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名动朝野(1 / 2)

北雪融冬 prove 1733 字 3个月前

八月二十五,鼎城府衙前的广场挤满百姓。

“听说我们的粮就是东川侯从东桑借的,这次将焦宏达从西陲压到延北的还是他。”

“本以为东川侯是个只会打仗的粗人,今日得见,还挺俊哩!”

“东川侯到延北短短两月,就为百姓干实事,玉树临风仪表堂堂,又没家室……”

马车从人群中间穿过,蒙面车夫说:“劳驾让让。”

节骨分明的手掀起车帘一角,少顷放下。

车夫嘀咕:“天气燥热,主子为何不用傅府的马车?这破马车也不避暑啊。”

车内人没说话。

“这人太多,什么都看不清,要不主子去后堂吧?”

车内人说:“听声音就好。”

他看不清堂内,堂上的人也看不清他,幕后之人也就不会锁定他。

就当他没有来过罢。

惊堂木响,衙役升堂。

捕快带人证,“此人在江凌偷瓮棺被捕,供出焦宏达弟弟焦林指使其到洮坨拐卖幼童。”

曾经风光无限的富宁郡知州,此刻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跪在堂下与乞丐别无二致。

堂外百姓议论纷纷。

东川侯坐于高堂之上,玄色官服上的麒麟栩栩如生,仿若随时会冲出官服的桎梏,将堂下之人咬得鲜血淋漓。

衙役问:“你命人从洮坨诱拐孩童至深山,将他们剥皮取骨,可有此事?”

焦宏达:“有。”

通倭案《飞虹神录》是物证,焦宏达是人证。

将已知晓的信息再问一遍,就是为了造势。

只要焦宏达当堂供出背后的人,沐川便可以借助百姓的舆论,继续追查。

衙役继续问:“在焦宅地下室搜出百余副童骨,盗骨、诱拐、残害幼童,你可认罪?”

焦宏达:“罪臣认罪。”

沐川声音有如实质,“你搜集童骨,意欲何为?”

焦宏达避重就轻,“为了祭祀。”

“为何要祭祀?”

倘若当场供出上线,即便噬心蛊毒能解,幕后之人也不能放过他。

焦宏达察觉沐川用意,不再回答。

知州比知县聪明,对付卢自明可以屈打成招,对付焦宏达需用计谋。

环视堂外,没见到傅初雪,有些失望。

沐川说:“带田建义。”

富甲一方的商贾没了盛气凌人的气势,哆哆嗦嗦跪在堂下。

田建义自私自利,为了攀高枝辜负青梅竹马,为了利益割掉良心,为了活命当然能供出上线。

“卢自明和焦宏达为了升官,都参加过祭祀。”

沐川问:“祭祀由何人举办?”

田建义闭眼,口中吐出两个字,霎时激起民愤。

“倭寇。”

堂外怒骂一声高过一声——

“狗官!还我儿子命来!”

“为了倭寇的祭祀,残害大虞幼童,丧尽天良其罪当诛!”

“东川侯千万不能放过焦宏达,一定要为我儿报仇啊!”

重刀落在青石地面,堂外喧嚣霎时平息,偌大府衙,只余妇女痛失儿女难掩的抽噎。

沐川声音很低,“既知卢、田二人通倭,为何还要替其豢养哑女?”

田建义猛磕头,“草民养哑女是为卖钱,但此前的确不知通倭之事,直到将军抓到卢自明……”

沐川当堂定罪,“念你供出上线,戴罪立功,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即日抄家、流放东桑。”

田建义又磕了几个响头:“谢东川侯不杀之恩!”

衙役将其押至后堂,将焦林押至堂下。

沐川淡淡道:“本侯也可以给你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

焦林看向焦宏达,焦宏达微微摇头,焦林沉默。

沐川见此二人毫无悔改之意,抽出案上令箭。

令箭落地,签红似血。

“来人!”

“在!”衙役上前压住焦林。

“焦林残害幼童,证据确凿,就地处决!”

焦林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想要挣脱,但被压着动弹不得;想要开口,但语速快不过重刀,瞬间尸首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