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才没有。”叶临说话的语调不稳,他接受了二十多年的异性恋教育,潜意识里无法接受男同性恋,还是下意识地反驳:“我是直男,怎么可能喜欢他?”
“我还以为你老说自己直男,为了钱骗梁文乐,结果性取向变弯了呢?”沈邵故意引导他坚定自己的想法:“原来还是直男啊,那真看不出来。”
“哪里看不出来了?我,我又没有跟顾嘉致告白,也没有非他不可,外人误会我喜欢梁文乐,都不误会我喜欢顾嘉致好吧。”
“这个确实,看来你不喜欢他。而且他也不喜欢你,不然早告白,早霸占你不可了。”
“但我们是好朋友的关系,比任何人都要好。”
“嗯,好朋友也有像你们两个人这样的,很关心对方,会担心对方的生命安全,偶尔也会互相帮助解决需求。”
“是,是吧。”
“就是啊,你是直男,总不能为了顾嘉致不结婚生子吧?”
“那肯定不会,我中年的时候事业成功,还是要成家的。”
“那就好了,我们叶临以后成为首富了,要成家的。”
“但是再说吧,感觉好有很久呢。”叶临刚穿书的时候,很想找个美女做老婆,再生一堆孩子。
但现在却没有那种强烈的想法,更多是希望顾嘉致快点好起来,以及梵星快点上市。
“好,我觉得顾嘉致肯定也愿意跟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顾嘉致住院这段时间,叶临经常来找他吐槽,寻求安慰,让他平淡忙碌的日子变得温馨幸福。
如果没有顾嘉致,那叶临无论跑到哪里,都会念着他这个人,念着他们的小家,多美好的生活。
沈邵现在可不敢让叶临看清自己的内心,必须规劝叶临做个直男,才会有机会。
叶临最近很喜欢跟沈邵聊天,感觉这混蛋说话难听的时候是真恶心,但也能说出让人舒服的话语,比如嘲讽梁文乐,理解他怀念顾嘉致的心情。
傍晚过后,沈邵会主动结束沙发温存时间,进入书房处理积攒的工作。
叶临会默契地离开公寓,朝着小别墅走。
但想到梁文乐今天晚上不回别墅,还是想去医院看看顾嘉致。
刚冒出这个念头,几分钟就到了医院。
入夜的医院人少,全是白灯白墙,没有排队的大厅显得格外空旷和寂静。
进入病房走廊,能够感到嗖嗖的冷气。
叶临摸了摸胳膊,朝着熟悉的病房走去。
刚好病房里没有人,只有顾嘉致在睡觉,呼吸很轻,安静得只剩下机器的滴滴声。
叶临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坐下来盯着顾嘉致看。
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全脸都蒙上了绷带,但就是想看。
可能是觉得这样看着,听旁边的机器声,就会觉得这个人活着。
“你什么时候才能想起关于我们的事情?”
叶临怕吵到他,声如蚊呐。
可顾嘉致还是听到了,眼皮微皱,挣扎了一会儿。
片刻后,还是睁开,看向叶临。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奇怪,为什么总是不带梁文乐,一个人来看我?”
“你没睡着啊?”
“刚睡,谁让你多嘴,就被吵醒了。你最好解释清楚!梁文乐这么宝贝你,我可不想被梁文乐误会,到时候肯定要发疯乱咬人,有病一样!”
“文乐不会误会的,我们只是好朋友。”
“不是,你听听你这句话真吗?只是好朋友,为什么要偷偷来看我?只是好朋友,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真的快被你吓死了!”
“啊?”
第36章 第36章“顾嘉致,你敢赶我走!”……
叶临不理解顾嘉致的脑回路,只能用最苍白无力的方式证明自己:“反正,你不要误会就是了。”
顾嘉致说不通,真的苦恼。他知道自己有钱帅气,被人喜欢很正常。
但也不能被兄弟的男朋友喜欢吧,尤其是梁文乐这个人,就很难搞。
“你还头疼吗?”
因为顾嘉致是平躺着,所以叶临的脸就放在手臂上,贴着病床边缘,才能看清他的眼睛,小声说话。
他长得显小,睁着水亮的眼睛看人,脸颊还贴着手背,看起来更为稚气懵懂。
偏偏衣服领口又大,能够瞥见一些痕迹。
肯定是梁文乐留下来的,红得刺目。
顾嘉致看得心痒,暗骂叶临故意勾引人,干脆闭上眼赶人:“你走了,我就不头疼。”
叶临反应过来了,顾嘉致嫌弃他,要他赶紧走。
可是以前的顾嘉致恨不得天天舔着他,哪里会用这种语气说话。
失忆了就变成这副模样吗?
叶临心里不爽,直起身警告:“顾嘉致,你敢赶我走!等你恢复记忆了,我就要你好看!”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好像被他娇纵过一段时间,可以完全不顾他的病情,对他放狠话。
只是一个叶家私生子而已,居然敢威胁他?
顾嘉致微微皱眉,漫不经心地敷衍他:“说得好像我以前跟你很熟一样?
拜托,你只是个稍微长得好看的私生子,平时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我吧。
别在这里瞎套近乎,我对你客气,只是看在梁文乐的面子上。”
这句话就像是利刃划开描绘优美风景的画作,露出被挡住的斑驳墙壁,满是污垢,裂纹密布,丑陋不堪。
叶临看着他说不出话,就像看着陌生人。他怀疑被层层叠叠绷带包裹住的人换了灵魂,完全不是他认识的顾嘉致。
顾嘉致本来看在美貌的份上,还乐意装一下,可叶临最近老是跑到医院烦他,就不得不说重话了。
更何况都是实话,像叶临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抱上梁文乐这个大腿,这辈子都没机会见到他。
叶临沉思了片刻,问他:“顾嘉致,你看不起我?”
顾嘉致听到这句质问,下意识地心里发颤,像是雨天听到了打雷声,连忙睁开眼去看。
只见叶临的眼神失望,咬着牙,多了几丝幽怨的美感。
他的目光在白皙细腻的脸颊上来回流转,愿意说些好话:“也不是看不起,你挺厉害的了,能够把梁文乐骗到手,让他对你百依百顺。
但我比梁文乐聪明多了,不会轻易上当受骗,明白吗?”
叶临的语气冷下来:“我没想骗你的钱,你都没有梁文乐富有,银行卡里甚至还有我给的三千万。”
顾嘉致惊了,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你不要乱造谣,我从小就不缺钱,怎么可能会要你的钱!”
叶临呵呵两声,盯着他的眼睛问:“顾嘉致你说实话,你第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感觉?”
顾嘉致不耐烦地敷衍他:“好看,聪明,有手段。我现在可都是在夸你了哈,别回去跟梁文乐告状,让他来教训我。”
叶临没了继续聊天的心情,站起来就往病房走。
他仔细回忆自己和顾嘉致曾经相处的细节,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一开始顾嘉致就带他回公寓,还帮他还贷款,后面更是收留给他吃住,难道是纯粹的好心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梁文乐品德差,难道顾嘉致就是个正直的好人吗?
今天听顾嘉致说话的语气,倒真像回到最初被梁文乐嫌弃贬低的时候。
叶临知道梁文乐身边富二代的德行,出身好,从小享尽荣华富贵,游手好闲,好高骛远,不需要努力就能获得一切,还喜欢看不起人。
他一直觉得梁文乐活该被自己骗,最好骗得倾家荡产。
但顾嘉致是不一样的,热心肠,讲义气,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可是今天却感觉,记忆里的顾嘉致消失了。就像那个梦境一样,抱怨他,然后化作白色云烟。
离开病房后,叶临的步伐沉重,下意识地扶住墙壁。
其实他很少会出现今天这么强烈的情绪波动,也就只有顾嘉致了。
猛然抬眼,却看到病房里的顾柘在看头顶的电影,旁边刚好没有人。
叶临心里不痛快,直接闯进去,拿了遥控器关闭电源,扔进垃圾桶里。
电影声消失,顾柘的情绪却很稳定,淡定地看着他:“怎么,在顾嘉致那里受气,不舍得发泄,就跑来我这里撒野?”
叶临从高处俯视他,像是在看一个可怜虫,得意地扬起嘴角:“来看看你恶人有恶报,心里高兴!看你多惨,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能动,只能勉强动动脖子。”
顾柘没有被他语言攻击到,反而饶有兴致地观察他眼神里的失望和不满,接着就出言讽刺:“那也比顾嘉致好吧,听说他都忘记你了呢,心里不好受吧。”
叶临微微握紧拳头:“你别找打!”
顾柘终于笑起来,心情愉悦:“顾嘉致忘记你了才好,省得他跟你去梵星胡闹,还跟我打架,蠢猪一个!”
叶临忽然想起来,就是这个混蛋假装顾嘉致,害得他被误会,同时顾嘉致也受伤失忆,变成陌生的样子。
既然他不能找正主算账,那折磨顾柘还是可以的。
想罢,他在病床旁边蹲下来,抬手隔着纱布去戳顾柘的脸颊。
脸颊全都是外伤,血肉还没痊愈,只是轻轻地戳并不会加重病情,但会掀起阵阵刺痛。
顾柘很快就疼得说不出话,死死地盯着叶临。
叶临戳看到他痛苦的表情,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得很无辜:“我只是摸摸你,怎么会疼呢?”
顾柘咬牙忍住声音,恨不得砍了叶临,眼神愤恨,同时还不服气。
叶临就喜欢这种讨厌自己,却又拿自己没办法的境况,这大大地满足了报复心理。
他也不敢戳太多次,免得病情加重,会被顾家人找麻烦。
于是故意停下来问:“顾柘,你跟我道歉,叫爸爸,我就不折磨你了。”
顾柘宁死不屈,眼神坚定:“随便你,反正死不了,我不可能让你这种人满意。”
叶临啧了一声,想吓唬他:“你就不怕毁容,到时候被人嘲笑。”
顾柘的语气平静:“在强大的资源和地位面前,容貌不值一提,你尽管动手。”
位高权重的人,从来不会被人贬低外貌。
当一个人有钱的时候,人们会自动戴上各种优化滤镜,包括不限于美颜,智商,学历,人品等等。
顾柘哪怕现在毁容,以后手握顾家的大权,享受庞大的资源和人脉,照样有很多人阿谀奉承,哪里会贬低他。
叶临知道这个道理,冷笑两声,又用力戳了一下:“你不怕毁容,难道不怕疼死吗?我告诉你,我以后每天都会来这里折磨你,直到你康复为止。”
顾柘听到他这段嚣张发言,完全没往心里去,还要嘲讽:“你要是有这个毅力早就成功了,我可不信你能坚持。”
叶临凑过去,盯着他的眼睛:“我保证,以后你每天的生活都会有惊吓。”
他们的距离大概只有几根头发丝,近得能够听见彼此的呼吸声,还能感觉到热气扑撒。
顾柘能够地清晰地看见叶临脸上的细小绒毛,以及闻见他身上的淡淡的香气,不由得屏住呼吸,试图分散注意力。
叶临注意着外面走廊的动静,意识到有人要进来,还是提前离开。
他干好事不一定有耐心,但是做坏事是肯定精力充足,不嫌累的。
往后的日子里,他经常会来医院,先去看顾嘉致,再去折磨顾柘。
不过在顾嘉致病房里停留时间,远远没有在顾柘这里长。
因为折磨嘴硬的顾柘,远远比跟冷淡的顾嘉致说话有意思。既然顾嘉致现在忘记他,那就懒得多说,等*顾嘉致恢复记忆再做打算。
最近,他会在顾柘午睡的时候,掀开窗帘,再用镜子反射阳光,力求直射在顾柘的眼皮上,妨碍顾柘睡觉。
不仅睡不着,眼皮还发热,非常难受。
他还会带有臭味的食物,比如榴莲这种东西,就放在顾柘旁边。
如果顾柘扭头想躲开,他就会凑上去放在鼻子边,还要绕着顾柘360度旋转。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离开的时候会通风。
但也不是每次都有好运气,能够遇到顾柘房间没人,都需要提前等。
叶临有的是耐心和意志力,还打算深夜扮鬼吓唬顾柘。
晚上十点钟,他来到顾嘉致的房间,等顾家人都走,再去吓唬顾柘。
顾嘉致都习惯他每次来一小会儿再走,但今天却看到他手里拿着红色绣花鞋,以及长长的黑色假发,还有木偶这些道具。
“你拿这些东西是要去吓唬人?”
