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倾心于你,你也还爱着我,”那剑动了,唐绮喉头肌肤破裂,血渍顺着剑锋往下滴,她重复着问:“为何不愿意承认?”
宁浩水呆若木鸡。
燕姒适才反应过来往回收力,唐绮先她一步,徒手抓住金丝。
“放手!”燕姒声嘶力竭。
“为何不愿意承认?”唐绮毫无所动。
“你放手啊!”燕姒涕泗滂沱,再也撑不下去。
宁浩水也撑不下去了,他对唐绮咆哮道:“姑娘身子骨不好!女君为何非要逼她作答?!您的倾心,姑娘消受不起!”
说话间,他也不知是哪儿来的蛮力,双手往前猛力一推。
燕姒见状整个人往前一扑,没抓住宁浩水,人却摔到了地上。宁浩水竟将唐绮推动,金丝抽离后回*袖,唐绮后背重重砸在窗桓。燕姒抬起头轻喊了一声“浩水”,喉头涌上一股子腥甜,顿时呕出一大口血来。
唐绮早知晓燕姒身子不大好了。
起初见到燕姒坐轮椅,用袖里丝,只当她是思念亡故的姑母,后来宁浩水四处访医,汤药味飘满庭院,燕姒再没离开过轮椅,才知是旧疾复发。
这七个月,唐绮也没有闲着,她让唐国谍网遍寻名医,几次传书太医院院判,送上门的方子宁浩水也不拒,于是她总想着,会把人治好的。
如今凑近看到如此场景,一时间心如刀割。
三年多前那个冬天也是在响水郡,燕姒的腿脚就不便利,除了腿伤,她的身上还有明和殿对敌金羽卫留下的隐病,她才不过二十来岁,就已遍体鳞伤沉疴难愈。
唐绮的眼泪没有停过,燕姒也不输她。
二人之间,似有一场无形较量,可她们谁都不是胜者。
宁浩水大呼唤人,不敢离开。
唐绮却在这慌乱中,屈膝跪了下去。
她要抱起燕姒,燕姒没有抗拒,宁浩水便知,不必再拦着了。
燕姒哭得很厉害,她几乎耗光了精气神,没有再推开唐绮的力气,她擦了擦自己的嘴角,又捂住唐绮的肩,指间全是温热的血,不知是她的还是唐绮的。
她有气无力地说:“我已腐朽不堪,我再也不能直立于世,命运终究还是摧垮了我,而我还想要挣脱它,唐绮,你会不甘心,我亦如此,我想丢掉我的宿命,逃出我的樊笼,唐绮,你放过我罢……我,治不好了……”
唐绮坚守的那份心意溃不成军。
她们相拥许久。
暮色四合。
天渐渐黑了下来,房中昏暗无光,廊子上有人在挂灯笼,风把桃叶吹得娑婆细响。
怀中人不知何时昏睡过去。
唐绮痛彻心扉,神采荡然无存。
她说:“好。”-
“她就这样走了?”楚畅深感遗憾,手里的汤药吹凉,喂到燕姒唇边,“我真是弄不清楚你们。”
燕姒眉眼间有笑意,手缩在大氅里面,脖子都不伸,她乖乖喝药,不言语。
外头有人点爆竹,火树银花啪啪炸响声不断,期间夹杂孩童和青年人的嬉笑说话声。
“水哥,你不是读书人吗?君子应当端方,怎能使诈?”
“于叔乃都军统领,就不要和浩水舅舅计较了嘛!”
“对啊,辽东人这般悍勇,和我比胜之不武!”
“辽东是哪里?”
“是你姒小姨的家。”
“切!你浩水舅舅还有远西人血统怎么不说?小丫头偏心!”
“远西又是哪里?”
“远西啊,远西是……”
门房还没歇,哒哒哒跑到院中,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大声喊:“有客登门——”
于进和宁浩水转眼好兄弟,二人肩把着肩,交换眼神,异口同声道:“又来了。”
楚畅的女儿提着小花灯,扯宁浩水裤脚。
“谁来啦?谁来啦?”
房中。
楚畅搁下碗扭头看外面的热闹,回首要去点燕姒额头,被她偏头避开。
“你……”
燕姒说:“抱歉。”
潭水乱时,她失去了所有,从此不敢再与人亲近。
楚畅悠悠叹气,复又去瞧院子里的光景,瞧见旧人款款而至。
除夕过,新岁始。
世事难料,只待来日。
【作者有话说】
完啦,没啦,正文结束啦,抓虫修BUG去啦
第287章 番外1
雀奔山脉巍峨绵延,其下有一城,名曰天衢。此城偏安一方,仿若世外桃源,城防修筑得甚是高大坚固,端的是有几分天高皇帝远的悠然之态,书上说辽东之地兵戈扰攘、人尽可兵的乱象,在此竟似乎早成了遥不可及的传闻。
城内大道宽阔平坦,茶馆酒肆林立,药铺银号亦是鳞次栉比,足有数百之多。百姓们安居乐业,丰衣足食,街头巷尾,往来车马不绝如缕,好一幅繁华热闹的市井画卷。白日里,纵马于长街之上,马蹄得得,快意非常;待得太阳西沉,夜幕笼罩,家家户户竟能夜不闭户,安然入眠,真真是民风淳朴,世风清正。
这夜不闭户啊,却也有一桩妙处。
且说这一日,炎夏刚过,秋风乍起,卷着满地的枯槁,将那青黄相间的树叶纷纷飘落,宛如一场叶雨。两个小厮匆匆忙忙地奔进一座黄土堆砌的小院,脚步急切如骤雨,将那地上枯树的叶片踩得嘎吱嘎吱作响,一路碎出一片嘈杂之声。
那稍大些的小厮,看上去约莫十三四岁的模样,梳着一个整齐的高髻,额头被一刀齐的额发挡住了,衬得那双杏仁眼老气横秋。他一路跑来,虽已是满头大汗,可神态却从容不迫,脚下步伐虽急,却不见大口喘气。不多时,便来到了偏厢之前,先是恭恭敬敬地合手行了一礼,而后才抬高了声音,对着厢房门朗声道:“荆郎中!您歇下了否?城西刘家的娘子,此刻正急着要生娃哩,这三更天的,特来请您去帮忙接生呀,还望您快些起身嘞!”
久没听见应答,稍小些的小厮急眼了,他比大的年幼,两人装扮相同,只这位饱满的额头露在外面,透着一股机灵劲儿,上前就咄咄拍门,张口催命似的喊道:“荆郎中!不得了了!快起身嘞!您家房子着火了!”
厢房中,荆郎中本已经睡下,闻得此声,睡梦里惊醒,险些滚下床,赶忙应道:“莫急莫急,这就来!”说着,匆匆披衣起身,边蹬布鞋边问:“哪里着火了!”
“你这丫头!怎能瞎糊弄人呢?”大些的小厮瞪小的一眼。
小的这个立时瞪回去,责怪他道:“咱俩说好的,不许将我的事往外边说!”
荆郎中胡乱套上外衫,趿拉着布鞋猛地拉开房门,一股初秋的凉风夹杂着枯叶腐朽的气息涌了进来。他一眼便看到门外两个喘着气的小厮,大的那个面带无奈,小的那个缩了缩脖子,一双眼睛滴溜乱转。
“荆郎中,没、没着火……”大的小厮赶紧又行一礼,飞快地解释,“是城西刘家娘子要生了,遣我们来请您!这小丫头片子不懂事,乱说……”
“你!”女扮男装的小丫头——名叫铃铛的,气得跺脚,却也不敢发作。
荆郎中悬着的心落回肚里,又好气又好笑,但也知事态紧急,顾不上责备,只点指着铃铛低斥:“回头再找你算账!快,前面带路!”说罢迅速抓起药箱,跟着两个疾奔的小厮,融入了夜色中。
一路疾行赶到刘家,屋里的呼痛声已一阵高过一阵。天快亮时,在荆郎中的帮助下,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终于划破了黎明的寂静。然而短暂的喜悦之后,产房内却传来刘家主人、一个经营布匹生意的小老板刘富的低吼和斥骂:“妖孽!这是什么东西?生了个什么怪物!”
接着便是婴儿凄厉断续的啼哭和一个妇人虚弱的呜咽哀求。
荆郎中眉头紧锁,隔着门帘劝道:“刘老板,不过是一双异色瞳罢了,并非妖孽,乃是天生异象,不足为惧啊……”
“呸!不足为惧?”刘富的声音带着厌恶和恐惧,“一蓝一褐,这分明是妖怪托生!荆郎中,这事儿您别管!留着这孽种,我刘家还怎么在这城里抬头做人?传出去还不被人戳断脊梁骨?快!门口那俩小子,进来!”
帘子被猛地掀开,刘富铁青着脸,眼睛因惊惧而布满血丝,怀里胡乱裹着一个细软棉被卷,正微弱地蠕动哭泣。他不顾产床上妻子的哀求和荆郎中的阻拦,粗暴地将襁褓塞到稍大的小厮手里:“拿着!现在!立刻!给我扔出城去,扔到十里坡那边!越远越好,听见没?天黑前必须弄走,别让人看见!”
大的小厮,名叫木头,捧着这小小一团温热而脆弱的生命,只觉重若千斤,手都在抖:“老…老爷,这……”
“快去!”刘富几乎是咆哮着,“再多嘴,连你们也滚蛋!”
