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就因为龙卜曦要力排众议娶她,他们排斥她这个外族人,才这么避嫌?
很快,她走到了左雾林,像上次一样,沿着河边行走,在肩膀上毒蜘蛛的帮助下,避开许多蛇虫,来到了竹林里的龙金家。
一到龙金家的吊脚楼下,她就看到龙金站在楼下空旷的地方,双眼无神,眼神空洞,如幽魂一般,围着他家楼下一个拴羊的树桩子团团转。
龙金的父亲,坐在他的身边,手里拿着竹篾,编着背篓。
龙金的母亲,在二楼的走廊上晒衣服。
看到她来,龙金的父亲
放下手中的编织物,站起身来,局促地向她点头,用苗语说着什么。
程英听不懂苗语,不过从他的神态语气大致猜出来,他应该是在表达欢迎她,同时又在感谢她送邮件。
程英把手中的邮包递给他,看一眼还在转圈圈的龙金,开口问:“龙大叔,龙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直在转圈圈。”
龙大叔拿着她给的邮包,大概是听懂了她的汉话,眼眶一下红了,尝试用僵硬的汉语,跟她说:“他、受了、阿诺、惩罚,变成了,傻子。”
程英一下想起来,在里寨的时候,赛兰给龙金灌了一碗装有心蛊的药酒,难道就是那碗酒,把龙金变成了傻子?
心里一阵毛骨悚然,果然,生苗的蛊不是闹着玩得。
一碗药酒蛊虫就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变成傻子,那么对她下情蛊,被龙卜曦下了十几种蛊虫教训的赛兰,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对于这两个一言不合就给她下蛊,伤害她的人,程英当然不会同情。
只是看到龙金那样活生生的一个人,变成被蛊虫寄生支配,没有灵魂想法的傻子,心里还是颇为感慨。
她道:“您别太伤心了,龙卜曦是在气头上,才让赛兰给他下蛊,也许有一天,他气消了,给龙金解蛊也说不一定,到时候龙金就会变成正常人了。”
“谢谢、你,我为我、儿子伤、害你、说、抱歉。”龙金父亲红着眼眶给她,给她郑重的行了个礼,“我已经不、期望阿诺、能给他、解蛊,他伤害了、阿诺重、要的人,伤害、了你,他就该、受到惩罚。他如、今能活着,已经算、捡回来、一条命,已经、很幸、运了,别的,我也不、奢求。”
他说汉语,说得非分费力,很多音标都奇奇怪怪的,程英听得也吃力,勉勉强强拼凑起来听懂了他的意思。
她刚想安慰他两句,龙金的母亲从吊脚楼上跑下来。
看到龙金父亲手里拿着的药,龙金母亲一把接过药,转头抱着一直转圈圈的龙金嚎啕大哭。
那药,是龙金没有喝药酒之前,托人在县里给她买得哮喘药。
如今龙金变成了傻子,不认识他爸妈,也不认识任何人,没有一点记忆,没有任何情绪,也不知道饿,像个失去灵魂的空盒子,只知道傻转、傻晃悠。
作为一个母亲,龙金的母亲看着自己好好的儿子,变成这副空心模样,他预定的药还能按时送到她的手里,她如何不伤心,不难过。
程英听得于心不忍,她本来对龙金的遭遇没有任何同情之心,毕竟他给她下了心蛊,湄舒给她取心蛊的过程十分痛苦,是用细刀挖开了她心脏外面的皮肤,用湄舒的蛊虫,将心蛊一点点的往外引,流了不少血,吃了不少苦头。
如果不是龙卜曦的阿蓝一直在她身边,干扰着心蛊,不敢种在她的心脏里,她现在已经变成了龙金手里的傀儡,变得跟龙金一样,是个彻头彻尾,任由别人摆布的傻子了。
但一对上了年纪的中老年夫妻,年轻的时候失去了女儿,老了儿子又变成这副模样,老两口的身体也不好,之前为了保住龙金的命,不顾自身脸面,给程英跪地磕头,向她求饶,现在还要养痴傻的儿子
怎么看,怎么可怜。
程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不敢想,她要是变成了傻子,她的母亲该有多伤心难过。
她无声地叹了口气,默默转身离去,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跟龙卜曦开口,放龙金一马,给他解蛊,让他变成正常人,好好的生活。
回到吊脚楼,天色也黑了,窗外又下起了雨,随着秋风,噼里啪啦得敲打在瓦片和玻璃窗户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程英想起三楼的窗户没关,急急忙忙地爬上三楼,把窗户关上。
普苍寨只有一户人家通了电,那就是任青家通了电,因为她的前身是政府工作人员,不愿意黑灯瞎火的住在吊脚楼里,向上头申请了拉电线。
其他人家都没通电,保持着原始的生活方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黑了,就点煤油灯。
程英在漆黑的屋里摸索了一会儿,把屋里的煤油灯点燃,放在屋子中央的桌子上,转头走到床边,去看龙卜曦。
龙卜曦彻底睡着了,身体蜷缩成一团,长眉微拧着,像是在做什么噩梦,嘴里一直无意识地念着:“阿爸,阿妈,不要丢下我”
程英站在床边,用手背贴了贴他的额头,还有些烫,不过没有上午那会儿吓人了。
估计是吃了她的药,一直昏昏欲睡,想睡觉,又被她吵醒叫起来两次,耽误了睡眠,这会儿彻底进入深度睡眠,又被噩梦缠绕着,才会说梦话。
现在再把他叫起来说话,也不合适。
程英决定把龙金的事情暂时放一边,下楼找了一张干净的帕子,端着一盆温热水上楼来,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把龙卜曦的衣服一一解开,拿打湿的帕子给他擦拭发热的身体,给他物理降温。
脱了衣服,程英发现龙卜曦的身体很瘦,肋骨瘦的清晰可见,锁骨瘦的能养鱼,身上还有大大小小许多愈合后的白色疤痕,一小半是刀痕,另一小半像是被什么虫子啃咬过的痕迹,看起来特别的狰狞可怖。
程英猜测那些被虫子咬过的痕迹,应该就是他十岁那年,被寨子里的人当成弑父杀母的怪物,丢进蛊池里,被里面各种蛊虫毒蛇之类撕咬过的痕迹。
她伸手轻轻摸着他身上的刀痕,眼里满是怜惜。
吃了这么多苦,他没疯,也没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怪物,只是性格变得有些古怪,已经很难的,为什么寨子里的都不喜欢他,都惧怕他呢?
龙卜曦睡得很沉,她给他擦身体,触摸他的疤痕,他都没有醒,只是拧紧的眉头舒展开来,不再说梦话。
程英给他擦完身体,又给他穿好衣服,盖上薄被子。
眼见着天色越来越黑,她没别的事情做,人也困得慌,龙卜曦别的房间都空空如也,没有被褥,想了想,她一咬牙,干脆上床,挨着龙卜曦入睡。
反正在水潭边,她情蛊发作之时,身体接近半果,龙卜曦都能坐怀不乱的不碰她。
他现在病恹恹的,就更不可能碰她了。
挨着他睡,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床不大,两个人睡得有些挤,程英伸出一只手,搂着龙卜曦的腰身,将脑袋放在他的右肩膀上,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冷杉味道,就这么沉沉睡去。
第76章
一夜好眠, 程英直接睡到了大天亮。
醒过来的时候,她整个人被龙卜曦抱在怀里。
察觉到她醒了,龙卜曦松开她, 慢慢悠悠地坐起身来问:“醒了?昨晚睡得好吗?”
