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琢听力明锐,这点声音自然瞒不过他的耳朵,他嘴角忍不住勾起小小的弧度。又怕姑娘家脸皮薄会不好意思,于是下一秒又扯平了唇角,装作一副无事发生的模样。
赵明笙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她刚刚是不是看到宴琢笑了?
不过她确实也饿了,倒也不计较那么多了。
她点点头道:“好。”
奶白的鸡汤上点缀着零星的金黄色油珠,薄薄一层,看起来并不油腻,一碗下去反而让人食欲大开。
宴琢在景流对鸡汤蠢蠢欲动的时候,轻轻咳了一下。
吓得景流立马收回了作案的手,可怜巴巴地捧起了自己面前的白粥。
虽然这碗白米粥比起之前那晚“黑米粥”要正常多了,可是在这么多吗,美味的承托下,它是如此的平庸。
“这鸡汤对你来说油性还是有些大了。”赵明笙安慰道:“你还是喝粥吧,味道也是不错的。”
景流有气无力的应了,一边看着鲜美的鸡汤,一边舀了一勺白米粥放入口中,打算用一饱眼福来代替一饱口福。
一白粥口下去,他的眼睛里亮起了光。
“好吃!”
没想到普普通通的白粥竟然也如此美味,他一勺接着一勺的往嘴里送着,不一会儿就吃完一碗。
“还有吗?”景流期待又小心翼翼地问道。
“有,我去给你盛。”
赵明笙早就料到,连她们家的崔二狗都饭量惊人,像景流这样人高马大的只吃一碗肯定更是不饱,所以她特意熬了一大锅。
她接过景流的碗,刚离开椅子就听后面传来一句。
“如果多的话,麻烦给我也盛一碗。”
是宴琢的声音,还带着一丝的不好意思。
赵明笙惊讶地回过头,就见到他的脸上闪过一团可疑的红酝。
宴琢有些不好意思的清咳了一下。
“如果不多的话就算了,给景流留着吧。”
他不是故意要和属下抢食的,都怪景流吃的太香了!
赵明笙笑弯了眉眼,这样的宴琢看起来竟意外的有些可爱。
“放心,多着呢。”她道。
第46章
好在赵明笙有先见之明,熬了一大锅的鸡丝粥,不然可能真的会不够分。
除了鸡丝粥,糖醋排骨也意外的受欢迎。
修长的手指夹住排骨的两端,趁着酱汁还没流下来的时候用唇瓣抿去,再用贝齿轻轻撕咬之下,排骨上包裹着浓郁酱汁的肉便离了骨。
唇齿轻抿间,松软的肉连同包裹的汤汁一齐与舌尖共舞。
倒是那碟子酸辣娃娃菜,相比之下就有些无人问津了。
也不知道宴琢是不喜欢吃素,还是不喜欢吃辣。
赵明笙倒是挺喜欢,用水焯过的娃娃菜去掉了苦涩,只剩下甘甜,口感也十分的脆爽。淋上的酸辣汁十分开胃又清爽,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吃上一口简直舒爽。
反正这顿饭,除了景流,其他人吃的都很开心。
饱餐过后,赵明笙返回到了镇子上,她估摸着自己回去该晚了,怕是赶不及做晚饭了。
正巧街边的烧鸡店里,飘散来一阵烤鸡的香味。
“崔二狗好像还挺喜欢这家烧鸡的。”
这样想的,她便掏钱买下了一只烧鸡,老板利落的用荷叶帮她包装了起来。
买好了烧鸡赵明笙便准备坐牛车回去。
这时候,她不经意间听到了街尾巷口的议论声。
“哎你们听说了没有?”
“什么什么?”感觉有八卦的样子,立马围了一群人过来。
“烟柳阁的那位柳姑娘,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崔少,前几天还被宝贝的跟个什么似的,这两天就失了宠。”
“害,就这?”地摊旁的地痞不屑道。
“还什么柳姑娘,在这青康镇上谁不知道她是烟柳阁的头牌柳莺莺,这点破事又有谁不知道?”
“就是、就是!”等着听八卦的吃瓜群众也都有些不耐烦的迎合道。
最开始散布八卦的人急了,“谁说我只知道这些了?”
他小眼一眯故作神秘道:“那你们可知,她究竟是何事得罪了崔少,而且她如今已不是烟柳阁的头牌了!”
这句话倒是在人群中引起不小波动,柳莺莺的容貌,他们这些人当中还是有不少人见过的,那是当之无愧的头牌,怎么就突然换人了?
他们也就知道个囫囵,在具体一些的就不知道了,因此齐齐摇头。
见大家都不知道,那人神气十足道:“崔少想要那‘神药’的方子,那柳莺莺劝阻不成,反倒惹得崔少恼羞成怒,将她推了一把,好巧不巧就撞在了桌角上,顿时就血流如注啊!”
“好在杏安堂的大夫救治及时,人倒是救回来了,只可惜那额头上恐怕是得留下不小的疤了。”
众人一阵唏嘘。
赵明笙听着也愣了一下。
她突然想起那天见到的柳莺莺,庸脂俗粉却也难掩其清丽面容。
还有那双被她扶起时含泪的浅眸,真如书上所说的那般。
泪珠若得似珍珠,拈不散。
而如此好看的面容,居然就这样被崔鑫毁了?这厮也太不怜香惜玉了!
她心里升起一股无名之火。
“小娘子,你还走不走啦?”
一旁牵着牛车的大爷,见他迟迟不上车,等的有些着急,于是便开口询问道。
赵明笙回过神来,“这就走。”
她暂时也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办法,能帮到这位柳娘子,只好等回家后再从长计议。
赵明笙提裙坐上了牛车。
这次依旧是乘着夕阳而归,但是赵明笙的心境却和上次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
夕阳像是黄昏中的最后一抹血色,对这片大地恋恋不舍,被拉长的身影也显得那么单薄,可是尽管再不舍,她总归是要离去的。
远处的霞光,随着最后一抹残阳的消失,渐渐凝成一抹暗云,笼罩在这片土地上。
赵明笙带着心事回到了赵家。长长的眼睫遮住了眼底的心绪复杂。
“你终于回来了!”
