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诚在旁插了句:“烤河鱼。”
叶铁匠没见过烤河鱼还要做一个铁板的,树枝一串,架在火上不就成了,想来是林窈又做什么新菜了。他过几日定要去尝尝,上次开业去吃的炸串他还念念不忘呢:“得,明儿先给你赶出十个,剩下的后日准成。”
从铁匠铺出来,林窈和林诚就直接往杨牙人所在的牙行去了。
林窈俩人到的时候,杨平正趴在柜台上打盹,林窈笑着敲了敲柜台,他猛地惊醒,见是兄妹俩,眼睛登时亮了:“莫不是想通了?”
林窈点了点头,将装着八两银子的荷包推过去:“杨大哥,就要那间了。”
签订契约之后,林窈看着手里的钥匙,兴奋得不亚于买下铺子的时候。虽然现在只是租下了一个院子,但总有一天她会在最繁华的地方,买下一间属于她自己的房子,这种一点一点实现自己目标的感觉真好,“走!今天吃顿好的!”
林窈带着兄长和林崧直奔肉铺,指着案上的猪肘子:“来两个最大的!”
屠户抄起尖刀利落划开草绳,肥厚的肘子在砧板上颤巍巍抖动。
回到食肆,正是最忙的时候,林窈和林诚帮衬着把食肆的活做完了,才有时间处理猪肘子。
王小鱼看到林窈拎出两只猪肘子以为是店里要上的新菜,“师傅又上新菜了?”
林窈摇了摇头,“是新菜,但是是为了预祝我们乔迁。”
王小鱼不禁惊讶,“师傅要搬到镇上吗?”
“每日往返太累了,倒不如直接住在镇上。”林窈系上的围裙,开始处理猪肘子。
林窈将猪肘子浸入温水刮净细毛,用刀在肘子内侧划开十字花刀,深至见骨。铁锅添水,丢入姜片、葱段、两勺黄酒,待水沸后将肘子下锅,浮沫渐渐泛上水面,她用勺子撇净后捞出,肘子表皮已微微收紧。
她往铁锅里倒半碗菜籽油,撒入一把冰糖,不停搅动,琥珀色的糖粒逐渐融化成浆,泛起细小的泡沫。糖浆色泽逐渐转深,她迅速将肘子下锅翻炒,直到深棕的糖色均匀裹住肉皮,传出阵阵甜香。
“把豉汁和黄酒取来,”林窈冲王小鱼扬了扬下巴,同时往锅里丢进两颗八角、三片香叶、一段桂皮。
红烧猪肘子少不了酱油,但是林窈今天去瞧了一眼,酱油简直贵得没边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用豉汁,她也是前几日才知道,这个朝代已经有了豉汁,也是由豆类发酵制成,提取汁液用于调味,具有咸鲜味,功能类似酱油①。
酱汁浇下的瞬间,香味被彻底激发,她用炒勺轻轻翻动肘子,确保每道切口都浸满酱色。添入足量热水没过肘子,大火烧开后转至炭火小灶,锅盖半掩,汤汁咕嘟着冒出细小的气泡。
“盯着火候,别让汤收干。”林窈解下围裙搭在灶台边。
王小鱼蹲在灶前拨弄炭灰,看着肘子皮上的油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师傅,这肘子皮看着就软糯。”
“你是个眼尖的,红烧肘子的精华就是这皮。”林窈用竹筷戳了戳肘子,见肉骨已微微分离,“成了。”——
作者有话说:许之珩:欢迎来到,我的地盘[墨镜]
①引用自百度
第57章 搬家
酉时末,最后一桌客人结账离去,食肆里终于安静下来。
素娘和赵娘子合力端出两大盘红烧猪肘子,琥珀色的酱汁裹着油亮的肉皮,蒸腾的热气中混着大料浓郁的辛香,还未放到桌上,站在一旁的阿柱就狠狠吸了口气:“乖乖!这香味能飘到三条街外去!”
林崧踮着脚扒着桌沿:“二姐我要吃皮!”
“小馋猫。”林窈捏了捏他胖嘟嘟的小脸,用筷子挑开颤巍巍的肉皮,一块Q弹软糯的猪皮被林窈扒了下来,浓油赤酱的表皮带着满满的胶质,看得林崧咽了咽口水,“烫,一会再吃。”
林诚虽吃过小妹做的红烧猪蹄,却从未见过这般硕大的肘子,肥厚的肉块堆叠着,酱汁顺着沟壑缓缓流淌,光是看着就叫人食指大动。
“都别客气!”林窈夹起块带骨的肉,筷子轻轻一夹,酥烂的肉块便脱骨而出,“今儿敞开了吃!”
阿福早就按捺不住,见掌柜的动筷,他也夹了一块带皮的肉,软糯的胶质在齿间化开,甜咸交织的酱汁迸发开来,在这里做工的几日里吃的东西,比他这辈子吃过的加起来都要好。
林诚挑的是块肥瘦相间的部分,入口时,肉香混着黄酒的醇香在舌尖散开,炖煮得恰到好处的肉质软而不烂。
酒足饭饱后,暮色已浓。林窈兄妹趁着月色往家赶。乡间小路坑坑洼洼,林崧趴在林窈腿上呼呼大睡,嘴里还嘟囔着猪肘子,惹得林窈伸手戳了戳他日渐圆润的小肚子。
回到家,林窈把林崧放到床上,便开始收拾。这次搬家主要是把她做的那些调料和各自的必需品带走即可,剩下的床铺被褥到镇上买新的便是。她把灶房柜子里装着五香粉和大蒜粉的陶罐捧出来,掂了掂重量,怎么轻飘飘的?
