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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夜枭(4) 第一次协同作……

一般胆小的, 就这一眼,怕是已经吓出终身阴影来了。

但路晨曦回过神,发现是沈翳之后, 却出奇地淡定。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在经历过前世今生那么多痛苦的事情和巨大的打击之后,原来自己的心理素质已经被眼前这个男人锤炼到了如此强悍的地步。

就像是经历了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一样,路晨曦只是淡定地愣神, 然后以一种懵懂又安静的眼神, 回望向沈翳。

“嗯?醒啦?”沈翳弯起眉眼, 将刀刃上叉着的那块苹果送到自己的嘴里, 然后一边吃,一边又往路晨曦的身前探了探,提着那把刀,在路晨曦的胸膛前来回游走, 仿佛在挑选一个最佳的位置。

沈翳打量着路晨曦的胸膛, 仿佛有一双透视眼,能清晰地看到他体内每一个正在运转工作的内脏。他以一种清冷却诡异的声线,淡淡道:“路警官, 您知道吗, 如果我是完成‘破茧’案的那个变态恶魔,这把刀, 现在, 应该已经插在了这个位置上。”

沈翳用一根手指, 轻轻点了点路晨曦心脏偏上方的地方,又朝他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冷笑。

“这里,心脏主动脉的位置,我确定, 这把刀刺进去,不会有肋骨阻挡。任谁来了,都回天乏术。十五秒钟之内,你必会不治身亡。”

路晨曦眨眨眼,安静地望了沈翳一会儿,最终,只是淡淡道:“宝贝儿,大清早,玩这么危险的锐器……小心划伤。”

沈翳盯了路晨曦一眼,笑了笑,突然用力将那只水果刀一下插在了茶几的苹果上,然后起身,到连通客厅的开放式厨房去了。

“虽然路警官平日里对我冷冰冰,多提防似的,但其实,您内心对我还挺信任,挺有好感的吧?至少,就从没怀疑过,我会直接对您下手。单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还是十分欣慰,十分感激您的。”

路晨曦挣扎起身,活动筋骨,用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这话是从何说起,何以见得呢?”

“如果不是信任,一个刑侦警察,会在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男人房间的门口,睡得这么沉?瞧您这样,别说是看守嫌疑犯了,就是有一个团的小偷闯进来,轮番把房间给搬个空,我估计,您都不一定会察觉吧?”

“……我睡得很沉吗?”

“Like a baby!”沈翳抬起头,眉眼弯弯,望着路晨曦,犀利点评道,“Of course,baby 是绝不会把呼噜打得震天响的。”

沈翳说到这儿,冷笑着剜了路晨曦一眼,将餐盘从服务员送餐的小餐车上拿上来,没好气地丢在了厨房吧台的餐桌上。

原来是昨晚的呼噜声太响,吵到这家伙了啊。

路晨曦终于明白沈翳这一大早的火气是从哪儿来的了。

匆匆看了眼时间,竟然已经十点多钟了。路晨曦赶紧去洗手间收拾,路过客厅走廊时发现,昨天弄脏了的西装套装,已经干洗好,挂在了套房走廊的壁挂吊钩上。

这小孩,虽然脾气古怪了点儿,但做起事情来,却令人意想不到地周到。

路晨曦望见这一幕时这样想,同时又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沈翳对自己,好像与周围的其他人的确都有点不太一样。

但具体是哪里,究竟又为什么,路晨曦却实在是想不通,更无法理解和明白——

等路晨曦和沈翳回到霄洲市局的时候,杨阳洋和二队的同事们已经将昨晚抓获的那个叫阿斌的线人给审讯完了。

阿斌,原名朱斌,是个街头小混混,之前小偷小摸进出过几次局子,对里面流程熟得很,一整套审讯过程下来也都十分配合,对被关进去几天,似乎早已预判到。不痛不痒,见怪不怪了。

正如沈翳对顾喻之所说的那样,即使路晨曦发现了这个名叫朱斌的线人十分可疑,他可能与沈翳和顾喻之都有牵扯。路晨曦也没有放弃对这个“夜枭”网站的追查。

拿到朱斌在这个“夜枭”网站注册的账号之后,路晨曦让周墨假装朱斌的身份,继续与夜枭网站做交易,引蛇出洞,最好能查出对方的仓库和主要的幕后老板。

对方客服十分谨慎,在聊天的过程中,不时旁敲侧击地询问“朱斌”的个人情况,一来确认朱斌的确是一个有特殊癖好的小混混,二来,确定朱斌就是本人。

路晨曦和沈翳站在周墨的电脑屏幕前,看着周墨和对方的交流。周墨显然没有伪装成好吃懒做,猥琐小混混的经验,每一句话,都提前得跟路晨曦和沈翳确认好,才敢发过去。好在沈翳好似对这方面挺在行——毕竟,是华清大学心理学教授的得意门生,很能拿捏对方的心理,一句一句地指导周墨该如何回复。路晨曦反倒双手叉腰,在旁边干看着就行了。

路晨曦观察了会儿沈翳,发现沈翳对这事儿出奇地上心,心里好奇沈翳跟这个犯罪组织的关系,更想起底这个犯罪团伙,看看对方是什么来头了。

手机铃响,路晨曦接起了电话,得知是门口寄来了一大箱快递,让路晨曦过去签收。路晨曦这才想起,应该是前天在网站上购买的旧报纸到了,反正,瞧着这边,沈翳和周墨应该能搞得定,便交给他们,自己下楼去了。

之后,路晨曦就找了警局三四个壮小伙,把那一捆捆旧报纸,搬去了信息技术调查科的程菻那儿。

程菻看着那一摞接一摞的旧报纸被运送进自己狭窄的办公室,眼都直了,话也说不利索了:“路,路队,我,我……还得调查‘破茧’这个案子啊。”

“不耽误,没准儿两个事儿就是一个事儿。”路晨曦意有所指地说。

“……啊?”

“我让你调查的刘婉晴资料,详细的,你查到了吗?”

“您是说,您之前交代的,找刘婉晴之前曾住的孤儿院吗?查到了的。”程菻将桌上已经打印出来的一张纸递给路晨曦。

路晨曦接过那张资料纸,懵了一下。

“就,这么一页?……圣天堂孤儿院,关于她在孤儿院的事,就只有孤儿院的名字吗?”