崔岑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么有朝气,今天赵明笙回来的有些晚,他已经在门口等候了很久了。
“怎么了?”凑近了,他才发现赵明笙今天状态似乎有些不太对劲,像是有什么心事一般。
赵明笙犹豫了许久,还是打算说了出来。
“我有一个朋友”赵明笙觉得不太妥,改口道:“不,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只是一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路人。”
“嗯,然后呢?”崔岑耐心地听着。
赵明笙踌躇道:“我今天无意间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事情,她最近好像过的很不好,遇到了许多坏事,我听了竟也觉得有些难过。”
“傻瓜,你难过什么。每个人所遇见的事都有他的机缘在其中。”崔二狗伸出手将她的头发揉乱,也打乱了她心底的难过。
“比如说我被人打断腿扔在了山上,要是没被你发现说不定就死在山上了。”他拿自己做例子,提起当初的事情已经一脸的淡然。“这是一件坏事,但也正是因为这件坏事让我遇见了你你们。”
说这些话的时候,崔岑的声音是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如果他没有遇到这些坏事,也就遇不到赵明笙,更不会体会到如今的精彩生活。
“所以,你确定这些坏事对她来说就只是完全的悲剧吗?”
很多时候坏事不一定是完全的悲剧,好事也不一定就是完全的喜事。所以我们有时候不能光盯着一处坏事而过度悲伤,或者盯着一处好事过度喜悦。
赵明笙肩膀松散了一些,崔二狗说的也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
她也应该往好处想想,虽然柳娘子失去了崔鑫的宠爱,但是能离开崔鑫那种不怜香惜玉小人的身边,对她来说也是幸事一件。
“你有功夫在这里难过,不如想想怎么帮他?”
“我真的可以帮到她吗?”赵明笙反复确认道,眼眸亮晶晶仿佛有光芒汇聚在其中。
“你这么厉害,当然可以。”崔岑宠溺地将她被揉乱了的发丝,又顺了回去。
赵明笙握紧了袖中的手,暗暗下定决心,她一定会想到办法去帮柳娘子!
“对了,你说的这个朋友是男是女?”崔二狗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是一位娘子。”赵明笙想也没想顺口答道。
崔岑的嘴角上扬:“嗯,那没事了。”
“走吧,晚上吃烧鸡!”赵明笙晃了晃手中提的荷叶包。
崔岑立马盯的眼睛都直了,他咽了咽口水,装作若无其事道:“走吧,就等你了。”
饭桌上烧鸡的两个鸡腿,一个分给了孟氏,一个分给了赵明笙。
不久前才吃得饱饱的赵明笙,摸了摸自己还鼓着的肚子,看着碗中的大鸡腿,有些犯了难。
“我在外面吃过了,你们吃吧。”说着她将碗中的鸡腿夹给了崔岑。
“我就说刚刚在门外,就闻到你身上有鸡味,但又不像是烧鸡的味。”
崔二狗鼻尖耸动了几下,笃定道:“是鸡汤的味。”他又嗅了几下,这下不淡定了:“居然还有我最爱的糖醋排骨!”
赵明笙:真不愧是狗鼻子!这都能闻得出来!
她好不容易用承诺他生日那天做一大盆糖醋排骨,才将人安抚下来。
等赵父他们用完饭后,赵明笙便催促着赵父来到了药房。
赵父还是第一次见自家女儿如此着急。
“何事如此慌张?”
赵明笙开门见山地问道:“爹爹,有没有什么可以疗伤止血或者去疤的药方。”
赵明笙想了很久,她现在能帮柳娘子的也只有这些了。
“有到是有,不过这两个方子上的药材都很稀有,很难在山中找齐。”赵父思考后说道。
“还请爹爹将这两个方子给我。”
就是再稀有的药材,她也一定要找来。
赵父看见自家女儿眼神中的坚定,便也不再劝阻了。
他在药柜中翻找许久后,终于在某一处积灰已久的书本中找到了那两张药方。
赵明笙看着手中的药方,将上面的药材一个一个的念了出来:“白术、羌活、独活、苍耳、桂枝、地黄、红花、寸冬、五灵脂、水蛭”
其他的药材名字她都很熟悉,可是这水蛭和五灵脂,她却是听也没听说过。
赵明笙不由问了出来。
“爹爹,这水蛭和五灵脂是何物?”
赵父就知道这两个赵明笙不认识,就等着她问呢!
“水蛭其实就是蚂蝗。”
他一说这个名字,赵明笙就知道了。因为《本草经》中有提到过蚂蝗,蚂蝗晒干以后,用于血瘀经闭,是一味性寒可抑制伤口流血的药材。
“那我在哪里才能采到他呢?”书上并没有说在哪里才可以采到蚂蟥。
赵父摆摆手,有些哭笑不得道:“蚂蝗可不是像那些草药一样,长在山里,它可活的。”他顿了顿然后继续说,“蚂蝗一般生活在稻田里,或者浅水洼里。”
赵明笙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那五灵脂又是什么呢?一定也很珍贵吧?”
光这名字听起来就很珍贵的样子,令她不由正色了两分。
这句话刚问出口,赵明笙就发现赵父的神情有些古怪,像是想笑又忍耐着。
“五灵脂也叫做寒号虫粪,橙足鼯鼠也叫做寒号虫。这种橙足鼯鼠会在树林间飞,最喜欢吃的便是树冠最顶端的嫩叶,所以它们的粪便也非常的有用。”
但是这种橙足鼯鼠非常难见,在青山外围几乎见不到了,更别说是它们的粪便,要找到他们,必须往大山的更深处去,但是大山的深处危险重重,所以赵父说难得的药材正是这一味。
赵明笙不敢置信的瞪圆了双眼。
“爹爹你的意思是说,这一味药材是老鼠屎???”