程英眨了几下眼睛, “睡得挺好的,你呢。”
龙卜曦笑了笑, “挺好的。”
他半夜醒来,看到程英睡在他身边, 手脚都压在他的身上,天知道他有多么的欢喜,也有多么的难熬。
程英想起一件事情, 坐起身来,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一点也不烫了, 不由大喜,“退烧了!太好了,你可以带我去找情花, 给我炼情花蛊,给我解情蛊了!”
昨天她还担心,龙卜曦生病了, 不知道要多久才好, 要耽搁多少时间, 才能带她去找情花。
今天他的烧就彻底退了, 她熬得药
可太厉害了!
程英生了一张格外精致漂亮又充满英气的脸, 此刻她披头散发,眉弯如叶,眼睛明亮地看着龙卜曦, 眼神充满对情花的期待,恍然星辰般璀璨,光彩夺目。
龙卜曦看得入神,一时怔楞在原地,没有说话。
程英看他不说话,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不说话,烧傻了啊?”
龙卜曦就直勾勾地看着她,眼眸深邃,泛着幽幽的火热光芒。
程英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皱着眉头问:“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
“我可以亲你吗?”龙卜曦突然开口。
程英一愣,万没想到,他会问她这句话,“为什么要问我?”
“你说过,我不能强迫你做任何事情,我想亲你,又怕你不高兴,所以问问你。”龙卜曦神色认真地说。
原来是这个原因,程英有些好笑,又有些无语,“我要是说不可以,你是不是就不亲我了?”
龙卜曦没回答,抬起双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
程英:?
没等她开口,一阵天旋地转,龙卜曦将她整个人推按在床上,同时整个人覆在她身上,脑袋朝她的嘴唇压了下来。
程英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想挣扎,可她的肩膀被龙卜曦死死按住,她一动,龙卜曦察觉到她的意图,修长的双腿枷着她的大腿,身体重重地压着她,将她整个人禁锢在他的身下,让她动弹不得。
两个人如此紧密地贴在一起的后果,那就是程英感受到了某个火热的变化,正对着她的
程英一下麻了,她是活了两世的人,在男女那事上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她很清楚,男人欲望最强烈的时候,不是情到浓时,也不是晚上,而是早上。
为什么是早上,是因为生理原因造成的。
通常很多男人早上起来,会忽视,或者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一下。
龙卜曦这种年轻气盛,又没经历过人事的年轻男人,一旦起了欲望,喜欢的人又在他面前,他难免会意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出来。
程英想反抗,奈何龙卜曦看似瘦弱,大病初愈,力气却大得吓人,她越反抗,龙卜曦就越兴奋,眼中的欲望更浓。
程英无奈,挣扎不过他,选择不动如山,看看他想干什么。
龙卜曦一边死死压制着她,一边低下头,轻轻吻着她的嘴唇。
程英穿着紫色的苗族长裙,里面穿着一条长裤子,感受到他的动作,她浑身一个激灵,只想等他快点解决过去,她可以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反正两人都穿着衣服裤子,他再激动,也不会有什么实际性的动作。
然而龙卜曦蠕动几下就不动了,一直吻着她的嘴唇,像是在研究什么新鲜好玩的玩意儿,喜欢的不行,一直试图撬开她的嘴,寻找新的玩法。
程英被他吻得嘴唇都木了,刚想张嘴,问他究竟想干什么,一张嘴,龙卜曦就逮住了机会,无师自通,春雨化成了狂风暴雨。
程英想躲,他穷追不舍,想退,他更往里探。
渐渐地,程英感觉自己身上、脸上越来越热,神智也越来越不清醒,沉寂已久的欲望也被渐渐激起,心里蠢蠢欲动,如时代久远的干柴,只等一把烈火,将自己熊熊燃烧。
就在她沉沦在龙卜曦的亲吻之中,想不管不顾跟龙卜曦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龙卜曦突然放开了她,坐直身体,眼神火热地看着她不停喘气。
身上忽然没有了被压的重量,程英也从意乱情迷的情绪中清醒,她慢慢地坐起身来,看着龙卜曦微微泛红的脸庞和耳朵,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种失落感。
就好像,自己期待的事情没发生
龙卜曦气喘吁吁地喘了会气,眼神逐渐变得清明,他面色平静地走下床,伸手理了理程英的衣服,声音低哑道:“我下去煮早饭,吃完早饭,我就带你去死人谷找情花。”
程英:
丝毫不提刚才亲她的事情,动作自然到两人彷佛做了夫妻似的。
真是让人不爽。
早饭很丰盛,龙卜曦做了面条,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条新鲜的稻花鱼,切成了大块薄鱼片,合着酸菜泡椒泡姜之类的作料,做成酸汤鱼,浇在两碗面上,又煎了两个金黄的煎蛋放在鱼面上,撒上翠绿的葱花、香菜,一碗酸香扑鼻,好看又好吃的酸汤鱼面就做好了。
龙卜曦怕程英吃到鱼刺,卡住喉咙,在她下楼吃面前,给她碗里的鱼片,都是细心挑过鱼刺的,还有腹部肥美无刺的部位。
大片微卷嫩白的鱼片,吃起来又嫩又鲜,没有一点鱼腥味,面条是手工揉搓拉扯的,吸饱了鱼肉佐料的酸香味道,混合着香菜葱花的香味,吃起来劲道爽滑,十分味美。
煎蛋煎得恰到好处,蛋白嫩嫩的,蛋黄是流心的,一口下去,焦香四溢,程英一口接一口吃着鱼面,压根停不下来。
一大碗面条很快被她吃干净,连里面的汤汁都被她喝了个干干净净,她毫不吝啬地夸奖对面的人,“龙卜曦,你做饭的厨艺真的太绝了,这鱼面好好吃啊,煎蛋也煎得很好吃,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酸汤鱼面!”
