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发光蘑菇(1 / 2)

在月亮和星星都藏在云层之后的那个深夜,白雾女妖找到了许知言,对他说,象征死亡的亡童们曾经怀抱米勒的头颅。

亡童的出现本身就是不祥的,成为它们的怀中之物,就意味着近期必定会有一个躲不开的死亡结局。

然而这个近期谁也说不准具体,也许是几个小时以后,也许是几年以后,谁都无法确定。

唯一能确定的只是,目前还没有幸存者。

这也是让许知言忧虑的根源。

虽然他知道米勒是这本书的主角,照理来说肯定会活到成年的,但是目前来看,因为他的到来,很多事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亦或者直接提前好几年发生。

这是个坏消息,意味着未来变得不可控,他唯一的“预言”能力也派不上用场了。

静静听许知言说完,米勒见他一脸都是自己犯了错的自责表情,心里微微一动。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在摸着他的头安慰了。

从相遇那时开始,他就很喜欢老师的黑发,有光泽又柔软,手指轻轻穿过发丝时,莫名的会让他感到很安心,“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呢?”

能让老师闷在心里这么久,看来确实很苦恼了。

想到此,米勒心里不由得轻叹一口气,因为他也发现了,大概是从拿到银橡子那时开始,老师就莫名变得闷起来了。

很多事也都憋在心里,不再立即对自己说了,“你觉得我很弱、很容易被人杀死吗?”

回想了一下米勒还是个小团子的时候就能徒手打死凶猛野狼的画面,许知言果断摇头了,“不不不,你太谦虚了。”

见他摇头得这么干脆,米勒也被逗笑了,眼底不自觉带了暖意,这是只在许知言面前才会露出的温柔:

“既然这么说了,那也请相信我吧,就算水妖的诅咒无法解开,我也不会因为一个所谓的不祥之兆就轻易死掉的。”

因为,他还要保护自己重视的人。

“而且刚开始旅行那时我就说过吧,以后就由我来保护你,所以烦恼的事全交给我就好,我们之间也不该有秘密的。”

咦?他有作过那种承诺吗?

许知言愣了愣,他是真的想不起来了,“怪了,怎么感觉你的记忆和我的有出入?”

米勒淡淡笑了一下,手恋恋不舍从那柔软黑发上收了回来,他没回答,而是问他:“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现在他们已经决定留在圣城了,那么理所应当的,也要为这个新家解决麻烦,而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女神们接二连三的失踪。

这个问题让许知言沉默了两秒。

两秒后,他眼眸低垂,缓缓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想找到白雾女妖。

“她一定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之前受过她挺多照顾,论恩论怨,我都想帮她。”

让许知言沉默的原因是:在白雾森林那时,米勒曾因为白雾女妖受过重伤。

可和他想象中不同,米勒听完他的话后并没有面露难色,而是点了点头,“那我们会一起做到的。”

许知言一愣,“你不介意吗?”

米勒回:“她也帮过我。”

而且他说过了,他会用尽全力实现老师的愿望。承诺的事就要做到,这是他的人生准则。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后来他们没在钟楼上待多久,从高处看到广场上的鸽子起起落落后就知道有人来了,对视一笑,就跟满载而归的小偷一样,带着另一种满载而归蹑手蹑脚地下楼去了。

许知言惦记着神佑骑士的身体情况,回去的路上想着去圣殿骑士团看望一下他,米勒知道后也说想去,“我也不困。”

拗不过他,两人便一起去了。

可到了门口才知道,神佑骑士的身子仍虚弱得厉害,直到现在也没醒过来。

在许知言询问守卫们具体情况的时候,米勒也抬头看向神佑骑士所在的三楼,却在窗玻璃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身影一闪而过,不过米勒还是看清了。

侧头想了想这两人的关系,他便上前把许知言拉走了,“老师,我们过个几天再来吧。”

有那个人在的话,他们也不必担心了。

他们刚要回去的时候,身后却突然传来一个熟悉女声:“你俩在这儿站着干吗?不进去吗?”