第47章
第二日。
风和日丽,白云像浮絮一般浮在天空之上,给湛蓝的天空增添一抹纱雾。
赵明笙早早的来到药田,一是为了打理药田,二是为了采集方子所需的药材。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细心打理,药田里草药的长势十分喜人。
白术虽然还没成熟,但也长了有半人高,正是出蕾的时候。
赵明笙拿着一把小剪子,把花蕾最大的那朵剪下来,留下可以做来年的种子。放入布袋子里,回去挂在屋檐下,那里阳光充足,要不了半个月就能脱种。
剩余那些还未开蕾的,会吸收多余的养分,所以也要剪下来。完成了脱蕾这一步,就可以等待成熟了。
蔬菜苗圃里的西红柿也脱了秧,结出青涩的果实。
虽然这苗圃里的蔬菜没有空间里长得快,但是在灵泉的浇灌下,赵明笙感觉也会很好吃。
等成熟以后吃不完的可以拿去镇子上卖。
之前王大婶家又送来了一麻袋土豆,吃不完的就被赵明笙切成块埋在田里,等秋天的时候又可以收获许多土豆,到时候就可以做更多的土豆粉了。
赵明笙只用了小半个上午,就将方子上大部分的草药找齐了。
这样的话,就还剩下水蛭和寒号虫粪这两种药材。
水蛭出没在水稻田里,体型小又善于游走,经常神出鬼没。趁人不备便悄悄吸附于人的皮肉上,用口器吸食皮下的血肉,是一种令许多庄稼汉都头疼的东西。
流血都是小事,最怕就是被它黏在皮肤上,咬住不松开口。
这时候千万不能强拉硬拽,而是用淡盐水,或者童子尿浇之。
赵家的田地都是旱田,但是赵明笙记得王大婶家就有一处水田。
去到他们家一问,果然。
王大婶家水稻田里的水蛭都快泛滥成灾了!
连她自己都吃过这玩意的不少的亏,每回下水田她都得先把自己裤腿扎紧,都捂严实了这才敢下去,可这样干起活来又不利落,被水浸湿了的衣服,格外的沉重。
所以一听说赵明笙要找水蛭,立马爽快地让她去自家田里抓,她可是恨不得水田里的水蛭都被抓光才好。
水蛭这东西对血腥味最是敏感,所以要想抓到水蛭还得靠鲜血去引诱。
用一把干稻草两头捆绑后,中间的部分浸泡在鸡血中,让稻草的每一根秸秆都吸满了鸡血。
水蛭闻到了稻草中的血腥味,自然会钻进去吸食。
正巧休假的崔岑非要跟着一起,赵明笙只好带上了这个免费的苦力。
这短时间在赵父的细心照料下,崔岑的腿已经好了许多,现在不靠拐杖的支撑,也可以走上好长一段路。
崔岑扛哧扛哧地抗着一捆子稻草跟在赵明笙的身后,嘴角却难掩地微微上扬。
这段时间做什么都是赵明笙在帮他,现在他终于也可以帮到赵明笙了。
到了水田跟前,赵明笙举目四望,在田垄边上发现了一块石头。
她刚准备上前,崔岑放下手中的稻草,先她一步将石头抱起,放在她的脚边,还细心地拂去了表面的灰尘。
“坐吧。”
赵明笙一时失笑,崔二狗怕是想差了,她摇摇头道:
“这石头不是拿来坐的。”
崔岑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你要石头干嘛?”
“石头是用来压重的。”赵明笙解释道。“稻草上系两根麻绳,一根绑着石头,借着石头的重量,才能让稻草能顺利的沉下去,而不是浮在水面上。另一根留在岸上,方便收取。”
崔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将绑上石头的稻草沉入水田后,他转过头问道:
“然后呢?然后我要干什么?”
崔岑照着她的吩咐做完了,回过头眼巴巴的等待着她下一步指示。
赵明笙替他拍去了肩膀上的稻草,璀然一笑道:“然后你就该回家吃饭了。我们两个时辰后再来。”
为犒劳崔二狗,赵明笙中午做了他最爱吃的土豆粉。
酸酸辣辣的红油汤汁淋在刚煮出来晶莹剔透的土豆粉上,引得人直咽口水。
崔岑端起大碗,在这炎热的天儿里,吃了个酣畅淋漓。
吃完饭午睡醒来,已经两个时辰后了,赵明笙特意带了竹篓来装水蛭。
吃了水的稻草再加上捆绑的石头,崔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缓缓将稻草提起。
赵明笙拿出剪子,剪去两头捆绑的束缚,稻草一下子就散开来。
枯黄的稻草间,是一只只躯体肥大的水蛭,它们通体发黑,细看之下是黑里透红,离开水之后,疯狂扭动着身躯。
没吸血之前的水蛭,身材细小,可以从稻草的缝隙间钻进去,吸了血之后,身体就被撑的肥大了许多,自然也就被阻隔在稻草里,出不来了。
赵明笙拿出两双木著,将其中的一双递给崔二狗。
“用筷子将它们夹到竹篓里就好。”她一边打开竹篓的盖子,一边叮嘱道:“小心一点,不要让这些家伙碰到你的皮肤。”
崔岑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也是。”
水蛭表面非常的粘滑,赵明笙用木著夹了几次眼看就要成功了,却每每接近竹篓口的时候滑落下去。
她不免有些气馁,一抬头却发现崔二狗下著快、准、狠,一会儿的功夫,赵明笙还一条都没夹到,他已经夹了七八条。
赵明笙不由羡慕道:“你好厉害,夹得真准。”她虚心请教:“为什么你能夹的这么准?”
崔岑有些得意:“都是练出来的,我以前和圣”圣上用膳的时候。
被夸的不知道东南西北,崔岑差一点就说漏了嘴,幸好他收得够快,但还是漏了一个字。
“什么剩?”赵明笙狐疑道。
崔岑灵机一动,接着说道:“抢剩饭,小时候筷子功不好,下手不快一点就没饭吃,所以特意练过。”
赵明笙没想到他的童年过得如此悲惨,眼神里带上了同情。
心里盘算着,晚上一定要再多做些好吃的给他。
崔岑有些心虚的避开了赵明笙略带同情的目光。但是他倒也不算撒谎,他小时候,圣上经常喜欢宣他们这些孩子入宫面圣。
陪圣上用膳的时候,宫里准备的都是银制的筷子。他一开始用的时候也不习惯,以至于午膳要都撤了,他还没有吃到几口。
饿了几回肚子就知道该练习如何银筷了。
练的多了,自然也就习惯了。后面再面圣的时候,他就再也没有饿过肚子了。
连银筷子他都如鱼得水,更别说这木筷子。
赵明笙,感觉自己有被激励到。她重新握起了手中的筷子,摒弃心中的杂念,目卜光渐渐坚定起来。在她不懈的努力下,终于成功夹到了第一个水蛭!