“啊……”程菻揉揉鼻子,有点无奈,“就这,都是我废了老鼻子的劲儿才查到的呢。”

“她所在的孤儿院,该不会就是之前你所说的,资料被烧毁的孤儿院之一吧?”

“路队!您真是神了!您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果然。

当路晨曦听史密斯先生说,在沈翳小时候就曾见过他时,路晨曦就有所怀疑了,根据沈翳11岁之后的资料,沈翳自小上的就是寄宿学校,哪怕是从现在来看,沈翳与沈淮恩家里的关系都不算是亲近。史密斯先生如果去拜访沈淮恩,见到沈翳的概率根本就不大,再加上,史密斯先生对沈翳的态度……实在是太奇怪了,分明,像是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关系。

路晨曦唯一能想到的是,刘婉晴也出身自孤儿院。或许,刘婉晴和沈翳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关联。

比如说,他们本就是一间孤儿院的孤儿。

单从两人的孤儿院资料都被烧毁这一点来看,就基本已经得到了验证。

也就是说,沈翳在11岁之前,应该就在这间孤儿院——圣天堂孤儿院。

“圣天堂孤儿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还能找得到吗?”

“十年前就已经倒闭了,不好找吧。”

“尽力找。”

“……好。”

路晨曦放下刘婉晴的那张资料纸,正要走,无意间又瞟到刘婉晴被史密斯先生收养,更改户籍的时间,2005年9月30号,与沈翳拿到华国身份证的时间,2005年9月18号,仅差几天的时间。2005年,刘婉晴应该才五岁,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是才记事不久的年纪,但韩云廷却说,刘婉晴父母的死,给刘婉晴留下了很深刻的阴影。

“程菻,刘婉晴的父母是死于一场火灾么?”

“对,我之前调查过刘婉晴亲生父母的资料信息,他们死于2005年5月的一场居民楼失火。”

“5月……也就是说,刘婉晴小时候并没有在孤儿院呆很长的时间,几乎在被领养到孤儿院之后,马上就被史密斯先生收养走了。”

“嗯……资料上来看,的确可能是这样。”

路晨曦蹙眉,沉默。从5月变成孤儿到9月完成领养手续,排除需要办理繁杂手续的时间,刘婉晴和沈翳应该是同一时间分别被史密斯先生和沈淮恩收养、找到的。刘婉晴甚至该是家中突遭变故没两天,史密斯先生就选择了收养她,可是,为什么呢?从昨天史密斯先生望见沈翳的表情来看,史密斯先生分明是那么在乎沈翳……就算是要收养,在同一间孤儿院,史密斯先生一定也会优先选择收养沈翳吧……局里的老人说,沈淮恩局长当初废了好多年时间,都没能找着沈翳。他是如何突然能获知沈翳消息的呢?……

为什么两人被收养、找到的时间这样接近,难道,仅仅是一场巧合么?

还是说,两人之间,有某种路晨曦还未发现的关联呢?——

路晨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时,电脑前,已经变成了沈翳在跟“夜枭”网站平台的客服对话。

周墨则在旁边吃着一只橘子看着,回头瞧见路晨曦进来,望向他的压迫性眼神,差点儿一口噎住。

“怎么样了?”

“咳,咳咳……沈教授不愧是专业级别的心理学专家!对方客服被哄得一愣一愣的!沈教授现在正跟对方侃大山呢!看能不能唠出点儿更有价值的线索来。”

路晨曦瞪了周墨一眼,周墨灰溜溜让开身。路晨曦一手扶住沈翳背后的椅子,一手扶住桌子,趴在沈翳身后,去看他和客服的对话内容。

“路警官,需要审阅一下吗?”沈翳往旁边靠了靠。

“嗨,说什么‘审阅’!都听周墨把你给捧上天了,我这不得‘学习学习’嘛。”

沈翳一哂,让开滑动鼠标的那只手。路晨曦随即捡起鼠标,翻了翻他和客服之间的聊天记录。

然后越看越被沈翳浑然天成的伪装天赋所折服。

也不知道沈翳是从哪儿学来的那些地道的黑话,只消三言两语就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生活失意,胆小又猥琐的loser形象,还详细描述了自己得知好友倒卖货品之后大赚一笔的经历,有鼻子有眼,言语之间满是羡慕嫉妒,连路晨曦看了都怀疑是沈翳亲身经历的程度。

这家伙,分明就是个变色龙,只要他想,大概能随意切换任何角色。

那么“路晨曦的刑侦顾问搭档”这个角色呢?也是沈翳为了骗取路晨曦的信任,而对自己的伪装吗?

路晨曦翻看那些聊天记录,下颌线紧绷,眼神越来越冷,表情愈加严肃。

“怎么。路警官是觉得,我伪装得有问题?”

“非常完美!无可挑剔!是连我看了,都怀疑你之前是不是专业搞这个的程度了!”路晨曦若有所指地开玩笑。

“我就当路警官是在夸我了。”沈翳无所谓道。

“对方答应当面交易了?”

“他们非常谨慎,周旋了一阵,算是同意了。”

路晨曦:“交货地点在哪?”

沈翳:“对方定的,旧钢厂附近。”

周墨马上搜索了旧钢厂的位置和周围的路况,说道:“这地方不大好。位置太偏,属于郊区中的郊区了,周围没有摄像头,人烟也少,道路四通八达,却又哪儿都不挨着,不好提前部署埋伏。”

沈翳:“我倒觉得,这个地方定得不错。至少说明,对方有一定的诚意,并没有怀疑我们的身份。”

路晨曦:“怎么说?”

沈翳:“一般这些违禁药物很难大批量运输到市区中心去,但却需要便利的入口渠道,所以仓库往往建在距离高速和货港不远,但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又安静的位置。这个旧钢厂离清河港不算远,又在郊区。刚刚,我们提出想看看更高端的药品时,对方也没有断然拒绝,他并不反感,或许……”

路晨曦:“或许,他会愿意带我们去仓库看看?”

沈翳点头:“有这个可能。只要,在过程中,我们没有暴露身份,引起他们的怀疑。”

“约定的时间呢?”

