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流言
今日捡到的鸡蛋多, 又因为弄出这么个鸡舍来高兴,家里破天荒的吧早上捡的几个鸡蛋都打了,做成鸡蛋羹。
田氏做鸡蛋羹很有一手, 最关键的还是得控制掺入蛋液里的水量,以及火候。
一般蒸两个鸡蛋, 用蛋壳装三个鸡蛋的水,就是最完美的比例,加上一些细盐做底味,还能去腥, 蒸出来的鸡蛋羹清香, 味道还均匀。
蒸蛋的火候也有讲究,锅里的水开之后就要换成小火, 并且时常揭开盖子放出里面多余的热气,这样蒸出来的鸡蛋羹就不会有任何气泡, 口感比豆腐还要滑嫩, 筷子都夹不起来, 得用勺子舀。
出锅的鸡蛋羹兑上一勺用开水冲淡的酱油, 一勺猪油, 在撒上一把切得细细的小香葱, 那味道别提多香了。
尤其是配上颗粒分明、质地略显干硬却又带着独特香味的甑子饭, 香嫩弹滑的鸡蛋裹着饭里, 口感层次丰富, 感觉还没吃上两口,碗里就已经空了。
鸡蛋可真好吃呀!
等家里的小鸡孵出来再养几个月, 约摸等到过年的时候,就能天天有鸡蛋吃了!
光是想想就觉得特别美。
饭后,和昨日的安排一样, 照常各自忙活各自的活儿。
张紫苏来帮忙的时候,姜氏还给他留了一碗鸡蛋羹拌饭和一碟凉拌蘑菇,焯水煮熟的蘑菇撕成细条之后加上调料凉拌,竟然能吃出肉味来,饶是吃过早饭过来的张紫苏都没忍住再添了一碗,真是半点不长记性。
吃完饭才觉得有些撑,沅令舒都给他准备好消食的药了,但碍于小哥儿的面子没明说,沅宁看着他哥又在和人打暗号,哼哼唧唧凑过去说他也要听。
沅令舒也不和他藏着掖着,直接把东西塞他手里,沅宁定睛一看,好么,是晒干的山楂片,这玩意儿新鲜吃的时候他都得过上糖浆才吃得下,晒干之后又苦又涩还干巴巴的很难嚼,沅宁赶忙又把山楂片给塞回去,扭头就跑了。
今天也和昨日一样,沅家人本就手脚麻利,再加上张紫苏的配合,以及方衍年的演算,砌墙的速度比预估的快不少,而且基本没出什么错。
这几日天气不错,昨日砌的水泥都干了不少,确实是比三合土都要好用一些,最重要的还是便宜!
一家人齐心协力,不过几天时间,两间屋子就起好了,张紫苏听说他们要用砌墙的那个灰泥还铺地,有些好奇,又过来帮忙,顺便看看铺出来的效果怎么样。
水泥地好用是好用,但因为得晾晒几天才能彻底定型,若是不小心踩到上面,就会留下一个脚印子。
正巧在家里留一块地方,把每个人的脚印都做成水泥砖铺上去的提议得到了全家人的一致通过,那片地方并没有直接铺水泥,而是垫了几块石头,搭上一块木板,这几日沅家人回家都得从木板上方经过。
这几日天气刚好,没有热到会把水泥地晒裂的地步,温度却足够将地面下方的水泥在几天之内晒到干透。
只是紧赶慢赶,也没赶着端午节之前完全晒干。
好不容易铺好的地,若是早早把桌子放上去,将地面压出坑洞或者压裂了,那多可惜呀。
张紫苏看着那地面若有所思,表示自己家也想弄这个,并且邀请沅家人到他们家去过节,正好他们家院子大,地也可以随便踩。
经过这七、八天的相处,张紫苏和沅家人已经相当熟悉了,这小哥儿几乎隔天就会提一条肉来,两斤左右,姜氏格外不好意思,张屠户却觉得这是应该的。
一个小哥儿就算再帮忙,能使多大力气?沅家人可没真累着他们家小哥儿。何况一天三顿都在人家家里吃的,顿顿有肉有米面,味道还好,还总往家里拿吃的,要是不多提一点肉去,怕是张屠户自己都觉得自己占人便宜。
瞧瞧张紫苏在沅家吃得多好,面色都红润了。
并不是以前在家里吃得不好,那吃不好吃但营养的东西,也就够个最基本的饿不着。可好吃又营养的就不同了,养得气色都不一样。
以前冷冰冰着一张脸,跟谁欠了他钱似的,吓人的很。现在面色好些,人因为爱活动也没长胖,变好的只有精神头,即使依旧是冷着一张脸,也不再是那种凶巴巴的冷,而是难以接近的高冷。
要不怎么说沅家会养孩子呢,瞧瞧这一个个儿的。
大儿子二儿子身上的肌肉一块块的,壮实得跟头牛一样。
三儿子和姑爷身上有几分书卷气,却不像寻常书生那般柔弱,倒是生出几分风度翩翩来,像是书生门第的公子哥。
尤其是方衍年,先前去考童生试的时候,人都饿晕过去了,那瘦骨嶙峋的,跟一副骨头架子在路上走似的。
这才入赘到沅家半个月,不仅肉长起来了,面色也好了许多,人都看上去精神不少,舒展的背脊更是让人觉得他是不是长高了些。
分明看上去更高了,却没之前那瘦竹竿的模样,而是清濯俊俏的文人风骨,简直像是书院里成绩最好的、世家培养出来的少爷书生。
沅家不仅会养儿子,还特别会养小哥儿,不仅将生病之后浑身病气的沅宁给重新养得一张脸白里透粉,就连村里最凶悍的哥儿,在他们家养了一段时间之后,那面相都变了。
怎么说呢?
就,之前还有不少小子光远远看着张紫苏都摇头,现在都要托家里去打听,张屠户家是不是要和沅家二房结亲,不结亲的话,就叫父母托媒人到张家提亲去!
