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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对于自己的胡子,崔殊可在意了,一手捂住一边,勉强挡住了剃刀,玩归玩,闹归闹,别拿胡子开玩笑。

片刻的玩闹之后,崔音在上首落座,然后先问道:“你如今在林女君帐下做事?”

这是压根不用推理分析就能明白的事,现在故燕之地一大半都落在林一的手里,虽然不禁止世族迁徙,但也不是外人能随意进出的,战后不久崔殊归家,这只能说明他已经有阵营了。

而且……崔音骂道:“我就说,打下范阳哪有那么容易,各地的布防被窥探得一清二楚,这不是出了内鬼还能是什么?”

崔殊摆摆手,“伯父莫夸我,离家几年我也只是试一试,谁能想到范阳一点都没变。”

言归正传,崔音心里定了定,对崔殊没有什么隐瞒地道:“你离开之后,族中另选了宗子,是安黎那孩子,去岁往勃海郡游学去了。天水贼起事时,阿语和阿元结伴游学,阿语去了雁门杨骁帐下,阿元那边没什么消息,如今时局纷乱……”

“阿元如今也在主君帐下,胶东那边,安黎要是还在勃海郡,那就和在家一个样。”崔殊笑眯眯地说道。

范阳被攻下之后,世族的消息来源断了不少,如今还能听见上谷代郡那边的消息,但胶东那里,消息就杂了不少,崔音愣了愣,辽东经营两年,能开战很正常,胶东那边地盘怕是还不稳固,也打到勃海郡了?

崔音没提这个,反而惊讶道:“阿元眼光高,杨骁也不曾留下他,如何肯在女子帐下效力?”

至于崔殊如何也肯,崔音还不了解自己带大的孩子?别说一位看起来势头不错的君上,就是叫他遇到天水贼,没被宰掉的话,崔殊也可能只是因为好玩,或者想看看贼寇能走到什么地步而去帮贼,这孩子其实不怎么能和人共情,很缺德的一个东西。

崔殊就道:“伯父啊,阿元何止愿意在女君帐下效力,他比我还肯卖力气,哦对,他改名字了,胶东那边坑杀大批世族的林蛋军师就是他,我可还没对世族子弟动过手。”

崔音很惊讶,当然他惊讶的不是崔元对世族动手,而是崔殊没动过手。

崔殊没在这个问题上深聊下去,捋了捋胡须,笑着说道:“这次我回来,不光为衣锦还乡,还为了弄些人手过去帮忙。”

这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世道除了世族,到哪里弄来识字的人呢?前头已经说过,寒门只是败落的世族,并不是和平民百姓站在一边的,崔殊对林一坚持的不解也来源于此,要如何真的破开世家大族的限制呢?但崔殊看着如今打开的局面,尤其里头还有自己努力的一份,失眠了好些天,终于也真正愿意开始为这份事业考量了。

作为崔氏的家主,崔音当然也很高兴,如果范阳没有被攻下,那他现在还有为家族子弟挑一挑明主的余裕,但现在已经成这个狗食样子了,崔殊反而是为家族带来希望的人。

但是崔殊笑眯眯按住了他,说道:“伯父别急,来主君帐下做事是有规矩的,不再是先前那样,世族内部保举,经由郡守推荐了,我为这个选拔制度取名,开科举士。”

倒不能算是闻所未闻,毕竟朝中有一些要职为了体现表面上的公正,也会开科来品评候选人优劣,这就是魏朝中期盛行的九品中正制,后来又复古回了举孝廉。

因为九品中正制最初是为了选择能力优秀而非高门大族的子弟来任官,让小世族也有了出头的机会,这本质上并没有动摇世族根基,而是让世族阶层不明确了。君子之泽要到五世才竭,小世族的强人打破大世族的垄断,后来大世族就开始通过联姻的方式把这些崭露头角的强人拢入门下,不配合的就溶于水,弄得九品中正制名存实亡,后来连名也消去了。

崔殊琢磨的开科举士是建立在九品中正制“选贤”的基础上,用一套相对公平的水准来选拔贤才,不是你世族内部说了算,一个名额想给谁就给谁的时候了。作为搞内部分裂的一把好手,在崔殊插手的这套制度下,他完全可以上下其手,提拔一个世族内部最受排挤的小群体,再打压强势的世族领头人,如果小群体有了大毛病,反手再提拔他在世族内部的仇敌。

这样几通操作下来,世族就不再是铁板一块,而是会诞生出真正愿意和“皇帝”站在一边的“纯臣”,这是在世族垄断知识的基础上,也能打开局面的一个方案,当然,不适用于蠢人,再好的国策也得由聪明人来执行。

这套相对公平的水准,崔殊取名为考试。

考者,验证也,试者,试探也,要全方位考试这个人的能力水平,品行优劣,才能选拔到位。

崔音听后久久无言,一个大世族,像崔氏这样的大世族,又能出几个天才呢?崔殊这是要把各个世族的聪明人都系在考试这一条出路上?倒也不是不行。

“此为王道。”崔音过了很久才开口,“开科举士,这放在王朝都是绝好的国策,但口气太大太大了,不是一方反王可以做到的事情,异人,你如此确信林女君能够做到?”

崔殊笑眯眯,“我不止信她能做到,也是信我自己,信同僚,信这个世道会选出一个好君王,伯父啊,我也信你。”

崔音摆了摆手,“这样族里没几个能通过你考试的人了,我稍后给安黎去一封书信,叫他去胶东寻阿元……”

入夜,崔氏老宅一片宁静祥和的气氛,刚刚得到消息的范阳卢氏主支大宅内却一片灯火通明,家主卢要把安插在崔氏的暗线传来的消息发给众人,底下卢氏族人面面相觑,都很震惊。

“崔殊居然早早就投身林女帐下,他就是新任辽东郡守林直……他居然好意思跟随林女的姓,他还有脸取名为直!”

