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神经病
沈明松抱着宋尔雅浮出海面, 水位只到他胸口那么高,却没过了她口鼻。人在感受到死亡前总是要挣扎的,宋尔雅如抱住一根浮木拼死攀在他身上。
他把她往上托了托, 往岸边游:“你别乱动。”
上了岸,陶冬冬也赶来到这边了,顺了顺她挡脸的湿发:“瑶瑶你没事吧?”
宋尔雅又突然地穿过来了, 情绪未被消化也跟着来,一边被呛得咳嗽一边忍不住哭, 听不清谁说了什么。
她瘪着嘴哭, 泪如雨下,黑发湿漉漉地披在单薄的肩头后背。
沈明把将她拉起仔细检查, 以为她是哪儿磕了碰了疼了。
夏日衣裳薄, 湿透的布料紧贴在身上, 隐隐透着肤色, 他抬高了视线:“没事了,你别哭。”
宋尔雅啜泣了一会儿, 慢慢地缓过来,一双通红的双眼看向沈明松。迟钝的思考着穿过来之前他没能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猜测六月的某一天可能是宋芳出事的日子, 而这时已经是三月底了。
并且, 她联想到了一点, 那个iPad似乎是沈明松故意留在病房的,是为了让她看到里面的信息?
他从一开始就在提示她!
他是知道了自己会穿来这边?
“你吓死我了。”陶冬冬声音将她的思绪拉回笼, 她帮她拧掉头发上衣服上的水,“你不会骑车, 怎么也不会游泳呢?”
陶冬冬认为,住海边的人天生就能在水下呼吸。
宋尔雅何止不会游泳,她压根就没有一项能拿得出手的运动, 以她真正的身体来说,能跑能跳都费劲,自然没去学过什么。
沈明松把自己衣服脱下大力拧干,猛甩了几下,让风吹了一会居然就半干了,让她套着回家,宽大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像条短裙。
他去将她那辆自行车捡了回来,骑出来还是全新,推回来就磨损了,前面车篮子被撞瘪了,沈明松用扳手锤了几下给弄回原来形状。
吃了一次教训之后,学车倒是没那么困难,虽然也摔了几次,宋尔雅也总算是学会,每天都和陶冬冬一起骑车上学,省了十几分钟的上学脚程。
而她目前最苦恼的是怎么弄死方文彬那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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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照着轨迹运行,方文彬像蚊子一样招人烦,越靠近夏天就越频繁出现,他相中了宋芳,频频约她出去吃饭看电影,被拒绝了也没关系,花束礼盒总会高调的摆放在家门口。
追人的套路就那些,街坊又不是瞎子,很快又有了新的八卦可以谈。
宋尔雅走在路上都会有人问她姐姐是不是谈恋爱要嫁人了,更有人说宋芳就是因为这个才不管弟弟了,怕他耽误自己人生大事。
“死八婆,日日讲闲话不怕屁股生疮,你阿爸才死了你阿妈嫁人,再乱叫我戳爆你屁\股\洞!”宋尔雅是乖乖好学生,但不代表她不会讲脏话。
多嘴的街坊瞠目堂舌,未料想过她反应这么大,看她生气地将花束踩烂,火上浇油道:“你怎么这样说话,你姐该要好好教你了。”
“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也想开点,你姐总不能管你一辈子,你这个做妹妹的体谅体谅,可别误了你姐姐好事。”
“等你长大了,也是要嫁人的。”
有人努努嘴:“她和沈家那小子,不就……”
宋尔雅用树枝叉了一坨路边狗屎给他们扔过去了,街坊们尖叫着四散跑开。
下班回来的宋芳接到投诉,她好笑道:“你理他们做什么,说了就说了,我们就当没听见,没有做过的事情怕什么。”
宋尔雅很生气:“我下次要扔他们嘴里,不许说就是不许说!”
正是这些闲言碎语将宋芳逼到死路上的,明明是方文彬做恶,他们却只会讨论受害者,对她妈妈评头论足,最后宋芳同意摆酒结婚后,他们话风又变成了方文彬还没那么坏,至少愿意负责。
自从知道这些事情,宋尔雅平等讨厌每一个嘴碎的,如果可以,她想把狗屎塞他们嘴里。
宋芳觉得妹妹气鼓鼓地模样好笑又可爱的,到底还是小孩子脾气呢。
宋尔雅越想越气,第二天大清早悄悄去了宋老太太家,扔了一块石头将他家窗户给砸了。
这个死老太婆也是母亲苦难的罪魁祸首之一。
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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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宋尔雅骑车去了机场找到宋芳工作的商店,想她看看她工作环境和身边的人。然后就听到她同事们在休息区时谈论起了方文彬,夸他好。
宋芳那些同事看方文彬开着轿车,长得好也会哄女孩子,还爱屋及乌经常送些小礼物给她们,认为这是宋芳的天赐良缘,叫她不要错过了。
“说实话,彬哥真得挺不错了,有钱又大方帅气,小芳你真的就不心动?”说话的同事脸圆圆的,年纪不大的小女生,看着就很好相处,她还会把巧克力分给大家。
宋芳让他们别说了,沈明松提醒过她,方文彬以前有个老婆,因为他赌博家暴而跑了,光是这几点她就不可能会动心的。
还有他就是看来有文化而已,底子还是小混混,她喜欢是学历高的。
同事听她这么说,满脸可惜。
圆脸女生把巧克力分到宋尔雅这里,看她就拿了一颗她热情地又多塞了几颗进宋尔雅口袋里:“跟你小娟姐客气什么,来,多吃点,小姑娘就爱吃这个,又香又甜的。”
小娟?
“姐姐你姓方吗?”宋尔雅抬头问。
方小娟笑眯眯:“对啊,你姐姐和你说的?”
宋尔雅表情变得严肃了。
宋芳日记里写方小娟是她朋友也是同事没错,可他们一起上班的地方并不在机场这边。
她渐渐明白两个世界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则是,这个世界里她代替宋瑶活了下去。
她不能改变自己原本世界走向,却又可以能影响这边。
这一边的母亲明明提前学了英语在机场这边找了工作,理应会错过和方小娟相识的机会。
难道是命运过于强大,该遇见的人,该发生的事还是会发生?