林窈打开罐子一看,原本应该还有大半调料的罐子,如今竟只剩下一丢丢。
“阿兄,你最近用了很多五香粉和大蒜粉吗?”林窈转头问道。
林诚正收拾着几件旧衣裳,闻言抬头:“没有啊,都是按照你说的量用的。”
林窈盯着罐子,心里疑惑,但想到新店开业后生意繁忙,或许真是自己疏忽了用量,便没再多想,只是将剩下的调料重新封好,放进特意准备的木箱里,“可能是我记错了。”
收拾完调料,林窈又开始整理一些简单的衣物和日常用品。虽说要搬到镇上,但村里的家始终是个根,逢年过节还要回来住的。更何况,如今世道不太平,风雨飘摇的朝代,谁也说不准哪天就会生出变故。如果日后真的打起仗来,越是繁华的地方,越是危险,留着这个家,也算是给自己留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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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刘大壮和梁氏扛着扁担来帮忙时,林窈正往林崧的小书包装他的玩具。
梁氏一看到林窈就拉着她的手,“好孩子,你是个有本事的,你们可是我们村里第一个搬到镇上的哩。”说着眼眶突然红了,“搬走了就是不能时时看到你们了。”
刘大壮看媳妇红了眼,插了一嘴,“镇上离得又不远,怎么整得跟再也见不到了似的。”
被刘大壮这一打岔,梁氏立马收了眼泪,一脚踹到了刘大壮的小腿上,“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净说些乱七八糟的。”
刘大壮在一旁重重地咳了两声,把扁担往肩上一扛:“是是是,我不会说话,阿窈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村里渐渐热闹起来,隔壁张大爷早早地就听到林家二房这边的声音,走出来看见门外堆着的铺盖卷:“阿窈,你们这是要搬到镇上去住?”
林窈擦着汗直起腰,“是哩,食肆生意忙,来回跑耽搁功夫。”
林有功到的时候,林家二房门前已经站了好些人,都是听说林家要搬到镇上,来凑热闹的,他刚挤进院门就听到了林诚说的话,由衷为他们开心:“今儿来的人真不少,都来送送咱们村的大掌柜!”
林窈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院门口站满了婶子大娘,有的怀里抱着自家腌的咸菜,有的手里提着刚摘的豆角,都要往他们的驴车上放。
住在村头的李婶子打量了几眼在一旁闷头收拾东西的林诚,忙拉过自家的姑娘,“诚哥儿,这是你可儿妹妹,你们小时候还一起玩呢!”
孙可儿被母亲扯着胳膊往前推了半步,她可是十里八村最好看的姑娘,今日她特意在鬓别了朵刚摘的野花,还戴了对银豆子耳坠,随着动作轻轻摇晃,衬得整个人十分水灵。
林窈和林诚对视一眼,林诚有点难为情,一时无言。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李婶子打的什么算盘,只是林诚不好开口,免得下了姑娘的面子,叫她被人嘲笑,他求救地看向梁氏,梁氏立刻接收到信号,“可儿真是越长越水灵,我瞧着也是喜欢得紧,可惜我家的小子太小了,不然指定要上门求亲。”
黎氏听到梁氏这么说,打趣道:“你家的娃娃才刚会走,你就相看起儿媳妇了?真是没个正形。”
俩人打着哈哈,这事儿就被俩人糊弄过去了,只是孙可儿哪里感受不到林诚的拒绝。
孙可儿指尖狠狠攥住袖口,她盯着继续埋头收拾东西的林诚,想起娘亲昨夜和她念叨的话:“林家那小子虽木讷些,可架不住妹子能干啊,如今在镇上开了食肆,往后保准越过越好,等他那妹子出嫁,这房子、食肆不都是他的,你嫁过去就是享福的命。”
她没把娘亲的话放在心上,林诚就算再怎么有出息,也是个泥腿子出身,她将要是要嫁给读书人,做秀才娘子的,这种人哪里配得上她。
可此刻,看着驴车上堆满的木箱陶罐和满满当当的瓜果蔬菜,孙可儿觉得这口气,她咽不下。
林诚见关注点不在自己的身上了,就回到院子里继续收拾剩下的行李。
孙可儿见他看都不看自己就走了,拿过母亲手里的乔迁礼,跟着林诚进了院子。她把礼物递给林诚后,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不过是个泥腿子出身,一家子的破落户,真当自己是回事了?”
林诚的脸当即就黑了,梁氏眼尖地瞧见这幕,横插进两人中间,用胳膊肘顶了顶林诚:“还愣着干嘛?去把西屋的木箱搬出来!”
收拾妥当后,驴车满载着家什晃晃悠悠往镇上驶去。林窈看着越来越小的房子,直到看不到了,才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到了新家,众人七手八脚将物件搬下车,林诚主动留下来收拾,擦拭桌椅,归置新屋。
林窈和刘大壮、梁氏赶着驴车直奔集市。
到了布庄,林窈掀开布帘,里头摆满了各色成品被褥。梁氏眼尖,一眼就瞧见靠墙处叠放的几床棉被,赶忙拉着林窈过去:“你瞧这床!”
布庄老板介绍,“这床是新弹的棉花,保暖得很。”
林窈挑了两床藏青色的棉被,耐脏又实用,又选了两张褥子,柔软厚实。梁氏在一旁帮忙检查针脚,还特意捏了捏被角,确认棉花填充得均匀,这才满意地点头。
买完床铺被褥,他们又匆匆赶往铁匠铺。
叶铁匠老远瞧见林窈,从屋里搬出打好的铁板:“林小娘子,这十个烤盘提前打好了,都给你做得结结实实的!”
