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丽珍瞥了眼她脸上辣眼睛的浓妆,说别人可能是夸张,说她可一点不亏。
见对方不为所动,她直接态度坚决道:“金凤姐,待会儿散会我给你拿一条毛巾,你把脸上的妆洗一洗吧。”
她也不等曹金凤说话,径自笑眯眯道:“我听宋阿姨说,金凤姐长得很漂亮。说起来咱们这都说了半天话了,我们还没看清你长什么样呢!”
这话说的苏小麦忍不住低头憋笑,其他人眼中也染上了笑意。
唯有曹金凤一听“宋阿姨”三个字,立马不敢再争辩,对苏丽珍的讽刺也丝毫不在意的样子,只是不死心地瞪着眼睛最后追问了一句:“真的一点都不能画?”
苏丽珍这下反倒佩服起她这股子执着劲儿了。
“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见对方目露惊喜,她随即又补充了一句,“只要一点都看不出来就行了。”
曹金凤:“……”
那她画的什么劲儿!这不还是不让画吗?
眼见曹金凤老实了,苏丽珍才接着又宣布了第二件事。
她今天会请裁缝上门,给大家量尺寸,定做工作服。
服务员一律是红色上衣,黑色西裤。
上衣选的是比较符合店内风格的中式唐装,立领盘扣,简洁大方。
而且剪裁一定要随身,绝对不能按照时下人的裁衣风格,把衣服做的肥肥大大,既不美观,又显得粗笨。
后厨人员的工装还是传统的白色系,不过为了提高辨识度,她会要求裁缝在衣服领口、袖口、衣襟边缘加上明黄色的镶边,平添几分贵气。
先做秋冬款的厚外套,里面可以套着薄棉袄或者毛衣穿,然后是春款。
春款跟秋冬款款式一样,只不过选料用的是薄一些的布料,更适合开春天暖的时候穿。至于夏装,等天热起来再说。
每个人每个款式做两身,以后上班时间就必须穿工作服了
这笔钱由店内出,但是每人月底会扣五块钱做押金。如果有人想离职,把衣服洗干净还回来,没有明显破损,押金就能返还。
大伙儿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因为之前报销体检费,让大伙儿都觉得苏丽珍一家是言出必行的人。
再加上五块钱换四身衣服,其中一半还是冬天能穿的厚料子,连布票都省了,再没有这么划算的事了!
曹金凤原本得知店里不准化妆,还有些怏怏的,现在一听说要做工作服,立马来了精神。
连着问了苏丽珍好几遍关于衣服的颜色、款式问题,末了,还忍不住兴冲冲地问道:“小老板,光上衣做红色多单调啊,咋裤子不也一块做成大红色,那多好看啊!”
其他人:“……”
苏丽珍似笑非笑道:“要不再给你做双红鞋,让人以为咱们饭店天天办婚礼?”
曹金凤一下没话了。
经过这两回,她也发现了店里的小老板是真厉害。私底下不知道怎么想,反正明面儿上是老实了不少。
将该安排的事安排好,接下来就是等着大伙儿慢慢磨合。
不过苏丽珍马上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一晃儿到了十三号,学校发成绩的日子。
苏丽珍之前的预估没有出错。
她这次期末考试的成绩果然比之前又有所提升。
上一次月考她是全校排名第七,这一次直接上升到了第四名。
别看只是提升了几个名次,要知道一高是整个凤城市十多所高中里排名第一的学校。
这一届十八个班级、近千名学生更是卧虎藏龙,比苏丽珍聪明、有天资的人也t不在少数。
她要不是比别人多活了一辈子,外加一刻不肯放松地努力,也不会有现在这个成绩。
返校主要有两件事,一件是发成绩;另一件就是打扫卫生。
班级里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教室、寝室打扫得窗明几净。
之前好多内学生为了节省路费,考完试也没有回家,就等出成绩才走,这会儿可以说是归心似箭。
所以班主任李老师只是简单叮嘱了大家假期注意安全,以及千万不要落下功课,之后就宣布了放学。
大伙亲亲热热地互相告了别,苏丽珍和卢向阳最后留下收尾。
两人正把教室里的椅子都塞进课桌底下时,忽听身后有人喊“苏班长,卢班长”。
回头一看,原来是班上的赵猛和张光明。
苏丽珍奇怪,“咦,你们俩怎么还没走?是忘了什么东西吗?”
不料这两人齐齐摇头,张光明看向了赵猛。
赵猛便有些不好意思地率先开口道:“两位班长,我俩是特意留下来等你们的……之前的事多亏了你们,要不是有你们,我俩现在指不定什么样呢!”
张光明在一旁使劲点头。
赵猛说完,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两本笔记本,郑重地递给两人。
“苏班长、刘班长,这两本笔记本是我俩跑了好几个商店才买到的,也是我俩的一点儿心意,希望你们能收下。”
苏丽珍看过去,见这两本笔记本都是时下惯用的八开大小,做工很精致。
封皮是现在比较流行的塑料外皮,一本粉红色,上面印着一只白毛鸳鸯眼的漂亮波斯猫;
一本是海蓝色,封皮是两位一身戎装、胸前垮木仓的解放军战士。
一看就是用心挑选的!
苏丽珍和卢向阳对视一眼,他俩都没想到两人会特地留下来送他们礼物。
尤其苏丽珍,心里还有一点儿复杂。
说起来这两个人与上辈子的她还真有些纠葛。
上辈子的苏丽珍因为虚荣心作祟,把自己装成有钱有势人家的孩子,结果让校外的小混混盯上,被他们堵在路上索要钱财。
就是那一次,沈哲偶然路过,帮她把人赶跑了。
自此也开启她走火入魔一样的恋爱脑人生。
当时,据那两个混混说,他们之所以来堵她,也是因为她班上两个不学好的学生给他们提前通风报信。
那两个人就是赵猛和张光明!
