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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第 46 章 一个敢教,一个敢做……

在此之前, 周武完全不知道有方芳这么一号人。

如果对她的印象用“0”来代替的话,从那之后,对她的印象差不多就是“-100”了。

用钱来买他跟自己谈一天的恋爱?

这样的话她怎么能说得出口!

单凭这一句话,哪怕她长得赛过天仙, 他也绝对不可能会接受她。

但是, 方芳并不打算放弃, 她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刺痛了周武,可她却认为他不肯跟自己谈恋爱的原因是自己太胖了。

所以只要减肥,只要瘦下来,他就会跟自己谈恋爱, 对吗?

那一个暑假, 方芳很努力地在减肥,她每天都会跑步,每天都会吃更少的饭、干更多的家务。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 她瘦了, 从一百五十斤瘦到了一百二十斤。

可是,周武又有了新的女朋友。

那是一个看着肉乎乎的女孩,一米六五的个子,几乎和自己从前的体重差不多,都是一百四十斤左右的微胖体型。

他不是说不喜欢胖子吗?

高二分班后,方芳还在五班, 周武却被分到了最差的十班。

以前他们还能经常在同一层教学楼见面, 现在他们的交集就只剩下每周二下午,一起上的那节体育课了。

开学的第一节体育课, 周武破天荒地没有跟好哥们去打篮球,而是在操场旁边的小凉亭里躺着,一边抖着二郎腿一边听着耳机里流行音乐的磁带。

他的新女朋友, 就这么坐在他旁边,用手一颗一颗地给他剥瓜子仁。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女生把叠的小纸盒递到他手边,小声提醒道,“可以吃了。”

周武接过那一捧瓜子,一口气倒进了嘴里,随后又餍足地闭上了眼。

“有你真好~”

一百颗瓜子仁,只换来了他故作深情的四个字。

女生听到后却很开心,微笑时,小酒窝里满是甜蜜的笑,或许在她看来,这就是爱情该有的甜蜜吧。

除了瓜子之外,女生的口袋里还装了不少的零食,都是为周武准备的。

周武也一点都不客气,听歌、吃零食、看漫画,身边还有人伺候,俨然就是古代富贵人家里的大少爷。

约摸着快下课的时候,周武这才跟他的新女友从小凉亭离开,还是像跟别人谈恋爱那样,只是手拉着手,没有过多地亲昵。

他们走后,方芳也来到了小凉亭。

桌上、地上全是瓜子皮和零食袋,方芳却没有丝毫嫌弃,反而坐在了刚才周武躺过的地方,感受着还未完全散去的温度。

两个月没见,周武还是和她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她能闻得出来。

因为空气中还有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身上那股很暖、很热烈的阳光味道。

桌子上,那包辣条没吃完,里面还剩下了一两根。

方芳迟疑了片刻后,把它拿起来,趁周围没有别人看到,赶紧把里面剩下的塞进了自己嘴里。

同样的辣条,被周武吃过后好像更多了一丝丝的甜味。

闭上眼睛,她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一副,他们两人坐在一起谈恋爱,他主动把辣条递到自己嘴边,喂她吃的画面。

她不被允许靠近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稍稍宣泄心里对他的喜欢。

碰过他触碰的东西、尝过他吃过的食物……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就像是拿一片银杏叶当书签,就能从叶子的脉络中感受到银杏树屹立千年的光阴,而拥有周武留下的温度,也能拥有属于他灵魂的小小一部分。

那天之后,方芳陷入了一种近乎病态的暗恋。

她会在暗处观察着周武和他的女朋友,并且在他们离开后,迅速去触碰周武留下的痕迹:食堂里吃完的餐盘、随手丢掉的花、满是汗渍的篮球架,甚至是他从衣服上扯掉的线头……

开学后的一个月里,周武的女朋友又换了好几个,不过方芳不再介意了,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体会到了和他“恋爱”的感觉。

那天晚上,周武和兄弟们打球打到很晚。

因为走得太急,他把外套忘在了篮球场。

周武刚走后不久,方芳就像是兔子一样“蹭”地一下从暗处跑了出来,把他的衣服抱在了怀里。

被阳光晒过的淡淡皂角香,还有一些散不掉的烟草味……是独属于周武的气味。

紧紧地和衣服抱在一起,就像是和他本人相拥一样。

可就在她沉浸在想象中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

“哦~好一个小偷,被我抓住了吧?!”

是罗子阳。

一步步朝方芳走过来,罗子阳脸上是一副捉贼拿赃后的得意表情,“偷衣服,要是告诉老师的话,你肯定得被记处分!”

“我,我没有!”

方芳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她想跟“偷”这个字撇清关系,却又不想把周武的衣服丢在地上,怕会弄脏。

来到方芳跟前,看到她脸上那抹害羞的红还没褪去,罗子阳不禁哼笑一声:“逗你呢,我告诉老师干啥,一件旧衣服而已。”

身为周武从小到大的好兄弟,罗子阳或许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了。

既然是最了解他的人,又每天呆在一起,怎么可能会没有注意到他身边发生的一些变化呢?

“其实我早就发现你了,周哥拒绝你,你就开始跟踪他、偷窥他。”

从她手里把那件衣服拿过来,罗子阳扫视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嫌弃。

方芳对周武的喜欢原本就见不得光,当从别人的嘴里指责出来时,有的只会是加倍的自卑。

方芳无言以对,因为罗子阳说得并没有错。

她以为罗子阳会说告诉周武,告诉她自己这种低劣的行径,可没想到他竟然说:“你想要留着他的这件衣服吗?”

