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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好想明白这其中的原因了。

“王祖生?”

“你,你俩?!”

王祖生?

郭慧贤不认识眼前的男人,却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嘶,他好像是王军的二叔啊!

第26章 第 26 章 既然不是男人,当然做不……

“祖望, 我瞧红麦这几天腰不得劲,是不是怀上了?”

“我瞧着像,带去给老李看看吧,真要怀上了, 可得让她好好歇歇。”

从王家的垄上经过, 村里的几个婶子好心提醒王祖望道。

一次次地用锄头锄着地, 王祖望表面上客气地扯了扯唇角,握着锄头的手指却不由得加重了力道:“中,赶明儿我就带她去看看。”

怀孕?

呵。

王祖望可不觉得姜红麦是怀了孩子。

真要是能怀上,她的肚子早就大了, 也不至于结婚五六年一点动静都没有。

当然, 王祖望心里也清楚,这件事不能怪在她身上,是自己的问题。

这么多年了, 他从来没能进去过, 就像走不进她的心一样,每次到门口的时候都会泄了劲儿,只能学着正常夫妻那样耳鬓厮磨,用另外的方式把内心的憋屈宣泄出来。

至于姜红麦为什么会腰疼?

大概是昨天晚上自己下手失了轻重,伤到她了吧……

扛着锄头回到家,姜红麦已经做好了午饭。把米饭和菜端到桌上, 她就像是陌生人一样, 交代了一句“吃完把碗洗了”就挎着竹筐出门了。

姜红麦心里清楚,自己的这辈子已经毁了, 也知道,自己逃不脱王家的牢笼,所以她认命了。

乐也是过, 苦也是过,自己想开一点,日子也就没有那么苦了。

王祖望没有留她,只是淡淡地说:“祖生今儿回家,晚上打半斤酒回来。”

姜红麦“嗯”了一声后,就自顾自地出了门。

王家一共有四个孩子,老三小时候不幸夭折了,老四因为是个妞,也被家里人送走了,所以家里只剩下王祖望和王祖生两兄弟。

王祖生比王祖望有出息,别看学历不怎么高,只是个初中文凭,但却在城里找了份工作。

比起在家种地没轻松到哪去,可赚得多啊,要是好好奋斗个几年,指不定就能留在豫市里头转成城市户口了。

王祖生工作忙,一个月就休息四天,念着家里的大哥,每个月他都会抽空从市里回家一趟跟他们吃一顿团圆饭。

“哥,你再试试这个药。”

王祖生掏出一只牛皮纸叠的小包,“这是俺朋友打听的一个偏方,说吃了对男的好,吃上半个月,保准能怀孕。”

王祖生知道,没能有个孩子一直是王祖望的心头病。

男人好面子不能明说,但当弟弟却想着能帮忙解决他心里的苦。

王祖望叹了一口气,仰头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自嘲地笑道:“没用,这么多年了,啥偏方我没试过?不用费那劲了,耽误工夫。”

王祖生是王祖望照顾着长大的,长兄如父,如今自己能赚钱了,自然第一时间想着能报答大哥。

王祖生继续劝他:“哥,你再等我几年,等我攒攒钱,咱去医院看,现在的医生可有本事,啥病都能治得好!”

看着身旁的亲弟,王祖望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或许是酒劲儿上头了,眼睛不免有些湿润。

世界上,也只有自家兄弟会对自己这么掏心掏肺了。

一杯接着一杯,桌子上的下酒菜没怎么吃,那一瓶酒倒是喝得差不多了。

半夜十一点半,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只有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

酒壮人胆,扭头看向姜红麦睡着的里屋,王祖望忽然生出了一个胆大的念头。

“生,哥求你个事。”

“你说。”

“帮我给咱家留个孩子。”

王祖生愣住了,本就没喝多少酒的他,一下子被王祖望的一句话给吓醒了。

“不不不,不行不行,这这这……”

王祖生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拒绝了他荒唐的请求。

哪怕他没读过什么书,却也知道“伦理道德”这四个字。

见王祖生拒绝,王祖望直接“扑通”一下跪在了他跟前,“生,哥没本事,赚不了大钱还不说,还没法给咱家留个后。就当哥求你了,为了咱家,就帮帮哥吧……”

“哥,你快起来!你这是干啥!”

王祖望的膝盖像是注了铅,死死拉着他的袖子不肯起来,“我这辈子没求过你,但为了咱家,哥求你,只要留个孩子,留个孩子就中。”

王祖望哭了。

王祖生从来没有见大哥哭得这么伤心过。

从小到大,大哥就告诉他,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此时此刻,王祖望却为了孩子落了泪,屈了膝……

遭不住他的百般请求,王祖生心软了,可想到屋里熟睡的姜红麦,“嫂子咋办?她不会答应的。”

见王祖生松了口,王祖望连忙抹着脸上的泪,“她会,她一定会。”

生不出孩子对男人是耻辱,对女人更是耻辱。

王祖望相信,姜红麦跟自己是一样的,一定会为了有个孩子牺牲自己。

将手放在门把上,王祖生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小声对他说:“如果嫂子不愿意,那这事儿就算了,就当啥事都没发生过。”

王祖望连连点头,“好!”

