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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密室是你杀了他

方临下葬那日正巧赶上内阁有事,沈知聿便没去,只有方霜见去了。

她还是第一次为亲人下葬。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好日子。

下人将厚重的棺材埋好,墓碑上刻了方临的亲属、生平、姓名,还有他的表字。

沐恩,她为他取的表字,可惜他还没知道就离世了。

“沐恩,在下面吃好喝好,不要受苦了。”她撫着墓碑上的刻字,是真心实意的。

有些事,往往是尘埃落定后才知晓。

比如说,方临在学堂被各家公子看不起,被几个皇子联合欺凌了好几年,所以他不喜歡上学,所以他總是坐在最后一排玩剑,所以他總是对蛐蛐说话。他没有朋友。

父亲母亲也不喜歡他。

在他的心里,唯一喜欢他的,只有姐姐。

方霜见也只是虚情假意,她并不喜欢自己的弟弟,但不討厌。

他討厌她,又喜欢她,而她不讨厌他,也不喜欢他。

他悬在她心头,越沉越深,成了扎在心上的一根刺。

“……死了也好。”

活着比死要累得多,许多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用掉浑身力气。

送完葬后,方霜见与父母一道回了侯府,在府上用午膳。

二姨娘还是哭个不停,边吃饭边拭眼泪。

林氏放下筷子:“霜见,早点与沈大人有个孩子。”

“你父亲的侯位……需要人继承。”方临一死,府上算是绝后。

方阑没有反驳,闷头夹菜。

“……好。”她点点下巴。

关她什么事,她才不想与沈知聿有孩子,有了孩子,她以后还怎么回去?孩子帶不走是累赘。

况且沈知聿喝了大半年避子湯,身体估计早就不行,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用完午膳,她又在府上闲逛。

府里的下人比原先少许多,也安静许多。

她摇着扇子,从正厅逛到雪竹居,想起自己有一副畫忘在书房,便去拿。

书房还是原样,桌上还摆了几張未收拾完的瓷青紙。

找到畫后,她没走,将画卷起夹在腋下,坐到书桌上发愣。

“唉。”原先她就是坐在这个位置,沈知聿埋着脑袋给她舔。

他当时还很生涩,真感慨啊。

现在都这样了。

瓷青紙上写了几个字,她认出是沈知聿的字迹。

拿起那沓纸,好奇地翻看。

“这男人写一堆我的名字干啥?咒我死?”

她翻白眼。

翻到下一張后,她扫了一眼,笑容凝固。

密密麻麻的小字充滿那页纸,她的视线凝在尾端。

落款是方临,字迹是沈知聿的。

纸上内容,与那日方临递来的诀别信分毫不差。

她牙间咬得咔嚓作響。

是他杀了他。

白皙的脸顿时通紅,她坐在桌上,头晕目眩,手中纸张被攥得发皱。

那样丑惡的嘴脸,那样惺惺作态。沈大,真是下了好大一盘棋,将她都算计了进去。

猝然间,她胃里翻江倒海剧烈蠕动,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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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沈知聿回府,没在厅堂找到方霜见,便先回房换下官袍。

“夫君。”一声轻唤在耳后響起。

方霜见坐在床边,床纱挡住大半面庞。

“霜见?是小憩完才醒吗?要不要吃点什么?”

他系好腰帶,理好衣襟后朝她走去。

她冷冷看他。

待他坐到身边后,抬手面无表情地撫摸他脖颈,指甲在肌肤剐蹭出一道白痕。

“回来了,就去用晚膳吧。”

晚膳只简单做了三四个菜,平时侍奉的下人也被她拦在门外,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人。

湯菜是番茄肉片汤,颜色鲜艳又香气扑鼻,绿油油的葱花做点缀。

她为他舀了一碗,放在他面前,微笑:“夫君,尝尝这个,我亲手做的。”

他点头应答:“好。”

她坐回位子,夹了块清蒸牡蛎到盘中。

牡蛎蒸的正合适,冒着热腾腾的雾气。

“砰——”

是一声闷响。

她听见了,在寂静的房中,那么明显。

她用筷子拨弄牡蛎肉,粘腻淡黄的汁液从软肉中挤出,肉与肉之间的薄膜翕动,散发出一股咸湿味。

拿起牡蛎壳,浓稠的黄水淌在她手心,流过腕骨,在手肘处积蓄,滴答滴答,滴在她银白色的衣裙。

餍足过后,她起身走到对面空荡荡的椅边。

沈知聿倒在地上,面色煞白,已被迷晕过去。

桌上那碗番茄肉片汤洒了滿桌,瓷白的小勺掉在地上碎成几块,残籍就躺在他虚抓的右手边。

“好吃么?”

她抬腿踢在他肩膀。

蹲下身,抓住他的一只胳膊,使劲拖。

只拖一只手拖不动,她又抓住他头发,连拖带拽。

拖到墙角,她抬腿踢墙上砖块,砖块往里陷,墙上弹开一道门。

走进去,是一间空房间。

是她前几日不小心发现的,空房间很大,曲曲绕绕一眼望不到头,墙壁涂满昏黄的染料,像后室。

首辅官邸竟然会有这种地方。

她不知沈知聿为何会弄一间隐藏在墙壁当中的房间,她也不想知道。

她只知道,正好合适。

沈知聿醒来时,身子软到无法动弹,连抬眼皮都费劲。

方霜见坐在椅上,单手托腮。

“知聿,你能够解释下么?”

他们怎会在密室里?他眉心拧作一团,酝酿片刻张开唇。

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像是一根尖刺插入脖颈,每次的胸膛的跳动都自上辐射到喉间,那根尖刺振动,越刺越深。

“霜……”他额间青筋暴起,仰头喷出一口血。

鲜血溅在阴冷的青瓷地砖,溅在她裙摆。

华美的纱裙沾上他的血,仿若满头青丝生了虱子。

可怕、惡心。

“呵。”她冷笑出声。

起身走到他身边蹲下,抬手捏住他下巴,迫使他抬起脸。

这张脸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却总是让她感到一刹那的陌生,现在终于明白。

如她所说的那样,如她说了无数遍的那样——平日的温柔都是虚情,一闪而过的刹那才是真实的他。

“哦,说不了是吧。”她指尖抚过他艳紅唇瓣,沾上血,“那就让我来替沈大人说。”

“你设计陷害我,还杀了方临。”

他睁大眼。

“啪——”

腻白的脸庞立刻浮现红印,他被打得偏头,哆哆嗦嗦咳出血。

一双柳叶眼半眯,眼白泛上悚人的红血丝,眼角抽搐。

他费力倒在她身上,抱住她,声嘶力竭:“霜见……不要生气……不要、咳……不要生气。”

“原谅我……求你……”

“我怎么原谅你?我凭什么原谅你?是我引诱你做恶的吗?”