方芳是自己听错了。

“问你呢,你想留着他的衣服吗?”

方芳原本是想着拿回家后洗干净,然后等晾干后趁没人的时候放回到十班的门口。

但如果可以留下的话……

罗子阳的话让她有些错愕,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点了下头。

“以后呢?”罗子阳又用更多的东西诱惑她,“想不想要周哥用过的笔?周哥看过的书?还有周哥的指虎?”

方芳的头点得更快了。

这些都是些小玩意儿,就算是丢了、找不到了,周武也不会在意,但是对方芳来说,这些都像是一片片的“银杏叶”,拥有的越多,就能拼凑出更完整的“树”,自己也能将幻想中的爱情拥有得更完整。

罗子阳没说话,只是搓了搓手指头。

方芳知道,他是想要钱。

方芳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交给了他,就当是“买”下了周武的东西。

罗子阳很满意,“以后想要什么跟我说,我帮你去拿。”

总是偷家里的钱也不行,卖一些周武不要的小东西,权当做是给自己创个业了。

同样,方芳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还十分感激地向他道谢:“谢谢你……”

靠着贩卖周武不要的东西,方芳的零花钱、压岁钱、饭钱很快就全部进了罗子阳的口袋。

当然,这件事情罗子阳并没有告诉周武,因为周武知道后一定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星期六的下午,城中村里的某栋楼里。

罗子阳才努力耕耘了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

青春期的少年有精力、有力气,尽管结束得很快,但没休息一会就又恢复了,而这家按摩店的其他隔间里,他的兄弟们也都在享受着成为男人的快乐。

“爽,太爽了。”

“确实,比打手强爽多了。”

“阳子,你是咋知道这个地儿的?真得劲啊,就是贵了点。”

“刚才那个女的还问我多大了、叫啥名,还说有空想约我一块吃个饭。”

“哇靠,你跟她说了?”

“说了啊,但没说真名,我说我叫周武。”

“哈哈哈哈哈!你真贱,我也跟她说我叫周武,她们回头一合计不会觉得咱是骗她的吧?”

“管她呢。”

他们距离十八岁的生日,短则还有几个月,长则还有一年多,但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不仅穿得要像男人、吸烟要像男人,也要做些男人该做的事。

叼着手里的烟,罗子阳翻看了一下自己的钱包。

又没钱了。

可是方芳现在好像也拿不出多少钱,她已经收集了很多关于周武的东西。

现在的那些小玩意儿,对她来说好像已经失去吸引力了。

但,罗子阳可不想失去这个“钱包”。

看着钱包里那一只还没打开的小气球,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想不想嫁给周武?当他的媳妇?”

“真要结婚了,那他的身边可就只有你了,还怕他找别的女朋友嘛。”

“现在是还没成年,但等到高三,你不就满十八了吗?怕啥。”

“你想想,就算怀不上,他也算在你的身体里呆过,那可是别的女人从没有过的待遇。”

“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想办法给你弄,一次二百。”

——

周武是无辜的。

在他被放出来的当天,罗子阳就被抓到警察局了。

面对警察的盘问,他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是欺骗了方芳,承认了那小气球里装得东西不属于周武,承认了自己才是孩子的爸爸……

罗子阳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也没想到当初随口教方芳的事,还真的让她怀了孕。

说到底,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未成年,对那方面的了解基本都来自于慌片。

他以为只要有那一层膜,就可以挡住东西流进去,却不知道那层组织并不是封闭的,也不知道哪怕小气球里的东西隔了一天,依旧有活性,更不知道成为父亲是一项多么沉重的责任。

尽管他在警察面前痛哭流涕,跪在方芳的父母跟前不停地磕头请求原谅,也难以弥补他的过错,道德和法律都会给予他最严厉的惩罚。

“一个真敢教,一个真敢做。”逛街的时候,程玉秀不禁感叹道,“那他现在呢?被开除了没?”

程天爽拿起那块桌布,在手里感受着表面密织的纹路,“肯定啊,估计还得被送去少管所呢。”

这件事在学校里闹得很大。

谁能想到呢?大家以为的混世魔王竟然是无辜的,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周武身边的小跟班,跟着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

可惜,罗子阳现在被警察抓起来了,否则说不定还能问出更多的真相。

就比如周武从小是不是真的办了那么多坏事,是不是真的偷了家里和外面的钱,还有周武把方芳肚子搞大的谣言,到底是谁散播出去的。

身为这件事的受害者,方芳和周武都选择了暂时休学。

办理休学手续的那一天,程天爽在学校的教务处见了周武最后一面。

小半个月没见,周武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那一头卷毛被剃了个干净,身上那一套自以为很帅的时髦衣裳也换成了普通的纯色运动衫。

跟在母亲的后面,他好像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小羊羔,完全没了往日趾高气扬的气势。

不过也难怪,被关在警察局那么多天,在七十二个小时里,要面对警察一轮接一轮地盘问,回答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

换成谁,都会被这股压力所击溃心理防线的。

“这个好,可以多买几条回去,”把那块桌布拿给程玉秀看,程天爽说道,“在麻将桌上铺一层布,打牌的时候声音就没那么大了,冬天还不用怕冰手。”

“嗯,确实可以。”