龙卜曦坐在她对面,吃相优雅地吃着碗里的面条,闻言笑了笑,将碗里为数不多的几大块鱼片往她碗里夹,轻言细语道:“喜欢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程英看他碗里的鱼片本就不多,还往她碗里夹,连忙伸手盖住自己的碗,“别给我夹了,我已经吃饱了,你自己吃吧。你太瘦了,得多吃点好吃的补补。”
又伸手拍了拍他的手,笑脸盈盈道:“放心吧,我答应嫁给你,就绝不会反悔,不会离开你,我可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厨艺。”
上辈子她给魏牧成做了十年的饭菜,最开始的时候,魏牧成还会夸赞她做得好,后来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甚至挑拣起她的厨艺,嫌她这道菜做得不好看,那道菜做得不好吃。
她辛辛苦苦为他洗手作羹汤,他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还对她挑三拣四,更没有给她煮过一次饭吃,她做的饭菜,简直是喂了狗。
对比这下,厨艺精湛,做得饭菜都十分合她口味的龙卜曦,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的存在。
这样长得好看,又十八般厨艺样样通的男人,她当然不会离开他。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很好的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吃完面条后,很自觉地端着两个碗去洗了,接着带了一些干粮和谁,把门锁关好,带着程英去死人谷寻找情花。
死人谷路途遥远,离普苍寨很远,靠近原始森林,处于深山之中,十分难走。
深山之中没有路,平时没有人到死人谷活动,除了普苍寨的苗民偶尔会到附近的山头采药,拿镰刀开辟一条勉强能走的山道之外,其余时候,只有山里的动物在活动。
龙卜曦走在前面,手里拎着一把弯弯的苗刀,将到处覆盖的绿植藤蔓砍开,生劈出一条只能一人行走的狭窄小路,供程英通行。
程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想直接从这些绿植上面走过去,,龙卜曦不答应,说这些深山植被下面隐藏着很多毒虫毒蛇,要不开出一条道路出来,误踩到巢穴,她很容易被毒死,咬死,到时候他想救她在来不及,只能无聊地跟在他后面。
其实在得知要去死人谷,要爬五六座大山头,要走一天一夜的路程,中间还要在山林里夜宿的时候,程英就打了退堂鼓,不想去了。
龙卜曦说,情花长得跟其他花朵一样,肉眼很难分辨它是不是情花,数量还很稀少,只有种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到情花的不同,她要想解蛊,不去也得去。
两人一走就是大半天,龙卜曦一直挥舞着苗刀,在前面砍树枝,砍藤蔓,程英都替他累得慌。
她主动开口:“你砍了半天,累不累啊?要不你拿你的刀给我砍砍,或者我们就地休息一会儿?”
龙卜曦停下手,回头
看她,“你累了?那我们去前面那颗树下休息吧。”
程英:
合着她说得话,他就只听见她说累了两个字?
第77章
前面有颗很大的柏树, 生长在一处断崖边上,树下没什么杂草,全是枯叶, 看起来还挺宽阔的。
龙卜曦伸出手, 牵着程英往那里走。
两人到了树下,龙卜曦抓起树下干枯的树叶看了看, 确定树叶下没有隐藏的毒虫,将干净的树叶铺在地上, 示意程英坐。
程英毫不客气地坐下,看龙卜曦还站着,目光眺望远方的山头, 靠着树干问:“你不歇会儿吗?你不累?”
他大病初愈,爬了半天的山路,又拿着苗刀砍了半天的树枝藤蔓杂草, 他应该很累才对。
可他脸上看不出一丝疲倦,也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意思,这体力好的, 让程英万分羡慕。
程英腿脚还没好利索,哪怕什么都没干,就跟在他后面爬山, 走了半天也累得慌, 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躺着休息一番, 哪都不愿意再去。
“我从小就在山里寻找草药和可以炼的蛊虫, 经常在山里跑个几天几夜, 现在才走半天,对于我来说,不累。”
龙卜曦收回目光, 看出她脸上的疲倦,把身上背得斜挎包取下来,递给她,“喝点水,吃点干粮吧,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你要实在走不动,跟我讲,我背着你到死人谷去。”
那斜挎包是程英的邮递专用斜挎包,里面装了灌满水的军用水壶,几块龙卜曦烙得饼子,还有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肉干,一些蜜饯,放在一个很大的竹盅里,上面盖着竹盖子,背起来还挺重,龙卜曦就把她的包拿去,他背着。
“好。”程英也不客气,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军用水壶,自己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把水壶递给龙卜曦,“你也喝点。”
龙卜曦望着水壶那水润的瓶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变得幽暗,“不用,山上到处都是山泉水,我喝山泉水就行了,你的水,你自己喝吧。”
程英问:“你是不喜欢喝水?还是嫌弃我喝过?”
“都不是,山里的水,很多都有蚂蟥和寄生虫,我喝了没事,你喝了会生病,我是让你把水留着自己喝。”龙卜曦好笑摇头。
程英这才把水壶收起来,嘴里嘟囔:“你的身体跟我的身体不一样吗,不都是人,你还能免疫寄生虫和蚂蟥不成?”
“不一样,我跟你不一样。”龙卜曦低声说:“我从小就与蛊虫为伴,在我练出阿蓝之前,没少中蛊,为了解蛊,我用了很多药材和方法,身体已经变得百毒不侵,普通的寄生虫,伤不了我。”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打盹,听到他说到它的名字,它睁开芝麻粒大小的眼睛,对着他吱吱叫了两声,又闭上眼睛,接着睡觉。
程英听得心疼,“你们生苗的人,从小就要炼蛊虫吗?你为什么会中蛊,是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被蛊虫咬了,还是被人下得蛊?”
“我们苗族人,不是所有人都会炼蛊,也不是从小玩蛊,炼蛊这事因人而异,喜欢就炼,不喜欢就不练,没有强制要求。
我小时候中的蛊,都是我阿妈给下得,她死前是我们寨子里蛊术最厉害的苗女,她认为,她的孩子,必须学会她所有的蛊术,才能在寨子里立足,所以我从小就跟蛊虫为伴。”龙卜曦垂下眼眸,遮掩住眼里汹涌的情绪道。
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的阿妈就逼着他跟蛊虫打交道。
那时候小小的他,不明白什么是蛊虫,只是看到那些颜色深沉,看起来就有毒的毒蝎子、毒蜈蚣、毒蛇之类的毒物十分可怕,不愿意跟它们玩,也不愿意碰它们,为此哭闹不已。
每到这个时候,他那漂亮温柔的阿妈就会变得可怕扭曲,像个疯子一般,对他大吼大叫,不停地拿竹鞭抽打他,让他去炼蛊,去跟毒物打交道,哪怕他被那些毒物咬得遍体鳞伤,中毒晕厥,她也依然要他炼蛊。
有时候他阿爸看不下去,护着他,跟他阿妈说不要逼他。
阿妈就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说她也不想逼他,可是他们生了一个怪胎儿子,整个寨子里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他们全家,都想把大儿子弄死,还想把他们一家人赶出寨子去。
她不想让大儿子死,也怕他们夫妻俩突遭意外,撒手人寰,没人管大儿子的死活,只能逼着小儿子炼蛊,让小儿子去照顾大儿子。
可是后来,她最爱的大儿子发了疯,趁她用了血蛊虚弱之时,将她活活咬死。
她的丈夫目睹了她死亡的惨状,痛苦哭泣着拿斧头斩杀了她的大儿子,最后自残而亡,留下他一个人活着,收拾他们的残局。
龙卜曦不说小时候的事情,程英也能猜到他小时候吃了多少苦,她伸手轻轻握住龙卜曦的手,内疚不已,“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蛊虫的事情。”
龙卜曦回握她的手,“没关系,都过去的事情了,我早就不在意了。”
真不在意吗?