“崔二狗,你看!”她忍不住笑着向崔岑炫耀。
崔岑现在已经习惯了她的称呼,他抬眼望去刚想夸赞上一句,谁知这时情况突变。
崔岑的瞳孔剧烈地收缩了一下。
“小心!”
第48章
“你别动!”
听到崔二狗的急呼,赵明笙有些不明所以,正准备询问缘由就感觉手中木箸剧烈抖动起来,被木箸夹住的水蛭正疯狂扭动着它的身躯,似乎是想逃离这两根木棍的钳制,令她差点没拿稳。
一抬眼对上了两只黑溜溜的小眼睛,还幽幽的发光。
她第一反应是,水蛭有眼睛吗?
答案是没有
赵明笙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夹的好像不是水蛭,怪不得她刚刚夹起来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水蛭”格外的长呢!
它身型两扎长,两指余宽,长得倒像是一条蛇
就在这短暂的思考间,木箸上的东西已经迅速地抬起了上半身,摆出一副攻击的样子。
下一秒,只一眨眼的功夫,它就冲着赵明笙的面部以迅雷之势袭来。
那么近的距离她已经来不及躲避了,赵明笙下意识的闭上双眼。
静默了片刻,想象中的痛觉并没有出现。
赵明笙眼睛眯起一条小缝,向前看去。
少年不知道何时冲到了她的面前,正死死地捏住了那条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他面上的血色尽褪,胸膛剧烈起伏着,久久不能平息,仿佛比赵明笙这个受攻击的人所遭受的惊吓还要大上许多倍。
“没事了,没事了,别怕”崔岑安慰着赵明笙,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鬼知道他看见这东西冲向赵明笙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脏都停了一瞬,脑袋也是一片空白,但是比脑子反应更快的是他的身体,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应,他比之速度更快,更狠,一出手就捏住了它的头,任由它拼命扭动也不撒手。
现在反应过来,才觉得手中这个东西滑腻腻的,十分恶心。粘腻的滑液就贴在他的手心里,和手心的浸出的汗液混在一起,让他十分不适,但是为了不让它挣脱再暴起啥伤人,崔岑只能又攥紧了两分。
除了刚刚那一下子,它朝自己脸上冲过来的时候,赵明笙没有防备,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她现在已经感觉好多了,没有多害怕了。
倒是崔二狗的脸色不太好,于是她反过来安慰着他。
“你没事吧?”
“快、快拿竹篓来。”崔岑紧咬牙关,这句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再不拿竹篓来,他可真就要有事了。
赵明笙赶紧慌忙递上竹篓。
崔岑快速的将手中的东西塞入竹篓中,而后盖上竹篓的盖子,大喘一口气。
他盯着自己的右手,手上的东西虽然已经放进了竹篓,但是粘腻感还犹存,令他忍不住地皱起眉头,他正准备找个地方清洗一下,下一刻右手被一双温柔的小手执起。
赵明笙拿出帕子,沾了池边的清水,认真的将崔二狗手上的粘液一点一点地擦去。
“刚才谢谢你啦。”擦完后,赵明笙放下他的手,抬头对着少年抿嘴一笑致谢道。
要不是崔二狗反应快,她说不定就要被咬到了。
少年突然红了脸,猛地将手背在身后,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没、没什么。”
赵明笙点点头,又低下头开始了她的捡水蛭大业。
但是不管怎么样,崔二狗的这份恩情她是记下了。只能晚上多做点好吃的来回报他了!
趁赵明笙不注意的时候,崔岑忍不住低头嗅了嗅指尖。
被擦拭干净的右手没有了那股子粘腻之感,细闻之下上似乎还带着帕子上淡淡的清香,令他舍不得洗去。
赵明笙有了上回的经验,这次很快就夹住了一个大水蛭,并且顺利的放进了竹篓里。她一抬头,见崔二狗还愣在那里,忍不住催促道:“崔二狗快来,捡完我们就可以回家啦!”
听到赵明笙那边唤了一声,崔岑立马像是做贼心虚一般快速的又将手背了回去,飞快得应了一声:
“好。”
两人齐心协力,终于在小半个时辰内将所有的水蛭都捡回了竹篓内。在捡的期间,也发现了不少和袭击赵明笙的那条长得很像的长虫,他们把这些都放进了竹篓,打算带回去问问赵父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刚回到家,崔岑便被村里懂木工的叫走了,学堂有些桌椅需要调整,刚好趁今天休息的时候处理一下。
赵明笙独自将竹篓里的水蛭和长虫分别装在两个浅口的木盆里。
还没等她去问赵父,就有人先一步替她解答了。
石大娘手上挎着一个篮子,迈进了赵家的院子,看见了木盆里的东西,随口说道:“哟,你们去捉黄鳝了啊!”
“石大娘,你认识这东西?”
“怎么不认识,这不就是黄鳝嘛!”她啧啧两声,“瞧瞧着个头可真不小,这东西做成菜可是大补!”
一听可以做菜吃,赵明笙眼前一亮,连忙向石大娘虚心请教做法。
石大娘也没藏着掖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连说了好几个做黄鳝的菜谱,黄鳝汤、红烧黄鳝、响油黄鳝、黄鳝炖豆腐。
听得赵明笙都快流口水了。
她当即决定,晚上就用这黄鳝做个黄鳝*宴。
赵明笙笑眯眯地送别了石大娘,正准备去收拾这些黄鳝,就见出了院门的石大娘,脚尖一转又转了回来。
“瞧我这记性,这一打岔我都差点忘了正事。”石大娘敲敲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手臂上挎着的篮子取下。将篮子上薄薄一层布掀开,七八个毛绒绒的小家伙就出现在赵明笙的眼前。
“是小鸡崽!好可爱!”
