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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 “你愿意做将军夫人吗?……

第31章

霍霁风喂着宋铮苜蓿草叶子, 听到怒吼声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宋铮慢慢咀嚼,看着他:“你和公主对着干,就不怕她给你穿小鞋吗?等回到宫里再告你一状。”

“乌云不怕, ”霍霁风又喂他一块豆饼,“山高皇帝远,想治罪我, 也要看看在这定朔关谁说了算。”

“你也太猖狂了。”

蓦地,宋铮怔住。

刚才霍霁风在应他话, 内容上无缝衔接, 所以霍霁风能听懂他说话?

想想又觉荒谬,巧合罢了。

说巧合其实也不是巧合, 霍霁风是大概猜出了宋铮想法, 才有此回答。

不多时, 霍霁风有军务要处理, 离开了马厩。

马厩现在只是宋铮吃饭喝水的地方,由于有了他这匹在军营内自由溜达的马儿的先例, 导致其他马见到他无不兴奋,都求着老大带他们一起闲逛。

未免制造混乱, 宋铮每次只带两匹。

他属于头马, 头马能压制其他马儿, 士兵们见状便没阻止。

宋铮带上阿白与阿红,三匹马在后勤处溜溜达达, 可着曹卫一个人薅胡萝卜,把他藏在胳肢窝里的半个馒头都薅走了。

阿白吃得欢:“怪不得人们喜欢抢食, 说抢来的更有味道,原来是真的。”

宋铮:“”

阿红提议:“老大,我们出去跑跑吧, 我想撒开了蹄子跑。”

“今天不行,天已经黑了。”

天黑是危险时刻,敌人随时会来偷袭,还是在营地内更安全。

但营地内也有意想不到的危险。

比如,华阳公主。

宋铮远远就看见了她,一惊,耳朵竖得笔直,嘶叫起来:“快!回马厩,危险来了!!!”

阿白和阿红扭头就跑,它们听一匹外来马说了,今天军营来了一位公主,跑死马不偿命,它们还不想没死在战场上,就先折在公主手里。

巧的是,它们不跑,华阳还没注意,一跑反而吸引了她视线。

“这不是霍霁风的马吗?”

华阳从路过的士兵手里夺过一杆长枪,加速冲向宋铮,腕子一翻,手劲儿一送,长枪破空飞掷,没入宋铮面前一米的距离,阻挡了去路。

“嘶——”

宋铮昂首蹬蹄。

阿红和阿白回头:“老大?!!”

宋铮大喊:“你们不用管我,快点回去,不然下次不带你们出来溜达!”

两匹马儿很听话,也坚信老大很厉害,于是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见了我还想跑,你就如此不待见我?”华阳从泥巴里把长枪拔起,掷还给士兵。

她挡在宋铮面前不让他走,“你不待见我,我偏要驯服你,我倒要看看霍霁风的马脾气有多烈。”

“公主,天都黑了,不如改日再骑马?”丫鬟来劝说。

华阳不是听劝的人,翻身上马:“择日不如撞日。 ”

路过的士兵都想来阻止,大将军对乌云爱护得不得了,给他盖被被□□粮食,同住一床,就差当媳妇儿养了,连夏、陆、魏几位将军都不敢骑呢,他们自然也得爱护,可此刻要骑马的是公主

想阻止,又不敢阻止。

一士兵偷偷从人群里撤离,马上去找霍霁风。

宋铮虽然也有倔脾气,可要分什么事,公主只是想驯服他,那他偏偏就乖顺至极,让公主一拳头打在棉花上。

“嘿,你怎么不反抗了?”华阳奇道,“走,往那边。”

让宋铮往西,宋铮就往西,让宋铮往东,宋铮就往东。

华阳叉腰气笑了:“你这哪是烈马呀,分明是软柿子!”

她俯身抱住宋铮脖子,轻轻抚摸几下:“乖马儿,陪我去散散步吧。”

散步不会死马,宋铮带她去了平常马儿放风的地方,那里除了有片草原,还有一处高坡地,高坡地段在营地岗哨的监控范围内,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不会放过,可以保证公主的安全,同时能站这儿看看风景,算是不错的地点了。

丫鬟不远不近地守着。

这里是古代,又是边关,放眼望去晚上就是漆黑一片,还好今夜有圆夜,夜空也缀着不少星子。

华阳就那么静静地矗立在坡头上。

女儿家的身影在夜空下无端显得孤独又寂寞,宋铮不由得蹭蹭她肩头。

华阳淡淡浅笑,抚摸着宋铮皮毛光滑的脖颈,悄声诉说:“乖马儿,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夏戎就是我的韶清哥哥,我们可是青梅竹马。”

宋铮不奇怪,公主一来就找夏戎,想必感情很深。

“可是,韶清哥哥不认我了”

宋铮发出声音,有点疑惑。

而这句话后,是长久的沉默。

华阳安静许久才重新开口:“韶清哥哥出生只比我早两天,他的娘亲淮庄夫人与我母妃交好,常带着韶清哥哥来府上同我玩耍,一来二去,我与韶清哥哥每日见不着面就要哭闹”

说到这里,华阳笑起来:“小时候我们俩有多好,还是母妃同我说的,不过我记事起,韶清哥哥就在我身边,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他都会让着我,有好玩的东西第一时间给我。别人背地里议论我骄横跋扈时,韶清哥哥会狠狠怒斥那些人,他还会为我打架,别看他幼时斯斯文文,只要我一抹泪,他打起来可凶了。”

“后来我就故意掉眼泪,没多久被他揭穿,他训我却只会干巴巴说一句‘你这样不好’。”

“对了,”华阳弯起眼角,儿时的回忆是她珍藏多年不忘,每回想起都泛着甜的蜜糖,“八岁的时候,我亲了他的脸,我告诉他以后要对我负责,你知道他脸红了几天吗?”

宋铮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配合问:“几天?”

华阳咯咯笑,自顾自说:“我可是掰着指头数的,他整整脸红了九天,也答应我,长大之后非我不娶。”

“也是那年。”

话一转,夜风无声中吹散了少女天真的笑颜。

“太保府邸,上下两百余人,奴仆一律处死,其余发配流放,前太保大人与淮庄夫人皆死于流放途中,幼子也未幸免于难。”

宋铮心头狠狠震动。

华阳问他:“你说,我和韶清哥哥之间,是不是隔了杀父之仇?”

这个问题太过沉重,宋铮回答不上来。

“公主?”丫鬟过来了。

华阳抹了把脸,回头:“何事?”

