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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夏秋集会进入正轨之后,单纯凑热闹的人少了很多,集会上处处飘荡着年轻男女暧昧的气氛,也是确认了没什么运营上的问题后,王澈就懒得去巡场了,有时候去比赛厨艺的会场转一转,但大多都是些烤羊之类吃惯了的东西。

雪域人通常把羊当成最小的资产单位,和魏朝乡里村里的鸡一个地位,平时待客,走亲访友,打打牙祭,都是吃羊。牛比较少杀,主要是牛肉结实耐吃,通常要到秋后,牛养得最肥壮时集中杀了晾晒肉干,是重要的冬储粮。最少吃的是驴骡马,这些都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价值也大于牛羊。

最最最少杀的是狗子,狗聪明灵性,是用来放牧的好帮手,有的人家连狗老死了都不会剥来吃肉,而是埋葬掉。

王澈是不养狗的,但是乌苏养,他从小到大都养狗,王澈不负责喂养,但有事没事会摸摸狗。今天傍晚他照例坐在赛厨会的会场边等着吃羊,他是裁判,两条小狗就在他脚边跑跳,别说,这个最开始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的比试场地这些天出了名的热闹,毕竟男女婚配,厨艺也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

刚看了不多久,不少人仰头看天空发出呼喊声,王澈都懒得抬头,也晓得是“可敦出行”,一只巨大的鸟类升空给人的观感就很不一样,不少人有时候一天看三遍,但再次看到还是会大呼小叫,感觉神奇。

崔殊坐了个同款轮椅,是真的同款,一个工匠师傅打造出来的,用的还是同一批老木头,主要就是剽窃了王澈的创意设计,反正就是坐着同款轮椅被护卫推了过来,和王澈坐了个并排。

“今年中原少雨,日子怕是有些难过。”崔殊说完,又转而道:“不过辽东那边应该不错,部落里一趟一趟运土豆种苗,已经有不少人抱怨自家没得吃了。”

土豆种子最初是林一一趟趟飞来搬去弄来的,原种数目就不多,就算是两三月一熟的高产速产作物,苏赫部落的存量也是比较少的,何况雪域人还爱吃呢?地里长出来的那不就和白吃一个样?结果一趟趟送辽东那边,也就是今年吃了克烈部一笔大的,部落里每个月下发粮食,这才没什么大的反对声音。

王澈对这种土里的事有一些了解,不要看他来雪域早,就觉得他是默认属性的普通SR,和姜命是一个层次的世家子弟,放在洛都相见,姜造化要见他还得提前十五天下帖相请。一品大世家的资源培养出来的眼界也是绝非寻常,之所以不那么明显,主要是他什么都懒得干,而同为一品世家的庞家只剩下两个被规训的女儿家,庞六庞十一本身没读过多少书,只是识些字而已。

他略微坐直身子,问道:“有多少雨?范围多广?”

崔殊原本只是随口一说,开启今天的闲聊而已,听了这话愣了一下。

王澈便知道他没啥内幕消息,又懒洋洋躺了回去。

天际,可敦已经出行一段时间,是自夏秋季开始后第二次去辽东,上次交代了一些事情,这次飞落到郡守府邸后,很快姜命带着又多了一些的领导班子出来相迎,林一摆摆翅膀:“先进去再说。”

这次除了之前介绍过的宋浮宋叔云和沈眠沈长沐,又多了四五个年纪不一的官吏,最小的还是十一二岁少年模样,最大的看起来比姜命他爷爷还老,照例又是介绍一番,林一记住了小少年的名字叫王爱,字还没取,就这个名字挺特别的。

姜命说道:“这些日子已经组织乡民翻地除虫十多次,效果还是有一些,另外特留了一部分蝗虫卵和成虫,用盐焗烤后留存……”

他让人扛了整整两个麻袋进来!

林一挺高兴的,她上次就是交代这事的,很快上来两盆放在她座位旁边,这次座位明显加大加宽了些,可以容纳林一整个鸟蹲坐在椅子上,茶几也是特制,摆上一盆蝗虫卵一盆成虫,林一啄得鸟头哆哆哆的。

盐焗的蝗虫卵脆脆的,没有了爆浆的口感但是另有一种咸鲜,成虫更好吃,外壳脆肉质嫩,但是其实真没人吃这东西,负责做虫子的厨子尝菜时脸色跟抹了黑石灰一样乌黑乌黑的。

其他人都不怎么敢看,小少年王爱反而把头勾起来瞅,林一很大方地用翅尖指了指蝗虫卵,“嘎?”

王爱吓了一跳,连忙摆手,不了不了。

姜命当没看见,又报告道:“主君,近日有许多辽西郡人想要越过新长城,各地守备严格巡防,但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另外辽东辽西姻亲往来也多,不好一刀断绝,可辽西人过来和辽东本地人争地也不妥,愿意来开荒的也是少数,暂且只能加大守备力度。”

林一认真听着,偶尔给出一些自己的意见,她觉得其实人家翻山越岭地来了,来了收留下来也好,大家都是地里吃食,不是过不下去谁愿意背井离乡,可是耕地面积不足,没什么人愿意开荒也是难点。

她目前也想不到好法子,要是把辽西打下来……嗨呀,她最近学了个成语叫穷兵黩武,她来这一年打了太多仗了,部落这边消化克烈部都很勉强,马上腾出人手去打辽西并不现实。

林一忧愁地背了两个麻袋返回雪域,她一走,王爱就蹦下椅子,拉着姜命急忙问:“造化师兄,鸟大王真的能变成人吗?它那么高大,变成人是不是也有那么高?刚才你说了好多东西,它能不能听懂?它刚才一直吃虫子,它是不是只吃虫子的?”

