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工部 “何至于此耶?”
先不管“永平长公主”的名号究竟能不能让施莺莺满意, 反正肯定是绝对不会让二皇子满意的;而且施莺莺一回来就得到了封号这件事,还引发了他的那点少得可怜的危机感:
要是不提前下手的话,只怕日后朝云国的储君, 就要是他的长姊了。
他们二人都是中宫所出, 名正言顺;近年来他被父皇忌惮, 不得不久居都城,韬光隐晦默默无闻,可她却能远赴黄河治理水患,还把好一个烂摊子给盘活了,声名大噪;近些日子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的口中, 除了“永平长公主”之外,再听不到其他的故事:
两厢对比之下,很难让人不动歪心思。
对正常人而言,在比试的时候赢不过对方,要么就干脆认输,要么就回家发愤图强准备日后再战;但对心思不正的人而言,只要把对方给按在阴沟里干掉, 那也未尝不是自己的一种别样胜利。
朝云国二皇子就很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当晚, 施莺莺刚散下长发,准备和往常一样,用牛角梳通发百次后就休息, 便等来了这些年来,除谢北辰之外的第二位刺客。
而且这位刺客一看就是个轻功好手。
明明数息前他还身处系统的警戒范围之外,系统也只以为这是个在长公主府外巡逻的普通护卫而已;但只一眨眼的功夫,身穿黑色夜行衣的少年便飘然而至。
他的动作快得让系统都只来得及对施莺莺高声示警:
“有刺客!”
可施莺莺半点惊慌的神情都没有。
她甚至还好整以暇地偏了偏头,系统这才发现, 她今晚从散开了长发却没有梳头那一刻,便始终坐在窗前:
那是最容易被刺杀的地方,却也是能第一时间能发现刺客的地方。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在系统都还没察觉刺客的存在的时候,施莺莺就已经凭着在生死关头磨练出来的直觉,把他给认出来了。
一声极轻微的机括声响后,数点寒芒借着夜幕的掩护,直取施莺莺胸腹与喉咙各致命处,俨然一副要置她于死地的架势——
但是刺杀的人来得快,谢北辰动得更快。
或者说正在等刺客的不止施莺莺一个人,谢北辰从投诚的那一刻就在等了。
他深刻明白“对比产生美”的道理,并打算第一时间就将其付诸实践,让施莺莺明白他的价值,看到他的长处,明白“除了谢北辰之外再没有人的身手能好到让她可以放心依靠的地步”。
结果他没想到的是这位刺客来得竟然这么晚,硬生生让他浪费了好几年可以表现自己的机会。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甚至连来袭的刺杀者也没能想到,有这么个厉害人物在保护着她。
寒芒未至,便被斜地里袭来的长刀尽数挑开来,一把匕首更是被直直挑得飞上天去。同样一袭黑衣的谢北辰几乎与夜色融为了一体,来去无声如轻絮扶摇、飞鸟掠水,“流水惜花”亲传的身法更在来者之上。
数息之间,谢北辰便将来人擒获在地,勾成鹰爪状的五指死死扣在刺客喉间,只要这人一有异动,就能将其当场格杀!
刺客的蒙面巾被他扯下后,露出了张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容;直到这一刻,被谢北辰挑飞上天去的那把匕首,才将将落地——
一声铿然鸣响后,寒气逼人的刀刃正巧没入少年刺客颊边的青砖三寸。
瞬息之间,胜负已定。
“二弟可真不厚道。”施莺莺一看到这么年轻的刺客,便拢着衣袖笑了起来,温声道:
“明明还是个跟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小郎君,就被派出来送命啦,多可惜。”
谢北辰眼疾手快地卸掉了刺客的下颚,让他无法咬破毒囊自尽,年轻的刺客便只能冷声含糊道:“……别想挑拨离间。成王败寇,废话这么多作甚?杀了我便是。”
施莺莺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后,笑得愈发开心了:
“我才不杀你呢。”
她刚刚要费这么多口舌,就是为了看看这个刺客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在他心里,他和二皇子只是单纯的上下级的关系,把自己看做一把没有生命的武器的话,那就没办法了,这种观念一旦种下便再不好改,只能斩草除根了事。
但如果他还对二皇子这个主人抱有信任之情,他还有一点未曾泯灭的人性的话,那可就太完美了——那一句只会用在信任的人之间的“挑拨离间”便是佐证——接下来就是施莺莺大展身手的好时候:
她特别擅长玩弄人心,摧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
在心防坍塌、高楼倾颓之后,再在废墟上安营扎寨,建立自己的新城。
施莺莺披着长衣坐在窗边,墨色的长发如瀑散落,愈发衬得她肤光胜雪,恍然间有种飘然出尘、不似人世间能有的凉薄之美。
而下一秒,这种感觉便如见了阳光的晨间薄雾般散去了:
年轻的永平长公主对她的阶下囚很温柔地笑了一下。
夜风透过半敞着的窗户拂过高烧的龙涎香烛,风移影动,芬芳馥郁,将渐近及笄之年的少女那逐渐长开的眉眼,映照得愈发绮丽多情:
“我只是把我遇到刺杀的信息放了出去而已,再请你在这里喝杯茶,过上一个月,我就会让你全须全尾地回去交差,不好么?”
“毕竟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号,永平长公主心善,不愿意见血,自然是不会杀你的,你大可宽心。”
——太损了,真的太损了。只有真正明白施莺莺是个什么人的系统在一旁好一番痛心疾首:
按照朝云国二皇子的性格,就算这位死士什么情报都没透露出去,在回到二皇子身边后,他也别想有好下场,甚至还极有可能因为他能从施莺莺身边全须全尾地回来,而被抓起来另行拷问:
你是不是打听到了什么不一样的情报?为什么你能活着回来?你是不是跟长公主有什么特别的交情?你是不是被策反了!
换作任何一个正常人,其实都能理解这套操作:
谁能在抓住一个想要取你性命的人之后,还胸怀宽广地留他一命?
除非他用某种方法取得了被刺杀者的信任,然后又趁机逃了回来。
正当同龄的一男一女,还都是情窦初开的韶华年纪,这让人不想歪都很困难:
没准这位刺客被永平长公主用美人计策反了,这次回来面对旧主,根本就不是回来复命,而是回来反水刺杀的。
然而很遗憾,施莺莺真不是个正常人。
这就会形成很美妙的局面:
明明和他有君臣情分的二皇子,竟然是那个下死手要置他于死地的人;而他本该来刺杀的永平长公主,却是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
——所以说对比产生美。这不假戏真做地反水都说不过去。
施莺莺果然半点都没有苛待这位刺客,把人好吃好喝地供养了整整一个月才放他回去。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加上施莺莺又和气又美貌,这位年轻的刺客终年与刀枪剑戟为伍,与生死为伴,可以说他在刺杀的方面有多擅长,在人心之事上就有多单纯,要不然他也不至于真的把二皇子这种人当成可以信任的上司。
在施莺莺终于决定把他放走,让他回到二皇子身边去的时候,他甚至还犹豫了一下,低声告诉了施莺莺自己的名字:
“我叫卫楚。”
施莺莺拢着衣袖,含笑一点头,无声地鼓励着他继续说下去,而卫楚也果然不负她所望地红了脸。
他低下头去,顶着谢北辰几乎要把他给抽筋剥皮拆骨的目光,认认真真地看着施莺莺。依然带有几分少年意气的眉眼还未完全长开,却已然能看出他日后冷傲俊美的模样来了:
“看在你今日救我一命的份上……我有恩必报。来日如果你和二皇子在争夺王位的时候不幸落败,就来找我,我送你出国都,隐姓埋名地过普通人的生活。”
施莺莺眨了眨眼,温柔地笑了起来,叫谢北辰安排最好的车马送卫楚离开,温声道:
“好呀,那一言为定。”
“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谢北辰把车马赶过来后,卫楚看着面前的五花马、七香车,觉得不愧是永平长公主,胸怀宽广,仁义待人,便不疑有他地上了马车,但其实这又是施莺莺在二皇子的心里留下的一根刺:
她为什么要对一个刺客这么好?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吗,肯定是因为他们有私情!
既然有私情,那就往死里拷问!
果不其然,在施莺莺将卫楚完璧归赵了的三天后的深夜,一辆马车载着个出气多进气少的人,从二皇子的府邸后门出去,一路快马加鞭地往乱葬岗去了。
“抛尸”完毕的一行人离开不久后,施莺莺就带着谢北辰来捡走了遍体鳞伤的卫楚,把人带回了长公主府。
她挽起袖子,卷了张干净的帕子敷在卫楚额间,装作没看到从他的眼角流下的一滴泪水,伸手切了下脉便坐到桌旁开方子让谢北辰去抓药,一边写字一边失笑着摇头:
“何至于此耶?”
——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总归落在卫楚耳中,就是永平长公主替他惋惜,觉得他遭了不该受的苦;落在谢北辰耳中,就是“为了招揽一个备用的护卫她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
于是谢北辰小声咕哝道:“他才不值呢,我比他有用得多。”
施莺莺没听清,下意识地问道:“什么?”
谢北辰刚想回答,但是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
朝云国素来对男子的审美都是以“温文儒雅、满腹诗书”者为上,所以他也一直都在施莺莺面前拿出这幅模样来;但当施莺莺远赴黄河郡归来,面对着专门出城迎接她的、风华正茂的礼部侍郎周明德的时候,她脸都不带红半分的,丁点风月情思都没有,很明显这款不是她的菜。
而她现在又不辞劳苦地从二皇子手里专门挖了个刺客过来,没准她喜欢卫楚这款?
于是谢北辰立刻装起了卫楚同款的冷酷,双手环胸,惜字如金道:
“没什么。”
系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位小伙子有好几副面孔呢?”
“他从投诚到你麾下起就跟周明德似的,都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现在你刚救了卫楚,他就又变回投诚你之前的那种酷哥架势了,这莫非就是……”
施莺莺恍然大悟道:“我悟了,他可能有一点精分的前兆,日后我会多多关心我这位盟友一号的心理健康的。”
系统:“你又悟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啊莺莺!”
