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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休屠城 15948 字 2个月前

最后迸发的时候,他深深掐住她的身体,随之落下的还有他滚烫的亲吻和沙哑的话语:

“黎可,我们结婚吧。”

他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两次求婚———如果欧阳飞和徐清风都错过了这个机会,那她就注定是他的幸运。

“不要离开白塔坊。”他依然留在她身体,想要永远亲密无间的距离,抵着她大汗淋漓的额头,“这是最好的选择,合理合法的理由,不是其他可以随便更改或者变化的关系,你成为这个家的女主人,我也可以当小欧爸爸……我们生活在一起。”

黎可闭着眼睛,身体动了下,想退开身体中强烈的存在感。

他紧紧地摁住她,甚至把她沉得更深,毫不留情地挤压她的柔软脆弱,“我知道你不想结婚,因为以前受过的意外和伤害……可我不一样,世俗的一切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身体、感情、金钱、家庭、孩子、时间,父母,都没有压力。”

“除了我的眼睛——”

他亲吻她敛起的眉心,呼吸急乱,“除了你要接受我的眼睛和生活方式,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问题。”

黎可睁开了眼睛。

她睫毛眨动,唇瓣红艳,看着他汗湿的眉眼和英挺的容颜,细细袅袅地喘气,轻声道:“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说的一切都不是问题,唯独我不爱你呢。”

“贺循,如果我不爱你,那怎么办?”她依然亲昵,依然和他紧紧依偎,目光柔软地打量他的每个细节,“如果我对你的爱,仅仅是很浅显的喜欢……比如只是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的钱和宽容大度,喜欢你能满足我。但你对我而言并不特别,如果你走了,换了另一个差不多的男人,我也会喜欢,如果你还在,我遇见一个更好更有趣更大方的男人,我发现比起你我更喜欢别人,你能接受吗?”

“如果我对于你,就像你对于冯清露,过了那个时段就不爱了,换了一种处境就厌烦了,那怎么办?你知道你伤害过冯清露吗?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如果某天我也这样对你,你也能坦然说出这些话吗?”

男人的脸宛如俊美的大理石塑像,凝固在她眼前。

他有想过这个问题——

不管她对他的爱有多少,至少他可以用他的脸和身体,用他的时间和物质弥补,用对小欧的照顾来弥补。

黎可把手指搭在他肩膀,细细地抚弄他泛红的喉结和脖颈:“如果这辈子我唯一能毫不犹豫地答应某个人的求婚,那个人就是欧阳飞,就像我在二十岁就决定要生下小欧……我也的确唯一答应过要嫁给他……可惜他死了,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一个在我最好年龄最深爱的时候死掉的男人……”

“贺循,你又怎么知道……我现在的生活,我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不过都是自暴自弃地填补欧阳飞离去的寂寞呢。”她的语气喟叹,想起来就是无限的伤感,“我对你的喜欢,连欧阳飞的一半都不到,甚至都不如徐清风,别说结婚,我连答应做你的女朋友都不愿意……”

她此刻甚至可以用曼妙热情的身体完全吞没他,却也可以柔情百结地说出这些冷静残酷的话语。

“你爱我。”贺循猛然堵住她的唇,“如果你能和我上/床,至少就意味着我不一样。”

“那只能证明我现在不爱徐清风,毕竟那几个临期品是他剩下的东西……你好好想想,像我这种人,如果真的爱上一个你这样的男人的话,宁愿像飞蛾扑火一样也要抓住你,毕竟那可是一辈子的保障。”

滑稽的是情欲的沉沦,映衬着她轻描淡写的话语,贺循的面色越来越凝固,他薄唇微张,喉咙干涩,睁着漆黑幽邃的眼睛面对她,似乎要把她望进心里。

身体陷于湿濡炙热情欲之间,心却是薄的冷的,甚至不知道那种冷意的由来。

是这样?

原来是这样吗?

原来她是这样的想法?

“你再说一遍。”

他盯着她,黑睫覆在神情复杂的面容,淡淡的阴影下似乎是茫然平静,冷恼又挣扎,语气喑哑,“把刚才那些话再说一遍。”

“听过狼来了故事吗?假话可以复述很多遍,但真话说一次就行了。”

她呵气如兰,故意绞紧挑逗他,“人生就是少说多做,及时行乐,还要继续做吗?”

贺循闭上了干涩的眼。

他留在这里,每天忍受头脑胀涩的痛,每天期待她的到来,每天思索她对自己的意义,每天设想以后的生活……

心在割裂,但身体有自己的意志,他压住了她的呼吸,宁愿听见她嘴里那些破碎甜腻的话,宁愿听她那些做作虚伪的甜言蜜语,宁愿她咬着嘴唇细细喘息。

黎可被他弄得酸胀难耐,紧紧抱着他的腰,纵容他不知如何发泄的情绪和力气,她的鬓角沁出薄薄的细汗,明眸如烟波荡漾。

他们都需要一场暴风雨,把一切都洗涤干净,冲刷过去的痕迹,飘飘摇摇的一叶孤舟,悄然滑进一片风烟俱净的辽阔里。

不知折腾了多久。

银色的铝箔包装片消耗了第一片,陆续的第二片,而后又继续撕开……

多年未曾有过的疯狂,在某次结束后,黎可两眼一闭,直接搂着贺循昏睡了过去。

她真的好累了。

身体酸胀,梦中干净,一觉醒来,睁眼已经是半下午的时间。

卧室里有股奇妙的气息。

黎可不着寸缕地裹着薄被,眨眨眼睛,身边空无一人——男人穿得整整齐齐,坐在不远处的单人沙发里,身姿寂寥,茫然地睁着眼睛,身边搁着水杯和打开的药盒。

她心情愉悦,手脚酸软地掀开被子下床。

“你最近吃药很多,每天都吃很多次。”

黎可瞟一眼,貌似无意地问,胜似闲聊,“打算什么时候回临江检查?”

