹息,“可惜啊,陛下如今对我的话是一点也听不进去了……”

“陛下少年心性,一意孤行也是常事,”叶夫人安抚道,“老爷莫要伤神。”

“少年心性,呵呵,少年心情……”叶宣梧苦笑了起来,“我的错啊,都是我这个太傅的错啊……”

叶夫人一看不好,连忙喊救兵,“可可!你爹又钻牛角尖了,你劝劝他……可可?”

正在出神的叶可可被这么一叫魂,惊得筷子差点没拿住。

叶夫人狐疑道:“你最近是不是魂不守舍得有点多?”

少女咬着下唇,强辩道:“我就是觉得太妃娘娘这一生也挺不容易的……”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多愁善感了?”

叶夫人将信将疑,加上叶宣梧一眼瞥过来,吓得叶可可赶紧放下碗说吃饱了。

等跑回院子,她才赶紧招了玉棋过来,询问今日是否收到宣王府的消息。

叶可可自那日之后,便再没见过秦晔。她无官无职更没诰命,无法前往魏王府悼念太妃,也不敢贸然询问爹娘,所幸还有兰平这个能通气的好友在。

太妃死后,秦晔在京中算得上孤身一人,操办太妃的丧事很是吃力。宣王当初也是被太妃带过的,这时候当然不能光看热闹,当即便上书请命帮衬。

因此,兰平郡主这些日子也跟着宣王夫妇忙前跑后,成了叶可可打入魏王府的探子。不过兰平到底是未出阁的姑娘家,治丧一事又讲究颇多,她也不能频繁出入,递出来的消息也零零碎碎。

通过这些只言片语,叶可可勉强拼凑出了秦晔的近况。

他应当是瘦了很多,因为兰平每次都说他又清减了。

他也有很多麻烦事,因为兰平说他处置了府里的管事、长随、侍女、账房等等,让宣王不得不从自己府里调拨人手。

她唯独没有说过他如何伤心。

但叶可可觉得,秦晔应当是伤心至极的。

太妃还在的时候,他从不回王府,也从不在乎府里的下人是否安分守己。他如今所做的一切,更像是习惯性伪装出的“安好,勿念”。

他有多按部就班,这根刺就扎得有多深。

叶可可觉得这样不行,但她无能为力。

在秦晔的按部就班中,京中众人逐渐将目光从失孤的魏王世子身上挪开,投到了即将抵京的魏王长子身上。

众所皆知,比起空有一个封号的秦晔,那位陪伴在魏王左右的庶长子才更像是王府的继承人。

与他相关的传闻也有很多。

“据说这位大公子八岁时便能有一鼎之力,一拳便能打碎山石,长大后身高八尺有八,一顿饭能吃掉一头牛!”

玉棋绘声绘色地讲着从菜市口王大娘那听来的消息。

“大公子的生母是一名胡人舞姬,因此他生得是青面獠牙,还有一头红毛!他最擅长使一对流星锤,那真是一锤一个顾二爷,还擅用一柄斩马刀,也是一刀一个顾二爷……”

“八尺八不是比房顶都高?”丞相千金机智地点出了其中破绽。

玉棋挠了挠脑袋,“或许胡人就是长得高呢?”

叶可可回忆了一下以前见过的西域使团,发觉他们是生得更为高大……但八尺八也太过分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写《捉妖记》呢。

与魏王长子样貌一起传遍京城的,还有他带来的十八亲卫。

魏王镇守边疆,是实打实的掌兵王爷,卫兵编制也是所有亲王中最多的,足足是宣王的十倍还多,其中的亲卫更是当年跟他在战场杀进杀出的精兵,一出现就震动了京畿。

秦斐心中作何感想叶可可是不知道,但叶宣梧是久违地睡了个好觉。

“还有怨怼,还有锐气,那就行。”丞相大人如是说道,“这事还没到图穷匕见的时候,魏王殿下行事还是有数的。”

果不其然,这十八亲卫一现身,京中那些说魏王英雄气短的人立马就闭了嘴,先前的折子从示弱讨好变成了有理有节。在魏王长子抵达的当日,宫里连下三道御令才把这十八个亲卫拦在了京城郊外,可见秦斐心中也不是毫无波澜。