而且后来不止是她,班上很多人也都受到了混混的骚扰。
所以这两人很快就“东窗事发”,被学生家长告到学校,说他们和校外混混“勾结”干坏事。
但是俩人当时却并没有被学校开除,而是办理了转学手续。
苏丽珍那时十分不理解,觉得对他们太过宽容了。
可直到重生一回,她才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赵猛和张光明在班级里也算是“问题学生”。
赵猛个子比较矮,入学的体测才一米五八。班上不说男生,就是大多数女生也比他个头高。
赵猛因此很是敏感,觉得很多人背后都笑话他、看不起他,所以有些愤世嫉俗。
大家也觉得他不好相处,时间长了,赵猛越发阴沉,让人不愿接近。
张光明跟他的情况完全相反,他倒是长得高高壮壮的,可是成绩不好。
当初进一高的时候就是全校垫底,这几次考试也回回倒数第一。
他自己压力很大,也很自卑,而雪上加霜的是,他还有个轻微口吃的毛病,一紧张就犯。
刚开学的时候,好几次老师上课提问他,结果他“我……”了半天,最后只说出一句“我不会”。
那种尴尬可想而知,老师怕伤害他自尊心,也不再提问他,却不知张光明因此越发自卑起来。
赵猛和张光远家离得不远,初中还是同一个学校的。两个失意的孩子就渐渐搭成了伴儿,每天一起上学下学。
他们两家的条件都不错,尤其张光明家里,父母都是运输队的,是时下最有油水的地方之一,所以俩人花钱就有些大手大脚。
没想到也因此被张光明家附近的两个混混盯上了。
两个混混盯了他们一段时间,偶然了解了他们在学校的处境,便直接将两人截住,逼他们给钱。
张光明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是性子比较懦弱。
赵猛倒是个不服输的性子,可是他身材不占优势,又没有什么打架技巧,结果被两个混混轻松制住,还挨了顿打。
张光明见不得小伙伴受苦,只能老老实实掏钱。
两个混子尝到甜头之后,三番五次勒索张光明,一旦他不同意,他们就抓住赵猛毒打,而且专挑衣服下面看不到的地方下手。
末了,还威胁他们,不准告诉家长和老师。
张光明确实是不敢,赵猛则是钻了牛角尖,认为自己拖累了小伙伴儿,另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太过没用,说出去也是丢人,徒增笑话。
而这件事之所以爆发,也是因为两个混混贪心不足,逼迫张光明告诉他们,班上哪些学生家境好。
张光明虽然比较懦弱,但是也知道这样做会坑害同学,自然不肯答应。
两个混混便威胁说,要每天专门到学校找他们,让学校里所有人都觉得俩人跟他们是一伙的,到那时,他们肯定在学校待不下去!
张光明和赵猛当时是真的害怕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学校人缘不好,担心别人会真的因此误会。
可坑害同学的事,他们也不敢做,只能咬紧牙关拒绝。
两个混混发了狠,直接把赵猛打了一顿后,又从张光明的书包里翻出他的日记本抢走了。
张光明在日记第一页就写下了班级里每一个同学的名字。本来是为了方便自己平时练习,希望以后叫同学名字的时候不会犯口吃,没想到却差点给他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而这次混混下手狠了些,在赵猛手腕上留下了一个棍棒敲打后的乌黑印子。
刚好那段时间,李老师觉得这两个学生的情绪越来越低迷,而苏丽珍和卢向阳身为班长,也认为不能放任两人一直这样消极下去,便主动去找他们俩谈心。
结果正巧就被卢向阳发现了赵猛手腕上的伤痕!
卢向阳从小跟着父兄习武,对这些外伤最是清楚,他一眼就认出赵猛身上的伤是被人打出来的,当时就觉得不对,便把人拦住,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结果赵猛还没说什么,精神备受折磨的张光明先受不住,直接爆发了,当场哭着把事情的原委都说了出来。
苏丽珍和卢向阳当即把这件事报告了李老师。
李老师觉得事情重大,又立马上报了学校,并联系了两家学生家长。
两家家长都是有些能力的,他们直接找到了那两个混混,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总之那两人之后再没敢来骚扰任何人。
苏丽珍也是这时才明白,原来这两个人一直在遭受混混的欺辱和威胁,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而且因为他们人缘不好,在班级里不受欢迎,他们甚至担心会被人误会跟混子们是同伙,因此不敢告诉任何人。
上辈子,因为她和谢芳芳这两个问题制造者,班级里气氛一直不太好,卢向阳身为班长也分身乏术,所以那时谁都没能发现两人遭受的挫磨,导致他们后来黯然离开。
这辈子,苏丽珍自认这个班长当的还算尽责,班级里的整体气氛融洽,直接凸显出了赵猛和张光明的处境,让他们能够及时发现不妥之处,从而将这件事揭开,进一步保护了两人,也将更多危险的苗头提前掐灭。
本来苏丽珍因为上辈子的记忆对这俩人是有些淡淡的,却没想到误会了他们。
这两个同学虽然有错,但主观上从来没想过要坑害任何人。
她不知道上辈子他们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样。
但是现在,她深刻认识到或许因为自己的努力,可以帮助一些人,让他们避免原本要受伤害的结局,有了另一个崭新的、充满希望的开始。
她觉得这件事对她的意义不亚于重生。
她不是想做救赎者,而是觉得这条赎罪的路上也有了一点光。
第87章
这件事之后,大家都意识到赵猛和张光明的消极心态对他们自己的影响太大了。
同时,苏丽珍和卢向阳也认为,刚经历了这件事的两人正处于脆弱低迷的阶段,这时的他们更需要倾诉和陪伴,而且也没有平时那么重的心防。
于是,在李老师t的支持下,两人带着热心的同学们一起默默给予了两位同学许多帮助和关怀。
等到赵猛和张光明察觉时,他们早已不知不觉间拉近了和所有人的距离,甚至还不自觉地把一直压在心底的忧愁倾诉给了新的朋友们。
是的,这件事之后,他们俩在班级里也有了新的朋友。
朋友们不会嘲笑他们的那些缺点,会真诚地鼓励他们,甚至还会把自己的苦恼向他们倾诉。
两人也是这时才知道,原来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是有烦恼的。
他们因此慢慢放下心结,渐渐从平日束缚自己的消极情绪中走了出来。
如今的赵猛不再愤世嫉俗,不会总是疑神疑鬼,认为别人看不起他。
张光明的口吃毛病不是一天两天能改好的,但是他现在愿意主动跟同学们请教功课,上课遇到自己会的问题,也会积极举手。
两个人明显都开朗了许多,这是之前的他们从没想过的。
在这个过程中,苏丽珍和卢向阳做了许多事,两人也因此十分感激他们。
这会儿,张光明见苏丽珍和卢向阳望着笔记本迟迟不肯接过,不由在旁边急道:“苏班长、卢班长,这是我和赵猛的心意,你们一定……定要收……收下!”