宋尔雅心事重重地捏着巧克力,看着锡箔纸上的英文??x?,以宋芳的工资来说她是绝对不会购买这个品牌的零食,这对普通人来说过于奢侈了。
方小娟刚从学校出来找到这份工作不久 ,这工作有外表要求,她穿得很得体,化着很浓的妆,但没遮住黑眼圈,身上有淡淡酒味。
宋尔雅注意到她双手很粗糙,一看就是干重活的,不像家庭条件好的。
方小娟发觉到宋尔雅在看她,有些不自在地整理了下丝巾,恰好这一动反而露出了些青紫色肌肤来。
下班之后,穿高跟鞋站了一天的宋芳第一时间就换上了常服和布鞋,双脚得到解放都舒服不少。
方小娟打开更衣室里的柜子拿衣服,和宋芳闲聊:“小芳,彬哥前几天不是送了你条项链吗,怎么没见你戴过,上面的钻好闪呢?”
宋芳从未收下过方文彬任何东西,他看似大方的送礼只会给她徒增流言蜚语,她难掩厌恶:“你不要老和我提他。”
方小娟笑:“害羞了?”
宋芳没什么好说的,忽尔就想到哪里不对:“你怎么知道他送了什么?”
“彬哥说的呗。”方小娟钻进了隔间换衣服,出来时长衣长裤,比送宋芳还要朴素几分。
她去挽她手:“一会儿我们去吃凉拌牛杂还是什么?”
说着就走出更衣室去招呼在外面等的宋尔雅。
也才四月天,这椰城的天气已经热得如火炉,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小饭馆里开着大风扇,冰凉过的糖水入嘴后,才有了丝丝凉快。
宋尔雅热得完全吃不下面,就可着勺子喝糖水了,她看方小娟满头大汗,询问:“小娟姐,你怎么还带着丝巾,不热吗?”
方小娟下意识地去摸脖子,整理了一下:“忘了取了。”
虽是这么说,到底她也没取下来。
吃完面和宋家姐妹告别之后,方小娟在路边招呼了一辆摩的,摩的师傅一听她报出地址后,不免打量起她来,最后落在她胸口上。
“看什么!”方小娟怒喝。
师傅的眼神更猥琐了,调戏她:“小妹一晚赚多少钱啊,听说你们钱唰唰就来”
方小娟和他吵了起来,那师傅嘴可比她厉害多了,骂人又脏又难听,最后一口痰在地上:“呸,装什么清高。谁不知道你去那里是干什么的。”
方小娟气得手脚都在抖,觉得自己像是被扒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
她竭尽全力地自证清白,冲摩地师傅离开的背影尖叫:“我和她们不一样!”
她不坐摩的了,伸手招了路边计程车过来。
车子行驶在在椰城黄昏中,最终停在灯红酒绿处。
方小娟下车一抬头就看见“夜色”辉煌的大招牌,她走进小巷子里从后门进入,七拐八拐后才到了舞女休息的宿舍。
一间宿舍住了十几个人,各种东西挤得满满当当的,女生都忙着在唯一的镜子前化妆。
她们看见方小娟回来,态度都很冷漠,化完妆后陆陆续续出去上班了。
直到宿舍只剩自己,方小娟脱下衣服换上背心短裤,疲倦地躺到自己床上,枕头被熏上了酒味,她觉得这样的生活自己快要忍受不下去了。
门突然被推开,她还以为是哪位舍友回来,没想进来的是方文彬,赶紧站起来,胆怯地低下头:“彬哥。”
方文彬将门关回去,见她衣着暴露也没有要回避的意思,摆出笑脸:“艳艳,最近上班上得怎么样?”
“彬哥坐。”方小娟给他搬来了凳子,也不敢反驳他,进了这里她就得叫艳艳。只是她不用和别人一样去上班,方文彬给她找了机场工作,那里赚的钱干净。
她还想去给他倒水,忽然被一把扯住头发,方文彬刚刚还很温和的神色变得冷冰冰的,镜片下的眼睛恐怖骇人:“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好了,就不把彬哥放眼里了。”
方小娟牙关打颤,害怕地求饶:“不是的彬哥,我不敢的。”
方文彬又松开了手,脸色恢复如常,就仿佛刚才的冰冷不存在,揉揉方小娟肩头上的淤青:“艳艳,你要知道彬哥对你的好,你看谁能像你一样不去上班?”
“彬哥的好我知道的。”
方文彬推了推镜框:“你看我,快三十岁了,也没有个老婆,好不容易喜欢上个姑娘,你得帮帮彬哥不是?”
方小娟拼命点头。
“ 乖啊,等彬哥办酒时,一定给你包个大红包,然后送你回家。”
方文彬没再发难,把一直拿在手里的礼盒丢给她后离开了。
方小娟好半天才敢去捡那礼盒,她明白这都是宋芳拒绝不要的。
方文彬对他们这些人和对宋芳的态度不一样,他受了气也不会当着宋芳面发泄出来,只会在别的地方找补回去,他这种阴晴不定的人,感觉比强哥还要可怕得多。
方小娟无比后悔当初听信了同乡说要带她出来大钱的话,可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剩下唯一回去的机会。
第28章 第 28 章 惊险
时间推移到期末, 陶冬冬紧张得要死,跟着宋尔雅苦读成绩确实提升不少,考个高中没问题, 但她想和宋尔雅上同一所学校。
这个时候,宋尔雅的保送名额已经敲定了。
也有比德育更好的高校向她伸出橄榄枝,可那些学校离家太远需要住宿, 宋尔雅本身就怕被关着,不乐意住学校。
德育有钱, 学校建得非常气派, 开设有更多的国际课程,相对来说是比较好的选择, 并且德育开出免除她学杂费的诱人条件。
中考比暑假要早上好一段时间, 早早就要开始布置考场了, 学校给初三学生放了几天假, 让大家这几天也不要松懈下来,好好复习迎接考试。
宋尔雅在学习上一向刻苦自律, 并不焦虑学习问题,这个月以来高度紧张的都是宋芳动向, 每天提醒她注意安全, 下班了赶紧回家, 方文彬是坏人小心被他绑架。
宋芳并没有什么异常,更不和方文彬单独在一个空间相处。
她白天去上班, 一下班就回来了,晚饭过后去隔壁看一会电视剧, 回房间后又学两个小时英语后睡觉,日复一日。
宋尔雅小假期里每天跟着宋芳去上班,当然她也不能总待在店里, 她就在机场商场里的休息长椅上坐着,复习老师给的资料。
机场开着空调,比待在家里凉快多了,宋芳还以为她是来避暑的。
方小娟空闲时会朝那边看一眼,机场人来人往还伴随着巨大的广播声都影响不了她一点,坐累了她会站起来伸展一下。
少女身姿亭亭玉立,芙蓉面上未施粉黛,引起路人驻足侧目。
方小娟不得不承认宋家姐妹都生得好,比夜色最受欢迎的头牌都要惊艳,方文彬死缠烂打想要宋芳做老婆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如果宋芳能到那边工作,远远比这里工资要多得多。
可是并不是谁都能放下清白和尊严的,连方小娟自己都放不下。
她想回家,想重新回学校念书,如果她能回得去,是不是也能和这个少女一样青春灿烂,依旧能迎来更好的未来?
