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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织金 燕王登基。

二皇子自从抵达燕王封地后, 这么多年来都被朝云国的帝后当成心肝宝贝捧在手心里的他,终于实打实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吃苦。

因为他是被废黜了交给施莺莺的,所以在吃穿用度各方面, 不管他曾经怎样风光过, 此刻也只能待遇等同平民了:

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不说, 甚至这顿饭里还掺了粗粮,哽得人嗓子疼;穿的衣服也不能是丝绸和锦缎,只能是粗布;住的地方床板都快朽烂掉了,墙角也全都是霉菌,还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天扛着锄头等农具下地干活。

在这样高强度的劳作下, 他的手上很快就磨出了水泡,水泡破掉还会流出满手血水,上药的时候钻心得疼,不多久,茧子就磨出来了。

二皇子不是没崩溃过,他甚至还拼着不要脸在燕王府门口大闹过一场呢,可他越是闹, 就越发现不对劲了:

为什么在听了他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后, 竟没多少人同情他,反而对他目露嘲讽和鄙夷的神色?

他虽然和施莺莺关系不好,但正因为两人关系不对付, 他天天都在想着要怎么扳倒施莺莺,才对自家这个皇姐了解颇深:

她好美衣华服,香车宝马,珍馐美酒,吃穿用度都特别讲究, 而且这种讲究还不是把最值钱的东西都陈列在面上的暴发户行为,可谓是花最多的钱,用最昂贵的东西,过最简单的生活。

就拿她当年前往墨池学会的旧事来讲,她身上的白衣是天蚕吐丝,衣角的黄莺是周明德亲手绘就,由十二位绣娘紧赶慢赶地又纺又绣了整整一年,才得到了这么件浑然天成的无缝天/衣。

那一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的纸伞,伞骨是可遇不可求的百年紫竹且不说,伞面更是前朝大家的传世之作,价值数千金。原本这幅山水图是被裱在画框里的,结果被施莺莺从自己的私库里翻出来后,立刻就拆了下来做成纸伞,真是暴殄天物得相当有水平。

——这样的人,在终于脱离了父皇的势力范围,拥有了完全受自己操控的领地和钱财后,还能忍得住不奢侈一把?他不信!

然而世事总是能出乎人所料,施莺莺就是忍住。

周围的人看他还在怔立原地,似乎还要揪着“待遇”的这事儿闹下去的样子,便个个都自发上前来劝阻他,要为施莺莺解决这个困难:

“燕王遇刺之前,为了确保新作物试种成功,她有时候一天连一顿正经饭都吃不上呢,和我们一起拿着饭团,在田垄上就能匆匆解决掉。”

“燕王都不讲究这个,你还这么挑剔?你该不会还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吧,劝你还是早早死了这条心!”

一个生性喜好享受的人,如果能真的静下心来摒弃一切身外之物的浮华,那只能说明,她图谋的东西,绝对比眼前的短浅享受更大,也更能让她满足。

甚至她曾经的穷奢极欲,也都是在抓紧最后的时光享受,因为施莺莺知道,一旦需要她胼手胝足、夙兴夜寐的时刻到来,她便要为了达成天下共主的目标,而远离这些东西很长一段时间了。

但这个道理只有聪明人能明白,在前朝云二皇子的眼里,这无非就是施莺莺要找他的不痛快罢了:

这个女人真狠啊,为了折磨他,甚至不惜把自己都拉下水!

他过得越简朴,在心里积压的对施莺莺的怨气就越大,对往日锦衣玉食的生活的渴求,也就越旺盛。

而这真是施莺莺想要的。

于是在前朝云二皇子节衣缩食了将近半个月后,施莺莺终于把他叫了过去。

二皇子一听到施莺莺要见他的消息后,就打点起了精神,生怕她要揪住他的什么不妥当的地方继续折磨他;可他万万没想到,施莺莺把他叫过去,似乎真的只想跟他说说话,甚至还为了和他话家常而专门停下了和官员们的议事:

“我看你近来脸色很不好的样子,是在这里住得不习惯么?”

被这么一问,二皇子都快哭出来了。

要不是周围的官员都是施莺莺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还有不少是入过她的军队,被她从火坑里救了出来,因此对她格外死心塌地的女官,他真的好想告上一状,说大燕王苛待他:“当然不习惯——”

“你能习惯真的太好了。”施莺莺对这番抱怨和诉苦声充耳不闻,往一旁堆满了衣服的桌子一指,笑道:“所以我给你准备了礼物。”

二皇子这么多天来吃的苦太多了,本来只是粗粗扫了一眼那些被施莺莺随意地堆叠在桌案上的锦衣华服,便觉得身上的粗布衣服更粗糙、更难以忍受了起来;更何况施莺莺亲口对他说,这是给他准备的礼物,极大地弥补了他这段时间内的心里不平衡呢?

他立刻立刻冲过去,翻检起了这些衣物,同时暗暗腹诽道,果然她还是那个生性奢侈的永平长公主,半点没变,虽然她表面功夫做得好,但她骗不过识货的自己:

“这些云锦真好看,哪怕在朝云国,我也没能见过这么光华灿烂的呢。”

“这是我雇佣了原来的大燕国最出挑的十二位绣娘,用真金白银压制成线,再纺进云锦里制成的织金云锦袍,足足做了一整年才完工呢,自然是好东西。”施莺莺仿佛没看见从二皇子眼里投射出来的嫉恨的光芒似的,从容地端起茶碗轻啜一口,把人的胃口给完全吊了起来之后才继续道:

“你若是喜欢,就拿一件走吧,等过些日子父皇来接我们的时候穿上,也算是一份体面,别让外人以为我苛待了你。”

她话音未落,二皇子便欣喜若狂地抱走了一整套织金云锦袍:

明明施莺莺只说给他一件,但从小到大被惯坏了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真是给三分颜色就能开染坊的典型。

二皇子前脚刚走,一直隐藏在书架之间的燕飞尘便替施莺莺打抱不平地出声道:

“要我说,只有莺莺穿这种织金的云锦才好看,他也配?”

他现在虽然不是大燕皇子了,但施莺莺也一直都没想好给他安排个什么职位,就把他塞进了护卫队里,正好还能让他和谢北辰互相牵制。

——结果互相牵制的效果出来是出来了,可和施莺莺预想中的权力制衡就是有那么点微妙的不同,好像还多了点别的什么牵制。

就好比此刻,被抢了话头、夺去了第一时间献殷勤机会的谢北辰也不急,等燕飞尘话音落定才后发制人道:“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瞬间就在甜言蜜语的技能上被打败了的燕飞尘:?你吃了蜜来的吗,弟弟???

周围一干陪同议事的官员也觉得这位前朝云二皇子实在太嚣张了,明明都是个庶人了,还敢对长姊这么不客气,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同仇敌忾了起来:

“他现在可是个庶人了,就不怕他自己的命太薄,压不住这么贵重的衣服?”

“殿下有爱护幼弟的心思,愿意把这么好的东西分给他,可是他半点感恩之心也没有,瞧瞧,半句谢也不说,就好像他还有多金贵似的。”

“殿下日后还是莫要再与他来往了,这种人一看就是会生事端的大/麻烦,时间一久,老天自会收了他的。”

施莺莺笑而不语:

她花了这么多心思地做了这些货真价实的织金袍,又专门把回国的时间定在了雷雨天,就是抱着引雷的心思去的,纯金的导电性在一干材料里可是遥遥领先的。

如果说出自燕飞尘之手的“罪己诏”还给大燕前皇帝、现在的安乐公留了最后一点体面的话,那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朝云老皇帝和被废黜的二皇子要是被天雷击中,就真的丁点脸面也不剩了。

别说脸面,只怕连小命都不保。

只可惜这个架空世界里的人还不知道这些原理,她只要把握住这位名义上的皇弟性喜奢侈的心理,稍加操控就能得到她想要的效果,更能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天雷这种东西,怎么可能会被人力操控呢?明明就是这两人自己失德得太过分,让上天都看不下去了。

到时候,就算有人怀疑这是施莺莺做的手脚,今日这帮在旁的大臣也会自发地出来为她作证:

殿下分明是爱护这个被废黜的弟弟,才给他做了新衣服,说等到回国那天再穿,结果他半点礼节都不晓得,当即就拿走了一整套,分明是逾矩!这难道不是他自己的贪欲招来的天罚吗?

于是施莺莺很温柔地叹了口气,开口道:

“哎,算了,我也不想跟他计较这个。比起这无谓的争执来……”

她将朱雀大街的平面图在桌上展开,对周围的官员们笑道:

“我们还是来说正事吧。诸位也知道,我的父皇不日即将来接我回朝云国,可这条朱雀大街的两边竟然没有松柏环绕,委实有些配不上他一国之主的身份。”

大燕官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想,毕竟他们这么些年来行事风格便是如此,不管在用人还是审美上,都崇尚简洁利落,更偏重实用,和隔壁更推崇雕琢秀丽的朝云国截然不同。

大燕王毕竟是个朝云人,会喜欢自家的风格也无可厚非,便立刻有人献策道:

“这有何难?眼下正是移植树木的好时节,城外山林也多有松柏,只要专门派人去起苗,再同时派一队人提前挖好树穴,将起出来的树木连带着它原本的根系和泥土,一同栽种到树穴里即可。”

这人一发话,周围的官员们也都争先恐后地补充了起来,生怕自己说得慢一点,就没法在施莺莺面前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安排甚妙,松柏绿荫如云,又有长青不衰的好寓意,即便殿下回朝云继承大统,也能将殿下的福泽绵延到这里。”

“正好这些树也是要栽在朱雀大街两边的,到时候清空一下街道,再加派快马驾车,便能尽快将树木移植过来了。”

“可以再从内务府征调一些草绳,将树苗的断根和土都包扎起来后往上面喷水,能大大提高成活率。”

毕竟施莺莺得封藩王这么久以来,能自己做的事从不假手旁人;再加上她尚未婚配,每天都恨不得批折子批到深更半夜,搞得他们这些内阁全都跟个摆设似的,难得有机会表现自己,怎能不尽心竭力?