要真的不在意,为什么他提起小时候的事情,眼神那么悲伤。
程英很识趣地没再刨根问底,她打开竹筒,拿出两张油饼、两块肉干出来,分给龙卜曦吃。
那肉干不知道是什么肉做得,吃起来很有嚼劲,也特别的香,里面还有花椒、辣椒的味道,十分合她的口味。
程英鼓着腮帮子,费劲地吃完肉干,随口说了句:“这肉干可真好吃,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
龙卜曦不动声色地记住了心里,晚上,他们在一处山洞夜宿睡觉的时候,他趁程英睡着了,留下阿蓝守着程英,他则带着苗刀,消失在山洞外的树林里。
再次出现,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他肩膀上扛着一条一百多斤重的野猪,放在山洞前,用小刀,将野猪慢慢地进行解刨。
等程英醒过来,已经天亮了。
她是被一阵浓郁的烤肉香味给香醒的。
龙卜曦坐在洞口前,升起一堆火,火堆旁边竖立着用十多条半臂粗的树枝,串了很多野猪肉串的烤肉串。
那些肉串,串串烤得滋滋冒油,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
程英馋得口水直流,走过去看到龙卜曦身边庖解出来的一堆野猪肉,惊奇地问:“哪来的肉呀?”
“昨晚你睡着后,我去山林里打得野猪。”龙卜曦将烤好的肉串,递两串到她手里,“吃吧,想吃多少吃多少,不够我再烤。”
程英接过烤肉串,咬下一口肉,顿时瞪大了眼睛。
烤肉烤得火候恰到好处,吃进嘴里,外焦里嫩,带着丰厚的油脂香气,回口又有野猪肉特有的劲道口感,以及独特的木烤香气,最重要的是,这烤肉有盐,有花椒辣椒面的味道,麻辣焦香,好吃的不得了!
程英饥肠辘辘地吃完了两串烤肉,忍不住问龙卜曦:“大晚上的,你不睡觉,跑去打野猪,你看得见吗?你一个人,是怎么打到这头野猪的。你哪来的盐和花椒辣椒这些调料?”
龙卜曦看她吃完,又递给她两串滋滋冒油的烤肉串,“昨天晚上有月亮,月光照得山林很亮,视野很好。我有蛊虫帮忙,有些蛊虫是夜间出没的动物,能够准确找到
野猪群的位置。野猪到了晚上,视线变弱,行动迟缓,要打一头野猪很容易。调料是我随身带着的,这是我长年采药、找虫子留下来的习惯,我在野外回不去寨子里的话,会原地打猎果腹。”
难怪他能轻而易举地猎到一头野猪,原来是有蛊虫帮忙。
他有那些蛊虫在,简直是无敌的存在。
不过程英还是不放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见他身上没有什么伤痕,不是在说假话,这才放下心来,开开心心地吃着烤肉串。
在这个缺吃少穿的年代,无肉不欢的程英,三个多月以来,吃肉的次数用指头都能数得清,一半吃肉的次数都是在龙卜曦家里。
如今有这么多烤肉可以吃,她是一点也不客气,毫不顾忌地大快朵颐,还不忘给龙卜曦也烤些肉,让他也吃。
一个小时后,程英吃饱喝足,瘫倒在山洞墙壁上打嗝。
龙卜曦默默地剩下的肉全都切成肉条,用火烤干,用他不知道从哪摘得芭蕉叶层层裹着,放在程英的邮包里,接下来的路程,这些肉干就是他们两个的干粮。
临走前,程英看到放在山洞洞口还挂有不少肉的野猪肉骨头、四肢什么的,十分可惜地说:“这些肉骨头都不要了吗?就这么扔在这里,好浪费。我小的时候,我爷奶苛待我跟我妈我妹,我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我妈就会去镇上,买许多不要肉票的光骨头,熬成骨头汤,给我们姐妹俩解馋。那大骨汤可好喝了。”
龙卜曦把骨头扔到山洞不远处的树林里:“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程,这些骨头我们带不走,放在这里会引来猛兽啃食,直接扔掉是最安全的,你要觉得可惜,等我们回去了,我再打头野猪,送到你家去。”
程英眨巴了一下眼睛,“你不是说你不出寨子吗?”
龙卜曦弯腰捡起用一片不大的芭蕉叶,擦拭着手上的油污道:“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出寨子,但我要去向你们爸妈提亲,也要给你送野猪肉,我不想出去,也得出去。”
程英笑了起来,“说什么提亲,搞得跟古时候一样文绉绉的,那野猪是说打就能打的吗?要打头野猪那么容易,山里的山民们,不都靠打野猪发家了啊,你别打野猪不成,反而被野猪重伤,那就得不偿失。”
“别的人打野猪很困难,那是别人,与我无关,我说给你打一头就打一头。”
龙卜曦脸上噙着一抹自信至极的笑容,让程英不信也得信,也就不再他纠结这件事了。
第78章
一天后, 他们到达了死人谷。
死人谷位于原始森林的东南方,是两座山坡夹着的山谷,之所以叫死人谷, 是在战乱时期, 很多人为了躲避战争敌军的屠杀,拖家带口的来到这里, 想躲进原始森林里避祸,结果全都死在了这里, 尸骨堆积如山,久而久之就得了死人谷的名字。
程英两人到达死人谷的时候,已经是正午, 程英以为会看到一片荒芜,或者杂草丛生的景象,结果一到山谷入口, 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
山谷里生长着无数血红色彼岸花,它们花茎纤细,如火焰一般, 朵朵绽放在山谷四处的草丛里,看起来十分壮观。
那些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只贴着地面生长, 没有叶片的彼岸花花朵, 在低浅的绿植衬托下, 越发显得艳丽妖冶。
明媚阳光照耀下, 彼岸花们都泛着细微的光着,随着山风,花瓣轻轻摇动, 美得让人觉得惊心动魄,又给人一种无边无际的落寞孤独感。
那种孤独感,大概是因为彼岸花又被称为黄泉花,通常开在潮湿的秋雨季节,花开不见叶,见叶不见花,生命短暂又璀璨,花叶永不相见的悲寂感,让人由衷的看到这种花,心里就有种淡淡的哀伤。
程英看到山谷里一大片彼岸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龙卜曦就像这些彼岸花,容色艳丽,姿容绝美,明明开放在人群山谷里,却十分孤独寂寞。
她不由得伸手牵住龙卜曦的手,想让他知道,他从今往后不是一个人在。
龙卜曦感受到她的动作,低头看着她握着自己的手,心念微动,大掌将她的小手紧紧握住,抬头看着她笑,“怎么样,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死人谷很美吧。”
程英点头:“很美,我还以为死人谷会是荒芜一片,四处都是尸骨呢,没想到开了这么多彼岸花,真的很美。”
龙卜曦:“死人谷里的确有很多尸骨,这些彼岸花长在这些尸骨上,才能开得这么灿烂。等过了花期,天气干燥的时候,死人谷很容易起火,将花草都烧个一干二净,变成荒芜一片,那些烧干净的花草会变成肥料,第二年彼岸花再开的时候,就会变得更加的粗壮好看。
我小时候不想炼蛊,想躲着我阿妈,我就会来到死人谷,跟那些尸骨睡在一起,跟他们讲话,说说我心中的烦恼。
他们总是会回应我,我一高兴就会带两个头骨回寨子里玩。”
他明明带着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毛骨悚然。
这种近乎疯子般的行径,在外人看来,指定会认为他是有病,才干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死人骨头的怎么会说话呢?他小小年纪,孤身走那么远的山路来到死人谷,将死人的头骨带回家里,他难道就不害怕吗?