“跟女姓,没准已经是入幕之宾了,崔殊的人品有什么好怀疑的。”

“诸位兄长,现在不是激化和崔殊矛盾的时候,现在问题在于,他会不会报复我们卢氏。”

“狗食!他凭什么报复咱们?哪回咱们没吃他的亏,要我说,做了他!他的位置我们辰公子也不是做不得。”

……

坐在主位下首的卢辰抬头看了一眼说话那人,脸色不是很好看:我?我去崔殊的位置上?可保不准以崔殊的人品,他的位置是军师还是面首啊!

卢要等众人商议了一会儿,没听见什么有建设性的发言,抬手敲了敲座椅扶手,开口道:“此事,有两条路可走。”

众人都看向他。

卢要对儿子点了点头,卢辰便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现在不禁世族迁徙,已经有小族外迁落户,自我们范阳北上,扶老携幼前往代郡或者上谷,那里以后必是林杨之间的接壤之地,去了那边只能投雁门杨家。”

“其二,投林。林女对世族不甚礼遇,甚至可以说是有意识地在减少世族数量和影响,她起事之初就在辽东将世族屠戮一空,行事和天水贼相差无几,如今踩世族而得民心,气焰滔天……”

他这话其实偏向哪方很清楚了,底下卢氏子弟有想要反驳的,卢辰便补充道:“当然,投林最大的危机不是她有可能对卢氏不利,而是日后族中叔伯兄弟,都要和崔殊共事,与他做同僚乃至下属了。”

卢家主宅大堂顿时变得针落可闻。

半晌,一个年轻些的卢家小辈脸都涨红了,高声喊道:“离乡!离乡!去雁门!”

世族要脸,没什么人跟着他喊,但是心里多半已经有了决定,卢要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道:“虽然不禁世族迁徙,但我卢氏乃范阳名门,举族离乡有可能激怒林女,这样,老五老七,你们带着家小留下,其余分支也全部留下。主支离开,卢氏势力不会太扎眼,你们能生存下来,日后嫡庶两支各自苟全性命于乱世,待天下太平相见自有期。”

嫡系的五房和七房子弟顿时懵了,不是,刚才喊的声最大的就是我们五房子弟啊!七房还嚷了那句崔殊是林女……君的入幕之宾来着,我们不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嘛?

可世族家主做出的决定,岂有更改的余地,何况这事其实讨论了不是一天两天,主支这边的统一意见其实就是投杨,卢要在本地世族开会的时候没少假装中立然后给江骋润色。雁门杨家哪怕还是将门没有脱离腿上的泥巴,但高低是他们这个阶层的大族,那林女且不说她是女君,就是从她对世族的态度,也不是个明主。

五房和七房恨得夜里回院子睡不着,看着老宅那边收拾细软,大开库房,五房的卢其找到七房的幼弟,咬牙说道:“等卢要走了,他住的园子我要改成菜园,天天拿粪水去浇!”

七房卢鹭,坐在桌边擦剑,良久冷声说道:“大哥说,待天下太平,相见自有期,他还想着回来做他的家主呢……不,待天下太平,范阳卢氏能做主的是谁,走着瞧吧!”

两个被家族抛下的青年对视一眼,剑眉星目,透露狠戾。

第142章

对于不禁世族搬迁这事,是林一琢磨出来的,就像卢氏一样,世族能搬走的最多不过千把人,那些庶支分脉乃至郡中只剩下五百年前是一家的族亲,这是带不走的。这千把人又没有部曲防身,能带走的也只是一些傍身之物,总不能开了库房带几十万石粮食走嘛。

而世族主支迁徙,给她带来的利润可就远远大于强留下他们的利益了,最重要的是,你家主支走了,说明田地不要了对吧?总不能说主支走了,田地自动归属庶支吧?更何况这些地从被开出来,几千年来静静待在原地,那俺可不客气哈!

当然了,小族还想着折价卖地,卢氏看得是很开的,同样和林一一个想法,地摆在地里又不会丢,他日功成归故里,自然也能主宰一方,更何况卢氏的地卖给谁家?崔氏?

如今的时局,贬值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就如昔年被捧上云端的成纪风氏瓷,随着天水贼案也逐渐下了神坛,世族喝风氏瓷,喝的是那份血脉里的贵重,可当呼风氏呼不来风,反而惨死流民刀下时,神话的外衣就被扯了下来。

败落的又何止是风氏呢?

当然,田地不贬值,但现在田地不是拿真金白银可以换来的东西了,卢氏放弃得也很快。崔殊回家不过三五天工夫,就看到出城的车马一批接着一批,赶得上过江之鲫了。

如今田边地头,官道小道,少有农夫野人来往,多的是世族的车驾行走,也偶有些世族遭了匪徒拦路,世族谱系里就此少了一支名姓,但是乱世里也没几个人在乎这个。和林一这里相反的是,江骋所占之地严禁世族迁徙,所以只有赶来投奔他的,没有从他这边离开的。

有的地方消息流传不是很广的,只知韩小六或者呼兰霍兰的,把林一方的势力和雁门杨氏的势力打探了个大概,暗地里称之为“北方双雄”,也有的消息比较灵通,这就不大好取尊称,雌与雄并称总能并出些暧昧的味道,就显得不那么尊重,好在杨无衣那边在起事之后,对外称了一个“西北王”,他这里才好称呼。