丫鬟手里捧着披风:“刚才有一士兵送来的,问他是谁叫他来的,他偏不说,奴婢猜一定是夏将军。”

“公主,夜里凉了,还是早些回吧,”丫鬟抖开披风为华阳系上。

远处的夜风中走来一人,身披甲胄,身形提拔得像株松,华阳眸光亮了亮,看清来人是霍霁风时,扬起的嘴角咣当掉下来:“怎么是你?真煞风景。”

“臣来要回自己的马,”霍霁风的语气冷冷淡淡。

华阳轻哼:“对一匹马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将来娶马当你的将军夫人吧。”

霍霁风脸一沉:“我的马儿灵性得很,休要在他面前胡言乱语。”

“是吗?有多灵性?”华阳戏谑心起,微微笑着抚摸宋铮,亲昵问道,“马儿马儿,你来说说,你愿不愿意当这位凶残冷酷、杀人不眨眼的霍大将军的夫人,你若是愿意就叫一声,不愿就保持沉默。”

霍霁风的眼神几不可察地颤了下。

华阳自认自己和霍霁风的马不熟,马儿根本不会听她说什么。

所以,一定会保持沉默。

这个时候,她就可以嘲笑霍霁风被自己的马嫌弃。

但这时,宋铮叫了一声:“咴儿。”

华阳:“”

霍霁风深深地凝视宋铮,语气比对公主说话柔软不知道多少倍:“走了,我们回去休息。”

临走前还留给公主一句话:“披风是高先生让人送来的,公主想多了。”

华阳气得印堂发黑,朝着走远的一人一马怒吼:“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马,你们都忒坏,我记住你们了!!”

宋铮回头瞅她。

因为自己是匹马,开玩笑的事无所谓,所以刚才答得飞快,而且他还得跟着霍霁风生活,自然要站在霍霁风这边。

公主抵达军营的第二日,皇帝的圣旨紧随而来。

以霍霁风为首,大大小小的将领跪了一地,只有宋铮大胆地立在传旨的太监身后,一目十行,太监还没念完,他就看完了。

圣旨的内容是皇上得知华阳公主离开都城京州,非常震怒,又担心最宠爱的公主在边关吃苦,勒令她即刻返回,并且钦点霍霁风亲自护送公主回京。

“霍将军,接旨吧,”传旨太监翘着兰花指,笑眯眯递上。

“臣,接旨。”

霍霁风起身,对圣旨上的安排没二话,只吩咐人带辛苦跋涉而来的公公去休息。

公公一走,在场的将领们议论开了,边关还要打仗呢,怎么能离了大将军,只要大将军在,什么都不做那也是主心骨,若让北梁知道他们群龙无首,那还不趁机打过来?

夏戎皱皱眉头,欲言又止。

陆十九与魏常双双凝视他,平常嗓门响亮还话多的夏戎就跟锯嘴的葫芦似的,最后一言不发走了。

陆十九:“他脸上写着很想送。”

魏常:“但内心百般挣扎之后还是决定弃公主而不顾,公主怎么会喜欢他?难道是因为他比较白?”

陆十九:“你挺会骂人。”

魏常:“?”

一旁的都尉王大人恳请:“大将军,公主是皇家贵胄,自然是要妥善护送,但军中将领不少,不若派其他人?”

“不妥,”高崇山来回踱两步,否决提议,“皇上已下圣旨,非大将军不可,岂容抗旨不遵?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一番商议完也无其他法子,霍霁风拍板定案,就由他亲自护送,军营的防卫交由陆十九与魏常,高崇山与王都尉、李校尉从旁协助军务。

宋铮听完商议全过程,自始至终尾巴都没甩动一下。

他在霍霁风帐中翻阅书籍时了解过军营的地理位置,从军营到京州一趟就要八九天,这还是快马加鞭的情况下,万一中途天气不好,走上半个月也正常。

先前他又听高先生提过皇帝要过寿诞,正好要让霍霁风回京,那岂不是要在京州待到皇帝过完寿诞?

宋铮默默走开,心情有些沉闷,他路过华阳的帐前,听见里面在发脾气。

轻叹口气。

宋铮来到马厩吃午饭,一嚼干草就发现嘴巴里的异常,说不上来痛,只是咬合有些错位,于是吃得少了,中午阿冬做的精粮也只吃了半碗。

这边刚停止进食,那边阿冬就火速把他的进食状况报告给了霍霁风,精粮食有没有吃完,干草吃了几斤,鲜草又吃了几斤,麦饼吃了几张,胡萝卜有没有嚼完事无巨细。

霍霁风一听便知,是乌云因他要离开一段时日而无精打采,食不下咽。

他认真思考一番,做下决定。

等宋铮溜达回来,霍霁风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他:“留你在军营里我不放心,所以打算带你一起上路。”

宋铮懵了会儿。

也就是说,他要跟着霍霁风去京州,快则跑上九天,慢则走上半个多月,期间风餐露宿、跋山涉水

这是真要送他上路啊??

他是有点失落,但以他的体力能不能到京州还两说,搞不好半路就下了黄泉。

“咴儿——”

“咴儿咴儿——”

“嘶、嘶——————”

宋铮发出巨大的抗议。

霍霁风很是惯着他,任他在帐内嘶鸣、尥蹶子、围着沙盘撒欢

嗯,乌云高兴坏了。

第32章 第 32 章 被马儿蹭蹭,心情好……

宋铮躁动了好一会儿, 又绕着沙盘绕好几圈,仍然没有让霍霁风改变主意。

他有理由相信,搞不好霍霁风不放心他是假的, 觉得他在军营里浪费粮食是真。

“大将军,水来了,”林六端着一个木盆进来, 里面盛满了水,他本来以为是将军要用, 后来有事禀报杀了个回马枪才知道, 这盆水是给乌云擦蹄子的。

这马是越活越精致了。

林六放下水盆就走。

霍霁风招呼宋铮:“过来洗脚。”

宋铮吭哧吭哧喷气,在原地不满地踌躇。

霍霁风不勉强他:“不愿意洗?好, 不洗了。”

那不行。

宋铮哒哒哒就来了。

大约是因为即将要远行, 心里有担心和抗拒, 今晚宋铮睡得不太安稳。半夜时分, 隐约听到有轻微脚步入到帐内,他陡然警觉, 但在听到霍霁风说话时又安然睡去。

“先生的这位师兄,如今在外邦?”

“是, 经高某多方打听, 查探许久, 已确认他在外邦异域,迦兰国。”

高崇山拿出了一份地图:“高某此生还从未去过外邦, 这份路线图是让查踪迹的人一路寻一路描画而成,中途或有差错, 但八九不离十了。”

“辛苦先生了,”霍霁风道。

高崇山摆手:“不言辛苦,高某即是为大将军, 也是为国为百姓。”

“先生高义。”

高崇山朝霍霁风施了一礼,而后退出帐。

霍霁风拿起案几上留下的地图,仔细端详。

若是宋铮还没睡,就会发现这份路线图与他所在世界的丝绸之路有些像,大澜的定朔关就好比是长安玉门关,在以王朝为中心的西北方位。不同的是,历史上出了玉门关便已进入西域境地,而这里却有一个北梁环伺。

所以绕过北梁就算砍掉了去外邦路程的三分之一,而后沿着“丝绸之路”的主干道西行一千多里便能进入外邦腹地。

霍霁风研究片刻,又从书架上抽出另一份地图,毛笔沾了沾墨,在某个地点做上记号

华阳在军营发了两天脾气,送进帐内的东西,包括喝水的杯子、吃饭的碗,能砸的统统砸了,直到夏戎亲自送来一套木杯木碗后她才消停。

因为砸了,士兵还能捡起来洗洗接着给她用。

于是华阳再次想出个折腾人的法子,天一亮就去校场找士兵们练手,放下霸王条款:谁敢赢本公主,本公主就治他一个以下犯上的不敬之罪,当场处死!

