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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金簪 “天下在等明君,故我死不得。”……

谁都不知道那天, 被施莺莺赏了个闭门羹吃的厉无殇究竟有过怎样的心理活动;也无人知道,施莺莺究竟对燕飞尘说了什么,才导致了大燕国长公主从四进院子里出来的时候, 还带着神思恍惚、魂不附体的神色:

活像被什么具有巨大冲击力的事情给吓飞了三魂六魄似的。

直到和厉无殇狠狠迎头撞了一下, 燕飞尘才缓过神来。她刚揉了揉自己被撞得泛红的前额, 就听见厉无殇相当不客气地对她说:

“长公主且看着些路罢。”

明明燕飞尘所属的皇室才是大燕正统,可厉家世代拥兵自重,早就不把大燕皇室放在眼里了,连带着刚得了个区区少将军官职的厉无殇,都敢把长公主燕飞尘当做他的囊中之物,对她颐气指使起来:

“朝云国长公主今日怎么不见客了?她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 燕飞尘的身上再也没有了往日里展现出来的,对他情深似海的执着感,只淡淡开口道:

“朝云国长公主近些日子经历的险事太多,耗费心神,不安惊惧,常有忧悸之象;我为了安慰她才来看她的,顺便和她说了点家常话, 再没什么。”

厉无殇不疑有他, 便将拜帖递交给了专门派来照看施莺莺的人,柔情万千道:

“那本将军改日再来拜访,还请朝云国长公主好生休养心神。”

燕飞尘真想给他表演一个当场反胃。

不过她要是真的这么做了, 估计会被礼仪官捉回去罚抄《女诫》一百遍的吧?

毕竟几乎在每一个大燕国的人的传统概念里,女人都是如琉璃般脆弱易碎的,舞刀弄枪的燕飞尘是特例中的特例:

要不是燕飞尘身上还有个长公主的名号镇着,她偏偏又是眼下仅有的两个活到了成年的大燕皇室血脉之一,另一个还背着“不祥”的名号与皇位绝缘, 很难说现在弹劾燕飞尘“毫无妇德”、“有伤风化成何体统”的奏折会不会把她居住的东宫给淹没成海洋。

反观只有一江之隔的朝云国,再结合一下施莺莺和她的对话……

燕飞尘突然神色恍惚地对厉无殇发问:

“你觉得女人能当将军吗?”

厉无殇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控制自己不要嗤笑出声来:

“当然不能。”

他原本对燕飞尘那一点可有可无的喜爱,也随着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而迅速转变成了厌恶之情:

“长公主怎么会有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多半是脑子不正常,打一顿就好了。

燕飞尘又问道:“如果有一天,大燕国不得不献出所有平民女眷才能保平安;男人们又齐齐失去了战斗能力,上不得马拿不动刀枪,本宫也不能当将军么?”

厉无殇终于笑出声来了,不屑道:

“长公主多虑了。我大燕国国祚绵长,定不至于有这种荒唐离奇的灾祸。”

燕飞尘眼睛里的火光明灭了一下,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听说小将军年纪轻轻便精通十八般武艺,更是手握兵权,练兵有方,一呼百应下无人不顺从,真是令人好生羡慕。”

“按照我大燕国的律法,若小将军婚后多有不睦,甚至到了不得不和离的地步,夫妻二人可是要平分所有的钱权地契的,这珍贵的兵权又要怎么分呢?”

厉无殇漫不经心地应付道:“现在谁还真的执行这条律法?大理寺的人都不爱掺和家务事,总归给点钱随便打发了就是。”

剩下半句虽然厉无殇吞回了肚子里,但燕飞尘“苦恋”他多年,自然明白他没说出口的是什么:

打发不走的,便弄死好了,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太危险了,断不能让她存在于自己身边。

得到了果然与施莺莺预料中一般无二的答案后,燕飞尘深一脚浅一脚地从这里离开了。刚一上马车,她的侍女就急急迎上来,问道:

“殿下为何今日对厉小将军如此不假辞色?我等不是谋划过么,让他先尚了公主,不必真洞房,只要找准时机等个机会与他和离,就能顺利拿到他手中的一半兵权。”

“等拿到兵权后,殿下再恢复真实身份,就是名正言顺的……”

“算了。”燕飞尘脸色很不好地比了个手势,让侍女闭嘴:

“我们能想到的这些事情,人家朝云国长公主也想到了。”

“怎么会?!”侍女惊恐地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尖叫出声来:“那她是不是也发现了殿下的真实身份?”

燕飞尘疲倦地点点头:“估计是的。”

“人家还给我堂堂正正地下了战书,让我提前做准备呢。”她低咒一声,握紧右手锤在了马车车厢上,怒道:

“可笑,我却半点准备都做不得!”

说是这么说,但燕飞尘的心底却涌上一股刺骨的寒意来:

明明两人只相处了半日时间,朝云国的长公主,便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她知道燕飞尘只想要厉家的兵权,知道厉无殇会怎样见招拆招将燕飞尘逐下堂去,更把厉无殇对这些问题的答复全都提前告诉了燕飞尘。

燕飞尘一试之下,果然半字不差,当即对施莺莺心生惧意:

就好像人人在她面前,都半点隐私也没有,都是透明人似的,心里的所有小九九都能被她隔空料中,把人的皮肉骨头全都拆开来含笑品评!