一着急,口吃的毛病又犯了。
苏丽珍和卢向阳也不再犹豫,微笑着一起接过了赵猛手里的笔记本。
“谢谢,我很喜欢!”
苏丽珍忍不住摸了摸粉色笔记本封皮上那只漂亮的波斯猫。
卢向阳也乐呵呵道:“瞧这俩战士多威武霸气,你们肯定是一看到他就想到我了吧!”
见两人喜欢自己的礼物,赵猛和张光明脸上都扬起了开心的笑容。
赵猛:“苏班长、卢班长,我们还想去找一下李老师,就不等你们了。”
苏丽珍刚才就注意到,他敞开的书包里露出了一个细长盒子的一角,应该是钢笔之类的东西,想必是送给李老师的,便笑着点头,“你们快去吧!”
“对了,假期别忘了练习你们的专长,你们现在是咱们班的门面担当,将来可就指着你们给咱班争光添彩呢!”
苏丽珍也是经过之前的接触,才了解到原来这两人都各有一项十分厉害的特长。
赵猛歌唱的特别好。当初经过大伙的鼓励,他第一次开口唱歌的时候就惊艳了所有人。
上个月底,班级举行元旦联欢会,苏丽珍极力邀请他上台表演了两首歌。
好家伙,连隔壁班的老师和学生们都给招来了,当时站了一走廊的人!
至此,赵猛也在学校出了名。
张光明功课上平平无奇,但是在书法上很有造诣,一毛笔字优秀到连老师们都赞不绝口。
因为两人这两项出色的专长,李老师还说以后再有什么相关比赛,就把他们的名字直接报上去,他们可都是很有希望拿奖的。
一提起这茬,赵猛和张光明的眼睛就都不自觉亮了,更多了几分意气风发。
“班长,放心吧!我们假期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好好练习。”
看着两人迈着自信的步伐离去,苏丽珍和卢向阳捧着手里的笔记本也相视一笑。
将桌椅摆好,又再次检查了一遍门窗,最后将教室门锁好,苏丽珍便对卢向阳说道:
“向阳,你不是说今天要跟向杰大哥的朋友们去滑冰吗?你赶快去吧,离校表我给李老师送去就行。”
离校表就是学生离校情况表。正式放假前,各班班干部要协助班主任完成这份表格。
卢向阳也没跟她客气,“行,珍珍,那就辛苦你一趟,我先走一步。回头我上你们家店里找你玩儿去!”
苏丽珍笑着跟他摆手,“好啊,我随时欢迎。”
等她去给李老师送完表格出来,这会儿整栋教学楼里已经没几个人了。
走到二楼下一楼的台阶时,她忽然看到前面走过了一个身姿笔挺秀丽的女孩。
望着那道背影,她脚步微顿。
哪怕前后两辈子接触的机会不多,但是有些记忆是刻在骨子里,很难忘怀的,所以她只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孩是齐秀婷。
说起来,从小麦出事入院,到全家仓促间决定买房子开店,再到为开店一番紧锣密鼓地筹备,她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想这两个人的事了。
即便有时候在学校里碰见了他们,她也无暇分心多想。
现在的她已经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这两个人,只是将他们视作校友、同学,没什么交情,也不必过分忌讳,就这样平平淡淡、寻寻常常,不会再升起任何多余的情绪。
这样就很好。
她继续往前走。
忽然发现前面的女孩步履匆忙,而且因为只顾着怀里的书本,完全没察觉到一只粉红色的毛线手套掉了下来。
“同学!”
苏丽珍出声把人叫住,见对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便快走了几步,捡起那只手套,递给了对方。
“同学,你的手套掉了。”
齐秀婷连忙接过那只手套,微笑着跟她道谢,“谢谢你,同学!”
她顿了顿,有些好奇地看着苏丽珍道:“你是二班的班长苏丽珍吧?”
她的语气非常友好,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苏丽珍时充满了好奇,像一只秀气可爱的小猫。
真的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苏丽珍也回给了她一个友好的微笑,“你好,我是苏丽珍。”
知道齐秀婷和沈哲是来自首都的转学生,不但容貌出众,而且成绩出类拔萃,是整个高一年组都很有名的好学生。
所以她并没有故意装作不认识对方,直接道:“我知道你是一班的英语课代表,齐秀婷。”
见她叫出了自己的名字,齐秀婷也笑了起来。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我经常听金老师提起你,她说你的英语口语是咱们整个年组里最好的,她特别喜欢你!”
一班和二班是一个英语老师。
苏丽珍只是谦虚道:“这个其实主要是多练习,我相信只要肯下功夫,大家都能说好口语。”
“……我倒是觉得你们很厉害,我看了红榜,这次期末考试你全校排名第三,而且前三名被你们班包揽了两名,真的很优秀。”
齐秀婷排第三,排名第一的是沈哲。
而且沈哲比第二名高出了将近三十分,这对于成绩位于第一梯队的学生们来说,已经算是很难跨越的鸿沟了。
“我没有,主要厉害的是沈哲。”
似乎也对心上人的出色与有荣焉,齐秀婷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灿烂几分。
苏丽珍笑了笑,没有接话,只是想起她之前步履匆匆,便善意提醒了一句:“我看你刚才似乎很着急的样子,是有什么事吧!”
齐秀婷这才反应过来,一拍脑门儿,“看我,沈哲还在外面等着我呢!苏同学,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了。咱们开学见,好吗?”
苏丽珍点了点头,“那好,开学见。”
“再见!”
苏丽珍望着她的背影,微微一笑,心底是前所未有的释怀。
沈哲,齐秀婷,祝福你们。
希望你们这一世也和上一世一样,幸福美满,白首不离。
——
“哲哥,对不起,我耽误了这么长时间!”