这有谁还敢赢?

有,夏戎。

夏戎面容淡定,深沉得犹如陆十九上身,冷酷如霍霁风,一把锋利的长刀架在华阳的脖颈之处。

士兵们集体倒吸气:真勇啊!

宋铮都不禁蹬了好几下马蹄替他流汗,假若有一天夏戎被判无妻徒刑那真不冤。

可他们俩这情况,又孰是孰非呢?

两人无声对峙。

华阳扔下手里的长枪,唤随身丫鬟:“去通知霍将军,本公主今日就启程,回京。”

夏戎握刀的手倏然发紧。

“是,公主,奴婢这就去,”丫鬟白了一眼夏戎,立即去通知。

既然是护送公主回京州,肯定就不能像她来的时候那样紧赶慢赶,得以公主的安全、坐得是否舒适为主。

可华阳心里憋闷,只想骑马,于是在马厩里挑选马匹。

而没有一匹马不被华阳触碰后发出惨烈嘶叫的,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头马就有什么样的群马了。

会被她骑死的谣言传遍了整个马厩,所有马儿都知道她是女魔头。宋铮不得不出面安抚了一匹马,此马含泪跟着老大上路。

一行人准备就绪,霍霁风带上两支亲兵小队,分别有两兄弟张文、张武领头。

又因诸国纷争不断,边关有许多外来的流民,不少人饿极了就联合起来做打家劫舍的行当,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全部做普通家丁护卫打扮,穿着朴素,这么一来从表面看,既有武力,又显得不那么有钱惹眼。

当然,军营里也没啥钱,霍霁风有钱也要用在刀刃上。

比如给马儿买粮。

阿冬与将领们一道送行,他一马夫插不上什么话,只默默看着宋铮,一会儿抹左眼,一会儿抹右眼地掉泪,实在是舍不得乌云。

宋铮很感激他,令自己有种此去再也回不来的感觉。

大伙儿作别后,一行人上路。

走了一段,华阳回首,遥遥望向渐隐于尘烟的军营大门,掩不住昭显的少女心事。

此一别,又何时能再见?

宋铮被气氛感染,替公主伤感。

在那高耸的望楼之上,目送心爱之人远去的男儿也正定定凝视,直到一队人马连个影子都看不见,他还矗在那儿。

嘭、嘭、嘭

脚步声很重的魏常走上来,手搭在额头上看看远方,又看看夏戎:“要是主公喜欢的人是我,怎么说我也要跟着去护送,光看有什么用。”

夏戎磨牙:“你吃这么壮,躲在树后容易被敌人发现,你护送个屁!”

“欸?”魏常惊奇,“公主在营里时你跟个闷葫芦一样,人家走了你长嘴了,你长嘴你怼我干什么?”

“我不动嘴,动手,校场比划比划去!”

“你可悠着点,屁股裂了公主就得回来了。”

“”

两名副将分分钟开打。

哨兵在一旁流汗

这边,华阳尽量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情上,比如,霍霁风的马。

马儿踢踏着步子,在他额头上方吊着一根抹了蜂蜜的胡萝卜,就这么勾引着马向前走,别的马身上不是骑着士兵就是背着一路上要用的物品,唯独霍霁风的马,孑然一身,空空荡荡。

“霍霁风,我们这么慢吞吞地走,日落西山也到不了镇上,”华阳抱怨。

霍霁风骑着另一匹马,与宋铮并行,毫无惶恐和惭愧:“我的马跑不快,还请公主见谅,但公主放心,边关境地臣再熟悉不过,天黑之前定能入永和镇。”

跑不动、跑不快、虚弱都成为了宋铮身上撕不下来的标签。

“噗噜噜”宋铮发出声。

他对此也很无奈,张口就咬去半根胡萝卜,剩下用草绳吊起来的半根在他眼前荡来荡去。

华阳又问了:“既然它跑不快,你为什么要带着它?”

霍霁风道:“留他在军营我不放心。”

最开始他是想把乌云留下,此去他还有其他事要办,带着一匹娇气的马儿不方便,却又担心乌云万一在军营里突然变成人身,身边没有护佑,岂不是要被当成怪物给砍杀了,不如带在身边更安全。

“一匹马而已,有何不放心,”华阳话很多,“它有什么特别吗?你为什么对它这么好?”

闻言宋铮耳朵竖得笔挺,他也想知道霍霁风为什么对他特别好,好得都有点过头了。

然,霍霁风一副高深莫测、冷冷酷酷,对公主的闲聊充耳不闻,完全不搭理。

华阳兀自说:“京州百姓人人都夸霍大将军是大澜的战神,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坐骑同样是悍勇神驹,可我见你的乌云悍勇不了一点,你却还对它这么好,难道是因为它像你以前的某匹爱马?”

宋铮:“”

咔嚓,吞掉了剩下的胡萝卜。

脑中天雷滚滚,四个大字:《替马文学》

华阳又说起她吃喝玩乐的皇兄:“以前我以为皇兄是天性风流放荡,府邸的侍妾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可是前不久我才发现,原来他纳入府里的女子都与他死去的贴身女婢相似,有些是眉眼相似,有些是身材相似,有些是性格相似,你说他究竟算多情呢还是专一呢?”

“霍霁风,你对你的乌云是不是这么个状况?”

霍霁风夹着眉头反问:“某人与公主无缘,是不是因为公主话太多?”

反应过来“某人”指谁,华阳脸一黑:“霍将军不止打仗厉害,嘴也不饶人。”

霍霁风:“彼此彼此。”

宋铮边嚼巴零食边听他们斗嘴,心里想着要是自己能恢复人身该多好,也能与霍霁风聊上两句。

这时视线有些模糊,一瞬之后,再次清明。

宋铮甩甩脑袋继续走。

擦着天刚刚黑,一行人入了永和镇,这一路上都是不紧不慢,宋铮虽然觉得有些消耗体力,倒也没有特别累。

牵马绳被交到了客店小二的手里,宋铮不得不跟着小二到店家后门口的简易马棚处。

这里的环境很糟糕,地上的干草湿哒哒臭烘烘,是那些被长时间拴着的马匹没地方解决问题,只能就地,他根本下不去蹄子。

这要怎么办?

马脸很冷。

一扭脸,看见霍霁风回来了。

“我方才去做了些布置,确保小姐住店安全,”霍霁风拿回牵马绳,向宋铮解释,又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给小二,“烦请把我房里的被子被褥搬来柴房,今晚我和我的马就住你们柴房了。”

“啊?”每个字拆开,小二都听得懂,组合在一起才是一头雾水,“客官,我们柴房是挺大挺宽敞的,可怎么也不比住楼上的房间舒服,您没事儿吧?”