“因为位置比较远,我估计,你也还需要调人部署,所以约定了下午的4点钟。”

“不错。时间还来得及。这次行动没准儿碰上硬钉子。周墨,你去召集大家伙儿,目前还在队里的,手上甭管忙什么,全都先调过来。另外,准备好乔装的衣服和钱款,咱们俩这次必须得配合好……”

“等,等等!”沈翳站起身,“你们俩?……那我呢?”

“你?”路晨曦勾起唇角一笑,拍拍沈翳的肩膀,“当然是在警局等我们的好消息啊!……我让杨阳洋留下,陪你在警局打游戏怎么样?”

“路警官。你这是卸磨杀驴。”

“错!我这是在为你考虑。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对方要有武器,你又不是编制内的刑警,你拿什么保护自己?出了事儿,还得给我添麻烦。”

“我不用你负责。”

“你用不用,到时我都得负责!沈局第一个就能毙了我!再说了,你顶着这张一看就不是个纯种儿亚洲人的脸去现场瞎转悠,太显眼了,一下子就穿帮!你绝不能去!就这么定了!”

路晨曦撂下这话,转身就去二队调集人手了。

周墨在一旁听路晨曦话说得生硬,慌忙又替路晨曦找补:“沈教授,您别太在意,我们头儿有时说话就这样。不中听,但很中用!他其实就是担心您的安全。这事儿太危险,您确实不适合去。”

“好,我知道了。”令周墨意外的是,沈翳也没有像刚才那样锋芒毕露,强力坚持,反而马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彬彬有礼和客气,接受了这个现实的样子——

因为无法预料对方究竟有多少人,是否有黑市违禁自制枪,路晨曦没敢掉以轻心,调集了刑侦二队十多个警员参与这一次的行动,提前部署在了旧钢厂周围。同时,锁定了周围五公里内,可能是对方仓库的位置。

到了旧钢厂附近,已经乔装打扮好的路晨曦和周墨从指挥车上下来,装上隐藏式耳机,在衣服内侧穿戴好手枪,然后提上现金,正准备换乘朱斌平时会开的五菱之光小面包车,去约定的地点。不远处,路晨曦的那辆巴博斯却风驰电掣地从远处赶来,然后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他们的身后。

戴了一顶黑色假发帽,黑色美瞳,给自己套了一件像麻袋一样旧了的破棉服的沈翳从那辆豪车上下来,稳稳一关车门。白皙的皮肤,清冷的气质,饶是被罩上这么破旧的衣服,仍旧遮掩不住一身的贵气。

路晨曦眯着眼瞧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是沈翳,而他的身后,就是自己的那辆心肝儿大宝贝,被改装了的高性能巴博斯SUV。

“嘿,我说你小子!倒是不客气!”

“我跟你去!”沈翳直接宣布道。

“什么?”

“我,假扮给你搬货的表弟。”

“呸!你看咱俩像是能有血缘关系的吗?”

“……那就小弟。”

“你见哪个马仔长你这样了?”

沈翳冷冷盯了路晨曦一眼。

路晨曦凑到沈翳跟前,盯着他,压低声音:“到底为什么非要跟着?”

沈翳朝不远处周墨和邢期添那帮警察瞧了一眼,低声与路晨曦对峙:“人是我约出来的。没有我,就凭你们那点儿小花招,瞒不过他们。”

路晨曦审视地凝视着沈翳。

沈翳抬眸:“你担心我会害你?”

“说实话?……”路晨曦一勾唇角,露出了左侧面颊上的那道深酒窝,“我确实是好奇死了你跟这帮人是什么关系。”

“如果你怀疑,就更应该让我陪你去了。”

“为什么?”

沈翳朝路晨曦又走近了些,道:“你明知道,这条线索是我给你的,可能会有危险,却还是带着大家来了……你可以把自己的命不当一回事,那周警官呢?他可是被蒙在鼓里。万一周警官出事……路支队长,你承担得起吗?”

路晨曦长久地凝视着沈翳,唇角抿成了一道直线,没有说话。

没错。路晨曦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与沈翳对弈,越是冒险的境地,路晨曦就越是偏想去亲自瞧瞧。他是绝不会服输的性格,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解不开的谜。要的,就是这个过程的刺激。

但,同在一个队的队友,他们是无辜的,没有理由为路晨曦的冲动和冒险来买单,路晨曦在没有十足的把握时,还不能将他们牵扯进可怕的危局里。

路晨曦又默了一会儿,一伸手,朝周墨挥了挥:“给他戴上隐藏式耳麦,让他陪我去。”

周墨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老大?!沈教授哪儿干得了这种糙活儿!歹徒有多凶险……”

沈翳却径直去给周墨摘隐藏式耳麦了,又微微一笑道:“周警官,那你是对我还不够了解。事实上,我参与过的行动,有比这个凶险得多的呢。”

不远处,正在准备手枪的路晨曦一怔,听了这话,朝沈翳的方向一抬眼。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夜枭(5) 路晨曦中计……

路晨曦开着朱斌的那个小破面包车, 载着沈翳来到了约定的旧钢厂前门处,等了没多久,就接到了接头人的电话。

“把车开进旧钢厂, 旧钢厂里面有辆小奥拓,车里有钥匙,也有咱们拿货的具体地址和要走的线路图。手机和用不着的,都放原来车上。只带钱过来就行。车上有实时监控和录音转播, 上车之后, 别乱出声, 对着摄像头, 把兜儿都掏干净。听明白了?”

路晨曦和沈翳交换了个视线,打趣道:“呵!兄弟,位置都这么偏了,至于吗?”

“少踏马废话!告诉你!这年头, 生意不好做!咱们都小心点儿, 对谁都好!”

“欸欸欸,好好好!成!”

“别耍花招啊,若有不对, 交易立即中止!咱以后永远没得做生意!”

“您放心!”

路晨曦爽快地答应着, 与沈翳交换了一个眼神,只得把手枪和手机全都锁在了面包车里, 只带着现金, 去换了那辆奥拓小汽车。

不一会儿, 一辆蓝色小奥拓从旧钢厂驶出,直朝着更偏远的小村落行驶去。

前方伪装侦查的邢期添发现路晨曦换了车,报告给了线上的同事。

“那还等什么啊!跟上去啊!”周墨着急道。

“恐怕不行,那条路是麦田, 本来是不通路的,贸然跟上去,一下子就穿帮了。”

“那老大的手机定位呢?”