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快装修好了,她们这次来批发市场是来置办东西的。

因为她的活动中心是办给村里人的,村长特地从公款里拨出了几千块给她,让她买一些结实的桌椅,权当是为村里的留守老人提前缴纳活动费。

这样一来,以后超过六十五岁的老人去她的活动中心,就不用再另外掏钱了。

而在装修方面,程玉秀也采纳了不少村里人的意见,也是听了村里人的推荐,她们才找到了这一处家具批发市场。

上午吃完饭就出来了,一直转到下午,累得俩人都出了一身的汗。

晚上程天爽还要回学校上晚自习,所以她们还得早点回去才行。

餐馆里,两人各自吃着碗里的牛肉面。

拿起手里的蒜瓣用力搓上两下,表面的那一层皮就掉了。

“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说着,程玉秀就往嘴里放了一整颗搓干净的蒜,同时把手里那几颗递给了程天爽。

程天爽没有拒绝,拿起一瓣从中间咬下一半。

咔嚓!

蒜的口感很脆,咬下去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辛辣味瞬间在口中蔓延,赶紧把碗里的牛肉粒塞进嘴里,又夹起一筷子的面,这才稍稍缓解了许多。

不过就像是她说得那样,有了大蒜的味道,汤面和牛肉的滋味果然更香了,再往碗里放一丢丢的辣椒油……嗯~香!

自从回到豫市后,程天爽就越来越像本地的姑娘了。

能吃蒜、能吃辣、性格也大大方方的,不仅能完全听懂村里的方言,时不时地还能学上两句,就是说话的口音还带了点南方味。

“你觉得我学个车咋样?”吃着碗里的面,程玉秀向她询问着意见。

“这样以后咱出门就不用老打车了,想去哪去自己开着就能走,也能带上恁姥和恁姥爷出去玩玩。”

“可以啊,”程天爽举双手赞同,“可以等活动中心装修好了,抽个时间去驾校问问。”

“中,我先学,等我学会了,你估计也高考完了,到时候我再教你!”

虽然点餐时已经各自都加了牛肉,但程玉秀还是把自己碗里的几块牛肉都挑给了她,“以后咱娘俩一人一辆车,想去哪都可以开着去!”

“好~!”

抬头看了眼墙上的表,程天爽加快了吃面的速度:“赶快吃吧,回去我洗个澡就得去上晚自习了。”

今年的天气有些不正常,这才刚十一月份,白天的温度还是二十多度呢,一到下午就开始降温,到了晚上就只剩下十度了。

嚼着嘴里的面,程玉秀在看向窗外时,原本弯下的腰不由得挺直几分:“咱去浴池洗吧?浴池有桑拿屋,我给你搓搓灰洗得也更干净。”

搓灰?

程天爽在家里洗澡的时候,经常看到姥姥和姥爷相互搓背,却还没有亲自体验过被搓灰的感觉。

在南方洗澡是不搓灰的,而且……她每天都很注意卫生,真的会有“灰”能被搓下来吗?

回来一年了,程天爽之前一直过不去心里的那一关,但是今天既然母亲主动提了,那就去试试看吧!

毕竟她可是北方人,哪有北方人洗澡是不搓灰的?

回到家拿上东西,程玉秀带她去了一处看着还不错的大众浴池。

程玉秀以前肯定是没少来,存东西、拿手牌、领拖鞋……所有流程都熟门熟路的,推开透明的帘子时,仿佛是回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进浴池,和她想象中的有点不同。

屋里氤氲着淡淡的雾气,每个人都赤条条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这不像是浴池,倒更像是专属于人类的“屠宰场”。

大池子负责把皮泡软,用来搓背的支架床负责对外皮进行粗加工,然后再去淋浴下打一点香皂、洗头水这些化学物品,最后进入桑拿房加热……

光是看着的时候,那种感觉还没那么强烈,知道自己也躺在支架床上的时候,程天爽才愈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待宰的小猪羔。

唰唰!唰唰!

新买的搓澡巾很硬,搓的时候程天爽感觉自己的皮都要被搓掉了。

在看到搓澡巾上没有多少皴的时候,程玉秀非但没有减轻力道,反而还更用力了。

唰唰唰!唰唰唰!

她坚信,一定是因为自己没使劲儿,所以才没搓下来什么皴!

而躺在支架床上,程天爽强咬着下唇不敢叫出声,就像其他床上的那些小姑娘们一样。

什么是痛并快乐着?今天她算是真切地感受到了。

搓澡就是这样一个痛并快乐的过程。

虽然浑身的每一块皮肤都被搓得很疼,但是看到皴从身上掉下来,顿时就有种重获新生、华丽蜕变的感觉。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搓澡,也是她活了二十一年后,第一次变得这么“干净”。

“小秀?”

“冬梅?红麦?恁咋来了?!”

“来搓澡啊,还能来干啥。”

“来了也不说一声,早知道一块了。”

“害,谁能想到恁也会下午来泡澡啊。”

真巧,程玉秀的那群好姊妹们也拎着来了。

想来她们之前应该经常来泡澡,所以才会同时在那么多家大众浴池中挑了同一家。

躺在支架床上的程天爽连忙起身,同村里的姨婶打招呼道:“姨好,婶好。”

感觉自己被搓得差不多了,而附近几张床上都有人,程天爽就准备下来给她们让个位置,“你们也搓搓吧?我搓完了。”

“不用不用,你快躺着吧。”

还没坐直呢,姜红麦就又把她给按下去了,“我们先去泡,等会再来搓。”

“呀~小爽长得可真白哎!”