今天在脱下衣服之前——贺循想了很多的话,也有很多的安排——穿上衣服后全部变得支离破碎。

如果她不愿意跟他结婚,那可以退一步,他可以请求她当他的女朋友,两人仍试着以另外一种身份相处,他可以跟关春梅接触相处,也许她也可以跟他一起去趟临江,不管是以什么身份,去见见他的父母家人。

但贺循现在什么也不想说、不想做。

黎可看他神态消沉,毫无罪魁祸首的自觉,把湿掉的床单扯下来,步履虚浮地扔进了洗衣房。

既不禁欲,又是保姆跟老板搞在一起的后果就是给自己找麻烦——第一要务是更换床单,第二要务是洗个澡冲去身上的痕迹。

身体吃得太饱,但肚子还饿着,她晚上还有事,自然无暇关怀贺循的情绪,把他冷在一旁忙自己的事情。

黎可手速快快地收拾好家里,化了浓妆,喷了香水,换了身遮得严实的长裙。

她要走了。

这次就不说“我以后不来了”,说的次数太多,都变成“狼来了”。

“记得把我的全部工资结算下。”

黎可掏出手机看消息,又涂了一遍口红,“别忘了啊,今天是最后一天。”

贺循闻见了她身上浓郁的香水味,垂着手,嗓音泠泠地问:“你要去哪里?”

黎可扬眉,喜笑颜开:“我要去找下一个男人了。”

贺子杰还在等她呢。

说曹操,曹操就到,电话已经急不可耐地响起,最后黎可打着电话,摸摸Lucky的脑袋,挥一挥衣袖,离开了白塔坊。

贺循心灰意冷,听着她的声音远去。

这个女人没心没肺,刚从一个男人的床上下来,她又紧接着要奔往另一个男人身边。

倦鸟归巢,夕阳西下,不知道为什么,他有时候觉得她离得很近,有时候觉得她离得很远——她随心所欲,不可捉摸,而他最终也只是被她路过的一片风景。

贺循在岛台上摸到了一个手感光滑的圆柱形物体——那是她遗落的口红,沾着她的唇纹和气息。

黎可和贺子杰约在不远处的一家餐厅见面。

重要的不是这个人,不是这顿饭,而是贺子杰手里的那封情书。

当年幼稚的她在情书里大概写了这么一句酸不溜秋的话:【文字长存,记忆就长存,我的喜欢也长存……如果你愿意,可以带着这封信来找我,我始终会对着你微笑……】

唯有她和贺子杰知道这封情书的内容。

当年贺子杰收到了这封情书,不至于欣喜若狂,但至少也是有受宠若惊和沾沾自喜之感,认为自己的魅力能让漂亮女同学神魂颠倒,以至于他一直把这封情书作为纪念品珍藏,此后每次找黎可都要把这封情书的事儿重提一遍,毕竟时下的风潮都把初恋的含金量夸成“白月光”和“朱砂痣”。

黎可是有点心急了,觉得趁早毁尸灭迹比较重要。

贺子杰已经在等她。

今儿没空,身体疲倦,餐厅也选得潦草,黎可一眼看见他站在面馆门口,西装革履,人模狗样,戴着副眼镜,手里还抱着一束红玫瑰,这家伙其实长得不丑,但已经褪去了少年时期的羞涩清秀,虽然不至于变成个油腻肥胖的潦草男,但脸和小肚腩都有微微膨胀的趋势。

何胜的小肚腩都比他赏心悦目三分。

其实黎可也不想把这个初恋男友一棍子打死,但实在反感他那副嘴脸,但凡升职加薪谈恋爱就要对黎可嗤之以鼻,但凡失恋失意就要骚扰黎可一阵,以至于这么多年黎可压根没搭理过他几回,也早把那份情书当成了垃圾。

反正都是垃圾嘛。

“黎可。”

贺子杰招招手,先把玫瑰花塞进了黎可怀里,上下打量她——真的是漂亮,他就没见过身边能比她还漂亮的女生。

黎可抬抬下巴,不甚热情:“走吧,进去说话。”

贺子杰有些踌躇:“你怎么挑了这家店……要不咱们换家店吧,吃面不太合适……我知道潞白也有好几家高级餐厅,要不咱们过去那边吃,反正我也开车了。”

“高级餐厅我可请不起,这家面馆好吃又便宜。”黎可发笑,懒得应酬,“别折腾了,吃什么不要紧。面馆嘛,见面最重要。”

贺子杰被她的话击中——要不怎么能念念不忘,这家老牌面馆,这是故人见“面”啊。

两人走进拉面店入座。

寒暄话少说,贺子杰这两年身处困境,事业爱情双双惨败,正是失意蹉跎的时候,所以才又找蛮蛮联系黎可,哪想着黎可主动给他打电话约她见面,油然而生几分自信,心里也约莫想着发展点什么关系,开口就提起两人初中时候那些“甜蜜”往事。

黎可嗯嗯啊啊地听着,身心都累得慌,不知道自己仓皇心急个什么劲,白天刚陪着正主“初恋”在床上折腾了一天,晚上还要陪着冒牌“初恋”回忆旧情——也许这就更能证明,她当年的暗恋就是个没事找事的错误,恶意结苦果。

“那封情书你带了吗?”她柔柔笑问贺子杰。

贺子杰扶扶眼镜:“那个……情书,找不到了……”

黎可蹙眉:“你不是说,那封情书你一直留着吗?怎么找不到了?”

“这都好多年了嘛。”贺子杰解释,“我家搬了好几次,以前我房间那些东西全被我父母扔到了阁楼里……后来家里又卖了次废品……就,就丢了……”

“真的假的,你找过吗?”

黎可搁下筷子,似笑非笑,“我这辈子就写过这么一封情书,就送给你了。你说你一直当宝贝珍藏着,结果把它弄丢了?这就是你对我的念念不忘?那今天这饭还有什么意思?”

贺子杰听她语气,知道她有些不高兴,连忙解释:“我认真找了。今天下午我特意回家了一趟去找,那封信跟我以前那些奖章放在一个盒子里,好几年没打开的东西,连着那个盒子都不见了。”

“哦。”黎可冷冷嗤笑一声,站起身就作势要走。

贺子杰赶忙拉住她:“黎可,你别怪我……我今天下午也着急,我把阁楼里那些旧书旧物全都认认真真地翻了好几遍,没放过一个角落,我还问了家里人,我妈说阁楼东西塞得太多,她看着那些东西也没什么用,索性卖了废品……这真的不怪我,他们随意处置,也没通知我一声……”

“你真的找过了?”