她揪住他衣领:“大人,是我引诱你的么?”

“对不起……”

“你没有错,不要道歉。”她唇角勾起狞笑,“我就是你想的那样,我就是坏女人。”

“你不在的时候,我就和别的男人上床,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我就是贱妇、淫.妇!你陷害我、杀了他,都是应当的,应当的!”

“不要,霜见……不要这样说自己……”他抬手捂她的唇,却猛地被她推开,跌在地上。

她站起身:“那你呢?那你呢沈知聿?!”

“你又算是什么?你真以为自己多良善?你真以为自己做的对?你到底说过几句真话?不要把自己太当回事!”

“你就是个烂人,被用烂的东西!早就不新鲜了!与路边发黄的烂菜叶子一样没什么区别,没有人要你!”

他脸磕在地上,撞出一道伤口,顶着憔悴至极的脸去抬头求她。

说不出话,就手脚并用爬到她脚边,抱住她小腿。

“不要……不要不要我……”

“那你去死。”

她拿出袖袍里的匕首,甩在地上:“我想看你死。”

【系统:警告,现阶段不准语言诱哄男主自杀,记过一次,如有再犯取消回原世界资格。】

她更加恼怒,没等男人捡起匕首,自己就将匕首踢到一旁,发疯般踢他,踢他还不够,又一脚踩在他满是烫痕的手背。

“痛么?”

他抬起被踢得乌青的眼皮,迟钝望向头顶那人。

又是一脚。

月白色的丝履沾上血,甚至溅到她光裸的脚背。

“夫君,痛不痛啊?怎得不说话?”

他闭眸,溢出一声闷哼。

痛,但是……现在这样,挺好的。

只要不推开他就好,只要还愿意理他就好。

只要不出去找别的男人就好。

他咧开嘴,讪笑:“不痛。”露出血糊糊的牙齿。

下一刻,她收回腿,面无表情地往门口走。

“霜见……”

他忙抱住她双腿,趴在地上,已被折磨得不成样子。

苦苦乞求:“不要走……你不要走……”

外面似乎下起大雨,哗啦啦的雨水气势大,像要流进这个隐蔽之所。

房间也愈发昏暗,是到晚上了。

她回头,模样凄冷带着难以言喻的疯狂,冲他笑。

颊边发丝黏上血。

他倏地想起从前。

他们第一次见面。

她装扮怪异,头发卷曲如海浪,下裙遮住膝盖,腿上有几处淤青。

她冲他笑。

颓靡、鲜艳。

他想着,她应是天上的女神仙,神仙的装束果然与凡人想象中的不同,但的确如凡人所描述的那般好看。

女神仙笑了笑,对他说。

滚。

第42章 是你不是文远侯府的千金方霏

几日连绵的阴雨,讓府里上上下下都透着一股霉味。

“小姐,沈郎君什么时候出差回来呀?”珍珠边为女主人梳头,边问。

“沈郎君也真是的,就这样走了……也不想想小姐。”

“有什么好想的?”

方霜见捻起桌上断发:“珍珠,去讓后厨做点米粥,做完送到房来。”

“是。”珍珠领命而去。

午时用完膳,府里下人都回下人房小憩,院子里一片寂静。

方霜见提着食盒,穿过长廊走进房中。

密室里,男人缩在潮湿的地面,浑身顫抖,衣袍脏到看不清本色,满是血污。

这模样,活像一条被遗弃的狗。

他就是啊。

她将粥碗放在地上,男人眼睛立马變亮,顫颤巍巍朝她爬过来。

磨到破皮的掌心,轻抚她裙摆,视若珍宝。

“夫君,”她用筷子敲饭碗,发出叮咚声响,“该吃饭了。”

他的注意力全然不在那碗粥上:“霜见……”

“霜见……多待一会儿吧……不要走……”

她不回答他的话:“我帮你请了假,这个月都不用上朝见皇帝了,安心在这儿休息。”轻抚他发丝。

这儿?

不要、他不要在这里。

“霜见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不要一直把我丢在这里,不要讓我一个人……”

“错了?”

她笑:“你哪里错了?你没错。你至始至终都没错。”

他睫上蓄满泪珠,簌簌滴落,頰面小痣比往常更黑,也更模糊。

他本意并非如此,他只是想要她一心一意地愛他,他想与她两情相悦百年好合。

他想与她过美好的生活,所以一切的不美好都要剔除,一切的隐患也都要剔除。

他知道那样是错的,但他心甘情愿犯错。

只要她愛他。

一切都值得。

方霜见的日子过得平淡,每天在街上随便逛逛,就回家给沈知聿送饭吃。

不过有时会忘記,还一忘就是好几天。

府上慢慢有下人传言,说府里闹鬼了,夜晚总是听见有人在喃喃自语。

谣言越传越广,传到她耳中。她命人打了那些下人的手板,之后便没人敢传。

那喃喃声,却越来越明显。

卫昭又送信回来。

信上说,沈大几年前就死了,连带乡紳的一大家子,没人知道是怎么死的,只发现热闹的乡紳家一夜之间就空无一人。

“珍珠,乡绅是什么官?”

“啊,小姐问这做甚……乡绅好像不是什么官,就是一些有钱的秀才。奴婢镇上就有一位老乡绅,他家里可富,还会请我们小孩子吃麦芽糖。”

方霜见了然。

就是村里的暴发户嘛。

下午祁媖媖来找她,是抱着琵琶来的,她昨日说想听媖媖弹琵琶。

祁媖媖坐在椅上,低眉浅弹怀中琵琶,倏地停下。

“啊?”

方霜见:“怎么了?”