而林一……她自称鸟大王,虽然称王(?)比较早,而且可能是最早称王的那一批,但是这个鸟字,不那么适合作为王号对吧?然后她这个鸟居然是有学名的,叫什么凤鸟,啊!这下好称呼了,凤王。

如今三路大反王分别是虎踞西北的雁门杨氏父子,横贯故燕与齐鲁的林凤王,六郡十三家联盟之主江东王陆行。其下各路小反王其实他们大多就是一郡之实力,谦虚的自称郡守,不那么谦虚的就称公称侯,总之昔日的魏土像开了一场吃鸡大赛,又散又碎的,甚至还有村长称王的。

而江骋在兵下上郡之后,所有人都以为他的兵力已经到极限了,毕竟要留兵镇守上郡,他只剩下一千黑水骑兵和两千辅兵在手,想打下相邻的北地郡,三千兵马还不够两个县打。

但是江骋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抛弃辅兵,一千骑兵如神兵天降穿梭在北地郡中,打的是多场闪电战,每逢破城不留兵,杀空守军开城而去,因为他破城的名声太凶暴了,许多北地郡的县城村镇听闻是江骋在攻城,弓箭手不敢射箭,县尉不敢动刀兵,年关前后,北地郡陷。

魏末帝二十六年,林一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勃海郡难得下了一场小雪,这里比雪域的天气要温暖很多,苏赫阿那有些谨慎地打量这座郡守府,看上面雕梁画栋,底下青砖铺地,总觉得十分神异。他几乎半生都在雪域草原两季变化的景色中度过,天是蓝的雪是白的,夏季的草海和星空,那些是辽阔而寂寥的,魏地的天不一样。

苏赫铎和苏赫忽律分席而坐,此时苏赫铎都没有穿皮草,两件丝绸衣服穿身上一点都不觉得冷,很新奇地捏着酒盏,时不时抿一口。

苏赫忽律冷眼看他,跟个乡下来的一样,他可是去过洛都也没有怯场的,感觉和这个兄长都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今天的年宴堪称济济一堂,林一受累喝了几桶油,天南海北那么飞,近的就提前出发前往勃海,此时林一还在外头,有最远的姜命还没有带来,众人没一个提出大汗在呢就先开席,毕竟谁都知道,真正的主君是谁。

韩小六和崔殊坐在一起,他们两个关系好,最近崔殊在族中见了几个知书达礼的堂妹,甄选了一个相貌不是最漂亮,但性格最可爱,才华格外出众,而且对男人没什么见识的堂妹,准备把韩小六收拾收拾卖了。武将的路子不好走,但在崔殊眼里,世上哪有不好走的路啊,做了自己的妹夫,有他看着,韩小六出不了大事情。

两人对面原本该是呼兰霍兰和王宣坐一起,但王宣身边没人,嗯,呼兰霍兰自称要镇守巨鹿,职责在身脱不开手,其实谁都知道他是怂了。苏赫阿那没来之前,有些人不清楚林一家里有男人的,一直觉得呼兰霍兰是二把手来着……现在正主来了,他可能是不好意思,也可能就是单纯的心虚。

段凛倒是在,他没感觉自己不能见人,因为真的没有啥事,不是外头谣传的那样,他靠什么什么上的位,历来空降总有些这方面的传闻,段凛就很坦然。

真的感觉不自在的……有的有的,知名不具嘛。

大厅内外通风,林一降落时带起风声里面也能听得见,不多时一只大鸟伸出人头来,先把怀里的姜命放下,然后在门外走廊底下换好衣服再进门——之前她不管在哪都不会躲起来换衣服的,但是今天年宴,总算有了那么一点身为人的羞耻心。

林一进门就大步往主位上走,路过王澈时,伸手摸了一下他身侧的一个模样清丽脱俗的少女,这是王澈的堂妹王清英,算是接下来北边这一块众多郡守之中的女郡守独苗苗了。

其实打从流放雁门起,王清英那时十二岁,就已经托关系嫁了一个雁门小族子弟,是个已婚少女,这几年还生了一个娃。不过王澈给她背的书,说她的能力胜过之前四个小王,可以治理一个大郡,林一就准备把河间留给她,让她搭配段凛来经营,毕竟河间的位置很好,而且水多地肥,好地段就需要好长官来管。

王清英被摸得又兴奋又害怕的,一直等到开席,说话的人多了,厅堂内外都嘈杂起来,才压低声音小声地对王澈道:“澈哥,林女君的气势好足,她走路的样子和世族女子不同,行动如风……”

王澈费解地看着她,什么行动如风,和世族女子不同的,那种身体前倾手腕耷拉,鸟头四处转动的姿势,那不就是大型鸟类特有的鬼鬼祟祟步伐吗?这也能夸上了吗?

“澈哥,我真的能胜任河间郡守吗?我对河间并不是很了解,听说那边世族也很多……”王清英低头喝了一大口酒,声音压得更低,“我要是做得狠了些,你能给我托底吗?”

王澈吃了两片肉,没回答托底的问题,而是肯定地道:“你的能力足够了,而且说实话,你的作用不是在能把河间治理得有多好。”

王清英愣了一下,就笑开了。

哦,原来我是千金买的千里马……骨头呀,没关系,什么叫她的作用不是在治理河间上?她治理得好,岂不更是一块响亮的招牌?

此时席间忽然静了静,是林一拍了拍手,笑眯眯地道:“今日年宴,大家平时分散各方,如今难得齐聚一堂,接下来的几年可能都见不到面,但是需要彼此配合,不如各自来向同僚介绍介绍自己嘎!”