大燕国与朝云国仅有一江之隔,最大的民风民情仅有对女性态度的不同,施莺莺就能从这里入手,做好几十年的规划,蚕食鲸吞大燕国:

这些举措不仅能够瓦解大燕国的人口构成、权力结构、经济体系、传统道德架构和小家庭的稳定,甚至还能不流一滴血,不费一兵一卒。

别看她提前告诉了燕飞尘自己会怎样动手,让燕飞尘早日准备;可燕飞尘丁点办法也没有,只能浑身冷汗地听着施莺莺谈笑间便拆解了她的国家,半句话都反驳不得。

最可怕的是,这甚至还是施莺莺用来对她示好的办法,是真的示好,也是真的吓人:

好一个恩威并施,好一个朝云国长公主!

这边的燕飞尘浑身冷汗,在苦苦思索着要怎样才能破除死局,那边的系统也很好奇,对施莺莺问道:

“你和大燕国长公主定了什么约定下来?我刚刚去查资料了,没听清。”

恰好这时,下人将厉无殇的拜帖送了上来,施莺莺只扫了一眼,便温柔地笑了起来,那双暗蓝色的眸子里似乎噙着来年的万里春水:

“我告诉她,看在今日她与我赤诚相待的份上,日后等我率大军挥破大燕国都之时,只要她愿意举族来降,让我少费点心安抚大燕遗族,我便不屠城,不灭族,请她看一场盛世太平。”

“在此之前,我将我所有的计划都提前告知,看看她能挣扎到什么程度好了。”

系统瞬间哑口无言:

太狠了,这真的是只有施莺莺才能干出来的事。

——燕飞尘得罪过她吗?

身为厉无殇正妻的她折辱过原主,身为大燕国长公主的她又对施莺莺拔过刀,不管哪边都得罪过。

——燕飞尘是个好人吗?

在原文中不管是谁站在燕飞尘的位置上,都会对原主那么做,总归不是厉无殇那种狗男人;而且她还是大燕正统,是枚有利用价值的棋子,所以施莺莺可以饶她一命。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燕飞尘是难得的清醒人,对清醒人来说最痛苦的是什么?就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

于是施莺莺就要将所有的布局都提前告诉她,看着燕飞尘如何凭一己之力奋斗、挣扎、痛苦和绝望,百般苦楚下也无法拯救自己的国家。

不被任何人理解,得不到任何帮助的努力,是最无望、最痛苦的。

甚至因为只有燕飞尘知道施莺莺的计划,别人还都不信她,就算信了也不可能让一介女流执掌大权:

于是不管燕飞尘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延缓屠刀斩下来的速度。

每天从睁眼开始,她就要劳心劳力力挽狂澜,每晚都要在担惊受怕忧心忡忡中入眠,梦寐不安,真的是最最诛心。

果然从那一日的拜访过后,燕飞尘回到东宫便闭门告病,终日不出;从宫人的小道消息中还能听说,长公主燕飞尘与大燕皇帝爆发了好几场争吵,大多都是关于“律令”、“正统”、“命数”和“皇室体面”的。

那边吵得要翻天了,施莺莺在这边买东西倒买得很开心,半点“凭一己之力让大燕皇帝和大燕长公主几乎决裂”的迹象都没有:

流水也似的绫罗绸缎、金银珠宝,颇具大燕当地风土人情的瓷器、竹编、风筝和糖画等小玩意儿,被人排着队送入她所在的别院。

反正朝云国皇帝都决定要咬牙接回她,打肿脸充胖子让外人看看“朝云国有情有义”,那所有的账肯定都要记在国库的公账上,花自家的钱理直气壮还不用还,美哉妙哉:

于是今天,施莺莺带回了一支放在檀木盒子里的金簪。

连见多识广的大燕宫廷侍女们见到了这支金簪后,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了赞叹声:

“好漂亮!”

这支金簪的样式过于精巧和具有匠心,一看就不是大模子里刻出来的,倒像是手工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簪尾细长,簪头嵌着数朵由不知名宝石攒成的桃花,颗颗半透明的宝石都是温润的粉红色,在阳光下还会折射出红黄双色的彩晕,通体遍布丝绢般的光泽,好不可爱。

施莺莺立刻将盒子收了起来,佯作小气道:

“这是我要带回去给母后的,可不能让你们多瞧呢。”

侍女们纷纷善解人意地赞美起了施莺莺的孝顺,同时也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

“听说朝云国的文书已经到了,公主明日便能启程归国,真是可喜可贺呀。”

施莺莺笑道:“那感情好。我在贵国叨扰了这些时日,也该回去了,只恨大燕国戏曲天下闻名,我竟从来没有听过。”说到这里,她还真情实感地低叹一声:

“说好的班子是只有请,才能上门来唱的,可贵国长公主今日来无暇与我交游……哎,我竟是连借着赴宴的名头去听上一听,也不得了。”

她略一思忖,便继续道:

“不如今日就在这里开一席,我做东,也让诸位放松一日,吃吃喝喝,玩玩笑笑,我只听个曲儿便可,如何?”

别人出钱自己吃饭,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里有拒绝的道理?

再加上朝云国长公主又这么平易近人,半点传说中“木讷内向”的样子也没有,可亲可善,一时间众位侍女齐齐出力,还真为施莺莺请来了两位有名的、卖艺不卖身的清水歌女。

当晚,别院里觥筹交错,歌声悠扬,舞姿翩跹,好不热闹,就连厉家专门派来监视她的人也摇摇头,笑着把情况如实汇报了回去:

“朝云国长公主还是小孩心性呢,贪玩,小将军也未免太不放心了。”

“要不要延迟下计划?”