霍霁风道:“我的马离不开我。”

宋铮瞄一眼说这话的男人,撒谎不打草稿。

“哦~”小二了然,笑呵呵,“小的明白了,小的这就去办,客官稍等。”

回头不忘夸一句霍霁风真是爱马之人,心善。

楼上华阳:“霍霁风一定在打仗时摔下过马背,被马蹄子踢过脑子。”

丫鬟捂着嘴直笑。

张文、张武兄弟俩带着人将柴房利索收拾干净。

宋铮明白他不可能住客店的楼上,哪有一匹马住客店房间的道理,说出去滑天下之大稽,柴房就比较合理了,比简易的马棚干净,晚上又能遮风挡雨。

意外的是,霍霁风竟然要陪他住。

不多时,张文拿来一个非常大的包袱,打开,里面是准备好的草料和干粮。

宋铮低头吃起来,当了有段时间的马了,草料好不好一尝就知道,这捆大麦草是长得最鲜嫩时采摘晒制,即使风干了也能闻到当时绿油油的草香气息,干粮是粟米和大豆混合做的面饼,里头还添加了红枣,必须是出自阿冬的厨艺。

宋铮心里很暖和,第一次主动亲昵地用脖子蹭霍霁风。

然后低头开吃。

霍霁风的心情颇好,尽管表情没什么变化。

第33章 第 33 章 再次变人

上一刻嘻嘻, 下一刻就不嘻嘻。

宋铮没忘了那些与他一起出行的马匹,于是好几匹马都挤在柴房里一块儿吃晚饭。

原本宽敞的地方没了霍霁风容身的空间。

护送公主回京是要事,今晚霍霁风也没打算睡。两支亲兵队伍, 一队守在客店里,一队埋伏在客店四周,以防有任何不测, 公主的房门外亦有人轮班值守。

与他们同行的传旨太监亲自为公主端来点心。

太监卑躬屈膝,谄媚巴结:“紫令姑娘, 奴才见公主方才吃得少, 定是饭菜不合胃口,所以奴才特意打点厨子, 让他们做了公主最爱吃的红豆酥。”

“公公有心了, 路上的照拂, 公主都记着呢, ”紫令接过食盘。

“奴才应做的,”公公躬身退下。

丫鬟将点心端入房:“公主, 元公公送来的,您可要尝尝?”

华阳正研究一把匕首, 她来时只带了个小包袱, 里面装了几件衣物, 今日却多出一把匕首,小巧精致, 便于藏身,而且锋利异常, 她刚才削了一个桌角,堪比切头发丝那样轻松。

“好啊,”华阳随手捏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

丫鬟的目光也流连于精巧的匕首上:“公主, 您说这会不会是夏将军送的,他表面上冷冷淡淡,实则还是关心公主的,就是不善言辞罢了。”

“定是他,”华阳眸光粲然,“韶清哥哥打小就这样,送我什么都不会宣之于口,只会悄悄放在我看得见的地方。”

一高兴,华阳又多吃了两块点心。

第二日,天刚刚亮,护送队伍再次整装出发。

离开永和镇之后便是上官道往东南方前行,过鸣沙驿站,去往云州府衙方向,但中间有一段人烟稀少的山路,以他们慢悠悠的脚程需走上两天。

宋铮尽量不拖累大家,该吃的时候努力吃,该喝水的时候一口不落。

日头慢慢西斜,霍霁风叫停队伍,准备路边扎营。

突然,华阳“噗”得一声,口吐鲜血。

“公主——”同骑马的丫鬟惊呼。

宋铮嘴里还嚼着红薯干,见状立即甩开蹄子冲向华阳,有他帮忙撑住华阳倒下的身体才没一头栽地上。

一群人手忙脚乱将公主扶下马。

“哎呦!哎呦!公主这是怎么了!好端端怎么吐血了呢?!”公公急得团团转,“万一公主有什么三长两短,奴才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啊!”

“起开,别挡路!”霍霁风一把拎开公鸭嗓子的公公,查看华阳情况。

此行路上没有军医,没有郎中,他们也不懂医术,丫鬟只能求助于霍霁风:“大将军,您快看看!公主先前还与奴婢说话,怎么说倒下就倒下,还吐这么多血是不是是不是在镇子上感染了怪病?!”

霍霁风剑眉紧颦。

他见多了明枪暗箭、诡诈阴谋,一看便知不是染病。

“公主中毒了。”

“中毒?!如何会”丫鬟急得落泪,华阳靠在她身上意识不清,只嘴角不停溢血。

宋铮吃惊,难道又有奸细?

在场所有亲兵的表情尽收他眼底,惊讶、担心一个个都不像是装出来的,如果不是他们身边的人下毒,那公主又是怎么中的毒?

霍霁风把过华阳脉搏,当机立断:“当务之急是给公主找个大夫,以免毒素渗入心脉。”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奴才们去哪里找大夫?”公公哭丧着脸。

宋铮往回望了一眼,若是他们返回永和镇,以公主骑不了马的状态,路程会比来时延长许多,不如继续往云州府,让知府帮忙找个厉害的大夫更妥当,问题是公主能不能撑得住。

“往回走更耽误时间,”霍霁风问身边士兵,“你们不少人是云州本地人士,可知去云州有无近道?”

“大将军,确实有条近道,”俩兄弟中的大哥张文回话,“咱们再往前赶二里路,拐进西边的林子一直走,前头就是悬崖,过了那处悬崖栈道,今夜子时便能踏入云州地界。”

弟弟张武提醒,悬崖栈道窄小不说,年久失修,木头腐烂,很容易失足掉下去。

但公主的安危在前,只能哪里最近走哪里。

几人将公主扶进马车,宋铮庆幸霍霁风有先之明,没把马车弃了。

他正要跟随,霍霁风拦住他,与他耳语交代了些话。

宋铮骤然僵在原地,眼底有惊愕,渐渐地又漫上迷茫和不解。

为什么霍霁风要他这么做??

而后霍霁风大声命令:“走!”

宋铮踌躇,马蹄不安地来回踏着,眼看着队伍走远,他却不能跟上去。

张文见他落在后头不动,问霍霁风:“大将军,您不带着乌云了?山路荒僻,留它在这里是否不妥?”

霍霁风没有回头,看似冷血无情:“悬崖栈道带不了他,掉下去他必死无疑,他自己会回去。”

张文:“大将军说得是。”

宋铮已扭头往回走。

其实霍霁风没有让他自己回去,而是让他绕路去悬崖底下等他。

他想不明白,如果马匹过不了栈道,可以分成两路,一路人以霍霁风为首带公主过栈道,再分拨出两三人依旧赶马走官道即可。

不过他信霍霁风,一定有他这么做的道理。

宋镇在附近找路,既能去往悬崖底下又算得上平坦,只是每走一段时间,他都要停下来呼哧呼哧地休息,体力与外形完全不符。

霍霁风的话还在耳边,他叮嘱他走路要小心,走慢些没关系,会有人去那里接应他。

所以饿得时候,他还驻足啃两口草,摘一摘树枝上的果子。

他无法判断子时到没到,等来到悬崖底下时,周围已经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好在作为马儿的视力比人类好得多,他避开地上的乱石,找了处地方靠着树干坐着等待。

“咴儿——”

偶尔叫一声,免得被接应的人错过。

呼唤到第三回。

有动静了。

不远处有几只鸟被突然惊起,叽叽喳喳地扑腾走了,随之而来的是滚石声,树枝断落声与一道闷响,嘭!