林窈仔细查看,铁板做工精细,木把手打磨得光滑圆润,满意地付了钱。
最后,三人来到了卖鱼的摊子前,木盆里,河鱼活蹦乱跳。
林窈挑了三条肥美的草鱼,准备今天把剩下三个口味的烤鱼都做了,顺便看看刘大壮和梁氏的评价如何。
回到新家时,林诚已将院子打扫干净,柿子树下还支起了简易的烤架。
林窈将在草鱼的背部划上几刀,撒上细盐和料酒腌制去腥,林诚在一旁的早已生好炭火,烤架上的铁板被烧得发烫,滋滋冒起热气。
林窈将茱萸果对半切开,露出里头的籽实,混着泡发的酸梅肉一起捣烂,调成糊状。
铁板烧得冒烟时,她舀了勺猪油化开,油花滋滋作响间将鱼放上,鱼皮迅速蜷曲成焦黄色。
待鱼肉微熟,她将茱萸酸梅酱均匀涂抹在鱼身两侧,酱色顺着刀纹渗进肌理,炭火烘烤下,酸梅的果酸与茱萸的辛辣融合,形成一层红亮的薄壳。
梁氏凑近闻了闻,忍不住揉鼻子:“光是闻着就酸掉牙了!”
另外两块铁板上,林窈用同样的方式把鱼的两面煎至金黄。她取来陶罐里的茱萸粉,用熟油调成糊状,均匀涂抹在鱼皮上。磨成粉末的茱萸辛辣味更甚。随着油脂渗入鱼肉,铁板边缘泛起细密的油泡,茱萸的辛香裹着焦香扑面而来,刘大壮被呛得直揉眼睛。
最后一条烤鱼要做成蒜香味的,林窈把大蒜粉涂抹在鱼身腌制。又取出两头大蒜在石臼捣成泥,辛辣的气息渐渐漫出来。林窈往蒜泥里倒入两勺香油,将三分之二的蒜泥倒入铁板中,蒜末在油中迅速膨胀成金黄的酥粒,最后放入烤好的草鱼,蒜香扑鼻。
林窈将烤得金黄焦香的三条鱼端上桌,酸香与辛烈交织的气味瞬间在院子里弥漫开来。刘大壮搓着手,迫不及待夹起一筷子酸辣烤鱼,雪白的鱼肉裹着红亮的酱汁,一入口就酸得打了个颤,五官皱成一团:“这酸味冲得我后槽牙都发颤!”他灌了口凉茶,还是被酸得直咧嘴,“太酸太酸,牙都要倒了!”
倒是梁氏出乎林窈意料,刚刚做的时候梁氏觉得酸,做好了之后,她尝了一口后就停不下来了:“我倒觉着正好!酸得鲜哩!”
林窈盯着两人截然不同的反应,觉得不如就分个“微酸”和“激酸”!照顾不同人的口味,喜酸的整个直冲鼻腔的“激酸”,不耐酸的就来个柔和酸甜。
隔壁院子。
金玉正苦着一张脸喝白粥,忽然一股浓郁的又酸又辣香气飘来,勾得人腹中馋虫直动,他抽了抽鼻子,手中的白粥显得更加索然无味,“好香啊!郎君,你闻到了吗?”
自从昨天晚饭金玉在他面前吃香的喝辣的之后,许之珩就以金玉如今太胖了为由,行使了他主子的权力,强制金玉和他同吃同喝,他无视了金玉的问题,管他香的臭的,在他痊愈前,都只能喝粥,“食不言。”
林窈和林诚送走刘大壮一家后,正要关门,便听见斜前方的大院开门的声音。兄妹俩都默契地没有关门,杨牙人说,这户人家的老爷是京城的大官,两人抬眼一看,只见金玉背着剑囊跨出门槛,金玉也看到了兄妹二人,三人皆是一愣。
短暂的惊讶过后,金玉面露欣喜,“林小娘子搬家了?”他刚刚闻着附近院子飘来的香气喝了三海碗白粥,原以为是附近的那家请了厨子来做饭,没想到竟然是林窈搬到这条巷子里了,“今晚做了什么好菜,我在院子里都闻到了。”
林窈:“是明天要卖的风味烤鱼,有酸辣、香辣、蒜香和紫苏口味,金玉小哥和许公子明日来捧捧场?”
金玉当然是一百个愿意,留在府里他只有喝白粥的份,他脑袋一转,“郎君这几日太忙了,未必得空,不过我倒是有空。”
林窈笑了笑,“那敢情好,明日定不会叫金玉小哥失望。”——
作者有话说:许之珩:是时候增加我的戏份了吧?[墨镜]
第58章 风味烤鱼
清晨,天还没完全亮透,林窈就到了食肆。
后院里,阿柱和阿福正合力将昨天预定的草鱼倒入水缸,鱼儿扑腾个不停,瞧着格外鲜活。
自从给徐木匠做了一次烤鱼后,接连好几天总有人来问什么时候能吃上。但是装烤鱼的铁板还没做好,林窈让他们再等等,可谓是吊足了胃口。
今天,铁匠终于把所有铁板都交付了,这道新菜也到了正式推出的时候。
林窈想把烤鱼做成食肆的招牌菜,所以这次上新显得格外用心。
她提前找书生写了一块木招牌,放在人来人来往的店门口,上面写了四种不同口味的烤鱼,还配上她亲自设计的简笔画,看起来惟妙惟肖。
烤鱼的制作步骤固定,从杀鱼、腌制,到烤制、浇汁,每个环节都可以交由不同的人负责,这样就可以实现流水线操作,是非常理想的连锁店主菜。
林窈现在要做的就是打开市场,形成品牌,培养消费者习惯,让大家日后提到烤鱼就想到林家食肆。
众人分工明确,阿柱和阿福负责杀鱼,素娘准备烤鱼里的配菜,赵娘子和王小鱼烤鱼,林窈正在调制不同口味的烤鱼酱料。
日头逐渐高悬,后厨的食材一一准备妥当妥当后,阿福把紧闭的店门打开了。
门一打开,林窈就听到了门外的喧嚣。现在才刚到饭点,竟已有不少的食客们候在门口,看来这几日店里众人持之以恒的宣传没有白费。
“林小娘子,可把这口盼来了。”前街米铺的陈娘子挎着竹篮就进来了,后头还跟着个啃冰糖葫芦的小娃娃,“门口招牌上的鱼画得真是精巧,叫人看着就想吃,给我们这桌来尾香辣的。”
叶铁匠自从食肆开业那天尝过林窈的手艺后,就成了叶家食肆忠实的拥趸,更不用这几天给她打了好些奇怪的铁板,他对林窈说的烤鱼实在好奇得紧,今儿特意没让家里婆娘做饭,带着徒弟来尝尝鲜。
林窈一看见叶铁匠就迎上前:“叶师傅可算来了!前些日子打的铁板就是用来盛这烤鱼的咧,今儿这烤鱼的花样保准让您开眼!”她抬手示意叶铁匠看菜牌,“风味烤鱼有酸辣、香辣、蒜香、紫苏四种口味,酸度分微酸、激酸,辣度有微辣和正常辣,您尽管挑!”
