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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不知羞耻为何物

倘若高奉钧知道,宋羡好朋友生日,一不是私人设宴,二不是家庭派对,乃是来酒吧喝酒划拳摇骰子的话,这所谓的“朋友生日”,宋羡好就是九天仙女下凡,他高奉钧真的都不来。

同样都是年龄相仿,这么一比较,不知怎地,高奉钧觉得自己的圈子可比宋羡好的圈子成熟稳重多了。

至少大家过了喜欢热闹的年级,如今更追求安静轻松的氛围,就连喜欢喝饮料小甜水的陈润之,这两年都开始爱上“东方树叶”了……

而宋羡好,却还喜欢喝,市面上五十块钱,酒吧里一百一箱的气泡酒。

酒吧内,灯红酒绿,音乐震耳欲聋,震得高奉钧脑壳发昏。

卡座旁,宋羡好和她的朋友们围坐在一起,随着节奏摇摆,说话声,嬉闹声,摇骰子声交织成一片。

桌上堆满了空酒瓶和封着金色封条,尚未开封的香槟,他们似乎正沉浸狂欢之中。

高奉钧觉得这样的场合太过喧嚣,与他性格完全相悖,端起高浓度没有兑红茶的洋酒,浅浅呡了一口,修长的指尖捏着透明的玻璃酒杯,推送到桌面上。

他与对面一样无聊,且同样有些拘束的男士,对视一眼。

高奉钧手肘撑在膝盖上,食指指尖交扣,对方对他尴尬一笑,高奉钧也只能摊摊手,回以尴尬。

哦,忘了一提。

高奉钧以为今天她朋友生日,定然是什么正经场合大场面,所以也没问清楚,为了表示对人家的尊敬,就一反常态西装革领地过来,谁知到了地方才知道是酒吧,被宋羡好一把拉进门,怪尴尬地坐到现在。

在他有生之年,穿过那么多次西装,今晚穿西装,是最尴尬最不分场合的一次。

因为就连今晚的“寿星”,今晚的“主角”,都只是穿了一件水洗蓝牛仔裤加白T。

高奉钧枯坐片刻,又短起洋酒,浅浅抿一口。

突然眼前黑影一晃,高奉钧也只来得及抬头,宋羡好就拎着酒瓶子,从卡座外面的台阶上,单腿往沙发背上一翘,白生生的大腿骑着沙发背,直接踩着沙发跨了进来……

她此刻已然微醺,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歪着头,凑近高奉钧打量。

高奉钧有些手足无措,赶紧展开手臂,把她拉坐下来。

低声提醒:“裙子,你今晚穿的裙子……”

岂止是裙子,简直是比那天穿的还性感的短裙,大片白花花的背部肌肤露出来,高奉钧就没见过哪个正经人家的姑娘,大晚上在夜店能穿这种,背上开叉开到后腰线的,还真是有些狂妄。

音乐声刺耳,宋羡好紧挨着高奉钧坐下,大声说了句什么,高奉钧没听清,宋羡好指了指自己的酒瓶,连说带比划。

这次高奉钧才会意,原来是要敬他酒。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宋羡好上身就附了过来,纤白青葱的似的手,像小猫爪子似的,踩着高奉钧的腿,爬到桌子上,扭着腰,撅着臀,拾起来这个酒瓶晃一晃,又拾起来那个酒瓶晃一晃。

高奉钧被迫上身往后靠,再往后靠,直至彻底贴进沙发椅背。

他侧过去脖颈,露出好看的喉结,目光垂落之间,不经意看见宋羡好的短裙布料随着她的动作打了卷儿,此刻内里风光,正若隐若现。

高奉钧就像被烫了一下,愣怔着看了几眼,赶紧抽离视线,想也不想就抬起手臂,往下扯了扯,又扯了扯,发觉布料长度有限,实在扯不下来,手臂才往那儿一搭,下意识护她。

两人有一下没一下碰触,宋羡好才转过来脸,仰着娇艳绯红的脸庞,带了些许迷离地,看向他。

下一秒,就摸到酒瓶子,在高奉钧惊讶挑眉中,往他洋酒里,兑了一半啤酒。

因为兑酒的动作太豪放,有那么一部分溅出来,不光是桌面上,高奉钧手背和西装裤上,到处都是。

宋羡好惊讶了句,抬手去擦,才刚触到布料,高奉钧就一把握住宋羡好纤细手腕,略带狼狈地往后躲。

虽然酒吧内光线暗淡,但怎么说,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人声鼎沸。且一般像这样的场合,虽然主角不是宋羡好,但宋羡好肯定还是要盛装打扮,稍加打扮,就会成为众人的焦点,抢主角风头。

眼下,整个酒吧内,指不定有多少双眼睛在看他们呢。

宋羡好意识到什么,像个慵懒的野猫似的抽回来身子,对着他笑容娇媚。

高奉钧抽纸巾擦了擦某处被溅上酒的地方,尽管眼疾手快,还是留下了一片湿漉漉印子。

这个插曲暂且不提,毕竟宋羡好不是故意,毕竟此时此刻,高奉钧意识也还清醒,也还没喝醉没喝到位,所以还端着架子,显得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

不过兹要是来到了酒吧,不管你是什么人,什么定力,都会比在酒吧外头,行为举止豪放一些。

一是酒精作祟,让人不再保持理智,一是音乐声太过振奋,会让人热血沸腾,还有一个原因很容易被忽略,夜店毕竟要卖酒消费,很多大酒单,都是喝醉以后才挥金如土,豪掷千金,所以在灯光设计和光怪陆离的屏幕图案设计上,都有心理学催眠的因素在里头。

所以酒吧这等“勾栏瓦舍”,并不是什么好去处,偶尔去一去还可以,经常去,玩物丧志,容易被低频率的磁场能量浸染。

这不,今晚高奉钧被带到这等地方,就被恍得眼晕……

宋羡好把酒杯递过来,那意思是,她干了,他也得干了。

高奉钧示意她,“你这是低浓度的气泡酒,我这是高浓度兑了啤酒的洋酒。”

洋酒太烈,一口气干掉,也实在难以下咽……

宋羡好压根不听,“不喝是吧,”她笑容好似妖孽,“你不喝,我就亲自喂你。”

说完就端起酒杯,今晚说什么都要把高奉钧灌醉。

两人拉拉扯扯之间,洋酒洒得到处都是,再继续下来,高奉钧的衣服不保,肯定要被酒洗一遍。

他看着宋羡好那“端给你都不喝,那我只能嘴对嘴喂你”的眼神,只得点头,“我喝,我喝……”

第一回 合,宋羡好喝了半瓶七八度的气泡酒,高奉钧喝了四五十度的洋酒兑啤酒,他仰着修长X感的脖颈,一饮而尽。

才刚喝了一杯洋酒,温度就上来了,慢条斯理把西装脱掉,转身丢到身旁,此刻耳根染上红晕,他抬起来手,顺道儿解了一枚衬衫纽扣散热。

天知道这场景有多迷人,宋羡好都他娘的看愣了。

以后还叫什么男模啊叫男模,高奉钧不比那两千一个的男模有韵味?这个年纪的男人,虽然没有小鲜肉新鲜,但小鲜肉太青涩,也没有这一股子,沉稳内敛的人夫味儿……

尝到甜头的宋羡好,对几个朋友使眼色,那意思是——今晚你们必须给我灌醉他。

一个眼色示意,就连酒吧里负责倒酒的小哥,都站了起来,这个喊“钧哥好”,那个问“钧哥安”,一个接一个的,都要跟高奉钧喝酒。

等闲高奉钧出门,谁敢灌他酒,而且也有秘书助理的挡酒,既然觉得是私人饭局,没必要带人,谁知,竟然一个个的,都要轮他。

高奉钧岂能看不出是故意,且是宋羡好提前授意的?

