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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你老婆没怀,但你妈要生……

听到“死”这个字的时候,沈妙有点恍惚。

死,死了?

虽说那流氓不是什么好人,沈妙两次和他接触都对他厌恶至极,也希望他能够遭受惩罚,可并不是这样丢掉性命的惩罚。

心眼是肮脏了点,性格也挺卑劣的,但死亡……这样的下场对他而言明显有些重了。

“他是怎么死的?是得了什么病吗?”沈妙追问道。

骆嘉麟不太想说案件的细节,一是因为调查保密,二是怕吓到她,所以只回答说是他杀,并没有说更多的情况。

男人姓徐,全名徐猛,认识他的都叫他徐老三。

徐老三是墨寨城中村的土著,爹妈死得早,老婆带着儿子跟他离婚了,他也没个正经工作,整天在墨寨无所事事地闲逛,还好家里留下了几间房,靠着收租勉强过活。

墨寨里的人谁都知道他是个二流子,闯祸惹事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就要被拉去警察局受教训,偶尔还会关进看守所住几天。

徐老三就像是粘在地上的泡泡糖,谁见了都绕道走,平常小恶是没少做,却从没犯过严重的罪。

不止是沈妙,在骆嘉麟去他邻居家附近做笔录时,在听说他死亡的消息后,都纷纷表示可惜了一条人命。平日里大家都玩笑说他该死,可他真的死了,有的只有惋惜。

好长时间没见徐老三在墨寨晃荡,大家谁都没想到他会出事,直到上个礼拜天豫市对各个去的下水道进行维修,才发现了他的尸体。

经过法医的尸检,他是后脑遭受重击,身上也有多处被殴打的痕迹,所以警察猜测是仇杀的几率更大,而徐老三最后一次惹祸,便是上次掀翻了曹云她们的三轮车,所以……

“不是我做的,”沈妙吓得嘴唇都在抖,“我,我我我……”

见她吓得脸色都变了,骆嘉麟急忙放下手里的水杯,安抚她道:“你别慌,我没怀疑你,就是单纯向你打听打听最近有没有见过他而已。”

沈妙是个热心肠,好奇心又重,想着她平时可能会喜欢……嗯,关注一些别人的家长里短,正巧今天帮母亲跑腿,便顺嘴问了这么一句,不成想竟然会吓到她。

当然,骆嘉麟也没有怀疑曹云她们婆媳。

因为在他今天来沈家之前,几天前警局里的人也去了芦花村的李家,在找她们询问了一些情况后,同样排除了她们的可能性。

为了缓解这紧张的气氛,骆嘉麟主动换了话题,打趣她说:“害,你这细胳膊细腿的,哪里是他的对手?真要见面,怕是死……”

沈妙:?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比较瘦弱,你俩动起手的话,要死也是你……”

沈妙:??

稍稍组织了一番语言后,骆嘉麟又试图开了口:“呃,嗯……你听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表达你没有什么杀伤力,硬碰硬的话,下水道里那个人才……”

沈妙:???

她其实明白了骆嘉麟想要表达的意思,无非就是他们实力悬殊,自己没有杀他的可能和动机嘛。

可她不能明白的是,骆嘉麟的嘴怎么能笨到这个地步?光是说,就把自己说“死”了三次!

比起刚才紧张的气氛,现在尴尬的情况也同样让沈妙有些不知所措。

爸啊,爷啊,你俩可快点回来吧……

“来人呐,救命啊!沈叔,沈叔救命啊!”

“沈叔?沈叔快来啊!出事儿了!!!”

“沈叔?妙妙?家里有人某啊?!”

两人正尴尬地坐在院子里数月亮时,外面的村道里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哭喊的声音,同时还有几个声音帮着她一起喊人。

听声音好像是王婶子?

身为警察,骆嘉麟对“救命”两个字格外敏感,一听到有人在喊救命,立马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反应比沈妙还要迅速。

从隔壁的一街着急忙慌地跑过来,王婶子的声音引来了不少的村民,见王婶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也顾不得问发生了什么,赶紧帮着跑来沈家叫人。

沈妙从家里出来的时候,王婶子已经跑得没劲儿差点跪在地上,还好骆嘉麟和几个人扶着,这才勉强将她拉到一旁的石墩子上休息。

“婶儿,咋了?咋回事?”

捂着肚子缓了好半天,王婶子才勉强把气喘匀些:“恁,恁嫂子肚子疼得很,伤,伤,伤……”

王婶子本来就胖,快二百斤的体重让她平时稍微走快一点就得喘半天,她这么一路跑来耗了不少力气,要等着她把话说清楚,怕是来不及了,于是沈妙赶紧背上药箱就往她家的方向跑。

王婶子家在一街的东头,自从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后就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

沈妙来到她家时,只听到了她儿媳妇宋涵虚弱的伸印声,却不知道他的儿子在哪里。

屋里,宋涵捂

着肚子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身上那件衣服都被汗湿透了,看到沈妙来了,她即使疼得牙齿打颤,也努力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孩,孩子。”

看她疼得厉害,沈妙连忙替她检查着腹部疼痛的部位。

这时候,去村里借三轮车的她男人,也就是王婶子的儿子王博,才推着车急匆匆地赶回来。

来到宋涵身边,王博焦急地关切道:“妙妙,俺媳妇咋样?是不是伤着孩子了?”

听他说,宋涵是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时候不小心脚滑摔了一跤,然后就开始肚子疼,而且是越来越疼。

而且早几天宋涵就说胃口不好,总想吃点酸的,于是王博便想着她会不会是怀孕了?正是因为这一跤动了胎气才会这么疼。

沈妙还没有给她诊脉,但是通过这会儿简单地身体检查,怀没怀孕暂且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她的腹部的确是有病痛,并且十分严重。

“不行,得赶快送去医院。”

沈妙从药箱里拿出一块参片放在她嘴里,暂时让她含着补气,“她的情况有点严重,得让医生用机器检查了才能知道是咋回事。”

主要的疼痛点来自于她腹部的右下方,刚才把脉的时候,她的脉象也很凌乱,是气滞血瘀的症状,沈妙猜测可能是急性阑尾炎。

王博去借三轮车要送她去卫生所的想法是对的。

不过不能去卫生所,得去条件更好的市医院。

面对这种突发的急症,中医倒是可以用药剂和针灸进行治疗,但也只能暂时缓解,要想根治必须依靠手术。

况且目前宋涵的情况紧急,赶紧送去市里做手术才是上上策。

抱着宋涵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同样抱着王婶子回来的骆嘉麟。

一样的公主抱,一样是女人在怀里隐隐作痛,甚至她们搂着脖子吃痛的表情都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骆嘉麟,沈妙忽然闪过了一个比三轮车更好的主意。

只是没等她开口,骆嘉麟就主动建议道:“王大妈身子也有点不舒服,把她们都抱去我车上吧,咱们赶紧去医院!”

这十几里的路,蹬三轮车得蹬到什么时候?还得是小轿车的速度更快。

沈妙坐在了副驾驶上,时刻注意着她们的情况,骆嘉麟负责开车,把王婶子和宋涵安置在后座后,车里就没有位置了。

本想着让王博蹬三轮在后面跟着,可瞧他头重脚轻、走路晃晃悠悠地模样,多半是在地里干了一天活,没来得及吃口饭就在家里忙前忙后,有点低血糖了。

以免他在去医院的路上出点什么事,沈妙便让他留在家里缓缓,由几个热心的叔婶骑车跟着一同去。

晚上路上的人少,骆嘉麟一脚油门踩下去,只用了十分钟就开到了市人民医院。

在路上稍微缓了一会后,王婶子的肚子已经没有那么疼了,可以下地自己走路了,于是在把宋涵推去急诊科让医生检查一番后,便和沈妙他们一起看着她被推进了手术室。

忙活了许久,终于能坐在长椅上休息会了。

约摸着又过了二十多分钟,骑着车来的叔婶们也赶到了手术室外。

抬头看着手术室亮起的红灯,众人知道王婶子想孙子心切,瞧她脸色一直不好看,便轮番地坐在她身边,试着聊聊天来宽慰她。

“别担心,不会有啥事的。”

“是啊,摔了一跤而已,你看咱当年怀的时候,不还天天下地干活?”

“放心吧,我瞧着她肯定是怀上了,而且还是个小呢。”

“阑尾和小肚子离得远呢,伤不住的。”

王婶子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勉强地扯着唇角回应他们的话。

她的脸色看着很不好,刚缓过来的肚子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沈妙正说要过去给她把把脉看一下,就又听到她旁边的婶子发出一声惊叹:“呀!你这咋还没憋住,尿裤子了?”

看向她湿了一大片的裤子,另一位婶子吓得大叫了一嗓子:“不是尿!血!是血!”

“来人呐!护士!医生!快来人呐!”

哗啦啦……

王婶子稍稍将腿分开,只见那血水像拧开的水龙头一般流个不停。

流出来的血并不是纯粹的殷红,更像是被什么液体给冲淡了,还有那股特殊的气味,腥冲的味道也和血液有所区别。

“咋回事咋回事?这是哪受伤了?”

“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啊,这是咋了?!”

“大夫!护士!恁赶快过来看看啊!”

是啊,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出血了?

看到王婶子疼得“哎呦哎呦”地叫着,沈妙一边摸着她的脉搏一边思索着这一路的情况。

上车时没有受伤,下车时也没见有什么不适……难道是在村里的时候伤到了吗?

可是流血的部位又是下提,沈妙实在是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样的伤能让她这样血流不止。

写着“严禁喧哗”的走廊再次乱成了一锅粥,又是去喊人、又是稳住她的情况,叫喊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一会的功夫,护士和医生就推着担架车赶了过来,不等沈妙摸清楚她的脉搏就赶紧将她挪上了担架。

医生先是用听诊器检查着王婶子的心跳,又用手摸着她肚子上的肉,最后对身旁的护士吩咐道:“她的羊水破了,快去联系三楼的产房。”

众人:???

羊,羊水?

破,破了?

分明是最简单易懂的字,也是成年人都知道的常识,可当这几个字和王婶子联系在一起时,所有人都懵了,一度怀疑是自己没休息好,耳朵给听岔了。

看到伴着血的羊水染红了她的大半条裤子,护士和医生都不敢耽误,赶忙将她推进了楼下空余的产房,只留下方才手忙脚乱的一批人,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凌乱。

“你刚才听见医生说啥没?啥羊水破了?”

“羊水羊水,能是啥羊水?肯定是生孩子的羊水。”

“我当然知道,可,可哪里来的羊水啊?”

“会不会是医生诊错了?嫂子她快六十了吧,这,这这这……”

“没那么大,今年过完年刚五十五,哦,不对,是五十六。”

就在众人议论着王婶子是不是真的怀孕时,一向爱吃瓜的沈妙却没参与,而是蹲在旁边,仔细观察了一下地上的血水:

血色并没有被快速氧化变黑,其中羊水的成分比较多,只是融进入了一些血而已。

所以沈妙猜测,应该是王婶子在跑动的时候伤了胎,才会导致羊水破裂,有血掺进去。

结合刚才自己匆忙之间摸到的脉象……没错,王婶子确实是怀孕了。

“妙妙?”

等沈妙被姨叫喊了一声回过神时,他们已经进行到下一个话题了:“你王婶最近去恁家看过病没?”

沈妙摇摇头,“没。”

平常她倒是时常在村里见到王婶子,不过王婶子的身子向来硬朗,瞧她吃得比榕树还壮实的身材就能看出一二。

上次给她瞧病的时候……那得是去年的事了吧?当时好像她脚扭了,来买了几贴膏药而已,也不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

“都快六十了,还能怀上孩子,可真不容易啊。”

“真的是,我天天跟着她下地干活,真看不出半点怀孕的样儿。”

“她胖啊,肯定看不出来了。”

“嘶……恁说,这孩儿他爹会是谁啊?”

女人的一句话,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自己身上。

坐在这儿讨论了半天,就属她这句话说到了艮节上。

是啊,孩子的父亲会是谁呢?

王婶子全名叫王秋红,其实她早年并没有这么胖,年轻时也是村里的一枝花呢。

她三十多岁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拉扯着王博长大,因为一个人要挑起家里所有的活计,所以她不得不多吃、多干,这样才能有体力撑起这个家。

直到王博长大了,帮她分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因为胃口一点没减少,这才越长越胖成了如今的身材。

都是一个村的,王婶子的人品大家都看在眼里。

她可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人,真要是耐不住寂寞,那她早就可以仗着自己的姿色给王博找个后爹了,还用得着辛苦这么多年?

因此,她肯定不可能做什么上不得台面的事。

难不成是有了相好的?