在刺杀失败后,二皇子也不知施莺莺给他把人原样送回来,是在警告他还是对他示威,竟然安分了好一段时间,弄得他阵营里的人都开始“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殿下,永平长公主都要入六部协理国事了。”
“我们要是再不动手,以后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啊!”
“慌什么?”二皇子已经提前打听到了施莺莺的去向——然而他并不知道那是施莺莺有意泄露出去的,就是为了让他们一行人降低戒心:
“我已经提前打听到了,她要去工部。”
他恶毒地推测道,明明去兵部可以协理兵权,去礼部可以享清福,去户部可以大捞一笔,去吏部就能安排自己的人手,再不济去刑部也可以与大理寺搭上关系,可她偏偏去了最吃力不讨好的工部,真是没脑子。
再结合一下之前她交上去的那份答卷,这岂不是说明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野心,就只不过是在工程之事上有点本事而已?
即便二皇子的心里还有一片若有若无的阴影,可朝云国这么多年来,重文采而轻实干的旧例摆在前面呢,他还是放松了对施莺莺的警惕:
“工部可不是个好去处,还不知道有多少烂摊子等着她去收拾,且看着罢!”
也不知道是二皇子乌鸦嘴,还是新被加封的永平长公主真的就没有享清闲的命数,在施莺莺进入工部的数日后,又一个噩耗传来:
湔山决堤了。
湔山与朝云国都城相距甚远,虽不至于像黄河决堤那样,能够影响得到朝云国的都城,但问题是湔山年年决堤,锲而不舍地决堤,洪水简直跟定时定点地来这里报道似的:
不管上一年拨多少钱去修河堤,下一年照样洪涝不误。
朝云国老皇帝震怒之下,已经在外治水数载的永平长公主,连在国都内停留哪怕区区半旬都来不及,便再次匆匆随工部出行去了。
只不过这一次,跟在她身边的还有额外的两人:
一名是死缠烂打地要跟上来的大燕二皇子谢北辰,因着他毕竟是另一个大国的皇子,便得到了能与施莺莺同乘一车的待遇。
另一位便是永平长公主不知道从什么犄角旮旯里找出来的奇人异士,黑巾覆面,单名一个“楚”字,虽然常年潜藏在暗处,但只要永平长公主一声令下,他就能出现得比见了肉骨头的狗都快。 ——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系统:你们撞人设了,我建议,竞争上岗当男主。
卫楚:我是冷峻款酷哥,古早言情男主都是这一配置。
谢北辰:班门弄斧。我可以为莺莺当场精分,没想到吧!
卫楚:我习武多年,身手了得。
谢北辰:跟“流水惜花”亲传在这里耍什么大刀呢,弟弟?
卫楚:我是二皇子曾经的手下,关键时刻可以给他扣黑锅。
谢北辰:我是大燕二皇子,我是值钱的人质。
无意间听到了攀比现场的施莺莺:我这里的待遇有这么好吗,一个两个的都在竞争上岗当护卫?很好,那我就放心了。
系统欲言又止:……不,我觉得他们不是因为待遇……其实也不是在竞争护卫……算了。
施莺莺:?
感谢在2020-10-01 23:59:16~2020-10-02 23:36:07期间为我灌溉营养液的 冰叶 小天使哦~
非常感谢,我会继续努力日更的!
第37章 墨池 喝下这杯酒的人不该是他!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恶事行千里”,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的话,也没什么逻辑问题:
毕竟好人好事带给人的冲击感没有恶人恶事的强。
但反过来说的话, 如果一件好事的传奇程度和带来的冲击感, 能够强到某种地步的话, 就能达成“好事传千里”的成就了。
这个传奇程度也不用太高,只要能比“永平长公主尚未及笄便能主持兴修黄河水利、自此之后数年来黄河再未泛滥”高就行,肯定能够比施莺莺还声名远扬。
很明显在这个世界,能做到这点的人还没出生,于是施莺莺一行人刚抵达湔山*,就受到了当地官员的热烈欢迎。
自她在黄河郡不受接风洗尘之礼, 就带着工部的人们匆匆去实地勘察被冲毁的堤坝的状况后,她的贤名便一传十十传百地扩散了开来,以至于湔山县令也用最简单、最省事的方式接待了她,半点也不拘虚礼,直接把人给带去堤坝被冲毁的地方了:
“禀永平长公主,灾民已经疏散完毕了,就等殿下亲自去看看堤坝, 再细议怎么抢修。”
施莺莺登上瞭望台, 一眼望去,就知道湔山这里是怎么回事了:
同样是洪水决堤,冲毁堤坝, 可是和黄河郡有人力干扰、所以偷工减料了的工程不一样,这里就是单纯的因地势险要而水势格外汹涌,把真材实料的堤坝给硬生生地冲垮了。
因此她要面对的局势,就格外困难了起来。
此刻正是湔山的洪水期,可以说从一开始, 他们就没能占据“天时”这一要素;而“地利”和“人和”这两点,也无限趋近于零:
黄河郡好歹物产丰足,又多豪门大户,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不缺;而湔山多悬崖峭壁,乱石险滩,都弄不到修堤坝要用的沙袋和木材;再加上这里地势高,人口少,用普通的分发粮食聚集灾民的办法来招工,估计只怕十天半个月的都不一定能招够人。
——难上加难,雪上加霜。
湔山县令也知道自己这边的艰难程度。他擦擦额头上的汗,试探着问道:
“长公主,这里也能用黄河那边的束水冲沙法吗?”
毕竟施莺莺在黄河那边用的新式治水法太有名了,一被传开来,黄河流域上上下下有条件的都试了一下,还真的让黄河畅通了不少:
在别的地方都成功过,没有道理在他们这里就失败吧?
“不行。”施莺莺摇摇头,阻止了这个提议。
她穿着和周围人别无二致的短打,一路涉水过来,衣角还带有潮湿的痕迹,更不用说已经湿透的、全都是污泥的鞋子了,怎么看都有点小狼狈,半点天家贵胄、金枝玉叶的娇贵也没有。
但当她站在高处,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奔涌不息的洪水之时,就会让人格外安心,似乎有这样的一根定海神针在,那么他们就什么都不用怕,肯定能坚持到最后:
“在黄河流域可以用束水冲沙法,是因为那里泥沙淤积,一碗水半碗沙,不先把常年淤积下来的泥沙冲开的话,堤坝修筑得再好也没用,河床依然会被抬高,河水一定还会顺着高河床涨上去决堤。”
“但你们这里……”施莺莺伸出手去,点了点还在咆哮奔涌着的江水,继续耐心解说道:
“水流湍急,问题不在于泥沙淤积,而在于堤坝牢固度太低,一不小心就会被完全冲垮。”
“而且水流又这么急,即便勉强堵死决堤口,也无法派人下去修,只能从上面直接吊下物料来,堵住一点是一点,等枯水期再派人下去调整。”
湔山县令顿时苦了脸,他虽然不懂水利,但至少知道自己地盘上究竟是个什么架势,施莺莺说的对是一码事,但是他们力有不逮又是一码事:
他们已经用光湔山库存里的所有砂石和巨木来堵决堤口了,要想再挤出多余的物料来重修堤坝,是万万不能的。
可湔山县令还没来得及诉苦,就又听施莺莺发令道:
“传令下去,每家每户出五个长三丈、宽二尺的竹编大筐来,放在堤岸上。每日只要能背鹅卵石过来填满一个筐子,就能领到当日的赈灾粮。”
“等所有筐子都填满之后,再齐齐把筐子吊下去;只要各家放下去的筐子编得够细密牢靠,填的石头足够实沉,能不被水冲垮,他们就能领到新一批的赈灾粮。”
永远不要小瞧人们在逆境中爆发出来的对食物渴求的力量。
数日后,江边便多了许多盛满了鹅卵石的大竹筐,也亏得湔山民风淳朴,没有偷奸耍滑投机取巧的现象存在,个个竹筐都结实得很:
当这些装满了石头的竹筐被从高处一个个地吊下去之后,决堤口处便出现了一座堤坝的骨架;接下来只要将缝隙堵住,一座采用了全新的材料和修筑方式的堤坝,就能成型了!
“等今年枯水期的时候,再用同样的方式修一江心坝以分水,雨季便可引洪入外江泄洪。”施莺莺全程在旁边监工,一点偷懒的心思也没有:
“江心坝要直面江水的冲击,所以必须每年一修,不得有违。”
要不是看着湔山县令在她旁边跟前跟后的,都没人能相信,这个看起来特别平易近人又跟他们一样吃苦的小姑娘,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长公主,而这也让人们对她更信服了:
不是他们吹,哪一国的皇储能够亲自前来监工治水?没看见隔壁大燕国的二皇子都直接看直眼了,还跟条狗子似的陪在施莺莺身边忙前忙后吗?
——虽然很不好说他究竟是看治水的盛况看入迷了,准备偷师,还是真的很单纯地在看施莺莺本人。
再加上这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方法还真的堵住了决堤的大坝,因此不管施莺莺说什么,都能够有一帮人为她争先恐后地办事:
“内河泄洪不畅,原因主要在河道上:为绕开湔山山体,无法修直渠河。这样一来,枯水期水流会中途滞涩,无法起到其应有的灌溉作用,且还会淤积泥沙;丰水期因弯折过多,则面对湍流之时易决堤,长此以往,则弯道愈弯,滞者愈滞。”
周围的人都听得入迷了,毕竟在重文采而轻实干的朝云国,这可是个全新的领域,连湔山县令都忘了对长公主应有的敬称,一迭声问道:
“可要另派人手去凿通山体?”
“太慢了,来不及。”施莺莺想了想,在随身带着的卷宗上写下了一串调配比例式,递给了跟她一起来湔山的工部人员,道:
“试一下这个新的火/药配方,一硫二硝三木炭,实验的时候少量多次,切不可操之过急。”
工部人员毫不犹豫地领命离开后,施莺莺这才看向一直跟在她身后,和她一起跑腿,帮她协调各种物材的谢北辰,疑惑道:
“你不累吗?快去休息吧。”
谢北辰的心理活动顿时来了个比湔山河道还要九曲十八弯的流程:
她注意到我了,她关心我,她喜欢我!你输定了,卫楚,我的进度在你之上!
