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再见就当是一场梦
“怎么。”那红狐狸看见这小姑娘身后的不速之客,问,“你也是来和我抢人的么?”
白发少年没有回答它,只是把常喜乐拦在了自己身后。
红狐狸舔了舔自己的前爪,似乎在思考对上这家伙的胜算。过了会儿,它慢慢站起来,微笑着问他:“我叫佞狐,看你这样子,也刚修成人形不久吧?不如这样,等我拿到她的心,和你对半分如何?否则,小心我杀得你只剩一条命哦?”
常喜乐听着那只狐狸把她当成个物件似的与人分割,略有些惊慌地看着面前这个她压根没见过的少年的侧脸。
他沉默着,似乎在思考这个交易的可行性。
照佞狐所说,他也不是人。
谁知道他是来保护她,还是只是出来分一杯羹的呢?
常喜乐默默回头,思考自己在这两个妖怪抓到自己之前从刚才那洞里钻出去逃走的可能性。
“最近天气转凉。”白发少年却突然开口,他语带挑衅,“不如我把你的皮剥下来做成衣服怎么样?”
“好大的口气,那就来试试看!”佞狐见商量不成,也恼了,它尖啸一声,四周遮天蔽日的红枫树就像燃烧的火焰一般互相交缠着随风愈演愈烈。而佞狐向他们走来,慢慢变成一个三十余岁的红发男人。
常喜乐被眼前的情景骇得跌坐在地上,眼看着两个人交起手来,其动作之迅速让人眼花缭乱,只能看出每一招都朝着对方的致命处打去。等她再回头看,原本的半人高洞口也早已被火焰覆盖,让人无路可退。
她的心中一时升起绝望的感觉——无论面前这两个妖怪谁赢,最后都可能是她死。
“前段时间有男人见到一只会说话的狐狸,随后就不知所踪。是你杀的吗?”白发少年问。
“不错。”佞狐舔了舔自己的嘴唇,还在回味,“人类的心脏,实在是很美味呢。”他转头看向常喜乐,补充道:“尤其是像她这样有仙缘的小姑娘,最是有营养了,抵过我修炼百年呢,咯咯咯咯咯……”
“你犯下这种罪,还妄想得道成仙?恐怕一到雷劫的时候就劈得你灰飞烟灭吧。”白发少年眼里显出隐隐的怒意与不屑。
“谁说我要成仙?成仙有什么好?像我这样活得随心,想吃人就吃人,岂不是更好吗?你苦心修炼十几二十余年才得一条尾巴,吃一颗人心,只要一夜之间就有长进哦。”
佞狐察觉自己无法快速解决掉这个少年,于是一边出手格挡少年的攻势,一边低声引诱他:“不再考虑考虑么?这女孩福泽绵长,肉身有灵气,假若我们能吃掉她的心脏,只要半颗、哪怕一口,都可以大大增进修为。我不贪心,只要半颗就好啊。”
白发少年听他这样说话,眼底怒意顿起,他出手越发凌厉,一字一顿地说:“你连她一根头发都别想碰。”
佞狐虽然挡得辛苦,听到这句话却愣了愣,他突然反应过来什么,忍不住大声笑起来:“怎么,你们族群一生不甘为人束缚,到你这反倒转了性子,愿意认这种愚蠢无知的人类为主了吗?”
他眼波流转间看向常喜乐,突然问:“那……我如果先杀她,你是不是就没办法了?”
白发少年的视线果然随着他看向背后的常喜乐。
下一秒,在白发少年分神时,他被佞狐一爪挠在心口。他闷哼一声,一挥手,在它的脖子上划出长长一道伤口。
佞狐哀叫了一声滚落在地面上,变回火红的狐狸。而白发少年向后踉跄几步跪坐在地上,被常喜乐扶住肩膀才堪堪没有倒下。
他痛苦地喘息几声,幻化成一只蓝眼白色长毛猫蜷缩在常喜乐的怀里。她瞪大了眼睛,在认出它后不可置信地说:“平安?”
佞狐勉强站起身,它刚才躲得快,因此脖子上的伤口虽然长、但并没有深到足以致命。它有些惊讶地看着面前这只猫妖:“你竟然已经修出三尾?”
但佞狐很快又平复了情绪,微笑着说:“不要紧。这里是我的地盘,你们逃不出去,而我却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杀掉你,用来增进修为也很不错。”
平安没有示弱,它冷静地观察着佞狐的动作,思索着下一次该如何一招致命。
一息之间,它又从她的怀抱里冲出去,与那只佞狐缠打在一块。
平安原本与佞狐能打个平手,但此刻红狐转了目标要先去取常喜乐的性命,平安就抵挡得辛苦起来。
何况他必须速战速决,佞狐在这种环境下如鱼得水,他们身后的女孩却逐渐显得无力,她原本还直着身体坐在地上,此刻身体却慢慢向地上伏去。
四周熊熊的烈火使空气温度逐渐升高,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等再过一段时间,常喜乐就要撑不下去了。
“你醒一醒,现在不能睡。喜乐……喜乐!”
恍惚中,她听到熟悉的男声在呼唤她。就好像还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有人告诉常喜乐她和别的小孩没有什么不同。
可一睁眼,面前还是火光冲天,连空气都被炼烤得有了实态,在这狭窄的空间内如波纹般荡开。高大的树木在火光中有如长发的畸形的人互相环抱着扭曲、尖叫。
好似阿鼻地狱。
仿佛已经过去了很久,又仿佛只在几息之间。此刻战局已经很明显,常喜乐艰难地坐起来,看到一只白猫挡在她身前,它咳了几声,呕出一口鲜血来。而它面前那只红狐身上也残破不堪,它慢慢走上来,准备补上最后的致命一击。
也就在这一瞬间,常喜乐向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平安。佞狐那一掌打在她的腰间,这原本是可以破开血肉掏心的利爪,此刻却连一层衣服都没有抓破,相反它哀叫一声,被什么未知的力量向后打出去好几米远。
常喜乐有些迷茫地抬起头,她看了眼自己的腰部,那里没有伤口。在衣服间是她出门前挂在腰间的红色中国结,那是她姥姥为她求来保平安的。
她连忙低头查看平安的伤势,从前优雅的小猫此刻躺在她的怀里,气息逐渐微弱,几乎听不见了。她有些无措地叫它的名字:“平安……平安你醒醒……”
佞狐原本只想把这个无知小姑娘骗过来饱食一顿,没想到这一战却伤得惨重,它气急败坏地叫嚣:“你们再厉害也只不过是肉体凡胎,让我的火一烧,看你们还有什么能耐!”