他眼神如炬,轻飘飘睨向宋羡好,要笑不笑地看她。

宋羡好赶紧端着香槟跑了。

其实今晚,这宋羡好特地把压箱底儿的,前两年被塑料姐妹一怂恿,买下来的那件,价值不菲,款式时髦,但穿上像大佬千辛万苦、三拜九叩才娶回家的娇妻似的短裙,穿在了身上。

总之非常妩媚,光妩媚难免俗气,所以除了妩媚,还得有气质。

不过挑鞋子的时候,宋羡好又做了难。

这裙子很是扎眼,所以按照她的喜好,那必须得踩个骚红色的小高跟儿。

不过,今儿高奉钧不是跟着嘛,估计过了今晚,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两人之间的风言风语,第二天就能传的,圈子里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毕竟小看谁,都不能小看,宋羡好天生自带花边新闻体质,以及圈中损友,煽动舆论的功力。

所以最好呢,今晚穿银白色那双小高跟儿。

衬得脚踝好看。

高贵之余,也能起到点睛之笔。

总之宋羡好踩着银白色小高跟儿回来时,高奉钧已经喝红温。

他靠坐在沙发椅背上,仰着头,手臂搭在额头上,稀碎的发丝略带凌乱。

听见动静,才拿了手臂,慢条斯理掀开眼皮子。

瞧着宋羡好,凝望片刻。

只问她:“你今晚把我灌醉,有没有想好,要做什么?”

宋羡好被问得一愣,显然还没往别处想。

高奉钧却忽然起身,拉近二人之间的距离,混着酒气的呼吸,洒在她的耳边,他斟酌了会儿,忽而轻笑出声,在宋羡好不熟悉的触感弥漫全身时,引着她说:“如果是我,费这么大劲儿把别人灌醉,怎么说,也得干点什么,毕竟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

不知是酒精作用,让高奉钧暂时失去理智和克制,还是早就有这个想法,只是今日借着酒劲儿,彻底发了出来,总之他说完以后,目光闪着异样的光芒,落到了宋羡好红润的红唇上,沉吟半晌,使劲儿地,咽了咽。

一直半推半就的高奉钧,终于在醉酒后,才第一次说了内心真实的想法……

宋羡好对天发誓,她完全是出于生理作祟,出于酒精的推动,出于……被美色勾引……

所以才三步并作两步,推着高奉钧的肩膀,掐摁着他的脖颈喉结处,把人抵到沙发上,他吃痛之余,微微拧眉,被迫仰头,二人对望一眼。

宋羡好就跟虎狼按着猎物一样,按着他附下身。

一个很主动,一个很被动,两人一时间,吻得难解难分,忘乎所以,不知羞耻为何物——

作者有话说:二非:还有一更,晚上十点半吧

第32章 平分秋色

高奉钧竟然给忘了,“美女蛇”之所以被称为“美女蛇”,并不是因为蛇这个物种很恐怖,而是因为,蛇最擅长缠绕,尤其爱缠绕那,纯良无害的小动物。

此时此刻,高奉钧不就被当做那纯良无害的小动物一般,被缠住了吗?

这缠绕令他窒息,感受到深深的压迫。

不过,高奉钧也不否认沈光阳很了解他,变态就喜欢比自己更变态的人……

她想扮演那擅长捕猎的虎狼,高奉钧也乐得其中,把自己装成容易被捕猎的小动物。

但到底谁是狼?谁是羊?谁是雄鹰?谁是小兔?

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两人你情我愿,不分伯仲。

今晚过生日的朋友也就上了一个厕所回来,才三分钟没看见宋羡好,她就跟带过来的男伴儿,纠缠起来了。

那场面,简直没眼看。

他真想拉开宋羡好提醒一句,不都说了,等会儿咱们就直接转战酒吧包厢,唱歌去了。

到了那儿门一关,都是自己人,想干什么不行?

实在忍不住,还能去包厢里头的厕所,那厕所一旦锁上电子锁,想干什么干什么。

咱就是说,非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干那不要脸的事儿?

可此情此景,他也不能走过去棒打鸳鸯,强行把他们拉开吧?

毕竟看这架势,饿狼扑食儿的,是宋羡好,被扑的,是人家。

他惊讶完刚坐下,回来那几个一看这场面,也惊讶了惊讶。

幸好这里光线暗,你推搡我,我推搡你,反正谁都不愿意挨着他俩坐。

几个人一合计,就丢下他们,提前一步去包厢继续喝酒了。

尽管已是凌晨1点钟,耳边音乐声仍旧振聋发聩,五光十色的摇头灯,伴着酒精劲儿,让宋羡好仿佛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滑,是真滑。

趁手,也是真趁手。

也不知过去多久,她才直起身子。

挽在后脑勺的长发微乱,有几缕垂落下来,落在她唇边。

随着她的呼吸,时而扬起,时而落下。

宋羡好保持着姿势没动,居高临下看着高奉钧,一番折腾,没了虎狼扑食的劲儿。

软绵绵看着高奉钧,不知他喝醉了没?

反正她是喝醉了。

高奉钧手臂架在椅背上,事后慵懒地摊在哪儿,胸膛起伏一阵儿,侧过去头,深一口浅一口地呼吸。

宋羡好一时没看清,还以为他这个反应,是有点不情愿。

想也没想,青葱似的小手,又一把握住高奉钧的下巴,略显粗暴地,带着挑衅把他扭了过来。

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还凑近,往他脸上脆生生地,“啪—啪—”拍了那么两下。

口齿不清地质问,“怎么?后悔了?”

高奉钧被拍得很错愕,反应过来,眉宇皱了皱。

“你可真没大没小。”

宋羡好还没彻底酒醒,看一眼他皱巴巴的衬衫,带着邪气一笑,“没大没小?这才哪到哪儿?就没大没小了。”

高奉钧也不再任由她胡闹,腰上用力,收了手臂,瞬间直起身。

随着这个动作,两人视线平齐。

高奉钧嗓音低沉,带着几分沙哑,问她:“亲够了吗?”

他此刻显然已经酒醒,又或者说,刚才也只是微醺,从此至终,喝醉的只有她?

反正他眼神清明,扶着她从沙发上下来,用下巴点了点四周,“他们人呢?难道都被你吓跑了?”

“啊?”

什么叫都被我吓跑了?

我一个人能吓跑他们吗?

不过宋羡好被这么一提醒,才开始环顾四周。

果然卡座沙发上除了他二人,竟然一个人都没有。

不光如此,原本摆在这里的,香槟,啤酒,洋酒,气泡酒,已经全部被撤了。

不知何时,果盘和喝完的酒瓶子,都被服务员收拾干净了……

宋羡好拿起手机一看,果然有两个未接电话,还有三则消息。

半个小时前,朋友短信通知她:我们去包厢了,你俩亲完赶紧过来。

十分钟前,朋友惊讶:还没亲完,再亲嘴亲烂了。

三分钟前,又发来一条消息:要不然我现在打电话,去对面给你俩开个房?