……算了,就当是这样吧,问题不大。
于是他模仿着卫楚的姿态,很高冷地一点头,就来无影去无踪地消失了。
目睹了这一切的系统觉得自己现在是唯一一个身处迷雾之外的智者。身为和施莺莺同进退共生死、同一战线上的战友,它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施莺莺,这条狗子居心叵测:
“莺莺啊,你觉不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地方和别人不一样?”
施莺莺沉吟片刻后,恍然大悟地一合掌,真挚道:
“我悟了,他果然是个靠谱的盟友,值得发展成长期合作对象!”
系统:“???你是怎么曲里拐弯地得出这个结论来的???”
施莺莺有理有据地分析了起来:
“卫楚愿意跟随我,是因为我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被我的人格魅力折服了。”
系统欲言又止:“不,我觉得可能还有别的因素,就是跟谢北辰一样的因素……”
施莺莺继续道:“周明德愿意扶持我,是因为一来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赶鸭子上架也只能把宝押在我这里;二来他透过浅薄的色相看到了我博学多才的内心,深知我是不世出的明君,为了家国天下、社稷黎民,他也会选我的。”
系统试图插话:“不,你听我说,其实这位年轻人也有一点……”
施莺莺斩钉截铁道:“但是谢北辰不一样。只有他不是看中了我的特长,而是被我要挟来的。”
系统有气无力:“不,停一下,我觉得他其实很乐于光速白给……”
“我把剩的那一半解药扣了这么久还不给他,本就做好了他会偷偷跑掉的准备,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留了下来,半点也没想过要动歪心思,用不好的手段拿到解药,甚至愿意跟着我来湔山治水。”施莺莺感慨道:
“你看他刚才明明帮了那么多忙,却半点想挟恩要解药的意思也没有,甚至连神情都淡定得很,果真是个有君子之风的好盟友啊!”
系统目瞪口呆:“我不管了,我放弃了。”
施莺莺这才反应过来:“嗯?你刚刚是不是在说什么事来着?”
系统否认得相当迅速:“没有哦,你听错了。”
总之在这段时间里,和谢北辰的危机感一同到达了顶峰的,是卫楚的殷勤程度:
这位从二皇子手下投奔来的刺客,天天跟在施莺莺身边忙前忙后,恨不得一颗心都扑在她身上,和后世那种“刚跳槽换了东家就要表现得格外卖力生怕被辞退后无处可去”的打工仔达成了灵魂共鸣。
这两人叠加起来的双倍的善解人意,就是施莺莺双倍的省心省力:
工作期间她一伸手,谢北辰就能准确无误地根据当下的进度,为她递上往年水位记录、工程草图、招工情况最新统计与物料准备程度的汇总报告;休息时间她一伸手,卫楚就能根据施莺莺的当下状况,准确无误地给她送来毛毯、食物和热茶。
这期间当然也不乏来自二皇子的试探和刺杀,但是不管是刺杀还是试探,在这两人的拦阻下,统统抵达不了施莺莺的面前:
身为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的身份更方便在明处展露,于是所有不怀好意的鸿门宴全都被他拦了下来。
此人用来挑三拣四的理由还特别歪门邪道且让人无法反驳:
什么,你们用来招待堂堂永平长公主的宴席,就只有这个档次?我当然能说了算,毕竟我是唯一能跟在她身边这么多年的人——他顺便还要在这种时候刺一下卫楚——这种程度的宴席太轻慢了,我是不会让莺莺去的。
什么,你们真的把宴席的规模提高了?这就离谱!永平长公主当年监修黄河大坝的时候,就已经展现出仁爱贤明的风度了,根本用不着这些虚礼。我之前只是试探你们而已,没想到你们真的这么做了?你们的心不诚,根本就不是和莺莺在一方的,还请回吧。
身为不能见光的死士,卫楚的工作就危险得多了:
他要在暗中护卫施莺莺的安全,一旦有人先礼后兵,打算干点脏活让施莺莺消失的话,他们就会惊喜地发现,施莺莺这边也有一套先礼后兵的对策呢。
就像谢北辰把前来邀约的官员们给挡回去的时候,也不忘刺一下卫楚似的,他也要在这个时候专门对施莺莺邀功:
“我知道永平长公主心善,不愿见血。可即便大燕二皇子他武艺高强,也毕竟师承侠道,做不得我这种活儿。”
“殿下,我做得好么?”
——简直就跟两条大型狗子在铆足了劲儿地争宠,比谁能为主人叼来更多的东西似的。
随着这两人的明争暗斗逐渐白热化,工部对火/药的研究也到达了顶峰。
数月后,他们终于按照施莺莺给的方子,精准研发改进了威力大、安全性高的火/药,并且成功在山岩上炸开了一个大缺口,裁弯取直地让原本九曲十八弯的引流河变得泄洪顺畅了起来:
筑坝分水,修渠引水,自此往后,湔山近百年水旱从人,不知饥饿,更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
而湔山县与黄河郡的两道堤坝,也就此奠定了施莺莺在工部,乃至在朝云国人民心中不可撼动的地位:
能够以韶华之纪成功监修两大水利,一举攻破困扰当地百姓多年的水患之忧,这才是真正的明君贤才,天意正统!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等着验收成果的人来了。
不过和以往不同,这次来验收水利工程的人,除了工部官员之外还有兵部侍郎。
据说是“为了永平长公主的安全考虑”,于是这位专业不对口的兵部二把手,就被朝云老皇帝给派到鸟不生蛋的湔山来了。
这位兵部侍郎倒生性豪爽得很,明明隔着还有好一段距离,他的声音便传过来了,是实打实的未见其人便闻其声:
“我就知道长公主肯定能做得到,朝云国有殿下,实乃我朝之幸……”
施莺莺摇摇头,没有接下这番称赞:“您过誉了,这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办法。”
本来就是抱着试探的目的夸奖她的兵部侍郎顿时大喜,一迭声追问道:
“不知这位高人姓甚名甚,家在何处?只要是我朝云国的子民,我等回去后必将他力荐给圣上!”
“他写不得漂亮文章,在朝云国就做不得官,怎么可能是我们的人呀?”施莺莺笑了笑,半真半假地往大燕国的方向一指:
“要找这位李冰李先生的话,只怕要往别的地方找了。”*
兵部侍郎只得很遗憾地叹了口气。
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没能在施莺莺面前成功保密哪怕一秒:
他的确是肩负着朝云国老皇帝的密令来的,疑心太重的老皇帝派出了他的心腹,想看看长公主有没有借着在外兴修水利的时候大力发展自己的势力。
结果什么样的领头人就能带出什么样的兵来,原本应该来监视施莺莺,避免她远离皇城多年而心变野了的兵部侍郎,不负施莺莺所望地被带跑偏了。
在飞马回报的密信里,兵部侍郎将这件事和那个莫须有的人才全都详尽地写了进去,末尾还不忘郑重其事地补上一句:
“大燕国有此等人才,不得不防。”
以黄河总督为首的周家,世世代代都专出忠君之臣的簪缨望族,在施莺莺刚协修完黄河水利的时候这么说,老皇帝一开始还是不信的;但是兵部侍郎是朝云国老皇帝阵营里的人,他也这么说,就真的很能说明问题了。
是年,朝云国延续了数十年未变的,以八股取士、以辞藻流丽取胜的制度,终于发生了转变:
加试一门“时策”,专考当年发生的大事,不拘文体,只要能给出中肯和详细的分析就可以;甚至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在试卷上画工程图和行军路线,是真正的“不拘一格取人才”。
最妙的是什么呢?是大燕国被借着它的名头改革了朝云国的制度,可反过来首当其冲的又是大燕国。
以后要是真的冲突起来,朝云国在尝试到了这种制度以及选拔/出来的人才的妙处之后,就肯定会有这种想法:
干脆把大燕国的那些高人弄过来算了。他们只是给永平长公主献策,就能助她成功兴修水利,那把本尊请过来后,岂不能做更多的事情!
但大燕国能交出人来吗?
它不能啊,因为这个世界里真的就没潘、李这两人。
可是又有真真切切的两座堤坝在那里杵着,是板上钉钉的物证;再加上施莺莺有意蒙人的时候,别说人类了,就连系统都能被她骗过去,就又是个锦上添花的人证了,兵部侍郎等人自然对其深信不疑:
于是大燕国在面对求贤若渴的朝云国的请求的时候,它这边越拒绝,就越像是“因为惜才不想给你们,所以我们要装作没有这些人”,就越能激发两国之间的矛盾。
这矛盾一爆发,到最后能占上风的,竟然还是改革了制度的朝云国:
因为朝云国的女子也能出仕为官,和只有男子才能读书识字、为官做生意的大燕国相比,能出人才的基数直接大了一倍。
考核方式一更改,能选拔/出人才来的概率就几乎相同了;在概率几乎相同的情况下,肯定是基数大的朝云国能得到的可用之才更多一些。
等以后,朝云国越是体会到有着实干型人才的好处之后,就会越想来大燕国挖人,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我学了你的制度,来跟你要莫须有的人,要不到就要跟你打架了;打完架我心想受益良多,果然还要继续学你,今天朝云国就是个学人精,越学越快乐;学完后就继续打,打完继续继续来找你要永平长公主满嘴跑火车说的莫须有的人。
大燕国但凡国家有灵,一定要发出灵魂的怒吼:
永平长公主,你不是人,你好狗啊!做个好人吧!
而也正是在同一年,一江之隔的大燕国长公主燕飞尘怒而抗婚,惹得从来没被女人拒绝过、也无法接受燕飞尘不再一心扑在他身上的厉无殇大怒,和燕飞尘在朝堂上发生了好一番争执。
再加上两人都是习武之人,脾气都烈,厉无殇还是个动不动就要打人踹人扇人耳光、一脚踹掉孩子、甚至能把人挂在城墙上风干三天的暴虐型虐文男主,真真是说不上三句话就要互相痛殴。
——可关键是厉无殇还真的不敢和燕飞尘互殴,除去礼法的限制之外,更主要原因就是他打不过燕飞尘。
很不好说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剧情里,厉无殇会经常痛打原主、甚至把人打到流产,有没有他惊觉“竟然打不过燕飞尘,所以就要通过殴打更弱的原主来找回男性自尊心”的原因。
要不是朝堂之上不得佩剑,这两人估计当场就能撸袖子打起来:
“从来只有男人挑女人的份,燕飞尘,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贱货,真以为自己是个长公主就值钱了?哪怕我看不上你,也轮不到你一个女人对我挑挑拣拣!”