这也不对,没见她跟谁提起过啊。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寡妇再嫁也不是什么败坏名节的事,真要是有了对象大可以坦坦荡荡地说出来,村里人只会支持、不会反对的。

而且看到自己的亲娘晚年能有个老伴儿陪伴,王博这个当儿子应该也会欣慰才是。

话又说回来,瞧刚才王秋红自己都吓了一跳的模样,想来她大概率也不知道自己是怀孕了,否则怎么可能在村里跑一路去找沈妙?怎么可能整天下地去干活呢?

于是,经过大家的一阵头脑风暴,结合她家的情况和对她的了解,大概分析出了事情的“真相”:

王秋红是碰到渣男了!

在去年的某一天,王秋红碰到了渣男,经过对方一通花言巧语后落入了他的陷阱。

原本王秋红以为能够和对方组成家庭,可既然是渣男了,肯定只是说说而已,于是纠缠一段时间后就把她抛弃了。

王秋红不敢告诉儿子怕他担心,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不成想却意外怀上了渣男的孩子她自己还全然不知情,便有了后面发生的这些事……

嗯,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又是大家一起修改了好几遍的版本,想来这应该就是事情的真相了。

该猜的猜了,该聊的聊了,正事可不能耽误。

除了这边在做阑尾炎手术的宋涵需要人守着,楼下生孩子的王秋红也得有人看着。

大家商量一番后,决定让沈妙和另外一位婶子去楼下的产房外等着,剩下的三人在楼上等待宋涵的手术结束。

时间不早了,上次看表的时候才八点半,这会一抬头,已经快十点了。

“谢谢你啊骆叔,今天多亏了有你在,”下楼的时候,沈妙替王婶子她们向骆嘉麟道谢道,“时间不早了,明天你还得上班,先回去休息吧,不用在这儿跟我们陪着了。”

“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骆嘉麟明天确实还有别的事要办,所以就不久留了。

不过想着沈妙后面可能还会有事,便拿出纸笔给她写了一串号码:“这是我家的电话,有事打给我就行。”

“好~谢谢叔!”

骆嘉麟:……

又是这个称呼。

刚才楼上的那些人,沈妙也是称呼他们这叔那叔的,可自己跟他们明显不是一个年龄段的啊,这个称呼未免有点太显老了。

算了算了,由她吧,她开心就好……

骆嘉麟走后,沈妙给村里打了个电话,跟沈山生说了医院的情况,随后便来到三楼的产房外和婶子一起等着在生产的王秋红。

晚上十二点,宋涵被推出了手术室。

好消息:阑尾炎手术很成功。

坏消息:她并没有怀孕。

凌晨三点十六,王秋红被推出了产房。

好消息:母子平安,生了个五斤的男孩

坏消息:她这次是早产,伤到了身子,怕是要养上好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王秋红想要抱孙子,王博想要抱儿子的愿望怕是要落空了。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老天爷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安慰奖的,起码王秋红可以抱上儿子,而王博也能抱上……呃,弟弟?

相互对视了一眼,婶子复杂的心情和沈妙是一样的。

母子平安自然是好事,只是不知道这个孩子的降生对他们这个家来说,是好是坏。

眼瞅着天都快亮了王博还没来,在医院守了一晚上的沈妙越来越焦躁。

说好是让他在家吃完饭就赶紧来,可这一晚上都快过去了,别说是吃饭,都能做出一桌席面来了,还没到?

大家来得匆忙,身上加起来也没几个钱,她们婆媳俩的手术费、住院费都得赶紧缴,左等不见人、右等没见影,沈妙索性决定亲自骑车回去叫他。

她倒要看看,这个鳖孙到底吃什么吃了一晚上!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沈妙家都没回,第一时间就冲去了王博家。

奇怪的是,他家里也没见到人,院子的门是虚掩着的没有关,推开门后,能看到一地摔碎了的物件,而且到处都能看到打架留下的痕迹。

昨天她们走后发生什么了?

沈妙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路过医馆见灯还亮着就进去看了一眼。

爷爷沈万山正坐在院子里捣着药材,他向来懒得掺和别家的事,所以任由屋里头是几个村子里的长辈在苦口婆心地劝架,也不想插一句嘴。

“爷,是王博在屋里?”

“嗯。”

一夜没合眼,沈万山也是怨气冲天。

沈妙捋起袖子正准备进去好好教训他一番呢,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他张狂的笑声。

“欸~我就算今儿死了,我还有俺小以后能给我烧香烧纸,你呢?连个送终的人都没,啧啧~真不知道你有啥能跟我这儿兴的?”

沈妙:……

哥,你这高兴得有点早了啊。

第52章 怀了亲爹死对头的娃……

不用进去问,沈妙都能猜到和王博吵架的人是谁:

住在王博家隔壁的赵建国,赵大叔。

赵家和王家算是世仇了,沈妙小时候就常听王博他爸跟赵建国吵架,当时她还小,没少被村里的哥哥姐姐们拉去他家门口看热闹。

说来两家结仇的原因也简单得很,王博他爸,王栓说赵建国偷了他埋在墙根下面的金子。

当时沈妙都还没出生呢,她也是听沈山生和王冬梅说的。

当年,王栓和赵建国一同在市里的冶炼厂做苦工,因为住得远,他们一周只能回来一次,每次回来王博他爸都会偷偷带一小撮黑乎乎的矿砂。

等存到一定数量后,他便会自己在家瞒着人烧炼,从中提取黄金,积少成多,短短七八年的功夫就攒了十多克的黄金。

可这毕竟是从冶炼厂偷出来的,见不得光,于是王栓怕人发现就会把金子藏起来。

开始是放在柜子里,后来藏在床底下,也曾经在房梁上凿过洞……总之,为了不被人发现,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给这些金子换个地方。

屋里藏过就藏厨房,厨房没地方了就藏厕所,直到最后,他在院子里挖了个洞把金子藏进去,隔了一段时间后他再想把金子挖出来,却怎么都找不到了。

王秋红没偷,王博年龄还小什么都不懂,可这金子还能凭空飞了不成?

思来想去,只可能是住在隔壁的赵建国!

因为他就把金子埋在两家的墙根下,一定是他半夜埋的时候赵建国听到了声响,然后找了个机会再偷偷挖出来。

他不能报警,只好上门找他理论,可赵建国坚持说自己没偷,不知道什么黄金的事儿。后来两人越吵越急,甚至还动起了手,直到村长和几个长辈亲自来劝才把他

们给拉开。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王栓被冶炼厂开除了,罪名正是偷窃公家财物。原本是要拉去蹲监狱的,是同事们帮着求情,让他赔了一百块,事情才算完。

那可是八几年的一百块啊。

这钱一赔,王栓不仅没了工作,名声也不好了,于是他又把所有的愤怒发泄在了赵建国身上。

是他,一定是他!如果不是他跟工厂告密,谁会知道他偷了矿砂?怎么偏偏就这么巧,在他们闹过一场后被发现?

这接连的两件事,彻底让曾经的好兄弟反了目,分明是隔着一道墙的邻居,却成了一见面就分外眼红的仇家。

后来王栓又在市里的工地上找了份力气工,结果一场意外……

是赵建国,都是因为赵建国!

如果不是他偷了黄金,王栓怎么会跟他打架?如果不是他跟工厂告密,王栓又怎么会丢了工作?如果他没有丢工作,自然也不会有这些破事!

王栓的离世并没有带走他们的仇恨,反而是传给了王博,让他来接替自己继续恨他。

王博的脾气比王栓差多了,心情一不好就会找赵建国的不自在,尤其是结婚后为了展现自己“当家人”的地位,经常对赵建国挑事找刺。

只是不知道今天又是因为点啥。

沈妙来到屋里的时候,王博和赵建国各自倒在一张木板床上。

赵建国的年龄大了,动起手来打不过小年轻所以伤得要重一些,刚喝完沈万山给熬好的药,这会儿正躺着休息。

王博的情况要好点,尽管有些头晕,但已经能坐起来好好地单方面嘲讽他了。

“有些人为啥信不到媳妇?哎,就是人品不好!”

“这样的人就活该打一辈子的光棍,不配有人养老送终。”

“老天爷睁着眼呢,谁的心是黑的老天爷看得透清,活该啊,死了也是活该~”

见他一边捂着头一边阴阳怪气的模样,旁边的村委书记实在听不下去了,便扯了下他的袖子,“中了啊,少说几句,还嫌你的头不够疼是不是?”

听他们说,今天还是王博主动找的事,不过赵建国也不是一点没错。

当时,王博在家里吃饭,赵建国养的鸡在逃跑的时候飞过了院墙。

王博正愁一肚子情绪没地方发呢,直接就抄起铁锨一下子把鸡给拍死了。

赵建国来他家跟他理论两句,王博又蹬鼻子上脸地跟他动手,赵建国好歹也是个男人,当然不可能任他侮辱,于是越打越恼、越打越狠就成了现在这样。

原本是要拉去卫生所的,可俩人都伤到了头,只好暂时拉来沈家的医馆让沈万山给包扎一下,等明天缓过来一点了,再送去卫生所看看有没有内伤。

都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可王博却专戳人的心窝肺管子。

他知道赵建国一直没有找媳妇,也没有孩子,一大把年纪了还是自己住,于是就从这个角度猛猛嘲讽他,笑他老赵家没人,笑他没人送终。

看到沈妙回来了,王博更来劲儿了,着急忙慌地就要站起身找她打听自己媳妇的喜讯。

“咋样咋样?是怀上了不?”王博起得有点猛,受伤的头猛地一晕,差点摔在地上。

沈妙摇摇头,“没,就是急性阑尾炎,刚做完手术,现在已经缓过来了。”

听到宋涵没有怀孕,王博方才满眼的兴奋顿然变得黯淡了,僵在脸上的笑容看着比哭还难看。

他们结婚有五六年了,去医院检查没事,让沈万山瞧了也健康,可怎么偏偏会怀不上孩子呢。

难道真是老天爷不想把孩子给他?

稍微收拾收拾心情,王博又问道:“那俺妈呢?俺妈咋样?她经常嚷着肚子不舒服,查出来是哪不得劲了没?”

“这……”

屋子里的人有点多,怕王博的脸上挂不住,沈妙原本是不想说的。

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王秋红生儿子的事迟早会瞒不住,所以……

“恁妈没不舒服,她,呃,”沈妙挠挠头,吞吞吐吐了好半天才囫囵着说出口,“她是生了,生了个小……”

王博:???

众人:???

果然,当沈妙说出王秋红生儿子的事后,房间里一下子就冻住了。

没有说话,没有惊讶,甚至呼吸声都屏住了,只有一双双瞪得比铜铃还要大的眼珠子。

“你,你说啥?”

“生啥?生了个小?不可能吧,秋红今年都多大了。”

“就是啊,栓子没了这么多年,她咋可能会生小。”

“弄错啦弄错啦,肯定是医院那边弄错啦~”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沈妙回道:“没错,婶子她确实是生了个小。医生说她是早产,孩子在婶子肚子里呆了应该有八个月,是婶子太胖了,所以一直没看出来。”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纷纷从沈妙身上,转移到了王博微微抽搐的嘴角。

王栓可没了十几年了,王秋红的孩子……

不止是看热闹吃瓜的人,在听到王秋红怀孕的时候,躺在木板上难受的赵建国也不禁竖起了耳朵,一脸地不可思议。

“生,生,呃……”

不知道是太生气还是太震惊,王博刚要开口说话,整个人就“嗝”地一下向后仰倒了过去。

好嘛,他原本还在笑话赵建国呢,这下可好,自己倒成了最大的笑话!

*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仅一上午的功夫,王秋红一把年纪生孩子的事儿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没过两天,附近的几个村子也知道了这桩丢人的丑事。

因为这个孩子,王秋红积攒了几十年的口碑瞬间坍塌。

守寡多年从来没出过什么桃色绯闻,偏偏是老了老了,晚节不保,一时间,人人都在猜测这孩子的生父会是谁。

王秋红可快六十了,早就已经花残粉褪,还有那二百斤的体重……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看上她?

年龄大的老头子?

应该不会,上了年纪咋还会有生育功能,早就连水都不剩了。

年纪轻的小伙子?