有东西从悬崖的斜坡上滚了下来。

听见声音时,宋铮也闻到空气里淡淡的血腥味,他小心过去查看。

那东西黑黢黢一团,下落时被地上的一块半人高的石头挡住,只露出两条瘫在地上的腿。

这腿挺长,挺熟悉。

霍霁风?!!

“咴儿!!”宋铮忙绕到石头后面,果然是他。

此刻的霍霁风双眼紧闭,昏迷不醒,肩膀中了箭,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流出来。

这是来接应他吗??

是叫他等着替他收尸吧?!!!!

宋铮用鼻子去拱霍霁风的脸和脖颈,皮肤上还有温度,人没有死,但要这么放着不管,必死无疑。

“霍霁风!”

“霍霁风你醒醒!”

他咬住他肩膀的衣服拉扯,用脑袋顶霍霁风身体,对方都没有苏醒过来的迹象。

鲜血的味道有些不对,他用力嗅嗅,腥味夹杂着一点奇怪的香气,于是仔细辨认着血液颜色。

相对比人看世界的色彩来说,马儿是“红绿色盲”,它们眼睛里可以分辨色彩的“视锥细胞”只有两种,缺少对红色光最敏感的细胞,红色和绿色在马的眼睛里只是不同程度的灰色。

然而宋铮见霍霁风杀人的次数不少,姑且把他眼中的“血色”称为“鲜血灰”,他很清楚“鲜血灰”在灰色中的程度,可此刻霍霁风流的血近乎黑色。

是中毒,箭上有毒!

宋铮脑子里有了救治过程,先帮霍霁风拔箭,而后吸取毒素,能吸多少吸多少,再止血。

总之死马当活马医了。

然而最大的问题是,他一匹马怎么给霍霁风拔箭吸毒?

时间就是生命,在此时体现得淋漓尽致,宋铮抬起一只蹄子,踩住霍霁风胸口,低头,嘴巴叼住他肩膀上露出的半支羽箭。

用力

“咳”霍霁风闷哼出声。

宋铮立马收起蹄子,是不是踩重了?

他虽然弱,但五百公斤的体重在那摆着,别箭没拔出来先把霍霁风踩死了。

怎么办

宋铮心里沉甸甸地缀着千斤石,这当口,他无比希望自己还是人,最起码行动比做马儿方便很多。

不安、心急、焦躁情绪糅杂,他开始喘不上气,仿佛第一次见霍霁风杀人那天,眼前的视线也糊了,不得不躺下来。

宋铮咬紧牙调整呼吸,不知不觉感触到了地上大小不一,或尖锐或圆润的石子,还能把石子抓起来?

宋铮低头,触摸在地面的不再是马蹄,而是手。

他变成人身了。

不管怎么变的,他想的是尽快给霍霁风拔箭 ,刚扑到霍霁风身上,觉得刚才的救治流程,对,也不对。手头伤药齐全的话当然是先取出毒箭,然而什么都没有,取完箭再去找止血草药,霍霁风光流血就流死了。

“霍霁风,我得先找药草,你坚持住!”

离开前,宋铮把霍霁风的外衣和外裤扒下来穿上,从衣服下摆撕出一圈布条当腰带,利落扎好。

第34章 第 34 章 揭穿,你是乌云

宋铮在军营溜达时没进过伤兵营, 怕见血,但是营帐外晒的草药他见过,过目不忘, 自己又看过不少杂书,辨认常用的药草不在话下。

没走两步,他就发现了蒲公英, 蒲公英有消炎加止血的双重功效,秋季是蒲公英生长的小高峰, 这些植株的生长高度都在30厘米左右, 开着类似球状的小花朵,很茂盛。

宋铮抓紧采摘。

消炎止痛的有了, 关键还差止血的。

一大把蒲公英往衣服里一塞, 便朝陡峭的悬崖壁走去。

他下悬崖时就望见附近崖壁的缝隙里长着不少植物, 兴许能找到三七。

三七也叫田七 , 属于止血药草里面的“金不换”级别,能快速有效止血, 秋季挖三七也是质量最好,药效最足的时候。

宋铮瞪大眼睛, 在悬崖底部的石壁、斜坡上仔细找。

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算人算马, 可能是马精?总之视野没有马儿时候广, 但视力却很好,甚至不是红绿色盲了, 结合了人和马的优点。

眸子倏然发亮。

真找到了!

茎直立,单一, 颜色为紫色,光滑无毛,复叶成掌状, 符合三七在地面上的样子。然而三七能有有效止血的部分是块根,他要把卡在石缝里的块根挖出来才知道是真三七,还是类似而已。

这株三七长在距离他头顶上方一米的地方。

宋铮伸长手臂,用力一跳。

没捞着。

没穿鞋的脚还被底下的石子咯疼了。

秀气的眉头拧起,他不做停留,直接往上爬。

爬上去不算难,借着一些石壁的凹槽或者突起就能够到三七,难的是要从缝隙里把块根挖出来,他用石头不断凿击缝隙,一下接一下,等缝隙碎石都松动才用手刨。

“嘶”石子把手指头划破了。

宋铮长长吸气,但这点伤和霍霁风的命比起来不算什么,偏淡色的唇紧抿,继续挖

宋铮挖好药草之际,霍霁风醒了。

宋铮没想他伤得这么重还能醒得这么快,心头一惊,停在三米开外。

他要怎么向霍霁风解释他从马变成了人,霍霁风会信吗?会不会把他当成怪物?

受伤之人会比寻常更戒备,何况是像霍霁风这样活在刀枪剑戟、阴谋诡诈中的人。

他稍有妄动,霍霁风就算受重伤也能捡颗小石子把他击毙吧?

短短一瞬,宋铮思考了许多。

他斟酌用词:“我是附近的村民,来悬崖底下采药,发现你受伤躺在那儿,我就想找些药草帮你拔箭止血。”

那双在黑暗中灼灼有神的目光凝视着他。

霍霁风哪里不知道他是自己的马儿。

还学会撒谎了。

“你是乌云。”

一下把宋铮揭穿。

“”

宋铮心道一声,不愧是霍霁风,说话和他杀人一样果断,有一种不给人留余地的美。

既然知道,宋铮也就不怕了,脑子里一边想着“霍霁风为什么会知道?”“知道了为什么还这么淡定?”“该不会自己变成人和霍霁风有关?”,一边利落地将怀里抱着的药草全部放下。

再找一块干净平坦的石头,擦干净后把三七的块根放上去砸碎,捣烂

霍霁风的眼神定在忙活的宋铮身上,乌亮的墨发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清秀挺拔的鼻尖,他身形也清瘦,在这空旷的悬崖底下,在圆月稀薄的冷光之中,像极了一颗孤直的竹,雪中的松。

总之。

如此柔弱的乌云,怕是没他不行。

“好了,”宋铮抬头,以人的眸光与霍霁风的视线对视,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薄唇抿了抿,“可以拔箭了。”

“好,”霍霁风自己拔箭的体力还是有的,就是一咬牙的功夫,但在宋铮凑过来时,他选择放弃这个念头。

“衣服待会儿还要穿,还是不要撕烂得好。”

宋铮解开霍霁风的中衣,小心翼翼将他胸前的衣服从羽箭上取下来:“本来箭上就有毒,消毒过程我就不做了,也没有工具,你忍着点。”

左手贴在霍霁风袒露的胸口借力,右手握住箭杆。

宋铮死死盯着那处流黑血的伤口,集中注意力,深吸气,希望一次性快速地把箭取出来,动作越快,霍霁风就越少受苦。

霍霁风视线低垂,掠过覆在他胸膛上的手,呼吸微滞。

乌云的手软得像棉花。

“不着急,慢慢来。”

“又没有麻沸散,越慢你痛得越久,”宋铮不听他的,咬紧后槽牙用力往外拔。

伤口一被牵动,血液就像开闸似的涌出来。这活儿他没干过,心惊肉跳中又犹豫了,难道自己想法是错的,应该像霍霁风说的慢慢来?