“我发誓,我下午真的找过!”贺子杰面色焦急,“的确是丢了,我也心痛。”

这人虽然不讨人喜欢,但不是那种见风使舵,油嘴滑舌的品性,说话勉强有有几分可信度。

“丢了就丢了吧。”黎可松了口气。

既然情书已经丢了,那就用不着自己动手撕,黎可放心了,想着回家好好休息:“你还有什么话对我要说?”

“就是……黎可,你看咱们,今天晚上……”

“今天就问你一句话,要不要跟我结婚?”黎可轻飘飘朝着贺子杰扔出一句话,“咱们破镜重圆怎么样?”

贺子杰目瞪口呆。

“你也知道我有个儿子吧,虽然我有儿子,但我还没有结过婚,还是个清清白白的未婚姑娘,咱俩结婚的话,你无痛当爹,白得一个好大的儿子,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是不是得开心死?”

黎可大放厥词,“这些年你上班也赚了不少钱吧?你放心,婚后你安心奋斗事业,我可以在家当个家庭主妇,你在外地上班,每个月把工资给我当生活费就行,我这个人花钱不多,是个月光族,衣服化妆品每个月一两万吧,彩礼礼就少要一点,我这张脸怎么也值个五十万,房子咱们买大一点?哦,对了,我知道最近有个楼盘挺不错,是个大平层,我认识售楼处的人,咱们明天去看看房?先赶紧把房子婚礼落实下来,不然等我肚子再大起来,再穿婚纱就不好看了,对了,肚子里的这个孩子生下来可以跟你姓。”

“行吗?”黎可抬头望着贺子杰,目光清清凌凌。

贺子杰的脸色像打翻了的颜色盘,又滑稽又难看。看着她那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怎么看怎么感觉像个接盘侠、杀猪盘。

“你不是说爱我吗?”

黎可盈盈一笑,双手托腮,“现在除了你,我还能找谁呢?你家住哪儿?要不待会我跟你一起回家?见见爸妈?把事摊开来讲?”

贺子杰游魂似的站起来:“那个……我今天还有些工作……可能加会班……”

黎可也站起来:“那咱们赶紧走啊,别耽误了加班赚钱。”

两人刚坐下半个小时,一碗面还没吃完,又双双走出了面馆。

贺子杰支支吾吾两句,想找个借口溜走,黎可心旷神怡地甩着包包,没忘了捧起那束玫瑰花,大有麻烦清扫干净的愉快。

只是她的脚步突然滞住,眼神微愣,抬头望着前方——

身材高大、面色冷清的男人牵着一只浅金色的导盲犬,脚下踩着凹凸起伏的盲道,面无表情地站在明晃晃的路灯下,让路过的行人都忍不住侧目注视。

黎可本想视而不见,绕过而行。

只是那只导盲犬敏锐地发现了目标,摇起了尾巴,像个严肃认真的保镖一样,带着主人朝她走来。

她只能硬着头皮,背对着那只碍事的小臭狗,跟贺子杰说话:“你赶紧走吧。”

身后已经响起了贺循的声音:“黎可。”

一个正主,一个冒牌货,都是一样的阴魂不散!

大家都是高精力人士,白天做了那么多次都没让他精尽人亡吗?

黎可闭了下眼睛,侥幸的是——贺循眼瞎,他也不认识贺子杰。

“你怎么来了?”

她不耐烦扭头,蹙着细眉,抱起手臂。

贺循手心摊着一只金粉色的口红,他眉眼阴郁,语气平平,毫无任何感情色彩:“你把口红落在床头柜上了。”

黎可努嘴,无语望天:“……”

贺子杰还没走远,甚至被贺循这句“床头柜”喊回了神,扭头看着贺循——这奸夫该不会是黎可肚子里的孩子亲爹吧?

路灯耀眼,贺子杰定睛认真看了眼贺循,眼神疑惑了下,又倏然激动起来,两个健步迈过去,语气激扬:“贺循……你是贺循吗?”

“我是贺子杰,咱们以前初中一个学校的,南潞中学,我就在你隔壁班。”

没有人在乎贺子杰的激动——黎可恨不得想把他一脚踹开;贺循觉得这人气息声调不过尔尔,能约在面馆吃饭,也是个不像样的男人。

贺子杰激动起来,“你肯定不记得我。咱俩同姓啊,那时候你的成绩最好,你就是我的榜样,每回月考我都要把你的考试成绩抄下来,把你当做我学习的动力,前进的目标!后来你转学了,偶尔还能听到你的消息,听说你后来也很厉害,直接出国读书了。”

“你好……”

贺循迟疑颔首。

“你说那么多干吗?”黎可赶人,“不是加班吗?快点走吧!”

贺子杰正愁着事业无成,哪有现在走人的道理。

“没想到这么多年还能再遇见你。”贺子杰望望贺循,再望望黎可,伸手指了指:“真巧啊,我记得你俩都是二班,也是同班同学啊……原来你们一直有联系吗?”

黎可冷不丁被他一句话撞得要吐血——她防着蛮蛮和淑女说漏嘴,哪想着被这个二百五顺口说了出来。

那句话从贺循脑子里轻轻滑过,又重重砸下来,他愕然愣住:“同班同学?”

“同班同学?”他拧眉,轻轻疑问了句,冷淡的面容怔怔地转向黎可,“你和我……都在二班?”

第69章 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她

黎可扶额叹气。

长篇大论的解释太费神,陈芝麻烂谷子也没必要重提,她不想再跟这俩男人纠缠折腾,沉了口闷气,神色嫌烦地甩手走人。

贺循追着她的脚步声,语气动荡:“黎可?!”

黎可拦住出租车,毫不留情地扔下两个姓贺的男人跑了。

声音消失,贺循只能茫然停住,只剩贺子杰留在一旁聒噪,想请贺循去哪儿坐会儿或者喝一杯,知道他背景家世不俗,看看有没有机会挖掘点消息,聊聊事业或者发展些资源人脉。

贺循全然听不见贺子杰说话,脑海里俱是无数话语和疑问,他身形清寥,冷声问贺子杰:“你们刚才聊什么?”