“对,你看我买的道具逼真吧?”
叶临挥挥手里的假发,转过去就是一张七窍流血的人脸道具,做工精巧,栩栩如生。
顾嘉致感觉寒毛直立,不去看那些道具:“不是吓我吧?”
叶临继续倒腾道具,还在脑海里绘制效果图:“不是,吓你做什么,我要吓顾柘。”
顾嘉致听完松了口气,同时又忍不住嘲讽:“算了吧,顾柘不怕这些,而且他比鬼还可怕。”
叶临不信邪,还把鬼面具戴上脸:“我现在比他可怕吧。”
顾嘉致无奈地翻白眼,他现在已经不怀疑自己跟叶临有关系,他怀疑叶临跟顾柘有仇。
不过他乐意顾柘受折磨,配合地夸奖:“是的是的,你现在比他可怕多了!”
叶临满意了,耐心地等待,还上网搜各种教程。
做正事的时候,他不认真,恶作剧就很十分专注。
凌晨三点后,走廊彻底没有人。
值班的医护人员都困得打哈欠,没有多少精力去关注行人。
叶临在外面确认顾柘睡着以后,悄悄地溜进去。
他在门口放了一个红色绣花鞋,紧接着又在顾柘的旁边放了一对,还在其他地方放置,再故意制造声响吵醒他。
果然,顾柘睁开眼就看到旁边有双鞋,叹息一声,知道他又在恶作剧,干脆无视。
叶临蹲在病床底下,又举起假发晃悠几下,换成恐怖的正脸,播放音效。
顾柘无奈地出声:“别白费功夫了,出来吧。”
叶临继续使用其他的道具。
可全部都用光了,还是没有吓到顾柘,只好站起来去开灯。
顾柘被灯刺到,啧的一声闭上眼,适应了再睁开眼。
叶临气愤地踢了踢床头柜,抱怨道:“你怎么不害怕,无语,是个正常人都怕这些吧。”
顾柘被他折磨久了,只觉得心累:“你挺有时间的,专门整这些无聊的把戏。”
叶临丧气地低头捡拾道具,想回去把这些二手卖掉。
结果清点道具的时候,吓得脸色发白。
顾柘注意到他神情惊恐,紧紧地盯着手里的11只绣花鞋,还有一只在门口没捡。
紧接着,叶临把红色绣花鞋全部丢掉。
“啊!我记得明明只有5双的,怎么会多出一双!”
“可能是你记错了。”
“不可能,我专门跟老板说了的,只要5双,还想摆个阵法吸你阳气呢!”
“看购买记录。”
顾柘快被他笑死,还摆阵法吸阳气,像个封建余孽,真的有病。
叶临害怕得发抖,他是线下实体购买的,还没有要发票,不可能复查数量。
但是他记得很清楚,就是5双绣花鞋,怎么可能会多出一双,变成6双呢!
五这个数字吉利,六可不吉利,可能房间里真的有脏东西!
叶临想跑出去,却看到走廊里的灯一闪一闪,而且那里还摆了一只红色绣花鞋。
顿时幻视有人穿着,靠着门框在看他。
好可怕,好可怕!
叶临猛地地踢开地上的道具,在病床边蹲下来,用力抓住被子边缘,四处张望,颤着声音说道:“要是有鬼,就先害你,别,别害我!”
顾柘想笑,又无奈地解释:“就是你记错了,实际上买了6双。好了,你快点出去,我要睡觉。”
“我没记错,我怎么可能记错呢,特意按照攻略买的!”
叶临初中都没好好读完,认知力有限,还固执。在这种昏暗冰冷的环境里,一旦出现了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不会细想,只会害怕。
“唉,那你什么时候走?”顾柘困得打哈欠,他承认自己今天被叶临折磨到了,只想睡个好觉。
“不走,现在不能走。我感觉那只鞋在门口,就是在等着我自投罗网!”
“你去把那只鞋子踢走,就没事了。”
“不要,才不去。顾柘,5双变6双,你知道什么概念吗?”
叶临不敢看门口,偏过头去看顾柘,嘴唇都在发颤:“这意味着,有个东西,应该说是鬼,她穿着第6双绣花鞋出现在这个房间里。”
顾柘看他畏首畏尾,缩着肩膀,可怜兮兮的模样,故意盯他的背后,神情严肃地说:“你有没有觉得脊背发凉,我在你背后看到了一个穿红色嫁衣的女生。”
人害怕的时候,本来就会觉得脊背凉,叶临想都没想就扭头去看。
刚好对上地上那张七窍流血的人脸面具,脑海已经自动浮现出可怖女鬼的长相。
“啊啊啊啊!”叶临惨叫一声,下意识地抓紧被子,把头埋起来,低声哀求:“救命,求求你不要杀我!”
顾柘彻底清醒过来,想到这几天老是被叶临折磨,又故意说道:“又消失了,真奇怪。那张人皮道具做得好逼真,你是去哪里买的?”
叶临结结巴巴地回答:“就是,就是网上很火的徐记。”
顾柘叹息一声:“那我好像知道房间为什么会有这种脏东西了。
徐记号称百年老店,往上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是一家棺材铺。
现在流行火化,他们家生意下滑,只好转行制作恐怖道具。因为道具逼真,而在网上流行。
据人披露,他们家做的道具之所以逼真,因为都是真货。
就说你的绣花鞋吧,应该真是从刚死的新娘脚上扒下来的。还有人皮面具,应该也是死人。
“什么,是真的死人!”叶临吓得浑身僵直,快要崩溃了。
“对啊,你应该摸过人皮道具吧,是不是滑滑嫩嫩的,就像真人的皮肤,那就真的。”
顾柘故意吓唬他。其实现在的技术很发达,很多材料都能够模仿人的皮肤,比如硅胶。
“好,好像是!”叶临想到滑溜溜的触感,脸色已经毫无血色。
“我猜,那个女鬼就是你的人皮道具带来的,她心里有怨气,要折磨你,带你进地府才会满意。”
“啊啊啊,不要!”叶临吓得掀开被子,钻进去躲起来,紧紧地捂住边角,不透出一丝气息。
高级病房里的病床很大,容纳三个人都不是问题,而且柔软舒适。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被子就相当于一个保护罩,只要全身都被蒙住,就能够保护自己,不被外面的鬼攻击。
叶临现在就是这个状态,他特别害怕,把被子捂死,不透出一丝光亮,旁边还有热源,才能感觉到安全。
顾柘没想到他会整这一出,但是又不能动手推开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靠得越来越近,连忙出声提醒:“你别靠太近,我身上的伤还没好。”
叶临已经哭出来,眼泪哗啦啦地流,小声恳求:“我,我会小心的,你看看那个鬼还在不在了?”
顾柘不想让他留在这里:“不在了,你出去跟她道歉,就会走了。”
叶临还在哭,不肯相信:“不要,我知道你什么想法。你就是想让我出去,喂她吃了,好保住自己的安全。”
顾柘无法理解他的逻辑:“就一个被子而已,挡不住她,我何必这样想?”
叶临固执己见:“挡得住,被子里最安全了。”
顾柘后悔了,他不该吓唬叶临,只好承认:“好吧,刚刚我说的都是假话,徐记也是编造的。其实根本没鬼,你快出去吧,没事的。”
叶临已经被吓傻了,逻辑思维混乱,坚信外面有鬼,说什么也不肯出去,非要等到白天。
顾柘试着跟他说道理:“你窝在我被子里,第二天早上被别人发现了,还以为我们两个有奸。情,还是快点出去吧。”
叶临不听,还在瑟瑟发抖,像只受惊的小鸡:“被误会就被误会吧,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顾柘从不同角度劝他离开,但没有用,干脆放弃。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叶临哭累了就睡过去,还是侧着身蜷缩身体,像个回到母体的婴孩。
顾柘垂眼去看他,发现眼睛都哭肿了,脸颊和鼻尖都是红红的,惹人怜爱。
倘若他现在手脚能动,应该会将叶临抱住,亲亲发红的眼尾。
可是刚冒出这个念头,就觉得自己有病。
干嘛可怜叶临这种自作自受的蠢货?
顾柘这样想着,又盯着叶临,想到那日在顾嘉致公寓,:叶临扑到他怀里索求,整夜未眠。
吓人是很有意思,但顾柘和叶临都尝到了苦头。
前者睡不好,精神不济。
后者吓出了阴影,第二天早上花钱请人来收道具,送回道具店,魂不守舍地回到别墅。
清晨的阳光柔和,照在人脸有磨皮的效果,最适合拍照。
梁文乐对着手机自拍几张,听到有人开门,于是下楼去看,发现是叶临从外面回来。
看样子是在外面度过一夜,神情憔悴,也不知道去做了什么亏心事。
梁文乐越想越气,大声叫住他:“昨天晚上,你去哪里了?”
叶临抬头去看梁文乐,有一瞬间还没回神。
意识到是梁文乐,立即扑进他的怀里,哭着抱怨:“文乐,我好怕啊,我好像被女鬼缠上了,她要索我的命,你一定要救救我!”
梁文乐的肩膀都被哭湿,拉起叶临的脸颊,发现他眼睛都哭肿了,于是抬手去擦拭:“你到底怎么了,神经兮兮的,还扯上女鬼了?”
叶临都不敢说是顾柘,只能撒谎是看完鬼电影后去买道具,想拍着玩,结果被吓到了。
梁文乐看叶临在发抖,还哭得伤心,应该是真被吓了,没出去鬼混:“哎呀,这世界上没鬼,鬼片也是假的,不要怕。”
叶临又要钻进梁文乐的怀抱里,哭哭啼啼的:“真的有鬼,网上都说,我活不了多久,要做法事送替身。”
梁文乐忍不住笑出声:“你好搞笑啊,哈哈哈哈!”
叶临苦着脸,抓着梁文乐的衣袖,低声恳求:“你,你去帮我找个大师化解吧,我真的好怕。”
梁文乐拍了他的背,骂道:“活该,谁让你不跟我一起去看电影,被吓死算了。”
叶临呜呜呜地哭:“我,我以后再也不离开文乐半步。今天文乐别走了,留在家里陪我好不好。”
梁文乐就喜欢他哭兮兮依赖自己的样子,也不管女鬼是不是真事,先应和下,再提议:“大师的事情以后再说,你今天晚上先跟我出去,我准备了惊喜。”
第37章 第37章别,别在他睡着的时候……
叶临还是心有余悸,想要请大师帮他送个替身,让女鬼离开。
他紧紧地抓着梁文乐的衣袖,低声恳求:“文,文乐,你还是先给我找个大师吧。我真的好怕会被鬼缠死,那样你就见不到我了。”
梁文乐压根不信他会遇到鬼,直接把人拽去二楼收拾打扮。
叶临看到镜子就害怕,脑子里自动脑补,有女鬼突然从镜子里钻出来,用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将他掐死。
“文乐,要不我们去请个大师净宅吧,我怀疑这里有鬼。”
“叶临,你脑子有病吧!”
“我真的感觉到了,她真正掠夺我的精气神,我快虚脱了!”叶临疑神疑鬼,还要往梁文乐怀里钻,坚信自己肯定遇到了鬼:“第六双红色绣花鞋,你知道多可怕吗?”