喝酒误事,还真是喝酒误事……

宋羡好也是个脸皮厚的,但看完这三则消息,立马脸颊绯红,恨不得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她赶紧整理了整理凌乱长发,一手提着高跟鞋,一手拿上外套,蹦蹦跳跳往外走。

高奉钧在后跟着,“怎么了?不去找他们?”

宋羡好轻咳几声,“还找什么找啊,赶紧走吧……”

丢人丢大了。

丢人得的,她现在酒都吓醒了……

晚秋的深夜,酒吧门口,突然出来了一男一女。

男子步伐沉稳,表情平淡。

女子踉踉跄跄,四处打量,好像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儿。

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不知何时,又飘起蒙蒙星星的小雨。

宋羡好顶着不知何时弄歪的发髻,闷着头一言不发,出了酒吧,在高奉钧的注视下,把外套穿上。

没多久,一辆深色私家车,缓缓停靠路边。

高奉钧抿唇看了宋羡好几眼,“今晚,跟我回去?”

“啊?”

宋羡好此刻酒醒,这一次真不是她故意赖账,方才是真喝醉了,也有可能太紧张,发生了什么,画面都模糊了。

邀请去他家什么意思?

他想再接着往下?

光线昏黄,夜幕因为细雨,越发朦胧。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衬衫稍加整理,此刻显得一本正经了许多。

那锃光瓦亮的黑色皮鞋,落在柏油石子路上,仿佛刚才一同迷失的,另有其人。

不过那衬衫上的褶皱,就是最好的证明。

高奉钧走近车子,为她拉开车门,神色如常地接过她的东西,“天色晚了,又在下雨,你同我回去住吧,我自己在市中心有套房子,三室两厅,距离这儿只有十分钟。”

自热吻以后,高奉钧虽然没说什么,不过眼下主动要带宋羡好回自己的私人住处,就是两人关系突飞猛进的最好证明。

宋羡好这边还没想好,高奉钧这边是什么态度,就不言而喻了。

不过听人家这意思,也不是要回去再接着干点什么。

只是觉得喝了酒,又下着雨,两人既然已经发展到这一步,就没必要再冒雨送她回去。

况且家里又有三个卧室。

不管要不要回自己家,淋着雨也不是办法。

先上车要紧。

宋羡好也不跟他客气,带着微醺,弯腰爬上了后车座。

车窗外,雨丝如细针般斜织,而车内,却是一片温馨和宁静。

她才刚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高奉钧就跟了上来。

拍拍她的腿。

宋羡好不情不愿往上坐了坐,给他让出来位置。

谁知刚一抬眼,就看见高奉钧下巴上,两个人纠缠时,蹭上的艳红色唇膏。

守着司机,她尴尬地轻咳一声。

给高奉钧使眼色。

偏偏这个时候,司机特别没眼色地,转过来神儿。

“咱们去哪儿啊,高总?”

这说话的,还是个熟人——沈光阳。

只见沈光阳笑盈盈转过来身,看了宋羡好一眼,礼貌地点点头,然后又去看高奉钧。

高奉钧这厮下巴上的红色唇膏,宋羡好竟然能看见,沈光阳自然也能看见。

目光触及之后,立马明白什么,略带深意地,又看了宋羡好一眼。

到嘴边的一声“宋总”,立马改了口——

“嫂子。”

这一声脆生生的嫂子,叫得高奉钧和宋羡好两个人都愣了。

本来宋羡好还在示意高奉钧,赶紧把唇膏擦了,此刻愣在原地,好半天没反应过来。

还是高奉钧反应快,抬手指了指宋羡好,抿了抿唇角,然后擦下巴上的口红,尽管面上很尴尬,语气还是很一本正经的——

“叫宋总吧,叫嫂子太早了……”

这句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呢,一解释宋羡好更尴尬了,不用说,那下巴上的口红肯定是她亲的……

沈光阳听了,嘴角憋笑。

“都一样,都一样,只是个称呼嘛。”

第33章 不能输

高奉钧在市中心的房子,位于青弯湖河畔,是整个小区内,位置最靠前,视野和采光最好的一幢,偏中高层,从这里俯瞰,宁北最繁华之处尽收眼底。

左手边是商业一条街,附近紧挨着几个写字楼大厦,尽管是经济萧条期,凌晨两三点,也不乏衣着光鲜的俊男美女,有说有笑地出没。

深夜,高奉钧带着宋羡好回到住处,进门打开灯,他把搭在手腕上的西装外套随意丢在沙发上。

“随便坐。”他示意宋羡好。

此刻宋羡好彻底酒醒,也没有方才在酒吧的豪放,主要该亲得亲了,该摸得也摸了,就是再馋也解馋个差不多了,再往下的话,就只能抓栏杆撕床单了。

况且,那不是酒精作祟,环境使然的事儿嘛,但凡换个正经地方,宋羡好其实也不是这么风流的人儿……

关于抓栏杆撕床单这事儿,宋羡好觉得,他高奉钧就算是九天仙男下凡,也不能陪他白撕。

这边每周有两次阿姨过来打扫,次卧所有东西一应俱全,高奉钧目光瞧过来。

“我住次卧,你住主卧?”

宋羡好客气了一下,“那多不好意思?”

高奉钧笑,“那你住次卧,我住主卧?”

宋羡好难以置信,“还是你住次卧吧,不够宽敞,我住不习惯。”

高奉钧笑看她一眼,没说什么。

不过方才在酒吧,被她灌酒的时候,裤子湿了一遍,方才从酒吧出来,正赶上下雨,裤子又湿了一遍。

在遇到宋羡好之间,高奉钧也是个爱干净要体面的,遇到宋羡好之后,高奉钧不知体面干净为何物。

总之裤子湿了暖干,干了又弄湿,也实在不怎么得劲儿。

他扯了扯领口,“你饿不饿?”

在高奉钧家里,宋羡好就显得安分多了,抱着外套,走到沙发坐下,闻言又站起来,“不饿,你饿了啊?”

“那我先去洗澡。”高奉钧沉吟了两秒,“主卧就有浴室,你想洗澡自便,换洗衣服的话……衣帽间有T恤,你随便穿?”

宋羡好顺着他手指的地方,望了一眼衣帽间,点点头,“好。”

此刻衣服紧贴在身上,潮湿也就罢了,还黏腻难受,高奉钧只得先丢下宋羡好,径自朝浴室走。

只听“啪嗒”一声,房门开合之间,没多久,浴室响起“哗啦啦”水花声。

宋羡好望了眼紧闭的浴室门,忍不住挑了挑眉梢,转过来身,站在客厅落地窗前,抱着手臂俯瞰繁华的夜色。

窗外霓虹灯交织成流动的光河,映得玻璃窗上的水雾都泛着银光。

远处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正反射着月光,有种繁华之后的颓靡。

她站了会儿,才觉得肩酸背痛,对着落地窗伸了个懒腰,转身朝衣帽间走。

推拉门刚滑开半尺,就看见满壁摆放整齐的衣物,蓝白深灰黑的衬衫,挂在横杆下方,再旁边,就是没有吊牌没有商标的纯手工定制西装了,浅白色和深色为主,太花哨的款式颜色不多。

这几次见面,都是在私下里,高奉钧穿衬衫的次数屈指可数,宋羡好是真没想到,这男人衣橱里,最多的衣服竟然是衬衫和西装?