“哦……”贺子杰愣了下,想着刚才黎可说的那些话,没好意思说出来让人笑话,掩饰地咽了下喉咙,语气又有些洋洋得意,“黎可想找我复合……我是她的初恋男友,她一直对我念念不忘,可惜她这些年实在太堕落,我俩不太合适……”

贺子杰又问:“您跟她……”

是怎么回事?不至于是那种不正当关系吧?

贺循牵着Lucky,薄唇紧抿地转身就走,贺子杰心中觉得蹊跷,紧追上去喋喋不休:“难得遇见,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我打个电话给黎可把她喊回来?咱们老同学见面,有什么事情……”

“看不出来吗?”贺循脸色寒沉地顿住脚步,嗓音低吼,“我眼睛瞎了!我不认识她,也不认识你!!”

贺子杰又一次被冲击得目瞪口呆,傻愣在地。

贺循迈开的脚步凌乱。

他想过很多种可能,却从未想过是这样——是同班同学吗?她为什么不告诉他?

如果是同班同学的话,这一切都能解释得通——当年她在阅览室爬窗看见他,第一反应是蒙住了自己的脸,故意报出了别人的名字,在白塔坊很早的时候,那时两人关系并不亲近,她就能脱口说出他的中学经历和他的学习成绩,她知道他不喜欢青蛙也知道他当年有个外号,每次淑女来白塔坊的时候都有种过于掩藏的紧张,从他知道阅览室的侠女红线之后她一直在躲避否认。

她一直认得他。

黎可,黎可。黎可?

是曾经的同学吗?这个名字在贺循脑海里没有留下一丝丝的涟漪,像云过水无痕,像一片空白的纸。

人的生活中有很多不那么重要的事情,记忆也有遗忘曲线——不记得一周之前的某顿饭吃过什么食物,不记得一个月之前的行程究竟干了些什么事情,不记得一年前的什么时候去过某个地方,不记得十几年前曾经坐在同个教室的面孔。

他没有“黎可”这个人的记忆。

手机在掌心握得发烫,贺循执意想让黎可接他的电话。

他听见她打电话和人约见面的地址,而他之所以走出白塔坊找她的原因,一是觉得自己不应该在上床的时候草率地跟她说出“结婚”这种话,二是她也不应该刚跟一个男人睡完就去跟别的男人见面。

有时候贺循不明白他和她之间的阻碍是什么,一个女人需要的任何东西他都可以给她,有时候又感觉两人之间隔阂了许多东西,她说她不爱他……他高傲优越的人生没有被女人说出“不爱”这个词,是因为他的眼睛和生活无法带给她幸福?还是因为他无法用轰轰烈烈的故事走进她的心里?

摁掉两次后,黎可并没有继续拒绝这通电话。

“喂?”她的声音在电话里恢复了懒散。

贺循带着Lucky站在她家楼下,声音冷冽:“我就在你家楼下,我们需要认真谈谈,开诚布公地解释所有事情!”

“大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黎可姿态烦闷地拱在床上,“你不用总是企图拿你们精英人士开会的那些逻辑和思维链条来分析和总结我们的关系,我是个俗人,我做事情只图几点,一是钱,二是爽,三是自由。我听不懂、我也不想听你说的那些话,我觉得你说的都是废话,都是累赘!”

贺循胸臆如堵,沉默良久:“我们是同学?你是不是一直都认识我?”

“说这个又有什么意义?你记得我吗?”黎可抓抓头发,很笃定地说,“你又不记得我,不记得为什么要提?”

“可是你记得,你知道。”贺循拧眉,疲倦的嗓音也有些冷愤,“你瞒了我很多事情。”

“如果你非要问,那我告诉你吧。”黎可烦恼叹气,从床上坐起来,

“我承认,我们以前是一个班的同学。”

她语气清脆快速,“但我那会就在讨厌你,因为你总是目中无人、自以为是,你被所有的老师同学围着表扬称赞,还总要假装一副礼貌端正冠冕堂皇的样子,我觉得你很装很烦人,我被你害得被老师责罚写检讨书,我是班里那个小太妹似的女生,我跟你有天壤之别,我根本就不愿意接触你。”

“还有……实话告诉你,当年那只青蛙是我恶作剧塞进书包里的,你那个可笑的外号也是因为我才产生的。所以我不想承认,我不想让你知道这件事。”

“另外……”黎可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沾了些恶意的嘲笑,

“其实我从走进白塔坊的第一天就认出你,多年未见,看见曾经的天之骄子突然变成瞎子……当年你目中无人,结果最后却双目失明,不觉得很滑稽很可笑吗?我当时留下的目的一是为了钱,二是想故意逗弄你,你想不起来当初我都做了些什么吗?难道你愿意听见我说其实我们是老同学,问你眼睛怎么突然瞎了?谁知道你会不会恼羞成怒?”

“闹剧到此结束吧。”她背对着窗户,却始终没从窗户往下看,并不认为是多严重的事情,“这一年多我很满意,做了一份新工作,赚了钱,还凭着保姆的身份征服了当年全校女生都没能得手的青蛙王子,这已经足够我作为夸耀的资本……”

“贺循,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在白塔坊待很久……只是把它当成一场……游戏,什么时候游戏通关了、玩腻了……就可以走了……”她最后一锤定音,语气坦坦荡荡,“我不想再继续跟你纠缠下去,咱们好聚好散不行吗?快快乐乐地结束不好吗?非要解释那么多干嘛?费神费力又不爱听!”