张屠户这段时间笑得嘴都合不拢,以前村里谁提着他们家小哥儿都摇头,各种看不起他们家能干的小哥儿,现在呢?
跑来他们家问亲事的人都快把门槛给踏破了!
虽然有些夸张,但的确比以前好很多。
张屠户原本已经接受了命运,觉得他们家的哥儿这辈子估计就会孤独一生了,哪里想到柳暗花明,去沅家帮了一段时间的忙,倒是把身体给养得这般好。
心里头高兴,张屠户依旧是之前的要求咬着不松口。
要娶他们家小哥儿可以,得入赘!并且入赘之后就得和嫁出去的媳妇一样,和家里断联系,逢年过节得在他们家过,尤其是过年,必须在他们家摆席,只有年后才能提着东西回家。
这条件,方衍年听了都咋舌。
就算放在现代,一些裹小脑从一百多年前活到现代、后脑勺的辫子忘记割的“大丈夫”,也会接受不了,认为入赘、过年在老婆家里过时一件很丢面儿、不是男人能做出来的事!
当然,还是有一部分正常男人不计较这些的,比如方衍年,他不就高高兴兴搬到宝儿家里当赘婿了。
沅家的家风好,再加上方衍年真心把这里当家,这家人也把他当亲儿子养,日日最好的都留给他和沅宁,这才半个月功夫,加上锻炼,身体都已经恢复到了普通人水平。
当然不是这个时代的普通人,而是现代的普通人,毕竟现代人不用下地干活,在身体素质强健方面怕是比不过古代人。
虽然这个说法有些地狱,古代人身体不好的早夭折了,能长大成年的身体素质甩现代人八条街。
没看现代一些男的虚到一百斤的小姑娘都抱不动,而只有五岁的小光都能背得起六七十斤的柴火了。
方衍年现在的身体也就跟小光比比,毕竟整整三年没人管,底子伤得厉害,不是几天就能补回来的,也就外表看着有个人样。
说远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嫁出去的女子哥儿的确是泼出去的水,能干多少活儿都不如一个壮实的男丁顶事。毕竟乡下的男子可不是光摆在家里当门神的,是要真正下地干活种粮食来养活全家的!
家里少了一个劳力,还跟嫁出去的女儿哥儿一样没办法帮衬娘家,这谁愿意啊。
张屠户也不心急,再心急他们家哥儿也过了最好的年岁,总不能急着成婚,找个品性不行的家伙吧?
他们家条件好,入赘过来只有过好日子的,甚至连养老都轻松。而且入赘到他们家来的,不仅是做婿,更是要当徒弟,继承张屠户的一手吃饭的手艺。
别人家的师傅教会徒弟,可不会将自己的人脉全部都交出去。可成了一家人,张屠户就会倾囊相授,不仅是手艺,还有客户资源,跟自己亲生的儿子似的。
这样养儿子般的做法,怎么能让这个赘婿不和原本的家断联系,难不成让人抱着吃绝户的心过来,赚了的钱都花不到他们家小哥儿身上?那不白眼狼么。
张屠户比沅家二房清醒得多,虽然不会占别人的便宜,但也绝对不会让他人轻易占他们家便宜。
这几十年如一日的坚硬态度,再次将绝大多数人想来占便宜的人家给堵了回去。
更是有一些得不到就气急败坏说张紫苏坏话的人冒了出来。
说什么这么大年纪的哥儿早就嫁不出去了,能有个男人娶都是他们家八辈子修来的福气,都不用张屠户动手,张紫苏提起刀就站起来,把人吓得屁滚尿流跑了。
也有一些造谣的,说张紫苏天天往人家沅家跑,怕不是早就和他们家的俩男人有点什么,话说得很难听,这不败坏人家名声么。
这事儿闹得连里正都亲自出面了,毕竟人家沅家人坦坦荡荡,从不让张紫苏做屋里的活儿,就连午休都是在外面歇息,人人路过都看得见。
即使是要进沅宁的屋子里擦洗,人家一家的男人也全都在院子里聊天打嗑地等着,不会让张紫苏和沅家的任何男人同时消失在公共的视线里。
也就是那些自己配不上,就想败坏张紫苏名声的家伙,用这种编造的谣言来抹黑小哥儿,拉低张紫苏的身价。
结果不等张屠户家找上门,沅家人倒是先站出来,尤其是这事儿还牵扯到了沅令舒。
家里有儿子的自然偏袒自家儿子,恨不得张紫苏名声不好,自家好去捡漏。
家里有女儿的当然也有别的想法,今后自家闺女说不定还会说给自立门户之后的小沅大夫呢,谁能忍着这样的脏水泼到他们家未来的姑爷身上呢?
于是说张紫苏坏话的,和给两家人澄清的,村子里都有,事情闹得大了,那些造谣的就被抓出来狠狠批了一顿,还补偿了张屠户家好些米粮。
沅令舒得罪不得,那张屠户家就能得罪么?没有张屠户,村里谁能买到便宜新鲜的肉?
谣言在端午来临之前落幕,张紫苏能提出请沅家一大家子到家里过节,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两家也没有因为这件事生出龃龉。
毕竟沅家为了维护张紫苏的名声做到了什么样,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没有必要因为一些心思恶毒的小人,就断了这样好的一家人的来往。
沅家人也松一口气,生怕张紫苏想不开呢,谁想到这个小哥儿不仅脾气硬,性子更是不软,根本没受那些流言的影响。
“也好,正巧家里面也没地方包粽子,家里把糯米啊红枣那些都买好了,到时候你尝尝喜欢什么味儿,咱们多包一些。”姜氏已经没有像先前那样抵触他人的好意了,尤其是张紫苏动不动就往他们家提肉。
从最开始的惶恐,到后面的逐渐适应,前后也就七八天的功夫。
端阳的前一天,要去镇上采买些彩线、雄黄酒,之前修房子耽搁了,上次采购也没买,这次顺带买上。
至于艾草茼蒿之类的,他们村附近到处都是,连粽子叶都能自己去采,犯不着花钱买。
其实大部分东西都能在镇上买到,但沅令舟还是决定去一趟县里。
家里捡回来的小鹿不仅伤养好了,还跟着狗子一起训出些名堂来。
不仅会听口令起立趴下和握手,把丢出去的东西叼回来,定点上厕所这类最基础的,还会绕圈跑跳、跟随行走,以及发出咩咩的叫声。
这个好啊,呦呦鹿鸣,且想让它叫它就能叫,牵去书院门口叫两声,恐怕能被手头宽裕点的书生抢着要!