“我劝你找面镜子照照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厉无殇厉大将军,不光我看不上你,你心心念念的人其实也看不上你!但凡我是个男人,你以为有你说话的份儿?”
为了调和燕飞尘和厉无殇之间水火不相容、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为了从狂怒的厉无殇代表的厉家手下保住唯二的子嗣之一,大燕国皇帝无奈之下,只得从王座上支起孱弱的身体来,清了清嗓子:
“好啦,都少说两句罢。我这个女儿被我惯坏了,就算厉将军能看得上她,她也配不上你的。”
“而且听她这个说法,厉将军似乎有心仪之人?自古美人爱英雄,尤其是文武双全的英雄,更能博得女人的欢心,不如厉将军趁此机会,出使一趟朝云国如何?等积攒了功勋后,迎娶心仪之人也会更容易的吧?”
厉无殇出使朝云国,在大燕老皇帝看来有三大好处:
一是能表达大燕的友好,二是可以把不臣之心愈发严重的厉将军往外赶一赶,三是为了看看自家二皇子在朝云国过得好不好……算了也不用管他过得好不好了,还活着就行。
厉无殇眼中精光一闪,抱拳扬声道:
“末将领命!”
——痛快地答应了下了这个派遣的厉无殇,其实还有个自己的算计:
他的“心仪之人”,其实就是隔壁朝云国的永平长公主。这次老皇帝派他出使朝云国,可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赚到了!
毕竟近些年来,朝云国永平长公主声名鹊起,饶是隔壁大燕国的他都听说过几分,这样的女人是不值得他正式迎娶的:
朝云国的风气太乱了,女人怎么能和男人在一起念书和做官?荒唐!他也就是看中了那张漂亮脸蛋而已,等抢回家就藏在外面的宅子里,玩够了再丢掉就是了,反正贤惠的正妻是不该在意这种小事情的。
至于人家永平长公主愿不愿意让他掳走,他区区一个怀有不臣之心而声名狼藉的将军能不能配得上人家有贤名的长公主,厉无殇是半点都没考虑过,真是个自信满满的人呢:
只要他把事情做得足够隐秘,把人给强掳回来,关在她曾经住过的院子里,区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弱女子,不就插翅难飞了?
等以后怀了孩子,她也就安分下来了,不会想家了,女人不都是这样的嘛;要是再敢有活络的心思,就打到她听话,不敢胡思乱想为止,这可真是个完美的计划。
怀抱着这样野望的厉无殇在抵达朝云国国都后,看着远处施莺莺理应在的宫室的方向,露出个志得意满的笑容来:
被他惦记上的东西,很少有能真正逃走的。
——但很不幸,施莺莺就是那“很少”里存在感最强烈的一小撮。
于是厉无殇对着人去楼空的宫室,难以置信地又问了被施莺莺留下来看门的人一遍:
“你刚刚说你们的长公主去哪里了?”
因为和谢北辰猜拳猜输了,不得不饮恨让出了贴身护卫的位置而留下来看家的卫楚不冷不热地回答道:
“永平长公主前往墨池学会进行辩论了。”
他可太明白厉无殇是个什么货色,毕竟那双冒着老鼠见了油、狗见了肉骨头似的贼招子骗不得人。跟他一比,刚刚偷跑成功了的谢北辰都变得顺眼起来了——
等等,话也不能这么说。
但凡他猜拳时候的运气好一点,怎么会落到只能看家的地步!长公主也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了,让他这个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刺客看家,带着谢北辰去墨池,这跟把一头狼放在家里,带着一条狗外出冒险打猎有什么两样?!
被卫楚在背后不停念叨的谢北辰突然打了个寒噤。
施莺莺抽空看了他一眼,关心道:“你还好么?”
谢北辰立刻很有竞争意识地拿出了卫楚同款的标准冰山气场,简洁有力地回答道:
“无碍。”
系统在施莺莺的脑海里抓紧时间指指点点,毕竟一旦墨池辩论开始,它就没机会跟施莺莺说话了,会扰乱她的思路的:
“你看这个人,啧啧。真的是学什么像什么,啧啧。”
它就是瞅准了这个绝佳的时机才敢跟施莺莺吐槽的,毕竟它是真的不想再听施莺莺把“我会关心我的百变盟友的心理健康”的这套神奇理论再说一遍了。
而系统的声音刚落,三声悠长的、浑厚的锣响传来,宣告着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即将开始,礼炮对天齐齐打响,落下的花瓣和彩纸纷纷扬扬地铺在了不远处的高台上。
放在平日,这就是个纳凉闲谈的好去处;但每逢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这高台就会变成全场所有人的注意焦点,热闹得令人目不暇接:
只要对自己有足够信心,心理承受能力也足够好的人,就都能上高台去,作为守擂者与四方学子一较高下。
较量的内容可比科举要精彩和全面多了,天文地理、兵法战术、水利税收、衡度律法等无所不包,以至于不少科举取不着的人才,在墨池学会里倒颇具盛名。
但墨池学会一开始,按理来说是不该有什么人抢着上去的,毕竟作为主动上去的守擂者,被挑战者当面驳到下不来台的羞惭滋味可不好;再加上大家都是学子,都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老熟人,一不小心就会社会性死亡——
可这一次,在所有人还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有人在护卫的陪伴下登上了高台,刹那间引发了无数学子的惊呼和议论:
“这次这么快就有人上去?”
“她背后的那个护卫一直在用伞遮着她,这么怕被晒到……是哪一家的贵女来了?”
“等等,我觉得这个护卫看起来好像有点眼熟。”有人眼尖,认出了大燕二皇子和那一袭白衣的衣角绣着的振翅欲飞的黄莺后,惊得语调都险些破掉:
“是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刹那间一石激起千层浪:
“真的吗,是长公主?你没看错?”
“是她!她的所有衣服衣角都绣着暗含了她名讳的黄莺,这点我是不会记错的,而且就算有人胆敢穿跟她一样的衣服,可大燕二皇子的模样是伪装不得的吧?除了永平长公主之外,还有谁能让大燕二皇子当护卫?”
在愈发浩大的议论声和赞美声里,亦步亦趋跟在来人身后的谢北辰在把她送上高台后,终于将一直遮挡着她的伞面抬高,露出她花颜靡丽、足以倾城的容貌来——
而就在施莺莺的真容终于自下而上地失去了伞面的遮挡,缓缓展现在所有人面前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停止了刹那的呼吸:
她太美了。
今日是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要不然也不会有学子在一看到她撑着伞登上高台后就明白了,这是位怕晒的贵女。
可就连这朗朗的日光,都要在她的容貌映衬下变得暗淡晦涩了起来,所有的光芒都被这一袭白衣揽入怀中。
即便她浑身上下,除了一支挽发的青竹簪外半点饰品也没有,素净得过分,却愈发显出一种姑射神人般的谪仙风姿来,一时间之前对她的身份的讨论有多沸反盈天,在见到了本尊后,此刻的沉默就有多落针可闻:
除去对这份几乎能摄人心魂的美貌的赞叹外,更多的是在她近年来愈发远扬的盛名下的不敢造次,以及对自己的才学不足以驳倒永平长公主的心虚犹疑。
在这一片过分寂静的沉默中,施莺莺拢了下袖子,对台下笑道:
“诸位不必太过拘束。墨池学会创立百余年来,这条规矩我还是懂的,‘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学子们面面相觑,心想,这是拘束不拘束、尊卑不尊卑的问题吗?明明是没人敢上去自取其辱的问题!
再加上愿意来墨池学会的,哪个不是博百家之长,一身本事却无法施展,只能在这里一展身手的人?一听说是永平长公主监修的两次水利推动了“时策”这一科的设立,开心都来不及,谁这么不长眼去跟她辩论?
但要是不辩论的话,他们来墨池学会就没有意思了啊!
这就很要命。
幸好还是有守旧派的人存在的,一位带着蜀地口音的青衣学子在同伴们的推搡下上了高台,鼓起勇气道: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施莺莺含笑一点头,温声道:“请。”
青衣学子深吸一口气,大声道:
“能延续至今的旧例,肯定有它的道理。永平长公主贸然更改祖制,加试‘时策’一科,实乃轻狂悖逆之举!”
他这一番话出来可真是拉足了火力。真的,但凡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施莺莺这个推动了“时策”一科设定的本人,墨池学会多年来传承下来的“一听到烂议题就要嘘声满堂”的传统就要爆发了。
可人人都在等施莺莺反唇相讥之时,她半点动怒的迹象也没有;或者说,她费尽心思来这里,就是为了将最后一点反对的声音也弥平,就在专门等着这些人呢:
“那照先生这么说,但凡是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必然都是对的了?”
青衣学子昂首回答道:“不错。”
施莺莺继续笑了一笑,问道:“那自古便有的‘适材适所’这个词,先生想必也认同了?”
青衣学子心下稍定,觉得议题正在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虽然摸不清施莺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先承认下来想必也没问题:“正是!”
“可我朝云国百余年来,科举取士只有‘八股’一途,诸位想必也都作得一手好文章。”施莺莺的话题突然转了个方向,和青衣学子聊起了家常:
“听先生口音,好像是湔山人?”
青衣学子怒道:“这跟今日的辩论有什么关系?八股之外,都是旁门左道,以文章定天下才是正统——”
“没有我这个会‘旁门左道’的人去湔山治水,先生可就没命来墨池了。”施莺莺拢着衣袖,好整以暇地微微一笑,明明说话的语气很温和,但却让人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入骨的惭愧:
“在这种多拖延一刻便多死成百上千人的紧要关头,更要‘适材适所’,寻找精于工事之人来兴修水利。先生的一身本事,又能在此时用在什么地方呢?”