皇帝不高兴,臣子就要倒霉。

秀女们早就写好的家书如今是一封也送不出来,加上殿选随着太妃的丧事一再推迟,不少人家一想起自己没了音讯的女儿就是一阵捶胸顿足。

就在一片惶惶的人心中,太妃出殡了。

出殡那日叶可可让玉棋在相舍墙头搭了个梯子,偷偷爬上去眺望出殡的队伍。在满目的黑白两色中,她一眼就看见了扶棺的秦晔。

他真的瘦了很多。

原本就不大的脸消了整整一圈,孝服穿在身上甚至有明显的松弛,难得没束起来的黑发散下来遮挡了大半张脸,也掩住了少年真实的神态。

是哭泣哀伤呢?还是麻木空洞?

叶可可有那么一瞬甚至想去抓个算命先生问上一问。

由于魏王府的人丁稀疏,出殡的队伍并不长,那位传说中替父祭拜的庶长子并未现身,反正她是没看到队伍里哪个人有八尺八。

按照讣告,太妃娘娘要被葬入位于京畿郊外的皇陵,据说太上皇早就给她留好了位置。作为妃嫔,这已经是莫大的荣耀,再次应证了她曾受过的宠爱。不过叶可可觉得,以太妃娘娘性子,一定不会在意能不能跟没有镯子好看的太上皇合葬,但因为皇后娘娘也在陵中,所以大概还是会高兴的。

其实这样也很好吧?

她不太确定地想到,渐渐意识到那个会跟她斗嘴还悔棋的老太太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随着太妃的下葬,京中又恢复了风平浪静,除了德寿宫又失去了主人,似乎一切都如常,就连秦斐的生活也只是在上朝时多看一张脸。

对于叶可可而言,每当有金吾卫或者北衙禁军巡逻经过,她都会偷偷趴在墙头瞧,但一次都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秦晔仿佛在京中蒸发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魏王长子在太妃下葬后并没有立马离京,而是在魏王府住了下来,每日规规矩矩地上朝下朝,仿佛有长住的打算。于是京中的传言又变了风向,说是魏王这次派长子入京,便是打算更换世子人选。

“大公子算是个妙人。”

在某次朝会过后,叶宣梧神如此说道,神情颇为微妙。

与深谙京中生存法则的秦晔不同,魏王长子生于西北,长于军中,无论是为人脾性还是行事风格与京都众官南辕北辙。

单说走姿,魏王长子就跟京里的人格格不入。

本朝太(祖)出身草莽,无论是言辞还是举止都堪称粗鄙,在与世家大族的交往中常闹笑话。出糗的次数多了,每遇类似场合,他心底就先怯三分,然而这些“怯”在面对子孙和朝臣时就转化为了“怒”,是以大夏宫廷对仪态举止要求极严,上至龙子凤孙,下至宫人仆役,一举一动都有章法。至于文武百官……在家如何太(祖)是管不着,但凡上朝就得都按皇帝的心意来,以人过而无声,风至叶不动为上佳。

“大公子举止豪迈,不拘小节……”面对女儿的追问,饶是叶宣梧也有点语塞,颇有一种想夸却没出下嘴的感觉,“人未至,百步外已闻其声……一看就是勇武之人?”

面对老爹最后上扬的语调,叶可可回了他一个硕大的“?”。

别问,问就是颇有太(祖)遗风。

这种奇怪的返祖现象甚至延续到了待人接物之上。

照叶宣梧的话说就是“朝会之上,无论陛下及百官如何发问,大公子皆不避讳,有问必答,言辞爽快,极为恳切”。

换成叶可可自己的话说就是“别人问他啥,他都十分爽快地告诉你他不知道,因为表情非常诚恳,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胡说”。

……这确实是个妙人。

叶可可有那么一瞬间,都怀疑这个长子是魏王养出来专门对付秦斐这种麻烦精的。

其实还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大公子比起一方诸侯来说,更像是沙场战将。”叶宣梧道,“魏王殿下命他进京,未尝没有向陛下示好的意思。”