常喜乐流着眼泪,把平安紧紧地护在怀里,不让周围的火焰燎到它一分一毫。
“……无知。”那只猫已经伤成这样,语气里却仍然不屑,“你抬头看看。”
佞狐不解,它瞥了一眼上方,树顶被火焰覆盖,分不清林叶与枝干,与刚才并无不同。它嗤笑一声说:“别挣扎了,再看多少眼,结果都是一样……”
它话说到一半停住了,常喜乐也抬头看去,只见那火焰从顶端开始逐渐变得微弱,随后向四周接连黯淡下去。
在树木被火焰燃烧的“吱嘎”声之中,常喜乐还听到了另一种声音。
“哗啦哗啦哗啦。”
那是她以往最讨厌的声音。
却是此刻最让人求之不得的。
起风之后,下雨了。
常喜乐抬起手,从顶端枯败的树冠枝干缝之间滴落下雨水,随后大雨倾盆,将这火光尽数摁灭。
“不可能……这里可是阳城,怎么会下这么大的雨?不可能……”佞狐不可置信地喃喃,随着雨势变大,它的力量也逐渐流失。
“我说了,你作恶多端,必遭天谴。而她是有福报之人,绝不可能死在今天。”平安站起身,它一向最讨厌水,此刻却任由大雨打湿它的毛发。
四面八方有什么东西穿过树干之间的缝隙,争先恐后地钻入。它们目标明确,向着空地之中的那只红狐狸扑去。
“什么东西?好烫!”佞狐痛得满地打滚,它扑不掉身上冰冷的寒气,寒意刺入它的骨髓,一时形成如火焰灼烧般别无二致的效果。
那都是被佞狐残害过的冤魂。
“等一会,你回头,向着风吹来的方向跑,就能到家了。”
常喜乐怔怔地看着面前的景象,火光熄灭后,只能看见漆黑的树影。她听见少年的声音,却看不见他的身形,她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只连声他:“你呢?你不和我一起回去吗?”
“我还有没做完的事,所以你先走吧。”平安刚才分明伤得很重,却轻笑着安慰她,“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下次见,你可别再偷懒赖床了。”
一双无形的手把常喜乐托了起来,随后在她的后背轻轻推了一把,他嘱咐道:“回家吧,别害怕,就当这是一场梦。”
常喜乐忍着眼泪,钻出那原本被火焰拦住的树洞,一路向外跑。
夜色漆黑,树木遮天蔽日。大雨倾盆,浇得她的头发紧贴在脸颊上,几乎挡住了视线。但一直有风吹拂在她的耳边,常喜乐忍着眼泪,想起平安的话,顺着风的方向一直跑。
常喜乐一直很讨厌下雨。每逢雨天或者雪夜,在阴冷交加的时节,她总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俗称鬼魂。
人们惧怕鬼魂,但在常喜乐很小的时候看来,这些鬼魂与其他人类并没有什么不同,她只是如常地给迷路鬼指路、陪它们做游戏。
但在今晚,常喜乐感受到无数陌生的,又或许曾与她有过一面之缘的鬼魂裹挟着她小小的身体,向家的方向一路前行。
她勉强走到山脚下,就跪坐在大雨中。渐渐的,雨夹着雪落下来,浅浅地盖了她一层,常喜乐觉得这薄薄一层雪仿佛有千钧重,压得她实在没有力气再往前走。
“再坚持一下。”
“快走呀!”
“不能扶她,她碰到我们要生病的!”
“那在这躺一晚也要是生病的哇。”
无数声音在她耳边争执,常喜乐伏在地面上,眼睛几乎要睁不开。她不能睡下的,可是……真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喜乐!——喜乐!”
远处,大雪纷飞中,有许多人举着手电筒在大声呼喊。有一个人似乎觉察到山脚下有人,向着这个方向跑过来。
随后他们大喊着:“找到了!她在这里!”
常喜乐的意识到这里就断了线。
她只在某个晚上迷迷糊糊醒了一次,看到窗户外密密麻麻挤着各种各样的鬼,在低声讨论她:
“唉,烧了好几天了,再烧要烧傻了。”
“都怪你那天晚上在浴室吓她,小孩子身体弱,碰一下就受惊着凉了嘛!”
“我那是逗她玩好吧!”
常喜乐眼角不住流下眼泪,她醒了,可身体却动不了。她感觉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事,似乎有一个必须去找的人。
卧室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与她妈妈有七分相似的女人大步走进来。她衣服上还带着未融化的雪,似乎是连夜赶回来的。
唐柚摸了摸常喜乐的额头,又把她流着泪水的眼睛遮上,轻声为她唱起安眠的童谣。
“别怕,小姨在。”
“这些都是梦,等你一觉醒来,就都不见啦。”
就当这是一场梦。
两句相似的话在这一刻似乎合二为一。常喜乐的大脑像一片浆糊,她想,这是一场梦吗?
唐柚向窗外瞥了一眼,那群看热闹的鬼魂立刻四散逃开了。
后来,一切都变得安静,连落在窗台上发出簌簌声的雪都停了下来。
……
再后来,大人们只说她是在山里迷了路受了凉,烧了几天几夜都不见好。她们家一直在外游历的小姨都赶回来,看望久病不起的常喜乐。
病好后,常喜乐只是每天都坐在卧室的窗台边,望着不远处的那座大山。
她偶尔会瞥一眼窗台,印象中似乎会有小猫在这里留宿。可她如果仔细去思索,就觉得头痛不止。
这大概就是发烧的后遗症吧,多梦、连记性也变差了。
唐柚突然推开卧室门,站在门外对常喜乐说:“收拾收拾你想带走的东西,我们过两天要搬回你外婆外公那边了。”
常喜乐回头,说:“我不想走。”
“为什么?”唐柚不明白,但她还是很耐心地和常喜乐说,“自从你来这里住之后,不知发了多少次烧。阳城的……气候不适合你,我们换个地方住吧,喜乐。”
“我不要。”常喜乐闷闷不乐地转回头去。
“能告诉我原因吗?”唐柚问。
常喜乐望着那空荡荡的窗台,一时也说不上来。
可她总觉得,自己还有什么约定没有完成。
只是大人们决定要搬家,做小孩子的是从来没有话语权的。
几天后,常喜乐安静地在屋子里收拾她要带走的衣服、玩具、书本。她来阳城本来也没有几年,要带走的东西其实不多,有些以后用不上的,干脆扔进废纸箱里去了。
不过,她目光一转,在桌脚边捡起一个红色的东西。
那是个中国结,似乎曾经遭受过什么重创,现在已经破败不堪了。
常喜乐拧着眉,她把这中国结小心地夹进书本里,又四下张望了很久,再次确认是否还有落下的东西。
“喜乐——好了没?”楼下传来爸爸妈妈的呼唤,他们已经在把行李装运上车。
常喜乐应了一声“马上”后,最后再看了一眼窗外的大山。
她轻声地,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再见。”
随后她转身,抱着最后一个纸箱慢慢往楼下走去。
卧室的窗户没有关上,但并不是因为它的主人忘记了。
第92章 许愿信徒少,所以灵验
耀眼的阳光从窗帘缝穿过,常喜乐被晃醒,有些难受地眯了眯眼睛,一时不知今夕是何年。往日回忆如书页般在脑海里翻过,像一场大梦,不知是真是假。她如果不去仔细回想,这回忆又要如潮水般褪去了。
常喜乐感觉脸上有泪痕,她试着伸手去擦,却感觉全身像被八爪鱼缠住似的动弹不得,仿佛又回到小时候那段发高烧的日日夜夜。
难道她其实还没醒,又遇见鬼压床了?