木头被吼得一哆嗦,求救似地看向荆郎中。荆郎中正要上前,却被刘富一把拦住:“郎中,我知道您心善,但这事您别管!您救了贱内,我们记您的恩,但这妖孽,绝不能留!”他的语气斩钉截铁,带着商人特有的、面对潜在灾祸时的决绝与自私。
木头只得抱着孩子,硬着头皮往外走。铃铛默默跟上,小脸绷得紧紧的。
出了刘家那压抑的小院,天边已透出鱼肚白,清冷的风吹散了残留的血腥气。通往城外十里坡的小路寂静无人,路两旁是稀疏的灌木和收割后的枯黄田地。婴儿在木头的臂弯里哭累了,只间歇地发出小猫似的抽噎,听得人心里发紧。
铃铛越走越慢,终于猛地停下脚步:“木头哥!我们真要把她扔了?”她掀开襁褓一角,借着熹微的晨光看去——那小小的婴儿闭着眼睛,眉头微蹙,眼缝儿处依稀可见长睫毛覆盖下那奇异的一点蓝和一点褐的边角。非但不可怖,反而有种异乎寻常的脆弱与纯真。
木头的脚步也钉在了原地,他看着怀里那毫无威胁的小生命,艰难地开口:“老爷的吩咐……”
“那是个活生生的人!”铃铛压低声音,带着孩童的倔强,“‘夜不闭户’的城,怎么能干这种事?你看她多可怜!扔在荒郊野岭,不是饿死冻死就是被野兽叼走!”她想起了自家小姐也曾因为身体弱差点被嫌恶的经历,一股同病相怜的悲戚涌上心头。
木头叹了口气:“那…那你说怎么办?带回去?我们就是两个小厮,主家知道了我们都得完蛋。”他也只是个半大孩子,遇到这种事,只觉得天塌下来一般。
铃铛乌溜溜的眼珠转了几下,急切地四下张望,当目光扫过不远处掩映在几株巨大银杏树后、晨光中露出飞檐一角的天光寺时,眼睛猛地一亮:“有了!”她指着那晨钟开始悠悠回荡的方向,“天光寺!那里常有善心人上香,大和尚们心肠也好!我们把孩子放那儿去!佛祖保佑,准会有人救她的!”
木头犹豫了一下,看着铃铛期盼的眼神,又看看怀里弱小无辜的孩子,终是重重一点头:“…好!但只能放在门口石阶上,放下就走,千万别让人瞧见!天快亮了,城里人该多起来了。”
两人一路小跑,绕开初醒的街道,来到天光寺紧闭的侧门处。这里背街,相对僻静。铃铛小心翼翼地从木头怀里接过襁褓,感受着她轻得像一片羽毛的重量。她把自己的脸在婴儿冰凉的额头上贴了一下,低声道:“小丫头,对不起啊…但愿佛祖给你指条好路,遇到好心人。”然后,她万分轻柔地将襁褓放在侧门边干燥洁净的石阶上,又细心地将襁褓的边缘掖了掖,遮住那对醒目的异瞳,只露出小小的鼻尖和嘴巴。
做完这一切,她拉着木头,头也不回地飞快跑开,只留下那个细微呼吸着的生命,独自在青石与晨风筑成的天地间等待命运之神的垂怜。
晨钟第三响,悠长肃穆。
天光寺的漆红大门缓缓洞开,今日并非大节,寺中香客尚稀,唯闻诵经声袅袅。现任天衢城城主是朝廷敕封的振东伯于茂,虽非古稀之年,但鬓角已染秋霜,脸上留下了戍边守土的沧桑痕迹。今日他身着常服,神态却依旧沉静威严。他一手牵着六岁的嫡孙女于徵,在几位家将的跟随下,登上寺前台阶。
于徵继承了母亲的清秀,小丫头挽着可爱的双丫髻,穿着淡粉色的绸衫,本应无忧无虑。她紧紧拉着祖父温暖而略带薄茧的手,大眼睛里却藏着一抹与年龄不符的安静,那是自幼父母早逝后沉淀下来的早慧与寂寥。他们今日前来,是为在外的于家子弟及故去亲眷祈福,更添几分对逝者的追思。
祖孙二人绕过照壁,走向大雄宝殿。刚走到侧殿与回廊转角处,眼尖的于徵忽然“咦”了一声,指着侧门石阶角落:“爷爷,那里…有个小篮子?”
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略显凌乱的襁褓卷儿。
城主府侍卫立刻上前查看,谨慎地掀开襁褓一角,随即退开一步,面露讶色:“大人,是…是个弃婴!活着呢!”
何人如此狠心,竟将这初生骨肉弃之古刹?
于茂皱眉,威严的眸中闪过一丝怒意和不忍。他快步上前,于徵也挣脱了他的手,小跑着跟了过去,探着小脑袋。
襁褓中的婴儿似乎被众人惊动,小嘴瘪了瘪,发出微弱的嘤咛声。
于徵正好奇地俯身,看清了婴儿的模样。
就在这一刻,婴儿费劲地睁开了一条眼缝儿——于徵清晰地看到了一只犹如清透溪水的淡蓝眼眸,和一只如同秋日泥土般温暖深沉的褐色眼眸。这奇异的差别并未让小姑娘感到害怕,反而觉得那双不同颜色的眼睛像是装着两个不同的梦,清澈又深邃。
于徵完全被吸引了。
她想起了自己的房间,也是窗子一边挂着蓝色纱帘,一边挂着褐色布幔。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指,想去碰碰那微颤的长睫毛。
“爷爷,”于徵忽然直起身,仰着小脸看向于茂,那乌黑的眸子里泛起一圈薄薄的水光,声音带着孩童特有的柔软,却说得异常认真,“她…她也没有爹娘了,对吗?就…就像徵儿一样。”
于茂心头蓦地一酸。
孙女幼年失怙,其痛楚他最深知晓。他看着孙女眼中那纯粹至极的悲悯与感同身受的孤寂,再看看石阶上那小小的、命运未卜的弃婴。
于徵又低下头,小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襁褓边缘,像在安抚一个脆弱的梦境。她声音更轻了些,却透着一股执拗:“徵儿有爷爷疼。她…要是没人要,多可怜呀。爷爷,我们…带她回家好不好?”
天生异瞳,实属旷古未有,于茂一时有些犹豫。
于徵的小手微微蜷起,有些紧张地抓住了祖父的衣摆,像是在陈述一个不容反驳的“交易”理由,她补充道:“我会把我的东西分给她吃……把我的小摇床让给她睡……”她补充着,
初升的太阳光芒斜斜地射入寺门,恰好落在那婴儿微微睁开的异色双瞳上。那双眸子在熹微晨光中,闪烁着奇异却又纯净的光芒。于茂看着孙女充满渴盼的眼睛,再看看晨光中这弱小而奇异的小生命——那双异瞳,仿佛隔绝尘嚣的隔世山水,竟让老人在这心潮翻涌之际,感到一种奇异的安宁。
乱世之中弃婴常见,寻常人家避之唯恐不及的不祥之物……这并非一个轻松的抉择。然而,孙女眼中那不容置疑的坚持与悲伤,像一根柔软却坚韧的弦,深深拨动了他心中那处关于家、关于亲情的柔软角落。
“那成吧,带回去让府里老妈子养着。”良久,于茂终于沉声开口,这个决定仿佛重逾千斤,却也落得稳稳当当。
他似乎想说什么,却最终化作一声长叹,随即,他伸出手,粗糙却温暖的手掌轻轻覆盖在孙女的头顶,又缓缓移开,最终落在了婴儿柔软的襁褓外。
“爷爷还有何顾虑么?”
朝阳初升,落在祖孙俩身上的金辉如同佛光。
于茂肚子里没有几两墨,站在晨曦里犹似苦恼:“咱给她取个啥名儿呢!”
于徵笑着看那在初阳下微微闪耀的奇异眼眸,目光里全是喜爱之意,仿佛看到了某种命运的隐喻。她像是在对婴儿说,又像是在对祖父解释:“她如同暮色中被遗落的灯火……便叫她‘阿暮’。暮色虽沉,亦蕴有明光。”
第288章 阿暮(中)
时值暮春,振东伯爵府的演武场上,呼喝之声不绝于耳。
枪杆破风,带起尖啸,于徵一身利落的赤色劲装,马尾高束,额间沁出细密汗珠,正与一家将模样的壮汉过招。她步伐稳健,身姿灵敏,手中长枪或挑,或刺,虽力道稍逊,却胜在迅捷狠准,专攻人薄弱之处,竟丝毫不落下风。
“喝!”一声亮叱,于徵寻得一个空档,枪身猛一记斜扫,击中对方小腿腿侧,家将下盘一晃,踉跄半步,跪倒在地,只得抱拳认输:“大小姐枪法愈精进了!”
于徵收枪而立,气息微喘,脸上却绽开明朗笑意,带着几分恣意的张扬:“承让!赵叔。年纪大了,您得服老。”
赵副将笑着爬起来,拍了拍膝上的灰:“是,老咯!”
于徵随手将长枪抛给一旁的亲兵,接过汗巾胡乱擦了一把脸。
“今日就到这,收拾了吧。”
她转身朝外头走,步伐阔大,背影挺拔,自有一股不同于寻常闺阁女子的飒爽风流。夕阳余晖将她身影拉得老长,融进暮色四合的武将府邸。
到了自己院子,刚跨进院门,一道娇小身影便如乳燕投林般迎了上来,声音里带着显而易见的欢喜:“小姐回来了!”