这跟送叶茗入宫是一个道理。

秦斐生性多疑,那就给他找个没心眼的,毕竟就算是千年的狐狸也只能拉着傻白甜唱聊斋而不是封神演义。

叶宣梧后面的话有些含糊,“若是让大公子袭承魏王府,说不定真能将争端消弭于无形。”

他没说的是,那样留给秦晔的结局只有死或者废。

那个惊艳过整个京城的少年会变成彻头彻尾的王权牺牲品,即便是老辣如叶宣梧,也觉得这未免太过残酷了些。

“我不这么觉得。”

头一次,叶可可反驳了爹爹的意见。

“因为适可而止和见好就收,是人才会做出的选择。”

这话着实大逆不道,然后她就被罚跪了三天祠堂。这三日里,叶可可盘腿坐在玉棋不知加了多少棉花的垫子上,冲着列祖列宗的排位发呆,而门外叶夫人揪着叶相的耳朵,恨不得把他也扔进去跪着,“你是她亲爹,听她说几句怎么了?你瞧瞧!女儿被关傻了怎么办!”

叶宣梧一开始还振振有词,等到叶可可发呆到第三日,也跟着叶夫人一起趴在祠堂的门缝上抓耳挠腮,想进去又怕弄巧成拙,没事都给吓出事来。

等到第四日清晨,叶可可从垫子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自己打开祠堂的大门,还没溜达出院子,就被闻讯赶来的叶夫人一把抱进了怀里。

等上下左右都搓完,叶夫人才把晨练用的佩剑交到下人手上,拍了拍女儿的脑袋,“你爹是个死脑筋,你别生他的气。”

“我才不生气呢。”叶可可耸了耸肩,“要是任凭我说秦斐坏话而不制止,那爹爹就不是爹爹了。”

“那你还对陛下直呼其名。”叶夫人点了她额头一下。

“我爹是个大忠臣和我讨厌秦斐有什么冲突么!”少女理直气壮。

要是丞相大人在这里,保准又要被气个仰倒,奈何他去上朝了,而叶夫人向来不落俗套,思忖片刻便点点头,“是没什么冲突。”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这些日子在祠堂闷坏了吧?今日出去放放风,放心,娘不告诉你爹。”

于是,暌违多日后,叶可可重新踏出相舍大门,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街景,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往来穿梭的人群、沿街叫卖的小贩、红红火火的茶楼酒舍,明明一切都与原先一模一样,她的眼前却不断浮现那日在墙头看到的一幕——秦晔一身孝服,扶着漆黑的棺椁,在阵阵哀乐中沉默地从纸钱上踩过。

一步,一步,又一步。

她顺着记忆中少年的足迹踏在虚幻的纸钱上,仿佛也置身出殡的队伍之中,一直走到城门前才停了下来。京城的城门楼由黑砖砌成,守卫林立,戒备森严,像是阴阳两界的分割线一般,屹立于人间路的尽头。

目送着记忆里的队伍消失在门洞之中,叶可可扭身向内城跑去。她逛遍了城中所有的果子铺,买了许许多多的果脯和蜜饯,有时兴的,也有不时兴的,林林总总堆满了一篮,抱在怀里往德寿宫走去。

她去不了太妃所在的皇陵,起码要把东西埋在后者能看到的地方。

德寿宫门口,是意外的热闹。

几名老态龙钟的宫人颤巍巍地从中走出,对着苑门跪下磕头,而更多的人则穿着府衙的衣裳,拎着写有“封”字的长条,用刷子往门上一次又一次的涂着还带有余热的浆糊。

叶可可快步上前,守在正门口的老太监掀了掀眼皮,有气无力地说道:“要祭奠就赶快,这地儿今日就封了。”

说完,他没再去看叶可可一眼,对她是谁又怎么跟太妃认识都毫不关心。

少女抱紧了装满蜜饯的篮子,穿过忙碌的人群,进入了德寿宫中。那日盛开的百花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死了个干净,花圃遍地都是凋落的花瓣与树叶,徒留干枯而漆黑的枝干,扭成近乎张牙舞爪的弧度。

庭院的正中央站着一个男人。

他是叶可可见过最高的一个了,脑袋顶几乎要挨到门框,身躯是宽松衣袍也掩不住的健壮,相比之下,连她记忆中的小舅舅都能称得上“纤细瘦弱”。

少女瞄了一下男人蒲扇大的手——能不能一拳打碎山石不知道,但应该能一拳一个她。

少女又瞄了一下男人健壮的手臂——能不能挥舞流星锤和斩马刀不知道,但应该能让顾懋在上面荡秋千。

“喂!”男人回过神,率先发话,“小丫头片子是哪来的?不知道这里闲人免进吗?”