姜命摇了摇头,正色道:“贤弟,收敛你的态度,主君乃是羽民遗脉,不是凡俗鸟类,她比常人还聪明些,主君的人形和常人也仿佛,略高一些,至于吃虫也是正常事……蝗虫其实滋味不错。”

王爱和其他官吏齐齐后退一步,面露惊悚。

回到部落已经是入夜,集会上人还多着,林一背着麻袋去凑热闹,看到王澈和崔殊都在,落地凑过去鸟头,赛厨会场只剩下寥寥几个人,也没有在比赛,大家都吃撑了的样子,林一坐下来,先给一人分一把盐焗蝗虫卵,然后维持着鸟形坐下来拆成虫的麻袋。

王澈已经习惯被分享食物,不知道被分到手里的是什么东西,反正很优雅地拈了几枚入口,而崔殊略略迟疑,因为这东西即便被盐焗过了,他好像也认得,似乎是……

然后林一拆开了成虫的麻袋,啄了一嘴的盐焗蝗虫抬起头。

王澈冷静地咀嚼着,咽下后,才开口道:“蝗虫?辽东带回来的蝗虫?”

林一咔咔地吃完一口,才开心地道:“对呀,是不是很好吃,成虫好像你们都不吃的,那吃吃看虫卵吧,香香的口感很好,调味也不错。”

王澈把手里的蝗虫卵放回了林一的麻袋,然后漱了三遍口,想吐没吐出来,索性算了,然后看了看麻袋,崔殊惊讶地说:“辽东那边翻出这么多蝗虫卵吗?也对,旱年蝗虫飞,可是……吃、吃蝗虫?”

林一又啄了一些进嘴,含含糊糊地说:“我以前也没吃过虫族,但是这里的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想吃。”

可能这就是种族天赋?林一反正是听说过百鸟帝国的起家史就是别人打不了的虫族鸟来打,别人吃不了的虫族鸟来吃,因此步入星际时代后,直接跃升成为了大势力!

遭瘟的,要是虫族有蝗虫这么好吃,那她错过了多少美味。

王澈却没有像崔殊那样纠结吃不吃蝗虫的事,再次询问道:“可敦,今年干旱少雨的范围有多大,地里的蝗虫有几多?”

这话问对了鸟,林一想了想说道:“南边靠海洋的地方雨量多一些,北边今年好像没什么雨水,我看到很多庄稼人从河里井里打水去浇地,有的地方因为争水打架打死了人,蝗虫卵好像随便翻翻就有。南边、啊就是小六家乡那面雨多,地里没什么蝗虫,但是水田里常有钉螺水蛭,大家地里吃食都是很困难的。”

崔殊眉头拧了起来,和王澈对视一眼,王澈马上说道:“今年秋后,从辽西始,沿边一带,抓紧机*会,我们能吞魏朝一笔大的!”

崔殊说的话则是:“现在,就现在请大汗出面,卖一些马匹铁矿,尽可能交易一大笔粮食,掏空国库粮。”

说完两人互相指责起来,王澈蹙眉:“我要趁乱夺地夺关隘,你在搞什么?倘若骗来魏朝国库存粮,岂不是连救灾粮都凑不齐,到时饿殍遍野,你脏不脏?”

崔殊怒道:“灾年起甚么刀兵,黎民何辜,你实是缺德,我要粮就是为了灾时赈灾,为主君养名望!”

林一一边啄蝗虫一边琢磨,她这两个卧龙凤雏是不是有点过于阴间了,人家姜命忧国忧民,年纪轻轻都有白头发了,实事干了一堆,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么缺德的计策啊。

不过王澈+崔殊,好像有那么一点搞头。林一晃晃脑袋,坏了,缺德病出现人传鸟现象。

第92章

互相指责完,就进入了盘逻辑理思路的环节。

聪明人有聪明人的沟通方式,林一看过部落里大娘吵架,那真是吵了一百句就来回三五句核心思想车轱辘话倒腾,她的卧龙凤雏不一样,三五句涵盖了一百句的信息量之后,直接平息争端,开始求同存异。

林一很满意地坐着听。

王澈起手先为崔异人做注解:“魏朝往年遭灾,当地世族能压下来就不会上报,如若今年秋后是大面积减产又逢蝗灾,调用国库粮赈灾的可能性也比较低。去年陕中大旱,而世族压不下来,萧宏发下御旨令流民往他郡就食,路途中死者无数,活下来的自然不会怨怪皇帝。你想囤积粮食,吸纳流民,获取青壮?”

崔殊阴阳怪气地说:“不是,我想骗些粮灾年去卖,囤积居奇,行商贾事,想看饿殍遍野哩!”

王澈不跟他计较,继续说道:“得到大量人口,养不活也是白搭,配合我的计策,拿下辽西沿边一带,正好取地养民,可敦如何看?”

林一蹲着看。

她摆了摆翅膀,想了想,用爪子在地上划拉简易的魏朝边关图,自雪域浑邪山起,是玉门武威禄福甘泉四郡,雪域这边已经很多年不提起了。

这地方以前大单于在时被称为“六谷之地”,也叫“河右”,四郡有六个河谷,水草丰美也能耕种,通常由右贤王带领一部分部民生存,是雪域中难得的富庶之地,仅次于左贤王的黄金草甸。在靖容之乱时被魏朝打下,迁民入郡,耕种放牧养马,成了魏人的雍西四郡。

然后过一段坚壁清野沿途无补给的长城,然后是朔方五原云中这铁三角,再接着就是一道长长的沿边路线:定襄→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要不说辽东是一块飞地呢,就是从雪域这边走,骑兵轻装而行就地取食,也要走个二十多天,别说通商了,就是送个土豆种苗都花费了很多人力物力。

这么多郡不可能一口气吃下,谋士军师总要想到最坏的情况,王澈看着简易地图,指了指雍西四郡,道:“今年拿下四郡,不要嫌少,此地兵家必争,否则当初的君王为何放着偌大雪域之地不取,单取此河右之地,如果顺利,可以饶带一个辽西。”

崔殊军事上也很敏锐的,何况这都不是敏不敏锐的事了,抄神仙作业岂有错的?