等敲定了这番安排之后,施莺莺便特派了使臣,快马加鞭地将这些安排传回了朝云国,呈给老皇帝看。

朝云老皇帝看完了这滴水不漏的妥帖安排后,一时间还有些欣慰,心想,这个不孝女终于知道给自己做脸了,那他这边的表面功夫也不能落下,便拍板决定道:

“传内务府来,迎燕王归国的那日,我要用最高规制的金辇金盖,不能在她面前落了下风!”

这样一来,在各方的努力下,等到朝云国的老皇帝亲自来接施莺莺回去的时候,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

二皇子穿着一身簇新的织锦云锦袍跟在施莺莺的车辇后,那身织金的袍子真是华美得没话说,哪怕眼下是个阴天,甚至还淅淅沥沥、断断续续地下着小雨,也无法遮掩这身华服的半点光芒。

迎面而来的朝云国的车马也分毫不逊色。

先不说驾车的都是千金难求的塞外汗血宝马,就光看那雕琢精致的黄金车辇和巨大的金色华盖,就引人注目得很了,将风雨全都阻拦在外的同时,也引得朱雀大街旁前来自愿送别施莺莺的人议论纷纷:

“看看这穷奢极欲的架势,该花费多少民脂民膏?要不是有燕王在,但凡朝云国的皇位落到这位庶人皇子的手里,便要造就个亡国昏君!”

“这是示威给谁看呢?搞得就好像我们大燕出不起这些东西似的。要不是燕王心系民生,不愿大费周章搞这些东西,还轮得到他们在这里耀武扬威地炫耀好东西?”

“燕王如果回去的话,真的不会被这种人穿小鞋使绊子吗?我好忧心啊。”

这两厢对比之下,倒显得端坐在大燕制式的车辇上的施莺莺分外楚楚可怜:

她只穿了一身最简单的白衣,黑色的大氅上丁点花纹也没有,木簪束发,不妆不饰,就好像一株开在雨中、将坠未坠的玉兰似的。如果说她的周身也有一点明快的颜色,好让她不至于在这两方人马过分富丽的架势前落下风的话,便也只有她衣角绣着的,一只振翅欲飞的黄莺。

要不是有那姑射神人般清艳的容貌撑着,这身装扮可就不会有眼下这种仙气出尘的感觉了,怎么看都脱不开“寒酸”两字。

“天可怜见的,那就是大燕王?”有个披着厚厚的蓑衣的老妪在雨里眯起眼睛,艰难地辨认出了施莺莺的身影后,一时间说话的声音都哽咽了:

“我早年丧夫无所出,唯一领养的儿子也忙于公务,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要不是大燕王送来了高产的新作物,又免了三年赋税,我这把老骨头还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呢。”

她的这番话引发了不少人的共鸣,立刻有人帮腔道:

“燕王贤明,在知晓了我们这些累赘的困境后,还特意派人送来了过冬用的衣物被褥、炭火粮米,就连我身上穿的这件蓑衣斗笠,都是她送来的东西呢!”

披着蓑衣,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的老妪也赞同道:

“一听说她要被召回朝云国去,我就紧赶慢赶地想来看看她,等回去就给她造长生牌位供香火。就算燕王不知道有我们这么些受了她的恩惠才能活下来的人的存在,我们也想来送送她,聊表心意……”

她难过地摇摇头,好像难以相信那个帮到了这么多人的、名满天下的燕王,在离开自己封地的时候,都是这么简朴得几近困顿的模样:

“可她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年轻、这么瘦啊?我儿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可壮实着呢,这小姑娘平常该有多累,才把自己累成这么个架势?”

结果这番话,不偏不倚地正好被耳力很好的施莺莺给尽数听到了。

一时间她心底五味杂陈,因为她认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普通百姓,而是“流水惜花”谢成芳的声音:

不,我不是,我没有。虽然很感谢您不远千里来给我撑场子,但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我还把您儿子绑在船头当人质打仗来着,我心虚。

可惜她自认不是个好人,可这么多年来,她关心民生的所行所为都是被两国的百姓看在眼里的:

如果连这样的燕王都不是好人,那天底下就没好人了!

于是谢成芳这一番话激起千层浪,越来越多的人都觉得,朝云老皇帝和他的这个儿子实在太过分了:

“燕王是有大德的贤能之人,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我替她不平!”

“说句不厚道的,就连我的继母都没对我这样过……不是我的错觉吧,燕王的车辇都要漏雨了!”

“万民伞,我们带来的万民伞呢?快给燕王呈上去,当场就能用起来,也让对面的人看看,他们能用黄金车辇遮挡风雨,燕王有我们的万民伞!”

立刻就有人拦住了施莺莺的车驾,在风雨中献上了一把又一把的万民伞,一时间就连两国的车队都被这些自愿前来给施莺莺送行的人阻拦住了,只得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颜色各异、大小不同的伞,在雨中汇聚成一条看不到头的长河。

和当年施莺莺离开黄河的时候收到过的、写着各家姓名的万民伞不同,这些伞上垂下来的长绦上最显眼的,是一个又一个明显属于女性的名字:

她们原本连名字都没有,遵循着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祖训,将自己最好的年华耗在了无穷尽的磋磨中;甚至嫁人后连自己的姓氏都要泯灭了,只能将夫姓冠在前面,等着百年后变成一个“某某氏”。

——可施莺莺来了。

她带来了新的作物、军队、法律与观念,就像和她们只有一江之隔的那个国家的名字一样,如天边霞光漫过彤色的朝云,赋予了无数人新生;而这些重获新生的人,也最终在漫天风雨中汇集在了一起,无数娟秀的字迹在长绦上留下自己的姓名,与高擎的万民伞一同庇护在年轻的燕王头顶。

朝云老皇帝一时都目瞪口呆了,恨恨道:“不过是表面功夫罢了!”

“可有人连表面功夫都不愿做呢。”随侍在旁的周明德终于忍不住了,抛弃了他坚守这么多年的君子之风,小声地抱怨了一句。

结果正好在这时,天边滚过一道隆隆的惊雷,将他的这句话完全淹没在了雷声中,朝云老皇帝只能看得到他双唇翕动,便追问道:

“周爱卿,你刚刚说什么?”

周明德立刻收起了所有的不满,依照着施莺莺传来的密信的指示,引着老皇帝的车驾往朱雀大街两旁新栽的松柏下走去,同时不动声色地远离了这辆富丽堂皇的黄金辇:

“走这边,陛下,这里通畅些。”

朝云老皇帝欣慰地点点头,心想,还好有个世代忠君爱国的周家在这里顶着,不枉他这些年来着力提拔周明德,让他年纪轻轻就能官至礼部尚书,这不,关键时刻还是能给自己撑面子的。

——然而朝云老皇帝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

如果施莺莺继位成为朝云女帝的话,周明德提前效忠于她,也称得上一句“忠君爱国”。

就在朝云国老皇帝的车辇,从刚移植过来不久的松柏浓荫下缓缓路过的时候,仿佛上天都看不惯这偏心偏到没边儿了的老皇帝,陡然间天雷大作,将拉车的马都惊得踟蹰不前,昂首嘶鸣。

在萧萧的嘶鸣声中,震耳欲聋的雷声浩浩荡荡滚过暗无天光的苍穹,就好像有万千天兵天将从云层上驾着战车踏过一样,引得不少人都心里发慌,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我活了大半辈子,好几十年,都没见过声势这么大的雷雨天呢,可千万别在燕王离开的这天出事。”

“呸呸呸,不许你乌鸦嘴。燕王是个好人,好人是不会出事的,就算要出事,那也是别人出事!”

然而真就应了这两人无意间的谈话,一道天雷猝不及防地从云层中劈下,直接击中了松树的尖顶,发出了好一阵浓重的焦糊味。

随即这道雷电去势未止,在此起彼伏响起的尖叫声中,沿着当场焦黑了一半的松树传下来,正中黄金华盖下的朝云老皇帝,使其当场毙命!

朝云国这边的人顿时惊得叫都叫不出来了:

堂堂一国天子,本应是天命所在之人,却被天降雷电一击毙命,这已经不是区区“失德”能解释得通的了,再发一万份罪己诏都不管用。

他们心有戚戚焉地交换着眼神,心想,难不成这真的是上天的警示,他们曾经的永平长公主、现在的大燕王,才是天命所归?

还没等他们用眼神得出个结论来,第二道天雷便紧随其后地来了!

而另一边,正穿着从施莺莺那里腆着脸饶来的织金云锦袍的前朝云二皇子,终于也感到了一阵令人胆寒的心悸。

他下意识地拔腿便跑,都顾不得崭新的织金袍被淋湿了,可在劈头盖脸砸下来的豆大的雨点里,第二道天雷也宛如长了眼睛似的劈了下来,半点旁人都没有波及到,直直冲着浑身都是金银丝线的他去了——

在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后,刚刚还神气活现的一个大活人,就变成了地上这摊声息全无的、完全糊透了的东西;再加上他身上还裹着一层沾了灰的织金袍,活像个土豆似的。

这两道天雷的威势实在太大,劈死的又是两位朝云皇室的人,也太骇人听闻了,一时间都没人敢发出丁点声音,只能满怀畏惧地看着地上这两具尸体:

刚刚还风光得让人牙根痒痒的两个家伙,就这么死了?