他声若洪钟,压低的斗笠遮住了脸,只露出了下巴上浓密的胡子,在阳光下透出了点红。这么说着,男人“登登登”往前走了好几步,每一步都走出了地动山摇的架势来,然后恶狠狠地吓唬她:“告诉你,我可是魏王世子的护卫!魏王世子知道不,就是那个拿酒坛子砸人脑袋的!”

叶可可配合地点点头。

“知道你还不快跑?”男人纳闷了,“你是不是缺心眼啊?”

你才缺心眼呢!

叶可可对着男人的小腿肚就是一脚。

“哎嘿!”男人一下子蹦得老高,嘴里还不停嚷嚷,“小丫头片子脾气还挺大!你等着!我这就去找世子主持公道!让他砸你个十坛八坛的!把你的天灵盖都砸飞!”

叶可可一听这话,又伸腿去踹他。男人这回有了防备,向后猛地一退,完美地躲过了这一集击,正掐着腰打算炫耀呢,就见对面小丫头突然向自己身后挥了挥手,下意识觉得不好,还没等做出对应,就突觉一阵劲风袭来,然后后腰就正正挨了一脚。

男人踉跄了好几下才止住跌势,捂着后腰站直,刚想骂一句“何人偷袭老子”,在看清来人后就又给咽了回去。

会用酒坛子砸人脑袋的魏王世子正站在回廊前,手里捧着一只小小的木匣。

“丢不丢人。”少年的眼神就是这么说的。

被抓了个现行的男人讪讪一笑,捂着后腰给人让道。秦晔轻轻巧巧地绕过他,来到了少女面前。

“我大哥最爱说笑,不必理他。”清瘦的少年如此说道,抬手打开了捧着的木匣,“祖母先前说了,这是留给你的。”

叶可可低头,就见那木匣中央,静静地躺着一朵玉雕的海棠花。

◎35.第 35 章

大公子是个妙人。

叶可可已经完全能理解老爹说这个句话时的复杂心情了。

“什么?!叶宣梧那个老……”在挨了亲弟弟一记肘击后, 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留着络腮胡的魏王长子及时改了口,“……丞相竟然是你爹?”

“丞相就丞相,为什么要加个老。”叶可可十分不满。

“那是因为我原本想说老古……哎呦!”不长记性的结果就是他又挨了一下。

对长兄连续两次重击的秦晔若无其事地收回胳膊, 端起桌上的粗茶抿了一口。

此时三人正在某个位于小巷深处的酒馆, 面对面坐着。兄弟两个挤在一张长凳上, 而叶可可则独享靠窗的宝座。

之所以会这样,还得从三人尚在德寿宫时说起。

明白自己闹了个乌龙后, “举止豪迈、不拘小节”的魏王长子顿时不干了,说什么都要挽回一下自己在叶可可心中一去不返的形象,硬拉着二人来了这个不是熟客根本找不到门的酒馆。一进门就毫不客气地霸占了最好的位置。

“这地方做棒子骨那叫一个地道!”他把嘴巴咧到耳后,比了一个大大的赞, “我每次进京都要来吃上一回。”

摘下斗笠的男人并没有传闻中的“青面獠牙”, 而是鼻高目深, 配上偏向红棕色的须发,异域风情满得都快溢出来了。

不过叶可可不会被点“美色”蒙蔽,迅速锁定了对方话里的漏洞,“每次?”

“哎?我说了每次吗?”男人仿佛失忆了一般, 茫然地看向少女,“我官话说得不行,有时候乱用词, 你可别介意啊!”