他马上给林一解释道:“那位君王谥号为武,执政期间南征北战,战无不胜,他称雍西为走廊,在此设立四郡,此为扼喉之地!”

说完又觉有些尴尬,从魏人的角度是这样,从人家雪域的角度,那就是被扼喉之地了。

林一没什么想法,她用翅尖圈了圈雍西四郡,“以地形看,这里易守难攻,是比辽东还要好得多的屯田重地,打开这里,就能打开长城沿边防御体系,就像、就像……”

她鸟头一歪,马上想到一个恰当的比喻,“就像打开钱包,伸进去了一只手,想掏就掏了。”

“不止,雍西是养马之地,占据这里,魏朝无地养马,必要重金购置,也能减少对方的骑兵配额。除此之外,魏朝通过四郡才得以向西域诸国施加影响,我们占之,近一步可攻魏,退一步可迫使西域臣服。”

王澈说道:“西域国多,但军事极差,千把骑兵可以灭一国,远一些百十年前,就有和亲公主带着送嫁队伍失途迷路,一小国欲抢掠,被反手灭之,公主得国,不去和亲做起女王的事。”

林一嘎嘎笑出了声。

总之谈定了事情,林一又有些忧愁,“从去年我到这边,仗打了好多起,今年还没歇多久,秋后就又打仗,是不是有些频繁了?”

两个狗头军师都当没听见,创业嘛,哪有个清闲时候,何况神仙打仗没输过,这才几多战损。

说起来魏朝很有名的玉门关就在雍西,那其实不算军事关隘,而是和玉门郡和西域那边的通商关口,真正的屯兵之地在武威,禄福郡和甘泉郡是军防重地,整个雍西常年驻军五万余,武威便屯兵整三万。

对于打仗这种事,没必要和军师商量的(?),攻城略地一向是坏鸟的强项,军师要考虑的就多了,比如打下来之后管理户籍啊,清理世家啊。

军事这玩意儿是比夏秋集会提神,林一整个鸟都兴奋起来了,回到黑帐就用水化了些泥巴来捏沙盘,一晚上对着沙盘想了一堆打雍西的奸计。

其实现在比较重要的是掏国库粮,第二天苏赫阿那听闻此事,思量许久,问林一道:“如今日子已是好过,要和魏朝再起刀兵倒不怕他,只是得了一地,就是担上许多人的生死,你已想好了吗?”

辽东严格来说是意外,倘若按照克烈部的用法,自然是给苏赫部落多了个大粮仓,但林一一到那里去,就制定了免粮税之策,仅是通商的话路途遥远,暂且不成的。反倒是苏赫部一直为辽东送种粮,还牵制了一部分骑兵在辽东驻守。

如今要打回右地,按照王澈的说法,四郡人口预计有三十万之巨,苏赫阿那常年带着十几万人的部落,是深知辛苦的。

林一砸吧了一下嘴,有些犹豫地说:“到时候打下来,把姜命调过去?”

苏赫阿那失笑,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又道:“部落不可能掏出那么多马匹和铁器换粮,只能、只能以我声名行骗了,信誉积累起来困难,要用的时候只能用一次,确定用在这一次吗?”

林一眼睛亮了,忙不迭点头,能骗啊,那是大好事!以她的军事眼光来看,换个雍西一点都不亏。

这边商议既定,苏赫阿那便要向魏朝遣使了,林一准备自己去,但不以可敦的身份,这样派遣的使团主使还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物,当然,人家魏朝是不认什么万骑长的,他们更认“王室”。

苏赫阿那挑定了二王子,以他来做门面,为此还把正在劳改的玉华公主也带上了,就以公主新寡,送回魏朝为表面理由,然后主要谈的是马匹盐铁和粮食的交易。

这种事一般放在魏朝能掰扯两三个月,在苏赫部落一晚上就定了,然后从亲卫中遴选三百人,带上一些干粮。以苏赫阿那的过往经验,只要是以使团的名义到了魏朝地界上,那吃喝一般不用自己掏钱,各地的馆驿都会接待,有时候还会有世族设宴,往年派出去的使团回来时总会肥壮一大圈。

林一对出远门这事是比较适应的,临行前大吃一顿也是惯例了,天明启程时,苏赫阿那便没来相送,实在劳累得狠了,暂时不想看到可恶的鸟脸。

苏赫忽律一步三回头,林一策马和他并排走,问道:“没出过院门吗?刚出来就想家?”

二王子闷闷地说道:“拔都舅舅已经两天吃不进东西了,今早我去看了看他,这一趟回来,应该再也见不到了。”

林一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道:“人都是有尽头的,有你这样一个好外甥,实在是他的……福气。”

应该是福气……的吧,一刀就能解决的事,对一个曾经的枭雄而言,硬生生拖到现在屎尿在床,几次撞墙,都没死成,这样就快要寿终正寝了。

林一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

苏赫忽律却是心情好了一些,看了看远处蓝天白云,芳草优美,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

他还有些高兴地道:“我从来没有去过魏朝,听说那里很富庶,魏朝的人也比我们雪域人白很多,啊这个我知道,我还不会很多魏语呢……阿父也是,怎么出使这样的大事,偏想到让我去。”

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放在别人身上或许惹人厌,但从苏赫忽律嘴里说出来,就让鸟觉得很可爱。

她马上拍拍胸脯,“俺可会!俺多多教恁,路上。”

苏赫忽律于是就笑了起来,真叫个春雪融化,满地生花。

这趟出行的使团没有带太多人,乌珠骨碌算是这次的亲卫队长,然后带了赵春儿做苏赫忽律的随身护卫,她是女孩子,看起来纤弱,打扮一下就和普通的侍女没什么区别,很能降低外人的警惕性,任谁也看不出来这是个杀人如杀鸡的狠人。