果然“人不可貌相”,想不到喜欢穿休闲服的他,实际上是个非常低调的Businessman。

说实话,宋羡好还是比较喜欢运动风的高奉钧,像涉世未深的邻家大男孩,而不是这所谓的商务风。

宋羡好转过来身,就是休闲服和运动服以及oversize的纯棉T恤,她随手摸了一条,正要起身,不经意就瞧见,那敞开的抽屉里,整整齐齐码放着的,男士内裤……

真是横条竖纹,各式各样,琳琅满目,不带一丝褶皱。

相比那些个一冬天就穿一条内裤的臭男人,一看这厮,就是个爱干净的讲究人儿。

就长得帅爱干净,还香喷喷这一条,就哪怕没钱,放在男人堆里,都很加分儿。

宋羡好虽然有时候肤浅?*?,不过也有淑女的一面,知道非礼勿视,不能窥探人隐私,于是轻轻抬手,帮他把抽屉合上。

然后摇着头,啧啧嫌弃。

这人,内裤抽屉都敞着,还让人自己来找衣服,真是不知羞……

且说,宋羡好这边抱着衣服去了浴室,高奉钧这边也已接近尾声,他两手撑了墙壁,低着头,任由热水从头顶和肩膀滑落。

不过,当热水不经意流过小腹时,总感觉若有似无地,火辣辣刺痛。

高奉钧毕竟是个大老爷们,又不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起初刺痛还没留意。

这会儿涂上沐浴乳,冲刷之间,泡沫流过,那刺痛感不知怎么,越来越明显。

高奉钧满脸都是水流,闭着眼睛忍了忍,又忍了忍。

“嘶——”

他实在忍不住,抬手“啪”一声把水龙头关上。

抽了浴巾,带着一身水渍往外走。

浴室干湿分离,他迈步走到外头洗漱台旁边的穿衣镜,侧过去身,手臂往下,寻着疼痛寻找伤口——

果然就看见,肚脐下三寸,结实有力的小腹处,有一道儿不长不短的,尖锐物就留下的划痕。

应该是被指甲之类的东西,呛了一下,所以皮肤损伤,皮儿破了,还有些隐隐冒血珠儿,不过经过热水的浸泡,伤口有些泛白,两边还微微泛红。

高奉钧忍不住眯起眼睛,显然有些疑惑。

他早晨洗澡出门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异样。

指甲之类的东西?

会是什么东西?

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儿?

他沉吟思量了会儿,一时间也没找到头绪,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忍不住冷笑两声,摇摇头。

“真是奇了怪了……”

谁知话音还没落地,浴室门就忽然被敲了敲。

“水温怎么调啊,我不会……我想泡澡,浴缸可以用吗?”

他发梢滴着水,锁骨处还沾着没擦干的水珠,顺着胸肌线条滚落到洗漱池子上。

宋羡好这个时候不发言,高奉钧还想不起来。

宋羡好一说话,某个画面,瞬间浮现在他的脑海。

这肚脐下三寸的伤口到底是怎么来的,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

两人在酒吧忘乎所以那会儿,宋羡好像一条蛇一样,缠绕着他的上半身,高奉钧自然没喝醉,但那洋酒甚烈,让他短暂上头了会儿,宋羡好掐着他喉结把他摁沙发上时,是高奉钧酒意上头最浓的时候。

微微感觉到窒息。

不过这窒息感一直到宋羡好不光动嘴,手还不老实,自己差点当众晚节不保,被调戏戏弄的时候,高奉钧就彻底清醒了。

他一把抓住了宋羡好的手腕,而宋羡好却借着居高临下,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生了过分的念头,估计两人就是在拉扯较量的时候,这小辣椒的指甲,就把他给划伤了。

高奉钧裹上浴巾,来不及擦汗水渍,“唰”一声拉开浴室门。

两人目光相撞,宋羡好往下扫一眼,不由地咽了咽,突然觉得手里的T恤烫手起来。

“经常锻炼哈。”越尴尬,宋羡好越没话找话。

高奉钧先笑了声,擦头发的毛巾随手搭在沙发背上,“是啊,经常锻炼,万一哪天用得到。”

“那你还真是未雨绸缪。”

“我一向都是喜欢未雨绸缪的人。”

“……”

他说着往衣帽间走,宋羡好一时忘了自己要干什么,竟然就跟没了脑子似的,在身后跟着。

高奉钧进了衣帽间,一回身儿看见她,笑了笑。

“我换衣服,换好衣服帮你调水温。”

他提醒她。

“……”

宋羡好愣怔了一下,真是尴尬。

她赶紧退后一步,“换,您换。”

咧着嘴转过去身,往外面走。

高奉钧看着她那有些慌乱的背影,嘴角的笑意更浓,“宋羡好。”

他故意在背后唤住她。

宋羡好停下脚步,转身,就听这厮,这混蛋玩意儿问:“你是害羞了吗?”

倘若他不说的话,宋羡好觉得自己这么不要脸的人,肯定不会害羞的,她那顶多是觉得自己像没见过世面似的,所以很尴尬。

他这么一说吧,宋羡好确实害羞了。

不过她嘴硬,不能输了气势,“害羞,我摸都摸了,我看一眼我还害羞啊?我还想问你,什么感觉?舒服吗?”

高奉钧被呛了一下,“你胡说什么?你什么时候摸了?”

宋羡好眨眼,“腹肌,你喝醉酒这就忘了?要不然,我帮你回忆回忆?”

高奉钧一听是在说“腹肌”,就松了口气,“我换衣服,懒得跟你计较。”

“切。”宋羡好尽管面红耳赤,还是抱着手臂,一脸不屑地翻了个白眼。

等高奉钧这边关上衣帽间的门,进去找衣服换,宋羡好才转过去身,红着脸撒丫子就往主卧跑。

那一溜烟跑没影儿的样子,就跟后面有饿狼追似的……——

作者有话说:二非:今天只有这些

第34章 榜一大哥

高奉钧帮她调完水温,宋羡好这才舒服地开始泡热水澡。

在身子完全浸入水中,热气氤氲,令她周深舒适,令她忍不住喟叹之时。

她心里想,所谓百年功名,千秋霸业,万古流芳,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弹指一挥,黄粱一梦。

谁不是被时代裹挟着往前走?

所谓的胜天半子,只不过是自命不凡,痴人说梦。

在历史的车轮中,半点不由人,万般皆是命。

下一秒,公司财务总监,王姐打来电话时,把宋羡好一顿冷嘲热讽——

“现在公司都快揭不开锅了,你支什么钱?你那笔花销符合公司报账流程吗?我听说庄总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了,回头公司的账户被冻结……如今内忧外患,你爸昨天已经去求庄总了,你还有心情给朋友过生日?你兜里几个子儿,你心里没数?”

宋羡好终于理解为什么人家总说,秘书的名字都是瑟琳娜,coco,阿曼达,会计的名字都叫王姐,李姐,张姐。

因为瑟琳娜,coco,阿曼达一听就有可能跟老板搞破腿,而王姐,李姐,张姐,知道老板欠一屁股债还抠门。

这件事儿说明,任何关系都是距离产生美,一旦摸清你的财务状况,哪怕是老板,都会失去人格魅力……

宋羡好大晚上被一顿劈头盖脸骂,哪儿还有心情泡热水澡?