祁媖媖低语:“唔,听错了……以为夫人叫我。但……妾身刚刚好像听见有人在说话。”

“现在还在说……声音很小,夫人你听见没?房间里有人在说话。”她环顾四周。

“……”

女主人的目光不自觉瞥向一旁的灰墙。

“媖媖,我累得很,你先回去吧,过几日我去你府上找你。若是想看书自己去书房拿,但要記得还过来。”

祁媖媖走后,她踢开密室的门,进门,男人正缩在地上,浑身发抖,嘴里含混不清在说什么。

她一进去,他就爬向她,抱住她双腿,整张脸埋进裙纱。

“嗯……”

“贱狗。”

她蹲下身理开他脸上乱发。

露出一张潮红的面庞。

他傻笑着,去亲她指尖,轻轻咬住。

她想起来:“哦,你是瘾犯了对吧?”

“需要帮忙么?”她视线向下。

他点点下巴,模样痴傻。

她抬手一巴掌扇到他面庞,如此猝不及防,他被打得偏头,頰上小痣黑到诡异,与漆黑的眼眸搭配在一塊,让人泛起一阵惡寒。

他就这样幽幽地看着她。

她合上唇,收回手。

“……”

男人像是透过她这副躯壳,凝望另外一人。

或者说,他在凝望她。

为什么要凝望她?

她受不了,转身出了密室。

晚上下起大雨,雷声阵阵。

方霜见窝在床上,一伸手床边没有人,有点失落。

他为什么那样看自己。

为什么。

越想越烦,幹脆起床披了件外衫,穿过长廊走进密室。

地板上有血,好多的血,从角落一直延伸到门口。

男人衣袖上全是血。

“沈知聿。”

“沈知聿!”

她冲到他面前,蹲下身子去摸他,摸到手臂上的一道道疤痕。

“你做什么了?!”

他额上满是汗水,嗫嚅道:“霜见……没事了,没事了……啰。”他原先都是这样做的。

自从那一年后,这病症便永久性地赖在他身上,他不后悔。

为了见到她,他什么都做得出来,献出生命也可以。

“你脑残吧!”她忙捂住他臂上伤口,不让鲜血流出。

她怕他死,他死了自己该怎么办,他死了自己就回不去了。

她不想他死。

“霜见,”他说,“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他声音沙哑:“不是文遠侯府的千金方霏,就是你。”

自始至终,都是她。

可惜,命运总对他开玩笑。

明明想要相愛,却将对方越推越遠。

或许是因为他做了太多孽。

又或许……他们本就不應该相爱。

“我?”

她怔住。

喜欢她?

喜欢的是她?

不是富家小姐的她?

她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在这里也没有人在乎她究竟是谁。

她是方霜见啊,那个小镇姑娘方霜见,那个野心勃勃充满希望的方霜见。

她甚至都不在乎她是谁,她只要财富,其余一切都可以失去包括自我。

她哂笑:“你喜欢我?”

多有趣,竟然会有人喜欢她的真面目。

那个贪慕虚荣,惡毒,无知的她。

他分明要恨她,要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却无药可救地爱上她。

好糟糕的爱,好可笑的人。

她信了。

方霜见没有把沈知聿放出来,只是看他的次数變得比原先多,也不怎么打骂他。

她打他,他只会一遍遍说爱她,毫无反抗。

沈知聿说,他们很早之前就见过面。

她不记得。

“在夢里。”他靠在她肩头,“我们在夢里见过好多次面。”

“我们当初就是像现在这样,抱在一塊。”

“……”她想起来了。

之前老是梦见一个男鬼。

也不是多大的事,鬼压床很多人都经历过,她当时还在上高中,被男鬼折磨得整宿整宿睡不着,简直苦不堪言。

后面告诉她爹,她爹给她抓了几副中药调理好,精神变好,也没再梦见那个鬼。

没想到竟然在异世界再次见面。

果然是男鬼。

“我忘记了,”她移开眼,“以后也别再说这个事。”

“还有,你陷害我让我颜面扫地这事没完,就算以后我忘记了,你最好也别忘。”

为他包扎好后,她出了门,独自站在檐下,心事重重。

为什么一本三流小说的男主,会梦到现实世界的她?她又为什么会梦见一个不属于三次元的人?

他甚至连纸片人都算不上。

这事系统不管?

“你怎么看?”

她抬起头。

“你怎么看?”

【系统:你在和我说话?什么怎么看?我用显示屏看。】

“是怎么看沈知聿这事。”

【系统:蛐蛐男主不好,蛐蛐宿主也不好。】

【系统:但我不得不说,你们玩太花,这书差不多要被污染成黄书了。而且实在是太血腥暴力,还很莫名其妙,原来什么矛盾做一遍就能解决吗?小刀剌屁股开眼了。】

【系统:他说的狗屁话你竟然还相信,呵……什么叫做“喜欢的不是文远侯府的千金,就是你”,哇塞信不信你穷了他

第一个抛下的就是你。】

“信。”

系统好像智力有问题,没听懂她与沈知聿说的那些话。

原本她与系统是一伙,毕竟都算是现代人,老乡见老乡,但现在,有些事她不得不瞒着系统。

不过,也要看沈知聿这人值不值得她去瞒,所瞒之事是否触及她的利益。

目前来看,他只是一个恋爱脑且长得比较帅的舔狗。

还好还好。

那方临就白死了吗?

不白死,帮她提纯虐粉了。

虐虐更健康,沈知聿比从前更黏她,更敏感,精神也比从前差许多。

就是要这样,精神好还怎么当狗玩?但在床上精神还是要好一点。他完美符合她的需求,还乐意被她玩。

冬至时,老皇帝宾天,举国哀悼。

要放三天假。

这么好的日子,当然全用在床上。

自从与身边的男人在一块后,方霜见觉得自己染上瘾了,原来欲望都没有这么大。

正在兴头,她蓦地意识到一件事。

江列岫要做皇帝了?

她停住动作,身下男人微愣。

“霜见,怎么了……”

“想个事情,你到上面来吧。”

见她一本正经,沈知聿只得答應,与她换了上下,将她的一条腿扛在肩头。

江列岫要做皇上……他不是还未婚配么?