“就是,瞧瞧这皮肤,嫩得都快能掐出水儿来啦~”

从程天爽的旁边经过,姨婶们纷纷夸赞着她。

“谢,谢谢姨……”

躺在床上,程天爽尴尬极了。

要是换成平常,听到姨婶们这么夸自己程天爽一定十分高兴。

但是在浴池这种地方,自己还这么赤条条地躺在支架床上,只会让她觉得姨婶们在夸奖一只白白嫩嫩的猪……

重新把手套给戴好,程玉秀正准备给她搓一搓背面呢,姚冬梅却把她拉到了一边,小声对她说:“你听说秋菊家的事没?”

“啥事?”

“这你都不知道啊?”姚冬梅惊讶道。

屋里大部分人都不是村里的,于是姚冬梅把她拉得更远了,声音也压得更低:“咱都是一个庄的,我也不瞒你了,我们今天这个时候来浴池搓澡,其实就是要……”——

作者有话说:程天爽:嗯?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

第47章 第 47 章 老了就不能黄昏恋吗?……

“啥?捉……!”

后面那个字还没说出口, 姚冬梅就赶紧捂住了她的嘴。

意识到浴池里还有其他人,程玉秀也把她拉到了一个小的淋浴隔间:“不会吧?恁是不是搞错了?老李那么老实一个人,咋会办这事儿?”

“错不了,俺打听了一圈, 有人都亲眼看见他俩了。”姚冬梅煞有其事道。

躺在支架床上的程天爽, 如同一只被宰到一半的猪, 身上因为一直没有被浇热水,都变得有点凉了。

看她们估计还得聊一会,索性就准备先去大池子里泡着,等她们聊完了再搓。

不止是姚冬梅, 聊了几句后, 姜红麦和另一个婶子也跟着走进了那处小隔间。

知道的是她们在里面聊八卦,不知道还以为她们里面凑了一桌打麻将呢。

“小爽?”

“哎。”

程天爽应了一声。

坐在同一个大池子里,一旁的胡秋菊主动打开了话茬, “还是现在这个名字好听, 比之前那个慧贤顺耳多了。明年该考大学了吧?”

“嗯,明年六月。”

“好好学,争取好个好大学、读个好专业,出来后也能找个好工作,”用水瓢一遍遍往身上舀水,胡秋菊又语重心长地说, “虽说咱现在拆迁有钱了, 可也不能吃一辈子不是?还得是有本事才行,去哪去都饿不住。”

“对, 是这个理。”程天爽赞同地点点头。

胡秋菊的年纪比她们都要大,今年得有五十六七了,可头发却白了很多, 看起来更像是姥姥刘淑琴的同龄人。

胡秋菊的这几十年没少受苦,身上的皮肤皱得像枯树皮,哪怕被大池子里的水泡着,手肘、胳膊、手背的颜色也比别处要深。

她向来节俭,因为舍不得块八毛的门票,所以不常来浴池泡澡,要不是闹出这档子事后,这帮姐妹们拉着要替她出头,她肯定不可能自己来。

看到胡秋菊,程天爽好像看到了从前的自己,以及从前的自己苍老后的样子。

和村里的那些姨婶们不同,胡秋菊的性子要更加温和、安静,很符合那些男人们对老婆的要求。

一遍遍地扭头看向在淋浴隔间的那几人,胡秋菊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稳。

泡了快五分钟,几人终于走了过来,不知道程玉秀听到了什么八卦,回来后的表情也变得和她们一样义愤填膺。

摘掉手上的搓澡巾在大池子里甩了甩,程玉秀对程天爽交代道:“一会你有点眼色,我跟恁姨动手的时候,一定招呼好恁秋菊姨。”

动,动手?

听到她们要动手,胡秋菊也惊了,赶忙拉着姚冬梅劝道:“咋还要动手啊?不是问问清楚就好了吗?这么多人呢,影响多不好啊。”

“问清楚管啥用?就得给她点教训。”

“就是!抢人家老头、破坏人家庭,管她影响好不好呢。”

“姐,你不用管了,今儿天塌下来也有我们扛着,这口气我们替你出了!”

都是一个村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自然是同气连枝、同仇敌忾。

想欺负自家姐妹?做梦!

一旁的程天爽也大概听明白了:胡秋菊的丈夫在外面有人了,她们今天是来抓小三的。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一点不错。

胡秋菊的丈夫李守民在村里也是个老实人,几十年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可谁能想到呢,拆迁后人立马就飘起来了。

今年年初,李守民学会了跳交际舞,还加入了一个跳舞的社团。

不仅每天都要去家附近的小公园跳舞,隔三差五还要去广场参加什么集体活动。

那个狐狸精,就是他在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要光是出轨的话,胡秋菊也能忍,毕竟他们夫妻之间早就没什么感情了,只要别闹得太大,让孩子们跟着操心就行。

可李守民竟然给那个女人花钱,前几天的下午,她发现家里的柜子放着一条金项链,结果他出去跳舞的时候,那条金项链便跟着消失了。

还用说吗?肯定是给外面的野女人买的。

这还是她看到的,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呢。

胡秋菊原本还想打碎了牙和血吞,跟她们抱怨几句就算了,可是她们却认为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现在是买金项链,过几天呢?是不是要买金镯子?再过几天是不是要把存折和房子全给她?

醒醒吧!要是像曹敏那样,等苏世壮带几个孩子进家门可就来不及了!