沈哲看齐秀婷抱着一摞书,跑的气喘吁吁的,赶忙过去主动将她怀里的书接了过来。
“不是说只有两本,怎么这么多?早知道你要拿这么多书,我就陪你一起回去了。”
齐秀婷为心上人的贴心而翘起唇角,解释道:“本来只是想拿两本英语习题册的,不过我想起你说假期要帮我再补一补物理和化学,我就又多拿了两本,然后想起也别把数学落下……这么拿来拿去,不自觉就拿多了。”
沈哲拿她没招,只好露出个宠溺的笑容,“行吧,你高兴就好,反正不管你学什么,我都陪你。”
两人相视一笑,齐秀婷漂亮的脸蛋儿有些发红。
她有些害羞地赶忙转移话题道:“哲哥,刚刚我出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是二班的苏丽珍。”
沈哲稍微想了一下,问道:“是英语很好的那个?”
齐秀婷点头,“我觉得她有些特别,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很吸引人。”
沈哲不确定道:“有吗?我怎么没感觉到。”
在他印象里,那个女生似乎长相只能算清秀而已。毕竟在他们大院儿里,容貌出众的女孩子有很多。
齐秀婷笑道:“你们男生可能不懂,在我眼里,她就像是一块美玉,虽然没有璀璨的光芒,但是却有着同龄女孩没有的通透润泽。”
“而且这块美玉好像还很有底蕴,会让人觉得她必有一个不俗的来历,或是背后t藏着一段故事,这是再出众的相貌也无法相比的。”
听见心上人这么高的评价,沈哲有些诧异,不由道:“我是真没有注意到……不过你们女孩子,我是男生,不好评价。”
他轻声道:“反正在我眼里,只有你是最好的。”
齐秀婷一阵脸红心跳,沈哲说完了也有些不好意思。
两人一时谁也不敢看对方,气氛安静了下来。但是周围的空气似乎变成了粉红色,吸一口凉风居然也甜滋滋的。
就这么一直走到校门口,那里早已停了一辆气派的军绿色吉普车。
看见两人出来,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俊雅出尘的脸。
“小哲,秀婷。”——
作者有话说:感谢在2023-04-2615:43:36~2023-04-2815:16:0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檐上月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8章
“小叔!”
“瑞小叔!”
两人立即高兴地小跑过去。
“快上车吧。”沈瑞含笑应道。
这时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周明义也凑过来招呼道:“嘿,这东北的天气就是够劲儿,瞧把你们两个小家伙冻的,这小脸通红通红的!”
沈哲和齐秀婷下意识对视一眼,目光相接,两人的脸不由更红了。
齐秀婷赶紧低下头,伸手捂住脸,沈哲则清咳一声,转移话题道:“义小叔,深市那边比这边暖和吧?”
周明义一边调转车头,一边回道:“那当然,暖和多了!”
“就这么说吧,我和你小叔我们俩在那边一共待了俩月,天天穿衬衫,顶多加一件薄外套而已。”
沈哲被这话吸引住了,忍不住问道:“深市那边现在怎么样?我妈以前的同事分到了那边的军区,我听她给我妈打电话说那边变化特别大,发展也很快。”
周明义笑道:“这话倒是真的。深市现在是个好地方,政策、资金全部都在往那边倾斜,我们这次成功拿下了两块地。”
“年前这次过去召集够人手,过完年就能开工了。等到明年你们放暑假的时候,咱们的商业楼盘和厂房应该都能落成,到时正好接你们过去玩!”
沈哲十分兴奋,“好啊,义小叔,那就这么说定了!”
齐秀婷比较细心,低头算了下,“今天是一月十三号,今年二月四号过年,这就剩下二十天的时间了!瑞小叔,那今年过年你们还能赶得及回来吗?”
沈瑞坐在副驾驶上,闻言回过头温声道:“我们已经订到了往返的飞机票,到时候会直接从深市飞到首都。”
“过年你们跟着二哥、二嫂一起走,二哥的假不会太早,我大致估算了下,咱们差不多前后脚的工夫到家。”
沈哲想到小叔马上又要走,心里便有些不舍。
他的父母都是军人,很少在家。他从小在太爷爷、爷奶身边长大。
小叔是爷奶的老来子,跟他只差了八岁,他从小就爱跟在小叔身后跑。
今年上高中,他父母都调到了凤城,少说要在这边待上几年。
他妈想他想的厉害,加上凤城离首都不算远,所以爷奶才让他和秀婷转到这边上高中。
能待在父母身边自然好,可是想见小叔就不那么方便了。
虽然他也知道,近一年小叔的工作中心一直是大南边的特区,可他就是管不住心里的失落。
打从上一次一起和小叔回首都探望做心脏手术的太爷爷回来之后,他已经快四个月没见到小叔了。
前天晚上,小叔和义小叔两人风尘仆仆地回来,他高兴坏了!
本来有一肚子的话要跟小叔说,可看他们一回来就忙的脚不沾地,他也只能默默待在一旁,不去添乱。
原本以为忙完这两天就好,没想到小叔这么急着又要走。
“那小叔,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走啊?”
沈瑞回头,见小侄子两只手抱着他身后的座椅,眼巴巴地望着自己,一脸的不舍。
他心里一软,伸出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头顶。
“下午三点多的火车,我们先坐车到首都,从首都坐飞机走。”
沈哲连忙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才十点多,还有一段时间,忙又道:“那小叔,咱们中午一块儿吃午饭吧!”
沈瑞虽然不想让小侄子失望,但是因为还有别的事没处理完,只好狠心拒绝。
“对不起,小哲,我和你义小叔今天还要去下面的太平庄一趟,路上来回要三个多小时,恐怕没法陪你们一起吃午饭了。”
沈哲听完确实是有些失望,不过他向来是懂事的孩子,忙压下心中的失落,点头道:“没关系,小叔,你和义小叔待会儿把我和秀婷送到家,就赶紧去忙你们的事吧!”
这时,旁边的周明义插话道:“其实我和你小叔去太平庄没什么大事,主要是受你苏爷爷所托,给他们家那个亲戚送点儿东西过去。”
“这倔老头儿特别不好说话,我有点儿怵他,也就你们小叔在那儿还能有点儿面子,要不然也不用两个人都去的。”
沈哲忍不住好奇道:“苏爷爷的亲戚……是之前苏爷爷一直托咱们家帮忙找的,家里只剩下他自己的那位姓孟的爷爷吗?
周明义点头,“小哲脑瓜子好,记性也好,就是他!”
“这老头儿可不是一般人,留过洋,当过大学教授,是电子技术方面的专家,本事大着呢!