厉无殇冷声道:“不必。”

这位原本的男主果然不负施莺莺所望,凭借着“明明这么普通却能这么自信”的神奇脑回路,得出了这样一番结论:

“她能与燕飞尘交好,能和这些下贱的侍女一同嬉闹,却独独不看我一眼,分明是想引起我的注意。既然如此,我便会上她一会。”

“明白。”报信的人连忙低头,恭敬道:

“既是如此,那么明日,便会有人在朝堂上临时提议,让二皇子和她一同启程。”

“二皇子身中剧毒,双目失明,想要得到解药,就只能听从我们的命令,将朝云国长公主从车队中掳走!”

次日施莺莺临行的时候,表现得对这两个清水歌女的歌喉恋恋不舍,便带着她们一起上了马车,还要了点丝线打算翻花绳解闷;而燕飞尘也一改这些天来闭门不见客的架势,竟是亲自来送施莺莺了。

施莺莺笑着与她一握手,道:“劳烦你来送我了。”

燕飞尘神色复杂地看了施莺莺好一会儿,才冷声道:

“朝云国长公主,你很好,是个能耐人物。既如此,我便在大燕,看看你能做到何等程度。”

“只是你可千万小心,别半点抱负也没实现,就死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了。”

她们正说话间,便有一辆马车从她们身边不远的地方经过,依稀还能听见马车周围的人正在苦苦劝里面的人呢:

“二皇子殿下,请小心!”

“殿下要找什么东西,直接告诉我们就好了,何苦出来摸索呢?”

“殿下,这是在马车上,外面除了朝云国长公主的车队外,再没别人的,别找啦……殿下莫要掀帘子,这眼疾见不得光和风!”

施莺莺在这一片乍然经过的吵闹声里,只来得及看见一只修长的手正抓着马车帘子,用力得指节发白,青筋凸起:

奇怪,明明马车里的人不能见光,可是他为什么忍受着这么大的痛苦,也要往外看一眼呢?

于是她疑惑问道:“那是谁?”

“是我弟弟,大燕国二皇子,全名一个‘谢北辰’。”燕飞尘神情复杂地看了施莺莺最后一眼:

“今日厉家在朝廷上提议,让二皇子去朝云国感受一下他国的风土人情,多加历练。父皇无法拒绝厉家,便答应了,这一路上他会跟你一起走。”

施莺莺答应得很爽快:“没问题。”

——只恐怕这个二皇子不仅仅是个不受宠的皇子那么简单。施莺莺心想:

那只手在忍着疼痛抓紧马车帘子的时候,几乎都要将上好的、能遮光的布料给拆破了,这么个力道,得只有专门习武之人才做得到吧?

而她的猜想当晚也得到了验证。

是夜,无星无月,寒风席卷,施莺莺正坐在马车里慢悠悠地默一首词呢,系统就突然报警了,而且这次的警备级别比任何一次都要高:

“敌袭,是不会被外人发现的绝密高危敌袭!”

施莺莺终于正色起来了:“很好,我就在等这一手。”

“不可能的,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系统惊怒交加:

“朝云国长公主回程的阵仗这么大,再加上还有大燕国派来的御林军亲自护送你,哪个小毛贼吃了熊心豹子胆要来杀你?他们连御林军的防线都攻不进来!”

“或许不是‘外面来’的小毛贼呢?”施莺莺已经在马车里端坐了一天,哪怕有两个歌女唱歌解闷,也该累得很,可她的身形依然挺直而端正,与她腰侧佩着的金错刀*一般华美锋锐:

“大燕国国姓为‘燕’,长公主燕飞尘随其父姓;那为什么她和她的弟弟不是一个姓氏?除非二皇子的姓氏‘谢’是随其生母。”

“‘流水惜花’这个名号第一次出现,是在大燕国的宫闱里吧?”施莺莺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地等待着这个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刺客杀入她的马车:

“那可是皇帝的后宫,宫室三千,佳丽如云,更有精兵把守,日夜巡逻不休。”

“流水惜花在原著里,面对有着同样规格守卫的厉无殇军队之时,连自己的儿子都救不出来,只能向原主求助;而武功这东西,只要在身体机能没有达到极限之前,都是与日俱增的。”

“数十年后名扬天下的‘流水惜花’侠盗,连自己的儿子都救不出来;那么数十年前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女贼的她,就能真的从外面攻入大燕国的后宫,还在里面放一把火么?”

答案只有一个——

施莺莺一锤定音:“‘流水惜花’十年前,是从大燕后宫诈死逃出来的,她便是那位被牵连着带有了‘不祥’传闻皇子的生母。”

她询问系统道:“十年前被烧死在大燕后宫里的那位妃子叫什么?”

系统果然给出了她预想中的答案:“谢成芳。”

施莺莺轻轻吹干了面前的纸笺,一首簪花小楷写的《谒金门》历历在目:

“‘弱絮欲成芳茧,流水惜花流不远’,好名字。”

“把车窗打开,让歌女和所有守卫都退下,我和这位伪装成刺客的大燕国二皇子说说话。”

她话音未落,一道黑色的身影便破窗而入了。

这位二皇子的确挺好看的。

与施莺莺多情的桃花眼截然不同,他生得一副清俊的好模样,长眉入鬓,丰神俊朗;如果不看他的双眼上横系着一根三指宽的黑色布条,布条下的双眼也始终紧闭,患有见不得光的眼疾,更能称得上一声神仪明秀*。

“‘流水惜花’十年前成功诈死,从大燕宫中出逃。”施莺莺扣紧了身侧的金错刀,飞快地和系统核对了一下她推测出来的情报:

“虽成功让她的孩子借着‘不祥’的名头提前出宫建府,远离了争斗;但很明显,厉家人并不想放弃这么好的一个练武的苗子,便用药物控制住了他,并‘说服’大燕皇帝,让他混入了我的车队里。”

“他看似是要去朝云国给我当玩伴的,等五年期满后再回来;实则要将我朝云国长公主半路掳走,送回大燕国给厉无殇!”