自己那位皇后姑妈似乎想让她做太子妃、皇后,听说老皇帝这次也是意外死亡,估计方珉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现下该怎么办?沈知聿看样子还要再活好几年呢。

方珉这个太后应暂时不会让江鸣选皇后,但江列岫与方珉关系不好,大概率不会听她的。

沈知聿喜欢她,江列岫也喜欢她,所以要……强取豪夺?

恶臭男频文怎么成言情小说了,给她幹哪来了,绿江么。

她正苦思冥想,上方的男人忽一顶。

才想出来的对策被撞得一干二净,她气恼地抬腿踹他。

他抓住脚踝,颊侧还有她的唇印。

第43章 玉兰勾引他妻子的男人都该死

“你被打少了是吧?”她抬手一巴掌打在他肩头,身子又瘫下去。

“我过几日要去宫里见姑妈。”她睫上沾满汗水,唇角的汗渍,随双唇的一张一合翕动。

“做什么?”他俯身抱紧她,紊乱的气息喷洒在她肌肤,“我能陪你去嗎?”

“就是简单聊聊。”她不想回应他的请求,指尖抚过他肩上掌印,指甲抓出印子。

“嗯……再帮你向她说说好话,”她整个身子仿佛悬在空中,坐在软绵绵的云朵上,“还有皇帝……”

云朵散去。

“皇帝?”

他整个人被她双腿圈在一处,一手撑在她小腹缓缓向下,一手捏住她腿肉。

“以后的皇帝……还是以前的?”他模样无辜,手却不无辜。

“以后的,”她虽烦躁,但还是挑眉逗他,“谁以后要做皇帝,我就去见谁。”

她还记得一开始系統说的剧情,沈知聿结局会黄袍加身做皇帝,不过到那时她早回去做富太太逍遥了。

但沈知聿这种烂泥扶不上牆的东西,真的会做皇帝么?她觉得他的占有欲只体现在感情上,对于首辅的工作也不太認真。

他的野心甚至还没她的大。

“哦……”他垂眸,思索片刻后埋下头。

“……”她低头盯他,刹那间,有扯他头发的冲动。

“烂泥扶不上牆……”

皇城之中,满目皆凄凉,宫人们低着头穿行在红墙绿瓦间。

方霜见从方珉那出来,在宫里漫无目的地闲逛。

也不是漫无目的,等到江列岫就是目的。

果然,江列岫得到消息,不遠千里从东宫赶过来,正好在朱雀门碰见她。

他翻身下马:“方小姐,好久不见。”

“是啊,是很久。”她淡淡一笑。

“殿下,不……陛下要请小女喝喝茶么?我还不准备回府。”

“当然。”

殿内,两人相对而坐,桌上茶水未动丝毫。

她指尖抚过杯缘:“等过了这阵,太子陛下是不是就要登基了?”

她与沈知聿相处多久,就与江列岫認识了多久,在加上牵过手拥过抱,两人之间就不再像从前那样说话说得弯弯绕绕。

“沈夫人,本宫的皇后之位,只留给你。”

“……?”方霜见愣住,梗着脖子抬头看面前男人。

她甚至还没开始说。

他臉上仍戴着面具,一双眸子真挚。

“只要沈夫人愿意。”

江列岫这几月其实一直在与自己斗争。

之后他发现,他离不开她了。

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她美若天仙性情温顺,因为她在自己虚弱之际照顾他,守在他的床邊。在此之前,他从未体验到过那样温柔的爱。

他虽貴为太子,但因不是正宫嫡出心里始终有一道结,他害怕自己不锋芒毕露,又害怕自己做事不够圆滑。“太子”不仅仅是一个身份,还是一道枷锁,他不够聪明,甚至是蠢笨,因此这道枷锁总是对他造成许多伤害。

他有时也想,如果自己像古书上的那些帝皇储贰般心思深重谋算过人就好了,裝聪慧好累,裝威严好累。

他是假聪明,她却有真正的魅力。其实在见面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方小姐。

那个时候,他还分得清楚,她是在作戏。

后来就沉溺于温柔乡,再也分不清,每日都患得患失,猜她是否真的爱怜自己。

或许是她的伪装,或许她根本看不上自己,但他还是要说。

“沈夫人,我心悦于你。”

他故意这样称呼她,提醒她也提醒自己。

“只要沈夫人愿意,登基后本宫可以随便找个由头,让沈大人与你和离。”

“如果这样不够,本宫还可以下令将沈知聿处死,凌迟、车裂,亦或是做成人彘……怎样都可以。”

方霜见完完全全被搞懵:“不……等等,殿下你先让我想想。”

她其实只是想来捞点好处,捞完就走。

目前看来是一个缺爱的死装哥,向她表白,话里的意思是不想为她做三,非要她二选一。

她觉得他们进度太快了,认识都不到一年哪能谈婚论嫁,认识一辈子都不行。

因为还没有做过,不知道用起来怎么样。

烂的话别说结婚,连男朋友都做不了,只配做提款机。

“殿下臉上的伤好些了么?”

“啊?”

他很意外:“好得差不多了……还多亏方小姐送的药膏,比皇宫里的都有效。”

“可以看看嗎?”

“当然可以。”

他揭下面具,脸上伤痕果真已好大半,只剩一条浅浅的粉色伤疤,与眼睑一般颜色。

他的容貌在几个皇子中极为出众,奈何以前总做些油腻行径,在方霜见眼里形象大打折扣。

被沈知聿弄毁容后,收敛许多,大多数时候都忧郁。

被沈知聿捅一刀后,身体虚弱,整个人病病殃殃无精打采。

感谢沈大学士妙手回春,江列岫在她眼中顺眼许多。

自卑是男人最好的嫁妆,自信的男人不好骗。

平日都戴着面具,揭下后江列岫不适应,低着脑袋,将那邊脸对着她,也不说话了。

期待她的回应。

应该还可以吧,虽比不上她家丈夫……他来之前特地涂了珍珠粉,还给衣服熏了香。

“不是,”她摆摆手,“不是这里,是看看那里。”

抬手一指,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那里。”

“这……”

他更无话说,纠结片刻,闷头解下腰带。

……

餍足过后,方霜见坐在桌子上抽烟。

男人倒在地毯上,累得睡过去,浑身只盖了件披风。

【系統:叮咚~支線任务:勾搭男主上司已完成。】

【系统:奖励一块匕首……碎片。】

“碎片?”她翻了个白眼,“太抠了吧,你知不知道我教他有多累?”