原来在天命之下,人命就是这么轻如草芥的东西啊,就算是最尊贵的皇帝,人间天子,也不能与真正的天命抗衡。

最后还是朝云国阵营里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提醒了一下随侍在旁记录帝王言行的史官:

“继续写。”

“好、好的……”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在面前被活生生地劈死了,就算史官的胆子再大,他的手也在发抖。要不是周明德在旁边一字一句地提醒着他,这位史官的笔都落不下去,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写:

“先帝失德,偏颇幼子,苛待贤才,故天降神雷惩之,意在肃正风气,恭迎明主。”

说话间,有几丝殷红的鲜血从焦黑得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身下汩汩流出,可在大雨的冲刷下,很快就淡得连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周明德看着史官的笔落定之后,才松了口气,抬起头来,对远处白衣黑氅、乌发高束的施莺莺微微一笑——

仿佛多少年前,尚未及弱冠之年的礼部员外郎,和只是没有封号却已锋芒初露的朝云长公主之间,那一道无声的契约最终尘埃落定。

自此之后,她便是朝云女皇,是天下共主,是要带给这万里山川以太平盛世的明君;当年周明德编纂的《墨池录》里,那一句对永平长公主的盛誉也最终成真: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这段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

起初只是一个人惊诧之下,无意识地脱口而出了“天命”这个词而已;但有赫赫天雷威势当面赐死了朝云先帝,又有施莺莺广施恩义在前博得人心,一人发声,数息间便有十人百人应和,以至于不消数刻钟,山呼海啸般的声浪便回响在了原来的大燕国都城上空:

“燕王正统,当继皇位!”

“如有神助,天命在此!”

九天之上风雷席卷,自燕王规格的车辇上,从高处放眼望去,便能见到满目葱茏浓郁得几乎都要滴下水来的绿意。

即便她的车辇朴素得很,不及远处那架快被天雷劈得散了架的黄金辇半点奢华,可有这人世间最尊贵的权柄加于其上,更有承载了无数人心意的万民伞随行,哪里还需要什么别的装饰呢?

她只是站在那里,便已经是至美至尊贵的存在了。

风雨潇潇,车马萧萧,年轻的燕王拢着衣袖微微一笑,果然是真正天意所归的人,才能有这般处变不惊的好风度。

不日后,钦天监择吉日,恭迎大燕王登基。

朝云老皇帝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事情,就是提前写好了禅位诏书。

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的这位嫡长女不是好对付的人物,与其冒着天大的风险留存下这点权力,还不如提前写好禅位诏书对她示好,还能顶着太上皇的名号去行宫颐养天年呢。

结果他的构想有多美好,真正动起手来的施莺莺就有多残酷,连全尸都不给他留。

不仅如此,施莺莺还要借着这件事大做文章,真是把每个人的利用价值都发挥到了极点,连死人都不放过:

为什么天雷要专门击中先帝和前二皇子,让他们死无全尸?肯定因为他们这些年来的行为有不妥当的地方,那她身为继任者,自然要拨乱反正,继续推行新法。

于是在施莺莺继位,成为了朝云女皇的那一年,数条新法被自上而下地推行了下去,并且还针对一江之隔的这两个地方的不同风土人情,各自量身制定了不同倾向的细则:

对原本的朝云国而言,应继续推行科举改革,选拔实干人才;对曾经的燕王封地而言,则要继续推行新作物的种植,同时将女军、女学的各项新法继续坚持下去。

而且不管是哪一边,都要着力提高医者的地位。

“辛苦你了。”施莺莺在颁布新法的明黄绢帛上用了印,便宣告了今日议事的结束。她微微偏了下头,对跟在她身后的燕飞尘道:

“你跟随我跋涉劳苦多年,容色都清减了不少,辛苦了。等捡个好日子,你便回江对岸去,做新一任的燕王殿下吧。”

燕飞尘神色一动,握住了施莺莺的手,刚想说“让谢北辰去吧我只想在这里陪着你”,就听见谢北辰十分做作,十分故意地,在施莺莺背后用力咳嗽了一声。

不愧是血脉相连的两位大燕皇子,哪怕燕飞尘和谢北辰之间的情谊已经脆弱得随时都会“彩云易散琉璃脆”了,他们也能在短暂的一个眼神交换和动作之间得知对方的意思:

我这是为你好,兄弟。那可是大燕王啊,莺莺这些年来还把烂摊子给收拾了个七七八八,回去就能享福,你就不心动?

我知道你要干什么。明人不说暗话,兄弟,你要是真的把我给丢回大燕,我就能当场化身水鬼把你也拖下去,咱们一个也别想跑,统统回大燕三振出局。

于是燕飞尘都到了嘴边的话立刻换了个样子:

“再过些日子,收到了莺莺登基消息的周边小国,就该来进贡了。我们还是暂时留一下为莺莺分忧,等这边的事情都结束了,再回去也不迟。”

系统也在这个时候给施莺莺送来了最靠谱的第一手资料:

“在这个世界,除了势力最强、风头最大的朝云国和大燕国之外,其余的都只是占婆国、吐火罗、大理、精绝,夜郎这样的弹丸小国。甚至都不必我们出兵攻打,他们就先自己内部争斗得十不存一二了,还要拖着这仅存的一点残留去应付周围小国的虎视眈眈,根本不足为惧。”

“可以说自从你攻下了大燕的那一刻开始,天下共主的地位,便已成雏形了。”

施莺莺闻言,却没有流露出半点喜色,因为她总觉得还有个麻烦没有处理:

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著里,曾经登场过一位大胸长腿、细腰翘臀的西域美人。

她虽然是被送来和亲的,没什么家世能倚仗,可她凭着那份迥异于中原人的妖冶的美貌,愣是在当时已经成为了大燕皇帝的厉无殇的后宫占据了一席之地,也成功地促进了原主和厉无殇之间的感情升温,或者说,虐恋情深。

她简单地回忆了一下原著里对这位美人的描写,疑惑道:

“但这位美人可不是区区小国能供养起来的。你看,‘她酥/胸半露,小麦色的肌肤上涂满了金粉,大块的宝石与黄金勾勒出天鹅般纤长的脖颈,赤足走在柔软的波斯地毯上,修长的大腿线条在白纱衣中若隐若现,浓郁的香气迎面扑来,宛如一朵盛开在大燕宫廷里的黄金玫瑰’……”

“哪个小国能送上这种用黄金养出来的美人?”

系统急忙补充道:“等我说完嘛——这帮小国不足为惧,只有月氏国是个麻烦。”

“月氏国盛产香料和美人,历代都通过往朝云和大燕两个大国的宫中各自进献美人的方式,是个能横跨两大国的墙头却永远不会翻车的神奇国家。”

这下系统给的情报终于与施莺莺的记忆对上了,于是她放心地出了口气:

“那就好,不枉我费心费力着手改善医师的待遇。”

她挽起袖子,往博山炉里斟酌着加了小半勺鹅梨帐中香,清甜馥郁的香气便愈发浓郁,一缕若有若无的香烟在空气中悠悠氤氲开来了:

“毕竟自古以来,能用香料的国家,在医术上也必定有大造诣,月氏国会喜欢我推行下去的新法的。”

施莺莺推行新法的原因,除去她是真心为冤死在朝云老皇帝手下的人感到惋惜,想要给这些人讨个公道外,也不排除“医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

香料和医学,在某种程度上是息息相关的,《新纂香谱》里便专门有一节“香药”,青桂、鸡骨香、沉香等许多香料也都可以入药。

而且月氏国更特殊的地方,在于他们实打实的将香料和医术结合在了一起:

《瑞应图》载,天汉二年,月氏国进神香。后长安中大疫,宫人得疾众,使者请烧一枚以辟疫气,帝然之。宫中病者差,长安百里内闻其香,积数月不歇。*

一个能拿得出可以治病的奇香的国家,能拒绝得了提高医师待遇的新法吗?

必然不能。

也果然如施莺莺所料,一年后,月氏国派来的使臣,带着一批上好的香料和他们送来和亲的小皇子,跋山涉水地抵达了朝云国——

作者有话说:*节选自《新纂香谱》,有改动。

原文:《瑞应图》云:天汉二年,月氏国进神香。武帝取视之,状若燕卵,凡三枚,似枣。帝不烧,付外库。后长安中大疫,宫人得疾众,使者请烧香一枚以辟疫气,帝然之,宫中病者差。长安百里内闻其香,积数月不歇。

天汉:汉武帝时所用的年号。

然:通“燃”。

翻译:天汉二年,月氏国进贡神香。武帝取香来看,一共有三枚,看起来就像燕子的蛋一样,是枣的形状。武帝没有烧香,交给了宫外的仓库储存。后来长安城里有了大瘟疫,许多宫人都得病了,月氏使者请求皇帝烧一枚香来祛除瘟疫,武帝烧了神香之后,宫里的病人少了很多。长安城百里之内都能闻到它的香气,绵延数月都未曾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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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月氏 阿史那多伽罗。

在延续了数百年之久的丝绸之路上, 西域众国林立,王朝更迭迅速,可越是如此, 便越能凸显出在其中屹立多年不倒的月氏国有多特殊来了:

这个盛产美人与香料的国家, 愣是靠着往大燕国和朝云国两大强国里输送源源不断的异国美人, 再靠着美人的裙带关系和枕头风,将月氏国的国力借势发展得一年胜似一年。

结果正在他们准备像以往一样,分别往大燕国和朝云国送美人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也似的消息:

大燕国被朝云国灭掉了!

对月氏国而言,这可真是个喜忧参半的好消息:

喜的是新上任的这位朝云女皇后宫空缺,别说能主持中馈的人了, 就连个猫儿狗儿的都没有。如果现在能送去别具风情的异域美人并得到女皇青眼,那日后月氏国在西域众国中,还不是挑大梁的头一份?