她想说,怎么着?

只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

她又不是没有好好上班,又不是没有为公司排忧解难……这不是没办法嘛……

宋羡好叹口气,随手抓了一件浴袍披上,从浴缸里,不情不愿爬了出来……

她赤脚踩在地毯上,一边系腰间的带子,一边朝浴室外面走。

此时此刻,估计只有一首古风降调0.8的《春庭雪》,才能形容她内心的落寞与遗憾。

宋羡好一时忘了还在别人家,也忘了高奉钧方才回卧室,估计还没睡。

就耷拉着脑袋,走到别人家酒柜旁,捏了一只洗干净倒扣着的高脚杯,又顺手拿起左手边,一看就是主人打开不久,晚上回来偶尔小酌两杯的两瓶洋酒,一瓶红酒中的酒瓶,“咕噜咕噜”她给自己倒上红酒。

捏着高脚杯,就走到了落地窗前。

有那么一秒钟,她仿佛是那,拥有帝王气派,足以君临天下的帝都佛子,又仿佛是那个,即使在床上只有一秒钟,亦能迷倒万千少女的霸道总裁。

总之喝着红酒,站在这里俯瞰宁北。

她就觉得,这半个宁北的地皮收入麾下,都简单的犹如探囊取物。

这高家的所有产业,都应该是她的,而不应该是高奉钧的。

“红酒好喝吗?”

宋羡好才刚过了一把瘾,只觉得热血沸腾,隐隐陷入高,潮,身后就突然响起这么一句。

她眨了眨眼皮子。

突然如梦初醒,她还是那个负债累累的穷光蛋。

穷光蛋宋羡好,捏着红酒转过来身儿,看着长身玉立,洗得香喷喷的高奉钧,抿了抿嘴皮子。

“你咋还不睡?”

这语气难免有点儿嫌弃。

高奉钧被嫌弃的莫名其妙,不由地,笑了一下,“这是我家,我睡不着出来倒杯水,不可以?”

宋羡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转过去身,继续站在落地窗前,毕竟方才被王姐骂的挺没面子,虽然是现实,但心里多少有点难过,所以准备再畅想一会儿逃避现实。

于是不再搭理高奉钧。

继续幻想,这套位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如今开盘七八年,有钱都买不到的房子,是她的,脚下那一大片商业街,是她的,远处那几栋写字楼大厦,还有大型商超,也是她的——

身后响起细碎脚步声,冰箱磁条被揭开,那特有的打开冰箱的声音紧接着传来——

宋羡好不理,继续自我疗愈——

她的,她的,都是她的,就算现在不是她的,以后也是她的——

“呲——啵——”

瓶盖被拉开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

宋羡好咬着红唇忍了忍,又忍了忍,这下彻底没了心情。

她倏然转过身,瞪了他一眼。

高奉钧抬手关上冰箱,迎上宋羡好委屈的目光,怔了怔。

“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

你还好意思,问我怎么了?

你影响我畅想未来了,你不知道吗?

宋羡好捏着红酒抿了一口,摆摆手,“算了算了,懒得跟你计较。”

高奉钧听完这句低声笑了,低头看看手里的冰啤,又拧着没打量宋羡好。

眼皮子眯起来,“我怎么有点儿听不懂?你是怎得了?”

他捏着玻璃瓶,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沙发旁落了座,侧眸扫她一眼,“主卧让你住着,上好红酒让你喝着,还得被你嫌弃着?真是没天理了。”

他轻飘飘道了几句,一抬手,放下冰镇啤酒瓶。

不过说归说,觉察到宋羡好脸色不佳,阴云密布,大概是遇到了什么事儿。

他抬下巴点了点对面,“坐下倾诉倾诉?或者,我借肩膀给你哭一下?”

“什么哭一下?你在看不起谁?”宋羡好歪了歪头,很不服气。

高奉钧浅笑,“我只是想说,在我面前,你不必隐藏……”

宋羡好身穿白色浴袍,捏着高脚杯抿一口,沉吟半晌,才走到他对面坐下。

她放下酒杯。

“也没什么事儿,还是公司那点事儿,老生常谈,”宋羡好神情淡然,语气更淡然,“如果哭有用的话,哭倒长城就没孟姜女什么事儿了,在欧洲铁蹄挞伐的,也不会是拿破仑。”

高奉钧听罢很惊讶,眉梢一扬,“不是拿破仑,是谁?是你啊?”

宋羡好双手抱臂,翘起来二郎腿。

下巴稍稍往上扬,反正吹牛逼不用负法律责任,这大晚上的,两人又都喝了酒,吹一吹倒也无妨……

“对啊。”

她略带不屑。

高奉钧嘴角轻笑,身子往后撤了撤,对着她,上下好好打量,“身高倒是差不多。”

宋羡好一时没反应过来,“跟谁?”

高奉钧低下头,把酒瓶里的酒,倒入玻璃杯,不咸不淡地说:“还能是谁?拿破仑啊。”

“18~19世纪的欧洲人,个子可没有现在高,”他说到这里,灌了一口啤酒,“传闻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欧洲人的身高才突飞猛进的。”

“就算个子矮,那也是法兰西最‘硬’的男人。”宋羡好看着他,挑衅。

高奉钧闻言,动作一怔,最‘硬’的男人?

嘴角不知怎的,就染了一丝玩味儿。

大晚上,在一个男人面前,赞美另外一个男人是最“硬”的。

换成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男性,大概都会忍不住一较伯仲。

好在高奉钧教养好,还算自信,虽然被“拿破仑”压下去,但毕竟是在法国历史上,留下足迹的历史伟人,所以也不丢人。

他微微俯身,长臂伸过去,示意她跟自己碰杯。

“来,敬比我‘硬’的拿破仑。”

宋羡好看过来,还没来得及动作,高奉钧就兀自碰了碰她搁在桌子上的高脚杯。

端着啤酒,仰起来脖子,一饮而尽。

修长的脖颈,衬得突出的喉结更性感,他“咕嘟咕嘟”咽下啤酒的动作,亦有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清爽英朗。

总之两人围茶几而坐,有一搭没一搭,坐好一会儿,坐的宋羡好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别说孟姜女,也别说什么拿破仑,就是拿破仑他爹来了,凌晨两三点,宋羡好也只想赶紧回去睡觉。

她打了一个哈欠,不到两分钟,抬起来手,又打了一个哈欠。

就在她刚要站起来告辞的时候,高奉钧才突然冷不丁说了句:“虽然我家里的企业帮不了你什么,但——”

高奉钧目光睇过来,幽幽看着她。

“但什么?”

宋羡好一听,立马来了精神,

倏然放下二郎腿,也不抱着手臂了。

两手往桌子上一撑,上半身俯过来。

目光灼灼,就像看着一盘令人垂涎欲滴的五花肉,“但是什么?你说。”

高奉钧看着她前后巨大的反应落差,忍不住摇了摇头,目光瞥向别处。

语气不咸不淡地表示,“几个月前,我在深圳那边合作的项目,因为与合伙人产生纠纷,现在我们对簿公堂,正在打官司,所以我个人帮不了什么,但——”

“——倘若你有什么好的项目,虽然我家里不想投资,不过,如果我有兴趣,从家里拿钱试试水,也不是不可以。”

他说到这里,目光转过来,望着宋羡好,沉吟了许久。

才又继续道:“但我不喜欢,你对我唯利是图的样子,最起码,你装一装,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宋羡好闻言,嘴角笑容僵硬住,她知道自己表现的太明显,赶紧一屁股坐回去。

抿了半天嘴皮子,才讪笑着,安慰高奉钧,“其实你想想,咱俩既然是合作那肯定互利共赢,我赚钱,你也赚钱,我盈利,你也盈利……所以从利弊上来讲,咱俩是一条船上的蚂蚱,你并没有吃亏……你投我也是投,投别人也是投,左右都是为了赚钱嘛……”

她觉得自己这番理论完全没有问题,奈何高奉钧何许人也,只有他跟别人洗脑,向来没有别人给他洗脑的份儿。

毕竟人家,四五岁就跟着爷爷在酒桌上推杯送盏了,什么场面没见过?