“哪里有第六双绣花鞋,是你记错了!”梁文乐想帮他梳妆打扮再出去约会,结果这小子不配合,这就很头疼。
“有,就是有!”叶临又想哭了,同时忍不住道歉:“漂亮的女鬼姐姐,我错了!我不该拿买那个道具,求求你不要缠着我了,好可怕!”
梁文乐长叹一口气,忽然觉得叶临脆弱如纸,轻轻捏就会碎掉。
“文乐,是真的。你去帮我找大师吧,求求你了。”叶临嘴里求着,见对方没反应,于是主动去亲:“文乐,你最好了,求求你了。”
梁文乐尝到香吻,忍不住将人按在怀里好好地啃了一会儿,才舍得放开:“看你这么可怜,我陪你去那家店看看吧。”
叶临摇摇头:“不去不去,我才不去,好可怕!”
梁文乐没给他反抗机会,直接将人抱起来,朝着楼下停车场走去。
上车后,叶临还是很害怕,缩在副驾驶座上,抱着膝盖,把头埋进去,不断地重复有鬼。
看他这个情况,要是去了徐记道具店没解决这件事,就得去看心理医生。
梁文乐忽然感觉自己成为了一个成熟可靠的恋人,可以照顾好生病的男友。
徐记道具店开在僻静的小巷子里面,车进不去,只能步行。
而且周围的建筑大都低矮破旧,外露的电线缭乱成团,地面坑坑洼洼,与繁华大都市格格不入。
梁文乐下车的时候嫌弃地皱眉,感觉在这里多待一刻,都会被污染,但为了叶临,还是强忍着往里走。
叶临不想去徐记,还是被他强行拽着走,欲哭无泪。
道具店的装修复古,牌匾是白底,上面都是红色的繁体字,还模仿血液飞溅的姿态,看着骇人。
店门小,里面的空间却很大,容纳了十几个顾客,店员忙着四处招呼。
叶临看到恐怖道具都不敢睁眼,求着梁文乐回去。
梁文乐拉住一个店员,把叶临的遭遇说了,包括徐记的谣言。
店员听了哭笑不得,先澄清谣言:“这位小哥,我们店里要是用真死人,警察早就把我们抓走了。
而且也不会拿到经营许可证,至于你说的绣花鞋,我帮你找找,客人购买道具都会有记录的。”
叶临将信将疑地睁开眼,低着头不去注意那些恐怖道,小声问:“真,真的吗?”
店员领着他走到电脑前面,让他查看昨天的订单记录:“你看,你昨天凑够了1000,店里就送了你一对红色绣花鞋,所以是六双。”
叶临看着电脑上面的清单,赫然写着赠送一对,完全不敢置信:“这,这电脑也撞鬼了?”
梁文乐翻了个白眼,拿出一大把钱给店员:“麻烦你查个监控,我怕他精神出问题。”
店员领了钱当然愿意仔细调监控,他不仅把叶临买东西的监控逐帧调出来,还拿出工厂生产绣花鞋的视频,以及解释绣花鞋的材质,证明不可能是旧时工艺品。
叶临将自己的购买视频反反复复地看,又想到顾柘的话:“那网上的人说你们是用死人的皮做面具。”
店员耐心解释:“哎呀,这都是谣传。我们都是用上好硅胶制作。你知道吧,这种材质都供给整形医院,很多网上的美女和帅哥都会用到,所以接近真人皮肤。”
叶临猛然想到,顾柘这个人阴险狡诈,昨天也没有被吓到,当然有可能是骗他。
多出来的绣花鞋是误会,人皮面具是编造的假话。
靠啊,他居然被顾柘骗惨了!
人在生气的时候,就会消解一切恐惧的情绪。
现在哪里还怕鬼,只想打人。
恨不得冲到医院,狂扇顾柘这个贱货几巴掌。
叶临咬牙切齿:“这个世界上根本没鬼,只有人装神弄鬼!”
明明是他扮鬼吓人在先,但此刻还是能够理直气壮地把所有罪过推到顾柘身上。
店员由衷地劝:“是的,小哥你胆子这么小,以后还是不要买道具去吓人了。”
梁文乐点点头:“就是,下次别整这些奇怪的东西,老老实实呆家里就好。”
叶临没心情计较鬼道具的事情,只想报复顾柘:“我们走吧。”
梁文乐看他表情冷淡,不满地问:“喂,我这么关心你,还跑到这种地方,你居然不谢谢我!”
叶临才反应过来,连忙谄媚地笑:“文乐你真好,居然愿意为我费力气花时间,我最喜欢你了。”
梁文乐感觉叶临敷衍,但他在热恋期,满心满眼都是甜蜜,哪里会怀疑恋人的爱意,揽住叶临的胳膊,往门外走:“你知道就好了,以后都要一直喜欢我哦。”
叶临习惯性地回复:“肯定的,我会一直喜欢的。”
店员看着他们背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开始怀疑人生。
男同性恋说话都这么粘腻恶心吗?
而且他都能听出来,怕鬼小哥的语气敷衍虚假,旁边的有钱的少爷听不出来吗?
店员不语,只一味低头打字吐槽。
他们回别墅梳洗,傍晚才出门。
夕阳彻底没入地平线,只留空荡寂寥的淡灰色天空。
近处是宽阔的停机坪,一眼望去,看不见任何高楼。上面停了好几辆飞机,其中就有辆深蓝色的直升飞机。
这辆直升机的体型比普通的还要大几倍,身上有金漆绘制的橄榄图案,造型美丽,性能强大,价值八一个亿。
梁文乐今天带叶临来梁家的私人飞机场,就是为了坐上这辆直升机,去往他们的约会圣地。
飞机升空后,会越过就近的海面。
天色暗下来,海面飘浮着很多巨大的白色亮灯和十二艘游艇。
这些游艇由梁文乐的朋友在操控,每艘都价值过亿。
叶临仔细去看,才发现这些东西居然在宽阔的海面上组成好几个大型字母,是一串简单的英文,看不懂。
夜空之下,宽阔海面,价值十几亿的告白。
所有人都知道,今夜梁文乐在对他的男朋友示爱。
梁文乐在他耳边轻轻地把这句话念出来:“怎么样,喜欢吗?”
叶临一头雾水,但还是点点头:“喜欢,真好看。那些都是游艇吗,看起来好值钱?”
梁文乐看他笨笨呆呆的表情太可爱,忍不住去亲,还要捏捏脸颊玩,调侃道:“你喜欢游艇啊?”
叶临双手扒着玻璃,紧紧地盯着海面上的游艇,眼睛被光芒照得发亮:“喜欢,特别喜欢!”
他是私生子,生存都是问题,怎么可能会拥有游艇呢。
在梁文乐的认知里,游艇和飞机这种大型玩具,从他15岁开始就会收到各种各样的,玩都玩不过来。
像叶临这种成年后还没有几艘游艇,真的很可怜了。
梁文乐心疼地叹气:“你真可怜,那过几天我带你去定制一艘独一二的游艇。”
叶临扭过头去看他,疲惫枯萎的心再次复苏,主动搂住梁文乐,柔声道:“谢谢文乐。”
梁文乐很喜欢叶临身上的气息,就像是在废弃垃圾堆里碰到一朵白色茉莉花,清新淡雅。
他会将头深埋,猛吸好几口,才舍得松开。
直升机停在一个私人小岛上,这里漫天遍野种满各种颜色的鲜花。
中心有栋白色欧式豪华别墅,周围种满了几百朵橘粉色的朱丽叶玫瑰花。
这种玫瑰花每朵价值百万,里面的花瓣繁复层叠,超过90层,全部像中心聚拢,呈现出一种诡异的华丽感,荼靡至极。
叶临欣赏不了玫瑰花,只是本能地称赞:“这里好漂亮啊。”
梁文乐自豪地解释:“这些花都是我辛辛苦苦移植过来的,花了大半个月呢。”
比起玫瑰花,叶临更想要海面上那些游艇,他觉得那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的礼物。
不过既然梁文乐答应送游艇,那还是要给足情绪价值。
叶临故作惊讶欣喜的模样:“原来文乐你说要去准备惊喜,是这么大的惊喜,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真的好感动!”
这时很多富二代都冒出来,祝贺他们恋爱纪念日快乐。
他们都是气氛组,各个穿着讲究,都是选暗沉低调的颜色,不抢梁文乐主人公的风头。
梁文乐把叶临抱起来,朝着别里走进去,大家都跟在后面起哄,要求他们接吻。
进入别墅后就是大型的派对,每个人都在享受狂欢。
叶临喝了一些酒,但没有醉,乖巧地陪在梁文乐身边。
梁文乐喝高了,忽然高声喊起来:“为什么18岁不能领结婚证,我现在就想跟叶临结婚!”
听到这句话,叶临吓得差点拿不住手里的杯子,表情错愕。
有人笑起来:“哎呀,文乐你还小了,再玩几年呗。”
梁文乐扭过头去看叶临,忽然嗤笑一声:“不要,我这辈子非叶临不可,明天就结婚!”
有人干脆提议:“那就订婚呗,举办订婚宴同居,到年龄就领证,没差多少。”
梁文乐豁然开朗,在这个圈子里,两家联姻都会举办订婚宴,见双方的父母长辈,名义上就是订婚,其实跟结婚没差。
“好好好,你小子聪明,就订婚!我明天就去找我爸妈,要求跟叶临订婚!”
“那叶家要去请人吧,感觉他们可能不太愿意。”
“怎么不乐意,只要我想,他们就得乐意!
我要把所有人都邀请过来,见证我和叶临的婚礼。然后我们的婚礼要举行三年,到处度蜜月”
叶临听他越说越夸张,忍不住出声打断:“文乐,你不是还在上大学嘛,先读完书,再想结婚的事情吧。”
梁文乐将他搂进怀里抱着:“这有什么,好多人大学的时候就领证呢,而且我也没心情念书,烦死了。”
叶临总感觉答应订婚不妥当:“但我感觉梁伯父还是希望你读完书,接管公司再结婚的。还是不要这样吧,他会生气的。”
梁文乐不屑地“切”了一声:“那老头算什么,反对没用,我妈咪同意就行。”
叶临劝不住,只能继续灌他喝酒,让他早点睡着,别发酒疯。
跟男人结婚,这听起来太荒谬了。
叶临可以接受以恋爱的名义骗点钱,并不能接受梁文乐订婚。
不过,要是梁父梁母拿出几个亿让他离开梁文乐,他还是很乐意的。
派对后半段,大部分人都睡着了。东倒西歪的,躺在别墅的每一处,或是厕所,或是浴缸,甚至是电视剧顶部。
梁文乐被叶临带到三楼的卧室,盖着薄被,睡得正香。
皎洁的月光下,橘粉色玫瑰花在风中悄悄摇曳,送来特殊的香味,令人镇静。
叶临望着窗外的月光想了一会儿,习惯性地在梁文乐旁边躺下来,轻轻地戳鼻子,小声嘲笑:“有钱,但好蠢。”
梁文乐的眼皮微动,大手将人拉进怀里抱着,侧身抵住额头,轻声呓语:“要一直喜欢我。”
叶临不敢动,等了好一会儿也睡过去。
阳光刺破云层,微风拂过,海面泛起层层细腻的涟漪。这些波纹被将光斑切割成无数闪烁的碎片,宛如流动的金色织锦。
盛放的朱丽叶玫瑰花,颜色梦幻浓郁,明媚而不刺眼,带着一种令人愉悦的温暖。
梁文乐醒过来,看到旁边的叶临,移不开目光。
叶临穿着睡袍,睡姿太糟糕了,居然曲起一只腿。
大片美好光景,展现在他的面前。
梁文乐想到,也有好长时间没有尝到味了,心里痒得厉害。
这个房间里只有他们,其余人大都醉酒睡在一楼,还没醒过来。
梁文乐按照记忆中的想法行动,掐住叶临的下巴。
叶临还没有醒过来,昏昏沉沉的,尚且在梦中。
他赶紧自己来到一处大雾弥漫的地方,四周都是沼泽地,到处都是毒虫,不小心就会陷进去。
为了避免自己陷进沼泽里面,只能慢慢地行进,避开潮湿的沼泽地,提前确认好位置再下脚。
可是下一刻,忽然冒出一条高大的毒蛇。
他吓得大叫着往后退,结果那条蛇猛然出击,钻进他的喉咙里,堵住所有。
太可怕了。
叶临很想发出声音,可是那条蛇的体型很大,完完全全地占据口腔,想要从里面钻进去,连带着吃掉他的五脏六腑。
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蛇表面的粗糙鳞片,还会时不时浮动,不断地折磨。
“唔!”