但梦中她还在大雪纷飞的冬日,如今身体外传来的炎热感却很切实。
常喜乐勉力睁开眼,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动不了了。
她原本蜷缩着朝着窗户的方向安睡。此刻一直起身来,就感觉后背抵上了一个宽厚的胸膛。一双长臂从她手臂内侧穿过,最后紧紧环住了她的腰。
她感觉到温热的气息规律地喷洒在自己的耳侧和颈部。在睡梦中还不觉得这有什么,但此刻,如果能照一照镜子,她就会发现自己的耳垂红得像要滴血。
“怎么回事……”常喜乐嘟囔着,想要回头看,但很快她就被一只修长的手轻轻地捂住了眼睛。
原本刺眼的阳光变成朦胧的一片光影,立刻让人舒缓下来。
背后传来含糊不清,宛如哄小朋友睡觉的轻叹:“时间还早,可以再睡一会儿……”
这还睡什么睡!苍天了!还有什么能比一觉醒来床上多了个男人更可怕的事情吗?
常喜乐努力回忆着昨晚睡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终于从拍卖会上的种种一路想起了安平被迫变回原形那一段。
她松了一口气,但很快这一颗心就又揪了起来。
多年的经验告诉常喜乐,如果你原本打算早起,但一觉醒来却感觉身心舒畅、而天光又相当亮堂的话,那十有八九是完蛋啦!
常喜乐越发清醒了,她总算想起来今夕是何年,艰难地转了个身,以手掌抵住面前这人的胸口,难得以教训的口吻对他说:“不是叫我早睡早起,不要贪懒赖床吗,怎么到你这反而不算数了?”
安平仍然闭着眼睛,这么近距离看,他这一张脸简直白得透光,鼻梁高挺、嘴唇红润。他被常喜乐这一番话说得清醒了些,微微睁眼时,长长的眼睫因阳光照射在皮肤上扫出一小块阴影。
他过了会儿才完全听懂这句话的隐喻,猛地随着常喜乐坐了起来。
常喜乐和他面对面坐着,看着他发愣的神情,和一头难得没有打理好、因整夜的长觉而弄乱的头发,忍不住偷笑了起来。
在安平要说话之前,常喜乐抬手制止了他。她突然往前一凑,靠得离安平很近,近到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几乎与她的同频共振时,常喜乐的右手已经越过他的身体。
她“哎呦”了一声,差点扑倒在安平身上,牟足了劲儿伸长手去够另一边床头柜上的手机。安平面无表情地扶着她的肩膀帮忙维持平衡,一边冷静地斥责自己的心跳不准再乱蹦了。
常喜乐拿回手机,第一反应先看时间。
今天宿舍里说好了要一起庆生,约在下午四点见面,她得先赶回学校一趟才行。
屏幕上赫然显示着11:00,常喜乐这才松了一口气。她估摸着现在起床,十二点应该能吃上饭,一点大概能到学校,于是对安平说:“洗漱一下,我们去吃饭吧?”
安平还有很多话没讲,但也乖乖地点了点头。常喜乐踩着拖鞋往衣帽间走,想起什么后又倒退几步来问他:“昨天忘记问你,为什么你这里放了这么多年龄段的女孩的衣服?”
昨儿她就是在这一堆衣服里面找到她身上穿的这件睡裙的。
安平咬着牙刷,比划了一下她的身高,说:“我不知道再见面时,你几岁、有多高,就挑着都准备了一遍。”
常喜乐愣了愣,她默默看着衣帽间里整齐排列好的衣服。12岁之前的衣服非常像她小时候会喜欢的风格,从那之后就开始什么风格的衣服都入手,只能从尺码看出大概是为哪个年龄段挑选的。
这熟悉的感觉,让常喜乐想起了安平在楼下绘制的那些关于她的画。
等她换好衣服,走到厕所也拿起牙刷开始洗漱时,安平终于忍不住问她:“你……都想起来了?”
常喜乐点了点头,她问:“那天之后,你去了哪里?”
安平沉默了一会儿,似乎不太愿意回想那段时光。不过他还是说:“死过一次后,好像迷迷糊糊在林中游荡了很久,后来被我师父捡去了。”
常喜乐回想了一下,问:“是笑语观的那个道长吗?”
安平点点头。
常喜乐摸着下巴,觉得很神奇:“你知道吗,我们全家搬回我姥姥家后,她老人家还带我去拜笑语娘娘为义母了呢。”
安平偏头,帮她把落下的鬓发撩到耳后,问:“为什么呢?”
“姥姥说,我八字太轻,请个靠山替我镇一镇。”常喜乐自己都忘得七七八八,全靠前段时间唐柚给她提的醒,但这会还是煞有其事地给安平介绍起来。
安平若有所思,他问:“满天神佛各有神通,为什么偏偏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笑语娘娘呢?”
常喜乐对他眨了眨眼,说:“她的信徒少,自然就有空照拂我啦。”
安平完全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却觉得很有道理,露出恍然的神情。常喜乐和他对视了一会儿后就没憋住笑了,她说:“当然主要原因不是这个。”
事情要从常喜乐的姥姥陈萍年轻时说起,那会儿正值战争年代,家家条件都不好、偏偏每户人家儿女又生得多,孩子们从小吃不饱穿不暖的。
陈萍是家中老大,早早就辍学了。她十三四岁时就随着邻居一起上山捡柴火、采野果,运气好的时候还能逮只野兔回来。
后来不打仗了,可一家人的日子还是这么照常过。在她十七八岁那年的夏天,她邻居身体不爽利,在家休息了。但家里弟弟妹妹还等着吃饭呢,陈萍心想这条山路自己也走过那么多回了,出不了什么大问题,一咬牙就扛着背篓上山去了。
结果就是这么不凑巧,当天山上就起了大雾,还下了一场雨。路上泥路湿滑,陈萍一失足,咕噜咕噜滚到了一个斜坡下面,起来时就找不着北了。
她一路顺着河流的方向走,找到了一个道观。她心想,有道观的地方那肯定是有人了,欣喜若狂地去敲门想问路,再讨口水喝。
谁曾想,门倒是一敲就开了,但里头连一个人也没有,是座废弃的道观。她垂头丧气了一会儿,又安慰自己,好歹是有片瓦遮头了。
她把那神像面前翻倒的香器扶正,又把几根散落的香插了上去,素手对着那神像摆了摆,说:“竹言娘娘保佑,让我找到回家的路。”
从神像后面的稻草堆里坐起来一个人,吓得陈萍差点没叫出声来。
仔细一看,那是个约摸二十岁的青年,他吐出一口狗尾巴草,还没开口就先捧腹大笑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什么竹言娘娘,你打哪听来的这个称号?”
陈萍被他吓着这事还没算账呢,让他一通笑得很莫名其妙,她说:“门外边不写着字儿呢吗?”
青年忍俊不禁,对她说:“那两个字念笑语,你读字怎么就念半边呢?”