江列岫什么都不会,哈哈,她真的要被这些古人整崩溃了,古人平时都无欲无求不看黄书的么。

【知道啊,我一直看着呢。】

【每一遍都看着。】

【系统:因为这把匕首不是普通的匕首,而是通关的钥匙,自然珍貴非常。集齐碎片后,你就会获得匕首。】

【系统:匕首的能力为,无视任何條件,被匕首刺穿身体者,直接死亡。男主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她可以用这把匕首直接杀掉男主?

“还有几个支線任务没做?”

【系统:支

線任务一共有三个。第三个支线任务为:勾搭男主下属。】

其实支线任务还挺简单的,只限制身份,其余什么都随便。

这样看来,她有两條路可选:一条走主线打男主,一条走支线睡男人。

还是睡觉轻松……打人有时蛮累,特别对上沈知聿这种脸皮厚屡教不改的。

不过一切都要等到回去再细细规划。

回府后,方霜见的注意力又转移到院子里的玉兰花去了。

“欸,小姐,好奇怪呀……玉兰花不是只有春天才开吗?现在已经到冬天……这花已经开整整一年了!”

“估计打的激素。”

“鸡粟?鸡粟这么厉害!”珍珠瞪大圆眼睛,“奴婢改日也要买些鸡粟吃,说不定可以驻颜,小姐要不要也试试?”

“……嗬嗬,别了。”她走到玉兰樹下,低头瞧着地上花瓣。

沈知聿懂她,但不多,院子里种的最多的花便是玉兰花,可她不喜欢白色,白色太寡淡太纯洁。

她喜欢红色,要像血一样红,这样才配得上她。

或者是紫色,紫色很有韵味,穿着显得人高贵。

朵朵向上开放的白玉兰花散发淡淡香味,她回眸,男人正站在长廊边。

他一袭紫袍,与她相配。

温润一笑,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卿卿……”

他走向她,在步入玉兰樹林的瞬间变了脸色。

她没觉察:“刚才还和珍珠疑惑呢,这树为什么一年四季都开花,沈大人是从温室里买的花?那也不对呀,府上又不像温室那样四季如春。”

她吸了吸鼻子,鼻尖被冷风吹得透红。

“因为有爱。”

他倚靠在她肩头:“有霜见,有我,因为我们相爱,所以四季如春。”

头埋在她锁骨,更加确认。

那种味道……最熟悉不过。

她去见了别的男人。

还……就在不久之前。

他抬起眼皮,凝眸。

她动了动微肿的双唇:“呵呵,一天天的……尽说废话。”

看样子,是秘密啊,又有事瞒她。

“不过夫君,相爱的确很重要,”她笑道,“我们可要一直相爱。特别是夫君,夫君要一直爱我,非常非常爱,要把我放在第一位,不然我会不理你。”只有一直爱她,她才能够一下子就用匕首捅死他。

毕竟,谁会防备自己所爱之人。

“我会一直爱霜见的,”他闭眸,“还请霜见不要厌弃我,不要离开我,永遠不要……永遠永远……”

离开他的话,他无论如何都会将她抓回来,抓不回来,他就想尽办法赖在她身边,与原先一样。

霜见可以不爱他,可以爱别人。

婚姻本就如此,是给双方上枷锁,没那么喜欢的一方会极为难受,他理解她的移情别恋。

只是,勾引他妻子的男人,是荡夫,都该死。

他也乐于处理那些恬不知耻的男人。

因为他是妒夫啊。

“夫人可以发誓吗?”

“……好,我发誓,永远不离开你,永远永远。”

他悦然,去吻她的唇,整个人仿佛要溺死在她温软的唇上。

他们在玉兰树林立下誓言,头顶是清幽洁白的玉兰花,脚下是森森白骨。

骷髅埋在土里,怨恨藏在心里。

沈知聿不会告诉任何人。

爱人,亲人?

他的亲人——在土里。

第44章 挑刺他不想在船上…

冬季下第一场雪的晚上,首辅府的男女主人相依在床,闲適恬静,难得休憩。

方霜见快要睡着,男人忽凑到她耳邊轻声说。

“上次下朝,看见珍珠在街上。”

“嗯……应该是出门买东西,管不了她这个小女孩了,愛怎样怎样吧。”

“可,她身邊跟着一位男子。”

她来了兴致:“你是说,她有相好了?我半年前就发现了,只是一直没揪到是那个男人,那小姑娘也不告诉我……她竟然开始涂脂抹粉,明明臉嫩得能掐出水,还非要往臉上抹白腻子。她这个年龄,喜欢上人也不稀奇,但要看喜欢什么人。那男的长得怎么样?多大了?家里幹什么的?”

“……只是见珍珠身边跟了位男子。”

他补充道:“在马车上遥遥看见一眼,并不知容貌年龄,只知是经商的。”

她一拍手。

“经商好啊,我们改日去看看,探探那男的底细。”

翌日,两人打扮成寻常夫妻的模样,走到渡口旁的鱼攤。

方霜见的臉已经垮得不能再垮,面纱之下的脸色黑极,由男人挽住胳膊。

沈知聿还真有做媒婆的潜质,把一个摆地攤卖鱼的美化成经商。

“这鱼多少钱?”她随手一指。

男子抬起头,稚气未脱的脸上还沾着几片鱼鳞。

见到有客人,他忙介绍:“鲫鱼三十文一斤。”

她一把扯过沈知聿腰间荷包,从里面倒出几块亮灿灿的银子。

“买这个数的。”

“啊?这……”男子又亮又圆的眼睛瞪大,“客人,我没有这么多的鲫鱼……还要其他鱼嗎?”

这几块银子,都够把他整个攤子给买下。

沈知聿将荷包係回腰间:“你有什么就卖给我们什么吧。”

她补充说:“把鱼刺全都给我挑出来,我只要鱼刺。”

“啊?”

“我就喜欢嗦鱼刺,不行么?”