忧的却也正是朝云女皇后宫里空空荡荡的,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能被美色打动的样子。

月氏国的人哪怕远在塞外,可对于某些人的美名,也已经听闻不少了:

譬如颇有大家君子之风、温文尔雅的周明德,曾极具传奇色彩地男扮女装过、容貌姣好绮丽的燕飞尘, 还有忠心耿耿跟在朝云女皇身边数年如一日、身手高超的大燕二皇子谢北辰……

这么多人加在一起, 却还没有一个人能成功上位,要么是朝云女皇的眼界高,看不上他们;要么是这位明君拥有强大的自制力, 深谙“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很好地克制住了自己。

不管朝云女皇登基后未广开选秀充实后宫是哪个原因,对月氏国而言都不是什么好消息,毕竟他们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如果她真是个对美色全然不动心的、能克制得住自己的明君,他们的美人也没倾国倾城到让人烽火戏诸侯的地步, 就定然无法取得预料中的、借助朝云的力量在西域众国中拔得头筹的效果。

但他们又必须要让自家的美人趁着竞争对手前所未有少的这个良机得宠,这就很让人头疼。

再三权衡之下,月氏国果然做出了施莺莺预料中的选择:

他们不仅献上了容貌上最出色、身份上最高贵的小皇子,以此来表示自己愿意永远依附于朝云国的诚意,还把他们赖以立国的月氏神香都送了过来,可以说是十分努力——

十分努力地跳进了施莺莺的谋划里。

简直就跟她在前面扛着铲子明目张胆地挖坑,后面的这些萝卜就很自觉地一个萝卜一个坑地跳进去,争先恐后地把自己安排了个明明白白似的。

等这行人终于抵达朝云国后,率先迎接他们的,除了新登基的朝云女帝按例设的款待来宾的宴席之外,还有足足一队的鸿胪寺译官负责翻译。

如果说对他们的接待到此为止,便已经算得上热情而不失礼数的话,那么带着这一队鸿胪寺译官的领头人就很让人深思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朝云女帝登基后,在礼部兢兢业业了多年的周明德,也终于成功以女皇心腹的身份升成了丞相,并干起了这件根本用不着他出面的、招待西域使者的活计。

一时间月氏国全体使者如临大敌,总觉得周明德亲自前来,必有深意:

“朝云女帝竟然派了她的心腹来招待我们,可见对我们格外看重。快去告诉小皇子,让他再温习温习中原的礼数,今晚正式的洗尘宴上可万不能失态!”

“这也有可能是给我们的下马威,要不她为什么要派全朝云最出色的男子来做本不用他做的事情?还不是借着周明德的身份警告咱们,这么出色的人她都看不上,让我们也自觉点,别打邀宠的主意。”

“乐观一点,我觉得周明德也有可能是奉命来看看咱们的小皇子好不好看的;或者这干脆就是他自己的自作主张,陛下只是宽以待人地允许了他的小心思而已。”

“你觉得可能吗?哎,等等,别说,或许还真有这个可能。毕竟失德而死的朝云先帝的后宫里就有不少我们的人,她们回来的时候说过,陛下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跟在这种德才兼备的女子身边,就算是周明德这样的谦谦君子,也很难不动心的吧?毕竟中原不是有句话,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吗?”

——很明显,在这堆或乐观或悲观的猜想中,只有最后的人猜中了周明德的心思:

他的确是抱着一点私心来的。

这种小事本轮不到他堂堂朝云丞相去做,结果他一听说来的是月氏,立刻在施莺莺面前主动请命带鸿胪寺的人前往驿所,搞得施莺莺都很是惊奇:

“明德是我的股肱之臣,若让你去接待月氏来使的话,我诚然是一百二十个放心的,只怕委屈了你。”

周明德一揖到地,笑道:“为陛下分忧,不委屈的。”

结果他没在施莺莺这里受委屈,倒是在月氏使者的面前受委屈了,因为他们的小皇子无论如何都不肯摘下兜帽,甚至还拒绝了这队鸿胪寺的译官:

“不用你们,我会说汉话。”

虽然他的口音还有些生硬,带着独特的卷音和尾音,和佩在他腰间的刺绣香囊结合在一起,不管是从视觉上还是听觉上,就都有了种难以与中原风物调和的异域浪漫风情,但毫无疑问,这是一句中原话。

月氏小皇子话音刚落,周明德脸上那终年令人感觉如迎春风的温雅神色终于几不可查地滞了一下,跟在他身边的那队译官也彼此交换了一下惊讶的眼神:

月氏国太有心了。

这还没完,月氏国的使者一招手,便有足足一队月氏美人迎上前来,为各位鸿胪寺译官泡茶,把殷勤做到了十成十。

她们身穿飘逸的白纱长袍,露出修长的双腿和一抹丰腴的胸脯,纤细的腕间点缀着金链与宝石构成的精巧首饰,高鼻深目隐藏在珍珠构成的面纱后,笑起来的时候热情又大方,仿佛把西域烂漫的骄阳都带来了:

“我们都是跟着小皇子来的,自然也会说汉话,让大人们白跑一趟真不好意思。”

“各位大人辛苦了,且喝杯茶再走呀。”

“我家世世代代都是做香药生意的,但这生意不好做呢,人人都能以药效不好的借口为难我们。幸好陛下颁布了新法,我们有依靠了,可不怕啦,等再过几年,我们一家人就都搬来中原受陛下的庇护,真是万分荣幸,且容我道个谢先!”

做一行精一行的这个道理,在月氏国这队来使的身上体现得再明显不过:

他们的使节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这个倒还能解释得通;但他们的小皇子也能说得一口中原话,这就很说不通了。

从施莺莺登基成为朝云国新帝的消息传到月氏国那一刻起计算,哪怕以最快的速度从从月氏国千里迢迢地跋涉过来,路上也没有遇到任何天灾人祸,满打满算也要花一年左右的时间:

区区一年,就能让一个西域人精通中原的语言吗?那显然不可能。

——也就是说,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早就被当成要送来中原的礼物在悉心培养着了:

在朝云国和大燕国的权力争斗中,如果最后赢的人是随便哪一国的二皇子,那么送来的八成就是千娇百媚的漂亮姑娘;可如果真的让长公主赢了下来,那么月氏国也不是没有对策,他们便能送来这位更金贵的小皇子。

然而就连横跨朝云大燕两大墙头多年,墙头草经验丰富的月氏国都没能想到,大燕国竟然就这样轻轻松松被朝云国的永平长公主给灭掉了:

这样一来,他们再也没有了别的墙头能跨,为了表示自己合作的诚意,只能将月氏小皇子和足足一队的漂亮姑娘一起送来,前者是正餐,后者是添头。

就连见多识广的周明德,都被月氏国火力全开进献美人的这幅架势给惊到了,委婉地提点了一下月氏来使:

“今上不好美色,又崇尚俭朴,之前还遣散了一批宫人,说要削减后宫开支,好开源节流。你们贸然带这么多人来,只怕不好安排呢。”

“不要紧,不要紧的。”只可惜这帮月氏国的来使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反正就愣是拿出了“我们西域人都是有什么说什么直爽性子,完全听不懂你们中原人弯弯绕绕的表达方式”的架势来,豪迈地摆摆手,把周明德的婉拒给挡了回去:

“陛下看不上也不要紧,这不是还有未曾婚配的两位前大燕皇子吗?”

“听说女皇最近要封一位大燕王出去,那就更好了,我们的皇子送给陛下,这些美人就送给大燕王,让他带去江对面的领土上开枝散叶,大家都能各得其所。”

周明德整个人都僵住了,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同情即将被这股不可抗的外力给强行出局的、虽然目前还不知道是哪一位的倒霉的大燕王,还是该先把月氏国这多少年来变都不变一下的裙带套路禀报给施莺莺。

最后他还是选择以公事为先,把月氏国的打算回禀给了施莺莺:

“陛下,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月氏国打着挑起大燕与朝云再次内乱的心思,派人埋伏在未来的大燕王身边挑拨离间。”

施莺莺立刻在脑海里把各方势力的分布权衡了一下,这才放心道:“月氏国向来如此,爱卿不必太将他们的话放在心上。”

她对身后挂在墙上的堪舆图伸手一指,周明德这才发现,那张精细得几乎要将天下风物都概括进去的地图上,近些日子来,除了一直都有所记载的船队出行路线之外,还额外多了不少大炮的标志,整整齐齐地分布在沿江一列与大燕国都的城头:

“而且就算他们成功策反了某位大燕皇子,我已经命人铸造了红衣大炮镇在他们城头,区区余孽翻不出什么风浪来的。”

周明德心悦诚服地叹道:“不愧是陛下,思虑如此周全。”

但和周明德不同的是,系统更能明显地察觉到施莺莺的情绪变化:

“……是我的错觉吗,你看起来好失望的样子?”

施莺莺沉痛道:“不是,你没有出现错觉,我真的好失望哦。”

系统心想让我看看我的好宿主又能吐出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象牙来:“愿闻其详。”

施莺莺有理有据道:

“我都做好万全的准备了,打算好生养着原著里那个擅歌舞的大胸长腿细腰翘臀的黑皮美人,批折子批累了之后还能去要个西域特色的精油按摩,再一起泡澡消除疲劳,顺便说说话解解压。”

这的确是月氏国的那位美人自带的技能,在原著中,她就是靠着这一手能让人飘飘欲仙的按摩技术留住了原狗比男主的心的。

结果施莺莺半点也没担心这位多才多艺的异域美人会凭着这手本事把她麾下的人勾走,因为她的关注点很清奇地来了个跑偏:

“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送来的是美人吗?不,是自带全套香氛的按摩师,是高级SPA,是可以在朝云国土上发展休闲娱乐一条龙的高级人才!”