她对系统解释得行云流水,对谢北辰也没有停下,一心二用得特别熟练。

于是施莺莺笑了一声,如夜露拂过叶尖般轻柔,对谢北辰轻声道:

“殿下,手下留情呀。”

“我胸怀大志,有经世之才,家国天下都在等这般不世出的明君;况我心有余恨,万万死不得。”

施莺莺面上说得那叫一个好听,手上实则已经扣好了金错刀:

她白日打着“解闷”名头要来的丝线,已经提前铺陈在了这架小小的马车里,牵系着无数细小的首饰改造成的暗器,布下了天女散花的架势,也难为施莺莺装作醉心于首饰逛了这么多天的街。

珍珠玳瑁,珊瑚美玉,珐琅琉璃……无数昂贵的金钱化身在这一刻,不再是装点于发间的珍宝,而是能顷刻间刺穿人肌肤与血管的利器,也果然符合施莺莺的性子:

她好美衣华服,金银珠宝,香车宝马,美味珍馐,但凡有条件,便要穷奢极欲,甚至连杀人自保的局,都要花费数万金来布置!

在这烁如满天星子的绝杀局正中,唯有施莺莺周身一点地方是安全的,因此她才会端坐其中,就这样枕戈待旦地等着来刺杀她的人出手。

这番话不该有任何杀伤力的。

可施莺莺话音刚落,她便发现,这位得了“流水惜花”侠盗真传,身手奇佳,能够在无数御林军高手的无知无觉下持刀杀入马车内部,看似病弱的大燕国二皇子,便实打实地僵硬在了她的面前:

只一听朝云国长公主如呖呖莺啼般的声音,他手里的刀,就再也下不去半分。

宛如故人久别重逢,赴一场哪怕只有一个人记得,也永远不会失信的陈年旧约。

“二皇子要治眼疾的话,为何不与我联手?”也就是他这一个恍神的功夫,施莺莺眼见着有说和的可能,便放弃了启动天女散花的暗器大局,转而拉动了马车里的第二重机关——

这架马车刚交付到施莺莺手上的时候,大燕国工部对着自家列祖列宗的脸面发誓,它真的只是个正常的运输工具。

然而从来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在施莺莺的面前保持正常太长时间,马车也不例外:

于是从施莺莺登上这辆马车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六个时辰,就把马车改造成了一大座机关集合体。

她叫歌女上来唱了一天的曲儿,实则是在用她们的歌声掩盖她改造东西和加装机关的声音;她还是堂皇正大地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完成这些事的,因为人人都觉得她只不过是“小孩心性”。

无数坚韧透明的鱼线激射而出,勒住了来袭者的四肢各关节,成功将大燕国二皇子反制得踉跄跪倒在她面前;同时,一把锋利的黄金桃花簪也抵在了大燕国二皇子的喉咙处:

天女散花的最中心处没有半点机关,真的只是为了保证施莺莺本人的安全么?

怎么可能。

或者说,什么时候施莺莺能知道求稳了,系统恐怕会感动得当场泪洒长河。

——因为在暗器杀阵最中间坐着的她本人,才是最后一道绝杀。

她亲手打造的那支黄金桃花簪的末尾,镶嵌的根本不是什么宝石,而是红信石。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砒/霜的原材料。对一个在轮回世界里历练过的人来说,把原材料送到她面前后,根本不用担心后续炼制问题——

作者有话说:*《梁书·陶弘景传》:神仪明秀,朗目疏眉。

*金错刀:

①:装饰华美的刀剑。

《金错刀行》 陆游 宋

黄金错刀白玉装,夜穿窗扉出光芒。

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独立顾八荒。

②:一种字体。

《谈荟》:南唐李后主善书,作颤笔摎曲之伏,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

《宣和书谱》:后主金错刀书用一笔三过之法。

③:古代钱币名,王莽摄政时铸造,以黄金错镂其文。

《饮刘原甫家原甫怀二古钱劝酒其一齐之大刀长》 梅尧臣 宋

次观金错刀,一刀平五千。

精铜不蠹蚀,肉好钩婉全。

《东观汉记·邓遵传》:赐……金错刀五十。

*炼制砒//霜,施莺莺固有技能,参考第10章作话。

【小剧场1·白给】

燕飞尘:观望情势,试图白给。

厉无殇:自视甚高,正在白给。

施莺莺:别白给了,等我几年就打过去平了大燕国……等等,你们二皇子呢?

谢北辰吧嗒吧嗒吧嗒吧嗒摇尾巴:莺莺,莺莺!我光速白给!!!

【小剧场2·姓名】

施莺莺:大燕二皇子姓谢。

系统:太好了,看来你不记人名的症状得到了妥善的治疗,我死也瞑目。

五分钟后,施莺莺面对着来刺杀的谢北辰:殿下。

谢北辰:啊呜呜呜嘤啊呜呜?!?!?QAQ?!糟糕,莺莺都不知道我的名字我怎么白给!

*看到了吗,我们谢北辰哪怕眼瞎了看不见施莺莺,也能认出她的声音来,说一秒投敌就真的一秒,多一秒都不算好忠犬!古早文里的男主都有两重身份,一边是将军一边是江湖大侠,一边是王爷一边是暗杀组织首领,生活充实得就像会分/身术一样,实打实地自己为自己007,我悟了,我学到了——

谢小狗子!你的光辉时刻到啦!