王澈躺在板车里,一边吹着雪域夏秋时难得的暖风,一边闭目沉思,他有好几年没有想起过洛都的风云了,这一趟是他自己提出要来的,为此他还要了一个官职,苏赫部落的“骨都侯”,取辅事官之意。

没有这个官职,他是无法回洛都的,瑕丘王氏是“流放”,没有赦令无法返回中原。

有六年,还是七年了?记忆里的洛都是否还是当年模样?走马章台的富贵锦绣日子仿佛早就消磨干净了,王澈也深吸一口气,然后嗅到了一股异味,抬起头,对上拉板车的驴子屁股。

驴子一边拉一边拉车,走得还非常稳当。

王澈彻底躺平了,驴屎,都是驴屎,洛都也是驴屎。

第93章

这趟南下出使的路线是沿河南下,过阴山进入五原郡,经雁门郡入太原,再由太原进入河东郡,河东转入河内郡,再走一段路就到洛都。

萧玲珑和亲那会儿走的不是这个路线,和她和亲的目的有关,盐铁粮交易不能走这条路,那一回的粮也主要也是从武威那里调去的。对玉华公主而言,这就是她离开繁华洛都,一路北上远行和亲的路线了,禁不住潸然泪下。

来时浩浩荡荡的嫁妆车队,成了这样寒酸的三百蛮兵,年纪尚小的公主这几天每天晚上都在抹眼泪。最重要的是,她已经嫁过人了,哪怕这回得了大幸回到洛都,父皇必定不会叫她闲住的,从前或许是能在世族宗子里挑个最好的,现在却是二婚了,也许只能嫁给一些年长的世族家主。

除了贴身的姑姑,没人理会她的,这趟她连侍女都无权带走,只要愿意留下来的全没给她留,倒是有一些陪媵想着返回家乡,玉华公主哪里看得中这些出身低下的女子。何况她在雪域做了那么多天的苦活,就是因为有陪媵把她告了,那时新婚闹得难看,她为了平息丈夫的怒火送了些女子给暖房的雪域贵族们,事后清算时,就因为这事被判劳改。

目前来说,这十几二十天的劳改已经是玉华公主能想象得到的最大的苦难,她暂时不清楚,如果不是为了搞事情,林一是支持她劳改个十几年的。

进入五原的过程很顺利,通关需要文牒,这玩意儿苏赫部是直接拿了克烈部的文牒,再盖上苏赫阿那的印,印这东西在魏朝是权柄,官员是官印,皇帝是玉玺,但在苏赫部落不过是玉石雕的摆设,是去年要和魏朝通商才现制的。

林一给苏赫忽律介绍道:“边城很热闹的,穿皮子的是我们雪域的人,穿布的是魏人,很好分辨的吧?好像有什么规定说魏人不许穿皮子,这样好区分什么的。”

王澈用一把大蒲扇盖在脸上,人还躺在板车里,闻言解释道:“是商贾平民不得穿绸缎丝罗,没有不许穿毛皮,只是皮子热不透气,夏季少有人穿。”

而雪域人嘛,来来往往那些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皮裤的黑皮男人就是了,也有零星一些女人,遮了胸口就行,肚子是露在外头的,不是故意露肉,就是纯热的。雪域人通常不穿魏人的麻布,这东西骑上马一磨,那滋味厉害着呢。

苏赫忽律就伸着头到处去看,一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样子,他的天一直挺简单的,就是雪域的蓝天白云,和一年之中大多数时候的雪地雪景。苏赫部落再热闹也是游牧的,哪有这走几步就是人,到处都是人,人还挤着人的场面壮观,甚至走着走着不得不下马,因为骑在马上简直动不了几步。

边郡的世家大多数和辽东风家一样,是大世族分出去的庶支,五原郡也是差不多情况,没有太强势的大世家,倒有五六个小世家,边郡郡守一般是空降,人家大世族的精英来历练养望的地方,也就少了很多争端。

五原郡守杜峰字不群,年近五十了,客客气气地招待了苏赫使团,并且什么都没问,反而露出一副感激之色,叹道:“公主殿下才去雪域不久,失了丈夫,苏赫大汗专程派遣二王子送我公主归家,实在是仁善之举,我与雁门郡守修书一封,这样过关时流程能少一些,也免得使者疲累。”

苏赫忽律一听就很高兴了,这会儿众人在郡守府邸吃酒席,林一埋头苦吃,王澈干脆没来,全是苏赫忽律在那儿发挥。

二王子很是认同地说:“别的不提,你们的公主实在是烦人!她都坐最大最好的车驾了,还天天在车里哭,我们骑着马磨着裆,哪个不比她劳累,还得听她嚎,也没见落几滴真眼泪。”

林一充当了翻译官的角色,一开口就很正宗,还绘声绘色模仿苏赫忽律的表情,“恁家那个公主真烦银啊!坐滴最大最舒坦滴车,成天价在车里号丧。俺骑马都磨裆,哪个不比他遭罪?还得听她嚎,可木看见掉几个真泪儿!”