推开门,两人的影子同时被灯光拉近了屋子。

累了一天,姜红麦已经早早躺上床了,只是,她背对着门躺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

把门关上,王祖生轻手轻脚地走向姜红麦。

脑海里,他的道德和理智在相互打架,可因为酒精的作用,最下等的冲动还是提高了他的胆量。

躺在姜红麦身后,王祖生将颤巍巍的手搭在了她身上。

那一刻,姜红麦一下子就从梦中惊醒。

她没有表现出愤怒,只是把盖在身上的被子拉下了一些。

她习惯了,过去的许多个晚上,王祖望都会在她身上磨蹭,可除了能在她身上留下些口水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快点吧,快点开始快点结束,她累了,想睡觉了。姜红麦在心里暗暗道。

很快,她感受到了一样之前从未感受到的炙热。

一时间,她浑身一阵痉挛,猛地睁开眼看向了身旁的男人。

屋里灯光晦暗,她看不清男人的脸,但她知道他一定不会是王祖望。

“祖生?”

姜红麦试探地叫了他一声。

王祖生怯怯地把手收了回来,“嫂,嫂子……”

那一刻,王祖生盼望着姜红麦可以暴怒、发火,最好可以立刻把他赶出去,这样他就不用再做这样不道德的事。

可……姜红麦似乎并没有生气。

静静看着身边的王祖生,她只问:“是你哥让你来的?”

王祖生:“嗯。”

也是,王祖望他根本算不上是个男人,既然不是男人,当然会做得出这么腌臜的事情来。

“对不住嫂子,我,我这就走……”

“留下吧,”姜红麦掀起被子的一角盖在他身上,“你哥都不介意自己当绿王八,我有什么可介意的。”

她这样的日子和守活寡有什么区别?

他既然想戴自己亲弟的这顶绿帽子,那她就成全他。

——

“嫂子,你慢点!”

推开家门时,看到姜红麦正站在梯子上糊燕子窝,可把王祖生吓了一跳。

姜红麦的肚子已经有九个月大了,估摸着下个月孩子就要出生。

这时候还爬高上低的,多吓人啊!

赶忙跑过去扶着梯子,王祖生皱着眉道:“俺哥呢?他咋敢让你爬梯子啊?”

把燕子窝糊好后,姜红麦小心翼翼地从梯子上下来,“没事儿,我仔细点就行。”

她已经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王祖望?与其说他是丈夫,不如说他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把碗里的泥洗干净,姜红麦扶着腰往厨房走,无所谓地说:“他去市里找活干了,孩子一出生都是花钱的地方,总得多攒几个钱。”

姜红麦心里清楚,除了赚钱之外,王祖望更多的是逃避,逃避她肚子里的孩子。

尽管王祖望一直希望能有个孩子,姜红麦也如他所愿地怀了孕,但每每看到姜红麦越来越大的肚子,他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知道,哪怕他跟孩子有血缘,这孩子也不是他的。

收回了王祖生扶着自己的手,姜红麦有些无措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

有些事情不是能够人为控制的,就像是埋在土里的种子,它会发芽、会长大,会生出许多的枝杈,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

所以,姜红麦能做的就只有逃避。

“对了,这好好的,你咋回来了?”洗着盆里的碗筷,姜红麦回避着他的目光,主动转移话题道。

王祖生帮她把旁边洗干净的碗放好:“调休了,我就回来看看恁。”

他回来到底是为了看谁,姜红麦心里清楚。

姜红麦干巴巴地抬了抬唇角,“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媳妇了,咱村像你这么大的,都有……”

她原本想说“有小了”,可想了想之后发现,他确实也有了小。

这好像也没办法成为催他结婚的借口。

“你想我跟别人结婚?”王祖生不解道。

他以为,以为过了长时间,他们之间会有一些不一样。

他可以不在乎,就算他们的身份是嫂子和小叔,他也可以不在乎。

放下手里的抹布,姜红麦违心地点了点头:“对。”

第27章 第 27 章 有情人终成……

“王祖生!我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自打王祖生和沈翠花结婚后, 经常能听到沈翠花的抱怨。

抱怨王祖生没本事,抱怨他赚的钱少,抱怨他没有上进心,没办法让她和闺女过上好日子。

只是这次, 她不止是抱怨, 她还下定了决心要跟王祖生离婚。

她要去过自己的好日子。

沈翠花走了, 女儿留给了王祖生,除了几身衣服之外什么都没带走。

“妈!妈……”

王梅只有四岁,坐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喊着妈妈,可沈翠花只擦了擦她脸上的泪就离开了。

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她当然会不舍得, 可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再怎么不舍得也只能把她留下。

看着沈翠花离开的背影,九岁的王军从隔壁跑过来, 将哇哇大哭的妹妹抱在怀里, 还把口袋里的那一颗糖塞到了她的嘴里。

“哥,我妈,我妈她走了,她不要我,不要我了。”

将头埋在王军瘦弱的肩膀上,王梅哭得伤心。

她不明白, 为什么妈妈要抛下自己, 为什么爸爸和妈妈不能住在一起。

抚着她的小辫儿,王军轻声哄着她:“别怕, 有哥呢,二婶不要你了,还有二叔要你呢, 哥也要你。”

王军同样是孩子,可从小家里就遭遇变故的他,却比许多同龄的孩子成熟。

他和王梅的家一样,都是不健全的。

自打他记事起,父亲就很凶,只要有哪句话不顺他的意思,紧接着就会有一巴掌扇过来,而且即使是听话,他也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不会给自己一个好脸色。

还好他有二叔护着,两家中间只隔了一道墙,每次王祖望动手打他,王祖生都会第一时间从隔壁过来劝架。

比起王祖望,王祖生更像他的父亲,他也希望自己的二叔能是自己的父亲。

几年前,父亲死了,死在了市里的工地上。

葬礼上,身为孝子的王军哭了,哭得很大声,但说实话,他其实并没有感受到太多的悲伤。

母亲姜红麦也是一样,她的眼泪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解脱,从一场痛苦中抽身后的解脱。