“……你可真是个人才。”沉默了一瞬, 叶可可不由发出感叹。

男人冲她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据他自己介绍, 他叫做阿穆勒, 不过这是他娘按西域叫法起的名字, 记在宗正府玉牒上的另有其名。

“好像是叫秦鹄还是秦皓?”男人一脸的不确定,“反正大家都叫我阿穆勒。”

叶可可只能拱手表达佩服。

之前她还在奇怪,为什么大家提起魏王长子都用“大公子”来代替, 闹了半天是因为这家伙的名字根本没法叫!

你叫他汉名吧,他压根不知道在叫自己。

你叫他小名吧,放在朝堂上又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折中一下吧,无论是秦阿穆勒还是阿穆勒*秦都让人想自扇嘴巴。

算来算去,果然还是用“大公子”最妥帖。

毕竟除开王公子孙都会挂的那些虚衔,阿穆勒正经的职位只有一个,那就是崖山卫指挥使。这个职位听起来确实很威风,奈何崖山卫是魏王的护藩亲卫,也就是说,这本质是一个藩王家臣才会担任的位子,那本身是庶长子的阿穆勒来说,算是降了半格。

对此阿穆勒本人倒是很看得开。

“我娘和王爷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夫妻,况且我也应付不来那些繁文缛节。”他这时候官话倒是很溜了,“计较那些真没意思。”

叶可可这才知道,阿穆勒其实根本不是在魏王身边长大的。

“我小时候跟着我娘在西域各国间走单,长到十二岁才回到西北。”他用热茶帮叶可可将碗筷都烫了一遍,“说起来,我那时候还抱过世子呢!”

“咳咳。”秦晔的嗓子突然痒了起来。

阿穆勒识相地换了话题,“王爷看我有练武的潜力,问我愿不愿意留在西北参军。参军好啊,酒能大碗喝,肉能大口吃,况且我日渐大了,不需要娘费心思照顾,继续跟着她还容易妨碍她勾搭新汉子……”

“咳咳咳。”秦晔的嗓子又痒了一下。

“总之,我就进了崖山卫。”男人从善如流,“先前我说自己是魏王世子的护卫,可不是在蒙你啊!”

魏王世子迟早会是魏王,因此魏王亲卫四舍五入就是魏王世子亲卫,没毛病!

叶可可发现自己竟然能跟上这个家伙思路,忍不住反省了一下。

她不由得感叹道:“你们这也跟传言中差太大了……”

话没说完,少女便自己住了嘴。

这其实也是一种保护。

秦晔在京城显得越孤立无援,处境就会越安全,要是魏王表现出舐犊情深,才会迅速要了他的命。

毕竟人质这玩意儿,不能太没用,也万万不能太好用了。

“这菜怎么还没上来,”咕嘟咕嘟把剩下的茶水喝完,男人往后厨张望了一下,“要不我去催催吧!”

说完,他利落地起身,熟门熟路地往后厨里钻。

秦晔皱着眉掂了掂空掉的茶壶,对叶可可说道:“你在此别动,我去添壶水。”

叶可可一边觉得他这样嘱咐有点好笑,一边乖乖地点了头,眼角余光正巧瞥到酒馆外的小巷,视野被一群涌入的和尚给挤了个满满当当。

那群和尚高矮胖瘦各不一样,正聚在一起争论不休,说到激动处不说唾沫横飞那也是眉飞色舞,有几个甚至险些要动起手来。

偷偷瞧着和尚们斗成一团,叶可可左瞧右瞧始终觉得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见过,直到其中一个胖和尚将一个瘦的从后面抱住,作势要摔到地上,她才突然灵光一闪——傩戏!

这群和尚,不就是法会上唱傩戏的那群么!

意识到这一点后,她忙探出头去仔细一瞧。果然在人群中央找到了一个身穿住持袈裟的大和尚,不是道虚是谁?