青衣学子果然被这番绵里藏针的话堵得哑口无言。他恨恨地看了一下台下的不敢抬头的好友们,心想,果然他就不该来当这个出头鸟,看看,出糗了吧。
面对着这位脸色涨红、半个字也说不出来的青衣学子,施莺莺半点自得的意思都没有,说话的声音依然很温和:
“昨日黄河决堤,今日湔山决堤,后日便是诸位家乡遭灾,再后日大燕国就要打过来了,我们‘适材适所’的人手可不够用的。”
青衣学子默然良久,终于对施莺莺行了个大礼,一揖到地,惭愧道:
“永平长公主所言甚是,是我等狭隘了。”
施莺莺含笑受了这个她当得起的大礼后,才走上前去,轻轻扶了一下青衣学子,劝解道:
“先生也不必太执着祖制和正统。千百年后,你我均埋骨泉下,化为一抔黄土,介时我们也是‘祖传正统’。”
她这番话细细听来,颇有点对传统礼法大不敬的意味在里面。可因为说这番话的人是礼法最大的受益者,最不该反驳它的人竟然冲破了它的束缚,便愈发令人心驰神往了:
这是何等潇洒不羁的好风度!
说实在的,其实朝云国上上下下已经没多少人愿意反对朝云国长公主了:
对旧有的制度心存不满之人本就十有八/九,她两度成功治水在先,仁爱贤明之名远扬;又替莘莘学子改革科举取士制度在后,就仅有的这一两个愿意蹦出来反驳她的人,也都是硬着头皮鸡蛋里挑骨头的。
等青衣学子涨红着脸,逃命也似的下台去后,一时间竟没什么朝云人愿意做第二个勇士,于是一位大燕国的学子就钻了这个空当,上了高台。
别问为什么能知道他是大燕国的,他一张口就能听出冲得要命的大燕国的味儿来:“女子不可干政,此为牝鸡司晨,阴阳颠倒之举!”
施莺莺:太好了,你们终于来了。
她就知道厉无殇前脚刚进朝云国,后脚就会带来这些糟粕东西:
毕竟这位原男主狗是狗,但狠也是真的狠,谁也不知道这些被他带进来的大燕学子,正在以怎样的方式在国都各处蛊惑人心。
而作为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天下学子大展身手的场所,会吸引到这些人前来,趁着辩论的时候往里面掺杂私货,实在太正常了!
所以施莺莺在得知了厉无殇来使的消息后,当机立断便带着谢北辰来了墨池学会,一来是为了平复国内对科举制度改革的意见,二来是为了杀鸡儆猴,让这些蠢蠢欲动的大燕学子安生下来。
于是施莺莺笑道:
“听先生言辞如此激昂,想来一定是个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说到做到,绝不会欠人人情的人。”
大燕学子骄傲道:“正是,我大燕男儿向来如此!”
“那好。”他再一开口,施莺莺就听出了他是大燕国哪里的人,从两三句话的口音中便能得到这些信息,不可谓不博闻强识:
“黄河前些年决堤过,要不是我重修了堤坝,大燕国南部与我朝云国现在还音书阻绝着呢。”
“听你的口音,是从大燕国南边过来的,必要借道开封黄河郡才能来到朝云都城……要不你还是回去吧?毕竟这是我一个女人修的路,你肯定也不愿意走的,对不对?”
她说着,便拍了拍手,示意谢北辰上前把自家的垃圾捡回去:
“来人,送这位有骨气的先生绕路回大燕国去。”
“这……不能这么说,在我们大燕国,女人的东西就是男人的……”大燕学子语无伦次地辩解,言外之意就是出苦力的时候让女人来,验收成果的时候男人就可以美滋滋坐享其成。
更别提他还看见了谢北辰,顿时就像见了救星似的喊了起来:
“二皇子,谢北辰,你说句公道话!”
谢北辰冷酷道:“我不认识你。”
“而且我生是永平长公主的人,死是她的鬼。我的什么都是她的,我才不认你这套歪门邪说。”
大燕学子:???你他妈的???
施莺莺继续快乐补刀了一下:
“可这是你大燕的国情呀?又不是我朝云国的。你要参加的是我朝云国的科举,在我们的地盘上,就要听我们的。”
这位大燕学子根本不是为了参加科举来的,他就是奉了厉无殇的命令,用大燕国通用的那套男尊女卑的道理,来扰乱朝云国民风民心的。因此他一见此招不成,便立刻改口道:
“好,好,好!果然是能用异端邪说把人给带入歧途的朝云国,我说不过你。不用二皇子动手,我自己就能回去——”
“再等一下。”施莺莺摆摆手,制止了他离去的脚步,问道:
“你和你们大燕国的长公主相比,谁更尊贵些呢?”
大燕学子摸不着头脑地回答道:“自然是大燕长公主。”
“那太好了。”施莺莺格外欢喜地一拍手,笑道:“看来上下尊卑的礼数,不管在哪里都是通用的。”
“既然这样,把他拖下去,割了舌头。”她对谢北辰微一扬首,声音骤然便冷了下来:
“他刚刚对我有不敬之言。”
大燕学子立刻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半点之前凭借着自己是个男人、就格外骄傲和得意的架势也无了:“永平长公主,你明明知道,‘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你敢对令堂说这些‘牝鸡司晨’之类的话么?”施莺莺问道。
“……敢!”大燕学子继续硬着头皮高声道:
“妇德有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那在你眼里,‘男女’都要排在‘长幼’前面了。”施莺莺叹了口气:
“明明墨池中不论长幼尊卑,只论学问;你却不与我论学问,一定要提‘男女’之别;在你眼里,‘男女’又排在‘长幼’前面,可见你是不把墨池的规矩放在眼里,先把最大的一条规矩给坏了。”
“既然你不想遵守墨池的规矩,那我就跟你论律法;可我跟你认真论起来尊卑之别来,你又要搬出墨池的这套来脱罪,世界上哪来这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好事呢?”
再也不用施莺莺强调第二遍,谢北辰就特别流利地把人给拖了下去,当场就把人交付给了匆匆赶来的驻军。
在远处隐隐约约的惨叫声中,施莺莺优哉游哉地整理了下衣袖,对台下噤若寒蝉的人们笑道:
“还有哪位能与我继续相辩?先说好,我们只论学问。”
在这一片乌泱泱的、大气也不敢喘的攒动的人群之间,蓦然传来一声朗笑:
“永平长公主这是为墨池相辩正风气呢。”
“否则万一今天的辩论传出去,便要让人看笑话了:十年一次的盛会上,竟然没有人讨论学问,反而让一个大燕国的外人在这里大放什么‘男女之别’的厥词,到时候丢的可是我们所有人的脸。”
众人纷纷深以为然间,一袭暗纹银鹤补服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来到施莺莺面前深施一礼,笑如春风拂面,令人心醉: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两人在高台上相对而立,清越的声音在风中传远:
“兴修水利有何妙处?”
“不犯旱涝,丰产由己,航运便利。”
“航运便利,则商业兴盛。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国多失。”
“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以何立国?”
“以民立国,社稷为贵,君为轻。”
……
每次的墨池盛会都会被编纂成册,毕竟是十年一遇的大场面。
以往的墨池记录里,群英荟萃,众星璀璨,出色者不知凡几,但每次墨池学会只有三天的时间,想要在三天的时间里讨论国家大事、经史子集,未免有些匆忙;再加上负责记录的人毕竟也人手有限,所以才会设立高台,将高台上相辩的人们的言论一一记下,总共记录上下两册就足够了;剩下的在台下辩论的,就只能记录格外出彩的言论。
只有这一次的盛会,不仅编纂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足足十册,甚至在这十册里,有九本上都出现了同一个人的名字。和她辩论的人换了又换,只有她的名字与封号巍然不动:
朝云国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不管上来的人和她说什么,她都能毫无障碍地接上话题:
谈治国之道,她就能说到律令赋税、适材适所;谈起民生……算了,有她年纪轻轻便监修的两大水利工程放在那里,没人会想不开去跟她辩论这个的。
谈起用兵之道,她便给出了依托朝云国地势之便的新式海战之术,数年后,新式海战之术竟然就成功地在和大燕国开战的时候用上了,这可不是纸上谈兵,是实打实的运筹帷幄而决胜千里。
要是谈诗词歌赋,她便更不怕了,锦绣文章倚马可待,最经典的一句甚至还正好合了她的大名:
燕燕莺莺随战马——
为时三日的墨池盛会结束后,容色绮丽倾城的永平长公主在萧萧的风雨里只身渡江远去,雪白衣角一只黄莺振翅欲飞;为她撑伞的年轻人长身玉立,伞面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何等潇洒快活,真真羡煞人也!
——风风雨雨渡江船。*
连三元及第的周明德,后世有名的朝云国贤臣、文章千古的文豪,都在编纂这一年的《墨池录》的时候,称她一句: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结果“旷千载而特生”的永平长公主刚下了船,就被一个戴着纱帽的高挑女子给截了胡,把她给拦了下来。
她隔着纱帽死死地盯着施莺莺,半天都没能说出什么话,倒是施莺莺心有所感地先发问了:
“……来人可是大燕长公主?”
她伸出手去,准确而轻巧地挑开了这位女子用来遮脸的纱帽,果然看见了那张艳丽得都有些盛气凌人了的脸,便对燕飞尘笑道:
“我万万没想到你对厉将军这么情深意重,不远千里地飘跑来跟着他。”
燕飞尘脸色瞬间变得铁青,看这脸色八成是被施莺莺给气的。但燕飞尘最后还是说出了她要是不说,可就真对不起她专门为施莺莺跑了这一趟的警告:
“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厉无殇等下会邀你去喝酒,为了让你不拒绝他,他还找了你二皇弟一起邀请你。你绝对不能去,他心怀鬼胎,图谋不轨!”
施莺莺反手握住了燕飞尘的手,柔声道:
“姐姐原来是对我如此情深意重,才来朝云的呀?那可更令我惶恐了。改头换面远赴千里,只为来给我送个信儿,我真是粉身碎骨,也无法报答姐姐的情谊呢。”
燕飞尘的表情很微妙地扭曲了一下,可那不是厌恶也不是后悔,更像是夹杂着羞恼的不知所措:
“……别这么跟我说话。你还是小心点吧,像你这样的好姑娘,可不知道厉无殇这种人都能干出什么事来。”
施莺莺腼腆一低头:“原本是不知道的,但姐姐竟然特地跑了这么远来担心我的安危,我也就明白啦。”
“可我还是很怕,要不然姐姐好人做到底,再陪我去赴个宴如何?”