有人积极响应,有人半死不活,积极响应的是崔殊,他第一个站起来,还把崔元和崔柯崔安黎(崔氏在他之后另立的宗子)也拉了起来,对林一和苏赫阿那行了个雪域礼节,大声地道:“诸位见笑,我们三人乃是范阳崔氏子弟,合称崔氏三龙,有幸投入主君帐下,与诸位同坐一堂,来来来,我随意,你们干了。”

他砸吧了小半口酒,然后示意众人道:“喝吧,还客气撒?”

举着杯子的众人不得已都干了一整杯酒,王清英是最热情参与的那个,刚才崔殊举杯,她还觉得自家堂哥没有礼貌呢,只顾着吃菜不起身不举杯,现在被架得下不来,皱巴着脸饮了满杯才坐下。

崔元和崔柯都惊了,他们什么时候合称什么崔氏三龙来着?

崔殊面不改色,两撇鲶鱼须须都舒展开了,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嘛,今天这样的场合,这些同僚们就算几年不见面,也会一直记得他们崔氏三龙的嘛!

下一个轮到王澈,王澈也起身,喝了一口甜醪糟,想了想说道:“在下王澈,主君帐下无名之人,来得早些,无甚功绩在身,这位是我堂妹清英,宴后任河间郡守,有劳诸君照料一二。”

他相貌实在出众,说话时眼神清澈,态度诚恳,众人都不由为他风姿所动,纷纷投去善意的目光。

真乃神仙公子,温润如玉呀!

第143章

今日勃海郡本地世族也在列,勃海高氏和勃海封氏甚至可以列席在前排,这当然不是林一对世族的一般态度,而是……额,算是一种阴差阳错。

之前已经说过,扩张期的顶级势力思考的其实不再是这座城怎么打,下一座城怎么打,而是眼光长远的,比如江骋。江骋用的就是威慑,你抵抗得越久,破城后的损失就越打,你越是投降得早,我就越是礼遇,这给了很多不敢战的地方官员台阶下,同时也真的让一些决定死战的城池内部出现投降派。

林一不打算这样做,但不代表她就不会抄一些作业,比如对主动投降,或者打得很容易的城池一些好待遇,这属于正常范围嘛。

至于为什么说是阴差阳错……那是因为勃海高氏和封氏两家是一郡之中难得的两家大郡望,彼此互相联姻多年,关系非常好,你是我舅子,我是你妹夫,你娘是我姑姑,你爹是我姑父,两家好得似一家。在林一兵临城下之时,两家也已经说好,坚决抵抗,死守家园,绝对不拖彼此后腿!

然后高家主就在亲临一线时惨被呼兰霍兰活捉,封家主对这个表弟感情极深,当时目眦欲裂,想要死守,看看弟弟,想要放箭,看看弟弟,流着泪鸣金收兵,在祠堂跪了一夜,还是想着弟弟。

第二天,胡子拉碴的封家主就命人开了城门,勃海全境不再抵抗。

算是林一打得最轻易的一个郡了,战后勃海世家的待遇也都不错,勃海乃是儒学文化的盛行之地,这里的世族都以经儒传家,别的不说,儒学是非常好的教化之道,圣人也并非浪得虚名,但凡真的有些底子的,少有虐民之举。

这就可以坐一桌了嘛,林一又不是什么魔鬼,她讨厌世族又不是因为世族这个名头,而是太多的世族不干人事。

此时封家主和高家主坐在一块儿,封家主给高家主倒了一杯橘子饮,压低身影,有些赞叹地道:“那位王澈公子,真是风姿明秀,翩翩君子,相比之下,那崔氏三子实在有些……”

高家主愤怒地喝着橘子饮,里面撒了糖桂花,他冷声说道:“女君禁脔而已,看他应是最得宠的,自称无功,未必无功,也许功在别处。唉!如今已在贼船上了,但凡勃海的位置不这样恰好,不会累得你我两家如此。”

还有一句话没好意思说出来:但凡他那日亲临战阵时没有被活捉,勃海不至于连碰都没碰几下就被拿捏住了,而勃海一陷,同样将周边郡县一并拉下了水,现在高家主还是有些耿耿于怀。

当然不是对自己啊,他至今也想不通,他出去亲临战阵只是为了看看战场局势,他非常谨慎啊!足足带了五百个披甲亲卫,外围有盾,内围有枪,远程还有二百弓手,就这样的一个保护圈,那个叫呼兰霍兰的戎人,他带着二十来人活活冲了进来,单手一提,把他提回了敌营里。

他想不通,他想不通啊!

封家主低声劝慰道:“阿弟,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其实女君待你我挺好的,那些荒唐传闻,不也只是传闻而已嘛。”

高家主痛苦地一只手捂住了双眼,“我有什么可担心的,我年已四十,封哥你也四十三了,我所忧虑的,是两家的小辈,听闻那苏氏公子六人,一家兄弟,骨肉至亲,竟然没有放过一个。更有甚者,父子同侍,兄弟一般……”

额,这里不得不提,林一耳朵挺好的。

此时席间的同僚介绍已经到了段凛这里,段凛也很干脆起身,对众人举杯,先干了一杯,又倒一杯,这才开口说话:“在下段氏段凛,曾任魏朝张掖郡都尉,久守边关居延塞,不善与同僚往来,我就直说了。今日诸君在座,凛要澄清一事,就是河间与清河两郡都尉之职,并非是主君独断,而是凛本身就有守土经验,也曾任职都尉,如今主君帐下人手不丰,凛才多劳多累,绝无那等暗夜授金之事!”