杜郡守愣住了,也不知道是被这两个谁的话弄愣的,但很自然地找补,“这、大概是公主新寡,心情郁郁……”

苏赫忽律喝了一大口果酒,有些不高兴地说:“我也心情郁郁了,怎么没见我嚎,这趟把她送走也好,留在部落里也是个麻烦,让她织布,她把织机砸坏一台。”

林一跃跃欲试还要翻译,这下杜郡守抬了抬手,“姑娘姑娘,杜某略懂一些雪域语的。”

林一还是很热情,只是略懂,说明不怎么懂嘛,她觉得做翻译的自己看起来一定很专业,一点都不会让人想到她的可敦身份。

但人家杜郡守不是略懂,直接就以纯熟的雪域语开口说话了,林一只好坐了回去。

玉华公主砸坏织机,这是真事,刚被派去劳改的时候,玉华公主不服不忿不相信苏赫部真敢让她做苦役,气性起来,把珍贵的、整个部落那时才造出来十二台的织机给砸坏了,真是心疼死个人,后来织机就不让外人碰了。

杜郡守说起别的话题能够侃侃而谈,涉及皇家公主是真不好说话,只好含含糊糊地敷衍着回应,从不正面评价玉华公主的行为,一看就是根油腻腻的官场老油条。

吃完席,苏赫忽律也不再和郡守客套,吃完抹嘴起身,身后的乌珠骨碌掏出一张大羊皮,把席上吃过没吃过的菜都折吧折吧打了包。他也是有目的性的,肉菜基本全打包,然后果子之类揣兜里,很客气地给请客的主家剩下珍贵的时蔬甜点,但是没忍住把一盘非常青翠的绿叶菜也折回去了。

林一立刻离得远远的,倒不是谴责亲卫队长行为不对,而是乌珠骨碌打包了一只整鸡,林一很难接受禽鸟之类的菜肴,属于看一眼就要爆炸的那种,她也不阻止人吃,只是不想看,瘆得慌。

这一行人走后,杜郡守看了看满桌狼藉的杯盘碗碟,嘴角抽了抽。

吃了五原郡守一顿好的,接下来前往雁门郡,路上也有馆驿之类的补给点,还真的像苏赫阿那说的那样,不要钱白住,不要钱白吃,使团所有人都吃得满嘴流油。就有一点林一很不喜欢,不管哪儿的馆驿都喜欢杀鸡待客,正开开心心吃着呢,忽然一盆鸡就端上来了……

可恨,是怎么把鸡做得这么香的?不要小看我和林二之间的羁绊啊!我林一就是死也不会吃鸡的!

两天后,距离雁门郡最近的馆驿内,林一含泪咬了一口烤鸡腿,鲜嫩紧实的肉质,鸡油烤得香脆,上面还抹了一层金灿灿的酱汁,不仅闻着香,吃着更香。

王澈看她痛苦万分吃鸡腿的模样,正色道:“隼也会吃鸠鸟,大鱼吃小鱼,是有何不妥吗?”

林一又咬了一口鸡腿,心情好受多了,她的基因很杂,食性也很复杂,目前来说好像只要是肉她就喜欢吃,既然是基因里带的,那就和鸟没关系了,基因坏,鸟好。

亲卫在馆驿里坐满了桌,暂时菜也上齐,王澈便开始说正事,“雁门关守将杨裳杨无衣,在雁门威望甚深,可以说整个边防关隘之中,唯有雁门关是实打实的雄关。我们这趟能够以使团的名义进入雁门关,得以观察内部情况,是个不可多得的良机,所以我准备以王氏子弟的身份去拜访族姐……”

林一按住了王澈,压低声音说:“观察情况随时都可以,我另外有一个计划,你先听一听。”

王澈顿了顿,看向林一。

林一笑着说道:“你的家人族人都在雁门郡里吧?好像是苦役之类,这样我们把他们带回苏赫部落吧,你们也有好几年没见了,啊对了,你的家人都还在……的吧?”

王澈没吭声,苏赫忽律却是一下子抬起头来,很莫名其妙的说:“上次乌苏找我借钱……”

他的话没说完,王澈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就往外走,似乎想出门冷静冷静,林一有些担心戳到了他的心事,想跟出去看看,又有些犹豫是不是让他一个人安静舔舐伤口比较好。

苏赫忽律等王澈走了,还是把他刚才说起的很无聊的话题又重新组织语言说:“上次,乌苏过来说他想要借些钱……”

林一摆了摆手,“王先生正伤心着呢,你干什么总提钱不钱的事。”

二王子马上觉得有些委屈了,小嘴叭叭的,“上次乌苏和我借钱,我追问之下才知道他连一只羊都没有了,都被王澈借走换钱补贴王家人了,他专门找了商队往雁门送钱送物啊!王家被流放时杀的是族长一支的男丁,他家是嫡支二房,他的爹娘兄弟都活着呢!”

林一看了看王澈萧瑟离去的背影,用翅尖挠了挠脸。

父母俱全,兄弟无事,那他跑来雪域干啥,啊对,是为弄钱补贴家用?还有走得那么快,原来是……躲债啊。

第94章

林一仔细想了想,好像确实王澈也没说过自己在王氏的身份地位什么的,话不多说任人脑补,这才叫聪明人啊。

比起这个她更疑惑另一件事,“乌苏还有资产?我以为他一直都挺穷的。”

苏赫忽律有些无语,好半晌才说道:“我阿娘来苏赫部的时候,带了很多嫁妆,像牛羊马匹绸缎茶叶之类的东西,能吃能喝能穿的都消耗了,可是牛羊会繁衍,阿父做主由我和三弟平分,我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在我和阿父眼皮子底下被借空的。”

当然,苏赫忽律这边,他平时没有用钱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奢侈爱好,他的资产年年还在繁衍着,属于苏赫部落难得的富豪青年。林一听他略带自豪地说着,两个翅尖托着脸不停点头,她感觉苏赫阿那其实还挺会教儿子的,先天智商不提不提,至少性格都很好,哪怕看起来最不好相处的小漂亮,熟悉起来也是个可爱脾气。

一行人在馆驿休息一夜,准备明天再赶路,林一回房之后,苏赫忽律大方地掏出几块金子给馆驿的管事人,魏朝叫做驿丞的。驿丞脸上刚露出笑容,就听这位一看就是雪域贵族的青年开口道:“给俺买些干粮捎上,看着买,茶叶也要。”