喉咙非常难受,干呕感很强烈,就快要吐了。
叶临试图挥拳,想要掐住蛇的七寸,可是却有无形的力量将他牢牢封锁住,难以挥动双臂。
哪怕是腿,也感觉是被重物压住,无法踢出来。
紧接着,他感觉到巨大的压力,往后倒去,只能平躺着被这条蛇吃干净。
叶临非常绝望,感觉自己快要窒息而亡。
可是很快,他意识到毒蛇都是冷血动物,怎么会有炙热的体温呢?
这不是蛇!
意识到这一刻,梦境破碎,意识终于回笼。
叶临睁开眼,看到占据上方的梁文乐,瞬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梁文乐看到他醒了,温柔地摸摸他的脸颊:“你醒了。”
叶临想说话,可是发不出声音,只能呜呜咽咽。
梁文乐笑起来:“真可爱,像是一只小老鼠。”
叶临很想吐,紧接着就感觉到强大的压迫感,快要窒息。
还好,梁文乐放过他。
但他睁不开眼了,感觉像是被没晒干的毛巾压住。
梁文乐扯过湿巾帮他,再凑上去亲。
“文,文乐,你再怎么样,也不能趁着我睡觉的时候”叶临刚想控诉,就感觉到什么,顿时轻叫一声。
“那我就是很喜欢你嘛,所以看到你睡觉也忍不住。”梁文乐从来不会自我反思,反而还要耍赖。
他就像是大型的树袋熊,非要紧紧地扒着大树,不肯下去。
可是树袋熊很懒,他反而非常勤快。
叶临觉得这种勤快毫无必要,因为大早上,实在是受不了。
偏偏梁文乐很喜欢,非要变着法地玩,摊煎饼一样,真是无奈。
刚开始,叶临觉得看不见梁文乐还挺好的,至少眼不见心不烦。
可是很快他就感觉到不对劲,用力抓紧身边一切柔软的事物,缓解压力。
“文,文乐”
“怎么了,你不喜欢啊?”
“你的朋友们都在这栋别墅里,这样不好。”
“怎么不好了,他们都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做这种事情很正常。”
“可是,可是再怎么样,也不能在哼嗯!”
“怕什么,反正他们还没醒呢,我估计要睡到下午去。”
叶临感觉自己快死了,偏偏系统还在提示金钱增速,真是可恶。
【宿主当前的金钱增速为每小时19万,还可以继续突破。】
突破个屁啊,这死系统。
叶临咬牙暗骂,忽然感觉到梁文乐扣紧他的手掌。
紧接着就崩溃想哭了。
【宿主当前的金钱增速为每小时22万!】
梁文乐看到叶临在哭,眼尾都红了,掰过下巴来亲:“你怎么哭了?”
叶临没回答,只是哭,他感觉自己快被逼疯了。
偏偏还不能抱怨,更不能打骂。
要是换成别人,尤其是沈邵,早就被他抓得不成人样了。
“呜呜呜呜,文乐,文乐,我,我”
“怎么了,我看你挺喜欢的,好可爱。”
梁文乐的内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此刻的叶临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只会为他哭,为他颤抖,只会在他面前露出这种表情,实在是太迷人了。
光是想想,他都兴奋。
日光逐渐变得强盛,海面刺眼,已经快到中午了,玫瑰花瓣上的露水早就消失。
叶临没办法,只好哭着求饶:“文,文乐,求求你了,不要这样。”
梁文乐像是抱玩偶一样抱着他,亲亲汗湿的鬓角,柔声问:“不要什么啊?”
叶临哭得肩膀都在发颤,声音很轻:“对,对我温柔一点,呜呜呜呜”
梁文乐听完,毫无悔过的意思,反而更要欺负他,欺负得说不出话来才满意。
后来叶临哭都哭不出来,只能靠在他怀里休息。
窗外的大片玫瑰花被风吹起,掀起大片橘粉色的涟漪,是最梦幻的海洋。
近处的白色窗帘在飘动,就像是心脏搏动的旋律。
他们像一对新婚夫夫,正在度蜜月。
梁文乐感受着怀里的人,看着此情此景就觉得幸福满足,情不自禁提议:“我们今天就去见我爸妈,谈订婚的事情吧。”
还以为是酒后发疯,认真的啊?
叶临都快昏睡过去,听到这句话立刻恢复了精神,连忙拒绝:“我,我不去,我觉得你爸妈好可怕,尤其是你爸,肯定会骂我。”
梁文乐笑起来:“我不会让他骂你的,我们去嘛。”
叶临拼*命摇头:“不去,你自己去吧,我在家等你就好了。”
梁文乐没办法,只好调侃他:“胆小鬼,那我自己去吧,你在家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叶临点点头,还夸奖他厉害,肯定能成功。
实际上他根本没抱希望,更期待梁父痛骂梁文乐,甩一张支票在他脸上。
那他肯定高高兴兴地拿着支票走人,这辈子都不出现在梁文乐面前。
跟男人结婚什么的,根本不可能!
就像沈邵说的那样,等到他中年以后,事业有成,还是要结婚生子。
晚年的时候,作为德高望重的长辈,享受一堆后辈崇敬,再顺便逗逗孙子和孙女。
叶临光是想想,就觉得生活有了奔头,美滋滋。
梁文乐从旁边的柜子里翻出礼盒,拿出一枚镶嵌超大蓝宝石的戒指戴在叶临的无名指上,低头去吻:“这算是暂时的婚戒,等以后我们结婚,我会买更好的。”
这颗蓝宝石颜色浓郁,火彩瑰丽,比鸽子蛋还大,犹如一颗星辰,璀璨夺目,耀眼华丽。
叶临无法欣赏这种宝石戒指,有点嫌弃地移开目光:“文乐,我觉得还是不要戴这个戒指吧,就,就送车,游艇这些就好。”
梁文乐不解:“可是不戴戒指,谁知道你结婚了?”
叶临试着争取:“我,我觉得男生戴这么大的宝石戒指好奇怪,还是戴点素的吧。”
梁文乐沉着脸看他,一语不发。
这完全就是在说:“我生气了,你快点猜原因。猜错就再也不理你了!”
叶临诚惶诚恐,连忙把戒指收好:“我,我觉得挺好看,这是文乐特意为我挑的!太棒了,我太喜欢了!谢谢文乐,我一定会珍惜你的情谊。”
梁文乐的眉眼舒展开来:“你知道就好,订婚宴上,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有多幸福。”
叶临只是语言附和,毫无实际行动。
鬼知道少爷又要闹什么,等着看看吧。
第38章 第38章“这样清清白白吗?”
梁文乐只身前往父母的住处,非要在冬天之前跟叶临订婚,而且是定两次,国内一次,国外一次。
叶临知道,少爷发癫自己拦不住,干脆不管。
本来想去医院找顾柘算账,但是他被梁文乐折腾一早上,确实没有精力再去,只好先在别墅里休息。
大概休息了三天,总算恢复活力可以出去。
可是刚到门口,就看到院子里站满了人,手里拿着各种工具在议论。
叶临感觉很奇怪,梁文乐也没通知他家里要举办派对啊?
这时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朝着叶临走过去,礼貌性地微笑询问:“请问你住在这里吗?”
叶临点点头:“怎么了,你们都是梁文乐请来的客人吗?”
男人轻声笑起来:“是这样的。这栋别墅已经被梁先生挂牌售卖,还请你今天之内搬走。”
叶临懵了,连忙拿出手机给梁文乐打电话,结果打了十次都是未接通,只好解释:“你等等,我问问文乐,什么时候卖的?”
男人更正他的话:“不是梁文乐,是他的父亲,这处房产属于梁先生。”
叶临听到这句话,总感觉事情不对劲。
他连忙跑回别墅里,先把值钱的小东西全部收进来,再跑去停车场。
原本应该停满二三十辆豪车的停车场,像是被洗劫一空,居然一辆都没有了!
还好,管家就在停车场旁边,他可以跑过去问问。
管家看到叶临,礼貌性地点头:“叶先生,梁先生不同意小少爷的订婚要求,就把他关起来了,还没收名下所有资产。还请你清点东西,早点离开吧。”
原来是因为这个啊,那梁文乐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叶临喜上心头,赶紧问:“那,那梁先生让我跟文乐分手,没点表示吗?”
管家淡定地询问:“什么表示?”
叶临搓搓拇指和食指指。
管家摇摇头,表示不理解。
叶临这次不仅搓搓手指,还眨眼睛疯狂暗示。
官家还是没反应。
最后他没办法叹气道:“哎呀,就是给我点好处,我才跟梁文乐分手啊。”
管家嘲讽:“梁先生可以把房间里的所有值钱东西都带走,我会替你转告少爷,你们已经分手的事实。”
靠!这老头是真抠门啊,居然不给钱,就想逼他跟梁文乐分手,没门!
叶临气不过,自信放出狂言:“你去跟梁先生说吧,我跟文乐情比金坚,绝不可能分手的!”
管家没有跟他多说,转身离去。
离开别墅后,叶临就去了沈邵的住处,把东西胡乱地堆在茶几上,发脾气骂梁文乐父子。
骂累了,他躺在沙发上给沈邵打电话。
“我饿了,回来做饭给我吃。”
“你在我家?”
“对,饿死了,你快点。”
“不行,我还要工作,你自己点外卖吧。”
“沈邵,你过分了吧,我可是你老板,快点回来!”
“老板也不能有特例。”
沈邵没有把话说完,已经在关闭工作软件,准备下班。
“我不管,反正我现在就要吃到你做的饭。你不来,我就去公司闹你!”
“怎么闹我,当着员工的面扑进我怀里哭诉吗?”
“闭嘴,你到底来不来啊?”
“来,你想吃什么?”
叶临心里舒坦了,给他报一堆菜名,美滋滋地挂断电话。
怪不得都说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抓住他的胃。
要是沈邵是个女生,贤惠能干,他早就娶了做老婆,天天准时回家,跟他的老婆亲亲。
叶临想到需要自己伺候的少爷梁文乐,以及忘记自己的笨蛋顾嘉致,忽然觉得体贴细心的沈邵顺眼不少。
沈邵说话也好听,总能精准地掐住重点,说出让他满意的话语。
也没有刚开始那样讨厌了,可以给点好脸色看。
二十分钟后,沈邵提着一大堆食材进门,发现自己好不容易收拾整洁的家被叶临弄得乱七八糟。
桌子上堆满了各种颜色的盒子,门口的鞋子乱放,就连沙发的枕头都掉在地上,而叶临还在躺着玩手机,无动于衷。
沈邵叹气一声,只是在放好食材后,默默地把门口的鞋子摆放整齐,再捡起地上的枕头放在叶临的旁边。
叶临感觉到枕头的存在,抬头去看沈邵:“饭做好了吗,我好饿。”
沈邵看向桌上的盒子:“这些都是什么?”
叶临随便打开一个盒子,露出里面的宝石戒指:“这些都是梁文乐送我的,你都拿去换钱给公司,短时间内不要问我要钱了。”
沈邵翻开好几个盒子,居然每个都是价值千万,顿时明白梁文乐对叶临的爱意如何沉重。
漂亮的宝石不容易收集,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这些都是梁文乐的珍藏,全部都送给他的爱人。比起宝石,叶临才是他的珍宝。
沈邵盖上盒子:“公司暂时不缺钱,你一次性把梁文乐送的宝石都卖了,他会气死的。”
叶临想到梁父就来火:“别说了,我也快被他们气死了。”
沈邵听说了梁文乐闹订婚的事情:“梁文乐想跟你订婚,你想吗?”