陈萍没机会念书,只能偶尔去学堂外面听一听。后两年打起仗来,就连学堂都没了,她没好气道:“就你识字。”
青年见她恼了,也收敛了笑意。他认真道:“不是我笑话你。只是你对着神像祈祷,却念错名字,恐怕就不灵验了。”
这话陈萍听着有道理,她有些焦急地问:“那我该怎么办?”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啊,你再认认真真拜一遍,把名字念对,笑语娘娘自然会保佑你的。”青年从兜里摸出个打火机来,点燃了那香。
因为雨天受潮,三根香中只有一根燃起来了。他以掌风对其扇了扇,递给陈萍,说:“来吧。”
陈萍有些犹豫:“你把香给我,那你不拜了吗?”
青年笑眯眯地说:“欸,你出的香,我出的火。笑语娘娘不会介意的。”
等陈萍虔诚地拜完之后,就开始愣神。她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见到什么神迹,不免有些丧气。
那青年安慰她:“放心吧,笑语娘娘信徒少得很,总有时间来管我们的。”
陈萍紧张地看了眼那神像,捶了青年一拳:“你小声点!”
冒犯到神仙可怎么办?
“笑语娘娘视众生如子民,不会这么容易生气。”青年笑起来,“只要今晚能放晴,我就有办法带你回去。”
陈萍没话和他讲,累得坐到地上,痴痴地看着那神像慈悲的笑容,不禁心想,她可真像像自己那早逝的母亲。
其实要论五官也并不像,只是那神像中所带有的母性与温柔,令她觉得十分亲切。
她喃喃道:“要是真能找到回去的路,我一定来还愿。”
等睡过一觉后,那青年推了推陈萍,他指着门外,说:“你许的愿望可真灵验。你瞧,天晴了。”
此时夜色已经很深,陈萍还是第一次离家这么久不回。她站起身,有些着急地问:“这天都黑了,还怎么找回家的路?”
青年很有耐心地对她说:“你看天上。”
陈萍仰头看,只见到一堆星星,她说:“一堆发光的东西,有什么可看的?”
“唉。”青年叹了一口气,却不是嘲笑,他伸手给陈萍比划,“你瞧天上最亮的那几颗星,连起来像不像个勺?”
“你别说,还真有点。”陈萍看了一会,如实回答。
“北斗七星可以为人指明方向,跟着它走,我们就能回去了。”青年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这些事陈萍连听也没听过,她莫名有些难堪,自我嘲笑道,“你可真厉害,我是个文盲,不懂这些。”
青年却很认真地摇了摇头:“我只不过是比你早知道一些罢了。今天我告诉你后,你不就也就知道了吗?”
陈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青年笑着对她伸出一只手,说:“趁着天晴,我们走吧?”
陈萍看着他伸出来的手,光滑细腻,没有她们这样干惯粗活的人常有的茧子,她问:“你也是千坪镇的人吗?”
“对啊。”青年对她眨了眨眼,目光狡黠,“我们还隔着学堂的窗户见过呢,你不记得我了?”
陈萍撇了撇嘴,心想莫非这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学生?千坪镇没听说过有这号人啊。
陈萍走之前,还专门转回观里把这儿清扫了一遍。她双手合十对着笑语娘娘说:“等日子好点了,我一定带瓜果回来还愿!”
随后她一路跟着青年走,一路听他讲他所知道的见闻。她从来没听过这些故事、知识,眼里带着光亮,感叹道:“这些我从来都不知道。”
青年认真地望着她,说:“你比我聪明,一教就会、触类旁通,如果能坚持学习,建树不会比我差。”
陈萍眼里的光黯淡了些,她说:“家里没这条件。”
青年背着手笑:“这有什么?学习怎么都能学,什么时候都不算晚。我家里有很多书,到时借给你看,有什么不懂尽管来问。”
两人聊着,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山林尽头,天边泛出鱼肚白,只剩几颗辰星还挂在天的尽头。
陈萍轻声说:“可我连你是谁都不认识呢。”
青年转过头对她说:“我叫唐知晓。”
陈萍皱了皱眉,有心想问是哪三个字,但又不好意思。
唐知晓似乎看出来了,他笑眯眯地拉过陈萍的手,在她手心里一笔一划写下这三个字。末了问她:“记住了吗?”
陈萍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肯定道:“记住了!”
唐知晓愣了愣,笑起来,说:“好,我就住在千坪镇的书院,有什么问题你就尽管来请教。”
陈萍有些不解:“那书院不是早就倒了吗,压根没学生去了呀。你往那走干什么。”
“我是镇里新来的教书先生。”唐知晓看着天边越升越高的太阳,有着少年人的意气风发,“不收学费,只要有人愿意来学,我就愿意教。”
陈萍看着他那双丹凤眼里闪烁的微光,恍惚间好像看到了太阳。
她心想:笑语娘娘可真灵验。
后来,镇里人眼看着陈萍挣了大钱,带着一家人换了新房子,没忍住问她:“你那天到底在观里许了什么愿?”
“是找到回家的路?”
“赚大钱?”
“怕是找个好姻缘吧?”有人知道陈萍和镇里那唐先生走得近,没忍住调笑起来。
陈萍大方地笑着,摇了摇头:“全——都不是。”
“那到底是什么呀?”年幼的常喜乐听见这问题,也忍不住问她姥姥。
陈萍已经头发花白,她看了眼在小厨房里研究新菜式的男人,摸着小常喜乐的头发,悄悄告诉她:“我对笑语娘娘说,我想走出这座大山,回去念书。”
“所以呢,她就当即拍板,让我认笑语娘娘为义母。”常喜乐一边说着一边吐掉嘴里的泡沫,用手接水来漱口。
“说来也很神奇,从那之后,我就真的没有再见过鬼魂。”常喜乐弯着眼睛,说,“也算是过了好几年普通人的生活了。”
安平拿过湿纸巾,细心地替她擦着嘴角的泡沫痕迹,他笑了笑,说:“真的,特别特别好。”
第93章 剥虾人生苦短,想说的话,要尽早说出……
等收拾完之后,常喜乐问安平:“那我们打车去找个地方吃饭吧?”
安平有些疑惑地抬眼:“打车?”
惊梦园当初选址时,考虑到周边的环境和目标群体在居住时的的安全性与私密性要求,定在了山城西边的自然风景区旁。平常要从市中心打车过来倒是无有不应的,但从这打车出去就需要一点时间。因此大部分的住户都会选择驾车出行。
常喜乐试着在网上发出打车请求,但的确过了很久都没人接单。
“那不然你平时靠什么出行呢,还是说你有什么瞬移的能力?”常喜乐想起威瑟尔当时两次带她从常乐山脚和学校间往返,对那股移动速度过快带来的恶心劲还心有余悸。
“我现在的法力不稳定,不能瞬移。”安平摇了摇头,他问,“你有驾照吗?”
“有啊,高考结束后就去考下来了,你都不知道那个道路考试有多折磨人……”常喜乐说着说着反应过来,问,“怎么了?”
安平思索了一下,然后打了个响指,一楼沙发边上的小柜子就自动打开抽屉,下一秒他手上就出现了个钥匙。
他递给常喜乐,说:“车停在花园后面的车库。”
常喜乐站在车库门口,望着里头那辆崭新的雪青色的车,感叹道:“你居然还买了车,你有驾照吗?”