“如果让她来当只对女子开放的按摩培训师,类似于后世的高级私人会所,就能大力促进隔壁大燕国的女子就业率,还能顺便促进风气的进一步开放,结果他们突然给我送来了个男人,你看看,这像话吗?我的这么多规划全都落空了。”

系统目瞪口呆,心想道理的确是这个道理,也难怪施莺莺会失望,但好像总是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汝闻此人言否——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人家月氏美人是拿着邀宠固宠的宫斗剧本来的,结果你这个无血无泪的资本家只想着让人家干活?不管来的是哪位美人,反正他的一腔深情全都要错付了,施莺莺,你没有心啊!”

施莺莺:“诶嘿。”

施莺莺刚从“痛失了一位高级按摩师人才”的失落里回过神来,就发现周明德在她案边欲言又止,好像要说什么的样子:

“陛下……”

结果周明德还没来得及狠狠心咬咬牙,把“只要陛下早日册立中宫,他们就不会有不该有的想法”说出口,就听见施莺莺恍然大悟道:

“爱卿今日为何格外忸怩,莫非你也想见识一下月氏美人的风采?”

她说着说着甚至还把自己给说服了,越想越是这个道理,因为周明德今年也二十有五六了:

这个年纪放在未来的现代社会和她来自的星际时代,依然是正当嫁娶年龄的好时候,再拖几年也不要紧,反正他家里也没什么王位要继承;但如果放在人均寿命只有三四十岁的古代,那简直就是个奇迹,更别提他还没有妾室没有通房没有半个庶子庶女,再拖下去就真的要从黄金单身汉变成滞销货了!

于是本着对下属的关心,不想让下属因为感情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的施莺莺大笔一挥,把周明德的座位又往前挪了下,并盛情邀请道:

“那等今晚正式洗尘宴的时候,你坐我下席好了。听说月氏美人个个都能歌善舞,妖娆妩媚,他们肯定不会放着这么个巨大的优势弃而不用的,今晚必有一场献舞。”

“届时你看上哪个,只管跟我说,我当场就赏给你。”

周明德苦笑了起来,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能挑了句无关痛痒的说:

“……陛下真是博闻强识,连这些轶事都知道,那臣就先谢过陛下的美意了。”

施莺莺又把月氏国呈上来的礼单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对周明德笑道:

“可在看歌舞之前,少不得再劳烦爱卿你一趟。去把礼部的人叫来,我有事要问。”

周明德把施莺莺的口谕带到后,礼部众人一时间都顾不得再端着往日的君子风度了,飞速往紫宸殿赶去,生怕自己去晚了会误事:

这位女皇一般不会闲的没事儿就磋磨人,但如果她真的找到你头上,就说明肯定有什么地方出篓子了!

果不其然,他们齐齐抵达紫宸殿后,发现施莺莺正在看那份月氏国的礼单,新上任的、接过了周明德担子的礼部尚书硬着头皮上前一拱手,问道:

“陛下,是这份礼单有什么问题吗?”

“也不是什么大事,诸位爱卿莫要太紧张了。只是我记得天汉二年的时候,月氏国曾经给大汉天子进贡过能辟瘟疫的月氏神香。”施莺莺若有所思地伸出手,在桌子上轻轻敲了敲,就像是在这帮礼部官员的心上依次敲打过似的:

“怎么轮到要给我朝云国进贡的时候,就没有这物事了?万一以后有不太平的年岁,我总要给后人准备着些东西吧?”

礼部尚书这才松了口气,对施莺莺解释道:

“陛下明鉴,月氏国神香难得,再加上当地风气特殊,只能由他们的皇族来客护送,送给他的心上人……”

礼部尚书微不可查地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一旁前任礼部尚书、现任朝云丞相周明德,一时间都对他有些同情起来了:

“……当做定情信物。”

周明德也上前解释道:“陛下如果担心的是这件事,那大可宽心。臣在前往驿馆的时候,已经见到了那位月氏小皇子,他身上确实有专门用以存放神香的锦囊。”

“原来如此,所以天汉二年,月氏公主才会护送神香来汉。”施莺莺若有所思地一点头:

“很好,有劳各位爱卿了,且下去吧。”

和施莺莺合作多年的系统瞬间就明白了施莺莺打的哪门子如意算盘:

月氏国只考虑到了他们皇族中人喜欢上什么人的话,对面也一定会看中他们的权势与美色,进而收下这份定情信物;可他们完全没考虑到,自家送来的这位小皇子可能会陷入单恋,哪怕将月氏神香献出去,对面也不想给他个名分啊!

也果然像施莺莺预料的那样,当晚的接风洗尘宴上,有足足一队的月氏舞女的身影:

乐声一起,胡旋舞作,觥筹交错间,美人们的身影在大殿上来回穿梭,华美的衣裙飞舞旋转出朵朵盛开的花的形状,缠绕在她们腕间与玉足上的铃音清脆作响。

一旁的乐师自然也不甘示弱,铮铮的琴声响起,和着有节奏的、浑厚有力的鼓声,装饰在弦鼓上的牛角似乎也活了过来,发出鸣声应和,果然是“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这队久经训练的月氏舞女愈舞愈快,呈现出与中原舒缓的舞蹈截然不同、柔婉而不失力量的情态来,莹润的手臂提着层层舞裙左旋右转,千匝万周,衣裙翩飞,乐声悠扬,就在这气氛正当好的时候——

坐在施莺莺对面的案列,却又囿于君臣之别而不得不坐在她下首的月氏国小皇子,突然起身了。

始终都在留意着这位以兜帽遮面的小皇子的人有许多,更不乏谢北辰和卫楚这样精到、甚至连一个眼神都能带给人压迫感的习武高手。

他这一动,刹那间无数人的眼神便齐齐朝他投来,但凡这位月氏小皇子的心态有点不稳,只怕被盯得当场露怯都有可能。

结果这位月氏小皇子不仅没露怯,甚至端着酒来到了施莺莺的面前。

他起身之时,胡旋舞也恰好到了结束的部分,在最后一道绵延悠长的弦鼓声中,为首的舞女将始终卷起握在掌心的双袖对天一展,在流云也似的长袖间,洒出纷纷的金粉,恰巧落在中央,为了展现胡旋舞而专门陈设的酒红色波斯羊绒毯上。

华贵的金与浓烈的红交相辉映间,活色生香,更别提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大大方方走上前来的时候,紧随为首舞者后洒出的金粉正好簌簌落下,点缀在他深色的肌肤上。

——太精妙、太心机了,很难说这不是专门算计好的。

不管是宫斗经验丰富的谢北辰,伪装女性经验丰富、但对宫斗八窍通了七窍的燕飞尘,潜藏在暗处保护施莺莺安全的卫楚,还是最端正守礼的周明德,都没想到这位异域来客的路子这么野,以至于还真让他得手了:

一杯荡漾着葡萄香气的美酒,被价值千金的夜光杯盛着,由月氏国小皇子递到了施莺莺的面前。

他修长有力的手执着夜光杯,深色的皮肤与浅色的玉形成了鲜明对比,直勾得人心里发痒,杯中葡萄色的美酒只轻轻漾开了一圈波纹,看起来别提多稳当了:

“陛下平大燕,颁新法,仁爱之名遍及四海,我等即便远在西域也受益良多。”

“感念陛下雨露之恩,以此为谢,当满饮此杯。”

他说完这番话后,仰头便把这杯酒饮尽了,完事儿后还把酒杯倒了过来,残存的一滴绛紫色的美酒自夜光杯沿盈盈划过,落在他指尖,愈发显出西域人不拘小节的豪爽来了。

一时间周围的人们也纷纷举杯敬这位年轻的朝云女帝,异口同声道:

“陛下雨露之恩广施天下,仁爱之名遍及四海,功在千秋,当满饮此杯!”

在这和乐融融的氛围里,坐得离施莺莺最近的周明德,却突然察觉到了一道近乎挑衅的目光。

他不动声色地轻轻一皱眉,沿着这道目光反望了回去,果然和戴着兜帽的月氏国的小皇子对上了:

很明显,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看穿了他当时特地去驿所的小心思,已经把他当成了最具竞争力的假想敌。

周明德在想明白了这挑衅从何而来后,一时间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心想,这位小皇子只怕找错了人,若他真有心入宫争宠,那最具威胁的可不是他周明德呢。

两人的眼神交锋一触即分下无人察觉,一旁的近侍还在忙着为施莺莺引荐呢:

“这位是月氏国的小皇子,阿史那多伽罗。”

“‘多伽罗’,好名字,怪不得这么香。”施莺莺的目光轻轻巧巧地在阿史那多伽罗腰畔盛有月氏神香的锦囊上扫过,随即合掌一笑,刹那间满室辉煌的龙涎香烛的光芒,都被这一笑的容光给生生压下去了:

“‘菩提心者如黑沉香,能熏法界悉周遍故’,看来月氏国盛产香料的传闻果然是真的了?”*

“正是。”阿史那多伽罗身上还带着没药与乳香的馥郁香气,他见施莺莺并没有按照他的老师们所说的那样,“人人都会爱你的,多伽罗,她会接过你的杯子,叫你近前去坐”,只得失望地把杯子放回桌案上,后退一步,垂下头恭恭敬敬道:

“久闻陛下大名,愿留朝云,侍奉左右。”

等到阿史那多伽罗退开后,燕飞尘和谢北辰这才齐齐从紧咬的牙关里挤出一个不屑的气音,这两位大燕的兄弟倒难得在此时达成一致了:

“呵。”

不知是不是因为月氏国多半是生在塞外,随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即便贵为一国之子也照样会经受日晒风吹雨淋,这位以名贵的香木为名的月氏国小皇子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光滑而富有肉/欲感的古铜色。

更别提他还穿着件象牙白色的开襟袍子,腰间系着的却不是传统的缂丝腰带,而是将绿松石珠和黑曜石珠串在一起,在腰上紧紧地绕了好几圈,正好勾勒出他腰细腿长、肌理分明的身形来了。

施莺莺沉吟了下,对一旁屏息以待的月氏使者笑道:“唔,好像是个美人呢?”