两家中间的墙其实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着两家相似的痛苦:

王军的父亲脾气差、性子暴;王梅的母亲嘴巴毒、心气高。

之所以他们能生活这么多年,只因为姜红麦和王祖生太能忍罢了。

如今,沈翠花也走了,他们两个家都成了缺少一根腿的歪椅子。

“没事儿,大大还在呢,以后想吃点啥,来大大家就行。”用手擦干净王梅脸蛋儿上的泪,姜红麦给她成了一碗打卤面,里面还有一颗完整的荷包蛋。

王梅和王军长得很像,四岁的王梅看起来简直跟当时的王军一模一样。

只有姜红麦和王祖生知道其中的原因。

王梅肚子很饿,可她只是看着那一碗香喷喷的面条,还是王军用筷子夹起一块肉喂到她嘴边,她才张开了口。

她的小辫子乱了,重新把皮筋取下来,姜红麦重新用梳子帮她把头发梳开,又系了一个她最喜欢的羊角辫。

“看看,好看不?”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再看看镜子里的姜红麦,王梅的脸上这才勉强露出丝丝的笑意。

比起自己的亲生母亲,她觉得姜红麦更像是自己的妈妈。

她会做好吃的饭,会给自己梳小辫,还会抱着她给她唱歌哄她睡觉。不像沈翠花,总是唉声叹气地抱怨父亲没本事,赚得钱不足以让她过上比别人家更好的日子。

所以,与其说她想让沈翠花留下,倒不如说她需要的,其实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半年后的七夕节,村里好多姨婶敲响了姜红麦家的门,也把住在隔壁的王祖生给叫来了。

王军和王梅都被支去和村里其他孩子们玩了,院子里只有一群为他们将来打算的大人们。

“趁着年轻,要不再找个?”

“是啊,恁两家也怪难的,拉扯着个孩子,一个人多不容易啊。”

“我瞧着六里河的王寡妇人不错,也带个孩子,要是搭着伴一块过,日子多少能松快一点。”

“红麦,上次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姓刘的,你想得咋样了?”

村里人也是好心,都希望孩子们有个完整的家,也希望他们肩上的重担能轻松一点。

可不管是姜红麦还是王祖生,都不肯再找一个人来帮自己撑起这个家。

姨婶们的嘴皮子眼瞧着都快磨破了,最后只好放弃,还说一定要尽快想清楚,时间不等人,真要等年纪大了,再找对象可就不容易了。

姜红麦和王祖生点头如捣蒜,可她们的话,却一个字都没往心里去。

“你真不考虑再找个?”厨房里,姜红麦往锅里舀了一勺水,“你还年轻,小梅也还小,早点给她找个妈照顾她挺好的。”

王祖生帮着把筐里的豆芽洗了洗,“不找了,咱这么相互帮衬着过……也挺好的。”

说话时,王祖生下意识看了她一眼。

他其实想说的不是帮衬,而是另外的两个字,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目光碰撞的瞬间,姜红麦赶紧看向了别处。

她当然知道王祖生的意思。

结婚。

他想跟自己结婚。

可这话要是传出去,肯定要让人戳脊梁骨的。

小叔子娶嫂子?像话吗?

虽说他们都是单身,可伦理的大山在肩上压着,就不能做出这么背德的举动,哪怕他们曾经确实有过,但只要不翻到台面上来,那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所以,哪怕姜红麦心里再想,也不能真的答应他。

“中午跟小梅留下吃吧,也省得再开火了。”

同意一起吃饭,是姜红麦能做出的最大妥协。

王祖生心里也清楚,能这么搭伙过日子,一起把各自的孩子养大,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王祖生点点头,“中。”

——

“狐狸精~狐狸精~大狐狸精生的小狐狸精~”

“小狐狸精,没人要,只会在家里哭得哇哇叫~”

孩子们聚在一起玩的时候,都在嘲笑王梅的母亲。

村里人都知道,她的母亲是看上了钱才跟别人跑了,是个抛夫弃女的“狐狸精”。

狐狸精生下来的,自然是小狐狸精,哪怕王梅也是父母婚姻的牺牲者,但是在不懂事的孩子眼里,她长大后一定也会和沈翠花一样。

王梅还小,不懂什么是狐狸精,只知道这一定是很不好的话。

她打不过围着自己转圈嘲笑她的孩子,只能委屈地流下眼泪。

咚!

王军上去就是一记飞踢,直接把那男孩踹了个狗吃屎。

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他又直接扑到他们身上,把他们按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捶着他们的脸,想要反抗就朝着肚子再给一拳。

“疯了!王军被疯狗咬了,得疯狗病了!”

“要是被疯狗病咬了,你们也该变得跟他一样了。”

旁边的孩子都在嘲笑王军,可谁都不敢上前拉架。

一听说王军有疯狗病,孩子们都吓得要死,还手?开玩笑,要是他把自己的手给咬了可咋办?

于是,王军就这么单枪匹马地把六七个孩子都打了一顿,把他们打得哇哇大哭才算完。

为了躲避“疯狗病”,孩子们连滚带爬地从地上起来后,一个个都哭喊着跑回了家。

倒是有几个胆子大的留了下来,可也不敢轻易靠近他,而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自顾自地玩着。

也就只有王梅,这只“小狐狸精”敢走到王军身边,替他把脸上的土都擦干净。

“哥……”

拍了拍王梅袖子上的土,王军安慰她道:“不用怕,以后谁再说你是小狐狸精,你就跟哥说,哥一定帮你把他的皮扒了!”