虽然李守民这个年纪估计也没啥生育能力了,可任由他把他们的共同财产给出去也不是个事儿啊。

经过她们这几天打探到的小道消息,说是今天晚上他们那个舞蹈团就有活动。

姚冬梅又打听到,那个女人在跳舞前,会跟她的姐妹们来泡泡澡、吃吃饭,最后画上一个光鲜亮丽的妆去跟男人交际。

姜红麦还打听到,她们吃饭的地方是个叫胖子小馆的小店,泡澡的地方就是这一家宜民洗浴。

所以今天她们是来守株待兔的,提前给这个小三一点教训!

“那个女的长啥样?你见过没?”程玉秀问道。

胡秋菊摇摇头:“没,但是听说眼睛附近有一颗很大的痣。”

眼睛有痣?那可太好分辨了。

快速地在浴池里扫了一圈,她们并没有看到眼睛有痣的人。

看来小三儿目前还没出现。

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巧合,几人正在池子里泡着商量一会的对策呢,就看到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女人十分招摇地走了进来。

每进来一个人,胡秋菊都会下意识看一眼。

但在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胡秋菊赶忙把目光收了回来。

“是她?”

不止是她,姜红麦也认出了她眉心的那颗痣。

金项链、大黑痣,再配上那妩媚妖娆的走路姿势……简直是明晃晃地把“李守民的小三”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女人长得很漂亮,哪怕年龄已经过了五十岁,看着也要比胡秋菊年轻很多,饱满的精神状态简直就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

女人一看就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不像程玉秀她们看着那么粗糙。

她是和另外几个老姐妹一起来的,但在几人之中,只有她长得最漂亮。

难怪,难怪李守民会心动……哪有男人会不喜欢精致又漂亮的女人呢?

哗哗哗……

程玉秀几人几乎是同时从池子里站起来的,起身时,池子里的水位明显下降了那么一丢丢。

从池子出来后,几人径直地走向了淋浴隔间里的女人。

“你认识李守民不?”为首的姚冬梅语气冰冷地问道。

女人刚把手里的浴筐放下,扭头看向身后的四人,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咋了?”

她没有正面回答,但这样的答案几乎已经是默认了。

程玉秀:“你脖子上的项链哪来的?”

姜红麦:“还有你这金戒指,啧啧,也是别人新给你买的吧?”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女人下意识地用手挡住了脖子上的金项链,“你们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什么李守民。”

呵。

这时候再改口有点晚了吧?

姚冬梅二话不说,伸手就去揪她脖子上的项链,“找错人?项链可认不错!”

“你干啥!”

情急之下,女人下意识拽起自己的浴筐砸在了姚冬梅的头上。

咚!

洗头膏、香皂、搓澡巾哗啦啦地洒了一地,一时间,整个浴池里的人都侧目看向了这边。

这一下可把姚冬梅砸得不轻,虽然没破皮,但额头上瞬间就红了一大片。

“干什么干什么!”

“有话不能好好说是不?公共场合,非得动手?!”

看到自己的好姐妹被几个人逼问,和女人一起来的几人也赶紧过来帮忙。

“到底是谁先动的手?看看给我这头砸的!”

女人:“是你先朝我伸手的。”

“咋?这本来就不是你的项链,我们拿回来有什么问题?”

“不是她的项链,是你的?那你叫它一声,看它会答应不?”

“草恁姨一回,给我这儿耍不要脸是不是?今天不把你个鳖孙打服,我都不姓姜!”

声音越来越大,音调越来越高,火药味也越来越浓。

随着姜红麦一脚把地上的浴筐踢飞,这场婚姻保卫战被正式拉开了序幕。

“靠嫩妈!”

“你个赖孙,看我不抽死你!”

“妈来逼,你再给我兴一个?!”

“骂?你再给我骂?臭XX!”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看到程玉秀打架,啊不,不是打架,是第一次看到村里的姨婶们打群架。

不得不说,村里长大的女人们战斗力是强,完全就是单方面压倒的优势。

虽然程玉秀她们只有四个人,对方有六七个,但一挑二完全不是事儿,特别是姜红麦,可以说得上是一挑三了。

程天爽本来还想上去帮母亲的忙,可看到母亲把那女人按在地上,一次次肘击她的脊梁骨时……算了,还是照顾好身边的秋菊姨,不要过去扯她们的后腿了。

看到几个赤条条的身体扭打在一起,几只拖鞋和浴筐在空中乱飞,身为旁观者的众人谁敢上去拦啊?

生怕不小心会平白无故地挨一个嘴巴子,还没把人拉起来呢,一只脚紧接着就踹在自己肚子上了。

这才是对待小三该有的态度。

能把小三和小三的孩子养在家里的事,也只有曹敏能办得出来了……

最后,是匆匆赶来的警察结束了这场闹剧。

浴池的老板也想拦的,可那场面她又怎么敢上?只能打电话叫警察来阻止。

半个小时后,参与斗殴的所有人都被穿好衣服,带去了警察局。

还好程天爽没有动手,否则就赶不上今天的晚自习了。

经过警察的一番仔细地调查,一共得出了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坏消息,程玉秀她们打错人了。

女人虽然认识李守民,但并不是和李守民有来往的那个小三儿,脖子上的金项链、手上的金戒指也都不是他送的。

好消息,女人确实是小三,挨打一点都不冤枉。

她的金项链、金戒指虽然不是李守民送的,但却是另外两个不同的男人送的。

女人守寡多年,在她们的老年舞蹈团里一直立的是“单身人设”,因为长得漂亮、舞跳得好,不少男人都主动跑到她跟前献殷勤,而那些男人都是有家室的。

在等待家属来接的时候,女人勾搭过那些男人的孩子们先到了一步,而做错了事的当事人和他们的老伴,也在警察局里哭声连天。

“你还跟外面的女人买金项链?老朱,你哪来的钱?”