好好的魏朝话,驿丞愣是没分辨清楚,主要走他们这儿的商人天南海北都有,但远到齐鲁的还真不多啊。

不过人类的肢体动作也是语言的一部分,还是掰扯清楚了,驿丞苦着一张脸去库房扒拉东西,次日三百骑兵马上都多了些干粮茶叶。值得一提的是一过了长城,这边的茶叶价和雪域的价有了很大差别,不是苏赫忽律平时喝的劣茶,但是价格还要低三成左右。

就这,驿丞还含泪赚他一半差价哩。

王澈打了个哈欠说:“今年看情况,明年要是不打仗了,我们也能打开通商路线,商路可是很赚钱的。”

之前的苏赫部落没那个条件搞,位于雪域中部,前面有克烈部挡着,基本只靠一条魏商路子搞茶叶。现在可不一样了,虽然很多小部落都只是口头上承认了苏赫王部的地位,但在魏朝这边看来可不是这样,这是雪域两百多年以来再度重归一统啊!注定了会有大把大把商人披荆斩棘也要过来赚钱的。

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不可信,但绝对要相信商人对利益的追求,这比黄金都真哩!

林一和王澈聊商路的事,苏赫忽律听不太真切,他看地图都觉得有些费劲,也不能理解明明地图上只是一些符号和文字,是从哪儿看出这块地方有什么军事价值,这条路线可以通商之类,闲得没事揪着草叶子吹草玩。

别说,悠扬的吹草叶声像宛转的鸟鸣,分外动听。

有亲卫听出了曲调,起初是哼哼,随后亲卫们都哼唱了起来,只有乌珠骑队的三十多个人有些懵逼,不知道这是苏赫部传唱多年的歌谣。

“大风吹呀吹呀吹过白羊帐。”

“阿妈提着鞭子跑呀跑~”

“马蹄踏碎草浪,马蹄踏碎草浪~”

林一渐渐也跟着唱了起来,骑兵们的马蹄声盖不住歌声,王澈不说话了,躺在板车上双手撑在脑后,比起后方公主车驾那边传来的嚎哭声,他感觉这歌听着还不错,起调就高,然后调是越来越高的,除了雪域人的大嗓门,没几个人唱得动,而高音的歌曲往往听起来很激昂,题材本身就挺激昂的。

这叫《马蹄曲》,是讲一个皮孩子被阿妈拿鞭子追打,骑上马逃跑的故事,苏赫部落几乎没有小孩子不会唱,当然效果也很棒,本来挨一次打的可以再多挨一回。小孩子长大之后嘛,就成了这些骑兵的一员,并且越唱心情越好,心情越好骑马越快,仿佛身后真有个阿妈拿鞭子追打。

……一行人跑到雁门关时就跟一伙溃兵一样。

今日杨裳正在驻军大营里等候,身侧站着江骋,苏赫忽律进门时就和杨裳点了点头,他们见过的,杨裳送嫁时自然也认过雪域大部落王室子弟的脸,不光认得苏赫忽律,他还认得林一呢。

但是林一脸皮很厚,就跟着站在了侍从的位置上,杨裳也不好点破,只能笑着对苏赫忽律道:“春季一别,二王子看起来更加意气风发,苏赫大汗诸王子之中,我看二殿下也是最为出众的人物,今次得大汗重任出使大魏,除了送玉华公主之外,想来也是有些其他的事务。”

苏赫忽律疑惑,阿父没说啊。

他不往外输出自己的观点时,看起来非常有气势,沉吟片刻,他开口诚恳道:“此行别无他意,只是送公主归家。”

这样杨裳就明白了,确有他意,但不会对他讲,口风很紧。

“看来殿下颇有顾虑,老夫就不多问了,来来来,喝酒吃菜,这雁门郡无甚世家的精致把戏,家里养的歌舞班子,随意助助兴致!”

杨裳说完,便有丝竹之声响起,一列舞姬身穿粉色荷花裙,脚上是浅碧色的鞋子,数人一组团团凑成荷花模样,裙摆飞转起来更显美丽。或聚或散,满场起舞,正值夏季,这歌舞给人一种清新脱俗之感。

说实话,苏赫忽律第一次看到这样精致的舞蹈,雪域人也是能歌善舞的,但最多跳舞的时候穿差不多颜色的衣裳,可没有什么舞蹈主题还配专门舞裙的。荷花舞散后,很快又来了一轮伴着鱼儿出水的曲调,一群五彩鱼裙的少女又登场了,舞姿真像一群鱼儿在水里欢快游动。

别说苏赫忽律,林一也看得出神,出神到她明明很努力打扮成随从的模样,但这会儿忘记了演,频频把手伸到苏赫忽律这位王子的盘子里拿糕吃。

杨裳能说啥,只能当没看见而已。

江骋对舞蹈不感兴趣,他对女人的兴趣都不大,席间喝了一点酒,然后就静静地观察这一行使团,主要是观察林一,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不知为何,手按在了刀柄上,被杨裳笑着提了一句,江骋才停顿一下,手离腰间。

王澈一直没怎么开口,是到酒席将散之际,才托侍从传话到杨裳耳边的,杨裳抬头看他一眼,也没有声张,而是再令侍从传话。

见王清云就免了,不过王澈可以去见王氏族人,杨裳愿意给这个面子,让王澈带走他那一支的家眷。

说实话没怎么超出王澈的预计,次日王澈带上鸟随从,一主一从去了王氏族人的聚居地。王氏和后来的庞氏不同,那会儿魏帝老头

第一回干大世族,不敢做得太过,只是“诛首恶”,但又想保留震慑性,于是王氏男丁罚为苦役,女眷则为官奴。在很多地方官奴就是好听一些的说法,因为女子落到奴籍的地步,下场是可想而知的。

但王氏的情况还是好很多,大世族到了末路仍然有生存的机会。落难雁门之后,探清当地情况,知道这是杨裳一手遮天之地,于是王氏很快选定了几个杨门子弟,家族的延续有时候无关道德尊严之类,不仅小世族如此,大世族同样。

王清云最初被安排接近一位杨裳的子侄,但在一场酒宴上见到了杨裳本人后,王清云直接放弃原有目标,只是一个杨家子侄无法庇佑整个王氏,为何不图个大的?