感谢在2020-09-27 08:00:12~2020-09-28 00:00:1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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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绕路 借道黄山郡。

施莺莺的逻辑捋得很顺:

“流水惜花”谢成芳在厉无殇拥兵自重后, 与他势不两立;堂堂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也受制于厉无殇,身上的毒还是这位原男主下的。

综上所述,敌人的敌人可以发展成盟友。

结果她的逻辑捋得顺, 谢北辰的逻辑比她捋得更顺, 虽然两人用的逻辑很有可能压根儿就不是同一套, 正所谓“殊途同归”是也。

施莺莺话音落定后,这杀机四伏的僵持连一息时间都不用,谢北辰便全线溃败了下去,半点反抗挣扎的意思也无。

马车里的机关线只是缚住了他的四肢关节,并没有使他受伤或脱力,他却早早便主动松开了手里的刀, 一道冷光坠地,发出不大不小的一声响来,以行动表明了自己偃旗息鼓的投诚之意。

他半跪在地上,挣扎着抬起头来,凝视着施莺莺。

如果不是他一双招子不能视物,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只能用黑布遮挡着, 那么施莺莺一定能看见他的眼神灼热, 如天坠星火:

“愿为朝云国长公主鞍前马后,任君驱使。”

施莺莺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在随身的荷包里翻找起了东西, 搞得系统比她都要着急:

“他都表示要对你效忠了,怎么说都得给人点甜头安抚人心吧?”

“谢北辰身中厉家的独门秘毒才不得不受制于厉家,你要是从这里入手,保准能事半功倍,要不要我帮你兑换万能的解毒丹?”

“如果怕谢北辰拿了好处就跑路的话, 你可以把丹药拆成两半,先给他吃一半安安心……”

“不用。”施莺莺又一次婉拒了系统的帮助,也终于从荷包里找到了她要的东西:

在用红信石炼制砒/霜,再继续用砒/霜调和成见血封喉的剧毒的时候,她也没浪费边角料,顺手搞了个万能解毒丹出来。

虽然药效肯定没有系统出品的好,也不一定真的能解除谢北辰身中的厉家独门秘毒,但这配方也是君一臣三佐五,君臣有序,相与宣摄,能缓和不少痛苦和发作时长。*

等谢北辰真的投诚之后,再给他对症下/药彻底解毒也不迟。

一颗乌黑的药丸被她拈在指间,半点光泽也没有的黑色与她欺霜赛雪也似的肌肤一对比,便愈发有种用价值千金的汝窑白瓷,供着松香徽墨的感觉了:

白者愈清,乌者愈沉,清贵之气迎面而来。

施莺莺用了下巧劲,捏住了谢北辰下巴迫使他张口,随即把解毒丸利落往前一送,塞进了他嘴里,拍拍手笑道:

“先把解毒丸的定金给你,大燕二皇子。”

“好些了么?”

解毒丸一入喉,谢北辰顿时便觉得好受多了,自他幼时起,便永远都受着千针万砭之痛的双眼泛上一股清凉之意,不多时便成功缓解了疼痛:

别的不说,光说这一手制药的本事,就足以让施莺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得到万金虚席以待的座上宾的待遇。

施莺莺看他的神色就知道她的解毒丸没出什么问题,便笑道:

“好叫大燕二皇子得知,在结盟这件事上,我可比厉无殇要有良心得多。”

她俯下身去,挽起长袖,亲手为谢北辰解除了肩膀和双臂上的机关束缚,好让他在不至于暴起伤人的同时,抬头和她说话的时候舒服些,恩威并施的手段用得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二皇子殿下,且听我一言。你可是大燕国嫡系正统,只因为背了个‘不祥’的名号,便无法学习帝王之术,与王位彻底绝缘,不觉得不甘心么?”

“大燕长公主既是女身,终其一生都与王位无缘,唯一的正统理当是你;可厉家早有不臣之心,拥兵自重多年,都敢对堂堂二皇子下毒,便是早就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的铁证了。”

“既如此,何不与趁此机会我联手?”

系统抓紧时间吐槽了施莺莺最后一句:

“之前还口口声声姐姐妹妹的,叫得那叫一个亲热,怎么现在就又叫回‘大燕长公主’了?你该不是又把人家的名字给忘了吧。”

施莺莺避而不答:“诶嘿。”

系统悲愤控诉道:“施莺莺,你没有心!你这才走了一天都不到啊,真的是前脚刚走后脚就把人给抛到脑后,用完就扔,燕飞尘知道了会哭的哦,弓马娴熟、流血不流泪的东宫之主真的会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偷偷哭的!”

施莺莺冷酷无情道:“朕已阅,下一位。”

按常理来说,这时候刚刚被给了甜头策反的人都该抓紧时间表一下忠心,施莺莺也深谙这个道理。

于是她打点起精神来,打算和谢北辰来一番礼节上的你来我往,虚与委蛇,可没想到谢北辰半点跟她说假话的意思也没有:

她在轮回世界历练多年,练就一身操控和看透人心的本事,连系统这种代码数据集合体都骗不过她,更别说区区人类。

可想而知,当她听得谢北辰竟然还带着点委屈的意思开口说话的时候,该有多震惊了:

“……我不是大燕国二皇子,我是谢北辰。”

“朝云国长公主,你要是能记得住我的姓名,我便把这条命抵给你了!”

——区区一个姓名和一条人命来说,哪个更重?