不远处的指挥车中,程菻还在实时追踪路晨曦和沈翳的手机信号,道:“还停在旧钢厂,看来,是对方没让他们带手机。”

周墨一阵惊恐:“也就是说,老大和沈教授这一去,就没有任何后备支援了?”

线上,所有埋伏的刑警陷入一片死寂——

路晨曦按照车里图纸上规定的线路图七拐八拐,走了许多冤枉路,最终,总算是到了约定的地点。

规定的所在地,是在一个小村庄里,村里到处都是淳朴的农民,路晨曦按照指示,来到了一户老大娘的家,看见有两个花臂男,一个黄头发炸毛鸡,还有一个浑身金链子的男人站在老大娘家的院子里。老大娘的眼神好像不大好,正坐在小院的板凳上,跟他们聊天。

那个浑身金链子的男人,远远瞧见路晨曦和沈翳下车走过来,朝老大娘一点头,老大娘便提起小板凳,进房子里去了。

“呵!这一通地绕!怎么选在了这儿,你家?”路晨曦一上来,倒显得不认生。

“屁!我扯啊!选交易地点,选在自个儿家!这院子是租的!村子里出啥事儿好兜底。”

金链子男人上下来回打量了路晨曦好几眼,好似是没想到,朱斌竟然还长得这么有模有样,倒跟网上给人的猥琐气质截然不同。

“你就朱斌啊!长这样,还用得着这些个玩意儿?”

“嗨!这不……就好这一口儿嘛。太容易的,不刺激!”路晨曦朝金链子男人眨眨眼,坏笑着说。

金链子男人随即露出一副“我懂了”的眼神,呵呵地笑:“钱带够了没啊?”

路晨曦便往沈翳那边一使眼色,沈翳就假装十分费力地提起了那个手工编织布袋,拉开拉链的一角,里面全是人民币。

“一下子整这么多,你‘吃’得了吗?”

“老哥!你不懂!我认识的那圈,销路多!酒吧迪厅,几天也就都散完了……然后啊……”路晨曦随手从布袋里掏出了四搭钱,啪啪啪塞在在场的四个人手里了,“我这回来啊,就是想先表个诚意,主要是开开眼,看看,志强哥之前跟我说的,真正的‘高货’。”

“‘高货’?”金链子男人听到这个词抬抬眼,又朝旁边其他三个男人看了一眼,像是突然有了警惕。

“啊?……咱们线上,不早都说好了来着吗?”

金链子男斜睨着眼瞧路晨曦,将那一搭百元大钞在手心来回扒拉地直响:“嘿,我踏马还真是走眼了。我以为,你也就是随口吹吹牛·逼……没想到,小子,你胆子挺大,胃口不小啊?”

路晨曦装着相,嘿嘿直笑:“有钱不赚王八蛋嘛。”

金链子男盯着路晨曦,鼻子里哼了一声:“别怪我没提醒你。‘高货’肯定都在我们仓库里,可我们仓库,那不是一般人能去的地方。你要捅出了岔子……孙子,你尸块估计都落不到那帮警察手里,保准能消失得无声无息。你确定,一上来,就要冒这么大风险?”

金链子男说罢,又挑着眉,瞥了一眼路晨曦身后的沈翳。

“嗨!机会都是留给胆儿大人的嘛。老兄!您放心!我这边儿的人,嘴都严实,不会出问题!”路晨曦陪着笑脸,顺手又从布袋里掏出来了两搭钞票,塞那金链子男人手里了。

金链子男咬着一根牙签,掂量着手中几沓钞票的重量,视线又在路晨曦和沈翳的脸上来回逡巡了一圈,像是颇考虑了一阵,才勉强道:“那行吧……我跟上面去打声招呼。看看,你有没有这个福气。”

“那成呐,我们就在这儿等着!”

金链子男人掏出手机,回头进屋里,去跟上级打电话去了。

沈翳站在路晨曦的侧身后,透过玻璃门,眯着眼专注地打量着远处金链男打电话时的神情。

不一会儿,金链子男人又出来了:“兄弟!你这可得多亏是我替你说好话啊!老板这才松口,让你去仓库里瞅瞅!实话说,一般人,第一次做生意,可没这待遇!但咱话先说好!看了东西,知道了功用,别瞎到处去说,否则……我们老板的背景,你惹不起!”

“好嘞好嘞!您放心吧!我又不是第一天跟道上混,规矩我懂!都懂!”路晨曦点头哈腰,笑嘻嘻地。

“来吧!”金链子男朝旁边花臂男一抬下巴,旁边的花臂男从后裤兜便掏出一条长的黑色绷带来,要上路晨曦的脸上招呼。

“诶?这是?”

“仓库你以为是一般人能去的吗?得蒙上眼睛,他才能开车带你过去啊!”

沈翳却见只有一条黑色绷带,警惕着地问道:“那我呢?”

“你个小跟班儿算老几?还想看货?……在这儿跟我等着!”

“货品这块儿,我比我们老大熟,要不,我去?”

金链子男人瞅瞅沈翳,又看看路晨曦,一懵,似乎有点儿怀疑他们的身份了。

路晨曦观察着对面几个人的神情,怕沈翳再坚持下去露馅儿,忙一手捏住了沈翳的胳膊,将沈翳给拦下来了。

“说什么呐!不懂事儿!你就在这儿陪哥哥们聊会儿天儿。我去仓库那儿兜一圈,十分钟也就回来了。”

沈翳冷冷瞥了路晨曦一眼,还要坚持:“可是……”

“你听话——!”

路晨曦又用力捏了沈翳一下,递给了沈翳一个威压的眼神。

沈翳目光动了动,仿佛还要犟。

路晨曦有些着急了,恶狠狠盯着沈翳。

“我说,这位小兄弟……”

金链子男人目光一动,似乎发现了沈翳的长相太过清秀白皙,倒不像是一般会给人做小弟,打零杂狗碎工的。

就在金链子男人朝着二人靠过来时,路晨曦稍稍退后,已经捏紧拳头,准备反击了,这时,沈翳却突然回转过身,一下子抱住了即将做出防备的路晨曦,将脸一头埋在了路晨曦的颈窝里。

霎时间,时间仿若静止。

不光金链子男人,在场的所有人都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撼到,所有人都止住了呼吸,愣在那儿了。

就连路晨曦也头皮发麻,浑身僵硬了一般,忘记了反应。

这小子——是唱的哪出戏?