唔,那这小伙子可真的是饿坏了,什么样的菜都吃得下。

大家之所以一直谈论着他家的事,除了觉得新奇稀罕之外,还是因为王秋红一直不肯说孩子的父亲是谁,这才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

王秋红醒来已经好几天了,嘴巴闭得严严实实,谁问都不肯说。

王博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法子都用上了,可王秋红还是死死坚持,甚至王家的亲戚来劝她都不肯说。

于是这事儿就成了个死循环:当儿子的越是要问,当娘的越是不说,当旁观者的越是会好奇地猜测……

老娘生儿子的事也算是把王家的脸丢尽了,平时王博挺开朗的一个人,因为这事儿也不怎么出门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晕倒留下了病根,现在只要气得很了,便会“嗝”地一下子晕倒。

唉,真是可怜……

“下一位,十九号?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沈妙把病历往后翻了一页,准备接待下一位病患。

滋滋……滋滋……

听到趿拉步子时,鞋底摩擦着地面的声音,沈妙下意识地抬头去看。

见来人是赵建国,赶忙站起身去门口扶他进来,“赵叔,你咋自己跑来拿药了?你跟吴叔说一声,让他捎给你就行。”

赵建国摆摆手,很努力地把步子迈得大一点,回道:“没事儿,我都躺这么长时间了,也该下来走走,沾沾地气儿,说不定好得更快。”

上次和王博打架,赵建国伤得很重。

去医院检查拍了X光,虽然没有伤到大脑、没有严重内伤,但胸部和手臂都有些骨裂,医生说得好好在家修养才行。

赵建国自己一个人住,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于是照顾他的任务便落在了村委会的各个村委和邻居的身上。

不过他并不太好意思麻烦别人,尤其是现在还在农忙的时候,总不能让人家又出时间、又出力,所以他不仅会主动掏钱买些肉蛋奶去感谢照顾自己的人,也会起来自己做些饭,给村委会减轻点负担。

今天来找沈妙拿药,手里就又提了几根年前自己晒的腊肠。

“手艺没恁妈好,凑合吃吧。”扶着桌沿慢慢坐下,赵建国将包着牛皮纸的腊肠放在了桌子上。

沈妙推辞道:“别别别,上次你给拿的鸡蛋俺还没吃完呢,这腊肠还是拿回去吧。你现在缺乏营养,得自己多补补。”

都是一个村的人,沈妙多少也算是赵建国看着长大的。

他们那一辈的仇怨沈妙不清楚,但在她的记忆里,赵叔一直是一个很好的人。

他对谁都客客气气的,从来没找过谁的事,或许是因为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所以他对她们这些小辈很疼爱,经常会把口袋里剥好的花生和瓜子仁分给他们吃。

要是不听长辈们说,单从自己对他的了解,沈妙是不相信他会偷东西的,也不像是背地里跑去告状的人。

可这也是她的猜想而已,就像是王栓说他偷金子、告密一样,都没有证据。

简单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外伤,大部分淤青都褪得差不多了,就是骨头还需要继续养。跟前几次一样,把贴在身上的药膏重新换掉就好。

促进骨头愈合的膏药得加热后贴上才能起到效果,沈妙将膏药揭开后,在酒精灯上来回烤了一番,同时又用木棍来回搅动,不停往里添加着药粉。

“恁王婶子身子咋样了?”等着沈妙加热药膏时,赵建国随口问道。

沈妙摇摇头:“不太好,医生现在都不叫她出院。”

王秋红这次怀孕是意外,不止是因为王秋红身材太胖才没被发现,也有怀象不好、孩子营养不良的原因。

那天晚上急着给儿媳妇找大夫,王秋红动了胎气,导致孩子意外早产,她的年纪原本就不适合生育,结果又是生产耗费力气、又是伤到了身体,导致她的情况很不好。

医生说了,年龄大的产妇恢复期要比普通孕妇更久,偏偏为了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王博和王家人去医院闹了好几次……这才让王秋红恢复缓慢,迟迟没办法出院。

提起孩子的生父,沈妙也不禁骂道:“敢做不敢认,这男的可真不是个东西!”

赵建国没有搭茬,而是在停顿了片刻后,继续问道:“那她现在是在人民医院?”

“省人民医院,”沈妙补充了一个字,“转院了,省医的条件更好点。”

王博虽说恼王秋红生了孩子,也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可到底是自己的亲娘,是拉扯着自己长大的人,所以在听说她的情况不太好后,即使要花大钱也坚持给她转院。

他气、他恼,但对自己的亲妈,他绝对没有恨。

赵建国“哦”了一声后便没有再说话。

帮赵建国换完药后,沈妙又嘱咐他道:“叔,回家后好好躺着养养吧,不用来回折腾了,有啥事跟邻居说一声都中。”

“好。”

赵建国点点头,答应得很爽快。

可谁成想,当天晚上他就出事了……

他又被打了,还是王博动得手,不过这次不是在村里,而是在医院,省人民医院。

“啥?孩子是赵叔的?!”

在听到沈山生带回来的消息后,沈妙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手指没控制住一用力,手里那根芹菜就这么被折成了两半。

“咋回事?到底是咋回事?赵叔和王婶儿……真的假的啊?!”

“咕咚咕咚”地喝着碗里的凉水,沈山生一直在摆手,等到稍微缓过来一点后,才回道:“哎呀,别问了,医院那边都乱成一锅粥了,谁还有功夫问那么多啊。”

不共戴天的两家人,竟然有了一个共同的孩子……

这事儿听着怎么跟天方夜谭一样?

听沈山生说,下午医院给他打电话通知去领人的时候,场面那叫一个混乱:倒地不起的赵建国、泣不成声的王秋红、哭天抢地的宋涵,还有嘴里喊着要打要杀结果一激动又昏厥过去的王博,以及两边王家的各个亲戚。

哪怕是电影里的情节,也没有他们病房里的这场戏要热闹。

——

就在几个小时前,赵建国从沈家的医馆出来后就去了医院。

其实他早就想去了,可之前他自己伤得就很重,连村口都出不去,再加上不晓得王秋红住在哪家医院,所以哪怕心里再着急也只能硬等着。

今天他感觉自己好多了,又向无所不知的沈妙打听出了王秋红在哪家医院,这才踏上了自己的“寻妻认子”之路。

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没办法骑车,虽然走路也很困难,但这十几里的路还是被他一步一步地给走下来了。

走了快四个小时,赵建国终于来到了省人民医院的住院部。

在问出王秋红的病房,他又是连坐都没坐一下就去了她的病房。

“红,秋红?”

听到赵建国的声音,正在躺着听收音机的王秋红惊讶地扶着床想要坐起来。

“你咋来了?”

见王秋红的脸色比自己想象中要好,赵建国这才放下一颗心,趿拉着步子走进来:“别坐了,躺好,快躺好歇歇。”

这一路,赵建国走得满头是汗,嘴唇也干裂了,分明他才是最需要休息的人,可心里却只惦记着王秋红。

今天宋涵来医院复查,王博去陪着了,陪床的亲戚又去给王秋红打饭,病房里只有几个同样在坐月子的产妇。

一步一步挪到王秋红的床边,赵建国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梅子条:“想着你嘴里没味,就给你买了点梅子。”

这是他在来的路上买的,一直在口袋里装着,牛皮纸的一侧都被汗湿了一块。

“你快走,叫俺小看见你还活不活了?”王秋红急忙推着他,想要让他离开。

赵建国没说话,只是笑着拉来了一旁的椅子坐下,“死就死吧,今儿就算是死,我也认了。”

自顾自地打开牛皮纸,赵建国从里面拿出一块粘着糖粉最多的,递到了王秋红的嘴边,“来,吃一个?我尝过了,可甜。”

他骗人。

王秋红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要是真的尝过了,嘴巴怎么会起皮?

不过她没有揭穿他,而是乖乖张开嘴巴吃下了他递来的梅子条。

他说的没错,梅子条很好吃,很甜、很酸。

可王秋红嚼着嚼着眼泪却流下来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她都有好多年没有流眼泪了,一定是生了孩子的缘故,才回让她变得这么敏感。

“啥时候怀上的?咋不跟我说啊?”赵建国的语气很平和,没有要责怪她的意思。

咽下嘴里的那口梅子条,王秋红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想着我这个年纪应该是绝经了,就,就没在意。”

在王博和外人面前,她一直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可以用自己的肩膀支撑起家庭的重担。

但是在赵建国跟前,她却还是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姑娘,即使她如今已经五十六岁,即使她身材已经胖得不像话,在赵建国眼里,她依然是最漂亮的姑娘。

“可疼吧?”

王秋红继续摇头,又主动捏了一根梅子条放进嘴里。

她不后悔因为生下他的孩子差点没了命,只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发现,要是她早点发现孩子在自己的肚子里,她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让他更加平安地出生。

“为啥不跟人说是我的?”赵建国又问道。

王秋红用手背把眼泪抹干净,“不能说,王博那个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知道是你的,他还不得拎着刀杀了你啊。”

王秋红不能说。

要是让王博知道自己和他爸的仇人有了孩子,他非得疯了不可。

所以她不能说,谁问都不能说,她宁愿别人觉得这孩子是个野种,也不能再让王博更恨赵建国了。

两家的死疙瘩系得太紧了,不可能解得开,要是王博知道这孩子是他的,后果不堪设想。

“那就让他杀,”赵建国无所谓地说,“今天就算死了,以后也有小给我烧香烧纸,这辈子值了。”

咚!

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第53章 你俩谁是他的爹?

一九六一年夏,王栓和赵建国选了挨着的两块地建房子。

只差了半岁的两人从小光着屁股玩到大,父母没做成邻居,那他们就既要做兄弟,也要做邻居。

“等房一建好,恁就该结婚了吧?”

靠在树下扇着手里的蒲扇,王栓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水,淡淡地问道。

赵建国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继续搅和着水泥和沙子,“快了,等把十块钱的彩礼攒出来就能结了。”

赵建国、王栓、王秋红,三人曾在同在村里的小学念书。王栓不爱学习,小学没念完就辍学了,倒是赵建国和王秋红,

读完小学后又一起上了县里的初中,毕业后还去了市里的技校学手艺。

所以,说起来也算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只是赵建国和王秋红的关系更亲近。

赵建国和王秋红谈了好几年的恋爱,按理说早就该结婚了,可赵建国家里的条件不好,这才一直拖着。

好在王秋红也愿意等他,爹妈给她说了好几门亲她都拒绝了,就是铁了心要嫁给赵建国。

赵建国和王栓的手脚很快,终于赶在新年前把房子给盖好了。

在小年的那一天,王秋红拎着大包小裹地来到了赵建国的新家,往他的屋里添置了不少自己做的物什:床单、窗帘、枕头套……全都是王秋红亲手做的,是她为了他们将来的新家所准备的。

那天新家里的气氛很好,两人都有些情不自禁,可到了紧要关头时赵建国还是忍住了。

他希望把这件事留在婚后,留在他们最重要的那一晚。

为了庆祝他们建好新房,三人在家里支起了火锅庆祝。任凭外面的雪下得再大,屋里的饭菜香和微醺的酒气也能将冰冷消融。

酒过三巡,不胜酒力的赵建国一头栽倒在床上睡着了,他梦到了和王秋红的美好生活,梦到了他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孩子,可等他醒来之后,天却塌了:

王秋红和王栓,睡到了同一张床上……

“建国,你听我说,我是喝多!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我不好,我不是人!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咱们是兄弟,你得信我!”

“我给你跪下了,你打我吧!真的,是我对不起你俩,你打我吧!”

王栓又是下跪、又是扇自己耳光,为了求得他们俩的原谅,他甚至还去拿刀想要捅自己,幸而赵建国及时拦住才没有让他受伤。

王秋红想要忘记这件事,赵建国也说不要传出去,要保护好王秋红的名节,偏偏老天爷要作弄他们,让王秋红的肚子大了起来……

没办法,看在肚子里孩子的份儿上,王秋红不得不嫁给王栓,王栓也是百般向赵建国保证会对她好,赵建国这才忍痛为王秋红戴上了红盖头。

后来,王博出生了。

见王栓不愿意种地又没什么本事,赵建国便介绍他到自己的冶炼厂工作,希望他能老老实实赚钱养家,照顾好她们母子。

结果没过几年,就出了他说自己偷他黄金,向工厂举报他的事。

从那时候起,两家彻底断交了,为了不让王秋红难做,赵建国也不再与她来往。

直到几年后,王栓在工地上遭逢意外离世……

王秋红一个女人,既要照顾好这个家又要拉扯着王博,赵建国心有不忍却又不好让王博知道,毕竟他当时已经十来岁了,已经懂事了,所以只得在背地里偷偷给王秋红帮一把手。

他们原本约定好,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跟王博坦白,然后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可王博始终记着仇,记着是赵建国间接害死了自己的亲爸,所以时间其实并不能让他淡忘掉仇恨,反而一次次的挑事找茬还让他心底的仇恨变得越来越深。

于是这么一拖再拖,他们便都拖到了五十多岁。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王博陪着宋涵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

那几天赵建国和王秋红终于能偷偷地当几天夫妻,哪怕白天同样不能被村里人看到,晚上能同床共枕地睡觉,对他们来说也是莫大地安慰。

不成想,这短短几天种下的种子,竟然真的在干涸多年即将贫瘠的土地上结出了果实……

在走廊里听到赵建国的说话声时,王博原本想冲进去好好教训他一顿,理智却让他暂时放下手,仔细听一听他们会说些什么,可王博怎么都没想到,听到的会是这样的事。

自己的亲妈怀了亲爸死对头的孩子?