杨裳发妻早亡,养了些美姬,但没有名分,在宴饮之类的场合,杨裳更是从不多看女人一眼,偶尔怀念发妻还会落泪,外人看来这已经算洁身自持。王清云却看得出来杨裳并非不好女色,只是要色也要名,他颇喜欢对妻子深情的名声。

几度接触之下,她成了杨裳第二个专情的对象,本是些表面功夫,杨裳也未必真把人放在心上,但大世族的美人计并不止于此。夫妻相处,美人柔怜,杨裳渐渐遣散了美姬,王氏的日子也就一天好过一天。

现在王氏族人聚居在几处村落里,一年只要参与两次正常徭役,女眷虽为官奴,却是真正的官奴,只做些浣纱缝补的活计,若有婚配直接并入男家,可脱离奴籍,杨裳做这些事顺手得很。

王澈到地头时,地里不少人正在忙活,年纪小的在翻田里的虫卵,青壮年在打水浇地,一趟趟很是辛苦,有个老头在田埂歇脚,王澈就问道:“老伯,住在这里的王氏族人里,有叫王镇的您知道住在哪儿吗?”

那戴着草帽的老头儿一愣,看了看王澈,又看了看他的轮椅,没吭声。

王澈又说:“可能老人家不认识,王镇有两个儿子,大概四十来岁年纪,一个长得和我相像,叫王辰,一个丑点叫王玄,他们是一家的。”

老头慢慢起身脱了鞋子,朝着王澈走来,王澈露出有些茫然的神情,还想再问,一回头林一已经跑了。

世家子弟还是没见过世面,没见过部落里的大娘脱鞋子走过来,准备打娃的那个气势。林一认人是认气息的,而且这老头只是黑了一些瘦了一些,五官和王澈可是非常非常像的啊!

老头王镇举起草鞋打在王澈头上,怒喝道:“好哇你,孙子不认爷爷了!”

骂得很凶,打得很轻,老头还是很心酸的*,我王氏最出彩的子弟,年年从雪域那地方给他们送钱粮,你不是应该过得很风光吗?咋就成了瘸腿儿?

第95章

贵族姓氏源远流长,王这个氏有多种不同的姓,姜姓王氏,姬姓王氏等,要有王这个氏,首先祖上得有一位王室,瑕丘王氏的始祖便是春秋时期鲁国的王子,最出名的先祖名为王叔齐,为孔圣之门下七十二贤之一。

齐鲁多美男子,王叔齐在孔门之中也以姿容辩才出名,在齐鲁之地,若有哪家公子出行,相貌美过常人的,多半便是王氏子。

不止年轻公子英俊出众,世族的中老一辈也没有难看的,在王澈印象里,祖父王镇年近七十,但鹤发童颜,仙风道骨,是个清瘦老者,而这草帽老头脸上皱纹遍布,黝黑粗糙,和田间地里忙活的老农没什么区别,他又哪里仔细看过农人的面目。

挨打不冤,被草鞋打了几下脑袋后,王澈摸了摸脸,微微动了动嘴唇,“祖父,你的模样……”

王镇摆了摆手,看上去并不放在心上,只是呼喝一声,“地里的,家里的,澈儿回来了,去杀几只鸡,炖几只羊,大家都来聚聚!家里留人看娃!”

嗓门很大,王澈实在不是很习惯,但是很快地里冲出来一个中年男子,是王澈的亲爹王辰,到底年轻许多,没怎么黑,只是看起来疲态些。看到王澈坐着轮椅的样子,王辰脚步停下来,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澈儿?你怎么弄的?咋瘸的这腿?”

林一蹲在地里头假装自己是过路鸟,要不是人形,还能啄几只蝗虫吃吃。

但王澈硬生生就装下来了,他的两个堂兄弟跑得快,过来给他推轮椅,田垄天天有人走,比一般的地还要平整些,林一就悄没声地又跟上去了。

王家就像最普通的农家一样,家家户户都住那种稻草泥巴抹的屋子,只有王镇体面些,住的是个三间开阔的带院大屋,屋里坐不下了就挤到院子里,王澈始终没说腿的事儿,说起了自己在雪域的生活。

年年送回来的钱粮牛羊都没白费,有的用来打点了,上头就算有杨裳发话,但层层都是人脉关系网,想叫奴籍的丫头脱籍嫁人仍然要打点些的,也有一部分是逢年过节族里置办些年货,过冬衣裳,请医吃药这些。王澈送回来的东西实在是很管用的,一个流放的大家族路上便死了些体弱的,一般到了地头还会死些人,但因为王清云和王澈,王家扎根下来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什么人口损耗。

王澈脸上就露出一个笑,笑得很好看的,眼中略有欣慰,好像那些钱是他辛苦弄来的一样。

一族之亲,话是真不少,王澈记得以前叔母是个清贵忧愁的妇人,最常做的就是迎风流泪,写写诗词,伤春悲秋,这会儿正撸着袖子在院子里杀鸡。他三叔是个风流顽主,最爱歌舞姬,现在捧着一把瓜子在门槛上磕,见他看过来,露出个很踏实的笑容。

王澈揉了揉额头,“看起来,你们过得还挺舒心。”

王镇坐在村屋上首,嗓门还是很大,“每天睁眼干活,日落归家,这日子也算踏实了,没以前想得那么多,也不费脑子了,还成吧。”

他爹王辰还是有几分大世族二爷的体面,喝了口大白水,压低声音道:“杨无衣还算是个信人,族中年轻小辈都有着落,丫头嫁出去就入雁门的籍,长成的几乎都嫁干净了。至于你族兄弟这些,有去做幕僚的,也有转了小吏的,放心吧,哪里就饿死了咱们家。”

只能说魏帝头一遭对大世族下手,没什么经验,王家举族流放,那和举族搬迁的区别也就是没啥钱。死的是族长那一支,王镇的大儿,在当时魏帝眼里大概就是砍掉了世家最出色的主干,可一个真正的大世族,根苗健壮,岂总会绝处逢生的。

王澈压根没担心过,只是点了点头,王镇也喝了口大白水,“澈儿,你……你在那边还好吗?腿的事你不想说就不问了,苏赫部落最近是咋回事,你也上战场了吗?”