“激酸?”叶铁匠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这口味倒是没听过。”
林窈解释道:“激酸就是酸得一激灵的意思,若是嗜酸可以选这个口味。”她端起柜台上的一小碟酱料:“您闻闻这味儿!”碟中酱汁红亮浓稠,酸梅与茱萸的气息扑面而来,“这激酸用了双倍酸梅,再配上茱萸,一口下去口舌生津,越吃越上瘾!”
叶铁匠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好家伙,光闻着牙都酸倒了!可惜我吃不得酸,倒是家那口子能吃。她怀着身孕,最近就好这口酸的!给我打包一尾激酸口味的,我带回去给她解解馋!”接着指着菜牌上的香辣和紫苏犹豫了一瞬,最后大手一挥,“要一尾香辣的,正常辣,再来一尾紫苏的!徐木那厮上次吃过之后在我和老杨面前显摆半天,今日我也要尝尝。”
林窈和叶铁匠寒暄时,门外的喧闹声愈发嘈杂。
今天来的客人比往常多得多,店里的座位不够了,还有好几个人揪着阿柱和阿福问啥时候能有座。
刘旭急得额头直冒汗,他快步走到林窈身边,“掌柜的,这么多客人,根本坐不下啊!”
林窈迅速扫视一圈店内,见不少食客因没了座位,正满脸失望地准备离去。
这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她深吸一口气,提高嗓音喊道:“各位街坊邻里,承蒙大家厚爱!今日食客实在太多,座位暂时不足,还请大家稍安勿躁!”她的声音清脆响亮,成功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没座位了怎么吃?”人群中正要走的人不解问到。
林窈:“大家放心!我们会按食客们到来的先后顺序依次分发号码牌,拿到号码牌的客人请耐心等候,我们会严格按号叫座,保证每位客人都能吃到烤鱼!”
她转头吩咐阿福:“阿福,快去把后院的长椅都搬出来,让大家有地方坐下来歇歇!”
阿福应声而去,不一会儿,几条长椅便整齐地摆在了食肆外的空地上。
阿柱看到有人选择坐在门口等,有的人还是走了,便提了一壶茶水出来,“各位客官喝口茶!”
林窈赞许地看向阿柱,是个机灵的。
一旁的刘旭看在眼里,懊恼自己真是死脑筋,不懂变通。
晃神间,突然看见林窈对着他招了招手,“拿些魔芋爽出来,免费分给等候的客人,让大家先垫垫肚子!”
起初还蠢蠢欲动想离开的客人,在接过茶水和魔芋爽后,都选择了继续等待。
“这林小娘子真是会做生意!”一位客人尝了口魔芋爽,满意地点点头。
“是啊是啊!”旁边的妇人附和道,“这魔芋爽酸辣开胃,吃了更想吃烤鱼了,说什么也得等着!”
看着食客们逐渐安定下来,林窈这才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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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君!郎君!”金玉拖着刚刚被许之珩踹过的腿,追在他身后。
许之珩虽受的是皮肉伤,但是受伤后为了避开朝廷的官兵,没有及时处理,回到清泉镇的时候已经开始化脓,导致他最近脸色灰白,嘴唇更是毫无血色。
为了避免被京城的眼线发现异样,许之珩每次出门都会涂脂抹粉,让自己的气色看起来好些。
府里没有女子,所以一直都是金玉给他简单上点妆粉,只是金玉今天想着马上就可以吃到昨晚闻了一晚的烤鱼,心早就跑到了九霄云外,一不小心就抹多了胭脂,偏生他还存了坏心眼,没有告诉许之珩。
但是金玉是个脸上藏不住事,许之珩一看他那副样子,就知道他没憋好屁,临走前照了照镜子,看着铜镜里宛如猴子屁股的自己,抬脚就给了金玉一下。
前些日子,许之珩去江临城外追查匪患,那山匪头子是个劫富济贫的,劫的都是些为富不仁的贪官奸商。
许之珩见他很是有侠义之风,便有意把他招安。只是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说自己的来意,就被山匪头子暗算了一遭,幸好他留了一手,才侥幸逃脱。
原来江临城外频频有官员富商被劫财的消息早就传回了京城,京城那帮酒囊饭袋以为这山匪现在必定攒了金山银山,想借着剿匪的由头,把山匪头子和他劫来的钱财一锅端了。
山匪头子以为他是朝廷的走狗,早早就设下了埋伏。
他逃脱之后,朝廷的官兵才在他的老巢下集结,虽然京城那群人没什么用,但是这次派出的贺齐将军却是个难得的将才,他们行军和打斗留下的痕迹只怕会让他起疑。
如今朝廷动荡不安,皇帝荒、淫无度,各方势力暗流涌动,结党营私的不在少数,不少人更是暗暗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许家身为武将世家,这层身份本身就容易招来皇帝猜忌。尽管许之珩一直以来都以纨绔子弟的形象示人,但在这等敏感时刻,倘若有人得知他私下与外界眼中大肆敛财、屡屡挑衅官府的山匪有所往来,难免会招致他人猜忌,甚至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借机大做文章。
为了掩人耳目,许之珩当天就马不停蹄赶回清泉镇,还去胭脂楼看了一夜的戏,末了还在胭脂楼里过了一夜。
主仆二人到林家食肆的时候,阿柱叫了最后一桌人入座,金玉踮起脚往店里看了看,“不得了,林小娘子这食肆如今都要排队才能吃上了。”他吸了吸鼻子,“真的好香啊!”