段凛还是世家子出身,说话习惯引经据典,暗夜授金化用自成语“暮夜怀金”,说的是背地里行贿上官,段凛搁这澄清呢。

高家主更痛苦了,咬着牙对封家主说:“你看,正夫在堂,都有小的敢来卖乖,不曾暗夜授金,她富有江海,要何金来?明摆着说自己授了别的东西。”

封家主一时语塞,毕竟段凛年纪轻轻,还是一副很容易让人怀疑能力的长相。

林一听得心虚,欲盖弥彰地把苏赫阿那抱近一些,又非常刻意给他夹了一筷子菜。苏赫阿那从前只见过她狼吞虎咽,最温柔也就是给他留出一些好肉放在一边,很少这样直接亲昵喂食,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所以显得有些无所适从,又看了一眼底下宾客,很生硬地张口接下。

轮到韩小六时,韩小六话多,一时说不完,起初众人还耐心听着,给他一个安静吹牛的环境,但听着听着,气氛就忍不住朝着热闹的方向去了,因为韩小六自己讲得也很热闹。

“话说那天叶尼塞河……”

“我们来到野人部落时,他们很热情,一见面就大声地喊苏卡不列,这据说是阿塞部落欢迎远客的词汇,那天我听了很多次苏卡不列。”

“野人都是很热情的,但是他们通常不会做正常的表情,都是瘫着一张脸的……”

……

因为气氛逐渐热闹起来了,所以高家主又压低声音对表哥说话了,“你看,这个韩将军很明显就不是入幕之宾,他受到了严重的排挤,打仗那么厉害,却被安排去打野人……”

林一眼睛都瞪圆了,不是兄弟,是我让他去打野人的吗?

而在林一身边的苏赫阿那显得更加局促了,他其实不是一个容易怯场的大汗,但是……他知道苏卡不列是什么意思,因为他就是白野人生的混血雪域人,听着韩小六说话,又没办法指正他,弄得苏赫大汗如坐针毡。

高家主又准备开口了,林一再也演不下去,先嘎一声静场,指了指高家主,皮笑肉不笑地说:“来来来,别管还剩下几个,我们让东道主说会儿话,底下那么多人,就高家主说得最欢,嘎嘎,请到中间讲。”

封家主吓了一跳,连忙想要按住表弟,高家主起初也愣神,但这是你要我讲的啊!

他起身离席,大步走到席间空地上,先行了一个世家礼节,然后昂着头说:“鄙人高若,勃海高氏家主,勃海郡前任郡守,如今既入林君帐下,也有一问,不知主君之志若何?”

他等着林一说些什么志在江山社稷之类的话,然后他就可以直言相谏。

但是林一被他弄得愣了一下,她不懂这里面还有个前摇的,以为高家主在底下说得那么欢,上了台要么不敢再说,要么就直接会讲,然后她就可以当着满座文武的面澄清澄清,主要是澄清她没有搞王澈,王澈那么虚是他自己天生的,她也没有弄苏家六个美少年,更别提什么父子兄弟……然后高若问她的、志向?

谁都能看得出来林一脸上的茫然,她原本微微俯身要看戏的姿态都收敛了回去,两只手搭在桌案上,像个被先生提问的小学生,犹犹豫豫地道:“那,我慢慢讲了啊,因为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可能有点散乱。”

林一是很会演讲的,这一点在座的诸位没几个人不清楚,就连高若也听过两回,但他不屑一顾,对平民贱庶说的话都是尽量通俗过的,对世族来说没那么多效果。

但是林一没有演讲,她挠了挠头顶,一边想一边说道:“我最开始跟着公主的送嫁队伍来到雪域,那里日子很悠闲的,苏赫阿那把苏赫部落治理得特别好,一个夏秋的时间,我在那边过得很快乐,想吃羊吃羊,想吃牛吃牛,看青年男女玩闹,然后去帐子里睡觉……”

苏赫阿那看了她一眼,笑了一声。

林一又道:“然后冬天的时候,我去打辽东,王澈也去了,那边地里长得出来粮食,但是种地的人自己会饿死,我第一次听说了粮税这个东西,世族拿三成,朝廷拿三成,叫做三三税,克烈人杀了很多世族之后,他们也没有多拿,按照这么多年的规矩,也拿六成走,我就很不理解,为什么种地的人要在丰收的年景里饿死,人吃饱穿暖应该是最基础的东西。”

“所以我在辽东那边发现一件事,我打下一块地方,这块地方就可以听我的,而我想要这块地方的人吃饱穿暖,我不是在攻城掠地,我不是在开疆拓土*,就是在救人而已。”

“所以说,我的志向就是,有生之年,能打多少土地就打多少土地,能治理多少土地就治理多少土地,如果人家本来就过得挺好的,那就没有必要,就像我准备和江骋为敌,不准备去打陆行一样。”

高若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反正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躺在高氏老宅他的卧房里了,然后就是一夜烙饼似的辗转反侧。

我当时,应该怎么怎么回她的话来着?