当然是人命更重。

这个换算从本质上来说就不可能成立,更别提谢北辰身份特殊:

于公而言,他是大燕国二皇子,即便再不受宠,也是名正言顺的皇家子弟;于私而言,他是名满天下的“流水惜花”侠盗之子兼亲传,使用得当,便会是最利的一把刀。

但凡今日坐在这马车里的不是施莺莺,这剧情就又要被厉无殇给掰回虐恋情深的原著线上去,谁敢说这把刀不好使?有这份价值压秤,便使得谢北辰的身份更尊贵,命数也更重更值钱了。

但最要命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真的打心眼里,想用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作交换,把自己送给施莺莺。

电光火石间,施莺莺的心思转了又转:

莫非这是别样的投诚,意思是以后他不会再把大燕当成家了?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大燕国从上到下都对这位“不祥”的皇子没什么好脸色。

既然如此,叫他一声名字以示好,换来一个助力,也不算亏——

岂止不亏,区区一个姓名,能换来敌国皇家正统的名头做“友好往来”的筏子,能换来一流武学高手护卫在侧,还能换来未来进攻大燕国的时候最好用的人质,简直是无本的生意,赚翻了!

施莺莺心里的金算盘打得噼啪响,险些要飞上天去,便含笑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

“谢北辰。”

她在大燕国客居的这段时间,终于把原身养出了一些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娇憨模样,哪怕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对她说出半点不客气的话。

再加上她的声音呖呖如莺啼,天籁之声也莫过于此,连句末的一点气音,似乎都带着兰麝般馥郁的暖香:

这使得她哪怕说着最无情的言语,也能够让人心荡神驰,更何况她刚刚还发自内心地呼唤了、记住了谢北辰的名字呢?

真情与假意虽不好分辨,可当一个人的全副心神都牵系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便很好分辨了。

于是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原本打算来掳走朝云国长公主的这位刺客,他……

他脸红了。

脸红得很彻底,绯红如霞云的颜色从他清俊的脸上一路蔓延到脖子根和耳后,简直就像是被什么豪门贵胄调戏了的良家少女似的。

施莺莺便下意识地往后避了避,自觉弄明白了谢北辰的脑回路:

他们两人差不多大,一方近及笄之年,一方近舞象之年,虽不至于真就能谈婚论嫁,但在人均早熟的古代,情窦初开和定娃娃亲也足够了。

深夜马车里,孤男寡女独处,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无意的话,的确要避一下嫌。

谢北辰是大燕国的二皇子,哪怕愿意暂时与她联手合盟,估计对朝云国的人也没什么好感,那她避个嫌也没什么。

结果她万万没想到,她这往后一避,大燕国二皇子立刻就跟经了霜的茄子似的大受打击,脸色也不好了起来,头都沮丧得要低下去了:

如果说刚才他满身杀气持刀冲到施莺莺面前要对她动手的时候,是一头孤狼,那么现在的谢北辰就是冲着她不停摇尾巴的哈士奇,还是拆了家后乖乖坐在面前汪呜汪呜讨饶的那种。

系统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施莺莺!你辣手摧花地对人家大燕二皇子做了什么!”

施莺莺诚恳地摆摆手:“……我什么都没做,谢谢,这次是真的没有。”

然而“狼来了”的故事终于在施莺莺身上变成了既定事实,她说谎说得太多了点,以至于现在她难得说句真话都没什么说服力。

系统:“真的很难有半点说服力呢,莺莺。”

施莺莺:“不,不是我,我没有。”

“这会不会是你在上一个世界的旧识?”系统推测道:

“甚至更早,是你轮回世界里的哪一位队友,或者干脆在你进入轮回世界之前,你们就已经是星际时代的旧友了?”

施莺莺抽出腰侧的金错刀,为谢北辰挑开了身上所有的机关束缚。

所有束缚一解开,这位大燕国二皇子便仓皇逃窜了出去,可施莺莺愣是从他那没惊动任何大燕御林军、如白鸟掠水般的好身手里,看出了一点狼狈的意味:

要不是看他把惯用的佩刀连刀带鞘地留给了施莺莺以示投诚,这逃跑的速度简直跟见了狼的兔子似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便突然心情好了起来,将金错刀铿然归鞘,发出一道冷冷的金属撞击之声:

“不可能。”

“我只是被消除了所有含有‘知识’的记忆,不得不在轮回世界中从头历练起来而已,又不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但也正是托了她纯然白纸一张的状态,才使得她能够在轮回世界里,汲取到更多的知识,也算得上因祸得福:

“我的本能告诉我,能照顾我的人,已经全都死了。”

“再说了,我在上一个世界有没有旧相识,你不知道么?”

“……我也不知道哦。”系统为难道:

“为了更好地完善每位原主的命运,每离开一个世界,你我所有与上个世界相关的人物记忆就都会被清空一次,以达成‘互不干涉’的目的。”

施莺莺轻轻挑了挑她秀气的细眉,一针见血地问了个让系统装死了一整晚的问题:

“你消除了我的记忆,那么谁能消除你的记忆呢?毕竟这种事是要操控者对被/操控者下手的吧?”

遂一夜无话。

次日施莺莺刚从马车里醒来,便接到了来自朝云国使臣的请安。朝云国老皇帝为了对天下展示自己的仁爱之情,特意派来了自己的心腹迎接施莺莺:

“给长公主殿下问安。”

“前方路段突发山洪,桥梁垮塌,山民受灾,死伤无数,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呢?”