正是阿暮。
她已年芳十四,没穿着府中高等丫鬟的服饰,而是一身兵将的轻装。爵爷让她常年跟随于徵习武,因此身形柔韧纤秾合度,眉眼长开,那双异色瞳眸一蓝如碧空洗,一褐如蜜糖凝,非但无损其容色,反添一种惊心动魄的异域风情,此刻正亮晶晶地盛满了于徵一人的倒影。
“嗯,”于徵应了一声,很是自然地伸手揉了揉阿暮的发顶,触手微湿,“又自己加练了?”
“小姐布置的功课,不敢懈怠。”阿暮微微仰头,享受着那略带薄茧的掌心温度,像只被顺毛的猫儿。
于徵笑了笑,大步走进屋内,一边解着劲装的束腕,一边吩咐:“打水来,身上腻得慌。”
“早已备好了。”阿暮忙道,脚步轻快转入净房,试了试浴桶中水温,正温热合宜。她又手脚麻利地撒上于徵惯用的香粉,热气裹挟清香顿时上浮。
于徵跟进来,毫无避忌地舒展手臂。
阿暮上前,垂着眼睫,替她解开劲装背后的系带,动作熟练至极。外衫褪下,露出里头吸汗的中衣,也已湿透,紧贴在于徵线条流畅的背脊上。
中衣除去,光洁的背部肌肤展露。于徵自小便习武,上过阵杀过敌,肌肤是健康的蜜色,肌理分明,线条紧实优美。然而,就在那漂亮的肩胛骨下方,一道寸许长的擦伤红肿赫然映入阿暮眼帘,边缘还沁着细微血珠,是今日刚落下的新伤。
阿暮呼吸一滞,解衣带的手指蓦地顿住。
于徵正要将中衣完全脱下,却听身后吸鼻子的声音。她诧异回头,只见阿暮眼圈泛红,那双奇异的眸子里水光潋滟,竟是瞬间蓄满了泪,欲落未落。
“怎么了这是?”于徵挑眉,有些莫名,“好端端的你哭什么?从前也不曾瞧见你哭啊。”
阿暮不答,只伸出发颤的指尖,极轻极轻地碰了一下伤处边缘,声音带着哽咽:“疼……疼不疼?”
那眼泪终究是没兜住,珠串似的滚落下来,划过白皙脸颊,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于徵愣了一瞬。
她自小摔打惯了,比这重十倍的伤也不知受过多少,从不觉得有什么,敷点金疮药便是。府中上下,包括祖父在内,也早就习以为常,至多叮嘱一句“下次小心”。阿暮被奶妈子养大,七八岁便做了她的贴身近卫,往常也不是没瞧见过她身上七零八落的皮外伤,怎今日就哭了?
这眼泪,并非同情或怜悯,而是纯粹至极的心疼,仿佛那伤是烙在了她的心尖上。
于徵的心口被不知何物猛地撞了一下,又酸又软,一种奇异悸动迅速蔓延。她看着阿暮那副小模样,泪眼朦胧地望着自己,心绪系于自己一身,那双眼眸里盛着的,是毫无保留的关切与依恋。
这眼神,莫不是……
她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抓起一旁的温茶水猛灌了一口。
“傻阿暮,”于徵的声音不自觉放低,“从前没瞧着你疼我,咱家的人可不能这么性子软呐。”
阿暮却摇摇头,泪珠掉得更凶,固执地看着那伤痕,仿佛那是什么了不得的重创,可她从何解释:“从前……从前……”
从前她还不曾有私心,是上次于徵赴好友宴,她陪着去了一趟群芳楼,瞧见那些娘子们黏腻着在一处。
彼时她不敢仔细瞧,收回目光时死死盯着身前于徵的背影,快步跟着走。穿过人群时,有个阿姆来迎人,嬉笑着同于徵打趣,说她这次怎么带着近卫来了,瞧着倒是可人儿。于徵将她护在身后,说这是自个儿疼大的妹妹,年纪尚小还什么都不懂呢,她可不好小姑娘。
阿暮一下子很是不服气,回府便追着奶妈问,娘子们能一直在一处么?要怎么疼人?怎么才能讨喜?
“娘子们为何就不能一直在一处?稀罕谁便想同谁一直在一处,想同谁在一处,对方倘若也稀罕你呢,自然能在一处。”奶妈将针线活放回竹筐里,语重心长道:“你若心里有了稀罕的人,想讨喜,至少得先学会怎么哭。唉……”
阿暮不会哭,她几乎不曾有过喜怒。性子随于徵,在伯爵府里大咧咧惯了,不曾有什么心事儿,也鲜少有心绪波动之时。
可自打那日起,她便有了私心。
她想同于徵在一处。
一直。
学会了哭,自然要派上用场,府中的娘子们说过,你不愿意瞧见什么,疼惜什么,多想一想,金豆子就能落下来。
她不太能感知到疼,但经常瞧见谁生了病,受了伤,疼起来十分难受,这会儿瞧见于徵的新伤,又听于徵说伯爵府的人不能性子软,便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武将世家的原因,于徵才忍着不哭,实际上十分难受。
不想于徵疼,不想于徵难受。
想着想着,金豆子就真的落下来了,她越哭越伤心,越哭越难过,她难过极了。
于徵见自小就没心没肺的小东西突然这般情真,先是一滞,心道再哭下去,她要受不住了。随后她猛地转过身,面对阿暮,抬手用指腹有些粗鲁地揩去她脸上的泪痕。
阿暮惊得忘了哭,长而卷翘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怔怔地看着于徵突然逼近的脸庞。于徵的眉眼英气勃勃,此刻因那未散的热气和眼底翻涌的情绪,显得格外具有侵略性。
下一瞬,于徵低下头,精准地贴上那两片因惊愕而微张的唇瓣。
“唔……”阿暮彻底僵住,大脑一片空白,只感受到于徵唇上带来的灼热而柔软的触感。瞬间点燃她全身血液,让她四肢百骸都酥麻无力。
于徵的吻毫无技巧可言,带着她一贯的强势和急躁,更像是一种本能的掠夺和占有。她揽住阿暮纤细腰肢的手臂收紧,将两人身体紧密贴合,不留一丝缝隙。
阿暮起初是惊惶的,被动地承受着。但在于徵炽热的气息包裹下,在那份她依赖了多年的熟悉气息里,她生不出丝毫反抗之心,只有全身心的交付。她生涩地回应了一下,轻轻闭上了眼睛,睫毛上的泪珠终于跌落,没入两人相贴的唇间,带着微咸的味道。
这一下细微的回应,如同投入干柴的火星,烧得于徵呼吸骤变,抱着阿暮吻得更深。
原来是这般滋味。
于徵晕陶陶地想,比打赢一场仗或驯服一匹烈马,更让人心跳如鼓,热血沸腾。她想要更多。
水汽氤氲的净房内,温度攀升。于徵抱着阿暮,几步便转入相邻的寝卧。
“小姐……”阿暮无意识地呢喃。
这一声“小姐”更是刺激了于徵的神经。她看着阿暮,这个被她捡回府的孩子,竟已长这般大了,明明日日都见着,却好似未曾仔细去看过。
那双异瞳,实在漂亮得让她难以置信。
“阿暮……”于徵在她耳边低语,“别叫‘小姐’了。”
阿暮尚不明白:“那叫什么……”
于徵说:“叫‘阿姊’。”
“阿姊。”
帐幔低垂,掩去一室风光。
半个时辰后,云收雨歇。
于徵心满意足地侧躺,手臂仍紧紧环着阿暮,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卷弄着她汗湿的发梢。阿暮偎在她怀里,脸颊绯红,眼睫低垂,羞得不敢抬头。
“高兴么?”于徵低笑,声音带着慵懒,指尖划过阿暮脸颊。
阿暮轻轻“嗯”一声,声音细若蚊蚋,将发烫的脸颊更深地埋进于徵颈窝。怎会不高兴?她只觉得像踩在云端,整个人都轻盈欢欣得要飘起来。
娘子们互相稀罕,自然就能在一处。
于徵不让她叫她“小姐”了,让她叫“阿姊”。
于徵感受到阿暮对她的依赖和欢喜,心中爱意更盛,。她捧起阿暮的脸,迫使她看着自己,眼神亮得惊人:“阿暮,过两日我要去一趟椋都。等我从椋都回来,我们就成亲!”
阿暮蓦然睁大眼睛,异色瞳眸里满是震惊,随即被巨大的狂喜淹没:“成……成亲?”
成了亲,她可以永远和于徵在一处!
一直!
“对啊,成亲。”于徵语气斩钉截铁,带着她一贯的洒脱,“我有一个堂妹于姒,是我大爷爷的嫡孙女,她要大婚了,祖父让我代他前去椋都贺喜。等我观礼回来,我就向祖父禀明,娶你过门!”她想象着阿暮穿上嫁衣的模样,心头火热,“以后,你就真是我的了。”
椋都……小姐的堂妹……阿暮听她讲过,这些词汇对于阿暮来说并不陌生,她不甚在意,只听进去于徵要出远门。椋都距天衢城很远,她几乎从不离开天衢城,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雀奔山脉旁的边境,随于徵去剿灭流寇。
可看于徵的意思,这次去椋都不会带着她,一丝不舍立刻缠绕上来,她下意识抓住于徵的手臂:“小姐要去多久?不能……不能带我去吗?”