这简直比给亲爸戴绿帽子还要不可原谅!

咚!

一脚揣在病房门上,王博也顾不得病房里还有其他的产妇在休息了,二话不说就冲到赵建国跟前,一拳将他打倒在地。

“你#¥%!敢动俺妈?你TM敢动俺妈!!!”

一拳接着一拳,咬牙切齿的王博恨不得当场把他给打死,还好护士来得及时,这才把赵建国从阎王爷手里给救下来。

被王博这么一闹,王家的亲戚知道了,同病房的产妇们知道了,短短一个小时之后,整栋住院楼里的病患也都吃到了这一口大瓜。

住院楼里,只要是能下地走路的,都来到了病房外的走廊里溜达,想要从这一缕缕的风中听到这出戏的后续。

赵建国这次伤得不轻,被护士们救下后直接被推进了手术室,因为涉及到故意伤人,王博也第一时间被送去了警察局,是两家亲戚找了村长沈山生来作保,才暂时把王博给接出来。

既然事情瞒不住了,王秋红选择向众人坦白这些年和赵建国的事,并说不管是谁反对,等自己出了月子后都会去跟赵建国领证结婚。

就像是当年那样,为了自己的孩子,同时也为了自己。

在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赵建国后,除了儿子王博和儿媳宋涵比较难接受外,家里的亲戚反倒没有太过反对。

男未婚、女守寡,又没有破坏谁的家庭,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况且赵建国是什么人,这么多年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们同样不觉得他会是偷黄金、背地里打小报告的小人,觉得这只是一场误会而已。

赵建国是个好人,而且他既愿意站出来,又没有逃避当父亲的责任,那他们将来要结婚的话……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能想到这句话有一天会落在自己身上?

被沈山生从警察局接出来后,王博不想再去医院了,他不想见到赵建国,也不想见到王秋红,更不想见到他们俩的孩子。

回到家后,他把存放王栓遗物的箱子找了出来,翻看着父亲曾经的衣物,他终于没忍住哭出了声。

“爹!爹啊……俺妈她咋能,咋能够找姓赵的!”

“这世上这么多人,她为啥偏偏找个害死你的人啊!”

箱子有许多年都没有打开过,尽管有些衣服已经腐坏,可上面却似乎还残留着属于王栓的气息……

他从来还小的时候,很害怕碰王栓的遗物,但现在,他会一件件将衣服拿出来叠好,再把他曾经用过的东西反复地擦拭。

箱子下面有个小盒子,盒子里是王栓曾经用木头给他做的玩具。

小鸟、小老虎、大宝剑……这些在他小的时候好久都没有玩过了,于是当年在王栓去世后,他便主动放进箱子里的。

这些玩具勾起了他童年的回忆。当他试着拿出那把大宝剑,把它从剑鞘里抽出来的时候,忽然从里面掉出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

叮~

那东西掉在金属盒子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当弯下腰将它捡起来时,王博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金子!是金子!

是当年王栓偷偷藏起来的那一块金子!

金子有小拇指的一半那么大,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依旧散发着明亮的光,只是形状不太规则,应该是放在剑鞘里被木剑捅过的缘故。

为什么会在自己的剑鞘里?不是说它是埋在墙根下,被赵建国那个鳖孙给偷走了吗?

看着手里的金子,王博逐渐止住了哭声。

道,当年是父亲自己记错了金子藏的地方,才误会了赵建国吗?

如果赵建国真的是清白的,那向冶炼厂告密的人会不会也不是他?

这么说来,他其实并不是间接害死父亲的人,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恨错了人?

王博手中的金子被阳光照耀后变得愈发明亮,可此时此刻,他的心却变得越来越黯淡了……

父亲错了,自己也错了,他们都错了。

拿着从箱子里找到的金子,王博失魂落魄地从家里来到了医院。

坐在病房的角落,他不知道该怎么向王秋红开口,告诉她自己发现的真相。病房里还有两家的亲戚,他不想当着他们的面说出口,还想给王栓保留一份体面。

他就这么等啊等啊,可他并没有等到亲戚们离开,反而把医生给等来了。

“伤者出血过多,现在需要输血,你们谁是O型血?”

王博把赵建国打得不轻,原本他身上的伤就没好,今天这几拳头下去直接把他的骨头给打断了。

赵建国的年龄大了,做手术需要输血,医院血库里的O型血不足,必须要找人献血。

想着他们和赵建国都是一个村的人,或许会有血型匹配的人主动站出来,医生这才找了过来。

“我,我来,”王秋红第一个举起了手,“我是O型血。”

听说赵建国的情况危险,她也顾不得自己还在坐月子了,说着就要让人扶着自己下床。

“你自己身子都还虚呢,还献啥血啊。”

“快躺好吧,我们这么多人呢,还找不出个O型血?”

“交给俺,你好好休息,不用再操心了。”

一说赵建国的情况不太好需要输血,即使大家都是王家的亲戚,跟他没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血型,但还是一个个自告奋勇地伸出了胳膊。

“还是让我来吧。”

一直没说话的王博,这时候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从椅子上站起了身,“我跟俺妈一样,也是O型血,应该可以用。”

这是他欠赵建国的。

俗话说得好,血债血偿。既然是自己打伤了他,那这血自然要从自己的身体里出。

这不仅是出于人道,更是出于自己对他的愧疚。

当然了,即使恨错了他这么多年,也不代表着王博原谅了他让自己亲妈怀孕的事,一码归一码,王秋红他们俩私下交往的事,他可没说不会追究了。

见王博主动提出要给赵建国献血,所有人都愣住了,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分明几个小时前他还气得不行,恨不得把赵建国的头拧下来呢,怎么这会儿又要主动救他?

哦~懂了,估计是害怕赵建国那啥了,自己要担责任吧。

“不用,你留这儿陪恁妈吧,俺几个去就中。”

王博皱了皱眉,用一家之主的语气命令道:“都不用说了,听我的,我去。”

虽然赵建国目前的情况紧急,但献血必要的过程不能少。

王博跟着医生去了采血室,先做了血型检测,又对他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评估,还做了几项传染病的检测。

一系列的检查都没有问题,直到最后一项亲缘关系检查……

拿着王博的几项检查报告回到病房,护士再次向王家的亲戚们问道:“你们还有谁是O型血?他的血医生不建议用,最好是换成别人的。”

王秋红:“为啥?俺小的血有啥问题了?”

“他们的HLA太接近了,应该是亲缘很近的直系亲属,”护士把刚才的几项结果放在桌子上,用笔圈出了其中的一项,解释说,“这种情况输血的话容易出问题,所以最好还是同血型、非亲属关系的比较好。”

护士自顾自地说着检测结果,完全没有意识到屋里人的表情变化。

直系亲属?搞错了吧,王栓和赵建国又不是亲兄弟,两家人的关系远着呢,咋可能……

从疑惑到惊讶,从惊讶再到震撼,听完护士的话,两边的亲戚很快就自觉地分成了两个阵营。

王秋红的亲戚死死守在她的床边,王栓的亲戚则用一种谴责的眼神狠狠地瞪着她,护士则成了把他们分隔开来的那条楚河汉界。

“王秋红,你中啊,你真是中啊!”

“亏俺还一直体谅你这么多年一个人带孩不容易,敢情你和赵建国是搁这儿唱双簧呢?!”

“秋红,栓子的性格是差了点,但你摸着良心说,他待你咋样?你就这么对他是吧!让他帮人家养了这么多年的小?”

“他为了让恁娘儿俩过上好日子,命都搭进去了,你这么做对不对得起他啊!”

王博和赵建国是亲缘极近的直系亲属,这不就相当于说他们是父子关系吗?!

难怪,难怪赵建国一直不讨老婆呢,都有别人帮自己养儿子了,他还有什么再找的必要呢?

亏他们还觉得王秋红命苦,年纪轻轻就没了丈夫,呵,怕是他们巴不得王栓早点死吧!

等等,王栓的意外会不会……

面对众人的指责,王秋红半天没能缓过神来。

别说是亲戚们了,她又何尝不觉得意外呢?

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看不懂的检测报告,她很努力地去回想几十年前的记忆。

她和赵建国?

没有,从来没有过!

即使是搬家的那一次,他也只是蹭蹭,并没有真的进来。或许细节记得不清楚,但她可以确定,是王栓的粗鲁占有了她的清白,床铺上的血渍和她的眼泪都可以证明。

“天地良心!老天爷在天上看着呢,我,我要是做过半点对不起王栓的事儿,就叫我天打五雷轰!”

王秋红扶着床颤颤巍巍地挺直了腰板,指天对地地向众人发誓道。

是,她和赵建国这些年偷偷来往的事没有告诉他们,是自己的错,她该骂。

但是她自从嫁给王栓后,就真的在踏踏实实地同他过日子,哪怕只是单纯看在孩子的面儿上,她也从来没有说过王栓一句不是,更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他们不能这么污蔑自己!

“那你说,王博和赵建国这事儿是咋着哩了?”

“发誓?发誓有个#¥%……,老天爷真能一个雷劈死你?这谁说得准!”

王秋红气得头直晕,只能靠大口喘气来试图稳定情绪,“错了,肯定是弄错了……检查,现在就去做检查!让王博跟建国做亲子鉴定!”

这出戏实在是太精彩了,同病房的产妇一个个都竖起耳朵在听。

正愁着坐月子无趣得很呢,想不到短短一天就能吃到好几个连环瓜?

五十岁老母生下孩子,孩子的生父还是自己父亲的死对头,本以为把父亲的死对头打成重伤是为父报仇,结果发现父亲的死对头才是自己的亲爹……

有这么一出好戏,谁还会想看电视剧啊,吃瓜吃得这么快乐,就连身上的伤口好像都没有那么疼了呢。

“好!做就做!”

提起亲子鉴定,众人这才想到刚才去献血的王博。

“护士,王博呢?”

一直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护士,这才幽幽地回道:“刚才在采血室昏倒了,估计这会还没醒呢……”

*

王秋红的孩子没有办满月宴,办的是百日宴。

还好,虽然她的年龄大了,孩子又是早产,但好在生下后医院和家里照顾得好,所以孩子很健康,看着胖乎乎的,很是招人稀罕。

孩子跟着赵建国姓,名叫赵文,寄托了他们俩对孩子未来好好学习的期望。

王秋红和赵建国商量好了,等他身上的伤完全好了就领证结婚,正式成为他的妻子,补上三十多年前意外错过的姻缘。

“你听说了没?王秋红早就给王栓戴绿帽子了,王博也是赵建国的小。”

“我咋听的不是这么说的啊,说是王秋红一早就怀孕了,王栓啥都不知道就把她娶了。”

“啧啧,王栓也是惨啊,白养了人家的小那么多年,到最后连个给自己烧香烧纸的人都没。”

听到旁边桌子上外村人在议论他家的闲话,沈妙放下手里的那把瓜子,嫌恶地冲她们翻了个白眼:“王栓还叫惨?破坏了人家的好事,又污蔑人家偷东西、告密,他这叫活该!”

虽说死者为大,不应该说已故人的不是,但沈妙今天坐小孩儿这桌,“童”言无忌,就算王栓在地底下听到了也不能跟她计较。

她们不清楚情况,但沈妙可是每个细节都了解得清清楚楚。

上次做完亲子鉴定,一纸检测结果出来后,断定了赵建国和王博的父子关系。

王秋红和赵建国表示不解,分明他们什么都没发生,到最后一步的时候都及时刹车了,王博怎么可能会是自己的孩子?

医生解释说,并不一定要进入发泄才会播出种子,在蹭的过程中分泌的液体也会混有少量的种子,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种子通过缝隙埋进了土壤。

这也就意味着在王栓之前,王秋红就已经珠胎暗结。

人人都道王栓可怜,可真要了解了他们几人的事,就会发现,其实王秋红和赵建国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如果不是王栓横插一脚,他们早就结婚了,也不用偷偷摸摸这么过了几十年。

还有金子的事儿,不管是王栓有心愿望赵建国也好,无心忘了自己藏在哪也罢,说到底,从一开始也是他不遵守冶炼厂的规定,被开除、处罚也是情理中事。

更是连累了赵建国和王博,分明是亲父子,却针锋相对地这么过了这么多年,当儿子的还差点把赵建国给打死。

还好,还好现在一切都雨过天晴、真相大白。

经过这么多的事,一家人终于能够正大光明地生活在一起了。

而没有让王博改姓,还继续跟着王栓的姓,也算是赵建国对曾经兄弟情谊的最后一点纪念。

至于宋涵肚子里,那个刚怀上不到两个月的孩子……以后自然是要跟着赵建国,继续姓赵了。

“妙妙,妙妙你快过来一下!”