有王军哄着,王梅很快就缓过来了。

其他人不愿意跟自己玩,那她就跟哥哥玩。

拉他到树墩下坐着,王梅把自己刚做好的“空气茶”端到了他手里,“我是妈妈,你是爸爸,然后这个是我们的孩子。”

村里的小黄狗被装在一起竹筐里,勉强也算是襁褓里的婴孩。

“爸爸在外面赚钱辛苦了,我们可以吃饭了。”王梅又在那一团泥巴和树叶之间忙活半天,做了许多丰盛的饭菜,端到王军面前。

过家家的游戏很幼稚,不过王梅很喜欢。

因为在这个游戏里,她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

王军配合着她当家里的爸爸,不仅“吃”了她的饭菜,也会按照她的吩咐去外面“杀猪杀羊”带回来给她,还会陪着她一起照顾在竹筐里的孩子。

可惜,游戏始终是游戏,等听到村道里爸妈喊他们回家吃饭的声音时,游戏就该结束了。

回家的路上,王梅紧紧地拉着王军的手。

她很开心,因为哥哥可以给她一个想要的家,可以当家里的爸爸。

“哥,你以后继续当爸爸吧,我以后经常做饭给你吃。”

王军:“好。”

见王梅走得累了,王军主动弯下腰把她背了起来。

靠在王军的肩膀上,王梅莫名感觉心里暖暖的。

要是他们真的能成为一家人,由他来当爸爸,那该多好啊……

第28章 第 28 章 妈,你别猜了!

“所以说, 王军和王梅他俩是亲兄妹?”

程玉秀:“怪不得,从小我就觉得他俩长得像。”

“王祖望他身体上真有病,生不出来啊?”

程玉秀:“恁忘了?小时候他爬树摔过一次,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多, 下床走路的时候都不正常, 我当时就感觉是伤着命根儿了。”

“看来恁俩这也是……唉, 苦了这么多年,咋不给俺说呢?”

程玉秀:“当时就看恁两家走得近,想不到……”

听完姜红麦和王祖生的事儿,众姨婶们一个个都快惊掉下巴了, 只有程玉秀不紧不慢地磕着手里的那一把瓜子, 好像所有事情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你咋啥都知道?”

陈婶子斜了程玉秀一眼。

“就是!知道这么多也不跟俺说。”

他们都知道程玉秀知道的八卦多,却没想到这种隐秘的事她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要不是今天意外撞上,怕是没有人能知道姜红麦和王祖生之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唉!真是差点错过一口好瓜!

程玉秀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没有影的事, 恁叫我咋说?本来红麦一个人过就够不容易了,要是传得难听点,这让人家娘儿俩还活不活了?”

程玉秀有自己的原则,她可以吃瓜,但吃完后嘴巴也会闭得严实,绝对不会到处乱说。

村子里的人要脸面, 尤其是对女人来说, 脸面简直比命还要重要。

虽然她早二十多年就看出端倪了,却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 就是怕自己的这张嘴会害了姜红麦和王军的一辈子。

所以,她其实并不在意自己的猜想是对是错,只要他们两家能正常生活下去, 那对错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恁俩这事儿……打算跟孩们说不?”陈婶子又问。

王祖生和姜红麦对视了一眼,“还是不说了吧,孩子们都大了,这时候跟他们说,怕他们受不了。”

拉着王祖生的手,姜红麦小口地抿了一口杯子里的热水,跟着点点头:“都瞒了二十多年了,也没啥说得必要了,就这么糊糊涂涂地过下去吧。”

“别!别……”

一直保持沉默的郭慧贤忽然举起了手,“那个,呃,姨,我觉得别的可以不说,但是王军哥和王梅妹子他俩是兄妹的事儿,还是得告诉他们。”

大家都以为程玉秀是知道最多秘密的那个人,殊不知,郭慧贤知道的那个秘密可比程玉秀知道的更加震撼!

王军和王梅是亲兄妹,近亲之间很容易出现点问题。

虽然郭慧贤不清楚他们发展到哪一步了,但还是提前告诉他们比较好,否则两人血气方刚的,万一一冲动做出了点什么错误的事……那可真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郭慧贤没有明说,而是换了个角度,说:“我瞧着王梅妹妹跟王军哥关系很好,要是知道王军哥是自己的亲哥,说不定,嗯……说不定会支持你们结婚呢?”

“我年龄小,但是如果我是王梅,我也希望自己的爸妈能得到幸福,毕竟你们为他们辛苦一辈子了,到老了能相互扶持着走下去,也能让他们放心。”

“还有就是,纸是包不住火的,与其以后被他们意外知道,不如提前说,也不会那么容易刺激到他们。”

她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就像她说的,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已经很小心翼翼了,这不还是被村里的老姐妹们发现了吗?更何况孩子还生活在自己的身边……

相互拉着彼此的手,姜红麦和王祖生沉默了。

“让我们再好好想想。”

“对,回去商量商量再说。”

毕竟是别人的家务事,外人也不好插手太多,具体要怎么做,还是要他们自己来决定……

回家的路上,等到和村里的老姐妹们都分别后,程玉秀这才试探地向郭慧贤问道:“贤,你是不是知道点啥事?”

知女莫若母。

郭慧贤向来不掺和别人家的事,今天既然开口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

郭慧贤的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没,没有啊。”

“看来确实是有。”

她的否认一下子就印证了程玉秀的猜想。

郭慧贤:……

不过程玉秀并没有多问,“没事儿,不想说就不说,知道守口如瓶是对的。”

程玉秀嘴上夸她,可还没走出几十米,她就又问:“是不是跟王军有关?”