眼见宋铮在见血后面色苍白如纸,嘴唇都抖了抖,显然受到惊吓。

霍霁风哪里还舍得,一手捂住他眼睛,一手覆在宋铮握箭的手上,果断利落,噗嗤一下,自己把箭拔了。!!

怎么自己说的和做的截然相反?

宋铮的心陡然高悬,意识到箭拔完,推开挡住视线的手,把捣烂的三七全部敷在霍霁风的伤口上,顺道按压止血。

“你勿要担心,这点伤我还死不了,”霍霁风宽慰他。

宋铮心里有很多疑问:“你们是过栈道时遇到上了埋伏?是附近有山匪?公主怎么样了?”

霍霁风没有立马作答。

宋铮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其中复杂可能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但霍霁风让他来悬崖下等他,说明霍霁风早知道会出意外。

“公主被设埋伏的人带走了,”霍霁风说。

宋铮心脏陡然被揪紧:“那公主岂不是必死无疑?!”

“错了,恰好相反。”

“?”

“埋伏的杀手是皇宫里派来的高手,公主中毒,抄近路走栈道,一切都是事先设计好的,他们想要杀的人不是公主,是我。”

这些话如一团乱麻塞入宋铮的脑子。

霍霁风继续道:“京州与定朔有千里之遥,一位公主从皇宫里消失,不出一两日就会被发现,皇上想拦她,有的是办法,飞鸽传书让沿途府衙调兵拦截,她插翅难飞。”

“所以”宋铮理清头绪了,“要杀你的人是皇上?”

“正是。”

皇上要杀霍霁风,又苦于没有正当的理由,所以在暗中推波助澜,使得华阳公主来到边关,再借着让霍霁风护送为由离开军营,接着给公主下毒,逼他们不得不抄近路走栈道,然后提前埋伏好杀手,才有了眼下的状况。

“这么说,给公主下毒的人不是那位公公,就是公主身边的侍女?”

“应是二者之一。”

“你既然知道,怎么不提前防范,还中了招?”宋铮知道霍霁风不是有勇无谋的莽夫,心里狡猾着呢。

霍霁风不瞒他:“我也需要一个从军营离开的借口,既不渎职也能巧妙脱身。”

其实这一切都在他计划之中,就连皇上要引他离开军营,暗中刺杀都是他故意一步一步,一手造就。

倒有点小意外,就是这毒的确厉害,让他昏迷了一时半刻。

不过说太多他怕乌云听不明白,以后慢慢解释。

见三七的止血效果起了作用,宋铮让他自己按着,开始碾磨蒲公英,最简便的方法也是将其捣烂,一并敷上去。

“你说要脱身,也就是不回军营了?”宋铮又问。

“我需走一趟外邦,你与我一道,”霍霁道。

宋铮又懂了,公主被皇帝的人带走,不会有生命危险,所以霍霁风不会调人去追,也压根就没想去京州,而是要去外邦办自己的事,还不能让别人知道。

不跟着霍霁风,宋铮也没地方去,他不得不点头。

“你刚成精,还不懂人心叵测,尤其在这乱世之中,一旦被山匪流寇抓走必然小命不保,要是进了某家黑店,不是断手就是断脚,想想没有四条马蹄,你该如何走路,无辜流民也不可信,穷极之下易子而食,陌生过路人被烹煮也是常事”

霍霁风说了很多,最后总结:“只有待在我身边,你才是最安全的。”

宋铮:“”

先不说人心叵测不叵测,就说霍霁风是怎么能一本正经说出“你刚成精”这样的话。

他不得不承认,霍霁风果真是见惯生死场面的人,马成精都能这么淡定。

“你”一直“你你”的,对古代的大将军似乎不太敬重,宋铮住口,又改口,“大将军,不会觉得我是妖怪,很可怕吗?”

可怕?

霍霁风只觉得他好看。

这天底下,他从没见过像宋铮这么好看的人,心说得亏是他的马,不然还得动手抢。

“一日是本将军的马,终身都是本将军的马,无所谓可怕不可怕。”

“”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怪呢??

先前霍霁风对他的好一一在脑海里闪现,所以是不是霍霁风早知道点什么,才由着他在马厩里盖被子,吃好的用好的,这么想着也把自己的问题问出来。

霍霁风对爱马有问必答:“当然,你忽然变得柔弱娇气,骑不得训不得,除了会吃毫无用处,我对你有怀疑也是正常”

宋铮淡淡微笑,在霍霁风伤口上摁紧。

霍霁风的话一顿。

宋铮问:“痛吗?”

“痛。”

“痛就不要说话了。”

战场上叱咤风云,敌人见了无不闻风丧胆的霍大将军立马住嘴。

没过一会儿,黑暗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一个因为武功练得好才耳力好,一个是结合了马的优点,听得清楚。

不出意外是杀手追到崖底来查看情况,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藏好别动,我去去就回,”霍霁风交代。

宋铮来不及阻止,人已经窜出去了,很快那头就传来打斗声。

杀手有两名,霍霁风在受伤情况下反杀一人,还故意留下另一活口回去复命。

宋铮扒着大石头躲在后面看得明明白白,等杀手逃命遁走后,奄奄一息、摇摇欲坠、用最后的力气单膝跪地,不出片刻就要踏上黄泉路的霍霁风稳稳站了起来。

这么一来,在杀手眼中,霍霁风就已经是个死人了,杀手既能复命还不用赔上自己。

好演技啊好演技。

待杀手离开,霍霁风扒掉尸体的衣服和靴子给宋铮,两人离开崖底。

天光刚刚破晓,一个农夫赶马驾着板车经过,宋铮巧说是自己和大哥半路上遇到打劫,抢走了马匹和财务,还伤了人,让农夫载他们一程,农夫欣然同意。

板车上装着杂物,两人靠杂物而坐。

“将”有外人在,宋铮开口时犹豫,直呼其名又不合古代人的礼数。

“出门在外,用化名行事方便,管我叫霍风即可,”霍霁风说,“你的名字我也想好了,以宋为姓,铮为名,风裁宋郎貌,铮容立鹤群。”

听前两句,宋铮微微张唇,最后一句,默默闭上口。

耳尖略红。

霍霁风的目光扫过宋铮半敛的眼睑,意识到自己没藏住心里的话,觉得乌云好看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他怕乌云尴尬,补一句:“随口胡诌,不要放在心上。”

宋铮凉笑。

那到底是夸他好看还是不好看?