程英却能理解龙卜曦的想法,他生长在一个畸形的家庭里,有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母亲,没什么主见的父亲,一个疯子一般,干尽坏事的怪胎哥哥,他从小被母亲要求炼蛊,整日与毒物为伴,久而久之,性格变得孤僻扭曲。
寨子里的大人小孩很怕他和他的家人,没有愿意跟他玩,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他被自己的母亲打骂折磨得受不住时,只能寻找别的方式,来排挤心中的苦闷。
他或许是跟着谁来过死人谷,发现了这处隐秘的地方,知道这里有许多尸骨。
他受了委屈痛苦,无人倾诉,也没地方发泄,于是不远百里的来到死人谷,跟那些白骨残骸,诉说自己的心事。
程英不敢想,当年小小年纪的龙卜曦,走这么远的山路来找这些白骨诉苦,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
她心疼不已,踮起脚,伸手轻轻抚摸龙卜曦的脑袋,像在抚摸小时候的他,“你受了委屈痛苦,没有选择大哭大闹,撒泼打滚,也没有伤害别人,一个人来到这么偏远的地方,寻找精神安慰,那些尸骨,当时一定是你很好的伙伴吧。”
龙卜曦低下头,看到她眼中的心疼之意,一颗孤独彷徨的心,在这一刻轻轻悸动着,他垂眸问她:“你不怕我吗?”
“怕什么?”程英收回自己的手,仰头看着他问。
龙卜曦直勾勾地盯着她,眼眸黑如深渊,藏着汹涌波澜的危险情绪,“在外人眼里,我跟死人骨头睡在一起,跟白骨说话,拿死人头玩,就是一个神经病,一个疯子。他们听到这样的事情,都怕得要命,离我远远的,好像我是什么不详的东西,沾上就会倒霉一样。你难道就不怕这样的我?”
程英嗤笑,“你不杀人,不犯法,我有什么好怕你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恶爱好,就因为你玩死人骨,我要怕了你,那我白当那么多年的兵了。”
上辈子她在野外出任务的时候,遇到危险受重伤的情况,还和尸体睡在一起,每天闻着尸体散发出浓重腐烂的味道,也咬着牙挺了过去。
他不过是跟已经腐烂的白骨睡在一起,有什么可怕的。
龙卜曦冷淡的眼眸漫开暖意,紧紧握着她的手道:“程英,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来到我身边,不嫌弃我的过去,愿意跟我在一起。”
程英勾唇一笑,转头看着满山谷的红火彼岸花问:“情花在哪里?”
龙卜曦看向远处随风飘荡的花朵,“这个要你自己找,我是看不出来的,情花就生长在这山谷里,只有中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出不同。”
程英不信邪,“那以前中了情蛊,想解开情蛊的人,不能来这死人谷,又怎么解蛊?”
“那就只能死了。”龙卜曦面无表情道。
程英撇嘴,心想,这情蛊一定还有别的法子可解,但龙卜曦不愿意告诉她,她也不能强求,牵着龙卜曦的手,往山谷里走。
山谷很大,两面的山坡都是斜面的,全都开着彼岸花,密密麻麻的,既像电影画面般梦幻,又真实的让人恍若活在梦中。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草香,鲜艳的彼岸花花朵上,没有一只蝴蝶鸟虫停留,只是用最鲜艳的颜色,引诱者迷途者踏入这片山谷里,如果里面有陷阱,绝对会让人不知不觉地陷入其中。
程英拉着龙卜曦的手,从山谷底下,踏着低矮的杂草,行走在彼岸花之间,努力寻找情花的踪迹。
可山谷里的花实在太多了,她看了半天,眼睛都看花了,也没看到有什么不同的花在。
正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她在右侧半斜坡一颗低矮草丛里,看到了一株与众不同的彼岸花。
那花的外表,跟彼岸花一
样,花茎直绿,没有叶片,长着张牙舞爪的红火色花瓣。
但它的花心到花瓣的部位,中间凝聚着一小团水汽,好似盛着清晨凝聚的露珠,在阳光底下散发晶莹的光芒,花瓣也比其他彼岸花颜色更加红艳。
在其他花朵都没有露水,且已经是中午,明媚阳光照耀下,不可能存在水汽的情况下,这朵花就显得格格不同。
程英走过去,蹲下身体,试着压倒花朵,将花芯里的露珠倒出来。
手指压下去,花朵侧倒以后,里面的露水纹丝不动,顿时兴奋起来,“找到了!”
她将那朵彼岸花摘下来,站起身给龙卜曦看,“这朵花中间有露珠,怎么倒也倒不下去,这是不是情花?”
龙卜曦接过来,低头仔细看着那朵彼岸花,他是看不到花蕊中间的露水,但这花品相顶好,确实与其他的彼岸花不同,应该是情花无疑。
他将花递还给程英,“是情花,找到了就好,我们回去吧,回去我就给你炼蛊。”
“等等。”程英弯下腰,摘下两朵颜色鲜艳的彼岸花下来,一朵自己拿着,另一朵递给他,“这么好看的彼岸花,不摘点回去放花瓶里看,多可惜。这朵彼岸花送给你,谢谢你一直救我、照顾我。”
“送我的?”龙卜曦将那朵花握在手里,眼里有惊喜、有惊讶。
“喜欢吗?”程英笑着问。
“喜欢。”龙卜曦眉眼带笑,十分珍惜地伸手轻轻抚摸着彼岸花的花瓣,“我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得花朵。”
原来不止女人喜欢花,男人也喜欢花啊。
程英又弯腰摘了两朵彼岸花,塞到他手里,“喜欢就好,以后我看见好看的花,都摘一些送给你,你看到漂亮的花,也要记得摘来送给我,好吗?”
“好。”龙卜曦乖乖地点头,“我们一言为定,你不能忘记你的承诺,以后你看到好看的花朵,都要想着摘给我。”
“一言为定。”
**
三天后,程英带着龙卜曦回到了清水村。
他俩一进村里,就引来一群村民围观。
实在是龙卜曦长得太过俊美妖冶,身上穿着藏青色的苗服,削瘦的肩膀上,还扛着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看起来就特别的扎眼。
有那好奇的婶子,看到程英走在龙卜曦的身边,就问她:“小英啊,这是谁啊?怎么穿着奇怪的衣服?他肩膀上的野猪哪来的?”
程英认出那婶子是他们本家一个大婶儿,人还挺不错的,小的时候没少帮她妈干活。
她礼貌地回答,“他叫龙卜曦,身上穿得是苗服,野猪是他打猎猎得,准备送给我爸妈的见面礼。”
“哟,苗服,他是苗族人啊?他该不会是那个什么普苍寨的人吧?”那婶子好奇地打量着龙卜曦,“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真精神,他给你爸妈送野猪,是看上了你,要跟你处对象吧?”