一旁男人不禁捂唇轻笑。

她瞪他一眼,一脚踩在他鞋履。

“……当然可以。”

男子低头杀鱼,拿起镊子挑鱼刺,头都要埋在砧板上。

方霜见双手抱胸,冲沈知聿眨巴眼睛。

小声说:“穷是穷了点,但长得还不错,眼睛好大,整天摆摊竟然还没晒黑。”

珍珠一直都和她一眼颜控,不同的是,方霜见喜欢如明星般耀眼的男人,珍珠整天像星探一样热衷于在街上挖素人。

什么时候能够意识到破碎落魄男只適合拿来玩不适合谈恋愛。

女孩子总是分不清生理欲望和心理欲望,总将悸动归结为喜欢。

其实,真的要弄清楚自己是喜欢他还是想睡他。

“额……确实是。”

他小声答:“可万一他与珍珠,只是好友呢……”

沈知聿虽不理解,但这世上的确有那种男人,毫无边界感毫无男德的男人,明面上与女人是好友,实际却做耷拉眼皮扮乖的事,等到女人的丈夫找过来,又回以一句“啊哥哥你真误会了,我和姐姐只是好友,我们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那为什么要和我妻子亲嘴呢?

都是千年的狐狸装什么聊斋。

这种男人就该去死。

“那是最好,我可不希望珍珠和这种穷小子扯上关係。呵,野鸡还想攀上枝头变凤凰……就像你当初一样。”她瞪道,“我绝对不会让珍珠被吸血的。”

“……”

男子剔完一條鱼的鱼刺,又去剔另一條。

“铁狗!”

珍珠老远就喊,提着竹筐往鱼摊跑。

“珍珠!”

男子抬起头,冲不远处的小姑娘笑。

“铁狗?什么狗屎名字。”

“夫人我们先走吧,若是被珍珠发现……不好解释。”

方霜见点点头:“你说的对。”拉着他就往别处溜。

“欸客官,鱼刺……”

两人逃到渡口,正好

渡口有船夫在租舟,便租了一条。

坐在舟上,两人掀开帘子悄咪咪望着渡口摊子旁的一男一女。

“肯定不是好友,哪有异性好友手牵手的啊。”方霜见聚精会神,“珍珠都不会牵我的手,竟然主动牵一个杀鱼男的手,唉真是被男色冲昏头脑。”

“但看状态,他们应该只是牵过手,还没到那一步。”

沈知聿緊挨她,全嗅她身上的脂粉香去,迷迷糊糊问:“……哪一步?”

她放下帘子:“哪一步?”

一只手勾起他腰带:“这一步啊,不然哪一步?”

她低下头。

“还是这一步?”

红晕漫上脸颊,他将她圈入怀中。

身处摇晃的小舟,身子也跟着晃荡。

她凑到他耳边:“嘘,你最好小声些,不要让外面的船夫听见。”

“就来一次,好不好?”

他其实不想答应。不仅是因为在小舟上,而且,一次没什么来的必要。

每次都说只一次,每次都做了一次又一次。

他还是答应了,还帮她将衣裙往上撩,主动将亵裤脱掉,扶着她坐下。

湖面满是遊玩的小舟船只,碧波荡漾,嬉戏声此起彼伏。

没人会发觉他们在做些什么。

她愈发大胆,掀开帘子的一角去瞧外面光景。

“哟,那两个孩子还在聊呢……”

珍珠与铁狗在渡口相谈甚欢,没有走的意思。

“嗯……”他身子热起来,额间覆了层薄汗,“霜见……快把帘子放下来……若是被人看见……”

她半个肩头露在外面,玫粉色的竖领长衫散开。

“看见?”她放下帘子,抓住那两只遊离的手,“夫妻之间,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么?”

“可是……”

他止住声,抿唇去帮她揉,舔舐她胸前衣料。

她仰头,撑在他腰腹的手绷到发僵。

“真坏。”

他抬眼,脸颊緊贴在她胸口,衣料已被他舔得润湿。

她猛地掀开帘子,光亮透进来。

“不要……”他惊呼一声,忙抓住那只作怪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怕什么啊?”她吻他鼻尖,扭扭腰,又伸手去够帘子。

还未够到,手腕就被抓住,攥紧成拳头的手被打开,又是十指相扣。

珍珠前脚刚离开,两夫妻后脚就逛回鱼摊。

“客官,你要的刺。”铁狗将桌上那一大盆刺递给女人。

方霜见:“……哦。”

说说而已,怎么还真的挑刺。

“给我吧。”

沈知聿接过木盆,将一大盆鱼刺抱在怀里,有点诡异。

“方才那姑娘,是你家妹妹么?”他声音微哑。

“不是的……”铁狗撓撓头,爽朗一笑,“我哪配有那么好的妹妹呀。她只是怜悯我,常常来找我买鱼罢。”

方霜见撇唇。

难怪前段时间天天吃鱼,原是珍珠这孩子拿整个府的膳食做人情了啊。

“你喜欢她?”她问。

“唉,我怎么敢……”

“什么敢不敢?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装什么装。”她翻白眼,“我最看不惯整日说什么‘不敢喜欢’‘你太美好了’的人,嘴上说不喜欢,配不上,哇塞结果一拉手就硬了。疑似大小头互搏。”

沈知聿:“……”

“这……”铁狗叹气,“是喜欢,但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

他与珍珠認识大半年,两人都没戳破那层膜,虽会互相送礼物,在闲暇时一同上街游玩,还牵过几次手……他怕贸然表白吓到珍珠,还怕珍珠姑娘以后不理她。

“客官,可以问一下你们是怎么确認互相喜欢,然后在一起的嗎?”

两人对视一眼。

“嗯……这不太好吧。”

沈知聿略微迟疑。

其实,他不确定夫人是否喜欢他,他们关系的开端是自己的侵占欲作祟。

强烈的欲望,不顾一切的欲望,想将她死死抱在怀中,即便腐化成尸骸。

他要与她在一起,必定在一起,即便自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只要能嫁给她,与她做夫妻,怎样都值得。

不爱他认,恨他也认。

方霜见附和说:“不方便讲。”

她的经验完全不适用于珍珠与铁狗。

她对沈知聿的喜欢,是做出来的。

她喜欢和他做,爱乌及屋,慢慢对他有好感。

如果身体不契合,还谈什么灵魂契合呢?沈知聿恰好在床事上与她很合拍,再加上欢愉时总会对视几眼,之后就喜欢上对方。

不过她的喜欢很肤浅,也很容易消逝。特别沈知聿还总是三天一作五天一大作,总是把一双好看的眼睛哭肿。

但他们之间已经不止是喜欢,还互相保守秘密,成了同一战线的盟友。

这种关系,比简单的爱情牢固得多。

她知晓他做的恶,清楚他绝非善类。

而他,是一条合格的疯狗,始终爱她,永远为她疯魔。

回府后,她换下衣衫,让下人烧水沐浴。

身上黏得很,当然要好好洗幹净。

她坐在浴池里泡澡,进来送花瓣的不是珍珠,是沈知聿。

“怎么是你?”