怎么连个报幕都不带的呢?

“可是……人家也是担心你嘛。”沈翳软糯糯地说,撒娇的样子,完全就像是一个在意和对象短暂分开的热恋中的小情侣。

对面那四个花臂、金链子男人见了这一幕,眉头拧得那就跟麻花似的,不过,听了这句话,算是一瞬间明白了路晨曦和沈翳的关系,嘴巴纷纷都摆出了“噢”的口型,紧跟着,是一幅恍然大悟的表情。

金链子男吓得不仅止住了脚步,还跟着又倒回去了两步,叹道:“兄弟!你这……我就算明白,你说的‘刺激’是个啥意思了!那你是得要这药!一般男的,他肯定也不能跟你来这套!”

路晨曦脑瓜也算是快的,眼看着有了台阶,马上就闭了闭眼,摆出一幅无可奈何,与金链子男人相见恨晚,感念对方理解自己的神情,抱歉道:“大哥火眼金睛!小孩儿没见过世面,胆儿小,又不懂事,大哥见笑!”

“欸!”金链子男人一挥手,一瞬间又佩服起了自己的好眼力,感慨着:“我就说,这小兄弟长得白白嫩嫩,一看就不是真正能干这种糙活儿的小弟。你这么一整,我就完全明白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玩儿呗!理解!”

路晨曦满头都是黑线,只能僵硬地笑,然后,又假装哄了哄怀中的沈翳,轻轻拍了拍沈翳的后背。那意思,大概是,戏瘾过足了的话,就起来吧——该办正经事儿了。

“那你快去快回,我在这里等你。”沈翳温柔地叮嘱,然后从路晨曦的怀中起身时,竟然顺手捏了一下路晨曦屁股的位置!

你小子踏马地——

路晨曦瞳孔一震,刚要炸毛,视线却对上对面那四个正看大戏的吃瓜兄弟,只得玩儿命把这出戏给pia了下去……

“啊……好。乖。你乖啊。”

路晨曦顺手又揉了揉沈翳那头黄棕色的毛茸茸头发。心头飘过的弹幕全都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如果奥斯卡金像奖的评委看到这一幕,大概都得起立鼓掌,立刻封自己为奥斯卡影帝吧。

路晨曦被戴上黑眼罩时,这样绝望地想。

然后,他就被安排坐上了一辆黑色小轿车,离开了。

只是,路晨曦不知道的是,就在沈翳用力捏他屁股的同时,已经趁他不注意,将一枚微型定位芯片粘在了路晨曦的屁股兜里——

汽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颠簸了十多分钟。

等到地点,路晨曦被摘下眼罩时,只看到一个大的货仓,门口有三个四看守的保镖。

花臂男下了车,跟门口看守的保镖说了些什么,又指了指不远处轿车旁站着的路晨曦。

其中一个保镖,就朝路晨曦走过来了。

“想看‘高货’?”

“啊……想看看都有什么品类的,下次好多准备钱呐。”

“走吧。”

那个保镖带着路晨曦往货仓的方向走,路晨曦一回头,发现那花臂男已经重新上了车,准备开走了,发现路晨曦正回头看,就探出头又嘱咐了一句:“你就跟着他们走就行!这边他们安排!”

路晨曦点点头,却又觉得哪里有些古怪,一时说不上来。

那个黑衣瘦高个保镖将路晨曦带进了货仓。路晨曦看到宽敞的货仓内,摆满了架子,架子上,分门别类地放着各种瓶瓶罐罐的药品和针剂,就像是一个药房的货房。

“想看什么类型、功效的啊?”那个保镖随口问。

“倒腾起来,利润最高的呗!最好是能让人嗨的!”路晨曦摆出傻笑,憨憨地回答。

保镖一声嗤笑:“那边!去看看吧!”

保镖随手一指,路晨曦笑着点头,快速浏览起架子上的药品名称来,有违禁药品,如甾体同化激素、肽类激素、遮蔽剂等,也有毒品,如□□,□□,□□,越往深处走,药品越是稀有,越是惊悚,最后路晨曦在后面的货架上发现了一个柜子,柜门上的锁已经被打开,上面写着——生物工程试剂。

路晨曦打开柜门,随便捡了里面几个各种颜色的瓶瓶罐罐,一时分辨不出这些试剂是做什么用的。但从保存状况来看,这些试剂很明显比那些毒品还珍贵。只是,这么珍贵的药品,柜门锁为什么是打开着的呢?

路晨曦倏然一惊,想到什么,回过头再去看时,果然,仓库门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关闭,整个仓库现在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空气中飘着的这是……面粉粉尘!

路晨曦快速向门口跑去,同时寻找遮蔽物和掩体。

是路晨曦想的太简单了。计划这么严密的组织,怎么可能轻易给他一个初次进行交易的小喽啰看这么机密的货品。

这么重要的仓库周围也不可能只有四个保镖把守。还有那个花臂男,将路晨曦送到之后,就回了车里,径直要走,很明显,就是想让路晨曦有去无回!种种迹象早已显露,但路晨曦却被仓库里的东西所吸引,而全都视而不见!

按照目前的发展走向来说……

一个小火苗从窗户的缝隙扔了进来,路晨曦瞳孔瞬间扩大,抬头。

仓库外。

只听嘭得一声巨响,仓库登时爆炸,燃起了熊熊大火!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夜枭(6) 火场上,神秘……

轰隆一声巨响——

沈翳从院子的小板凳上猛然站起身, 朝声音来源的方向张望。

对面的金链子男倒没显得有多吃惊,照样儿坐在椅子上,悠悠用牙签剔牙。

“没事儿啊, 小兄弟,谁家嘣爆米花而已,用不着害怕。”

“我出去转转。”沈翳立刻转身,要往院外走。

三四个保镖瞬间出现, 阻挡住了沈翳的去路。

沈翳回头, 冷冷瞥向身后那个金链子男人。

金链子男人把牙签一丢, 站起身, 朝旁边啐了口唾沫,笑道:“久闻大名,一直都没得见着。你,就是William?”