只是这价格……沅令舒还是和沅宁很是商量了一会儿。
沅宁觉得能叫价十二两,然后以小鹿和买主有缘为由,自降二两,有个讨价还价的空间。
但沅令舒觉得这个价格怕是很少有人能接受,一头成年的公鹿才卖六两呢,这肉都没多少的幼鹿喊价是成鹿的两倍,就算有钱人也不会这么糟蹋钱。
沅宁摆摆手指,这就是他哥不理解的地方了。
他这招,叫做噱头。
如果价格便宜了,哪里会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尤其是会花大价钱买这头小鹿的人,沅宁一开始就瞄准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拿去当独一无二的宠物养的。
不说县城里没人养鹿的,就算有,能有这头这样听话么?
人家花了钱,不仅是有一条这般机敏的小鹿值得炫耀,花了多少钱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有面子,花的钱越多,越是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越是会显得小鹿的宝贵。
沅令舟有些说不过沅宁,两三倍的价格,就是他都会觉得良心不太安稳。
方衍年倒是觉得沅宁的说法很好,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奢侈品了,只是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接触不到一样。
上流贵族买用的那些,哪样不是溢价几倍几十倍,也没见那些黑心商家良心过不去呀?花了钱还显摆自己的东西多贵重呢。
这价格挺好的,也就因为是在县城,只卖得起十二两,若是去府城,甚至是京城,直接叫价就亏了,完全能够拍卖,这种独一无二的宠物,就算卖出百两的价格都不稀奇。
当然,那些地方太远了,方衍年估计在这个时代,恐怕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去逛逛,除非赶考,一般人离开本地都得去开路引,注明去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离开当地的,否则会变成黑户。
即使是富商,京城也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就算千辛万苦进去了,也只能在限定的范围进行活动,哪能想现代那般自由,紫禁城都能买门票进去看看。
算了,也不用想那么远的事,过好自己眼前的小日子就行了。
方衍年也不是当了一回古人就非得去京城看看,帝王再怎么稀罕,也没多长眼睛鼻子的,他小时候一到寒暑假就满世界跑,旅游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
再说平头老百姓也看不到,就算是去皇城脚下也就只能远远看一眼,普通人靠近都是不允许的。
还不如把重心放在怎么说服二舅哥把小鹿卖个高价。
沅令舒为了给宝儿治病,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都当了,赎回来就要五两银子。
沅宁是他方衍年娶的夫郎,方衍年这人还挺有担当的,虽然赚钱的人不是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方衍年和沅宁两个人的游说下,沅令舒才捂着自己的良心表示同意,但沅宁还是想跟着去。
一来快过节了,想要去城里看看,另一方面,则还是担心他哥没那个底气叫价。
他二哥心思活泛善于结交,也时常能把东西卖个好价格,但就是太有良心了。
倒不是沅宁没良心,这不是大家都受益嘛!他们获得了银子,而买家获得了炫耀的资本,用他夫君的话来说,这叫双赢!
清晨,天还没亮,沅宁就跟着方衍年和他哥一起,将小鹿背在背篓里,坐上了去县城的牛车。
虽然多了个背篓,但沅宁一个哥儿,一行又是三个人,车主并没有额外收他们货物占地方的费用,也没有因为人多减免一两文的价格,只收三个人的原价。
天亮时分,牛车赶到了县城门外,三人找了个茶水歇脚,顺带将早饭给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车上解决的,但牛车上的味道实在有些倒胃口,沅宁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着他一起饿,直到下了车才吃,顺便灌些热水,毕竟县城比镇上远,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饱喝足,沅宁也没急着去卖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变得干净宽敞起来时,沅宁才让他哥把小鹿给放出来,找了个地方喂了些东西,解决好吃喝拉撒。
总要收拾得干净漂亮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复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伙天天看着人,也没那么怕生,出了一开始有些怯生生地四处打量,吃饱喝足之后,就摇着尾巴跟在沅宁身后散步去了。
多亏沅宁这段时间习惯出门散步把小鹿带上,竟然意外让小家伙学会了跟着人走。
只需要对小鹿说一声“来”,它就会乖乖跟在人的侧方,如果路窄了,还会走到身后去,等路宽了再跟到旁边,特别聪明。
沅宁让他哥自己找个地方,把带来的东西卖掉。
其实也没带多少能卖的,这段时间沅令舟都在家里帮忙搭房子,没去打猎,也就没有野物卖。
拿出来卖的,都是一些草编、络子、绣片之类,阿娘和大嫂平日里存下来的女红。
这些放在集市里散卖的价格更高些,不过因为量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这个,沅宁就没让他哥早早拿出来,而是用在这时候“挂羊头”。
沅宁的长相本就引人注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来不少人频频回头,要不是他身边还伴着个书生模样的方衍年,轻易摸不透读书人的底,大部分都不会得罪,谁知道这人今后会不会考中做官。
往日里沅宁都不习惯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的,但今天不行,他得把小鹿给“推销”出去。
这也是沅宁听方衍年无意间说的词儿,觉得很精妙。
被打扮得干净漂亮,皮毛油光水滑的小鹿只到沅宁的胸口,还是头幼鹿,模样却生得乖巧,不用人牵着,就知道跟着那小哥儿走。
若是周围的人多了,路窄了挤不过去,小鹿还会落到后面去,等路宽敞了再跟上来。
光是这平日里只会出现在餐桌上的鹿,走在街道上这件事,就足够令人好奇了。更何况是这样一只通人性的小家伙,沅宁都还没从街头走到街尾,就已经感觉到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一旁,县城里最贵也是最高的酒楼上,几个公子哥儿听到楼下的嘈杂,用折扇拨开了帘子一探究竟。
感叹道。
“可真是好机灵的小鹿。”
第47章 卖鹿
“这位小哥儿, 你身旁的鹿子,可是你自家养的?”