然而此时的道虚可没有在招提寺时那般有高僧架势,虽仍是慈眉善目的模样,却盖不住眼底的不耐,像是根本不屑于去听那群人争论一般。

这是一头快按耐不住的豺狼。

叶可可得出了结论。

而在街巷中,和尚们的辩论似乎终于有了结果,就见一名矮胖的和尚走到道虚面前,双手合十行礼,而后者皮笑肉不笑地瞧着,抬手冲着前者随意一挥。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叶可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和尚矮胖的身躯像是被人捏着一般拔高了足足有一头,身形也变得瘦削起来,原本平平无奇到甚至有点丑陋的脸也好似披了一层画皮一般,变得光彩照人起来。

仅是一呼一吸,那和尚就已经脱胎换骨了。

少女目瞪口呆,但很快便反应了回来——幻术。

虽然不知道这招在太平要术里叫什么,但绝对是道虚最擅长的幻术。

所以方才……这群癫僧就是在争这么一个“脱胎换骨”的名额?

叶可可有时候都有点恨自己脑子转得太快,因为她即刻就意识到了,这才是太后“男宠”的真相。

京城就这么大,道虚一个行动都不自由的前朝余孽从哪去给太后寻觅那么多自愿削发为僧的俊美男子?

当然是变出来一个比找更方便了。

那……太后知道吗?

叶可可拿不准主意,踌躇之间,突觉有些不对,回过神时,发现原本背对着酒馆的道虚竟然扭过了身,正直勾勾地看着她!

糟糕!对上眼了!

少女手指用力扣住膝盖,强迫自己坦然地回视对方再移开,仿佛真是不小心瞥了一眼。

能瞒过去吗?

叶可可不知道。但她明白,此刻最忌露怯。

于是她单手托腮,做出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目光随意地落在街巷或者是酒肆之中,做足了等人的姿态。

有脚步声在靠近,叶可可满怀期待地抬头,却在看清对方后将满腔期盼都冻成了冰——慈眉善目,身穿袈裟,来者正是道虚。

“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看样子贫僧并非叶小姐想等的人。”

毫无保留地把失望显在脸上,叶可可佯装不解道:“大师为何会在这里?”

“路过而已。”道虚毫不见外地坐到了女孩的对面,笑眯眯地说道,“自寺中一别,贫僧就再没见过小姐,今日见小姐精神上佳,便放心了。”

你应该叫我施主,因为我真的给了不少香油钱。

“大师才是呢,精神矍铄,远非常人可比。”心里腹诽着,叶可可这话说得可谓是不走心至极。

道虚见状,合掌低笑道:“小姐别急,佛说缘聚缘散,强求不可,说不得就是小姐与贫僧有缘,有要等之人无缘呢?”

“……大师这话可不像是出家人说的。”叶可可慢慢收起了客套的笑容。

她其实已经明白过来了。从酒馆大堂到后厨也不过是几步路远,这么近的距离,秦晔不可能没发现她处境危急,除非……他也被蒙在鼓里。

道虚的幻术从来就没停过!

只不过这次他的施术目标并不是她而已。

“阿弥陀佛,什么是出家人该说的,什么又是不该说的?”道虚微笑,“佛说一切发于本心,想到什么便要说些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语,执着于皮相身份反而会落了下乘,贫僧只是依言修行而已。”

“歪理。”叶可可驳他,“不打诳语岂是口无遮拦?若是出家人也沾染这红尘是非,那还出的哪门子家?修的什么自观洞明?大师是招提寺的住持,可莫要学那些荒腔走板的野狐禅。”

“有趣,有趣。”哪怕是被这么反驳,道虚脸上的笑容也没变过,“小姐能有如此心性,也不亏叶丞相花的那些心思了。”

见叶可可不语,他继续说道:“小姐应当清楚,贫僧与令尊乃是故交,蒙叶相不弃,与贫僧平辈论交,贫僧便托大喊小姐一声贤侄女。”

不,我爹现在很嫌弃。

叶可可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没把这句心里话说出来——一而再再而三的激怒道虚,可不是明智之举。

“贤侄女大概不知,其实你与贫僧的缘法,早在你出生之时就已有了。”

道虚右手一抬,桌上凭空现出一套茶具。而他提起最显眼的紫砂茶壶往茶盏里注入了一道清泉,再一碰杯壁,那茶盏便晃晃悠悠地飞了起来,落到了叶可可的面前。

少女低头看了一眼这只漂亮至极的建盏,窑变出的花纹若灿烂云霞,又如春花秋月,透过浅浅的泉水,演绎出绚烂的风情。

“请。”道虚浅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