一旁的大燕国随行的使臣也附和道:

“如果要等桥梁修好,便要在这里安置数日。朝云国长公主千金之身,理应坐不垂堂,不该以身犯险,但连日赶路也委实疲惫,休息一下也未尝不可……”

施莺莺从马车帘子的缝隙往外看了看,发现周围有好几个被强行带来的村民,个个衣衫褴褛,身上还沾着泥浆,怕是还在抢修房子就被捉来,忐忑不安地等回话了:

朝云国长公主到底要不要在这里暂时落脚?如果这种贵客要在这里落脚的话……先不说招待不周可能会获罪,就光说支出,他们也很难负担得起。

施莺莺心念一动,扬声道:

“本宫的确乏了,累得很。”

她这话一说出来,不少山民的脸色就瞬间更不好了,却只能咬着牙低下头去,准备硬着头皮大出血招待这位贵客落脚,却又听见施莺莺开口道:

“但此处山民刚经了灾,何必额外铺张,与人多添烦恼?还是不必停留了,直接绕路即可。”

大起大落,大悲大喜,莫过于此。

瞬间周围的山民们喜极而泣,自发齐齐跪倒在地上对施莺莺行大礼,要么交口称赞着朝云国长公主的仁爱之情,要么就一言不发,只能用拼命叩首的动作表达感激:

朝云国老皇帝的仁爱之名还没传出去呢,倒是先给她女儿做了个踏板,可真是个美妙的巧合。

半晌后,朝云国来使和大燕国的护送队伍合计了一下,就规划出了新的路线:

借道黄山郡。

当然这个路线的促成也有施莺莺出的一份力:

她分明记得,按照《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剧情,就在数日后,便会有意欲拥戴她的好弟弟上位的大臣,造了个吉兆出来。

这人弄来了一株高两米的莎草,将草叶上写出了“天意在仲”四个字,让本就有意让小儿子继承皇位的老皇帝愈发龙颜大悦,当即册立了太子。

所以她一定要去趟黄山——

作者有话说:*《素问》: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

《脾胃论》:君药分量最多,臣药次之,使药又次之。不可令臣过于君,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

*系统上面还有个上司,详见28章,施莺莺刚用法律通关上个世界,就有东西修改了这个世界的法律设定。

【小剧场·什么叫殊途同归啊】

施莺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要把这个盟友搞到手。

谢北辰:是莺莺,我光速白给。

施莺莺:为了让他听我的,先给他解一半毒吧。

谢北辰:莺莺给我解毒了,莺莺爱我!

施莺莺:再把他母亲的信息放给他安心。

谢北辰:呜呜呜呜呜太好了,我们已经见过家长了,我从此生是施莺莺的人,死是施莺莺的鬼!

施莺莺:(我都给你这么多好处了我还是个不错的搭档至少比厉无殇要好那不如)结盟吧?

谢北辰:(有爱就什么都没问题别说结盟了命都给你也)没问题!

系统:什么叫殊途同归啊?【战术后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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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吉兆 银鬃金毛,足踏祥云。

徐霞客曾在他的游记里颇费笔墨描写过黄山风光, 有道是“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云海漫卷, 奇松怪石, 端的是壮丽独绝的景象。

再加上昨晚谢北辰这一遭失败的刺杀没能惊动任何人, 因此落在别人眼里,就是“对音律戏曲颇感兴趣的朝云国长公主听了一天的歌”,人人都觉得她果然还是小孩心性,贪玩:

既然这样的话,绕路黄山郡的时候,她想在山脚多停留一下, 看看风景,也很能说得通。

数日后,施莺莺一行人果然在黄山郡落脚。

因着她格外强调过“勿要扰民”,再加上朝云国长公主的失宠已经有了苗头,所以黄山郡的官员也没搞什么“净水洒街、铺陈香花、十里相送”的大场面,只专门给她清了一条街的路和体面院子出来,让她在黄山郡暂时休整几天。

由大燕御林军和朝云来使一同构成的车队规模壮观得很, 车辚马嘶的动静自然也不小, 在他们从山脚下经过,打算入住别院的时候,当即便惊起了不少还在山间吃草的动物, 鸟飞兽跃得好不热闹。

这一热闹,便闹出了施莺莺想要的东西:

一声长鸣过后,不少人就都看见,有一头后颈和背部覆盖着长长的白色鬃毛的动物,被朝云国长公主的车队动静惊动到, 随即在山间敏捷地跳跃起来了。

立刻就有见多识广的当地人叫出了这东西的名字:

“‘银鬃金毛,足踏祥云’,能在山间来去自如……是黄山天马!”*

不管是大燕国还是朝云国,都颇信奉鬼神之说,但那也都是“信奉”和“听说”,还真没多少人亲眼见过这种事。

因此,当这个实打实的吉兆,从远处咻咻咻地接连蹦过无数嶙峋乱石,隐没在荒林中后,众人皆惊。

他们面面相觑之下,对朝云国长公主的信服和敬重之情便如不竭的泉水般,汩汩涌上来了:

莫非……这位长公主才是朝云国的天命所在?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她才是最正统的朝云国嫡长!

最后还是朝云国的来使脑子转得快,反应了多来这个吉兆有多珍贵:

不管朝云国长公主受不受宠,这吉兆一出来,她就必不会再失宠了!

于是他立刻匍匐于地,高声喊道:

“长公主远行归来,平安无事,是吉人天相,自当有吉兆相迎!”