赵明笙还是第一次见到小鸡崽,它们一个个有拳头那么大小,身上披的是金黄色绒毛,发出细小的叽叽声,一把它们放在地上,它们便四散开来,自己在院子里找东西吃,为这院子里增添了一份生机。
石大娘面露喜色:“多亏了赵郎中的药,这回总算是孵出来小鸡了,不然我家那些鸡可就是白养了一年多,你们若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赵明笙知道石家不容易,赵父本来帮忙就没有想要什么回报,她自然也不好意思收。
“石大娘,你自己留着养就好。”
再说了她也没有养过鸡,给了她也不知道能不能养好。
“我家鸡这次能耐不小,孵出来二十几只,多了我也养不起,你就收下吧。”石大娘仿佛看透了她心中所想,又接着说道:“这鸡崽很好养的,平时就放在院子里,他们自然会去觅食,或者每天早上撒上一把小米就行。”
听石大娘说的倒是挺简单的,赵明笙渐渐被说服了。
“那就谢谢石大娘了。”
赵父最近又干了他的老本行,走街串巷的赤脚郎中,虽然挣得少了一些但是自由自在,只要能让他给人治病行医,赵父倒也乐在其中。
他一回家,就发现自家闺女蹲在院子里,神情专注的看着什么。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七八只小鸡崽开心地在院子里撒欢。
“哟,咱们家养鸡了啊!”
他的这句话倒是将沉迷毛绒绒的赵明笙唤醒。
赵明笙惊觉,自己从石大娘走后就一直蹲在这里看着小鸡崽们傻呵呵的笑,连黄鳝都没来的及去处理。
“爹爹回来了啊。”赵明笙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腿,慢慢地站了起来。“我们晚上吃黄鳝,我现在就去处理。”
赵父知道闺女去抓水蛭了,没想到还摸了一盆黄鳝回来,这倒是意外之喜,他点点头正想说好,看到那一盆黄鳝突然想起了什么。
“等等!”赵父急忙喊住赵明笙。“还是我来处理黄鳝吧,我刚好需要它的血来入药。”
《本草经》中有记载黄鳝血有祛风湿,通经活络,活血解毒之效,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就这样浪费倒是可惜了。
赵明笙算是发现了,在赵父眼里,万物皆可入药。她无可奈何地笑笑,还是把手中的黄鳝交给了赵父。
清洗干净的黄鳝短的切成三段,长的切成四段,再竖着切成条状。
那天从香料店里买回来的胡椒那些,赵明笙都将它们细细地磨成粉,装到了小罐子里。
在切好的黄鳝段上,均匀的撒上一层胡椒粉和黄酒,腌制片刻。黄鳝虽是大补,可如果不处理,它身上的腥味可就让人难以下咽了,所以胡椒粉和黄酒的作用便是可以除去黄鳝身上的腥味。
油热后,放入葱姜蒜爆香,然后将腌好的黄鳝段下锅,在高温的驱使下,条状的黄鳝立马微微卷曲起来,表面渐渐染上诱人的焦黄色泽,空气里也弥漫着香味。
赵明笙将炒好的黄鳝丝盛到盘子里,再淋上一大勺的热油,随着劈里啪啦的响声盘中的黄鳝丝也像是又活过来了似的,卷曲的更加厉害了。
另一部分整段的黄鳝,赵明笙则把它们直接下锅油煎,煎至金黄色后再加入姜片和水炖煮。
汤汁逐渐从清水,变成了浓郁的奶白色。汤汁咕嘟咕嘟开了之后,赵明笙将切的四四方方的豆腐加了进去,一齐大火炖煮,千豆腐万滚鱼。
赵明笙问过赵父后得知,这黄鳝也算是鱼的一种,那两个加一起可不得再炖的久一些。
崔岑赶在晚饭前回来了。一进院子,他的狗鼻子就犯了。
“晚上吃鱼汤?”
正巧,赵明笙端着盛着黄鳝炖豆腐的大盆从厨房走了出来。
看见崔二狗的谗样,忍不住笑道:“是鱼汤没错,还是你亲手抓回来的呢!”
崔岑楞住了,他可不记得自己有抓什么鱼回来啊。
恍惚间,他突然想起了那个滑不溜秋的东西,那种粘腻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了他的手上。
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第49章
崔岑纠结了好久,还是没有办法将那条长虫和眼前的美食联系在一起。
纠结的眉毛都皱成一团,但是空气中飘散的饭香,又引得他肚里的馋虫蠢蠢欲动。
赵明笙以为他不愿意,于是善解人意道:“我还炒了别的菜,你若是不想吃黄鳝也不必勉强自己。”
她端着黄鳝炖豆腐,从崔岑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风,风中弥漫的也是鲜美的滋味。
崔岑咽了咽口水,品尝美食那怎么能叫勉强呢?
响油黄鳝外焦里嫩,和普通的鱼肉一样肉质细腻,口感上又别有一番风味。
豆腐是隔壁邹大娘刚做出来的新鲜卤水豆腐,又鲜又嫩,一如既往的好吃。加上炖的十分入味,豆味与汤汁糅杂在一起,又更上一层。
最绝的是奶白的汤汁,鲜咸香三种味道杂在一起,却乱中有序,逐层在味蕾上绽放着各自的光芒。
将所有的菜品品尝过一遍后,崔岑所有的纠结最后都化为两个字,真香!
自从药铺的人手多了以后,余掌柜就开始安排他们轮流在药铺里值夜,这样镇上的百姓谁要是半夜有个头疼脑热的,也能有地方买药。
今天就刚好是石绍值夜,赵明笙托他给书院里的赵清越带了一些饭菜过去。
虽然哥哥一直说书院里有饭菜,可上次一见,明明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赵明笙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也不知道他还要在书院待上多久,她能做的也只有送点饭菜过去,这黄鳝也算是大补,刚好给他补补身子。
青康镇的青松书院内。
三天前,夫子布置了一篇文章,论述的题目就叫做——为臣之道。
与以往不同的是,夫子似乎对这次的考题格外的严格,三天了,大家交上去的文章没有一篇合格的。
那些平时就不学无术懒散的学子,诸如柳其昌等此时早已放弃,选择回家睡大觉,只剩下零星的七八个学子还聚在学堂上负隅顽抗。
赵清越拿着又被打回来的文章,不明白夫子到底想看到什么样的答案。他正冥思苦想,忽然有人传话说外面有人找。
他以为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急急忙忙地赶到书院门口,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石绍?”