听到王秋红叫自己,沈妙赶紧放下了手里的筷子,快步走进屋里。

是孩子吐了,围脖和衣服上吐得都是,宋涵和王博正在一旁手忙脚乱地收拾着。

“这是咋回事?是不是身体有啥不得劲?”王秋红急切地向沈妙问道。

沈妙简单看了一下孩子的情况,随即将孩子接了过来,一边上下摇晃着哄,一边轻轻拍打他的后背,“没事没事,就是正常地吐奶。”

王秋红年龄大了,分泌不出奶了,所以从出生开始,孩子吃的就是奶粉和牛奶。

到底是比不上母乳的营养,许多年不曾带过孩子的王秋红也手生得很,再加上用奶瓶喂奶、孩子吃得太快,就很容易吐奶。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最好就是喂完多拍一会奶嗝,可以喂得次数多一点,但一次尽量喂得少一点。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文文可乖了,是不?”

“哦哦哦~胖嘟嘟的小文文~哦哦哦~”

抱起孩子轻声地哄着,沈妙的动作可以王秋红熟练多了。

说起来,这生孩子的是他们赵家人,倒把沈妙这个外人给弄成带娃娃的惯手了。

想着赵文是早产,又是胎里不足,尽管养得白白胖胖,王秋红和赵建国还是惦记得紧,孩子要是稍微哪里有点不舒服,就会急吼吼地跑去医馆求助。

沈妙虽是没生养过孩子,可见得多啊,尤其是像赵文这样还没满岁的孩子,很容易生病的,从前跟在爷爷身边坐馆时,隔三差五就会看到带孩子来看病的。

这么一来二去,沈妙光是看着也能学得个七七八八。

趁着孩子哄得差不多了,沈妙便开始给宋涵和王博讲解着照顾孩子的要点。

再过几个月,他们的孩子也要出生了,总得提前学点技巧预备着,以免像现在这样手忙脚乱的。

“瞧不出啊,咱妙妙还挺会照顾娃娃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孩子他妈呢。”

“别胡说,妙妙还小呢,听着该不好意思了。”

“对了妙妙,等再过了年可就二十五了吧,谈朋友了没?”

沈妙:……

这就是大龄单身女青年的待遇吗?怎么什么场合都能扯到自己身上。

今天是赵文的百日宴,怎么聊着聊着又聊到自己对象的事儿上了?

“谈了谈了,”沈妙干巴巴地抬了下唇角,应付着姑婶姨奶们雨点般打来的问题,“谈了挺长时间的,等有空的吧,有空叫他来给恁看看。”

“谈了?叫啥名啊?”

“对啊,咋没听恁妈说过?啥时候的事?”

“哪的人?是咱庄的不是?家里情况咋样?”

“你这情况通好着呢,可得谨慎点,不能随便将就了。”

不出沈妙所料,当她一说自己有了对象,果然有更多的问题朝自己扑了过来。

还好她早有准备,直接把姚恒拉出来当了挡箭牌。

样貌端正、大学毕业、城市户口、人品优良……除了喜欢男人这一条不太好说出口外,他的任何条件,在村里的姑婶姨奶们看来都是拔尖儿的了。

果然,沈妙把姚恒的情况一说,轻轻松松就堵住了她们后面要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念头。

沈妙这么做,倒不是她不想谈恋爱,而是不太想相亲。

她见过太多相亲的下场了,好一点的能日久生情,过得舒坦,差一点的也能勉强搭伙过日子,再差一点的,那可就什么样的情况都可能出现了。

所以找人谈恋爱她可以,如果有合适的她会抓住机会的,至于相亲的话,还是算了吧。

“妙妙!”

吃完席面准备回家,沈妙刚出来就被同村的几个姐姐给叫住了。

上前挽住沈妙的手臂,她们好奇道:“你真谈对象了?城里的?”

“对啊,谈好久了。”沈妙答道。

“真的假的,咱可都是一块长大了,可不能缺我。”

“真的……”在缺你。

沈妙可不能跟她们说实话。

从小一起玩到大,沈妙可太了解她们了,全都是跟自己一样嘴巴不严实的性格。

告诉她们自己没对象,那就相当于告诉了村里的姑婶们自己在撒谎,那下次再在席面上碰到,那她们不就该揭穿自己的谎言,然后追着给自己介绍对象了嘛。

不能说,打死都不能说!

反正她和姚恒早就商量好了,相互给彼此当挡箭牌,所以谁来问都不怕。

“真的,市里头的大学生,俺俩是去年认识的,好了大半年了都。”

“哦?是吗?”

能和沈妙玩得好的,那可个个都是人精,才不会被沈妙的三言两语给唬过去。

“那叫来给咱看看嘛,咱给你把把关,看看这小人品咋样。”

“是啊是啊,就跟他说,你的姐姐们不放心,要考验考验他。”

“这不太好吧……”沈妙的耳朵根被她们问得有点发烫了,“他最近忙得很,不一定能来啊。”

“打个电话问问?正好,明天是礼拜天,万一有空呢?”

沈妙:……

小时候丢出的回旋镖,长大后终于砸回在自己头上了。

沈妙从小就精得很,哪个姐姐要是谈对象了,她能想出无数种方法来帮着检测未来姐夫的人品:

买的第一根冰棍是不是给了姐姐?

零食是不是姐姐们爱吃的口味?

姐姐们的喜好他知不知道?

……

该说不说,靠着她这么机灵的小脑瓜,还真帮着姐姐们赶走了不少表里不一的渣男。

如今村里的姐姐们一个个都出嫁了,也该帮着妹妹把把关,看看未来的“妹夫”人品怎么样。

纠结了好半天,沈妙还是答应了她们的建议。

说起来自己确实挺久没见姚恒了,想来他应该顺利毕业了,正好叫他来村子里玩玩,好好放松一下。

带着姐姐们来到家里拿上记有电话的簿子,去小敏家的小卖部准备打电话时,一个没看住,簿子就被姐姐们从手里给抽走了。

“让我来打。”

以防沈妙作弊,张姐姐主动翻开了电话簿提议道:“你别吭声,是真是假,让我来试试就知道了。”

沈妙:……

这也是沈妙曾经使过的法子。

几年前,刘姐姐经常跑来小卖部打电话,一问她就说是市里一起上技校的同学,可被沈妙这么一试,立刻就被大伙儿发现他是刘姐姐的男朋友。

虽说最后是成就了一番姻缘,确定了刘姐夫对她的真心。

可直到现在,刘姐夫都还记着沈妙当时打电话时,哭喊着说“俺姐已经为了她男朋友在家绝食两天了,你知不知道那个丧良心的男的叫啥

名”的语气……

风水轮流转,没想到还是转到自己身上了。

“那就试试吧~”沈妙语气从容。

姚恒的演技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她是信得过的,应该很快就能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为了考验沈妙有没有真记得男朋友的电话,张姐姐没把电话簿给她看,而是试探地问道:“电话是哪个?67开头的这个?”

呵,想试探我。

“不对,是72开头的那个。”

还好,她原来经常和陈秀兰打电话,所以记得姚恒家的电话开头是72,可也就只记得开头的那三四位数,要让她背下来,那她可就真露馅了。

嘟嘟……嘟嘟……

站在一旁,听着电话里等待的提示音,沈妙有些紧张。

“喂?”

等了十几秒后,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喂,你好你好,我们是妙妙的好朋友。”

担心沈妙开口和电话那头串供,张姐姐赶忙捂着电话后退了两步,“是这样的,妙妙最近一直不太高兴,昨天在外面吹了一晚上的风都感冒了,今儿她给了我们一个条,托我们给你打个电话,请问,你和妙妙是什么关系啊?”

好家伙,这还是几年前自己的那套话术!

“哦~这样啊……那你明天有空能来一趟,看看她吗……嗯,好,我知道了……嗯嗯,再见再见。”

他们聊了什么,沈妙一个字都没听见,只看到张姐姐脸上越来越明显的笑容。

“他咋说的?”

“当然是来看你啊~”

合上手里的电话簿,张姐姐似乎很满意沈妙的“男朋友”。

“他说了,最近事情比较多才没顾得上你,不过他明天正好休息,上午就能来找你。还让俺好好陪陪你,让你好好养身体呢。”

还好还好,没有露馅。

姚恒这个人吧,平时嘴巴是毒了一点,想不到关键时刻还是挺靠谱的,反应速度也挺快。

明天有空没打扰到他就好,正好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上午,沈妙把医馆那边安排好后,就跟姐姐们一起来到村门口等着姚恒来。

差不多十点左右,远远就看到一辆车子从豫市的方向驶来,不过并不是摩托车,而是一辆小轿车。

嘶……难道姚恒他爸给他买了一辆车吗?

等等,不对劲,这辆车看着怎么感觉这么眼熟?!

老天爷!这是骆嘉麟的车,来的人是骆嘉麟,不是姚恒!!!

第54章 生不出孩子那就是奴隶!……

骆嘉麟?为什么会是骆嘉麟?他……

等等,

沈妙这才想起来,骆嘉麟家的电话号码好像也是72开头的,因为他是上次在医院给的电话,所以沈妙把他的电话记在了簿子的最后一位。

糟了糟了,看来是打错电话,打到骆嘉麟那了。

而且骆嘉麟估计是想着上次自己帮了他的忙,所以才顺着张姐姐的话往下说,扮演起了自己男朋友的身份。

嘀嘀!

车子快驶到村口时,骆嘉麟按了两下车笛示意,随后将车子停在了路边那片停着村里拖拉机的空地上。

从车上下来,骆嘉麟从车后排拎了好几兜的东西。

“你们都是妙妙的朋友吧,初次见面,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准备了一点小礼物。”

那是从市里最贵的甜品店里买来的糕点,听说一块最便宜的切角蛋糕都要十块钱。

他买了一整只草莓蛋糕,还有桃酥、曲奇还有各式的酥点。刚出炉就装进了纸盒里,被风一吹,可以闻到浓郁的黄油和奶油香气。

另外两个包装精美的袋子是留给沈妙的,一只里面是一个扭上发条就能响起音乐的八音盒,还有一只里面装着一个漂亮的陶瓷娃娃,造型是一只长着翅膀的小精灵。

“谢谢谢谢,你真是太客气了!”

“哎呀,叫你是让你来玩的,不用花钱买什么礼物。”

懂事,这个“妹夫”真是懂事!

别的不说,起码姐姐们对骆嘉麟的第一印象是很满意的。

姐姐们也不是那只拿不给的人,纷纷从兜里掏出几块糖和瓜子塞到他手里,昨天跟他通电话的张姐姐,还特意跑去小卖部买了几根最贵的冰棍回来。

礼轻情意重,勉强也当是回过礼了。

不过沈妙可不敢就这么收下他的礼物,表面上是接着了,在吃冰棍的时候却又小声对他说道:“这礼物我就不要了,等会你走的时候记得拿走。”

“收下吧,这本来就是别人要给你的。”骆嘉麟嚼着嘴里那口冰冰凉凉的冰棍,同样小声地回她说,“上次升学宴,那几个跟你聊得来的嫂子们送的。”

沈妙:???

沈妙这活泼的性子,走到哪里都是讨人喜欢的。

上次局长儿子的升学宴,不过是初次见面,沈妙就和好些人聊得投机,事后她们也一直想再约着沈妙出来,还给她准备了一些礼物,可惜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便送到了骆嘉麟这里。

所以说起来,骆嘉麟也不过是代人跑个腿而已。

“那好吧,我就收下了。”将礼物盒收回到袋子里,沈妙又说,“不过我还是要跟你说声谢谢,还有对不起……都怪我没跟她们说清,折腾你跑来一趟。”

“没关系,正好我今天休息,全当来玩了。”

回归正题,骆嘉麟又问道:“需要我怎么做?”

“简单,继续扮演我男朋友就行。”

说着,沈妙的手便如藤蔓一般自然地挽在了他的手臂上,眼睛里也多了好几颗明亮的星。

第一次扮演“男朋友”的角色,骆嘉麟多少对这个身份有些生疏。不过想起平日在警局里看到警员对待家属时的举动,他似乎又懂得了要怎么做。

“你瞧着比妙妙大了一点。”

“嗯,比她大了八岁,今年三十二了。”

“开小轿车,那你的工作一定很挣钱吧?”