“爸,你老实说,除了给人家卖金子,还干啥别的事没?”

“怪不得呢,天天穿得那么齐整往外面跑,原来就是为了摸人家的手、搂人家的腰!”

“哎呀!我的老天爷,我的命咋这么苦,嫁给你这么个王八蛋啊!”

在警察局里,犯错的男人们一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任由妻子和儿女们怎么发泄,他们都不敢还口。

当那个年龄大的阿姨气得差点昏厥,坚持要跟他离婚的时候,男人竟然还“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声泪俱下地请求着她的原谅。

“秋菊,一会老李要是来了,你的心可不能软。”

姚冬梅嘴角的血都还没擦干净呢,就急着劝她道:“这事儿不能原谅,必须要让他把那贱女人带来,不仅要离婚,金项链也得要回来。”

可以预见,等会李守民和孩子们来的时候,估计也要闹这么一出。

既然注定瞒不住了,那就一定要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

“要是没别做的事,我就把项链讨回来就行了吧。”胡秋菊弱弱地说,“一把年纪了,这时候离婚多难看?只要没做出格的事,凑合凑合其实还能过。”

在胡秋菊看来,给别人买金项链或许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而已,只要没迈过那条底线,都是可以原谅的。

毕竟都一起生活几十年了,总有一些情分在。

“也行。”

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胡秋菊虽然心软,但只要有自己所坚守的底线就好。

“那一定得让他写保证书,下次要是再做这样的事,不管有没有干啥,必须净身出户!”程玉秀建议道。

胡秋菊点点头,“嗯,我知道。”

六点半,胡秋菊的大女儿和二儿子来了。

他们在听说父亲给外面的女人买金项链时气坏了,不仅坚定了立场要替她撑腰,还向今天这些来帮她出气的姨婶们表示感谢。

“姨,恁放心吧,今天这事儿必须让俺爸给俺妈认错!”

“对!保证书也必须得写,给俺妈一个交代!”

和胡秋菊一样,他们也在商量着一会李守民来后该怎么样。

要说什么话?要用什么样的语气?每一个细节都做了充足的准备。

可是……

七点,李守民没来。

八点,还是没见李守民的影子。

再等下去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想着有儿女们来接,警察做好笔录后就让他们把胡秋菊带走了。

别人家的事,一次性跟去太多人也不方便,于是只让身为妇女主任的程玉秀作代表,跟着胡秋菊回家替她撑腰。

八点半,他们到家的时候,家里并没有人。

李守民不知道去了哪里。

“警察不是给他打过电话了?他要是没去警察局,还能去哪?”

“会不会是去找……”

大女儿碰了碰二儿子的胳膊,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放着老伴在警察局不去接,反而去跟外面的小三继续跳舞?

不会吧,他总不会这么心大吧……

程玉秀陪着胡秋菊差不多等到快十点,李守民才回来。

“你去哪了?”

最先开口的是大女儿。

李守民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面对屋里的这几双眼睛,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只是默默地把头上的帽子摘下。

“出去转了一圈。”

看到他穿戴整齐,泛白的头发还喷了一些发胶,她的脸色阴沉沉道:“爸,你一把年纪了,咋还能干出这事?”

二儿子帮腔道:“是啊,你还给别人卖金子?俺妈跟你一块过几十年了,也没见你给她买过啥东西!”

“不管你跟她处多长时间,赶紧跟她断了,明天就把金项链给我拿回来。”

“就是!好好的日子好好过,以后可别瞎折腾了。”

虽然两个孩子的语气不好,也在责怪他的不对,但能听得出他们的字里行间,是希望这段婚姻能够挽留的。

李守民在听他们说了许多后,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波澜,而是在默默了许久后,说了一句:“秋菊,咱俩离婚吧。”

胡秋菊愣住了。

她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走到离婚这一步,更没想到这句话会被李守民说出口。

她想要的,只是李守民认错,然后重新回归到家庭就好。

离婚?为什么?

“爸,你说啥呢?”

“是啊!你疯了?!”

李守民摇摇头:“这样没滋味的日子我过够了,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李守民刚才不是去跟小三跳舞了,而是一个人在外面漫无目的地瞎走,同时在心里思考着这段婚姻应不应该继续下去。

直到得出了结果,他才回来。

“为啥?我……”

“我实在受不了你了。”不等胡秋菊说完,李守民就打断了她,“天天盘算着家里的钱、盘算着家里的房、盘算着孩子们的吃喝拉撒,天天就这么点东西,还有啥可过的?”

胡秋菊不解:“过日子不都是这样吗?”