“早知道我就不多管闲事了,净给自己揽麻烦。”燕飞尘冷笑道,作势抽了一下手,但她本来就没用力气,再加上施莺莺握得紧,于是她只能嘴硬道:
“我这就走。”
“姐姐息怒,我当然不会让你做白工,还请姐姐听我一言。”施莺莺温声道:
“如果厉无殇能死在朝云国,厉家群龙无首,姐姐可就是有望继承大统的最佳人选了。”
她这不说还好,一开口,燕飞尘刚准备往施莺莺那边迈出去的脚就又缩了回来。她皱着眉把施莺莺上下打量了一遍,满怀疑惑道:
“永平长公主,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系统惊恐道:“她好敏锐!她竟然发现了!”
“施莺莺,检讨一下你自己啊!大燕国长公主为了切实地把信息传到你手里再顺便保护你,都打扮成侍女混进来了,你连人家叫什么都不记得,是不是太狗了点!”
说归说,但系统还是举起了人物提示板:
就像它说的那样,施莺莺的确没能记住燕飞尘的名字。
施莺莺毫无心理压力地对着系统举起的提示牌回答道:
“燕飞尘。”
燕飞尘这才放心地长出一口气,反握住了施莺莺的手:
“虽然不知道你要怎样才能名正言顺地杀死一个外来的使者,连两军交战都不斩来使,何况当下?但只要是永平长公主决定要做的事情,我就都会帮你的。”
她定定地望着施莺莺,那双英丽得几乎都不像女性的黑眸里,仿佛有火在烈烈燃烧:
“永平长公主啊,我衷心期待与你在战场上见面好多年了。”
“你是我认定的对手,在你我之间决出胜负之前,万万不能毁在这种小事上!”
正巧在这时,来自厉无殇的邀约也送到了,果然就像燕飞尘警告过施莺莺的那样,这封邀约是由两个人共同发出的:
一方是“大燕国来使厉无殇”,另一方则是“皇弟敬上”,很明显打着的,是用亲情逼迫施莺莺不得不去赴约的主意。
两人一合计,便决定了由燕飞尘先继续扮成跟着厉无殇来访朝云国的侍女,混进他们相约的酒楼中,施莺莺随后再到。
结果燕飞尘前脚刚走,施莺莺就觉得背后有点发凉。她警觉地一回头,就看见了正在幽幽地看着她的谢北辰,简直跟看到了一条即将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似的,只好无奈道:
“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她想了想,又流畅地补上了剩下的半句:
“谢北辰?”
然后施莺莺得到了一句颇为宫怨风的回答:
“……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
谢北辰心想,要他涂脂抹粉扮成女子来讨莺莺欢心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他超有信心扮得比燕飞尘还要美。但无奈时间紧迫,手头材料短缺,就只能通过言语简单模仿一下女子的神韵了。
于是他继续幽幽道:
“你什么时候和她这么要好了,莺莺妹妹?”
系统:住手,不要再换风格了,我的宿主真的会从此认真关心你这位百变少年的心理健康的!
施莺莺叹了口气,觉得这位盟友的风格愈发多变了,却还是耐心解释道:
“大可不必,我只是去把厉无殇和我二皇弟拖到一张床上。”
谢北辰立刻兴奋地摩拳擦掌了起来:“那我一定要跟着莺莺,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你不能去。”施莺莺冷静道:
“你是大燕国的二皇子,辨识度太高了,有你在身边陪着的话,厉无殇反而会警觉起来,不敢下手。”
如果谢北辰的身后有狗尾巴,头上也有耳朵的话,那么现在他毛绒绒的尾巴和耳朵一定全都垂头丧气地耷拉了下来,惹得施莺莺只好心软道:
“这样吧,如果酒楼那边乱了起来,就说明我成功了,你到时候可以来看热闹,如何?”
谢北辰立刻撒欢儿式地答应了,并自带吧嗒吧嗒摇尾巴的特效把施莺莺送出了门,同时附赠一万句嘱咐:
“虽然我还是觉得我的皇姐不靠谱,但只要是莺莺的决策,那肯定没问题,我全力支持,一定乖乖看家,绝对不给莺莺拖后腿。”
施莺莺想了想,问道:“那你可以在看家的时候,不和卫楚争抢么?——虽然我也不太明白你们究竟天天都在抢什么东西,习武之人的想法可真难懂啊。”
谢北辰立刻就像是河豚一样,委委屈屈地鼓成了一个球:“……我尽量吧。等等,那这样一来,能跟你一起出去的人岂不是就只有卫楚了?!”
神出鬼没的卫楚立刻发声,见缝插针踊跃自荐道:“我可以陪殿下去。”
施莺莺拒绝道:“邀约人里有二皇子,那是你的旧主,我怕他发现你的存在然后对你下手,你也乖乖待在家里吧。”
——于是施莺莺就收获了两条委屈的狗子,并一个人出门去了。
果然她一抵达厉无殇邀约的酒楼,就看见了二皇子和厉无殇正相谈甚欢,一见到他,厉无殇就把面前的酒壶和酒杯往施莺莺面前一推,笑道:
“永平长公主,好久不见。”
“我远来是客,再加上你来晚了,虽不至于让你自罚三杯,但这杯酒你一定要喝,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
施莺莺轻轻在桌下踢了旁边的侍女一脚,笑道:“冷酒伤身。”
随即她话题一转,问道:
“这是厉将军从大燕国带来的侍女?毕竟我也是这里的常客了,可从来没在这酒楼里见过这位姑娘。我指挥她的话,她能听我的么?”
厉无殇立刻就把施莺莺的这番问话理解成了“女人在面对竞争对手时候的拈酸吃醋”,立刻笑着回答道:“她自然也听你的。”
“那就好。”施莺莺把酒壶往侍女的身边推了推,吩咐道:“去把酒烫过,再换个好看些的酒壶来。而且就我们几个喝酒未免有些无聊,不如我再请个人来吧。”
“请周明德来如何?”二皇子不怀好意地提醒道:“正好他近来高升了,我这些天来都在忙着相看未来的皇妃,还没来得及去给他道贺呢;要是日后大婚,就更不得空了。”
“再加上他和皇姐相识已久,来陪皇姐喝两杯也不算什么。”
二皇子恶毒地想道,谁不知道礼部侍郎已经带着整个周家都要捆在永平长公主身上了?很难说周明德究竟有没有别的心思,但不管有没有,今天这一壶药酒下去,他的好皇姐就得名不正言不顺地嫁到大燕国去,有也得变成没有!
让礼部侍郎来捉奸,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能当场做个见证呢。
施莺莺满意地点了点头。
侍女大步离开后,厉无殇立刻对着侍女离开的背影指指点点了起来,语气中不乏居高临下之意:
“走路都没个女人样,将来肯定没人要。”
在厉无殇的认知里,这根本不算多出格的行为:
喝多了之后,荤段子都能满桌飘呢,对区区一个侍女耍点口花花能怎么了?
但他没有发现,他话音刚落,这位身影即将消失在拐角的侍女踉跄了一下,背影里都带着点怒气冲冲的味道了。
厉无殇继续对施莺莺道:“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哪怕你是朝云国长公主但也不能太不拘小节,不要天天在外面抛头露面,会影响你将来嫁人的,更不能还没结婚就和别的男人认识,像周明德这样招人喜欢的家伙更要远离,你未来的丈夫不会喜欢他的。
——虽然这都是大燕国的陈词滥调就是了,但厉无殇半点也没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不对劲的地方:
只要是我说的话,那听我说话的女人还不得如闻圣旨纶音,恭恭敬敬一字一句地铭记在心?
结果没想到施莺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优哉游哉地把面前的杯子一字排开,边玩边对厉无殇说:
“哦,那就不要讲了,本宫从来不爱听这些欲言又止的东西,因为多半不是好事。”
厉无殇被堵得险些翻白眼:
没想到施莺莺这么不按常理出牌。也难怪,是自己先说的“不知当讲不当讲”,要是施莺莺真的打算拿出朝云国永平长公主的身份来,不接他的话茬,让他闭嘴,他还真的不能强行说什么!
但是厉无殇一想,如果今天的计划成功了,她以后还不是得听自己的?于是他也就不多说了。
结果他不说,施莺莺就要说,真的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并且还说得那叫一个一气呵成,半点让别人接话的意思也没有:
“有句话我也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我今天就要在这里讲了,你带来的酒的味道闻起来可真不好。都是做了大燕将军的人了,怎么品味还这么堪忧呢?”
正好那位大燕侍女去热酒回来了,并提起壶来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满满一杯酒,醇香的酒水汩汩流出,澄清的液体盛在雨过天青色的青瓷酒具中,好看得很,颇有种形态自然的清新意趣。
不过也真的就像施莺莺说的那样,闻起来的确不太妙,对不起这美酒的好品相。
施莺莺微一皱眉:“热过之后闻起来更糟糕。”
厉无殇瞬间心虚了一下:
这的确不是普通的酒,是放了十成十分量迷药和春/药的酒。
在他这种典型大燕人的认知里,只要弄坏了一个女人的名声,生米煮成熟饭后,她又能怎么办?还不是要乖乖跟了自己?
于是为了让施莺莺喝下这杯酒,他也没心思趁着倒酒的时候占便宜和揩油了——厉无殇甚至还觉得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让步——任凭这位高个子的大燕侍女给他们所有人都斟满了酒。
并且因为这酒的味道太有辨识度,再加上热酒倒酒的侍女都是他带来的大燕人,于是有了双重保障的厉无殇就松懈了下来,犯了个最致命的错误:
他没有检查一下施莺莺的杯子里,究竟是怎样的酒。
施莺莺叹了口气,举起酒杯:“不过既然是厉将军一片心意,少不得喝一口。”
厉无殇贪婪地注视着她将这一杯酒全都喝了下去,自己也草草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接下来只要等药效发作就可以了:
这药本来就放了十成十的分量,热过之后效力尤甚,别说一个弱女子了,就算是身体素质奇佳的武学高手,也不一定能扛得住!
结果这一杯下去后,不过数息时间,厉无殇就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活像坠上了重逾千斤的秤砣似的。
在头晕眼花、不省人事地栽倒之前,他拼命地睁大双眼试图去看清对面的施莺莺的状态,既惊且疑地心想:
不该啊!喝下这杯酒的人不该是他!