方小娟眼里渐渐亮起了光芒,同时也消失了某一些东西。
中考那天,宋芳下班后急着回去问妹妹考得怎么样,店长却突然说要请大家聚餐,已经打电话去福满楼订好了包厢,都没给她回绝的机会。
方小娟抱着她手臂笑盈盈:“你妹妹学习那么好,不会考砸的,而且她不是保送了么,你急啥?”
宋芳想想也是,便用店里座机给沈家里打了电话,是明珠接的。
之后一群人热热闹闹去了酒楼,店长自己带了自家酿的酒来给所有人都倒上,说是好东西,连女生的酒杯也给满上了。
灌酒文化盛行,也没人说不,宋芳小酌一口,确实香醇浓厚。
福满楼不愧是大酒楼,做菜地道好吃,配着酒入肚让人上头。店长让大家尽情吃喝。
方小娟似乎很能喝酒,直接抱着酒瓶子不放了,频频要和宋芳碰杯,还笑她:“小芳,你酒量不行啊。”
宋芳摸摸自己滚烫的脸,脑子确实有些糊涂了:“不喝了。”
有人笑她:“小芳喝醉了呢。”
聚餐结束都晚上八点多了,天色彻底暗下来,宋芳靠着椅子上双目微阖。
一个男同事站起来:“我送小芳回去吧。”
方小娟也跟着站起来揶揄道:“还是我来吧,你一个大男人不方便吧。”
男同事被戳破心事,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但还是好心帮忙扶着人到了楼下。
方小娟拧开一瓶水给宋芳:“先喝点水吧。”
宋芳喝了之后,就更困了。
方小娟就让男同事先走了,自己会安全把人送回家的,她没去叫计程车,??x?而是等一辆私家车开过来后,把宋芳塞了进去。
看着车屁股渐渐远去,方小娟在心里道歉,可是她太想回家了,她害怕这里。
她茫然地站在路边上,一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不敢去想宋芳会遭遇什么,每想一秒良心上都遭受着巨大的谴责。
不是她自己要做坏人的,她是被逼的,方小娟拼命地安慰自己。
一辆摩托车猛地窜过来,明晃晃的拦住了她的去路,车上跳下来一位少女,方小娟一看是宋尔雅,下意识地转身就跑。
宋尔雅焦急地去推开车的人:“抓她抓她,她一定有问题!”
沈明松收到命令,一个箭步冲过去没多远就在一个拐角按住了方小娟。
方小娟尖叫:“啊,你、你干什么?放开我。”
少年力气很大将她抵在墙上,她用尽了全身力气也挣脱不开,想去咬他还反而被掐住了下颌。
沈明松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也就没有开口,等宋尔雅追上来后把方小娟推到她面前,依旧紧紧抓着她手臂按着她肩头不让她跑。
宋尔雅冷冷地看着方小娟:“我姐姐呢?”
“你姐,你姐喝醉被其他同事送回去了,你出来路上没遇见吗?”
宋尔雅咬着牙:“她在哪里?”
在考完试回来后,她得知宋芳打电话回来说要聚餐晚回,瞬间就警惕起来了,喊来沈明松跟她一起去找人……
他们先去了聚会的酒楼,那时人已经散了,还好遇见没走远的一个同事,才知道宋芳被方小娟带走了。
如果她没看过母亲日记本,她是不会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随便动手。
日记本上提到方小娟后就消失了一些页面,后面这个名字就也没再出现过。
如果她真的是母亲的好朋友,为什么母亲后面就再没提起过她呢。
是因为翻脸了,或是背叛?
宋尔雅从见到方小娟的第一眼就察觉出这个人不对劲,从方才她见她就跑的举动中也表明了,她不可能是完全无辜无知的人。
“我没时间和你废话,我姐呢?是不是被方文彬带走了?”
方小娟摇头:“都说了,她被……”
宋尔雅用尽全力给了她一个耳光:“别说废话,说地址!”
沈明松抬眼诧异看她,头回见她发火。
方小娟的脸一下就被打肿了,她没有被打后的发怒,反而慌得厉害:“不知道,你们快放开我,不然我喊非礼了。”
宋尔雅从口袋掏出一把水果刀来抵住方小娟脖颈:“你不说就死吧。”
此刻她懂了当初沈明松要掐死沈向国的心情,没人能平静的看着亲人被伤害的。
方小娟惊慌地对上她视线,冷漠和愤怒交汇在她眼底,她没有咬牙切齿,反而是沉寂的透着恨意。
方小娟忽然觉得她是认真的,这个只有十来岁的少女可能下一秒真敢捅她刀子。
方文彬都没对她有过这种要杀了她念头。
“她被彬哥带去家里,其他的我不知道,我也是被逼的……”
“地址!”
方小娟摇了摇头,这个她真不知道。
宋尔雅徒然冒起戾气,只想弄死这个女人。
沈明松松开方小娟,大手抓住宋尔雅手腕用力一捏,刀子便拿不稳掉地面上了,方小娟趁机跑了。
“你!”