不出沅宁所料,他和方衍年带着小鹿在最繁华的街道散步不出半刻钟, 就已经有人忍不住好奇过来询问。
问话的人对沅宁的态度还算礼貌,毕竟沅宁身上那股气质看上去并不像农家的哥儿, 即使衣服的布料并不昂贵,但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看着不是会劳作的人,反倒像城里人家的孩子。
不, 即便是城里的小哥儿, 大多数也都会帮衬家里做些家务、女红,那双手白嫩得看不见半点茧子, 皮肤也细腻得吹弹可破,简直像是大户人家的哥儿。
但大户人家的哥儿, 似乎又不会穿这般便宜布料的衣服。且小哥儿身边还有个书生郎, 依旧是那种普通人家供养不出来的气质, 同样穿着没有补丁, 却布料有些便宜的长衫, 让人看不出是何家境。
虽说人靠衣装, 衣服上没有补丁已经超过很多普通人家了, 再加上二人的形象气质, 只让人忍不住态度恭敬一些。
“是呢, 我二哥是猎户,这小鹿就是我二哥从地笼里救出来的, 在家养好了伤,倒也不怕人,还亲人得紧。”沅宁说着, 便伸出手,小鹿十分乖顺地把头往他脑袋下塞,倒不像是人在摸动物,而是小鹿在“吸”人,蹭得那叫一个忘我。
周围的人看得啧啧称奇,竟然有这般亲人的小鹿,简直不像是只鹿子,更像家里养的小狗。
只有小狗才会这般黏糊糊的撒娇,大狗因为需要看家护院,大多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发嗲。
沅宁见有越来越多的视线看过来,不紧不慢地介绍起小鹿:“小家伙不仅亲人,还听得懂人话呢。”他摸了摸小鹿的脑袋,“来,转圈。”
周围的人一听,连忙给空出一块儿地来,然而后面的人看不到,往前面挤,前面的人又怕不小心踩着这鹿子,到时候被讹一笔,直往后退,人群一时间变得有些嘈杂。
都知道鹿子胆小,然而这头小鹿却因为和人住得久了,家里又常年热热闹闹的,一点儿都不怕吵。
摆着小蹄子走到空地处,顺着沅宁比划的手势,顺着转了一圈,又倒着转了一圈。
从小鹿转第一圈的时候,人群就发出了十分热烈的惊呼声,后面发现小鹿不仅能够顺着转,还能反着转,让停下就停下,连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他们这小县城,连杂耍武艺的戏班子都只有一个常驻的,平日里看腻了,也就只有云游过来表演杂技的时候看得人多一些。
地方偏僻,哪有人见过这般通人性的畜生,还听得懂人话转圈呢!
“真乖,来,跳。”沅宁并没有指挥小鹿做出全部的动作,而是来了两个最引人注目的。
小家伙活蹦乱跳地顺着沅宁的手势蹦跶了两下,在一片啧啧称奇的惊叹中乖乖跑回来,从他手里讨了一小块苹果吃。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沅宁却是没有让小鹿继续表演下去了,喂完苹果之后,便摸摸小鹿的脑袋,站在原地没有接下来的动作。
“小哥儿,你家的鹿子除了转圈,还会表演别的不?”
“会呀。”沅宁说着,却不让小家伙演示,“它会的动作可多了,还会像狗儿那样把丢出去的木棍给捡回来呢。”
沅宁光说不让众人看,可把围观的人给急的,光是那个让狗捡棍子,都是稀罕事儿,谁家栓来放小偷的狗子还能指着什么就把东西给叼回来的呀?
就是杂耍班子的狗都没那么聪明,顶多能作揖讨钱,都已经很受观众稀罕了,第一次看到的人都忍不住为了小狗多投两个子儿。
“小哥儿,你能让你家鹿子给咱们表演一个不?”众人看沅宁不为所动,急急出生催促。
沅宁摇头:“我又不是杂耍班子的,让它当街表演,等下要被我哥骂了。”
就在不远处看着这里的沅令舒阿嚏一下打了个喷嚏。
虽然没听清,但是总觉得宝儿是不是在念他?
“你二哥呢?他是不是能叫这鹿子做些别的?”
沅宁说话依旧慢条斯理的:“二哥卖了山里打的猎物,在帮阿娘大嫂卖络子呢,卖完才带我们回去。”
沅宁说着假话眼皮都不眨一下。
“走走,小哥儿,去找你哥,咱们把你家的络子都买了,你叫这鹿子给我们表演一个叼棍子行不行?”
沅宁被众人起哄着,有些犹豫,踌躇了半天也没动,可把众人急的。
“小哥儿,你这小鹿只听你说话?”
沅宁听到总算有人问到了关键的地方,点点头:“只要叫它一声,都是会听的。”
周围渐渐也有些懂行的人围过来,一听沅宁的话便懂了:“这是还能听懂自己的名字啊。”
“那是,这小家伙可聪明了,听得懂十种口令呢。”
“十种!”人群的讨论声更大了,里里外外将沅宁和方衍年围得水泄不通,可当有人问是哪十种的时候,沅宁又不说了。
一些人估计也看出来点门道,便说话来激他:“你这小哥儿,说的这么好听,别是拿不出来这么多种花样吧。”
沅宁被问到,佯装生气:“我没有!二哥说了,这是要卖给买主的,买主都还没看过,不能拿给其他人看。”
不远处的沅令舒:我说过……吗?