叶临看着桌上的宝石戒指:“本来不太想,但是他爹都不给我分手费,我现在就想了!”
他以为梁家那样富裕的家庭,随手就能给他三四亿分手费,没想到啊,居然这么抠门!
那就偏要订婚,气死那个抠搜老头!
沈邵看破他的意图,在旁边坐下来:“那你订婚以后,还会来找我吗?”
叶临偏头,刚好对上他的眼神,总感觉透着幽怨:“会啊,我是梵星老板,当然要来监督你工作。”
沈邵又问:“只是因为员工和老板吗?”
叶临被他看得心里莫名发虚:“那你做饭好吃,我要来吃饭,还得跟你吐槽梁文乐啊。”
沈邵的语气平静,眼神却牢牢地钉住叶临:“梁文乐这个人占有欲强,现在愚蠢,不代表一辈子都愚蠢。如果你们真的订婚了,我们的关系可能藏不住。”
叶临下意识地避重就轻:“我们什么关系,不就员工和老板嘛,清清白白的。”
沈邵咬重“清清白白”这个词,凑过去吻他,低声问:“这样清清白白吗?”
这家伙就像是毒药,一接触就会散掉所有力气。
叶临哪里招架得住,下意识地往后倒,被按住手腕。
“别,别,前几天梁文乐才发疯,我还没好。”
“他怎么发疯的?”
“这样?”
“还是这样?”
沈邵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为叶临这种三心二意,没有责任担当的人生出醋意。
可感情就是不能由自己控制,他会反反复复追问叶临,自己和梁文乐的区别。
哪怕他没名没分,这所公寓也只是叶临暂时休息的场所,他们之间的关系飘摇欲坠。
他也力求在叶临这里,分出自己和梁文乐的差距,听到自己优于原配的地方。
叶临感觉快被漩涡吞噬,意识不清。
“沈,沈邵你”
刚出声就被双手合十,按在旁边。
“文乐不会这样温柔吧,他肯定从来不顾你的感受,只知道自己痛快。”
沈邵的聪明体现在很多方面,什么事都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比如他拥有叶临的时间远远低于梁文乐,但就是能够练出神入化的技巧。
每一次呼吸,每一个抬手,每一次垂眸,都是在心里预设过无数次,总能恰到好处。
倘若梁文乐是一场毫无章法的狂风,将大树掀得摇摇欲坠,偶尔才会停下来。
而沈邵就是一场温柔细腻的春雨,赐予枯萎大树应有的生机,持续而漫长。
“艹!”叶临又羞又气,抬手去抓,划拉出长长的红色痕迹:“都说,都说”
“文乐不会让你这么抓吧?”沈邵怜惜地吻他的眉眼,眼神得意:“只有我,只有我才能让你如此快乐。”
叶临说不出话,他感觉自己被海浪淹没,有短暂的窒息感,但漫长的舒适。
这是令人沉溺的,哪怕过程会生气,可结果总是满意,不会因此怪罪沈邵。
沈邵把人抱起来,朝着浴室走去,还要问:“怎么样,梁文乐能有我好吗?”
叶临嗔怒地瞥他一眼:“你不是早就知道嘛,还一直问问问,当然比不过了!”
沈邵满意了,凑过去吻他的发梢。
午饭果然是一顿大餐,好几道菜都是叶临爱吃的,吃完就肚子胀。
沈邵提议去楼下散散步,消消食。
叶临看了眼外面的天气,太阳没有很晒,而且小区里的绿化好,也可以下去走走。
早上,小区里基本没人。
有一处月季花开得热烈,淡粉色的,很密集,远远地看去像是云霞。
叶临看到这些普通的月季花,忽然想到前几天在岛上看见的玫瑰花,总算能够分出好坏。
小区里的月季花,根本比不上梁文乐送给他的玫瑰花。
沈邵注意到他心神不宁,于是搂住他的肩膀,正想问他在想什么,忽然感觉到有一道视线在身后,立即转身去看。
只见不远处的绿化带里,闪过灰色的人影,好像有人在偷拍。
“我们回去吧,待会儿太阳就晒了。”
“好吧,这里也没什么好逛的。”
进公寓楼的时候,沈邵又感觉到那道熟悉的视线,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接下来的几天里,沈邵还是能够感觉到那道视线,但是他顺着去找,又抓不到。
这道视线会在傍晚,他和叶临出门散步出现,也会在他去买菜的途中出现,但是不会出现在公寓楼。
应该是专业的私家侦探了,感觉不是冲他来的,而是冲着叶临来的。
吃晚饭的时候,叶临又在吐槽梁文乐,结果沈邵没有给出回应,显然是在走神。
叶临用筷子敲碗,不满地抱怨:“你这几天怎么回事,老是走神!”
沈邵回过神来,看向菜肴:“怎么,饭菜不好吃吗?”
叶临继续吃饭,边吃边说,吐字含糊不清:“你刚刚根本没有在我说话,我明明是在跟你骂梁文乐。”
沈邵忽然想到那个跟踪他们的侦探:“那你接下来怎么办,一直在这里等着?”
叶临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其实跟梁文乐在一起的利益远远大于分开,但他又不想去梁家:“就等着呗,梁文乐那么受宠,过段时间就会放他出来。”
沈邵预想到不远的将来,又问:“那如果有一天,梁文乐发现我们的关系,你会怎么做?”
叶临就算不承认自己跟沈邵是情人,但是在外人眼里,他们就是这种不正当的关系。
倘若被梁文乐发现,他估计要被打死,毕竟沈邵是梁文乐的初恋。
“还能怎么办,就跟他断了呗,反正你又没事,麻烦的是我!”
“那倒未必,我是觉得你可以做好准备。”
“切,少咒我。”
叶临不以为然,既然这么久梁文乐都没有发现他和沈邵的事情,那未来也不会发现。
后续他们没有再聊这个话题,而是出去散散步,去附近的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再回来看电视。
沈邵的自制力很强,到点就会进入书房工作,留叶临在外面玩手机。
客厅的面积有限,并不像顾嘉致家里那样宽敞,还有漂亮的落地窗,可以欣赏外面的夜景。
叶临想到顾嘉致,又跑去医院。
他在沈邵家里住了后,经常会去公司视察工作,去医院整蛊顾柘的次数都少了。
顾柘还是那副样子,对于他的挑衅和整蛊,一概不搭理,仿佛没看见,越来越没趣味。
叶临先去了顾嘉致的病房,发现他在看电影,脸上的白色绷带被电影里的灯光照成五颜六色。
顾嘉致听到脚步声,就无奈地叹息:“你怎么又来了?”
叶临在旁边坐下来,还贴心地帮他调正播放仪器:“我来看看你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恢复正常。”
顾嘉致感觉自己没办法跟叶临正常对话,想到近期听到的流言蜚语:“听说梁文乐为了跟你订婚,被家里关起来了。你现在是准备跟他分手,然后搭上我这条船?”
叶临翻了白眼,鄙夷道:“早说了,我不图你的钱,我们只是朋友。再说了,你们顾家才几个钱啊,都比得上梁文乐的一半身价。”
这是事实,梁文乐是圈内公认最有钱有势的富二代,所以大家都会愿意迁就他。
顾嘉致听着不舒服,怒怼:“你非要拿我跟梁文乐比,不就是把我当成男友备选,只知道拜金,谁会喜欢你!”
叶临听到他说“拜金”,气得猛然拍桌,指着他的眉心骂:“我不需要你的喜欢,只是关心朋友而已。还有,你怎么好意思说我拜金啊!
请问你手里有一个亿现金,名下有十几艘豪华游艇,有价值10个亿的别墅吗?
只有图豪车豪宅,游艇飞机,十几亿现钱这种,才配叫做拜金好吧!几百几千万那点小钱,能叫拜金吗?”
顾嘉致就是拿不出一个亿的现金,就是没有豪华游艇,更没有价值10个亿的别墅。他最多能给叶临几百,几千万。
所以在叶临心里,顾嘉致远远比不上梁文乐。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不喜欢叶临,可是听到他这些话就会难受。
他像生吞了柠檬,从牙齿酸到神经末梢,整个人都麻了,心脏抽疼。
男人破防,就容易怒火上涌,忍不住大骂:“是梁文乐有钱,又不是你有钱,还好意思在我面前得瑟,你算什么东西,没权没势的私生子而已!”
叶临好心好意过来看他,不仅被骂“拜金”,还被骂“私生子”。
真的忍不了,脸颊涨红,站起来难以置信地质问:“你怎么敢这样骂我,你肯定不是顾嘉致!”
顾嘉致冷哼一声:“我为什么不能这样骂你,是你先嘲讽我比不上梁文乐的!”
叶临皱眉努嘴,表情委屈:“我说的事实啊,你本来就没梁文乐有钱,这也有错喽!”
顾嘉致眼眶通红,恨不得咬碎牙:“那我说的也是事实,你本来就是叶家的私生子,没权没势,只能靠男人。”
“你这个智障!”叶临忍不住踢了病床,朝着门口走去:“我再也不来看你了,康复后记得把我的三千万转回来,你不配!”
顾嘉致因为病床晃悠,疼得哀嚎一声。
叶临听到声音,下意识地扭头去看,确认他没事才离开,都没摔门。
到了走廊里就感觉到一股寒意,是从尽头的窗户透进来的,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
叶临气不过,又进了顾柘的房间里。
还是不敢相信,他曾经的好兄弟顾嘉致,因为失忆居然会变成这样一副丑陋的模样。
顾柘察觉到他的存在,已经心如止水,两眼放空,准备忽略。
可是下一刻,病床就被踢了一脚,紧接着就牵连到肌肉,疼得他低吟。
顾柘疼得抽气:“你想谋杀我,然后进监狱吗?”
叶临看到他的反应,高兴地笑出声:“活该,谁让你作孽!”
要不是顾柘,顾嘉致怎么会变成那副可恶的模样。肯定还是在梵星矜矜业业地工作,跟他一起去沈邵家蹭饭,再回到公寓打游戏。
顾柘看他表情就知道是因为顾嘉致:“难不成你真喜欢顾嘉致,他忘记你,所以心里不痛快,就来折磨我?”
叶临慌张解释:“我才不喜欢他,我只是觉得我们以前关系很好,现在不好,当然要怪你。”
顾柘嘲讽道:“你们以前的关系就不好,顾嘉致心里本来就看不起你,只是会装。
但是现在失忆,忘记伪装,所以你觉得他讨厌,像陌生人。”
他跟顾嘉致是双胞胎兄弟,某些时候还是会有所感应:顾嘉致一开始应该是嫌弃叶临,后面才逐渐沦陷。
现在好了,失去记忆,露出真面目。叶临肯定会越来越讨厌顾嘉致,他们就不可能相爱
叶临抬手去戳他的脸:“你胡说八道,才不是!”
顾柘刚要找理由反驳,紧接着就看到顾母出现在门口。
顾母看到叶临的举动,连忙冲过去抓住他的手,大声质问:“我们家小柘怎么得罪你了,你要这样折磨他?”
叶临抽出手,连忙解释:“阿姨,你误会了,我只是来看望顾柘,没有想折磨他。”
顾母低头去看顾柘缠满绷带的脸,心疼地流泪:“我最近听说,你是梁文乐的男朋友,跟嘉致关系好,所以才跑过来折磨小柘吧!
我就知道男同性恋最可怕,你之前是污蔑我们小柘吧,其实他没有嘲讽嘉致!”