安平摇摇头:“没。”
“那你平常怎么开?找代驾吗,请司机吗?”
“平常不开。”
常喜乐和他对视了一会儿,微笑着问:“那为什么要买车?”
安平眨了眨眼,无辜道:“车库里不应该放着车吗?”
常喜乐沉默片刻,想对安平说这世界并不是一款大型放置play,又觉得他可能并没玩过电子游戏。
……一时不知道这是独属于猫的思维还是有钱人的思维。
也可能是有钱猫的思维。
“也……行吧!我开就我开,我开车很稳的,我爸经常夸我车技好,颇有老司机的风范呢!”常喜乐接过车钥匙,她看了一眼钥匙上的标志,突然又停住了脚步。
她不怎么认识车的牌子,平常对路过车上的车标也不怎么敏感。
但这辆车因为颜色好看,常喜乐在追的电视播广告时难得认真看了一眼,还记住了它的品牌名——群青文化。
结果常喜乐难得对买车感兴趣一次,一听完价格后就决定和它相忘于江湖。
她回忆了一下广告图上数字后面带着的零的个数,倒吸一口冷气,努力保持微笑地对安平说:“我考出驾照都不到半年,只开过家里早年用来代步的旧车。你这车让我开,不——太安全吧。”
安平安慰她:“慢慢开,我会保护你不受伤的。”
常喜乐:我是怕车受伤!!
但总之,常喜乐还是硬着头皮坐上了驾驶座。安平则在副驾驶位,并系好了安全带。
常喜乐一边告诉自己——没关系,车买来就是用来开的,不是摆在车库的——一边发动了汽车,缓缓驶离了惊梦园。
她沿途找了一家酒楼,准备停好车就和安平进去吃饭,然而却在侧方停车的时候犯了难。
没有了驾校设置好的点位,再加上这是个要在车运行时不断调整方向盘的操作,常喜乐很怕自己一鼓作气地毁了这辆车的门面,倒了好几次车都不得要领。
最后还是安平叹了口气,让常喜乐松开方向盘和刹车。常喜乐将信将疑地放开手,方向盘竟然自己动了起来,随后这辆车便轻巧地停进了车位。
等进酒楼的大门时,常喜乐还若有所思。安平有些担忧地看着她,问:“怎么了?”
“你说,你刚才这么操控车辆,算不算无证驾驶啊?”常喜乐无意识把发丝搅在手指尖不断缠绕,这是她纠结的表现。
她许久没有开车,乍一下上手,当初练车的痛苦回忆立刻都涌了上来。科一、科四背下的规则还历历在目,让她忍不住思考各个驾考规则,然后陷入一个怪圈,百思不得其解。
安平沉默地看了她一会儿,随后破天荒地伸出手,捏了捏她的左脸颊,问:“嗯,那C国有针对猫的法律条例吗?”
那好像确实没有。
常喜乐恍然大悟。
小时候,常喜乐做题时也总是这么纠结。安平有时候会趴在她的书桌边看她写作业,小姑娘常常因为某个奇怪的小问题陷入思维怪圈,在那个知识点停留很久。安平看着她痛苦地揪住自己的头发,几次想开口,最后忍住了。
它得忍住,不然她大概会因为想不通“猫怎么能开口说人话?!”而纠结一整年。
但现在,安平总算能说出自己一直想说的话了,他伸手接住飘落在空中的一缕黑色发丝,提醒道:“别一想不通就揪自己的头发了,会掉发的。”
作为一名喜欢熬夜的女大学生,常喜乐偶尔会在捡起书桌上掉落的头发时为它们起名,随后惋惜地祭奠“Tommy”“Annie”和“Jane”的离去。
她被戳中痛处,悲伤地说:“什么话!难道你就没有掉毛的时候吗?糟糕的家伙你真的很糟糕。”
说完她就大步往订好的包厢走去,留下安平站在原地。
安平愣了愣,他是在提醒她,她为什么反而生气呢?安平有些疑惑。
一旁有对三四十岁的夫妻正准备离开,听见常喜乐和安平争吵的对话,相视一笑。
“小伙子,对喜欢的人说话可不能这样,想要夸人家,得直接些。”那女人想起当年丈夫每次说错话后为了哄她时焦头烂额的样儿,没忍住提醒安平。
安平若有所思,对两人躬了躬身,随后就向常喜乐离开的方向追去了。
那对夫妻相视一笑,感叹着年轻人的感情稚嫩。
一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
人生苦短,想说的话,要尽早说出口才行呀。
从走廊间传来悠扬的小提琴声,窗外是一座美丽的湖泊,湖面上还有人在泛舟,原本是一派美好祥和的景色,常喜乐托着脸望向楼下,看上去不怎么高兴。
侍者上完菜,原本要做些菜品介绍,感受到常喜乐和安平之间微妙的气氛,也识趣地默默退下了。
安平也一时没说话,常喜乐用余光看见他低着头,手上已经拿起了筷子,更不是滋味了。
她倒不是不准安平吃饭。只是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什么东西,她也饿了,又因为刚才发了脾气,不好意思动筷。
某只猫倒是非常地若无其事,真是心大的很!