月氏国的使者头上悄然滑下一滴冷汗来:

这话谁说都有说服力,毕竟如果抱着联姻的心来,却送给对方一个丑八怪的话,这不是结亲,是结仇,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但这话让施莺莺来说,就格外没有说服力了,她一人的容貌就能胜得过全场的月氏美人的总和。

在她浅笑盈盈的注视下,来的时候明明信心满满的使臣们都变得没有把握了起来,更别提他们还听到了施莺莺的下一句话:

“可如果是美人的话,又何须遮掩呢?名花虽好,也要有人欣赏才是。”

她屈起食指在桌上轻轻一叩,用目光缓缓描摹着阿史那多伽罗兜帽上精巧的金线花纹,笑道:

“你若真愿留在朝云,便摘下兜帽来,让我看看你罢。”

月氏国的使者大惊失色,下意识便想阻止:“陛下请稍等!”

在他们的规划里,阿史那多伽罗应该在月氏舞女都利落地退下后,在众人依依不舍的情绪中摘下兜帽,就会让人萌生一种“可算是留住了一个”的满足感。

届时他们还会熄几盏灯,让这位小皇子迥异于常人的地方不那么明显,在朦胧暧/昧的光线下显出他在身形上的优势来。

这都是月氏国的人苦心规划过的步骤,但凡乱一步,就都不能让阿史那多伽罗的特长尽数展现!

然而晚了。

阿史那多伽罗一见到施莺莺,在那双宛如含着万里春水的暗蓝色桃花眼的注视下,就半点自家使者的话都听不进去了,更罔论来的时候被耳提面命过的各个步骤——

此时此刻,他的眼里,只有那位身着山河社稷纹理锦袍、头戴九龙冠的年轻女皇;而素来对中原的诗词歌赋都一知半解,只能硬着头皮囫囵吞枣的阿史那多伽罗,也终于明白了那些风花雪月的韵脚里蕴藏着的无限情思:

我所思兮,高居庙堂,何以慕之?我心惶惶。

当阿史那多伽罗听话地摘下兜帽后,几乎满室流动着的烛光都为他身上的奇异之美而停滞了一瞬:

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天生一头霜雪也似的银白色长发,在烛光辉映下便宛如一匹上好的银丝绸,丽色流转;更别提他还有双一黑一蓝的、相当漂亮的鸳鸯眼,眼尾上挑,带着西域人独有的不羁,也难怪月氏国会咬着牙把他送来赌一赌。

刹那间大殿里布满了窃窃私语声,不管是天生白发还是鸳鸯眼,在朝云人的眼里都不太吉利,这也是月氏国的众人忧心的地方。

可施莺莺半点介意的样子也没有,只对阿史那多伽罗笑了笑,问道:

“月氏神香带来了吗?”

本就一颗心全都牵系在施莺莺身上的阿史那多伽罗一听这话,当场就在脑海里完成了“她跟我要月氏神香,这是我们皇族的定情信物,她想要我”的神奇等式,立刻回答道:“带来了。”

说话间他飞速摘下了佩在腰侧的锦囊,小心翼翼地递交到了施莺莺手中,那一缕沁人心脾的幽香也传到了座上众人身边。

周明德和燕飞尘的脸色都几不可查地沉了一下:

这缕香气……简直就像这个西域人堂而皇之地对他们下的挑战书似的!

然而和这两人的面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谢北辰。

他之前的神色也一直不太好看,结果施莺莺和颜悦色地接过了阿史那多伽罗带来的月氏神香后,谢北辰的神色反倒放松下来了,引得燕飞尘困惑又好奇,压低了声音问道:

“这月氏神香意义非凡,你就不担心?”

“要是阿史那多伽罗懂得‘奇货可居’的道理,不肯立刻献上月氏神香,一定要和陛下相处久了才肯交出来,我才担心他会在长久的相伴中打动陛下呢。”谢北辰笑道:

“但是你看他的眼神,分明就是对陛下一见钟情的样子。要是他无法展现出后续值得利用的价值,那他在莺莺心里的地位,也就至此而止了。”

——这可真是个薄情的说法。

更要命的是,燕飞尘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谢北辰。

果然正如谢北辰推测的那样,在拿到了月氏神香之后,施莺莺便挽住了阿史那多伽罗的手,将他引到了自己身边的座位上,笑道:

“既然如此,便留下吧。”

然而月氏国的来使还没来得及展露出高兴的神色,施莺莺便起身离席了,还伸出手在空中虚虚按了一下,制止了席上众人停杯投箸的动作:

“有客自远方来,今日当不醉不归。诸位请自便,我不胜酒力,且退席了,不必顾及我。”

说完,她又对忐忑不安、不知朝云女皇提前离席是喜还是怒的月氏使臣吩咐了下去,权算安抚:

“‘人间物类无可比’,这胡旋舞端的是精妙万分,如果她们还能跳,便再叫一次歌舞来罢,我有重赏。”

她又看了看周围本来就没看过瘾,乍闻此言,更是开心的众人,笑道:

“只一条,不得唐突佳人。”

那帮月氏舞女本就没完全退下去,甚至还因为阿史那多伽罗没有按照计划中的时机摘掉兜帽而倍感担忧,正花容失色地簇拥在偏殿呢。

一听朝云女皇不仅没有因为阿史那多伽罗迥异于常人的容貌而生气,甚至还给了重赏,宣她们继续上殿歌舞,月氏舞女们便个个喜笑颜开地回到大殿上,好一列红飞翠舞的美人齐齐拜下,启朱唇,发妙音,娇声道:

“多谢陛下。”

施莺莺一走,一直坐在她近处的燕飞尘便正好能和刚坐下不久的阿史那多伽罗说上话了,试探道:

“殿下应该是首次远离故土吧?月氏与朝云相隔万里,风土人情多有不同,可千万别待不惯才好。”

“幸好陛下是有仁心之人,你若是不想留在朝云,且告诉我,我为你去向陛下求情,给你个回家的恩典。陛下如此喜欢你们的胡旋舞,想来不管是谁留下,都是一样的。”

阿史那多伽罗之前说的那些汉话,是和月氏使臣们一同谋划出来后,又不知道背了多久的成果,那就是他的巅峰水平了,要让他立时听懂燕飞尘的试探,委实有点为难人。

他慢吞吞地反应了好久,终于弄明白了,这位看起来漂亮得像个女人的前大燕皇子在赶人,在笑里藏刀地清除竞争对手呢。

于是他干脆地摇摇头,拒绝了燕飞尘的提议:

“不用,我很习惯。”

燕飞尘二十多年来,何曾遇到过这种直来直去说话的对手。

他弯弯绕绕地递出去的试探被骤然一记直球地打了回来,对方还半点情面都不给地当面拒绝了他,曾经的大燕皇子也是有脾气的,眼见着友好说服未果,便冷笑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看着莺莺没有册立正宫?”

“不管是大燕国还是朝云国,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让外族人做正宫的前例,你且死了这条心吧。”

燕飞尘缺席了十好几年的宫斗指数,在这几天和他的塑料兄弟谢北辰的斗智斗勇下被迫飞速增长。

不得不说他这番话说得很有道理,这套逻辑就算施莺莺本人都挑不出什么问题:

先是展现了作为主方的宽厚温和,劝说未果后又从朝云国和大燕国这两个庞然大物延续百余年的惯例入手,分析了阿史那多伽罗上位成功的可能性之低。

除去后来说话的语气带上了陈年山西老醋的酸味之外,于情于理都很适合。

阿史那多伽罗虽然没能听懂燕飞尘这么文绉绉地说了一大通,究竟在说些什么,但他是草原上顶顶好的猎手,月氏国的人都说,但凡是被这位小皇子那双鸳鸯眼盯住了的鹰鸟,就万没有能逃脱的道理。

一个猎手最不缺的,就是潜伏下来等待一击致命时机的耐心,还有对周围环境是否友好的感知,阿史那多伽罗自然也能听得出来燕飞尘的来者不善。

而且任何一种雄性动物,在要竞争配偶的时候,面对富有竞争力的同类之时的感触多半是同样的,人也不例外。

于是阿史那多伽罗慢吞吞地抬起眼,用那双一黑一蓝的鸳鸯眼盯了燕飞尘好久,似乎在考量这个新冒出来的竞争对手的实力,半晌后才开口道:

“你们汉人,都假正经,不行。我们月氏,谁抢到的东西就是谁的。”

阿史那多伽罗是月氏人,哪怕在来朝云国之前紧急学过一些汉话,可这终究不是他的母语,自然也就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言辞来矫饰自己的内心想法。

然而正因为他说出来的,是不加修饰的真心话,还因为有着一句一顿的生硬而分外不可转圜,听起来就格外耿直且气人。

燕飞尘当即被阿史那多伽罗梗得面色铁青,原本意态悠然地端着酒杯的手都在抖了:“……够胆,果然够胆!”

“皇兄又在跟人置气呢?何苦来哉。”谢北辰从另一旁绕过来,搭着燕飞尘的肩膀笑道:“生气伤肝,还老得快呢。”

“把你的爪子从我肩上拿下来。”燕飞尘皱眉道:“别跟没骨头似的,站没站相,成何体统?”