沈翳捏紧了拳头, 斜睨了眼周围慢慢围上前的保镖, 将颈上的围巾扯了下来,卷一卷缠在手腕上,冷眼盯住周围往他跟前包围上来的壮汉——

轰隆——

刑侦二队的警员们开着警车, 正在村子的周围徘徊、调查车辙的痕迹, 突然听到这声巨响,意识到路晨曦这边肯定是出了事。

邢期添:“墨儿!右边!”

周墨和邢期添马上奔回雪铁龙SUV, 上车。

周墨一打方向盘, 激起一片飞沙石头, 调转了车头,邢期添将打开的警笛伸手放到车顶,汽车飞速循着声音的方向开了过去!——

沈翳喘着粗气,与周围的一众黑衣保镖们开打。

沈翳虽然短暂地练过一些功夫, 但正面与这些专业的练家子对上,体力相差还是十分悬殊的,再加上,沈翳的身板儿本就单薄,每一拳的收效都不是很大,虽通过灵巧矫捷的身形能短暂获得优势,但这样车轮战下去,绝对于沈翳不利。

果然,很快,沈翳就体力透支严重,精疲力竭了。

金链子男人站在院子的高台阶上看,随口吩咐那些人道:“别下死手,上头说了,要活的。”

于是,保镖男人们稍微留了些力,沈翳趁此机会,一脚将面前的黑衣男人踹翻,一手擦掉唇角的鲜血,寻机飞快翻过了小院的围墙,朝着他和路晨曦来时所开的那辆奥拓小汽车跑去。

“艹!追!”金链子男人一下子急了。

这时,不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响声,金链子男人抬头,从声音分辨警车的距离,在撤与追之间犹豫不决。

沈翳拧开车钥匙,一脚油门,已经驶离了现场——

一声爆炸的同时,仓库里轰得燃起了熊熊大火。

路晨曦带着一身的伤痕,摔倒在仓库大门的角落。

爆炸时,他已经躲在仓库死角的铁钢板之后了,却还是被震飞了出来,五脏六腑都翻涌着,像碎裂了一般,向鼻腔、口腔涌动出一种血腥的铁锈味。

路晨曦唇角涌出了丝丝鲜血,意识也在渐渐模糊。

仓库里,药物被烧得哔哔啵啵直响,火浪一浪接一浪越漫越高,就像清河港爆炸那一次——那间恐怖的集装箱。

无数罹难者的求救声,再次响彻路晨曦的耳畔。

“路警官,求求你!救救我们!”

“路晨曦!你这个杀人凶手!你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

路晨曦浑身颤抖着,往仓库大门的方向爬,最终精疲力竭,仰躺在了地上。

最终,还是这样的结局吗?

或许,去年的12月15号那晚。他本就该死在那场大火里。

路晨曦缓缓闭上眼,任凭火舌向他席卷扑来。

咚——!

咚——!!

咚——!!!

紧闭的仓库门突然传来一阵怪声。

咚——!!!!!!

仓库门豁然被猛烈撞击开,整个门板轰然倒下!

在一片火光之中,路晨曦模糊之间好像看到了一辆车直接从外面飞冲了进来!

小汽车越过门板,急刹车尖叫着扫了个尾,重重摔在了倒坍的货架上方。

然后,一道人影踹开车门,左右望望之后,穿越弥漫的火海,径直向路晨曦的方向奔了过来!

就像清河港爆炸的集装箱里,那道清瘦的黑色身影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自己一样。

路晨曦在熊熊烈火之下,努力想睁开眼,却感受到对方只是将一只冰冷的手轻轻放在了路晨曦的颈上,去感受路晨曦微弱的颈部脉搏。

一如在清河港爆炸当晚,所发生的那样。

两场火灾,相同的场景,不断相交迭的画面,令路晨曦已经分不清,这一切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他是……THE KING

路晨曦已经完全失去了基本的逻辑判断能力,脑子里一片混沌,也不知道此刻所发生的一切,究竟是脑海中的想象,还是身处在现实之中。

在团团大火,哔哔啵啵的燃烧声之间,他好像听到了一个男人惊慌失措的呼喊声。

“晨曦?……晨曦?”

“醒醒!醒醒!……晨曦?!”

“路晨曦——!!!”

旁边,药架被燃烧得再次倾倒了下来,黑衣男人伸手挡了一下,掀到了一边,然后拖着路晨曦,往仓库的门口方向移动。

路晨曦努力想睁开眼,黑烟滚滚,他却根本看不清对方的样子。

这双手……好熟悉……

他应该就是THE KING了吧。

可,THE KING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又怎么可能,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救自己呢?

不,不是他。

是沈翳吗?

可沈翳好像……也从来都没有直接喊过他“晨曦”这个名字。

他们的关系,还远没有亲近到可以直接称呼对方名字的程度。

是……是谁呢?……

这个声音,这么近,又那么远。

仿佛来自灵魂的最深处,而对这一切,路晨曦本应该是十分熟悉的……——

“晨曦!路晨曦——!”

啪得一下,路晨曦被一拳打在肩膀上,随即咳了咳,慢慢动了动眼球,缓缓睁开了眼。

“少给老子装!还不踏马给老子起来!”男人还在骂骂咧咧。

路晨曦睁开眼。

光洁明亮的天花板,加湿器安静喷洒水汽的声音,和一股清新的花草与水果的香气。

路晨曦感受到罩在自己鼻腔和嘴巴上的氧气面罩,又朝周围望了望,干净整洁的白色床单和被罩,门口有经过的护士和医生。

这里是,医院?

然后,周围嘈杂声接踵而来,直扑向路晨曦的耳膜,仿若一下子将路晨曦从密闭的真空中拉回到现实。

“纪队,纪队!我们老大现在还病着!您消消气,消消气!”是杨阳洋的声音。

“踏马病个毛线!片子、核磁全都做了个遍!除了身上那些外伤和轻微脑震荡,踏马鸡毛事儿都没有!跟老子装什么死?!”

啊。好熟悉。

是纪严的破锣嗓。

“你给我起来!晨曦!你听到没有?!你给老子起来!”