第144章

次日林一又忙了一天,把属下们天南地北地送走,雍西目前还离不开姜命,就像辽东离不开……算了,辽东好像谁都离得开。

自从辽西到右北平的线路被打通之后,辽东的驻军就可以撤了,驻军这东西如果不是用来压老百姓的,纯粹只考虑布防,那很有余裕的!林一把兵力主要调在右北平和范阳一带,另外辽西布防也非常重,最后在范阳和勃海之间,挑选了勃海作为日后的大本营和都城所在。

范阳的位置其实很好,但是对青徐那边就少了震慑,而勃海处于平原地带,易攻难守,不过林一不会远离勃海太久,最重要的是,勃海本地世族风气好,打下来的时候也没有经历太血腥的战事,这对统治是有利的。

勃海是魏朝昔年的上郡,下辖二十六县城,郡治在浮阳。浮阳的名字很好听,取自当地水文地理之意,浮是指浮阳附近水网密布,阳光映照水面带动的波光,而阳就简单一些了,如洛阳之类的城名,取自古人“山南水北为阳”的观念。

总之勃海是个好地方,地处黄河下游,漳水环绕之地,郡望高封二氏也是很典型的以农为本的世族,两家族田加起来占全郡十分之三,除了本家的族人在种之外,佃户也大多是本地人。不要小看这一点,这里头门道可大了,因为大多数世族的田地,佃户干不了几年,要么逃荒要么老老实实……然后饿死了。佃户是本地人,那说明不是一年一换或者几年一换一批佃户,至少说明勃海郡的世族是给佃户吃饱的。

这在很多北地世族看来都不可思议,因为江东那边能做到一家几代佃户,过冬饿不死,那是人家地里长油河里飘鱼,荒年不受灾,饿不死人的,勃海属河北啊,咋跟人家江东也能比上了?

高若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心气还是不太顺,他一手托着个丝绸袋子,另一只手时不时掏几个东西出来吃,要靠近一些才会发现他托着的是个枣子袋,里面装满了金丝小枣。就是这年头大世族也不会怎么斯文讲究,高若一边吃枣一边扔枣,他吃枣就吃个两边肉,会有不懂事的小娃娃凑过来,在他走过的路面上捡枣剩儿。

枣在勃海很常见,但是高若吃的是糖腌过的金丝小枣,比蜜饯淡一些,还保留了枣子的口感,不过滋味非常好,高若也不在意小孩捡他吃剩的,吃了半袋就走到目的地了,是浮阳郡城位置居中的郡守府。

昨天之后,苏赫阿那就在郡守府里住下了,他会在这里担任一郡之镇守,因为身份的缘故,如果林一不在,其他郡的公务只要来得及,也可以由他来代管。只是雪域人和魏人的观念不同,苏赫阿那昨日特意请高若这个前郡守来他身边任职,提点一二。

到了郡守府前,高若又愤愤不平起来了,他父亲就是勃海郡守,封家爷爷是前前任郡守,他自小在郡守府里长大,父亲过世后他就接管了勃海郡,如今这座熟悉的府邸不再是他的第二个家了,他还得每天过来点卯上班!

忽然觉得这座郡守府都有些面目可憎了。

过了一道门就到了郡守府的厅堂,毕竟这是有公堂性质的府邸,而不是世家私宅,苏赫阿那昨日饮了些酒,但是起得仍旧很早,他的下首早早就坐了那位和他面貌相近的二王子。

高若很勉强地进了门,准备行个参拜大礼,苏赫阿那连忙抬抬手,苏赫忽律上去就把高若架住了,脸也很臭,一开口就是齐鲁方言:“干啥,俺爹没叫跪。”

高若猛一下子愣住了。

不过苏赫阿那开口,是很正常的洛下音,微微笑着说道:“高先生不必多礼,请坐下吧,昨日已经见过,今日不必再拜,正事要紧。”

苏赫忽律把高若按在了他原先坐的次席上,自己坐到旁边去,不多时封家主封时也到了,苏赫忽律又臭着一张脸让了位置,接下来再有一些世族官员进门,苏赫忽律就不让了。

他要在勃海待几个月,而苏赫铎要回雪域,因为部落里得留个说话管用的人,这不是说明苏赫铎说话管用,他管用的就是个身份而已。实际上苏赫阿那临前仿造呼兰部落的族老制,给叶利诃和格桑,扎哈额真,还有部落里一些有见识的老人都布置了监察任务,遇到大事还是要凑在一起商议的。

换了新地方,苏赫忽律就决定给自己立点人设了,比如来自雪域的冷面无私的二王子,谁来找他说话都不好使,他以后要在勃海这边做官的话,对人对事都冷冰冰的有利于他……嗯,不被骚扰。

二王子已经吃够了美貌的苦!

不过人家魏朝世族其实都还挺追捧美人的,没有雪域那么直白,而且像王澈那种大美人,他其实是非常吃美貌红利的,就像到现在高若还觉得王澈很可怜,他也许是林一养在身边的小情儿,看他虚得都走不动路了,必然不是自己主动的,谁家好人拿命来搏宠爱啊?

等厅堂内坐席渐满,苏赫阿那温和中正的声音便再一次响了起来,很客气尊重地,“久闻中原之富饶,苏赫阿那因缘际会,如今暂管勃海之地,雪域与中原到底有些不同,还要诸位时时指正,现在我从几个方面来问询一二,还望诸位不嫌啰嗦。”

“其一人口耕地,我有意丈量田亩,清点籍贯,这些人手恐怕还得从世家中选取。按可敦所言,人手需足,所以诸位家中子弟,不限男丁女子,只要身无负累,耐心做事,都可报名为吏员……”

“其二官员任免,如今勃海郡中原本的官员有的是世族出身,本地籍贯,有的是朝廷任命,外来之客,也有一些不能胜任原职之人,崔先生近来提出可以考试诸位,优者升官,平者连任,庸者下职。当然,第一次考试只是官员内部的,不会那么严苛,只是筛选掉一些实无能之辈,相信诸位不会令我失望。”

听到这里,高若和封时其实觉得还好,因为他们都是实打实的名师所教,四十来岁年纪,已经有二十多年官龄了,在他们看来,人家苏赫大汗说的蛮好的,基本上都没有过多为难。

但是底下不少小世族都有些慌,尤其是自家子弟在肥缺上的,倒不是说能力不足,而是肥缺啊,一个萝卜一个坑,谁知道这考试是不是明升暗降的借口呢?还有些更亏心的,他们藏了开荒的田地没有上报,还有的藏了佃户人口不叫人知道,这些被清点出来的话,会不会有问题啊?