许之珩看着座无虚席的小店,眉梢微挑,正要转身去门外长椅等候,却听见一道熟悉嗓音自斜后方传来:“阿珩?”
循声望去,是陈千远。
许之珩突然有种被抓包的感觉,陈千远朝他招了招手,“坐!我一个人吃也是没意思。”
金玉眼睛一亮,忙不迭跟着许之珩过去。
桌上已摆好两尾烤鱼,一尾铺着香辣烤鱼滋滋冒油,另一尾则覆着鲜嫩紫苏叶。
陈千远示意伙计添碗筷,看着许之珩刻意涂得红润不少的脸色,有点忍俊不禁,“阿珩可要好好听从医嘱,不可贪嘴,不然我就书信一封给许夫人。”
许之珩想起自己娘的铁砂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这是自然。”
铁盘下的炭火仍在噼啪作响,紫苏叶在加热下微微蜷缩,露出底下油润的鱼肉。许之珩咬下第一口时,舌尖先尝到了蜂蜜的甜,继而是紫苏的特有的味道,最后才是鱼肉的鲜味,层层叠叠,味道很是丰富。
“如何?”陈千远替他斟了盏茶,“林小娘子这手调味的功夫,怕是连京城醉仙居的厨子都要甘拜下风。”
“可不是嘛!”金玉吃得满嘴流油,忽然指着对面桌的叶铁匠手里的烤鱼:“公子你看!那大叔还打包了一尾鱼!我也要!”——
作者有话说:金玉(妆娘版):郎君说一会去吃烤鱼耶(拍拍拍),你说这烤鱼是什么味道(拍拍拍),昨晚闻着可真香(拍拍拍),一会我要吃两份(拍拍拍):哦莫!嘿嘿[狗头]
许之珩:!!![愤怒]
第59章 地扣菇
一场秋雨一场寒,清泉镇接连下了两天的雨,路上行人都添上了夹衣。
林窈穿上了新买的如意纹夹衣,正站在柜台后看这个月的营收。自从推出烤鱼之后,店里的营业额就翻了番。
林窈合起账本,把众人集合到了前厅,柜台上放着九个荷包,“这里是这个月的月钱。”说着,林窈把最前面的荷包递给了王智、王小鱼和刘旭。
桌上还剩下六个荷包。
阿柱几人早早就看林窈在柜台后往荷包里装银子和铜板,他们是卖身给掌柜的人,掌柜的心善,他们每日不仅能穿暖睡好,还能吃上肉,不敢奢求还能有月钱。只是现在,几人看到桌上剩下这么多荷包的时候,心里都隐隐有些期待。
林窈把桌上的荷包往前推了推,“剩下的荷包就是你们的月钱,人人有份!”
素娘和赵娘子面面相觑,虽然已经猜出掌柜的要给他们发月钱,但是当真的听到的时候,几人还是很触动,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主家。
林窈招了招手,“还愣着干嘛?快来!”
赵娘子倒是最利落,她走上前,拿起一个荷包往袖袋里一塞,拉着小满道谢:“多谢掌柜!这下能给妮儿再做两身过冬的新衣了!”
小满被娘亲牵着,也学着娘亲的话:“多谢掌柜!”
众人被她逗乐,小满不明所以,也跟着笑,露出一口小米牙。
林窈还记得小满在牙行时战战兢兢的模样,刚到食肆的时候也不愿与人说话,时时都要粘在赵娘子身边。现在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性子比之前活泛了不少,和林崧也能玩到一块了。
几人领了荷包之后,林窈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吊钱:“刚才发的是这月的月钱,现在要发的是这个月的奖金!”
此话一出,就连王智也略感惊讶,虽然他没听说“奖金”这个说法,但大抵就是赏钱的意思,这个小掌柜还挺大气。
她看着大家惊喜的表情,很是满意:“这个月,咱店能成功打响风味烤鱼的招牌,全靠大家齐心协力。这些日子,大伙忙前忙后,一刻不得闲,我都看在眼里。这是额外给大家的奖金,一人一百文,大伙拿着,去添件衣裳,吃顿好的,犒劳犒劳自己!”
听到林窈说的话,阿柱几人更是开心得晕头转向,做工能有月钱已经是极大的幸事,没想到竟然还有额外的赏钱。
这可是一百文啊!可以买二十斤粮食了!
阿福握着荷包的手微微颤抖,他从没想过自己卖身为奴之后还能过上人的日子,更没有想过如今自己还能攒下钱财,他感激涕零,想给林窈跪下磕头。
林窈一看苗头不对,三步并两步从柜台后冲了出来,刚好拦住了阿福,她实在是接受不了这种动不动就跪下磕头的习惯,她将阿福拽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咱们店里不兴这个!拿了奖金以后可要更努力地招待客人,让我这店赚个盆满钵满!”
阿福涨红着脸挠头:“我……我日后定会更努力的!”
~
秋雨停歇后的第三天便是立秋,林窈突然想起了一种在立秋后开始大量出现的蘑菇——地扣菇。
她要去捡蘑菇!