“嚯,那你这鹿子打算怎么卖?”有人问他。
沅宁看了一眼那人,正是刚才那个说他拿不出这么多花样的人,他叉着腰,微微一扬下巴:“不告诉你!这鹿子被我哥训了好久才训成了,可贵了,你拿的出这么多钱么?”
说话的中年人被沅宁这副娇憨的模样逗得笑出了声:“你要不四下问问,看有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到底买不买得起你这鹿子。”
人群里也有围观看热闹的人,闻言立刻搭腔道:“这位可是刘氏布行的东家,咱们县里最大一家布行就是他们家的,得有七八个铺面呢!”
沅宁眨眨眼,一副理解不了七八个铺面能有多少身家的模样,但又尽力地理直气壮:“那、这鹿子,我哥让卖二十两!”
沅宁的声音清脆,附近的很多人都听见了,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二十两!
一头成年的公鹿才卖六两银子,这都够买三头成鹿还多的了,若是母鹿,能买足足四头!
“宝儿。”方衍年见该自己出场了连忙作势把沅宁给拉住,果然,他刚出声,就听到了周围人的质疑。
“二十两银子,都够买比你这样大的鹿子四头了,小哥儿你怕不是趁着你哥不在,故意乱叫的价吧。”
沅宁当然是乱叫的,他刚要和人理论,就被方衍年“拦”了下来。
“这位刘老爷,我夫郎不懂事,乱喊的价,我这二舅哥交代了,这头鹿子只需要十二两,就能够牵回去,还保准听话。”
原本因为沅宁漫天要价想甩袖离去的中年男子,忽然间又觉得自己好像能行了。
这就是所谓的拆屋效应,当想要提出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前,先提出另一件更加过分的要求,如同想要打开天窗,却提出要将屋顶拆了,等对方的预期降低,再提出开天窗时,对方反而更容易接受。
若是沅宁直接说鹿子要卖十二两,肯定也会有人觉得贵,可是当他提出鹿子要卖二十两,又改口说是十二两,人们突然就觉得,相较于二十两,好像十二两也不是很贵的样子,而不是和普通鹿子的六两做对比。
就连布行东家,听到方衍年说的话,都停下了想要离去的脚步。
“十二两还是有些贵了……”中年男子倒是真心想要这头鹿子的,他们家也算是县城有头有脸的富商了,开了那么多间铺子,又是世代的产业,根基早就扎牢。
可他们家之所以开七八间铺面,而不是弄一个大的店铺,就是因为家里没出读书人,拿不到那么大的规格。
这姓刘的东家,家里就有一个考了好几年都没考上秀才的童生儿子。
童生这个身份,在乡下或许罕见,一个村儿有两三个,都是村里风水好了。可在县城,那就有些不够看,有调侃这儿出门随便丢个石子儿,都能砸中秀才。
做梦都想儿子考上秀才的布行东家,自然是什么法子都试过,现在都想走一走玄学的路子了。
鹿鸣宴是举子中举之后举办的,因为鹿肉贵,一些家里有点小钱的富商也是偶尔才能吃上一回,还不是想吃就能吃上的,得看有没有猎人能猎到。
头些年因为饥荒,村民连树根草皮都吃,鹿子被迫迁去了更深的山林里,好长一段时间,鹿肉都是只有皇亲贵族才能吃得起的食物,也就这些年日子好了,集市上才偶尔会有鹿子卖。
更何况鹿肉还贵,一整头肥猪才卖一两二钱,瘦猪价还低些,而一头鹿就能卖六两银子,除了富商和官宦人家,普通人也吃不起。
就连身为猎户的沅令舟,自己也没吃过鹿肉。
毕竟活着的整鹿卖得价格更高,如果是死的,可能就只能卖四两银子,拆了卖更是很少能卖得完,若是打到了鹿子,基本都是压价,以五两六钱左右的价格卖给那些贩子,至于贩子们怎么卖,就是他们的事了,猎户对于能买得起鹿子的人家可没人脉。
别看贩子们把鹿子倒手只赚个四五百文,但有钱人家采买大方啊,若是遇到主人家心情好的,随手打赏的碎银都比这倒卖一回赚得多,更重要的是能在贵人面前刷刷脸,今后贵人要买什么山珍野味,都能高价卖给对方,那才是他们想要的。
能够弄到鹿子的小贩,在上层人家还是很抢手的,虽然不是每家都舍得买一整头鹿子就是了。
刘氏布行的东家也是这么想的,原本觉得这小鹿若是卖个三四两,看在小东西通人性的份上,买一头回去养着也不麻烦,还能讨个好彩头,等儿子考上举人,鹿子也喂肥了,到时候正好做成鹿鸣宴。
然而二十两的要价,就是十二两,布行东家也觉得肉痛。
那得卖多少匹布才能赚回来!
沅宁看布行东家还是有些许的退缩之意,正打算再浇一桶油,对面珍馐阁的小二就笑盈盈地跑了过来,说是周家的公子有请。
周围的讨论声变得更大了。
周家,在县城可是大家族,周家的老太爷以前是县太爷,生的儿子也争气,不过因为属地回避的原则,去了临近的县当主簿,如今已经升到县丞了。
周家不仅算是他们这个小地方的官宦世家,周家的亲戚也在县里开了不少铺面,比起刘氏布行的东家,那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这周家的公子,倒也不一定指的是这位老太爷的孙子,或许是旁支,但即使是周家的远亲,那也比在场的绝大多数人身份高贵。
“来。”沅宁招呼一声小鹿,小家伙就乖乖走到他身边,跟着众人让开的道路,由店小二引路,跟方衍年一起进了珍馐阁。
珍馐阁可是溪山县最大最出名、楼宇修得最高的酒楼,楼上的雅间席面,一桌都不下一两银子。
小二带着沅宁二人上楼,原本还担心那头幼鹿不会走楼梯,没想到这小家伙蹦蹦跳跳就跟着上来了,还真是有灵气又聪明。
能上不去楼梯么?