苏赫阿那又宽慰众人道:“我等初来乍到,并非魏朝之钦差,除残杀虐民之外,一切过往不究。考试是考试其能力,原则上,不大动官员位置,时间定在一个月后,崔先生会提前划定考试范围,还请诸位回去好好准备。这期间公务不可怠慢,若有人为一个月后的考试而耽误公务,被查或者举报上来,那就直接罢官,请诸位莫要自误。”

高若吃着枣,和封时对视一眼,这雪域来的王手腕真不赖啊,不仅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还恩威并施,宽严相济,哪怕放在一众反王里都算得上极优质的了,但是他在用一副贤内助姿态给女人做事……好吧,没准人家乐在其中呢。

从郡守府出来,众人才发觉讲了那么多事,才过去半个时辰而已,不由得一眼一眼朝着高若瞥,从前啊,不知道是哪位郡守,开个关于春耕的小会,都能从早晨开到夜里,成天瞎忙不知道忙啥来着。

高若又生气地吐了一口枣渣。

不少人想到了找崔殊要考试范围划定来着,但是崔殊的临时住处没有人,问就是一早上带着韩将军出门去了,两人骑马走的,走得可快了。

高若也在人群里,在众人一片抱怨声中挠了挠脑袋,“诸位诸位,那位苏赫汗王不似是耍人玩的,主君帐下又不是一位崔先生,这个崔先生不在,不是还有一个?”

崔元中午吃完饭,回来就发现自己新家门口被堵了,他脸上还带着些宿醉的红晕,揉了揉头,高声喊道:“是是是,我负责考试这一块儿,不要挤不要挤,每个人领一份考点……”

是的,昨天席上崔殊找他说过的,崔元心里不大愿意待在勃海,在苏赫阿那手底下做事,但是事情还是得做的,至于崔殊自己去哪儿了?

崔元很严肃地看向范阳的方向。

殊堂哥说,他要去做一件关乎崔氏未来命脉,人口繁衍,乃至名留青史的大事。

去做啥他也不知道,但是听起来很严重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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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韩公初起事,崔公助之,某日望之有感,言称公娶吾妹,亲上加亲何如?韩公欣然赴会,见一女屠猪,力大无穷,不由潸然泪下,曰“何不早相见”,便求娶。

——《勾史》

第145章

《勾史》乃是后世人研究大凤王朝的重要史料之一,著书者为一勾姓富家员外,勾员外多年科考不成,决心回家吃老本。

老本很够吃,勾员外八十二岁寿终正寝后,家财分与四儿三女,又过三十年,其幼女去世,家中子女争其遗产,此案因其典型和数额巨大,被浮阳当地列入县志。暂且不说死后事,总之因为放弃科考后日子一下子就闲下来了,还在盛年尾巴的勾员外便捡起多年爱好,编撰野史。

倒不是说野史都很野啊,主要是史书不被王朝或者后世王朝所承认,那都算稗官野史,私家闲笔尔。但后世人通过将《勾史》和正史对照,以及出土的墓志铭之类确认了这位出生于大凤王朝开国元年的勾员外,他记载的那些东西基本属实,除了一些他自己都说了是推测的东西还未经证实。

不过对于细节上的一些东西,记载出入略大,因为勾员外听的东西虽然在当时是主流说法,但也是经过润色的。

比如韩小六跟着崔殊去范阳崔氏做客,崔殊事前可一个字都没说这是相亲宴,他准备把人弄到地方了,再给韩小六架起来,如果他实在不肯,甚至可以弄点手段,这个注定青史留名的佳婿不落在自己家里,会是崔殊死透了钉在棺材里都合不上眼的遗憾事。

韩小六都跟着崔殊进老宅了,还觉得自己是来做客的呢,这事崔殊和家里通过气,崔家主很热情地招待了这个瘦猴一样的青年人,又问籍贯,家里几口人之类,越问越是满意。他们家是招女婿,孤儿寡母可不是缺陷,问完这些,崔家主给崔殊使了个眼色,便说今日有些头痛,请了大夫看诊,匆匆离去了。

接下来崔殊就应该旁敲侧击,请出堂妹来和韩小六相见,崔殊捋了捋胡须,正要开口,就见韩小六脸色涨红,压低声音道:“先生,你家里茅厕在哪?这一路我都想停马找个地方窝屎的,可是先生一直说快到了快到了……”

崔殊轻咳一声,也没有露出嫌弃之色,起身就道:“我带你去。”

韩小六憋得脸都红了,还客气呢,他很尊重崔殊这个军师的,“不用不用,先生找个小厮带我去就行。”

崔殊恼羞成怒瞪他一眼,废话,咱们一个点儿吃的饭,然后赶行程,就你要窝屎,我不要拉尿?之前是忙着事情脑子里都没往那处想,现在不是被提醒到了嘛,他也觉得肚子要炸了。

崔氏老宅特别大,但是茅厕不会修到边角去,这是要方便人来用的东西,不过主家人用的茅厕和下人的旱厕不一样,是砌了瓦间,抹了墙面,又在屋前屋后种了翠竹遮羞的,韩小六进去酣畅淋漓了一番,往里问崔殊,“先生,你还有多久好啊?我先回去厅堂里坐好不?”