叶临懊悔自己应该小心谨慎:“阿姨,我刚刚只是摸了一下,没有想折磨顾柘。而且我说的是实话,就是顾柘嘲讽在先。”
顾母站起来,指着他的眉心骂:“你撒谎,我刚刚看你的眼神就不对劲,分明就是趁人不在,想欺负小柘。我现在就去调监控,看看你偷偷来过几次?”
调监控,居然还有监控,那他岂不是完蛋了!
叶临害怕得发愣,大脑快速运转。
顾柘突然出声叫住顾母:“妈,叶临没有折磨我,是你误会了。因为我说害怕毁容,他就帮我摸摸脸,还安慰我不会有事。”
顾母又坐回去,忧心地看向顾柘:“是这样吗,我看你是个乖孩子,会不会被人偷偷欺负?”
顾柘摇头,微笑道:“妈,不是的,我真的没有被叶临折磨。
你知道的,我朋友少,都没什么人来看我,他算是一个,很难得了。
而且他很关心我的健康,经常来看我,安慰我,劝我看开点。”
顾母还是不信:“不对吧,他还说你嘲讽嘉致,怎么会是朋友?”
叶临赶紧补充:“阿姨,其实我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的好朋友了。不然他们打架,我直接帮顾嘉致往死里打顾柘就好了,何必劝架还叫救护车呢。”
顾柘趁机配合:“对啊,其实叶临这个人很正直,诚实守信。是我嘲讽嘉致在先,所以他才会对你们说实话。”
叶临疯狂点头:“我不想看见兄弟反目成仇,说实话的为了让顾柘反省自己。他确实反省了,我很高兴,刚刚在关心他,真的没有欺负人。”
顾柘看向叶临,二人目光对视,思绪瞬间就连上。
他们的默契很好,就像那次他跟梁文乐打架想半路离开,叶临刚好拦住梁文乐。
顾母感觉他们说的有道理:“真是我弄错了?”
顾柘低头:“是的。还有啊,妈,你不接受男同性恋,没必要骂,叶临这个人还是挺好的。”
顾母最为溺爱顾柘,一向觉得这个大儿子是个聪明的天才,非常信服他的话。
而且叶临是同性恋,他儿子又不是同性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顾母瞬间醍醐灌顶,立即站起来朝着叶临道歉:“对不起啊,刚刚阿姨说话太重了。你是个好孩子,喜欢男生也没什么错。”
叶临微笑地回应:“没事没事,阿姨爱子心切,可以理解。那我还有事,先走了。”
顾母跟他道别,送给他小礼物,邀请他来家里做客。
叶临谢过礼物,跟顾柘对视一眼,目光不解,匆匆离开。
等到叶临离开,顾母注意到大儿子的目光还在走廊外,猛然惊醒:“小柘啊,我听说梁文乐那孩子为了订婚,大闹一场,气得他爸心脏病都犯了。
好可怕!你可千万不要学他,去喜欢男生,更不要喜欢叶临啊!”
“妈,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喜欢男生的。”
“但是叶临喜欢男生,他还经常来看你,你又是这个眼神,真的不会喜欢吗?”
“妈,我真不喜欢,男生之间还是有纯友谊的。”
“是吗,那我刚刚看你眼睛都要粘在叶临身上,真不正常!你不要喜欢他啊,且不说是男生,他还是有男朋友的!”
“我真的不喜欢”
母子就性取向的问题展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讨论,但这些叶临都不会知道了。
他打车回了沈邵的公寓,一路上都在想顾柘的用意。
为什么不跟顾母告状呢,明明被他折磨了一个月,居然不说,还帮他打掩护?
难道良心发现了,真奇怪?
叶临随手点开手机,发现有好友申请,备注是陈琳瑜。
陈琳瑜是梁文乐的表姐,为什么加他?
不管,先通过。
【叶临,你快去看看文乐吧,他都闹绝食四天了!】
【绝食?】
【对,舅舅不同意文乐订婚,他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四天没进食了。
舅妈在国外还没回来,舅舅又倔,干脆就把他的房间锁了,还不让任何人跟他接触,非要跟他杠到底,我真的担心他出事。】
【那行,你把地址发过来,我过去看看。】
【好!你快去吧,文乐以前就因为低血糖休克过。
舅舅太强势了,家里没几个人敢管,其他人也靠不上,现在也只有你好出面去看他了。】
【表姐你别担心,我会保证文乐安全的。】
【谢谢你!】
陈琳瑜心思细腻,发了地址,还告诉他怎么从小路潜进去,以及保安的工作时间,方便他顺利进去。
叶临回到公寓后,稍作收拾,在兜里揣了个苹果,骑着摩托车就出去。
陈琳瑜最疼爱这个表弟,能够给他发这么条消息,应该是事态紧急,非去不可了。
虽然他不喜欢梁文乐,但不想这个笨蛋小少爷饿死,或是因此休克进医院,那样确实太可怜了。
第39章 第39章“叶临,我们私奔吧!”……
别墅位于山顶,坡度平缓,种满了梧桐树,白色树干直插天际,浓绿的枝叶组成庞大的伞盖,遮挡住阳光。
地面多是细碎的光,两边种满了黄色郁金香和紫色风信子,随风摇曳,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山腰修建了温泉,泳池,高尔夫场,酒庄各种娱乐实施,供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玩耍。
整座山都被围起来,安排人保护雇主的安全。
社会稳定,大环境安全。
这些安保人员大都在固定的位置,不会频繁地巡逻,影响雇主的生活,警戒性不高。
梁文乐已经四天没有进食,更没有喝一滴水,嘴唇干裂破皮,整个人都开始恍惚。
他躺在床上,看着外面的阳光,有时候会感觉到自己身处地狱,被烈焰灼烧,而窗外则通往天堂,明媚美好。
记得小时候,他经常会跟着外婆去教堂祷告。
高大宏伟的教堂里,巨大的管风琴会发出神圣空灵的音乐。
阳光透过彩色玻璃,构造梦幻的世界,穹顶之上是繁复华丽的浮雕和画。
偌大的教堂里,只有他和外婆,以及偶尔飞进来的蓝色小鸟。
他会蹲下来,喂蓝色小鸟吃东西,再得到神父的夸赞。
外婆告诉他,只要他内心虔诚,神明就会赐予他幸福。
小小的他不懂,反问外婆什么是幸福。
外婆摸摸他的头微笑,低声念祝词,愿主保佑他。
梁文乐好想打电话告诉外婆,神明是假的,根本没有保佑他。
要不然,他现在怎么会经历人生中最大的苦难。
想要跟心上人订婚却被阻拦,绝食四天都快昏过去。
手机还被没收了,毫无力气。
此刻,宽敞的房间变成了棺材,而他只需要静静地等待死亡。
好恨啊,父亲居然会对他这么狠。
梁文乐光是想想父亲那副嘴脸,就会气愤委屈,眼角滑下泪珠。
父亲从未打过他,顶多口头教训两句,可是因为订婚的事情,居然骂他是蠢猪。
“蠢猪”多么难听的词汇,居然能从父亲的嘴里骂出来,太恶毒了。
这次绝食,不仅仅是为了争取订婚,更是为了向父亲宣战。他要证明自己的决心,让父亲因此受到母亲的责罚。
然而视线越来越模糊,他怎么感觉快坚持不住了呢?
梁文乐的眼皮不断地往下耷拉,努力地睁开眼,又再次合上。
终于,闭眼的瞬间,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文乐!”
梁文乐勉强睁开,透过一条细小的缝隙去看。
居然是叶临站在窗外,轻轻地拍打玻璃,呼唤他的名字。
“文乐,你别睡啊,快起来,快起来!”
叶临站在光里面,就像是教堂里的神像,正温柔地注视着他。
梁文乐试着抬手,尝试三次才下床,把窗户打开。
“我的天,你的脸好白!”
叶临进去后,及时将梁文乐扶住,赶紧把苹果递到他的嘴边:“快吃两口。”
梁文乐试着张嘴去咬,好半天才吃到一点。
干裂的嘴唇沾到水都在刺痛,但像是尝到了蜂蜜,从嘴里甜到心里,哪里都不疼了。
叶临看向四周,发现这个房间比之前的客厅还要大上两倍。肉眼可见都是奢侈华丽的摆设,但没有任何水和食物。
“老登真狠啊,这四天一点水和吃的都不给你啊?”
“嗯。”
“怪不得你表姐着急呢,我再来晚一点,我看你都要休克了。”
梁文乐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啃苹果。
他从来没有觉得,这种普通的水果会如此美味,世界上任何食物都不能与之比较。
本来还想绝食到底,让爸妈后悔。可是看到叶临,他又放弃这个想法,只想吃光苹果。
苹果里有糖分和水,能够暂时提供能量,但还是很少,需要更多的食物。
叶临看到梁文乐的眼神里有光,应该是恢复了一些,于是问:“好点了吧,你现在还想继续绝食逼你爸爸吗?”
梁文乐垂头去看地面,愤愤不平:“不想了,他根本就不爱我,所以绝食对他没用,我再也不想呆在这里了。”
叶临扶着他往外走:“好,我带你出去。”
还好梁文乐的房间在二楼,可以轻松跳下去。而且底下有柔软的草坪,像是垫子,可以减轻受伤的程度。
这个时候是饭点,附近都没人,小心一点就不会被发现。
只不过,叶临可以轻松跳下去,而梁文乐就很困难了,光是正常行走都费劲。
叶临只好先跳下去,展开手臂鼓励他:“你跳下来,我会接住你的。要快点,三分钟后就会有人过来。”
梁文乐扶着栏杆往下看去,眼前一黑,感觉自己会昏死在这里,双腿都在颤抖。
可是底下是叶临的脸,还是毫不犹豫地往下跳去。
叶临读初中的时候经常翻墙,没少接应过兄弟,精准地预判梁文乐的落地位置,伸出手去接。
但是他低估了梁文乐的体重,接到的瞬间就被砸得跪倒在地,手臂被拉扯得生疼。
“啧!”叶临低声痛呼,还是忍着痛将梁文乐拉起来,朝着旁边的灌木丛里躲去。
还好他有陈琳瑜给的详细信息,能够准确地避开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沿着灌木丛往东南角走,就是一条藏在森林中的小路。只要全程低头躬腰行进,就能遮掩住身形,避免外人发现。
梁文乐被叶临拽着前进,脚上经常踩到碎石子,几欲摔倒,脸上被叶子刮得辣疼,像是潜入森林海洋,快要窒息。
这是*他第一次尝到这种坚酸辛苦,可是只要感觉到叶临手心里的温度,就感觉要飘起来,像个爱心气球,只跟随着牵绳子的人。
光影在树荫中模糊,叶临的背影是坚毅的,哪怕肩膀撞到地面都没有抱怨,还在前面继续跑,速度不快不慢,很稳定。
花了五六分钟才穿过灌木丛,到了稍微宽敞的地方。
梁文乐累得快要昏过去,靠着叶临的肩膀低头喘。气,脸色稍微红润了一些。
这是位于山腰的某处树林,非常密集,可以遮挡大部分的视线。
叶临揉了揉胳膊,指着右手边:“山下的大道有人,不能走。我们沿着这里往下,走人少的道,再回市里。”
梁文乐抓着他的袖子,低声道:“不要回市里,先随便找条路出去。”
叶临答应他的要求,抬手去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只是身体虚弱。先找个小店,让你喝点粥。”
梁文乐抬眼去看他,嘴角微微上扬:“你担心我啊?”
叶临无奈地叹气:“肯定担心,你饿死了,我怎么办?”
梁文乐心里甜滋滋的,感觉整个人都被泡进蜜罐里,什么困难都不怕了。
只是休息片刻,他们就继续前进,沿着叶临的来时路下山。
到了山下的小路,撇开杂草和树枝,就能看见一辆黑色的摩托车。
这辆摩托车的车身还有蓝色的火焰纹路,线条彰显着力量与野性,像是黑夜里的疾风。
叶临取下后座上的安全头盔,亲手帮梁文乐戴上,系紧带子,贴心叮嘱:“待会儿抱紧我,从这里好出去。”
梁文乐戴上黑色头盔,脸上的混血感更强,像个bjd娃娃:“你怎么不戴头盔?”