她从未与于徵分离过如此之远。
于徵捏捏她的鼻尖,笑道:“路途遥远,舟车劳顿,我也不舍得你受累。乖乖在家等我,我快去快回。”
阿暮眼里期待的光黯然了下去。
于徵顿了顿,又凑近亲阿暮的唇角,哄道:“回来就给你带椋都最时兴的绸缎和首饰,把我的阿暮打扮成一个漂漂亮亮的新娘子。”
阿暮虽失落,却更不愿给于徵添麻烦。
她乖巧点头,将对于徵的不舍压回心底,满心满眼只剩下对成婚的憧憬:“那……我等着小姐回来。”
于徵这次咬得有些重,眼睛一瞪:“阿暮该唤我什么?”
阿暮红着脸埋进她颈窝,小声地道:“阿姊……”
于徵办事向来都雷厉风行,几日后便点齐随从,跨上自己那匹骏马,照月驹扬蹄嘶鸣,一行人浩浩荡荡离开了天衢城。
阿暮站在府门口,直到那队人马消失在长街尽头,仍是久久不愿回去。
此后每日,她除了更加刻苦地练功,便是数着日子盼于徵归来。她一遍遍在心中描摹成亲的场景,想着于徵说那话时亮晶晶的眼眸,心里便甜得如同浸了蜜糖。
她过得顺遂,眼里心里只有于徵,几乎快要忘记自己的身世。
直到那日清晨。
她一如往常在院中练剑,身姿翩若惊鸿,剑光缭乱。一套剑法练完,气息微喘,想去厨下瞧瞧给于徵预备的糕点材料可都齐全了,于徵不曾来函,数着日子想必归期将至。虽说人还未回,她却总想提前准备着。
途径后院那几株老槐树下时,忽听树后传来压低的絮语声,是府里两个管浆洗的婆子,正借着清晨凉快,偷闲嚼舌根。
“……要我说,那位真是好命,一个弃婴,竟得了小姐这般青眼。”一个声音略带酸意。
“嘘!小声些!什么弃婴,那是俺们小姐心善,捡回来做伴的。”另一个稍显谨慎。
“伴?哼,你瞧她那眼神,黏在小姐身上!心里不知寻摸什么呢,真当自己是半个主子了?不过是捡回来给小姐作伴的,说难听点,以后也就是个陪房丫头的命,还能翻天不成?”
“可不呢么!俺们小姐是何身份?爵爷的嫡亲孙女!将来要继承这爵府,执掌天衢城的!你看看这次去椋都,侯府的那位堂小姐,嫁的可是当朝二公主殿下!那是真正的天家贵胄!俺们小姐这般人物,虽说不拘小节,没定下婚事,那是眼光高!寻常人哪配得上?这次去椋都见了大世面,说不定就被哪位皇子王孙、公侯贵姬瞧上了,那才是门当户对!”
“就是就是……我看呐,大小姐当初说那些话,也不过是一时兴起,哄小孩子玩罢了。她那样洒脱的性子,外面见过的出色人物不知凡几,回来还能真记得一个捡来的……还有她那双眼睛……”
“嘘……这可不兴说,被传到爵爷耳朵里可得挨军棍,我看她啊,是妖孽来的……”
话语声渐渐低下去,转而议论起别的闲事。
树后的阿暮,却如遭雷击,脸色霎时变得惨白。
这些话是何意呢?
于徵骗她的么?怎会如此呢?她才不信,于徵不会骗人,可她忽而想起群芳楼那夜,于徵从厢房里出来时,醉晕晕挂到她身上,脖颈处有些……
那是于徵的一时兴起?
内心隐隐不安。
她转头便去耳房寻了奶妈,门吱嘎一声被猛力推开。
“娘!”
奶妈正折浆洗好晒干的被褥,瞧她进来,撇她一眼道:“你个野猴子,又是作甚?”
“门当户对是何意?”她抠着手指,亟待有人解惑。
奶妈不像从前那般对她笑了,今日的笑总让她觉得有些不舒服,可具体是何因由,她尚不知,只听奶妈说:“门当户对,什么人家出生的孩子就和什么人家出生的孩子在一处。我可听说了,小姐要娶你?做你的春秋大梦吧,去岁我还当你去了群芳楼,被那里的小妖精勾住了呢,没想你竟敢把主意打到小姐身上。你也不上街边儿打听打听,哪家高门大户把闺女许给流民?”
“我……我不是流民啊,爵爷给我安了户,我是娘的孩子,是家奴。”
“叫谁娘呢,我可没你这么妄想攀高枝心术不正的孩子,你这样勾着小姐娶你,那是在害了主子!”
“为什么?”
她不是,她不是,她没有要害于徵。
奶妈瞧她的眼神怪怪的,让她感到好冷,她听见奶妈又问:“你有当爵爷的爹吗?”
阿暮咬紧嘴唇:“我没有。”
奶妈又问:“稀罕这事儿吧,今儿稀罕你,小姐明儿也能稀罕旁的人。但若论及婚嫁,她得寻一位家世匹配的夫人,这才叫门当户对。”
阿暮恐慌道:“我……我不信!小姐不会骗人,她说过她回来娶我!她真的说过!”
奶妈指着门说:“你不信,你且等着瞧,若她过一阵子还稀罕你,过了这个新鲜劲儿,那她要纳你做个妾室,爵爷想必也会点头。你可别去祸祸俺们小姐了。”
巨大的失落盘旋心头,阿暮失魂落魄地转身,落荒而逃。她没有回于徵的院落,而是下意识地躲到了后厨,仿佛只有这些琐碎粗重的活计,才能让她找到一点自己本该存在的位置。
她抢着帮厨娘挑水、洗菜,一言不发拼命地做事,试图用身体的劳累来麻痹那颗阵阵抽痛的心。
那里闷闷的,可她并不明白为什么会痛,真的,真的会害了于徵吗?一定要门当户对吗?
就在于暮心神不宁地提着第二桶水,脚步虚浮地走向水缸时,府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熟悉的爽朗笑语声。
是于徵!她回来了!
阿暮的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就想放下水桶奔出去。可脚步刚动,那些婆子的话和奶妈的话又如冷水泼下来,让她僵在原地。她此刻灰头土脸,一身灶间烟火气,如何去见那个光芒万丈的于徵?
她缩回了脚步,往后院角落的槐树后躲了躲,垂着头,假装没有听见前面的动静,只顾用力将水倒入缸中,水花溅湿了她的布鞋。
于徵归心似箭,一路快马加鞭,比预计早了三日抵达天衢城。她风尘仆仆,却精神焕发,眼底带着畅快笑意,显然此行甚是愉快。她一路与人打着招呼,脚步不停直奔自己的院落,心想阿暮定然如往常一样,早在院门口翘首以盼了。
然而,院门口空无一人。
于徵脚步一顿,眉头微蹙。进入院内,依旧静悄悄,不见那抹熟悉的身影。
“阿暮?”她唤了一声,无人应答。
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她拉住一个路过的小丫鬟:“见到阿暮了吗?”
小丫鬟怯生生回道:“回小姐,好像……好像看到阿暮姑娘往后厨那边去了。”
于徵心中疑惑更甚,转身便朝后厨寻去。刚穿过月洞门,一眼便看到槐树下那个正提着水桶的纤细身影。
才数日不见,她的阿暮似乎清减了些。
“阿暮!”于徵心头一喜,几个大步跨过去,声音里带着惯有的亲昵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抱怨,“跑这来做什么?我回来了都没见着你人。”
说着,她自然而然地伸手,想要像往常一样将人揽进怀里,好好亲昵一番,以慰多日相思。
谁知,阿暮却像是受惊一般,猛地侧身躲开了她的手,水桶晃荡,溅出更多水渍。
于徵的手僵在半空,脸上的笑容也凝住了。
她这才仔细去看阿暮。只见她始终低垂着头,不敢看自己,手指紧紧攥着桶梁,周身笼罩着一股抗拒又不安的气息。
这是怎么了?
于徵心头莫名窜起一丝火气,更多的是不解。她不喜欢阿暮这样躲着她,这让她觉得烦躁。
她不由分说,再次上前,这次带了力道,一把抓住阿暮的手腕,将她猛地拽向自己,另一只手挥开那碍事的水桶,木桶哐当一声倒地,清水汩汩流了一地。
阿暮被她直接按在了身后那棵粗壮的老槐树树干上。
槐花尚未开,浓密的树叶投下斑驳阴影,在于徵逼近的气势下,微微晃动。
“你做什么躲我?”于徵的声音沉了下来,盯着阿暮被迫抬起的脸,望进那双闪烁不定的异色眼眸,“我回来了,你不高兴?嗯?这是什么意思?”
阿暮的脊背抵着粗糙的树皮,无处可逃。
于徵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风尘仆仆的尘土味和椋都带来的繁华气息。她心跳如擂鼓,混杂着巨大的眷恋和更深的惶恐。
她看着于徵英气逼人的那张脸,总是盛满阳光和自信的眼睛,此刻正牢牢锁着她,眼中困惑,还有愠怒。小姐还是那个小姐,可她……
她没有当爵爷的爹啊……
于徵到底是不是一时兴起要娶她?