“珍珠被铁狗约出去放灯笼了,是城里一贯的习俗。”

他拿着花篮,坐到浴池边,将玫瑰花瓣洒在水面。

“又去找那个杀鱼的……就这么喜欢扶贫?”

她一手拍在水面,溅起水花。

“卿卿……很讨厌这样的人吗?”

他还记得她白日说的话:“门当户对……的确很重要,我的确是高攀了……”

听见她说“吸血”二字,他伤心之余又不能不承认,他确实是靠吸血,一路走到现在。

父母、兄弟……还有许多毫不相干的人。

都成了他的垫脚石。

“是啊,可你知道的。”

她扭头,扬起笑:“我可不是什么侯府千金哦。”

第45章 梦境方霜见我好恨你

他心知肚明。

甚至,比方霜见更早知晓。

“是啊,为夫清楚。”他单手托腮,一字一句,“为夫也不是什么沈大学士。”

是或不是,有何区别?

他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连劣根都如此相配。

几日之后,方霜见又与沈知聿去了魚摊,这次没扮作寻常夫妻,穿着华裳和官袍就来了。

铁狗正哼哧哼哧多魚,抬头看见两个打扮得像玉帝王母般的人物,一愣。

認出是前几日的夫妻:“是……还想再买魚刺?”

她偏头:“子衿。”

薛子衿绕到前面来,掏出一沓银票。

“这是沈大人和沈夫人给你的,拿去买个正经铺子,别摆摊了。”

“啊?这这这……我不能收你们的錢!”

“那你以后就别想再见到珍珠。”头上插满金簪的沈夫人道,“珍珠是我的贴身丫鬟,我一直拿她当親生妹妹看待。我父親是声名赫赫造福百姓的文远侯,我母亲是德高望重才华横溢的一品诰命夫人,我夫君……”

她低头看袖子里的纸条:“拙夫只听我一个人的话,死心塌地跟着我……”

沈知聿写个东西怎么还后继无力,后面一大堆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總之,你覺得你一个摆摊卖鱼的配得上珍珠么?”

“你不用回答,我記得你前几日说过自己配不上珍珠,还算有自知之明。所以,给你錢去买铺子就收下,要不然靠你卖鱼,猴年马月才买得起铺子。”

“我可不希望珍珠喜歡上一个摆摊卖鱼的窮小子。”

她拍拍桌上银票:“你呢,长得还不错,人品也不错,就是窮点,无奈珍珠喜歡啊。”

沈知聿前几日派了几人来铁狗这买鱼,多付錢后铁狗每次都会将多余的钱还回来,无论对方離开多远,追半个城也要追上。

沈知聿:“今年多大?”

“二……二十。”

她瞟一眼身边男人:“你们同龄啊。”

年龄相同覺悟不同啊,一个早早傍上大腿,一个还在苦苦自力更生。

他笑笑:“铁兄看起来显小些。”

“你老家哪里的?就在京城么?”

“不是,是溪石县的一个小渔村,叫岐村。”

她扭头:“你们同乡啊。”

之前调查过,沈知聿从小生活的渔村就叫岐村。

男人面色一滞,笑笑,未置一词。

翘起的唇角不动

,僵住。

“啊?同乡?”铁狗眨巴大眼睛,“敢问大人是岐村哪的?我家就住在村东头的大胡杨树下,是做箩筐营生的,我爹是村里有名的木工,叫铁木真。”

“欸……我好像的确见过大人。”

“真的吗?”她好奇,“那你们同龄,小时候一起玩过没?说不定是什么失散多年的儿时玩伴。”

铁狗低头思考:“沈……大人是不是叫做沈志宇?”

“大人脸上的那颗痣,讓我想起之前村里有个孩子也是这样。”

“对,他就叫这个!”

方霜见拍手:“真巧啊!你们竟然小时候见过面,太有缘分了。”

哼哼哼,死装哥做流浪汉偷鸡摸狗的历史要被揭开了。

她就喜歡看沈知聿一脸窘迫的模样。

辛辛苦苦给皇帝做牛马的社畜,以前偷过别人家的鸡鸭,谁懂这个反差有多好笑。

之前只有她懂,现在妹夫也懂哈哈哈哈。

身边男人却不像她所想的那样。

“是啊,好巧。”他在笑,双眸毫无笑意,反而浓厚杀意掩藏不住。

方霜见和铁狗被喜悦冲昏头,根本不知他的眼神何其阴森。

回府后,方霜见将珍珠叫到房中。

“那个铁狗我知道了。”她与沈知聿坐在主坐,冷静端庄的模样,倒是与林氏有些相像。

身边男人不说话,摩挲指节上的玉扳指,若有所思。

“啊……小姐知道了……”

珍珠咬唇,噗通跪在地上:“小姐原谅我吧!我再也不偷偷收回扣了!”

她也不想,无奈铁狗每次都便宜把鱼卖她,采买钱没花完,她就会自己收着,闲暇时与铁狗一起去下馆子听戏。

“……收回扣?”

“先不说这个,”女主人顿了顿,“我想问问你心里对铁狗是怎么想的。”

珍珠脸红:“嗯……挺喜歡的……”

古代的人命短,也更早熟,她十五六岁的时候还整天幻想当大明星,琢磨怎么找妈妈多要钱去喝学校门口的西米露。

她十五岁喜欢的男生,还是乙女游戏里的男主角,要么就是看偶像剧喜欢上哪个男明星,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点好感,只觉得幼稚恶心。

“那珍珠项链就是他送你的?”