李守民摆摆手,“说真的,要是当初俺妈俺爸相中你,我绝对不可能跟你结婚,因为咱俩第一次见面我就没相中你。”

李守民淡淡然的一句话,全盘否定了她们这些年的夫妻情分。

在李守民的爸妈眼里,胡秋菊是个贤惠的儿媳妇,是那种“谁娶到家就能享福”的那种姑娘。

但李守民不喜欢,他瞧不上胡秋菊过得那么平庸,看不起胡秋菊对他言听计从、毫无主见的奴才样。

就像他说的,如果不是因为合适,他根本不会跟她过下去。

不止是胡秋菊,对待两个孩子他也生不出太多疼爱,因为他们是自己和讨厌的女人生下来的孩子,他们只是继承了李家的香火而已,并不是什么爱情的结晶。

以前在村里的日子苦,他没办法才选择将就,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用再为钱烦恼了,自然要放飞自我地去追求真爱。

李守民的话深深刺痛了胡秋菊的心。

她没有大喊大叫,只是默默地红了眼睛。

她一直以为自己才是在忍耐的那个,没想到,李守民竟然觉得自己比她还要委屈,比她还要苦,甚至对待孩子也……

“爸,你说实话,是不是那个女的让你这么说的?”

最崩溃的是大女儿,紧紧拉着李守民的袖子,她还坚定地认为他是被鬼迷心窍了:“你是不是办啥错事了,她是不是……”

“没有!”

李守民甩开了她的手,“俺俩清清白白、干干净净,除了跳舞,我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但我就是喜欢她,就是想跟她过一辈子!”

“你们也别说她骗我,金子、手镯、钱,都是我愿意买给她的,我愿意的!我的钱,我想给谁花就给谁花,谁都管不住!”

魔怔了,真是魔怔了。

程玉秀和李守民也算是当了大半辈子的邻居,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不顾一切。

这哪里还是个六十多岁的糟老头子?分明就是个年轻气盛的大小伙子啊!

“她是谁,你跟我说,她是谁!”

“我今天非得把她按过来打一顿不可,这个贱女人!”

李守民不想再跟儿子们争论什么口舌,只是看向了坐在那无声哭泣的胡秋菊:“秋菊,咱离婚吧,我也活不了多少年了,最后这些日子你让我过我想过的日子,中不?”

深深吸了一口气,胡秋菊站起来,用袖子擦掉了眼角的泪。

既然话到这个份儿上,她也没什么可挽留的了。

他过够了?呵,她才是最该解脱的那一个!

“那就离吧,明天咱就去民政局。”——

作者有话说:以为结束了?不不不~精彩的还没开始呢

第48章 第 48 章 去你的一日夫妻百日恩

胡秋菊和李守民离婚了。

为了证明自己对外面的女人是真爱, 也因为自己是过错方,李守民把家里以后的回迁房都留给了胡秋菊,钱也只分了一小部分。

不过,李守民目前还没有从家里搬出去, 两人属于分家不分居。

“还让他住家里干啥?赶紧把他赶出去啊!”扫地的时候, 姚冬梅替她不值道。

“就是, 婚都离了,让他赶紧去跟外面那女人过吧!”

活动中心的二楼,大家一边帮程玉秀打扫屋里的卫生,一边试着劝胡秋菊。

自从离婚以来, 李守民倒是没拘束了, 可是却苦了胡秋菊,天天一个人在家以泪洗面,回想着过去的几十年自己到底哪里做的不好。

未免她钻牛角尖, 这些天村里的老姐妹们都陪着她, 正好程玉秀的活动中心装修得差不多了,叫她来一起帮帮忙,手里有点活儿干,兴许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用抹布擦着玻璃上的灰,胡秋菊心里都清楚,她们是想着“眼不见心不烦”, 只要把李守民赶出去, 见不到他自己的心情也能好起来。

但,胡秋菊做不到这么狠心。

好歹也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 这大冷的天,让李守民一个人搬家,万一冻出点啥毛病呢?儿女们又不肯给他帮忙, 万一他自己不按时吃饭,胃病岂不是又该犯了?

“他好歹把房留给我了,就让他住吧,再过俩月就过年了,这时候搬也麻烦。”

“你呀,就是心太软。”

帮着胡秋菊换了一盆水,程玉秀不禁叹了一口气。

想起曹敏和苏世壮的事儿,程玉秀又问道:“姐,你可不能让老李把外面的女人带回来啊,到时候……”

“哎呀,肯定不会,”不等程玉秀把话说完,胡秋菊就赶紧说道,“我还没那么不精细,让他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让他一个人住就够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怕离婚了,胡秋菊也还记得李守民的好。

虽说他口口声声说对自己没感情,但如果少了他,这个家怕是也撑不了这么久,家里的一双儿女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有出息。

所以就算是离婚,也是可以给彼此保留一点体面。

继续擦拭着窗户的玻璃,远远地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李守民?

李守民正朝着活动中心这边走来,身边还有王祖生和另外几个村里的好哥们。

虽然李守民并不是走在中间的那个,但胡秋菊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他。

“呦,那鳖孙打扮得还怪齐整呢。”

李守民换了一件新衣裳,鞋也是擦得干干净净,还有头上的那顶帽子……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又要当新郎官了。

自从离婚以来,李守民的脸色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六十多岁的年纪好像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瞧他那满脸红光的模样,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高兴。

可惜他们还离得远,听不清在讨论些什么。

王祖生是来给姜红麦送饭的,李守民跟来干嘛?

“他咋来了?”

“不知道。”

“你让他来的?”

“没有啊。”

胡秋菊放慢了擦窗的动作,小声嘟囔着:“平常在家他都躲着我走,咋会悄默声地跑到这儿来了?”