崔殊压抑的低沉的嗓音从茅厕里传出来,“不!你就在附近转转,等我一起回。”

他有些担心堂妹那边没有他的帮衬,和韩小六之间相处得不好,这种事没有他在场,怎么调整气氛?

韩小六便应了一声,但是茅厕门口没什么好转的,他在门口的水缸里洗了洗手,看到不远处有小巷弄,还有些人声传来,就去凑热闹。

等崔殊衣冠楚楚地从翠竹后转出来,就看到茅厕转过一道巷的巷道口,韩小六呆立着,崔殊大步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贤弟,你怎么了?”

这处巷子平平无奇,崔氏族人管这里叫杀猪巷,一个大族每天的开销不小,猪鸡是最常吃的,杀鸡容易,谁家妇人都会,但杀猪就不一样了。为了防止猪乱跑,这杀猪巷一头封死,猪从这头赶进去,杀猪匠也进去,通常崔氏的杀猪匠也是崔氏的自己人,因为杀猪这活计算是肥差,外头的屠户赚得也不少。

崔殊一般不怎么爱看血淋淋的场面,他记得自己小时候上茅厕就被杀猪巷的猪叫声吓到过,但这几年他也算历练出来了,顺着韩小六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妇人正在一刀一刀劈猪。

那猪一看就知道死得很干脆,猪头已经切下来放在一边,两个小工在接猪血,而年轻妇人正在从脖颈到猪臀把这猪分劈成两扇,刀法很猛,力气很大,连骨带肉像砍柴一样砍开,两扇之后,又干脆利落卸下水,斩猪蹄等。

崔殊只是欣赏了一下,看清妇人面容时就愣住了,迟疑地道:“小七嫂?”

年轻妇人不介意杀猪被人看到,先前韩小六站在那儿不动,她还问他是不是吓着了,韩小六就摇头,她又问是不是来给小孩要猪惊骨的。杀猪匠常见这种事了,猪惊骨是猪耳朵里的听骨,形状长得很奇特,民间流传说有辟邪之效,小孩用红绳穿猪惊骨佩戴在身上不会夜哭,受到惊吓能保魂什么的。

韩小六老家那边没这个习俗,所以他也没听懂,妇人就让他先等等,等她忙完手里的活计就给他取骨,四个猪蹄斩好,妇人起身去拎猪头,就听见崔殊那声喊,回过头看,其实是有些迟疑的,因为崔殊和以前变化很大,主要是那对小胡子,但是很快她就认出来,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笑着道:“是异人公子啊,上次就听说你回家了,可是没见着,公子你……还和先前一样。”

崔殊心情有些复杂地朝她点点头,又问道:“七哥他还好吧?”

妇人笑笑,云淡风轻,然后干脆利落地斩开猪头,取出两边猪惊骨,在袖口擦了擦血,递给韩小六,“喏,给小孩儿戴要刷洗干净的。”

韩小六接过两只奇形怪状的惊骨,呐呐地点头。

妇人继续忙活分猪肉的事,韩小六手捧着猪惊骨,跟着崔殊往厅堂里走,路上,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抱着一点点希望问道:“先生,那姑娘,是你们崔氏族里的媳妇啊?”

崔殊没好气地说:“不然我叫她小七嫂?”

韩小六只好低下头。

崔殊心情也很复杂的,复杂到甚至没注意韩小六的表情,尽管没人听到,他还是压低了声音说:“说来是我崔氏一桩亏心事,小七嫂早年是世族贵女,与七哥定了婚约,她在嫁进崔氏门后半年,母族孙氏找上门来……”

二十多年前,范阳发生过一场大暴雨,彼时孙氏族中二房长子长媳从外地返乡,路遇暴雨,借宿在一户猎人家中,人家家里也有个临盆的妻子,一个早上生,一个夜里生,都是女娃,后来雨停分别,孙氏夫妻离开。

韩小六没听明白,下意识地道:“孩子抱错了?”

崔殊冷笑,“初生婴孩相貌相近,抱错是有可能的,但不是,那孙氏长媳自幼体弱,生产也是早产,她见自家女儿体弱怕不能活,用一根金钗换了猎户女儿回去。孙氏长子对女孩儿不甚上心,也不曾发觉,直到小七嫂嫁人都半年了,那孙氏的女儿找上门来,她虽体弱多病,但猎户家里把她喂活了过来,猎户妻子临终又告诉了她身世,她便来孙氏认亲。”

这事当初闹得挺大的,不少人站在世族的位置上,认为必是猎户换了孩子,但崔殊一眼看破,问询过后他自是觉得错在孙氏的,但聪明人的看法可不和大众在一块儿,连崔氏内部都不少人觉得崔七应该休妻,履行真正的婚约。

崔七也闹不过这些声音,最后明媒正娶的妻子改妻为妾,再娶了孙氏女儿进门,崔殊也是在这事之后离家做官去了,只是没想到小七嫂现在已经开始操持杀猪的活计了。

回到厅堂,崔殊收敛心情,和韩小六说了几句,就请堂妹进门,这姑娘名字很好听,叫凝白,崔凝白,取的是霜雪之意。她笑起来脸颊边上有一对浅浅的梨涡,眼睛长得很美,只是五官上确实比堂姐妹稍显逊色,放在外面也能算是一个小美人,最难得的是她性格非常可爱,进门就叫韩小六“大将军”,声音特别甜。

韩小六给闹了个大红脸,摆摆手说道:“我不算什么大将军,只是一郡之都尉,当不起那些……”