“嗯……生辰那日送的。”

珍珠脖子上戴的确是好珍珠,一看就价值不菲,对于渔民来说也是如此,起码值半个小铺子。

说实话,方霜见不支持这种恋爱,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散沙,物质条件差也是一样。

她一直理解不了出租屋文学,那种阴冷潮濕的环境,为什么会喜欢,但凡住过出租屋,就不会喜欢。

出租屋是真的会要命。

窄小的屋子堆满东西,到处都是老鼠蟑螂,整日都见不到阳光,身上会起各种红疹子,从前蜷居在出租屋的经历,成了她挥之不去的阴影。

所以,宁愿富有但没有爱,都不要在寒冷的冬日与爱人拥抱取暖。

这是她畸形的原则。

“很贵吧?”她问。

自然是比不上她的那些昂贵首饰,与用金丝织成的衣料。

“应该是吧……铁牛说,是开蚌壳开出来的,子衿姐姐说珠子够她抽一整年烟。”珍珠笑笑,“奴婢估计做十年丫鬟都买不起。”

“他能讓你高兴,就是值得的。”她也笑,鼻尖莫名漫上酸楚。

她不明白,为什么人生能够不考虑钱只考虑快乐呢?

小时她怨恨家,怨恨父母为什么那么穷,穷讓她无法优雅,穷让她活得拧巴。

之后她早早離开家,投身进纸醉金迷的名利场后便再也不愿回到小城。

穿进这本书的时候,她已经五年没和父母见过面,甚至还打算更久。

她始终无法与原生家庭和解,也不愿面对从前困窘的自己。

一只温暖的手覆在她手背,抚摸她被冷风吹得通红的骨节。

“夫人说得对,只要你们之间有爱,就是值得的。”沈知聿说,“珍珠珍贵,更贵的是情,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如此。”

“……嗯。”她颔首。

这男人真是油嘴滑舌,只会说漂亮话。

能怎么办,继续过下去呗。

故而,今年的春节方霜见是与沈知聿一同回侯府过的。

文远侯府的长辈都喜欢清静,她一回府就叭叭叭说个不停,还拉着林岚打听前夫的事,非让方阑与她一起放烟花。

几个长辈虽喜欢,但精力被她耗尽,用完晚膳就找理由让她回府去。

回到首辅府邸,正好遇上赶来拜年的清官,两人还未歇就又到宴客厅会客。

方霜见暗忖,官员与寻常百姓就是不一样,说话文绉绉一套一套的,说完一句下一句就跟上来,她根本反应不过来,想一脚把人踹飞出去。

虽说被恭维很舒服,但话也太多,还總是起身以茶代酒敬他们。

沈知聿与官员没聊一会儿,她就缩在一边打瞌睡,手肘边的银耳燕窝汤还未喝几口。

迷迷糊糊之际,她身子被抱住,下巴搁在男人肩头。

“霜见。”

“嗯?”

“客人走了,”他将她从坐上抱起,让她的双腿分开,别在他腰上,是极为暧昧的姿势,“我们回房歇息吧。”

今日做了许多事,她很累,累到连打哈欠的力气都没有,任他抱着。

穿过长廊,檐外在下小雪。雪花飘在她鼻尖,她皱皱鼻子,鼻头蹭男人的脖颈,将冰冰凉凉的雪花抹在他滚动的喉结。

手指搭在他肩头柔软的狐裘,闻着男人身上清雅的香味,睡着了。

醒来时,她躺在榻上,身上盖着暖和的鹅绒背,鞋袜被脱掉,披风挂在架子上。

屋里燃了馥郁的零陵香。

沈知聿不在。

估计是丑时,她起身穿好鞋袜,披着雀羽披风出去找他。

鬼使神差地,她去了那间有密室的屋子。

熟稔地踢开牆上暗钮,推门走进密室。

还是与原先一般模样,地砖的裂隙有暗红色血迹,是从前未拭净的。

“沈知聿?”

他不在这。

不在也是应该,有谁会莫名其妙来这种地方。

她么?

方霜见没急着走,双手抱胸在密室闲逛。

指间抚过姜黄色的牆面,摸到一处起伏。

浆液之下,黏了一张纸。

她小心翼翼将纸揭下牆,是一张白纸,未曾料到揭下后猛地发现,整面牆都由层层叠叠的纸张涂满浆液覆盖。

一张白纸的下面,是无数张厚度不一的纸张,密密麻麻贴在墙面。

“什么意思……”

她又去揭,费劲扯下一张濕漉漉的纸,翻面只瞧见一团模糊的墨,将整张纸都染透。

大部分纸张都受潮,墨迹难以辨認。

她不死心,非要弄清楚,手肘撑住墙,蓦地将墙上纸撕开一个大口子,从里面扯出几张干燥清爽的纸。

纸上画着个女人,每一张纸都画的同一个女人,但神态动作各异。

眼熟,但认不出。

她丢掉纸,像撕墙皮一样将整面墙的废纸撕下,窥见墙上暗格。

从暗格里涌出一大堆信封。

昨夜,我第一次遇见她。

花前月下暂相逢,苦恨阻从容。

她心绪重重,总是设防。我在她跟前,在她身后,听她自言自语。

她痛恨父母,痛恨自己,她说,她不想再平庸下去。即便要做断尾的壁虎,她也认。

我应该纠正自己的想法,她缥缈若仙,却也有凡人的苦痛。

我不该只看到她姣好的面容,比起外貌,她的灵魂更熠熠生辉。

在梦里,她陪伴了我整个漫长的冬季。

说实话,我不想依赖她,人本性孤独,况且还是梦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如果某天我不再做梦,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她陪伴我的第二年,她告诉我,自己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了。

姐姐,你幸福,我就高兴。

我不禁思考,爱是什么呢,怎样才算是爱。

或许,等我长大就会明白。

什么时候能够长大……我有点等不及。

姐姐送给我一条手链,是根漂亮的红绳子,她为我系上。

梦醒后,绳子留在了梦中。

姐姐,过完年我该与你一样大了。

十一

姐姐,我还能够叫你姐姐吗?我可以不叫你姐姐吗?

可是,我不

知道你的姓名。不称姐姐,难道称作娘子吗……娘子,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醒来时,我发觉我的里裤好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