石绍举起手中的食盒,笑得有些憨:“赵哥,这是赵姐姐让我给你带的吃食。”
赵清越愣了一下,然后笑道:“真是麻烦你了。”
他伸手接过沉甸甸的食盒,心也被沉甸甸的那份关爱填满。
“哦对了,赵姐姐还让我给你带一句话,家里一切都好,让你不要担心。”
赵清越失笑出声,他不过是三天没回家而已,怎么感觉像是三个月都没进家门了。
“好,那你也帮我带一句话,就说我这边也一切都好,让他们不要担心,我会尽快回去的。”
作别石绍,赵清越带着食盒回到屋内。他看着面前的食盒,嘴角忍不住的扬起。
平时从不喜形于色的赵清越忽然间春风拂面,倒是让不少同窗频频侧目。
比起他嘴边的笑意,更加引人注意的是他面前的食盒,隔着一层都阻止不了那香味的扩散,引得他们一个个口水直流,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好凑上来。
一个平时与赵清越交好的同窗也被香味引来,梁辞忍不住大着胆子凑到赵清越的跟前,一脸好奇的问道:“家里人给你送吃的了?”
离得近了,这香味就越发得浓郁。他深吸一口:“这也太香了吧!”
“嗯,我妹妹亲手做的。”那语气颇为自豪。
“快打开让我饱饱眼福,究竟是做了什么好吃的,比起那八仙楼的七宝鱼闻起来还鲜!”
在梁辞的催促下,赵清越打开了食盒。
没有了食盒的阻挡,饭香更加肆无忌惮的涌向四周。一个个明明吃过了晚饭的人,此刻却感觉腹中仿佛空空如也。
“这是什么?泥鳅炖豆腐汤?爆炒泥鳅?”梁辞惊讶道。
赵清越仔细地看了眼,摇摇头道:“不是泥鳅。”
“这不就是泥鳅吗?”梁辞依旧坚持着自己的见解。
赵清越直接用木箸夹起一段向他解释道:“泥鳅身段偏平一些,而黄鳝地身段则就更加圆滑一些。你看看是不是如此。”
梁辞仔细地瞅了一眼,终于认同地点了点头,对此十分佩服:“你懂得可真多。”
再一看赵清越,却发现他盯着碗中的黄鳝,似乎陷入了沉思。
黄鳝比泥鳅更加圆滑,所以遇到一些细小的石头缝,泥鳅钻不进去的黄鳝就可以。也因此黄鳝可以躲避许多天敌捕食,得以幸存。
赵清越灵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
连手中的饭菜都来不及吃,拿起一旁的纸笔就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梁辞在一旁有些可惜道:“你不吃吗?都快凉了。”
赵清越一边写一边头也不抬的对他说:“我先不吃了,你若是想吃就自己拿碗筷盛吧,给我留一些就行。”
别以为赵清越看不见,他口水都快滴在地上了。大家都是同窗,平时也多有照顾,分享一些吃食也不算什么。
得了令,梁辞这才欢欢喜喜地舀了一碗,暖暖的汤汁伴随浓浓得鱼鲜味一并送入口中,只一口便鲜掉舌头。不知道得还以为是用什么珍贵鱼类才做出来的。
他晚饭还剩了半个馒头,这会也被他拿出来,掰碎了泡在汤里,再往嘴里扒拉,呼噜呼噜的吃完,心中只剩下了两个字——舒坦。
他只恨自己以前怎么没发现黄鳝这么好吃,白白错过了这么多年的美味。
等他吃完一碗,准备再来一碗的时候,那边的赵清越已经重新写好了一篇文章。
他猝然起身,在梁辞钦佩的目光中,步伐坚定地走向了夫子所在的屋子。
年过半百的夫子,手抚花白的胡须,看了眼手中的文章,再看了眼面前他最为得意的学生,面露欣慰之色。
“不错、不错!”他很少这么夸自己的学生,因为他总是怕他们会骄傲。但是眼下,他却打破了自己以往的习惯。
因为眼前的这篇文章真得很优秀。
他布置得这篇文章很难,难在为臣之道离他们还太远。他们之中很多人都还不能理解,什么是君,什么是臣,又该如何做好一个臣。
但是这个问题离他们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他们读书科考,为得不就是能当官为民吗?有多少人,做了臣子,却一辈子碌碌无为,又有多少人,最后丢了自己的本心成了奸臣。
他这次考题之所以这么难也是为了让他们明白,究竟该如何为臣,如何为民。只可惜他们还是太年轻,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答卷,直到出现眼前这篇文章。
“说说你文中刚和柔都是什么意思。”看完了文章,夫子还是决定再考考他。
赵清越正色道:“老子的《上善若水》中就曾讲过,‘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就像那黄鳝一样,能屈能伸。处事圆滑,又能在危险来临时保全自己,这才才能更好的为百姓谋福。
赵清越的文章中所写的过刚则折,以柔克刚,圆滑处事的想法倒是让夫子颇为赞赏。能有这般想法,倒不是寻常年轻人能想到的。古往今来,才学熠熠,却败在刚直性子上的人数不胜数,满腔抱负却无施展之地。
就连他年轻时,也没有参透这一层,如果他当初能够成为善柔者,如今也不会落个书院教书的地步。
想到这里,夫子向赵清越投去赞许的目光。
“我能知道你是怎么想到这个为臣之道的吗?”
赵清越不好意思地清咳两声:“我妹妹给我送了一道黄鳝炖豆腐。我从泥鳅和黄鳝中联想到的。”
夫子:此子天赋异禀啊!以后必定会有一番大作为!