那可是野生的梅花鹿,驯化才多长时间,别说楼梯,山林间人去不了的地方,小鹿都能去。
一路上到了三楼,也是珍馐阁最高的楼层,雅间一桌菜要二两打底的地方,小二才因着沅宁二人一鹿进了门。
这里的雅间可不止一间屋子,是一整个套间,除了吃饭的房间,还有休息喝茶的房间,以及可以一览楼下风光的隔间阳台,比沅家的屋子都修得大。
沅宁还是第一次进到这里来,却也没怯场,多一眼的打量都没有,就站在喝茶休息的客间的帘子外面,等着小二进去同传。
很快,套间里就传来了少年少女的嬉笑声,看来今日在这雅间里吃饭的人还真不少。
能吃二两一桌的席,沅宁想,他大概是找到买家了,毕竟就算那布行掌柜,也是有要事相谈的时候,才会请在珍馐阁,且也不是能够上三楼来的。
“听说你这鹿子能听十种口令?”一个约摸十五六岁的少年从里间走出来,也不知道隔着这么远,这些人是怎么听到楼下的对话的。
“公子若是要买,可付了幼鹿的定钱,十种口令,定是能让公子成为第一个观摩的人。”
这浑身家当加起来还没有他们桌上一道菜贵的小哥儿,面对这样大的买家,竟然丝毫不怯场,倒是引起了少年的兴趣。
屋里吃茶的众人闻言也纷纷走了出来,看到那头半人多高的小哥儿,倒是稀罕得紧。
都说男女七岁不同席,这一屋子出来的,倒都是些少年、青年,不见哥儿、小姐的,根本和方衍年看的古代小说里面,男女混坐一桌的模样不同。
至于里间传来的女声,则是一旁抚琴伴乐的琴师、歌妓,雅间门窗敞亮,倒是没有那起子淫乱的氛围。
一群半大的少年、青年,早就对这鹿子好奇至极,如今能够凑近看一看,上手摸一摸,都显得极为稀罕。
毕竟他们的身份,顶多家里养些狸奴、小狗儿、鸟雀,除此之外,连鸭子都没见过,鸡都是斗鸡的时候才摸一摸,谁见过活着的、温顺的鹿子?就是摸一摸,今后和好友吹谈,都是不错的谈资。
在看到一屋子的人都将小鹿围起来之后,最先出来的那个少年脸上的神情就更加骄傲几分。
沅宁观察了一番,觉得事情能成,于是继续自己的表演。
“这鹿子是自己掉到地笼里,以前受过伤,本来伤口都坏得长虫子了,后面硬是扛过来好了,也没留下明显的疤。”沅宁十分诚恳地将小鹿腿上的疤痕展示了一番,确实比较隐蔽,得拨开周围的毛发才能看到。
“我哥说这鹿子连老天爷都庇佑,是吉兆,就说留下来养一养。”
沅宁继续编故事:“没想到这鹿子竟特别通人性,不仅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话,还不怕人呢!”
雅间里的少年们听得津津有味,排着队去摸小鹿大脑袋、后背,还有尾巴。
不愧是半大小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竟然敢去摸鹿子的尾巴,也不怕小鹿尥蹶子。
不过这么小的幼鹿,就算踹上一脚,应该也不会伤得太严重。
“周少,这鹿子可真神了!何不买回去,调教一番,到时候去梁家提亲,带上这样一头鹿,你可就是整个溪山县最出风头的!你们家那大少爷,怕都是没这排面。”雅间里的小伙伴们劝道。
沅宁倒是摆出一副自豪的模样:“才溪山县?怕是整个府城,甚至是上京,都找不出来第二头这般能听懂人言的鹿子。”
一旁的青年听着沅宁说话觉得有趣:“你这小哥儿,就算全天下只有这一头,那也值不起二十两银子啊,它还是头幼鹿呢。”
“怎么值不起,二十两都是我便宜卖了!这头鹿子可是能做出十种指令,训练一种只收二两银,这十种就是二十两,鹿子我都是白送的呢!”
雅间里的人纷纷被沅宁这把糊涂账笑得直不起腰,但不得不说,就冲这小哥儿如此有底气的样,这头鹿子说不定真能做出十种动作。
十种……就算放在猫猫狗狗身上,也学不来这么多。
他们县城的王家哥儿,家里就养了这么一条能听懂人话的狗,说是什么外来品种,杂耍班子花了大价钱培养出来的,能学人作揖、抬爪子握手,还会将丢出去的骨头给捡回来,花了足足六两银子!
当然,六两银子就是个噱头,谁会花六两银买一条门都不会看的小狗,顶天了三两,都是那小哥儿吹出来的高价。
不过今天,沅宁当众说出这头小鹿要二十两,就算后面有方衍年解释,说只卖十二两,小哥儿都没松口。今后把小鹿买回去,也可以对外宣称是二十两银子买的,就更有面子了。
对于周家少爷来说,别说十二两,就是二十两,也不过他两个月的月钱,他姨娘有时候还偷偷给他塞碎银,就算再贵,他也买得起!
可买得起,不代表他愿意当冤大头。
周家少爷饶有兴趣地问沅宁:“你要多少的定钱?”
沅宁伸出食指:“十两。”
他的话把周家少爷都气笑了。
“十两?”