“哎呀,皇兄这就不懂了。”谢北辰掸了掸袖子,用淡然而不失炫耀的语气对自家这位塑料兄弟解释道:

“你没听见吧?其实莺莺刚才离开的时候,叫我过去跟她一起清点月氏国进献来的香料,看看有没有稍加改造就能引入中原药用的品类。”

“她这么信任我,我会格外高兴也是很正常的吧?”

说完,他对这两人一点头,便跟着施莺莺的脚步一同退席,往库房去了。

那穿着墨色锦袍的颀长背影明明看起来潇洒得很,但燕飞尘愣是凭着对自家这个狗里狗气的弟弟的深刻了解,从那里面读出了十二万分气人的感觉来。

憋了满肚子火的燕飞尘刚一转头,就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刚刚还能面不改色跟他呛声、互怼得有来有往的阿史那多伽罗,现在却如临大敌,正色以待,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呈现出富有力量感的线条来,和蓄势待发的猎豹似的。

正在燕飞尘茫然不解的时候,阿史那多伽罗发话了,沉声问道:

“那是谁?”

“是我弟弟,谢北辰,曾经的大燕二皇子。”燕飞尘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继续补充道:

“跟在陛下身边时间最久的人呢。”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阿史那多伽罗想要争取到施莺莺的青睐,那么谢北辰就是他后宫升职记里的最大拦路虎,是天字第一号的竞争对手。

然而阿史那多伽罗半点被这一长串的名头给挑拨到的意思都没有,因为他感受到的,不是加在这一长串名头上的荣华富贵地位之类的浅薄的威胁,而是来自“谢北辰”这个人的:

他优秀猎手的本能,自谢北辰出声的那一刻,便在他的骨髓里发动了。

阿史那多伽罗死死地盯着谢北辰的背影,将所有的警戒状态都拉到了满级,直到谢北辰真正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中后,他才收回了视线,难以置信地低声自语道:

“……这是人吗?”

阿史那多伽罗在近廿载的游牧生涯中,也不是没遇到过千钧一发的生死大关:

遇到难以抗衡的猛兽,他能隐匿气息得以活命;若是到了不得不以命相搏的关头,他有弯刀在手,也有一战之力。

但这些感觉,和刚刚他感受到的威胁,竟全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那是人类在面对某种更高级别的存在之时,必能感受到的本能的震悚与恐惧,甚至只要被这种存在凝视住了,就断然没有能逃脱活命的可能!

哪怕谢北辰在这次短暂的谈话中,从没把他放在眼里,可从这一刻起,阿史那多伽罗便终于知道自己要面对的真正对手,是哪一位了:

他警戒过的那位声名远至塞外的朝云丞相周明德,与这位容貌艳丽胜似好女的前大燕皇子燕飞尘,还有隐藏在暗中的某位不断对他投来不善视线的护卫,在谢北辰的面前,统统不堪一击!

在当晚的接风洗尘宴临近尾声的时候,施莺莺又出来,敬了满朝文武一杯酒,也算是为这场无拘无束的宴会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

满堂珠翠招展映着烛光煌煌,琼浆玉液衬着山珍海味,男女官员分别身着墨色长袍与绯色补服,整整齐齐分列长案两侧,暖风融融,香风阵阵。

觥筹交错间,年轻的天下共主在百官之首遥一举玉觞,端的是繁华又气派的盛世景象。

当晚周明德自宫中回府的时候,便已经有些薄醉了。施莺莺也看出了他有些不胜酒力,特地给自己的得力助手备了车,笑着吩咐道:

“可得好好地把人送回去呢,要是我最信重的爱卿少了半根头发,我就唯你是问。”

周明德得了“不必谢恩”的吩咐后,便一直倚在车壁上,半阖着眼睛醒酒。

只是今晚的酒不知为何分外醉人,一时间他脑海里各式各样的念头纷杂繁乱地缠绕在一起,竟连他这般素日里被称作“才思敏捷”的人,都一时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了。

等终于到家了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叫条热手巾来擦脸醒酒,就被周父急急叫去议事了,他强撑着醉意赶到正厅,便看见了已经从黄河总督的位置上退了下来的父亲。

年岁渐高的老人两鬓斑白,却有赖于当年经常在黄河治水的锻炼,依然还是中气十足的样子,看到他这般失魂落魄的沉郁模样,不由得叹了口气,开口道:

“明德啊。”

周明德疲惫地接过侍女送上的热巾,匆匆一擦脸,道:“儿在。”

周父斟酌着开口道:“我听说今晚,宫中为迎接月氏国的使者,特地设了接风洗尘的宴席,那想来你也见过他们送来的月氏小皇子了?”

“自然。”周明德微一点头,温声道:“不愧是盛产美人的月氏国,各方面的准备都做得很详尽,陛下十分喜欢,已经决定要迎阿史那多伽罗入宫了。”

周父心疼地看着他强颜欢笑的模样,前所未有地头疼了起来:

他这个儿子,自小就相当有主见。

要是周明德中意的人是随便别的一位高门贵女该多好啊,就没有这些麻烦事了:

有周家在背后撑着,再加上他本人在相貌谈吐和功名方面,说全朝云第二也就没人敢称第一,怎会有人拒绝得了周家明德?

——还真有。

周父终于一狠心,将今日的来意说了出来,这个方法虽然于周明德的仕途大大有害,却也是唯一能让他得偿所愿的办法了:

“不想笑就别笑了,明德。”

“要不是你当初慧眼识英才,选中了这位天下共主,周家只怕就要和站错队的前兵部侍郎那一家子似的败落下去了。但我也知道,你当初选择了尚且是长公主的陛下,也未必没有私心在里面吧?”

陡然被点破了心事的周明德浑身一震,半晌后才哑声开口道:“父亲所言甚是。”

周父长叹一声,继续道:“你对陛下的心,这些年来我们都看在眼里,奈何陛下一心勤政又素来薄情,你的这一腔心思,怕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如果一直走仕途的话,你已官拜丞相,再往上一步便有越权之嫌,终你一生,也不会被陛下放在心里的。事已至此,为何不试试走和月氏国的那位小皇子一样的路子?”

周父深知他这话虽说得好听,看起来字字句句都在为周明德的情意着想,但在这番话的背后,隐藏的却是周家不少人的野心:

他们已经在前朝走到了身为官员能达到的至高点,既然新帝后宫空缺,那为何不在内闱中也安插上自己的势力?

这样一来,前朝后宫互相呼应,足以形成掎角之势,等百年后,偌大朝云江山究竟姓什么,还不一定呢!

周父也知道这些人的小九九,他也不是没想过要制止,可自家儿子的一腔苦楚他也看在眼里,思前想后,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道:

“如果你愿意辞官入宫,有我等在前朝为你造势,中宫之位非你莫属。等朝夕相对,自然日久生情,何愁陛下对你的情意不深?”

“还是说你就甘心一直远远地看着,等陛下另择佳偶,成就良姻?我儿,且看开些,这不管对周家还是对你,都是个两全的好法子!”

周父话音落定后,周明德沉默了好久好久,这才起身深深一揖,低声道:

“父亲所言甚是,我不甘心。”

周父合掌大笑道:“如此甚好!眼下正当用人之际,你辞官的折子便先缓一缓,不急,我们会为陛下拦住那些让她选秀充实后宫的折子的。”

“等这段时间一过,我们便齐齐发力,送你入主中宫!”

这位年纪轻轻便官至丞相的年轻权臣痛苦地闭上了眼,心想,谢北辰,果然我比不得你。

——我比不得你,在陛下身边耐心相伴多年也不露心迹,比不得你故国被灭、却阴差阳错更能得陛下怜惜,比不得你竟真的半点不求名分。

——但你若不争,我便要争了,就像阿史那多伽罗说的那样,谁抢到了,就算谁的!

周父自然也察觉了自己儿子的不甘的神色,问道:“我儿为何依然有郁郁之色?可是有什么事情没想明白?不如说来,让为父也听听。”

周明德将他对谢北辰的疑惑尽数讲给了周父听,这是他多年来都无法解开的一大谜题:

“此人无欲无求太甚,我看不穿他的深浅。父亲,世界上真的有什么都不求的完人么?”

“自然没有。”周父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正色道:

“明德,你且记住,不管日后你要面对多少竞争对手,像月氏皇子、大燕遗民这样的家伙都不足为惧,最可怕的、最值得你戒备的,其实是这种人。”

“他若是不求名分,不贪权势,便定然要求某种我们看不穿的、比这些身外之物更至高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本来想请假的!没想到又写完了哈哈哈哈哈,虽然有点短,但我保住了日更的名号!surprise~

【小剧场·与正文走向无关】

阿史那多伽罗·异瞳白毛波斯猫:这是人吗?

燕飞尘·暴娇嗲精英短猫:虽然我们兄弟情谊很塑料,但你也不能骂人啊?