林一不是忍不住笑,主要是她想到一些高兴的事。

王镇看了她一眼,笑着说:“见到澈儿太高兴了,把客人都忘记了,这位是……”

“祖父,别端着了,这是林女君,苏赫部的可敦,我们这趟来是为了出使洛都。”王澈一句话说完,咳嗽一声,不怎么客气地说:“瀚堂哥、澜堂哥,泱弟、泽弟、还有鸿儿,他们现在谋什么事?没做上郡守就跟我家主君走。”

王镇和两个儿子对视一眼,脸色严肃了起来,看了眼林一,迟疑道:“族中优秀子弟你都要带走?而且是去雪域,这不可。澈儿啊,魏君虽然负我,我为人臣,不可负他啊。”

林一没想到王澈这趟来还有帮她挖墙脚的打算,有些矜持地咽了咽口水,正要开口劝说老人家,就听王澈惫懒的声音响起来。

“祖父,阿父,叔父,别待价而沽,别哄抬人价,自家人别玩心眼子,何况你们现在的心眼就别跟我玩了吧。不提大伯一家,流放途中,祖母过世,族中多少女眷受辱,大堂哥被活活打死,两个还没有取名字的婴童……这还谈什么君臣情分,何况一头猪坐上君王之位,也要对猪忠吗?”

王镇叹气,摇摇头,“澈儿你啊,偏激!现在雁门的日子挺好的,族中也都过得不错,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话音才落,外面有大嗓门响起:“老祖宗,李家的人又来打我们的水井!”

“艹!”王镇丢下掷地有声的一句话,呼喝着儿郎们抄起家伙,也不管王澈了,马上出门去找李家村的人争水,王家的青壮不少,正聚集着,一出门就是浩浩荡荡的队伍。

王澈真觉得这个家已经没什么他熟悉的东西了,一回头发现林一也不见了。

林一跟着去争水了。

村里械斗这种事本身就是看壮劳力的,有她这么一个壮鸟力,很快就在一片怒骂和推搡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李家人被推到田边,王家大获全胜,骂骂咧咧又兴高采烈地往回走。

这一役中,王镇对林一非常欣赏,再回来的时候,林一的小板凳已经被挪到了王澈前面,老人家很和蔼可亲,叹息地道:“可敦看来颇懂兵事,老夫也听闻过辽东之战,只是家国在前,容不得不谨慎哪。可敦殿下,您也知道,萧君大肆打压世族,迟早会出事的,但若那时雪域趁机南下,造成生灵涂炭,那黎命苍生又何辜,所以我实在不愿让族中后辈去您那里做事。”

林一拧起眉头,“苏赫部不是克烈部,老人家,我确实想扩大一些地盘,因为雪域太穷了,也太冷了,往南边走一走日子就会好过很多。可我不会搞屠杀,搞抢掠的。”

“现在辽东那边我让姜命、也就是和王澈一样的世家子在任郡守,我们在辽东大面积种植耐旱作物,而且不收粮税,地里种出来多少东西都归庄稼人,辽东人现在过得很好。以后我占下其他地方也准备这样弄,我是真的很缺人手帮忙,老人家你不要把我当成那些劫掠者,我是…人类的好朋友?”

最后这话有一点点不确定,这话好像是这样说的吧,记不清在哪本毒鸟食里看过的了。

王镇的眼珠子一点都不像老年人的昏黄,反而黑白分明很是精明,他马上提取出了林一话里的重点:和王澈一样,世家子,在任郡守,以后占其他地方,很缺人手帮忙,不是劫掠者。

老头狠狠瞪了一眼王澈,你不是已经去了好几年了吗,咋个你就没当上郡守?要知道一个一品大世家,最多最多也就是控制一到两个郡罢了,王家所在之地瑕丘乃是郡治县名,隶属兖州山阳郡,上任族长在入朝辅佐废太子前便是山阳郡守。

王镇的态度很快就转变了,很诚恳地道:“是老头子误会可敦了,我王氏子弟一贯聪明上进,如今落难到这个地步,若可敦愿意提携,实在是王氏之幸,不光是青年才俊,族中有不少族人都曾为官,还有一些这几年长成的儿郎,澈儿还不大识得,他们全都愿为您驱策!”

当然,有老祖宗发话,有不愿意的就给他一草鞋。

王辰也机灵,很快出门到院子里喊了几嗓子,有住得远的在别村聚居的,也都派族里脚程快的年轻人去挨家挨户叫人。

一顿饭的时间,林一都快被这个王兄那个王弟弄得美色免疫了,而且基层生活锻炼人才啊,这些王家族人和子弟没几个虚的,那叫一个又精神又漂亮,还一个个长袖善舞,说话又好听,王澈对此善意评价道:“骚得像鸭子窝。”

要不是看他瘸腿,王镇要拿烟袋锅敲他脑袋了,怎么说话的?女君男臣,臣子又不难看的话,讨好一二有什么骚的?你就放个男皇帝坐那儿,满朝文武都是美姑娘,他再是万世明君也得瞅几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