程英笑而不语,过了一会儿说时候不早了,她要回家,免得她爸妈担忧,带着龙卜曦离开了。
当他们回到程家时,老程家的人,还有万淑慧夫妻、程雪都收到了村里人八卦的风声,都站在院子里,往外看。
看到她回来,身边果然站着一个穿着苗服的男人,大房刘桂芬,阴阳怪气道:“有些真是不知好歹,我们好心好意地给她介绍好对象,她一个都看不上,转头带回来一个山沟沟的野蛮子,真是脑子有病。”
程英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往刘桂芬头上狠狠一扔,皮笑肉不笑道:“有病的是你吧,我跟谁处对象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你算哪个根葱,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叨叨?别一天到黑嘴上没个把门到处狗叫,小心风大闪了舌头!”
她扔得石头又大又准,正好扔中刘桂芬的脑门心,刘桂芬疼得嚎叫一声,伸手捂住脑袋,睚眦欲裂地要跟程英拼命:“你这贱女人,你敢扔我,我”
话还没说完,忽然对上程英旁边男人的眼睛,又黑又冷又沉,眼眸里泛着野兽般的嗜血狠戾目光。
刘桂芬被那个男人看得背脊骨直冒冷气,直觉自己要再说下去,这个野男人会要了她的命,情不自禁地闭上嘴。
程英瞥见龙卜曦的阴冷表情,扯了扯嘴角,“有件事情,我有必要提醒你,龙卜曦是普苍寨的人,他会炼蛊,也会下蛊,看到他左肩上趴着得那只虫子没有,那就是他养得蛊虫,只要被它咬一口,就能立即毙命。他还炼了许多可以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蛊虫,你想要死,只管作妖挑衅我。”
她说着,目光梭巡着老程家一众看热闹的人:“我的耐心是有限的,警告一次不听,后果自负!”
恢复如初的阿蓝,冲着她吱吱叫了两声,很配合地飞舞着翅膀,在老程家人的面前转了一圈。
它那怪模怪样的模样,吓得老程家人脸色一变,纷纷往屋里躲,都顾不上跟她掰扯了。
他们一走,大黄热情地冲上来,不停地对程英摇尾巴,嘴里嘤嘤直叫。
似乎在问她,人,你这么久去哪里了?我快担心死你了。
程英弯下腰,将大黄搂进怀里,伸手摸着它的脑袋,“大黄,几天不见,你好像长胖了一点。”
大黄亲昵地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掌,接着用嘴轻轻咬住她的手,想把她往屋里带。
程英知道这叫‘咬手礼’,是狗类很喜欢人类的一种表现,不会伤到人,也没抗拒,弯着腰,跟着大黄进屋里去了。
第79章
万淑慧三人也跟着进了屋。
一进去, 万淑慧就着急地抓着程英的手,上下打量着她,“你这丫头, 怎么又受伤了, 你伤势如何,好了吗?”
程雪也扑了过来, “姐,你这次受伤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普苍寨的苗民出来给我们报信, 说你被熊瞎子追,摔到了山洞里,被他们的少族长救了, 我们都担心死你了,我还想去普苍寨找你,爸说什么都不让。”
程建同半躺在床上, 看着程英没有出声,眼里满是担忧。
程英轻咳一声,将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跟他们说了一遍, 最后指着龙卜曦道:“还得多谢他,没有他,我不被熊瞎子咬死, 也得被山洞里的大蟒蛇给吃了。”
龙卜曦把肩膀上的野猪, 啪得一下放在房门外的小院子里, 转头走到房门口, 礼貌地喊:“阿叔、阿姨、阿妹。”
“哎, 好孩子,里面坐。”万淑慧热情地招呼龙卜曦,“你叫龙卜曦是吧, 多谢你三番两次救我家老头子,我家大女儿,你对我们家的恩情,我都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你扛头野猪过来做什么?”
龙卜曦正襟危坐地坐在万淑慧递给他的板凳上,神色温和道:“阿姨,不用客气,我救程英、阿叔也是举手之劳。那头野猪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也是我给程英的下聘礼。”
这话一出,整个屋子安静下来,只听大黄在院子外面,围着野猪转,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害怕的汪汪叫声。
前几天龙卜曦派嘠羧把大黄背回到程家里来,说了程英遇熊,龙卜曦救了她,并且打算娶她为妻子的事情。
当时万淑慧就着急上火,以为嘠羧在开玩笑,程英那样性格刚强的人,怎么可能甘心嫁给山窝窝里的苗民呢。
现在看到龙卜曦那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她心里隐隐猜到,这事儿可能是真的。
不由看向程英,“小英,你说说,怎么回事?”
程英拉来一根矮凳子,坐在龙卜曦的身边,“妈,他说得是真的,我跟他处上了对象,半年后,我们就结婚。”
万淑慧震惊:“你来真的?你不是说你暂时不准备处对象,也不打算结婚嫁人,要嫁人也要招个女婿上门?怎么忽然处对象了,处的对象,还是苗民。”
不是
她看不上龙卜曦,看不上苗族人,实在是普苍寨深处在大山之中,她年轻的时候跟着程建同去了一次普苍寨,去见湄舒,看到寨子里的生活方式都还停留在建国以前,古老又贫穷,离镇子上又山高路远的。
作为一个母亲,她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进大山里,在里面吃苦一辈子,潜意识里,就不赞同这门婚事。
程建同更是脸色难看地问:“好端端的,你怎么忽然跟这个龙卜曦处上对象,还答应跟他结婚,你是不是被他骗了?又或者被他下蛊,被他逼的。”
程雪也急,“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
程英瞥了一眼身边的龙卜曦,他面色淡定,一点也看不出心虚的模样,心里暗叹,这人的心里素质太过硬了,明明是他先胁迫她嫁给他,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才从被迫的心情,慢慢转变,到接受他。
他倒好,面对她爸妈的回应,他一点也不心虚,乖乖地坐着,眼神无辜地看着他爸妈,好像他什么坏事都没做过,是她自愿的。
不由好笑,她要是在这当头,跟她爸妈说,她是被他逼的,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不过这人开不得一点玩笑,程英也没作死,解释说:“我这不是被魏牧成缠着嘛,我心里烦他的要命,我梦中的事情,你们也知道的,他在梦中一直对我纠缠不休,干了很多伤害我,伤害你们的事情。我想反抗,可他有那样深厚的家境背景,他要真拿你们对我进行要挟,我不可能眼睁睁地看你们出事,只能妥协。
我正愁怎么对付他,这不是龙卜曦喜欢我,向我表明了心意,说他愿意做咱们家的上门女婿,我也不用嫁到他们寨子里面去住,他长得又这么好看,性格还——嗯,挺好的,对我挺好,我对他挺有好感,就答应跟他处对象了。
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各种关心体贴我,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值得托付终身,所以打算跟他结婚。
况且——”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龙卜曦是苗族人,还是普苍寨的少族长,身份特殊,我要嫁给了他,魏牧成能怎么着?他还能动苗族的少族长,激起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成?到时候别说龙卜曦不答应,会用蛊虫对付他,单说魏首长那边,就不可能让魏牧成干出破坏民族大团结的事情出来,我嫁给龙卜曦,百利无一害。”
她这些话,从没有跟龙卜曦说过,这次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也是想让他知道,她跟魏牧成之间的纠缠过往,以后魏牧成再找上门来,他要做好应对魏牧成的准备。
龙卜曦听完,面上没有一点惊讶的神色,依旧是风轻云淡的模样,只是那双狭长的双眸,噙着漆黑让人琢磨不透地光芒,漫不经心地看着程英,不知道在想什么。
万淑慧三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关于程英梦中的事情,他们起先不信,到程英说得梦中事情,一件件被印证,他们对她的梦中事情已经深信不疑,其实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他们知道程英特别憎恨她那个前对象魏牧成,因为那人对她和他们都做了很多可怕的事情,致使程英看到这个人就特别的厌恶害怕。
作为她的亲人,他们自然是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的。
可是,程英突然处了对象,还要嫁给这个少数民族的人,他们一时之间,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程英看他们不说话,继续开导他们,“爸妈,你们不是一直想让我结婚嫁人吗?我之前不想结,现在想结了,你们应该高兴才对。龙卜曦是普苍寨的少族长,他的蛊术可厉害了,能杀人于无形!我现在跟龙卜曦处了对象,有他给我撑腰,我就一点也不怕魏牧成了。魏牧成要再敢来纠缠我,龙卜曦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他的对象,他要应付不了,那就是他没本事,我也没必要再跟他在一起。”
龙卜曦挑眉,低笑一声道:“没错,我要护不住你,那就是我没本事。所以,我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谁也别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你那什么前对象要不识趣,我不介意给他下蛊,要他的命!”