宋尔雅才追一步就被沈明松拦腰抱住,往摩托车那边走:“没时间了,我们去方文彬家。”
她立马停止挣扎,差点忘了,日记里写沈明松翻窗救的宋芳,所以他一定知道方文彬家地址。
~
另一边,宋芳感觉脸上一阵温热,一睁眼就是方文彬离得很近很近的脸。
“你干什么?你怎么在这,这是哪里?”她惊恐地坐起来。
方文彬拿着热毛巾给她擦脸,动作很轻柔,像是在抚摸自己恋人:"你喝醉了,还难不难受?"
再大的醉意此刻也被吓醒了,宋芳赶忙从床上爬起来连连远离男人,紧张检查自己完好的衣物。
“为什么总是这么怕我,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房间内的灯光很白,落在方文彬那张脸上变成了灰白色,他幽暗的眼神十分诡异。
宋芳被他盯得浑身起鸡皮疙瘩,眼睛刚移到门口,方文彬就过去把门关上了。
他对她笑:“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过来,听话一点。”
宋芳没动,她很清楚男女之间的力量差距,不想和他正面起冲突,偷偷观察周围有没有能当武器的东西。
方文彬等了她一会儿,忽然暴怒地冲过来拖着宋芳按到了床上:“你又不听话了,为什么你每次都要忤逆我,我对你不好吗?”
宋芳吓得对他又踢又打:“神经病啊你,滚开!”
方文彬猛地掐住她脖子遏制住了她的呼救:“我有钱的时候,你对我百般恭顺,又温柔又包容,我以为你会好好当一位妻子,后来我没钱了给你娘家了,你第一时间就变了。”
方文彬喘着粗气,神色骇人而疯狂:“你说,人为什么可以为变脸那么快?”
在宋芳快要被掐断气前,他又松开了手,见她咳嗽还帮她拍拍后背顺气:“对不起了小芳,我刚刚认错人。”
说着他弯腰从床底拿了一根绳子将宋芳结结实实地绑起来,在这过程中被宋芳狠狠踹了一脚,他又发疯抽了她一耳光:“妈的,你们女人都一个样,给脸不要脸。”
绑完后他神色又变得温柔起来:“你乖一点,只要你乖乖地,我保证以后不打你。”
宋芳头皮发麻,再次确认了他精神有问题,急得满头都是汗:“你冷静一点,我不是你前妻,我是宋芳。”
方文彬笑了,目光毫不掩饰地落在她身上每一次,让端正的五官变得无比猥琐丑陋:“我知道,你可比那个臭婊子迷人太多了,你好白,一双腿勾得人移不开视线,每次见面都想让你夹上来。”
“砰砰砰——”
这时门外传来震天响,似乎是什么敲打着铁门。
宋芳赶紧转移话题:“有人敲门。”
方文彬却什么都听不进去,诡异地盯着她,手朝她伸出来,宋芳本能地又一脚踹过去,却被他压回床上。
宋芳尖叫:救命!”
外门的铁门锁终于被人砸开,沈明松几步冲上来撞开卧室门。
宋尔雅追着进来,刚看清里面情形,想都没想就用水果刀往方文彬屁股上扎了进去。
她跑出门前顺手揣了好几把小刀。
方文彬捂着屁股吃痛地跳起来,手还没抓到她,就被沈明松扯着头发到了客厅外。
两人扭打了起来。
宋尔雅忙割开宋芳身上的绳子,宋芳才得了自由就拉着妹妹往门外跑。
闹了这么大的动静,吵得邻居都站在楼道外张望是怎么回事。
“报警,快报警,里面有疯子!”宋芳向他们求救。
直到警察来了之后,宋芳才瘫软地坐在地上哭起来,边哭边骂方文彬这个天杀的。
~
从公安局做完笔录出来已经是第二天了,方文彬涉嫌绑架他人,被拘留起来。
宋芳心有余悸,她脸肿了一大块,回家后宋尔雅给她抹了些药,用冰棒给敷脸。
“姐姐已经没事了。”宋芳拍拍妹妹的手,脸色还是不太好,“你和明松怎么会出现在方文彬家里?”
宋尔雅眨眨眼,想不出解释的理由,总不能说未来的沈明松给了她预警,让她知道六月份一定会发现什么。
她后怕转移话题:“是方小娟,是她把你交给那混蛋的。”
宋芳沉默了,想起是喝了方小娟给的水后才彻底没了意识的。
以她个性应该是火冒三丈的,可现在她一声不吭。
宋尔雅明白每个人都想单独静静的情况,便出去把门关上了。
沈明松坐在院子外没走,手指夹着点燃的半根烟。
“你又抽烟。”
沈明松便将烟丢地上,就鞋子碾灭了:“芳姐没事吧?”
宋尔雅摇摇头,被朋友背叛,又差点被强\奸,身体没事,心灵上可能会蒙上层阴影。
沈明松:“来和哥说说,你是怎么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的?”
宋尔雅来找他求助时,说有人要害她姐,沈明松起初还认为小姑娘考完试闲着没事干了又来都他逗玩,直到她说了方文彬名字后,他才重视起来。
她急得快哭了,他也就没时间考究她话里真假。
“这是秘密。”宋尔雅为难地说,她招招手示意让沈明松凑耳朵过来,“我和你说了,你可别说出去。”
沈明松疑惑地偏了偏头,把耳朵凑过去。
“因为我有超能力,能预知未来。”
沈明松站起来往门外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敲她脑袋:“都什么时候了,还和你哥开玩笑?”
宋尔雅还是一本正经:“我真没开玩笑。”
“那你说说,未来是怎??x?么样。”
“未来哥哥很有钱,让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做梦呢?”沈明松两边脸都给她掐了。
他掐的一点都不疼,宋尔雅还和他皮:“没做梦,未来的你就是很喜欢我,遗产都想留给我。”
沈明松大脑短暂的空白:“胡说!”
“我没胡说,你现在不就很喜欢我了?”