此人一言既出,周围无数附和声便随之而起,都在交口称赞施莺莺这一路上的平易近人和爱护子民:

“不愧是朝云国长公主,连老天都偏爱此等钟灵毓秀之人呢。”

“长公主仁爱之情可感天地,黄山有灵,特命天马相迎,护送长公主平安归国。”

直到这时,系统才终于明白了,施莺莺之前为什么一定要格外强调“勿要扰民”:

一部分原因是她要借这个机会表现自己的“仁爱体贴宽厚爱民”之情,另一部分、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要借助这帮看热闹的人的八卦心理,把她的“吉兆”也传达出去。

要不然人人都被拘束在家里,等着朝云国长公主的车辇过去后,才能从家里出来,又怎么能看得到专门为了迎接她而出现的“天马”呢?

也正是当晚,施莺莺终于体会到了有个武功高强的同盟的好处:

她还在忙着画捕捉“天马”的陷阱,就听见有人在她的窗边轻轻敲了三下。

在吉兆出现后,黄山郡的官员们对施莺莺的态度瞬间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她愈发恭敬和客气了起来,还送来了数目可观的军队驻守在她的落脚别院周围,和大燕国的军队一起,把这处小院子包了个严严实实:

里里外外三层,换岗巡逻,按时打更,铁桶似的水泄不通。

能在这种程度的严防死守下,不惊动任何人来到她面前的,还能有谁?

只有谢北辰。

于是施莺莺放下了手中的炭笔,刚支起窗,便看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她白日刚刚见过的“天马”,此时已经乖巧地躺在院子里了,还在吧嗒吧嗒地吃着一簇新鲜的绿叶草,半点旁的动静也没发出来,自然也就没惊动任何人。

清光辉映下,穿着夜行衣,手腕和小腿上都打着绑带的谢北辰在她窗边坐了下来,递给她一株还带着夜露的嫣红的山花,八成是他刚刚上山去捉“天马”的时候,顺手捎下来的东西:

“你要这个?给你提前捉来了。”

施莺莺接过花来,彬彬有礼一点头,脸上半点心动的娇羞神色都没有,就好像被年纪相仿的英俊少年送花这件事带给她的悸动,完全不如她见到她心心念念想要的“吉兆”的半点满足:

“多谢,真是帮了大忙了……”

可是谢北辰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就像要等施莺莺说出最关键的某个语句,才能开启让他离去的开关似的。

系统痛苦地举起了人物提示牌,打算让从来都不记人名的施莺莺临时抱佛脚一下,可别因为区区一个名字的小事就弄丢了这么个靠谱的盟友:

想想看,在你最需要某样东西的时候,你还没开口要呢,人家就双手给你送到面前来了,如此暖心又体贴的搭档多难得,过了这村可就真没这店了!

——然后它刚举起来的人物提示牌,就在精神世界里被施莺莺按了下去。

她凝视着面前分明比她大不了几岁,却比她高了一个头都不止的少年:

服用过解毒丹后,他的眼疾已有所改善,便将脸的密不透光的蒙眼布换成了薄薄一层黑纱;再加上他眉眼已经长开了十有八/九,在清风朗月映衬之下,愈发能看出原本剑眉星目的俊秀模样来了。

更别提他常年练武,举手投足间有着与寻常男子截然不同的利落感,紧贴着身体的黑色衣裳正好勾勒出他流畅的肌肉形状,怎么看都颇能博得女孩欢心。

而不是只能像现在这样,背负着“不祥”的虚名,行走在暗夜之中。

于是施莺莺便叫出了他的名字:

“谢北辰。”

谢北辰心满意足地对施莺莺一笑,便轻快地跃下了她的窗户,向他原本应该在的次院奔去,不多时,次院的灯火便亮起来了,正好与施莺莺这边遥遥相望,就好像一句无声的、催她早些安寝的关心。

于是施莺莺也准备睡下了,反正吉兆都被送到了门口,也不必再操心去画陷阱。

临睡前,她随手将这朵嫣红的花拭净了露水,压在了买来解闷的闲书里,却恍然间想起……

是不是曾经也有人,送过她一模一样的东西呢?

这都是后话了。

总之次日清晨,伴随着朝云国的官员们大喜过望的喊声,这道吉兆便被关入了笼子,准备和施莺莺等人一同启程。

人类社会里传播速度最快的东西是什么?

不论古今中外,总归是八卦新闻。

再加上这可不是一般的八卦新闻,它兼顾了“吉兆天命”和“皇位继承权”等多种要素,更加精彩,还有实体的证据在呢!

于是施莺莺等人回国的车辇还在路上,与她相关的传闻便已经像长了翅膀似的,传播到了朝云国的每个角落,还个个都说得那叫一个绘声绘色:

有的说朝云国长公主智勇双全,不愧是皇室正统;有的说她小小年纪就能够巧施计谋令贼人落网,还让一江之隔的他国以礼相待并好生护送回来,十二岁便封相的甘罗也莫过于此的。

有的说她一颗宽厚之心感人至深,路遇遭了山洪的村民,便专门为他们绕了路去黄山;立刻便有人符合说果然是她仁爱之心可动苍天,车辇方行至黄山,便有天马相迎,这正是天命所望啊!

不管最后这些传闻把这件事美化成了什么样子,总之这个吉兆传来得太是时候,也太不是时候了:

“黄山天马”的吉兆,比二皇子的“香花异草”的吉兆更快一步抵达了京都,堪堪将见风使舵的大臣们“立贤不立长”的谋划给堵了回去。

有珠玉在前,那么不管他们再弄什么出来,就都有点瓜田李下的模仿之嫌。

而这一吉兆的抵达,也让不少脚跟不稳的人又站回了中立的墙头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