只听他说:“是这个道理,不过,既然我投谁都要赚钱,那又为什么一定要选你呢?”

“……”

宋羡好一愣。

高奉钧却继续道:“宋羡好,我为什么要选你?你自己心里可清楚?”

高奉钧这句话,宋羡好觉得,到底怎么了回答一定要谨慎。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会有一个贤惠的女人。

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要有无数个成功的男人托举。

这句话说明什么?

说明女人想走到权力巅峰,是非常困难的。

中华上下5000年,也就出了一个封建王朝的武则天。

可见其难度有多大。

所以,目前为止,虽然亲也亲了,摸也摸了,但在宋羡好心里,倘若真要形容一下,高奉钧到底处在什么位置,她仔细想了想。

高奉钧也只是她的“榜一大哥”而已。

大家都知道,“榜一大哥”只是个名称,但不具体指哪一个人,而且“榜一大哥”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谁付出得多,谁就是“榜一大哥”。

所以她人生中最讨厌的,就是男人给她要名分。

因为这意味着,一旦她给了这个“歪脖子树”名分,就会失去整片大森林。

毕竟这世界上牛逼的男人,又不是只有一个……——

作者有话说:二非:今天也就这些。工作日的时候会多更一些。

第35章 赶鸭子上架

面对高奉钧的质问,宋羡好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先卖惨——

“我现在兜比脸干净,哪有心情考虑男欢女爱呢,况且我奶奶走了没多久,坏事一件接着一件发生,你应该理解我的难处……”

果然高奉钧听完这句话,就抿了嘴,看着她也不再咄咄逼人。

大概是觉得自己确实过分,不占理了。

宋羡好扯着浴袍带子,低眉垂目,也不看他,继续轻声道:“你现在光说没用啊,你得用行为证明,现在还什么都没做呢,你就要让我给你承诺?我眼下深陷泥潭,怎么给你承诺?”

意思是,你得先把我救出泥潭,我才能跟你谈恋爱。

她说完微微抬起头,柔弱无助,楚楚可怜地,望着高奉钧。

此情此景,试问天底下哪个男人能都抵挡得住,心中的保护欲能够不被彻底激发出来?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样心理动机,容易让人明知不可为,但还是难以自控——

优秀女性的圣母心和优秀男性的拯救欲。

女人的圣母心,是女人这一生最难过的关卡。

男人的“拯救欲”往往也是男人这一生,最难过的关卡。

尤其要拯救的对象,还是个上进有野心且美丽凄惨的女子……

谁遇见谁都觉得,她有什么错?

都是天道不公!

高奉钧凝视着她,神色自然就有些动容,沉默片刻后,缓缓开口:“你说得也有道理,换做任何人,大概都会没心情。”

面对宋羡好的没有同理心,高奉钧就显得,颇有同理心了。

宋羡好目的达成。

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高奉钧,轻声道:“当然有道理,我又不是不讲理之人……坦白说,刚才我们公司财务王姐,还冷嘲热讽了我一顿……你知道么?我小时候时常自卑,因为年少时我家里很穷,我母亲又走得早,每次看到对门儿的邻居家小姑娘穿漂亮裙子,有漂亮的发箍,满厨子都吃不完的零食,我就很羡慕……但是我爸跟我说,羡慕也没用,我们家就是穷,所以我们要努力……我用了二十年努力才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不想再回到原点……”

“更不想我的孩子,像我小时候一样,羡慕别人有满柜子好吃的,自己却只能默默流口水……”

高奉钧听完果然沉默了,只问她:“她说你什么?”

“说我兜里连个子儿都没有,还好意思给朋友过生日……你大概不清楚,我如今虽然穿得光鲜亮丽,但那都是以前有钱的时候买得衣服,实际上我的个人财务早就见底了……”

“我全身上下满打满算,也就二百块钱,勉强够我吃饭……我只是见惯了大风大浪,心态好罢了……”

她本来只是卖卖惨,谁知这么一细数自己的境况,好像确实还挺惨……

这么一说二说,不知怎么就入了戏,鼻头发酸,眼眶红肿,竟然落下了两滴,辛酸又真诚的泪水——

高奉钧显然不信,“这么穷,就二百块钱?”

宋羡好好不容易酝酿的情绪被打断,吸了吸鼻子,“少爷,你真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少爷,对现在的经济形势不清楚,你知道这次经济大萧条,有多少老板破产赔得裤衩都不剩?太有钱的不说,就说我在上海那边,两个也是从基层奋斗出来的好友,有一个做游戏公司,前两年还年薪千万,两年扩大了三次公司规模,现在说不行,公司都要解散了……”

“还有个跟韩国合作美容行业的朋友,之前我去上海,她在上海最好的酒吧,一晚上消费好几万,现在因为投资失败,穷的天天啃馍馍,连咸菜都不舍得买……”

宋羡好说这些,只是想让高奉钧相信她,现在确实没钱,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钱的时候,脾气都不好,怎么谈恋爱?

想跟她谈恋爱,得先帮她解决后顾之忧才行,否则一切都免谈。

当然她也可以直接嫁给他,做全职太太,但嫁过去之后,不还得有自己的事业吗?

没有自己的事业,在家说话做事,腰杆儿也不硬不是?

谁知高奉钧很会抓重点,“宁北的酒吧容不下你这尊大佛?竟然跑到上海泡吧,上海的模子比较出类拔萃?”

“那是自然,”宋羡好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着他,“上海的模子都是时尚平面模特,是我们这种小地方能比的吗?”

话一出口,宋羡好就后悔了,她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果然就听高奉钧嘲讽,“那你全身上下只剩200块钱,也是活该。”

宋羡好一怔,赶紧补救,“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现在我可没那个闲钱和闲心去泡吧,现在我吃个咸菜,都得货比三家……”

高奉钧嘴角微微上扬,对宋羡好的小失误都在意料之中,但他也没有继续揪着这个话题不放,而是话锋一转,“那这200块钱,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吃饭?”

宋羡好轻轻叹了口气,说:“早知今日,当初花钱的时候,就应该省着点……不过现在没钱的日子,也让我悟到了以前悟不到的道理……”

高奉钧听了很意外,“哦?”

他示意宋羡好继续往下说:“什么道理?”