阿暮的眼圈一点点红了,泪水迅速聚集,却强忍着不肯落下。她吸了吸鼻子,声音微不可闻,颤抖着问:“小姐……您真的……真的要同我成亲吗?”
于徵一愣,没想到她憋了半天问出这么一句,顿时气笑:“废话!我临走前怎么跟你说的?当然是真的!难不成我还会骗你?”
她语气笃定,暗含被质疑的不悦。
阿暮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只有坦荡和理所当然,没有丝毫闪烁。是了,小姐和从前是一样的呀,没有变过的。小姐想要什么,便会直言不讳,可她也知道,群芳楼的娘子们永远不会得爵爷点头,被小姐娶回府中。
她们门不当,户不对。
当奴的,怎可去害了主子呢?
她垂下眼睫,泪水终于滑落一滴,声音带着哭腔,却很是坚持:“那……那便等两年。”
于徵眉头紧锁:“等两年?为什么?”
她迫不及待想要名正言顺地拥有阿暮,恨不能日日同榻而眠,一天都不想多等。
“等我年满十六……”阿暮的声音越来越低,“如果……如果到那时,您还要我的话,我们就成亲。”
于徵完全无法理解。
她盯着阿暮看了半晌,试图从她泪眼婆娑的脸上找出缘由。但阿暮只是咬着唇,倔强地沉默着,那小模样可怜极了,仿佛受尽了天大的委屈,又仿佛在守护一个脆弱的秘密。
于徵心底那点火气,对上阿暮的眼泪和这副神情,瞬间消散无踪,只剩下满满的心疼和无奈。虽说她性子爽直,看到堂妹于姒和二公主唐绮大婚很是艳羡,但她却并非不懂察言观色,更不是对阿暮一时兴起,那日……
她还从未对人动过心呢。
她叹了口气,松开钳制的手,转而用指腹抹去阿暮脸上的泪痕,语气放缓,却依旧霸道:“哭什么?我要不要你,难道还用等两年才知?我也没说不等。”
阿暮只是摇头,泪眼朦胧地望着她,重复道:“等两年……好不好?阿……阿姊……”
于徵看着她这副样子,终究心软。虽然不明白为何要等,但既然这是阿暮的要求,没有不同意的理由。
“好吧好吧,”于徵不耐烦地妥协,重新将阿暮揽入怀中,这次阿暮没有躲闪,乖顺地靠在她胸前,她说:“两年就两年吧。反正你早晚都是我的人,跑不掉。”
她低头,吻了吻阿暮的发顶。
第289章 阿暮(下)
自那日于徵许诺阿暮等两年后再论亲事,心里虽说惦记,却一直不曾再提。
她不是个傻的,心想出这一趟门去给于姒送亲回来,阿暮就变了主意,定是她不在家这些时日里发生了什么。另是回府数日,总隐隐觉察出哪里怪异,府中下人瞧她的眼神多半像是欲言又止,待她抓来人问,又未能得出什么话,最后只好作罢。
因这头动了心,便比从前更加仔细着异瞳小丫头,不仅非要拉着人同食同寝,得了什么稀罕物也只管塞到人手里,连平日里巡营也不爱自己快去快回了,时时刻刻都将阿暮带在身边形影不离。
阿暮本就是于徵的近卫,这番举动倒也没引起振东伯多加注意,偶尔听到些闲言碎语也只当是两人不拘小节,毕竟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情谊,行为上亲密些也不妨事,便没管。
他不管,于徵便更加无所顾忌。
直到这日辰时,前院有人吵吵嚷嚷。
于徵正剥开橘子皮,把果肉往阿暮嘴边递,听到外边嘈杂,便扬声朝着院子里问:“谁搁外边儿闹啥呢!”
底下的婆子急急忙忙到门口来回,气喘吁吁地说:“小姐,是进哥儿来了,说他近日得了本册子,在册子上学了远北侯的平沙枪法,这会搁演武场耍给大伙儿瞧新鲜呢!”
阿暮嚼着清香带涩的橘瓣,眉还皱皱巴巴粘作一团,听到平沙枪法,眼睛霍然亮了亮。
于徵攥着剩下半颗橘子,另一手十指在她额间反敲两下。
“瞧把你给激动的,走吧,一道瞧瞧去。”
阿暮怯生生说:“可……可以吗?”
“瞧你问的什么话。”于徵抓着她手腕起身,笑嘻嘻地说:“有啥不可以。”
于进在前院演武场里耍枪,看到于徵牵着那异瞳小丫头过来了,枪柄往地上一杵,震得其下木台嗡香,“锵”的一声。
他贼笑着同于徵说:“徵姐姐,我早听闻,你进进出出都带着她,不知的还当你从哪儿捡来的宝贝。”
“可不是我捡回来的宝贝么。”于徵拉着阿暮站到演武场的栏杆边,朝于进摆手:“接着耍你的枪,我们都没见识过,不知远北侯的平沙枪法究竟有多出神入化,又到底是何妙处能上阵时令敌人闻风丧胆,你且放开了手脚,让我们瞧好。”
于进那套枪法舞得虎虎生风,周遭的叫好声不绝于耳。独独于徵抱臂倚着栏杆,塞了最后一只橘瓣进口,在齿间碾出甜腻腻的浓香汁水,她眯着眼看了半晌,忽然笑出声来。
“停停停——”她扬手打断,“你这套平沙枪法,怕是南边货郎用三文钱一本的假册子糊弄你的吧?”
阿暮站在一旁听着,她是瞧不出来的,只觉得这套枪法确实耍得很好,心道还是小姐厉害,见过大世面,才能识得进哥儿是被卖货的货郎坑了,毫不质疑于徵会论错。
于进收势站定,额角汗珠滚落。
他拄着枪杆喘气,不服道:“徵姐姐怎的胡说?我可是花了二十两银子从远北行商那儿淘换来的孤本!那远北侯上了年纪,只要他们不是反了,咱可没机会千里迢迢跑到远北去瞧,你都没瞧过,怎知是真是假?”
“二十两?”于徵噗嗤笑个没完了,顺手将橘子皮放到阿暮手里,大步流星走进场中。她随手抄起架上的练习枪,腕子一抖,红缨如血绽开。
“看好了,”她声音清亮,身随枪动,“平沙枪讲究的是势如瀚海,枪出如龙。你又不是不知,你徵姐姐我呀,从小就爱研究远北杜侯,凭啥她能封侯,咱们阿公却只是封爵呢?你这套花里胡哨的,看似霸道刚猛,但灵活劲儿相去甚远,战场上敌人早把你捅成筛子了!我虽没见识过真正的平沙枪法,但又不是个傻的!”
银枪在她手中化作游龙,点、刺、扫、挑,每个动作都带着沙场上拼命过的,特有的凌厉杀气。阿暮看得目不转睛,异色瞳仁里映着她矫健的身影。
于进目瞪口呆,等于徵一套枪法演示完毕,才讪讪道:“还真是被骗了原来徵姐姐早已会了,不仅不教我,还诓我,忒小气了!”
“谁说我会,我是听爷爷讲完自己悟出来一些的,与真正的平沙枪法只怕也不在同一水平。”于徵扔了枪,勾着他肩膀往树荫下走:“说说,哪来的远北行商?大老远从远北来咱们辽东,没准儿是冒充,明儿姐带你去讨公道。”
树影婆娑,落下斑驳光点。于进擦着汗,摆手道不过二十两,权当做了善事劫富济贫,他劫自己的富,于徵却道那不行,天衢城里绝不纵容江湖骗子,于进只好把如何遇到行商又如何上当买了册子的过程一一交代。
话末,他忽然压低声音:“徵姐姐,底下人都在传你要娶阿暮,真的假的?”
于徵脑中尚且还在默记他说的远北行商,听他这般问,下意识便接了句:“怎么传到你院里去了?”
“何止我院里!”于进面色发红,压低声音道:“我估摸着整个辽东都快知道了!阿公那边怕是也”
“知道便知道。”于徵漫不经心地理着袖口,“我要娶谁,还需要看旁人脸色?”
“可阿暮毕竟是个来历不明的异瞳咱们伯府虽说不是极重门第,但你们这也……”于进眼角余光瞄到阿暮在朝他们这处盯着,又怕于徵不悦,绞尽脑汁找了出个说辞:“不相匹配啊,你怎么说服爷爷阿公同意?”
“匹配?”于徵轻笑一声,目光扫过远处刚走开去小心翼翼收拾枪架的少女,“你瞧我哪里不好?我不好看吗?我不英姿飒爽吗?我一不作妖二不骗人,文武功课皆拿优等,行军打仗也有小胜,哪里和阿暮不匹配了?再则她是我捡回来的,便是我的人。”
“你能纳妾啊。”于进把着于徵胳膊,“看你这人是哪里都好,可风月里的事你就……你若是纳妾,她还能接受你心思淡了另找旁的,你直接娶她做妻,转头又去群芳楼,她怎生吃得消?”
于徵双手叉腰,对着身边栏杆踹了一脚,拽着于进又走出去几步,离那娇小身影愈发远了,她才义正言辞道:“我发誓,我不纳妾,以后也再不去群芳楼!你就瞧好了吧!我待她是真心实意,她待我也是,如此便很是匹配!我非娶她不可!”