“只不过前几年被小人整了,一家子都被下/放,妻子和儿子也没了。本来他都已经平/反了,却死活留在他原先下/放的地方,守着妻子和儿子的坟不肯回来!”
“要我说,老爷子就是心里那口气咽不下去……”
“好了,明义。”
见他在两个孩子面前越说越过,沈瑞出声打断道,“好好开车。”
周明义讪笑两声,果然不再往下说,很快转移了话题。
“提到苏老爷子,咱在外边儿飘了大半年了,我还真有点儿想老爷子的手艺!可惜来来回回的太赶,总也没个时间!”
沈哲赶紧符合道:“是啊、是啊,我好想吃苏爷爷做的川菜,麻婆豆腐、水煮鱼、宫保鸡丁!”
连齐秀婷都忍不住接了一句,“我想吃苏爷爷做的麻辣火锅。”
周明义一听这话,想起来了,忙说道:“秀婷说麻辣火锅,我才想起来,刚才我们从人民路过来的时候,发现那边新开了一家‘珍珍火锅店’。”
“我把车窗摇下来,一走一过闻到了一股特别冲的麻辣锅底味儿!你们别说,这味儿还挺正宗,跟你们苏爷爷做的也不差多少!难怪这个点儿里面就已经不少人了。”
“可惜咱们赶时间,要不就带你们俩过去尝尝。”
这时齐秀婷思索着说道:“‘珍珍火锅店’应该是我们同学家开的。这同学不是我们班上的,她家以前在客运站门口摆摊卖凉皮和卤味来着。”
“我们班有不少同学都喜欢吃她家的卤味,还挺有名气的!想不到她家连麻辣火锅也能做的这么好。”
坐在前面的沈瑞心里一动,忽然问道:“秀婷,你说的同学是不是一个跟你身高差不多,皮肤特别白净的小姑娘?”
齐秀婷想了下,“瑞小叔,我这个同学跟你说的挺像的,还有就是她的气质特别好。”
沈瑞笑了下,“确实,气质挺好的,不太像普通人家的孩子。”
听他这么说,齐秀婷确定道:“那就是她了,我这个同学叫苏丽珍,他们家的店叫珍珍,应该就是用的她的名字。”
周明义这下也想起来了,“嗨,我就说这火锅店的名字怎么听着这么熟,敢情这就是原来在客运站摆摊儿的那家啊!”
“那小姑娘我可有印象,小小年纪,做事特别老道,滴水不漏的,少说也得有一万个心眼子!”
“你们要真跟她是同学,有机会还是应该学着点儿!秀婷就不用了,但是咱家小哲,那是个实心儿的,就他这样,最容易吃亏了!”
沈哲坐在后面脸都黑了,“义小叔,看你说的,我也没有那么差吧!”
周明义嘿嘿两声,赶忙安抚他:“哲小侄儿,义小叔教你,这人在江湖飘,要想成事儿,光靠聪明可不行,这心机、手段、胆色、运气一样都不能差。”
“当然你现在年纪小,把功课学好就行。不过呢,有些事儿你也要先心里有个数,毕竟有的人她天生有天赋,某些事上直接就甩了你t十万八千里。”
说这话时,他语气中还带了点不易察觉的幽怨和艳羡。
沈哲和齐秀婷一开始还不理解,直到听他讲起之前无意间碰到的,苏丽珍两次解决来家里摊子上闹事的人的经过,两人才对这位同学有了新的了解。
齐秀婷眼睛亮亮的,“我之前就觉得她气质不一般,现在我更是觉得她又漂亮又厉害,真是太飒了!”
说罢,又有些羡慕道:“大哥总是说我性子有点软绵,要是我也能像她这样做事果决利落就好了!”
沈哲却在旁边摇了摇头,“小婷,我觉得你这样就挺好,你不用羡慕别人。”
沈瑞也点头道:“是啊,秀婷,你也有很多优点,这世上本来也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但是你们义小叔之前的话也不算错。”
“等你们将来步入社会,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不乏格外优秀的人,而你们自己却未必会如你们想的那样厉害,所以凡事千万不能自视甚高,更不能轻视任何人。”
沈哲和齐秀婷乖乖点头,“是,(瑞)小叔,我们记住了!”
——
苏丽珍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刚刚祝福的、前世的心上人一家讨论着。
她从教学楼出来,直奔自行车棚。
这会儿,校园里只有三三两两零星几个学生。
刚拐到通往车棚的小路,她老远就看见车棚前有一男一女两个学生在说话。
等走近了才认出,其中那个女生正是谢芳芳。
跟她说话的男生个子很高,长相很帅气,并不是他们班上的人。
两人看起来很熟络,有说有笑的样子,谢芳芳的一双大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苏丽珍正想过去打个招呼,结果留意到那男生高壮的身形时,不由顿住了脚步。
她怎么觉得这男生有点眼熟呢?
仔细想了下,苏丽珍猛然想起这个男生正是五班那个打篮球很好的刘东辉!
秋天时,刘东辉经常组织人一起在校内打篮球,他球技非常好,加上个人形象比较出众,在学校算是小有名气。
关键上辈子,谢芳芳正是因为暗恋这个刘东辉,苦苦追求不得,却把自己的名声弄得奇差无比,最后不得不黯然转校。
他们俩怎么会一起出现在这里?难道谢芳芳这辈子又要重蹈覆辙?
一想到这,苏丽珍的面色便有些凝重。
她如今已经把谢芳芳当做了朋友,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走前世的老路。
第89章
“芳芳!”
苏丽珍招呼了一声,向两人走去。
“苏丽珍!”
谢芳芳一看见她,赶忙用力挥了一下手。
苏丽珍走近了,就听见刘东辉跟谢芳芳说道:“谢同学,既然你同学来了,那我就先走了。”
谢芳芳点头,“好的,刘同学,谢谢你陪我说了这么半天话。”
刘东辉笑道:“不过才几分钟而已。那行,咱们下学期再见!”
“下学期见!”
眼见着刘东辉已经走出老远,谢芳芳还依依不舍地看着人家的背影,大眼睛里亮晶晶的。
“苏丽珍,你知道他是谁吗?”
她也不等苏丽珍回答,就自顾自说道:“看我都忘了,你这人一天不是学习,就是忙着班里的事,哪会注意这些!”
“我告诉你吧,他就是五班那位篮球打的特别好的刘东辉!你看他人长得也特别帅呢……还有他的个子,真的好高啊!”
