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大概大半个小时之后。
叶小天无奈叹口气。
最终看到一群小狗崽子里面,最凶悍的那一条,给叶小天挑了出来。
那小狗认生,刚开始还对着叶小天旺旺旺不停的咬。
毕竟吉娃娃就是这个德行,别看个头小,但是性格凶猛的紧。
后来,三咬,两咬,把叶小天给叫烦躁了。
然后花钱,买下来了小狗,随手一丢,叶小天丢给了王城了。
他说这狗太凶了,他不喜欢。
“……”
好吧,我的天哥,你不喜欢,你买它干什么啊。
抱着小狗,说来也奇怪,这小狗好像跟王城还真是挺投缘的,被王城一抱着,竟然是不再发狂的狂叫了,反而亲昵的脑袋顶了顶王城抚摸它小脑袋的手,很是舒服的模样。
如此一来,倒是让王城这个从来没养过狗的人,忽然感觉,其实养条狗,感觉起来,也挺好的吗。
那谁说的。
这个世界上的动物,小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哪怕是朋友,恋人会离你而去,但是狗永远不会。
叶小天又找了大半天,找到了一条土狗,笨狗,也就是农村人养的那种狗。
问了老板多少钱。
老板笑起来有些拘谨,说,叶小天真要是想要,那就送给叶小天。
叶小天掏出一张100的递给了老板,抱着小狗就走了。
那小狗,一看到叶小天就显得很亲密,让叶小天心中刚才被吉娃娃给咬的郁闷,一闪而逝。
嗯,就你了,天哥给你一场机缘造化。
“好了,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