这番话实在不像少年意气,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于进愣愣看着她,好半晌才笑叹道:“徵姐姐,真有你的。”
“人生苦短,何必委屈自己?”于徵拍拍他肩膀,“倒是你,少买些假册子,多练练真本事。”
待于进悻悻离去,于徵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她转身走向演武场边候着的管家,声音冷了下来:“去查查,是谁在底下乱嚼舌根。”
是夜,于徵院里跪了三个婆子两个小厮。她坐在廊下,慢条斯理地擦着枪尖。
“我院里的事,倒劳烦各位替我宣扬了?”枪尖在月光下泛着寒光,“既然这么爱说话,明日便去马厩伺候吧,那儿只需要动手,不需要动口。”
处置完下人,她再回到房中时,已是月上中天。阿暮正坐在榻边缝补她白日里练枪刮破的衣袖,烛火描摹着少女专注的侧脸。
于徵心头一软,走过去抽走她手中针线:“这些让绣娘做便是,你怎还学起这个?”
阿暮仰起脸,异色眸子里盛着不安:“小姐,他们都说”
“说什么?”于徵爬上了床,将小小的阿暮揽进自己怀里,手指一下一下梳理她除去束带的长发,“说我非要娶个不匹配的?”
阿暮在她怀里一颤。
“怕什么?由得他们说去,他们瞧着不匹配是他们的事儿,我瞧着……我欢喜你极了。”于徵低笑,吻阿暮通红的脸颊,“说好的,等你两年后及笄便成亲。我于徵说话算话。倒是你,你可不许抵赖啊。”
怀中的少女沉默许久,忽然伸手环住她的腰,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紧紧圈抱。
“阿暮配不上小姐……”
“胡说八道!”于徵抬起她的脸,仔仔细细盯着她看,随后贴近她耳边吹着热气:“我捡到你的那日就想过,这双眼睛,是上天赐我的宝贝。你好得不得了……”
她吹熄烛火,拉过薄薄的被搭在阿暮的腰间。
“且睡,莫再多思了,明日陪我去巡营。”
阿暮在她怀里寻了个舒适的位置,脸烫到快要出汗,鼻尖嗅着于徵的体香,渐渐入眠。
日子便这样一天天过去。于徵依旧去哪儿都带着阿暮,巡营、练兵、甚至去校场与将士们切磋武艺。辽东的夏日来得快去的也快,转眼已是秋凉。
这日于徵正在院中指导阿暮习字,忽见父亲身边的亲兵疾步而来:“小姐,侯爷请您去书房一趟。”
振东伯于茂的书房里燃着檀香,案上静静躺着着一封火漆被揭掉的密信。见于徵进来,他推过信笺:“椋都来的旨意,要调你去御林军任职。”
于徵展开信纸,眉头渐渐蹙起:“这么急?”
“皇命难违。”于茂沉吟道,“你那妹媳妇,就是二公主唐绮,还有印象罢?先前在御林军做统领,这次被吊了腰牌……官家此时调你去椋都,怕是另有深意。”
于徵指尖轻叩桌面:“何时动身?”
“明日即刻动身。”于茂目光扫过窗外,阿暮正蹲在院里一角喂竹笼里的兔子,“那丫头你带着去?”
“自然,椋都这一去,我便也是皇城笼中鸟了,她自小没离开过我,我也离不了她,爷爷难道不允吗?我可是为于家去的。”于徵斩钉截铁,“我在哪,她在哪。”
椋都龙潭虎穴,于茂心中不是不知,他收回视线看向于徵,这孩子自小便没了阿爹阿娘,是在他跟前拉扯大的,可她长得很好,心善但不盲目心软,不似他大哥那般一切以唐国永固为信念,独独承继了于茂自己身上那种家人平安高于全部的决心。
他注视了她许久,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重重拍了拍于徵的肩膀。
夜里。
阿暮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上次她这般毫无睡意难以入眠,还是于徵去椋都给堂妹于姒送亲的前一夜。她这个人心很大,用奶妈的话讲,是个没心没肺的,既没有大多数人那些丰沛的情感,也没有大多数人面对变故的恐惧和不安。平日里几乎一沾床,就能立刻进入梦乡。
这太反常。也是在那一夜,她仔仔细细将自己的反常琢磨了一遍,因着实找不出别的不同,便把反常归因为于徵。
她同于徵之间,发生了一些……超出主仆间的事儿。
睡不着,那大抵是在担心于徵。
“你是怎么了?”于徵翻身回来,在昏暗的青纱帐子里盯着她,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十分明亮。
阿暮的手从被窝里伸出来,轻轻触碰于徵的脸颊。
“阿、阿姊。”她还尚未彻底习惯这个异常亲昵的称呼,叫一次便脸热一次,心也慌慌地,跳得像竹笼里圈养的小白兔,“阿姊,椋都很繁华吗?”
于徵的手覆上阿暮的,弯唇露出一排整整齐齐的雪白牙齿。
“椋都很繁华,是皇城,是唐国最好的地方。”她好似能察觉到阿暮心里的不安,捉着阿暮的手吻了吻那烫热的手心,“那里人很多,没有流匪,没有敌国军队,更没有凶猛的野兽,且,我是去做御林军统领的,跟在天衢城一样,带兵呢,不会遇到任何危险。”
阿暮听着于徵耐心的解释了这么多,悬着的心终于稍稍安稳了些。
于徵伸长胳膊,对她说:“过来。”
她马上撑起半个身子,拱进于徵的怀抱,枕住于徵的胳膊。
于徵将她抱牢了,轻轻拍她的后背:“快睡罢,明日就要出发……”
她闻着于徵身上的香味,模模糊糊有了一些睡意,听着于徵逐渐均匀的呼吸,便知于徵约莫是要睡着,可很快,她又在昏暗里睁开了眼睛。
“阿姊。”
于徵没有回应,呼吸声很轻微,像夜里收敛了嗓门儿的虫鸣。
阿暮呆呆看着昏暗里这张极具魅力的面容,此刻不再强势,而是安静得像没有受惊的兔子,居然有些驯顺。
院子里的人们都说,椋都是一个极好极好的地方,那里遍地王孙贵胄,三步就能碰见谁家出来买胭脂的小姐,十步之内就是都官们的亲眷,只有这些人才能去安乐大街逛最好的楼子,享最新鲜的乐子。奴籍出身的人,便做着最低等的活计,永远都够不上长盛大街上那些大户门的门庭。
“去了椋都之后……你会变么?”阿暮用气声悄悄问于徵。
问完她又感到很是后悔,她自小便不比常人,她无法正确感知到人们的喜怒哀乐,她很笨,很蠢,她什么也不懂。
尽管她后来努力学着去懂,学着去与常人相似,但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同常人是不一样的。
她能确定自己很喜欢于徵,但她并不敢确定于徵也同样非她不可。这无疑是一件很令她难过的事,可她又忍不住会去想,既然无法确定于徵对她的感情是否与她对于徵的相同,那么于徵即使变了,即使真的是大家说的那样一时兴起,她又有什么可以不满的呢?
是于徵将她捡回伯爵府,是于徵保住她的命。能与于徵这样相拥而眠已是上苍给她最大的恩赐了。她说出让于徵等两年再娶她时,便是在给于徵来日后悔的余地。既是如此,变与不变,又有何可问呢?
所幸于徵真的睡着了,于徵每日作息格外严谨,更漏声敲响已临近子时,自然听不见她这般小心地问。
因此,也不会忽然醒过来答她。
想着想着,阿暮自己也开始真的困了,明日如何她不知,但她似乎也无所求。
翌日,一列马队辚辚出辽东。阿暮第一次离开故土,紧紧跟在于徵身侧。于徵怕她不适,特意放缓行程,每到驿馆,必先要查看她可有什么不舒服。
椋都实在是很远,她们走了许多日,中途更换过马匹,但于徵自己的坐骑是自己驯的,她不会换,这是一匹辽东悍马,宝马日行千里,因吃着上等草料,一路上倒是比人还要精神抖擞。
于徵接的乃是皇命,路程很赶,没带多少人,都是些跑马惯了的近卫,年轻的男男女女数十个,于是休憩的时候很少,在阿暮快要换第四匹马时,他们顺利抵达了椋都东城门,远远看到门楼上飘着两列数十只白色经幡,在夜风里凄凄惨惨地摇曳着。
“斥候。”于徵皱眉抬手,“上前去问问,都中出了什么大事?那我腰牌,叫门。”
阿暮在于徵身侧勒马:“阿姊,今晨你沐浴时我听官道上的乡民讲了。”
“哦?讲甚?”于徵的马和她的马并辔。
她本不想说的,但似乎这事儿于徵需得知晓,瞒是瞒不住的。
阿暮将缰绳攥紧:“皇帝没了。”
于徵这些日子紧着赶路,又紧着阿暮的身子能不能吃得消这般耗时长的骑行,适才没留意旁的,这会儿经阿暮提起这惊天消息,脑中便回忆起那些不起眼的细枝末节,他们这一路行来,越是接近椋都,路边白经幡出现的越多,路过的百姓也是无精打采,大多面上哀颓,本当时办白事的寻常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原竟是成兴帝驾崩!
她霎时愣住。身下辽东马似是觉察到了主子的变化,原地踏着蹄子嘶鸣几声。
阿暮从旁瞧她凝固的神情,更加小心地试探道:“既然皇帝都没了,俺们是不是就不用留在椋都了?”