两人沉默的途中,赶马的车夫就翻白眼了,霍霁风文绉绉的夸奖他听不懂,但是听懂这俩人名字是现取的,什么被打劫,是兄弟俩的话才是胡诌,这是两个老六啊!

车夫多次回头,思索再三,再三思索,经过内心的激烈挣扎,觉得自己的小体格子打不过高大威武,剑眉凶目的霍霁风,便继续老实赶路。

板车很颠簸,宋铮一直担心霍霁风的伤。

奇异的是,偶尔因为颠簸裂开的伤口渗出的不再是黑血,而是由黑血转变成了暗红色的血液。

是在好转?

蒲公英是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的功效,但是对专门研制的毒药肯定起不了大作用,而且皇上要杀霍霁风,会用一般的毒药吗?

肚子咕咕叫。

霍霁风比担心自己还要担心宋铮:“饿了?”

“嗯,”宋铮应一声。

霍霁风叫停车夫,对宋铮道:“等着,我去林子里给你弄些吃的。”

“可是你的伤”

“死不了,”说罢,人已经跳下车。

农夫偷偷瞟宋铮,心里想着,凶神恶煞的那个走了,留下一个看起来清瘦柔弱的,他可以趁机把柔弱的推下车,然后驾车逃跑,免得自己一个普通老百姓被歹人害了。

再一想,觉得不行,进林子的男人受伤都跟没事人一样,他把他同伙推了,岂不是很快会被追上来报复?

不妥不妥。

霍霁风去得快,回来得也快。

他摘来最新鲜的嫩草,草尖上还沾着清晨晶莹剔透的露珠:“你先吃些,垫垫肚子。”

“”

宋铮欲言又止,止了欲言,欲言再止

农夫真的好害怕,救命啊!这俩人都是神经病啊!!!!

第35章 第 35 章 霍霁风发誓:今生今世.……

35

宋铮的表情很犹豫。

霍霁风又知道了, 成精了比当马儿还挑食,草料都不愿意吃了。

“还有果子,”拨开鲜嫩的小青草, 底下压着三个野果,霍霁风擦拭干净放入宋铮手里,“等入了云州城, 我再给你买些好吃的。”

宋铮问:“你身上有银两吗?”

他扒霍霁风衣服时可没见到有钱袋子,没银两怎么买吃的?

霍霁风道:“不用担心, 我能黑吃黑。”

宋铮:“”

农夫瑟瑟发抖:“大大大大侠, 你们赶快上车,我这就马不停蹄送你们进城。”

进了城你们该干什么干什么, 千万别来嚯嚯我!

霍霁风上车。宋铮吃着野果, 红绿相见的果实酸酸甜甜, 很适口。

身旁人的余光落在宋铮手上。

那手的手指很长很细, 天生不是干活儿的手,瞧了会儿, 霍霁风发现宋铮破皮的指尖,想到那止血药三七, 心脏如被蜜蜂蛰, 真真心疼。

霍大将军的视线很强烈, 宋铮移动目光向他瞟去,一个野果递给他:“你吃吗?”

“我不饿, 你吃,”霍霁风说。

宋铮默默收回。

板车在路上很颠簸, 宋铮坐了一个时辰就开始难受,浑身的骨头随着颠簸的板车咚咚咚地震动,震得脑子嗡嗡响, 最后昏昏沉沉靠着霍霁风肩膀睡了一觉,醒来时刚好入城。

“二位,云州城已经到了,我还有事儿,先走一步,”农夫驾着板车速速逃走。

宋铮想说句谢谢都来不及。

云州城在大澜的地图上属于西北地界,地方并不富饶,但相比更靠近边关的永和镇,这里百姓的生活更好些,所以逃入云州的流民也多。大多流民被赶至城外,少数漏网之鱼在城内游荡,百姓们见怪不怪。

怪的是今儿见到的两人,一个气宇轩昂,丰神俊朗,却只穿中衣与下裤,一个目若朗星,气质如日月入怀,却穿着极不合身的衣服,披头散发。

路过的百姓无不心说一句,虽然但是,癫人。

宋铮硬着头皮跟霍霁风走,这时候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阿铮,”霍霁风停下脚步,“你等我片刻,我去去就回。”

宋铮顺着霍霁风注视的方向看去。

那儿有一处卖首饰的摊位,一个吃得满面红光、身材发福,着锦衣华服的富家少爷正在摊位前调戏良家妇女,却不知道自己的钱袋子被路过的毛贼顺走了,霍霁风的目标就是毛贼。

毛贼顺了钱袋子钻入小巷,还没看看有多少银两呢,脖颈上挨了一手刀,昏死过去。

霍霁风的黑吃黑是一句话没有。

这边,宋铮见女子被纠缠,想上去解围,心里也有了主意。

他常年身体弱,家里用过很多方法治,其中一种就是中医调理,穴位按压。他曾与老中医聊天时了解了不少人体穴位,知道从哪里按压臂丛神经,可以使上臂酸麻无力。

所以他能借口面相看诊,对其下药,诓骗这位富少爷马上去医馆,替女子暂时解决麻烦。

宋铮走上前,还没靠近他们,不知从哪里飞出来一颗小石子砸中富家少爷的眼睛。

“啊啊啊——”

富家少爷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血从捂眼的指缝里面不停钻出来,他愤怒朝周围大喊:“谁呀!谁他娘的用石头砸我,啊啊”

怕被牵连,经过的百姓纷纷躲远,宋铮也随路人往街边靠,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三名家丁团团围住他们家少爷,脑袋转来转去也没见可疑的人,于是在富家少爷的骂骂咧咧中,一行人匆忙赶往医馆。

这时,霍霁风出来了。

宋铮将双手揣进袖子里:“。”

嗯,简单粗暴,但殊途同归。

两人也找了家医馆,宋铮还是那套说辞,他与大哥遭遇抢劫,还受流寇所伤逃进城来。大夫不疑有他,立即取来干净的棉布、清创消毒的酒

大夫正要动作,霍霁风抬手阻止:“请大夫先给家弟治伤。”

宋铮脑袋空白了一瞬。

自己有什么伤?

大夫从下往上看宋铮,问:“这位小兄弟伤在何处?”

霍霁风说:“他的手,破了些皮,十指连心,不比我身上的伤轻,麻烦大夫处理得仔细些。”

宋铮下意识抬手,霍霁风不说他都忘记自己手指在挖三七的时候出过血,但经过这么久时间,早结痂了,没提什么重物也不疼。

大夫将两者的伤一对比,嘴角抽搐。

“大夫,我的是小伤,先替我大哥治伤要紧,”自己的伤不算什么,霍霁风的伤不处理才会要命。

“诶,好,”大夫点头。

霍霁风拧眉了:“手要紧。”

大夫很想问,你是不是眼睛也有点伤,到底哪个更严重看不明白?