林窈挎着竹篮,踩着满地枯叶往后山走去。
一进林子,冷空气直往肺里钻。
秋雨后的树林有着独特的气息,潮湿的木头味混着泥土的气息,凛冽而不是黏腻。
林窈深吸一口气,吐出一口浊气,感觉自己的肺部都被净化了。
地扣菇多生长在北方,是杨树林下特有的菌种。林窈上次上山的时候,看到林家村后山居然有不少杨树,这才想着上山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捡到地扣菇。
地扣菇学名杨树口蘑,属于口蘑科的一种。本质上是一种口蘑,但是和现代常见的白色口蘑不一样,菌盖呈深褐色,边缘微微上卷①。地扣菇是一种依附于杨树生长的“小坏蛋”,当地扣菇在杨树根部大量生长时,其菌根会抢夺杨树根部的营养,伤害杨树生长②。
地扣菇名字的由来也十分有趣。地扣菇的采摘方式与其他蘑菇不同,通常需要采摘者用手将其从泥土中中挖出来,因此得名“地扣”③。
地扣菇是喜阴暗潮湿的环境,常长在腐叶深厚的地方。因此,只要找到杨树落叶堆积的地方,大概率就能找到它们。
林窈慢慢悠悠地晃到了杨树林,杨树林里的空气比别处更凉几分,呼出的白雾在眼前凝结又消散。地上枯黄的落叶厚厚铺了几层,踩上去发出细碎的沙沙声。林窈捡了一根树枝,弯着腰,用树枝挑开落叶细细查看。
树根旁一片微微凸起的腐叶引起林窈的注意,她蹲下身,轻轻拨开落叶,果然露出半朵深褐色的菌盖,表面还沾着湿润的泥土。
找到了!
地扣菇的平均身高不高,远远瞧上去像是陷在土里的蘑菇,所以如果只用手挖的话,挖出来的地扣菇根部通常附着大量泥土。
林窈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直接切除根部,这样不仅避免了把泥土带到篮子里,还提高了采摘的效率。
有了第一个收获,林窈的动作愈发娴熟。她顺着杨树根系延伸的方向寻找,不多时就收获了满满一篮子外加一箩筐的地扣菇。
林窈直起腰,后腰又酸又胀。脚边的落叶堆里,还能看见不少地扣菌,但竹篮和箩筐实在塞不下了,最下面的蘑菇已经被压得有些变形了。
下次得带更大的筐来!
林窈把箩筐往肩上一扛,沉甸甸的分量让她晃了晃,她稳了稳身形,才慢慢往山下走。
林窈今天打算在林家村住一夜,顺便把采回来的地扣菇都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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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村。
刘大壮听说林窈今天要上山采菌子时,原本打算陪她一起去,只是林窈坚持独自前往。她再三保证不会深入深山,且在日落前必定下山。刘大壮拗不过她,便与她约定,若太阳下山后她仍未归来,自己就上山寻她。
林家兄妹今天难得都要回来住,他今日特意留在林家老宅等他们回来,没有去镇上卖货。
刘大壮远远看见林窈背着一大箩筐菌子,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迎上去,“你这是把后山的菌子全都采回来了?快进屋歇着,我给你备着热茶,快去喝一口,驱驱寒。”
刘大壮接过沉甸甸的箩筐,胳膊被压得往下一沉,低头往背篓里瞧了瞧,“阿窈,这山上的菌子可不是都能吃的,有的吃了会死人的。你采的这菌子,看着怪模样的,能吃吗?”
林窈揉着发酸的肩膀跨进门槛,笑着说:“这是地扣菇,立秋后才有的好东西,味道鲜着呢!一会就用它炒五花肉,再炖锅浓汤,保准香得你多吃两碗饭。”
刘大壮虽然没听过说什么地扣菇,但是他对林窈的厨艺已经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林窈说好吃就一定好吃,他提着背篓往水井旁走:“那我去井边打水,好好洗洗这些地扣菇。”
两人分工合作。刘大壮把地扣菇放进木桶,冲刷掉菌子表面的泥土。林窈坐在小板凳上,用小刀削掉贴在腐殖土,这部分的土难以清洗,削了更省事:“大壮哥,烂掉的菌子得挑出来,别混进去了。”
林窈采的地扣菇不少,俩人愣是洗了好一会都没洗完。
处理干净的地扣菇被整齐码在竹筛上沥水。
刘大壮擦了把汗,看着筛子里满满当当的菌子:“这菌子一收拾,看着还真像那么回事。”
天色渐晚,林窈擦了擦手,打算先做晚饭。
她拿起其中一簸箕地扣菇,正要到灶房做饭,梁氏、林诚和林崧就回来了。
梁氏好些日子没见到林窈了,拉着她上下打量了一会,“瘦了,可是在店里太累了?再累也好好休息,身子才是最重要的。”
林窈没有不应的。
林诚放下肩上的担子凑过来,他盯着竹筛里深褐色的地扣菇,好奇地问:“阿窈,这是啥菌子?看着怪稀罕的。”林崧也踮着脚凑上前看,可是人小个子矮,什么也看不到。
“这是地扣菇,立秋后才有的。”林窈抬了抬下巴,“正好你们回来了,去给大壮哥打下手,把剩下的地扣菇收拾干净。”
梁氏接过林窈手里的簸箕:“我来给你打下手。”
灶房里,灶膛里的木柴噼啪作响,火苗窜得老高,铁锅快速升温,林窈把切好的五花肉片倒入铁锅,透亮的油脂缓缓渗出,在锅底积了一汪猪油。
林窈瞅准火候,一把蒜末入锅,蒜香与五花肉的焦香缠绕升腾。紧接着,切成薄片的地扣菇也被倒入锅中。铁铲翻动间,深褐色的菌子渐渐变得油亮诱人。最后撒上盐和一把葱花,一盘油汪汪的地扣菇炒肉就做好了,香气勾得人直咽口水。
做好的地扣菇烤肉放在一旁保温,林窈开始准备炸蘑菇的面糊。炸蘑菇是她最喜欢的东北菜,光是想想就垂涎三尺!