“对!十两,大哥说了,鹿子最少得卖十两,再少就不卖!”说完,沅宁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神色有些懊恼。
他好像一不小心把底价给说出来了。
在场众人看得直乐。
原来这鹿子只值十两,对于周家少爷的财力,买下不还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十两只是定钱!”沅宁急忙补充,“二十两才能……牵走的。”
沅宁小小声嘀咕:“二哥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教出来的。”
屋子里的笑声更加热闹了,这小哥儿还真是个活宝。
“二十两不行,太贵了,十两银子,如果这头鹿子真如你所说能够做出十个动作,那就把钱拿走,否则,只能按五两银子买。”周家少爷说道。
“可是……”沅宁还想争取,被雅间里的另一个青年打断。
“小哥儿,周公子给的银子,可是足秤好成色的,绝对比你去外面给的价贵。更何况,十两银子,就算你去找那喜爱养这些小东西的王家哥儿,他恐怕都给不出你这个价。”
给周家公子当说客的这人话里的王家哥儿,就是之前炫耀自己六两银子买了条小狗的人。
但六两银子买条小狗,也就当面恭维,背地里不知道怎么嘲笑呢。
可十两银子,买一头真能听得懂人话的小鹿,还真能让所有人都羡慕。
沅宁抿了抿唇,一副极其舍不得的样子,还是还价道:“周少爷,您就添一点,十二两银子……”
周少爷摇头:“十两银子,你要是同意,我先拿钱给你。”
沅宁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最后还是点头把银子给接了过来。
称好重量之后,沅宁将钱袋子交给方衍年收好,这才指挥小鹿做动作。
趴下,起身,顺着转圈,倒着转圈,捡东西,跟随,停下不动,抬左前蹄,抬右前蹄,跳。
刚好能听懂十个指令。
可闲着没事做就爱找茬的公子哥们却鸡蛋里面挑骨头,说抬蹄子只能算作一个动作,还有转圈也是。
沅宁叹了口气:“这个是只能给买主看的,周公子让不让你们看,得他说了算。”
这满满的情绪价值可把周家少爷哄得找不着北,大手一挥:“给他们见识见识!”——
作者有话说:发烧到38.8……[裂开]人生啊,能不能放过我这一次(唱)
第48章 过端阳
沅宁摸了摸小鹿的脑袋, 在一群人热切的注视下,发号施令道:“小鹿,叫。”
“呐——呐——”小家伙发出欢快的声音, 和羊的叫声有些像,不过因为是小鹿, 听上去有些奶声奶气的,十分可爱。
恐怕这辈子都是第一次听见鹿鸣的少年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对于小鹿发出的声音感到格外不可思议。
怎么会是这样的叫声!
就连那位周家的少爷都被吓了一跳:“这、它!怎么会叫!”
沅宁笑了笑:“当然会叫了,还能想听它叫就让它叫。若是今后给它起了名字, 可以训得来叫它一声就应一声。”
周家少爷虽然财大气粗的, 但终究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许是被小鹿的叫声给震惊到, 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连出门在外的掩饰都忘记了。
“它叫什么名字?”
沅宁慢条斯理解释道:“还没有名字, 周公子可以给它起一个, 教会它听懂自己的名字, 再加上听到名字会答应, 只需要二两银子哦。”
沅宁比划了两根手指晃晃, 这样的独家定制, 倒是让周小少爷很是动心:“小桃, 取银子来。”
足足二两银子, 农户一年的嚼用, 小少爷二话不说就给了沅宁。
“这名字……”
“周少爷可以把鹿子先牵回去,慢慢思考起个什么名字好。正巧端阳了, 还能和家人、友人一同赏鹿。”
周小少爷一听,眼睛都亮了亮,对呀!这可是显摆的好时候呢!最好再摆一个鹿鸣宴, 邀请三五好友来一起听听鹿鸣、给小鹿选名字,那岂不是有排面极了!
“这个好!三日后我要办一场……赏鹿宴!”周小少爷还是不敢直接用鹿鸣宴这样的名头,免得犯了忌讳,“五月初八,你再来我府上把鹿子牵回去,教会它新的名字。”
周小少爷越想越是高兴:“训得它能听懂名字,需要多少时日?”
“一旬即可,届时鹿子训好了,就叫我二哥给您送回府上,保准您满意。”
周小少爷点点头,区区十天,虽然时间有些久,但也值得等待。
训这鹿子竟然要花这么多时间,只是能听懂一个名字,也不知道那么多动作,那猎户要训多久才能训出来。
“行!若是到时候训得听话,公子我还有赏赐。”周小少爷被沅宁捧得越来越飘,先前还因为二两银子叫价的,现在都开始走大老爷的风范了。
“那就提前谢过周公子慷慨了。”沅宁说着,从方衍年那里取出了几张薄纸,“这是喂养鹿子需要注意的地方,只要照着上面养,定是不会出错的。”
周小少爷没想到这猎户家里的小哥儿竟然如此细心,连这些都准备好了!
定睛一看,才发现一直以来默默站在小哥儿身边的青年,身上的气度,倒像是个读书人。
周小少爷将那叠纸拿过来一看:“这字倒是写的不错,你写的?”
“周公子谬赞了。”方衍年态度不卑不亢地拱了拱手。
没聊几句,将该交代的交代后,一群半大少年就围着小鹿转圈,沅宁和方衍年便先告辞了。
周家的仆人将二人送出酒楼,顺带留下了周家宅邸的地址,告诉他们到时候从哪个房门找什么人,全都交代得详细。
周小少爷对那头鹿子有多喜欢他们是能看出来的,当然不敢怠慢,毕竟后续还要打交道呢。
二人被安安稳稳送出酒楼后,等在酒楼正门对面的沅令舟就走了过来,问道:“怎么样?卖出了多少?”
沅宁狡黠一笑:“二哥你猜?”
沅令舟多了解自己这个弟弟,一下就知道沅宁应当是照他说的,卖出了十二两。
十二两银啊……他们家最富裕的时候,也没有过十二两银子的存款,大哥娶妻之后,就更是连整两的银子都拿不出来了。
沅令舟心里高兴,当然也要逗得小哥儿开心,便故意猜错:“莫不是卖出了……八两?”