沈明松改用拳头不轻不重地锤她脑袋,骂了一句“没睡醒就继续睡”,转身就走了,这一次没再折回来。
宋尔雅叹气:“唉。”——
作者有话说:宝,你们还在看吗[爆哭]
第29章 第 29 章 新生
宋芳比宋尔雅想象要坚强, 很积极地去公安局做了好几次笔录。
恐惧归恐惧,但她不能放任那神经病这么欺负人。
然而方文彬关了没几天,就被人保释出来了。
宋芳担心方文彬会出来报复他们, 她把工作辞了。
她冒出逃到外省的想法,和姑姑打了好几次电话,姑姑以为她是想出来找工作, 热情喊她出来。
宋芳心动了却又犹豫,她可以走, 可妹妹怎么办呢?她还是要继续留下来读书的。
宋尔雅倒是非常支持她出去的, 自己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
宋芳日记里提到,方文彬没多久就死在火灾中。
不过她也担心自己这次改变了母亲命运, 会不会也连带着改变了方文彬的命运, 万一他没被烧死可怎么办?
而方小娟被当作同伙也被拘留了起来, 她在里面走了一遭, 吓得什么都说了。
她口供中透露了更多被困在会所工作的女人,有些是自愿的, 有些是被骗来的,还有拐卖进去被迫的。
这涉及到更大案件, 引起了上面领导注意下令追查。
暑假中旬时, 风情街的那家夜总会被停业整改, 作为夜总会的管理人员,警察再次传唤方文彬时, 他家已经人去楼空。
周强作为幕后老板也被带走协查,因为证据不足, 一个月后又被放了出来。
他小弟来开车浩浩荡荡地在拘留所门口接风洗尘,还点燃了长长几串鞭炮,白茫茫的硝烟将目送的警员笼罩在其中。
这些事都成为了椰城饭后闲谈, 说这个强哥背景强大,连警方都奈何不了他。
洗尘宴上,被警方下了逮捕令的方文彬跪在周强面前:“强哥,这次你得救我。”
这些日子里他东躲西藏,早没了表皮上的那层斯文,乱糟糟地胡子都没空刮,身上一股馊味。
周强摸着自己的光头,为难道:“不是强哥不帮你啊,小姐们卖卖酒,跳跳舞,都是来正经赚钱的,谁让你逼她们卖肉了?老子差点都要被你害死了,你还有脸出现在老子面前?你还是去自首,争取少判几年。”
方文彬双眼猩红,明白周强是要把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推了,他已经是亡命之徒没有后路,鱼死网破道:“强哥,你能保证我不会在条子面前说些什么吗?”
周强抖了抖烟灰。
“我老婆她在你家吧。”方文彬笑了,声音嘶哑难听,“应该说她在你家花园底下是不是?你说那下面究竟埋了多少个人呢?”
周强香烟燃尽,他又点了一根,打火机照亮他脸上狰狞疤痕:“你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也可以什么都知道。”
那根香烟再次燃尽,周强说:“你去找老三,跟货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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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芳惶恐不安地度过一个暑假,这期间方文彬都没再出现过,也许他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早就逃到外面去了,没空找她麻烦。
生活恢复到平静,宋芳收拾了行李,说要出去外面看看。
椰城到深市路途遥远,乘船出去后还要转火车,沈明松帮她把行李扛上船。
宋尔雅还是有些不舍抱住宋芳撒娇:“姐姐,你一定要经常给我电话哦。”
“等姐姐到那边稳定下来,就接你过去玩,你自己一个人在家也要好好学习。”说完宋芳又觉得自己说的多余了,她这个妹妹虽然有些调皮,但很少让人操心过。
船开动了,宋芳要开启她新的人生,宋尔雅站在码头挥手,直到海面上的客船身影越来越小。
祝你新生。
宋尔雅默默祝福,因这场离别高兴而又有些忧伤。
宋芳不是每天都要围着她转的,她也要有自己的人生了,而她在这里只能作为妹妹,祝福她。
宋芳回头望渐渐远去的码头,人群小得像蚂蚁,纵然心中不舍,她也得去迎接新的生活。
经历的长途火车的折磨后,宋芳终于顺利到达深市的姑姑家,她整理行李时发现了一叠钱。
每一张都很新,是从银行取出来的。
她从来没有过问过妹妹存折里有多少钱,也不晓得居然会有真么多,大概是全取出来了,都偷偷放她行李里了。
~
每年开学都会下雨,冰凉的雨水缓解了酷暑炎热。
陶冬冬去了五中,要住宿,只有周末能回家。她遗憾不能和宋尔雅安一起上学了,宋尔雅安慰她高中只是开始,一切都还来得及,她们还有机会一起念大学的。
并且等她有了自己目标之后,也不一定会想和自己念同样的大学,现在的难过是短暂的。
陶冬冬耷拉眉眼:“你想考什么大学?”
宋尔雅说了所有人都想去的那两个知名学府。
陶冬冬:“……”
她这辈子没希望了。
九月一日,德育门口拉了许多惹眼横幅欢迎新生入学,树上挂满小彩旗,放眼看去人山人海,很多学生家庭优渥,私家车占满了学校预留的停车位。
门口进去就是一个招生广场,摆满了各个班级的新生报名摊位,由高年级学生负责。
学校广场上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上面刻着:书山有路勤为径。
宋尔雅十六岁那年就退学了,后来也是请老师来家里教的,这也算是她头回念高中。
报名流程都会有学生会的学长学姐带领,宋尔雅不喜欢和别人挤一间宿舍,能不住宿她就不住,交完学费后学长带着她去认教学楼找教室。
一路上有人看过来,问带路的学长她是哪个班的小学妹。
开学报名有两天,第三天才正式开始上课,班级里的同学报道完毕。
班主任陈媛媛拿着学生名单进来,她烫着微卷的头发,大概三十来岁,先是自我介绍一番,然后扫过讲台下所有学生:“宋瑶同学是哪一位,站起来让老师看看。”
宋尔雅大大方方的站了起来,迎接那些目光。
陈媛媛目光一亮,这个女同学是保送进来的,中考上拿到分数也很优异,得知她被分到自己班时,陈媛媛兴奋得一晚都睡不着觉。
“看来还是位美女呢,老师很高兴你能来到高一一班。”
自我介绍就从宋尔雅开始了,同学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让大家认眼。
班里男女比例平衡,女生就十来个,宋尔雅在女生堆里很快就打成一片,半天不到就有人约她一起去上厕所。
第一学期陈媛媛按成绩来选班干部,宋尔雅毫不意外当了班长。
开学要军训一个星期,男男女女都站在太阳底下遭受酷刑,好不容易熬过去,大家都黑了一圈,穿上了学校定制的蓝白配色校服更显黑了。
同桌李秀娥捧着宋尔雅的脸翻来覆去地看:“班长,你到底用了什么防晒霜,效果那么强?”