第50章
早晨的空气总是格外的清爽,日出的霞光透过薄雾照射在这片小村庄上。
赵明笙伸着懒腰走出了屋子,踏进院子的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脚下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
应该说不止是她的脚下、还有院子里,她的目光所及之处,遍地“黄金”。
此黄金非彼黄金。
她扶着门框,颤悠悠的抬起自己的右脚,绣花鞋底子下一股子鸡粪的味道从鼻尖窜至天灵盖。
果不其然,她踩到了
赵明笙回到屋里,换了一双新绣鞋,又将脏了的绣鞋一点点刷洗干净。
换洗下来的水也没浪费,又被她提着去冲洗院子,冲刷了好几遍才好不容易将石板上的污秽冲洗干净,盛夏的风一吹,院子里的味道顿时好闻了许多。
小鸡崽虽然可爱,但是满院的“黄金”打扫起来真的很费劲啊!
而那些“黄金”的制造者们,还不自知的开心咕咕着,看见赵明笙打扫完了,它们也不怕生,叽叽喳喳的围了上来小嘴一张,讨要吃食。
赵明笙无奈地叹了口气,从一旁的瓦罐里抓了一把小米,撒在地上。
说起来也不能怪它们,是她没有提供一个好的住所给它们。
吃早饭的时候,赵明笙随口提了一句,要给小鸡崽搭个窝,赵父听了连忙咽下自己口中的馒头,自告奋勇。
“我来、我来!”
赵明笙略带狐疑瞧了他一眼,书房的凳子前一阵子被崔二狗不小心坐坏了。坏了好久,也没见赵父把它修好,最后还得请王大婶的丈夫出马。
闺女的目光让赵父十分受伤,他拍着胸脯保证道:
“闺女你就放心的交给我吧!鸡窝这么简单的东西,天黑之前我肯定能搭好!”
既然赵父都这样说了,赵明笙只好把搭建鸡窝的这件事全权交给了他。
昨夜王大婶突然登了赵家的门。
“丫头,我们明天准备进山采青果去,你去不去?”
赵明笙愣了一下:“青果?”
“瞧我这记性。”王大婶一拍脑门道:“都差点忘了你是才回到俺们村的人了。”
她笑呵呵地解释道:“我们青山村家家户户都会酿青酿酒。这青果啊,就是酿制青酿酒的原材料之一,而现在又刚好是青果成熟的季节。”
赵明笙对青果没有什么兴趣,她家也不酿酒,正准备谢绝王大婶的好意时,她突然想起来了什么,问道:
“王大婶,你们去哪里摘青果啊?”
王大婶指了指远处的大山,“有点远,要翻过这座山头,还要再往深处走上半天。这一来一回快则两三天,慢则四五天。”
一听要往大山深处去,赵明笙眼前一亮。虽然她对青果不感兴趣。但是她对大山深处的橙足鼯鼠的粪便感兴趣啊!
赵父给出的药方上面,就还差这最后一味药材,寒号虫粪便了。
赵父最近腿上的旧疾犯了,没办法带赵明笙进山去寻那橙足鼯鼠,若是放她独自一人进山,赵父则更加不放心。
因为越往大山里面走,危险就越多,就算侥幸没有遇到危险,也可能会在大山里迷失方向,连许多有经验的人都会在大山深处迷路。
所以赵父一直没有同意赵明笙去找寒号虫粪便。
她心想着,这下跟着村里面的人一起进山里面,爹爹总会放心了吧?
果然,在赵明笙的软磨硬泡之下,赵父总算答应了。
“那我走啦!”
吃过早饭,赵明笙背着昨夜收拾好的背篓同家人作别。
赵父正在手忙脚乱的研究怎么搭鸡窝,听到赵明笙的话,连忙跑进药房,出来的时候手中拿了一个布袋子出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堆疗伤应急的药。
“把这些带上。”
赵明笙接过重重的布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堆疗伤应急的药,还有一些驱蛇虫的药粉。
应该是赵父昨天晚上连夜赶制出来的。
赵明笙心下感动的说不出话来,赵父却重新埋头于他的鸡窝,头也不抬地冲她挥挥手。“走吧走吧,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赵明笙背着竹篓来到村口与王大婶他们汇合。一同的人果然很多,有男有女,但是大多都是青壮年。
唯有一个看上去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周围人都很尊敬的称他一声曹叔,看起来他在这青山村的辈分可不小。
赵明笙也是听王大婶讲了才知道,曹叔从小生长在青山村,大小就在山里窜来窜去,每年去摘青果也都少不了他,摘青果的这条路,没有人比他更熟了。
他虽然两鬓有些霜白,可行动起来比起他们这些青壮年可一点都不逊色。
一行人一路上说说笑笑,气氛还算轻松愉悦,可这种愉快的氛围等走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徒然生变。
原因是为了究竟谁来领队的事起了争执。
“由我来带队,大家没有意义吧”
曹叔矫健地跃上一块大石头,用他宽厚又洪亮的嗓音说到。
他昂头挺胸的样子,就像一只英勇而无谓的领头羊。
只是这只领头羊有些年迈了,越来越不能服众
年轻的领头羊紧跟其后,对他的位置窥伺已久。这回他终于按耐不住,故意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曹叔,你行不行啊?可别又像去年那样。”孙家大郎在人群中高声喊到。
去年怎么了?赵明笙狐疑的看向了一旁的王大婶,只见她的神色也僵了一下。
这个年轻人不提不要紧,他这一提大家都想起来了,去年曹叔带队,走在一处盘山路上时,有个人脚下的土滑坡了,他一脚踩空直接和那些泥土一齐摔了下去。
好在最后并没有出人命,但是他也摔断了一条腿,现在走路还一跛一跛的,所以这次摘青果他也没来。
“上次走的那条路害得大牛的腿摔断了,现在还没好呢”有人心有戚戚地小声附和道。
“曹叔也老啦,怎么能怪他呢?”还有人嘴上说着不怪曹叔,心里却认同他不行了的说法。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纷纷议论起来,他们对曹叔是尊敬的,队伍里有经验丰富的曹叔,对他们来说更像是一颗定心丸。
但是去年的事就像是他们心中的一根刺,就扎在那里,有人一提出来,他们就如鲠在喉、隐隐作痛。
“你们”
曹叔嘴角微微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归于沉默。
去年的这个时候,雨水颇丰。山上的泥土松软了许多,这才导致了小范围的滑坡。
不过也是他大意了,明知道雨水多可能会有滑坡,可是当时的他看着已经干透的路面以为没有事,就没有考虑那么多。
如果当时他选择走另外一条路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每每半夜梦到当初的一幕,将自己惊醒以后,他都这样责问着自己。
对此他觉得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沉默了许久之后,曹叔迈下石头开口道。
“好,我不做领队了,那你们再选一个出来吧。”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落寞,远没有一开始的中气十足。
一番推举之后,年轻的领头羊成功的脱颖而出。
正是刚才的那位孙大郎。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青山村的大部分人家都会在山中获取一些除了种田额外的收入,才能养活一大家子的人。
孙大郎也是自幼便跟着家里的大人在山中闯荡,积累了一身本领,认路更是不在话下。所以他理所当然的被推举了出来。
此刻他满脸的春风得意,高声吆喝着:“大家都跟紧我!我们出发了!”