“在公安局工作,工资马马虎虎。”

“恁俩是咋认识的?之前也没听妙妙提起过。”

“算是巧合吧,第一次见面是在电影院,后来发现两家长辈认识,就这么熟起来了。”

骆嘉麟这个“男朋友”的表现让沈妙很满意,简直和姚恒不相上下。

不过和姚恒不一样的是,姚恒是实打实地演技派,任何情况他都能应对自如,骆嘉麟则不像是在表演,更像是真的进入到了这个角色,所以偶尔还会答不上来需要思索的时候。

或许是有长辈光环的加成吧,姐姐们也不敢太难为他,尤其是吃了他带来的蛋糕后,更是打心眼里肯定了他“沈妙男朋友”的身份。

快到中午了,难得来清河村一趟,沈妙自然要留他去家里吃一顿饭的。骆嘉麟也很配合,到沈家后没有说今天来的原因,只说是办事路过,同时把给沈万山带的礼

物也从车上拿了下来。

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城里人,骆嘉麟不止是应付村里的姐姐们游刃有余,和爷爷和爹妈他们聊天时也是应对得宜。

他的年龄好像会跟随不同的人变化一样,可以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同龄人,也能变成比自己更成熟的长辈。

吃完饭后,沈妙在送骆嘉麟走的时候,顺路去了趟小卖部给姚恒打了个电话。

好久没见他了,趁着今天医馆没什么事,爷爷也同意自己出去,她就想着搭一趟骆嘉麟的顺风车去市里找他玩。

“下个礼拜天?今天我在公司加班,没法出去玩。”

毕业后,姚远原本安排姚恒去自己的运输公司上班,但被姚恒拒绝了。

或许是因为陈秀兰,或许是没有放下侯文涛,姚恒还不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像以前那样生活。

所以,他自己找了份工作,是在同学家里的公司上班。

打工人嘛,哪有不加班的?从少爷变成牛马之后自然要服从公司安排的。

“那好吧,那等你休息了再说。”沈妙虽然有些遗憾,但她理解姚恒的工作更要紧,便只好约了下次。

“我陪你去?”

转过身时,沈妙本想跟他说不去了,没想到骆嘉麟主动把刚买的一盒薄荷糖递到她面前:“正好我下午也没什么事,你有什么想做的,我可以陪你。”

“好啊好啊!”沈妙拿起一颗薄荷糖放进嘴里,“那我们去看电影吧,然后再去墨寨吃点小吃、买点小玩意儿。”

骆嘉麟点点头:“行。”

“骆叔真好!”沈妙高兴地像小孩一样,原地蹦了两下。

“不过先说好啊,今天下午我请客,就当还您一个人情了。”

薄荷糖本该是冰冰凉的口感,可奇怪的是,当骆嘉麟把糖拌着她的这句话放在嘴里时,味道却有些怪怪的。

骆叔……您……

自己只比她大了八岁啊,她就不能稍微换个显年轻一点的称呼吗?

来到豫市的电影院,沈妙买了两张外国电影的票子。

大概是上次《泰坦尼克号》的后劲儿太大了吧,直觉告诉她,这部叫《美丽人生》的片子剧情应该也会很不错,尽管她听不懂那些乌拉乌拉的话,但有字幕看也不算太吃力。

不出所料,这次的电影依旧给了她极大的震撼。

相比于在灾难中歌颂爱情的伟大,战乱纷飞的年代里,亲情才是最催人泪下的。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沈妙这次特地带了纸,可她却低估了自己的泪腺,区区几张纸根本就不够她擦的。

就在她不知道该用什么去擦眼泪时,还好,骆嘉麟及时递来的手帕让她免于尴尬。

很少会有男人会带手帕,在沈妙的印象里,男人活得都很糙才对,除了爷爷和老爹之外,骆嘉麟是她认识的为数不多身上会带手帕的人。

骆嘉麟的手帕有股淡淡的草木香,像是在雨后的松树林走过后阳光洒在上面的味道,很清新、很好闻。

“谢谢,”从电影院出来后,沈妙刚要把沾有自己眼泪的手帕还给他,却又收了回来,“不好意思啊,给你弄脏了,要不我回去洗洗再还给你吧。”

骆嘉麟微微一笑,“小事儿,不用麻烦。”

哭,其实是件体力活,流了不少眼泪后沈妙也有点饿了,于是便拉着骆嘉麟去墨寨,准备带他也尝尝那家巨好吃的马记包子铺。

“对了,等会吃完包子,带你去见个人。”吃包子的时候,沈妙故意卖关子道。

“谁?”

沈妙笑着咬了一口包子,“见了你就知道了。”

既然来了墨寨,除了吃好吃的包子之外,自然少不了见一见漂亮的姑娘啦~

李山茶和曹云一直在隔壁街卖豆腐,趁着今天时间还早,说不定还能碰到她们呢。

李山茶是沈妙现实接触过最漂亮的姑娘,所以她也想让骆嘉麟见识一下,自己所目睹过的最靓丽的风景。

说来也是巧,沈妙和骆嘉麟来到旁边那条街找她的时候,李山茶正在和曹云收拾着摊位。

自从李山茶嫁来后,曹云豆腐摊的生意就变得极好,哪怕都晓得李山茶嫁了人,每天还是有源源不断地人来买她家的豆腐。

今天赶上周末,曹云平常一般都要做五六板的豆腐,今天却只做了三板。

原因无它,只是想早点收摊好带着儿媳妇逛逛街,好好地消费一把。

李山茶嫁来她家后,整天不是陪她来摆摊就是在家准备豆子、做家务,除了年前带她逛过一次集后,基本没怎么在外面逛过。

好歹也是自家正经娶进门的儿媳妇,身为婆婆的总该带她买两身新衣裳才是。

在把木桶放上车的时候,李山茶抬眼就瞧见了沈妙。

许久没见,可把李山茶给高兴坏了,远远地就踮起脚来朝她招手。

“嫂子~!”

两三月没见,李山茶瘦了不少,可模样却瞧着更娇媚,也更有女人味儿了。

身上那一套短袖短裤露着手臂和小腿,犹如一颗剥了一半的莲子,或许是老天爷都不忍心伤害她的美,在别的人被太阳晒得黢黑时,她的皮肤不仅依旧白皙,甚至嫩得能掐出水来。

没有一个男人会不惊讶于李山茶那张绝美的面孔。

在看到李山茶时,沈妙注意到了骆嘉麟的瞳孔微微扩张了些许,和她料想的一样,就算骆嘉麟在警察局工作,阅人无数,但他从前一定也没有见过像李山茶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男人那么粗鲁,仅仅欣赏了一眼后,眼眸里的情绪就变成了礼貌和尊重。

“婶子,你们这是准备回去了?”

“不回去,听说今儿南街来了不少小商贩,就想着带上恁嫂子去转转,给她买点东西。”

都说越漂亮的女人越娇贵,这句话好像并不适用在李山茶身上。

起初曹云想着她可能是不会说话,又听不懂话,所以不愿意出门,但相处几个月下来,曹云发现她是单纯地怕给家里添麻烦,想给家里省一点钱。

曹家的情况是不好,可也没有差到养不起媳妇的地步,眼看李山茶脚上那双鞋都快磨破洞了,曹云跟她说要买一双新的说了快一个月了,李山茶这才答应陪她逛逛。

正好,沈妙也想看看新来的商贩会卖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便主动挽起了李山茶的胳膊,和她们一起去了南街。

是周末,又赶上来了新的商贩,所以墨寨的南街要比往常热闹一点。

看着沿街两边的各个小摊,李山茶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童一般,兴奋地睁大了眼睛观察着摊位上各式各样的物什。

她没有停下来,也没有试着拿起来,就只是单纯地看,好像对她来说,只是这么看一看就已经很满足了。

还是曹云主动拉着她走到一处卖鞋的摊位,把她按在了板凳上,她才肯试一试曹云拿给她的鞋子。

“试试这双吧,我瞧着挺配你的。”

李山茶个子高有一米六八,可脚却长得很小,只有三十五码。双足娇小皮肤又白嫩,所以不管是什么颜色的鞋,穿在她的脚上都很好看。

布鞋耐穿,深红色的鞋面耐脏,价格又不贵,曹云便让老板拿了两双给包上。

“啊,啊。”

在曹云从口袋里拿钱时,李山茶赶忙站起身摆摆手,一边指了指鞋子里印着的号码,一边比了一个“三”一个“八”。

“你是想换双38码的?”老板拿起另外一双三十八码的鞋猜测道。

李山茶笑着点点头。

老板:“你穿35的正好,38太大了,你穿着容易掉。”

李山茶拉住了曹云的手臂,还是淡淡地笑着。

她的意思是:曹云的脚码是三十八码,买得大一点,她们就能换着穿了。

“不用,我有鞋,家里还放着好几双呢。”

知道李山茶听不懂,所以曹云指指自己的脚,又指指家的方向,最后又比划出了几个数字。

可能这就是她们婆媳间的默契吧,就连沈妙都没看懂曹云比划的意思,李山茶却看明白了。

李山茶把包好的鞋抽出了一双放在桌上,指指老板手里另外一款三十八码,又用手指比了个叉,示意她道:一人一双,要不就不买了。

曹云拗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好好好,那咱娘儿俩就一人一双。”

这一圈逛下来,原本说是专门带李山茶来买东西的,结果她就只买了一双鞋、一套衣服而已,倒是给家里和李群涛添了不少东西。

曹云原本瞧上了好几件适合她的上衣,还有裤子啥的,可只要一掏钱李山茶就要

走,就算买下来了,等到去了下一家逛的时候,她也会偷偷跑回去退掉。

好像对她来说,只要把家经营好就够了,自己的美丑并不是那么地重要。

“她是哪里人?”

“南方的,嘶,还是少数民族的。”跟在她们后面,沈妙一边吃着纸碗里刚出锅的臭豆腐,一边斯哈斯哈地回道。

出于警察的直觉,又通过这一路的观察,骆嘉麟对李山茶不免有些疑惑:“少数民族怎么会听不懂普通话?就算不会说,多少也能听懂一些吧。”

沈妙只顾着给臭豆腐吹气,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不知道,可能,呼呼,她从小住在山沟沟里吧。”

不对,还是不对。

骆嘉麟不说了解五十六个民族所有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但多少还是接触过几个少数民族的。不管是从习惯,还是举止,甚至是李山茶道谢的方式都很不一样。

直觉告诉他,这个李山茶的籍贯并非沈妙了解的那样,她的身上一定有秘密。

“让一下让一下!”

嘭!

沈妙听到了后面有人骑车靠近的声音,也听到了吵闹的车铃声在催促着自己。

可等她想要躲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还没往一旁闪身,手臂就被那人给猛地撞到了,纸碗里那三块热气腾腾的臭豆腐,还有半碗还冒着烟的浓汤,就这么水灵灵地泼到了骆嘉麟的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

沈妙:“看着点路啊!路上这么多人还骑这么快。”

看到掉在地上的臭豆腐,沈妙虽然觉得浪费了很可惜,但还是赶紧转过身去查看骆嘉麟的情况。

骆嘉麟今天穿了一件浅色的衬衫,浓汤直接给他身前一大片给染了色,也还好有衣服这么挡了一下,能及时隔绝大部分的热量,但露在外面的脖子还是被烫到了。

“疼不疼啊?还好吗?”

“没事没事。”

烫伤一定要及时处理,看到骆嘉麟脖子开始泛红,沈妙赶紧拿出纸来替他擦拭。

这大街上的也没有水龙头,要再往前走几百米才能到卫生间了。幸好,刚才瞧着小摊上的牙膏便宜就买了一管,眼下正好能派上用场。

“我来吧。”

“别动,”沈妙自顾自地挤出一条牙膏,把他伸来的手给推开了,“你这看不到溅在哪了,抹了也抹不匀。”

说着,沈妙便轻轻将手指给按了上去,打着圈地把牙膏一点点地晕开。

嘶……

刚才还被烫得发疼,牙膏覆上去的一瞬间,骆嘉麟只感觉到了一阵冰冰凉。

沈妙的动作很轻,为了能够快速给烫到的皮肤降温,在手指抚过之后,还会朝着涂有牙膏的地方吹气。

呼~呼~呼~~~

好凉,好,好痒……

骆嘉麟在仰起头时,没办法看到沈妙的脸,但是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沈妙在贴近自己脖子时,仔细为自己涂抹牙膏的画面。

喉结上下滚了滚,他的确感觉到被烫伤的部位凉快了不少。

不过,这股灼热的温度并没有消失,而是在开始转移。

从脖子和锁骨附近向四处蔓延,最后汇聚在他的耳朵根……

扑通扑通……

心跳逐渐加速,他紧张到垂在身侧的双手十指都不由得蜷了蜷。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也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

分明脖颈被烫得生疼,可这种微微凉其中又掺杂着些许紧张的过程,还有沈妙指尖的触感又,又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别样的……

传说中“痛并快乐着”的感觉,原来就是这样吗?