“纪队,纪队!别,别这样!大夫、护士都说了,我们老大最近太过疲累,他需要静养休息。”旁边周墨伸手阻拦住纪严,耐心劝道。

“老子在外面出生入死,潜伏了半个多月!他倒好!修完半个月假,回来立马升职,又上这儿躺着带薪补觉来了?谁给他的脸?……路晨曦?!”

路晨曦尝试着动动身子,发现自己好像确实没什么大事,就是胸口震得还一阵儿一阵儿地发麻,随即偏移开了视线,去瞧另一边的纪严和周墨、邢期添、杨阳洋等人,清了清嗓子,道:“纪队。别叫了,叫得我脑仁儿疼。你放心,我就是死了,照您这叫法,魂儿都得被你给叫回来。”

“醒了?!老大醒了!”杨阳洋惊喜。

“醒了!”周墨紧跟着喜道。

“你踏马爱死不死!……你还有脸提?!路晨曦!你先跟我算算账!看我今儿!……今儿你要是不死,老子也得亲手弄死你!”

纪严涨红着脸,气急败坏,跳着蹦着,还想往路晨曦的跟前凑,周墨死死抱住纪严的腰,拼命阻拦。

周墨:“纪队,使不得!使不得啊!二队破案,还指望着咱老大呢!老大脑子要真被摔出个好歹!咱们局破案率就算是妥妥地完了呀!”

“用得着他这个损色?你给我起开!起开!!”

路晨曦狐疑地盯着纪严发神经,蹙蹙眉:“纪队。知道咱们半个多月没见,你指定得想我。但……你也用不着这么激动吧?”

“你踏马……”

纪严撸起袖子,还要往路晨曦跟前冲,邢期添和周墨手忙脚乱地阻止纪严,被及时赶到的没好气的护士长敲敲门,喊停了。

护士长:“干什么!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医院吗!病人身体状况还十分虚弱!需要静养休息,你们那些闲杂人等!都给我出去!”

纪严、周墨、杨阳洋、邢期添顿时全都立正站好,彻底老实了。

纪严整整衣领,恢复了往日的严肃和刻板,临走前,还回头威胁性地指了指路晨曦,骂道:“路晨曦,你给老子等着!等你出院,老子再收拾你!”

周墨、杨阳洋、邢期添见路晨曦没什么大事,也要出门,路晨曦把周墨给留下了,说话之间,还有些有气无力。

“纪严,他又怎么了?吃枪药还是吃老鼠药了?怎么变异成这幅鬼模样儿。”

周墨擦了把冷汗,叹口气,坐到路晨曦病床前,给路晨曦开始剥橘子:“快别说了,老大,咱们这回,算是把纪队彻底给激透了,惹伤了。”

第50章 第五十章 夜枭(7) 发现与生物病毒……

“什么事儿?都说了他到更年期了, 你们又惹他了?”

“就……咱们起底的那个倒卖违禁药品的网站,‘夜枭’嘛,听说, 是纪队埋伏盯梢,铺垫了半个多月的窝,就等着那老大过来,一起收网呢。没想到, 没等来老大, 等到了咱们去横插一脚, 彻底把局面给搅乱了。结果, 这个违禁药品的老大没抓着,仓库也烧了个干净,什么也没留下。纪队当场就炸毛了,气咱们事先没通知, 半个多月, 他们一队全白干了。”

路晨曦摘了氧气面罩,坐起身,惊讶道:“纪严在盯着‘夜枭’团伙?……不是, 他这阵子, 不都一直在调查清河港爆炸案,追踪THE KING的行踪吗?”

“就是说嘛。据说, 这个‘夜枭’团伙, 就是和THE KING有关系的。反正, 是从清河港爆炸案中,逃窜走的劫匪中查到的,有两个劫匪,与这个团伙有关系, 而且,听起来关系还不浅。”

路晨曦心念神转,突然想到在那间仓库最里面的柜子里,那个被严密保管的生物工程针剂药品,本是上了锁的,大概是为了彻底销毁,才在点燃爆炸前,打开了柜门。

这些生物试剂会不会与前世THE KING在四一零行动中,所使用的生物炸弹有关系呢?

说起来,沈翳主要在做的研究,也是生物工程相关的。而且,在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他还带领着六个科研工作室的项目。

对了,仓库爆炸了,说明那伙人早已发现了路晨曦和沈翳的身份有问题,他们要将路晨曦一起葬送在仓库的火海,那么沈翳呢?

“沈翳呢?他在哪儿?他受伤了吗?”

“老大您别着急,沈教授他没事儿。昨天晚上,沈教授一直在医院这边陪着您来着,听医生检查完,说没什么大问题,这才放了心,今天回去休息了。”

“他没事儿?”

这口气,倒好似是希望沈翳有事似的。

“嗯。听说是因为仓库爆炸时,他被歹徒扣押在了村庄的小院儿,才逃过了一劫。后来,我们赶到后,那帮歹徒就跑了,没敢对他怎么样。”

“他……一直在小院?”

路晨曦感到更加惊讶,将手抚在自己的颈上,又回想起,在火海中,那个冲进仓库,朝自己跑过来的黑衣男人,还有那只冰凉而纤细的手放在自己颈上的触感。

“怎么可能!那我是被谁救出仓库的?他没有去过仓库现场吗?”

“哎,您说这事儿……”周墨剥完了橘子,递给路晨曦,无奈道,“当然是纪队啊。纪队已经盯上他们这个仓库很久了嘛,听到这边有动静,立刻就赶过来了,把您给救出来的……说起来,咱们这回,算是欠纪队一个大人情呢!”

路晨曦愈发感到难以置信:“……纪严?”

路晨曦懵了一瞬,脑海中努力回想那个似是幻觉又好似真实发生过的火海的一幕。

那个人唤路晨曦的名字,真切地担心路晨曦会有危险。

仔细想一想,这个人是纪严的可能性的确更大。

虽然纪严不苟言笑,平日里,对路晨曦极尽嫌弃苛责,但,好歹同事这么多年,又是校友,是有些交情在的,会紧张路晨曦的安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至于那些凌乱的记忆和画面……难道,是因为场面与清河港爆炸时的画面太过相似,而产生了记忆错乱吗?