卫楚:身手敏捷缅因猫:不是吧,他很狗的。

周明德·美貌端庄布偶猫:不是吧,他很狗的。

谢北辰·大魔王座下忠犬:谢邀,当然不是,我是你们这些猫党里唯一的狗。

*《胡旋女》 白居易

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

曲终再拜谢天子,天子为之微启齿。

*对弦鼓的描写有实物参考,来自2017年龙潭公园民族艺术团仿制出的弦鼓,感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的匠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做出的贡献。

*《华严经》:菩提心者如黑沉香,能熏法界悉周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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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争宠 “我只想看莺莺好好的。”

自阿史那多伽罗在朝云后宫住下之后, 这里可结结实实热闹了好一阵子:

燕飞尘的神经本来就在钢丝上走,在陡然有了这么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后,就更不太好了, 朝云后宫近日来最大的矛盾和新闻就是“燕飞尘又去找阿史那多伽罗的麻烦了”, 和“阿史那多伽罗又用听不懂汉话的理由四两拨千斤地把燕飞尘给挡了回去”。

在这两人的争斗渐趋向你死我活的时候, 谢北辰作为一只特别会看施莺莺眼色和找机会钻空子的狗子,当机立断地来到了施莺莺的身旁,帮她整理公文,排忧解难,实打实地刷了一波贤惠度。

不得不说对工作狂施莺莺来说,这套谢北辰式的解语花技能比任何争宠手段都管用:

比起要陪伴在阿史那多伽罗的身边, 教他说汉话和一同赏香而言,她更想多批一点奏折,顺便把要对月氏收的岁贡再核对核对。

比起要和燕飞尘一同去演武场习刀而言,她更想亲力亲为地把大理寺拟定的新法典再过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太严苛或太宽松。

于是不管是阿史那多伽罗还是燕飞尘,一时间竟然同时感受到了谢北辰带来的压力:

对有心争宠的人而言,最怕遇到什么样的皇帝呢, 是不能明辨是非的吗?不, 是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都在干活的工作狂。

更要命的是,阿史那多伽罗甚至还没法说施莺莺对他不好,作为唯一一个被成功塞入了朝云女皇后宫的人, 他受到的待遇可是一等一的了:

不光住处都被改成了月氏风格的,好让他住得更习惯;御膳房在传菜的时候也会遵从女皇的吩咐,专门照顾一下这位远道而来的月氏国小皇子;那帮一同前来的月氏舞女也自愿留下了不少好照顾他,以避免语言不通思乡情更甚的情况出现。

但凡这些待遇里,能加个“晚间翻绿头牌留宿”的程序进去, 这妥妥就是月氏使臣们做梦都想看到的“后宫宠妃”的待遇。

结果施莺莺会忙里偷闲地隔一段时间就抽出点空闲来看望阿史那多伽罗不假,结果每每来探望他的时候,多半只在说两件事:

第一,阿史那多伽罗的汉话学习进度;第二,类比月氏国与中原地区的香药使用异同。

阿史那多伽罗十分苦恼:不,等一下,我是拿着后宫剧本来的,不想走学习自强的路线。

施莺莺自然也察觉到了阿史那多伽罗的抗拒。

但她明面上什么也没说,只在某日的例行学习结束后,端丽不可方物的朝云女皇执着书卷坐在软烟罗的绮窗前,对可怜巴巴地睁着一双鸳鸯眼看她的月氏小皇子叹了口气,温声道:

“多伽罗,我这是为了你好。”

施莺莺本就生得一副多情又温柔的好模样,再加上此情此景相得益彰,宛如置身于江南的濛濛杏花春雨里,因此她不管说什么话,都能格外让人愿意听进去了。

阿史那多伽罗的汉话在施莺莺的恶魔式补习下日益精进,眼下他不仅能感受得到施莺莺的语气,更能听得懂她究竟在说什么了:

“你明明是一国皇子,却被远道送来朝云邀宠,想必在月氏,你的母族也不是很强,否则何苦背井离乡至此?”

“若我未能百年寿终,中道崩殂,你届时回到月氏去,必不能善终;可若你留在朝云后宫,不过是个有名无分的质子,届时新帝也不会善待你,你又该如何保全自身呢?”

“倒不如有一技之长傍身,这样即便我走得匆忙,也就放心啦。”

阿史那多伽罗闻言大恸。

他本就是性情中人,西域各国不拘礼法,干脆就扑到了施莺莺面前的桌案上,抓紧了她的衣袖,磕磕巴巴了半天后,才用尚且带着点几不可查的口音的汉话说了这么句劝慰之语:

“陛下春秋鼎盛,肯定不会有事的,莫要乱说!”

“这可说不准。”施莺莺优哉游哉地将手中的书卷翻过了一页,笑道:

“生死悠悠无定止哪,多伽罗。”

她的态度是难得的真诚柔和,一时间连系统都被她反常的态度给惊到了,试探道:“你为什么这么快就在给自己准备身后事了?”

“我赏罚分明。”施莺莺表面上又意态悠然地翻了一页书,在脑海里对系统说:“既然阿史那多伽罗不是原著里为难‘我’的人,我又何苦为难他?”

“再说原主的命运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也很快就要走了吧?不赶紧把事情安排好,可说不准以后会有多乱呢,我可不要让这些心血全都付诸东流。”

阿史那多伽罗可不知道施莺莺的一番苦心不仅限于他一人,还以为这是朝云女皇专门对他的安排呢。

他心神激荡之下,当即便半跪在了施莺莺面前,拉起她的手,正准备好生剖白一番自己的心迹,恨不能与她生同衾死同穴,就听见谢北辰的声音不早不晚正正好地从门外传来,就好像专门说给他听的似的:

“陛下,我能进来吗?”

施莺莺轻柔而不容拒绝地将手从阿史那多伽罗的手中抽了出来,顺便在他那一头月华倾泻般的银白色长发上好好摸了一把,就像是在宠爱一只具有名贵血统的波斯猫似的,随即毫不留恋地起身离开了:

“我去正殿议事,你继续好生修习,不可有一日懈怠。”

就这样,阿史那多伽罗满腔的柔情全都被谢北辰给一语截断,被迫中道崩殂。

他低头按礼数送别了施莺莺后,立刻就趴到了门上,像每一条趴在门上、不甘心地目送着主人离开的猫似的,想看看这个总是能三番四次给他添堵的人这次又有什么新花招,就看到了这堪称戏剧化的一幕——

坦白而言,就算是和谢北辰在这方面互为竞争对手的阿史那多伽罗,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人不作妖的时候其实很好看:

剑眉星目,长身玉立,哪怕穿着正式的墨色长袍,也能看出来他可不是那种风一吹就倒的文弱书生,和他这样的猎手只怕都有一战之力还绰绰有余。

因此会有大胆奔放的月氏舞女对他心生情愫,也实在太正常了;更何况谢北辰都这么多年了也没个名分,那她们试探一下,也算不上撬墙角。

西域地区民风豪放,再加上还有个刚一见面,就丢盔弃甲地献出了一颗萌动的少年心与满腔爱意,连带着世代相传的月氏神香都送出去了的小皇子在前面顶着,这位月氏舞女就更没什么怕的了。

她端着一叠帕子从谢北辰身边经过的时候,便非常真实地崴了一下脚,不堪疼痛地往谢北辰的身上倒去,娇声道:

“哎呀——”

这位月氏舞女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下一秒,谢北辰就叫得比她还委屈、还可怜、还楚楚动人了:

“好痛!你为什么要撞我啊!”

阿史那多伽罗:?你一个看起来这么危险这么能打的人,竟然说疼?

这还没完。谢北辰一看到迎面走来的施莺莺,就梨花带雨——阿史那多伽罗用月氏神香发誓,这个人竟然真的哭了——地一边控诉一边把他的手在施莺莺面前摊平:

“莺莺,我这些天来都在帮你整理公文,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看我的手,都累得伸不开了,脚上也没力气,好难受啊,结果她刚刚还要来撞我,呜呜,我心里苦。”

阿史那多伽罗:??你放屁!你的手上和脚上都半点伤都没有,你骗不过我的!陛下明察秋毫,才不会被你的小花招给骗到!

结果施莺莺还就真信了。

她低头细细查看了一下谢北辰伸出来的手,无奈道:

“以后给你在御案旁另加个椅子吧,早跟你说了你可以坐下,你偏不听。”

随即施莺莺又轻轻地扫了一眼刚才那名故意撞上来的月氏舞女,在发现她已经吓得面如土色、抖若筛糠了之后,便叹了口气,无奈道:

“你是月氏人,自然生性奔放些;可朝云有朝云的规矩,像你这样御前失仪,判个杖毙都不为过呢。”

她话音刚落,这名月氏舞女便已经吓得昏死了过去,连带着周围不少人都惊得重重跪在了地上叩首不止,生怕自己被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连累到。

阿史那多伽罗本想冲出去求情的,可他更相信朝云女皇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便硬生生按捺住了自己的脚步,等着施莺莺的最终判决落下,他才长出一口气,心想,自己果然信对了人:

“念你远离故土至此,多有不适,又是初犯,正好我这里有些东西要送回月氏,你便跟着一起回去吧。”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若是有人后悔了,一起回去也未尝不可。”

施莺莺话音刚落,围绕在昏死之人身边的月氏舞女便喜极而泣,不断叩首谢恩,把同伴给生拉活扯地给叫醒了之后,她悠悠醒转后的第一句话便是难以置信的“我没死?”

“陛下开恩,免你一死,要把你送回月氏呢!”一旁的同伴赶紧提醒道:“还不快谢恩?”

“免了。”施莺莺微一颔首,淡淡道:“只是回到月氏之后,你须潜心研习香药卷籍,不得懈怠,日后若有重返朝云之时,见闻有所增长后,便也不会犯今日这样的错了。”

她半点都没有追究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了的意思,也没有发怒,因此这番娓娓道来的话就听起来格外有道理,宽宏得很,着实令人信服。

一时间除了这位被强行遣送走的舞女,竟然没有一人愿意随行,或者说,连这仅有的一个要回家的人都后悔了,觉得自己真是猪油蒙了心,竟然做出这种蠢笨至极的事情来:

朝云哪里不好?是男子与女子均可入学就读、同朝为官的制度不好,还是女皇颁布的重视医者的新法不好?她就不该轻狂成这个样子,硬是把能留在此等大国,感受太平盛世的机会给作没了!

但她自己也知道能逃离死罪多不容易,便重重在地上叩首不止,哽咽道:

“多谢陛下开恩。”

系统突然越看越觉得这个姑娘眼熟:“……等等,这个姑娘我好像见过的,她就是原著里月氏国送来的美人!”

果不其然,这位月氏舞女哪怕额上都磕出了一道红印,也巧合得就像是精心画上去的花钿似的,楚楚动人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