人家晒黑她晒红,温度下来后她肤色就恢复如常,就是被晒伤了,下巴脱皮。
宋尔雅都不敢碰脱皮的地方,火辣辣的疼。
李秀娥好心的把自己的药膏拿出来给她抹。
宋尔雅感激不尽,一看这女生就知道自己高中生活不会太差。
她养了好些天才把皮肤养回来。
高中这个年纪正是青春少艾,谁都喜欢看好看的人,学习之外谈论的不是电影明星,就是学校里的长相出众的那几个。
比如高三七班的金思明,又高又帅,打篮球特别好,广播站的明秋月歌声空灵动人,高二明芝兰娇小可人
也有人说宋尔雅长得像少数民族,她眼窝很深邃,瞳孔颜色很浅,像晶莹剔透的琉璃。
她和宋芳都这种长相。
有男生找过来说想和宋尔雅交朋友,问可以和她互相写信交流吗,又或者直接往她课桌里塞。
宋尔雅拆开过一封,写信那人在信上说他每次见到她都很自卑,觉得她像一位小公主一样高贵,纯白,让他心里酸涩得像颗半青不熟的番茄。
宋尔雅:“???”什么鬼番茄。
她以前没有接触过这??x?个年纪的男生,唯一认识的只有段西瑞,段西瑞傻归傻,没这么搞笑。
晚自习放学了,她装了些试卷晚上回去做,那些信叠好留课桌里。
后排没走完的男生见状,用手肘撞撞旁人:“快!追上去。”
学校提供车棚里供教师学生使用,车辆堆得满满当当,款式大差不差,防止认错有人会在车身上用防水笔写点或画点什么做标记。
宋尔雅弯腰查找时,察觉到书包被人拉开,往里面塞了什么。
吓她一跳,回头一看是沈明松。
沈明松穿着和她同款校服,刚刚应该是运动过出汗用冷水冲了头,发丝上挂着水珠,水渍一路湿到胸口下,他在宽大的口袋里又掏出了一把零食给她。
“我不吃,都给你。”
饼干和糖果混在一起,她双手都没拿得完,沈明松继续往她书包里放。
宋尔雅接过:“太多了,哪里来?”
直到鼓鼓囊囊的口袋瘪下去,他用一种“吃了吗”的口吻和她说:“方文彬死了。”
宋尔雅猛然抬头:“怎么死的?”
“烧死。”
她瞬间喜上眉梢,嘴巴不受控制的咧开,命运果然还是随着大致方向滚动了,该死的还是会死。
这对她来说是好事,方文彬早死早安心。
然而下一刻乐极生悲,宋尔雅发现自己自行车后轮瘪瘪的,明显被人用刀子扎了洞把气都放了,完全骑不了。
她懵了。
数学老师是个古板的小老头,脾气古怪,动不动就体罚学生,听说上一届的学生恨他恨得要死,隔段时间就会有人偷偷去扎他自行车轮胎。
联想到着,宋尔雅皱眉,她是有些小脾气,但才开学不久自己没来得及得罪过谁吧?
沈明松怫然越过她身后,视线锋利如刀,捕抓到那一闪而过的身影,额发打下的阴影掩过阴鸷眉眼。
宋尔雅扭头看去,没发现什么异常。
自行车轮胎彻底报废了,沈明松让她先坐公交车回去,他帮她看看还能不能修。
她点点头,纳闷地往公交站走,思考着究竟是谁要害她?
好在学校离家不远,车上都是同校学生,下车后也有人和她结伴而行走回到家
李姨看见她回来就招呼:“瑶瑶回来了,锅里有宵夜,快去吃。”
宋芳走后沈明松从家政公司找来的李姨来照顾明珠,怕自己晚上不回家明珠没饭吃。
宋尔雅都是在学校食堂吃,明珠偶尔会给她留宵夜。
……
修车行里,老板将车轮内胎拆了下来,看着那不大的刀口:“就破那么点,补补就行。”
沈明松态度坚决:“换了。”
“好嘞。”换一个全新的轮胎老板还能多赚一点,当下就去找材料换上,好奇看一眼体格高大的少年,又去看他身前战战兢兢的男生。
男生干巴瘦弱,明显很怕少年,半天屁都放不出来一个。
沈明松玩着打火机:“她得罪你了?”
男生用力摇头。
“那你欺负她?”
“没有没有!”男生连连摆手,汗水湿透了后背,结结巴巴地才说出一个理由。
他放学想和宋瑶一起走,就把她自行车弄坏了,到时候就能邀请她坐自己后座上送她回家,他的朋友都是这样追女生的。
“我只是喜欢……”
男生话未说完,就被沈明松踹了一脚跪倒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才抬头又赶紧低下,不敢去面对那张阴沉的脸。
沈明松眼神很冷,多看一眼就要上去打人似的。这些二百五惯会以欺负人的方式去接近女生,脑子被车碾了。
老板误会什么,飞快地把轮胎换好,插嘴道:“同学,换好了。”
沈明松沉默了十几秒,忍着没上去补一脚:“还不付钱?”
男生领悟过来赶紧去掏口袋,沈明松推着车出去搬上摩托车后座用绳子绑住,无意撇到车身上的小字。
他低头去看。
尔尔——
作者有话说:谢谢宝宝们的鼓励,码字都有力气了些[哈哈大笑][哈哈大笑][哈哈大笑]
第30章 第 30 章 谁是你妹妹
摩托车声音一响, 宋尔雅就跑出来了。
自行车被五花大绑在车后座上,沈明松解下来让她推着在院子转了几圈。
车轮子轱辘轱辘转,见又能正常使用了, 宋尔雅都不知道他是怎么修好的,笑靥如花:“谢谢哥哥。”
她才洗完澡不久,头发半干地披在脑后, 满身水气,发尾坠着的水珠滴到沈明松手臂上, 微凉触感让他悄悄后移了一点, 怕自己身上灰尘给她染上。
他抓着车把手:“你仔细看看,是你车吗?”