过了会,他却轻轻碰了碰常喜乐的手臂。
常喜乐回头,就看见安平推了个瓷白的盘子到她面前。那盘子里都是他剥好的虾肉,整整齐齐地列好摆在盘里,一口没吃过。
“刚才我没有说完。”他望着她的眼眸温柔,轻声说,“你的头发浓密如云、乌黑如墨,这样好看的头发,如果被平白无故地揪掉就太可惜了。”
常喜乐愣了愣,当即就觉得脸颊有些发热,她转过脸,小声地说:“那我就勉强原谅你吧。”
“饿了吗?”安平戴着手套,捡起一粒虾肉喂到常喜乐的嘴边,“尝尝看?这一家的海鲜做得非常好吃。”
常喜乐看了他的手心一眼,想起从前她以手喂猫吃饭的画面。她心里嘟囔着:我又不是猫来的。随后常喜乐拿起筷子,把那碟虾肉推到中间,说:“你也吃。”
常喜乐很少和安平一起吃饭,她吃着吃着就观察起他来,过一会就没忍住笑起来。
果然还是当年那只小白猫,吃东西挑剔地很,海鲜稍有点不新鲜就不要了,吃鱼也只肯吃其中最嫩的那一掐肉。只不过和从前不同的是,这些他觉得最好的东西,全都摆在盘子里递给了常喜乐。
“刚才你提到小时候拜笑语娘娘为义母,我想起一件事。”等吃差不多了,安平突然说。
常喜乐喝了一口水,抬手示意道:“你说。”
“还记得上一次遇到佞狐时,突然打雷吗?”安平继续说,“当时我以为是巧合,但后来我去查验过,山城只有常乐山那一片落雷。”
“局部天气有异象,总不能真的是有人或者动物要飞升了吧?”常喜乐初高中时候也看过点玄幻小说,但她后来听杨瑰司复述当时的情景,那在云间翻滚的紫色雷电只持续了半小时左右就消失了,又不像是所谓的雷劫。
“我想,大概是神在动怒。”安平又看了一眼常喜乐脸颊上淡淡的伤口。
“你是指笑语娘娘?”常喜乐却觉得这猜测有些自作多情,“可我听说,像我们这种凡间小孩认神仙做义父义母的,受到的照拂都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减弱,顶多管到成年为止。像我就是这一年开始慢慢地又重新碰到好多灵异事件。”
就像国外的很多家庭,会在孩子十八岁成人之后彻底放手不管,要求其自力更生,甚至连家里都不会再留出给孩子的住所。
神的孩子很多,祂不可能一辈子为他们遮风挡雨。
笑语娘娘其实已经把小常喜乐保护得很好了,如果不是这两个月的经历,常喜乐差点就以为,小时候那些光怪陆离的记忆只不过是一场梦呢。
常喜乐知道,神都是很忙的,她也不奢求更多。能在少年时期过上安稳的生活,不被鬼怪侵扰,让她能安心学习考上一个相对理想的大学,她就真的真的很开心了。
“这也不坏。”想起这几个月遇见的人——杨瑰司、戴山雁、杨姝、谢无涯……还有安平,常喜乐笑了笑,说,“我其实很高兴能遇见你们。”
“在你成人后给你空间成长,并不代表就与你断绝联系。”安平摇了摇头,笃信地说,“至少笑语娘娘是这样。”
“笑语娘娘记得她的每一个孩子,哪怕他们已经长大,甚至垂垂老矣。”安平告诉常喜乐,“而没有任何一个母亲,会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人随意伤害而无动于衷。”
常喜乐一时无言。她想起第一次上常乐山,和安平、杨瑰司走散后,在那个破败的道观里见到的神像。
那时,笑语娘娘就替她指引过前行的路。
“等我有能力了,一定要给她塑个金身!”常喜乐再次下定决心。
她站起来说:“走吧,快到我和朋友们约好的时间了。”
等她开车到市区,路上车流量就大了,常喜乐就不再和安平闲聊,而是专心地开起车来。她也没注意到,一边的安平已经很久没有再开口了。
平心而论,她的车技很不错,一路上算是有惊无险,总算没有让这辆貌美如花的好车破相。等常喜乐把车开进山城大学附近的一个停车场,略有些艰难地倒车进停车位后,才总算松了一口气。
她拉起手刹,熄火,然后抬起手心看了眼,上面甚至起了一层薄汗。
“哎,我第一次载着我爸开高速的时候都没这么紧张。”常喜乐摊开手想和安平展示一下,视线里却没有人。
她愣了愣,听见“喵”的一声呼唤,低头才看见卧在副驾驶位上的狮子猫。
“你这能变人的时间也太不稳定了。”常喜乐摸了摸它的头,心想还好没带着安平打车,司机师傅到时候一看后座大变活猫,恐怕山城市的都市异闻又要多一则了。
等她抱着狮子猫下车的时候,保安亭的人多看了她几眼,又看了一眼她停车的方向。
因为常喜乐开的这辆车价值不菲,刚才倒车的时候又历经几番艰难,他刚才额外留意过。
“我怎么记得副驾驶座坐的是个男人呢?”保安喃喃,心想自己是不是前几天上夜班把身体累坏了。
第94章 庆生是我不配
等常喜乐走到宿舍大楼门口,才把安平放到地上,她点了点它的脑门,认真地说:“虽然你是一只猫,但已经略通人性,所以不能进女寝。”
安平沉默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异议。它晃了晃长尾,便消失在了路边的树丛里。
等常喜乐推开宿舍门的时候,任清和方信艾正在试衣服。方信艾一扣好裙子纽扣就冲上来问常喜乐:“你昨晚为什么没有回宿舍!”
“你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新买的吗?”她低头打量了一眼常喜乐,不知联想到了什么,神情三分震惊三分哀怨四分痛心,活像个久候心上人,对方却未归的望夫石。
常喜乐眨了眨眼,还没来得及说话,任清先替她解围:“喜乐不是经常出去玩嘛。不是去山上就是住瑰司家。对了,你知道瑰司什么时候回宿舍吗?”
噢,这真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方信艾目不转睛地盯着常喜乐,确信地说:“她肯定不知道,她昨晚就没跟瑰司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的?”任清问。
“因为我十分关注时事新闻,永远奔赴在追热点的第一线。”方信艾拿出她的手机,点开一张图横在两人面前,上面赫然是昨晚拍卖会的新闻图,其中一张照片,其摄影师原本是想近距离拍摄Prosit的《蓝瞳》,由于整个会场在拍卖时都较为昏暗,大部分的光源都来自拍卖台灯光和那一块大屏幕。台下一片人群在背景中模糊,只有正对拍卖台坐在最前排的一对男女格外清晰,光影照亮了两人的侧脸。因他们的五官极为优越,这逆光不仅没模糊他们的五官,反而为其面庞罩上一层神秘的纱。
那个女子身着蓝色旗袍,她乌发如墨、肤如凝脂,认真地望着场上那幅画。而她身边坐着的男人一身西装,其五官深邃有如异邦人,但一头黑发又昭示了他的本国国籍。他一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盯着身边的女人。
评论区时不时冒出惊叹:
[哈哈……这场拍卖会的成交额就算把“万”字去掉我也买不起]
[推给我作甚,我又买不起!]
[我猜把这种信息推送给普通人,就是为了让咱知道这些拍品的珍贵。否则他们戴着也没意思]
[那幅画真的好美……最后竞拍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憋住呼吸了]
[照片里这对男女是情侣吗,看着好登对]
[我已经脑补出一部豪门虐恋小说了桀桀桀]
方信艾昨晚翻到这组照片时,心里嘀咕着“亲爱的手机,融不进去的圈子咱就别硬融了好吗?”,就打算滑到下一个帖子。然而等照片自动播放到第三张时,她余光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她仔细研究了一会儿,确认这个女人就是常喜乐——这旗袍都是她看着买的呢!
常喜乐前一晚是说过要去拍卖会,但没说是跟戴西港一起。方信艾看完后,又去找了相关词条看看有没有一手消息,随即就在几段视频里发现直到拍卖会散场,两人都依旧待在一块儿,最后常喜乐干脆就没回宿舍。
方信艾一手撑在墙壁上,把常喜乐前进的路全给拦住了,她严肃地问:“你俩后来一整晚都待在一起吗?”
常喜乐摇了摇头。
“食色性也,我也不是迂腐的人,你成年了,和喜欢的人过夜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首先对方得是喜欢、值得的人!”方信艾苦口婆心地劝说起来,说到一半才意识到常喜乐刚才否认了她的猜想。
“吓死我了……你不知道我一整晚都没睡好觉,担心你被人骗。”方信艾这才松了一口气,她也没多追问,只是再确认了一遍,“总之,你昨晚一切都好,没有受到伤害吧?”
常喜乐用力点了点头。
“那就行。”方信艾拉着她的手往寝室里走,说,“帮我挑挑我该搭哪个配饰,愁死我了。”
常喜乐还记得刚才任清说的话,她问:“瑰司昨晚也没回来住吗?”