他的声音低沉又狂妄,眼眸里噙着嗜血之意,脸上带着阴沉至极的笑容,透着一股狠劲,让人不自觉地相信,他说到就能做到。
看到他这样神情的万淑慧,原本心里那点反对之意没有了,她拍掌大笑,“小英,你说得对,要想摆脱那个有大背景的魏牧成纠缠,这位苗寨里的少族长,更适合你!你一下子给自己找了一个大腿来,有他护着你,这下不用担心那个什么魏牧成对付你和我们了。”
这段时间,她已经陆陆续续从程英和程建同父女俩的嘴里,得知魏牧成是什么人,家里是个什么成分。
魏家在首都那边是名门望族,魏牧成的叔伯,母亲,都在首都有超凡的地位,他的父亲,还是西部军区的首长,论家世背景身份,哪是他们普通人家能比的。
权贵子弟要对付他们普通人,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自己女儿找了一个能应对魏家的人,摆脱那个纨绔子弟的纠缠,她只能偷着乐,有什么好反对的呢。
况且,这个龙卜曦长得也太好看了,苗族的人都重情重义,信守承诺,一旦结婚,鲜少有出轨,背叛的现象。
龙卜曦又是少族长,更不可能做出背叛妻子,这种有伤脸面的事情,他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人,还愿意入赘上门,女儿跟他在一起,想想还挺适合的。
程建同也想到这些事情上去了,脸色好了很多,他看着龙卜曦道:“虽说小英答应跟你处对象,也要答应跟你结婚,你也愿意入赘到我们家里来,但你现在是普苍寨的少族长,按照你们族里的规矩,你们寨子里的族长是不允许离开寨子,要一直留在寨子里,保护你们寨子的吧?
你打算怎么入赘到我们家里来?怎么跟我们小英结婚?你总不能什么都没表示,没个彩礼,也不办个婚礼,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娶我家小英,让别人看轻小英,笑话她一辈子吧?”
他算是看着龙卜曦长大,对龙卜曦有一定的了解,龙卜曦在他印象里,就是性格阴晴不定,做事喜怒无常,下手特别狠的冷漠年轻人。
当年关于龙卜曦杀了他父母家人的传言,尽管他自证不是他杀的,可他与众不同的阴狠性格,还是让程建同对他有许多成见。
以前程建同每次跑邮到普苍寨,看到龙卜曦阴沉冷漠的一张脸,他都会离得远远的,以免这小子一个心情不好,对他下蛊。
现在女儿为了自己和一家人的安危,选择跟这小子在一起,他自然要为女儿多谋划谋划。
程英开口,“爸,其实我跟龙卜曦说好了,我们结婚后,我想住哪就住哪,我也没有让他做上门女婿的打算,我就是想用他的身份,对付魏牧成”
第80章
她说得如此直白, 龙卜曦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他伸手指着院中道:“院子那头野猪,是下聘礼之一, 我家中还有很多金银首饰, 放在我阿爸阿妈住得屋子里,那些东西我用不上, 全都给
程英。我知道你们汉人喜欢钱,过段时间, 我会再打些野猪,采些药材,卖够聘礼钱给程英。
至于以后, 我不一定会做普苍寨的族长,就算做了,离不离开普苍寨, 也由我说了算。
阿叔,你不用担心程英跟着我会没钱花,会饿肚子, 我们普苍寨,除了挖草药、卖粮食、打猎赚钱,也会用蛊术赚钱。
苗医的医术, 虽然刁钻古怪, 但很多疑难杂症, 都能被苗医解决, 程英跟着我, 我绝不会亏待她。”
苗医自古以来就大有名堂,虽然很多人提起苗族之人,首先想到的是苗族下蛊, 但苗医自古以来就以正骨术、蛇伤疗法、九节茶闻名全国。
像龙卜曦这种生苗,他要给人治病,通常会用蛊。
比如一个人重病难愈,对方求他治病,他要给对方治病,势必会用上珍惜的生蛊。
而想要他用生蛊救命,对方势必要付出很多金钱,才能打动龙卜曦。
这么想来,龙卜曦其实压根不缺钱,或者说,他一直有赚钱的能力,程英跟着他,不吃亏。
想通了这两点,程建同看龙卜曦的脸色好很多,他开门见山道:“我们汉人结婚,聘礼讲究三转一响,你光给一头野猪是不够的,你除了要给我们小英买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你还要给我们做父母的至少一百块钱的下聘彩礼钱,另外还要给小英买衣服鞋袜之类的东西,总之,你手里至少得有五百块钱。”
这么多钱,龙卜曦一时半会儿从哪弄啊。
程英皱眉,正要说话,龙卜曦抢先道:“没问题,我会尽快赚钱给程英,到时候我们订婚、结婚,全部按照你们汉族的规矩走。”
他如此懂事识大体,万淑慧满意极了,“那就这么说定了,龙卜曦,你很少出你们寨子的吧?你既然来了,就在我们家多住两天,让大家伙儿看看,我大女儿找得对象,长得有多俊,多有本事!哎哟喂,一百多斤的野猪哎,说打就打到了,我看不如就用这条野猪办个订婚宴,反正这野猪肉多的我们吃不完,正好办个订婚宴,让大家伙儿开开眼。”
万淑慧从一开始听到大女儿找了个山沟沟里的苗族人,心里反对,到现在被这两个小年轻说服,觉得大女儿这个女婿真是找对了。
哪怕龙卜曦是少数民族的人,他有能力赚钱,还有能力护着自己的大女儿,也没有汉族男人那些个抠搜穷酸的大男子主义样儿,一头野猪,说拿就拿。
要知道,这一头野猪,得卖很多钱哩,平时村里人一年到头吃个三五斤肉,都算不得了,算大户人家了。
而且在如今的世道,就算有钱,没有肉票,也买不到肉吃。
这么大一头野猪就直接当聘礼下到他们家,可算是给足了他们家脸面了。
最主要的是,这个女婿,他长得也太俊了!