郭慧贤:“妈……”

程玉秀连连点头:“好好好,不问不问。”

她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这才刚沉默了不到两分钟,就又问:“是不是王军和王梅之间的事?”

郭慧贤皱起了眉:“妈!”

程玉秀再次向她保证道:“好好好,这次不问了,真的不问了!”

她这哪里是在问?以她吃瓜几十年的经验,说不定早就猜到真相了!

——

姜红麦生日那天,向大家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她要和王祖生去领结婚证了。

这是她和王祖生商量好几天的结果。

她们不止决定要结婚,还把守了二十多年的秘密告诉了王军和王梅。

小叔子娶嫂子?堂哥成了亲哥?

这样的事情要是早一年传出来,肯定要在村里炸开锅,早十年传出来,两家人的脊梁骨都要被戳出一排窟窿来。

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就算他们走到一起,也不会引来太多人的反对,顶多是在背地里议论几句罢了。

话说回来,如今村子拆迁了,大家都住得远,再怎么议论也没关系,反正最后也传不到她的耳朵里。

姜红麦和王祖生领完证后,还在饭店里开了几个包间,请了不少平日里关系好的人。

到底是认识几十年的老友,哪怕知道他们结婚,也不会对他们指指点点,反而支持他们要追求自己的幸福。

饭桌上,敬酒一杯接着一杯,每个人对他们说的都是发自真心的祝愿。

唯独他们的孩子,那一对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王梅没有到场,听王祖生说,她知道真相后把自己关在家里哭了好几天。

王祖生不知道原因,分明小时候她总说,希望姜红麦不是自己的大大,是自己的妈妈,可如今愿望成真了,她又不高兴了。

知道王梅是自己的亲妹妹,王军也消沉了一段时间,尽管还是如常上下班,但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

就像是他现在在饭桌上一样,聊天喝酒时,对谁都保持着客气的笑,可不说话时,意识却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王祖生和姜红麦的爱情是圆满了,可他们的呢?

这本不该发生的爱意,才刚刚冒出一点头,就被扼杀在了土壤里。

也好,起码还没有造成什么大错,早点结束也能早点开始各自的新生活。

“你说说,领证也不提前说,弄得我啥也没准备,”一名姓段的婶子主动摘下脖子上的项链,走过去戴在了姜红麦的脖子上,“这项链就当我随的礼了。”

她叫段宝霞,郭慧贤今天是第一次见她。

同样是四十多岁的年纪,她瞧着要比村里的婶姨们年轻得多。

精致的妆容、时髦的衣裳,看起来左不过三十出头。

牌桌上,常听母亲她们提起“宝霞”,却从来没见她来跟她们一起打麻将。

听母亲说,段宝霞是发财了,早在村子拆迁之前就搬去了市里。

天晓得她是怎么走了好运,只知道她总是要去外地出差,一开始一个月还能坐下来聚一次,如今也就只有过年的时候能见个面。

段宝霞有钱啊,是村里第一个买手机的人,谁提起她都羡慕得很。

早些年跟老公离了婚,儿子如今在外地读大学,她一个人有钱又有自由,简直是她们这一众农村妇女的标杆。

不过现在大家也没当初那么羡慕了,毕竟家家户户都拆迁分了房,日子虽说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是好起来了。

得亏这两天她刚出完差回来,否则还赶不上姜红麦和王祖生的酒席呢。

不止是姜红麦,打开桌子上的手提包,段宝霞又掏出了好几条项链给屋里的人发了发,可惜这次出门带得不多,所以只发给了女人。

郭慧贤没有,但是程玉秀拿到了一条。

“啧啧,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发项链跟石头一样。”

嘴上夸着她大方,可当把项链拿起来后才发现……这项链好像跟平时见到的不太一样。

不是金,不是银,也不像是铜,但是每一颗珠子都是沉甸甸的,表面不知道涂了什么东西,在光线下还能反射出七彩的颜色。

“害,我还以为是金的呢。”

“这项链是啥东西做的?”

“怪沉的,应该也不便宜吧。”

众人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这是什么做的,不过离远一点看,倒是跟铁有点像。

随意地夹着盘子里的虾仁,段宝霞幽幽地道:“瞧瞧,没见识了吧?这可比金子要值钱多了,这么一条在外面都得卖二百块呢。”

二百块?!

郭慧贤又看了看程玉秀手上的那一条项链,实在没看出来,这么一条黑乎乎的项链到底哪里比金子值钱。

第29章 第 29 章 两个月就能发大财

冬至那天, 按照村里的习俗,全家都要一起吃饺子。

好久没有吃团圆饭了,从前住在村里离得近,每个月至少要吃两三顿团圆饭, 现在基本一个月只能吃一次。

人呐, 年龄一大就爱热闹。

虽说刘淑琴也经常出去溜达, 和年龄差不多的老姊妹聊家常,可她还是更愿意跟孩子们坐在一起吃饭。

租下了一层楼的两间屋,对程玉秀她们四口人来说是够住的,可还是不如村里自家院子那么宽敞。

东走两步是墙、西走两步又是门, 就连说话声都不敢太大, 生怕会吵到楼上楼下的邻居。

尤其是吃瓜的时候,更是得压低了声音。

“俺村那个谁家的小,干点啥不好, 学人家赌博, 十天半个月不回家。”

“人一有钱就学坏,俺村那几个小们也是,听说还染上毒了。”

“呀?这么吓人?他爹妈都不管吗?”