电话挂断,黎可把手机扔在床上,抱着手,仰起了头。

贺循握着手机,缓缓垂下手臂,伫立在原地,只觉胸臆如荒原震颤,手脚发麻,眼前是波波漆黑的冰潮,像地动山摇般要刺破大脑。

他曾经一切光明,他失去了眼睛和人生,他执意回到白塔坊,他过着孤单平静的日子,他遇见一个陌生奇怪的女人,他每天听着她的声音,他慢慢地被她吸引,他发现自己离不开她,他开始对她有占有欲和好奇感,他跟她拥抱接吻吵架上床,他开始明白自己对她的感情,他想跟她继续厮守下去。

最后她说——他们曾经是同班同学,她以前就讨厌他,其实在见他的第一次就认识他,她一直在欺骗他蒙蔽他,她就是想故意捉弄他,她毫无顾忌地任性散漫轻浮冲动,她只是喜欢他的外貌和身体,她跟他甜言蜜语耳鬓厮磨但并不爱他,她觉得这是夸耀的资本,她不想再跟他纠缠下去。

他已经竭尽所能地按捺自己的情绪,让自己极力回归理智,几乎要咽下喉咙里的血气,可还是没有办法平静,没有办法面对她说出的话语。

贺循突然憎恨眼前这片死气沉沉的黑暗,过去数年中已经完全和解的黑暗,又一次像狰狞咆哮的野兽苏醒,他是被困在透明笼里的鸟,明明还是原来的样子原来的人,可缺失的不仅是眼睛还有更多的能力,他只能被动地困在其中,被动地追随别人的反应,身体、情绪和理智通通都被压抑,找不到任何可以冲破的出口。

他心潮如冻,头脑昏胀,神志迷蒙,摸摸索索地往外走,歪歪扭扭地撞到了路人的肩膀,在路边的碎地砖遗落了手中的盲杖,听见冲过来的电动车声音,被狼狈地撞倒在地面,甚至这种狼狈都不能被感知,磕痛的膝盖和手掌传来火辣辣的痛感,伤口的擦痛后知后觉地反射到中枢神经,打开手心,睁开发红刺痛的眼睛,面对的仍是无尽的黑暗。

Lucky温顺地舔舔他的手指,他怔怔坐在地上,被人路过被人打量被人询问,只觉有温热的液体胀胀弥漫干涩眼球,那是悄然泛起的水雾。

贺循闭上眼睛,颓然起身。

他第一次走如此漫长的路,心事重重又心灰意冷地从白塔坊的家里走出去找跟别的男人约会的她,又震惊烦乱地摸索着想去她家中和她见面谈谈,最后又心如死灰地回到白塔坊的家里。

如果他知道是这样的话————

不如从未遇见过她。

那天晚上,贺循神郁气悴地躺在床上,精疲力竭地闭上眼。

他梦见了自己中学时代。

梦境是彩色的、明亮的,眼睛望过去色彩和亮度似乎失真,也有种陌生的熟悉。他那时候还是个少年,穿白衬衫的样子干净清爽,跟同桌唐可芯一道从学校的多媒体楼排练出来,往教室走去。

唐可芯是班上的文娱委员,甜美可爱,学习成绩优秀,两人关系不错,常被周边同学笑称为“金童玉女”或者“才子佳人”。班主任对两人特殊照顾,不管别的同学如何变动,自从入学起初,两人始终都是同桌,一直坐在讲台下方的黄金位置。

这种绑定也有种困恼,关系太近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唐可芯包揽了对贺循的照顾,包括体育课拎起他扔在草坪的衣服,在他打球的时候主动递水,固定组团搭档各种校园和集体活动,她性格骄傲,又爱打抱不平,对围绕在贺循身边的男生女生嗤之以鼻,有时候说话没轻没重,不仅贺循尴尬,还得罪了同学,闹得大家都不开心。

后来贺循就尽量避免和唐可芯,甚至和身边同学走得太近。大家和平共处,上课专心认真,下课从不扎堆聊天打闹,教室总是吵闹混乱,混杂着股零食泡面和人群过于拥挤的气味,贺循习惯经常走出教室透透气,放学就走人,特别是有了实验楼那间阅览室后,更是他的安静庇所。

这一节是自习课,两人并肩走进教室,刚坐到位子,唐可芯拉开抽屉里的书包,伸手找东西。

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里有些说话的动静,唐可芯突然凌厉尖叫,触电般地抖起来,花容失色地跳到了贺循身边,全班同学都好奇地抬头,旁人问她怎么回事。

唐可芯死死拽着贺循,抽泣说书包里有东西,他心生疑惑,一边安慰她一边捡起她的书包。

那只巨大肥硕的青蛙就趴在书包里的书脊上,后背还沾着一片小小的水草,贺循皱着眉把青蛙抓出来,下一秒,青蛙沿着他的手臂往上跳,敏捷地跳上了贺循的肩膀,终于重见天日,响亮地呱呱叫起来,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疯狂地又拍桌子又跺脚,贺循面不改色地把青蛙抓在手里,塞进了自己的笔袋,温声安慰唐可芯:“没事了,别害怕。”

教室的笑声都快掀开屋顶,班主任怒气冲冲地过来,唐可芯哭哭啼啼告状,这节自习课就变成了追凶大会,自习课之前是午休时间,唐可芯去了多媒体楼排练公开课,这只青蛙肯定就是午休被人偷偷塞进书包的。

唐可芯当场跟班主任指认了一大批可能和她有过节的同学,每个人站起来发言,提供不在场证明。

贺循则走出了教室,他把笔袋的青蛙放归了学校的湖边,自己再走去水池洗手,那只大胖蛙的湿黏手感并不让他觉得舒适,在水池边搓了很久的泡沫。

等他走回教室,路过窗边听见有人有气无力地说话:“学校的臭水沟脏死了,谁会闲得无聊去抓青蛙,都是寄生虫,如果那只青蛙塞在我书包,我比唐可芯还害怕……大家都知道公主和青蛙王子的故事,如果我讨厌唐可芯,我不会把她比作人美心善的小公主,毕竟那可是青蛙王子呢……”

全教室同学都在窃笑。

贺循并没有走进教室,而是蹙着眉头,又折回了水池,不甚愉快地抿起薄唇,重新再洗了一遍手。

他那时候还是个好脾气的少年,总是清风朗月的模样,耳边如果有几句不喜欢的话,也尽量宽容不计较,忽略过去。

整节自习课都没有揪出那位塞青蛙的凶手,但唐可芯因为贺循的英雄救美也怨气平息,毕竟贺循当时对她的言行举止体贴绅士,两人还落了个“公主与青蛙王子”的佳话,后来贺循“青蛙王子”的外号也广为传播起来,成了当时校园的一件趣事。

