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顾远山看入神之时,突然想起曾经在丙班时,他曾拿过一道类似的题去询问孙秀才。
孙秀才怎么说的来着?
好似是说“遇多量关联问题,设未知数可理清逻辑”。
意思不就是“设未知数”的方法解题吗?
想通了关键,顾远山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昭明王朝确实没有“x”“y”,但是有”天元术“啊!
“设置未知数解答问题的方法”,不就是称为”天元术“吗?
他记得自己曾看过一本杂书,里面记载的就是算术题中的“天元术”。
所谓的“天元术”,其核心逻辑与现代代数中设未知数(如设x、y)解题一致。
但这里的未知数不是用“x”代替,而是用“天元”代表。
后续的“y、z、w”对应的则是“地元、人元、物元”。
……
想通关键,顾远山轻轻勾起唇角,运笔写下:
设“天元一”为原每船运米量x石,则原有粮船480除以x只;
按“每船多运5石,少用4只船”列等式:
(480除以x)减去(480除以x加5)等于4;
化简求解:
两边同乘 x(x + 5) 得(480(x + 5) - 480x 等于 4x(x + 5) ,
最终解得x =等于20 (石),原有粮船480除以20等于24 (只),
结果均为整数,符合实际。
答完,顾远山又反过来解了一遍,确认无误,才翻看起下一题。
……
做完算术,顾远山便打算做自己第二拿手的律法题。
两年过去,他那本薄薄的《昭明律例》早就倒背如流。
当然,对条例记得清楚,不代表着做题就能一帆风顺。
毕竟许多案例不会按着书本上来出。
但是,不管它怎么变化,都是万变不离其宗!
自己只要背熟了条例,融会贯通,其实大部分律法题都是没问题的。
律法题是卷子的最后一题,包含2道,共20分。
第一题:
某乡农王某,因邻人李某长期占用自家宅基地,多次交涉无果后,怒而损毁李某家篱笆,并打伤李某手臂。事后李某告至县衙,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并承担罪责。依据《昭明律·户律》《昭明律·刑律》相关规定,分析王某与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县衙应如何判决?
顾远山垂眸沉思。
此题涉及《昭明律》户、刑二律。
需要先拆解当事人行为,再对照相应律条,最后决断出判决结果。
将思路简单梳理一遍,顾远山提笔就在草稿纸上写下此题中两大核心问题:
“李某:占宅基地”。
“王某:毁篱笆+伤人”。
首先,是要分析李某的行为,对应《户律》找出其中违法行为。
顾远山仔细回忆。
在《昭明律·户律·田宅门》篇中,“凡民田宅,各有界址,若侵占他人田宅者,笞五十,田宅归原主。”
题目中,李某“长期占用王某宅基地”,且“多次交涉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