说完孙大郎便高挺胸脯走在了最前面,活像一只斗胜了的大公鸡。
赵明笙赶紧低头跟上了他们的步伐。
赵明笙偷偷瞥了曹叔一眼,他一脸灰败之色,默默地走在了最后,像是被人群抛下一般。
赵明笙落后两步,张了张嘴刚想说些什么,王大婶在一旁扯了扯她的衣袖,“快跟上大家。”
赵明笙只好作罢,将没说出口的话又咽回了肚子,低头跟上了大家的步伐。
除了开头的小插曲以外,后面的过程中气氛倒也算是融洽。
大家毕竟是一个村子的,又都是左右邻里,谁脚滑了或者是没留神脚下的路被绊了一跤,立马会有人拉他一把、施以援手。
赵明笙还在路边发现不少长势不错的草药,她都一一记在心里,打算回来的时候再去采摘。
这样的和谐氛围到了正午的时候,又生波澜。
“孙、孙大郎!”王大婶气喘吁吁道:“能不能走慢点,我快跟不上了。”
这话一出,孙大郎直直的转过身来盯着王大婶,反问到:“我走的还叫快吗?”
他看了眼日头,语气有些不自觉的急躁:“按照计划,我们这会儿应该已经快走到山顶了,可我们现在才走到半山腰!”
“我们休息一会儿再走吧。”赵明笙向他建议道。
她早就发现王大婶喘的有些厉害,于是默默搀扶起她的胳膊,分担起一些重量,但还是不行,王大婶体力消耗的太多了。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出现这种情况的不在少数,只是他们都咬牙忍着。
“可是计划”
“我们需要休息!”
赵明笙语气严肃且强硬,对上他的眼睛丝毫不退缩,她不管什么计划,她只知道如果再不休息,王大婶这些人的身体就撑不住了。
“就是啊”
孙大郎在她的目光中败下阵来,“好吧好吧,那我们就在那里休息,顺便弄点吃的吧。”他指了指不远处一块稍微平坦的空地。
安排好了这些,他又小声的嘟囔了一句:“女人就是麻烦。”
赵明笙:
他是瞎还是盲,看不到有好些青壮年一听到终于可以休息了,他们也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吗!
赵明笙头一次不顾礼仪的翻了个白眼,算了,她也叫不醒一个装瞎的人。
赵明笙扶着王大婶在石头上坐下。
“喝点水休息一下吧。”她从溪边打了水递给王大婶。
喝了水,又过了一会儿王大婶才觉得自己缓过来了。
“闺女,这回真是多谢你了!”王大婶感激的拍了拍赵明笙的手背,要不是赵明笙,她可能就要把命搭这了。
拍着拍着,她忽而又思索起来。
“我平时体力也没有这么差啊?”她不解道:“今天怎么消耗的格外快?去年也没有这么累啊?”
此次一行十七八人,像她这样的平时田地里帮忙,体格健壮的妇女也有四五个,都是去年就摘过青果的老手,此刻她们也累的够呛,一个个长吁短叹。
当然像赵明笙这样细胳膊细腿的是个例外,但是王大婶见识过她的力气,这才带她一起来的。
“是因为步调不稳。”一个宏厚的声音替她做出了解答。
“忽快忽慢,步调一乱,气息自然也乱了,气息一乱,这体力消耗就大了。”
王大婶一拍脑袋,激动道:“可不是吗!孙大郎一走快,我就急着追啊!等追上了脚步又慢了下来,这样反复可不就体力耗尽了。”
她其实也有所察觉,但是一直想不透关键,加上她以为只有自己是这种情况,所以一直也不好意思开口,直到实在忍不住了。
眼下一看,大家似乎都有这样的问题。那肯定就是那孙大郎的问题了,年轻人还是没经验,压不住步子啊!
她刚想夸是谁这么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问题所在,结果一扭头,曹叔正背手而立笑眯眯地望着她们。
“曹曹叔。”王大婶有些磕巴的喊了一声,毕竟他们之前另选领队的做法可不厚道。
赵明笙跟着喊了声:“曹叔好。”
却引得面前的人哈哈大笑。
“哈哈哈,丫头,论辈分你可该喊我爷爷了。”
赵明笙泰然处之,又乖乖巧巧的喊了声:“曹爷爷好。”
曹叔满意的点了点头,“听说你小丫头很会做饭,给爷爷做一顿饭可以吗?”
“这恐怕不太行”
这倒是让赵明笙有些为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这荒郊野外的连口锅都没有,让她怎么做饭
仿佛是猜透了她心中所想,曹叔发戏法一般从背后掏出来了一口铁锅。
赵明笙:???
好家伙,这锅看上去起码有七八斤重。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背着这么重的锅走了这么久的路,还能如此脸不红气不喘,比那些青壮年的身体素质还要好。
赵明笙看他的目光中多丝钦佩。
“现在可以了吗?”曹叔咧嘴一笑:“年纪大了,就喜欢吃口热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