“苦了一辈子,难得有点钱,别说是小们了,不主贵的爹妈也是一抓一大把。”

“你说的不会是那个谁吧?”

“对啊, 就是他。咋, 你也听说了?”

“哼哼,我上个月就知道他家那事了。”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 那几个表弟们的注意力全在吃上,要不就是在看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

只有郭慧贤,像是坐在瓜田正中央的猹, 左听一耳朵、右听一句,一个接一个的瓜多到她不知道该从哪块开始吃起。

村子拆迁是喜事,也是坏事。

有了钱,一直压抑着的本性就会暴露出来,甚至还会加倍地放大。

九里庙的王家老三,拆迁款刚下来就去赌博、打牌,这才刚一个月就把家里的钱输得七七八八了,还是有人上门找老头子盖章签字,他才知道家里还没影儿的拆迁房也被他抵押了两套。

八里河的老赵头,看起来也是老实本分的一个人,可自打搬进城中村后,整天偷偷摸摸地去找楼凤,有天晚上一直没回家,家里人去报警才发现他因为瞟唱,正在配合警察做笔录。

吃了别的村子的瓜,程玉秀也没遮掩,把村里周天佑学人吸读的事也告诉了他们。

周天佑的爹妈瞒得好啊,不想送儿子去戒毒所,怕被邻里乡亲的知道说闲话,就把他关在家里,想着自己帮他戒,结果周天佑毒瘾一上来差点把亲妈给掐死,最后闹得人尽皆知……

“唉,有钱也未必是一件好事。”扒拉着碗里的菜,程新华不禁感叹道。

程玉兰一边给孩子们夹菜,一边说:“别贪心就行,要我说,把钱放银行里存个定期,就当没这回事,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就咋过嘛。”

刘淑琴:“黄赌毒,哪样都不能沾,沾上这一辈子可就完了,金山银山都不够花。”

听着别人家那些骇人的事,刘淑琴和程兵倒十分庆幸。

自家这次拆迁不说分得最多,可子女们各个都省心得很,从小到大也没染上什么坏习惯,只要守住手里这点钱,就不怕以后的日子会过得差。

“对了,恁家钱存在哪个银行了?”程玉兰问道。

程玉秀:“存了好几个,定期活期都有。”

程玉兰:“利息咋样?俺家的钱还在合作社没动呢。”

程玉秀:“还可以,差不多有2%了,当时俺是一块存的,利息给俺提了一点点。”

“哪家银行?还能存不?”一听利息不错,程新华也动了心。

程玉秀:“就是工行,肯定能存啊,恁要想一块存的话,赶明儿我陪恁一块去。”

程玉兰点点头:“中。”

第二天,程玉秀领着他们一起去了之前给自己办存款的那家工行。

经理一眼就认出了程玉秀,听说她又带人来办理存款,别提有多高兴了。

“姐,家里的油够用不?一会拎两桶回去吧?”在等待办业务的时候,李经理让人拎了两桶油来。

好歹是存款超过百万的大客户,李经理原本是想着元旦亲自给各家各户送去的,正赶上她今天来了,就先给她了。

不止有油,还有米和面,要是不想要这些,还可以换成超市五十块的代金券。

这些都是银行回馈大额储户的,逢年过节都可以来领。

嘭!

“这是我的钱,咋?我还不能取了?!”

柜台前,忽然爆出一个尖锐的声音。

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那个中年女人气吼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还好她和柜员之间有一层玻璃挡着,否则她的巴掌说不定就落在柜员的脸上了。

“不是不能取,是超出限额了,想要取超过五万以上得提前预约才行。”柜员好声好气地向她解释道。

中年女人:“那我现在约,你现在给我取不就中了?”

柜员还是语气温和地回道:“今天是周五,今天预约起码要等到下周一才能来取。”

“不行!说啥你今天都得把我的钱给我!我又不是全取出来,就取个十万块你都不给我?”

柜员:“女士,银行的规定是这样的,我也没有办法。”

眼看着中年女人的音调越来越高,李经理赶紧过去帮忙劝她,同时又安排了别的人来陪着程玉秀她们办理转账手续。

“嘶……瞧着有点眼熟啊?是恁八里河的?”

“好像是徐百富他媳妇?我也说不准,之前就见过她几次。”

“徐百富啊,我记得他家房不少,这次肯定没少分房吧。”

“没,他家房都是老大的,他就分了两套。”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程玉秀的吃瓜本事一流,程玉兰和程新华他们自然也不差。

看到银行有人在撒泼,一起头脑风暴了一番后就知道了她的身份,顺带还聊了聊他家的情况。

拿到拆迁款后,大部分村民都跟程家一样选择保守理财,把钱都存在银行里。

利息不高,胜在安全。

但是像她这样,一下子取一大笔钱出来的,实在是不多见。

再过一两个月就要过年了,担心她遭遇诈骗,李经理好心地问道:“请问您取钱是有什么用途吗?毕竟这不是一笔小钱。”

“花啊,取钱除了花还能干嘛?”

李经理又问:“具体花在哪里,可以大概描述一下吗?是衣食住行,还是别的什么地方?”

女人对银行经理保持着警惕,“你管我呢,怎么着,非得告诉你我要开公司这个钱才能给我吗?”

李经理解释说:“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现在搞诈骗的人不少,您一次性取这么多钱,我们是担心您上当受骗而已。”

女人摆摆手,“不用担心,没人能骗得了我,恁只管把我的钱给我取出来就行。”

瞧女人那火急火燎的作态,完全就是一副上当受骗的模样。

开公司?