现实生活中的贺循几乎已经淡忘了这件事的细节,只记得一些模模糊糊的轮廓,但此刻梦中的贺循在这段回忆里走进了梦境,在某个时间进行了倒带——

他在那名女生说话的时候走进了教室,他借着年少的眼睛极力去注视,终于看见她懒洋洋的站姿和一头紫红色的头发,但那张脸依然是模糊不清,匿在刺眼的光晕里,只隐约有细长的眉毛和密绒绒的睫毛,小巧的鼻梁和形状优美的嘴唇。

那是两人亲密时他手指描绘过的她的模样。

是的。

她从始至终都记得他,甚至在十几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就认出了他。

但他已经彻底地忘记了她,甚至早在他失明之前。

第70章 他以后不会再回来了

父母当年计划让贺循留在潞白念完初中再回临江,初二结束的那个暑假,突然提前一年离开,贺循没有班级合照,没有同学纪念册,当年两所学校合并,一个班级足足有六十多名学生,其中并没有让贺循深交的朋友和念念不忘的人。

走后联系最多的同学是唐可芯,后来贺循出国念书,唐可芯晚一年高考,那时两人已经鲜少联系,生活充实和工作繁忙更是几乎跟所有初中同学断联,经历过失明的重度打击后,贺循不再社交,能记住的初中同学也不过两三个而已。

无论如何回想也没有“黎可”,如果他能看着当年的同学名册和照片,跟眼前人的面孔对应,再有某些特殊的事件,也许还能隐约想起一二。

可惜贺循看不见,记忆也已经消失。

他并没有睡太久,从梦中醒来后,眩晕地吞下药片,往刺痛的眼睛里滴进液体,而后在房间枯坐了很久很久。

他不理解、也不明白她。

天亮之后,在某种本能意识的驱使下,在横冲直撞的凌虐心态中,贺循找到了当年的初中班主任的联系方式,而后拿到了当时班级名单。

机械的手机读屏滑过一串串的陌生名字,最后在“黎可”两个字后被贺循摁下了暂停键。

黎可。

夹在那张漫长无趣的名单中,真实存在。

如今的唐可芯已经是一位都市白领,身边有相恋数年的男友。当年在得知贺循要转学离开潞白的那天,她曾经伤感失落地赶去见贺循,借着这个临别的机会跟贺循表白了自己少女心事,却遭到了贺循“以学习为主”礼貌客气的拒绝,后来高考结束后她又鼓起勇气跟贺循聊过这个话题,彼时贺循在国外,又是“学业太忙,不考虑恋爱”和“不确定何时回国”委婉地拒绝了她。

唐可芯完全意外,激动又惊诧地接到了贺循的电话,毕竟少女时期喜欢过的同桌男生总是和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从来不曾主动联系过她,这么多年高冷到失联,从未参与同学聚会,现在却在电话里询问当年“青蛙王子”那件事的罪魁祸首。

“我知道是谁!”唐可芯想起这件事,依然愤愤不平,“我当时被她蒙蔽了,她假装自己很害怕青蛙,其实一点都不怕,我后来亲眼看见她在水里捉青蛙玩。”

“她是谁?”贺循喃喃低语。

唐可芯哼声:“那个女生是个小太妹,撒谎精,她叫黎可。”

“你还记得她?”

“我怎么可能忘记她!”唐可芯不屑道,“那个女生在学校的风评一直很差!我被她害过很多次,她经常迟到逃课,拉帮结派,顶撞老师,偷别人东西,还跟学校里的小混混一起抽烟打游戏,看谁不顺眼就会喊她身边那群人去霸凌同学,跟男生打架,还大摇大摆地在学校里谈恋爱,怎么可能忘记。”

唐可芯问:“贺循,你问这个干嘛?”

“你确定?”

贺循痛苦拧眉,语气艰涩,“……我不记得有这个人。”

“我当然确定,我跟她当了三年初中同学,最讨厌的人之一就有她。那时候她一直嫉妒我,就因为班上同学说我长得比她漂亮,她就想跟我竞争,背后偷偷挤兑我,给我扔白眼看。”

唐可芯想起来还是心怀不满,“只要我买什么样子的衣服发绳饰品,她就跟着我买个差不多颜色样子的,只要我走到哪儿,她就要抢我的风头,还要假装无辜不在意的样子。我们班有个女生丢了一条手链,过了一阵发现那条手链戴在黎可的手上,她还撒谎说那是她自己买的,那条手链她根本就买不起,她家里那么穷,哪来的生活费,后来她说不过人,就把那条手链扔回来,结果第二天放学,一堆小混混小太妹堵着我们,扬言要揍人,把那个丢手链的女同学都吓哭了,我跟老师报告她的事情,她就要对我冷嘲热讽,还说要找人对付我。”

“还有她跟男同学打架,就因为男生跟她开了几句玩笑,她好端端就扇了人家两个巴掌,把人家脸都打肿、嘴巴打出血了,老师批评她,她去讲台做检讨的时候还厚着脸皮笑,说觉得自己做的很对,不需要有任何需要做检讨的地方,简直无法无天。”

“你那个时候也讨厌她啊。”唐可芯理直气壮说起来,“只是你人好,不喜欢掺和班上这些八卦事情,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也不喜欢听人在背后聊这些,说觉得这样不太礼貌,如果有什么话就应该当面讲。”

贺循无法想象,似乎又能想象,闭着酸痛的眼睛,自言自语:“我为什么会讨厌她?我跟她经常起矛盾?”