方信艾点了点头:“可能她回出租屋住了也说不定呢?不过我这几天都没看见她再直播,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了吗?”
任清看了眼手机,对两人说:“她刚发消息说直接在餐厅见面,到时候再说吧。”
三人收拾好后,就一块儿出了门。在去订好的餐厅之前,方信艾先去蛋糕店拿了她预先订好的冰淇淋蛋糕,叮嘱老板多放几个冰袋。
等她们提前到达餐厅已经将近五点,方信艾把冰淇淋蛋糕交给老板,请他帮忙放进冰箱里保存。
方信艾这些天为了调查杨瑰司的口味喜欢,真的是费尽心力。然而不管她怎么问,杨瑰司的回答总是“都挺好”“都爱吃”,像一座铜墙铁壁,令方信艾相当挫败。她只好综合了常喜乐和任清的喜好先把生日蛋糕定下来了。
“瑰司有说她到哪了吗?”常喜乐翻了一下菜单,说,“等她来再点菜吧。”
“大概还有十分钟到。”任清看了眼手机后就放下,她觉得有些奇怪,向来都是她们向常喜乐询问杨瑰司的动向,今天倒反过来了,“你今天一直没和瑰司聊天吗?平常总看你俩待在一起。”
常喜乐张了张嘴,有些难以反驳。自从上回杨瑰司在出租屋留下纸条离开后,她们就没怎么说过话了。但因为她自己琐事太多,一时也就没察觉到。
“叮铃铃。”门口传来铃铛摇响的声音,三个人向声源看去,就见杨瑰司推开了餐厅大门。她戴着口罩和帽子,关上门前,还向门外的方向看了几秒。
“瑰司,这儿。”方信艾举手示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常喜乐看杨瑰司在听到她自己名字的时候似乎打了个哆嗦。她匆匆往三人的方向走来,等坐好后,才摘下口罩和帽子。
等杨瑰司抬起头,就对上常喜乐专注的视线。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杨瑰司先破了功,她笑着用手肘撞一撞常喜乐的手臂,问:“怎么,几天没见,被姐美到了?”
常喜乐想了想,诚恳道:“就是,感觉有点想你。”
杨瑰司愣了愣,还是方信艾先接话:“瑰司,你是没见到昨天常喜乐穿旗袍的样子,真的超级美,绝对迷倒你。”
任清听完笑起来,说:“真的很漂亮!可惜你当时不在,我们三人一人买了一件,等你有空也带你去逛逛,那儿老板人可好了。”
“快点菜吧,要饿死啦。”常喜乐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翻开菜谱遮住自己的脸。
杨瑰司看着她们,感觉好像陡然从寒风料峭的冬日进了个蝴蝶翩飞的暖室花房。她笑了起来,点点头说:“好,下次一起。”
等服务员陆续上好菜,四个人大快朵颐起来。
等到吃饭进程差不多过了一半,杨瑰司才想起来问:“不过怎么突然说要聚餐,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方信艾这家伙前几天都快把我烦死了。”
她虽是嫌弃的语气,眼角眉梢却带着笑意。方信艾咬着筷子,闻言给她个飞吻,说:“嘴上说烦死了还愿意赏脸来,就知道你最爱我啦!”
杨瑰司伸出左手把常喜乐往怀里一揽,忍着笑说道:“我最爱的是喜乐好伐。”
“呜呜呜任妹你看她们俩。”方信艾双手捂住脸,找任清假哭去了,杨瑰司看得直乐呵。
方信艾趁着把脸偏过去的时候,对着一边的服务员眨了眨眼,霎时间她们头顶上那一盏灯就黯了下来。杨瑰司还不明所以,就听见另外三人一边拍手一边唱起歌来:
“祝你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祝杨瑰司生日快乐~~~祝我们生日快乐~”
服务员帮忙把已经吃好的菜撤下去,又将冰淇淋蛋糕摆到了餐桌的正中间。
方信艾欢呼了一声,拿过蜡烛插在蛋糕上点好,向三人举手示意:“许完愿我们一起吹蜡烛吧。”
烛火带来的光线不足,常喜乐偏头看了眼,发现杨瑰司的眼角有泪痕。
她没来得及想太多,跟着方信艾、任清一起吹灭了蜡烛。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服务员将她们头顶的灯又按开了,周围一些带着笑意围观的顾客也转回头去继续和身边的人聊天。没人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孩没有参与吹蜡烛环节,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坐着。
方信艾嚷嚷着要切蛋糕,任清先发现杨瑰司的不对劲:“瑰司,你怎么哭了?”
“哭了?不能是被我们感动的……”方信艾抬头,她习惯性插科打诨,但目光一转到杨瑰司,就发现她的表情不对,“……吧?”
杨瑰司的表情实在太冷漠了,冷漠到如果不是她的眼角还带着泪,几乎看不出情绪。她抬手用手背擦掉眼泪,转头问常喜乐:“今天是农历几日?”
常喜乐拿出手机翻到日历页,给杨瑰司看。
“十月初二。”杨瑰司低下头,“原来是我的生日啊。”
她站起身,说:“你们过吧,我先走了。”随后她就往餐厅门口走去。
“瑰司!”方信艾叫住她,她有些手足无措地说,“怎么了,是……是蛋糕口味不喜欢吗?我可以再去买新的……”
“跟你们没有关系。”杨瑰司没有回头,自嘲地笑了一声,“是我不配过这个生日。”
她推开门,只留下一串铃铛声。
杨瑰司不对劲。
常喜乐想起她这几天的异常表现,她抓起杨瑰司忘记带上的口罩和帽子,站起身,对剩下两人说:“我去找她。”
方信艾望着她们离开的背影,和任清对视一眼。她愣愣地看着桌上的冰淇淋蛋糕,它已经有些化了。
杨瑰司走得很快,常喜乐原本还能看见她的背影,但转过一个路口就跟丢了人。
她有些焦急,拿出手机给杨瑰司发信息。
(^v^):[我们能谈一谈吗?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杨瑰司的聊天栏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但最后也没有新消息发出。
常喜乐叹了一口气,她放下手机。前面就是学校的方向,杨瑰司会不会往校内走了呢?
她顺着这个方向大步往前走,慢慢地发现人流越来越密,人群中还隐隐传来谈话声:
“什么?”
“天呐,真的假的……”
“没人管管吗?”
“走,去看看。”
在学校的中央广场围了一圈人,圈内传来大打骂声。
常喜乐穿过人群往里走,看见那个气势汹汹的留着泡面头的中年女人,她拉扯着一个女生的手臂又打又骂,嘴里念着“没良心的婊子”“贱人”“当初死的就应该是你!”等恶毒至极的词汇。
而那个女生神色麻木,一句话也不讲,正是刚从餐厅离开的杨瑰司。
第95章 你说适者生存改变不了这是谋杀的事实
常喜乐愣了愣,立刻用力拨开人群往里挤。常喜乐在女人的下一个巴掌即将落下前,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腕。
常喜乐把杨瑰司护在身后,对方刚才一直神情麻木、仿佛听不见、看不到一般,直到常喜乐来了,她木木的眼珠才微微转动了一下。
“有话好好说,侮辱诽谤、动手打人,小心我报警抓你。”常喜乐把女人的手往边上一甩,沉着脸警告她。
女人像是听到什么可笑的话,她叉着腰大喊:“我是她妈!我教训她天经地义,谁敢来管?你别多管闲事!”她往前一步想去扒拉常喜乐身后的杨瑰司:“你现在有出息了,逃出来读大学、去当主播,要不是你杨宏哥给我说,我都不知道!你抛头露面的让我们杨家丢尽了脸!”