这女声的距离特别近,几乎是贴在耳朵边说话,把正牵挂其他事的两人都吓了一跳。

一起回头时,却看到一个熟人:现如今的长夜之城城主温妮莎正朝他们挥手打招呼,笑得很开心,“好久不见了呀两位,啊,不对,我现在应该称呼你们为殿下和先知了。”

说话时,温妮莎的左肩上还安静站着一只半眯着眼休息的白鹡鸰,这是杰克驯养出来的信鸟,为了方便联络,去年杰克离开长夜之城时把它也留下了。

在这里见到长夜之城的熟人,许知言又惊又喜,“温妮莎小姐,你怎么会在这儿?”

“不是你们叫我过来的吗。”看了一眼还没睡醒的白鹡鸰,温妮莎笑着回,这么久没见,其实她都被突然长高的米勒吓了一跳。

“圣子殿下长高了好多啊,现在比我都高了,刚才看背影我都差点没认出来。先知倒是完全没有变化,再这样下去,估计要不了两年,身高就会被反超了。”

嗯?

许知言和米勒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因为,他们没叫温妮莎来啊。

这只白鹡鸰是杰克留给温妮莎的,她也是接到另一只配对的鹡鸰送来的秘信,才千里迢迢赶到圣城。

可许知言和米勒都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杰克和巴克两人走得太过匆忙,压根没说近期会有客人到访。

不过想到杰克随性的性格,两人觉得他记性不好忘记了的可能性也很大。

他们边走边说。

其实温妮莎很能理解自己被叫来,毕竟绯红之女的尸体就是她送来的。

知道这次许知言两人都在,她还特地给他们带了如今长夜之城最火爆最畅销的土特产——满满一袋蘑菇。

因为银龙招来的那场三年之雨,长夜之城意外变成了极其适合蘑菇生长的土质,他们因祸得福,依靠着这些美味蘑菇发了笔不小的横财,已经是那一带最富裕的小城了。

虽然年纪轻轻,但是温妮莎很有经商头脑,也是她带领着众人开采那些蘑菇,并且派人修路,把蘑菇打开销路,卖到了千家万户。

想着世人只知道长夜之城,对穷乡僻壤的阿卡萨闻所未闻,她行动力高到惊人,当夜就写了封加急文书送到王都,直接给阿卡萨改名,此后都叫长夜之城了。

还懂得持续发展,在她的命令下,所有蘑菇都会第一时间保留菌种,力求生生不息。

现在,长夜之城已经成了著名的蘑菇之乡,她也相当受民众爱戴,成了附近有名的年轻女城主。

听说有好吃的,许知言很是期待,拆开袋子时,发现包装厚得过分,手上这是将近十层的极厚遮光布时,也没意识到不太对劲。

直到他满怀期待地打开那个袋子,差点被里面的东西闪瞎眼睛,才终于反应过来,连忙转头看向温妮莎,目瞪口呆,“不得了了,那些蘑菇在发光……”

袋子里的东西太闪耀,他根本看不清,看多了都眼花。

这还没吃上呢,就出现幻觉了?

事实上,许知言没看错,也没出现幻觉,温妮莎拿来的蘑菇很不一样,就是会发光,还是透着七彩斑斓的耀眼白光。

暂且不说能不能吃下肚子这个问题,首先就不能做到多看一眼,看久了眼睛疼头也晕,“忘记给你说了,这种蘑菇不能睁着眼睛吃,最少也得戴个保护的眼镜。”

说话间,温妮莎也让仆人取了两副墨镜给他们。

“这是我们新研发出的发光蘑菇,在发光苔藓上长大的,纯天然的自然光芒,重点是味道相当不错,除了不能用肉眼直视以外,基本没缺点,现在还没正式上市,我想着先带点给你们尝尝。”

她再次强调,“别摘眼镜,千万不能直视,不然是真会瞎的。”

许知言:“……?”

米勒:“……?”

这是正常黑土地能长出来的食物?

“温妮莎小姐,弱弱问一句,”许知言面有难色,“这发光蘑菇吃下去以后……还会发光吗?”

这个问题却让温妮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光靠嘴巴解释太薄弱了,你可以亲自试试。”

她这个笑,把许知言看得一阵后背发寒,立马连连摆手,“不了不了,我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