不止是骆嘉麟,正在仔细给他涂抹牙膏的沈妙也纳了闷了:

好奇怪啊,他不是只烫到脖子了吗?怎么脸和耳朵也跟着变红了?

逛得差不多后,她们便准备回去了,沈妙没有让骆嘉麟开车送自己,而是接受了李山茶和曹云的邀请,答应跟她们回家里吃顿饭。

于是从墨寨出来后,沈妙便坐上了三轮车跟她们一起去了芦花村。

时间不早了,回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夏天天黑得晚,即使已经快七点了,还能看到西边残留的一道晚霞,渐渐东升的月亮和星罗满布的群星也不甚明亮。

正是晚饭点,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能闻到不同的饭菜香。

可快走到自己的家门口时,曹云却看到原本紧闭的院门是虚掩着的,还没走进,就听到了一个女人“咯咯咯”的笑声。

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虽然没见到女人长得什么样,但从院子里飘出来的那股脂粉味十足的香味就知道,一定是花了钱才能买来的笑。

“好了好了,我该走了,该给钱了。”

“给什么钱?刚才不是给你过了?”

“说好了,内了得加钱,万一我怀孕了呢?”

“就是要你怀孕啊,怀孕了直接生下来,我养。”

“你别胡说八道,赶紧加钱,再晚路上该黑了。”

“没有,咋?不想生?怕我养不起你?”

隔着好几道门,沈妙听不清里面在说什么。

只听到原本有说有笑的语气,开始逐渐变得紧张,到最后直接翻了脸。

脸色同样在变化的,还有沈妙身旁的曹云。

原本还有说有笑地准备开门呢,屋内那个女人的声音瞬间让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收回了握着钥匙的手,几秒钟的功夫,她的脸色就变得铁青。

看她的表情,这样的事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她恨不得一脚把门给踹开,揪着李群涛的耳朵问问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脸面,可李山茶却在她破口大骂之前及时拉住了她。

奇怪,比起曹云,她才是那个更应该气愤的人才对。

她可是李群涛的老婆哎,亲耳听到自己的老公找了站街女,在她的脸上,沈妙竟然看不出有丝毫的生气,好像里面的那个人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但她倒是很紧张曹云,害怕她会把自己的身体气得不舒服。

“那个,婶儿,我刚想起来,俺家还有点事呢。”

眼下这个情况,沈妙不好再继续留下,哪怕再想要吃一口他家的瓜,也不得不找个理由离开。

万一站街女和李群涛又酱酱酿酿一番呢?

万一李群涛出来后,和曹云、李山茶发生争执呢?

自己不过是个外人,这种情况还是选择回避比较好,免得李群涛的面子上过不去,像婚宴那天一样对自己大打出手……她可不禁打。

沈妙装作没听到里面的动静,勉强扯了下唇角,给双方都放了台阶下:“下次再吃吧,我就先回去了哈。”

“欸……”

曹云想要挽留,毕竟沈妙大老远跑这么一趟,总不好让她连口水都喝不上就走。

可是家里面的这个情况……她又实在没有脸,留她下来继续看笑话。

“不用送了,你们快回去吧。”沈妙一边走一边对她们说道。

曹云知道她是一片好心,可心里的愧疚又不好说出口,只得挥挥手朝她点头,“中,那,那下次咱再吃。”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李群涛家的懊糟声,来时天际还有一抹晚霞呢,这会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天黑了,芦花村离清河村有十几里远,要是这么走不知道得走到什么时候,再说了,路上又不安全,万一碰到点啥不干净的东西……

于是沈妙拐了个弯,到后面的那条街准备找人借一辆自行车和手电筒。

还好这会家家户户都准备吃饭,所以院子都有人在。

沈妙敲开了离得比较近的一户人家,自报了家门后,人家很大方地答应了她,还说不同太急,可以晚两天再还。

“他妈的,老子的事儿要你管?!”

“我是恁娘,不让我管让谁管?”

咚!

“好好的,你出去几年咋会成这样啊?我嘞小?”

“我咋样了,我从小到大就这样,从来没变过!”

嘭……啪!

表面上这里和李群涛家是不同的两条街,可实际上两个院子却是斜对角的位置,那边的声音稍微大一

点,这边也能听得清楚。

哗啦啦……啪!啪啪!

战场从院子转移到了屋里,可摔砸的动静依旧是此起彼伏没有半刻停歇,偶尔还掺和着几句李群涛的叫骂声。

这边的院子,小姑娘正捧着碗吃饭呢,被那噼里啪啦的动静吓得不轻,嘴里那口米饭都不敢咽下去了,可当妈的却不敢替闺女出头,只能收拾着碗筷,准备把桌子拖回到屋里去。

在李群涛回来之前,曹云家要是遇到了困难,村里的村民都会热心地伸出援手去帮她;可自打李群涛回来之后,她家再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却没有人敢靠近了。

李群涛的脾气太差,简直不像是曹云亲生的,动不动就吵吵巴火地要动手,回来这才半年,已经打了村里四五个人了。

所以没有人再想管他们家的事,也没有人再想跟他们家打交道。

随李群涛在家干嘛,他们都装作不知道。

害,由他去吧!

——

房间里,曹云气得头直晕,扶着柜子大口地喘着粗气,可李群涛却跟没看见似的,自顾自地点上了一根香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还朝着她的方向随意吐了一口烟圈。

这香烟不是买的,是李山茶用烟丝帮他卷的。

他觉得商品烟太淡,还得是没加工过的粗烟丝抽着过瘾。

床榻上被李群涛和那女人折腾得不像话,还有几块被打湿的痕迹,可李山茶却像没看到一样,一边用床扫打理着床上的褶皱,一边将毯子给叠好。

她就像是一个下人,没有掺和进主人家的事,只是自顾自地干着活儿。

“小啊,你能不能安安生生过日子?都娶媳妇了还往家里带人,你是想干啥?”

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李群涛没好气道:“我想干啥?还不是想给家里添人口?!”

瞧李山茶在一旁只顾着打扰,却听不懂话的样子他就来气,抬手一巴掌就扇在了她的脸上。

啪!

那一巴掌让李山茶的脸上瞬间红了一块。

“妈的,我当初咋会带这么个赔钱货回来?不下蛋的鸡!”

李山茶没有反抗,甚至脸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顺势跪在了地上,双手匍匐在身前,似是在请求他的原谅。

可李山茶的恭敬并没有让他息怒,反而气得更狠了,随即又是一脚踢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这是干啥?!”

看到李山茶任打任骂的模样,曹云心疼坏了,赶忙上前去扶她,李山茶却不停地摇头同时想把她推开,好像很害怕她会被自己连累。

“起来,你是他媳妇,不是他的下人,跪他干啥?!”曹云坚持着把李山茶从地上拉了起来,替她拍了拍裤腿上沾着的灰土。

她是个好的儿媳妇,曹云的心里有数。

所以哪怕她进门半年肚子也没有动静,她也不会把原因全都怪在她身上。

比起这个天天在家无所事事,只知道惹祸发脾气的儿子,她宁可只有李山茶这一个儿媳妇!

“她就是奴隶,¥#%……!”

什么?塔什么?

李群涛刚回来时对李山茶还挺好,就因为李山茶的肚子迟迟没有动静,所以李群涛隔三差五就会冲她发火,同时还会骂些自己听不懂的话。

应该就是李山茶的家乡话吧。

曹云没听懂李群涛骂李山茶的那个词,不过李山茶却听懂了,并且还乖乖地低下了头。

在李群涛眼里,只有怀孕的,能生孩子的才算是老婆、妻子,否则就只能继续当奴隶。

同时,他又不想把李山茶换掉,重新娶别人进门,一是因为太花钱,二是因为李山茶长得实在漂亮,又是他花钱买的,所以不舍得。

就让她在家里继续当奴隶吧,等到他哪天把谁的肚子搞大了,孩子生下来后就让她来带,也能省下一笔钱。

“钱呢?赶紧把钱给了,不给钱今天我可不走了啊。”

那女人还在院子里等着没有离开,就算里面吵得不可开交也跟她没关系。

她只管拿自己的钱,不给就不走,要是敢动手她就直接讹上他。

反正她是下九流,为了赚这点钱,她什么脸都可以不要。

李群涛正烦着呢,听到外面的女人还在嚷嚷,捋起袖子就准备出去,是李山茶及时拉住了他,这才免了女人的一通拳脚。

从屋里出来,李山茶走到女人面前,朝她比划了半天示意她赶紧离开。

“钱,我要钱,”女人不明白她说什么,于是搓搓手指,“没有钱我是不会走的。”

钱。

李山茶明白了这个字。

于是她从自己缝在裤子里的口袋掏出一只小布包,拿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票子。

那是曹云平时给她的一些零用钱,她没舍得花,全都存在身上。

她不知道女人要多少,便全部递到了她面前。

瞥了一眼李山茶脸上的五指印,女人并没有贪婪地全部拿走,只是从中抽出了两张。

她能看得出来,李山茶是个苦命的女人,大家都是女人,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

“唉,摊上这么个男的,你也真是倒八辈子的血霉了……啧啧。”女人好像知道李山茶听不懂,所以便不顾忌地当着她的面调侃道。

女人走后,李山茶把剩下的钱重新收了起来,长长舒了一口气后便准备回屋。

转过身时,曹云正站在屋门口静静地看着她。

李山茶走上前要扶她,却被曹云给推开了。

“山茶,要不你走吧。”

曹云的声音很小,似乎怕被屋里的儿子听到。

她的声音很苦,不是为自己,是在为李山茶。

就算是买来的,她在家里当牛做马的这几个月也够了。今天她只是挨了一个巴掌,前天、上个礼拜,还有半个月前……她如今已经是一把老骨头了,自己说话李群涛都不肯听呢,又能护着她几天?

走吧,不走怕是哪天就要折在儿子手里了。

想着李山茶听不懂,曹云还比划着离开的手势。

李山茶上前再次挽起了她的手臂,指指她又指指自己,最后又用手搭起了屋顶的形状,坚决地摇摇头:

你,我,一家人,不能走。

第55章 她原来会说话?

自从姚恒毕业去上班后,就没什么自由时间了,想约他出来玩都要提前好几天去约,还有可能会临时爽约。

上次答应沈妙说周末见的,结果又要加班,改约了下周三;到了周三又突然要开大会,挪到了周六;好不容易等到了周六,沈妙刚要出门,姚恒又给她打电话说要去外地出差……

来来回回折腾了快一个月,才终于盼到姚恒放假。

“快快快,快接一下,我拿不住啦。”

以前都是姚恒去沈妙家给她带好几兜的零食,这次也轮到沈妙照顾他一回。

沈妙这大包小裹里装的东西虽不值钱,可全是自己亲手做的:晒好的红薯干、腌了好几个月的小咸菜,还有她配的各类药饮,祛火降燥的、提神醒脑的、宁神安眠的,每一包都是分好的量,外面也有标注。

虽说侯文涛的那档子事对姚远的影响不大,事情过去半年后也少有人再提起,但姚远还是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很少回家。

北关村的这个家,相当于就只有姚恒自己在住了。

姚恒平时工作忙,别说收

拾家了,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

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姚恒的“姨”,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

“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给你放冰箱里了啊,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

“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一包就够了,喝多了容易伤胃。”

“这糖蒜是俺妈腌的,恁妈最爱……唔,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

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沈妙才是里手呢。

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怎么保存,正跟他说着呢,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

“拿着。”

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上面什么都没写,摇一摇,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这是啥?”

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辣椒喷雾。”

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

“阿嚏!”

嗯,确实有点呛鼻子,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

沈妙揉了揉鼻子,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你给我这个干嘛,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还用装在罐子里啊。”

“谁让你炒菜用了,是让你防身的。”姚恒将罐子拿好,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

嘶……

辣椒水喷出来后,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

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

“我防什么身?咳咳!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

“你没看新闻吗?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

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

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

姚恒撇撇嘴,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你呀,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

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认识的人多了,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更会格外留心。

豫市今年很不太平,从过年开始到现在,不包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类事件,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

按理说,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

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

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避免公众恐慌、影响社会安定罢了,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心里有多么慌。

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

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

毕竟真要见了歹人,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远不如“化学武器”能一招制敌,只要喷得准,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

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沈妙便没有再推辞,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

快到中午十二点了,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就说在家里吃。

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66,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

差点忘了,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

操心他赚钱不容易?呵,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

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让他出出血!

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

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

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不过还好,等位的人不多,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

“你看你看,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

“在哪?”