要解决问题就必须先弄清楚情况。常喜乐听这女人自称杨瑰司的妈妈,她转头轻声问杨瑰司:“你认识她吗?”
杨瑰司抬了抬眼,看着已经坐在地上撒波打滚的那个女人。
她脸上难得浮现出难堪的神情,微微点了点头。
常喜乐总算知道杨瑰司在直播时一直戴着面具是为了防谁,也总算知道为什么外宿需征得家人同意这一要求,杨瑰司却直接放弃了。
“够了。张丽,你今天过来,到底想要什么?”杨瑰司看着坐在地上的女人,只觉得心力憔悴。
“连妈也不叫,真是无法无天……”张丽嘟囔着,却停下了刚才撒泼打滚的举动,她的眼睛里闪着精光,像个商人一样算起账来,“你这些年在外面当主播也挣了不少吧?你杨宏哥说你一晚上直播就能挣几十万。我们养你这么多年,每个月给我们二十万养老不过分吧?”
围观的学生们倒吸一口冷气,这简直狮子大开口。不过还有人在疑惑,究竟什么样的直播日收能如此之高,有好事者已经拿出手机在录制视频。
常喜乐不清楚情况,但大概感觉到杨瑰司的母亲不是个善茬
“你们养我多年?”杨瑰司冷笑了一声,在“养”这个字上念得很重,她说,“你们这些年在我身上花的钱,折合你淘汰的旧衣服、吃剩的饭、当地平均房租,一共七千九百六十块,我走之前给了你们八千。”
“至于其他的,别说每个月二十万。”杨瑰司说着说着,已经冷静下来,她慢条斯理地说,“就算是二十块也不会给你们。”
她拉起常喜乐的手,往回走。
张丽恼羞成怒,撑着水泥地爬起来,大喊道:“你这没良心的东西,早知道当初死的就该是你,可怜了我的隽意,因为你才死了,小小年纪和做父母的阴阳相隔,不能给我们尽孝。”
杨瑰司蹲住脚步,等她回头的时候眼底已经有些泛红,她挣开常喜乐的手,也顾不上周围究竟有多少人,冲上去揪住张丽的领子,咬着牙说:“隽意是你们害死的!”
“活不起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她死。”张丽看着杨瑰司痛不欲生的样儿,反而觉得畅快,她得意地用指尖点了点杨瑰司的胸口,说,“她死了,你才有命活下来。”
杨瑰司身体有些发抖,她喘着气,可是一时说不出话来。
张丽向下瞥了一眼,看见杨瑰司领口上不知何时粘上的奶油,嘲讽道:“你怎么还配过生日?今天是你妹的忌日,我看你是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没忘……我没有忘。”杨瑰司低下头,手心的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
常喜乐觉得不对劲,她看了眼周边在录视频的大学生,大声问张丽:“阿姨,你把话说得这么模糊不清,谁知道到底是谁的错?你不讲清楚,大家怎么帮你评理呢?”
“就是啊!”一边几个胆子大的围观群众也附和道。
张丽看杨瑰司已经被自己怼得没话说,又见周围的人也慢慢开始站在她这边,得意地叉着腰诉起苦来:“你们是不知道这个死丫头有多自私,我告诉你们……”
张丽刚怀孕那会儿,是杨家村有名的风光人物。因为她怀的是双胞胎,等发现自己肚子比一般孕妇要大些的时候,专门找了医生来看。医生告诉她这胎是双生子,张丽一家还塞了钱,缠了医生很久,问是不是男胎。
听见风声的邻里邻居都来恭喜张丽,她捂着嘴笑:“哎呀,两个男孩,还得买两套房取两次媳妇,累死个人了。要我说,龙凤胎最好,女孩养起来轻松,还能帮忙干家务呢。”
她嘴上说的苦恼,眼睛里的笑意却关也关不住。
张丽那个婆婆张口闭口说杨家需要一个男丁传宗接代,一直怪她不好生养,结婚好几年了肚子里也没动静。
这回好了,一生两个儿子,看能不能堵住那老太婆的嘴!
生产那天,张丽奄奄一息地剥开汗湿在眼角的刘海,护士高兴地抱着孩子给她看一眼,说:“恭喜,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
张丽脸色瞬间发白,不好说是生产太疲惫还是被吓着了,她也不接过孩子来看,只是一直质问:“不……不可能,当初那医生说好了是男孩的,男孩!医生,你是不是抱错小孩了?”她眼眶里蓄起泪水。
的确是两个女孩。
张丽连着她的两个“赔钱货”很快被接回了老家,连月子都没坐几天。
那几个杨家人——她婆婆、公公,包括丈夫,都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当时她公公差点就要把孩子砸死,是她那个小姑子杨雪拼命拦住的。
说来也有意思,杨雪是杨家村难得考上大学的女孩,特穷讲究。嘴里念着“男女平等”什么的,还给她两个女儿分别取了特漂亮的名字。
张丽一开始也舍不得辛苦生下来的孩子,可有时候,她宁愿杨雪当年没拦下来。四五年来她都没怀上第二个,村里人明里暗里戳着她的脊梁骨,让她抬不起头来。杨雪这个始作俑者倒好么!自己嫁到大城市去了,几年也不回来一次。
杨瑰司四岁那年,一场大雪让杨家村众多农户颗粒无收。饿呀,没钱呀,有啥办法。
这种时候头一个饿死的就是不值钱的女娃,何况年仅六岁的杨瑰司当时还发起了高烧。
张丽和她丈夫杨宗互相推搡了好一会儿,才有些不情愿地走到杨瑰司床边。她难得放轻了声音,温柔地对女儿说:“瑰司,今天是你和妹妹的生日,爸爸妈妈给你庆祝。”
杨瑰司咳嗽了几声,听完眼睛亮了亮。可她没忘记张丽平常动辄打骂的凶悍模样,很快又懂事地说:“没事的妈妈,你对我说句生日快乐,我就很高兴啦。”
张丽咽了咽口水,露出笑容,说:“你小姑回来啦。”
“真的?”杨瑰司记得小姑,那是个温柔的女人,时常摸着她和妹妹的头,用哀伤的眼神看着她们。杨瑰司仅吃过的几次零食都是杨雪送的,有小姑在的时候,她们还可以不用挨打。
“嗯,她还给你们买了生日蛋糕呢。”张丽循循善诱,指着窗户外面的那条几乎被大雪封住的小路,“大雪封山了,你小姑找不见回家的路。你呀,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接到你小姑,就和她一块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