宋铮的表情溢出丝丝凉气:“砍了我指头吧,我不想要了。”

“”

霍霁风:“还是我先来。”

柔弱得不行,脾气倒不小。

大夫的白眼差点翻到天上,他迅速清理霍霁风伤口,将原先粘在伤口处的三七、蒲公英草屑剔除干净,用酒消毒,重新敷上伤药包扎好,最后宋铮也包了三根指头,缠得很圆润。

二人离开医馆,住进客栈。

晚饭是店小二送上来的,宋铮却顾不上吃,他发现霍霁风躺下没多久身体就出现了异常状况,脸很红,额头发烫,说能煮鸡蛋一点都不夸张。

是伤口感染发烧?

宋铮的唇色隐隐发白,用巾布沾水,拧干后覆在霍霁风额头上。

他们从医馆出来时还抓了几副药,他手忙脚乱喊来小二,塞了点银子让对方帮忙煎药,小二跑得飞快。一碗汤药灌下去后,霍霁风是不烧了,可是他身体的温度急转直下,从头到脚的皮肤变得冰凉冰凉,发丝、眉梢凝结起薄薄的小冰晶。

这已经超出伤口感染的范畴了。

宋铮想到了毒发。

可他明明看见霍霁风在医馆上药时,流的血是鲜红色,说明毒解了,怎么还会出现如此奇特的状况?

“霍霁风,你的症状不像是感染,我应该怎么帮你?你醒醒!!!”

宋铮用棉被将霍霁风紧紧裹住,可是没有效果,不得不喊来小二再加两床被子。

他把霍霁风包裹得像熊,一只手探进被子里摸着对方的皮肤,始终是凉的,甚至有发僵的趋势,情急下,他想起偶像剧里脱衣服钻进被子里帮忙取暖的狗血剧情。

钻?

还是不钻?

这样的取暖方式真的有用?

内心挣扎。

这时,霍霁风抓住了身上乱摸的手,紧闭的眼睑下打开一条缝,说话的呼吸又沉又碎:“过上,一夜,便会好,你莫乱跑。”

宋铮再问他究竟怎么回事,霍霁风已经不答话了。

又过一盏茶的功夫,霍霁风的身体转而变烫,忽冷忽热,不停交替,谁都能看得出来这种情况下身体一定非常难受,而霍霁风毒发时的状态远比宋铮想象得还要痛苦上千倍百倍。

发热时,整个人都像在岩浆里炙烤,被大火烧被滚油烹,发冷时,冻得每一寸骨头都要裂开一样,任何一点空气的流动都是针尖扎进毛孔,痛入四肢百骸。

霍霁风却愣是不吭一声。

宋铮做不了别的,只能在霍霁风冷的时候帮他盖好被子,点碳火,等他热了再把炭盆移走,帮他打扇子降温,做力所能及的。

霍霁风处在巨大的折磨中,说话都费劲,但不是全没意识,他很清楚乌云在做什么。

换做其他人在他毒发时靠近,他就是嚼碎一口牙都要先把人宰了。

霍霁风是身体遭罪,宋铮是心里受煎熬,到后半夜时他眼前发晕,房间天旋地转,恶心耳鸣的症状都来了,用中医的话说就是突然之间重度忧思,导致心血损耗,气血生化不足。

眼前一黑,宋铮倒在了床边。

再醒来。

他已安安稳稳躺在床上,换成了霍霁风在照顾他。

“醒了?”霍霁风像从来没中过毒似的,目光炯炯地凝视床上的人,替宋铮掖好被角,“是再歇一会儿,还是用些吃的?大夫说你气血有亏,需要静心调养两日。”

比起盯着他的刀凿一样的眼神,宋铮就显得温润沉静得多,尤其刚醒来。

“你呢?你没事了吗?”

“已无大碍。”

“听着像骗鬼。”

霍霁风默了默:“说来话长。”

宋铮用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但有点想听。”

霍霁风拒绝不了一点,他与他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国家,皇帝年迈,却迟迟不立储君,他膝下的三个儿子就开始争夺皇位。二皇子暗地里拉拢三皇子,意图联合起来先对付大皇子,不想这是二皇子的奸计,实则二皇子早与大皇子达成联盟,要一起对付三皇子。

三皇子中计,府邸搜出的龙袍成为铁证,谋反罪名板上钉钉。

皇帝震怒,当即下旨废除三皇子的封号与爵位,削除宗籍,从此成为庶人,支持三皇子的朝廷官员被一并牵连,废黜的废黜,流放的流放。

成王败寇,无可厚非,事情到这里本该没三皇子什么事了,可是大皇子与二皇子为了永绝后患,暗中刺杀三皇子,三皇子那八岁的儿子侥幸不死,却没有逃脱魔爪。

在二皇子落败,大皇子登基之后,二皇子又想到了一条夺权的诡计。

八岁的孩子被当成杀人工具来培养,喂他毒药,折磨他控制他,将他改头换面送入军营。这个孩子也不负二皇子所望,一步步登上大将军之位,如今手握几十万兵马。

二皇子坚信,已成皇帝的大皇子也是此子的杀父仇人,此子有了兵权,难道会不想报仇?

待到军队围剿皇宫,此子杀了皇帝,二皇子再跳出来昭告天下,叛军之首便是当年谋反的三皇子之子,他就能名正言顺讨伐叛军,自己用好名声来接手皇位。

真是借刀杀人,一箭双雕。

宋铮听着故事,从躺着变成了坐着,一只手紧攥着被面,一双眼睛里满是震惊,定定看着霍霁风。

以前学历史,对古人争权夺位的惨烈只有平静的感慨,亲眼见到活生生的受害者,才体会到心头强烈的震动和骇然,帝王之家,骨肉相残,无所不用其极。

宋铮动了动唇,艰难问出来:“将军是几岁参军?”

霍霁风说:“十五岁。”

十五岁,也就是在那位二皇子,他亲皇伯手里受了整整七年的折磨。

而要当上大将军,又得吃多少苦,多少次在战场上拼杀,多少次一脚踏进鬼门关,最终险险捡回条命换来的。

宋铮鼻子发酸:“所以将军毒发,不是那支箭的缘故,是小时候就被下了毒?一直靠吃治标不治本的解药维持性命?”

“箭上也有剧毒,”霍霁风与他解释,“只是皇上还,不知我真实身世,否则不会留我到今日,前两年他才察觉我与宁王私底下有书信往来,才将我当成心头大患,非除了不可。”

宋铮惊疑不定:“从小就身中剧毒,再添新毒,将军要不要再看看大夫??”

“说来倒是奇特,我中毒不是一两回了”

霍霁风说起在军营里第一次中毒,奸细趁机下药,他却安然无事,因为身体里原本的毒吸收了外来毒素,对方下的毒轻,他根本不会察觉,要是用毒过分狠辣,譬如皇上这次手笔,就会使身体内的剧毒发作,相当于短暂激活一次,事后又能安然无恙。

但是需要每隔半年服用一次宁王送来的解药,否则就会毒发身亡。

所以霍霁风去外邦,是要寻高先生的师兄,江湖仙医。

他的想法是,找到这位仙医,能治治,不能治拉倒,回头就冲进京州,杀了皇帝再砍了宁王,报完仇,该死死。

不过现在,霍霁风改变想法了,他必须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