于徵还没有来得及作答,斥候策马跑回来。
“将军!举国办丧!官家驾崩了——”
话音刚落,东城门传来吊桥放锁的咕嘎之声,威风凛凛的御林军在门楼上舞动旗帜,迎他们入城。
于徵双腿夹住马腹:“走——”
椋都比辽东繁华许多,忠义侯府更是气派非凡,这里的屋舍楼子修得极其精美,可惜此刻全都沉溺在悲伤中。
皇帝是个好皇帝吧。
月光下经侧门入侯府时,阿暮盯着于徵的背影这样想着。
侯爷于延霆亲自等在府门前,见到风尘仆仆的侄孙女,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神色。
“院子替你收拾好了。”老侯爷目光在于徵身上停留一瞬,又往后瞧了瞧面显疲惫的近卫们,“带你的人去歇着,明日一早再同老夫进宫。远北侯就在近前离北门不到一百里,此时……罢了,明日再详同你议。”
于徵抱拳行礼:“多谢阿公。”
国丧期间,于徵到御林军任职,首先要应对的便是远北会不会反这个棘手难题,待远北隐患消除,她却没轻松下来,比阿暮想象中更忙碌。新官上任,要整顿军务、熟悉布防、还要应对各方势力的试探。
于徵每日早出晚归,却始终将阿暮带在身边。
可朝堂上的暗流涌动,岂是一个从小在辽东长大的小丫头能看懂的?阿暮坐在值房角落,看着于徵与各色人等周旋,那些机锋暗藏的话语,意味深长的眼神,她都似懂非懂。
她只能在于徵疲惫时递上一杯热茶,在于徵忙碌一整日终于要入睡前,悄悄帮着揉捏酸痛的手臂。夜深人静时,她望着身旁熟睡的于徵,心里渐渐涌起了新的恐慌。她的小姐正在一步步踏如她全然陌生的生活里,而自己却连替小姐分忧都难以做到。
她太没用了。
这样恐慌的日子持续了近半年,新皇帝突然发难。于徵接到密令时正在用晚膳,筷子“啪”地落在桌上。
“备马!”她厉声吩咐,转身对阿暮道,“你留在府里。”
阿暮却第一次违逆她的意思:“我要跟着小姐。”
高壁镇一战形式紧张,可谓是万分凶险。于徵带人冲杀在前,阿暮死死跟在她身后,手中短剑不断格挡流矢。
为什么新皇要对自己的二姐发难?阿暮怎么都想不明白。她只知晓于徵很惜爱自己的手足,哪怕不是一母同胞的于进,再或堂妹于姒,于徵似乎一直都在帮着家人,那位二公主,从公主变作了长公主,长公主也要被围杀?
太多疑问了,不是阿暮的脑子能想明白的,混乱中,她看见长公主与于姒被迫分离的那一幕。
那么决绝,那么无奈。
回程的路上阿暮一直很安静。
于徵以为她受了惊吓,夜里特意将人搂在怀里轻声安抚。
可阿暮只是仰起脸,月光下异瞳里水光潋滟:“小姐,我们成亲吧。”
于徵失笑:“不是说好等你及笄?”
“我怕”阿暮把脸埋进她颈窝,“怕等不到那天。”
“傻话。”于徵吻了吻她眼角,“等我忙完这阵子就”
话音未落,门外突然传来急报:“统领!侯爷请您速去书房议事!”
又是要议事。她每次去前院书房议事,都不能带上阿暮,阿暮转身面向墙壁,竖着耳朵听到她下榻,披衣穿鞋,脚步匆匆出了房门,门被吱嘎着合上。
其实从到了椋都之后,她们就没有安生的日子了,只是那时候的阿暮隐隐有着预感,却拦不住于徵。
她拦不住于徵去保护于家的人,就像她拦不住天要落雨,拦不住于徵要议事。
最后那次议事,于徵接到一个新的命令,因为于姒受困宫中,于延霆命她带人去掳摄政王妃楚可心,以此作为交换,换于姒出牢笼。阿暮依旧固执地跟着于徵去,不想他们乔装改扮后的队伍仍然对上了金羽卫。
于徵的胳膊就是在那时候丢的。
她是为了保护阿暮,活活被一个叫杜铅华的人斩断了一只手臂。阿暮想尖叫,可她张大了嘴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却是哑的,她叫不出声。
杜铅华太坏了。
她恨不得将杜铅华抽筋剥皮,可是于徵流了好多好多的血,她必须先带于徵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逃到天边去。
于徵脸色白得像小白兔的兔毛,她大汗淋漓,忍痛抓住阿暮的手:“人……楚……楚可心,你去。”
阿暮不愿意,可是于徵扁了扁嘴,好像要哭了。
“听话。”
她好生气,但她能怎么办?死了那么多人,杜铅华被乔装的银甲军纠缠住了,于徵要她带走楚可心。
必须要逃出城,椋都太不安全了,哪里都是敌人,全是摄政王的人,顺着碧水湖游出来爬上岸时,阿暮先检查了于徵包扎过的伤口,又没好气地踢了昏死过去的千金小姐一脚。
“咳……咳咳咳……”
人没死就行。
新皇是个窝囊废,赶自己二姐走的时候那么凶,什么手段都用上了,偏偏防不住身边人,这次搞不好就是被自己三弟给害中毒的。
长公主也是个窝囊废,护不住自己的妻,被自己亲兄长疑心赶去边南那个鬼地方守城,守城便守城,怎还折在了一场大火里。她妻不是该她来救?
摄政王这个大坏蛋,据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没曾想骨子里竟这般歹毒,老天怎么不来收了他呢?
阿暮背起于徵,揣着一肚子的不满,拖拽着楚可心身上的昂贵衣料子,心道椋都得千金也不过如此,然后默默往山林方向走。
“阿姊,其实我身体养得很好,我很大力气的……您不要睡……”
于徵迷蒙着,在她耳边艰难地念:“这次瞧出来了……”
她记不清自己当日究竟杀了多少人,只记得血溅在脸上是温热粘腻的感觉,碧水湖的水很冷,最后背着一个拖拽一个,躲进喻山山洞时,她几乎成了个血人。
于徵昏迷了三天。阿暮采草药,猎野兔,硬是将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而很快,喻山行宫的人找到了她们。
行宫的太妃是个好人,云绣姑姑也是好人,她们会熬很难闻的药给于徵疗伤,还会每顿给阿暮做她爱吃的白面馒头和大白菜炖猪肉。如果能一直待在喻山,那好似也很快活。
然后阿暮的心愿,似乎总不能如意。
她们在喻山才没度过几日安稳,又得到了长公主起死回生的消息,以及……忠义侯府满门被屠。
于徵说:“走吧,回皇城。”
阿暮默默站在她身后。此刻任何言语都是苍白,她只能伸出手,轻轻覆上于徵颤抖的肩背。
当夜,于徵通过银甲军旧部与宫中的于姒取得联系。烛光下,她眼底燃着疯狂的火焰:“阿暮,这是我最后能为于家做的事。”
阿暮望着她空荡荡的一只袖,心脏抽痛得厉害。可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帮于徵穿好铠甲。
端门城墙上的火把如繁星点点。于徵带着残部登上城楼时,杜铅华那张讨人厌的脸再次出现,笑容得意:“于统领,杜某恭候你多时了。”
混战中,阿暮始终护在于徵左侧,那原本是该由她持枪防守的位置。箭矢如雨,刀光如织,她拼死挡开每一道攻向于徵的致命袭击。
直到那柄长枪破空而来,直刺向于徵后心。
阿暮想都没想就扑了过去。枪尖穿透胸膛的瞬间,她听见于徵撕裂的呼喊。
更多的刀剑落下。阿暮数不清自己中了多少刀,只死死抓着于徵的衣角,用尽最后力气将她推向城墙缺口。
“走……”鲜血从她口中涌出,异色瞳仁渐渐涣散,“阿姊……走……”
她突然觉得畅快极了。
这一生她都畅快极了。虽然她没有做爵爷的爹,也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可她得过的那些都很不错,她早该死掉的,于徵捡到了她,她被伯爵府的奶妈养大,从小就跟在最耀眼的人身边。她是有用的,她也不算很笨,她有幸心悦过一个人,还得到了对方的喜爱,最后她保护了她,替她抗下了致命一击。
如果非要在她短暂的人生里找些遗憾,大抵是,余下的路,她不能再同于徵在一处了。
于徵踉跄着跌下城墙的瞬间,看见那个总是怯生生跟在她身后的小丫头,终于缓缓倒在血泊中,正朝她笑。
她最终没有等到她的十六岁。
第290章 番外2
武昌七年秋,暴雨。
哗啦啦的雨声如瓢泼,从暗黑天幕倾斜直下,雨幕里什么也瞧不清,倏地一声惊雷,闪电如厉鬼爪牙撕破了昏天,紫白电光将端门照得雪亮。
登天楼上的御林军这才将下面情形瞧清楚,永泰大街上来了黑压压一大片人。他们穿着国子监的学生服,不畏眼前大雨加身,个个神情肃穆,簇拥着一位青袍老者往前走。
“是国子监的监正!鸿儒荀大人!”
“快去报!”