叶临抬脚松开刹车,翻身跨坐上去,示意梁文乐坐到后面:“不需要。”
梁文乐在后面坐下来,就看到叶临用外套把他们的腰系在一起,避免他没力气松开手,坐不稳。
摩托车发动的瞬间,就像是子弹射出去,周围的景物都拉出残影,不断有强大的风打在脸上,像是被刀子割,耳边还有噪音。
梁文乐坐不惯摩托车,忍不住发问。
“你为什么不开别的车过来接,非要开这辆摩托。”
“大少爷,四轮的太扎眼了,就这辆越野摩托车好混进来接你。”
“不许叫我大少爷,要叫文乐。”
“好嘞文乐,坐稳了,接下来有个弯道要过。”
梁文乐乖乖地搂住叶临的腰,靠着肩膀听彼此的心跳声交织。
摩托车压弯的时候人身会随着倾斜,有种撕裂的错觉,会产生恐惧感。
稍有不慎,人就会被甩出去。
风速增强,吹得耳边在震动,有种跟死神较量的错觉。
梁文乐的肾上腺素上升,下意识地搂进叶临的腰,紧紧地依靠着面前这个人。
叶临驾驶摩托车的技术熟练,像是一道闪电,眨眼间就过弯,毫发无损。
紧接着又抄近路,闯进溪边的碎石小路,再回到正常的马路上。
梁文乐也喜欢赛车,他看得出叶临的技术纯熟,胆大细心,会挑选最好的角度,提前操控方向。
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非常平稳,不会颠簸。
猛然想起,之前在赛车场上。
他让叶临坐在旁边,后面叶临的脸色逐渐难看,应该是嫌弃他技术差,但是没说出来吧。
叶临就是这样温柔体贴,时刻照顾着他的自尊心,绝对不会让他受伤。
梁文乐越想越喜欢,感觉自己遇到了真正的幸福。
他觉得自己确实是被神明眷顾,能够得到一个完美的恋人。
好想就这样跟叶临一直过下去,永远不分开。
梁文乐闭上眼睛,闻着叶临身上的气味,已经开始幻想他们未来的美好生活。
风轻,云柔,大片的花海,以及拥吻的他们。
他情不自禁地大喊出来:“叶临,我们私奔吧,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再也不回头了。”
叶临听到他的声音,愣了片刻才回答:“私奔吗?”
梁文乐的心情亢奋,回忆自己看过的无数个爱情电影:“对,私奔!逃到天涯海角,逃到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叶临感觉他应该是饿疯了,精神不正常,只好劝说:“哎呀,现在交通发达,哪有什么天涯海角?顶多出去散散心,过段时间看梁家的反应,再做打算。”
梁文乐靠在他的肩头,不满地反驳:“就是私奔,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谁也不能阻止我们相爱!”
算了吧,只要大少爷开心就好,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叶临劝不动,干脆附和:“好,就私奔。”
梁文乐大声笑起来,像个开心的傻子:“嘿嘿嘿,我好高兴啊,在18岁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了!”
“我也很幸运,可以遇到文乐。”
摩托车停在一家面馆门口,这里是个热闹的小县城,熙熙攘攘,到处都是冒着白气的小吃摊。
叶临进了一家夫妻面馆,里面还有个小学生在写作业。他告诉老板,自己的朋友很久没吃饭,要求口味很淡,好消化的粥。
老板看梁文乐衣着不凡,脸色苍白,不明白有钱人为什么会吃不饱饭。
但他太懂这种饿了很久的人应该吃什么,很快就去后厨准备。
叶临让梁文乐坐下来,给他倒了热水,指着门口叮嘱:“我去找个地方停车,你在这里等我,别乱跑。”
梁文乐哼了一声:“我才不会乱跑,你少拿这种跟小孩说话的语气!”
实际上,他在叶临眼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毕竟,只有小孩子才会用绝食来威胁爸妈。
叶临没办法,只好附和,再出去。
面馆里有很多人都在观察梁文乐,觉得他长得像外国人,很新奇。
梁文乐不喜欢被人观察,一一瞪回去,才慢慢地喝粥,吃配菜。
这粥不够香,菜也不好吃,店里还没有精致气派的包厢。
要不是叶临带他过来,这辈子都不可能踏入这种地方。
梁文乐默默地抱怨,还是把粥和配菜都吃光了,肚子总算舒服了。
叶临回来的时候已经买了新头盔,还拎着三个袋子。
分别装的几件新衣服,糖葫芦,新手机。
新衣服很普通,剪裁随意,版型一般,材质还是聚酯纤维。
梁文乐嫌弃地翻动衣服,低声吐槽:“怎么买这些丑衣服?”
叶临拿出糖葫芦剥开包装纸,递给他:“你不是要去外地吗,路上肯定要换衣服,凑合穿吧。”
糖葫芦有晶莹的糖衣,里面是大颗草莓和葡萄,看起来很甜。
梁文乐接过来尝了一口,有点嫌弃地皱眉,但想到这是叶临帮他买的,还是全部都吃完。
叶临盯着他吃完,眼睛里有光,像是糖葫芦表面的光泽:“你果然很喜欢吃甜的,后面我看看还有什么甜的,都买给你吃。”
梁文乐把竹签扔进垃圾桶里,骄傲地微微昂起头:“我也不是很喜欢吃甜的了。”
叶临懒得辩驳,拿出手机递过去:“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梁文乐放大地图,看到一个地名“心怡”,果断选择:“就去这里。”
叶临看着距离预估:“那今天是到不了,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出发。”
梁文乐打开他新买的手机,用着不顺手,干脆放下来,不想多看。
离开面馆后,他们不敢住酒店,上交身份证会被梁家发现。
叶临很擅长跟这些县城男人们打交道,送烟喝酒,花钱说了些好话,就获得一个房子。
房子有一百平,在梁文乐眼里太过狭窄,刚进门就嫌弃。
他还抱怨房间里气味臭,别人用过的厕所不干净,客厅不够亮,各种小毛病。
叶临想花钱请人打扫,但暂时找不到帮工。只好亲自把房子里里外外地打扫一遍,喷了除味剂,在客厅放置更大的灯,又更换床单被套。
折腾到傍晚才算完,累得瘫倒在沙发上。
叶临吃饭都没什么胃口,只想休息。
偏偏梁文乐的嘴不停开合,还在抱怨:“我觉得这里太小了,就没有更大的房子吗,这里怎么住人啊?”
“你看这沙发也丑,怎么能用灰色,还是这种粗糙的材质!”
“好烦,感觉空气混浊了,不舒服!”
叶临忍无可忍,出声打断:“够了!我已经尽力满足你的要求,这里是县城,又不是你的十个亿大别墅,还要怎么样!”
梁文乐被他吼懵了,不一会儿就气得站起来高声抱怨:“你居然凶我,你怎么能这样跟我说话!”
“懒得跟你多说,累死,我先睡了。”
叶临身心疲倦,朝着卧室走去,倒头就睡。
梁文乐推翻了茶几上的所有东西,还大骂叶临好几句,拿出手机准备吐槽。
可是打开手机,才想起来他已经离开梁家了,不可能再跟以前的朋友们一样吐槽叶临的所作所为。
天黑后,窗外是万家灯火,客厅里却只有他一个人,万籁俱寂。
这破旧窄小的房子,居然变得异常宽敞。
梁文乐还是走进卧室里,在叶临旁边躺下来,将他搂进怀里。
其实叶临已经对他很好了,手臂受伤,还要打扫卫生,更要开车。
他不应该再抱怨,应该学会为叶临分担。
梁文乐默默地检讨自己,凑过去亲叶临的脸颊,低声道歉才闭上眼。
半夜雷声轰鸣,闪电照亮漆黑的天空,磅礴大雨像是要把整个县城淹没。
灼烧一般的痒意在蔓延,像是无形的藤蔓扼住咽喉,快要窒息死亡。
梁文乐猛然睁开眼,感觉脸上很痒,用力去抓挠,吓得连忙去推叶临:“叶临,我好痒啊,好难受!”
叶临不情愿地睁开眼,抬手去开灯,结果发现梁文乐身上都长满了红疹子,吓得立即坐起来:“你这是怎么了?”
梁文乐还在抓,像是浑身长满了虱子:“感觉好像是过敏,这衣服和被套是什么材质的?”
叶临回忆购买时的情景:“应该是聚酯纤维,还有混合纺织物。”
梁文乐急忙下床,脱掉身上的睡衣,换上原本的衣服:“那不行,我的皮肤对这些化学材质过敏,要天然羊毛,丝绸,纯棉那些才行。”
叶临看到他身上的红疹,想到过敏严重会休克,连忙穿上衣服,准备出门:“我去帮你买过敏药和新的衣服和床单,你在家里呆着。”
梁文乐也想跟他出去,却被拦住。
叶临重重地叹气,无奈地看着这位大少爷:“算了吧。你的身体还虚弱,出去淋雨直接就没了,我可赔不起。老实呆着,我去就好了。”
梁文乐握紧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那你早点回来。”
雨势很大,砸在雨伞上,就能凹陷一大块,像是下铁球。
而且风是斜吹着,能够把雨水带到脸上,胸前,膝盖,根本挡不住雨。
叶临刚走几步就开始后悔,就不应该出门,让梁文乐痒死算了,还对化学材质过敏,真是娇气!
可是来都来了,还是把东西带回去吧。也不能真的让梁文乐过敏休克,那样他也完蛋。
凌晨四点,小县城大部分店铺都关门了。
叶临跑了四条街,才买到过敏药品,以及纯棉制的床单被套。
药店的员工看叶临眼下有黑眼圈,神情焦急,结账的时候忍不住问:“帅哥,大晚上的跑出来,是家里人生病了?”
叶临随口回应:“对,他特别娇气,还只能睡纯棉的床单,无语。”
员工笑起来:“听着是女朋友吧,那身体确实弱。”
叶临叹气:“他身体不弱,特殊时期而已。对了,多拿几个袋子防雨,我怕淋湿了。”
员工把药品递过去,还跟他道别:“你好贴心啊,祝你和你女朋友幸福!”
雨越下越大,雨珠拍打窗户发出声响,风吹得树木都歪斜。
梁文乐久久没看到叶临回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心焦如火。好几次都想出门去找人,但都打不通电话。
过了一个多小时,才传来开门声。
只见浑身淋湿的叶临站走进来,先把伞收好,再解开外套,从怀里拿出袋子递给他。
药品和床单被套是用四层塑料袋子包裹好,开口处系得很紧,没有透出一丝缝隙。
袋子还被他护在怀里,里面的东西没有被淋湿,拆开就可以用。
梁文乐拿到药,先吃了一颗,就跑过去帮叶临脱外衣:“你去了好久啊,我一个人在这里等,很不安心。”
叶临拿起浴巾朝着浴室走去:“这个点没有几家店在营业,我跑了四条街才买到的,当然回来得晚。你喝完药就坐在沙发上等着,待会儿我去铺床单被套。”
梁文乐才反应过来,原来买东西是需要看时间的。
而叶临为了他,顶着黑眼圈就出门,淋了很久的雨。
那他也要做点事情,不能老是靠叶临。
下定决心后,梁文乐打开包装袋,把床单被套拿出来铺。
床单就还好,他可以铺开。
被套就很难套了。
为此他还钻进被子里,结果莫名其妙被困在里面出不来。
甚至于,越挣扎被子困得越严实,快要喘不过气。
“叶临,叶临!”