苏丽珍看到这样的谢芳芳,心里越发忧虑。
“芳芳,我看你刚刚跟他好像很熟的样子,你们之前认识吗?”
说到这个,谢芳芳一向总是有些张扬的小脸,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她犹豫了一下,“反正你也不是别人,这件事告诉你也行,不过你可不能跟其他人说。”
苏丽珍只得答应,“行,我保证。”
谢芳芳这才放心,“就是上个月月中下大雪那次!我妈那天非要送我来上学,结果半道上车就抛锚了,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
“因为之前耽误了一阵,时间有点儿紧,我就走的比较急,结果在校门口直接摔了一跤,把我都给摔蒙了!”
“幸好那时刘同学路过,把我给扶起来了,之后还一路都帮我拿书包呢!”
“我跟你讲,我当时摔的四仰八叉的,真的可丢人了!幸亏当时时间不早,校门口没什么人,刘同学也没有笑话我,要不然我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说完,她又忍不住夸起刘东辉来,“想不到刘同学不但长得好,人还那么热心,难怪那么受欢迎,听说咱们学校有好多女孩子喜欢他呢!”
苏丽珍看着她,“那这些女孩子里也包括你吗?”
谢芳芳想也没想,顺口接道:“当然啊,毕竟刘同学这么优秀的人,我自然也……”
说到一半,她忽然反应过来,“喂,你什么意思!”
她瞪着苏丽珍,“你该不会以为我对刘同学有那种……那种想法吧!”
看苏丽珍不否认,她更是气鼓了脸。
“苏丽珍,你思想怎么那么龌龊!你把我当什么人呐?虽然他个子高,长得帅,球打的好,人也热心,确实很优秀,可我对他绝对没那种想法!”
苏丽珍:“……”
这话怎么听都不像是没那种想法的样子。
谢芳芳见她不说话,不由更加生气,两手叉腰,一脸凶巴巴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对刘同学的那种喜欢只是同学之间的欣赏而已,你怎么能想到那种方面去啊!”
“你真以为我是花痴啊,看到一个优秀的男生就……”
说到这里,她忽然意识到什么,倏地脸色一变,死死盯着苏丽珍,“你是不是听到我初中时的那些谣言了?”
“苏丽珍,难道你也跟他们一样,觉得我就是个特别随便的早恋坏分子?”
这时的谢芳芳没有了以往的骄傲张扬,一张脸冷若冰霜,语气更是冷的吓人!
但是仔细听,还是能从中听出一点儿不易察觉的委屈和难过。
苏丽珍忽然想起,学校里一直有关于谢芳芳在初中时喜欢一个男生的传言。
还有人说因为那个男生没有来一高,谢芳芳为此还大闹过。
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反正都不怎么好听。
只不过他们班比较团结,班里没人嚼这种舌根,这些闲话也就没能传起来。
可前世则截然相反,班里传这些话的人不少。
而这样的谣言会对一个女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不言而喻。
她一直觉得上辈子谢芳芳做事那样偏激,未尝不是受了这些谣言的影响。
现在看谢芳芳的反应,也确实如此。
那些闲言碎语给她造成的伤害远比苏丽珍想的更严重。
苏丽珍注视着对方,语气前所未有的认真。
“芳芳,我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更坚信你绝不是什么随便的女生!”
“我今天的话让你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对于这一点我很抱歉,但我并不后悔这样做。”
她上前一步紧紧握住对方的手,“芳芳,正是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我才选择用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
“也因为在这件事上,站在朋友的立场,我需要你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
“芳芳,你知道的,世道很多时候对我们女孩子是很严苛的。有些事男生做了,可能无所谓,但是放在女生身上,就是天大的过错,甚至连一星半点的苗头都不允许有!”
“我们可以平凡,可以失败,甚至可以一事无成!”
“但是芳芳,我们绝不能先败在那些恶意的中伤和谣言上,让那些不如我们的小人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我们一败涂地!”
“所以在我们有足够的实力让这些人闭嘴前,我们必须要谨慎。”
她看着谢芳芳通红的大眼睛里闪过什么,面色也比之前略有缓和,心里不禁松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芳芳,你已经在这种事上吃过一次亏,我不希望你再次受到伤害!”
“作为你的朋友,我希望你的未来是星辰、是大海!而不是一次次让那些嫉妒你的人,总是用相同的卑劣手段去打击你!那样实在太不值了。”
谢芳芳的眼中忽然落下了大颗的泪珠,她一边狠瞪着苏丽珍,一边咬牙道:“你这个坏家伙,总是说最让人讨厌的话,做最让人讨厌的事……简直坏透了!”
说着,她忽然捂住脸,嚎啕大哭起来,“呜呜……可我知道你都是为我好……呜呜,苏丽珍……对不起,我刚刚不该那样凶你……”
苏丽珍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搂着她的肩膀,安抚地轻拍了拍,让她把心中的不快通通发泄了出来。
谢芳芳哭够了,接过苏丽t珍递来的手绢擦了擦脸,这才把自己初中的那一段经历讲给了苏丽珍听。
原来,谢芳芳在初中时确实跟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只是单纯的好朋友,绝对没有任何的暧昧。
两个人是在学校里的数学竞赛上认识的。
谢芳芳属于心高气傲的人,行事又比较自我,在班级里人缘并不好,也没有什么贴心的朋友,向来是自己独来独往。
只是在那一次的数学竞赛上偶然碰到这个朋友后,因为对方是个性格单纯、一心扑在数学的孩子,这让同样热爱数学的谢芳芳很有好感。
两个人难免有些惺惺相惜,因此就成了好朋友,经常一起上学下学,共同研究各种数学题,互相分享心得。
谁知时间一长,居然就引起了谣言,说两个人是早恋,还差点惊动了家长。
本来以那个男生的成绩是可以考入一高的,只是因为这件事之后,男生担心自己和谢芳芳在一起,将来再升上同一所高中,很可能会再次面临初中时谣言满天飞的境地,最后一咬牙,去了离家最近的一所高中。
谢芳芳觉得自己害的好朋友不能上他喜欢的学校,因此十分愧疚,还想要干脆也跟着好朋友一起转到那所高中。
只是家里和好朋友两边谁也不同意她这样做,她才最后来了一高。
苏丽珍听到这些,心里也不由感叹。
上辈子的谢芳芳跟她真的是一样的人。
她们同样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方面十分的孤独,一方面又渴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当她们付出的努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立即就会丧失信心,甚至一蹶不振,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
其实恰恰是她们自己,把自己推到了整个世界的对立面上。
好在她重生了,而这一世的谢芳芳也不再像前世那样,不被大家所接受。
她们都获得了一个崭新的自己,一个不再轻易被世事打败、有勇气面对一切的自己。
回家的路上,两个人都没有骑自行车,而是选择推着车子在马路上边走、边聊天。
这一刻的谢芳芳,没有了往日那样的骄傲、张扬,这时的她只是个软糯而单纯的小姑娘,看着苏丽珍的目光里满满都是依赖和信任。
等走到不得不分开的路口时,谢芳芳鼓起勇气,终于问了苏丽珍最后一个问题。
“珍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看待早恋这件事的吗?”