跟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她能开什么公司?

而且就算是开公司,总要有个经营项目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吧,哪是一句话、一笔钱就能把公司给开起来的。

不过因为跟她不熟,本着不多管闲事的原则,程玉秀他们也没想过去劝她。

当个热闹看就行了,万一过去惹急了她,可不就是给自己招惹麻烦嘛。

在一旁等着的郭慧贤不禁多看了她两眼,她的年龄估摸着四十出头,尽管穿的是商场的牌子货,头发也特地烫过,但手上皱纹和粗糙的皮肤还是能看出她曾经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

她的耳朵上戴着一对很亮眼的金耳环,手上也一枚金戒指和一只大金手镯,可……

嘶?

她脖子上怎么带的是一条黑项链?和她浑身上下的金首饰显得格格不入。

而且那条黑项链,好像跟上次吃饭的时候段宝霞阿姨送出的项链一模一样!

……

自从搬进豫市后,日子就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就迈进了二零零一年。

家里的老人们身体健康,孩子们学习有进步,大人们的工作也顺顺利利的,好像一切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去年,孩子们的红包就只有十块钱,今年每个人都领到了几百块的红包。

吃完年夜饭后,孩子们都跑去二楼的平台上放炮了,大人们则一边收拾着床铺准备晚上守岁,一边把瓜子坚果零食都摆放在桌上,等着看春节联欢晚会。

“明天咱去金店看看吧?大年初一,说不定会便宜。”程玉兰提议道。

把床铺弄好后,程玉秀盘腿坐下,顺便抓了一把瓜子:“中啊。”

提起金子,程新民倏地想起了两个月前的事。

“对了,恁还记得上次咱存钱碰到徐百富她媳妇不?”

程玉兰:“嗯,咋了?”

“她家发财了!”

众人:???

这才过去了多长时间,竟然一下子就发财了?

一时间,大家都转过头看他,保持安静,等他继续往下说。

“我前两天看见他们买了车,还用着最新款摩托罗拉的手机,两口子一人一身貂穿着,排场得很呢!”

“也不知道干的啥买卖,好几个人都叫他徐总,还往他的车上塞了不少礼,啧啧啧~”

“唉,当时咱还笑人家被骗呢,没想到吧,他是真的发财了!”

第30章 第 30 章 国外高科技纳米分子磁石……

不止是徐百富, 好多村的拆迁户都靠开公司赚了一大笔钱。

天晓得他们是怎么走上的好运,从前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只知道种地插秧的庄稼人,就这么在短短几个月内成了发达的成功人士。

吃香喝辣、穿金戴银, 简直比刚拿到拆迁款的时候过得还要滋润。

一开始大家只是好奇, 很快就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戴着一条黑项链。

大年初六, 串完一圈亲戚后,程玉秀迫不及待地走进了棋牌室。

曾经过年那叫一个爽,天天不是睡就是吃,亲戚来了就一同坐下唠唠家常。

可那时候的她还在打工, 每天都有两份兼职在身上压着, 休息这两个字对她来说简直是奢望。

现在不同了,整天对她来说都是在休息,所以过年的这几天可把她给闷坏了, 就算是看电视、逛街也打发不了憋闷的情绪。

憋了一肚子的瓜, 她可太想跟村里的姐妹们分享了,就像是老曹头一把年纪还能当上爹这事儿,她生怕自己分享得晚了,会错过第一知情人这个身份。

“来啦?”

“坐坐坐!赶紧的,我们这桌正好三缺一!”

看来在家呆得无聊的不止是程玉秀,屋里的几张麻将桌都坐满了。

她这还算来得晚了, 要是再晚上几分钟, 最后一个位置也要没了。

“姐,过来跟俺几个打呗?”

程玉秀刚在那边坐下, 段宝霞就赶紧冲着她挥手,同时冲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吩咐道:“老魏,你赶紧起来给俺姐让个位, 大男人,跟俺三个女的打牌多不像话。”

老魏:???

刚才喊他过来凑桌的时候可不是这态度啊?

唉!真是一群善变的女人!

盛情难却,想着有好几年都没跟段宝霞一块打牌了,程玉秀就起身坐了过来。

推着桌子上的麻将,程玉秀这才意识到,自己坐的这一桌是这屋里最“珠光宝气”的所在,除了她之外,其他三个女人都是开了公司的暴发户。

段宝霞的头发应该是过年前新烫的,还染了个深红的颜色,哪怕是坐在对面,程玉秀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昂贵化妆品的味道。

另外两人也是这两个月开起的公司,可程玉秀纳闷的是,不知道开起公司的人是不是都要作同一副打扮:波浪卷、红指甲、大浓妆……

杨嫂子今年可都六十多了啊,那红得妖艳的嘴唇看着一点都不漂亮,配上她脸上不怎么合适的妆容,还有衣服上的几根毛,简直跟西游记里的老妖精一个样。

而不化妆、不打扮,更开不起公司的程玉秀,坐在她们三人之间显得特别格格不入。

哦不,不对,她和段宝霞她们也是有共同点的。

因为她的脖子上戴着和她们三人一样的项链,还是段宝霞几个月前送给她的那一条。

但是在洗牌的时候,程玉秀发现不止是自己,棋牌室里好多人都戴着同款的项链,甚至刚才被段宝霞嫌弃是男人的老魏,脖子上也有一根。

“姐,这次拆迁恁家没少分吧?”抓牌的时候,段宝霞随口问道。

码着手里的牌,程玉秀也淡淡地回答说:“也不算多,就那么几套房,钱也是刚刚够花。”

“还怪低调。”

杨嫂子打出一张南风,跟着咋舌道:“谁不知道恁家分得多呀,一千多平呢,拆迁款加起来也有个几百万吧?”