雨下得太急,砰砰砰落豆子似的砸响门边登闻鼓,国子监上千学子停在了这面鼓前。
荀万森全身被雨水浸透,他抬起被学生搀扶的胳膊,一指那鼓。
“去。敲响它,为太子鸣冤。”
声音不大,却带着极强的穿透力,从嘈杂的暴雨声中冲将出来。
当鼓声被擂动,这位老者率先掀起沉重的袍角,对着紧闭的端门,朝向明和殿的方向,挺直肩背跪了下去。
无人吵闹,无人大声诵读状书,国子监的学子们只是陪着这位文坛泰斗,肃静地跪在暴雨中。
唯有那从敲响后就持续不断地登闻鼓声,从登天楼飞入宫中,又从永泰大街扩向椋都整座都城。
这一夜,武皇帝咳吐三次血,锦衣卫上前来报端门情形时,他从病中支撑着坐了起来,靠着宫婢垫好的金丝绣龙纹软垫,颇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谷爱卿……嗯,咳。”
指挥使上前,这满寝宫漂浮的苦药味叫他紧锁着眉,压在刀柄上的手拿起来抱拳:“官家,微臣一直在。”
经风微动的帷幔后,武皇帝又咳了起来,太医院几名太医小声劝他,可他猛烈咳了一阵,却急着说话,不仅没缓和,反倒是咳得更加厉害。
外间候着的众人心下打鼓,脚下虚软,嗓子眼都发起紧,生怕他一口气上不来。
沉滞中,谷指挥使又道:“请官家放心,微臣誓死护您周全,已将寝宫里外三成围作铜墙,歹人插上翅膀都飞不进。”
武皇帝稍有慰藉,汤药顺着喉咙滑下,过了片刻功夫,好歹是缓了缓。
“荀万森这个老伙计,是……想替太子说情。”
谷指挥使不擅揣摩圣心,直白道:“官家可是要微臣传令御林军将他轰走,微臣这便去。”
“你且住。”武皇帝叫了他,示意宫女请人入里。
谷指挥使走进去,站在离龙榻丈许的青铜灯柱前边。
武皇帝又朝着他招招手,他便再上前,单膝跪在武皇帝身边。
“朕日子不多,”武皇帝压低了声音道:“爱卿,太子是无罪,可他不是周氏的对手,荀万森的笔这时候无用武之地,为保万全,你将他拿了……”
谷指挥使不解其意:“拿了?”
武皇帝用帕子擦掉唇角残余的血渍,一双眼透出精明锐利,他深陷枯槁的双眼忽然很亮。
惊雷又是一滚。
谷指挥使在雷声中听清了武皇帝下一句口谕。
荀万森荀大人包庇太子,口出狂言,打入昭狱,暂且羁押,来日再交由三法司共审。
这事不能在端门前正大光明的做,需得将荀大人请入宫再拿下,否则会寒了天下学子的心,读书人都是一根筋,极其认死理,还很难劝得住。
眼下形势紧迫,武皇帝已病入膏肓,风烛残年了,手里仅余着锦衣卫还算衷心,他无法再替太子计,但他不得不在临终前为唐国江山计。
谷指挥使冰冷如刀削的脸,沉进雨幕里。
暴雨太大,连老天爷都知道太子的冤。中宫把持朝政,若不将荀万森抓牢里去关着,只怕性命难保。
但武皇帝万万不会想到,七日后,他便驭龙宾天,太子依旧被软禁在东宫,私兵案尚未昭雪,荀万森会先被周氏下令判了个满门抄斩,未择日子,即刻执行-
长盛大街上又来了一群兵。
白日里乌云蔽日,街头人云亦云。
“是谁家?”翰林院院首府邸前的婆子在那踮着脚瞧。
她身后的小童拽她衣摆,指着御林军跑步涌入的那座府邸道:“荀爷爷家!是荀爷爷家!官兵为什么去他家里?我已好几日没看到荀爷爷从永泰大街那头遛弯下学回来了。”
婆子见那群御林军抽了刀,忙不迭转身将小童的眼睛和嘴巴都捂住,惊恐无状,抱了小童便躲回府中,边走边道:“莫看莫看!罪过啊,罪过!”
这长盛大街一座高官府邸连着另一座高官府邸,是整个唐国最显赫的都官世家才能住的好风水宝地。
庭院纵横,飞檐参差,连檐下的燕子都知晓,从那翰林院院首家往前飞,不过三户便是新敕封不久的忠义侯府。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菡萏院的小娘敲着木鱼,紧闭的双眼眼尾处和微蹙的眉心间,皆是风霜的印痕。
“阿娘!您快别敲了!”穿大红袍子的小姑娘一脚踹开门,火急火燎跑进屋,“出大事了!”
妇人手一抖,犍稚没有握稳,骨碌碌跌滚进了供桌下。
她起身往门前去,攀抓女儿两只臂弯,径直将人拉了进屋。
“红英,是不是那边?你……你荀伯伯家……”
“是!”于红英跑得满头大汗,抬起袖子横擦过去,喘着气正色道:“街上贴告示了!我不敢揭,荀伯伯家被判了满门抄斩……御林军已经去他家里了!我得去救姐姐!您将院门钥匙给我,放我出去!”
啪——
于严氏从未打过自己的孩子,此时听到这些荒唐话,已是按捺不住,怒急而乱,乱中下了狠手,于红英不曾想会挨这一巴掌,猝不及防被扇得偏开了头。
门外灌入一股凉风,恰巧将香炉里的香吹灭,最后一段香灰甩成残烬。
于严氏要去摸于红英霎时红肿的脸颊,于红英活生生往后退出两步。
母女两人面对着面。
于严氏劝慰她道:“侯爷都不敢说去救人,你要去救?你才多大的姑娘?同那荀家又有何干系?!不要命了吗?阿娘只你这一个孩子,那荀家犯的可是包庇太子罪才入的狱!你可知太子是何人?太子是将来要做皇帝的人!连太子现在都……都被禁足……岂是你这个侯府庶出的丫头能……”
“够了。”于红英的声音蓦地冰冷,才入秋不久,却像凝固成冰刀子,一刀刀割断这份本就不甚牢固的母女情,“幼时,您见荀伯伯德高望重,赞他鸿儒风骨,只娶妻不纳妾,便恨阿爹先娶了嫡母掌中馈,怨自己是个妾,连带着也瞧不上我!日日叫我同荀伯伯晚来得的最受宠的荀家姐姐玩在一处,这便学着些文人做派,将来能得个好亲家或是能入那宫闱,叫您面上有光。荀家姐姐待我极好,而她家此时落难了,您便如此急着撇清!您好糊涂!”
她说罢,便甩开于严氏来抓她的手,怒气冲冲出了门。
后头来送茶点的大丫鬟见自家小姐往厢房那边跑了,端着碟子走出来小声问:“娘子,可要叫人看着点儿六小姐,她与那荀家小姐感情甚好,只怕别是惹出祸事来……”
于严氏这个当娘的,被当女儿的训斥顶撞,此时心里正憋闷,走回草蒲团前重新跪好,腕子上的佛珠碾在手指间。
“随她罢,本就是怕她横生是非,侯爷吩咐锁了菡萏院,她出不去的。”
于红英确然出不去。
八日前阿爹下朝回府来说荀伯伯被关进昭狱时,便怕她上街乱跑,说外头正乱着,到处再抓太子党,不允她出府,她不过是接了两句嘴,讲自己已不小了,功夫也练得不错,寻常官兵不是她对手,结果别说出府了,被罚在菡萏院里闭门思过。
忠义侯的后院共有六处院子,菡萏院偏僻,离得最近的是她五哥的清玉院,可也有一段路,外间常有府兵巡逻,还有银甲军埋守在暗处,此刻想要逃出去救人那是万万不能。
她前思后想,苦思无果,最后只得搬来根小马扎,往紧锁的菡萏院院门前一屁股坐下,边磕着南瓜籽,边瞧外边的景致,这一坐便坐到两三个时辰,连晚膳也坐这里用了。
随侍乖乖站在她身边,站得双腿发酸,也没见她要起身的意思,眼瞧着天上乌云更厚实了,似乎即刻就要落雨,便想着劝她两句。
“小姐,您坐这儿,也无济于事,院门钥匙在娘子那儿……”
“我晓得的。”于红英嗑瓜子,那双眼睛一瞬不瞬透过门缝往外瞧,瞧得十分专注。
“天色已晚了,约莫又是要下雨,前些日子才下过一场,您仔细在这里受了凉,莫不如先回房歇着?”随侍又道。
“言之有理。”于红英突地站起身,手里剩下的小半捧南瓜籽扔进随侍捧着的托盘里,拔腿便往门边冲去。
随侍一惊:“小姐!”
于红英没理她,而是整个人扒在门缝上,朝外面小路上的人喊:“蓝萤!蓝萤!这里这里!”
池边大朵大朵的枯荷伞柄,被劲风吹得东倒西歪,那风将她的呼唤送出老远,正过桥从前院回清玉院的小丫鬟回了头,冲这处扯了个笑,然后快步赶来。
于红英看到了希望,猛地朝蓝萤招着手,等人从石板小径匆匆行到了菡萏院前,她才稍稍松泛紧绷了半日的神经。
“蓝萤,你靠近些,对,过来。”于红英放低声音,小声叫她:“再走近些,我有事同你讲。”
蓝萤左右看看守卫的府兵,她不敢乱说话,也怕于红英乱讲,这便将手从门缝中伸入,要了于红英的手。
“六小姐恕罪。”说着,在于红英掌心一笔一划,两个字,连写了足足三遍。
于红英苦着的脸顿时见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