苏丽珍并不意外她会提出这个问题。
“我觉得我们作为青春期的少女,对异性产生好感并不是多么不可饶恕的事。但是我依然不同意早恋这件事。”
“不过,与其说我不同意,倒不如说是我不看好。”
“我们现在这个阶段无论是生理上、还是精神上,都正处于一生中最好的阶段。每个人的一生也只有一次这样宝贵的青春。”
“而比起去谈一场自以为的、轰轰烈烈的恋爱,我更想要经营一个‘轰轰烈烈’的自己。”
“我想在这段黄金岁月里,努力积累资本,让自己未来更优秀,而不是肆意挥霍和消耗,等若干年后回过头,发现错过的远比得到的更多。”
“因为我们的人生永远不是只有爱情。”
“芳芳,相信我,你现在每付出一份努力,你的未来就会多一种可能。当你足够优秀,你的世界就会五彩缤纷。”
“而那时,看到足够多、足够远的你,会更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谢芳芳听了她的话,有些若有所思。
两人告别后,苏丽珍望着她的背影,想着也许现在的芳芳确实对刘东辉产生了一些朦胧的好感。
只是这种好感还没发酵成对异性的爱恋。
不过今天之后,她相信芳芳绝对能调整好自己。
而前世那些并不美好的事也不会再发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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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放假在家,苏丽珍每天的生活十分规律。
闲时就在楼上看书,预习下学期的功课;接近饭点就下楼帮忙。
除了隔三差五招待一下谢芳芳、卢向阳这些来找她的小伙伴,她平时几乎不怎么出门。
通过这几天对店里新员工的观察,她大致对每个人的性格脾气也有了一定了解。
先说表现最好、最让人满意的应该是王树和齐志飞。
王树就不说了,本就头脑灵活,反应快,性子也踏实。那天经过苏丽珍提点之后,做事更加用心。
苏丽珍觉得,如果他能一直保持这样,倒也不失为一颗好苗子。好好培养,说不定将来真的能做她爸妈的左膀右臂。
齐志飞也是不错的,虽然一条腿行走不便,但是做起事来勤快卖力,很有责任心。
关键是手艺也不错,除了改刀,烙饼、擀面这些并不比专业的厨师差。
现在店里做主食的活儿也大多都交给他。
但是他也有个小缺点,就是实在是太高冷了。
就算是平时休息,这个人也从不跟任何人交流。甚至你问他点什么,他出于礼貌,每次也只是简单回答几个字。
全程别说是废话,多一个废“字”也没有。
其实苏丽珍是不讨厌这种员工的,毕竟人家做为店里雇佣的人,只要做好分内的工作就可以了。
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背景下,齐志飞这样的表现就未免太不合群。
店里的其他人也就罢了,同样作为新手老板的苏卫华夫妻俩便有些忐忑,总担心对方是不是不满意自家对他的工作安排。
但是这话他们又不好问,再加上惦记着之前苏丽珍说的话,并不敢表现得过于关照,一时就有些纠结。
钟点工田大姐人不错,脾气也好,比内向的钟嫂子爱说话,后厨几位女同志对她的印象也挺好。
夏春花表现的也还可以。这个姑娘确实跟她大伯说的一样,一看就是干惯了农活的,做事任劳任怨,一点儿不怕辛苦。
唯一不好就是太老实了!
在私营店里做服务员,其实还是机灵一些比较好。人太老实,既容易吃亏,又发挥不出优势。
当然人无完人,每个人肯定或多或少都有点小毛病,但是最让人头大的还是曹金凤!
这个姑娘实在太爱臭美了,关键还不得其法。
苏丽珍不让她化妆,她倒是听话,不画了,开始改在头发上做文章。
动不动就别了一堆花花绿绿的发卡,老远就看见她这一脑袋五颜六色的。
苏丽珍当天中午还听见两个熟客打趣,说瞅那姑娘(曹金凤)的架势,这人长一个脑袋还是长少了!
要是长他两三个的,那么多好看的发卡就不用都委屈地聚在一片头皮上了!
苏丽珍:“……”
她当天晚上把这事说给苏卫华夫妻和小麦听,把三个人逗的差点儿笑岔气了!
苏丽珍没办法,只好委婉地暗示曹金凤,头上留下一两枚发卡点缀一下就好,这人脑袋毕竟不是画盘,不能什么都往上堆啊!
曹金凤虽然有些不满意,但也乖乖听话了。
谁知道第二天就改扎了一脑袋头绫子来。
这些头绫子被她一半扎成大大的蝴蝶结绑在小辫上,一半顺着发辫垂下来。
本来是可以显得娇俏可爱的饰品,经她这么一弄,这满脑袋红、粉头绫子,活像个绸布扎的绣球,哪儿还有半点美感可言。
苏丽珍看着她,感觉自己的头都要大了!