这十里八乡,她就没看过这么俊的年轻后生,她是生怕龙卜曦反悔跑了,想着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定下来算了。
反正龙卜曦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他家里就他一个人,完全能做自己的主。
程雪反对,“妈,这会不会太着急了,未来姐夫才第一次上门呢。”
未来姐夫四个字一出来,程英愣住了,下意识地看龙卜曦一眼,总觉得心里怪怪的。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极好的与她对望一眼,转头对万淑慧礼貌道:“阿姨,我没意见。”
程建同也觉得太仓促了,毕竟他们才知道程英处对象的事情,哪能这么着急慌忙地定下来。
万淑慧不理他们父女俩,直接问程英,“小英,你是个什么想法?这亲定不定?”
程英想了想,“既然妈你想给我们订婚,那就订吧,反正我们迟早都要走这一步,不如按你说得,择日不撞日,直接订婚,请些相熟一点的亲朋好友来吃顿饭就行。”
她主要是想早点跟龙卜曦定下来,告知所有人,她已经有对象的事情,以免魏牧成突然又来找她,发神经。
“那感情好,订婚宴就订在明天举行,你先去邮局交差,请两天假,先把这事儿解决了。一会儿我跟你妹去镇上,买些要办宴席的东西和菜肴,咱们摆几桌,让大家认识认识龙卜曦。妈给你攒得嫁妆钱,终于派上用场了!”万淑慧一拍大腿,一锤定音。
万淑慧说完,就满脸笑意的出门,通知跟她相熟的亲朋好友,明天来家里吃订婚宴酒的事情。
程英则带着龙卜曦往镇上走。
龙卜曦穿着藏青色的苗服,容貌俊美的不似人间之人,程英也长得英气秀美,穿着龙卜曦给她的浅粉色苗裙,两个人走在一起,男俊女靓,特别的引人注目,一路到镇上引来很多好奇的目光。
到了镇上的邮电局,程英将龙卜曦身上背得邮包取下来,从里面拿出帮山民们邮寄的信件、小包裹,放进邮筒里。
支局长看到她身边的男人,惊讶道:“龙卜曦,你怎么出寨子了?你比以前长高了很多。”
程建同受伤或者生病之时,无法跑邮,都是支局长帮他跑,因此,他是认识龙卜曦的。
龙卜曦也认出他是谁,神情淡淡道:“我出来送聘礼。”
“聘礼?”支局长看向程英,眼神询问是怎么一回事。
程英收拾着邮包,把自己跟龙卜曦处对象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最后说:“支局长,我请两天假,明天我跟龙卜曦定亲,到时候请您到我们家喝定亲酒,您可一定要来啊。”
她说完,又把同样的话,跟另外两位邮递员说了一遍,也请他们到她家吃订婚宴酒。
支局长愕然,“不是,你什么时候跟龙卜曦处上对象了?还要跟他订婚,这也太突然了吧!”
程英把整理好的空邮包往身上背,对他微微笑道:“这事儿说来话长,不过我们处对象、订婚的事情是真的,您可一定要赏脸来吃酒啊。”
支局长欲言又止,“你以后跟龙卜曦结婚了,还做邮递员吗?”
程英:“做啊,怎么不做,邮递员是我的工作,不管我订没订婚,嫁没嫁人,我永远不会停止工作,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在家庭里,迷失自己的方向。”
男人跟女人结婚,绝大部分都会要求女人结婚以后,就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个全职家庭主妇,尽心尽力地伺候家里的每一个人。
女人每天围着家里的老人孩子丈夫团团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受,也没有自己的工作社交,久而久之就与社会脱了节,容貌身材渐渐走样,成为男人眼中的黄脸婆,最后被男人各种嫌弃、抛弃,落到夫妻争吵反目,最后离婚的下场。
女人满心欢喜的嫁给男人,以为跟男人结婚以后,生了孩子,就是圆满的结局,殊不知,婚后的生活,才是重重考验的开始。
不管龙卜曦人有多好,长得有多俊,她喜不喜欢他,程英绝不会为了龙卜曦放弃自己的事业,也绝不会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
她要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交际圈,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底气,不依附任何人生存,这样就算将来有一天龙卜曦变心,对她不耐烦了或者不爱她了,她也有足够的底气自己好好的活下去。
龙卜曦很自然地伸手拿走她的邮包,将邮包背在他的身上,彷佛没听懂或者不介意她说得话。
支局长松了一口气,他算是看着程英长大的,程英这孩子,打小吃了很多苦头,又成为了女兵,本来可以前途无量,却因为程建同,义无反顾地返乡回来做起邮递员。
虽然跑邮很辛苦,可是支局长十分看好她,是有意要培养她,等过几年他退休了,就打算让程英来顶他的位置,让她来做支局长。
要是程英在这节骨眼上结了婚,为了丈夫孩子放弃工作,在家里当个全职家庭主妇,那就相当的可惜了。
现在程英亲口说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事业工作,支局长放下心来,喝一口茶道:“你上任三个多月,就受了两次严重的伤,耽误不少时间功夫,马鞍山这条邮路对于你一个女同志来说,还是太危险了,你要是想换邮路的话,我可以给你换。”
这是支局长第二次,跟程英说要换邮路的事情了。
程英再次拒绝,“支局长,谢谢您的好意,邮路就不用换了,我这两次受伤,都是我个人疏忽导致,不是邮路的问题。我已经跑习惯了
这条邮路,您让我换,别人未必也能胜任,我暂时就跑这条邮路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支局长放下手中的茶杯,笑道:“行,你觉得能跑就行,你的假我批准了,明天我一定会来你家喝酒。你好好干,咱们邮局的未来,可都在你们年轻人的手里。”
这是委婉得提醒她,他是打算把她当成接班人来培养了。
程英活了两世的人,哪里听不懂他的意思,有些意外点点头,什么都没说,领着龙卜曦走出了邮局。
她对未来其实有规划,那就是暂时做着这份邮递员工作,等到八零年代集体制度取消,改革开放以后,她看情况,把这份邮递员工作转让给可信任的人,她再南下经商,创造出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
不过现在看到支局长给她的提点,她又改变了主意,其实留在家乡,做镇上的邮局支局长也不是不行。
支局长大小也算个领导,工作轻松悠闲,还能呆在镇上的家里,照拂家里人,不用跟龙卜曦分离太久。
到了八零年代,她也可以搞搞土地承包制,带领全家、全村人致富,走上一条和前世完全不同的道路,想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