宋尔雅闻言又扭头去检查, 双手掰了掰车篮子, 又去看她留下的标记确定道:“是我的啊, 这还留着上次被撞的痕迹呢。”
沈明松便不多问了。
宋尔雅是个很能唠的小女孩, 宋芳离开后晚上没人和她聊天,就去找明珠聊天。但人家作息好, 看完连续剧就犯困了,撑不住。
有时沈明松在家, 她就闯进他房间缠他说话, 赶都赶不走。害得他在房间内连背心都不敢穿, 永远衣冠完整。
沈明松不在时,她就回隔壁自言自语, 切换语言练习口语,怕太久不说就陌生了。
日子也属实无聊, 说实话她也没多爱学习的,就是养成习惯了。
宋芳一去到姑姑那边就打电话回来,给了可以联系的座机号码, 她问宋尔雅怎么把钱都给她了。
宋尔雅说没都给,自己留有够生活。
宋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打算一发工资就赶紧给妹妹打钱。
每个年代都没有它的特色,世纪的末尾通讯并不发达,亲人联系大多是靠信件。
宋尔雅觉得写信也很有意思,文字能表现出更多意思。她隔三差五就给母亲写信,有时她捡到朵花都会塞进信纸里寄过去,像抓到昆虫给妈妈炫耀的小狗。
这时邮寄没后世那般追求速度,信件一路跋山涉水,缓慢地投递出去。
宋芳回信被寄回来时,已经是好多天过去了,她说自己已经在工作了,还给宋尔雅打钱回来,怕她没钱吃饭。
德育管得十分严厉,宋尔雅不能做那些小生意了,最主要的重心还是要放在学习上,好在她的存折里还留有一笔小钱。
只是钱会花完,她得找个办法赚钱。
第一个月考成绩出来后,她远远甩了第二名几十分,在分数榜下,依旧有目光在凝视她,不过这次他们不议论她好不好看了,而是叫她年级第一。
宋尔雅在走廊上看完年级成绩榜满意回到教室,路过后门听几个男生在聊天。
“那天来了好多警察和法医,那个人被烧得面目全非,骨头都黑成碳了。”
“得罪什么人,被仇杀吧?”
“肯定是,他全身被铁链捆着。”
宋尔雅凑过去:“你们在说什么?”
男生们顿了一下,其中一个面色古怪,偏头躲开她的视线。
倒是另一个男生回答了:“没什么,就是李达家附近烧死了个人,很吓人,你还是不要听了。”
宋尔雅眼皮一跳,倒也没刨根到底,iPad相册里的那则新闻截图,就是一起某男子被仇家浇汽油烧死的凶杀案,大概率就是方文彬了。
沈明松果然是故意留给她看的。
方文彬死了就行,怎么死的不重要。
等她走后,男生拍拍李达肩膀:“不是喜欢人家吗,怎么和你说话又当缩头乌龟了。”
李达被踹过的地方在幻疼,他支支吾吾:“你们知道高三的沈明松吗?”
“怎么了?”
“班长和他关系不一般,你们最好也别招她了。”
沈明松被人议论从来不会是有多帅,打球有多好,而是他是个混的,打架狠得要命,也很会赚钱,连学校外那条街的小混混都叫他一声哥。
可他学习又很好,和宋尔雅一样是特招生,老师懒得管他,只期待他赶紧毕业给学校提高本科率,然后走人。
然而李达这些话一传出去,又变了味。
一天课间,宋尔雅和玩得好的几位女生在对试卷错题分析时,孙梦犹犹豫豫地走过来,欲言又止的看了她好几次。
孙梦很内向,在班级存在感不高,似乎没有朋友,老是带着耳机一个听歌,和人说句话都要在心里设想千百次。
宋尔雅轻轻叹气,自动开口问:“怎么了?”
孙梦求一听眼睛都亮了起来,救地望着宋尔雅,委屈的说:“班长,高三的王子恒把我随身听借走了,好多天都没还。”
她那台随身听是国外牌子,比杂牌价格贵上数倍,说是借实际就不会还回来,和被抢??x?没区别。
宋尔雅感到莫名其妙,也无能为力:“我也不认识王子恒,你找我干嘛?”
总不能让她去抢回来吧,小小班长没这么大本事啊。
孙梦的表情都要哭了,眼圈说红就红,弄丢了那么贵的东西,被家里知道她就要完了。
还是李秀娥反应快,搂着宋尔雅肩膀嘻嘻笑:“沈明松不是你对象吗?孙梦应该想让你去找他帮忙要回来,王子恒和他一个班的。”
“啊?”宋尔雅目瞪口呆,“谁说的,是谁造我谣?”
“居然是造谣的吗?”
“沈明松不是你对象?”
宋尔雅:“高中生哪来的对象?你们听谁说的我和沈明松交往?”
在场几个女生都摇头,谣言都是都越传越离谱的,到他们耳朵里就这样了,至于源头是什么没几个人知道。
学校很大,高一与高三都不在同一个楼层,但也还是能撞见的,宋尔雅每次都会和沈明松挥手打招呼,而那个冷着脸的高三学长在看到她后,变得没有那么可怕了,甚至会笑。
有次沈明松还拉开拉链往她书包里塞零食,她还把那些零食分给几个女生吃了。
她们听见那些流言时便当真了。
宋尔雅哭笑不得和她们解释清楚。
李秀娥满脑袋梦幻泡泡:“邻家哥哥,青梅竹马,听起来更美好了。”
等到下节课课间时,宋尔雅招架不住孙梦可怜兮兮的纠缠。带着她去了高三所在楼层,抱着一丝希望和沈明松说明来意。
沈明松靠在教室门边上,身高快要突破门框了,眉眼锐利,他往教室里探身:“王子恒,出来。”
他这一喊,班级瞬间安静,最角落的男生忙站起来往这边走,神色惶恐。
东西比想象的还顺利地要回来了,孙梦连连道谢,怪不得她要先来找自己,原来沈明松说话这么管用。
宋尔雅忽然想到狐假虎威这个词。
陆年从窗户探出脑袋来:“妹妹,我这还有些零食你还吃不吃?”