“咱们是好学生,井水不犯河水,你本来就不喜欢这种妖里妖气的女生,她对你说话从来不客气,所以你也不喜欢跟她说话,但她还会偷偷抄你的作业,有一次我收作业本的时候,她就故意拽着你的作业本不放,最后把你的本子扯坏了,你那次生气了,皱着眉头就走出了教室,她居然还不跟你道歉,反而上体育课的时候故意把球砸到你身上,你根本都不愿意搭理她,但她还要假装懒得理你的样子。”

“这个女的就是个小太妹,后来她没考上高中,念了个垃圾学校,后来我听说她高中就开始不务正业,一直换男朋友,也没念大学,很早就混社会去了,年纪轻轻就单身生小孩,连孩子的爸爸都不知道是谁,后来又做些不三不四的职业,我有一年春节回潞白还看见她,化了个看不出来的大浓妆,穿得挺妖娆风尘的,拎着个名牌包,旁边跟着个戴金链子的男人,估计是被包养了吧。”

贺循在电话里呼吸深慢地停顿,最后颓然问唐可芯:“你为什么能理所当然地说出这样的评价?你如何确定你说的都是对的?而不是你的偏见?”。

“因为这就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情,又不只是我一个人知道,很多同学都知道她的事迹。”唐可芯言之凿凿,可信度极高,“随便找个同学去问,大家都是这样说,她就是这样的人。”

这通电话被毫不礼貌地直接挂断。

贺循在手机上找到了一家“绅士淑女发型屋”的理发店地址。

淑女非常惊讶贺循会亲自到店里来,但又觉得理解,毕竟昨晚半夜黎可在江湖四美的群里失眠,说:【狼人暴露了。】

都怪那该死的贺子杰。

和贺循同班同学的不仅有黎可,还有淑女。

淑女说:“那时候你坐在教室的中心位置嘛,Coco个子高挑,她坐在后排靠窗的角落,离垃圾桶不远,你们都是从前门进教室,我们从后门进教室,各行其道,你们不扭头看的话,当然不会注意后排的同学。”

“我们那时候不懂事,都不知道好好学习,脑子里净想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Coco单亲家庭,跟她妈妈相处不好,她妈也不管她,天天自由散漫惯了,我家里穷,穿的都是别人给的旧衣服,头发稀稀拉拉的发黄,一直就习惯剪短头发当假小子,但其实我胆子小,所以就Coco就一直罩着我,蛮蛮那时候天天跟家里人吵架,脾气火爆,喜欢跟人称兄道弟,娜娜喜欢聊八卦喜欢谈恋爱,认识的男生也多,我们四个人在一起,什么都能聊得来,总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Coco那时候喜欢穿有帽子的衣服,留着很厚的齐刘海,挡住额头,她觉得自己的脑门太亮不好看,周末我们四个人经常去拍大头贴,Coco要么喜欢摆出很冷酷的造型,要么喜欢眨眼睛嘟嘟嘴比划着剪刀手,她拍照很好看的,拍完大头贴我们就去逛街,她还偷偷打耳钉,买显色的唇膏,涂彩色的指甲油,去理发店把头发拉得直直的,很爱漂亮。”

“反正我们除了上课就是玩,钱都花在玩上了,钱花完了只能饿肚子,Coco就带我去她家,关姨经常不在家里,Coco就让我搜刮搜刮冰箱,看能不能弄点吃的,她那厨艺还是我手把手教的,从蛋炒饭开始,第一次做饭真是难吃死了,我硬着头皮才吃光。有时候我们也蹭娜娜的饭,娜娜那时候谈恋爱,有时候吃饭男朋友买单,等到后来Coco也谈恋爱,每回贺子杰请我们吃饭,都是两眼一黑,脸色发青,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淑女不敢说黎可跟贺循的事情,只能挑些别的说起:“那时候老师也不重视我们,就把我们流放在角落里,Coco在班上也不招摇,躲在角落里不是偷偷看小说就是睡觉,我还经常给她打掩护放哨,帮她盯着检查的老师。”

“她跟唐可芯关系挺不好的。有次班上同学聊天,把Coco和唐可芯放在一起比较,有人夸唐可芯是班花,又有人说Coco比唐可芯还漂亮,唐可芯就不乐意,说Coco哪点能跟她比,Coco当时候听见,就随口回了句“比不了,我没这么强大的自信’,那个模样口气看起来挺嚣张的,把唐可芯气得哑口无言,就把梁子结下了。”

“那时候大家年纪小,都有脾气。唐可芯总是带人针对Coco,经常毫不留情地揪Coco的小辫子,有什么劳动值日的事情就派给Coco干,反正Coco也懒得搭理她,不吵不闹的,就是活也不肯干,什么事也不做,撑死了翻个白眼,每次都把唐可芯气得跳脚骂人,我们江湖四美就去堵她喽,让她嘴巴老实点……后来两人见面都是绕着走,黎可从来不从唐可芯座位旁边路过,每次都是丢个眼神躲开。”

“还有一次学校期末的文娱晚会,那时候每个班级都要有个节目,我们班女生弄了个舞蹈串烧,排舞的时候Coco跳的也不错,她跟唐可芯搭档,最后上台表演,结束的时候唐可芯没扶稳凳子,Coco从凳子上滑了下来,还摔破了膝盖,把我们气得不行。”

"……"

年少时候的故事,不管如何描述,都带着股青春的朝气、幼稚的可笑、无知的促狭,变成了一种惆怅的回忆,模糊久远的追忆。

信息接收太多,截然相反,各执其词。听到后来,贺循已经不想再说话,也不想再继续听下去。

他累了。

很累很累,身心俱痛的疲倦像山一样压下来。

以前他觉得黎可是一颗洋葱。

他从来不吃洋葱,不喜欢这种味道呛人又刺眼流泪的东西,但他意外地得到了一颗洋葱,最初他觉得洋葱只有一层外壳,一层干枯发灰的浅薄干皮,却发现剥开这层薄皮,里面还有一层又一层刺激辛辣、颜色越来越鲜艳、口感越来越甜脆的里层,他吃到了这颗洋葱,以为自己已经剥到了洋葱的内心。

现在他已经累了——不知道这颗洋葱里面到底是什么,还有多少真相和假象?也不知道黎可到底是谁?她的心究竟在不在洋葱里面?

也许贺循不认识她,也许唐可芯也不认识她,也许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她。

她只完整地活在那些爱她和她爱的人身边——贺循显然被排除在外。

既然被排除。

那又有什么追求真相的必要?