宋羡好道:“人要居安思危,要对金钱有敬畏之心,不能有了钱就乱花,一定要花在该花的地方,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嘛……”

“再者,现在没有钱,只能开源节流……人嘛,没有受不了的罪,只有享不了的福,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高奉钧听着宋羡好这番颇为深刻的话,眼中闪过一丝欣赏,他轻轻点头,说:“没想到你如今倒有了这样的感悟,看来这没钱的日子,也不全是坏事。”

宋羡好见高奉钧态度缓和,心里松了口气,接着说道:“想不开那也没办法呀,左右——”

她轻飘飘扫了高奉钧一眼,低下头委屈巴巴的,“又没有男人心疼我……”

这只要不是个傻子,就能听出来她话里话外的意思……

高奉钧看着宋羡好略显疲惫的神情,唇线抿紧。

“时间不早了,”高奉钧也不当即表态,只是站起身,“早点休息,工作的事儿,回头你找到合适的项目,咱们再具体谈?”

就这?

宋羡好略微失望。

忍不住撇了撇嘴。

不过确实天色太晚,明儿还有事儿。先到这儿,那就先到这儿吧。

他二人便各怀心思,一前一后回了各自的卧房。

高奉钧回到卧室,不知怎地就有些失眠,在床边坐了许久,侧过头,打开电脑开始看文件,不过看了许久,也就看进去两行,至于这短短两行讲了什么,高奉钧完全没有心情理会……

床头正对面,是一副典型的法国乡村小路的油画,花木生长的形态和色彩搭配,跟法国印象派画家有些相似之处,一看就知道灵感来自于永不凋零的浪漫——莫奈花园。

许久,高奉钧合上电脑,仰头对着那幅油画,那简单又张扬的构图,那百花竞相绽放,耀眼而璀璨的生命力,那泥泞的乡间小路,又象征着淳朴,简单和不屈。

高奉钧也知道,宋家父女二人从底层走到现在的一路艰辛。

在梦想这条路上,从来都不缺少满腔热血的人,但能够坚持到最后,寥寥无几。

就像布满荆棘的独木桥,凡是能够脱颖而出的乡镇企业家,都是靠自己硬杀出了一条血路。

哪怕是高奉钧,都不得不承认,他十九岁第一次在伦敦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那个时候也认为,凭借自己天之骄子的能力和天赋,会在英国大干一场。

不过两年后被迫回国,21岁,他就知道可能要一直活在爷爷这辈子打下江山的阴影下,不光是他,连他父亲,这辈子再努力,再努力,可能也只能在这个基础上,传承和延续……

至于想要超越创一代,简直是痴人说梦。

所以这几年,高奉钧反而沉稳安分多了,也没有那些个桀骜不驯了。

不过今儿听宋羡好这么一说,高奉钧突然觉得……

觉得宋羡好身上有一种魔力,那就是用自己积极乐观且不屈的灵魂,点燃别人激情的魔力……

或许,宋羡好受欢迎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长得漂亮,也不是会哄人开心,而是拥有强大的能量和稳定的精神内核。

哪怕跌入谷底,都影响不了她在谷底散发光芒……

这股感觉太过熟悉,在他的人生中,只有在一个人身上,有过这种感觉。

那就是他的祖父,高老爷子。

这大概就是,从底层真刀真枪,千刀万剐后,涅槃重生的,独属于创一代的魅力……

让他如何抵抗,这份该死的魅力?

*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宋羡好的脸上,她缓缓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

拿起来手机看一眼时间。

七点半,时间尚早。

还能再睡十分钟。

她打了个盹儿,忽然又清醒了。

再拿起手机一看。

七点四十五。

没关系,还能再睡十分钟……

谁知再一次醒来,就是被高奉钧的敲门声吵醒。

那厮在门外敲了半天没反应,就开始唤她,“不是昨天还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怎么今儿都九点了,还不起?你是嘴上说的好听,实际上,一点儿苦都不舍得让自己吃啊……”

宋羡好忽然就醒了,赶紧坐起来看手机——

好嘛,不多不少,九点一刻了。

她有些懊恼。

趿拉着鞋子从主卧,顶着蓬松慵懒,略带凌乱的长发出来。

两人对视了一眼。

既然已经迟到,宋羡好只好撒谎找借口,跟财务那边的王姐说上午要见重要客户,下午再回公司,财务会议推迟到下午开。

其实她也没撒谎,高奉钧不就是她的重要客户?

宋羡好率先开口:“早啊。”

重要客户高奉钧,微微一笑,“早,演说家。”

“演说家?”

“昨天慷概激昂,说的头头是道,今儿一早就爬不起来,不是演说家是什么?”

宋羡好反应过来。

咬唇看着他——

什么叫演说家?

你懂什么?

哪个合格的老板不得能说会道啊?

不能说会道怎么动员大家撸起袖子使劲干?

老板可以什么都不懂,但老板一定得会画大饼……

这叫给员工建立信仰。

信仰这个东西还真不能小觑,毕竟从山顶洞人时期,我们人类和野兽作斗争,在那个环境恶劣,还有毒蛇猛兽危及生命,食不果腹的时期,就是因为有对造物主的信仰,才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保证了种族的延续和种族文明的发展。

只不过现在把对“神明”的信仰,变成了——只要努力,只要勤劳,就会拥有更好的人生和明天。

有句话叫——“天道酬勤”。

虽然随着一个人的见闻,更相信“天道无常”而不是“天道酬勤”。

但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勤奋,确实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

想要出人头地得看天命,想要奔小康,只需要勤奋就够了。

宋羡好觉得自己多少算个“创一代”,跟高奉钧思想境界相差太多了,毕竟打江山的和守江山的,很难有共同语言。

两人对峙了会儿。

“饿吗?”

“嗯。”

“沈光阳送了早餐过来,中式的,你去洗漱?”

“好。”

宋羡好惜字如金。

谁知刚走两步,高奉钧就“唔”了一声,从茶几上,拿了一个什么东西,朝她递过去。

“这个给你,算是投资,以后要还的。”

宋羡好疑惑地转过来身,定睛一瞧。

竟然是一张银行卡。

“打江山”的虽然和“守江山”的思想境界相差很多且没有共同语言,但“守江山”的确实比“打江山”的出手阔绰,不像“打江山”的那么抠门儿……

宋羡好眨眨眼,又突然想到几个月大的时候,奶奶抱着她出去玩儿,就遇到一个半瞎子老头从村里路过。

看了宋羡好一眼,对她奶奶说:“我一看这女娃娃就不一般,生了一副大富大贵的模样……”

就这一句话,奶奶特别开心,把那半瞎子拉到家里免费吃了两顿饭。

如今那半瞎子早死了很多年,难道是嘴巴开光,显灵了?

她得先问清楚——

“什么意思?”

“你不是全身上下就二百块钱,昨天在我面前哭哭啼啼,上天有好生之德,总不能看着你挨饿。”

高奉钧这人?*?也太好了。

宋羡好都有些过意不去,忍不住抠手指,“那倒是也不至于挨饿。”

她忸怩了会儿,“我接了这卡,是不是今天晚上,就得跟你睡觉了?这发展也太迅速了?你不要再考虑考虑?”

“咳咳咳咳——”

高奉钧被这话呛得直咳嗽,脸上浮起一抹可疑的红晕。

他瞪了宋羡好一眼,“你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男女之间,除了睡觉,就没点儿别的?”

“还有什么?”

“你说还有什么?”

宋羡好歪着头,用一种看似无辜实则狡黠的眼神看着高奉钧,“可是我爸爸跟我说,这世界上,没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你昨天不也‘硬’了吗?你不想?”