路晨曦扶住额头,闭着眼想了又想。

周墨见路晨曦一直捂着头,愈发担心路晨曦会将这个聪明的大脑瓜给震出问题来,慌忙道:“老大,医生说,您轻微脑震荡,还需得好好静养,快再躺一会儿吧,别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

周墨不管路晨曦情不情愿,硬生生将路晨曦给按下去了,又将被子给路晨曦盖好,四周都给按严实了——

荼蘼花开酒馆的五层现在已经被装修成了古朴中国风的装修风格。

顾喻之身穿一身粉色民国风绣衫,给沈翳的胳膊和手腕上涂抹好烫伤药之后,用纱布轻轻将伤口处包扎好。

“这细皮嫩肉的,怎么搞成了这幅样子……大概率是要留疤了。哎。”顾喻之满眼都是心疼,道。

沈翳依旧是那幅冰冷沉静的表情,倒好像没什么所谓,伸手,还要拿桌上那杯红酒。

“有伤口!要忌口!”顾喻之手更快,先将那杯红酒给拿走了。

沈翳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看是碰到伤口还有点疼,又找了件白色长绒毯子披着,半个胳膊都露在外面。

顾喻之端着那杯红酒,走到一旁的皮沙发上坐下,点了根雪茄:“你进去的时候,仓库里的药烧得怎么样了?华国公安能清剿出药品来吗?”

“差不多都烧干净了。那么大火,悬。不过,就算是清剿出完整的试剂,按照华国目前的生物科研能力,恐怕也不能解析出成分和主要作用……再加上,有沈淮恩在,他清楚里面的利害关系。我估计,无论如何,有关组织的事情,都不会被翻到明面儿上来……我们也不会收到任何,有关华国政府对这件事的态度和消息。”

“好在,是拔除了组织在霄洲的药库。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我猜,Doctor现在正发火呢。华国的监督官又得换人了……”

顾喻之笑了,嘲讽的语气,又继续说道:“本来就是,你都已经回国了,他们竟然还敢用华国之前的监督官来对付你?不自量力。”

沈翳走到顾喻之房间的鱼缸前,从水草之间寻找顾喻之养的那条丑陋的小鱼,若有所思。

“怎么,你看起来,并不高兴?”

“没有,我只是觉得……这次,有点太容易了。”沈翳望着鱼缸中的水草,一字一句地道,“如有神助。”

听了这话,顾喻之的眉心也蹙了蹙——

除了身上因被碎玻璃渣割裂了一块,路晨曦本也没什么大伤,把几个过来看望的警员潦草地招呼走之后,路晨曦就摘了输液器,到病房的衣柜里摸索出自己的衣服来。

路晨曦在那件旧夹克内侧隐蔽的拉链兜里摸了摸,庆幸那两罐药剂还在。

在仓库时,路晨曦在看到不明生物试剂,却被最高规格保护的刹那,脑海里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前世发生在四月十号的生物病毒炸弹爆炸的事件。

周墨说,纪严在调查THE KING的下落时,追查到了夜枭组织。那么这些不明成分的试剂,会不会也与THE KING在前世,引发的生物病毒炸弹爆炸有关系呢?

如果提前知道了这个生物试剂的主要成分,再研制出对抗性解药,或许,也能提前预防,化解掉即将到来的那一场危机吧。

想到这儿,路晨曦一阵激动,忍住伤口的疼痛,换上便服,离开了病房——

路晨曦因家世背景相当不错,除了大学时,他一意孤行,一根筋地报考了公安大学,自小到大,家里安排他上的都是贵族式私立学校。身边的小学、初中、高中同学或是富二代,或是官二代,来历都不小。

其中,有一位家中四代都是国家实验室科研工作者的高中同窗,谈笠。

谈笠,现今在国家生物科学实验室工作,钻研一些生物工程相关的课题,也是个怪咖天才,话痨,思维跳跃,神经质。从这些特点来说,跟路晨曦就十分合得来。在路晨曦成为霄洲市警局刑侦警察之后,经常需要快速而便捷地非法化验一些东西,谈笠怀着一颗推理小说迷的心,经常帮他这个忙,在谈笠自己的戏称中,他们就是那个名侦探柯南和阿笠博士的组合。

如果这两罐试剂真的如路晨曦所预料,与前世四一零的生物炸弹是同一性质的话,那么无疑将会是一个能轰动世界的爆炸性消息。这个消息,足以改变当下许多事件的发生,也无疑会打乱路晨曦抓住THE KING的计划,所以,路晨曦需要将这两罐试剂,交给一个他绝对信任,又足够有这个分析化验试剂能力的人。

路晨曦趁着下午医院人员杂乱,偷偷溜出了病房,直接打了辆出租车,直奔国家生物科学实验室,亲自将这两罐试剂,交到了谈笠的手上,还煞有介事,神神秘秘地跟谈笠说:名垂千古的机会,就在此一举。

谈笠是个科学怪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也听惯了路晨曦神神叨叨地满嘴跑火车,没太当回事,念在与路晨曦的交情上,收下了那两罐药剂,答应了帮路晨曦化验,又再三向路晨曦保证了,自己绝对会替路晨曦,将这件事保密,绝对不会泄密,才终于将路晨曦这尊大佛给请出了自己的实验办公室区。

之后,路晨曦就折返回了医院,刚一下车,总觉得屁股后面的裤兜里有什么小东西一直在硌着自己,顺手一摸,从裤兜内侧掏出了一枚圆形的小芯片来。

路晨曦认真瞧了瞧,发现这是一枚微型定位器,另一个配套的微型耳机不仅可以获得这枚定位的实时距离,还能检测听到这枚微型芯片周围的声响。

路晨曦一顿,突然想起,在与“夜枭”组织接头的村庄小院,沈翳曾黏黏糊糊地靠近过自己,并且,还曾趁机占过自己的“便宜”——顺手往他屁股上捏了一下。

当时路晨曦以为,沈翳只是想在那些人面前做戏,争取能去仓库。原来,这小子是趁机在自己身上藏下了这枚微型定位器吗?

路晨曦又回想起,仓库的烈火之间,那辆车撞破仓库门板,带着一团火冲进仓库的画面,还有那个黑衣男人跑向自己时的场景。

难道,那不是梦?

那个人,莫非真是沈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