回到白塔坊后,贺循精疲力竭地陷入了短暂的昏睡。

不知道是昏睡还是昏迷,他是被持续性加剧的头疼弄醒,而后陷入了意识模糊的境地,几乎是晕眩地起身,脑袋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喷涌而出,从大脑一直贯穿到食道,在几下无法抑制的喷射性的呕吐后,贺循颤颤巍巍地撑住身体,勉强恢复了清醒。

手机里全是未接来电和消息,庆幸的是司机没有离开,还留在白塔坊的家里。

几通电话之后,贺循被司机直接送去了临江。

失明之后贺循就有头疼的后遗症,伴随着情绪影响而加剧,失明前几年他的治疗一直频繁又痛苦,身心都难以接受这样的煎熬,后来在贺循的强烈要求下才暂缓,回到潞白后改成了药物为主,再每隔一段时间回临江检查,这阵子他的情绪起伏剧烈,状况其实已经不太好,已经有明显的颅内压增高情况,早就应该回医院做个全面检查。

车子在高速上平稳急速地行驶时,贺循头痛剧烈,痛感牵着眼球,但人是清醒的,家里人的电话连接着响起,都是焦急询问他的情况,父母一方面心痛他的身体创伤,一方面自责不应该让他独自留在潞白。

宋慧书和贺永谦已经在医院等着,贺循第一时间被送去了医院,主治医生熟悉他的情况,安排了住院进行全身检查和治疗。

贺循走得很仓促。

三言两语,后面的事情交给曹小姐处理。

曹小姐来了趟潞白市出差,不仅是处理贺循手上的公务和私事,也是受贺家父母之托。

她主要目的是过来拿走书房里的项目文件和贺循常用的电子设备,要把潞白那个项目交还给贺家公司,贺家的意思是以后不会再让贺循回到潞白,就在这个时候趁热打铁,屋子该整理的东西都整理干净,把一些重要的私人物品带走,也安排清洁公司来家里打扫卫生,清空厨房,封闭屋子。

既然这次回来了。

白塔坊的清净生活,怕是不会再有了。

当然,该结束的赶紧结束,该发的工资也要发给黎可。

黎可问曹小姐贺循现在怎么样。

那天淑女给她发消息,说贺循来了理发店,问了些初中时候的事情,苍白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她又给司机发了消息,让司机通知曹小姐和贺家。她也知道自己把话说得太重了。

“贺先生现在在医院,身体没有别的问题,主要还是眼睛,神经问题是个世界难题,又是在脑部位置……”

“那以后他还回白塔坊吗?”

曹小姐没把话说死,但大概也是那个意思:“近期应该不会再回潞白,他家里请了很好的医生会诊,看看能不能再试试新的治疗方案。”

黎可明白:“好。”

曹小姐约莫也能揣测出点什么,这位黎小姐青春貌美,性格没那么着调,孤男寡女共处一个屋檐下,发生点什么也很正常,贺循父母那边暂时不出面应对这事,贺循并没有交代太多,只是说让曹小姐正常处理,曹小姐就按照工作手册办事——黎可银行卡收到了当月工资和另外—笔钱——不知道是那笔理财收入还是算作离职赔偿金,黎可没问,就这么囫囵收下了。

她撩撩头发,最后袅袅婷婷地走出了曹小姐的视线。

关春梅和小欧是被动知道贺循离开的消息。

“走了?”

“走了。”黎可点头。

“好端端地怎么走了?”

黎可语气闲散,完全不当回事:“眼睛不舒服,回临江治眼睛了吧。”

“那你陪着去啊!你呆在家里做什么?”关春梅瞪起眼睛,“你赶紧去临江,人家现在就需要照顾,你去医院好好陪他。”

“陪什么?”黎可嗤笑,“我拿完遣散工资了。人家回临江,以后不会再回潞白,也不用再见面了。”

这么突然就走了?关春梅心头猛地一跌,沉甸甸的失望从高空跌得粉碎,空落落的,张张口:“那你怎么办?”

黎可耸耸肩膀:“我再找份工作就行了。”

“找工作?关找工作什么事?”

关春梅急了,泄愤似的拍黎可胳膊,“我是问你怎么办?怎么好端端的人就走了?前阵子不是还挺好的吗?你十几岁就开始谈恋爱,孩子都生了,连这点手段都没有?连个瞎男人都留不住?你那些手段都使出来啊!”

黎可躲亲妈的怒火,干脆出门玩去了,约了朋友唱歌吃饭。

最难过的人是小欧。

他的电话手表暂时联系不上贺循,黎可也不让他联系,说贺叔叔在医院休息,不要打电话打搅他。

"Lucky也走了吗?”

黎可点头。

小欧怔怔地问:“他们还会再回来吗?”

黎可想了想:“以后你可能很难再见到他们了哦。”

小欧咬住唇角,垂着失落的眼睛。

“这样吧,我答应你。”黎可笑眯眯道,“以后咱们也买一只像Lucky那样的可爱小狗好不好?我们一起养它,这样你能不能开心点?”

“可是外婆不让养狗,而且Lucky是独一无二的导盲犬,还有贺叔叔……”小欧眼眶有点发红,扭捏了下身体,“为什么他们这么突然就走了?可是明明你和贺叔叔……”

“一点也不突然。”黎可摸摸他的脑袋,正色道,“可能对我们来说突然,但是在我们没看见没听见的地方,有很多事情都在发生,这一天是个必然时间。”

“你想想……贺叔叔他在临江有一个很大很热闹的家,他也有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还有很多的朋友,他只是因为一些原因才回到潞白,比如躲避家里的一些烦恼,比如想安静地休息一阵,但他总是要回到家人身边的。还有他的眼睛啊,最近他的眼睛很不舒服,潞白太小了,临江有很多好医院好医生,他肯定要回去的,这样对他和他的眼睛都好。他爸爸妈妈也很想他回去啊,他一个人在白塔坊孤零零的,会担心有没有人照顾他,有没有人随时陪在他身边。”

“我们可以照顾他————”

“我们不可以,小欧。”黎可打断小欧的话,柔软面孔很认真也很笃定,“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总会离开,贺叔叔今天不走,他明天也要走,开心过、热闹过就可以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条路,不断有人会来,也会有人走,不管是什么关系,家人朋友都会这样,没有什么好难过的,你记住那些快乐的记忆就够了。”

小欧深呼吸,努力把心里的难过排挤出去。

他让黎可带他去了一趟白塔坊,那扇暗红色的门已经紧闭,房子的门窗都锁紧,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连门口的仙人掌花都全部凋谢了,又变成了一颗虬结尖刺的老仙人掌树。

春天彻底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