她尊重每个人的审美观。但是,她觉得曹金凤在“仪容得体”这条规定的理解上,完全没有下限。
忍无可忍,苏丽珍只好上楼找出一本彩色挂历给她看。
这本挂历印的全是今夏最火的电影《X山恋》里的女主角。
据说这部电影,女主有40多套造型,而且她的衣服是剧组人员特地从香江采购的,件件时髦又漂亮。
电影一上映就风靡全国,尤其女主角的穿戴打扮更是成为全国年轻人的时尚宝典。
这本挂历是店里一个在广播电视台上班的老食客送给他们家的,一般人还拿不到呢。
果然,曹金凤一看见挂历上电影女主那些美丽时髦的造型,眼睛立马就挪不开了。
苏丽珍先让她看了个够,然后直接上手把她那一头小辫子和一堆t红红粉粉的头绫子通通拆开。
最后只把头发分成两束,扎成麻花辫,又把编好的发梢翻卷到耳垂下边,再用一小段红色的头绫子扎成蝴蝶结固定住。
这样一来,人看起来清新娇美又利索。
苏丽珍伸手给曹金凤梳头的时候,店里的女同志们都忍不住过来围观,看见曹金凤新梳好的头发,不由都交口称赞起来。
张舅妈最是心直口快,连连道:“还是这样好看,关键也不张扬!金凤丫头啊,不是我说,就你之前那个打扮,这也就是现在,这搁头几年啊,那帮人肯定要把你抓进去好好教育教育的。”
曹金凤听完撇了撇嘴。
不过看着镜子里自己新梳好的发型,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之后,苏丽珍看她除了又悄悄往头上别了两枚发卡外,倒也不再像之前那样,什么都大把大把往头上堆,总算松了口气。
除了臭美,曹金凤身上还有不少毛病,比如说脾气大,爱偷懒,不能受一点儿屈,还有些掐尖要强。
比如对于店里安排让三个服务员轮流打扫大厅卫生间这个任务,王树和夏春花都能好好完成。
可一轮到曹金凤,她总是嫌弃卫生间腌臜、有味道,每次都推三阻四的,然后各种找借口把活儿都推给王树和夏春花来做。
王树和夏春花都是老实人,也没说什么,就默默帮她做了。
谁知她变本加厉,不肯打扫卫生间不说,轮到她看顾卤味柜台时,明明她自己有空,偏偏要逮着别人帮她卖货。
而且她还特别鸡贼,不知道怎么从夏春花嘴里套出她是分管这一片的工商所所长亲侄女儿的事,之后有事就很少再找夏春花,大多都去找王树。
苏丽珍都给气笑了!
别的方面,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可这种原则性问题她绝不允许。
既然你会找别人,那我就专找你。
于是,苏丽珍平时不忙的时候也带着书本下楼,看一会儿书就起来活动活动筋骨,然后开始支持曹金凤干活。
她也不多说什么,就是每次都笑眯眯地把扫把、拖布往曹金凤手里一塞。
“金凤姐姐,我听宋阿姨说,你平时在家里可会干活儿了,尤其特别擅长打扫房间!你看卫生间是店里的重点清洁区域,不如今天你来打扫,也给我们大伙儿打个样儿,以后让大家都照你学习!”
“金凤姐姐,昨天是你打扫的厕所吧?哎呀,卫生间打扫的真干净啊!我听不少客人都夸呢!既然你活干的这么好,我看今天也还是你来扫吧!”
“金凤姐姐,我看王树哥和春花姐打扫的卫生间好像都不如你干净,不如今天也是你来扫好了!”
曹金凤:“……”
总之,只要她一偷奸耍滑,苏丽珍总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把她揪出来做事,有时甚至要多干两倍的活儿。
要说王树也是机灵,打从苏丽珍开始找曹金凤的“麻烦”后,他也不再次次答应帮曹金凤干活儿。
但是他也没全都拒绝,差不多曹金凤开口找他三次,他才会答应一次,而且必定要拉着曹金凤一起干,相当于他在旁边搭把手而已。
曹金凤生气了,他还反过来劝对方。
“曹家妹子,小老板这是看中你,喜欢你干的活儿,如果我都做了,那你不就没有表现机会了吗?”
差点没把曹金凤鼻子气歪了!
可她又无可奈何,便每天拉着脸,一副谁都欠她的样子。
苏丽珍看她这完全不知反省的态度,心里也没有多少耐心了。
她决定最后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她还是改不过来,那她拼着得罪宋主任,也不能让这一条鱼腥了一锅汤。
这天又轮到曹金凤打扫卫生间,等她磨磨蹭蹭半天,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发现大厅里的活儿还没干完,登时来了气。
按照店里的规定,三个服务员每天到店第一件事就是一起打扫大厅和包间。
活儿很简单,就是日常清洁,先擦洗一遍桌椅,再清洁一下地面。
三个人一起干,手脚麻利些,用不上半个小时就能做完。
最后才是轮流打扫卫生间。
之前因为曹金凤不愿意干卫生间的活,被苏丽珍看的紧了,这才肯老实干活。
但是只要每次轮到她打扫卫生间的时候,她就会扔下大厅的活,直接去卫生间。
王树和夏春花也不说什么,就默默一起帮着把她那份活儿也做了。
赶巧今天,苏卫华托人买了一车煤球回来,王树跑去卸煤了,大厅里的活儿就只有夏春花一个人做。
曹金凤这次没躲开,只好跟着一起把大厅卫生做完。
因为没占到便宜,气不顺,曹金凤一直不高兴,还瞪了卸完煤回来的王树好几眼。
上午十点,开始有人来上门买卤味,今天恰巧也是曹金凤看柜台。
她自己分明没什么事,却总是支使王树替她开单卖货。
第一次,王树去了。
苏丽珍看了一眼,没吱声。
第二次,曹金凤又喊王树,苏丽珍直接过来打断她:“什么活儿都让别人去做,不如工资也让别人替你领了。”
曹金凤被挤兑的脸上又红又白,有些不服气地嘟囔道:“他是男孩子,发扬一下风格,多干点活儿怎么了?这也太偏心了!”
苏丽珍觉得可笑,“发扬风格,为什么要对你发扬?你是不拿工资还是七老八十干不动?”
“要是后者,我建议你赶紧回家,咱们谁也别耽误了谁!”
曹金凤这下不干了,气道:“你说话怎么那么难听啊!就算你是小老板,我还比你大呢,你至于这样吗!”
苏丽珍看着她,冷淡道:“对于你来说,实话就相当于是难听的话,这跟我是不是小老板、还有你比不比我大没关系。”
“而且如果你再这样偷奸耍滑,欺负其他员工,我说的话还能比这更难听,你可以试试。”
“所以我劝你,要么现在踏踏实实干你的活儿,要么就立马回家。我也不怎么喜欢跟那些并不值得我多说的人浪费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