“会不会是来认错了?”不知道是谁这么提了一嘴。

“不可能吧……”

胡秋菊嘴上说着不可能,但心里还是希望她说得是真的。

“我也觉得不可能。”

“其实我觉得吧,老李也没那么蠢,估摸着是意识到咱秋菊的好了,所以来讨后悔药来了。”

“啊?不会吧,那天老李的话说得可通难听呢,这才几天,就认错来了?”

“男人不都是这样,翻脸比翻书还快,兴许那天就是情绪上头?离婚后才意识到自己离不开秋菊,真要是那么烦秋菊,为啥一直不搬走?还不是方便以后反悔嘛。”

唔,她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

大家都比较认同她的猜想,唯独程玉秀,并没有像她们那样乐观。

说离婚的那个晚上,程玉秀亲眼目睹了李守民的决绝,当时的语气、当时的说辞,真的是把话说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后悔?怎么可能?

把手里的扫把放下,姜红麦说道:“不用猜了,等他一会来了不就知道了?”

从窗户旁边走开,胡秋菊也还抱着最后一点幻想,幻想他真的能认错,他们的关系能回到以前……

推开活动中心的门时,几人把外面的那股冷气也带了进来。

“红麦?”

楼下,王祖生叫了一声姜红麦的名字。

“哎。”

姜红麦擦了擦手上的水后,一个人下去了。

刚才她们都商量好了,先问问李守民来这的目的,确定是来道歉认错的,再让胡秋菊下去。

自从王祖生和姜红麦结婚后,俩人的日子过得简直比蜜还要甜。兴许是这些年一直压抑着藏在心里的爱意,四五十岁的俩人过得比二十来岁的小年轻还要甜蜜。

王祖生上班的时候,姜红麦会给他备饭,这几天姜红麦来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帮忙打扫卫生,他也会主动来给她送午饭。

除了装着饭菜的饭盒,王祖生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从路上买的热豆浆给她:“给,红枣豆浆。”

“净浪费钱。”

接过豆浆,姜红麦嘴上怪他,心里可是甜得很呢。

余光瞟了一眼李守民,姜红麦没好气道:“你咋来了?”

李守民也不低头:“来随便看看,马上就走。”

王祖生往楼上瞧了一眼,“秋菊不在吧?”

“不在,”姜红麦没说实话,喝豆浆时,眼神又落在了李守民身上,“咋了,特地来找她的?”

李守民轻哼了一声,没说话,只是伸手蹭了一下桌子上还没擦掉的灰。

“婚都离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嗨嗨,以后可一个躺在冷被窝里哭去吧~!”

李守民:“确实,也不知道哭的是谁?”

“你啥意思?”

“你真以为是我离不开她胡秋菊?是我一直在可怜她,要不早八百年我就把她从家里赶出去了,还会再过这么长时间的苦日子?”

李守民确实是飘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哪里会说出这样的话?

姜红麦的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苦日子?秋菊跟着你才是过了几十年的苦日子!你自己说说,你给她买过几件衣服?做过几顿饭?现在好意思说这话。”

李守民本不想跟她吵的,可当着这么多老伙计的面,他又怎么好意思把脸面掉在地上。

“那你咋不说她的衣服、家里的饭是哪来的钱?呵,不还是我一分一分赚出来的。”

李守民的一句话,彻底否定了胡秋菊的付出。

楼上,陪在胡秋菊身边的几人都注意到了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要只是这一句话也就算了,偏偏为了证明自己出轨没有错、自己离婚也是对的,李守民又继续说道:“别说是俺家了,当时结婚我给了多少彩礼?她家当年翻新房子,我没出力吗?现在说这话呢。”

胡秋菊忍不了了,快步从楼上跑了下来。

“姓李的,有些事我不想提,今天你非要把话说这么难听,好!那咱就好好算算账!”

“咱俩结婚你就给了俺家五块,结婚没俩月我是不是就拿回来让你修床了?还有翻新房子的事儿,你是出力了,后来我坐月子是不是也是俺妈来带小?我生完身体不好,有没有让你操过一天心?!”

李守民不服:“你身子不好怪我?你自己没养好,这都能怪在我头上?”

“我自己没养好?李守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咱家当时过得那么穷,每天锅里的稠的,菜里的肉、鸡蛋,我是不是都让给你了?为了让你干活儿有力气,我有给你抢过一点没有?”

“冬天做衣服,哪次不是我先紧着你跟小们?每次弹好的棉花不都是给恁做了?我衣裳里的棉花是啥样的,你摸过一次没?!”

“是我让你把好的都留给我的?”李守民反问道。

这句话一出,别说是胡秋菊了,在场没一个人是不生气的。

在一个村生活这么多年,怎么当初就没看出他是这么一个人?

把胡秋菊气得够呛不说,李守民这时候还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好了好了,以前那些旧事有啥可再掰扯的,我不是把房都给你了?也该知足了吧。”

众人:……

给房不是应该的吗?怎么还能说得好像自己很大方一样。

还有……这话分明是他先挑起来的吧?

“你?!”

见姜红麦有动手的架势,王祖生赶紧上去把她拉到了一旁,“别别别,真要动手那事儿可就闹大了。老李,你也是的,说两句就妥了,大老爷们的,话这么多呢?!”

李守民懒得再和她们计较,轻呵一声后,就推门离开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

呸!

胡秋菊想想自己之前说的话就后悔,原本她只是以为李守民对自己没感情而已,现在看来他从始至终就是瞧不起自己、厌恶自己啊!

深深地吸一口气,胡秋菊用力擦去了眼角的眼泪。

从前,她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没急着让他搬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