林窈手上的动作不由得快了许多。她从陶罐里舀出两碗面粉,倒入陶盆,又敲开三个鸡蛋,金黄的蛋液裹着透明的蛋清滑入面粉堆。“嫂子,帮我倒半碗清水。”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木勺将面粉堆挖出个小坑。
林窈把清水沿着盆壁缓缓倒下,同时快速搅动木勺。面粉渐渐与蛋液、清水融合,起初还是碎碎的面絮,随着搅拌,逐渐变成浓稠的面糊。她把研磨好的花椒粉撒进面糊,又加了半勺盐调味,继续搅动。当木勺提起时,面糊呈绸缎般垂下,还泛着细密的小泡,她才满意地停下:“成了,这样炸出来酥脆又入味。”
梁氏端来洗净沥干的小个地扣菇。林窈将地扣菇逐个裹上面糊,等到油温七成热的时候,开始下锅油炸。”
裹满面糊的蘑菇入锅,细细密密的油泡围绕着地扣菇。林窈守在灶台边,时不时用漏勺轻轻翻动,裹着面糊的地扣菇在滚烫的油锅里起起伏伏,面糊如快速塑形成金黄色外壳。
林窈盯着锅里,见蘑菇表面泛起诱人的浅褐色,立刻捞出。刚出锅的炸地扣菇还滋滋冒着热气,林窈捡了一个丢到嘴里,咬开酥脆的外壳,鲜嫩多汁的菌肉便露了出来,面糊的焦脆与蘑菇的鲜美在舌尖交织。
就是这个味道!
处理完炒肉和炸蘑菇,就只剩下鸡蛋蘑菇汤。
林窈前世狂爱奶油蘑菇杨,要不是现在没发现有卖牛乳的地方,她高低要整一锅解解馋。
林窈舀起一勺雪白的猪油放进另一个铁锅里。随着温度升高,猪油渐渐化开,梁氏把切好的姜片下锅,“嘶啦”声中香气四溢。林窈倒入剩下的大块地扣菇,快速翻炒几下后添了瓢井水。锅盖一盖,不多时,锅里就传来“咕嘟咕嘟”的声响。
掀开锅盖,热气裹挟着浓郁的鲜味扑面而来。林窈打散两个鸡蛋,沿着锅边缓缓倒入,蛋液在汤里凝成一片片漂亮的蛋花。她抓又往锅里撒了一把葱花和香菜,再淋上几滴香油,一锅地扣菇鸡蛋汤便大功告成。
林窈解下围裙,迫不及待往院子喊:“开饭咯!”——
作者有话说:采蘑菇的林窈:这个我要,这个我也要,还有这个!这个!这些都是我的!!![哈哈大笑]
第60章 生辰吉乐
林窈和梁氏正端着菜往院子走,就见林诚拿着个荷叶包走进灶房,“你们先吃,我一会就来!”
林窈停下脚步,“阿兄可是要做什么?今天炸了很多蘑菇,凉了就不好吃了。”
梁氏看林窈这幅样子,就知道她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傻孩子,今日是你的生辰,你阿兄是要给你煮长寿面哩!”她朝林诚抬了抬下巴,“灶膛里的火还没熄灭,锅里也备着水。”
林窈这才知道,原来今天是原主的生辰。
前世,林窈是孤儿,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天生人,孤儿院里也不会有人给他们过生日。
上大学的时候,她发现身边的同学每年都会庆祝生日,为了自己不显得这么可怜,她也给自己定了一个生日,选的是她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这是她的新生。
灶房里传来竹筷搅动铁锅的清脆声响,林诚的身影在光线昏暗的灶房里显得模糊。
林崧突然从屋里蹿出来,小手举着个草编的蚂蚱:“阿姐生辰吉乐!”蚂蚱看着胖乎乎的,明显是孩子自己做的。
林窈蹲下身接过林崧递来的蚂蚱,孩子手艺粗糙,编得松松垮垮的,可每道折痕都压得极认真。
林崧挺着小肚子,骄傲地说:“这是阿兄教我做的!阿姐喜欢吗?”
林窈对上林崧圆溜溜的大眼睛,揉了揉他的脑袋,“喜欢,崧儿真棒!”
“面来喽!”林诚捧着粗瓷大碗放到桌上。长寿面上浮着金黄油花,整根抻面沉在碗底,上头卧着一个荷包蛋,煎鸡蛋简单的香气混着猪油香扑面而来。
面汤的热气熏得视线模糊。
林窈低头咬破荷包蛋,心里五味杂陈。
从前,她觉得自己是一个明哲保身的人,不会随意牵扯到和别人的关系里。她和所有人的关系都是泛泛之交或是利益关系,她身边有同学、有同事、有合作伙伴,但是没有爱她的人。
她清楚地知道她的问题和原因,只是她那时忙着生存,还没有时间好好疗愈自己。
如今感受到这种无条件的爱意,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也有点割裂感。
来着这个世界大半年,她有时候都要忘了自己并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虽然她清楚地知道原主的死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也知道她的到来为了这个家庭带来了多少变化。
只是身处其中,她不得不承认她现在拥有的许多东西都应该是原主的,她突然有了一种鸠占鹊巢的感觉。她眷恋这种陌生的温暖,但又觉得自己披着别人的皮囊,偷走了属于别人的爱意。
也许是她也开始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家人,所以才会有这突如其来的愧疚感。
林窈此刻恨自己的拧巴和敏感。但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她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是异世来的灵魂,说了也只会被以为是招惹到了不该惹的脏东西。
她能做的只有在自己活得尽兴的同时,照顾好这个家的人,就当是报答原主,如此便算是各取所需了。
收拾好心情,林窈开始好好品尝今天的菜。
她一抬眼就看到林崧扒着桌沿,小鼻尖几乎要碰到碗沿,察觉到林窈的目光,林崧露出一个大大的笑:“阿姐炒的菌子比肉还香!”