“咳—咳—咳——”

高奉钧又是一阵咳嗽。

他握拳抵着嘴唇,“简直是胡言乱语……况且,床上的事儿,就不必拿到床下来说了……”

“昨天可没在床上……”宋羡好忍不住低声嘟哝。

“行了吧你。”高奉钧实在尴尬,拧着眉,赶紧表态,“谁要跟你——就算你想,我还怕自己这小身板,被你折腾的,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宋羡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气氛瞬间缓和了不少。

她故意调侃道:“哟,原来你这么不禁折腾呀,那看来我改明儿,得给你买两瓶六味地黄丸。”

高奉钧被气笑,“那倒也不至于,不过你可以给自己提前备着。”

说罢就示意了一下,让她接卡。

宋羡好沉默了一会儿,才把卡拿了。

虽然她时常用甜言蜜语哄他,看上去有些不靠谱。

不过这并不代表宋羡好是铁石心肠,没有感激之心。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说不感动,那都是假的。

宋羡好内心柔软了一瞬,对高奉钧承诺:“从今往后,只要你信任我,我一定会保证你的利益,我这人,最重情义。”

高奉钧听了却并不是很开心,只是不咸不淡敷衍着“嗯”了声。

走到餐桌旁,拎着袋子,从里面掏出来吃的。

有刚炸的咸口大油条,还有纯手工的可口小笼包,牛肉和猪肉各两盒,汤粥两份,分别是鲜榨豆浆和软儒的老式经典八宝粥。

他一一打开,摆放开来。

半晌才漫不经心道了句:“我做了这么多,就换来你一句——不会损害我的利益?”

宋羡好反应还是敏锐,闻言深吸口气。

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高奉钧跟前,扶着他的膝盖蹲下,扮演起来那柔弱小媳妇儿——

她抓着高奉钧的手儿,夹着嗓子撒娇,“我那只不过是一时感动,跟你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让你安心——”

“我是那么小气的人,这点钱儿,还得让你掏心窝子?”

宋羡好讪笑,“是是是,那你也不要生气嘛,你得理解我,我是从村里出来的,我哪见过什么真正的有钱人,我有钱了也没几年嘛,我从6岁上学,这努力了二十年今儿才跟你相遇,我容易嘛我……”

“得了,”高奉钧一把拂开她,表情不咸不淡,“动不动就提自己是村里出来的,就跟我亏待了你,就是犯了思想上的错误似的,没话说,你就别说了。”

宋羡好咯咯咯笑出声,双手握着他的手,左摸摸,右摸摸,还不忘哄他,“哪有哪有,你看你别乱想,我可没有道德绑架你,我就是想跟你说,好的感情需要双向奔赴,我朝你奔赴了多少年啊……”

她迫于无奈,承认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高奉钧看过来,这才勉强满意——

作者有话说:二非:今天就这些哦[让我康康]

第36章 渐入佳境

都知道中西方文化不同,西方人做生意丁是丁卯是卯,中国人做生意,年轻人丁是丁卯是卯,老一派外儒内道,总喜欢把人情挂嘴上。

宋福泉去求那庄总,庄总连他的面儿都没见。

倒是托人给了他几句话,总结一下就是——

告你我还是得告你,但我也是被逼无奈,不是故意针对你,如果有一天你过了这个坎儿,希望咱们还能一起合伙做生意,至于我为什么不见你?

我都要告你了,当然没脸见你。

宋羡好听宋福泉讲到这里,都差点给气笑了。

这个姓庄的是何许人呢?

在过去十年国内大兴土木的时候,他是第一批投资做房建的,不光在国内做,还跟国外合作。

如今国内房地产式微,庄总2020年之前,生意重心就已经转移到东南亚了。

从2020年开始抛售房产,到现在手里的房子还没卖干净。

这不,前两天宋羡好还听说,这个庄总又在朋友圈抛售房产。

跟高奉钧一个小区,四室三厅六卫+保姆间+加天空露台,还有两个停车位,800多平的三层复式。

有人还问到宋羡好这里,问宋羡好买不买?

宋羡好倒是很想买。

但也得有钱买。

由此可见这个庄总,最不缺的,就是房子。

其实也不能怪年轻人喜欢指责天道不公,像宋羡好这种好歹享受过的,也经常指责天道不公。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他就是没办法。

比如龙只在中国飞,UFO只往美国跑,奥特曼只在日本打怪兽。

不过没关系,实在发不了财,记住一个秘诀,三个动作——

先砍树,再拆门,实在不行就迁坟。

总之你只要不怕损阴德,只要自己不爽,就敢把祖宗拉出来凉快凉快……有这份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性,不管干什么,都能干出来名堂。

话题扯远,咱们得再扯回来。

总之,凡是靠房地产起家,赚得盆满钵满,却没把身家性命赔进去的,那都是人中龙凤。

在宁北,庄总算一个,高家也算一个。

这高家,自然就是高奉钧他家了。

不过高家相较于姓庄的,明显低调许多,鲜少出现在大众视野,家中子弟,也几乎没什么绯闻。

不像庄总他儿子,卖个房子,都卖得人尽皆知。

既然庄总没求到,那官司的事情,自然迫在眉睫。

宋羡好听宋福泉一五一十讲完,抱着手臂摩挲下巴,“不是,你们这些老头子,都这么虚伪吗?不行就是不行,不见就是不见,非要整一堆场面话?就不能实在一点儿?”

宋福泉转身看看她,继续研究自己的高尔夫球杆,“你懂什么,中国是人情社会,面子可以不顾,里子还是要顾的,不能说话太难听。”

“都要对簿公堂了,说那么好听,有用吗?”

“这个世界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合伙人。圈子就那么大,总不能明着树敌……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你还年轻,要学的,还多着呢。”

切。

宋羡好心想,我才不学。

等有朝一日,庄伯伯落难,她第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以其人之身,让他知道,什么叫“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说归说,闹归闹,玩笑归玩笑。

遇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不了问题,就换人解决问题。

宋羡好眼珠子转了转,“要不然我去求庄伯母,左右我是女孩子,她拿我也没办法……况且我没嫁给他儿子,她到现在还遗憾呢。”

宋福泉听了很惊讶,本来站在落地窗前,目光远眺,听到这里,转过来身,拿目光眺她。

“还有这事儿?”

宋羡好疑惑,“您,您不知道吗?”

宋福泉摇摇头,“我不知道啊。”

宋羡好说:“庄伯母牵线搭桥,让我认识了她儿子,有意让我嫁给她儿子,这事儿您知道吧?”

“那不是两年前的事儿吗?”宋福全回忆了一番,“你不是嫌她儿子胖,吃了两顿饭,就作罢了嘛,老庄他儿子,人家去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是啊,”宋羡好抱着双臂,满脸不屑,“我去参加他儿子百日宴,还遇到庄伯母,听她那意思,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呢……”

孙子都有了。

真是造孽啊。

想到这里,宋羡好又忍不住摸了摸红唇。

如今宋氏不再,说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实在有点不应该。

现在成天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明明是她……

且说曾经是天鹅,现在是癞蛤蟆的宋羡好,自从那日接了高奉钧的银行卡,两人吃过早餐。

这一忙就是整整一周没时间打照面。

期间只打过一通电话。

高奉钧表示自己很忙,想约会,得她过来。

宋羡好也很会吊人胃口,依葫芦画瓢,有样学样地对他表示——自己也很忙,想约会,也得他过来呢。

高奉钧听完忍不住就笑了,倒是也没说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