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两点钟方向,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

顺着沈妙说的方向,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和坐在他对面那位“相好”。

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姚恒住在六楼,吴全福住在三楼,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

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还是会同他打招呼。

“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

“那当然了。”

姚恒先是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

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儿女们各个争气,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

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听陈秀兰说,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今年四十多,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

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说起来,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但一直没有结婚,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只是偶尔来陪陪他,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

陈秀兰猜测,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

沈妙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还猜测,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

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

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

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梦中情人”。

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沈妙着实是对这位“狐狸精”好奇得紧,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

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

四目相对,女人只是微微一笑。

她很聪明,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

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扭过头时,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

“姚恒?”

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他微笑着说道:“带女朋友来吃饭啊。”

“呃,是,是……”

姚恒紧张极了,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

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可长大了之后,就慢慢变得疏远了,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

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

“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主动邀请他们道。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女人却像是

他们的老朋友一样,态度很是热情。

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不会强迫你答应,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

“不,不用了吧。”

“是啊是啊,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

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

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

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确实有点“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意味。

“来吧来吧,”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

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

“呀,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

沈妙还没坐下,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

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

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

坐在女人身边,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谢谢阿姨,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

“这小嘴儿甜的,真叫人喜欢啊,”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喝红茶可以吗?他家的红茶很香呢。”

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话还没说完呢,杯子就快倒满了。

沈妙:“嗯,可以的。”

“我来吧。”

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倒个水而已,我来就行了。”

“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你的胳膊受凉了,得好好休息着。”

是啊,倒个水而已,又不会累着手。

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三分是推辞、四分是关切,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

不止是他,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这壶里的水烫,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还是我来吧。”

倒完了茶,女人又叫服务员重新拿来了两份菜单,分别交到他们手上,“你们看看想吃什么?再多加几个,今天你们吴爷爷请客,千万别客气。”

“不行不行,出来吃饭肯定得是我们小辈请客,哪能让吴爷爷掏钱?”姚恒连忙拒绝道。

“别别别,其实你们刚进店里,我就瞧着你们了。都说有福气的人走到哪身上都有光,让你吴爷请客,就当是让我们沾沾你们的福气,蹭蹭你们的光了。”

女人的这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

分明是请客,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一方。

能怎么办呢?不让请客就是不让沾光,这谁能拒绝得了啊。

架不住女人的盛情,沈妙和姚恒只好再加了两个菜。

等着上菜的这会儿功夫,吴全福给他们彼此介绍了一番,在提起这位“红颜知己”时,能看得出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骄傲。

女人名叫乔珍珠,今年四十六岁,他们是在广场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吴全福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而这股热乎劲儿一直持续到现在,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还又升高了几度。

而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坐在乔珍珠身边的沈妙也在很仔细地打量着这位“狐狸精”。

说实话,她的容貌和漂亮完全不搭边。

但是,她很精致,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了,她还在很用心地打扮着自己:红色的指甲油涂得很均匀,平滑的衣服上没有一条褶子,还有那一头烫过的短发,好像每一缕都是精心熨烫过的,没有一点毛糙的感觉。

不仅仅是她的穿搭装扮,她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和涵养,笑不露齿、坐不露膝……哪里是什么妖娆妩媚的狐狸精?分明是举止优雅的大家闺秀才对。

只是,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略显低沉的音色有时候听起来像个男人,不过无伤大雅,因为她每一句话听起来都很叫人舒服,让人会自觉地忽视掉这些缺憾。

和《聊斋》里的那些娇弱、需要被疼惜的狐狸精不同,和吴全福在一起时,沈妙瞧着乔珍珠才像是被迷了心窍的傻书生。

“医生说了,老年人多吃虾好,补钙。”

“这汤可不能多喝,里面没什么营养的,来,这块排骨炖得很烂呢。”

“喜欢吃这道菠萝鸡啊,那我回家学着做做看,下次做给你吃呀?”

吃饭时,乔珍珠的注意力几乎全程都在吴全福的身上,她会为他剥虾、会帮他把排骨上的骨头去掉,还会及时地给他递去餐巾纸,眼里对他的关心藏都藏不住。

倒是她自己,看着盘子里有好多虾皮和骨头,但她其实就只吃了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吴全福主动给她夹肉,她就只会夹一些盘子里的素菜。

所以这么看来,即使这顿饭是吴全福请客,也是他应该的,因为乔珍珠吃得每一口饭都对得起她所付出的关心和照顾。

吃完饭后,吴全福约好要带乔珍珠去看电影,于是聊了一会他们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乔珍珠将包里的一把扇子拿出来送给了沈妙,“天气热,拿把扇子扇扇风吧,”她一边说一边又离沈妙凑得近了些,小声地提点她道,“男人都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孩子,脸上流了汗可就不好看了。”

沈妙看着她,愣神地眨了眨眼。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把她们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此时此刻,她不再是平常关系的邻居阿姨,而是与她很亲近的大姐姐,衷心期盼着她能和自己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约会。

那柄扇子好像是乔珍珠亲手做的,是用许多木片编起来做成的,每一片中间都是镂空的,拿起来很轻,轻轻扇动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这应该不是她特地放在包里拿来当礼物送人的,而是她自己确实在用的,因为扇柄处还有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用来固定的部位也有些磨损。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凉快让给了自己,这份见面礼有些重了。

看着他们手挽着手逐渐走远的背影,沈妙和姚恒在回去的路上,开始复盘着刚才吃的那一顿饭。

“你觉得乔阿姨她人怎么样?”

“嗯……好,很好,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感觉她对谁的好都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是很刻意、在演戏的那种。”

“对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你看她给吴爷爷剥的那个虾,虾线都给弄干净了!”

“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吴爷爷吗?”

沈妙和姚恒都给予了乔阿姨很高的评价,不论是外在的容貌穿搭,还是内在的气质涵养,都让人挑不出刺来。

但在沈妙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俩都沉默了。

吴爷爷看上她很正常,可她看上吴爷爷哪一点了?

吴爷爷就是很普通的六十多岁的

老年人,一般的容貌、一般的性格……不是他们看低了吴全福,而是他除了要比其他老年人更有钱之外,他们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更明显的优点。

钱,只能是钱了。

乔阿姨条件这么好,肯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吴爷爷在一起,多半是想等他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

即使现在吴爷爷的家里人不知道、不同意,但就凭她这么高的情商,能让沈妙和姚恒这样的陌生人在第一次见面时都对她赞不绝口,想来以后应该也能讨得吴爷爷儿子女儿的喜欢吧。

*

村里的消息确实要比市里要晚一步。

差不多隔了七八天,沈山生才从市里接到通知,要求各个村子留意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尤其是外来人口更要格外留心。

不过明面上并没有说杀人犯的事,只是说要提高村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正是每年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地里跟庄稼忙活着呢,哪有心思在意人的事?

倒是平常没事情干、时不时往出跑的人才该注意,就比如沈妙。

沈山生听到的消息更多一点,他从警察那打听到,今年发生的这几起命案应该都是一人所为。

还听说这杀人犯丧心病狂的很,也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瞧着你有钱就会对你下手,事后要么抹脖、要么攮心口,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压根没有要留下活口的意思。

虽说自家不算富贵,可沈妙往外跑总是不安全的,于是便特地交代她最近不要再去市里了,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

“禁足令”一下,沈妙只得老老实实地在医馆里呆着。

可最近大家都忙着干农活,白天基本没人往医馆里跑,真是要把沈妙给无聊坏了,又不能回家看电视,只能百无聊赖地捧着收音机听广播。

按理说,当大夫的肯定不希望自己门庭若市,但沈妙如今是真想来个人陪自己说说话啊……

噔噔……

嗯?有人在敲门?

噔噔……

没错,确实是有人来敲门!

沈妙趴在桌子上,捧着医书都快要睡着了,听到有人敲门,赶紧坐直了起来,对外面敲门的人说道:“进来吧,堂里有人。”

等了十几秒也没见那人进来,于是沈妙便站起身掀开了外堂的门帘。

欸?竟然是李山茶?!

她站在院子门口,不甚确定地朝里面观望着,在看到沈妙确实在这里时,这才安稳地松了一口气。

她穿了一身很素净的淡色衣裳,头上包着一条遮阳的方头巾,乍一看,她已经和村里的女人们没有什么两样了。

“外面热,快进来吧。”沈妙朝她招招手道。

这句话刚说出口,沈妙才想起来她听不懂自己的话,正要过去迎她呢,没想到下一秒李山茶就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跟着李群涛在豫市住了大半年,就算不能完全听懂这里的方言,赖好也能明白一些常用词的含义。

像常用的一二三四五六,这些代表数字的她都能听明白,还有元毛分、大小这些在卖豆腐时能用到的,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包括平常使用率比较高的词她也能听懂一些,比如过来、进来这些带“来”字的,是要她靠近的,走、去,是让她远离的,还有,“滚”是骂人的话,因为李群涛的口中经常会冒出这个字,语气还很不好。

“怎么就你自己来了?曹婶子呢?”给李山茶倒了一杯水后,沈妙问道。

曹?

这个字李山茶也听懂了,不过她在念这个字的时候发音是第二声,不是第四声,所以不是在骂人,而是代指了曹云。

李山茶指了指家的方向,又比划了一个睡觉的动作,应该是想告诉她曹云在家里睡觉吧。

芦花村和清河村相隔十几里的路,中间除了有耕地、荒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村子。

就算是本地人,也要在路上多问几个人才能知道怎么走,更别说人生地不熟且语言不通的李山茶了。

天晓得她是怎么向别人问路的,更不知道她这一路走了多久。

她也算是运气好,如今外面这么不安定,还能平安无恙地找到这儿来。

而她一个人从家里跑到这儿来,沈妙想着应该也是为了自己的肚子吧。

毕竟她和李群涛都很健康,一直怀不上孩子的话,不止李群涛急躁,她也该心急的。

“来,让我再给你把把脉。”

沈妙把李山茶的手腕放在脉枕上,用手指感受着寸关尺处的跳动。

不出她所料,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是个“男人脉”,只是这次摸着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健康,大概是因为天干物燥比较上火吧,心火有点旺了,但对怀孕来说的话影响不大。

不过中医的检查毕竟不够全面,最好还是去医院用仪器再查查看,或许能发现一些中医诊断不出来的细节。

沈妙:“嫂子,有机会去医院做个检查吧,叫医生用仪器仔细再看看。”

医院?检查?仪器?

这些对李山茶来说全部都是生僻字,一脸疑惑地望着沈妙,她一个字都没听懂。

于是沈妙思索了一番后,开始用手语给她比划:

一个在市里的房子,里面像这儿一样可以治病,找到戴口罩、穿白衣服的人,然后躺在一张像床一样的东西上,让东西在身上来回地照一照……

为了让李山茶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把沈妙给累坏了。

要是单纯的聋哑人还好,给她写字大概也能看得懂,偏偏她连字都看不懂,只能看懂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字,所以沈妙只能手舞足蹈再加上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跟她比划。

最后好不容易让李山茶听懂了,李山茶却笑着摇了摇头。

先是继续指指家的方向,然后又拍拍自己的胸脯和头,最后又皱着眉咳嗽了两声,指向了靠墙放着的那一排药架子。

她要表达的意思是:婆婆的身体不太舒服。

所以她来找沈妙跑一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曹云买点治病的药。

曹云的身体最近不太舒服,可是为了省钱一直不愿意看病买药,只是偶尔冲一个鸡蛋水来喝。想到沈妙是大夫,李山茶便趁着她今天在家睡觉的功夫,偷偷地跑来找沈妙买药。

明白了她的意思后,沈妙尴尬地挠挠头,把病历重新翻开了一页,继续向她问道:“婶子她除了咳嗽之外还有别的症状吗?”

见她还是用清澈无比的眼神看着自己,沈妙不禁叹了一口气:

得,又得开始给她比划了……

用手舞足蹈加道具的方式,交流起来确实比较费功夫,好在今天医馆也没有别的病人在等,沈妙也就不用太着急了。

又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比划,沈妙终于问出了曹云所有的病症。

“她应该是这几天血压又上来了,再加上有点热感冒,所以身子不舒服。家里有备着降压药吗?”她差点又忘了李山茶不会说话,于是继续再药方上写着,“算了,还是给你再开一点吧,该咋煮药我都给你写下来,回去拿给婶子她就知道该咋熬了。”

圆珠笔写着写着又没水了,沈妙从抽屉里准备再换一支的时候,李山茶看到了放在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伸手将玉牌拿出来,李山茶放在了她的脖子附近,然后又双手合十地微笑着,似乎是在跟她说:玉牌是用来抱有的,要戴在身上,不是放在抽屉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