宋尔雅摇头。
陆年:“为什么不要,松哥每次都抢我的拿去给你?”
宋尔雅总算知道他哪来那么多零食给她了。
沈明松将陆年脑袋按回窗户里,啪一下关上,催促她:“要上课了还不走?”
他说话时并不看她。
宋尔雅怀疑他是不是偷偷说过自己坏话,心虚了,让他以后别抢了,她嘴巴没那么馋。
沈明松推她:“回去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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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只有怀念时才美好,真正去体验了往往是课堂上老师催眠的声音,繁重的学业,和迷茫的未来。
课间里广播站会放些歌曲调节学生情绪,舒缓心情。
如果是明秋月值班的话,她会跟着伴奏唱歌,音调里饱含感情,声线空灵悦耳。
宋尔雅没有留意过未来有没有明星歌手叫她这个名的,但她真的在闪闪发光,估计的是不少人少年时代的女神。
李秀娥就是她粉丝,会偷偷跟着哼唱。
“秋月学姐唱歌超好听的,又会弹琴,家里又有钱。”几个女生课余时间围在一起议论。
李秀娥说:“不过学姐高三了准备要退出广播站,他们社团正在招新,我们要不要去参加?”
有人说好,有人说没兴趣。
宋尔雅兴致勃勃地跟着李秀娥一起去报名,因为听说去广播站可以不用晨练。
德育的晨练是围着操场跑八百米,每天雷打不动的,老师不轻易给假。每次跑下来宋尔雅骨头架都要散了,累得像条死狗。
她遭受不住这样的折磨,怕那天就猝死了,她爱惜生命爱得要命。
面试地点在学校的一个小礼堂里,主审官是两位老师,和广播站的老人,明秋月就在其中,她看到宋尔雅还笑盈盈地给她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整场面试都是公开的,谁都可以过来凑热闹,其余面试的学生也在台下候着。
宋尔雅上台没有李秀娥那样紧张,这种场合对她来说小意思。不怯场、不害羞,挑一篇文章来展示自己普通话标准程度和音色。
舞台明亮的灯光洒下来,照亮少女自信从容的身姿,茂密的长发如云,肤白盛雪,唇色又是浓烈对比的娇艳,容貌如夜里盛开的山茶。
她臭屁的展示英德双语,如果不是时间不够她还想用西班牙语来一段。
两位老师对视一眼而笑,结束后批评了她不够专业,最后却又就给打了高分。
她下来后,明秋月还特意来和她说话:“你居然还会德语,太厉害了吧。”
宋尔雅不谦卑:“嘿嘿,小意思小意思。”
明秋月也为她的自信愣了愣神,捏她脸:“很好很好,我们广播站就需要你这种放得开的。”
简称不要脸。
宋尔雅在明秋月眼里看到了知音难觅的激动,果然下一秒她问:“你要不要来我的乐队,你音色很漂亮。”
平时学校的汇演里,明秋月和朋友组起来的乐队往往是压轴节目,听说他们自创的歌在全市里也是拿过奖。
宋尔雅虽然被夸得要飘上天,但她唱歌着实走调严重,自娱自乐一下还好,跑到大庭广众下就是丢人现眼了。
脸皮再厚也是需要点面子的。
她拒绝了。
而听到对话的明芝兰待不住跑出了剧场。
她从出生起就和明秋月比,比学习比特长比容貌,比什么都落堂姐一大截,先是进不去她的乐队,现在连广播站都刷她下来,气得乱踢路边垃圾桶。
她咬着牙,想起刚刚和堂姐说话的女生更气了,本来她和堂姐一起都能被称为明家双姝,在学校很受欢迎。
可自新生开学后,宋瑶名气都要盖过她了,大家都知道高一一班有个学习好有特别貌美的小学妹。
明芝兰本能的不喜欢她,认为她和明秋月一样讨厌!
她不想宋尔雅被选上。
但最终宋尔雅和李秀娥都被选上了。
也不是获得什么国际大奖,宋尔雅跑回家还是在明珠面前嘚瑟一会儿,又打电话和妈妈说求表扬。
沈明松看她又蹦又跳的:“中彩票了?”
宋尔雅:“我要当明星啦!”
沈明松:“?”
她继续自卖自夸:“校园广播站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沈明松已经习惯了她的自恋,还是忍不住想这小姑娘脑子是怎么构成的,人怎么可以张狂成这样?
其实宋尔雅更高兴的是不用跑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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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温柔沐浴在每一个睡眼朦胧还要跑步的学生身上,体育老师可不会温柔,吹着口哨让人动起来不许偷懒。
宋尔雅在小小的广播室里躲懒,听明秋月给她讲解机器的操作,只要不让她跑八百米,让她学什么都行。
上岗第一天,明秋月就让她试着在全校师生里开口说话,把小话筒给她。
宋尔雅想了想,决定分享自己平时的读书摘抄。
八百米晨跑之后,会有十来分钟的自由时间,大家懒懒散散的吃早餐,没有心情听广播在放什么。
沈明松抬头看食堂外的大喇叭。
“我的灵魂绝不懦弱,
在世界上的风暴频仍之区也不颤抖忧虑,
我见到天堂的光辉闪烁,
同样闪烁的信仰使我克服着恐惧
……”
陆年饿极了,两口一个包子,偷偷伸手拿了对面一个,见人也没任何反应,他打了一个响指:“松哥,回神了。”
学校放那些枯燥无味的英文朗诵有什么好听的,是韩梅梅嫁人,还是李雷移情别恋了。
陆年听了好一会才听出不对劲:“这声音,是咱们妹妹的吧?”
沈明松面无表情:“谁是你妹妹?”
陆年:“……”
“你妹、你妹。”——
作者有话说:引用:
“我的灵魂绝不懦弱,
在世界上的风暴频仍之区也不颤抖忧虑,
我见到天堂的光辉闪烁,
同样闪烁的信仰使我克服着恐惧……”——艾米莉·勃朗特《我歌唱夜色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