程家拆迁的面积在村里是排得上号的,就算不用刻意去问,也能听说个大概。

程玉秀谦虚地说:“害,现在是瞅着多,可俺一家都没啥本事,手里有再多钱不还是越花越少?”

说着,她又在桌子下面碰了碰段宝霞的腿,“要说还得是你们有本事,以后别说几百万,几千万也能赚到手呢。”

说起来,要是段宝霞当年能留在村里的话,多少也能分到一点房子和钱。

段宝霞嫁得不好,她男人裴立民是个没出息的货。

家里的地早就被他败光了,可他也不想着去找个活计赚钱,整天不是喝酒就是打牌,有时候喝多了还会打她。

一家三口人,全靠段宝霞一个人打工赚钱来养活。

后来,段宝霞实在是受不了了就跟裴立民离了婚,一个人带着儿子去了豫市,还好儿子裴东够争气,考上了外地的大学,这才没辜负她这么多年的苦心。

因为段宝霞在离开时把户口迁走了,所以她和儿子都没沾上拆迁的光,倒让裴立民一个人得了一百多平的补偿面积,还有好几万的拆迁款。

可惜归可惜,幸好段宝霞当年走了,要不她今天也不一定能当上大老板。

不过能看得出来,段宝霞一点也不羡慕程玉秀,毕竟她可是见过世面的成功人士,能赚大钱的女强人呢。

段宝霞喝了一口茶,“姐,最近有没有觉得身体舒服多了?”

程玉秀以为她是拿现在跟之前打工的苦日子比,于是顺着她的话说道:“确实,现在能睡上整觉了,不像以前,不到五点就得起来。”

段宝霞笑着点点头,倒是旁边的人替她开了口,“都是这磁石项链的功劳,你戴得时间越长对你的身体越好。”

项链?

程玉秀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

她戴,是因为最近看到身边很多人都在戴。

项链能有保健的功效,她以前怎么从没听说过?

“你没发现吗?戴上这项链后,你的脖子变得轻松了,血脉流通也比之前顺畅。”另一边的杨嫂子跟着说道。

捏了捏脖子,不知道是不是心理暗示,她好像真的觉得肩膀附近轻松了不少。

可……

这不是因为自己整天在家躺着,躺得时间太长,浑身肌肉得到了放松吗?

程玉秀没有明说,而是顺着她们的话点点头:“嗯,确实。”

毕竟打麻将最重要,真要是为了这点小事争论起来,倒打扰了她们姐妹打麻将的兴致。

她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敷衍过去就行。

不过,她们似乎并没有要中止这个话题的意思,手上继续打着牌,嘴里关于磁石项链的介绍也是说个不停:“这可是美国那边的超尖端高科技,是好多科学家研究出来的纳米分子材料。表面看着跟普通的吸铁石差不多,其实里面是有磁场的,能从头到脚影响你的身体。”

“你这戴得时间还是不长,要是从早到晚都戴着,你会发现早上起来手脚都是热的,身上也有劲儿得很,而且还不容易生病,因为里面散发出来的能量,可以保护你的身体器官。”

纳米分子材料?能量?

这些词从她们嘴里说出来时,尽管程玉秀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但并没有感觉出是什么高端大气上档的东西,反而感觉她们的说话方式很好笑。

超尖端高科技?

她们连这几个字都不一定能写明白呢,还解释起这些名词的意思了。

打出一张牌后,程玉秀反问杨嫂子道:“嫂子,你能明白这是啥意思吗?”

杨嫂子撇撇嘴,“咋不明白,就是一种对身体好,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好玩意儿。”

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得,又是她平常根本就说不出口的陌生词。

这时候,程玉秀才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平时大家打麻将时聊得都是生活里的一些八卦,怎么今天她们这么执着于跟自己聊什么磁石项链了?语气就跟商场里那些推销员一样。

“这么好的东西,你就这么送给我们,不亏本啊?”另一张桌上,有人这么说道。

“是啊,这一条得不少钱吧。”

段宝霞笑着说:“都是一个村的,谈啥钱啊。市面上一条得卖二百多呢,可能抵得上咱们这几十年的情谊重要吗?”

“二百?真贵啊?!”

“那我可得收好了,弄丢可不好了。”

“能便宜再卖我几条不?我也想给俺老头弄一条戴戴。”

段宝霞为难地打出一张九万:“没法便宜,这上面有规定,要么免费、要么收费,就是不能便宜,要是被市场监督员发现了,那我可就要被总公司开除了。”

一听有总公司,大家更惊讶了,“呀,那你们这公司还怪大呢,得不少人吧?”

“差不多几万个吧。上次我去听讲座的时候,一个教堂都坐满了,就那还只是来了一小点人而已。”

听她们说了许多,程玉秀这才弄清楚,原来段宝霞和同桌的两个人,都是靠卖这种保健的磁石项链建了公司。

虽然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可这么看来这好像确实是一项暴利的项目啊,短短两个月就能发家赚钱。

别说是程玉秀,不少人听说十万块就能开个公司,而且还能靠卖项链赚大钱,纷纷表示出了心动。

不过段宝霞却迎面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名额有限,我这手里现在就只剩下一个了,毕竟开公司不是过家家,就算手里有钱也得经过考察和学习才行。”

说着,她又把话茬抛给了坐在对面的程玉秀。

“姐,你想开公司不?咱俩关系这么好,你要想开的话,这个名额我就留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