施莺莺看着齐齐栽倒的厉无殇和二皇子,特别真心实意地叹了口气,苦恼道:
“他都能用这一套去对付别人了,怎么就想不到别人可能也会来对付他呢?”
系统很拗口地解释道:“他想不到你能想到。”
刚刚负责出去烫酒的高个子侍女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随即把脸上的面具一摘,果然是燕飞尘。此刻她正在挽起袖子,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来,颇有大燕国男人的豪迈作风:
“让开一点,我要搬人了。”
这位大燕国长公主和朝云国长公主施莺莺形成了鲜明对比,光看她当初能提着刀来找施莺莺算账就知道,这是个走武路子的不寻常的家伙。
也难怪施莺莺要在桌子底下轻轻踢她一脚,因为燕飞尘站在原地的时候,都是习惯性地和男子一样岔开腿站的,练武之人大马金刀的架势一下就摆出来了:
但凡没有施莺莺在旁边提醒站姿,光看燕飞尘这不拘小节得特别有辨识度的作风,哪怕是在没什么脑子的厉无殇面前,恐怕也会分分钟露馅——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莺莺讽北辰纳谏·顺序是混乱的不要被我带跑偏】
谢北辰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问系统曰:“吾与周家明德孰美?”
系统曰:“君狗甚,状元郎何能及君也!”
周家明德,朝云之君子者也。
北辰不自信,复问系统曰:“吾与卫楚孰美?”
系统曰:“区区死士,何能及君之狗里狗气也!”
明日,周明德得封礼部员外郎,为莺莺颁旨;卫楚得以随行湔山,贴身护卫。
北辰毫无进展,大悲,于是入朝见莺莺,莺莺曰:“君之问与统之答,可谓风马牛不相及。君问美,而统答曰狗里狗气。由此观之,君之蔽甚矣。”
北辰曰:“汪QAQ。”
*湔山:都江堰附近。
*李冰,号陆海,战国时代著名的水利工程专家。
他开玉垒山,修鱼嘴、飞沙堰和宝瓶口及渠道网,彻底根除岷江水患,将成都变为“天府之国”;同时关注民生,修建多处便民措施,留下中国史籍所载最早的凿井煮盐的记录。
我国古代兴修过许多水利工程,但都先后废弃了,唯独李冰创建的都江堰经久不衰,至今仍发挥着防洪灌溉和运输等多种功能。
本文节选他的两段成就,一,以“竹笼填石”法修筑犍尾堰;二,开凿宝瓶口,节制内江水量。
《元和郡县志》:犍尾堰在县西南二十五里,李冰作之以防江决。破竹为笼,圆径三尺,长十丈,以石实之。累而壅水。
《史记·河渠书》: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之害。
*《华阳国志》:(蜀地)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水旱从人,不知饥饿,则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
*《管子·国蓄》:是故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
翻译:所以一个万乘之国出现了万金的大商人,一个千乘之国出现了千金的大商人,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说明国家大量流失财利,那么臣子就不肯尽忠,战士也不肯效死了。
*《管子·国蓄》: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
翻译:经济由国家统一掌握,这样的国家强大无敌。
《管子·国蓄》: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
予之、夺之决定于国君,贫之、富之也决定于国君。这样,人民就拥戴国君有如日月,亲近国君有如父母了。
*《吴山晓望》 宋 汪元量
城南城北草芊芊,满地干戈已惘然。燕燕莺莺随战马,风风雨雨渡江船。
小儒愁剧吟如哭,老子歌阑醉欲眠。一夜春寒花命薄,乱飘红紫下平川。
*蔡邕《静情赋》: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翻译:普天之下都不能找到和她登对的人,因为她是历尽千年才能降生的独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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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撞破 “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
礼部侍郎周明德一接到施莺莺的邀约就出门了:
不能怪他急, 但凡今天这席上的另外两个人正常一点,他也不会担心到这个地步,没准出门前还会认认真真地挑选一下冠带佩饰, 好让自己看起来更体面点, 人靠衣装的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可问题就出在这两个人身上:
大燕国的来使厉无殇就不用说了, 能拥兵自重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说以前的二皇子还能勉强称得上“虽然平平无奇但至少让人省心”,那么现在的他就是实打实的昏庸无能,别说争朝云国的皇位,就这德行放在普通人家,老一辈的人也不会放心把哪怕一文钱的家产交给他的。
这两个祸害叠加在一起的效果,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忧心忡忡的周明德提前在脑海里预演了数十种他可能会面对的场景, 并提前想好了应对方法,但他唯一没想到的就是这幅场面:
他刚一进酒楼,就看见了端坐在二楼栏边的施莺莺。
厉无殇存心要把事闹大,闹得人人皆知,也就没包场;再加上朝云国对女子的拘束也没有那么严厉,她们不用戴纱帽就能出门——施莺莺不久前也就是这样认出燕飞尘来的,在全码头一堆要么不戴纱帽、要么只戴个斗笠遮阳的女孩子里面, 燕飞尘是唯一一个正经戴了厚纱帽遮脸的人, 想认不出来都很难——以至于那张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发容色天成的脸,就露在了所有人面前:
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不是个瞎子, 就要认得施莺莺。
正常情况下的酒楼应该热闹得很,这家酒楼也不外乎如是,但那都是截止到永平长公主从某个包厢里走出来之前的事情了:
她只是漫不经心地往那里一坐,一整层二楼就比包了场更安静。
这股安静的氛围甚至还有相当强大的感染力:
不出一炷香的时间,能看到她所在的位置的、足足一层楼的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等到周明德匆匆赶来之后, 整座酒楼便已经鸦雀无声得半点之前客来客往的热闹也没有了。
只因为她坐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的样子,一言不发地、专心地把玩着面前的酒盏,于是一整座酒楼,上上下下连客人带帮佣百余人,也就没有人说话,半点声音也不发出,生怕打扰了这份超脱尘世的冷淡之美,都能听到一根针落在地上的、最细微的声音。
直到施莺莺一看到周明德,便起身相迎,对他笑着说了句“我怕你找不到路,专出来接你的”之后,整座酒楼才像被刚刚注入了灵魂似的,又恢复了之前热热闹闹的样子,以人间的烟火气为她增添些温暖的颜色。
周明德在看到平安无事的她之后,才松了口气,也对施莺莺笑道:
“有劳殿下专门来接我了,也不知道他们喝成了什么样。”
他这一笑起来,便让人有春风拂面之感,果然是朝云都城万千少女的梦中人的模样,翩翩君子,如琢如磨。等他们并肩离开后,一时间又热闹了起来的酒楼里,竟然上上下下没有一桌不是在讨论这两人的:
“这是真正的郎才女貌,好生般配!”
“周家世世代代都是出文人贤臣的世家,难不成这一次……要出个前所未有的操持中馈之人?”
立刻有人反驳道:“周明德应该不会这么短见吧?毕竟内帷不能干政,他要是真走了这条路,日后一身的本事都无处施展了。”
“但是明人不说暗话,如果能遇到永平长公主这样的良人,吃一辈子软饭我也愿意,就是没人能看得上我,可惜可惜。”
“有点志气好不好,你以为堂堂礼部侍郎跟你似的?!”
——别说,周明德还真有这个念头,只不过他太正派了,无法将自己真正的心意说出口而已。
或者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周明德是个在传统的礼法规制内长大的人,看这么多人对他的评价众口一词都是“翩翩君子”便可见一斑。
这样的正经人和某些豁得出脸皮去讨好施莺莺、奔放又百变的家伙一比,简直就是贤妻良母与狐狸精小妾的鲜明对比。
周明德尚不知道酒楼里的这帮人都已经替他把终身大事八卦完了,他只来得及松一口气,暗自庆幸,幸好永平长公主足够机警,再加上他来得是时候,什么事都还没发生。
然而周明德这口气松得实在太早了。
他毫无防备地就推开了包厢的门,就猝不及防迎面撞见了衣衫不整地滚在一起的厉无殇和朝云二皇子:
是字面意义上的,和深层意义上的双重滚在一起。
两人都面色涨红,喘着粗气,就像是看见了什么绝世美女一样疯狂地扒着对方的衣服,已经赤/裸相见了。
只不过和厉无殇相比,朝云二皇子显然还留存有最后的一点神志,能认出来门口的人是周明德。
他立刻就想从旁边的衣服堆里扒拉出一点能蔽体的衣裳来,结果二皇子一动,厉无殇就紧接着把人给捉了回来,神志不清地邪魅一笑:
“我就知道你也是这样的女人,呵,都是一路货色。”
周明德刹那间以为自己打开了什么通往阿鼻地狱的大门。
他下意识地就抬起了袖子,想要给施莺莺遮一遮眼,结果朝云二皇子误会了这个动作,以为他要救自己呢,便断断续续地挣扎道:
“救……救我……”
周明德,朝云国万千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温润如玉的浊世佳公子,也是个实打实的直男,在今天遭到了他灵魂中最震颤心灵、毁天灭地的打击:
没救了,等死吧,告辞。
数息后,一道惊怒交加的喊声从二楼的某处包厢传了出来。
这道喊声的内容本就很出格得让人不得不留意,再加上这么失态的人还是礼数周到、风采天成、不管遇到什么变故都能处变不惊的周明德,就更引人遐想了:
“二皇子,这成何体统!快把衣服穿上!”
瞬间,整座酒楼就又一次迎来了鸦雀无声的寂静,人人都在交换着好奇的目光,用眼神示意彼此: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周明德都失态至此?
而一干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的疑问紧接着就得到了解答,因为施莺莺的声音恰到好处地跟上了,很难说她是认认真真地在为二皇子结尾,还是在火上浇油、雪上添霜:
“二皇弟,就算你和厉将军情深意重,也不能私下搞成这个样子啊。你们把人家酒楼的地儿给弄脏了,可让老板以后怎么做生意?真不厚道。”
“来人,给大燕国的厉将军拿件衣服,这……光天化日,衣不蔽体,总归不太好。”
楼下恨不得长出双兔子耳朵的吃瓜群众们对视了一眼,随即纷纷达成了默契的共识:
好家伙,看来是出大事了!有热闹不看王八蛋!