“小嘴真甜。”林窈笑着往他碗里夹了块炸蘑菇,金黄酥脆的外壳咬开时“咔嗒”作响,鲜嫩的菌肉渗出汤汁,混着花椒粉的辛香在舌尖炸开。小家伙一口一个吃得停不下来,腮帮鼓得像小仓鼠。
林窈看着众人吃得热闹,也夹起一块炸蘑菇。这蘑菇炸得恰到好处,外壳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还未入口,面衣的焦香便先钻进鼻腔。她轻咬一口,酥脆的外壳应声而裂,紧接着,软嫩弹牙的菌肉裹着温热的汁水在口腔中散开,面糊里的花椒与盐粒在咀嚼间释放出浓郁的咸香,和以前吃到的味道大差不差。
刘大壮端起海碗,先喝了口滚热的鸡蛋蘑菇汤,醇厚的鲜味顺着喉咙往下淌,熨得胃里暖融融的。他夹起一块裹满酱汁的地扣菇炒肉,菌肉吸饱了五花肉的油脂,咬下去竟有几分肉香,不由得竖起大拇指:“怪道你说什么都要上山去捡这菌子,这味儿确实绝!”
暮色布满天际,桌上的菜已见了底。梁氏摸着林崧圆滚滚的肚皮直笑:“这小家伙今儿竟添了一回饭。”
酒足饭饱,刘大壮帮忙收拾碗筷,梁氏从刚刚带来的背篓里拿出个蓝布包袱,“前些日子赶集,瞅见这红锦缎鲜亮,就想着给你做件披风。”
梁氏将披风轻轻披在林窈肩头,大小正正好,“这日子一天比一天冷,你在镇上做工免不了要四处走动,带上披风,免得着凉。我这虽说针脚糙了些,但用料扎实,保准比那绸缎庄卖的厚实。”
林窈摩挲着领口柔软的兔毛,心里非常感动,“多谢嫂子和大壮哥,这披风我一定时时带着。”
林诚也取出了一个木盒,“这是我在银楼给你买的发簪,过了生辰就是大姑娘了,该有支像样的簪子!银楼的老板娘说,这是新样式。”
林窈打开盒子一看,里头躺着支银簪,簪头缀着朵小巧的玉兰,玉兰花栩栩如生,她轻轻抚过玉兰花簪,银质花蕊在油灯下泛着温润的光,簪尾细链随动作发出细碎声响,“很好看。”
林诚见妹妹喜欢,咧嘴一笑,“你喜欢就好。”
天色渐晚,刘大壮扛起空竹筐准备回家,梁氏临出门时朝林诚招了招手,俩人往院门口走了几步。
她搓了搓掌心:“这事本该是你爹娘操心的,可如今你们娘走得早,嫂子不放心啊。阿窈过了生辰十三岁,到了相看人家的年纪了。如今村里人都知道阿窈的本事,多的是想求娶阿窈的人,你们可得好好挑挑,别叫人骗了去。”
林诚望着妹妹整理披风的身影,“阿窈还不想嫁人呢,如今家里不愁吃不愁穿,阿窈想在家里呆几年就呆几年。”
梁氏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林窈是个主意大的,但是听说她不想嫁人,也是小小惊讶了一下,她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知道见好就收这个道理,这件事点到为止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说多了就讨人嫌了:“自然要听听阿窈的想法,我和你大壮哥先回去了,再不回去,大宝就要闹觉了。”
送走刘大壮一家,几人收拾好东西,各自歇下了。
林窈今天心事重重,翻来覆去到后半夜后才睡去。
恍惚间她来到一片金黄的稻田,夜风轻拂,稻穗沙沙作响。远处田埂边,一个瘦小的身影赤脚站着。
她走近一看,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手里捧着一把刚摘的野莓,穿着粗布麻衣,头上用红色发绳绑了两个啾啾,脸蛋虽不如林崧如今肉嘟嘟,却也瞧着很是圆润——她是原主。
林窈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的她是前世的模样,是她二十四岁的样子。
小林窈一点也不怕生,蹦蹦跳跳靠近她,“阿姐,你终于睡着了。喏,这是我们这儿春天特有的野莓,酸酸甜甜的,阿兄和我都喜欢。”
林窈经历了一瞬的呆愣之后,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毕竟魂穿这种事情都能发生,小林窈入她的梦又算什么,“你认得我?”
小林窈踢了踢脚边的土块:“当然啦!你总在灶台边叹气,说‘要是能再多一个铁锅就好了’。”说着还学着林窈平实的样子,叉着腰唉声叹气。
林窈被她逗笑了。
小林窈见她笑了,松了一口气,“阿兄今日做的长寿面瞧着比娘做的还要好吃。我命不好,也不聪明,叫人骗走还丢了性命。不过……”,她牵起林窈的手,“幸好你来了,如今不仅翻新了老宅,还带着阿兄和崧儿住到镇上去了,他们瞧着都圆润了不少。我是来多谢你的。”
说不触动是假的,林窈想了想,还是说出了她埋藏在心底的问题:“你可会觉得我占了你的人生?”
小林窈摇了摇头,“我本就是要走的,害我的是大伯娘,不是你。阿姐,这世间已经没有我这个人了。”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继续说:“也许你就是要托生到我们家的,人间这么多人生生死死,为何只你与我有这般际遇?这就像城里说书先生说的故事,叫做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所以你还是做了我们的家人。”
她调皮地眨了眨眼:“若是我们一家没有遭此变故,也许你就是娘生的下一个妹妹哩!”
林窈被她说得眼眶泛红,喉咙像是被棉花堵住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林窈继续说:“阿姐,我今日是来与你道别的,我要走了,娘亲还在等我呢。你莫要觉得是你代替了我,你不过是借着我的身子,过属于你的人生。就当我们姐妹二人都来这世上走了一遭,我活前半生,你活后半生。人各有命,我的命已经尽了,往后就是你的命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身影渐渐模糊,最后消失在了林窈的梦里。
林窈猛然睁眼,发现自己的泪洇湿了枕头,窗外天刚蒙蒙亮。
院子里,林诚正在给小灰喂食,林崧哼着走调的童谣,跑前跑后捡小灰弄掉的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