叶临刚洗完热水澡出来,想去擦头发,听到这个声音,无奈走到卧室。
结果看见被子乱作一团,而梁文乐被困在里面,出不来。又让人生气,又好笑。
“唉,都说了,你老实呆着就行,非要套被子做什么?我估计你从出生到现在,都没套过被子吧。”
“你怎么知道啊,都是别人换好的。”
“额”
这需要很聪明才能知道嘛,用膝盖想想都能明白。
叶临懒得跟他多说,顺着被子纹路找到他的位置,翻转几下就把人从里面拽出来。
过敏药生效很快,脸上的红疹子已经消失不见,应该是好了的。
梁文乐被拽出来,赶紧站到窗边透气,抱怨着里面太闷了。
叶临没有回他,把被芯塞进被套里,对好位置,用力展开,拉上拉链。
整个流程下来,一气呵成,毫无阻滞感。
梁文乐扭过头看到这一幕,走过去感慨:“你套得好快啊。”
叶临身心疲倦,打了哈欠,直接躺进去休息:“睡吧,要死了。”
梁文乐没有再抱怨,关上灯在旁边躺下来,轻声感慨:“好吧,你有时候还是很厉害的。”
叶临闭着眼,敷衍地嗯嗯嗯,很快就进入到睡眠之中。
梁文乐想到旁边躺着叶临,忽然觉得这个小房间变成了安全屋,汹涌的爱意将这个屋子照得亮如白昼。
如果明天大雨把世界淹没,他们相互依偎,也能幸免。
梁文乐小心翼翼地牵住叶临的手,在心里默默地祈愿:永远都要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大雨到了中午才停止,街道多积水。水位已经到了成人的膝盖,大树倒塌,落叶满地。学校暂时停课,孩子欢呼。
梁文乐做了个美梦,醒来后感觉怀里的人在发烫,抬手去摸额头,才惊觉叶临发了高烧。
他下意识地想打电话叫医生上门,可是很快就反应过来已经离开梁家了,只好按照上网搜索治疗高烧病人的方案。
大都是借助冰袋降温,外加退烧药。
梁文乐觉得自己也可以做到,于是拿着叶临昨天给他的钱,出门去买药品和冰袋。
回来后,他按照说明书治疗。
然而过了一个下午,叶临还是没有退烧,反而越烧越厉害。
整个人像是烧红的碳,昏迷不醒。
无论怎么喊都不会醒来,像是一具正在焚烧的尸体。
虽然很少有人会因为发烧死亡,但他就是害怕叶临会出事。
梁文乐没办法,只好把叶临送去医院输液。
医生看到叶临的情况,忍不住感慨:“还好你送得及时,再晚一点就要烧坏脑子了。”
梁文乐难以理解,跟医生解释,自己用了冰袋还有药物。
医生听完他的描述,语重心长道:“以后你家里人生病,你还是及时送医院吧,你这样照顾,人会病死的。”
梁文乐答应医生,垂头丧气地在叶临病床旁坐下来。
他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具备爱人的能力。
如果他发高烧,在这种情况下,叶临肯定能够把他照顾好,而不是加重病情。
只要他说一句不想呆在梁家,叶临就能骑着摩托把他带到这个县城,满足他的所有要求。
昨夜的雨很大,有些路人都被树砸倒受伤。可叶临还是跑出去帮他买药,帮他换好纯棉的床单。
没有他的话,叶临根本不会吃这么多苦的。
在外人眼里,名义上是叶临需要他的钱和地位,实际上是他需要叶临的爱。
呆在叶临身边,总能感觉到毫无保留的偏爱,细致入微的关心。
如果没有遇到叶临的话,他怎么可能知道被爱是什么感觉。
梁文乐轻轻地握住叶临没输液的手,低声恳求:“你要早点好起来。”
第二天叶临总算醒过来,但还很虚弱,喝过粥后就躺下去休息。
第三天早上,梁文乐想帮叶临买他最喜欢的叉烧,却在回来的途中遇到梁父梁母。
黑衣保镖围住他所有的去路,他只能被迫面对眼前的父母。
梁母看见梁文乐的神色憔悴,心疼得厉害:“宝贝,你怎么瘦了,吃了很多苦吧。”
梁父板着脸,毫不留情地教训:“让你偷跑出来,受罪了吧,快跟我们回去。”
梁文乐看到母亲,立即挺直了背,大声要求:“那我回去,你们就得同意我跟叶临订婚。”
梁父被气得心口疼,剧烈咳嗽起来,指着他的眉心骂:“你这个蠢货在想什么,跟叶临这种见钱眼开的小人订婚?
你知不知道,我把你关起来那几天。他居然跟管家伸手要钱,说是给钱就能离开你,这种人怎么会爱你!”
梁母也帮着劝说:“就是啊,宝贝,我们家不计较家世,但也要真心爱你的。他只喜欢钱,怎么可能订婚?”
梁文乐脑子里只有跟叶临甜蜜的时光,哪里听得进去:“你骗人,就知道胡编乱造污蔑叶临,管家是你的人,当然会帮着你!
叶临最爱我了,他心里只有我!我遇到他才知道,原来被爱是这种滋味。
他给我的爱,比任何人都要多,就连你们都比不上他!”
梁父快气晕过去,他感觉儿子像是着魔:“你觉得叶临比爸妈还要爱你!”
梁文乐想到病重的叶临,有了跟世界对抗的勇气,斩金截铁地回答:“对,叶临比任何人都爱我!他心里只有我,不像你,就知道钱,利益,他最纯粹了!”
梁父憋不住,想上去把这个儿子揍清醒,又被妻子拦住,只能大声质问:“他怎么爱你,说几句甜蜜话,就把你哄得晕头转向,忘记爸妈了?”
梁文乐想到叶临还在医院里躺着,心疼得眼眶泛红,眼泪随之落下:“他会哄我睡觉,会夸我,会照顾我的自尊,会记得我喜恶,会不厌其烦听我唠叨。
会在我痛苦的时候,骑车带我去兜风,享受自由;会在大雨天去买药,自己生病,也要照顾我。他让我知道,美好幸福的爱情是什么模样。”
梁父的脸已经变成猪肝色:“就这些毫无成本的行为,什么人都能做!你就沦陷了,爱得要死了,你脑子被猪吃了?”
梁文乐的肩膀发颤,红着眼去瞪比他矮的父亲:“我最讨厌你这副商人嘴脸,爱情怎么能够被成本这个词玷污。
不是什么人做,我都会喜欢的,只有叶临,只有他才能让我感感觉到爱!”
梁父再也忍不住,挣开束缚,冲出去给了一巴掌。
“啪——”
“我怎么生出你这种蠢货!”
梁文乐半张脸颊都肿起来,这是他第一次挨梁父的打,耳鸣了片刻。
他没有反抗,只是冷眼看向梁父,大声嘲讽:“你配说这句话吗?我又不是你生的,我是妈妈十月怀胎生下来的!
如果你忍受痛苦,辛苦怀孕十个月,把我生出来,再用这句话骂我,那我毫无怨言!
你又不吃苦,还要享受成果,哪有这种好事!”
梁父的脸色骤变,指着他的眉心,气得说不出话。
梁母赶紧走上前来,挡在他们之前,轻声劝儿子:“好了好了,宝贝,爸爸也是担心你,不要这样说伤人的话。爱不是用来比较的,父母的爱,伴侣的爱都重要,关键是真心。”
梁文乐看到母亲,立即靠着她的肩膀,嚎啕大哭起来:“妈咪,我只是想跟喜欢的人订婚,又不是犯罪了,他凭什么这样骂我。”
梁母轻轻地拍着他的背,柔声安抚:“宝贝不哭不哭,你爸爸只是担心你被骗,不是有意的。”
梁父实在是不想再看到这个蠢儿子,侧过身去试图冷静。他感觉眼前的景象在天旋地转,整个人都快要站不稳。
梁文乐吸了吸鼻子,软着声音撒娇:“妈咪,你们都说叶临图我的钱,那就算他图我的钱好了。我有钱,他图钱。他就永远不会离开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梁父按着太阳穴,忍不住出声:“你听听你说的什么话,这是正常人能说出来的吗?”
梁文乐抬眼去看他:“我说的就是实话,叶临又不是要我的命,只是钱而已!
钱这种东西很稀缺吗?我有钱,他缺钱,我们天生一对,就应该在一起!”
梁父扭过脸看他,无情打断:“钱是我赚的,又不是你的!”
梁文乐只噎了片刻,就立即找到回击的方向:“那我不要你的钱,你也别要我这个儿子,我们两清!”
梁父感觉心脏抽疼,又要犯病了。
梁母连忙出声制止:“别吵别吵。”
梁文乐看向母亲,委屈巴巴地问:“那妈咪也不要我,我就去做乞丐,在街头流浪,饿死算了。”
梁母光是想想儿子这几天住在县城里就心疼,哪里舍得让他流浪,连忙安慰:“怎么会,宝贝不会去做乞丐的。
爸爸妈妈的钱都是你的,你爸爸在说气话。叶临在哪里,我有话对他说。”
梁文乐看向旁边的医院:“在医院,还没醒呢。妈咪,你改天再跟他说话吧。他昨天为了我淋雨一夜,差点就病死了。”
知子莫若母,强行阻拦只会激起反抗心理。
梁母最心疼这个孩子,心态开明,叹息道:“宝贝啊,你跟叶临订婚后,可能会后悔,到时候就知道爸妈的顾虑了。但现在你既然认定他了,就那你们订婚吧。”
梁文乐听到母亲应允,高兴地叫起来,立即擦干眼泪:“那我等叶临病好,就回去举办订婚宴。”
说完他就兴致冲冲地跑进医院里,要告诉他的恋人,他们可以订婚了。
梁父听到妻子的回复,有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看到眼神就确认,只好问:“叶临这个人心术不正,婚后肯定不会安分老实。”
梁母长叹一口气,走到丈夫旁边,拍拍他的手低声劝道:“算了,儿子喜欢就好。这棵树种下后,以后无论是苦是甜,他都得尝。
作为父母,我们不能陪儿子从出生到死亡,也不能替他尝果,就这样吧。”
梁父原本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他明白妻子的意思。
梁文乐的人生过得太顺了,确实应该吃点苦头,才能有所成长。
以前他不舍得儿子吃苦,但是今天过后,他心有怨念,觉得逆子就应该栽个大跟头,最好可怜兮兮,无助地向父母求安慰才好。
暴雨过后难得天晴,地面的积水倒影蓝天白,树梢的绿叶更新,喷水池出现小小的一轮彩虹。
梁文乐注意到小彩虹,下意识地认为:这是上天在祝福他和叶临,以后他们继续会幸福下去。
叶临已经醒过来,饿得肚子难受,只好坐起来,刚要下床就看见梁文乐进来。
梁文乐赶紧跑过去扶住他:“你病还没好,下床做什么啊,乖乖地躺着休息。”
叶临无奈解释:“我肚子饿。”
梁文乐才想起来,连忙去找来食物,还要亲手喂他吃。
其实他喂食的手法不对,总是拿捏不住时机,但叶临还是顺着他。
叶临注意到他的眼眶泛红,应该是哭过了,而且很伤心。
难道是因为他生病住院哭的?
话说,男孩子掉眼泪好奇怪,也就梁文乐这种被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才会做出这种举动。
算了,还是安慰吧,毕竟名义上是男友。
“文乐,你怎么哭了?”
“我哪有哭?”
“你眼睛都红了,肯定是大哭一场,又怎么了?”
“就是担心你啊,谁让你重病三天。”
“那你别担心,我今天就能出院。”
叶临刚说完,就被吻住,眼睛随之瞪大。
他注意到梁文乐身上有泪水的湿意,以及窗外逐渐变黑的天色。
梁文乐松开后,盯着他的眼睛看,得意地宣告:“我跟你说,爸妈答应我们订婚了,回去就能筹备!”
忽然响起一到惊雷,犹如天空破碎,整个医院都随之震颤,像是天灾来临。
叶临吓得浑身一颤,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忙问:“你,你说什么?”
“你好过分,都没认真听我说话。我说,我们可以订婚了!”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