等周明德一从楼上下来,往京兆尹所在的光德坊东南隅匆匆赶去后,乌泱泱的一帮人瞬间化整为零地从各处涌了过去:
胆子略微大一点的人,就光明正大地走楼梯上二楼看戏去了;胆子小一点的、不愿意掺和进天家贵胄这些破事里的,就给跑堂的小二塞了钱,让他去看看二楼究竟发生了什么,再下来讲给他们听。
跑堂的小二欢欢喜喜地发了笔横财,同时通往二楼的楼梯承受了它们不该承受的重量。
可不要小瞧跑堂的小二的八卦传播能力。规模越大的酒楼,消息就越灵通,多少江湖人士、军中探子、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就是在当地的大酒楼里打听到最新的情报的?
这也是厉无殇当初打的好算盘,结果没想到,在施莺莺和燕飞尘的联手之下,一只能分别倒出内盛的两种不同酒液的阴阳壶,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最终让他自食苦果。
施莺莺用袖子遮着眼睛,紧接着从二楼下来后,情真意切地对闻讯赶来、面色铁青的酒楼老板道:
“都是我不好,有这么个不争气的弟弟。”
酒楼老板也是个明事理的人。他再怎么窝火,觉得自己做生意的地方被玷污了,可也知道这事怪不到施莺莺:
放眼朝云国上下,哪个不知道永平长公主是有大才能的贤人?在座的这么多人,少不得有一小半的家乡都受过她监修的那两道水利工程的恩惠。再者,都说“养不教父之过”,她的弟弟不争气,可不能把账算在她身上。
于是酒楼老板连忙摆手道:“不敢不敢,殿下言重了。”
施莺莺苦笑一声摇摇头:“这……哎,算了,我的弟弟毕竟是跟在父皇和母后身边长大的,我就算想管教他,也有心无力,倒让大家看笑话了。等下从我的公主府走一笔私账,帮老板把这里翻修了便是,除此之外,我什么都说不得、做不得。”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能让大部分看热闹的人都听见:
这样一来,等今日的新闻传出去后,本来就在及格线边缘摇摇欲坠的朝云帝后的名声,就又要添上一条“不会教养子嗣”了,顺便还能把施莺莺的名声对比着往上抬一抬:
永平长公主在这么个糊涂地方还能长成个好人,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我已经将此地的乱象禀告了京兆尹。”周明德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同时带来了一个施莺莺期待已久的好消息:
“他一听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有如此伤风败俗之事,涉事一方还是二皇子后,便大惊失色,已经派御林军前来捉拿大燕将军,并紧急入宫去禀告圣上了。”
“那可太好了。”施莺莺合掌庆幸道:
“在我朝云国土之上,怎么能有这种事情发生?明明我的皇弟近日来还在相看贵女,准备结婚呢,为何就与别国的将军勾搭上了?”
“要么是他骗了父皇母后,欺上瞒下,又要祸害别人家清白无辜的女儿;要么就是他被用强失身了,甚是可怜,可若照此看来,便是大燕国欺我朝云太甚——无论如何,定要查个明白才好!”
这就是被用十几盆凉水兜头浇得痛不欲生、险些旱地呛死的厉无殇,醒来后要面对的惨况:
他和二皇子互相扒掉了对方的衣服,并且从椅子上滚到了地上再滚到了床上,弄得杯盘倾倒、满地狼藉不说,两人的身上还留了不少青青紫紫的印子,是个明眼人就能看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呢,就看见了门外不少看热闹的人的身影正在围拢,一阵高过一阵的议论声扑面而来:
“成何体统,真的成何体统!”
“我可算是明白了,怪不得大燕国的将军要出使我们朝云国,原来他早就和二皇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
“再怎么情意绵绵也不能在这里搞啊!以后店家还怎么做生意?”
“那二皇子这些天来还在相看贵女,打算娶皇妃?我呸,这种人也配?真是让人倒尽胃口了!”
这些至少都是画风正常的讨论,还在铁青着脸穿衣服的两人都能接受,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直到有个油腻腻的老男人的声音突兀地插了一句:
“哦哟,好白的屁股。”
刹那间前所未有的屈辱与恶心感浮上了这两人的心头,直让厉无殇和二皇子好一阵天旋地转,险些当场吐出来:
这就是自视甚高的人的通病。他们只允许自己对别人评头论足,一旦他们反过来被别人指指点点,就会感到成倍的崩溃。
更别提施莺莺还端着副关切备至的样子,刚进门就对着她这位名义上的弟弟来了个一针见血式的嘘寒问暖,真是个往伤口上撒盐的好手:
“倒是我这个皇姐失职,一直不知道你还有这个癖好。”
“你们已经暗通款曲多久了?还是说……”她若有若无地轻轻瞥了一眼厉无殇:
“是厉将军酒色攻心,强迫了你?不要怕,朝云的律法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二皇子险些没恶心得把胃都吐出来。这哪里是他有这个癖好?分明是厉无殇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要把自己给拉下水!是了,没错,就是刚刚那杯酒有问题!
一念至此,他对施莺莺怒道:“你——!”
但是二皇子没能把话说完。
因为就算他再没脑子,也注意到了眼下是何等两难的局面:
如果他承认是他和厉无殇联手,想要害施莺莺却反害了自己的话,就要面临着被以“残害手足”的罪名褫夺皇子封号送去大理寺的风险,终身与皇位无缘;但如果他顺着施莺莺的意思,承认是厉无殇强迫了他的话,倒不用去受牢狱之苦了,却依然于风评有损。
怎么看都没有一个好选项,而且根本没有抵赖的第三条路:
这些铁板钉钉的人证物证都在这里被当场逮住了,真当看热闹的人瞎不成?
急怒攻心之下,这位终年虚胖过度的二皇子当场就厥了过去,但在失去意识之前,他还没忘把厉无殇拉下水,这两人的塑料同盟情已经碎到鲁班再世都修不回来的程度了:
“是……是他逼我的!”
对一个直男癌来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被用强”这件事,这真是个终身难忘的奇耻大辱。
自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二皇子别说不能人道了,就连正常的吃饭喝水都成问题,要不是他府上的太医发现得快,他恐怕早就投江自尽,了却残生。
——而二皇子在晕过去的最后一句证言,也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大燕国的男人们看来,寻花问柳之事再正常不过了,谁还没有个“家里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倒”的梦想呢?
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成功地将这个梦想变成了现实,真的是身体力行的追梦人;就算被捉奸也不算什么,没准还能获称一声“风流多情”。
但这一切,都得建立在另一方是个女人的基础上。
很明显,朝云国二皇子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
厉无殇深知自己不仅丢脸丢到了国外、很快就要举国或天下皆知,更有可能被爱子心切的朝云老皇帝投入天牢问罪,于是他当场崩溃了。
这位《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里的原男主,狗比程度比起上一个世界里的顾城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古早味道浓重到要窜出屏幕:
他秉持着“爱你就要误会你”的原则虐死了原主,还要大言不惭地说这是重视她;同时贯彻着“不听话的女人打一顿就好了”的家暴男原则,和燕飞尘从头打到尾,打不过燕飞尘就去打原主;再加上年纪轻轻便大权在握,从直男癌的角度看,的确是个体面人,直到他遇到了施莺莺。
他带着“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能拒绝我的魅力的女人”的难以置信的神色,从地上踉踉跄跄地挣扎起来,颤巍巍地伸出根手指指着施莺莺,怒道:
“永平长公主,你好狠的心啊!你——”
他和半路厥过去的朝云二皇子一样,没能说完这句对施莺莺的血泪控诉,就倒了下去,正好将最后的舞台留给了施莺莺。
于是她对着两人衣衫不整堆叠在一起的身体,投过去了夹杂嫌弃、惋惜和同情等各种情绪的微妙目光,手把手将这口绿油油的黑锅给他们戴在了头顶:
“我早就说过了,纵欲过度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说完之后,她头也不回地下楼去,只不过在临走之前,她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在这个小包厢的梁顶轻轻巧巧地打了个转,随即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微微地笑了起来。
系统不解道:“你发现什么好东西了,这么开心?”
施莺莺:“哎呀,你没有发现吗?我的护卫两人一前一后地在房梁上撞见了。刚刚厉无殇莫名其妙地晕了过去,就是他们齐齐下的手。”
系统感动道:“真是忠心护主……不对,你好歹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啊!人家九死一生地从二皇子那里跳槽到你这儿,这些年来又给你挡了多少次来自旧主的暗杀和试探,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又能怎样!不能因为记不住卫楚的名字,就把谢北辰也一起浓缩成了‘护卫’好吗?!”
施莺莺:“诶嘿。”
她下得楼去,便望见了刚从京兆尹处赶回来的周明德。
他一看到施莺莺独身从二楼下来、背后也没有跟着累赘,便知道今日的将计就计之局已经成功了十之八九,便快步走到施莺莺身边,对她叮嘱道:
“京兆尹处已经有回复了,圣上龙颜大怒,正要急令御林军来捉人,殿下且小心着些。”
施莺莺也微一点头:“辛苦了。”
“为殿下办事,哪里有‘辛苦’之说。”周明德低声道:“幸好这里是全都城里最大的酒楼,消息一出来,封都封不住。”
“哎呀。”施莺莺用手帕象征性地挡了一下脸,言笑晏晏道:
“我可能听错了什么,周先生刚刚说的是‘幸好’吧?”
在外人看来,就是素有贤名,人人交口称赞她“有仁爱之心”,才干与美貌都一等一超群的永平长公主,正在为自家不争气的弟弟难过呢: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有了这么个毛病?
要是真的好这一口其实也没什么,别祸害别人就行,可二皇子近来正为了从施莺莺手中夺权,而挨家挨户地求娶贵女呢,这……这不是糟蹋人吗?!畜生啊!狗东西!
只有站在施莺莺身边的周明德,才能听见她声音里藏着的一抹柔和的笑意,于是他的唇角也几不可查地勾了一下:
“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
“如果不是永平长公主心细如发,当机立断,现在受害的就是殿下了。既然殿下平安无事,那自然是万幸中的万幸。”
施莺莺又问道:“我去湔山治水前嘱咐你安排的阵法,军中可秘密操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