沅宁可得意了:“不对不对,哥你大胆猜!”
“那就是……十两!这都能买两头母鹿子了。”
沅宁笑得见牙不见眼:“不是哦,哥你再大胆一点!”
沅令舟十分夸张地说:“真卖了十二两?不可能吧,这么小的幼鹿。”
“真的真的!”沅宁晃晃钱袋子,“衍年都在一旁看着呢,专门称过的白银,成色可好了,只多不少!”
三人说说笑笑地去了钱庄,把银子都兑换成了铜板,因为不同地方的银子铸造的成色不同,能兑换的铜板也有一定的差距,这么好的银子直接拿来购买东西,那对于一两文都要计较的乡下人来说,可就太亏了。
县里的钱庄兑换公道,正常成色的纹银能兑一千个铜板,但若是成色不好的底银,一两则只能兑换八九百个铜板。而周家拿出来的这些足银,一两能多兑100个铜子,再加上称量的时候让了些称,第二次给的二两银子又多了一两分,最终这十二两白银,兑换了一万三千五百三十个铜板!
三人自然不可能硬把这一万多个铜板给背回去的,将其中的十两银子换成兑票,类似于方衍年原本世界古代的交子。和银票不同,这种兑票相当于现代的银行存单,存多少支取多少,是古人方便出行或者存钱,将钱存进钱庄后开的“收款凭证”,等需要用钱,或者远赴他乡的时候,找到对应的钱庄,就能将兑票里的钱给取出来。
换来的兑票放在了沅令舟身上,那可是足足十两银子,也就只有在沅令舟身上,不会被那些扒子盯上了。
剩下的三贯多钱,直接装进背篓里,上面用过节采买的杂七杂八的货物一挡,谁能想到下面还藏着二十斤的铜板呢。
“二哥,重不重呀?”沅宁都担心他哥的肩膀被那么重的铜板给勒伤了。
“还没有那头小鹿重呢,不妨事。”沅令舟背着沉甸甸的铜子,心里格外踏实。
“行,那我们先去当铺。”沅宁说。
沅令舟眉头微皱:“去当铺做什么?”
“将这三贯钱先还了,把二哥你的猎具兑一些出来,等下次进城再凑一凑,加上周家给的赏银,应该足够把全部猎具都赎回来了。”
二十来斤的铜板背来背去的,多不方便呀。
沅令舟不是很赞同:“这是你赚回来的银子,我怎么能使。”
沅宁无辜地偏偏头:“不是我赚的呀?我顶多就是帮二哥把小鹿卖出去。鹿子是二哥捡回来的,训也是二哥训的,怎么就成我赚的银子啦。”
沅令舟对于沅宁这样的“无理取闹”有些说不过。
同样的东西,在不同人的手里,的确有不同的价值。
他一个猎户,就算把小鹿给救回来,顶多当鹿肉卖掉,不过二三两。
可因为有沅宁的主意,当然,方衍年也功不可没,再加上二人的配合,这幼鹿才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沅令舟从不觉得这里头有他多少功劳,就算有,也只值那二两的银子。
“哎呀哥,你就听我的啦,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猎具今后你还怎么打野物换钱来给我买糖吃?”
沅令舟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同意了沅宁的说法。
三人一起去了当铺,因为沅令舟有门路,人家也行这个方便,将一部分要紧的猎具先给沅令舟兑出来,剩下的重新当进去,等过段时间凑齐了钱,就能把全部东西给赎出来了。
店里的伙计也是觉得稀奇,这沅家是发什么财了,竟然这么快就凑出来了三两银子。若是家里不缺钱,也不至于连吃饭的家伙都拿来当掉。
“最近在山里跑得勤,正巧又抓到一窝兔子,养大了倒是买了些钱。”沅令舟并没有将底都透给人家,“还感谢陈哥你照顾,下次进城给你提只兔子来。”
那伙计摆摆手:“以前都是一个村儿的,客气什么,你以后打着鸟要是路上死了卖不上价,给我拎两只来就成,那味道烤着香。”
“可是忘了你还好这一口,成!”
一番寒暄之后,算是今日的事情都忙完了三人这才不紧不慢去城外等车。
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没暗,得知那头幼鹿卖了这般多的钱,一家人都很惊讶。
“天菩萨,竟还真有人肯花这样多的银子,就为了买个逗趣儿的玩意。”
一家人围着那张兑票,对着光看来看去,他们家的人多少都识得一点字,但不多,便全都围在一起,慢慢认上面写了些什么。
这薄薄一张纸,可是能兑换出十两银子!
沅令舟把兑票交出来,自己不肯收着,沅承显和姜氏也犯难,总觉得这样贵重的一张纸,搁哪儿都不踏实。
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让沅宁将兑票收起来。
等屋子干透能搬进去,就把这兑票藏在那将军柜的暗格里,要不是经过一番讲解,就算贼来了也找不出暗格藏在哪里。
沅宁倒是挺乐意把钱收起来的,他出门用钱的地方少,家里现在还有碎银子使,而且为了下个月的婚礼席面,家里最近都没有乱花钱,即使像之前那样往外送东西,也是朝张屠户家送,而张屠户又不是大房那只进不出的,隔三差五就给他们提一刀肉来,如今顿顿都有油荤,就连家里的狗子都胖了一圈。
夜里,一家人坐在篱笆外的菜地里吹风,家里的水泥地还得晒两天才能干,虽然这次只铺了两间新修的砖房和外面的院子,但一想到今后能多存些钱,把家里其他的地和屋子都换一边,还能存够两个儿子的彩礼钱,一家人就特别有干劲。
仿佛已经有些忘了,之前为什么总把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的,但就算是以前,也从没像现在这般赚过钱,好像自从姑爷来了之后,他们家赚钱都变得轻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